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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方案优选九篇

时间:2022-11-23 23:20:21

专项工作方案

专项工作方案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认真落实全国和省、市、区关于“打盗抢、追逃犯”工作部署,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积极消除不安定因素,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追逃工作,成立追逃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由派出所袁小春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及时向镇综治委报告开展成效。

三、目标任务

本次专项斗争总体目标任务是: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至少抓获一名在逃人员,完成区下达任务,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切实提高政法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四、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斗争从年3月开始至年9月底结束,为期7个月,共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3月1日至3月30日)

派出所要对历年来侦破的刑事案件进行集中梳理,结合上级下达的追逃任务,对追捕对象做到心中有数,并建立详尽名册。各村委会要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乡土人情的优势,积极协助派出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准摸透在逃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可能藏身之处,为抓捕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打击攻坚阶段(3月30日至9月20日)

派出所要在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建立“特情”架网设伏,积极开展侦查破案和打击抓捕工作,力争抓捕一批在逃人员,特别是抓获一批命案在逃人员。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20日至9月底)

重点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对专项斗争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总结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的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经费保障,确保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对轻微犯罪,确实能投案自首,没有继续危害社会的逃犯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力争抓捕归案,依法从重处罚。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追逃斗争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层层落实追逃责任。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其它相关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追逃斗争顺利推进。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协助公安上门做好每名逃犯家属的思想工作,督促逃犯早日主动投案自首。

(三)营造宣传声势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内紧外松、多做少说,适当宣传和正面宣传的原则,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努力营造追逃斗争声势和氛围,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要大力宣传追逃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正气,打击邪气.派出所要设立举报电话,出台奖励措施,加大奖励力度,大力倡导和鼓励干部群众举报逃犯线索,进一步提高抓捕率.

专项工作方案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以污染防治为中心,以污染防治为主线,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促进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为完成环境保护各项任务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对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

一是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造纸、酿造、制药、印染、化工、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重点污染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加强对市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通过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治理、挂牌督办等手段,严厉查处偷排和超标排放等行为,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二是对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开展集中整治。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的取缔情况以及2000年以来新(改、扩)建项目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确保保护区内无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三是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执法检查。着力查处2008年以来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是否存在违法审批、越权审批和错误审批等问题。四是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主要是对我县腰井子羊草草原省级自然保护区,在项目审批、资源开发、保护区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二)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

全面落实政府污染减排责任书有关任务要求,明确2009年污染减排的目标任务、管理机制、措施落实,对全县污染减排项目全过程跟踪掌握。一是积极推进结构减排。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将关停淘汰工作切实落实到位。二是积极推进工程减排。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垃圾管网、垃圾处理场、医疗废物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减排能力,为减排提供支持。三是积极推进管理减排。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重点污染源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的管理,对超标排污企业采取限产限排、停产整治直至关闭等强制措施,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切实发挥减排效益。

对全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执行减排政策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规审批,特别是借机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问题。对各重点企业减排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强化目标责任,督促整改落实。要加大环保案件查处力度,健全举报投诉处理和环保案件移送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

(三)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

1、加强对环评评审权的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专家咨询费由评估单位承担,环保系统各级干部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项目评审验收会,不得收取任何名义的专家评审费。重大敏感项目要经省市环境保护部门审查,严把项目审批关。

2、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在建设项目管理上,实行审批和验收分开,解决权力过分集中问题,对违规审批项目要实行责任追究。

3、加强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案件移交、立案和调查、处罚分开,切实解决因自由裁量权过大引发的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4、加强对排污收费权的监督。加强排污费稽查,规范收费行为,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坐支排污费的问题。纠正和解决协商收费、人情收费、以物代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三、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从5月20日一5月31日。制定方案,明确措施,部署安排。

2、自查自纠阶段:从6月1日一6月30日,结合《方案》要求,各单位、各排污企业要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环境隐患和污染问题进行严格自查。

3、检查督查阶段:7月1日一9月30日,县环保局与县监察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方案》中明确的重点工作内容落实情况及各单位、各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4、总结考评阶段:从10月10日一11月10日,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通报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县2009年环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太平川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主任由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勇兼任。电话:-。

五、措施要求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乡镇(场、区)、各排污企业,要不断提高对环保形势的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措施办法。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内容,有步骤,分阶段认真加以落实。

二是要强化督查督办。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采取停产治理、行政处罚、取缔关闭、挂牌督办等措施,明确解决时限,落实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专项工作方案第3篇

