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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优选九篇

时间:2022-03-18 09:04:43

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

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第1篇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县水务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出台了工作方案,优化服务软硬件设施,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接入成本,公开价格信息,提高企业获得用水便利度和满意度,持之以恒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公司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确保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公司成立了由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为组长,分管经理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日常工作,确保全面实现工作目标。二是建设智慧水务,提升服务水平。开通了水厂监控、管网GIS、管网监控、巡检、维修工单平台、二供监控、DMA管控、营收客服、掌上营业厅、集抄平台、手机抄表平台等多项功能。用户可以通过微网厅“网上办”或“掌上办”,实现用水缴费、缴费查询、新装用户申请、更名过户、销户申请、用水性质变更、报停申请、复水申请、水量复核申请、违章举报、报漏报修、信息公告等多项业务的线上办理。实现了对城区水质监测、供水管网压力(流量)、二次供水设施运行工况、企业等用水大户水量、水压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管网漏点和用户表内异常,降低管网漏损,既保证公共供水管网水压,又能及时发现用户表内漏水,减少用户造成的漏水损失,更好地保证城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正常供水。三是简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先后开通了银行代收、支付宝、微信缴费等业务,实现了用户足不出户自助缴费。对招商引资项目、中小微民营工业或商贸企业用户提供“三零服务”:①零跑腿。用户可以拨打电话或者网上报装提出需求,全程由责任科室负责人“一对一”上门服务,现场受理报装业务,为用户代办沟槽开挖审批等行政审批手续,并提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前置服务”,提前完成外线工程施工,现场具备通水条件后用户申请即可实现通水,无需用户跑腿,无需用户等待。同时,建立水气联动报装机制,打通水气网上联动办理接口、政务服务大厅水气一窗受理。②零资料。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话咨询等多渠道,通过数据共享,主动获取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料信息,无需企业提供,逐步实现报装申请零材料。③零费用。用户在申请用水报装过程中,不收取申请费、手续费、代办费等成本费用。四是优化服务意识,当好“水保姆”。向城区广大用水户提供全天24小时不间断供水和维修服务,无论居民、单位还是企业,遇到供水故障时,可随时拨打供水服务热线电话,我们的供水维修人员将在30分钟内到场开展维修,并保证12小时内完工通水,尽可能缩短维修时间,降低因故障停水对企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同时,我们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群发短信等形式,及时停水通知和推送各类供水服务信息等,确保用户第一时间了解用水动态、获得用水服务,确保城区局部停水提前12小时通知用户,大面积停水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五是价格信息公开,收费阳光透明。公司通过营业网点、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群发短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向广大用水户公示公告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殊行业用水等各类水费价格信息,切实保障获得用水企业的权益,让用户放心用水、放心消费。并先后开通了支付宝、微信缴费、银行代收水费业务,实现了用户足不出户自助缴费。同时,为减少招商引资企业的成本费用,公司在办理获得用水时,建筑红线外免收费用,建筑红线内仅收取材料及安装工时等工程直接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尽可能减少招商引资企业在我县发展前期的建设成本。六是热诚服务企业,开展走访活动。公司主动与用水企业对接,提供上门服务,组织3个供水部对城区企业进行大走访活动,针对走访企业提出的各类用水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帮,及时进行沟通解决。邀请部分企业家代表到公司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对企业反映的各类诉求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并建立走访企业诉求台账和走访企业常态化机制。目前,我们已建立企业台账37家,走访企业200多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0余件。七是完善相关制度,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延期追究制”、“一窗办理制度”、“一次告知制度”,严格履行对外服务承诺,严格按服务标准及办事流程办事,确保相关制度100%落实到位,努力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提高用户对供水服务的获得感、认同感。建立用户回访机制,搭建良好的沟通平台,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回访,收集意见和建议,促进服务水平提升,提高用户满意度。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月度量化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对照方案、对照标准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取得的成效

1、通过不断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目前公司可做到“101”服务:即将获得用水环节压缩到1个,零资料受理,1个工作日办结。现在用户只需要拨打电话或者网上报装提出需求,公司就安排专人上门服务,第一时间上门了解用户准备用水时间和申请时间,无需用户跑腿,随后将报装、勘察、设计等所有相关工作前置,做到用户申请后即刻通水。用户只需要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驻马店APP,通过手机、互联网“掌上办”、“网上办”、“就近办”,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相关供水业务。而在此前,用户办理自来水个人供水业务的报装、水表改口径、水表移位、水表更名过户、用水性质变更、水表销户等相关业务,不仅需要提供多种材料还需到营业厅办理,用户报装办理环节就多达5项,材料提供就需要7项,办理业务用户需要跑多趟腿,耗时数天。

2、通过智慧水务平台的监测,使我们对城区供水管网出现异常,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降低了管网漏损,减少了水资源浪费,更好地保证了城区居民的供水质量和安全。目前,城区供水管网漏损率已由原来的25%下降至现在的10%。

3、利用互联网+供水服务,智慧水务系统为用户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通过大数据平台共享,让数据多跑腿,让用户少跑腿,最大程度地方便了用户,确保了用户办理用水业务“最多跑一次”,切实提高了用户的获得感,彻底打通了服务用户“最后一公里”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第2篇

XX政务局:

政务局于7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XX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暨优化营商环境动员会,XX传达了会议的主要精神以及政务局下一步主要的工作任务,现将下一步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制定工作计划

(一)制定三个工作方案

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XX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和《X深化X“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制定《XX”最多跑一次”行动方案》。

2、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XX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和《XX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制定《XX“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行动方案》。

3、根据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XX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和《XX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结合XX实际,《制定XX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二)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各部门对新列入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填写后的《XX人民政府拟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附件2)编制本单位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政务局和编办根据新的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制定和公布各部门进驻政府服务实体窗口和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明确办理方式和网上办理深度,审批实施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写办事指南,明确具体实施机构、受理地点、受理方式、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及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送达方式等要素,其中办事指南(完整版)要在本级政府网站和同级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公布,供当事人查阅和下载,办事指南(简版)要摆放在设有实际办事窗口的实体大厅,供当事人取阅。(正在进行中)

