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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28 15:55:17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第1篇

一、内部监督检查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实践、“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优化财务服务、促进科学理财、提高财务部分履本能机能力、坚持财务部分优越形象为重点,依照依法监督、注重预防和标准治理的准则及反腐倡廉十个全掩盖的要求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恪守国家司法准则、标准内部治理、推进廉政建设,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供应财力保证。

二、内部监督检查的首要内容

依据财务部《财务部分内部监督检查方法》规则,我县财务局内部监督检查首要内容分为4类,详细如下:

(一)预算编制、执行及收入治理类

预算编制、执行及收入治理类首要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治理状况;国库集中收付、财务和预算单位账户治理、国库现金治理、县政府收购监督治理、国债和当地县政府债券刊行与兑付治理状况等;县政府非税收入治理、财务单子治理状况等。

(二)专项资金治理类

专项资金治理类首要包括:各项财务专项资金(含县政府基金)治理状况;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财政治理状况;外国县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借款和赠款治理状况;融通资金治理状况等。

(三)内部治理类

内部治理类首要包括:局属各单位的预算、资产和财政治理状况;局属各单位内部节制准则坚持与执行状况;审计机关、上级财务部分等监督检查的内部监督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状况等。

(四)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包括:上级交办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和局属各单位其他需求监督检查的事项等。

三、内部监督检查的组织指导

(一)成立县财务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小组

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才气任组长,执行首要指导负责制。分担财务监督工作的副局长杨雄伟任副组长,其他分担指导为成员。

(二)指导小组下设财务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财务监督检查局,财务监督检查局局长向光照任办公室主任,监督检查局王琴、人教股张玮玲、预算股罗颖莉、局办公室张长信任副主任。

办公室详细负责内部监督检查组织施行、责任追查、规律执行及综合报道等工作。

(三)坚持县财务局内部监督检查专题大会准则和内部监督检查联络员准则

县财务局内部监督检查专题大会由局长或分担监督检查工作的副局长掌管,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与,通报内部监督检查状况,研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和问题整改等相关问题。

局属各单位该当设立专职内部监督检查联络员,协助和共同财务监督机构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专职内部监督检查联络员报监督检查局、人教股、办公室立案。

四、内部监督检查的方案施行

(一)内部监督检查方案

县财务局内部日常监督检查纳入局属各单位的年度工作方案,由局属各单位对其本能机能范围以内的各项财务治理活动施行及时、动态监督,包括事前审核、及时监控、现场核对、跟踪问效及专项检查等。局属各单位的年度工作方案抄送监督检查局立案。

县财务局内部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由监督检查局提出,以政策法律执行、财务财政治理为首要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数不低于局属有预算治理本能机能单位的30%,于每年3月底前报经局长同意后组织开展。

(二)内部监督检查人员

县财务局内部日常监督检查以局属各单位人员为主。

县财务局内部重点监督检查人员以监督检查局人员为主。需要时,报经局长或分担监督检查工作的副局长同意,可以抽调局属各单位人员参加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在对局属各单位施行内部重点监督检查时,依据需求,可以聘用专门机构或许具有专门常识的人员协助检查人员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能够影响公平检查的人员应予逃避,参与内部重点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必需毋忝厥职、依法监督、清廉自律、保存机密,做到公平、客观、标准、高效。

(三)内部监督检查的施行

县财务局内部监督检查依照内部日常监督检查和内部重点监督检查并行的方法开展。

县财务局内部日常监督检查以局属各单位为主自行开展,由局属各相关单位负责自我监督检查与整改落实,纳入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申报及述职审核,抄送监督检查局立案。

县财务监督检查局负责执行内部重点监督检查和上级部分及局指导交办的监督检查事项,实行第三方监督检查职责,向局长提交书面检查申报,构成内部监督检查结论,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高检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提高我县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水平,努力实现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地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统一,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专项检查活动的主要目标是,按照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通过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查找和解决我县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能力,强化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措施,健全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我县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的任务是,严格按照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认真查找和纠正我县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深入剖析影响我县刑事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通过履行监督职能积极稳妥地促使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裁判不公案件依法得到处理和纠正;全面总结分析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建立健全我县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机制。

(一)检查的范围

检查主要围绕20**年我县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情况和20**年以来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落实情况来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刑事裁判的监督情况

主要检查20**年刑事抗诉案件的办理情况;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案件刑事裁判的监督情况;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人民法院自行启动再审案件刑事裁判的监督情况;无罪判决案件的监督情况;对提起公诉案件指控的犯罪事实或罪名刑事裁判不予认定案件的监督情况。

2.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情况

主要检查20**年检察机关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的情况,以及检察机关纠正审判环节超期羁押的情况。

3.刑事裁判执行的监督情况

主要检查20**年法院刑事裁判决定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监督情况。

4.查办刑事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情况。

主要检查20**年查办的刑事审判人员利用审判权贪赃枉法、等犯罪案件的情况。

5.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中违法违纪情况

主要检查20**年检察人员在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中滥用监督权、等情况。

6.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机制、制度实施情况

主要检查20**年以来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落实情况。

(二)检查的重点

要在确定的检查范围内,重点对法律监督职责的履行和监督制度的建设进行检查,对于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案件要作为重点案件进行检查。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监督职责的履行是否充分

主要检查是否依法履行了监督职责、是否综合采取了刑事抗诉、检察建议、列席审委会、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等措施以及是否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监督效果。要通过走群众路线和专门工作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下列问题的监督情况进行检查:

(1)是否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等涉及罪与非罪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监督;

(2)是否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不予认定不当的刑事判决裁定进行了有效监督;

