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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专业技术总结优选九篇

时间:2022-03-22 10:55:41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第1篇

一.一年工作简况

一年来,继电保护人员精心维护、坚守岗位,及时、准确地处理了运行中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出现的异常问题。全年共计处理二次缺陷126项,节假日抢修42次,为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设备运行指标版权所有

二)主要生产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检完成情况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每年一次的定期检验是继电保护工作的重点,对于防范事故、消除隐患、完善回路等具有积极作用。2003年的继电保护定检工作已按计划100%完成。其中,完成主系统(包括110kv保护、主变、备自投、录波器、低周减载、dwk)装置定期校验224套,完成10kv系统(包括10kv馈线、站变、电容、消弧线圈、10kv母联、公共回路)装置定期校验692套。

通过定期校验,共发现并更换了存在隐患或已发生故障的保护插件39件,处理二次回路异常问题6次,处理ct二次回路绝缘降低缺陷8次,较好地消除了设备和二次回路存在的事故隐患。

四)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

1.110kv线路保护共动作4次,正确动作4次,正确动作率100%,重合闸动作4次,重合成功2次,重合闸成功率为50%。

2.110kv线路备自投装置动作3次,正确动作3次,正确动作率100%。备自投装置的可靠运行对nn电网安全度夏和保证变电站连续供电起了应有的作用。

3.故障录波器动作一次,正确录波1次。

4.10kv保护动作855次,正确动作855次,正确动作率为100%;重合闸动作711次,重合成功511次,重合成功率为71.2%。

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现状及运行情况分析

一)设备现状

nn供电分公司属下现有35座110kv变电站,各种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数量统计如下:

二)运行情况分析

1、isa系列保护:

isa保护是我公司使用面最广、运行时间最长的微机保护,主要型号有isa-1、isa-1h、isa-200、isa-300四个系列,共计有主变保护44套,10kv保护(包括10kv母联保护)400套,低周减载装置2套。各型号的数量统计如下表:

isa-1保护1992-1996年间在我公司安装使用较多,至今共有24套主变保护、208套10kv保护在运行中。isa-1是最早期的数码管微机保护,大部分运行时间已接近十年,保护插件内的元器件已逐渐老化,插件故障率明显偏高。2003年,共有5套主变保护、41套10kv保护的电源插件和cpu插件发生故障需要更换。另外,isa-1保护的设计也存在不足,如其出口继电器设计在电源插件内,若电源插件发生故障,将可能导致保护拒动或误动。

isa-1保护的故障率逐年升高,运行维护成本不断加大,必须逐步进行淘汰。2003年,调度中心已安排更换了oo站、oo站的isa-1保护,2004年将结合四遥改造更换oo站的isa-1保护。

isa-351d、e是isa-1h型10kv保护的换代产品,分别在oo站安装了70套,但运行情况并不理想。主要问题是电源插件和cpu插件的故障率较高。如小塘站自1999年投产至今,其10kv2、5段的28套isa-351e保护已有16块cpu插件因发生“eprom故障”需要更换。

2002、2003年的改造和扩建工程主要使用最新版的isa-351ea、351f型保护(351f型为测控一体化保护),共有106套。运行至今未发生保护故障的情况,但其配套使用的isa-301a型通讯管理机由于参数设置烦琐、软件运行不稳定已3次出现装置死机的现象。对于测控一体化的保护来说,通讯管理机死机意味着调度人员不能准确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且不能对10kv开关进行分、合闸操作,因此,此缺陷将使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调度工作变得很被动。

isa-200、300主变保护在我公司共有18套,其运行状况较为稳定,但插件的硬件质量一般,特别是操作插件内的继电器较易损坏。小塘、民乐站2003年已发生2次因主变保护操作插件问题而不能进行合闸操作的情况。

可见,深圳南自所的isa系列保护虽然经过多次改版、升级,但其硬件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2、lfp(rcs)系列保护:

我公司从1999年开始使用南京南瑞继保公司的lfp-900及rcs-9000系列保护(rcs-9000是lfp-900的换代产品)。首先是使用在网内运行经验丰富、口碑较好的lfp-941型110kv线路保护取代ckj-4型集成保护,结果运行状况良好。于是,从2000年开始引进该公司的测控一体化rcs-9000保护。至今,我公司共有332套lfp-900和rcs-9000系列保护在运行。其保护装置数量统计如下:

lfp(rcs)-941型110kv线路保护性能稳定、动作可靠性高、自检功能完善、插件工艺水平好,在我公司运行3年多未发生误动、拒动的情况,只有2套保护因cpu故障而更换插件。

rcs-9000主变保护运行较稳定,至今未发生过设备故障。

南京南瑞继保公司过去一直以开发、生产高压系统继电保护产品为主,2000年才推出配置低压电网保护装置的rcs-9000综合自动化系统,因此,其低压系统保护装置的质量水平不如主系统保护装置。

2001年在我公司oo等站安装的rcs-900010kv保护两年多来的运行状况并不理想。出现较多的问题主要是电源插件内的双位置继电器hhj和“保护动作”等信号接点容易损坏,oo站在2003年的保护定检中已因此而更换了7块插件。

另外,与rcs-9000综合自动化系统配套使用的rcs-9692通讯管理机运行不够稳定,较易发生保护与rtu的通讯中断故障。金沙、盐步站的rcs-9692已因硬件故障更换了3块插件和部分通讯口的芯片。

2002、2003年生产的rcs-9000综合自动化系统(应用于oo等站)对硬件进行了改进,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以上问题已基本不再出现。

总的来说,rcs-9000保护运行稳定,硬件使用较先进的表贴工艺,软件设计合理,厂家售后服务到位,是运行情况较好的保护系列。

3、四方公司的csc2000综合自动化系统

我公司oo站使用的是经省公司招标进网的广州四方公司的csc2000综合自动化系统。从2002年12月和2003年8月oo站先后投产至今,两站的保护装置运行基本稳定,未发生设备故障。

但从设备投产前调试所出现的问题看,csc2000保护的软、硬件水平并不理想,主要问题有:

(1)插件质量差,工艺粗糙。夏教站调试时,就发现主变保护及10kv保护装置普遍存在插件插槽缺少或松动、vfc芯片松脱、装置背板接线松动、面板复归按钮易坏等现象,后经厂家专门派人处理后,情况才有所好转。

(2)部分保护的软件设计不合理。如主变过负荷功能由差动保护实现、10kv馈线的零序保护只能选择告警或退出(选择跳闸功能则需要更换保护程序)、110kv线路备自投没有低周闭锁功能等。

(3)控制回路通过外加操作箱实现,完全脱离保护装置。控制回路的监测只能通过操作箱内的twj、hwj继电器实现,而不能通过保护自检完成,降低了控制回路的可靠性。另外,该操作箱由广州四方邦德公司自行生产(广州四方是北京四方的分公司),其工艺水平必然比不上流水线生产的产品,质量是否过关仍需时间验证。

(4)保护定值的控制字设置过于复杂、不够直观,不便于定值的整定、核对和更改。

(5)保护装置的液晶显示面板过小,不方便查看,且界面不够友好。

四方公司的产品在某些方面也具有其先进性,如通讯网络采用以太网、lonworks方式,继保工程师站的设立等。但产品硬件质量的问题将是制约该公司产品在我公司全面推广的主要因素。

另外,广州四方邦德公司作为北京四方公司的分公司,主要进行图纸设计、工程调试、售后维护等工作,并无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其产品研发力量主要依托北京四方公司。因此,用户工程的资料存档、保护程序管理和备品备件配置等均须由北京四方公司完成。

4、dlp保护:

美国ge公司的dlp-a、c为早期的110kv线路保护,1992-1997年,我公司共安装了40套该型号的保护。1999年,00站新建工程中,又与西门子综合自动化系统配套使用了5套dlp-d型110kv线路保护。

dlp保护的优点是精度准确、硬件工艺水平高,其九十年代产品的工艺水平甚至比现在国产保护的工艺还要好。缺点是分立元件多,需外加继电器实现同期合闸、重合闸、后加速等功能,使动作可靠性降低。另外,由于通讯规约的限制,该保护与我公司使用面最广的dr-2000、gr-90型rtu均无法实现通讯,只能通过硬接点方式上送保护信号。

由于保护运行年限长,dlp-a、c型保护插件内的电子元件老化速度已经加快,2002年,共有2块电源插件、1块a/d转换插件故障,2003年则有3块电源插件发生故障。

另外,美国ge公司现已不生产dlp-a、c型的保护装置,发生故障的插件需经商检测后再辗转回厂维修,手续烦琐,且保护备品备件的购买也相当困难。为此,调度中心已计划逐步淘汰此型号的保护,在此类保护未全部淘汰前,将利用更换下来的装置作为备品备件以应付不时之需。2003年,已将00站的dlp-c保护更换为rcs-941a保护。

