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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接收函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05 16:42:25

人事局接收函

人事局接收函第1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入间接税的换函(见附件),自二五年三月一日起生效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入间接税的换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谢旭人??

阁下:?

我荣幸地提及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指定的航空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展空运业务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的营业税和其他间接税而通过外交渠道进行的磋商。?

考虑到当前斯里兰卡并未对国际航空运输业务征收类似于营业税的间接税,我特提出下列安排:?

一、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指定的航空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展航空运输业务和从事航空运输业务销售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的收入应当免除对毛收入和(或)流转额征收的营业税和所有间接税。?

二、上述第一款提及的免税同样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指定的航空企业在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开展航空运输业务和从事航空运输业务销售取得的收入。?

如果阁下接受上述(条款),我荣幸地建议,本信函及阁下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接受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所提上述方案的复函将视为构成两国税务当局之间的一项谅解。该谅解将自阁下复函之日起生效。?

顺致崇高敬意。

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

国内收入局局长?

兰克斯·帕·里·维拉辛贺

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

国内收入局局长?

兰克斯·帕·里·维拉辛贺

阁下:?

我荣幸地收到阁下2005年1月27日的来函,内容如下:?

“阁下:?

我荣幸地提及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指定的航空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展空运业务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的营业税和其他间接税而通过外交渠道进行的磋商。?

考虑到当前斯里兰卡并未对国际航空运输业务征收类似于营业税的间接税,我特提出下列安排:?

一、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指定的航空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展航空运输业务和从事航空运输业务销售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的收入应当免除对毛收入和(或)流转额征收的营业税和所有间接税。?

二、上述第一款提及的免税同样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指定的航空企业在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开展航空运输业务和从事航空运输业务销售取得的收入。?

如果阁下接受上述(条款),我荣幸地建议,本信函及阁下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接受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所提上述方案的复函将视为构成两国税务当局之间的一项谅解。该谅解将自阁下复函之日起生效。?

顺致崇高敬意。”

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阁下来函中提出的建议。

我愿借此机会向阁下致以崇高敬意。

人事局接收函第2篇

二、做好征退税衔接工作,堵塞征、退税分离管理漏洞。(一)加强出口企业各种信息沟通。我科将进一步加强与征管、税政、稽查、县(区)局进行信息交流,加强与各部门的工作协作与配合,形成管理合力,实现退税与征收管理工作的衔接互动,防范骗税行为发生。(二)加强出口企业视同内销征税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的5种情形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国税发[2007]123号)规定的6种情形按规定需要计提销项税额的信息按月传递给县(区)征收分局,并督促县(区)局并将出口企业申报情况及时反馈给退税部门。(三)加强出口企业免税出口货物管理。在受理一般纳税人出口免税申报时通过税收管理员平台通知所属征收局核实企业是否按财税[2000]22号文件规定将进项税额进行转出,防止出口企业即免税出口货物又申报抵扣进项税情况发生。(四)加强出口企业税收函调管理。退税部门、县(区)局税收管理员应按照《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1.0版)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使用“函调管理系统”发、回函。退税部门负责函调系统的人员应定期通过函调系统查阅发函的回函情况,收到回函后应及时转交相关人员处理,在规定期限未收到回函地税务机关的电子回函,应及时通过函调系统发出催办函;县(区)局税收管理员根据电子函件的内容按照国税发〔2006〕165号文件规定对供货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并通过函调系统起草、复核、签发复函。复函应在30日内完成签发。(五)抓好培训与考核,切实抓好基层退税管理人员以及基层干部培训工作,提高退税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退税人员开展出口退税政策、管理办法、操作办法、操作规程、函调系统、出口货物核算管理等方面的培训,配合县(区)局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基层退税人员及基层干部对出口退税政策理解和掌握政策的水平。

三、做好建立出口退税相关流程工作,提高出口退税管理效率。(一)根据企业出口业务建立出口资格认定、出口申报受理、退税审核、签批、审批、退库、调库业务流程,形成衔接顺畅、层层把关、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缩短单证滞留时间。(二)针对退税审批、退税、调库三项工作靠机外人工操作,复杂缺乏有效对比的缺点,研发符合我市实际的《出口退税退库质量管理系统》,将出口退税审批、退库、调库分析全部纳入该系统,保证出口退税退库的质量,提高我市出口退税的电子化管理水平。(三)指明每项业务的操作流程,明确操作流程的受理窗口、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税务机关的承诺时限、政策法规依据、工作标准及要求、审核系统与征管系统的操作步骤,最大限度的方便税务管理人员操作。(四)根据业务流程指明相应的岗位工作职责,明确科长、副科长、科员所应受理的具体工作及权限和所应承担的责任,使整个退税审核管理体系更加科学、合理、严密和准确。

