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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防御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03-07 18:44:14

灾害防御论文

灾害防御论文第1篇

关键词:黄河凌汛成因防御措施

一、概况

黄河凌汛灾害是黄河下游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历史上曾以频繁决口、难以防治而著名。黄河下游河道上宽下窄,弯曲连绵,险工、控导交错对峙,容易形成冰塞、冰坝的河段较多。人民治黄以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黄河的治理,多次加高加固黄河堤防,兴建河道整治工程,修建水库和南、北展宽区等分滞洪工程,特别是1998年长江大水之后,国家加大了黄河治理力度,按照2000年设防标准,加高、加固两岸堤防,加修、改建了许多河道整治工程和病险涵闸,近期又进行了标准化堤防建设,将黄河堤防建成“防洪保障线、抢险交通线、生态景观线”,防洪工程的抗洪能力大大增强。防洪非工程措施也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而逐步完善。小浪底与三门峡水库联合运用,可有效调节下游河道流量,减轻黄河下游凌汛灾害,但河道主槽逐年淤积抬高,“二级悬河”的不利局面进一步加剧,局部河段仍不断发生凌汛灾害,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凌汛期要密切注视凌情变化,采取一切措施,将凌灾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凌汛的成因

黄河下游是一个不稳定的封冻河段,据统计,1950-2004年的55年间,山东河段有48年封冻,8年出现较严重凌情。黄河下游凌汛是由河道所处的地理位置决定的,除上游水库下泄流量控制不当、涵闸引水等人为因素外,主要是气温、水温、流量和河道形态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2.1气温

河道冰凌是低气温的产物,气温变化是造成凌汛的重要因素。黄河下游河道呈西南东北流向,上首位于北纬34度50分,黄河入海口位于北纬38度00分,上下相差3度10分。气温的变化使上段河道冷得晚,回暖早,负气温持续时间短;下段河道冷得早,回暖晚,负气温持续时间长。沿程纬度不断变化,造成气温“上暖下寒”,上游河段的气温明显高于下游河段气温,决定了黄河下游河段先封河后解冻的特性。当气温转暖升高时,上段河道先解冻,下段河道还处于固封状态,上段已解冻的冰水流至处于固封状态的下段,卡冰结坝造成凌汛。

2.2水温

气温对凌汛的影响是通过水温的变化体现出来的,冬季气温上暖下寒,温差较大,上段河道封冻晚、开河早、冰层薄、封冻时间短,下段河道封冻早、开河晚、冰层厚、封冻时间长,在上段冰层解冻开河、冰水齐下时,下段冰层仍较坚固,容易导致冰凌阻塞,严重时形成冰坝,致使河道水位迅速上涨,形成严重凌洪。

2.3流量

黄河下游封冻期流量较小,封冻冰盖较低,冰下过流能力小,封冻后,河槽内增加的槽蓄水量大部分积存在宽河道内,当上游河段因气温升高或流量增加时,冰下蓄水量自上而下沿程释放,流量逐渐增大,加上下游河道狭窄,因气温差异开河较晚,在上游来水的动力作用下,迫使冰盖上涨,容易形成水鼓冰开的“武开河”,致使水位陡涨,形成冰坝,壅高水位,漫滩偎堤造成严重的凌汛灾害,对黄河下游防凌十分不利。

2.4河道形态

黄河下游河道上游宽浅散乱,下游狭窄多弯,封河、开河期间极易出现冰凌卡塞,形成冰塞、冰坝,造成凌汛灾害。主要表现在:艾山窄河段,该河段有黄河下游河道最窄的艾山卡口,险工与山体对峙,河宽仅275m,河道窄,弯道多,排冰能力小,易卡冰阻水;河道急转弯或连续转弯处,如河段呈“L”形、“S”形,流冰经过这些河段时,主流顶冲凹岸后,急转90度,或连转数弯下泄,很容易在弯道处卡冰壅水,形成冰坝。

三、凌汛的危害及影响因素

3.1凌汛的危害

凌汛成因的复杂性和表现的特殊性决定了黄河凌汛的危害性,河道封冻后,阻拦了部分上游来水,使河槽的蓄水量不断增加,水位上涨,解冻开河时,部分被拦蓄的水量急剧释放出来,向下游推移,沿途冰水增多,形成凌峰。凌峰自上而下传播时往往是一个递增的过程,凌汛期的水位由于冰凌施加水流的阻力作用,相同流量的水位比无冰期高。凌情严重年份,局部河段水位壅高,造成滩区漫滩,堤防出现坍塌、管涌、渗水等险情,甚至发生决口。凌汛洪水虽不如主汛期洪水量大,但在水流的动力作用下,对河道、堤防工程具有极大的破坏作用。

3.2凌汛的影响因素

3.2.1黄河下游从八十年代初至今已连续发生二十多年的暖冬天气,近几年异常天气、极端气候频繁出现,冬季气温可能由暖转冷。

3.2.2小浪底水库能有效控制下泄流量,但黄河下游冬季引水量明显增大,且受天气影响引黄流量变幅较大,易引起大河流量骤变。凌汛期既要确保防凌安全,又要保证引黄水量。如遇强冷空气侵袭,引黄渠道极易发生卡冰,甚至发生渠道决口,一旦停止引水,将导致黄河流量陡增,有可能引发“武开河”,甚至出现局部漫滩,发生凌灾。

3.2.3黄河下游河道狭窄弯曲,易卡冰壅水的边界条件并未改变,近年来黄河下游河道淤积严重,“二级悬河”的不利局面进一步加剧,排洪能力下降,漫滩几率增加,一旦凌水漫滩,不仅滩区群众损失巨大,也将危及堤防安全。

3.2.4黄河凌情复杂。黄河凌汛受气温、流量、引水、河道边界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变化十分复杂。黄河冰凌运动规律尚未完全掌握,凌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等还不能准确预测。防凌信息化建设仍不能满足黄河防凌的需要。

3.2.5防洪工程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临黄堤存在不少险点、险段,部分新修工程没有经过洪水考验,险工、控导工程易出现根石走失、坦石下蛰等险情。南、北展宽区,东平湖滞洪区分水分凌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实施难度较大。

3.2.6防凌抢险难度大。凌汛期间,天寒地冻,取土困难,对防守和抢险十分不利,特别是冰水偎堤后,一旦出现险情,许多抢险方法、抢险措施难以实施,致使险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而造成较大灾害。

四、防凌措施

凌汛的防治措施是在认识冰凌演变规律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的,在实践的基础上,人们逐步认识到凌汛危害的主要原因是水不是冰。随着防凌工程的不断增加,防凌措施在理论和实践中逐步得到改进,对保证凌汛安全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4.1明确防凌责任

坚强有力的领导是确保防凌胜利的首要条件,黄河防凌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防凌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逐级签订责任书,及时抓好检查落实。当发生重大险情、分滞凌洪或实施冰凌爆破时,各级防指视情派工作组赴现场进行指导,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开展工作,从队伍建设、物料储备、工程防护、凌汛观测、迁安救护及凌汛抢险等方面采取措施,做好冰凌测报工作,准确、及时地提供观测数据,搞好防凌准备工作,对确保防凌安全将起到重要作用。

4.2加强防凌队伍建设

黄河防凌队伍由黄河防汛抢险专业队伍、群众队伍、人民和武警支援黄河防凌部队三部分组成,实行专业队伍和群众队伍相结合,军民联防。黄河专业队伍由黄河职工组成,是防凌的技术骨干力量,担负着水情与工情测报、通信联络、冰凌观测、冰凌爆破、工程防守与抢险和群众队伍防凌抢险技术指导等任务。群众防凌队伍是黄河防凌的主力军,主要负责堤线防守、防洪工程查险、抢险、料物运输及滩区、蓄滞洪区群众迁移安置。人民是黄河防凌的突击力量,主要承担重点河段、重大险情抢险,分凌闸闸前围堰、行洪障碍及冰凌爆破、滩区群众紧急迁安救护等任务。凌汛期间,积极组织防凌队伍,加强队伍建设,搞好防凌人员培训,提高防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进行必要的爆破演练,使防凌队伍真正担负起防凌责任,提高防凌抢险水平,一旦需要,即可投入防凌抢险。