   (三)认真做好全市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问题整改

XX政务局严格按照《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全县的窗口单位进行调查,督促XX31家单位完成书面自查报告,各单位从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三个方面进行自查,为下一步标准化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二、对全县分中心进行调研

XX目前有交警、公安、国税、地税四个分中心,前不久,人社局新盖一楼大厅把原分散的医保、社保集中在一起,形成比较大的办事厅,按会议要求,分中心只保留2个,XX只能把公安的业务办理并入政务中心,国税和地税并入国税大厅,保留交警、国税大厅两个分中心。结合XX实际把人社局定为分中心作为过渡期。

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第3篇

(一)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优化企业开办流程,设置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区,打破办理证照需分别跑营业执照审批、公安、税务、银行等多部门多窗口的传统模式,企业开办提速率达66.67%。上半年全县新注册企业2469户,其中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2465户,全程电子化登记率超99%。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综合许可证覆盖范围由30个行业拓宽至50个行业,上半年共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166张,发证数量及行业覆盖率位列全市第1位。推进“一照多址”改革,实现了“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多点开展经营”的企业开办服务新模式,有效破解了制约投资的场地资源瓶颈。拓宽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简易注销时间,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实施简易注销“全程网办”,1个工作日完成注销,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

(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集中县为民服务中心所有涉及项目手续办理的窗口单位,充实完善“嘉快办”服务专班,向涉及项目建设的17个县直部门、经开区及13个镇街发送《关于提供高效审批帮办代办服务的函》,指导企业提前准备申报材料,以最短时间实现项目进场开工。从县委1号文中筛选出35个重点项目开展一对一包保,明确专人跟踪提前介入、上门服务。通过大力推进集成审批、模拟审批、容缺审批、帮办代办、联合审图、打包立项、承诺制等方式,投资项目平均审批事项已较原来的102项压减至65项,办理时限平均压减了66%,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限由原来平均90、120个工作日压缩到了现在分别不超过30和55个工作日。

(三)强化政务服务支撑。全县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939个,占全县事项总数的15%,可网办事项939个,网办率100%。2021年1-5月份,在政务服务云平台共受理行政许可、依申请公共服务、其他权力各类事项45339件,外网申报43879件,外网申报率96.77%,按期办件率100%。加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审批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覆盖率及办件数据归集量,提升电子证照的录入量。1-5月份,历史办件量数据录入629720件,录入建设用地规范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照1425个。全面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拓展深化“全省通办”。聚焦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重点环节,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强化数据共享应用,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

(四)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三级政务体系。梳理印发了186项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清单和53项村(社区)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分四批印制了全县统一标准的镇(街)及一批村(社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手册,并将涉及的服务指南、空表、样表等生成二维码,在镇级为民服务大厅公示,方便办事群众获取。为13个镇街为民服务中心配备了自助申报一体机,实现了人社、医保、个体工商户等50项便民服务事项的自助办理和查询,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小食品小作坊等证照的自助打印。构建县镇村帮办代办体系,全县各级代办人员1200余人,可全程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五)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优化调整了县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理顺了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工作关系,健全完善了县营商环境工作“1+19+19”协调推进体系,成立了19个营商环境指标专项工作组,组建了19个营商环境专家团队。草拟了我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组建县营商环境信息宣传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传达优化营商环境平时考核工作要求,听取各营商环境工作条线改革任务进展情况汇报。印发《县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专班关于做好2021年度营商环境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各指标牵头部门开展月度考核,督促牵头部门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改革。

二、特色工作、创新做法

(一)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为让党员干部既筑牢廉政风险思想防线,又减压减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局中层干部和中心窗口首席代表谈心谈话活动。根据谈话对象岗位职责不同,谈话提纲“私人订制”,大到全县医保、社保基金的管理使用,小到窗口人员的考勤打卡,全面了解掌握中心各领域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情况和干部的思想状况。在谈心谈话中听取干部对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干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问题,不断引导党员干部放下包袱、重整行装,走好新时代为民服务长征路。通过谈心谈话活动,已累计收集意见建议52条,其中采纳并推进办理34件,解决党员干部生活困难问题23件。

(二)开展政务服务监督评议员活动。在全县公开选聘了20名政务服务监督评议员,包括退休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媒体代表、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站在不同角度,全方位深入排查发现并解决流程再造存在的堵点问题,借助外部监督的力量,倒逼政务服务提升。

(三)免费为企业发放“惠企政策大礼包”。按照企业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分类梳理汇总惠企政策,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精准政策指导服务。

(四)开展“门头审批进园区”活动。配合小区物业,将门头审批事项下放至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开创政企合作新领域。梳理服务指南、空白表、样表等申报材料,加强物业人员业务培训,为小区企业群众线上线下申报指导服务。结合小区整体环境,预先设计好门头装修风格,为企业群众提供参考。即可让企业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服务,又可让小区门头整齐美观。

(五)创新制作投资建设项目极简版审批流程图。当前,在各类行政审批领域中,投资项目审批仍然是涉及面最广、程序最复杂的,申请人面对全流程全事项审批流程图时常会感觉“眼花缭乱、无从入手”。“投资建设项目极简版审批流程图”详细标示了从项目立项到工程规划许可再到施工许可,最后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投资项目全过程办理环节。对易走弯路的审批环节和重点注意事项进行了特殊标注,而且每个环节都有服务电话,不懂的问题随时咨询。扫描位于单页右上方的二维码,还可获取事项服务指南和申报路径等信息,让企业对投资项目全流程“一眼看到头”。