5、西门子sel、abb等进口保护:

我公司使用的进口保护数量统计如下表:

从多年的运行情况来看,进口保护装置的硬件质量高、保护精度准确、出口回路可靠、装置故障率低,运情况行较稳定。

进口保护难以解决的主要是通讯问题。由于通讯规约的差异,进口保护与国产rtu一般较难实现保护报文的收发,如abb的保护只能以硬接点方式发送保护动作信息;sel-300保护只能通过sel-2020通讯管理机进行通讯。这既不利于调度人员全面掌握现场设备的运行状况,也由于现场遥信信号增多,使二次回路变得复杂。

另外,进口保护备品备件的购置也是一个难题。进口保护一般由经销商,而商对专业知识知之甚少,根本无法有效建立用户的档案库,而这正是用户若干年后购置备品备件的依据。所以,运行多年的进口保护一般较难购买到相同型号、相同版本的备品备件。

鉴于以上原因,且国产微机保护的可靠性、兼容性已相当高,建议今后设备选型时不再考虑进口保护装置。

7、备自投装置

我公司共有30个变电站安装了32套备自投装置,各型号的数量统计如下:

isa-258是我公司使用最多的备自投装置,其动作逻辑合理、功能完善、动作可靠,且程序软件中具有低周闭锁功能,符合我公司的运行方式要求。缺点是装置插件故障率偏高,2003年,罗村、盐步、海北站的isa备自投装置共有3块cpu插件和1块电源插件发生故障。

rcs-9652备自投装置硬件质量较好、精度准确、运行可靠,缺点是低周闭锁功能需要外加继电器实现,既增加了回路的复杂性,也降低了该功能的可靠性。

csb-21a备自投装置的逻辑为可编程设计,通过调试人员编程可适应多种运行方式。这样虽然增加了备自投装置的灵活性,但同时也降低了其可靠性,因为逻辑程序由厂家人员在现场编写、修改,既没有对程序进行固化,也没有经过严格的动模试验,受人员主观因素影响,其合理性必然降低,而程序修改的随意性也相应增大。

备自投装置关系到变电站供电的连续性,是保证用户正常供电的重要设备,选型时应以硬件可靠、逻辑简单、程序合理直观为主,尽量避免使用灵活性过大、人工编程过多的备自投装置。

8、故障录波器

我公司已有11个变电站安装了故障录波器,其分布情况如下:

1997年安装的5套录波器经过多年的运行,已出现设备老化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零漂和启动量误差偏大。如2003年里水站录波器定检时,发现其cpu3的第十路模拟量通道的零漂达95ma,而a相电压突变量启动值误差达5v。

(2)电源件和vfc插件极易损坏。2003年,已有8块电源插件和2块vfc插件故障需要更换。

(3)后台机故障率高。松岗、狮山站录波器的后台机由于显示器和硬盘故障不能正常接收录波数据,已更换新的后台机。

以上现象表明,早期安装的故障录波器的运行状况已逐年下降,“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安装在枢纽变电站的录波器在电网发生故障时若不能有效启动录波,将失去其对电网的监测作用。因此,必须考虑尽快更换以上5套故障录波装置。

三.认真落实反措,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003年,我们根据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法,努力提高继电保护运行水平,全年共完成反措项目7项。

一)110kv线路备自投功能完善

根据佛山供电分公司调度中心的要求,为确保低周减载装置能正确有效地切除负荷,我们对xx10个变电站的isa-258al型110kv线路备自投装置的程序进行了升级,在装置中增加“低周闭锁备自投”逻辑功能。同时,在黄岐、联新站的rcs-9652型110kv线路备自投装置屏增加检测110kv线路电压的低频继电器,并相应增加了“低周闭锁”压板和回路。

二)针对isa-1保护装置故障率偏高,且其出口继电器故障后不能自检告警的问题,我们在2003年的定检方案中对isa-1保护的电源插件状况和跳闸出口继电器及其配线的连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有异常时立即更换。结果,共发现18块电源插件存在缺陷。

三)认真组织各专业学习各级安全事故通报,积极落实通报中的反事故措施,针对通报中出现的问题,自觉联系自身实际,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如:广电集团第24期《安全运行简报》的事故通报中,提到由于lfp-941j型距离保护的程序存在缺陷,导致韶关供电分公司的一条110kv线路重合闸后由于保护拒动造成越级跳闸的事故。联系到我分公司的情况,发现xx站110kvxx线的距离保护同样是lfp-941j型,于是马上联系南京南瑞继保公司将升级后的新版程序邮寄到我公司,并安排时间对红大线的保护程序进行了更换。在同一期的简报中,还提到清远供电分公司一台北京四方公司的csr-22a主变本体保护由于二极管击穿而导致主变保护跳闸的事故,于是,对我公司夏教、横江变电站运行中的4台csr-22a型主变本体保护进行了检查,发现其使用的均为四方公司针对此问题而改进后的硬件版本,不存在二极管可能击穿的问题。

四.改善设备运行状况,开展技术改造工作

2003年,继电保护专业共完成技改项目13项。通过淘汰部分运行年限较长、故障率较高的保护设备,并在部分变电站新装10kv母联保护和故障录波器装置,有效改善了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主要技改项目包括:

1、安排更换了xx站的dlp-c型110kv线路保护。版权所有

2、更换了xx的电磁型主变保护、xx站的isa-1型主变保护、xx站的isa-1型主变和10kv保护及xx站isa-1型10kv保护。

3、为有效提高电网的监控和故障记录能力,分别在xx5个枢纽变电站安装了故障录波器。

4、为提高10kv馈线近端故障的后备保护能力,增加10kv母线的主保护设备,改变10kv母线故障时只依赖主变后备保护切除故障的现状,调度中心从2001年开始逐步在10kv母联开关上安装保护装置。2003年,分别在xx等9个变电站的10kv母联开关上安装了保护装置。至此,我公司所有10kv母联开关均已安装了独立的保护装置。

五.发现存在问题,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1.技改工程、保护定检等工作现场的安全问题仍需加强。由于旧站改造、保护定检等工作现场均有运行设备,且现场的联跳回路复杂,工作中安全措施不足够或工作人员稍有麻痹大意都有可能引起运行设备跳闸停电的事故。因此,如何从制度上、技术上、思想上保证工程调试现场的安全是今后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2.工程验收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二次设备安装验收项目和验收表格仍需进一步完善。调度中心针对工程现场已制订了一份详细的验收表格,但由于各变电站现场实际情况不同,此验收表格仍需在实际执行中不断滚动修编,逐步完善,以形成规范化的标准文本。

3.在变电站的日常维护、反措工作中,对二次回路进行小改造时,往往只是改动一、两根接线,回路改动量很小,若要求设计室同步提供相应的二次图纸有一定困难。因此,对于此类回路改动,一般是将改动部分直接画在现场图纸上。但回路改动后,其相关图纸及更改方案的存档若不及时,则会给以后的维护工作带来困难。因此,今后需加强此类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保证改动前有人审核签名,改动后有人跟踪存档。

4.根据广电集团和佛山供电分公司的计划,2004年将逐步推行设备规范化检修abc,这对于规范设备检修流程和试验方法、提高设备的状态检修水平具有积极作用。但由于每种型号保护装置的规范化检修文本由不同分公司编制,其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骤在我公司现场的可操作性仍有待检验,而我公司继保专业已根据各变电站设备状况制订了详细的定检方案,因此,如何协调《佛山nn供电分公司2004年定检方案》与规范化检修文本的差异,保证规范化检修率与定检完成率均按指标完成,将是2004年继保定检工作需要重点处理的问题。

六.展望2004年,未雨绸缪早准备

1.保证定检质量,落实反事故措施。根据反措要求,对2002年8月前投运的所有南京南瑞继保电气公司的lfp-941a保护版本进行升级,以改善该保护的程序逻辑。

2.针对目前紧张的供电形势,将低频减载、备自投等自动装置的校验列为2003年定检工作的重点,提前制订有针对性的试验方案并抓紧落实,做到早安排、早准备,以保证安全自动装置健康可靠运行。

3.改进部分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联跳和闭锁回路,提高装置的动作可靠性,减少装置拒动、误闭锁的可能性。如改进xx等站的110kv线路联跳电厂线开关的回路,取消各站备自投装置的刀闸闭锁回路,增加穆院站备自投装置的“低周闭锁”投入压板等。

4.加深继保人员对技改工程的介入深度。从技改项目立项批复就确定项目负责人,由负责人全程跟踪项目的图纸设计、图纸审核、技术交底、合同签订、进度安排、现场施工、竣工图纸编制等流程,并成立施工图纸审核小组,严把设计关,保证图纸与施工现场的一致性,确保技改工程能够环环紧扣、有条不紊地开展。

5.加强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跟踪和处理。通过对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分类、整理、统计,掌握第一手的设备运行状况资料,并形成综合性的评价意见,为今后的设备选型、技改立项、设备运行分析提供有力依据。