4.3加强凌情观测和预报

凌情观测是防凌的依据,是防凌工作的耳目,其目的是了解和掌握全部冰凌、气象资料,研究冰凌的发展变化。冰情观测主要是观测结冰地点、面积、冰量、淌凌密度、速度,封冻地点、长度、宽度、封冻形式、冰厚以及冰色、冰质变化、冰堆形成的位置等。凌情严重时,适当增加观测点,增加观测次数,及时分析凌情,预测冰凌的发展趋势,及早采取防凌措施。凌情预报可增加防凌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是指挥防凌工作的重要依据,凌汛期间,密切注视天气变化,加强水文、气象观测,提高凌情预报的准确度,争取防守的主动性。加强水文站网建设,改善施测设备和技术,加大观测力度,提高预报水平和预报精度,为防凌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4.4利用水库防凌

小浪底水库和三门峡水库联合运用,再辅以东平湖水库,能够有效控制黄河下游河道的流量,消减凌汛期河道的槽蓄水量,控制开河期凌汛流量,减轻对黄河下游的凌汛威胁。利用水库发电泄流水温,使水库下游一定距离的河段不封冻。

4.5分水分凌

把受冰凌阻水而壅蓄在河道中的部分水量,通过沿岸涵闸或分水工程,有计划地分泄出去,有效减少河道内的槽蓄水量,消减凌峰流量,避免冰水泛滥成灾。为此,凌汛期间,要搞好涵闸检修及渠道清淤,封冻前泄空渠道,避免渠道存水结冰后,在开河期分水时造成渠道卡凌。涵闸凌汛期引水要统一调度,实行计划引水,保持适宜的河道流量,促使凌情向有利于防凌的方向发展。在下游狭窄河段,为解决凌洪威胁,可利用南、北展宽工程进行分凌,根据临时卡冰情况,一旦需要,开闸分凌,减轻冰凌威胁。

4.6破冰防凌

破冰对黄河防凌至关重要,在历年的防凌工作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根据冰凌的发展情况,在开河期,确需破冰时可采用炸药爆破、打冰、炮击、撒土等方式,其中炸药爆破法是较为有效、实用的破冰方法。其作用是扩大断面、增大排冰能力,疏导冰凌的下泄,减少冰凌堵塞。实施爆破前,需准备一定数量的防凌机械和破冰工具,事先详细勘察封冰河段的河势溜向,根据冰凌预报、河道封冻、断面过流等情况,制定爆破计划。爆破队员要熟悉破冰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宽河道不破、窄河道破”的原则,选好破冰河段,预测可能形成冰凌卡塞、产生冰坝的河段,掌握破冰经验和注意事项,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选择好破冰时机,确保爆破工作的顺利实施。

灾害防御论文第2篇

关键词:酒泉社区;气象灾害; 防御;研究

中图分类号:P429文献标识码: A

1 加强酒泉社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义

气象灾害是一种自然现象,它是由自然原因、人为原因或两者兼而有之的原因造成的,灾害的发生有其不可避免性,只要我们增加防灾意识,加强灾害防御,采取有效措施,就可使气象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这充分说明了如何在灾害发生时保护人类的生命安全,做好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提高自救能力,保障人们的正常生活,成为人类面临的挑战。我国是世界上气象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酒泉的气象灾害主要是大风暴、沙尘暴、暴雨(雪)、干旱、低温冻害等时有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影响。社区是酒泉市最基层的单位,是管理城市居民的直接领导,同时以积极的态度做好灾害防御对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以及和谐酒泉的建立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开展酒泉市社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推进酒泉基层减灾工作,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城乡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活动和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安居工程建设。强化气象减灾功能,在多灾易发灾害的城乡社区建设避难场所。建立酒泉市每个社区气象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能力,应急状态下弱势群体保护机制。

2.1加强酒泉市社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酒泉市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运行、评估与改进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地图;组织编制社区综合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开展防灾减灾演练。组织制定符合社区条件、体现社区特色、切实可行的综合减灾目标和计划;组织社区综合减灾绩效评审和考核。

2.2加强酒泉市社区气象灾害防灾减灾队伍建设

在酒泉市每个社区建立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承担社区综合减灾建设的有关工作,如宣传、教育、义务培训等,配备必要的设备,并定期开展训练;社区内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积极参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要做好学校、医院安全生产、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员工的减灾教育培训等。

2.3开展酒泉市社区气象灾害预案编制

酒泉市社区综合减灾预案中要设立专门信息员,开展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日常监测,建立健全监测制度,落实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的措施。预案中应明确特定手段和方法,及时准确向社区居民灾害预警信息。要有社区综合避险图,内容包括灾害隐患点、应急避险场所、安全疏散路径、医疗设施及指挥中心等。

3 社区气象预报是气象灾害防御的前提

3.1社区气象预报做到定时、定点、定量

1996年1月17日总书记在视察中国气象局时说“气象预报是否正确,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关系到社会安定,人民群众关心,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这句话充分说明了气象预报在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是气象灾害防御的前提。社区气象预报更为关键,尤其是对定时、定点、定量的灾害性天气预报期望值也越来越高,这无形中就为我们气象工作者提出了更高要求。

3.2 气象服务要满足新形势下的社区需求

气象服务的终极目标是不断满足新形势下的社会需求,提升服务的敏锐意识,加强气象服务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每个社区居民的各种地下管道诸如输油、输气、输水管道等由于过去很少,有个冰冻灾害影响也甚微,而现在仅冻坏输水管道就可造成成千上万人的饮水困难;过去车辆较少,流动人口也少,遇到雨雪冰冻灾害,涉及的车辆和人员都很少,不足引起全民的关注,现在不仅车辆多、人口流动性大,高速路也越来越多,桥梁涵洞也相应增多,遇到灾害性天气桥封路堵,急需的物资不能运进运出、及时送达,造成的影响较大、范围甚广。因此气象服务要满足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需求,过去那种粗线条的预测预报和一般性的服务就必须向新领域拓展,只有做有针对性的精细化服务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

4 开展社区气象灾害防御的思考

4.1 开展社区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和教育

以“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经常性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利用现有公共活动场所或设施如:图书馆、学校、宣传栏、安全提示牌等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广播、电视、电影、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定期邀请有关专家、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对社区管理人员和居民进行防灾减灾培训,与其他社区开展社区气象减灾经验交流。

4.2 开展社区灾害隐患排查

社区居民积极开展各种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包括山体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危险点、洪水、火灾等灾害隐患点,并建立相应的清单;查明社区老年人、小孩、孕妇、重病患者、伤残人员及外来人口的分布,并针对风险落实对口帮扶救助人员和措施;编制社区风险地图,积极鼓励居民参与地图编制过程,通过宣传教育是居民了解掌握社区风险地图。

5 结论

酒泉市社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先做好社区应急处置措施的能力,减少气象灾害对于社区的损害;提高气象服务的超前性、敏锐性、主动性和气象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是做好社区气象灾害防御的必要条件;酒泉市社区做好应急处置服务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气象工作的领导、支持和协调配合力度;强化酒泉市社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是做好防灾减灾的基础工作;做好社区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提高自救能力,保障人们的正常生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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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防御论文第3篇

关键词 极端气象灾害;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全球气候变化

中图分类号 S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8)04-0015-05

当前,气象灾害已成为制约人类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我国是世界上受气象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气象灾害种类多、强度大、频率高,台风、暴雨(雪)、雷电、干旱、大风、冰雹、大雾、霾、沙尘暴、高温热浪、低温冻害等灾害时有发生,由气象灾害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山洪以及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也相当频繁,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的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不断发生,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我国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气象灾害威胁。