(3)是否对判决改变罪名不当等涉及此罪与彼罪界限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监督;

(4)是否对量刑轻重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监督;

(5)是否对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适用缓刑、免刑明显不当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监督;

(6)是否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监督;

(7)是否对审判环节严重超期羁押等严重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行有效监督;

(8)是否对自行启动再审后裁判不公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监督;

(9)是否对刑事审判人员利用审判权贪赃枉法、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监督。

2.监督职责的履行是否正确

主要检查检察人员是否存在超越职权范围、违反职权规定、利用职权谋私等行为,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徇私枉法等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等情况。

3.监督制度的建设是否到位

主要检查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机制与制度是否完善、健全和科学,是否存在影响、制约监督工作健康开展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上的缺陷和问题。

四、检查的方法、步骤

(一)自查(2009年5月至7月)

检察院要根据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检查范围和检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案件要组织力量进行复查,复查的案件要逐案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和提出纠正改进意见。

(二)接受市院督导、抽查和基层院间互查(2009年8月至9月)

基层检察院一方面要为接受市检察院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的工作组督导、抽查做好准备,另一方面积极与其他基层检察院开展互查行动。基层检察院在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及专项检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主动询问上级检察院并且基层院要及时总结本次专项检查活动中取得的经验和阶段性成果,不断推动专项检查活动深入开展。

基层院间的互查情况,互查组分别将到被检查单位的检查情况包括该单位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和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有何经验等内容的书面材料在本阶段结束时上报市检察院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三)制定整改措施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2009年10月)

我县检察院应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验收总结(2009年11月)

我县检察院应根据自查、互查、情况写出简洁明了、重点突出的本辖区专项检查活动总体情况报告,于2009年10月25日以前上报市检察院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

为保证我县检察机关专项检查活动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加强对专项检查活动的领导,成立县人民检察院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检察机关专项检查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第3篇

(一)检务督察的基础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对检务督察权做了制度上的安排,为检务督察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基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赋予检务督察有权参与和督察事项有关的会议,并听取汇报,同时要求被督察对象就督察问题作出说明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还规定检务督察有案件资料调阅权,这项权力将大大强化了检务督察工作的力度。同时,为了防止检务督察权滥用而影响检察机关的检察工作正常运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检务督察人员在行使检务督察职能时不得干涉被督察对象依法办理案件,因此,检察权的依法独立行使不会因检务督察而受限。

(二)检务督察的必要性

检察权具有双重性,一方面要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国家安定和保障人权不受非法侵犯,另一方面又要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人权上的某种程度限制甚至剥夺,这就决定了检察机关的检察权行使需要法定性和谨慎性。当前,外部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比较薄弱,存在着不足:检察机关是法律的监督机关,如果自身违法行为,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难于被外部监督力量发现和查处。因此,在检察工作体制内部建立完善特殊的监督机制是国家法律完善和司法改革的需要,也是中国特色检察体制不断发展健全完善的必然,能更好地促进公民权益受保护和促使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2005年,响应党中央对司法改革的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中》,其中明确提出了建立检务督察工作制度的目标,经过各级检察机关的多年实践,取得了有效成果。200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从各级检察机关建立完善检务督察制度的实践来看,检务督察就是检察机关内部成立专门部门对检察人员依法行使法律职权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检务督察制度就是检务督察活动的性质定位、机构建立、运行机制完善的有机结合。

二、当前检务督察中存在的制约因素

(一)现行检务督察法律法规不完善

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六条”要求的规定》、《九条硬性规定》等一批检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但是,具体如何遵守、如何操作的程序规范细则没有制定出台,导致目前有限的内部监督法规缺乏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监督制度过于原则、笼统;就事论事性制度多,程序性制度少;定性的规定多,定量的规定少。监督制度的不具有可操作性,给实践中的监督活动带来操作障碍,如《关于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六条”要求的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等制度,就缺乏有效的实施办法。制度的粗、空、虚,必然导致制度约束力的软弱,其约束作用就得不到很好的发挥。

(二)现行检务督察制度存在缺陷

一是检务督察机构及其职能缺乏独立性和保障性。当前,按照现行的检察工作体制,检务督察机构和权限往往在被监督者的领导下,监督活动缺乏中立性,同时又受控于被监督者。二是广大检察工作人员存在重业务、重发展,轻监督管理的思想。表现在执法规范、廉洁、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等方面的教育还不够到位,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惩处力度小等现象,大大减弱了监督的效果和权威性。

(三)现行的监督督察工作形式化

近几年,为了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各级检察机关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检察人员廉洁自律、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财务监督以及“一案三卡”等监督检查制度。部分内部监督制度的建立对检务督察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实践中存在督促落实不够、缺乏有力执行以及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三、建立完善检务督察制度

(一)检务督察的基本内容

1.对检察工作效能的督察

这主要是对各项部署的检察工作督促和落实情况、日常上班考勤、着装、保障等行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2.对办案情况的督察

针对执法办案中常出、易出问题的岗位和阶段,如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情况、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初查和立案的情况、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和返还赃款的情况、对办案区管理等情况进行常态督察,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

3.对重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察

检察工作中,少数检察人员对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够积极,执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不够到位,特别是在遵守落实相关制度上不够坚决,没有完全做到令行禁止。检务督察活动就是要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证检令畅通。

4.对检察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的督察

主要督察对来访群众和案件相关人态度是否粗暴、摆架子、冷硬横推的问题,是否违反警车使用管理条例开霸道车、特权车,滥用警械等问题。

5.对实施党风廉政责任情况的督察

一是督察“一案三卡”实施情况和干警执法档案建立情况;二是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督察,主要督察警车私用、穿检察制服任意出入娱乐场所、吃拿卡要、酗酒滋事等问题,有效地保障干警廉洁从检,密切了检民关系。