6.加强对保护型号、程序版本、装置密码等基础资料的收集、更新工作,保证随时掌握所有二次设备的基本信息,为专业工作提供有用的资料支持。

7.建立继电保护技改项目库。通过评价分析、缺陷统计等基础数据对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排序,按顺序制订改造计划,逐步淘汰运行时间长、故障率高、可靠性降低的保护装置。

8.修编各类二次设备的订货、设计、施工技术规范书,并装订成册,为二次设备订货、施工图纸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调试验收提供统一的技术标准。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第2篇

全书包含14个实验,其中实验1~4是针对植物保护数据的总体分布、计量资料、分类资料和回归方程进行分析,为后期数据处理奠定重要基础;实验5~6主要根据微观领域的信息网络需求,对植物病虫害生物进行鉴定、分类及生物信息分析;实验7~8以加强植保技术信息传播为核心;实验9采用电子表格来建立系统模型,模拟不同治理方案下植物病虫害生物的种群变动规律及其经济生态效益;实验10~11重点阐述了在宏观植物保护中尤为重要的全球定位系统使用方法以及网络植物保护信息技术。

为了顺应信息时代变化趋势,该书的实验12~14要求学生以制作视频、网页或公众号的方式完成结果展示,以提高学生参与课程的积极性,锻炼他们对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能力。实验是学习植物保护信息技术的重要过程,通过以技术原理为核心的实操训练,让学生主动地探索规律、发现问题,从中理解技术应用的本质,不但有利于学生吸收复杂的原理知识,而且能够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和思考能力。该书希望学生通过书本的指导,深刻认识到当前计算机技术与信息网络在植物保护领域的实际应用情况与未来发展前景,同时学习理论技术与专业操作,提高对植物保护信息技术的学习兴趣,为信息技术在植物保护专业的广泛应用打下夯实基础。通读全书,可以看出《现代植物保护信息技术实验》是一本优秀的实验指导教材,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内容丰富,注重基础学习

全书根据“现代植物保护信息技术”的课程内容,在实验中体现出植物保护数据和处理,生物信息分析,数据库技术与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网络植物保护信息的获取与分析等多项信息技术的应用。其中前三项实验主要包含最基本的植物保护数据和数据库技术,为后期的信息分类、传递和处理起到关键作用。在植物保护工作中,利用信息技术尽可能地实现数据资料保护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无论是对植物病虫害的防治还是对于其发生规律的研究,都具有极为重要的参考意义。

逻辑清晰,结构层次分明

全书围绕课程内容进行展开,呈现出“总-分-总”的结构框架。首先,在开篇概括地对“现代植物保护信息技术”的课程内容、教学目标、课程要求及学时分配进行阐述,让学生快速对此课程产生一定认识,并了解其学习要点。继而通过14个实验,全面地展现出计算机技术在植物保护中的具体应用。最后在附录中,准备了部分课程论文参考选题,不但是对课程核心内容的系统性总结,还为学生深入研究植物保护信息技术提供了全新的思考方向与探索思路。

指导性强,强化实践应用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第3篇

中图分类号:R2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349(2007)10-0006-03

2003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做出加快发展云药产业的决定,使之成为云南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如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尽快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加快云药产业发展的重要问题。我省创新药物研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要集中在中药研究开发领域,云南是药物资源大省,全省共有天然药物资源6559种,占全国总数的51%。拥有25个少数民族,各民族有自己独特、有效的用药经验。然而,发明专利申请量仅占全国医药发明专利申请总量的2.3%,这与云南中药产业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本文就中药新药中的专利保护进行探讨,为研究机构及制药企业提供参考。

1 我省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据统计,在云药发明专利申请中,涉及中药的发明专利申请472件,占申请总量的81.4%,涉及西药的64件,占11%,涉及生物制品的44件,占7.6%。这说明云南的医药产业是以中药为主导,今后的发展也是以中药为主流。

从中药发明专利申请主体来看云南医药领域个人的发明专利申请仍占主流,医药企业及研究单位还没有成为技术创新和专利申请的主体(见图1)。2006年,我省企业专利申请仅占全国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的0.4%,平均每户企业申请量不足3件,表明我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仍有待提高。

从中药发明专利申请技术类型来看,主要偏重于新药及复方、保健品、新剂型的开发上,这些方面的发明专利申请占到申请总数的88.22%,而在中药的生产加工及产业化环节上的专利申请很少,在中药种植方面就更少(见图2)。可见,云南省的中药专利申请还多数停留在产业链的前端,中端或尾端的专利申请较少。这反映了云南的技术转化能力还比较薄弱。因而,我省中药专利情况大致可概括为;复方及保健品专利多;大处方多,保护范围小;高科技含量少,发明高度低;剂型、工艺陈旧;罕有国际专利,非职务申请占绝大多数,企业申请专利少。

2 中药新药研发中专利保护中存在的不足

2.1 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认识不够 据统计,在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中有52%的企业未设立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机构,48%的企业未配备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77%的企业未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许多科技人员对专利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忽视了知识产权对中药保护的研究。例如世界抗疟药史上一重大突破青蒿素,由于当时药物研究大多是“重成果、轻专利”,被国外企业根据科研论文进行结构改造并抢先申请了专利,仅此一项,每年至少损失2~3亿美元的出口额。

2.2 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门人 才据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云南88%的科研机构和54.5%的高校未配备知识产权工作的专职人员,仅有11.7%的科研机构和36.3%的高校配备了具有专利资格的高层次管理人员。绝大多数单位仅安排个别兼职人员,难以承担专业性、政策性强,从立项到实施各环节量大面广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2.3 中药专利的科技含量不高,创造性偏低 从专利申请类型来看,保护中药配方的复方制剂占50%左右,从而中药中提取有效成分,把中药有效成分作为一种化合物申请的发明专利仅占3%,反映出中药新产品开发大多仍处在以变换处方为特色的阶段,还停留在初始阶段。

2.4 新药专利申请时机把握不好 新药研究是一项周期长、投资大而收益滞后的科研活动,很多企业由于对专利申请的时机把握不清楚,常出现申请专利时间过早,使专利公开不充分或过早公开研究成果,为竞争者提供了有价值的技术,以及申请过晚丧失时机、损失惨重等情况。

2.5 新药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 2006年,全省发明专利申请为1005件,年发明申请量首次突破1000件,但与全国137230件的总量相比仍有差距,且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科技人员担心通过机构申请专利会泄密,或为节省费用而自己撰写申请文件,因缺少专门训练,使得专利申请不能被授权。另一方面,专利文献利用率不高,情报效能偏低。据估计,云南高校及科研机构中检索、查阅本单位专利文献的人员仅占总数的5%~10%,专利文献的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1%,有的专利文献,订购了而无人查阅。

2.6 中药行业在国际市场保护意识不强 据统计,1998年,中药领域中人有两件PCT申请,占PCT总量的2.4%;2000年和2001年的中药PCT申请量分别上至4.4%和4.5%,2006年为10.4%,这表明我国的中药PCT申请量在逐步递增,中药企业正逐步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但中药领域的PCT申请仅占国内中药申请总量的0.6%,即国内有99.4%的中药没有去申请国际专利,完全放弃了国外市场。

3 中药新药专利保护中的策略

3.1 强化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培养知识产权人才 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科研、经营和发展策略的高度重新审视自己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建立“以专利保护为主导,以商标保护为辅助,以商业秘密保护为点缀,以行政保护为补充”的思路。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企业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批具有技术专长和管理经验,熟悉知识产权法律和国际规则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3.2 利用专利文献,全面检索 据介绍,全世界每年90%~95%的发明成果在专利文献中可找到。研究中,经常跟踪专利文献信息,可缩短60%的研究时间,节省40%的研究经费。通过专利文献检索,对比分析,一方面避免重复申请或无效申请;另一方面从中确定新申请专利的保护范围,使发明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开发新产品、投入新项目、技术引进、技术合作和技术贸易前,需要进行专利的全面检索,可合理运用专利信息,同时避免专利纠纷的发生。

3.3 立足云南特色,注重创新 创新是发明专利的核心和灵魂。在科研设计上,应把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结合在一起综合考虑。如利用发展基础好的特色品种文山三七、云南白药、灯盏花等,把现代科技利用到特色品种中进行创新研究、二次开发。在中药生产关键技术、制剂新品种、新技术研发等技术领域开发出具有云南特色的新药物、新剂型,形成改进发明、选择发明和组合发明,并重视对专利发明的后继开发,形成专利网,延长相关产品的独占性保护期。