四、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更新纳税服务观念。正确认识和理解纳税服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把为纳税人服务观念贯穿于进出口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理解和关心纳税人,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不断提高征管水平和效率。(二)继续在创新服务方式上下功夫,通过各种先进手段为纳税人提供服务,我科将利用市国税局外网的“政策法规”、“税务通知”“纳税人之家”“在线指导”为纳税人提供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完善*出口退税讨论QQ群,方便广大出口退税企业进行业务讨论和交流,提高全市出口企业的整体办税技能。(三)提供各种个性纳税服务举措,我科拟建立预约服务、绝色通道服务两项新的退税服务,服务对象是市级重点税源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企业、对我市经济发展贡献较大的企业,服务包括,专人、专机负责企业申请的业务、享受预申报、提前申报、预约办税、上门服务、专人定期宣传讲解最新退税政策、法规等。

人事局接收函第3篇

一、20__年县局函件业务发展目标

20__年力争全省县局函件业务收入增长10,进一步提高县局商函收入在函件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函件收入在县局总收入中的比重,从而使县局函件收入在全省函件收入的比重由目前的36提高到38。

将全省县局分为5个组,对不同组的县局制定不同的发展目标。20__年内有A组8个局函件收入增长8,B组9个局收入增长10,C组21个局收入增长12,D组函件收入达到60万元以上,E组县局函件收入不低于50万元。分组情况及县局函件各项业务量收的最低参考指标详见附件。

二、20__年县局函件业务发展的主要措施

为达到上述目标,全省县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函件专业的营销体系建设,落实机构、人员和场地,不断完善经营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对函件业务的定位。当前中国邮政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我省县局邮政业务结构不合理,邮务类业务比重低,业务规模不大。随着邮储政策的调整,加快发展邮务类业务成为邮政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以函件为核心的邮务类业务是邮政最为基础的业务,要从邮政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对邮务类业务在邮政业务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予以高度重视。年初召开的全国邮政经营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了函件业务是中国邮政最重要的核心业务。

(二)建立健全函件营销体系建设。县局要成立商函经营专业机构。要配备得力人员从事函件工作,配备与函件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进行项目营销。一般县局商函广告公司不少于5人,专职营销人员不少于3人,函件收入超过100万的局不少于8人,专职营销人员不少于4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商函公司成立账单、商业信函、邮资封片、邮送广告等多个项目组,由专职营销人员为主,各支局、网点营业人员为辅组成营销体系。县局商函广告公司要有保证业务发展的生产场所。

县局函件业务的发展可借鉴a、b和c模式。

a模式特点:将专业公司、现有网点、社会代办员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商函公司7人负责不同区域业务发[:请记住我站域名/]展,实行营销区域责任制,调动支局所和社会营销员积极性。

b模式特点:组建专业营销项目组支撑商函业务发展,商函公司设立商函函件部、邮送广告部、户外媒体部、设计制作部四个项目部。

c模式特点:由于人口较少,县局在内部将不同的专业公司组建成立市场部,市场部有15人营销队伍,其中商业信函、邮送广告和邮资封片有专人负责开发。

(三)积极创新经营机制,市县联动发展。在函件收入超过100万的县局,可实施模拟法人方式运作,其它县局可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运作。在考核方式上,局方下达业务收入、收入结构、收支差额、成本核算范围等关键指标,同时赋予商函广告公司一定的分配权和经营自,使公司有能力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招聘人员,以及一定额度内的费用支出权限。

市局要加大对县局的管理,业务上市局商函公司要加强对县局的帮助和指导,加强在市场分析、方案策划、商函制作等方面的支撑和服务,提高县局的市场开发能力。

三、20__年县局函件专业的具体工作

(一)继续开展“数据为翼,商函腾飞”营销活动

在县局数据库营销要突出抓好中小(集体、民营、乡镇)企业宣传和产品销售的商函市场。加强对农业科技企业、种植、养殖企业(专业户)的开发,针对产品的终端用户和市场,提供适时对路的名址信息。通过开展“数据为翼,商函腾飞”营销活动,力争每个县局开发商业信函长期较大客户5-8家。

20__年县局要围绕数据库营销工作,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积极运作好三个项目,以项目带动函件业务的发展。

1、积极开展招生商函集中营销活动。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各种“充电式”的职业培训和资质培训发展迅猛,教育的民办化比例和商业化成份不断增加,招生商函已经成为很多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渠道。由省函件局出台营销方案,全省在3-9月份开展招生商函营销活动,重点是中专、职高、武校、技校,民办及二级大专院校职业培训和资质培训等。要尽早做好应届学生名址信息的收集,锁定目标客户,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做好本地区营销方案的策划和落实。争取通过此次专项营销活动,A、B组县局招生商函业务量要达到3万件,C、D组达到2万件,E组达到1万件。