(二)检务督察的重点内容

1.围绕检察中心,积极开展执法办案督察

一是强化案件质量督察。以案件质量督察为切入点,督察执法办案过程中审查案件是否不细致、调取证据是否不规范、起诉书引用法律条款是否不准确、公诉词论理是否不充分,法律文书制作质量是否不高等问题。 二是强化落实《检察业务工作流程》的督察。把执法办案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作为督察点,以抓好督察点的督察来促进工作流程的实施,防止办案的随意性和案件流失。三是开展执法办案现场督察。如在公诉、自侦、监所等部门开展庭审督察、案件搜查、扣押现场督察,对公诉人不注意出庭形象、庭审效果不好等问题,及时向所在部门反馈,督促加以改进;开展案件搜查、扣押现场监督,确保搜查扣押规范有序。

2.解决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督察

一是对扣押冻结款物工作开展专项督察。对办案部门扣押冻结款物的扣押冻结程序、数量、处理等情况进行督察,杜绝因涉案赃证物而出现严重违纪的现象。二是对案卷归档工作开展专项督察。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加大归档工作力度,督察是否规范案件装订、是否按规定把档案及时入库等问题,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三是加强控申信访、接访工作专项督察。针对各种节假日,政治敏感性强,上访、闹访人员多等问题,组织督察人员重点对控申接待来信来访制度落实是否到位,是否认真做好对当事人的答复和息诉工作,是否依法正当地化解纠纷和矛盾等进行督察。

(三)检务督察工作部门的建立

1.成立检务督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检务督察办公室

检务督察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各内设机构工作情况、落实年初制订计划情况进行督察;对本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进行分解立项,拟定督察方案,进行跟踪督察,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作出阶段性的评估,向领导小组进行综合反馈;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并要求上报结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承办部门和完成时限,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交承办部门办理;对检务督察领导小组成员、检务督察办公室安排的督察事项和各督察组申请的督察事项进行审查,提出拟办意见、承办部门和完成时限,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交承办部门办理;对各内设机构办理督察事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2.检务督察办公室工作再分业务督察、纪律作风督察、检务保障督察三项督察工作

业务督察由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承担对本院办理的案件进行专项检查、个案抽查,提出案件质量评估报告;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办案制度遵守情况进行督察;发现违规办案、徇私舞弊或者有应当追究错案责任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等职责。纪律作风督察由政工、监察部门负责,主要承担对本院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招录检察人员、任命检察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院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文化、专业结构是否达到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本院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干警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办理人大交办事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职责。检务保障督察由办公室、技术部门负责,办公室对公用经费保障情况、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情况、器材设备配备、业务用车情况进行督察;技术部门对局域网、专线网和计算机终端等信息化硬件建设、应用信息化手段管理业务、队伍和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督察等

(四)检务督察运行机制的建立

1.逐步建立检察人员执法、荣誉、廉政档案

按照“一人一档、一案一登、统一管理、分级建档”的原则,结合各执法办案部门的不同情况,开始分批分期逐步建立档案。把督察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为干部的考核、奖惩、晋升提供科学全面的依据,切实避免纠错少评优多,奖优罚劣不明确。

2.设立检务督察联络员

在各内设机构设立一名检务督察联络员,通过发挥检务督察联络员的优势作用,充分延伸和拓宽检务督察工作的范围和加强检务督察的力度,主动了解掌握办案部门工作情况,积极强化与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

3.建立定期的检务督察沟通协调机制

定期与不定期收集掌握的各业务部门执法办案等方面情况,主动与业务部门沟通联系,适时召开检务督察情况通报会议进行反馈和分析研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第4篇

2012年税务稽查工作考核指标包括:全国平均稽查选案准确率达到90%以上;稽查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稽查查补收入入库率达到90%以上;总局督办案件协查按期回复率达到100%,协查信息完整率达到95%以上。

一、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1.认真开展常规税务检查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常规检查计划,主动、积极开展常规税务检查工作。始终保持对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的高度警惕,通过科学选案提高检查质量,增强检查威慑力,防止税收流失,防止苗头性问题演变成趋势性问题。

2.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加大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偷逃税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重点地区加大督促力度。重点查处成品油购销、煤炭、运输等行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四小票”活动;重点查处电子、家具、服装类产品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房地产、建筑安装等行业偷逃税案件。

3.科学部署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贯彻适当精简检查项目、统一归口管理、发挥各地主动性的指导思路,科学部署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总局加强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督导,着力做好项目数据的收集、整理、分送、汇总工作。

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①接受成品油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②资本交易;③办理电子、家具、服装类产品等出口退(免)税的企业及承接出口货物业务的货代公司。

税收专项检查指导性项目:①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②地方股份制银行、地方商业银行;③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④非居民企业;⑤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的其他项目。

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较为集中、税收秩序较为混乱的地区开展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税收专项整治,总局选择部分地区直接督导整治工作。

4.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继续对近几年未检查过的重点税源企业按照行业确定重点,开展检查工作,促进企业提高纳税遵从度。总局在企业总部所在地成立督导协调小组,研究建立总局牵头、多省联动、国地税联合的省际稽查联动协作机制,做到上下联动、政策统一、查深查透、全国一盘棋。继续总结并探索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的方式方法,继续推行查前辅导、查中约谈、自查为先导、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各地要根据当地重点税源情况,选择当地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检查工作。

5.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落实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制度建设和根本性措施,建立综合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沟通、督办指导作用,实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结合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和税收违法案件检查,认真开展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工作,选取部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重点检查,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假发票“卖方市场”的打击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印制、贩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捣毁制假贩假窝点。积极配合通信管理、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发票违法信息的整治工作。