一、检查范围

(一)2004-2008年下达投资计划尚未竣工验收的种子、植保工程建设项目。

(二)2009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服务网点项目。

(三)2008-2010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

(四)2010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计划执行情况。检查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内容相符。

(二)资金落实与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概算控制情况、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和竣工验收情况。

(四)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项目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落实情况。

(五)以往项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进行,采取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结合。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市能源办负责全市农村能源项目的检查、汇总等工作)。

市农委重点检查分组及分工:

四、时间安排

5、6月份各县市区农委组织项目单位逐个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全面了解项目建设情况,认真填好《2012年度专项检查项目抽查情况表》、《2012年度专项检查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抽查情况表》和《2012年度专项检查沼气服务网点项目抽查情况表》,并形成总的项目检查报告(附项目单位逐个项目检查报告)一起报市农委,同时报电子版;7月份市农委组织重点检查;8月份做好迎接省农委重点抽查。

总的项目检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总体情况、主要做法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有关工作建议。逐个项目检查报告内容包括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落实与管理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管理总体情况、主要做法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有关工作建议。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指导,在加强对项目建设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专项检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业项目管理工作新方法。

专项工作方案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开展河道综合治理,要坚持以贯彻党的全会精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人水和谐、建设生态文明为指导,通过为期1个月的河道综合治理行动,坚决清除河道内各种违法乱采、乱建、乱堆、乱弃、乱种等影响行洪安全的行为,关闭各种违法采砂、采石场所,整顿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秩序,建立和完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努力使河道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确保河道行洪和堤防工程安全,维护河道健康生命。

二、工作重点

此次河道综合治理以整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和查处重大河道采砂违法案件为突破口,采取“全面整治与重点查处”相结合的方法,突出抓好渭河、石头河、麦李河等主要河流的河道管理,加大对城镇、工矿区、公路沿线河道内和水工程周边违法乱倒、乱采、乱建和破坏河道工程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整治。

工作重点:

(一)严肃查处破坏水利和防洪工程的违法活动;

(二)坚决取缔河道内违法采砂等影响行洪畅通的活动;

(三)关闭河道内非法设立的采砂场(点)和零星采砂户,彻底清除河道内违规修建的筛砂台、冲洗设施、房屋和其它设施,清理河道内乱堆、乱倒的砂石弃料;

(四)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整顿建设项目秩序,坚决取缔违法建设项目;

(五)坚决取缔河道内违法设置排污口;

(六)依法严肃查处侵占护堤地、毁坏近堤林木等违法行为。

“三河”治理工作重点:

渭河:禁止采砂船进入河道采砂取石,严格执行采砂许可制度,规范采砂行为,坚决打击在禁采区采砂取石影响堤防工程安全;加强护堤地监管力度,保证防汛抢险需要;加强近堤林带管护,构建渭河生态屏障,抓好砂场绿化工作实施,确保林带全线贯通。

石头河:规范采砂行为,打击近堤采砂行为,治理乱倒垃圾行为。

麦李河:重点治理乱倒垃圾和侵占河床,加强涉河工程监管,严格涉河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坚决取缔违法建设项目。

三、时间安排

综合治理活动为期一个月,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巡查摸底阶段。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河道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重点河道河段要进行集中巡查。对排查出的案件要逐一造册登记,确定重点,明确具体承办人和查处负责人,落实查处责任。

第二阶段:清理整顿阶段。各乡镇要集中力量对巡查发现的不同性质的河道违法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清理整顿。对一些违法的“钉子户”、“老大难”,要逐级上报,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并挂牌督办。

第三阶段:重点查处阶段。对拒不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各有关乡镇要确定为重点案件,集中力量,依法严格处理,该强行清除的要强行清除,该处罚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县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开展综合治理情况组织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责成有关乡镇限期整改,对治理不力、造成防汛隐患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严肃追究分包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县上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将检查结果计入年终综合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建设生态河流域、促进人水和谐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搞好这次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务求取得实效。要把河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高度认识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扎实实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夯实责任。为了切实搞好河道综合治理,县政府成立了河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县长同志任组长,副县长、蔡家坡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水利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水利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具体负责河道综合治理活动日常业务工作。按照以块为主,条块互动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对河道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组织精兵强将,划段包干,使河道整治真正取得新实效。

