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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工作经验总结优选九篇

时间:2022-08-23 22:56:28

干部选拔工作经验总结

干部选拔工作经验总结第1篇

一、基本做法

1、宣传发动。为确保村级后备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取得成效,市委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在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市关于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并首先在街道进行试点,将试点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工作成效汇编成册,下发给各镇、街道。同时召开现场会,将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的目的意义、操作规范等进行具体布置,新闻媒体进行了重点宣传,进一步统一了各镇、街道干部和农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了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明确职数。根据各行政村的不同情况,采取按行政村人口规模,合理配备村级后备干部的职数,规定人口500人以下的村一般配备1至2名后备干部,500—1000人的村一般2至3名,1000人以上的村一般3至4名,要求各镇、街道在实施选拔工作前必须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明确各村后备干部的具体职数,作为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3、民主推荐。各镇、街道党委按照《市关于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试点工作经验,成立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镇(街道)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的全面指导和领导,及时召开村两委成员、各线负责人、村民代表和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职数和选拔条件的要求,民主推荐村级后备干部人员,在符合选拔条件的对象中根据得票高低,按1∶3比例确定预备人选,并将推荐名单在镇(街)、村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

4、统一考试。由各镇、街道党委组织,并在市委组织部题库中自行选择命题,对预备人选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以片为单位,统一标准,由镇街党政班子成员、调研员、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等人员担任评委,最大限度地避免个人因素的影响,确保公平公正。通过笔试与面试最终确定每位预备人选的综合得分,并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5、考察确定。各镇(街)、村两级党组织分别抽调有政工专长的党员干部组成考察组,对列入考察的人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考察中广泛征求工作片、派出所、计生办、城建办等部门意见。根据考察情况,及时召开镇、街道党委会确定后备干部人选,下文公布,并在镇(街)、村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把好考察关。

6、培养使用。后备干部人选确定后,各镇、街道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使用,从目前几个镇、街道的经验来看,主要采取四种途径:一是培训教育,结合农村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后备干部的理论水平;二是设岗定责,对村级后备干部一律安排具体的工作,提出严格的要求,帮助其尽快适应农村工作;三是直接任用,对一些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的后备干部,通过合法程序,直接充实到村两委班子;四是顶岗培训,将一些有培养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吸收到工作片、镇街部门顶岗工作3—6个月,提高其领导农村事务的能力。

二、主要成效

1、选拔了一支村级后备干部队伍。通过层层筛选、公开公平竞争,一大批群众公认度高、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农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切实掌握农村干部培养使用的主动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到目前为止,全市共选拔出村级后备干部1356名,其中共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836人,占61.7%;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1241人,占91.5%;30周岁以下的574人,占42.3%;文化程度高中以上的810人,占59.7%。

2、消除了公开选拔工作的认识误区。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工程,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因而干部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同感不强,存在着思想顾虑,对是否开展、为何开展、以及如何开展等问题普遍存在认识误区。为此,市委组织部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规范严格的操作实施,有力地扭转了这种认识不统一的局面,随着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序进行,广大镇街、村干部群众逐渐认识到开展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的优越性,真正从思想上实现了统一,从悲观反对转变为支持拥护,从而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全民拥护的良好氛围,为选拔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推动了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3、增强了党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控制力。村级后备干部公开选拔工作,适应了社会发展对农村干部高素质要求的需要。从全市选拔工作的实际来看,通过公开选的后备干部,普遍素质较高,能力较强,工作较好,对于上级组织的任务要求,能够积极贯彻落实,成为党加强农村工作的重要基础。同时,经过公开选拔的后备干部在年龄、文化程度、思想意识等诸方面均较现任农村干部有优势,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方面更是现任农村干部所无法比拟的,从而为现任农村干部敲响了不进则退的警钟,增强了危机感,极大地提高了现任村干部为民办事的积极性,推动了农村工作的开展,也增强了党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控制力。

4、搭建了优秀人才公平参与竞争的舞台。后备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做到选拔条件、过程、结果三公开,打消了群众的思想顾虑,顺应了群众的要求。同时在选拔过程中,注重发挥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增加群众民主推荐、民主监督在选拔工作中的比重,镇、街道不作不当干预,减少了行政因素对选拔工作的影响,从而使整个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真正实现了民主化运作。农村优秀青年可以凭自己的才能和实力公平参与竞争,充分展示和锻炼自己;经过选拔成为后备干部后,还有机会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为民办事,改变了过去“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尴尬局面,受到了广大农村优秀人才的欢迎和响应。

