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8 11:31:04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财政支农论文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农村居民收入在不断增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980年的173元增加到2011年的5231元,增长了29.16倍(表略),广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较快。财政支农与农民增收变化。广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财政农业支出增长率的变化表现出密切关系。1989年之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表现出“下降—上升—下降—上升”的变动特点,而财政农业支出增长率则表现出“上升—下降—上升”的变动特点。1990-199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和财政农业支出增长率的变动都表现为“下降—上升—下降”,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的变动幅度更大。1999-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表现出“上升—下降—上升—下降”的特点,而财政农业支出增长率则先下降后上升,二者变动形成较大差异。2006年之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的变动表现出先上升后下降,而财政农业支出增长率则“下降—上升—下降”。可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和财政农业支出增长率二者表现出比较密切的关系。总之,改革开放以来,广西财政支农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财政支农与农民增收二者之间表现出比较密切的关系。
广西财政支农与农民增收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财政支农力度仍然较弱。广西财政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保持相对稳定,基本上保持在10%左右,表明财政农业支出的相对规模增速缓慢(见表1)。相比之下广西的产业结构越来越合理,但也表明广西农业产值增长相对较慢,这与巨大的财政农业支持形成鲜明对比。可见,广西财政支农力度仍然较弱,导致农民增收相对缓慢。其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广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拉大源于农民增收相对缓慢,而这又是由于分割城乡的户籍制度造成。二元户籍制度使大量农民长期束缚在土地上而不能自由流动,严重阻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苏现凤,梅峻,2009)。[5]这种不合理的制度性因素阻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使农民增收缺乏宏观制度的外在推动力(陈锡文,2007)。[6]最后,广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结构不理想。从2010年的收入结构来看(见表3),广西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当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7.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5个百分点。农村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510.2元,占农民纯收入的55.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7.3个百分点。此外,广西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差额占农民人均纯收入差额的52.6%,远高于其他项目所占比例。可见,广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结构不理想,收入来源相对单一。
关键词:财政支农规模结构对策建议
2006年下半年以来,国际粮价的持续攀升引发了全球性通货膨胀,导致30多个国家出现粮食危机,并引起严重的社会和政治问题。而对于用不到世界9%的耕地来养活世界近22%人口的中国,粮食问题始终倍受国内外各界的高度关注。中国能否主要依靠自己生产的粮食养活自己?中国的粮食安全有保障吗?诸如此类的问题成为社会各界空前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历来重视农业问题,近年来提出“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思路,并不断增加财政支农力度。本文认为,非常有必要对财政支农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找到解决对策。
一、规模:不断扩大但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1、从自身规模看,规模不断增大,特别是近几年规模激增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支农的具体情况见图1(本文所有图表的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0)、(2007)》,《中国财政年鉴(2007)》,相关数据由此计算而得)。1950—2006年我国财政支农总共投入23691.35亿元,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财政支农规模不断增大,特别是近几年规模激增。2006年的财政支农规模是1980年的21.15倍,是1990年的10.31倍,是1996年的4.53倍,是2000年的2.58倍,是2003年的1.81倍。财政支农从1978年的150.7亿元增加到200亿元用了10年时间,1988才达到214.1亿元;又用了五年达到400亿元,1993年为440.5亿元;突破1000亿元大关从1978年算起用了20年,1998年达1154.8亿元;而突破2000亿元大关用了6年,2004年达2337.6亿元;突破3000亿元大关只用2年,2006年达3173亿元。同时,从2000年的1232.5亿元激增到2006年的3173亿元,2004年净增值为583.1亿元,比1995年574.9亿元的规模还大;2006年净增值为722.7亿元,比1996年700.4亿元的规模还大。
2、从稳定性来看,增长速度经常大幅波动,财政支农稳定性比较差
从图2可知,总体上我国财政支农增长速度常有大幅波动,稳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进。依据波动幅度的大小,我国财政支农的变化趋势可大致分为三阶段:1978—1982年的急剧波动时期,与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政策多变有关;1982—1995年的相对稳定时期,与该期间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和经济政策相对稳定有关;1996—2006年的较大波动时期,该期间农村经济发展面临各种困难和压力,改革开放的步伐明显加快。就某年具体的波动幅度而言,在1978—2006年的29年中,有7年的波动幅度大于20%,其中有3年大于30%:1978年为39.3%、1997年为37.98%、2004年为33.23%。其中,2006年也接近30%,为29.45%。波动幅度为10%~20%的有10年,幅度绝对值低于5%的只有2005年(为4.82%)。其中有2年是负增长:1981年竟为-26.53%,1999年为-5.98%。最大的波动幅度差距为65.8%(1978年39.7%与1981年-26.53%的差额)。
3、占财政总支出比例呈下降趋势且波动较大,近几年有止跌上升趋势
从图3可以看出,财政支农占财政总支出比例的变化大致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85年急剧下降阶段,从1979年的13.6%降到1985年的7.7%。这一时期由于农村普遍实现,农业持续大发展,国家减少对农业的支持力度。第二阶段:1985—1991年缓慢上升阶段,1991年达到10.26%。第三阶段:1991—2006年缓慢下降阶段,除1998年和2004年的小幅增加外,大致呈下降趋势。1998年的上升是由于1997年以来东南亚金融危机和1998年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大洪水泛滥,国家发行国债加大对长江和淮河的投资。2004年的上升是由于农业连续多年滑坡,国家重视“三农问题”。