2、广泛开展各类知识竞赛活动。推广__局以邮资封片为载体开展知识竞赛造信活动的经验,抓住专题纪念日市场机遇,联合纪念日的主办部门,创新有奖竞赛、有奖答题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消费维权、环保、法律等各类知识有奖竞赛活动,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有效带动邮资明信片、邮资信封、邮送广告等业务的发展。同时通过对答题卡的有效整理,充实当地个性化名址库。争取每个县 局至少开展一次知识竞赛活动,A、B组开发答题卡邮资封片要达到5万枚,C、D组达到3万枚,E组达到1万枚。

3、认真组织第二届少儿书信活动。根据中青联发[20__]75号文件要求,要在20__年上半年在全省开展第二届少儿书信活动,活动主题“爸爸、妈妈,我想对您说”。各局要积极与当地团委、教委或学校联合,力争A、B组局开发活动专用邮资信封5万枚,C、D组达到4万枚,E组达到3万枚。省局将组织专家对收到的作品进行选评,并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参加全国评选。

(二)进一步加大帐单业务的发展力度。

通过加大帐单业务发展力度,争取在20__年涌现一批账单月寄递量超万件,年寄递量过10万件的县(市)局。

1、树立全网全局意识,认真组织帐单投递工作。投递工作体现了邮政账单寄递业务的核心价值,直接关系到账单业务的发展前途,保证投递质量是发展账单业务的基本要求。全省县局要牢牢树立全网全局意识,认真组织帐单的投递工作,严把投递质量关,视察部门要加强检查,规范管理,严格遵守省局制定的有关账单投递工作的规定,按时、保质地完成账单投递工作。

2、抓住机遇,积极开发交通管理告知单、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地方部门的帐单业务。这些帐单业务在省内部分地方已经成功开发,要抓住市场机遇,积极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联系,作为政府树立形象、维护百姓的根本利益、对相关部门和企业实行监督、改善服务的有效措施,积极拓展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纳税凭证等账单市场。在测算成本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开发账单搭载广告业务,来降低账单制作成本,同时实现业务增值。

(三)健康发展普通邮资封片业务。

1、不断巩固和提高邮资封使用的覆盖面,使邮资信封起到抵制低面值邮票,净化通信市场,改善函件收入质量的作用。要可以采取各家单位联合印制,分散使用的办法,实现邮资信封的健康、持续开发。要重点开发各类校园市场,可以与校方签定协议,邮政局出资制作学校邮资封,在学校超市或商店面向学生销售,从而绕开了由客户先出资再制作的老路子,并可不断加印,成为长效业务。

2、鼓励商函寄递单位使用邮资封寄递商函,使邮资封成为商业信函的高端产品,促进邮资封大批量、长时期开发。

3、重点开发景点门票式邮资明信片业务,一是跟踪已经使用邮资明信片作门票的景点,听取使用意见,改进服务,确保景区的稳定使用。二是有风景区的县局要至少锁定一处景点,力争年内开发成功。三是在较大景点尤其是在“4A”级风景区推广电子门票系统。

4、要深挖地方特色资源,积极开发地方特色题材明信片业务。要在风景名胜区开发地方风光系列明信片,在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地区开发历史人物、历史事件题材明信片,在经济活跃的地区开发著名企业和著名经济人物明信片,使明信片成为地方对外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名片。

(四)进一步做大贺卡类业务规模。

20__年贺卡类业务的工作重点是调整业务结构,努力提高贺卡型和信卡型的比重,做到量质并重,提高收入规模。要将窗口销售的贺年有奖明信片和拜年卡作为一体化工程实施,满足不同层次的个性化要求。

20__年,全省拜年卡业务收入目标是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30以上。力争20__年我省出现拜年卡业务收入超百万的县局,并出现5个超80万元的县局,10个超50万元的县局,所有县局均超15万元。

贺年(有奖)明信片业务的开发,要做大窗口零散销售和上门推销相结合,尤其是要针对在企业拜年卡开发中有过接触的单位,有的单位由于受制作量的限制而未能制作拜年卡,比较愿意使用贺年(有奖)明信片。

人事局接收函第4篇

公文复函格式范文1xx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xx开展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后有关工作的请示》(韩民字[20xx]25号)收悉。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xx市开展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的意见》(陕办发[20xx]8号)精神,函复如下:

1.xx市民政局享有设区市民政主管部门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xx市民政局原报渭南市民政局审批的事项,由xx市民政局审批;原由渭南市民政局审核报省民政厅审批的事项,由xx市民政局直接报省民政厅审批,同时报渭南市民政局备案。

2.省民政厅印发的文件、召开的会议等,发送到设区市民政局、通知设区市民政局参加的,扩大到xx市民政局。

3.省民政厅有关民政工作计划直接下达xx市民政局,同时抄送渭南市民政局。

4.民政统计数据由xx市民政局直接向省民政厅上报,同时抄送渭南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分地区统计数据,将xx市在渭南市名下以其中形式列出。