3.4 选择发明专利种类,掌握专利申请时机 中药发明专利一般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用途发明。对于一类中药、从中药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复方制剂等皆可申请产品专利。而中药往往是配方与制剂有机结合,以产品与方法的结合申请专利则更多一些,如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等;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适宜申请方法专利;增加新的主治病症申请的应是药品的新用途专利。总之,企业针对实际选择合适的保护方法。另一方面,把握好申请专利的时机,处理好申请专利与发表文章、技术鉴定、申报成果奖及技术转让的时间关系。通常,一种新药研制开发后,先申请专利,再申报新药证书,或在申报新药的过程中即开始申请专利。其优点是首先在法律上对该技术内容取得保护,防止技术泄密或仿制。可见,何时申请专利必须考虑:技术成熟程度,专利产品的生产条件、市场需求、可能带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竞争对手的情况、对抗侵权的办法,专利的有关法律等。

3.5 实施中药产业专利战略 制定云南专利战略工程实施办法,以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和科研机构为目标,形成政府引导和扶持、行业组织联合、重点企业和科研机构推进的战略实施体系,着重抓好一批企业和科研机构专利战略的实施,大幅度提高重点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专利申请量。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第4篇

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是指法律所赋予的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相对于有形财产,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财产权,其特殊性在于权利是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所创造的精神产品。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当今国际通行的维护人类创造特权,促进技术创新最有效的一种法律制度,其核心是由国家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来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一定时期对其知识产权的独占险,从而鼓励智力创造活动。这一特殊的产权制度以市场经济为作用空间,以知识成果的产权明晰界定及有效保护为主要特征,为技术创新提供了一种内在的动力机制和一个外部的公平竞争法律环境,对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2政府对知识产权创造的激励作用。对于技术创新而言,在技术创新的任何一个阶段都可能存在着溢出效应(spill-overeffect)所谓溢出效应,即指一个组织在进行某项活动时,不仅会产生活动所预期的效果,而且会对组织之外的人或社会产生影响。技术创新所具有的溢出效应,决定了其在缺乏知识产权保护下,可能存在的搭便车现象。一般而言,由于模仿成本大大低于创新成本,因而模仿现象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创新者的应得利益,不创新者反而从模仿中得到好处,从而导致创新竞争蜕变成一种有害的对峙博弈,进而使得人们对于技术创新的热情降低,技术创新活动减少。

对于由溢出效应引起的技术创新活动的减少,最好的解决途经便是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以保证技术创新者对创新成果的所有权明晰,从而提高人们对技术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在这一过程中,最有效的责任主体不是厂商,也不是技术创新者个人,而是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有能力颁布法律条文保护创新者产权制度的政府。

二、中国知识产权创造中存在的问题

自《专利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以专利申请授权量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创造呈现出明显的逐年增长趋势,这不仅反映出国内企业及个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更折射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经济、社会生活上的进步。但与此同时,也仍存在着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

1.专利申请数量激增,但真正拥有核心技术的创新数量不多。从国内专利申请授权累计总量的发展趋势来看,自1985年以来,专利申请与授权数量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但具体来看,三种专利的国内申请受理量一直呈现畸形比例,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相对过多,而发明专利申请量则较少。以2007年数据为例,国内外三种专利申请受理累计总量较2006年累计总量增长比率达21.1%,其中,2007年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较上年同期增长16.5%;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受理量较上年同期增长12.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受理量较上年同期增长32.8%。

2007年的数据也显示,中国国内三种专利申请受理总累计量中,实用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比重相对较高。而相比之下,日本、美国三种专利申请受理总累计量中发明创造专利都占到专利申请总量的绝对比重。因此,可以说虽然中国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受理总量远远高于其他国家,但就专利内部结构来看,以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居多,真正的发明专利比例偏低。笔者认为,这从一定侧面反映出我国创新体系的不合理结构,也反映出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及激励知识产权创造过程中忽视基础研究及高科技开发等问题。

2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比例较小。从国内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者身份来看,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者都占有相对较大比例,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比例较小。 SIPO数据显示,截止2007年12月底,全国总累计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量占总申请量的39.5%,而非职务发明占60.5%。2007年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量的比例有所上升,达到47.1%,但仍低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量。从国内职务发明创造申请受理量的单位构成来看,企业一直是重要组成机构。2007年数据显示,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已经占到国内同期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总量的80.9%,从发明创造申请受理总累计值也可以看到企业占到同期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总量的78.7%相比之下,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创新成果较少,尤其是科研单位、机关团体的专利申请受理总量相对较低。如何切实促进产学研合作看来是一个长期的话题。企业的发明创造专利成果绝大多数集中在外观设计专利上,这实际上也反映了科研力量与生产一线结合还欠紧密。

3.专利密度不高。由于各国人口数量、专利制度等的不同,如果单就专利申请数量进行简单比较显然不能看出国与国之间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差别。因此,可以按照国家规模和经济活动的大小对专利申请数量加权,然后进行对比分析,从而获得更有实际意义的对比数据。例如考虑人口因素的每百万本国居民申请专利数量、每十亿美元GDP本国居民申请量、每百万美元研发投入本国居民申请量等,都是可以对一国专利申请授权情况进行进一步解释的有效指标。

WIPO的《2007年专利报告》中指出,截至2005年底,按每百万人口的本国居民专利申请量排名,日本以2,876件高居榜首,比上一年减少0.3%;韩国以2,53。件位居第二,同比增加15.6%;美国、德国和澳大利亚依次排名三至五位;中国排名第24位(2004年第27位),同比增加41.2%(2004年51件)。按每十亿美元GDP产生的本国居民专利申请量排名,韩国位居榜首,日本、德国、新西兰和美国分居2至5位,中国排名第9位(2004年第17位)。相对中国近几年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在国际上的地位提升速度来说,这些比例显然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

三、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作用与功能定位

1.创立国家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能。政策的确定是具有导向性和推动性作用的,政府作为知识产权政策的制定者,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中应起到绝对主导的作用。从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创新的发展历程来看,曾经出台实施的863计划、火炬计划、超级863计划等都表明了我国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产业的政策目标。政策的制定决定了一个国家整体技术和产业的发展趋势,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最终会促成整个社会知识产权创新的繁荣,从而促进行业或领域技术及产业的发展,带动国民经济的整体推进。

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的历史时期,TRIPS规则是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步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一个国际公约。国际贸易体系给我们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这就决定了政府既要顺应市场经济的规律,根据国力,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优势行业和领域谋求发展,又要充分体现政府的意志,在确保经济繁荣和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有选择、有重点地发展少数关键技术及产业。

2.强化企业经营活动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意识。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应该是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力军,但是我国企业现在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仍不够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专业管理人才缺乏,管理经验不足,未能主动地将知识产权战略切实纳入科研和生产管理的全过程。事实上,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其在改善并解决这一问题上是大有作为的。比如可以通过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合理结构,提高对基础项目研究及高科技开发的支持,有计划地培训企业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并鼓励企业参与甚至主持有关项目如科技攻关项目、科技支撑计划等,以弥补仅靠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制度本身所无法解决的问题。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动建立企业主导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鼓励企业共同出资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共担风险、共享成果,对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项目,政府要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对政府财政支持的企业参与或主导的项目,在知识产权归宿、资金利用效率和促进公平竞争等方面应该均衡考量。就目前而言,政府主要还是对企业增加信任度,以推动企业参与为主旋律。而且政策应开放,不限于央企。

同时,作为区别于其他财产权制度的知识产权制度,政府可以在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过程中,通过一定的审查机制,对不同保护对象的保护水平进行调研、调整,从而达到优化知识产权创造的结构,提高知识创新质量、确保科技对经济增长持续稳定的促进作用的目的。

3积极培育驰名(著名)商标、知名商号,树立标杆。为了达到优化知识产权内部结构的目的,政府还可以通过一定的转移支付、优惠政策等积极培育一些国内外驰名的商标、商号,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创造的市场价值。比如,对新认定为世界驰名商标、新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嘉奖等措施。积极培育我国自己的好品牌、老字号,这并不违背WTO国民待遇等原则。当然,相应出口补贴等措施宜谨慎出炉。

除此之外,还要鼓励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增强运用知识产权规则的能力,促进商标、版权、专利的融合使用和综合保护,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以使商标、商号持续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杜绝短视行为。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第5篇

[关键词]西门子公司;专利策略;专利运营

10 13939/j cnki zgsc 2015 51 104

1 前 言

西门子公司由维尔纳・冯・西门子于 1847 年创建,距今已有 168年历史。西门子公司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电气公司之一,在欧洲排名第二,在 190 个国家地区设有企业,员工达到 44 万人。西门子公司设有多个业务部,如电气设备部、电子元件部、动力技术部、通信技术部、数据技术部和医疗技术部等。各企业部各自分管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除家用电器外,公司的主要产品还有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无源器件、电子元件、发电和输变电设备、开关和信号设备、电气仪表、电线电缆、公用电话系统、远距离通信设备和医疗器械等[1],1994年西门子公司(中国)有限公司成立,1998 年西门子公司中国研究院成立,截至 2012年,西门子公司已在中国设立 17 个研发中心,拥有 2300 多名研发人员,成功申请专利3495 项[2],目前中国已发展成为西门子公司在全球的一大重要研发基地。1996―2014年该公司在中国申请并公布的专利13979项,主要涉及IPC分类表中A61医学、H01基本电器元件、H04电通信技术、C04陶瓷等82个大类。本文通过研究西门子公司在华专利的申请趋势,总结出其在华专利保护的策略,为我国企业制定出适合自己的专利保护策略提供思路。