4、从合法合规性来看,相关支农要求常得不到有效落实
从国内的法律来看,《农业法》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地落实。1993年《农业法》施行以来的有关情况见图1和图4。从图4可知,实施《农业法》以来,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总体水平的法律要求基本实现,只有1999年例外。1993—2006年的14年中,有9年是财政支农的增长幅度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没有达到法定要求,特别是1999年财政支农增长幅度为负,所占比例竟高达64.3%;只有5年达到法定要求,所占比例仅为35.7%。1996—1998年3年是在非正常状态下实现财政支农的增长幅度的:由于1997年爆发亚洲金融危机和1998年长江与淮河流域洪水泛滥的特殊情况,国家通过发行大量国债大幅提高对农业的投入,特别是对长江和淮河治理的投资;2004年国家提出建设新农村;2006年是2005年超低反弹,且财政支农增长幅度的稳定性也差一些。总体来看,《农业法》的一部分要求落实较好,而另外一部分要求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从国际惯例来看,我国的财政支农措施远远没有达到WTO协议的规定。在WTO协议框架下,“黄箱”的支持比例可以达到农业总产值的8.5%,而我们国家不到1%,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没有很好利用“黄箱政策”的条款,更没有充分有效利用“绿箱政策”。政府对农业部门的所有投资或支持,如对农业科技、农田水利、农业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投资,由于其不会对农产品的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发生直接显著的扭曲性作用,因而协议根本不限制“绿箱政策”。因此,我国的财政支农政策完全不用担心与国际规则相矛盾,应大胆根据我国的农业实际需要和财力来安排支农资金。
二、结构:明显不尽合理,亟需较大改善
1、从内部结构来看,一级结构及二级结构明显不合理
目前财政支农一级结构及二级结构都明显不合理,2000—2006年我国财政支农结构的基本情况见图5。
财政支农最大的一项是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为68%,所占比例太高。而其两个部分结构也极不合理,由于机构膨胀、行政经费支出刚性等原因,用于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单位人员机构经费比重大,增长速度很快;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如农业事业专项经费及为农业事业发展提供保护和服务的专项经费等支出比重较小,增长缓慢。
财政支农第二大项是农业建设基本支出,占24%,所占比例不高,其中大型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又占绝大多数,而用于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投资非常少,所占财政支农比例大致为10%。“七五”时期大型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占59.6%,“八五”时期为63.1%,“九五”时期为63.4%,实际上这些投资是全社会都收益,与农业直接生产关系不大。
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绝对数额很小,所占比例过低。2000—2006年是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增长最快的七年,只有99.30亿元,此期间农村人均每年科技三项费用仅为0.26元,剔除物价上涨的因素会更少。据有关资料,我国目前每年对农业的科研投入约占农业总产值的0.25%,而发达国家平均为2.37%,发展中国家平均为0.7%~1%。现在发达国家科技对农业增产的贡献率一般是60%~80%,而我国目前不足40%。要促进农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必须加大对农业科技进步及其成果的推广支持力度。
2、从变化趋势来看,财政支农结构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完善
我国财政支农的结构变化见表1。从表1可知,我国支援农村支出及事业费规模急剧扩大,但其比例增加更为迅速,从50年代的35%一直增加到80年代的68%,增加了近一倍,之后如此高比例继续稳定,1950—2006年的平均值高达66%。但农业建设基本支出比例却从50年代的49%减少到80年代的23%,之后基本保持此低比例,1950—2006年的平均值仅为26%。值得注意的是,大型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的比例却逐步上升,从“六五”时期的53.8%上升到“九五”时期的63.4%,上升幅度惊人。而与农业直接相关的投入比例以更大的幅度下降,与公共财政的要求和农村实际的需要背道而驰。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的基本演变是:1950—1962年没有,1963—1967年有一点,而1968—1970年又取消,之后逐渐增多,1950—2006年总共才171.49亿元,所占比例仅为1%。1950—1980年期间,由于我国的贫困人口数目较大、比例较高,农村救济费用规模增大但是比例减少,1984—2005年则没有,2006年突增330.88亿元。总之,从纵向的各个时期相比,财政支农结构并未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三、政策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虽然财政支农规模不断增大,但是我国财政支农规模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同时,财政支农的结构性问题容易被规模不断增大所掩盖,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引起人们和国家的足够重视,这恰恰是严重影响财政支农作用充分发挥的重要因素。
1、继续扩大财政支农规模,充分发挥其积极推动作用
一方面,依照《农业法》的要求,应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应结合国际惯例,借鉴他国先进经验,在国家财力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大幅提高支农幅度并保证支农资金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应依据市场原则创新财政支农方式,采用补助、贴息、担保、税收减免等手段,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效应、杠杆效应、放大效应;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形成支农资金多元化、多渠道的新格局。
2、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农结构
首先,扭转支援农村生产中农林水利等部门的事业费过高现象。如果扣除这些部门的行政事业费,直接用于支农支出资金所占财政支农支出总额比例是很低的,这些部门的事业费过高导致支农支出资金严重不足,严重阻碍了农业较快发展。建议把这些部门的行政事业费从财政支农支出中划出去,使项目含义名副其实,更为科学合理。其次,加大与农业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切实改变带有全社会普遍受益性质的水利工程、林业生态等建设占比重较大而直接用于农业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占比重较小的局面。最后,尽快增加农业科技的投入。财政长期对农业科技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农业科技的进步和农业的稳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宋乃公、王大用、国鲁来等:如何让资金高效流入新农村[J].人民论坛,2006(5).