5.省民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意见,对xx市民政工作在项目布局和资金安排方面予以支持。

6.xx市民政局具体请示事项需一事一文上报,省民政厅专题批复。

此复。

xx省民政厅

公文复函格式范文2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社会稳定

风险分析报告的批复

广西xx环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社会稳定分析报告批复的申请》(贵北水务[20xx]16号)收悉。经委托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组织开展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形成了《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查,同意该评估报告判断该项目建设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综合评估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风险。

请你公司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及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有关事项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7月22日

公文复函格式范文3区广播电视台:

你台《关于划转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资产的请示》(南山视文[20xx55号)已收悉,经区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将南山区有线电视网络截止20xx年4月1日的净资产作价5000万元,划转至南阳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作为股权出资,具体资产范围以评估报告和补充说明为准。

二、请接此批复后,按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调整账务。

三、请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此复

二〇xx年五月三十日

公文复函格式范文4xx管理问题的复函 (地函184号)

山东xx人民政府:

临沂市汤头地下热水站负责人王泽清同志来信反映在地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部现作如下答复。 地热资源属矿产资源,分类上属于能源矿产。地热能是地壳内岩石(固相)、和流体(液、气相)中能被人类经济、合理地开发出来的热量。地下热水中的水仅是传递地热能的一种媒介、载体,它只能带出地热能的20%,因此,地下热水应属矿产资源。这一结论在1991年8月国务院法制局与地矿部联合召开的专家论证会上得到了与会专家和绝大多数部门代表的肯定。

人事局接收函第5篇

毕业生接收函格式毕业生接收函存根编号: 经考核合格,同意接收xx职业技术学院 届 专业毕业生 到 部门工作,试用合格后给予办理录(聘)用手续。年 月 日(请沿虚线剪下寄回至:福建省龙岩市闽大路8号,xx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办,邮编364021)…………………

邀请外国人来华企业责任担保函佛山市禅城区外事侨务局:我单位邀请(什么国家)(什么单位)(什么人)(何时)来本单位(做什么),申请(哪一类)签证,入境(次数),每次停留 天。

公文函的格式范文因工作需要,以函的形式写一公文,所以在网上搜了一下函的相关内容:函,即信;公函即公务信件。它是上下级和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在商洽和联系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时所使用的文体。

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的函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的函市工商联: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收悉,根据《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接收函样本接收函 经研究,我校(我单位)同意接收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后***到我校(我单位)工作. *****大学人事处 200*年*月**日

致客户联络函尊敬的客户: 您好! 感谢贵司在以往的合作中对我司产品及服务的信赖与支持。由于黄蜡管和扎线带的原材料价格出现的下降,我司将从XX年06月21日起调整下降黄蜡管和扎线带产品价格表。

函的写作和范文一、函的概念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

公司发展党员的函调证明收到贵支部所发的“函调证明”通知,很高兴我校毕业生xxx同学能成为贵支部的党员发展对象,现对其在我校上学其间的表现证明如下:xxx,女,xxx年7月28日生,团员,XX年8月——XX年6月在我校学习。

接收函格式___________校(院):经研究,同意接收录用贵校 ____届专科_____专业毕业生_______ 到我单位______岗位工作,特此证明。

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____________[]号 ________________(接受转送机关): ______(申请人)不服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一并提出对______________(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

指定仲裁员函指定仲裁员函仲裁委员会:在我方与争议案件仲裁中,我方指定贵会仲裁员为仲裁庭组成人员。特此函告。当事人:年月日

调档函格式调档函大概流程一般程序是这样的:1.各系上报录取名单,最后由录取学校招生办先发出调档函,发往你在报名时所填写的“档案所在地”上面的地址,若你写的是个人,那就是个人收到后自行办理,然后寄回录取学校;2.如果是写某单位人事处收,

调档函范文4篇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学已被(在)我院___________专业录取(就读),根据我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请贵处将该同学的档案转至我院招生就业处。

党组织关系调档函调档函党委: 兹有我单位 同志,因工作关系需将本人的组织 关系调至我单位,请贵单位予以接洽配合,为盼! (党委章)年月日调档函 党委: 兹有我单位 同志,因工作关系需将本人的组织 关系调至我单位,请贵单位予以接洽配合,为盼! (党委章)年月日地

入党函调证明材料证明 中共**支部委员会: 收到贵支部所发的“函调证明”通知,很高兴原我(单位、村)***同志能成为贵支部的建党对象,现对其父母亲的政治面貌、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做证明如下: 父亲:***,现年*岁,(职业、学历) 母亲:***,现年*岁

泛议中函使用技巧实际使用中,函”作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普遍使用的一个重要的公文文种。却出现了一些不应出现的问题。诸如,对函的法定效力认识不足;对函的使用范围把握不准;具体写作上,随意性很大,不够规范,等等。