5、拓宽了农村基层组织选人用人的领域。通过后备干部的选拔,全市建立了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从而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一笔重要的资源和财富。通过加强对这些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逐步提高后备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增强群众公认度,为将来成为村级组织的中坚力量奠定了基础,也为今后选拔人才加强农村基层组织队伍建设进行了有力的铺垫,确保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得到不断增强。

三、下步打算

1、认真总结,不断加以完善。目前我市的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已告一段落,虽然成效明显,但是依然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民主推荐票比较分散、选的个别后备干部存在“亲属化”现象以及村与村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等等,都应当引起重视。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巩固选拔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完善。对于出 现的一些问题,要不断加强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充分保证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有序、规范运作,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干部选拔工作经验总结第2篇

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干部队伍。”这一重要论断,提出了我们党在新世纪的伟大征途上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总要求。作为一名党的组织工作者,通过深入学习江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现就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问题,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围绕新世纪党的历史任务,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新的世纪,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是我们党肩负的重大历史任务。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我们党要紧跟世界进步的潮流,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胜利完成这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要求。而能不能做到这些,关键在领导干部,关键在具有高素质的大批优秀年轻干部。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需要

邓小平同志指出:“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这样一条世纪的路线毫无疑问要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去坚持。正如江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所说:“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能不能巩固和发展下去,中国能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强盛不衰,关键看我们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因此,我们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国家的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问题。因为“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页)。应当看到,现在我们的干部队伍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有的政治方向模糊,在关键的时候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观点动摇,甚至对四项基本原则持怀疑、否定的态度,主张政治自由化,经济私有化,生活方式西化;有的理想信念淡薄,甚至不择手段地捞好处、找退路;有的对党阳奉阴违,口是心非,另搞一套;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脱离群众,假公济私,贪污腐化,生活奢糜。在他们的脑子里,什么党的宗旨,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尊严,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所以我们必须抓紧培养高素质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一批正确贯彻、忠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

(二)新形势和新任务向我们提出的要求

进入世纪,世界格局调整的幅度加大,速度加快,世界局势的演变方向更加复杂化,特别是以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国力的较量和竞争日益激烈,这种竞争说到底是民族素质的竞争和较量,特别是年轻一代的素质、能力的竞争和较量。当代年轻干部的素质如何,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中华民族在新世纪激烈竞争和严峻挑战中的前途和命运。当前,我国的改革正进入攻坚阶段,经济发展到了关键时期,加入在即,又面临着发达国家在经济和技术上占优势的压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使中华民族在新世纪的格局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是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进入新世纪,我们急需补充一大批懂现代管理、宏观经济、法律、金融、外经外贸,特别是能真正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领导干部。

(三)改变目前部分班子年龄、结构不合理状况的当务之急

同志指出,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任务。如果我们在最近几年不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将严重影响大局,贻误事业,犯历史性的错误。我觉得,强调这个问题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客观必要。举个例子,据报载,有关方面曾对上海一部分大中型企业正职领导人员作过问卷调查,发现在五百多名上述对象中,年龄在岁以下的不到。仅就这一层而言,如果不采取积极的措施将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选拔到一定的岗位,对于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显然都是很不利的。有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全局观念和长远眼光,只认为自己年龄不算大,文化程度不算低,干得也不错,还能应付局面干一阵子,却看不到干部的新老交替是一个永无完结的历史过程。现在,不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龄偏大,缺乏接替人选的问题,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已经比较突出,如果不抓紧发现人才,选拔培养年轻干部,我们的事业就会面临后继乏人的问题。

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能不能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已成为我们民族和国家兴衰存亡的关键。我们要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切实抓好,努力形成我们自己的“人才优势”。

二、围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精心培养年轻干部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培养是前提,是基础。因此,要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造就一支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途径。

(一)加强政治教育,夯实理论功底

历史经验证明,只有具有深厚理论素养的人,才能成为自觉而不是盲目的革命者。当前要强调认真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和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中国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和中共党史等其它方面的学习,加强对中国历史和中国国情的研究,加强对世界发展的比较研究。要定期给年轻干部尤其是后备干部讲形势,上党课,帮助年轻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促使其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 鉴别力、政治敏感性方面符合党的要求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从现实情况看,当前加强各级干部业务培训的重点是:()进行正规化学历培训,进一步提高年轻干部科学文化水平。如我们中牟县近年来对正、副科级后备干部中学历未达标者,统一组织参加中央、省委党校函授学习。()多层次进行岗位职务培训,使年轻干部尽快成为经济建设的内行。要着重对各级年轻干部进行以客观经济、外经外贸、市场经济基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职务培训,着力提高其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学习外地先进经验,使年轻干部尽快提高领导水平。如去年,我们中牟县选派多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广东宝安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跟班学习。通过实地学习,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此外,还在招商引资、农业结构调整、创建卫生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和工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实践锻炼,丰富工作经验