2 西门子公司在我国专利布局趋势分析

本文对申请及公开日期从1996年1月至2014年12月的西门子公司在中国的专利布局进行分析[3],主要的分析内容为:一是专利申请综合趋势;二是专利申请类型;三是专利申请途径;四是专利涉及IPC分类领域;五是主要技术领域专利申请趋势分析。

2 1 专利申请综合趋势分析

图1 专利申请及公开趋势

图2 IPC小类申请趋势

从专利申请趋势分析结果(见图1)可以看出西门子公司的专利申请从1996年开始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分别在1998年、2005年、2012年达到单年申请量最多605件、873件、1502件。

2 2 专利申请类型分析

从专利申请类型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西门子公司在华进行专利布局的18年内申请发明专利12936件,实用新型专利534件,外观设计专利509件,分别占专利总数的92%、4%、4%。可以看出其除了核心技术申请发明专利以外,对产品外形和结构很也注意保护。

2 3 专利申请途径分析

从专利申请途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西门子公司在华专利申请方式为国际申请和国内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国际申请7879件,占56%,国内专利申请6100件,占44%,国际专利申请主要是通过PCT途径向中国申请的专利,国内专利申请是通过巴黎公约向中国申请的专利。

2 4 IPC分类分析

从IPC构成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西门子公司在华专利申请数量按各部及比例分别为A部1082项,8%;B部1205项,9%;C部346项,3%;D部20项,0 5%;E部42项,0 5%;F部1770项,13%;G部2878项,21%;H部6127项,45%,可见H部专利申请量最多。

2 5 主要技术领域专利申请趋势分析

从西门子公司IPC小类申请趋势分析中(如图2所示),我们可以看出该公司1996―2014年间专利申请量前五的技术领域为H01L(半导体器件;其他类目中不包括的电固体器件)、A61B(诊断;外科;鉴定)、H04L(数字信息的传输,如电报通信)、H01H(电开关;继电器;选择器;紧急保护装置)、G01R(测量电变量;测量磁变量),其在陶瓷领域C04B(碱土硅酸铝、陶瓷等)中申请专利的数量虽然较少,但其较多为核心产品的基础专利。

3 西门子公司专利策略分析与思考

3 1 西门子公司在华专利布局策略分析

从上述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西门子公司在华专利策略总结起来有以下特点。

首先,西门子公司善于运用我国的专利制度进行技术的保密,如图1所示,西门子公司在华申请专利的公开周期一般为1年左右,而其2005年申请的专利却是在2007年被集中公开,对照其应用产品的时间来看,2005年西门子公司在医疗设备、高速列车、小家电等方面在我国进行了大量投资[4],可见西门子公司为做好新产品的技术保密工作,在专利申请时采取了延时公开的策略,既保护了其专利布局的意图,又为自身产品的研发、生产赢得了时间[5]。其次,西门子公司十分注重技术信息的封锁,虽然西门子公司在全世界各国都设有独立的研发中心,但从专利申请类型来看,其绝大部分都是在德国本土进行专利申请,然后以要求优先权的方式通过国家专利申请(巴黎公约)和国际专利申请(PCT)向我国提出专利申请,由此可以看出西门子公司会根据全世界投资时间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在相关地域进行专利申请。最后,从专利申请趋势分析(见图1)和西门子公司IPC小类申请趋势(见图2)对比可以看出,其核心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趋势与其公司在华专利申请总体趋势基本匹配,由此可以看出西门子公司对核心技术的专利保护力度较强。

3 2 国内企业及研究机构应对跨国公司专利策略的建议

首先,我国通过40年的专利制度建设和知识保护意识的宣传,我国部分高校和企业在专利保护方面已经逐步成熟起来,在某些基础技术领域,我国部分高校和企业通过十多年的赶超已经走到了跨国公司的前面,然而一个好的专利技术只有转变为产品投放到市场上去,才能真正体现出其自身的价值,所以我国高校和企业应更加重视专利运营方面能力的提升。其次,通过对西门子公司主要IPC小类趋势分析可以看出,跨国公司并不是将全部的研究成果都会进行产业化推广,我国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推出的专利价值评估体系,对其所需要的专利技术进行价值评估,对符合要求的专利技术进行购买或合作,尽量节约技术研发的费用和时间。

4 结 论

通过此次对西门子公司1996―2014年在华专利布局的分析,让我们意识到专利保护与应用的重要性,它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在技术上获得垄断,还有利于市场话语权的取得。在目前我国劳动密集型行业面临产值过剩、产品附加值过低、国际竞争力不强[6]、又遭遇多项反倾销调查的时候,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应积极借鉴跨国企业在华的专利策略,通过提升自身技术专利的拥有量和应用率,尽快摆脱目前所面临的困境。

参考文献:

[1]魏铭炎 德国西门子公司简介[J].日用电器,2009(8):37-38

[2]刘姣姣.西门子有限公司在华经营战略研究[D].北京:北京工业大学,2014

[3]中国陶瓷知识产权信息网[DB/OL].(2014-12-31) http://www ciccip com

[4]张晓博 德国西门子公司在华投资业务结构调整案例分析[D].兰州:兰州大学,2011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第6篇

[关键词]助产专业 培养目标 课程设置 教材建设 高职

高职助产专业的前身是原中专助产专业和妇幼保健专业,2004年国家规范高职院校专业名称后统一改为助产专业,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方向由原来面向医疗改为而向护理,参加护理上岗证考试和卫生部规定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将来参加护理职称评定。因此,用人单位对助产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职业能力有了不同的要求,这就要求高职助产专业的培养目标要尽快进行调整,随之的课程设置及配套的教材建设也要跟上。

1.高职助产专业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培养目标是人才培养的总原则和总方向,是开展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1999年底,在教育部召开的第一次全国高职高专教学工作会议上,对高职培养目标作出如下界定:“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也就是说,高职主要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为一线服务的技能型人才为主。

助产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既要符合高职这一人才培养的总原则,又要体现助产专业的专业特色。因此,在了解高职人才培养总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助产专业培养目标时,首先应考虑助产岗位的需求,对助产岗位应具备的职业能力进行分析。

职业能力主要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专业能力、专业相关能力。内含胜任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工作态度,直接反映职业角色对从业者的能力要求。其中,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身心素质、文化基础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等:专业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等;相关专业能力包括工作能力、社会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对于助产专业的学生来说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1 思想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体现了培养目标的政治标准和思想素质。高职助产专业学生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相关的法制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工作态度。

1.2 知识素质。知识素质包括文化基础知识、现代科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文化基础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是助产专业学生必备的基本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是学习本专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是专业学习的基础。专业知识是从事本专业工作所应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对于助产专业学生来说,拥有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理论,不仅是胜任助产岗位的需要,也是将来适应岗位变革的需要。2005年助产专业的就业方向改变后,助产专业的毕业生就业面随之扩大,这就要求助产专业学生必须具备与专业相关的多学科基本理论知识,才能提高将来的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1.3 能力素质。能力素质是助产专业人才规格的核心,包括本专业技术能力、工作能力、社会能力和创新能力。助产专业学生不仅本专业技术能力要过硬,能规范地产前监护、观察产程和助产,在任职岗位上表现出较强的工作能力,而且要具备一定的社会能力,包括团队合作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在知识爆炸、科学技术日新月界的今天,还要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20世纪后期,英国高等教育曾面临毕业生拥有各类资格证书,掌握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而无法满足企业需求的现象,引起了英国教育界的高度重视,由此曾提出“核心职业能力”的概念并探究其培养模式。这里的“核心职业能力”是指学生所掌握的通用的,可迁移的,适用于不同职业领域的关键能力,包括:理解和分析能力、信息技术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人际关系、基本文字表达和数据分析能力,学习新技术和外语的能力、以及诚信、自信和创造力等。这提醒我们在助产专业人才培养上也应关注学生的“核心职业能力”,以一技之长为主,兼顾多种能力的培养。

1.4 身心素质。身心素质包括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它体现了培养目标的物质基础和心理素质,是从事一切工作的前提。助产工作很辛苦。经常需要不分白天黑夜的工作,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难以胜任;此外,因为从事助产工作的几乎都是女同志,自身的生理特点,家庭、工作、人际等各方面都将对其构成压力,因此需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在艰苦的工作中不怕困难、奋力进取,不断激发工作热情。