学生党支部党员转正外调函学生党支部党员转正外调函单位 :同志为我院机械系学生党支部预备党员,准备转为正式党员。请贵单位出具该同志在你单位的现实工作与生活表现评价、并说明有无违法乱纪或其它不良行为记录,有无参加其他社会组织及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后函

调档函格式及范文________: 因工作需要,商调贵处___(档案号:___)等___名同志到我公司工作,如蒙应允,请将其人事档案转递至我部,待研究后函告。

调档函怎么写写请要管理档案的部门比如XXX人才交流中心,委托谁去调档可注明身份证号码等等。时间和你们公司的名字。就好了。 介 绍 信 北京市西城区人才交流中心: 兹有X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我司档案事宜,请予接

人事局接收函第6篇

用日志回放的方式细致讲述我三周以来的行动轨迹,以及自己的一些心得感悟。

第一周:办公室 地点:

学之有道

第一周被分配在办公室。这是一个综合统筹的部门,也让我有机会在入门时能够站在一个宏观高度鸟瞰函件的全貌。在对业务知识基本一穷二白的情况下,有幸得 到了贺姐拎过来的一个礼品袋——里面全都是我们函件局自编的业务红宝书,这些资料作为是函件人的“经验汇编”,当时花一天时间认真来学习,真正深入到一线 时才发现当时只是囫囵吞枣地了解了大概,书里提到的基础知识——比如信封分类,大小讲究等并不熟悉,回过头来再读这些资料,能发现些不一样的风景和启发 点,一样历久弥新。另外,比其它新同事更幸运的是,我有幸从贺姐那里的录音笔里听到了肖局的很多次会议讲话,并且认真地做好相关笔记,学习领导讲话是了解 我局业务发展重点的最佳捷径,领导的思维和高度就是不一样。学习的途径还包括办公室里的报刊栏,那里有很多我们邮政方面的专业资料,我比较看好《现代邮 政》杂志,里面介绍了全国各地许多邮局的创新思维和营销理念,个人觉得非常有启发意义。函件的很多业务具有地域可复制性,很多商函营销的新思维我局也可以 尝试运作,但据我观察,只在办公室发现了这本杂志,而真正的“业务龙头”市场部门却没有这本杂志,我在这里大力推荐一下。

另外,在第一 周,我被安排整理数据报审中心的邮简样板柜”。整整一大柜样板,我要按照行业重新分类,以便于以后设计师或者营销人员方便寻找样本。类似于“图书分类员” 的工作,搬上搬下,重新分类移位,非常简单重复无聊。但当看到原先混乱的柜子被自己打点得有条有理,整齐漂亮的时候,心里真的是特别自豪。这虽是一件小 事,但把一件小事做好了,做得漂亮迅速,无比挑剔,就不是一件容易事。并且后来我还惊喜地发现,这件小事给后来带来的好处多多:这些样本是近两年我们局做 过的所有项目的样本,也就意味着,我能从这里发现,我们做的商函业务客户的主要行业分布,各种广告类型,通过看各种各样的样本了解我们的如何帮不同行业客 户达到广告效果,并且我们还可以利用函件推广我们自己的业务,做调查问卷,回函等各种创新形式,真是大开眼界,受益匪浅。又一个学习的快速通道。

还有幸在第一周里接受了贺姐交给我的另一项光荣任务,尝试着写一份我局下半年的宣传计划。以前是实习记者从媒体的角度写企业的稿子,现在尝试从企业的角 度揣摩媒体的心意以及业务的传播途径,这种思维的转变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以前在学校里学得一些貌似无用的东西在无形中指导自己的思维。虽然计划交给肖 局没有得到回应,但我依然很开心,毕竟对业务还不了解,如何给我时间和经验,我相信我可以做得更好。

第二周:城区分部 地点:

直复营销中心的团队建设

人事局接收函第7篇

一、误读引发的辩论和争议

2012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2012年第40号公告,以替代之前的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将两者进行比较,存在这样一个差异: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允许企业在搬迁或处置收入(以下简称为“搬迁收入”)中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以下简称为“重置固定资产等支出”),而2012年第40号公告则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取而代之的是“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各类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变卖及处置各类资产的净值、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支出可以从搬迁或处置收入中扣除”。例如,某企业有座大型储油罐,在搬迁过程中需要处置变卖。该储油罐的账面原值为300万元,已计提折旧100万元,处置变卖价格为250万元,在新生产基地重置同类储油罐需要350万元。该企业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100万元(为应税收入)。假设不考虑其他搬迁费用支出。根据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搬迁所得=100+250-350=0元;而根据2012年第40号公告的规定,企业的搬迁所得=100+250–(300-100)=150万元。由此可见,企业执行2012年第40号公告,搬迁的企业所得税税负会增加。