三、存在问题

(一)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数据共享支撑能力不强。省级自建办理系统,端口暂未匹配对接,“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办理系统壁垒并未完全打通,还未真正形成自上而下的统一网格。在审批工作中具有与市级委托部门对应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行政审批“2号公章”还未在我县建章,致使部分市县同权事项办理时限较长、办结效率不高,且增加了审批人员的工作量。

(二)为民服务中心主任专职少,身兼数职。遇到镇上紧急工作,会被抽离该工作,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不是同一分管领导,存在多头管现象,不便于统一管理。村(社区)帮办代办人员多为村委班子成员兼职,存在年龄结构偏大,电脑操作不熟练、对村级事项的申报材料、流程等不熟悉等问题,不能真正发挥便民服务站的作用。

(三)因部门单位人员调整等原因,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部分牵头部门单位新调整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加之部门领导支持力度不够,导致专项工作推进机制运行不畅,影响营商环境改革整体成效。

四、下步打算及措施

(一)继续推进流程再造。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进“一业一证”“一照多址”改革,扩展行业综合许可证覆盖范围,推进更多电子证照、印章等广泛应用。提升投资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的质量和效率,巩固成效、持续发力,重点全面推行区域评估和联合验收工作,确保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和巩固改革成效。全面实施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双全双百”工程,梳理各场景相关事项链条,制定最优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开展“事项联办”和“一链办理”主题式服务,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推进事项集成办理,并形成流程优化方案。

(二)扎实推广全省跨省通办,深化全程网办。对已经实现的“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事项,强化线上线下的宣传应用,确保一个窗口流转;对暂时未能实现的通办事项,采用首问负责制,引导帮助办事企业与群众进行一对一办理。完善内网平台功能,在政务服务网上设置统一的“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专栏。加大跨省部门网上数据衔接力度,实现跨省数据的互联互通,凡是跨省部门间网上可以核实到的信息,均不需要办理人重复提交材料,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方便群众。推进“2号公章”建章工作。进一步落实推进在审批工作中具有与市级委托部门对应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行政审批“2号公章”建章工作。严格落实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变市级审批部门“见章盖章”为县级审批部门“直接盖章”。

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第4篇

为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各部门服务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创建优质高效的投资、置业和发展环境。按照自治区《关于营高环境相关情况的调研报告》要求,现将我县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新行政审批新模式,

打造高效便民服务平台

1.规范和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进“一门”通办。制定实施《XXXX未划转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大厅集中办理实施方案》,按照“应尽必尽”的工作原则,对我县承担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将83项未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审批事项以进驻和代办的形式到大厅集中办理,行政许可相对集中率为96.5%,走在了全区前列。将交通违章处理类、道路运输管理类、人才服务类事项进驻到政务大厅办理,新增工作窗口12个,创新建立“互联网+公安”办事大厅1个。

2.构建“无差别”审批大厅,推进“一窗”通办。将行政审批服务局划分为前台受理、后台审批、行政管理三个模块,合并各科室职能,打造“工厂化”服务流程。优化调整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布局,梳理市场准入、工程建设、社会事务、农林水务4类审批服务事项,推动税务局窗口、不动产窗口、公证处窗口实行综合受理,不断简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材料,106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不动产一契税一不动产”三窗联办模式,纳税人在办理不动产业务时,只需在一个窗口提交-套资料,

30分钟就能办结契税和不动产业务,解决了群众“两边跑,两边等”的问题,经验做法被人民网推广宣传。

3.开展“三减一提升”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对进驻政务大厅的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逐项梳理论证,通过“三减”工作,申报材料数量由1342个减少到1050个, 办理时限由法定办结时限3042个工作日减少到1653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由1191个减少到900个, 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梳理审批服务事项申办材料及各类证明,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立的证明及时取消。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1.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优势。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围绕创建阳光高效的政务环境、便捷优质的服务环境、活跃规范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守信践诺的诚信环境、功能完善的要素环境、清白亲近的政商关系等7个方面,推进创新行政审批模式、拓宽企业公共服务、畅通政商沟通渠道等27项重点工作任务,为激发市场活力,构建诚实守信、风清气正、公平正义、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制定落实《XXXX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健全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奖惩及巡察暗访等制度,对于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和行为,进行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积极发挥“6+X” 部门会商机制作用。针对企业在项目建设中可能遇到的用地、建设许可办理等重点问题,县发改局不断加强部门联动,规范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建立项目信息交换机制,破解行政许可环节中制约项目推进的瓶颈,确保项目手续审批有效衔接,缩短项目审批时长,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促进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3.压缩审批流程,减少冗余环节。根据自治区《关于营商环境相关情况的调研报告》,认真开展调研,要求涉及事项的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全力做好落实工作。一是梳理企业办理规划

选址流程,精简前置材料,将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的6项材料压缩至3项,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严格按照文件执行。二是在项目规划报审阶段,调整办件程序,由原来串联办理调整为并联办理。对于招商引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急需开工项目等特殊项目及时汇报沟通,随时召开程序性会议审查及时研究企业规划和用地事项。需上级自然资源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审批的事项,及时转呈,主动为服务单位牵线搭桥,指派专人全程跟踪无偿服务。三是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环境评价办理流程,及时掌握重点建设项目相关信息,主动服务项目前期工作,避免项目在环评阶段走弯路、误时机,尽可能让企业在审批之前心中有数、准备充分,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环评服务。四是简化企业投资程序。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流程,由企业通过在线平台进行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齐全的办结时限由原有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4个工作日。政府投资1500万元以下项目建设方案不再进行概算审核。