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要把河道综合治理活动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要层层分解责任,把具体任务落实到人头上,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确保此项活动收到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声势。要广泛深入的进行河道管理法规宣传,大造舆论声势。对一些久拖不决的重大违法案件,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追踪报道,公开曝光,形成舆论压力。

专项工作方案第5篇

一、总体要求

保障秋种麦油生产安全,进一步净化秋季农药市场,使制假售假、经营违禁农药、超范围推荐使用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强化大要案查处,推动农药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使农药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为明年“百亿粮仓”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二、工作目标

市县两级联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违法行为。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药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药侵权案件逐步降低,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药经营和使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禁用农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毒鼠强等);限用农药(甲绿磺隆、胺苯磺隆、高毒农药等);

(二)重点违法行为:1、超地域、超登记范围推荐使用农药;2、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产品;3、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4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产品。5、其他标签不合格产品。

(三)重点区域:农药生产企业、农药批发市场(集散地)、乡镇农药经营门店、蔬菜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麦油高产攻关核心示范区生产基地。

四、整治任务

(一)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一是开展秋种生产用农药产品登记造册,摸清底数;二是加强对农药批发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巡查力度,重点查处经营违禁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继续开展的清查收缴“毒鼠强”工作;三是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经营企业,要重点整治;四是对农药经营者加强培训,引导其规范经营,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和农药进销台账,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农药销售、使用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

(二)强化技术培训,规范农药使用。

秋季是秋延蔬菜生产旺季,各蔬菜产区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药安全使用工作尤为重要,也是检查工作重点,在检查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同时,要重点检查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

(三)强化质量抽检,确保查处成效。

专项工作方案第6篇

一、认真排查,明确监管对象。

根据《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协调网格员、市场管理人员,对“三小”做好认定工作,建立健全“三小”管理台账。

二、抓好宣传,落实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督促“三小”经营责任人严格遵守《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三小”经营责任人从业职责,签订相关《食品安全承诺书》和《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要点告知书》,持续规范经营人员的从业行为。

三、规范经营,主动备案登记。

(一)规范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管理。各村(社区)要告知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在从事经营活动前,要按照《办法》规定,提供营业执照、备案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备案登记,办理证照,具体说明依照《办法》执行。

(二)规范食品摊贩管理,要重点整治。要求各村(社区)主动作为督导,对照排查出的食品摊贩严格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时,要求食品摊贩严格填写《食品摊贩登记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健康证明复印件2份、一寸经营人彩照2张、清晰的经营现场照片1张。村(社区)村(居)委会将登记备案的相关材料于每周四交由镇食安办统一办理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登记备案资料不齐、经营要求不合格或不属实的不予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

专项工作方案第7篇

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范文1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河南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组通〔20XX〕43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局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河南省旅游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寇武江

副组长:周保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人事教育处处长周耀霞担任,办公室成员:杨光、刘凯、高翔、赵淑徽。

二、审核范围和内容

(一)审核范围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的档案;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档案。

(二)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日-4月10日)

召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局领导作动员讲话,传达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二)审核登记阶段(20XX年4月11日-6月30日)

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逐卷逐页审核档案,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审核登记工作。

(三)调查核实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31日)

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做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四)组织认定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31日)

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五)问题处理阶段(20XX年9月1日一9月20日)

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六)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9月21日-9月30日)

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上报省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增强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肃工作纪律。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范文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人才市场: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XX】9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吕梁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的新标准和要求,对现职干部档案进行一次重新审核整理,突出准确核实干部档案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干部档案所缺材料,对所有干部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在达到中组部一级标准的基础上,档案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实施范围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实施范围为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人才市场管理的现职干部人事档案。

三、审核内容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XX】47号)要求,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主要内容:一是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手续是否完备,填写是否规范,档案内容是否客观、真实。对干部档案材料短缺的,要按照《关于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相关问题的几点说明》(晋组明电【20XX】39号)要求限时补充完善。还要注重把那些体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材料及时收集归档。二是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未认定的干部,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全省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晋组通【20XX】12号)进行审核认定,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三个时间”审核认定表》。同时按照省委组织部、吕梁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对“干部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填写《“干部身份”审核认定表》,连同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或有关依据,一并归入本人档案。三是按照中组部新的标准对各单位所属干部档案进行一次规范化整理。

四、审核要求

1、对每卷干部档案都要逐项逐页认真核对,做到档案材料齐全真实,填写规范,分类准确。

2、缺少的干部档案材料应全部收集归档,确实难以收集补充又没有材料可以替代并且不能重新制作的,需由材料形成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并加盖公章后归入本人干部档案。