有学者认为,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考虑到了企业重置固定资产时遇到的物价上涨因素,并且以允许重置固定资产等支出重复税前扣除的方式支持和鼓励企业政策性搬迁,因而可以视为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但是2012年第40号公告取消了该项税收优惠,这对企业今后政策性搬迁有不利影响。也有学者认为,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允许重置固定资产等支出从搬迁收入中直接扣除,意味着纳税人所发生的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成为了收益性支出,可能导致纳税人通过搬迁收入大量购置房屋、设备等方式达到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并且允许重置固定资产等支出重复税前扣除的方式违背了税法原则; 2012年第40号公告将其取消是一种错误纠正和立法进步。笔者认为,造成上述辩论和争议的原因有如下两点:第一,2012年第40号公告终止了之前的政策性搬迁政策规定。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关于允许政策性搬迁的企业将重置固定资产等支出从搬迁收入中扣除的作法并非“原创”,而是源自2007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2007]61号文件”) 的规定。财税[2007]6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一)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划,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四)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延续了财税[2007]61号文件的规定。从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出台时没有引发巨大反响可以推断,普遍认为政策性搬迁中的重置固定资产等支出可以享受重复扣除的企业所得税待遇至少可以追溯至执行财税[2007]61号文件的期间。当这一被广泛接受的观念被2012年第40号公告时,巨大的税负差异自然引发关注和热议。第二,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中的模糊表述。财税[2007]61号文件第二条第(四)款中的“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颇令人费解,而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未加解释地沿用。由于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是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之后颁布的,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又是我国企业所得税制的一道“分水岭”,“按照现行税收规定”首先让人联想到的就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有关资产计税基础的相关规定。经过比照和筛查,大家公认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由此产生了重置固定资产等支出可以重复税前扣除的推论。

二、确认误读的理由及政策还原

造成上述辩论和争议的原因在于对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的误读。国税函[2009]118号并没有允许重置固定资产等支出可以重复税前扣除,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关于2012年第40号公告收紧企业政策性搬迁税收待遇和纠正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重复税前扣除这一错误规定的争论也应该烟消云散。确认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被误读的理由有以下三点:一是资产重复税前扣除明显违背所得税原理。国家不会为支持和鼓励政策性搬迁而出台违反税法基本原理、扰乱税制的政策,实现上述目的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经济、行政和法律等途径。二是违背中央和地方之间财权与事权的划分原则。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也就是说,政策性搬迁属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除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之外,应该由地方财政负担。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用中央和地方共享的企业所得税扶持地方政策性搬迁,这种作法不属于转移支付类型中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或专项转移支付,违背了分税制原则。三是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的制定者不具备相应权力。《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显然无权设定税收优惠,不可能对政策性搬迁的企业所得税税基作出大幅减免。

那么又该如何正确理解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和财税[2007]61号文件中关于“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的规定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国税函[2003]115号文件”)似乎提供了参考答案。国税函[2003]115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冲减企业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也就是说,国税函[2003]115号文件认为,重置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应该是重置固定资产原价减去一个余额,这个余额就是搬迁收入加上各类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去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再看看2013年第11号公告第一条的规定:“凡在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生效前已经签订搬迁协议且尚未完成搬迁清算的企业政策性搬迁项目,企业在重建或恢复生产过程中购置的各类资产,可以作为搬迁支出,从搬迁收入中扣除。但购置的各类资产,应剔除该搬迁补偿收入后,作为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并按规定计算折旧或费用摊销”。不难发现,2013年第11号公告其实就是重申国税函[2003]115号文件的规定。承前例,企业在政策性搬迁中需要处置的储油罐账面原值为300万元,已计提折旧100万元,处置变卖价格为250万元,在新生产基地建造同类储油罐需要350万元。该企业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100万元(为应税收入),同样假设不考虑其他搬迁费用支出。根据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国税函[2003]115号文件和2013年11号公告):企业的搬迁所得=100+250-350=0元;重新购置储油罐的计税基础=350-(100+250-300+100)=200万元。根据2012年第40号公告的规定:企业的搬迁所得=100+250-(300-100)=150万元;重新购置储油罐的计税基础为35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搬迁补偿款的金额较大,按照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的计算方式,会导致重置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出现负数。而依据税法原理,资产的计税基础最低确认为零。

此时,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会导致税负高于2012年第40号公告。而反之,若搬迁补偿款金额较小,或者属于不征税收入,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导致的税负又会低于2012年第40号公告。究其原因,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对重置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受搬迁补偿收入的影响,导致税负波动较为剧烈。另外,2012年第40号公告关于搬迁资产处置所得的计算与会计核算保持一致,减少了财税差异,更易理解。至此,国税总局出台2012年第40号公告的真实意图得以显现:使得政策性搬迁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更加完整、清晰和合理,更便于操作,提高税收立法质量,而不是收紧企业政策性搬迁的税收待遇。