二、坚持依法稽查文明执法

6.夯实稽查基础制度。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适应稽查工作现代化建设的稽查制度规范,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稽查执法行为提供制度保障。印发实施《税务稽查分类分级管理暂行办法》、《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起草《普通发票案件协查管理暂行办法》。继续补充设计稽查执法文书。积极参与《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完善稽查职权、体制、机制。协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论证涉税刑事司法解释。

7.坚持依法稽查文明执法。依法稽查是稽查执法的生命和灵魂,依法稽查、文明执法理念要贯穿于税务稽查全过程,落实到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个环节。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实施稽查,坚持稽查执法的公正与效率,提升稽查依法行政水平,规范稽查执法,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尊重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8.提高稽查依法办案质量。严格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开展办案工作,强化稽查执法质量意识,增强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细化办案质量标准,实施案件质量全程监控机制,严格审核证据和适用法律,坚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确保权限合法、程序无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开展案件复查工作,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有错必究,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规范稽查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曝光力度,发挥税务稽查的教育、惩治、警示、震慑效应。

9.坚持稽查内部“四环节”分离。严格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稽查部门内部“四分离”制度,选案、查案、审案、执行四个环节不得分设于稽查外部。落实四环节分工制约机制,实施稽查四环节的工作标准化,强化流程监督制约,有效监督选案、回避、检查时限、案件撤案、调查取证、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结案等流程,加强对税务稽查内部工作环节的监督制约。

10.改进税务稽查服务。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原则,通过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和公正文明执法,为守法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在加大执法刚性的同时,注重运用服务、疏导、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从源头上控制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发生。严格控制检查频率,减少重复检查,尽量缩短检查和处理处罚时间,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促进征纳和谐。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稽查执法透明度,充分听取纳税人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积极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国际化建设

11.加强稽查现代化、国际化建设理论研究与实践。加强调查研究、理论探索和实践应用,积极参与税收征管模式改革工作,开展稽查的机制、体制、职责、作用定位的调研工作。开展和推进稽查工作现代化、国际化调研工作,为稽查工作现代化、国际化建设提供理论来源和实践支持。

12.推进税务稽查管理方式改革工作。鼓励各地开展稽查管理创新,推进稽查管理方式改革。选择部分省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开展税务稽查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调整、充实省、市两级稽查力量,积极推行市(地)级一级稽查体制,实施分类分级稽查管理方式,提高税源专业化管理水平,使稽查资源与稽查执法对象相匹配;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提高查办大要案件质效,初步形成适应我国现代税源结构特征的稽查资源配置模式和管理机制。

13.全面推行税务稽查分类分级管理。按照税源分布结构,赋予不同层级稽查局相应执法任务,合理确定省、市(地)、县三级稽查局组织检查和直接检查企业的分类标准,使稽查人力、物力、财力等稽查资源与重点税源的分布相对应。省级稽查局负责对重点税源企业实施定期轮查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市(地)、县两级稽查局负责对一般税源企业实施常规检查和一般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

14.强化稽查系统办案指挥。发挥国、地税稽查合力优势,始终树立协查地就是案发地的理念,严格贯彻执行大要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督办管理办法,落实重大案件查处责任制,加大督办、组织查办大要案件力度。以案件查办质量为纽带,加强对税收秩序较为混乱地区稽查工作的指导,确保上级稽查局案件指挥权。完善案源管理办法、案件管理制度、工作跟踪反馈办法等,逐步建立有力的监督管理机制,在提高受理案件的反应力、查处案件的打击力和案件曝光的影响力上多下功夫。

15.强化稽查案源管理工作。在各地已开发运用选案分析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完善稽查选案分析平台运用范围和功能,完善稽查选案软件功能模块,充分利用征管信息、协查数据、第三方信息等案源信息强化稽查案源分析,细化选案指标,实施科学选案,提高选案准确率。建立、应用稽查违法企业信息库,总结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动态和趋势,预防重大涉税案件的发生,防范税收流失风险。

16.推广应用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模式。在国税稽查系统,对大中型企业等会计核算较为健全的纳税人全面推广应用稽查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模式,统一规范检查流程,强化检查环节痕迹管理,加强对稽查检查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制约,做到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项目查清、问题查透,实现对稽查过程和质量的控制、监督。适时开展地税系统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模式的试点工作。

17.提高稽查信息化水平。树立“信息管税”理念,坚持以信息管理稽查、建设信息稽查平台。提高举报软件和协查软件应用水平,鼓励各地使用查账软件等现代化手段,为信息化稽查提供手段和技术支持,提高对信息化管理企业的稽查办案能力,有效应对企业利用电子账簿虚假记账、隐匿或销毁电子账簿的违法情况。

18.建立、应用税务稽查案例库。以协查信息系统为依托,建设和应用稽查案例库,提供查办案件经验交流平台,加强重大案件、案情复杂案件、有争议案件的案例分析,提高税务稽查案例分析和应用水平。省级稽查局要积极向总局稽查局推荐优秀案例,注重发现和总结作案新手段和违法新情况,形成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典型案例,报送案例数量不少于6篇。总局稽查局定期通报税务稽查案例报告情况,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工作。

19.高度重视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工作。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实施检举案件分类处理,明确分类权限和程序,提高检举案件管理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引导检举人准确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树立稽查窗口良好形象。严格为检举人保守秘密,依法确认、计算和兑付奖金,积极为检举人兑奖提供优质服务和方便。做好检举案件的矛盾化解、疏导、说服工作。