4.下放部分审批事项到园区办理。由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制定《XXXX审批局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两个园区办理的实施方案》,在园区建立审批大厅1个,抽调4名工作人员长期驻厅开展审批,审批事项涉及企业登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夜问施工审批等28项与企业相关的审批事项。同时结合《XXXX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起草完成待审议)园区企业可选择代办的方式,在园区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全程代办,帮助企业解决办证中遇到的困难,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5.探索推进园区区域评估工作。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分项细化园区入园企业需要的评估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完成,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气候论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方案、地价评估方案等。下一步,将积板推进园区区域评估成果转化,对进入区域、符合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适用条件的单体建设项目,实现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的共享,进一步缩短项目审批时间,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促进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6.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以审批服务管理局为主体,全面推进“证照分离”“一照一码”“多证合一” 改革工作,实现了“23证合一”。大力推行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登记,设置“电子营业执照登记自助区4处,做到全程电子化和“不见面”审批。树立“店小二”工作理念,继续推进“保姆式”代办。开通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全程帮办。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基本控制在86天,企业投资项目在90天办结,积极引进企业征信、中国银行、刻章,环评消防房屋质检等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企业开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1.积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以及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组织完成对金融、教育培训。医疗美容、环保、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企业的定向抽查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2.创新行政审批模式。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XXXX进一步减审批优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环节整合、审批材料压缩,创新“互联网+”“并联+”审批新模式,促进全程电子化审批,最短时间完成审批全过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促进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3.完善项目服务机制。坚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首席服务官”和重点建设项目县处级领导包抓制度,建立“突出以商招商、 探索委托招商、组建专业招商队伍、开展蹲点招商”创新招商方式。做到“一个项目、一位领导、- 个团队、一抓到底”,项目牵头单位、项目落地单位、项目并联单位一条龙全程代办制。

四、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审

批权限下放的针对性有所欠缺,导联企业和群众对“放管服”改革成效感受不明显,比如投共建设项目审批,要经过立项审批。

土地报批、规划审查等,整个审批过程还是很长。二是网审平台“线上”与“线下”审批融合不到位。

目前大厅办事窗口审批平台有22套专网,自治区“政务云”系统上线虽已将各类审批事项统一整合到“一张网”办理,但个别部门仍然强调专网的特殊性,

系统互不兼容,导致窗口受理办件时同样的信息需要录入多次,证照信息不共享,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降低了工作效率。三是公共服务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窗口中

介服务机构服务意识不强,业务不熟悉,操作不规范,不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造成企业、群众多次往返。这些问题和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也表明了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府职能转变上,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五、下一步建议

(一)统筹布局,加快构筑政务超市。

一是大力推行联合评审。

加快推动联合评审、联合踏勘、联合测试,联合评估、联合验收等,推行施工许可图“多图联审”、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二是提升代办服务水平。围绕县直、园区、乡镇形成代办服务体系,加强代办人员培训,提升代办队伍素质,积极推行“超前代办、全程代办”等代办帮办方式,为投资者提供精准、高效、专业的“保姆式”服务。三是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以开展的空间规划(多现合一)改革为契机,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核理、精简和优化建设项目申批及涉及的公共服务、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实现建设项目审批方式新转变。针对重大建设项目,由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发改、自然资源、

住建、环保等多部门,采用联席会议方式,建立初审办理、一站式服务、联合审批、限时办结、全方位监管的联审联办新机制。

(二)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服务质效。

加快构建政务服务“_

张网”,推进各类服务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全流程网上运行,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证件联用、信息联通、服务联动”。大力推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综合运用,促进线上线下一体运行,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真正做到让民众通过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可以轻松完成在线审批、网上办证、业务查询等办事手续。

(三)明确责任主体,加强队伍建设。

是加强审批人员配备,保障审批岗位人员设置合理合规,大类事项至少保证有1-2名正式的专业干部进行审批。二是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制定部门审批责任清单,明确审批主体,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避免发生事情相互推诿。三是强化上级部门对审批部门的业务指导,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形成高效、畅通的审管互动平台。

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第5篇

一、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一)建立小微企业培育库

以现阶段我市登记的39561户个体工商户建立小微企业培育库,确定“个转企” 重点培育对象。

(二)加大力度做好个转企引导工作

对拟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登记工作,对具备开办企业、公司条件的引导其办理企业、公司登记;对生产型、服务型、商贸型个体工商户要重点做好“转型升级”登记引导工作。

(三)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服务质量

在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从指导、填表、申请、审批、发照等实行“一条龙”服务,采取提前介入、延时服务、贴心服务、特事特办等服务措施。个体工商户转企时,在其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的相关规定,并且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字号、商标不相同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原字号、商标。支持个体工商户成为转型后的小微企业的股东。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可使用原企业名称,转型为公司制企业的,可以在原名称后加“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对个体工商户获得驰著名商标、“守重”企业等各种荣誉称号在转型后仍可延用。

(四)为转型成功的企业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及时提醒已经转型成功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报,并积极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帮助他们主动和相关部门沟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目前,我市今年引导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户数为195户,完成比例为100%,新转公司制小微企业户数为175户,完成比例为299%。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

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登记、“双告知、双随机、一公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及时建立并完善窗口工作制度,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牢记企业注册登记所需的提交材料,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法定必备材料、法定程序及办理流程,受理人员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一次性了解清楚并一次性解答清楚,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应当补齐的全部材料,不致使服务对象多次来回往复。并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向社会公开法定审批事项、职责范围、办事流程、监督投诉渠道,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注册登记服务。

三、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简化审批手续,方便小微企业经营场所登记

在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无污染、不扰民的前提下,放宽小微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从事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的小微企业允许“一址多照”,允许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登记为小微企业经营场所。支持小微企业进入众创空间经营,允许其经营场所“席位注册”。允许创意、设计、软件等领域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经营场所。

根据《聊城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审查房屋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承诺应就房屋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等做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申请人凭《聊城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申请登记。