其次,应分析助产专业就业方向。原医疗方向的助产或妇幼保健专业,就业主要面对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机构,主要从事临床助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而现在护理方向的助产专业就业面明显拓宽,护理方向的助产专业学生毕业后将参加护理上岗证考试和卫生部规定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因此不仅能从事临床助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而且能从事护理、社区保健等工作,一专多能,给用人单位合理配备人才及具体工作安排提供了便利。

2006年,根据助产专业的专业特点和就业方向的突然转变,我院对助产专业培养目标曾作了初步调整,由原来的“培养从事临床助产、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改为:“本专业旨在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医学、护理学的基本理论与技术,毕业后能在各级医疗机构和农村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临床助产、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助产专业专门人才。”但这个培养目标在就业方向和职业能力方面阐述得也不够全面,因此,结合高职人才培养总原则、结合现在助产岗位群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和助产专业的就业方向调整为:“以助产专业岗位需求为标准,注重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使学生成为适应21世纪助产、妇女保健和护理的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现代护理理念,具有必须的人文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具有产科、妇科、护理学的基本理论与熟练的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毕业后能在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机构、社区从事临床助产、护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和社区保健等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助产专业专门人才。”

2.高职助产专业课程设置的调整。专业课程的设置从总体上来说应该与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课程设置的调整必须考虑从我国的国情、学院及高职课程的现状出发,总结高职课程发展中的经验教训,另一方面,又要着眼于21世纪知识经济对人才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的要求,建立技术型教学体系,促进课程结构体系整体优化,更新教学内容,以此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因此,在助产专

业课程设置中应以助产岗位需求为标准,对助产岗位应具备的职业能力进行课程分解,将能力标准转化为课程。在课程安排上要考虑到由于竞争就业和双向选择的人才市场基本法则和越来越快的职业流动和岗位变动,必须培养学生的“核心职业能力”,以增强学生的就业弹性和广泛的适应性。

2006年根据助产专业方向的变动,学院初步调整了助产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了:

(1)必修课,包括:

①公共基础课:思想概论、邓小平思想概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英语、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形势与政策和就业指导。

②职业基础课:正常人体结构、营养与膳食、生理学、医用化学、生物化学、病原生物与免疫学、异常人体结构与功能、药物学和护理导论。

③职业技术课:健康评估、预防医学、护理基本技术、妇科学及护理、产科学及护理、内科学护理学、外科学护理学、儿科学护理学、传染病护理学、遗传优生与计生法规、孕产妇及婴幼儿保健、护理心理学、社区护理、护理管理学等。

(2)选修课,包括: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医护理、护理礼仪和形体训练、护理科研与医学文献检索。

而根据助产岗位群职业能力分解后的课程设置情况如下:(见表1)

从上表来看,按照助产岗位职业能力进行分解的课程设置是以岗位应具备的综合能力作为配置课程和界定课程的依据。摆脱了传统的“学科本位”的课程思想,按能力需求安排课程内容;课程体系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能力训练为轴心,淡化了公共基础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界限,重新整合了课程。

将助产岗位职业能力分解后的课程设置进一步划分为助产专业必须重点掌握的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中:

必修课包括:思想概论、邓小平思想概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解剖与组织胚胎、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生理学、生物化学、病源生物与免疫学、病理学、药物学、健康评估、护理导论、预防医学、护理基本技术、妇科护理学、产科学、内科学护理学、外科学护理学、儿科学护理学、护理心理学、传染病护理、社区保健、护理管理学、形势与政策和就业指导。

选修课包括:遗传优生与计生法规、孕产妇及婴幼儿保健、健康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护理伦理与法规、膳食与营养、中医护理、应用文写作、护理礼仪和形体训练、护理科研与医学文献检索、人际沟通、急救护理、专业英语、美学。

与2006年修改的课程设置比较来看,以助产岗位群职业能力分解的课程设置更贴近助产岗位群的需求,重视专业技术、技能的培养,明确了提高学生“核心职业能力”的课程。压缩了必修课,增加了选修课,扩大了学生的知识面。培养了学生的人文思想和转岗能力。有希望能增加助产专业学生将来的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3.高职助产专业的教材建设。教材是教学之本,包含教学内容、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是学生技术、技能培养的根本,它有利于教师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教学的内容对学生将来的工作也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迅速,不少职业技术学院和医学专科学校相继设立了高级助产专业,但一直没有统一的适合高等职业教育助产专业的专科教材。有些学校使用的是中专助产专业教材,有些学校使用的是大学本科《妇产科学》,有些学校使用的是自编的地方教材。

助产专业划为护理类后,学生将来不仅要参加专业考试,还要参加护士上岗证考试,这就要求助产专业的专科教材应该融入妇产科护理学内容,一方面促使学生掌握妇产科护理学知识,便于今后转岗,另一方面方便学生参加护士上岗证考试时复习迎考。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第7篇

[关键词] 经济全球化 知识产权保护 科技企业 增强观念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决定企业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已从传统工业模式下的自然资源条件和廉价劳动力,转向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优势,知识产权成为市场制胜法宝,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拥有量成为衡量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整个世界成为我国企业置身于其中的大市场。这种全球化市场充满了竞争与多变,要求我国企业必须遵循国际市场规则,以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为特征的高新技术企业能否有效地保护、管理和运用企业的知识产权,将直接影响高新技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同时还面临着跨国公司在我国大量申请专利、对我国实行技术控制的新挑战。因此,作为技术密集、知识密集的高新技术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除了不断强化自身的开发能力外,更重要的是必须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在企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但是从总体上讲,高新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缺乏足够的认识,整体保护意识不强。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中尚无完整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措施。例如,科研成果研究出来后,不是先去申请专利,寻求法律保护,而是先进行成果鉴定、、公开成果,造成新颖性的丧失,失去了申请专利的大好时机。企业领导重视企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重视企业的有形资产,反而忽略了比资金、设备更为重要的知识产权。 但有一批走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前沿的技术型公司,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上有了非常明显的提高。比方说朗科,除了对公司的核心技术申请了基本专利以外,又围绕基本专利申请了许多专利,从而形成了以公司核心产品闪存盘为主导的全方位严密的专利网。增强了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并取得了实际突破。由此可以看出,高新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观念的强弱,可以对公司长期持续的蓬勃发展起到关键性能的作用。

2.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严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加之行业间竞争的加剧,高新技术企业内的科技人员流动性非常大,因而在缺乏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措施的情况下,非常容易造成企业技术和成果的流失。由于企业管理的缺陷,加之科技人员法律意识薄弱,不少科技人员在流动过程中,将原先企业的关键技术或商业秘密当作给新企业的见面礼和提高自己身价的筹码,以期得到“新东家”的器重和今后工作的资本,或者是公司技术人员因为利益的趋使而向竞争对手出卖公司知识产权,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的缺陷和技术人员对保密行为的不重视,就可能导致企业大量的知识产权流失。

以上两个方面,阐明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缺陷,但结合以下的例子,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企业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也有很多可供学习和参考的有价值的经验。众所周知,深圳比亚迪公司是全球第二大充电电池供应商,凭借优秀的产品品质和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比亚迪公司在面对其有力竞争对手日本索尼公司的侵权时,不畏强压,沉着应战,借助其深厚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经验,用自己的实力去保护属于自己的东西,最终赢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从根本上将索尼这一行业巨头的专利无效化,扎实地迈出了中国企业海外维权的第一步。这说明,中国企业在自身综合实力不断提高的同时,包括企业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能力及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也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即使是在海外跨国企业擅长的知识产权领域,中国企业同样可以大展拳脚。这得归功于像比亚迪这样的企业,是它们在其艰难的发展历程中总结出来的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和保护方面的宝贵财富,为我国其它民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和国际规则树立了典范。

二、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虽然有部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经验,但不得不承认,中国高新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才迈出了第一步,与国际上通行的规则及其它海外大型跨国公司在这方面的完善管理还有较大的差距。笔者认为,其中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在于企业内部没有专业的知识产权人员,即使有专门的部门,其员工依然缺乏系统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背景。这使得企业规避风险、专业维权、科学建议的力度有所下降。由此结合上述各项观点,针对目前高新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缺陷之处,笔者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首先,知识产权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一种竞争力,需要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所遵循的一项国际规则,对企业而言,专利制度所保护的不仅是其发明创造本身,更重要的是给予其发明创造实施的市场垄断权力,直接影响着一个行业或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对外开放、参与国内外竞争所绕不开的“槛”。

其次,就是要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形成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行为变迁,加大知识产权管理的知识供给。

再次,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入WTO后,我国要与国际接轨、公平竞争,要想在世界的游戏规则中始终处于有利地位,增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刻不容缓。这就需要通过加强对企业管理和科技人员的培训,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使企业全体员工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特别是企业领导者、决策者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改变落后的观念,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

最后,必须完善技术保密制度。企业应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完善技术保密制度,对在研项目和尚未形成成果的项目加强技术保密,真正使企业的技术秘密得到保护。要明确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保密协议,以更好地维护企业的权益,避免因技术秘密的泄露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三、结语

结合上述观点可以得出,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正因为如此,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容易被忽视。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主体,要从根本上建立起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意识,把知识产权作为企业财产的一部分,同企业的其他有形财产一样建立起完善的整套保护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让知识产权更好地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护航。

参考文献:

[1]郑成思.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保护[D].中国社会科学院,2005.