1 极端气象灾害事件回顾

事件1:2006年6-8月,重庆、四川持续高温少雨,降水量为195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少值。同时,重庆、四川7-8月平均气温之高也创1951年以来同期之最。特别是7月中旬以后,重庆、川东等地遭受罕见的持续高温热浪袭击,部分地区高温日数持续之长、强度之大,均创下了当地有气象记录以来历史同期极值。重庆遭受了百年一遇的特大伏旱,干旱造成全市2/3的溪河断流,275座水库水位处于死水位。因旱全市受灾人口2 100万人,820.4万人发生临时饮水困难;农作物受灾面积132.7万hm2;直接经济损失90.7亿元,其中农业损失 66.4亿元。四川出现1951年以来最严重伏旱。全省有4 547万人受灾,700多万人出现临时饮 水困难;农作物受灾面积206.7万hm2,绝收31.1万hm2;直接经济损失125.7亿元,其中 农业损失108亿元。受其影响,嘉陵江重庆站和长江流域的重庆、宜昌、沙市、武汉等站均出现历史同期最低水位,对水运、水利发电等造成一定影响。

事件2:2007年7月16-22日,重庆遭受特大暴雨袭击,其中17日铜梁、璧山、沙坪坝降水分别达到179.5mm,258.0mm和262.8mm,均创有气象记录以来日降雨量的最大值(其中沙坪坝为1892年以来的最大值)。暴雨洪涝共造成重庆市37个区(县)742.24万人受灾,因灾死亡55人,失踪7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3.1万hm2,绝收面积2.3万hm2;直接经济 损失29.8亿元,其中农业损失10.7亿元。

事件3:2008年1月10日至2月2日,我国有22个省(市、区)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长江中下游及贵州最长连续冰冻日数为1954/55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大值。其中湖南、湖北省雨雪冰冻天气是1954年以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程度最严重的,贵州43个县(市)的冻雨天气持续时间突破了历史记录。江淮等地出现了30~50cm的积雪,贵州、湖南的电线结冰直径达到30~60mm,很多地区为50年1遇,部分地区百年1遇,属历史罕见。灾害对交通运输、能源供应、电力传输、通讯设施、农业及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并对春运的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影响。截止2月18日10时统计,1月10日以来,湖南、贵州、江西、安徽、湖北、广西、浙江、四川等22省(区、市)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共造成1.8亿多人受灾,紧急转移207万人,因灾死亡127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 200多亿元。其中,湖南、贵州、江西、安徽、湖北、广西、浙江等省(区)受灾最为严重。

通过对以上几次事件的回顾不难看出,极端气象灾害往往具有范围广、强度大、持续时间长、灾害影响重的特点,然而之所以造成如此严重的损失,除了极端气象灾害本身的不可抗拒因素外,我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存在诸多不足、气象灾害防御机制不够完善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2 我国气象灾害防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继200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目前,社会各界对应对气候变化和防御气象灾害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日益提高,我国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

一是气象灾害防御法律和制度建设逐步推进。《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 条例》以及省(区、市)气象条例、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传播办法》以及国家和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行,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见表1)。

二是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多部门合作联合的城市环境气象、沙尘暴天气、地质灾害气象等级、流域面雨量、火险天气等级以及海洋天气等预报,气候变化对农业、能源、水资源、陆地与海洋生态系统等的影响评估,都在气象防灾减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多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初步建立。初步形成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气象及其衍生和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区域联防、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的共同防范和有效应对气象灾害体制日臻完善。

四是气象灾害防御社会经济效益日益显著。中国气象频道24小时实时播出最新预报预警信息,31个省(区、市)气象局建立了1 400多个气象服务网站和15 000多个乡村信息服务站,全国省会城市设立了7.3万块气象预 警信息电子显示屏。人工影响天气、防雷设施检测和维护等气象工程措施规模逐步扩大,减 灾效益显著。

五是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科普宣传不断深入。气象部门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普及气象科学技术知识,宣传气象防灾减灾常识,提高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虽然我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有了很大进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目前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还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近年来的几次极端气象灾害特别是2008年 初我国遭遇的低温雨雪冰冻极端天气灾害应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不容忽视:

一是现有气象灾害综合监测探测范围、精度、时空分辨率等方面尚不能满足气象防灾减灾的需求,气象监测网布局不尽合理,对各种气象灾害监测的针对性不够, 特别

是极端天气造成的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不高,对灾害性天气的持续性和强度估计不足,对交通、电力等行业造成影响程度的预评估不够。气象灾害的监测网络和灾前、灾中、灾后影响评估机制亟待完善。

二是气象灾害应急机制不健全,气象灾情与情报收集上报不及时、手段落后,应急准备不足、反应不快。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不强,与之相配套的分灾种、分事件类别的工作流程不够明确,特别是预警信息后的社会联动、部门协调配合和有效应对防范还不够。气象灾害防御的部门合作、信息共享亟待加强。

三是气象灾害防御的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部分地方政府尚未将气象灾害防御列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气象灾害应急方案的编制工作未得到重视;综合防御和救助体系尚未建立,投入机制和措施不完善,存在重救灾轻防灾、避灾、减灾的现象,气象灾害防御资金投入不足,避灾、减灾的措施不力。多部门联动的防灾救灾体系整体功能亟待提高。

四是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存在明显不足,预警信息渠道和手段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预警信息的覆盖面还不够广,相当一部分农村、学校、企业、社区和海上人员不能及时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能力还不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渠道、时效和覆盖面亟待扩展。

五是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不够,面向农村和广大农民的宣传尤为不足,农民自救互救能力不高,农村、社区群防群控机制尚不健全。基层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灾害风险意识淡薄,缺乏对气象灾害应急避险措施的了解和实施。气象防灾减灾知识亟待普及。

3 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的战略意义与几点建议

3.1 战略意义

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总书记、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就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先后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全社会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气象防灾减灾理念日益坚定,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气象防灾减灾思想日益深入,科学防灾、综合减灾的气象防灾减灾原则日益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避险意识和防灾知识日益提高的形势下,气象灾害防御机制需要尽快完善。

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是填补气象立法空白、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气象灾害防御方面的行政法规,与其他防灾减灾立法相比,气象灾害防御方面的法制建设明显滞后。如国家已经颁布施行了的《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专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对规范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活动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专门的气象灾害防御法规,以填补气象立法空白,适应国家建立和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法律体系。

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是维护改革开放成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 放30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保持高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2007年我国国内生 产总值达到24.66万亿元,位居世界第四位;全国财政收入达到5.13万亿元;外汇储备超过1 .52万亿美元。经济建设成就的取得来之不易,需要我们倍加珍惜。然而据统计,我国每年 因各种气象灾害造成的农作物受灾面积达5 000万hm2,受台风、暴雨(雪)、干旱、沙尘暴、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重大气象灾害影响的人口达4亿人次,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3%。由于资源环境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间相互作用的复杂性,气象灾害带来的资源环境问题还会引发一系列产业、经济、金融甚至社会问题。只有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努力防止和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才能更好地维护改革开放成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是适应全球气候变化、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必然要求。2007年6月4日,中国政府正式颁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方案要求加强对各类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信息,科学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与气候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我国由于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低、气候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是最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之一,同时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应对气候变化形势严峻,任务艰巨。要适应全球气候变化、深入贯彻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完善气象灾害预警防御机制就显得尤为迫切。

3.2 几点建议

气象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损失巨大、危害严重,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针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3.2.1 尽早出台《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 体系