四、加强小微企业监管

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清理打击力度,维护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规范办案程序,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提高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提升监管效能,构建公平有序、和谐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五、强化小微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2018年以来,临清市市场监管局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加快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与共享工作,作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小微企业信用监管、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和社会共治的目标的重要举,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在协同监管平台的建设和运用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在提升信用监管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归基公示与共享工作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涉企社会共治、构建诚信体系的基础,能够为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提供更加有力的数据支撑。为进一步推进各单位对平台大数据的有效管理运用,积极协调,市市场监管局于8月8日在行政服务中心举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山东)”工作推进会,市直63个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推进会,会议对小微企业提出了部署和要求,建立了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责任追究、奖励等措施。

(二)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转变。

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建设和运用,逐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推行,为各协同监管单位开通“双随机、一公开”模块,并印发操作指南,进一步推动集涉企信息互联贡献、大数据监管、联合抽查、综合执法、联合惩戒于一体的新型执法体系的形成,释放市场活力,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截止11月30日全市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公示率100%。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提供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通过平台及时、准确归集公示。同时,指导各业务部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介绍小微企业基础数据库和信用监管信息公示应用平台功能,教育非小微企业守法经营、重视信用。通过小微企业信息公示,提升企业“珍惜信用、维护信用”的意识,加快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监管服务部门操作平台”,为各部门提供应用操作,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双告知”、“双随机一公开”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厘清了各部门市场监管职责,推进了新型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六、存在的问题

(一)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办理登记缺少技术支持

 现山东工商网上登记服务平台更新后,支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方便企业进行登记注册,但是该系统无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选项,致使企业只能选择到登记窗口现场报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特别是随着商事登记改革的推进,公司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越来越简化,投资者大多数直接选择办理新公司设立登记,并不选择办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手续。

(二)个体工商户对于设立企业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了解有限

我市登记窗口放有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咨询时将办事的流程和提交材料会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而且在公共邮箱中提供提交材料申请表格和模板,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考填写。可即便如此有些办事人员在办理过程中不理解需要提交材料的内容,特别是个体工商户认为办理企业提交材料相对个体工商户多,而且升级后在税务机关需要提交的材料相对也会增加,对升级企业有畏难情绪。

三、关于下一步工作的建议及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建议定期开展培训、宣讲会,或者充分利用普法宣传等契机,通过各种媒体手段加大力度宣传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宣传《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商事登记改革的内容、成效,办理企业登记应注意的事项,企业经营中需要防范的法律风险等,激发社会公众的创业热情,让企业明白开办,守法经营。另外大力宣传现代企业制度的比较优势,切实打消广大个体工商户的思想顾虑,提高“个转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第6篇

一、 目前境外投资核准手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程序繁琐。

首先,省级外经贸部门在项目核准前,要求拟以现汇出资的境内企业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以实物投资方式出资的可免除该项审查,外汇资金来源审查还要求满足对外投资不能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账上要有相应的银行存款和企业前几年经营没有亏损等基本条件;其次,企业申请材料上报至省级外经贸部门后,一方面由企业直接登录商务部网站录入申请《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相关数据,另一方面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公函向企业拟投资国别的我国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意见,待收到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同意”的复函后才能出具项目核准的批复;第三,虽然对一定额度内的非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出核准批复文件后,其纸质文件只要报商务部备案,但“备案”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再核准,由商务部核准后再将《批准证书》的号码发送给省级外经贸部门,再由省级外经贸部门代商务部打印纸质《批准证书》,企业拿到《批准证书》后,才能凭以向外汇管理部门去申请购汇和办理外汇登记。

2.材料繁多。

应该说,外经贸部门核准境外投资项目要求企业自身提供的审查材料已经相当少了,材料繁多主要反映在外汇管理部门对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购外汇和外汇登记几个环节上。一是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企业除了要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一套与提交给外经贸部门同样的材料外,还要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些企业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就要专门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既耗财,又耗时),还要提供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和银行对账单,对于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的项目,还需提交评估报告、收购协议等相关材料。二是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企业除了要填写《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附上《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境外企业章程、合同,境外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境外企业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材料外,还要提交外汇管理部门本身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文件和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等,整个登记材料不下十几种。三是批购外汇汇付境外。企业要办理批购外汇和境外投资资金汇出,除了要书面申请,附送外经贸部门的项目核准批复、《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以外,还要再一次提供外汇管理部门本身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和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等。

3.过程长久。

从目前企业申请境外投资项目的一般程序看,纵向主要有三个层次,企业――地(市)级外经贸部门(初审转报)――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批复或复审转报)――商务部(备案或审批、发证),如果以每个层次平均在6-7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环节的工作计算,那就是20个工作日,加上传递在途时间就已超过了1个月,当然这仅仅是理想的结果,实际时间长得多。横向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外汇审查、批汇和登记,按照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办理时间,每项业务在“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这样的话,就算登记和批汇同时受理,那也需要40个工作日,实际日历时间也就要达2个月。二是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意见,平均回函时间一般也需5个工作日。所以,综合起来,按照目前的核准办法,从企业提出申请到外汇汇到境外一般要3个月,中间如果出现要补充财务审计工作、补充审核部门认为要增加的资料、经办或签批人出差、休假等而耽搁的时间,就要4-5个月甚至半年。

二、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基本依据

1.管理办法应遵循国际惯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第一,境外投资是一项跨国界的经济行为,理应遵循国际惯例,而不应仅仅按在境内设立企业的法律规章和思维方式来设计制定对境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境外企业(机构)设立后,其本身就是所在国的法人单位或合法组织机构,必须遵从当地的法律法规,服从当地政府的管理,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我们对境外投资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是否允许国内企业把资金投到国外,而这种“许可”的设定,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其投资行为是否损害我国的政治、经济利益,至于投资风险的评估、市场情况、经营盈亏等问题企业决策时必须也必然会慎重分析研究,应属企业自主决策和经营管理行为,政府部门不可能也把不了这个关。当然,企业可能由于获取信息的局限,政府有义务针对企业拟投资的国别地区可能出现的政治和经营风险给予必要的提醒。