20.注重开展调研式检查。紧密结合税收专项检查,选择部分社会热点、新型产业和征管监管薄弱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经营模式、行业总体规模和税法遵从情况等方面的调研式检查。调研式检查要及时总结共性问题,归纳有效检查方法,注重摸透作案新手段、违法新情况,掌握行业的运作规律,发现行业存在的税收风险点,为重点、全面、深入检查和提高稽查选案准确性提供可靠依据。

21.切实加强协查工作。稳步运行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发挥协查系统快速、便捷、实时监控的优势为案件查处服务。在地税稽查系统逐步推广应用协查系统,将货物运输发票纳入协查系统,研究实施普通发票案件协查工作。强化对委托发起及受托检查质量的跟踪和监控力度,努力提高协查委托发函质量和受托检查、受托回函质量和效率。除另有规定外,能够通过协查系统发起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一律通过协查系统开展。总局重点考核总局督办案件和总局组织发起协查案件的协查质量并定期通报。各省级国税局稽查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协查发函、受托回函情况的监控力度,既要监控委托协查准确率、受托协查的按期回复率,也要监控协查的信息完整率、回函的质量。

22.严格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管理。认真贯彻《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原则管理、使用稽查专项办案经费。加大对一线稽查办案和基层稽查办案的经费投入,逐步加大稽查办案设备、科技装备投入,夯实稽查工作现代化发展的物质基础。提高稽查办案专项经费使用效益,坚持大要案件查办质量等工作实绩与稽查办案经费挂钩。加强稽查专项办案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纠正超权限审批、超范围使用、超标准支出办案专项经费行为。

23.完善国、地税稽查协作和部门协作良性互动机制。继续建立健全国、地税稽查协作机制,提高对共管户的信息交换和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及大要案件查处的协作水平,及时办理案件移交,确保查补税款足额入库。继续建立健全与征管、法规、税政和电税中心等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巩固完善税警协作办案机制和情报交换制度,发挥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的合力优势。总局与公安部继续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各地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两部局”共同督办的重点案件查处取得实效。进一步会同海关、公安等部门完善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联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银行、工商、证监、审计以及监察、法院、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四、强化税务稽查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

24.加强稽查整体力量。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稽查人员业务能级管理办法,加强充实省、市两级稽查力量。调整充实稽查人才库,提高一线检查人员占全体稽查人员的比例,提高具备独立查账能力人员和电子查账能力人员占一线检查人员的比例。以公正合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导向强化对稽查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基层领导班子素质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第5篇

根据省、市银监部门的指示精神,我县联社扎实组织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案件防范长效机制,保持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落实案件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合规建设年工作,促进农村信用社合规文化建设,进一步营造一个良好的合规文化建设氛围,确保案件专项治理和合规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

为确保顺利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我县联社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联社×××主任任组长,×××、×××两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核监察部,负责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信用社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确保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工作内容。

我县联社案件专项治理以“两个提高”、“两个加强”、“两个下降”、“两个加大”“两个建立”和“五严格”、“五加强”为指导,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分五个阶段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拟定各阶段工作内容,并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信用社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对未按上级要求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或者组织开展工作不力导致进度缓慢的信用社,其年度考核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政纪或党纪等处分,定期召开案件形势分析会,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确保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不流于形式,努力实现“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的阶段性目标。

(三)制定督导计划,开展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实现管理水平上新台阶,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案件专项治理指示精神,加强对各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我县联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督导工作计划》,对各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信用社扎实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效果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在XX年度对各信用社案件治理督导检查14次。

二、组织实施情况

(一)清理规章制度,开展内控评价。

为加强对信贷、会计、出纳、储蓄等岗位的内控管理,了解和评价我县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我县农村信用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开展内控检查与评价工作方案》(新农信联发〔XX〕141号),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探讨现有规章制度的修改意见或建议,根据评价和检查情况,新制定了内控管理制度项8项,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6项,明确有关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责任追究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挂两级,问责到位”为原则,对所有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全面问责,不留空档,逐步使所有员工在工作和履行职责过程中时刻绷紧依法合规这根弦,要对自己的行为充分负责,时刻意识到因自己行为对上下级、对员工、对家庭、对单位、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使员工对违法违规事件的由“不敢为”向“不想为”转变。

(二)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工作情况。

加强对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对XX年以来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银监会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案件责任制情况进行“回头看”,专门召开“存在问题整改研讨会”,由存在问题整改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存在问题整改台账,对存在问题采取销账方式进行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和制度执行到位(XX年发现问题28个,已全部整改)。

(三)对易发案件薄弱环节、要害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隐患排查情况。

1、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指示精神,我县联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检查(自查)方案》,重点检查授权卡(柜员卡)、印鉴密押、空白凭证、金库尾箱、查询对账、轮岗休假、安全保卫,以及录像检查、枪技弹药管理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根据检查方案,将有关项目内容制定检查工作表,布置各信用社按工作表内容开展自查,抽调联社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操作风险检查,并在六月份根据省联社布置,对照省联社检查方案,对上次未检查的项目制定补充检查(自查)方案,重新组织开展检查(自查),本年度共检查出内控风险问题28个(存在问题大部分现场已整改),并设立存在问题整改台账,落实相关整改负责人和责任人,进一步挖掘我县农信社潜在的内部经营风险,防范案件发生。