根据历史的经验和近年来我们中牟的成功做法,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上,其有效措施主要有:()基层锻炼。一方面,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担任一段时间领导职务,了解基层工作的特色,积累基层工作经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另一方面,每年有意识地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一批品学兼优的人到基层锻炼,并实行跟踪教育管理,然后从中遴选优秀分子,逐级补充到党政机关中来。()压担子锻炼。有计划地把那些特别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放到主要领导岗位上去,让他们在总揽全局、主持重点工程建设和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发挥作用,或采取到基层蹲点,抽调搞中心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实施、重点工程建设等办法,提高其能力素质。例如,去年,我们抽调多名后备干部到部门、创建部门挂职锻炼,提高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从全县副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中,抽调名年轻同志到大孟乡帮建日光温室,实施“连心工程”。他们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集中时间、精力,深入到所包村户调研,并从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为棚户提供帮助。()交流锻炼。一是纵向交流。将长期在基层工作的,调到上层机关工作一段时间,以取得宏观指导的经验。二是横向交流。让平等机关或单位之间的年轻干部进行合理流动,以便使其见多识广,提高适应新环境的能力。三是贫富交流。有计划地组织贫困乡镇的年轻干部与经济发达乡镇的年轻干部交流任职或挂职,使贫困地区的年轻干部学习、了解经济发达地区经济运行特点和发展科学文化事业的先进经验,使发达地区的年轻干部亲身体验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艰辛,磨炼自己在艰苦条件下开展工作的意志,并帮助贫困地区改变面貌。

三、围绕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和完善新的选人用人机制

培养干部是为了选拔使用干部,育人的目的是用人。实践证明,只有建立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才能真正实现人才的优化、重组和配置。根据中牟县近年来的实践和探索,笔者认为,在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组织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如何把党管干部的原则贯穿于公开选拔全过程,如何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和广泛的民主参与,如何保证选人用人的标准和质量,是公开选拔过程中需认真对待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应注重做到坚持一个原则,抓住三个关键。坚持一个原则,就是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于干部公开选拔全过程。抓住三个关键,就是操作过程中,一是坚持严格按程序办事,把好“程序关”。重点把握好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县委研究、发文任命等程序。二是坚持公开、公认原则,把好“公开关”。公开选拔过程做到“四公开”。“四公开”,即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成绩公开,选拔结果公开。要最大限度地堵塞漏洞,把人为感情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在考试命题上,笔试题可以委托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或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印刷、密封,由县机要保密部门密封保存;在评分上,笔试评分由电脑进行,面试评分由各行业各部门有关领导组成评委会进行;在操作规程上,笔试采用武警监考,公安巡逻,面试实行抽签确定评委及考生,当场宣布成绩,排出名次。三是坚持“实绩”标准,把好“监督关”。选拔过程做到“三监督”,即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按照上述原则和方法,中牟县曾先后于年、年进行了两次公开选拔,成功选拔出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二)大胆“破序”,重用提拔

培养选拔一大批能够担当跨世纪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的一项紧迫任务,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一项战略任务,也是一个地区加快经济发展、实现富民奔小康目标的长远之计。为了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快速成长,中牟县委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和落后习惯的束缚,树立“早压担子早成才”的观念,既坚持“台阶论”,又勇于给优秀年轻干部搭梯子,对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作出了硬性规定,如优先选配、破格提拔、多方选人、满岁改任协理员等。对在副职岗位上政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采取一步到位,直接提拔到党政正职岗位上。还注意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基层一线选拔人才。近几年来,先后从省外贸 公司、中牟纸厂、二汽、省农校、郑州大酒店、乡镇企业、农村党支部等选拔年轻干部人。为了尽快改变年轻干部上得慢的状况,同时避免大量“破格”提拔容易造成负面影响,采取“破序”的办法,即同一级别者,在提拔使用上可以打破先后次序。如提拔一个乡镇的正职领导,若按惯例往往要经过党委委员、副乡镇长、副书记、乡镇长、书记等台阶,我们打破这一惯例,只要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党委委员可以直接提拔为副书记。