[2]王林昌,干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3,(Z2).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第8篇

从实务操作层面来讨论,如何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并取得实效,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1.从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我国入世以后,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国内市场,正是这一市场隐含无限商机,因此众多跨国公司纷纷看好中国市场。但外商在谈及投资环境时,“除反映‘四乱’(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官僚主义等老问题之外,有近1/4的外商痛斥日益严重的产品被假冒现象”。曾有一位研究中国大陆知识产权问题的西方律师指出,国际名牌公司用于全球保护知识产权的费用预算,其中约有1/3到1/2的款项都用了在中国。中国大陆的仿冒和盗版行为,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估计这种行为每年给国内外著名企业造成高达上百亿美元的损失,中国政府也因此少收上千亿元人民币的税额。有鉴于此,目前已由欧洲、美国和日本的近50家著名跨国公司在我国成立了“中国外商企业投资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类似的组织还有在华从事农药和化肥销售的“植保中国协会”,吸收诸多外商企业参加,专门从事农药方面的打假;“国际洋酒协会”则从事进口酒类的打假。上述假冒、盗版等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将大大抵消我国为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所作的种种努力,我们决不能等闲视之。

2.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真正落实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的教育,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以及打击假冒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使得假冒盗版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同时在具体开展的打假活动中,必须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提高执法力度,以切实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其次,鉴于知识产权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将使案件的审理更趋复杂,因此极需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尽快培养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脚踏实地地从整体上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执法水平。再则,有资料表明,国内大企业中,仅有海尔、宝钢等屈指可数的少数单位在其内部设置了统筹处置专利事务的职能部门;而在国内经济最为发达的上海市,专门从事专利代理的专业人员只有200余人。因此,必须从更广泛的范围大力培养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专业人才,以适应我国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日益增长的需要,同时作为一种社会分工,应该在我国入世后的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大力扶持一批向社会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服务的中介机构,使之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中发展其应有的中介服务作用。

3.正确运用法律原则,确保技术贸易成效和双方的利益

在实施技术引进和技术出口的具体工作中,除了正确掌握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要求外,正确运用法律原则,提高谈判与签约技巧,也是确保技术贸易成交以及双方利益的重要环节。在技术贸易中确保对技术供方的知识产权实施有效的保护,通常是实现技术贸易成交的关键。因此,企业在技术引进中,主要应是如何保护好外方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而在技术出口时,则应如何确保我方企业的知识产权的权益不受损害。然而同样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掌握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全面知识,才能确保自己在谈判与签约过程中不致上当受骗。

1)在技术引进中如何保护外方的知识产权

(1)对专利技术的保护

在谈判签约的过程中,除了严格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向外国专利提供保护外,还应特别采取如下措施,以保护供、受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a.为防止外国不法商人把剽窃或仿冒他人的专利技术转让给我国,我方企业在谈判签约时,必须坚持如下原则:即外商专利技术持有人必须通过“鉴于”条款,确保其有效拥有该项专利技术,否则,不论其条件如何优惠也不应签约,以免日后被莫名其妙地卷入专利诉讼纠纷之中。

b.为保护外方的专利技术不致于在引进后被无限制地扩散使用,我方在与外方签约时,应就该项专利技术引进后的合作范围和使用期限的问题订立明确的条款。

c.为切实维护外方专利技术持有人的正当权益,供、受双方在合同中通过授权条款,明确专利许可的形式,以及受方可以把利用该项技术生产的产品销售到哪些国家或地区。

d.在技术引进合同期满而外方专利并未超出有效保护期的情况下,应该按照专利制度的规定,与外方协商确定我方如何继续使用该项专利技术的问题。

(2)对专有技术的保护

除了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刑法》等行政法规保护外方的专有技术外,还应在谈判签约过程中采取如下保护措施:

a.在达成技术引进合同之前,先与供方签订有关供方专有技术的保密协议,承担必要的保密义务,并支付相应的保密费用。

b.应在合同中明确同意我方在技术引进合同期满后,继续承担一定期限内的保密义务。

c.应允许供方对我方接触专用有技术的人员进行必要的限制。

d.应允许供方对我方使用其专有技术生产的产品销售区域进行合理的限制。

(3)对技术引进涉及的外国商标的保护。

a.为维护外方商标的信誉,我方使用外方商标的产品质量,必须与原商标产品质量相符合。

b.外方应有权对我方使用其商标的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进行必要的监督与指导。

c.经过努力之后,我方使用外方商标的产品质量如仍不能符合原商标产品的质量时,外方应有权中止我方继续使用其商标。

d.技术引进合同期满后,外方有权停止我方继续使用其商标,除非双方另签协议。

(4)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a.外方可在中国计算机软件登记管理中心登记其软件,其软件登记凭证将作为日后软件版权争议诉讼的证据。

b.计算机软件许可进口合同在进行合同登记后,合同中规定的进口数量,即可作为国内市场防止假冒和非法拷贝的管理基础。

c.为了防止外国软件被任意扩散使用,我方应在软件许可合同中同意外方对其软件使用范围和地区加以必要的限制。

2)在技术出口中如何保护我方的知识产权

(1)对我方出口专利技术的保护

鉴于专利技术的保护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因此,我国的专利技术要在技术引进国家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向该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并取得该国的专利权。

(2)对出口专有技术的保护

资料表明我国技术出口贸易中的专利技术出口没有超过10%,其余大都为专有技术的出口。因此,对出口专有技术的保护问题显得十分突出。然而事实上世界各国对专有技术的保护手段尚不完备,但通常仍可授引引进我出口专有技术的受方国家的《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和《刑法》中的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如参照美国对专有技术的保护惯例,可以三种方式提起诉讼:

a.以合同为依据提起诉讼,即当受方违反合同规定使用或泄露我方的某种专有技术时,我方可以违约为理由对其起诉;

b.以侵权行为为依据提起诉讼,即以受方使用不正当手段侵害我方专有技术为理由,对受方侵害者起诉;

c.以所有权为依据提起诉讼,如我方专有技术未经授权同意而由第三方使用或泄露,我方即可以自己的专有技术所有权受到侵害,对其提起诉讼。

(3)对出口商标的保护

从某种角度来说,我国技术出口企业对商标注册的重视程度,往往不及对申请专利技术更为关注。由于目前商标注册的国际惯例,一是注册在先原则,二是领土延伸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我方的商标没有在对方国家注册,或者迟于抢注者申请注册,则由我方出口技术生产的产品在该技术引进国就得不到相应的商标保护。因此我国企业出口含有专利技术的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之前,应将专利权和商标权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向有意引进我国技术的国家申请专利时,应当同时考虑用该项技术和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商标注册申请问题。

(4)对出口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对于由我国出口的计算机软件,无论是源程序还是目标程序,都应按《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作为版权给予保护,其保护期限为50年。具体可考虑如下保护措施:

a.向技术引进国著作权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以获取日后万一发生纠纷时,可用来提交行政处理或诉讼使用的初步证据。

b.我方软件版权所有人在掌握了确凿的盗版侵犯证据后,可通过受方国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机关对其盗版软件,不论其是进口还是出口,申请海关予以扣留或销毁。

c.为了防止我国出口计算机软件被任意扩散使用,我方应在软件许可合同中争取受方同意对软件的使用范围和地区给以合同的限制。其次,应对软件权利的归属,对最终用户的授权以及诸如不得进行销售、转租、转让,不得进行反向工程等限制,权利人所要尽的义务与免责条件等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二、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技术贸易健康发展

及时修订和发布利用外商投资,以及鼓励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和促进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出口的导向政策,为对外合理引导外资投向,重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对内进一步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技术出口提供坚实基础创造有利条件。

1.关于利用外商投资的新政策

实践表明吸引外资已是我国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重要渠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资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1997年底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简称原《目录》),在为引导外商投资的工作中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2001年12月我国加入WTO,成为WTO正式成员以后,为了履行我国加入WTO所作出的庄严承诺,我国的利用外资政策必须与世贸组织的相应国际规则相衔接。其次,为了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吸引外资,重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现代管理和专门人才,为促进新时期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发挥更大的作用,经国务院2002年3月4日批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3月11日发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简称新《目录》)

2.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

为了推动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带动传统产业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国已于2000年7月11日发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并于2001年1月4日由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软件出口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国家明确要求:

(1)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2)为了保护中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在其计算机系统中不得使用未经授权许可的软件产品。