2、实行强制休假,开展排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强制休假制度,强加对重要岗位人员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我县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内部经营风险,在9月份对全县信用社各岗位人员分两批(次)实行强制休假,结合强制休假工作开展,对各信用社主管会计和信贷会计岗位开展审计工作,制定《***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审计实施方案》(*农信联发〔XX〕151号),及时发现违规操作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消除风险隐患,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依法合规经营,达到会计管理监督工作标准化的目的。同时开展了对各岗位员工进行家访活动,联社领导对分管理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家访,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家访,信用社主任对本社员工进行家访。通过层层家访,进一步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家庭状况等情况。同时,对三年以上在同一岗位人员实行岗位轮换,本年度对信用社副主任轮换3人、信贷岗位人员轮换18 人、网点负责人轮换4人、会计和出纳人员轮换25人。

(三)今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思路

今后,我县联社将继续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人员,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进一步防范信用社金融风险。

(一)继续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使广大干部员工更加明确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和要求,定期组织各岗位员工学习,确保全员参与案件专项治理,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落到实处,有效防范我县农村信用社内部操作风险。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掌握全镇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群众和社会反映情况,促进民生又好又快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民生工程督查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和镇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人员由镇政府、镇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民生办)及镇直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综合督查和重点督查由镇政府、镇民生办组织实施;专项督查由民生工程各实施部门负责实施。

三、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各村和镇直责任部门的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制定、资金落实、工程类项目进展和资金发放到位情况。具体内容为:

(一)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的标准、范围和要求开展实施工作,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二)各村和镇直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建立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按规定建立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是否履行职责,有无失职读职行为。

(三)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检查项目资金的筹集和到位情况,是否有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应发放或补助到人的资金,是否实行社会化发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有无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管理落实。重点检查相关部门建立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管理情况,是否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并按评价办法对实施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建设方面是否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建后管养上是否制定建后管养办法,是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人员,是否安排并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是否因地制宜探索研究购买服务、建后管养等方面的新办法、新举措。

(五)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民生工程宣传工作要求,主要检查各村和镇直相关部门是否制定本村、本部门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方案;是否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持久开展政策宣传和社情民意调查;是否及时宣传报道民生工程进展、成效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民生工程的实施;是否创新方式、提高宣传实效,扩大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音率等。

(六)档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民生工程档案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资金发放类项目档案是否有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工程类项目档案是否有“六制”有关资料;各项档案是否归档成册等。

四、督查方式和方法

民生工程督查主要采取综合督查、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三种方式进行。综合督查主要检查民生工程总体实施情况,由镇民生办负责制定具体督查方案,从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组织人员参加,并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镇民生办根据领导或项目进展的要求、群众举报、重点难点问题等情况,抽调有关人员采取现场督查、暗访、社情民调和互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主要由镇民生工程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自行制定监督检查方案,从本部门组织人员对各村和施工单位实施民生工程情况进行检查。

五、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由镇民生办分别于7月、11月开展;重点督查由镇民生办在4月、8月、9月分别对工程类项目、资金发放类项目、宣传工作和档案管理等进行督查;专项督查由镇直民生工程责任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每个项目每年至少安排4次,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镇民生办。

六、督查要求

l、督查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督查工作要有严肃性、要认真开展,尽到责任;要深入群众,讲究督查方法,注重检查效果,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督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和要求,认真督查,听真话、查实情,力戒形式主义。把督查的重点放在查找和发现问题上,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快速解决。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第7篇

扫黑除恶同惩治“蝇贪”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0年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希望大家喜欢!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主动作为、稳步推进,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中主动发现、深挖细查“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周密筹划部署。县纪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此项工作写入纪委全会报告,把扫黑除恶同惩治“蝇贪”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作为年工作重点。在纪委常委会等会议上及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重要指示以及中央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情况,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以及在工作中违反纪律、消极应付、跑风漏气等问题。

牵头成立由纪委副书记为组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政法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司法、民政、工商等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违纪查办组,下设线索疑点排查组和案件分析研判组,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查办涉黑涉恶腐败、深挖背后“保护伞”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斗争中的协调配合,推进打击黑恶势力与查处“保护伞”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个方面工作重点和项具体工作措施,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摆上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日程。

结合我县实际,确立了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定期协商会商、线索排查及分析研判、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追责问责等工作机制,基本构建起了我县打击黑恶势力与查处“保护伞”工作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的“1+3”制度体系,为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线索收集,优先快速办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对年以来查处的案件进行了梳理,排查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并建立了专门工作台账。

充分发挥监督员“监督哨”及“探头”作用,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深入基层和群众全面开展问题线索收集工作。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纳入巡察工作重点,着力发现有关问题线索。

认真落实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将巡察中发现涉恶线索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置。积极协调政法机关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主动排查问题线索,深入摸排案件中可能涉及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是强化培训督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我们参加了全市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业务、中央督导组督导重点和工作方式方法。会后,结合我县实际,就案件调阅、线索排查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会商,并及时各乡镇纪委传达了会议精神,明确了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重点。

在迎接市专项督导中,认真准备、查漏补缺,以督导促进工作落实。在年中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中,把涉黑涉恶问题纳入监督检查范围,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整治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对多个部门和单位落实县委工作部署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抽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初期,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领会得不深不透,对中央的文件精神没有深入细致加以研究,“四个意识”还不牢固。没有认识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对形势的判断有偏差,认为“黑”和“恶”的问题并不常见,扫黑除恶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工作只停留在与政法机关日常沟通协调,认为只需掌握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查处即可,没有投入主要精力靠前作为,没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问题线索排查缺乏主动性,难以发现问题,存在消极“等“靠”思想。

近期,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的再传达、再学习以及参加市县两级多次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后,认识得到了根本性转变,政治站位得到根本性提高,目前县纪委监委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

二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没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自身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及时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党纪法规的学习,对相关涉黑涉恶政策缺乏深刻理解,对遇见的问题缺乏细致深入研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怎么开展、围绕的重点是什么对下培训指导不够,没有提出符合县情的具体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导致有的基层纪委没有扎实有效开展具体工作。