我国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复杂,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在各类自然灾害中,70%以上是气象灾害。自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一个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组成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形成(见表1)。长期以来,虽然气象灾害防御一直是政府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综观上述气象法律法规规章,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气象灾害防御方面的行政法规。尽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专门有一章对“气象灾害防御”作了规范,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可操作性差,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法律中没有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责任及应急联动机制,没有强化国家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投入,也没有对气象灾害应急、气象灾害预防等方面做出规定,在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监测、预警、服务、评估等方面还缺乏具体的配套措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国目前在气象灾害防御方面基本上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今年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我国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失,对群众生活造成很大困难,究其原因,气象灾害防御法律制度的缺失不能不说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

气象灾害的影响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协同应对。建议尽早出台《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条例应当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职责和任务;从法律法规上规范和强化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重大工程设计建设和城乡规划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基础性作用;细化各种气象灾害特别是极端气象灾害的预防措施;强化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工作;重点突出和明确气象灾害的应急机制和措施等。还要抓紧制定《气象灾害影响评估办法》、《重大灾害性天气联合监测预警办法》等配套规章制度。加快建立国家、行业、地方气象灾害防御标准体系框架。适时启动《气象法》修改的调研论证工作,不断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体系。

3.2.2 加快推进国家应急预案制定,着力构建多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的应急协调机 制

目前,我国关于气象灾害的预案只有气象部门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这一部门预案,缺乏国家层面上的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在国家层面的协调机构中,也没有专门针对重大气象灾害的协调机构,因此在应对重大气象灾害时,由于缺乏统一领导,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力,相互配合不够,难以形成合力。建议国家加快制定重大气象灾害的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尽快提高应对防范极端气象灾害领导能力;整合和统筹国家现有防灾减灾机构职能,统一指挥重大灾害包括气象灾害的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调配各方面资源;加强国家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真正建立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实时充分共享的信息交换机制,特别是对电力、交通等至关重要的公共利益部门,应更加注重气象资料的收集分析,建立起对气象预报的主动、深入响应机制。

3.2.3 切实贯彻气象法律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工 作

尽管《气象法》中规定了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对于依法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及约束力,也没有相应的监管机制。目前,我国在电力、交通、铁路、建筑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中均未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这次气象灾害也反映出来一些地区的电力、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设计标准难以适应极端气象灾害性天气。建议国家在当前的灾后重建工作中,充分考虑低温雨雪冰冻等气候条件的可能影响,特别是在电网的设计中要对电力线路杆塔载荷能力进行科学论证,并制定出客观适当的标准,同时在今后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高度重视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提高抗御极端气象灾害的能力。

3.2.4 全面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不断提升防范极端气象灾害能力

及时准确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是做好防灾抗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基础。建议制定我国气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系统建设规划,完善综合监测网络。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国家气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相关标准和观测规范,提高综合监测能力。特别是在交通枢纽、重要高速公路等关键地区要增加路面温度、积雪厚度等要素的观测以及路面结冰的监测,在南方冰冻天气易发地区增加电线积冰观测,并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机制,不断提升应对防范极端气象灾害的能力。

3.2.5 高度重视气象灾害科学研究,妥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的极端 气象灾害

当前,气候变化问题已引起全世界的广泛关注,成为当今人类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最新评估报告分析,全球气候变暖导致极端气象灾害发生的频率明显增加已是不争的事实,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发生频率可能增加,强度可能增强,因而引发更加极端的气象灾害。而随着气候持续变暖,本世纪我国极端高温和强降水事件发生频率将会进一步上升,热带气旋(台风)和强对流、雷电天气可能更强,所造成的影响也将更为严重。频发的气象灾害对我国防灾减灾已经带来十分严峻的现实威胁,而且这种威胁仍将持续不断加剧。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大气环流特征、极端天气气候等也在发生相应的变化,要把防御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摆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位置。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强科学研究的力度,加强国内外合作研究,着力分析和研究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长期变化规律,努力提高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预报准确度;着力加强延伸期(10~30天)天气预报系统研究与建设,逐步建立延伸期预报业务,努力提高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和服务时效;着力研究和开发面向特殊行业和部门的灾害影响评估标准、技术方法,做好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等的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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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防御论文第4篇

关键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危害

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频发生,对人类社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

断加重,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及社会

各界的高度关注。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气象灾害的损失占所有自然灾

害总损失的70%以上,气象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每年气象

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 的1%~3%。

1、我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现状

我国气象灾害主要包括由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等所造成的灾害,以及由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气象灾害的起因源于天气现象,造成的影响却涉及交通、电力、通讯、农业等各行各业以及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气象灾害发生的频率明显增加,全面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积极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在看到气象灾害带来的危害时,也暴露出我国在气象灾害防御当中的薄弱环节。

1.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首先,我国各类气象灾害给经济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带来巨大损失,不断牵动着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心。其次,中央政治局集中学习会两次听取了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报告,突出表明中央对应对气候变化的高度重视。第三,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强烈需求,成为党中央、国务院工作的重点。

1.2气象灾害防御成效显著

一是我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不断提高。近十年,国家投入一百多亿专项资金建设气象防灾减灾五大工程,使气象卫星、天气雷达和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初具规模,初步建成较完整的数值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业务体系。二是形成了面向全社会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不断深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与服务面不断拓宽,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网络、电话、电子显示屏、海洋气象广播电台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应用于气象预警信息,中国气象频道覆盖6000 万家庭,手机短信用户达9000 多万,中国天气网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气象服务网站,全国每天接受气象服务信息的公众超过10 亿人次,2009 年全国公众气象服务满意率达85.6%。三是多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设取得进展。部分地区探索建立了区域联防、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四是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科普宣传不断深入。通过气象科普馆、气象科普讲座、大众传媒宣传,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了公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2、我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主要做法

建立了气象预警信息为先导的部门联动应急机制,形成防灾减灾强大合力。围绕“一案三制”,强化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为常态化应对气象灾害提供组织体系保障。围绕提高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预报水平,强化气象预报监测系统建设,为有效应对气象灾害奠定坚实支撑。围绕不断扩大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强化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为应对气象灾害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围绕提高全社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科普宣教,为应对气象灾害奠定群众基础。加强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提升气象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加快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为有效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推进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努力解决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加强气象灾害相关法规和标准建设,提升气象灾害防御的法规保障和支撑。创新构建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提高各类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的工作效率。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科普的力度,增强群众防御灾害意识和能力。加大气象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加快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设。■

灾害防御论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市地处省西南部,长江下游南岸,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台风、洪涝、干旱、高温、强对流天气、寒潮、暴雨、大雾、冰冻、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都有发生。据统计,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约占各类自然灾害损失的70%以上,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增加,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绝对值在大幅度地增加,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威胁也越来越大。

在以全球气候持续变暖为主要特点的气候变化背景下,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更加频繁,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气象灾害防御已经成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是重要的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指导各级气象防灾体系建设,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现状分析

随着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气象卫星、天气雷达和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初具规模,初步建成较完整的数值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业务体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与服务面不断拓宽,电视、电台、报纸、手机、网站、电话、电子显示屏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应用于气象预警信息,全市每天接受气象服务信息的公众达到95%以上;多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设取得进展,已经探索建立了市区域联防、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气象灾害防御的社会经济效益日益显著,我国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人数显著下降,每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从上世纪80年代的3%-6%下降到目前的1%-3%;初步构建起气象灾害防御法规制度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文件以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传播办法》、《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陆续颁布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科普宣传不断深入,通过气象科普基地、气象科普馆、气象科普讲座、大众传媒宣传,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了公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气象灾害防御布局重点不够明确。一些国民经济关键行业和主要战略经济区的气象灾害易损性越来越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重,成为气象灾害防御的薄弱环节。

2.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体现在当前气象业务体系对于突发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弱、预报时效短、预报准确率仍不能满足气象灾害防御需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尚未完全覆盖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预警信息的针对性、及时性不够。

3.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尚未建立。缺乏精细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重点工程建设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尚未全面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对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支撑仍显不足。