3、整理装订必须严格标准,统一使用中组部推荐的档案卷夹(具体按晋组通字【20XX】2号文件执行)。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案工作人员培训会议的要求,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审核整理。

5、档案目录统一用EXCEL表格打印。

五、时间安排

20XX年1月至2月,制定方案并安排部署;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底,具体审核整理;20XX年7月,各单位自查总结,上报吕梁市委组织部;20XX年8月至9月,吕梁市委组织部检查;20XX年10月,省委组织部检查验收。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为了切实搞好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和干部身份的认定工作,我市专门成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组。

组长:乔云(市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杨有毅(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郁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曜(市教育局局长)

顾永寿(市人才市场主任)

成员:董纪先(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科科长)

王宇平(市人事局副局长)

张晓霞(市人才市场副主任)

任建东(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各单位管档人员

各管档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协调档案审核整理过程中的具体事项。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切实维护档案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2、坚持标准,认真审核。在审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组部下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以及省委组织部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规定要求,对干部档案要逐项核对材料内容和有关信息,保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对审核出的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意见;对档案中缺少的主要材料要逐一登记,并补充收集归档;对档案中涉及的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学历学位等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或有涂改现象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确保档案中的信息真实可靠。

3、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期完成审核任务的,单位和主要领导本年度不能评为优秀,分管领导、档案人员不能评为称职。对不按政策认定“三个时间”和“干部身份”,档案材料造假,内容涂改不予纠正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晋组通字【20XX】38号文件精神进行严肃查处。通过此次干部档案审核整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检查,强化落实。市委组织部在加强宏观指导的同时,随时进行督促检查,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对不按期完成审核任务的单位,视为干部人事档案不合格,并限期整改。各单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证档案审核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范文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本所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切实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

全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档案。

三、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民族、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审核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所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本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并将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档案室)备案。

(二)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三)审核登记。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务必签字确认。

(四)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五)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六)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必须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见附件),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干部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七)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重新制作、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党支部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的、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予提拔或重用。

(八)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九)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

六、保障措施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毕节市卫生监督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周建礼

副组长:侯尚军彭佑文吴凌

成员:黄朝俊徐琴陈劲王传礼陈秋萍黄亚军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总体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所办公室。黄朝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孙丘、李理、王飞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

专项工作方案第8篇

一、活动时间

2015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各办公室、各行政村。

三、开展“七项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1.机关内部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整治。

2.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

3.财务票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4.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

5.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6.政务服务方面“”问题专项整治。

7.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专项整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风政风“七项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镇党委统一组织领导、镇纪委统筹协调、专班负责推进、牵头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班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安排下段工作任务。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需镇纪委综合协调的,及时提请镇纪委解决。各工作专班要明确工作责任,发挥职能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2.强化监督检查。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要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加大向镇纪委移送问题线索的力度,要加大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力度,营造氛围。

专项工作方案第9篇

为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XX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XX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严格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三、整治内容

(一)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1、项目审批、分包转包情况。未办理许可,从事建设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等;区内一些工程逃避监管、未批先建。

2、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监理单位资质情况,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持证情况。

3、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不按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负责人现场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等规定的;不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作业规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高空作业、道路沿线作业、临时用电等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应急预案不制定、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配备不到位、应急演练不开展等的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

1、危大工程各环节管理情况。对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翻模、滑模、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的行为。

2、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管控。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日常使用维修保养以及安装拆卸单位资质、操作人员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

3、基坑、管井、沟槽开挖项目安全管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排水管网、城镇燃气管网等未按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未按方案放坡和采取坑壁支撑的、在坑边堆放土方的情况。

(三)盲目赶工期、抢进度

抢时间、抢进度、抢工期,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随意压缩建设工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行进行施工。

(四)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

大风和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时,未执行停工要求,不执行冬季施工作业规范,雨雪天气后未设置防滑措施、大风天气时未采取吊篮防风措施等,未做好项目生活区管理,为工人提供防寒保暖设备,消防措施、防中毒窒息措施不利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住建、交通、水利、消防等区建筑施工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XX省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结合行业特点有效组织好本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对全区的监督指导,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本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力度,切实消除隐患。

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纠正违法违规现象。对因整改不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要采取顶格处罚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责令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迅速完成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工;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予以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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