三是工作衔接配合还有待加强。没有科学合理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调工作机制,与县扫黑办就相关问题线索互通共享、工作衔接还有待加强,机制还不顺畅,长效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没有完全形成上下、左右连通,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基层纪委主阵地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不力的情况进行问责。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逐步深入,部门间的磨合渐趋顺滑,问题也正在逐步得到解决。

四是督导检查不到位。县纪委机关对下督导检查力度不够,停留于开会议、听汇报、看资料,在前期开展的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检查中,只将该项工作列入检查内容,检查过程没有深挖细究,没有起到应有的督促作用。在基层和有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对本地县本部门工作情况掌握不全面,没有有效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尤其是监督职责。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县纪委将按照市纪委要求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以迎接中央督导组进驻督导为着力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巡视整改落实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体推进。

一是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协调政法机关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调阅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卷宗资料,深入摸排案件中可能涉及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放射诊疗防护监督管理,强化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意识,落实责任,切实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针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完善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制度,及时发现放射诊疗安全防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放射诊疗工作,提高放射诊疗工作质量,推进《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

三、工作内容

(一)检查范围

以放射治疗防护为重点,对所有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主要为使用医用电子加速器、钴-60远距离治疗机、伽玛刀、X刀、后装治疗机、质子治疗等设备开展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和开展永久性籽粒插植治疗的医疗机构。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执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情况和卫生防护工作情况等(详见附表1)。

1、《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持证情况;

2、新建、改建、扩建放射治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审查情况,放射治疗设备状态检测情况;

3、模拟定位机、放疗计划系统和放疗剂量仪等放射治疗质量控制设备的配置情况;

4、制订和执行放射治疗质量保证管理制度情况;

5、专职医学物理人员配备情况;

6、对放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7、放疗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和放疗设备安全联锁有效情况;

8、开展永久性籽粒插植治疗工作的防护质量保证情况。

四、组织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放射诊疗防护专项检查工作,制订督导检查方案。各区、县卫生局根据专项检查方案组织本辖区内的检查工作。

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放射治疗设备进行质量控制检测,在本年度内已开展检测的需提供检测报告。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的安全防护与质量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监督机构,监督其进行整改。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10-12月)为动员部署及医疗机构自查阶段。各区、县卫生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本辖区内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根据方案的要求,对放射诊疗防护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第二阶段(2011年1-2月)为监督检查阶段。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区、县卫生局对辖区内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请各区、县卫生局于2011年2月5日前将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及汇总表(附表2、附表3)报市卫生监督支队。2月10日前,请卫生监督执法支队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汇总表报市卫生局医政科。新晨

第三阶段(2011年2-3月)为抽查阶段。市卫生局组成督导组赴各区、县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卫生局要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各区、县卫生局的医政和监督部门要紧紧围绕各自职责分工,根据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落实。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放射诊疗安全防护与质量安全问题,实现专项检查工作目标。

(三)落实责任,做好自查工作。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放射诊疗安全防护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提高放射诊疗质量控制水平,降低风险,逐步完善质量保证与安全防护管理机制。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第9篇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在国土、水利领域执法监察工作中,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以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专项治理和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为重点,整体推进各项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年底,全市共在国土资源、水利领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4项,整改违规问题339个,追缴违规资金(土地出让金、保证金、罚款)7.4亿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2余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0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专项治理和城区违法用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今年3月份启动专项治理以来,我市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全市上下各级联动,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推进了专项治理工作。

1、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市委、市政府对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______,市委副书记、市长______亲自签发了《中共______市委、__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______市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__*文〔____〕____号),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______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______为副组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建、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市政府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检查督导、案件查办三个组,做到了分工明确、运转规范。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形成了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良好态势,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充分利用专项治理契机,成立了______市土地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专项治理办公室和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办公,进一步明确监察、财政、发改、公安、国土、规划、住建、工商、税务、电力、水务、金融等部门的职责,共同查处未供即用、违规改变土地用途、欠缴出让金等行为,扩大了对违法违规用地清理的范围。

____*副市长亲自审定把关,签发了《______市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规定了治理范围和主要内容,划分了自查自纠、检查整改和建章立制三个阶段,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依法查办案件、严格追究责任和务求工作实效的五点要求,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保障和工作基础。市纪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把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工作作为20__年______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搞好专项治理督导工作,______书记亲自选定了6名原则性强、业务素质高的市直部门纪检组长,担任督导检查组组长,成立了6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制定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周例会制度,______书记和______副市长每周都抽出时间听取治理工作汇报,研究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2、大力宣传发动,周密安排部署。3月14日,全省召开电视电话动员会,市纪委书记______在______主会场作了题为《扎实开展违规用地治 理,认真做好土地出让金追缴工作》的典型发言。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随即召开了动员大会。副市长______做了动员讲话,指出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对《__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__*政〔20__〕11号)的推动和促进,要以此为契机,严查违法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和改进土地管理。6月7日,我市召开了集中整改工作会,各县市区长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及乡镇长参加了会议。市长______在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曝光典型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节约用地、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会议提出了八个严管,提高土地管理水平,促进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出台了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工作十条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______新区管委会是治理辖区囤地圈地、闲置土地和违法违规用地的责任主体,确保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为了进一步加强宣传,我们在______日报全文刊登了__*政〔20__〕11号文,并进行了全面解读;开办两个版块专题报道,公开举报电话2部,并派专人值班;公告了9宗违法建设项目,公开曝光2家擅自改变用途进行商品房开发案、4家12宗非法占用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违法买卖土地的3人及处罚结果。同时在国土局门户网站上开辟了违法违规用地查处专栏,及时公布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充分宣传市委市政府打击囤地圈地、违法违规用地的决心和查办效果,营造了依法依规用地的良好氛围,为专项治理题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认真组织排查,加强督导检查。4月10日,市闲置土地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各县(市)区上报的清查数据,并将上报数据向专项治理小组进行了汇报,专项治理小组听取汇报后,进一步明确,要彻底清查各县(市)区20__年至20__年土地供应情况,并对土地供应情况进行督查,提出“三个一”的工作要求,即:“每一宗地要看台账、每一宗地要看档案、每一宗地到现场”。为了便于督导检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______市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工作督导检查组的通知》(__*治土〔20__〕3号)、《______市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专项排查方案》(__*治土〔20__〕4号)。各检查组采取“四方同查、五管齐下”的(四方同查即由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分别按照各自职能,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对批地、征地、供地、用地及违规用地情况同时开展检查,互相对照印证,核查各种问题;五管齐下即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未供即用和违规用地五个方面的问题同时进行核查),建立了以土地批文,征地补偿,土地供应文件,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用地单位、宗地位置、面积、用途、容积率、出让金标准和缴纳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全市共检查196个批次4442.77公顷土地,发现批而未征土地55宗405.96公顷、征而未供土地871.68公顷、未供即用土地463.83公顷、闲置土地45宗196.85公顷、违规变更用途土地11宗26.33公顷、改变容积率土地1宗2.2公顷、欠缴出让金土地20宗153.27公顷,欠缴金额约2.68亿元。