4.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面对气象灾害频发易发的趋势,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人工增雨、雷电防御等气象服务能力还难以满足防灾减灾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需求。

5.全社会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不够健全。部门联合防御气象灾害的机制不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充分,社区、乡村等基层单位防御气象灾害能力弱,缺乏必要的防灾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全社会综合防灾体系不完备。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大大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更加严重威胁。气象灾害对农业、林业、水利、环境、能源、交通运输、电力、通讯等高敏感行业的影响度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重,严重威胁着这些国民经济行业的安全运行。同时,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及其伴生的大气环境变差等问题都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更加严重的影响。

二、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气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以防御突发性气象灾害为重点,着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和教育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作用,加强合作与交流,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防(减)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气象灾害防御中,把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放在首位,完善紧急救助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气象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改善人民生存环境,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教育,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2.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气象灾害防御立足于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非工程性措施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充分发挥气象现代化建设作用,深入研究气象灾害发生的机理,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探索减轻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有效途径,加强重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实行配套综合治理,发挥各种防灾减灾工程的整体效益,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损失。

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因地制宜的防御措施,按轻重缓急推进区域防御,逐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集中资金,合理配置各种减灾资源,减灾与兴利并举,优先安排气象灾害防御基础性工程,加强重大气象灾害易发区的综合治理,做到近期与长期结合、局部与整体兼顾。

4.坚持依法科学防灾原则。气象灾害的防御要遵循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划,并依托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强防灾减灾的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提高科技减灾水平,逐步建立预测、防治、抗御、救援的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组织管理体制,不断提高我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2016—2020年)

通过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制体系、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和防御体系建设,加强科学研究和科技攻关,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成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提高全民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知识水平,使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率显著下降,人员伤亡明显减少。

2.近期目标(2016—2017年)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编制全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健全分灾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成立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协调机构,依法、科学、规范、高效处置各类气象灾害。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建立气象、水利、民政、新闻和相关社会团体协作开展气象灾害知识科普宣传教育的合作机制,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和信心。初步建成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非工程性措施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完善农村气象综合探测系统、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气象信息通信网络系统、气象灾害分析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和气象灾害应急服务能力。完善长江流域防洪排涝和群测群防网络,全市气象信息覆盖率达90%。建设农村防雷示范工程推广项目,完成气象条件与优质水稻及特色农业关系研究,建成优质水稻气象服务示范基地、设施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基地。加强气象条件所引发的交通安全、疾病流行等公共安全工作。

3.远期目标(2016—2020年)

按照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任务和要求,全面完善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防御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建成各类突发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积极筹措资金,加速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和非工程体系的建设,建成气象多灾种预报预警系统,加大气象灾害易发区域的工程治理力度。开展气象灾害多发区气象灾害风险性评估,为城市建设规划、重点工程建设等提供科学依据。建立为全社会服务的气象灾害信息网络。到2020年实现各类防汛防旱、城市防洪、交通防灾等工程性建设基本适应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气象防灾减灾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气象灾害防御的主要任务(非工程性措施)

(一)气象灾害监测监控系统

1.建立气象综合监测网。组建5—10公里格距自动气象监测网,实现乡镇全覆盖;在宁沪高速和沿江航道段建立包括能见度要素的自动站;在沿江和京杭运河及句容丘陵山区等洪涝、干旱等自然灾易发区域建立多要素自动气象监测点;优质水稻、小麦生产基地、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含地温、墒情等要素的自动气象站和小气候监测站;在特种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含水温、溶氧量等要素的自动气象站和小气候监测站;在沿江地区建立梯度风观测站;在中心乡镇等防雷电重点区域建设大气电场监测点。

2.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全市设立若干个气象灾害实景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在气象灾害高风险区,建立加密视频实况监测点。

3.建设卫星和雷达信息接收处理系统。建设气象卫星信息接收处理系统。依托国家和省雷达观测网,建立我市雷达信息共享系统。

4.改造高空气象探测系统。着力推进市风廓线雷达建设,提高我市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弥补高空观测站点的不足。

(二)气象灾害预测预警

1.开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预报服务。应用各种实时观测资料,对上级台站的预报进行小空间尺度的订正,提高气象灾害的精细化预报警报质量。实时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的种类、强度、落区的警报,开展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联防。

2.建设气象灾害预警综合业务平台。进一步整合完善寒潮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大雾预警系统、中小流域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城市内涝预警系统以及暴雨、低温冰冻、高温热浪、霜冻等预报预警系统,建设针对我市台风、暴雨、干旱、高温、雷电、大风、冰雹、大雪、低温冷害、雨雪冰冻、雾、霾等主要气象灾害和重点防御区域的多灾种早期预警综合业务平台。

3.建设气象数据分析处理系统。主要开展气象灾害市级实时业务灾难备份系统建设,提高气象业务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开展观测资料的实时质量控制系统、实时评价系统、资料处理和诊断分析系统建设,增强不同来源资料的综合处理能力;规划建设海量气象信息存储与共享系统,建成全市气象信息共享网络,确保气象信息和相关灾害信息畅通和准确、及时传递。

(三)公共气象服务

1.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平台建设。开展气象灾害孕育、发生、发展、演变、时空分布规律和致灾机理的研究,研发面向气象灾害防御全过程的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和影响评估产品,建立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和为农服务产品的制作平台,实现信息的高效采集与应用、服务产品快速制作与分发。开展气象灾害高影响行业服务需求调查评估,建立专业化的行业服务产品制作平台,增强服务产品的针对性和科技含量。

2.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基于多渠道传播的多灾种预警信息汇集、制作与分发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综合业务平台。推进实施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组织建设人员密集场所、气象灾害多发重发地区和其他重要场所的电子显示屏等固定接收设施和气象信息接入工程;建立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绿色通道”,应用广播、电视、移动通讯技术和手段,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高效、快速的和传播。

3.气象服务效益收集、评估、反馈系统建设。依托基层气象灾害防御队伍,组织收集气象服务典型事例;研究服务效益评估技术和方法,科学评估气象服务综合效益;收集社会服务需求,及时反馈服务情况,更新改进服务产品、手段和方法。

(四)灾害风险评估和重建技术研究

气象灾害评估是全面反映灾情、确定减灾目标、优化防御措施、评价减灾效益、进行减灾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参考。成立由气象、水利、农业、规划等部门专家组成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利用先进技术,全面考虑当地气候资源,加强气象灾害对环境、资源、生态、建设项目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的预评估、跟踪评估和后评估。加强灾害重建相关理论和技术的研究,特别是灾后重建的重大工程技术研究,如工程建筑技术、受灾体探伤技术、质量检验技术、信息处理传输技术等。

四、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性措施

(一)城市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建设完善市近地边界层大气物理、化学成分立体观测和自动化探测系统,发展城市区域精细化数值预报,完善城市气象灾害预警体系和城市突发事件气象紧急响应系统,建立气象灾害实时业务灾难备份系统。

(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开展农村气象及相关灾害普查。建立健全精细化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提高农村易发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建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农业影响的监测评估体系。发展乡镇气象服务站,依靠乡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和建设成果解决预警信息到农村的瓶颈问题。

(三)人工影响天气工程

受气候变化和环境影响,近年来我市高温热浪、旱情发生频繁。政府加大“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投入力度,配备必要的增雨作业装备,建立结构完善、功能先进、布局合理的市、县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体系,为防灾减灾、合理开发和利用空中水资源、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提供保障。

参与建设宁镇扬人工增雨示范基地。开展以森林防火、增加水库蓄水量等为目的的人工增雨作业,进行以对流云、地形云为主的调蓄型人工增雨技术研究和示范。

(四)雷电防御工程

加强雷电探测、预警预报和防雷装置建设,覆盖率要求达100%。针对不同的建(构)筑物或场所,不同的信息系统及电子设备、电气设备,不同的地质、地理和气象环境条件,开展雷击风险评估,定制雷电防护方案与防雷措施。重视农村地区的防雷工作,规范和加强农村地区的防雷安全监督和检测工作。按计划推进农村防雷示范村和示范工程建设。