[2]财政部农业司课题组:创新财政支农机制促进新农村建设[J].中国财政,2006(9).
认为货币体系的形成是一个演化过程,首先各种货币产生于经济活动较为活跃的地区,随着各地区经济交往的深化和广化,以及各种货币之间的竞争,在经济活动最为活跃的地方就会形成货币中心,该地区的货币就成为核心货币,其它货币则变成外围货币,像各行星围绕在太阳周围一样,外围货币也围绕在核心货币周围。这个理论得到了历史的验证,有记载以来,人类社会大约生成了1.7万余种货币,而现在只剩下几百种,且少数货币具有霸权地位。美元就是当前世界货币体系的核心货币。由于美国在世界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美元又是当前的国际结算货币,所以很多国家要想参与到世界经济中,就必须储备美元,美元也因此在世界范围内发挥着交换媒介、记账单位和价值储藏的功能。历史上的布雷顿森林体系,还通过国际合约的形式将美元确定为世界货币的核心。虽然随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以及欧元的出现,动摇了美元的核心地位,形成了当今世界的货币体系,很多国家选择了多种货币作为储备货币,施行浮动汇率制度。但如果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对于很多国家来说尤其是东亚国家,美元仍是核心货币,为了规避世界贸易中的风险和增加出口,仍然将美元作为主要的储备货币和货币锚。因此有学者就将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称为后布雷顿森林体系。①可见货币星云学说揭示了世界货币体系发展的逻辑,在发展的任何时期国际货币总有核心和外围之分。同时这也是本文将其作为理论基础的原因。
一、后布雷顿森林体系中美元作为核心货币的数据验证
从两个方面可验证美元的核心地位,首先美国是一个强大的经济体,是世界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区域,这是形成核心货币的基础。根据McKinsey(2008)的研究,美国GDP占世界总GDP比重为21%;美国资本市场金融资产价值为56万亿美元,接近全球金融资产总值的30%。②其次,美元在世界经济中起到交换媒介、记账单位和价值储藏的重要功能。目前世界4/5以上的外汇交易、60%以的国际贸易用美元结算,虽然欧元占世界外汇储备的比重从1999年成立时的17.9%增加到2008年的26.5%,同时美元的比重从2002年开始就逐步下降,但相对于欧元的26.5%、英镑的4.1%和日元的3.3%来讲,2008年美元仍占有64%的比重。③综上所述,美元有着其它货币不能取代的地位,美元绝对是当前世界货币体系的核心货币。
二、后布雷顿森林体系中人民币作为外围货币的数据验证
根据上文分析,当前的外围货币国家有着以下特点:出口是这些国家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为了降低在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和刺激出口,这些国家采取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并且大幅度低估本币价值。由于长期稳定的汇率和贸易顺差,这些国家也形成了较高的外汇储备。
(一)项目多头申报,资金源头分散,不利做大做强
由于项目申报实行条条管理,加之相关部门职能设置重叠,容易导致项目申报重复、交叉。近几年实施的土地整理、土地开发、中低产田改造、低丘红壤改造、沃土工程、农田水利建设等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范围、实施手段等相似度较高,项目涉及国土、农业、农开、水利等多个主管部门,由于各主管部门掌握的项目政策要求不统一,加上信息沟通不流畅,导致各部门在项目选择、资金投向上很难协调,容易出现项目申报的各自为政、重复交叉,其结果是大事办不好,小事重复做。
(二)项目点多面广,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合力
由于区级支农资金投入渠道分散,在总体上说有四种之多,加之项目资金分配权实质由各部门掌控,容易导致资金分配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资金补助撒糊椒面现象比较严重。如某家水果专业合作社,三年累计接受11家单位31笔财政补助资金,累计金额14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点多面广、资金分散,不仅难以使财政资金“扶优扶强”、发挥合力,也容易降低政策扶持效果。
(三)分配层次过多,资金链条过长,影响资金安全
目前,在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上,仍存在二次分配、二次转拨的情况。如近几年实施的低收入农户下山脱贫奔小康工程,专项资金由区财政扶贫专户拨入各乡镇,再由乡镇转拨受益农户,个别乡镇无视财经纪律,出现套取挪用专项资金的违规行为。农业部门主管的农村沼气、畜禽养殖、动物防疫专项资金,均存在二次、甚至是三次转拨的状况。专项资金的层层转拨,延长了资金运行的链条,势必造成财政资金在各环节上的滞留,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低下。
(四)重项目申报,轻项目管理,弱化项目成效
部门支农项目在项目资金到位后,可能会因项目规划论证不够到位,使项目实施缺乏可行性;或因地方配套资金、自筹资金未能完全落实,影响项目建设进度。部分项目在实施完毕后,也因后续管护措施不到位,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在千万农民饮用水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个别乡镇因急于争取项目资金,在未充分考虑各村水源条件的情况下就仓促申报立项,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实施,造成专项资金的闲置,影响资金使用绩效。
二、整合区级财政支农资金的对策建议
面对如上所言的各方面问题,应该在坚持“统一领导,协同合作;规划先行,整合申报;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用途不变,统筹使用;加强监管,绩效评价”原则的基础上,从机构、规划、财力、项目监管等方面系统联动,携手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的优化整合。
(一)建立组织机构,为支农资金整合提供组织保障
建议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区财政以及各涉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项目审查及协调管理工作。同时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项目整合方案,调度项目实施情况。
(二)坚持规划先行,围绕规划整合申报项目
责任部门应编制项目规划,建立项目库,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各涉农部门应围绕农业发展规划选择确实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报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支农资金项目库,各部门申报的项目要按照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地点和集中资金投入的要求,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报经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再由主管部门按程序和上级有关规定申报。同时,要将已申报项目的名称、投资规模、预期效益等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防止项目申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围绕项目整合资金