第二,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境外投资应区别对待。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大部分中小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基本完成,使非国有的企业法人已占了企业群体的绝大部分,因此,我们对境外投资的核准手续也应当适时加以调整,放宽对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而对国有或国有资产占绝对控股地位的企业,应从对其国有资产向境外转移的源头上加以控制,实施有效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进入市场经济并与世界经济体系接轨的重要标志。这客观上要求我们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则去管理境外投资。在企业看来,“时间就是商机”、“时间就是金钱”已不再是空洞的口号,从实践过程反映的状况分析,企业从考察、可行性论证,到决策境外投资事项的过程相对较长,但一经做出决定,行动迅速。因为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往往对资金的到位、货物的发运和筹建期都有时间约定,但没有这些文本,企业又无法起动境外投资申请,而由于核准手续复杂,过程长久导致企业在约定期限内汇不了投资款项或发不了投资设备,甚至出现货物滞留在港口等待批件报关装船的情况。

2.贯彻效率优先原则。

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繁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环节太多,一个境外投资项目的整个核准过程要经过十几道环节(还不包括部门内部的流转环节),就算每个环节都能在3个工作日办结,累加起来也要1-2个月的日历时间。因此,只有减少环节,才能使核准程序开上“快车道”。对那些“例行公事”和重复性的环节应予取消。

3.所需审查材料的多少,应按照有无使用价值来设定。

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审查,主要是按照许可事项的法律规定对必须由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作形式审查。材料种类和数量多少,应该本着合理、合法、必要的原则来设定,也就是说,要求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合乎情理的,而不是与所申请事项无直接关系的间接资料,因为如果设定间接材料,就很难把握限度,容易出现“本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之类的不透明条款;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些如可行性报告、实物投资清单、无形资产作价资料等由企业单方面编写制作的资料缺乏法律效力,可以舍弃,合同、章程比可行性报告内容更详细,条款更规范,而且都有各方权利人签字,投资实物的出境报关单比企业自编的清单更具法律作用;至于必要性问题,就是审核部门对被审查资料是否都采信和使用,如果不管有用无用,仅仅是为了满足本部门自身的所谓“资料齐全”的要求,就有悖于简化手续、方便企业的基本原则精神;另外,属于本部门出具给企业的文件不应再让企业倒过来提供。

4.人停事不能停。

目前境外投资核准过程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萝卜拔走无填充”的现实情况造成的,虽然好多部门都说设有“A、B角”,但实际操作中往往经办的“A角”不在,“B角”就办不了或是找不到“B角”。有时候遇上经办人或他的上司或上司的上司(部门内部要逐级签批)出国、出差、外出开会、公休假等,只要其中某一个人不在就无法办理。所以,只有每个环节真正实行“A、B角”的工作制度,做到人停事不停,而且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认真负责地为基层、企业服务,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办事效率。

三、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几点建议

1.简化程序。

第一,除国有或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外,取消对其他企业项目核准前“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前置条件。谁都知道,在项目核准前,如果企业打算以自有资金解决投资款,也不可能提前几个月把资金存在银行不流动;如果通过借贷途径解决,项目未核准,银行也不会轻意放贷给企业;至于审查企业前几年盈利状况,我认为企业盈亏状况与能否对外投资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某些企业就是因为在国内的竞争力衰退,才决策到境外投资寻求新的增长点来解境内母体企业之困,而且,按照现在的规定理解,意味着近年注册的新企业就不能对外投资,这没有道理;至于对企业累计对外投资不能超过《公司法》规定的净资产的50%,应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因为投资额和净资产之比是指企业对境内外全部投资和所有者权益在某一时点的余额之比。所以,待商务(外经贸)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后,企业凭《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购汇、申请汇付投资资金和办理外汇登记更为合理,与以实物形态对外投资的企业相比也不失公平。

第二,除规定需商务部直接审批的项目外,在省级核准的项目由省级外经贸部门编发《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同时报商务部备案。从目前办理的情况看,省级核准批复下达后,《境外投资批准证书》颁发前,企业的对外投资工作根本无法实施。建议由省级审批的项目在统一使用商务部印制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前提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编排证书号码,并在号码前加注地区简称。这样,一方面可以省掉省级核准批复,另一方面商务部的备案也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备案,把商务部的部分工作量分散到各省(区、市),从而大大加快核准发证速度。

2.下放权限。

第一,把征询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意见的工作下放到地(市)。按照目前的规定,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拟对外投资项目意见是核准境外投资的一项前置条件,而且要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函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才受理。事先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意见是必要的,毕竟他们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情况比国内机构、企业了解更透彻,也能对企业到境外投资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和协调解决一些困难,企业非常欢迎。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一定要在企业申请报送到省级外经贸部门这一环节才可以发函征询。发征询函的直接目的是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是否同意境内企业赴该国投资,至于由哪一级、哪个部门或机构去征询并不重要,因此,此项工作应当可以前移至地(市)级外经贸部门,在企业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拟发征询函,甚至可以在企业赴拟投资国考察洽谈、签订合同、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当面咨询时,就把征询答复函带回来,直接作为企业申请材料的附件之一,这样就可以省去企业申请材料转报到省级外经贸部门后再发征询函的等待时间,还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沟通和联系,自觉地接受相应的管理。

第二,下放核准权限。与其他行政许可事项一样,下放境外投资核准权限,是缩短核准时间的重要举措,也是区别重点与非重点产业、重点与非重点国别地区、重大与非重大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的切实方法,应当积极推行。建议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与境外投资的用汇审批权限相匹配,除商务部确定的对敏感国别地区的投资由商务部审批外,对其他国别地区的投资项目,凡中方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由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并发证,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由地(市)级外经贸部门核准,省级外经贸部门统一发证。这样做的结果,看似加大了地方主管部门的权力,实为加重了地方主管部门的责任。在核准过程上,对1000万美元以下非敏感国别地区的投资项目至少可以减少10-20个工作日。