(五)气象防灾科普教育工程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立完善气象科普馆和气象科普展室。派发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产品、系列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挂图和音像制品。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气象灾害防御宣传教育活动。

五、气象灾害防御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领导

加强市、辖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重大项目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层层落实气象灾害防御的各项责任制,把气象灾害防御任务切实落到实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程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建立灾害性天气信息通报与协调机制。

(二)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法制建设

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全社会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提高依法防灾减灾的水平。开展有关气象防灾减灾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促进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由于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健全气象灾害综合防御机制

切实加强市与各辖市(区)、镇及各有关部门协作,实行一级管一级的方针,确保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及时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区域间、部门间、部门和地方、部门和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间的合作,不断深化合作领域和层次。合理配置各种防灾减灾资源,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信息资源共享,联合组织实施相关重大工程、科研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

(四)加大气象灾害防御科技创新力度

切实加强我市气象灾害成灾规律、成灾条件、发生机理、预报预测、风险评估、防御对策和各种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灾害防御工程标准等的科学技术和标准研究。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响应仿真实验,制订应对气象灾害的战略和政策。加快科技成果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应用,大力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深入开展气候变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及能源、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实现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的新突破。

(五)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

加快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培养高素质防灾专业技术队伍,加强灾害监测预警专业人才培训,优化队伍结构,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流动和评价机制,多渠道发展气象灾害防御人才队伍。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专家队伍建设,为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提供决策咨询。同时还要加强灾害管理队伍建设,开展不同层次的减灾专业教育,提高灾害管理人员水平。加强防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武警部队、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和各部门(行业)抢险队伍,形成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骨干力量。积极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基层防灾志愿者队伍和乡镇、社区、乡村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在乡镇设立气象协理员,协助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工作,在社区、乡村设立兼职或专职灾害信息员,及时接收和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和灾害信息,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参与本社区、乡村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和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普宣传、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

(六)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机制

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及织等各方面对气象灾害防御经费的投入,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气象灾害防御资金的募集,多渠道筹集气象防灾减灾资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建设专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快气象灾害保险和再保险在气象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对气象灾害受灾单位和群众的救助、损失转移及分担作用。

(七)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

大力推动气象科普创新,不断完善和规范气象科普网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各级气象台站要全部建成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对全社会尤其是对重点地区和人群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区公众广泛参与的防灾避灾演练。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引导,做好相关科学解释和说明工作,增强公众抗御气象灾害的信心。

灾害防御论文第6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全文第一条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造成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及管理的毗邻海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的实施。

第四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依照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因气象因素引起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减灾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做好气象灾害与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普查,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组织实施。

台风、区域性大暴雨和区域性严重干旱等专项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气象灾害现状及演变趋势;

(二)气象灾害防御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三)气象灾害易发区域、易发时段和重点防御区域;

(四)气象灾害防御项目、防御措施、防御实施方案;

(五)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依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和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气象灾害防御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气象灾害的种类、强度以及影响时段、范围、对象;

(二)各类气象灾害的防御要求、措施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

(三)气象灾害防御责任的落实。

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

(二)组织指挥体系以及职责;

(三)监测、报告、预警;

(四)预警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

(五)后期处置;

(六)应急保障。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乡镇以及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和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域,建立气象灾害自动监测网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镇显著位置设立气象灾害预警播发设施,在气象灾害易发的偏远地区建立气象灾害预警、报警点。

第九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农业安全气象预警系统,开展农业气象灾害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监测预报服务,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开发利用农业与生态气候资源。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气象灾害联合监测成员单位,建立气象灾害联合监测机制。

第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气象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各设区的市、县及有关部门建立应用系统。气象、民政、水利、水文、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信息产业、交通、林业、农业、渔监、海事、民航、铁路等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中实行信息共享。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气象灾害后,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气象主管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报告。

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接到气象灾害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建议。

第十三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对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及时作出分析判断,按照规定向社会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级别,其名称、图标、含义、防御指南,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有关媒体、网络和通信运行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播发或者刊登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通过气象灾害预警设施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获知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向本辖区公众传播。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相应级别的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气象灾害应急预警的级别和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气象灾害预测信息,适时启动气象灾害防御方案。气象灾害即将发生或者发生得到确认后,应当根据气象灾害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 气象灾害应急预警和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启动或者终止,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按照规定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可以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一)划定气象灾害危险区域;

(二)组织人员、船只、车辆和财产撤离危险区域;

(三)组织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道路、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四)实行交通管制;

(五)决定停产、停工、停业、停运、停课;

(六)对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药品实行统一分配发放;

(七)法律法规以及预警应急预案规定的其他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气候变化监测、分析、预估、评价和信息工作,为本级人民政府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决策依据。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组织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的实施单位或者建设单位,以及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应当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项目可行性论证总体报告中应当附具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催化、指挥、作业、评估等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流域、大型水库、生态保护区域、特色农业经济区域、水源区域、干旱灾害高发区域、冰雹灾害高发区域建立专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

发生干旱、冰雹、森林火灾和人畜饮水严重短缺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安排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防雷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安装防雷装置。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指导农村地区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引导农民建造符合防雷要求的建筑设施。

第二十二条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包括水电、火电、核电、风电等)、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分别由各相应专业部门负责。

防雷装置的检测报告,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出具。

国家、自治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防雷工作有特别规定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并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决定。10日内不能作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防雷装置验收合格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出具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决定,并书面告知理由。

第二十四条 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的业主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防雷规定做好防雷装置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测工作。安全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应当及时整改。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雷电灾害防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必须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二)防雷装置未经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

(三)未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从事防雷检测的;

(四)防雷装置的业主或者管理单位未按照国家防雷规定对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检测或者安全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第二十六条 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气象主管机构、其他部门以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谎报、瞒报有关气象灾害重大情况的;

(二)迟报、错报、漏报有关气象灾害重大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对违法行为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未按规定收集、调查、上报气象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拒不执行气象灾害防御方案、预警应急预案和指令的。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台风 在家里

1.断电。

⒉尽量避免使用电话。3.未收到台风离开的报告前,即使出现短暂的平息仍须保持警惕。

⒋如果无法撤离至安全场所,可就近选择在空间较小的室内(如壁橱、厕所等)躲避,或者躺在桌子等坚固物体下。

⒌在高层建筑的人员应撤至底层。

在街上

⒈切勿随意外出。

在海岸附近或海上

⒈不要在河、湖、海堤或桥上行走。

⒉海上船舶必须与海岸电台取得联系,确定船只与台风中心的相对位置,立即开船远离台风。

⒊船上自测台风中心大致位置与距离:背风而立,台风中心位于船的左边;船上测得气压低于正常值500帕,则台风中心距船一般不超过300千米;若测得风力已达8级,则台风中心距船一般150千米左右。

龙卷风 在家里

1.切断电源。

⒉远离门、窗和房屋的墙壁,躲到与龙卷风方向相反的墙壁或小房间内抱头蹲下,尽量避免使用电话。

⒊用床垫或毯子罩在身上以免被砸伤。

⒋最安全的躲藏地点是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在街上

⒈就近进入混凝土建筑底层。

⒉远离大树、电线杆或简易房屋等。

在旷野

⒊朝与龙卷风前进路线垂直的方向快跑。

⒋来不及逃离的,要迅速找到低洼地趴下,姿势:脸朝下,闭嘴、闭眼,用双手、双臂保护住头部。

雷电 1.在路上避雨时不要靠近孤立的高楼、电杆、烟囱、房角房檐,更不能站在空旷的高地上或到大树下躲雨。

⒉远离开阔地带的金属物品(拖拉机、农具、摩托车、自行车、高尔夫球车及高尔夫球棒等)。

⒊不要去山顶、开阔地、海滩或船只上。

⒋不要待在开阔地单独的屋棚或其他小建筑内。

⒌有条件的家庭最好安装家用电器过电压保护器(又名避雷器)。

冰雹

⒈关好门窗。

⒉妥善安置易受冰雹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⒊户外作业人员暂停作业,到安全地方暂避。