(三)多层次考核,选优评差

采取下评上(各乡镇、县直单位干部职工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选评)、上评下(县四大班子领导对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分管单位班子成员进行评价)、横向互评(各单位干部职工对全县范围内本单位以外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选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选评)、组织联评(县委组织部根据各考核组的选评情况,依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平时考察考核情况,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评审,确定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等次及位次)等方法评选优秀班子、优秀干部、差班子、差干部。尤其要把选评结果和评先选优、干部提拔挂起钩,对优秀班子和优秀干部进行表彰提拔,对差班子和差干部黄牌警告或予以降免。这样,既有利于全面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客观评价干部的德、能、勤、绩,又能有效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去年以来,根据考核情况,中牟县评选出优秀班子个,优秀干部名,差班子个、差干部名。依据选评结果,提拔优秀乡科级干部人,降免人,调整岗位人。

(四)竞争上岗,双向选择

中层干部是单位工作的中坚力量。要较好地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增强机关干部队伍的活力,近年来,中牟县针对少数单位在中层干部任免上随意性大,少数人说了算,无据可依的情况,制定下发了《中牟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加强中牟县股级干部宏观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单位调整中层干部时严格程序,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并把任前公示引入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运用竞争上岗的方式,推动机关干部的合理分流,着力盘活干部资源,解决干部“出口”问题。此外,各单位调整中层干部时向县委组织部实行任前备案。两年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先后组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答辩会多场次,参与干部多人次,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中层干部多人。

(五)立足公开公平,实行“三制合一”

为了扩大民主,提高群众参与程度,避免用人失误,切实把好干部任用的“入口”,在推行公开选拔的基础上,实行了公开选拔、任前公示、试用期三制合一。凡是公开选拔或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一律实行任前公示,上任后还要试用一年,以检验其实际工作能力。去年,中牟县对新提拔的名同志在县电视台、《官渡晚报》上进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公示。经公示,有一名同志暂缓提拔,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规范领导干部退位制度

要解决干部“下难”问题,特别消除“下难”中人为因素的影响,必须严格干部下岗制度。凡岁以上的科级干部,除个别成绩特别突出、工作需要确实离不开者,其余都要退居二线;经过竞争未上岗,任现职连续年以上者,改任同级协理员。

干部选拔工作经验总结第3篇

区委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选人用人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和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集中治理的通知》XXX〔2019〕XX号文明精神,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总结2018年度以来我镇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开展选人用人民主评议工作,现将我镇2018年度以来选人用人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认真学习贯彻《条例》。 我镇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加强选人用人工作法规的业务学习,强化业务知识,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带头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组织部门同志更是认真学习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将重要的规定和条文熟记于心,做干部工作的“明白人”;

2、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选准用好干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

3、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镇党委领导,特别是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我镇在选拔任用各个程序中,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坚持做到“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镇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同和肯定。

干部选拔工作经验总结第4篇

一、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检查工作的责任感

《干部任用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努力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各级领导层。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就是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原则,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正确导向,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忠诚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切实把那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己任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二,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是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保证。建立制度固然重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同样重要。《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学习宣传,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少数地方和部门,还存在学习宣传不够深入、贯彻执行不够严格等问题,甚至出现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因此,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任务还相当繁重。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利于促进《干部任用条例》的落实。同时,《干部任用条例》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也有利于巩固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三,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具体措施。当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有的甚至相当严重。去年以来,仅市委组织部接到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就有19件,还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件。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都与不按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办事有直接关系。加强监督检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自觉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有效地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四,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也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对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开展检查,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1998年以来,省、地、市委组织部先后派出检查组,对我市及县(区)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也开展了检查。实践证明,加强检查,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它体现了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增强了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也有利于发现和查处存在的问题。要把《干部任用条例》落到实处,就必须定期开展《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集中检查和随时随地进行必要的抽查。

我们这次对4个县(区)和5个市级部门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做好了,对被检查地方和部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将是一个大的促进,也将为今后搞好《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积累经验。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工作。

二、严格按照《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深入扎实地做好检查工作

这些年来,市委组织部和各地各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有“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基本依据,抓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进行深入检查。

二是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三是必须依靠和尊重被检查单位党组织,争取配合支持,加强协调沟通。