3.削减材料。

从目前对境外投资项目相关部门的要求来看,建议削减以下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的境外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是企业在进行实地考察后编写并由董事会和经营者讨论通过的,到底可行不可行,能不能取得预期效益,风险有多大等等,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客观上无法对其可行性做出正确判断,除非组织相关方面专家进行专题认证,这既没必要,也无可能。

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对账单。企业的资产和盈亏状况一般是银行放贷前需要查验的资料,不应成为同不同意其对外投资的依据。企业资产和盈亏,无论反映的是时点还是时期数据,只要企业在运转,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实物资产既可以直接投资也可以变现投资。以前年度亏损不等于今年和以后一直亏损,就是为了扭转母体企业亏损局面才到境外投资办企业也毫不奇怪。

境外企业董事会构成及人员名单。董事会的构成一般都与股权结构相匹配,在境外企业《章程》中都会明确表述,至于人员名单,一方面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项目不一定都是控股的,有些仅占很少的股份,政府不可能去干预董事的任命;另一方面,即使是中方控股的境外合资企业,母体企业委派谁当董事,也是企业自己的事。

境外企业(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和开户银行、账号。究竟是先办营业执照还是注册资本先要到位,各国(地区)的做法不同,国内成立企业,注册资本入资的验资报告在前,而注册登记发执照在后。把提供境外企业注册证书(营业执照)一律作为能否批购和汇付外汇的要素材料是不恰当的。而境外企业开户银行和账号资料应属于母体企业在境内开户银行汇付外汇时才要向银行提供的,否则钱也汇不出去。

另外,要求企业申报的材料都应公开、透明,不应为了本部门的方便,埋下诸如“本部门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的伏笔。而且,由本部门出具给企业的批复、证书,不能要求企业再倒过来提供给自己。

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第7篇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牵头指标: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答卷样本企业分工

配合指标优化财产登记 破产营商环境 企业开办)

2020年以来,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从精简贷款申请材料、优化业务办理环节、缩短业务办理时间等方面着手,提升标准,强化措施,积极打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全力提高获得信贷便捷性,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金融支撑和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围绕提高获得信贷便捷性,对标学习新泰市先进经验和做法,制定《便捷获得信贷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便捷获得信贷内容及完成时限,推动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便捷获得信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保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各项目标任务。

(二)提高获得信贷便捷性,优化营商环境。健全银企对接工作机制,依托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加大了融资政策与“获得信贷”评价指标解读力度,筑牢互信合作基础。拉出“获得信贷”办理清单,对标同质、同类机构先进水平,做深做实做细企业工作,精简业务办理环节及材料,缩短办理时间,除农发行外,其他金融机构平均办理环节由原来的5个减少至4个、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减少至6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原来的12件减少至6件。

(三)畅通服务渠道,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在人民银行县县支行、建设银行县县支行2个征信查询服务点的基础上,引导农行尽快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征信查询服务点,争取更多的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设置征信自助查询设备,力争征信查询服务点达到4个。积极协调银行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目前,已有农行、建行、农商行3家银行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8月7日召开优化财产登记和营商环境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模式,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服务延伸至金融机构,实现资源共享,确保企业和个人在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的同时,一并办理抵押权登记,无需再到登记机构申请。目前,县农商银行已设置“互联网+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服务窗口开展业务,有6家金融机构已铺设登记专线,正在积极开展设置自助终端、设置专门服务窗口工作。

(四)搭建政银企合作桥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高成绩的根本还是为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加大企业融资需求摸底调查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上争取金融政策和金融资源,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严格执行减费让利政策,特别是大力争取降利率、新增授信、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千方百计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截至8月末,全县贷款余额268.04亿元,较年初增加7.67亿元,增幅2.49%;余额存贷比73.49%,居全市第二位。扎实开展企业金融辅导员进企辅导工作,成立县金融辅导工作协调小组,组建10支金融辅导队,配套明确10名金融服务专员,指导33名企业金融辅导员与105家县级辅导企业定向对接辅导,筛选推荐56家市级辅导企业,切实打通了金融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经调研对接,有融资需求的县级辅导企业28家、融资需求额度9273万元,现已解决18家企业融资需求4453万元。

创新金融产品,开辟信贷绿色通道。细化措施,全力争取金融政策和金融资源,引导金融机构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简化授信申请材料,压缩授信审批时间,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今年以来,6家银行为百货大楼3家纳入名单的重点保障企业发放贷款9013万元,年利率低至2.9%-3.15%,从评级授信到发放贷款压缩至24小时以内。同时,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破解企业抵押、担保难题,截至目前,工行、农行、建行、邮储银行依据企业纳税、银行流水、工资发放或电费缴纳等情况,推出信用贷款,现已支持85家企业、7106万元;农发行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抵押贷款1笔、额度5000万元;莱商银行开展政府采购贷1笔,额度500万元;邮政储蓄银行推出科技贷款,现已支持2家企业、1000万元;县农商银行推出创业担保贷款,现已支持9家企业、2090万元。

降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面对资金链风险引发的三家担保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局面,争取银行采取降利率等措施予以帮扶支持,以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稳定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指导县农商银行、沪农商村镇银行2家地方法人银行科学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并在“风险可覆盖、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为企业贷款给予利率优惠支持,真正为企业节约了融资成本。

(五)开展督导调研,督促整改落实。为全面了解各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提高获得信贷工作水平,由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县县支行、银保监分局县监管组组成工作组,于8月25日-9月7日对各银行能否按照“4、6、6”标准办理信贷业务、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服务业务办理推进情况、企业开户办理时间、19年9月至今新发放贷款企业包保对接情况工作开展督导。在督导过程中按照各金融机构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提出了反馈整改意见,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按照标准进行整改落实。