基于资金分散的严重问题,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对本地情况进行系统调研的基础上,选择最先最急需的重点领域,以此为目标集中财力,发挥资金整合合理形成的规模效益。比如某年2009年确定的重点是推进柑桔产业结构调整、柑桔品质提升、发展城郊型特色效益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等六大工程实施。因此,支农资金整合应紧密结合六大工程,整合不同部门掌管的不同类型资金,集中有限财力,做到投资一项,见效一块。
(四)先易后难、做好试点,以点带面推进资金整合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范围,除直接用于抚贫救济、补贴农民个人、特定防灾抗灾、农业保险补贴等特定用途资金之外,其他财政支农资金都应稳步纳入支农资金整合的范围。整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要求,明确项目资金的管理部门不变、资金性质不变,充分调动各部门整合项目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合方式上,应按先易后难的顺序稳妥推进,主要采取以项目统筹安排带动资金整合。整合项目选择上,应选择部分易于操作的紧密型项目,如土地开发治理、柑桔产业升级转型等项目。在整合措施上,通过制定项目规划和资金整合方案,将不同部门管理的相关资金按各自的性质实行拼盘,集中投入使用。
(五)强化项目监督管理,提高整合效益
(一)乡镇财政是典型的“吃饭财政”
俗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发展的速度直接影响着乡镇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根据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目前很多乡镇部门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根本没有多少二、三产业的税收,这样就导致财源结构较为单一,人民收入较低,地方经济难以发展。同时乡镇部门的工作人员较多,经常会出现一岗多人的现象,大多数都是闲人,这样就导致乡镇政府行政效率低下,财政压力较大,根本不堪重负。其次国家近些年正在号召开展公共设施建设,乡镇政府在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基础保障方面投入的资金过多,政府又没有什么收入来源,久而久之乡镇财政财务就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现状,有些乡镇政府连工作人员的工资都无法正常发放,政府工作人员没有积极性,这样就导致工作人员根本没有心思去谋求农村经济发展的方案。
(二)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包袱日趋沉重
随着我国政府对新农村的建设,各项政策已经开始实行,但是中央财政部门并没有给予农村乡镇政府充足的资金,这样就导致乡镇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资金不足,只有借债实施政府建设新农村的各项方案,这样长此以往,乡镇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出现严重亏空,根本再无力去建设社会公共事业,很多公共卫生设施或公益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根据调查显示,农村乡镇政府财政收入逐年在下降,而乡镇财政支出正在逐年上升,这已经成为我国农村乡镇政府的普遍问题,已经直接威胁到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任务。
(三)乡镇政府无力提供农村最基本的公共服务
自建国以来,我国加大了对城镇化建设的速度,财政资源配置也逐渐倾向于城市和工业,这就使得我国乡镇政府的财政能力更为脆弱,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乡镇政府没有过多的税收,只能是任由财政支出比例逐渐增大。而且很多乡镇政府都无法按期给工作人员开支,这样就导致很多乡镇政府抱着“保工资”的心态,根本无力去对农村公共设施进行建设,而且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设施不全、农村义务教育执行不彻底、农村基础保障不足,这就导致乡镇政府的财政困难加剧,乡镇工作根本无法正常开展。
二、产生的原因
(一)乡镇政府干部思想觉悟低
随着政府对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地都在大搞工程建设,这就给一些乡镇干部提供了机会,在乡镇建设中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而置国家法制而不顾,贪污受贿问题严重,在乡镇财政方面基本都是一人说了算,没有完善的财政管理政府,总是一些小集体在掌握着乡镇实权,缺乏约束力。
(二)政出多头,管理不善
近些年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建设新农村的法律法规,也给予了大量的资金补助,但是有些乡镇政府也抓住了政策上的一些漏洞,从上至下形成贪污产业链,即使有专门的监察部门也是走个形式而已,乡镇领导的会议精神就决定了整个事件的结局,这样乡镇政府干部的阻挠就导致乡镇财政审计工作根本无法开展,而且在监督审查体制方面也不健全,很多情况下乡镇领导可以对财政资金随意支配,不需要受到他人管制,这就更加滋长了贪污受贿问题的,虽然我国政府一直在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但是乡镇政府干部却至若惘然,依然我行我素。
三、乡镇财政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完善现行分税制,减少财政级次
国家必须要实行彻底的分税制,要对农村地区的税收体系进行完善,要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地方税种的制定,要对我国农村税务体系合理建设。同时还要对我国农村地区的税收事务权进行划分,对各地的税收进行统一分配,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要建立相应的监管部门,强化地方财政职能,加快农村乡镇财政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我国政府要针对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要加大对地方财力性的支付力度,要能对地方税务进行合理分配,要尽量将税收还给乡镇使用,这样乡镇政府才有更多的能力去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
(三)要按照财力、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界定地方各级收支范围
对于乡镇财政管理权力进行合理划分,要尽量将财力和事权进行统一,要有效降低财政税负,要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理财的积极性,要对上级的财政权力进行分化,要合理使用乡镇政府的支出责任,尽量减少专款规模。
(四)加大对乡镇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本文作者:刘峻宇工作单位: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处