四是必须把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有机结合起来。

五是必须有一套科学的检查办法。

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监督办法》、《干部选任工作规程》、《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规程》,就是这些年来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明确了监督检查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纪律、责任等,是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规章,要认真贯彻落实。在这次检查中,我们要继续坚持“五个必须”,认真按照《监督检查办法》和有关规定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第一,要善于抓住重点。各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自2002年7月《干部任用条例》颁布特别是2004年9月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要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要做到“五看”:一是看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学习宣传《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主要看是否做到了领导干部熟悉《条例》和规定,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和规定》,同时,也要检查干部群众是不是了解《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哪些经验。三是看选拔任用的干部是否符合《条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党委(党组)特别是领导班子“一把手”,以及组织(人事)部门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上,是否严格执行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没有违反规定选人用人的现象。四是看是不是严格遵守了干部人事纪律,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效果,存在哪些不足,分析发生原因。五是看干部群众的认可情况,检查县(区)和抽查部门时,采取民主测评等方式,看看干部群众对本地本部门任用的干部认不认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不满意。:

第二,要善于广泛听取意见。搞好监督检查,运用正确的方法很重要。检查中,应当做到“两个充分”。一是充分利用有关材料。干部任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材料,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历史记录,反映了被检查单位用人的主要情况。对干部任免材料、民主推荐的原始材料、干部考察材料、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讨论干部的会议记录等,要认真细致地查阅。二是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到一个单位检查,除了听取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外,要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执纪执法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同志、部分退下来的老同志个别谈话、听取意见。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后,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检查公告,向干部群众说明来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检查中,要认真总结学习和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好做法、好经验,尤其是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机制改革的新探索、新经验。要注意发现典型,对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办事、敢于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的,要旗帜鲜明地给予支持和表扬。同时,要善于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检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和纠正问题。对被检查单位来说,肯定成绩是一种促进,指出问题是一种更好更有力的促进。因此,各检查组要对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认真检查被检查单位在干部的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过程中,是不是严格遵循了《干部任用条例》,有没有提拔干部未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干部不深不细、走了过场,讨论决定干部临时动议、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以及以书记办公会或党委(党组)领导成员圈阅方式决定干部任免等情况。尤其要注意发现表面上走程序、背后搞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的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明显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要督促纠正。对一些群众反映较大但一时难以查清的问题,可责成被检查单位认真调查核实;对不便于让被检查单位查核的,可以带回来,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检查的各项任务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广大干部群众十分关注。工作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学好文件,熟悉政策。《干部任用条例》、《监督检查办法》、《程序监督办法》、两个《规程》是开展检查工作的基本依据,熟悉、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是做好检查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如果对重要规章知之不多、不详、不深,就不可能搞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因此,希望参加检查的每个同志多花点功夫,反复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力求耳熟能详,尤其是从事干部工作时间不长的同志,对一些重要规定最好能够背下来。同时,还要认真学习有关工作细则,明确检查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基本要求和工作方法。

二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检查组下去之前,要对被检查单位的大体情况作些必要的了解,尽可能心中有数。要有针对性地拟定工作方案,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检查做好准备。下去之后,要及时与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沟通情况,争取支持和配合。对被检查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也要实事求是地指出来。特别是对那些需要党委(党组)纠正和解决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指出问题要讲党性、讲原则,不回避矛盾,同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慎重对待。检查组要根据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多研究,多商量,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向部里请示。这次检查,每个组都有明确的分工,在每个县检查的时间大体安排3天左右,在每个部门检查的时间不超过1天半,主要检查市管干部或部门管理干部的任用情况。检查结束时,要认真撰写检查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基本评价,他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对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加强干部选任、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对于一些重要问题,要形成专题材料。