(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包保责任制度,做好与样本企业联系对接工作。根据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要求,2020年获得信贷指标企业样本筛选标准为评价期内参加银企对接会的企业,经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接,现已确定12家样本企业,并建立了部门联系企业包保责任制度,明确了包保责任人和分工责任人,与样本企业相关负责人逐一进行了联系对接,确保企业法人与企业相关人员知晓、理解、配合优化营商环境与便捷获得信贷相关工作,确保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七)任务清单按时完成,问题清单即知即改。根据《县县便捷获得信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优化营商环境事项任务清单工作安排,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的精简企业获得信贷办理环节、缩短企业获得信贷办理时间、减少企业获得信贷申请材料已于8月底提前完成任务。根据县营商办反馈的关于便捷获得信贷问题清单,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确定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及时进行整改,其中信贷产品及担保政策分散、建立僵尸企业出清制度已于8月底整改完成。

优化财产登记

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第8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落实南通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全面贯彻南通市粮食局全年工作部署和要求,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强化粮油销售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提升粮油食品安全水平,努力从根本上改善粮油食品消费环境,将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活动办成一项真正为民、惠民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工作,确保粮食安全,确保消费安全,让政府满意,让人民放心。

二、工作目标

20*年在全市创建至少7家“质量放心、卫生放心、价格放心、计量放心、服务放心”的粮油销售店。

三、组织机构:

建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政府办副主任牵头,市食安委、粮食、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市粮食局有关人员和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办事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市粮食局相应成立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员有产业指导科、计划储运科等科室负责同志。

四、“五放心”粮油销售店标准

1.质量放心:经营的粮油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批准的企业标准。所有产品有QS标志;

2.卫生放心:店容店貌整洁卫生,粮油店具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领有“健康证”;

3.价格放心:实行明码标价,质价相符;

4.计量放心:经营用计量器具齐全,计量准确,不短斤少两;

5.服务放心:文明经商,诚实守信,服务周到。建有文明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在店堂内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和便民服务公约、质量承诺书、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五、“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评选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评审范围:全市从事粮油批发、零售经营的粮店、粮油食品店和超市粮油销售专柜。

采取自愿申请,联合评审,统一标识,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的办法,按照坚持标准严格审批,优先考虑守法经营、消费者反映良好、申报态度积极的粮油经营者。

(二)申报条件:

1.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20㎡左右)和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2人以上);有必要的经营、仓储设施和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三证齐全、有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未发生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

2.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有稳定的进货渠道,把好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经销“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3.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计量准确,不搞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

4.经营环境规范、整洁、美观,商品、器具和库房清洁卫生。

5.诚实守信,遵守商业道德,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6.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服从国家宏观调控需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和群众监督。

7.服从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上报有关报表、资料。

六、“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申报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

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评审确认的申报条件、要求等有关事项。

(二)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申报人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4.计量器具明细表

(三)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接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形成相关材料交市创建“五放心”粮油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列入市“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培育对象。

(四)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入围者进行考察、辅导、帮助、培育,使其从硬件和软件上符合“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要求。

(五)培育(考察)期满后,由申报者按市“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要求,上报申报表和附件材料,申请评审验收。

(六)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其审查核实,派员进行现场考察,并走访当地工商、质检、消防等有关单位后,形成考察报告,连同申报材料一起交专家评审组评审。

(七)评审通过者再由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按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进行统一门面装饰。

(八)由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颁发“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证书和标牌,并向社会公布。

(九)市“五放心”粮油销售店有效期为两年,一年一审。

七、“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培育

培育对象:经*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初审确认后的粮油销售店。

培育方法:采取现场指导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法。现场培训由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派出有关人员去培育点,按“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标准和要求,以及粮店的规范化经营要求上门进行具体的帮助、指导,督促其从硬件和软件上达到“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基本要求。集中培训是对初审确认申报“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负责人集中进行培训。

培训的内容:

1.端正经营思想,合法经营、守法经营。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计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按制度实施。

3.建立健全各种经营台帐、报表等基础资料。

4.督促其配备齐全经营所需的器材、设施。

5.改善经营环境,净化经营场所,为统一标识做准备。

八、“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监管

*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经营管理和销售的粮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抽)查。粮油质量检测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粮食局中心化验室负责。全年检(抽)查不少于四次,并公布检查结果。

九、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时间步骤

1.3月份向市领导汇报,`建议并确定是否成立多部门的联合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领导组;市粮食局成立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领导小组;召开基层企业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组织局有关人员及基层企业负责人去吴江粮食局参观考察;形成*市创建“五放心”粮店实施方案。

2.4月份组织领导组有关人员去临近的启东、如皋、如东等县(市)进行学习、考察;向社会尤其是粮油经营者进行广泛的宣传;开始受理申报;结合实际制订“五放心”粮店的有关规章制度、设计有关台帐资料等;在受理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确定第一批集中培训者名单,择期进行集中培训。

3.5—8月针对已确定的培育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指导、帮助、培育,同时对申报者进行质量监督抽样检查。

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第9篇

1、建立健全创业服务年领导机构。为了促进我办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政务公开,优化创业环境,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在我办有效有序地进行,经办党组研究,成立了新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创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黄华磊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优化创业环境的日常工作。

二、认真做好“两个公开”。公开向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设立专门创业服务电话,电话统一向社会公布,发放征求意见表,同时建立专门的创业服务队伍,确定具体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并制定市人防办服务措施和服务制度,接受广大客商、群众在创业投资和经营发展中的诉求。完善落实重大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制。对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实行专人跟踪,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向办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履约情况检查。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我办的招商项目的履约和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未能如期落实、兑现承诺的项目,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三、优化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服务工作。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公示制度。并通过网络、办证窗口及我办开展的各种宣传活动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明确了行政许可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窗口服务和投诉电话等内容。保证了窗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加了行政许可过程的透明度。

四、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严格实行窗口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人防窗口受理和办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凡申请人到窗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均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和注意事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对不予受理和许可的事项,要求书面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规定在窗口受理和办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