⒋暂停户外活动,勿随意出行

沙尘暴 1.特别注意收听天气预报。

⒉出门戴口罩、纱巾等。

⒊关好门窗,屋外搭建物要紧固。

⒋多喝水,吃清淡食物。

⒌身处危险地带或危房里的居民应转移到安全地方。

⒍幼儿园、学校、单位应采取暂避措施,必要时须停课、停业。

⒎受影响的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要注意交通安全,必要时暂时封闭或停航。

⒏不要购买露天食品。

⒐尽量减少外出,暂停户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安全的地方。

⒑骑车、开车要减速慢行,远离树木和广告牌。

高温

⒈尽量留在室内,并避免阳光直射;必须外出时要打遮阳伞、穿浅色衣服、戴宽沿帽。

⒉暂停户外或室内大型集会。

⒊室内空调温度不要过低;空调无法使用时,选择其他降温方法,比如向地面洒些水等。

⒋浑身大汗时不宜立即用冷水洗澡;应先擦干汗水,稍事休息再用温水洗澡。

⒌注意作息时间,保证睡眠;暂停大量消耗体力的工作。

⒍宜吃咸食,多饮凉白开水、冷盐水、白菊花水、绿豆汤等;不要过度饮用冷饮或含酒精饮料。

雪灾 1.汽车减速慢行,路人当心滑倒;必要时封闭道路交通。

⒉老、幼、病、弱人群不要外出,注意防寒保暖。

⒊关好门窗,紧固室外搭建物。

⒋船舶进港避风。

⒌高空、水上等户外人员停止作业。

寒潮

在室内

⒈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及紧急状况警报。

⒉多穿几层轻、宽、舒适并暖和的衣服;尽量留在室内。

⒊注意饮食规律,多喝水,少喝含咖啡因或酒精的饮料。

⒋避免过度劳累。

⒌警惕冻伤信号:手指、脚趾、耳垂及鼻头失去知觉或出现泛苍白色。如出现类似症状,立即采取急救措施或就医。

⒍可使用暖水袋或热宝取暖,但小心被灼伤。

⒎尽量不开车外出。

驾车外出

⒏走干道。

⒐不夜间开车,不单独驾驶,不疲劳驾驶。

大雾

⒈注意收听天气预报。

⒉尽量不要外出;必须外出时要戴口罩。

⒊骑自行车要减速慢行,听从交警指挥。

灾害防御论文第7篇

根据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6月中旬以来,省人大农资环委分赴湖州、绍兴、金华、台州以及临安、德清、新昌、武义、温岭等地,就《浙江省气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此后,省人大农资环委又专门听取了部分设区市气象部门的负责人的意见,召开座谈会征求了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9月lO日,省人大农资环委召开全体会议,对《浙江省气象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我省地处东南沿海,台风、暴雨(雪)、雷电、干旱、大风、冰雹、大雾、霾、高温热浪、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较为频繁。往往会引发滑坡、泥石流、山洪以及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灾害等次生灾害。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气象灾害对我省的影响程度有上升趋势,气象灾害给我省带来的损失也随经济发展而不断增加。农资环委认为,我省气象灾害种类多、灾情重、损失大,防御任务艰巨,通过气象地方立法,有利于更好地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同时,鉴于气象工作具有很强的基础性、专业性和地方性,涉及面广,需要进一步明确气象工作的社会管理职责和公共服务职能,界定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规范气象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因此,制定本条例是十分必要的。

农资环委认为,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浙江省气象条例(草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本省实际,总的结构、内容基本可行。同时,就条例草案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

一、关于基层气象队伍建设的问题

我国现行气象工作体制是以部门垂直管理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县气象局是最基层的气象工作机构。在调研中,基层反映。以专业为主导的管理体制,需要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气象工作队伍,以弥补管理和服务的不足。对此,我省是重视的,近几年已开展了兼职气象协理员、义务气象灾害信息员和应急联系人的队伍建设,并启动相关人员培训和发证工作。如台州市已培训了6000多人,舟山市培训了1000多人,效果明显。国务院办公厅文件([2007]49号)要求,在乡(镇)、街道配备兼职气象协理员,协助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开展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信息传播、气象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气象科普宣传等工作,并在村、社区、公共场所等建立义务气象灾害信息员和应急联系八队伍,配合开展当地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工作。因此。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增加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气象工作人员和职责的规定。

二、关于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问题

我省是气象灾害影响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制定气象灾害监测防御规划,科学监测,预报和预警气象灾害,是政府依法协调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在调研中。一些基层单位反映,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各级政府牵头协调组织气象等部门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才能促进工作机制的建立,更好地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气象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2007]49号)精神,有效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为此,建议条例草案中增加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职责的内容。

三、关于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问题

我省是雷电灾害多发地区,2004-2006年全省发生雷电灾害4000多起,造成人员伤亡200多人,经济损失2亿多元。2007年,截止8月底全省遭雷击死亡37人、伤30人,直接经济损失6400多万元。在征求省级有关部门意见时,有的部门对条例草案第十七条有不同的看法。农资环委认为,依据气象法,2005年3月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省政府令第190号),对规范和深化我省防雷减灾工作,有效开展管理、消除雷灾隐患,发挥了积极作用。考虑到规章的时效性问题,继续确认该规章有关防雷减灾行政许可事项是必要的。为增强全社会的防雷责任意识,建议条例草案中增加雷电防护装置维护和检测的责任条款。鉴于防雷专业性、技术性强,建议条例草案中增加雷电风险评估范围由省气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的规定。

四、关于气象灾害信息共享的问题

气象灾害防御是涉及多部门、全方位的系统工程。目前,受气象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管理体制等因素制约,气象预测、预报、预警水平不高,气象信息收集不全,建立和完善气象与相关部门快速联动的气象灾害信息共享机制是十分重要的。目前,气象灾害信息来源于多个部门。且各部门信息各自为政,缺乏沟通,影响灾情收集的准确性。一些基层气象部门反映,气象灾害的灾情收集工作开展的难度较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应由政府出面组织建立气象灾害信息共享平台。为了形成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合力,建议将条例草案第七条第二款中“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同时,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增加农业、林业气象灾害防御信息等内容。

五、关于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问题

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增加了不确定性。调研中,基层反映。对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问题,气象法第三十四条作出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2007)49号)又作了进一步强调。条例草案第二十九条对气候可行性论证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对如何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缺乏程序规定,并且可行性论证的范围也不够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建议条例草案中增加明确气候可行性论证程序和范围的规定。

六、关于投入和保障的问题

气象工作服务在地方,需要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根据国务院文件(国发[2006]3号)对气象工作投入和保障的要求,地方财政既要解决地方应当承担的气象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也要解决地方应当承担的气象职工的生活保障。调研中。基层有关单位反映,近年来,中央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大多倾斜于中西部地区。我省各级财政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和保障力度虽然有较大增长,但有的市县对气象事业投入和保障明显不足。职工同城不同酬现象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气象事业发展和队伍的稳定。农资环委认为,浙江是多种自然灾害交汇区,增加财政对气象的投入,统筹落实气象事业经费是必要的。建议条例草案中明确为地方服务的气象事业经费,应统筹纳入各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内容。

七、关于法律责任问题

农资环委认为,条例草案缺乏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行为相对人违法行为相应处罚规定。建议在法律责任中对违反条例草案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九条等规定的违法行为,增加相关处罚条款的规定。