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00万元,用于农业担保体系建设,撬动金融资本53.2亿元投入农业农村发展,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步伐。项目主体待遇。鼓励和支持合作组织作为申报实施主体参与扶贫、产业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等项目建设,提高合作组织的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同时,各级各部门对合作组织申报实施项目给予支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重点倾斜,并简化项目申报审批手续,为合作组织实施项目创造有利条件。推行民办公助。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推进民办公助方式的重要途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项目建设与管护,构建支农项目“投、建、管”机制。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资金中,对财政扶持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基地、营销体系建设形成的资产(根据不同行业划分比例,不低于其总量的50%~60%),量化到社员,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方式,落实管护责任,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让项目发挥应有效能,让农民长期受益。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新形势下农业生产经营的有效组织形式,是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是财政支农项目的直接受益者,具有参与实施或承接财政支农项目的能力,可以参与实施或承接财政支农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机制,使财政支农项目形成的资产管护措施更加有效。实行“三种模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与专合组织有效对接。从各地情况看,目前,在财政支农项目与专合组织有效对接方面,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直接实施模式。在不违背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的前提下,将一些项目交由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直接实施,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把好施工质量关和资金拨付关,促进项目高效实施。二是物化补助模式。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将化肥、种子(苗)、农药、机械等通过政府采购后统一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合作组织按要求和章程分配给社员,既促进优势产业成片规模发展,形成特色产业基地,又降低社员生产成本,增加收益。三是建后移交模式。由政府相关部门严格按程序组织财政支农项目,把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合作组织进行统一管理、使用、维护及收益分配。严格申报条件,推进财政支农项目与专合组织有效对接。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发展,能参与或承接财政支农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越来越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或承接财政支农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在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固定办公经营场所;二是合作组织成员应以农民为主体,农民成员占成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0%,单位成员不超过5%,入社成员在100名以上;三是成立运行两年以上且经营业绩较好、带动农户增收显著;四是合作组织有创新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和资金运作能力,且运行模式、利益分配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规范;五是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独立建账,核算规范,档案完整。
不断探索实践,推进财政支农项目与专合组织有效对接。在支农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享受普惠制政策、补贴资金直接上卡直发受益农户的财政支农项目和有明确支持对象及范围的项目外,合作组织均可参与实施或承接支农目项。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建设等项目。具体而言,用于以下建设内容的项目,都可以由合作组织参与实施或承接:渠系(含支渠、斗渠、农渠、毛渠)、节水灌溉、雨水集蓄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户用沼气、安全饮水等小型农村公益设施,村组道路、畜禽圈舍、生产便道、土地整治、山粪池等小型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仓储、运输及保鲜等储存流通设施;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体系建设;种子、苗木、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补助;农业保险、产业发展风险金等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深化长效管理,推进支农项目形成的资产管护措施更加有效。为实现财政支农项目效用的可持续发挥,财政支农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将管理责任和义务落实到有关责任人;项目形成的资产,合作组织要登记入账,建立项目管护长效机制。一是落实管护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项目管护主体,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制定管护办法和奖惩机制。二是落实管护资金。对转移给合作组织的可量化到成员的资产,原则上由合作组织成员自行筹资投劳进行维修管护。对转移给合作的资产,主要通过三个渠道筹集资金进行管护:第一,合作组织建立维修管护基金。经合作组织的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建立项目维修管护基金。第二,合作组织成员筹资投劳。合作组织通过“一事一议”的程序和办法,由合作组织成员筹资投劳进行维修管护。第三,财政补贴。财政对合作组织建立的维修管护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对合作组织“一事一议”筹资投劳部分纳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给予支持。三是落实考核奖惩。将项目资产管护情况与合作组织评先评优、项目支持等挂钩,进行严格考核。对项目资产管护好、项目效益优的合作组织,可以给予新的财政支农项目扶持,反之不再支持。
一、当前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支农合作的主要形式
(一)金融机构直接承担部分财政支农职能。计划经济时期,我国财政、金融职能相互交织,财政支配金融,金融充当“第二财政”,扮演着财政的出纳角色。近年来,随着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基本构建起了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农村合作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部分商业银行承担的财政性职能相应移交给了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演变成沟通财政与金融支农合作的主要桥梁。以广饶县为例,该县1994年设立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除保留小额农户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政策性业务,原承担的粮棉油贷款购销等政策性贷款业务均划转至农发行。支农再贷款?