三、结论

新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计税基础”的概念,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完全可以借此更加清晰和精准地表述政策性搬迁过程中重置固定资产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限额。另外,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应该从税收原理、立法精神着手,不局限于字面解释。类似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所引发误解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仅按照条文字面理解税收政策,不深入探究政策的立法本意以及与其他相关政策的衔接关系,很可能会读不通、读不懂税收政策。“囫囵吞枣”式解读税收政策,必然为企业招来巨大的涉税风险。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11号)。

人事局接收函第8篇

一、关于“函”的效力

函,从广义上讲,就是信件。它是人们传递和交流信息的一种常用的书面形式。但是,作为公文法定文种的函,就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般书信的范畴,不仅用途更为广泛,最重要的是赋予了其法定效力。年国务院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这说明,除有直属上下级之间隶属关系外的一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甚至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一律用“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在阐述“函的效力”时强调指出:“函作为主要文种之一,与其他主要文种同样具有由制发机关权限决定的法定效力。”在这里,笔者想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就海关的行政级别问题答复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海关总署时,用的就是函的形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直属海关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3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关升格为正厅级直属海关的请示》(浙政〔2001〕2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机构,隶属于海关总署,不增加人员编制。

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年第16号)

这份重要的文件,虽然以“函”的形式出现,但实质上具有法定效力,浙江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均应按此执行。

所以,那些把“函”只作为一般书信对待的做法,认为“函”不如其他公文文种有权威的想法,都应该得到纠正。

二、关于“函”的使用范围

根据新《办法》的规定,“函”的用途相当广泛,与原《办法》比,明显扩大了许多。

其一,从“函”的适用范围来看。新《办法》指出,“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与原《办法》比,多了一个“答复审批事项”。这一规定,使过去非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答复审批事项也用“批复”的做法得到纠正,应当说,“答复审批事项”的“函”量是相当大的。

其二,从对“函”使用的特殊要求来看。新《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政府各部门“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但原《办法》第十三条中却规定,政府各部门“可以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和职权规定,向下一级政府行文”。新《办法》中的“不得”和原《办法》中的“可以”,虽一词之差,其内容则完全相反。原《办法》的规定,是政府各部门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和职权规定”的前提下,与下一级政府之间视为隶属关系,可以直接行文。所用文种当然不只局限于“函”了。新《办法》则是把本级政府各部门与下级政府之间视为不相隶属关系,行文只能用“函”。这一规定,又大大扩展了函的使用范围。

三、关于与“函”易混文种的辨析

公文写作,文种正确选择和使用十分重要。与函最易混淆的文种主要有:请示、通知、批复、意见等。

请看以下几份公文的标题:

1.乡人民政府给县财政局的《关于解决修路所需经费的请示》;

2.县电业局给县直各单位的《关于近期停电的通知》;

3.市教育局给县政府《关于调整县职业教育结构的批复》;

4.《关于对<市房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意见的函》。

例1、例2和例3属文种错用。这三份文件标题的文种都应该用“函”,不应该用请示、通知和批复。因为例1中乡一级政府和上一级财政局,例2中县电业局和县直各单位,例3中市教育局和县政府,均属于不相隶属的关系,因此这些相关单位之间行文,只能用函。

例4有些特殊,在新《办法》中增加了一个“意见”文种。“意见”可以上行、下行,也可以平行。“意见”作为平行文,一般是在答复不相隶属机关询问和征求意见时使用。比如起草规范性公文时,往往需要有关部门对草拟的公文提出意见,有关部门在提意见时,过去用“函”回复,新《办法》后,就多用“意见”了。所以此例不宜用“函”,应该用“意见”。

四、关于“函”的写法

据笔者接触到的一些函件,特别是市县各部门和县乡一级政府的文件,对函的写作随意性相当大,其表现:一是不拟标题,直接出现主送单位。二是主送单位模糊不清,过于笼统。三是有的正文用语较随便,缺乏应有的礼貌,甚至出现一些以势压人或强人所难的语言。四是文尾不规范,缺项问题突出。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公文的质量,甚至贻误工作。下面具体谈谈函写作的一些特殊的东西。

1.标题。函,按其功能划分,可分为商洽函、询问函、告知函、请批函、复函五种。其中前四种为去函,后一种为回函。去函的标题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即所谓完全标题,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羊毛产销和质量等问题的函》;另一种是事由和文种构成。回函的标题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四项式,即在完全标题的事由后写明来函机关的名称,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悬挂国徽和挂机关名称牌子问题给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复函》;另一种是三项式,即省略四项式中的复函机关的名称。