灾害防御论文第8篇

我市是受气象灾害影响严重的地区,台风、暴雨、大风、雷电、干旱、冰雹、大雾、高温、寒潮等气象灾害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为切实提高我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2007〕4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07〕9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市气象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体系的统筹规划,加快气象灾害应急预警工程建设。建立完善雷达、自动气象站等天气观测网和雷电、船舶自动气象站、梯度风、能见度站、酸雨、大气成份、土壤墒情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建成以提高中小尺度天气监测能力和气候变化监测水平为主要目的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渔农村、沿海(海上)、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和灾害多发区域的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加强气象数据计算能力和移动气象应急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网格化、分灾种的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的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增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警能力。各地在建设灾害防御设施、水利设施、大桥、标准化渔港、大型工程等基础设施时,要统筹考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

(二)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系统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工作,规范气象信息的与传播,拓展气象预报信息系统功能,建立覆盖面广、响应及时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体系。完善紧急异常气象短信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的作用,及时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和简明的防灾避灾方法。要加快**气象影视中心建设和**海洋气象广播电台的升级改造,准确、快速、全面地向公众和海上作业船只各类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气象预警信号灯塔、气象警报系统、气象电子显示屏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设施建设。要扩大公众手机气象灾害预警短信传播范围,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委会和敏感行业(单位)气象预警信息接收机制,确保手机、声讯电话、网络、广播电视等传播通道的畅通。机场、车站、码头、学校、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设立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及时向公众提示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

二、进一步增强气象灾害应急防范能力

(一)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级政府要制订和完善台风、暴雨、雷电、高温热浪、干旱、大风、大雾等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政府统一组织、部门联动协作、社会共同响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开展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理顺完善部门联动和应急处置的程序及办法,提高处置突发气象灾害事件的能力。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气象灾害敏感行业要积极发挥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作用,加强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二)加强气象灾害普查和防御规划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重点区域、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灾害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并建立气象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的风险区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要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特点,编制和实施以台风、暴雨、大风为重点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气象灾害防范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三)积极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各级政府要针对台风、风暴潮、雷电、地质灾害等灾害强度增加、损失加重的实际情况,提升防风、防洪、防浪、防雷、防滑坡工程建设标准,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各级气象主管部门要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城建部门要联合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机制。在编制城乡规划、有关专项规划和审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时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将气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以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

(四)切实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防雷减灾管理工作体系,加强防雷设施建设,严格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安装建(构)筑物的雷电防御设施。气象部门要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加强检测,加强对重点工程、危化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击风险评估。强化渔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建立和完善渔农村建筑的防雷技术规范。

(五)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工影响天气火箭作业体系,落实相应的经费、编制。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和队伍建设,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要充分发挥人工增雨在防灾减灾、干旱、水资源短缺和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的保障体系

(一)建立健全基层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防雷、人工增雨、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综合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技术装备,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各乡镇要明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分管领导,设立乡镇(街道)、村(社区)气象协理员,有条件的乡镇政府和街道要设立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站,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和帮助群众转移等防灾避灾工作。要积极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增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支撑能力。加快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强气象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引进高性能计算机系统、中小尺度预报模式,推进气象开放实验室、气象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建设。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变化应对的科研工作,不断加大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研究的投入。加强相关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围绕台风、旱涝、暴雨等气象灾害防御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组织科技公关,加快气象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科技对气象灾害防御的支撑能力。

(三)加快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法制化、标准化建设。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管理规章、办法,健全气象灾害以及防御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重要气象设施的统筹规划。气象主管部门要加强**区域内气象探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将各类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全市气象观测网络总体布局,要严格按照气象技术标准及规章程序从事气象业务活动,并按规定向气象部门汇交所获得的气象探测资料。

(四)加大气象灾害防御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建立持续增长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投入机制,并把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下转第20页)(上接第50页)要落实气象重点工程建设和运行经费,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气象基础设施建设、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的投入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同时,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格局。

灾害防御论文第9篇

关键词:万全县 山洪灾害 防治工程措施

1 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

受大陆性季风气候影响,县境降雨多集中在6~9月,或暴雨倾盆,或阴雨连绵,加上万全县境北部山区山高、坡陡,植被破坏,保水能力差,地表,土壤侵蚀剧烈,沟壑纵横等特有的地理环境,极易诱发山洪,且形成河道坡陡流急,行洪猛,历时短,泥沙含量大,洪峰破坏力强的特点。

2 山洪灾害现状

万全县山洪灾害较多,主要灾害类型为山洪、滑坡、泥石流、水库、塘坝下游威胁区。全县山洪灾害威胁区涉及11个乡镇,共有10条流域,威胁涉及150个村,共计25000户,共计65301户,人口148760人,房间237404间,耕地28.8万亩。

3 防灾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3.1 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县政府设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构成了县防洪抗旱的管理体系,防汛指挥部门在防灾减灾中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发挥了巨大作用。多年来,在对本地的防灾工作进行不断总结的基础上,对能防治山洪灾害的一些非工程措施方面,县里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布置与建设,从而减少了部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是,就总体而言,在应对山洪灾害方面,还是缺少必要的防御手段,这些防灾非工程措施非常薄弱。

①在一些山洪灾害严重区域布设了气象监测设施,并初步建立了群测群防网络,但监测网点布设不够,覆盖率不高,山洪灾害防御的通信预警系统建设尚处起步阶段。

②县防灾减灾组织编制了较为完善的防灾预案,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大部分乡村尚未编制预案或预案不完善。

③政策法规建设取得一定进展,但专门针对山洪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文件的配套法规、执行程序和操作条文尚不完善。

④防灾管理工作逐步加强,但山洪灾害防治涉及多个部门,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现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力度较弱。

3.2 防灾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情况下,对地区范围内的一些重要的城镇以及大型工矿企业,还有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所在区域,我们设置了不同程度的治理保护措施,这些治理措施对有效地减轻山洪灾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有部分问题存在,例如:

①堤防、河道整治等防洪工程建设标准低、质量差。

②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治理工程薄弱。泥石流、滑坡防治手段落后,由于没有足够资金,仅极少数采取了工程治理措施。

③水土流失治理进度缓慢。多年来水土保持投资主要以群众投工、投劳为主,水土流失治理进度缓慢。受人为及自然的双重破坏,造成水土流失,河床抬高,降低了河道行洪能力。

4 万全县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措施具体分析

全县共计五条主要河道分10条小流域,应对10条流域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同时和县防办进行联网运行。主要建设内容:新设立简易雨量观测站点121;新增雨量自动遥测站点50个;新建简易水位监测站点5处;新增雨量、水位自动监测站点7处,新增视频监测站2个。县防办建立监测预警平台,平台建设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查询、水雨情监测查询、气象国土信息服务、水情预报服务、预警服务、应急响应服务和系统管理;加大宣传,印发《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手册》,制作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光碟及录音带,制作《山洪灾害防御明白卡》、宣传牌、宣传栏和警示牌等;对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人员、责任人、监测人员、预警人员、片区负责人进行山洪灾害知识培训,对监测预警系统技术及运行维护进行培训,对数据采集、汇总进行培训,进行山洪灾害的防御演练。

4.1 预警

根据万全县历史降雨及山洪灾害情况,结合万全县地形、地貌、植被、土壤类型等,确定每个小流域或乡镇村各级临界雨量、水位等预警指标,并在实际运用中修订完善。

4.2 监测

万全县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主要包括雨水情监测、信息汇集与预警平台、预报决策、预警系统等子系统建设。本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主要针对防治降雨在山区引发的洪水灾害的监测预警及群测群防设施,同时考虑防治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要求,预留与相关部门的数据接口。

4.3 责任组织

为保证山洪灾害安全转移,成立了县、乡(镇)、村、队(街)、户五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体系,组织指挥机构主要在县、乡(镇)、村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