干部选拔工作经验总结第5篇

为了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学习和落实《条例》的氛围,市委组织部决定召开这次全市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孙部长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条例》,积极落实《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刚才,各县(区)委组织部长和市直部门的负责同志结合实际谈了对《条例》的认识和学习体会,并就如何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想法,这对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必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下面,我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条例》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深对《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的理解。中央新近颁布的《条例》,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任工作的根本指针,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条例》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灵魂和主线贯穿始终,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5.31”重要讲话精神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全方位的规范的程序性规定,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人选准用好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条例》在干部选拔的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以及纪律监督等各个环节,体现了扩大民主和落实“四权”的要求,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条例》确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等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在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上迈出了新步伐;《条例》在干部的提拔使用、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纪律监督等方面作出了严密的程序性规定,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我们一定要站在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围绕从制度上把好选人用人关、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科学规范干部选任工作、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等方面,进一步加深对《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通知》和同志在全国学习贯彻《条例》颁布实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纪律意识,不断提高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二、对《条例》的学习要在学深、学精、学透上下功夫。《条例》颁布后,市委组织部及时下发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的通知,全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行动,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热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学习贯彻《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坚持不懈的思想,深入学、反复学,力求学深、学精、学透。通过采取中心组学习与个人自学、座谈研讨与中心发言、专题辅导与电化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逐章、逐条、逐款、逐句地学习领会,咬文嚼字,学懂弄通。要克服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和文牍主义现象,在学习中既不能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也不能死记硬背,断章取义。要一边学习,一边深入地思考,力求全面掌握,深刻理解,学懂弄通,准确运用。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条例》与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新时期选人用人的一系列论述结合起来,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总结用人上的经验教训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学习贯彻《条例》是各级组织部门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要把《条例》作为练好业务基本功的重要教材,结合工作实际,刻苦钻研,不但要熟悉其基本内容,还要力争将一些重要的规定和条件熟记于心,达到运用自如,融会贯通,真正成为精通《条例》、熟悉干部工作的行家里手。近期市委组织部将举办县(处)级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学习贯彻《条例》专题培训班,集中学习《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执行《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委、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采取专题培训、授课辅导、知识竞赛和座谈研讨等形式,搞好《条例》的学习教育工作。

三、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框架、基本精神和重点内容。《条例》以程序为主线,坚持标准,贯穿原则,体现方法,从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选拔任用条件开始,通过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全方位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各章之间承前启后,相互衔接,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链条。其基本精神,就是高举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把干部选准用好。我们在学习过程中,必须突出“三个代表”这条主线,牢牢把握这一基本精神,准确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其中的总则、选拔任用条件、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纪律和监督是《条例》的重点内容,必须准确领会、重点把握。要通过深入学习,达到九个学懂弄通。即:学懂弄通选拔任用干部的六条基本原则;学懂弄通担任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任职资格;学懂弄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六项基本程序;学懂弄通民主推荐的两种形式和两种类型;学懂弄通干部考察工作的六项具体程序;学懂弄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三种主要表决方式和三项具体程序;学懂弄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适用范围和五项具体程序;学懂弄通干部交流的范围、对象和重点;学懂弄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十项纪律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准确把握和运用。

四、要对照《条例》进一步搞好自查自纠活动。前段时间,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委、各部门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集中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回顾了过去执行《条例》的情况,总结了经验教训,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收到了一些好的效果。但也有些部门和单位对学习《条例》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按市委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希望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通知》精神,巩固前段自查自纠成果,继续通过个人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总结经验与发现问题相结合等形式,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增强有效性和针对性。要通过自查自纠,认真总结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制度改革、选人用人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找准并解决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在掌握干部任用条件、使用干部推荐、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以及按法律程序办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着力解决好选人视野不宽、用人观念陈旧、办法不多、求全责备、由少数人选人等问题;解决好个别领导干部不以组织考察结果为依据,凭个人印象和好恶选人,任人唯亲的问题;解决好个别组工干部在考察中感彩浓重,失职渎职,不负责任,使干部考察工作失去真实性和可靠性的问题;解决干部人事工作跑风漏气等问题。要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逐项检查,对于违背《条例》规定、没按程序办的要坚决予以纠正。九月底前,各县(区)、各部门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

五、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党政领导干部任用的条件和程序是《条例》硬性规定的,可操作性强,绝不能变通。其中六项基本条件,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干部素质的要求,是对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这六项基本条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必须全面理解,正确把握。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些条件来全面衡量干部,准确选拔任用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以这六项基本条件为准绳,作为衡量干部的基本尺度,全面、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特别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把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做到按标准定取舍,按德才选贤能,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求真务实、真干事、能成事的贤才、能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放在学习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本领。《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核考察、酝酿讨论、任免、监督等各个环节作出了更加规范的程序性规定,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严格按程序办事的意识,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真正把《条例》当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自觉地去贯彻执行,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组织部门不但自己要严格执行《条例》,还要积极主动地为党委当好参谋,尽职尽责,把好选人用人关。