针对存在问题较多、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分别向重点项目和辖区政府下达《督办通知书》9份,要求其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特别是省治理办《关于对省级市级县级进行集中督查工作的通知》(豫治理发〔20__〕9号)下发后,我市立即组织六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做到“蹲点在县(区)、现场督导,处置不到位绝不返回”,每天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工作进度。

4、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市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密切协作,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市场限入、司法追责、停水断电、舆论曝光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形成了严处的高压态势。市住建局、房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违规企业和个人实行黑名单制度,责令督促其停止违法活动;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违法问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整改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市供电公司、水务公司对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停止供电供水,避免其继续违规施工。为了推进违法违规用地手续的办理,鉴于用地手续办理周期长的原因,根据市政府20__年3号会议纪要精神,要求违法违规用地单位在先期签订《违法用地补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协议》,并足额缴纳土地保证金,可享受《关于转发违法用地补办用地手续及加强土地市场管理的意见的通知》(__*政办〔______〕______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并对相关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公安部门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5人,法院对已移交追缴土地保证金的9家违法违规用地单位单位资产予以查封,涉及土地保证金5944万元。

5、制定处置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市专项治理办公室结合______实际,研究制定了《______市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集中整改工作方案》(__*治土〔______〕______号),要求各县(市)区针对存在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处置档案,查清批而未征、征而未供、闲置土地、违规用地的现状、原因、处置意见、处置方法、处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同时要求市督导组针对处置台账,逐宗对照完成情况,确实推进集中整改工作。为了推进市本级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市专项治理办公室与四城区、新区管委会专项治理办公室一起,逐宗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闲置土地、违规用地形成的原因,共同研究处置方案;对难以处置的宗地,对辖区政府下达督办通知书,从而有力地推进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为了更好地完成专项治理工作,9月3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召开了紧急会议,对当前专项治理工作形势进行了分析,要求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认清形势,要下大力气,加快推进整改,要“加快推进、 保证质量、全面处置”,对完不成任务的,要对辖区政府一把手进行约谈;并规定:凡闲置土地处置资料不齐全的,在9月8日前必须补充完毕;欠缴出让金的,在9月15日催缴到位,无法直接追缴的,必须提供司法途径追缴材料;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的,在接到完善报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报同级政府审批;未供即用土地,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基础资料,必须在9月15日内完善手续。各县(市)区专项领导小组采取对违规用地单位进行约谈等方法,加强了工作力度。______县在短短的一周时间里,就催缴出让金1.4亿元;______新区一次收回闲置土地6宗,收取闲置费115.4万元;______县一次处置违规用地46宗,面积212.154公顷。

截至目前,全市共追缴土地出让金(含保证金、罚款)7.4亿元(详见下表),批而未征土地处置9宗26.73公顷,处置率达到91%;征而未供土地处置107宗618.23公顷,处置率达到71%;未供即用土地处置113宗320.84公顷,处置率达到69%;闲置土地处置43宗191.99公顷,处置率达到98%;违规用地处置32宗181.8公顷,处置率达到100%。

6、严肃查办案件,树立工作权威。今年以来,我们把查办案件作为推动工作的突破口,通过严查党员干部涉土案件,有效遏制了国土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树立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权威。一是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在《______日报》和互联网上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通过排查发现、部门移交、上级转办等渠道,梳理案件线索,并与市纪委室、案管室和检察院结合,筛选案件线索,保证了案件线索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对党员干部涉土案件,特别是套取、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擅自改变规划等复杂、典型案件,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检察、国土资源、审计、公安等部门,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和联合办案机制,形成办案合力。三是强化办案保障措施。在专项治理办公室专门设立了案件调查组,抽调精兵强将,专司办案工作,多方筹措,为案件组提供了场地、设备、车辆等保障,在经费补贴方面予以倾斜,激励办案人员多办大案要案。今年以来共排查案件线索104件,立案92件,已给予党政纪处分90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其中,市纪委监察局直接查处了______公司擅自变更规划建设商品房案和______公司违规建设分配经济适用房案,给予______行政记过处分;给予______行政记过处分,给予______行政记过处分,______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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