(二)财政部门透过对相关“三农”经济主体的贷款贴息。为促进“三农”经济发展,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幅射带动能力,财政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小额扶贫贷款等提供了部分利息补贴,以减轻农业企业财务负担,促进了金融部门对农业贷款投放的刺激性。据调查,2000年以来,东营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2003年,广饶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县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用于支持重点龙头企业。
(三)财政部门出台鼓励金融支农有关优惠政策。为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财政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直接给予财政资助,出台了减免三年营业税、所得税减半征收、承诺分红补贴等优惠政策。据调查,东营市政府为促进县区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利津、垦利两县农村信用社的股东承诺,如信用社2年内达不到分红比例,市财政将予股东补贴;并在政府权限范围内,尽量减免农村信用社在抵债资产接收和处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税费。全市涉农资金和业务全部交由农村信用社办理,所有农口部门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基本账户,各级预算外资金按一定比例存放农村信用社,乡镇的国库、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和各种行政收费由农村信用社,县、乡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由农村信用社,县级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设在农村信用社。研究制定了做好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工作的具体意见。对过去行政干预的贷款和协调农村信用社购买的企业债券、各级各部门在农村信用社的行政性贷款,由县、乡政府负责限期收回;对公职人员的贷款,采取纪律和行政的手段收回;采取以优质资产置换、整体“打包”等多种方式,帮助清收不良贷款。
(四)人民银行助推,政府部门主导,积极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2005年初,周小川行长多次在重要场合论述金融生态环境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和关注。面对金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各级人民银行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取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据调查,2005年,广饶县委、县政府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县任组长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的考核,加大了督查力度。开展了“金融生态示范县”创建活动,出台了《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设计了“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县”的具体指标体系,制定了《“金融生态示范县”评价标准》,形成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规范化机制。截至2005年底,全县已命名“文明信用乡镇”21个,“文明信用村”684个,“文明信用企业”61个,“文明信用户”9.9户,“文明信用工商户”2333个,2006年力争全市60%以上的村镇、农户达到文明信用标准。
二、当前合作方式中的不足
2003年以来,广饶县向“三农”累计投入财政资金69亿元,投入信贷资金85亿元。财政投入和信贷投入的不断扩大,有力的促进了该县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增强了农民收入。目前广饶县已形成以凯银集团、驰中集团、华誉集团为首的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收入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据统计,2005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820元,同比增长14.7%。2001年-2005年,广饶县农民收入年均增长10.1%。收入结构中,纯粹来自农林牧渔的增幅仅为5.93%,非农产业纯收入增幅高达92.45%。(一)财政金融支持重点“不到位”与“越位”并存。近年来,为发展农村经济,地方财政不断扩大了支农资金投入,市本级财政支农支出以20%的速度递增。据调查,近四年来,我市投向“三农”的资金达50.7亿元,2003年市级财政用于扶持“三农”的资金3.8亿元,2004年达到了4.6亿元,分别占这两个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的28.4%和29.6%。但是,地方财政支出在制度安排上一直向城市倾斜的格局没有改变,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应由财政供给经费的公共产品,财政投入的力度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农村的基础设施、供水设施及环境治理等社会公益性的投入相对较少。调查中,我们设计的“当前财政和金融对当地经济的支持哪个更大一些”中,有7/8回答金融支持力度更大。
(二)支农项目治理部门庞杂,投资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由于各部门职责定位不清,没能有效地建立起责、权、利相匹配的财政支农激励和约束机制。既有争项目、争资金形成的投资越位现象,也存在互相推诿导致的投资额缺位现象。因此,项目和资金多头治理,留下不少弊端:一方面,由于支农项目涉及的部门众多,部分项目交叉,有些地方出现同一类型支农项目存在多个部门重复立项、实施的情况。
(三)财权与事权分离的财政体制改革,使得乡镇、村委成为财务空壳,不能成为有效承贷载体。城乡财税体制改革形成财权和事权不对称,造成越是基层政府财权越小、事权越大。但另一方面,资金链条长,治理困难。目前财政支农资金治理采取的是分级配套、层层下达、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做法,有些专项资金从上级财政下拨到实际使用,经过多个环节。资金在途时间长,影响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又增加了资金治理成本。一个项目,分级配套,每个级次都要考察论证,都要进行检查验收,需要大量的治理费用。县级财政配套能力弱。停收乡村公益事业金,使农民人均每年减少税赋100多元。2004年降低农业税率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减负58元,今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由此所减少的乡镇及村级收入全部由市财政转移支付。
(四)财政补贴在流通领域消耗太多,轻生产领域。农发行贷款目前还仅局限在粮棉流通领域,虽然对解决农民“卖粮难”、“卖棉难”问题,稳定粮棉价格,保护农民利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国家的补贴基本在流通领域消耗,因此农民直接受益有限。
(五)政策性与商业性关系模糊。政策性与商业性并存是当前信用社经营中的基本格局,也是改革的基本矛盾。信用社肩负金融支持“三农”的职责,这具有强烈的政策性。另一方面,信用社又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商业企业。并且,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进展,商业性业务的比重日益上升。由于当前信用社存在强烈的政策性,以至于它还不可能摆脱行政桎梏而真正成为产权清楚、政企分开、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金融企业。
(六)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合理,供给范围“越位”与“缺位”并存。财政支农治理的领域和事务不能随农村城市化的加快而及时调整,造成很多部门和单位仍在占用财政支农资金,而应由财政资金供给的领域和事务却得不到应有的资金保障。主要表现在:第一,随着广饶县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三产”的比重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县级农业服务机构仍然过多,职能没有进行较大调整,是财政资金供给范围过宽的主要原因。如:农口设有畜牧、农业、水产、农机等几个服务中心,各中心仍然是全套配置,各中心资源分散,不能整合,存在浪费现象。如:2002年财政安排几个中心事业发展经费各100万元,从财政检查的情况看,各中心事业发展的效果不明显。
三、政策建议
一方面,贫困地区公共财政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无法建立;另一方面,将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支农的工具,进一步扭曲了农村的金融体制。分析表明,只有让公共财政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进一步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商业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制。(谢平,公共财政、金融支农与农村金融改革)
第一,健全农村公共财政体系。一是通过农村公共财政直接投资以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提高农村的技术水平和对一些经济行为给予补助。二是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变目前我国长期存在的只有城市干部职工才能享受社会保障的状况。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包括居民生活补助和救助、基础的生产生活设施和文化教育支出,还包括对农户个体生产及合作组织的补助。