六、要切实做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条例》,必须进一步加大干部制度改革的力度。我们在学习贯彻《条例》中,要继续认真落实中央下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坚持民主推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群众参与民主推荐的范围;要进一步扩大干部考察工作中的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要重视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要大力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对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要继续对符合规定范围的新上岗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间,要对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定期听取干部思想汇报,听取群众意见,随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使干部在试用期间始终处在党组织的监督之中;要继续对经济部门的干部实行离任审计,把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挂起钩来;要试行对县(区)党政正职任职讨论票决制,由市委常委会提名,市委全委会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方法,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职务的特点,对考察内容分解细化,形成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要总结规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方法,扩大干部竞争上岗的范围。年内要抓好领导干部任期制试点,同时抓好改进干部考察预告和差额考察工作。要以解决干部能下为重点,研究探讨不称职、不胜任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加大调整力度,进而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干部选拔工作经验总结第6篇

一、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市在女干部队伍建设上,坚持从多渠道、多层面培养和选拔女干部,使全市女干部的数量得到普遍提高。*年以来我市共提拔县处级女干部77人,其中正处级17人;提拔正科级女干部173人,占提拔总数的18.7%;副科级女干部308人,占提拔总数的15.6%。截止*年底,全市各类女干部共63386人,占干部总数的38.7%;其中机关干部中,科级女干部1165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3.6%;县处级女干部达到110人,占同职干部的12.4%。目前我市市直机关及县(市)区共有县处级正职干部22名,占同职干部的16.8%。11个县(市)区中分别有9个党委、7个政府班子中配备了女干部。全市114个乡镇中分别有63个党委、62个政府班子中配备了女干部。她们在本职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几点做法

几年来,我市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做好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一是市委高度重视对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市委及相关部门从政治文明的高度来重视女干部工作,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建立了领导责任制。定期分析女干部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女干部培养选拔的政策措施。如研究制定了《*年-*年*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召开了全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会议,*年、*年、*年三次对全市落实《规划》情况开展督查和检查,从而保证了女干部培养选拔各项指标的落实。

二是认识上逐步实现了“五个转变”。从上级硬性要求的“要我选拔”转变为“我要选拔”;从“不敢大胆使用”转变为“大胆使用”;从“放羊式”培养转变为规范程序培养;从“时松时紧”的随意性选拔转变为“常抓不懈”的常规性选拔;从求全责备转变为看主流、看发展、看潜质。观念的更新,使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转变为各级党委的自觉行动,全市形成了关心女干部、重视女干部、重用女干部的良好氛围。

三是注重提高女干部的自身素质。市委组织部积极创造条件,注意对女干部进行培训。结合实施干部培训规划,对全市县处级以上女干部进行轮训;市委组织部每年举办两期的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中,都明确规定女干部的比例或名额;定期举办女干部培训班,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已联合举办了17期女干部培训班,对700多人次科级女干部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培训;共组织了100多名女干部参加了组织部门与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高校联办的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研究生课程班等班次的学习,等等,加强了女干部的理论修养,提高了她们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近年来市委组织部、市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开展了选派干部到经济较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和学习考察等工作,都为女干部提供了锻炼学习的机会。

四是健全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政策和措施。我市通过制定“五必须”、“四统一”、“三着重”等政策和工作思路,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五必须”即“讨论调整领导班子必须有女干部的使用方案;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提拔使用女干部;职务调整、岗位调换必须兼顾女干部;外出培训、考察、挂职锻炼必须安排女干部;环境复杂、工作难做时必须支持女干部”。“四统一”即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形成了“共同开展调查研究,统一思想;共同开展推荐活动,统一步骤;共同制定工作目标,统一部署;共同落实成才措施,统一培养”的工作思路。“三着重”即着重于县处级女干部的选拔,改善领导班子结构;着重于年轻女干部的选拔,优化女干部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着重于抓住换届的有利时机,加大党政领导班子女性比例。各县(市)区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也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如新沂市突出正职使用,近年来先后选拔了14名女干部担任正职领导;睢宁县在公选领导干部时,对女干部实行“放宽条件、放宽范围”的“两放宽”政策;邳州市采取公推公选的方式选拔6名女副镇长;云龙区识才、育才、荐才、用才“四个环节”相结合,*至*年共提拔科级女干部73名,占同期提拔干部总数的28.5%;九里区对女干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目前全区科级女干部的比重比*年增长了4.2个百分点。等等。

五是加强后备干部工作,为培养选拔女干部提供源头活水。我们在每年民主推荐后备干部时,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女干部的选拔力度,重视把那些年轻优秀的女干部推荐出来,确保女干部的比例和数量。*年来市委组织部、市妇联还三次在全市范围内采取集中民主推荐女后备干部的办法,通过召开全市民主推荐妇女干部大会,集中推荐了一批优秀的女后备干部人选。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女后备干部库,按照培养使用方向,分专业分类别建立管理台帐,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定期补充调整,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我市副处级女后备干部队伍中,近期可进班子的成熟人选以及经过一、二年培养能够走上领导干部岗位的副处级后备干部人选共有74名,占后备干部总数的18.9%。