(3)加大打击走私和盗版软件的力度,严厉查处组织制作、生产、销售盗版软件的活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要定期开展联合打击盗版软件的专项斗争。

为了促进软件出口,国家已明确规定:

(1)注册资金在1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万人民币)的软件企业,可享有软件自营出口权。并可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申请设立境外分支机构。

(2)软件出口企业可向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中小企业和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扩大软件出口和开拓国际市场。

(3)鼓励软件出口型企业通过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专门针对软件行业的CMM(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并可申请相应的认证费用资助。

(4)软件出口企业将在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税收和结汇等方面获得相应的政策优惠。

(5)在软件出口管理方面,将由中国电子商务中心的MOFTEC网站上设立的《软件出口合同在线登记管理中心》,实现软件出口合同的在线登记管理,并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共同负责协调和维护软件出口的经营秩序。

3.关于扩大和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的新政策

为了推动机电产品的扩大出口,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机械工业部和电子工业部曾于1996年底联合起草了“关于‘九五’期间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以下简称原《意见》),经国务院批准,于1997年2月正式发布和实施,曾经对扩大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第九个五年计划的结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信息产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又于2001年10月联合起草了“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以下简称新《意见》)。经国务院批准,于2001年11月3日正式发布和实施。新《意见》由“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继续实施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大力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加强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结构”;“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加大开拓国际市场的力度”;“优化机电产品出口贸易方式结构,实现贸易方式多元化”和“综合运用多种经济手段,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等六大部分三十二条组成。新《意见》对于促进新时期我国的技术贸易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如何正确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确保中外双方利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事实上,如果光是单纯地扩大机电产品出口,这还仅仅是货物贸易范畴中的事情,相比之下,它的成效还是有限的。只有以技术转让为主线,带动机电产品的出口,才能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国家的经济管理部门无论是在技术引进,还是促进扩大技术出口方面,都已及时制/修订起着重大导向作用的政策文件,为开展上述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接下去要做的事情应是如何使这些纲领性政策导向得到认真的落实。

三、加强管理力度,确保技术贸易健康发展

1.正确执行政策,坚决克服盲目重复引进的势头

鉴于我国已经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的技术进出口管理,维护技术进出口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并和国际惯例接轨,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加快了立法的步伐。目前已先后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等一整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定,同时也先后发布了《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一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及上述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因此我国的技术引进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已经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从某种意义来说,我国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已不再处于无法可依阶段。当前面临的主要任务应是如何加强依法管理的力度,将现有的政策导向真正落到实处。由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尽管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但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影响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于各个经济管理部门和各个地区。它们往往不是根据本部门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国内外市场需求和供给体系的变化,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正确选择有可能形成本部分/地区比较优势的领域,而只是出于本部门/地区的局部利益,盲目重复引进和建设最终并不能发挥经济效益的技术项目,造成了极大的浪费。更有甚者,某些西方国家借着全球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机会,为了保护自己的资源和环境,不顾对技术引进方的资源和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后果,将一些技术落后,资源消耗严重,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项目,输出到我国的事例也时有所闻。

2.正确掌握原则,防止禁止出口限制出口的技术流失国外

保护专业技术总结第9篇

【关键词】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2008年4月和7月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配套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正式出台,截至2008年底,当年全国共有15547家企业通过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认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的总数量约有5万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有所增长,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总量均持续增长,总体呈稳步发展势态。

表1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比较

单位:家.万人.亿元.亿美元

从高新技术企业各类知识产权拥有量总体情况看,商标注册数量最多,有效专利拥有量逐年增加。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等因涉及的技术领域较为特殊,我国高新企业的拥有量少。版权、软件等自动获得的知识产权由于企业管理不善,流失严重。

一、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性

企业缺乏足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熟悉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不善于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不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争取、保持和扩大市场竞争优势,普遍存在“有制造无创新、有创新无产权、有产权无运用、有运用无保护”的现象。知识产权知识仍然是许多高新技术企业的“盲区”。有些高新技术企业对自主创作、自动产生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等可以申请登记为著作权加以法律保护竟是茫然一无所知。企业经营者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类型、关键步骤、主要内容、具体措施以及相关法律不甚了解,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重视。许多企业认为,知识产权申请登记难、侵权纠纷解决难,因此,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参与知识产权标准化的程度低

近年来,知识产权已经越来越多地进入标准领域,成为发达国家垄断和控制技术的利器,一些跨国公司甚至结成联盟并将其拥有的专利技术纳入到标准中去,运用标准形式推广自己的知识产权,希望以标准继续保持其在高新技术上的垄断地位。信息通信产业领域还诞生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技术创新-新技术申请专利-专利进入标准。技术的开发者希望专有技术进入标准,企图通过标准的广泛使用获得撬动市场的支配力,达到通过标准化使自己的专利获得经济和竞争的优势地位的目的。我国总体上是后起的产品生产国,很多高新技术企业未能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的制定,存在标准滞后、标准缺失、标准数量少、标准层次低的问题。

(三)知识产权结构不合理

目前,86.3%的高新技术企业没有一项发明专利,研发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为2%。2008年出台的《办法》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审门槛显著提高,最重要的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将会被“一票否决”。在计算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时,企业近3年获得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均为有效。新《办法》规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目前申请一项发明大约要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用新型也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才能批复。《办法》并没有对企业获得专利的途径提出限制,无论是自己研发,还是受让别人的都可以。因此,购买专利成为很多“零专利”企业的首选,多数企业购买专利的主要目的是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并非为真正需要这项技术,从而出现有专利无技术的现象。

(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的整体水平低,集成创新能力弱,技术创新资源主要集中在极少数领域和企业手中,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的能力较为薄弱,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较少。经营者普遍存在短期思想和行为,对是否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视不够。相当多的企业花费巨资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生产出高新产品,虽然暂时占据国内产品技术领先地位,但是大部分没有进行改进创新进而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企业普遍重生产轻研发,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创新层次低,高端发明少,专利技术实施转化比例较低。不少企业只注重商标、图形设计等的知识产权开发,而不愿冒风险投入较多资金进行高技术专利的研发。

(五)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不到位

许多高新技术企业未与职工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或者条款、权属不明、管理上存在漏洞。许多高新技术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处于松散状况,知识产权管理无制度、无管理、无经费的现象严重。多数企业尚未设置知识产权战略方面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就无从谈起。绝大部分企业也都没有内设法律事务机构,而是从社会上聘请兼职律师,发生知识产权被侵或纠纷,就会出现被动或无所适从的局面。企业在明确产权归属、激励职务发明、知识产权的运用与评估等制度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在高新技术企业所发生的各种纠纷中,最突出的是职务与非职务发明权的归属纠纷。

二、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与完善策略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能否有效地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一)增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的主动性

企业领导者、决策者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改变落后的观念,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好知识产权的纠纷预防和纠纷处理工作,通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学会规避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的知识产权风险,推动企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手段,增强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能力。8zr江苏涉外专利网8zr江苏涉外专利网企业在进行战略性知识产权管理时,需以更严密主动的方式创造、扩大和使用知识产权资产,使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从“被动”走向“主动”。通过加强对企业管理和科技人员的培训,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使企业全体员工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二)积极参与和提高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

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将核心技术转化为专利技术,又将专利技术融入到技术标准中,并设法在最大范围内推广其技术标准,从而达到垄断核心技术、占有国际市场的目的,即“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化”。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对此做出反应,采取积极的态度面对这种垄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参与到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努力创新,拥有自主的核心技术,加快培养一批懂专业、懂外语、懂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标准化复合型人才,否则将会永远陷入这种不合理的“标准陷阱”中而不能解脱。

(三)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加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

加强技术创新,有利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摆脱对西方发达国家的技术依赖,发展民族高新技术产业。要提高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就必须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企业要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充分发挥研发投入主体、研发活动主体、成果应用主体、损益承受主体的作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重点谋划相关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技术含量高的产品的自主研发,增加高水平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

(四)熟悉并掌握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加强国际间的合作

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全面地了解并掌握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企业管理、技术和政策等方面的措施,从而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有持续性的保护体系。构建这种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投入要远远低于法律纠纷发生后慌乱应对而产生的花费与损失。企业应该定期让公司的关键员工了解国内国外专利的基本法则,应该进一步加强国际间合作,通过吸取国外先进的经验,根据技术发展和知识产权制度的趋势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加强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五)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培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

面对国内外激烈的市场竞争,高新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其中最缺乏的就是精通并善于运用知识产权规则的人才,因而企业应采取多种措施,增加人才培养投入,定期进行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培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培养一批实务型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具有知识产权创新概念的创新型人才为核心,推进人事改革,建立与经济全球化相适应的人才机制。

参考文献

[1]张海滨,苑彦荣.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企业.太原科技.2009( 10):7~9

[2]郭宝琛,吴逢雄.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探讨.泉州学林.2006(1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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