第二,把财政和金融资源结合起来,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提高融资效率。财政和金融两者相互补充、支持、促进,形成合力,就可以产生明显的放大作用,极大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通过财政直拨或其他渠道下拨的支农资金千头万绪,开行要通过市场建设和融资推动的方法加以整合,改变长期以来支农资金使用分散、效率低下的局面,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资金一旦整合,就能发挥集合效应,提高支农效果,产生“一个平台、一个信用、一个账户”多种功能的贷款模式。即通过融资平台账户治理、整合各级政府的支农资金、发放贷款、回收本息,形成统一高效的信用支持和治理模式。目前大部分县域,非凡是贫困县机动财力很少,自身活力相当脆弱,开行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尽快打开工作局面。
(一)财政支农资金不足
近年来,我国对新农村建设的投资力度不断增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新农村建设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就目前来看,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相对不足,直接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投资比例较小,且多偏向于非农产业,不利于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金融机构减少
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商业性金融退出农村金融市场的趋势比较明显,进而造成了农业和农户贷款的金融机构不断减少,农村经济的发展缺乏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在为农业提供金融服务时面对着较大的金融风险,一旦金融机构的资金得不到信誉保障,必然会影响到金融机构的对外业务,势必会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农民素质有待提高
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民的综合素质普遍偏低。首先,他们道德素质不高。其次,他们的文化素质低。目前,我国农民的文化水平主要集中在小学、初中、高中不等,对新农村建设缺乏必要的认识,他们对农业的种植已经养成了他们自己的经验,对一些新技术、新科技持有抵触心理,进而影响到了农民的增收。另外,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比较闲散,社会公德心、集体荣誉感逐渐淡化,一些封建迷信等不良习俗逐渐兴起,严重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二、新农村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的完善
(一)发展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产品
在构建社会主义社会过程中,“三农”问题已成为我国当代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民以食为天,发展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为此,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发展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产品有着重要意义。为了满足当代农民对金融服务的要求。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发展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例如发展农业金融保险,为农民的农业进行保险,并实行保费补贴,从而有效地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
(二)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就目前发现形势来看,我国商业金融机构从农村退出的迹象比较明显,金融机构的退出就会使得农村经济的发展缺乏资金保障。为此,健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非常必要。首先,我国政府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颁布一些政策性的措施,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准入门槛,进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其次,大力发展新型的金融服务机构、信贷机构等,为农村经济的贷款提供多方面保障。另外,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就必须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法律法规,保障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健康发展。
(三)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制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想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建立有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制,为广大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提高农民的金融知识。首先,金融机构要加强风险管理,对农村金融服务发展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从而保障农村金融服务的健康发展。其次,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信息网络,建立专门的网络系统,为农民群众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同时,在信息网络中,将当前新近的农业技术、金融相关知识进行传播,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四)重视农民队伍建设
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关系到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目前我国金融机构面临着信誉风险问题大部分原因来自于农民素质的偏低。为此,在构建新农村中,我国政府要加大教育资金的投入,设立专业的院校,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其次,政府要采取一些政策性措施来鼓励人们到新农村建设中去,不断壮大新农村建设队伍,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结语
摘要:农业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持续增加农业投入是农业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由于农户、农业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经济主体的自身积累能力较差、底子薄弱,我国农业资金投入长期以来主要依赖财政和信贷等外源型资金“供血”。在资源稀缺条件下,明确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支农重点,并在此基础上构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战略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好的发挥财政、金融支农合力,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期,我们以东营市广饶县为样本,对基层财政金融支农合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当前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支农合作的主要形式
(一)金融机构直接承担部分财政支农职能。计划经济时期,我国财政、金融职能相互交织,财政支配金融,金融充当“第二财政”,扮演着财政的出纳角色。近年来,随着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基本构建起了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农村合作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部分商业银行承担的财政性职能相应移交给了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演变成沟通财政与金融支农合作的主要桥梁。以广饶县为例,该县1994年设立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除保留小额农户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政策性业务,原承担的粮棉油贷款购销等政策性贷款业务均划转至农发行。支农再贷款?
(二)财政部门透过对相关“三农”经济主体的贷款贴息。为促进“三农”经济发展,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幅射带动能力,财政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小额扶贫贷款等提供了部分利息补贴,以减轻农业企业财务负担,促进了金融部门对农业贷款投放的刺激性。据调查,2000年以来,东营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2003年,广饶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县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用于支持重点龙头企业。