2.主送单位。即受文单位,就函来说,一般是一个主送单位的情况较多,要求写明受文单位的全称或规范简称。但有时也出现多个主送单位的情况,这就要求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切忌使用不明确的概括性语言。如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中东部地区生态功能区划的函》,主送单位包括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办公厅,需要一一点明,不可遗漏。如果用笼统的概括性语言,比如写成“中东部各省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则会使一些相近的省市提出疑问。所以“函”的主送单位如果交代不清楚,让人把握不准,就会给工作带来不便,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3.正文。函的正文长短不等,长的可达几千字,短的可能只有几行字,但不分长短,函的正文都要包含缘由、事项和结尾三项内容,缺一不可。缘由,交函的根由、背景、事项,写明具体内容;结尾,用惯用结语,一般不离开“函”字,如去函的结语为“特此函商”,“特此函告”,“请即复函”等;回函的结语为“特此函复”,等等。

人事局接收函第9篇

去年以来,该市全面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收紧思想防线,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明确作出规定 强化监督实效

“江某同志,请你来说明有关问题,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执纪要求。你要正确认识、认真对待……”“今天由我代表组织对你谈话,主要是针对群众来信反映你存在的问题……”这是2016年12月30日,江油市纪委谈话室里市纪委常委陈奕晖约谈江某的一幕。

2016年12月22日,江油市纪委室接到群众反映,市农牧局某站站长江某收受培训学校贿赂、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

当即,江油市纪委根据新出台的《中共江油市纪委机关对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该件属于《办法》规定的谈话函询适用条件里的第四项内容,即“问题线索未反映具体违纪事实,但涉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必要提醒被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者被反映单位、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注意的”,随即展开对江某的谈话函询工作。

去年11月,江油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谈话函询工作,完善对市管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管理,专门出台了谈话函询《办法》,对谈话函询的概念、对象、适用条件、程序、谈话人等作了明确要求。为切实解决谈话中可能出现的缺乏担当、避实就虚、重点不清等问题,《办法》对“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以及“谈后怎么办”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规定,谈话函询可合并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严格工作流程 防止行为失范

“谈话函询,与立案查处相比,看似‘小事’,实则事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成效和监督对象的切身利益。为了确保谈话、函询举措的规范运作和有效运用,实施机关必须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审批工作流程,防止权力被滥用。”陈奕晖表示。为此,江油市出台的《办法》提出了严格的程序要求,用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的谈话函询行为。

根据《办法》,江油市案件监督管理室在接到室移送的反映江某的问题线索后,经过审查该线索属于符合谈话函询合并使用处置条件,便按照案件管理程序报请市纪委分管常委、分管副书记签字审批,然后移送至第二纪检监察室办理。

2016年12月29日,第二纪检监察室接到移送的谈话函询线索后,提出处理意见并制作填写《谈话(函询)呈报审批表》。“审批表内容需包括谈话对象姓名、基本情况、职务(职级)、谈话函询方式、谈话函询事由、承办室意见,然后再按规定程序报请市纪委分管常委审核签字、分管副书记同意签字。”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了切实把约谈和函询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办法》在附件中制定了《谈话提纲》《关于对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的函》《情况说明》等标准文书样本,以督促实施部门准确执行约谈和函询的各项制度规定。

“有群众反映我收受培训学校贿赂以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这些情况都不属实。首先是因为2016年6月20日我才正式上任。上任后,我组织了4次相关培训。本人除了检查过一次培训学校安全外,没有与学校有过任何联系。其次本站在全市8个片区14个乡镇设立集中检验服务点,管理服务对象不用到市站就可以办理年审等业务,所以我没有接受过他们的吃请……”2016年12月30日谈话当天,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认真听取江某对有关问题的陈述和说明,并做好谈话记录。“请你将反映的问题逐一作出书面说明,如有相应证明材料也应一并提供,并请有关负责人在说明上签字。”谈话结束后,江油市纪委监察室工作人员向谈话对象发出函询通知书。

针对谈话函询对象在报告谈话函询事项中可能出现“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的问题,江油市纪委要求谈话函询对象在提交书面说明前,请有关负责人在该说明上签字背书。“通过建立签字背书制度,让函询对象产生‘无形的压力’,也让其分管领导感觉到实实在在的监管责任,既传导了压力,又能确保函询回复内容的真实性。”江油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约谈函询全覆盖 体现严管与厚爱

“我们根据江某所提供的书面说明和有关材料及时进行了审查,认为谈话函询对象的回复、C明材料能相互印证,未发现其有违纪行为,作出件所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处置意见。”2017年1月9日,实施部门最终在《谈话函询处理意见呈报表》上签上“建议了结”的字样。

为了防止日常“小问题”转变成“大问题”,江油市纪委把工作重心放到日常监督执纪上,规定每年度的抽查核实数量不得低于实施谈话函询总数的10%。

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即谈话函询对象为在职党员领导干部,且可能被提拔或者重用的;谈话函询对象的陈述或者报告有违常理、自相矛盾,或者与组织掌握的情况有较大出入,或者不能排除问题存在可能性的;谈话函询对象的相关问题线索已经直接了结,后又收到同类反映的;市纪委书记要求开展抽查核实的,实施部门应当对谈话函询对象所作书面说明的真实性、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等进行抽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