(三)财政部门出台鼓励金融支农有关优惠政策。为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财政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直接给予财政资助,出台了减免三年营业税、所得税减半征收、承诺分红补贴等优惠政策。据调查,东营市政府为促进县区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利津、垦利两县农村信用社的股东承诺,如信用社2年内达不到分红比例,市财政将予股东补贴;并在政府权限范围内,尽量减免农村信用社在抵债资产接收和处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税费。全市涉农资金和业务全部交由农村信用社办理,所有农口部门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基本账户,各级预算外资金按一定比例存放农村信用社,乡镇的国库、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和各种行政收费由农村信用社,县、乡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由农村信用社,县级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设在农村信用社。研究制定了做好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工作的具体意见。对过去行政干预的贷款和协调农村信用社购买的企业债券、各级各部门在农村信用社的行政性贷款,由县、乡政府负责限期收回;对公职人员的贷款,采取纪律和行政的手段收回;采取以优质资产置换、整体“打包”等多种方式,帮助清收不良贷款。
(四)人民银行助推,政府部门主导,积极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2005年初,周小川行长多次在重要场合论述金融生态环境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和关注。面对金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各级人民银行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取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据调查,2005年,广饶县委、县政府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县任组长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的考核,加大了督查力度。开展了“金融生态示范县”创建活动,出台了《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设计了“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县”的具体指标体系,制定了《“金融生态示范县”评价标准》,形成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规范化机制。截至2005年底,全县已命名“文明信用乡镇”21个,“文明信用村”684个,“文明信用企业”61个,“文明信用户”9.9户,“文明信用工商户”2333个,2006年力争全市60%以上的村镇、农户达到文明信用标准。
二、当前合作方式中的不足
2003年以来,广饶县向“三农”累计投入财政资金69亿元,投入信贷资金85亿元。财政投入和信贷投入的不断扩大,有力的促进了该县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增强了农民收入。目前广饶县已形成以凯银集团、驰中集团、华誉集团为首的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收入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据统计,2005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820元,同比增长14.7%。2001年-2005年,广饶县农民收入年均增长10.1%。收入结构中,纯粹来自农林牧渔的增幅仅为5.93%,非农产业纯收入增幅高达92.45%。
(一)财政金融支持重点“不到位”与“越位”并存。近年来,为发展农村经济,地方财政不断扩大了支农资金投入,市本级财政支农支出以20%的速度递增。据调查,近四年来,我市投向“三农”的资金达50.7亿元,2003年市级财政用于扶持“三农”的资金3.8亿元,2004年达到了4.6亿元,分别占这两个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的28.4%和29.6%。但是,地方财政支出在制度安排上一直向城市倾斜的格局没有改变,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应由财政供给经费的公共产品,财政投入的力度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农村的基础设施、供水设施及环境治理等社会公益性的投入相对较少。调查中,我们设计的“当前财政和金融对当地经济的支持哪个更大一些”中,有7/8回答金融支持力度更大。
(二)支农项目管理部门庞杂,投资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由于各部门职责定位不清,没能有效地建立起责、权、利相匹配的财政支农激励和约束机制。既有争项目、争资金形成的投资越位现象,也存在互相推诿导致的投资额缺位现象。因此,项目和资金多头管理,留下不少弊端:一方面,由于支农项目涉及的部门众多,部分项目交叉,有些地方出现同一类型支农项目存在多个部门重复立项、实施的情况。
(三)财权与事权分离的财政体制改革,使得乡镇、村委成为财务空壳,不能成为有效承贷载体。城乡财税体制改革形成财权和事权不对称,造成越是基层政府财权越小、事权越大。但另一方面,资金链条长,管理困难。目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采取的是分级配套、层层下达、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做法,有些专项资金从上级财政下拨到实际使用,经过多个环节。资金在途时间长,影响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又增加了资金管理成本。一个项目,分级配套,每个级次都要考察论证,都要进行检查验收,需要大量的管理费用。县级财政配套能力弱。停收乡村公益事业金,使农民人均每年减少税赋100多元。2004年降低农业税率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减负58元,今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由此所减少的乡镇及村级收入全部由市财政转移支付。
四)财政补贴在流通领域消耗太多,轻生产领域。农发行贷款目前还仅局限在粮棉流通领域,虽然对解决农民“卖粮难”、“卖棉难”问题,稳定粮棉价格,保护农民利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国家的补贴基本在流通领域消耗,因此农民直接受益有限。
(五)政策性与商业性关系模糊。政策性与商业性并存是当前信用社经营中的基本格局,也是改革的基本矛盾。信用社肩负金融支持“三农”的职责,这具有强烈的政策性。另一方面,信用社又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商业企业。并且,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进展,商业性业务的比重日益上升。由于当前信用社存在强烈的政策性,以至于它还不可能摆脱行政桎梏而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政企分开、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金融企业。
(六)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合理,供给范围“越位”与“缺位”并存。财政支农管理的领域和事务不能随农村城市化的加快而及时调整,造成很多部门和单位仍在占用财政支农资金,而应由财政资金供给的领域和事务却得不到应有的资金保障。主要表现在:第一,随着广饶县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三产”的比重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县级农业服务机构仍然过多,职能没有进行较大调整,是财政资金供给范围过宽的主要原因。如:农口设有畜牧、农业、水产、农机等几个服务中心,各中心仍然是全套配置,各中心资源分散,不能整合,存在浪费现象。如:2002年财政安排几个中心事业发展经费各100万元,从财政检查的情况看,各中心事业发展的效果不明显。
三、政策建议
一方面,贫困地区公共财政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无法建立;另一方面,将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支农的工具,进一步扭曲了农村的金融体制。分析表明,只有让公共财政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进一步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商业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制。(谢平,公共财政、金融支农与农村金融改革)
第一,健全农村公共财政体系。一是通过农村公共财政直接投资以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提高农村的技术水平和对一些经济行为给予补助。二是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变目前我国长期存在的只有城市干部职工才能享受社会保障的状况。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包括居民生活补助和救助、基础的生产生活设施和文化教育支出,还包括对农户个体生产及合作组织的补助。
第二,把财政和金融资源结合起来,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提高融资效率。财政和金融两者相互补充、支持、促进,形成合力,就可以产生明显的放大作用,极大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通过财政直拨或其他渠道下拨的支农资金千头万绪,开行要通过市场建设和融资推动的方法加以整合,改变长期以来支农资金使用分散、效率低下的局面,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资金一旦整合,就能发挥集合效应,提高支农效果,产生“一个平台、一个信用、一个账户”多种功能的贷款模式。即通过融资平台账户管理、整合各级政府的支农资金、发放贷款、回收本息,形成统一高效的信用支持和管理模式。目前大部分县域,特别是贫困县机动财力很少,自身活力相当脆弱,开行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尽快打开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