三、女干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一是思维方式和工作经验制约着女干部的成长进步。总的来说,女性形象思维强,抽象思维相对较弱,有时缺乏从宏观上把握事物的整体思维,因此在思考处理问题时,会更多地关注事物的表象和具体细节,容易犯“以偏概全”和感情用事的错误,这也造成了有些女干部在工作出现难题时显得束手无策,影响了女干部的发展。同时,女干部大多在机关成长,长时间下基层或从基层上来的很少;有一部分女同志不能正确处理家庭与事业的关系,参政意识不强;少数人安于现状,怕吃苦,不愿下基层工作,有的在一个岗位一干就是十几年,工作经历较单一。因此实践锻炼机会少,接触面不宽,基层工作经验欠缺,群众对她们了解不够。

二是传统观念制约女性从政问题。现实生活中,传统的“男尊女卑”、男强女弱思想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着。“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这种观念增大了女性进入政治、经济等社会主导性活动领域的难度,进而造成了男女从政的社会环境不平等。妇女参政的意义还没有完全被全社会真正认识,一些同志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女干部存在这样那样的偏见和陈旧落后的认识。如有的同志虽然口头上也讲男女平等、尊重女同志,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流露出“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有的同志也肯定女干部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在某些个体上承认女干部‘巾帼不让须眉”,但在总体上仍认为“女不如男”、女同志“只能当配角、不能当主角”,从而影响了女干部的选拔和使用。

三是家庭因素束缚着女干部的手脚。如何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已成为制约女干部成长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很多女干部不仅担负着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同时在家庭之中也承担着照顾长辈,抚养晚辈的职责,这就使得女干部要面临事业和家庭的双重压力,造成了女干部心理压力过大,体力负担过重的现实情况,从某种程度上约束了女干部个人能力的发挥。

四、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是加大对女干部的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针对女干部自身存在的缺陷,有的放矢的组织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女干部培训班,提高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中的女干部培训比例,有计划地选派基础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鼓励女干部积极参加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等等,组织她们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思维水平和理性思维能力。遵循领导人才成长规律和女干部的特点,采取定岗压担、首长助理制等措施强化她们的工作锻炼。特别是针对女干部队伍流动性差、工作经历较单一、基层工作经验欠缺等制约女干部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大轮岗交流力度,组织她们到街道、乡镇、开发区或招商引资一线挂职,到艰苦环境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去经受锻炼,使她们经历多岗位、多层次、多领域的实践锻炼,从而开阔眼界,丰富阅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同时增强她们的从政热情、社交意识、竞争意识和心理素质。

二是营造女干部健康成长、脱颖而出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论导向和社会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重视培养女干部的政策和措施,破除重男轻女等陈旧观念,弘扬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的新观念,并通过举办优秀女干部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开拓进取、自强不息、奋力拼搏、业绩突出的优秀女干部的先进事迹,表彰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干部。如*年我们举办了全市各界妇女为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开发建设作贡献研讨会,组织广大女干部为我市加快发展献计献策,提高了女干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通过舆论导向和典型宣传,在社会上营造关心爱护女干部成长,支持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良好氛围,为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干部选拔工作经验总结第7篇

《干部任用条例》解读1、《干部任用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干部任用条例》自20xx年颁布以来,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二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新变化新调整,干部任用工作需要与这些新政策相衔接;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改进。这些变化使得《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本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中央决定重新修订并颁布《干部任用条例》。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推进干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设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框架和主要特点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拆分酝酿一章并将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之中。修订后,《干部任用条例》共13章71条,分总则、选拔任用条件、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纪律和监督、附则,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其中,动议、 民主推荐、 考察、 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构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流程。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结合起来,进一步体现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同时坚持发扬民主的方向和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对有关制度作了进一步改进完善。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科学发展、以德为先、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把人岗相适、重视一贯表现等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三是坚持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经过较长时间、较大范围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一些新的改革措施。着重完善民主推荐,改进考察方式方法,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破格提拔、干部交流等。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在严格标准条件、规范选拔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选拔任用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党组织、领导干部和选拔对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五是坚持有效管用、简便易行,优化程序、删繁就简。

3、《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了好干部标准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并明确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既为广大干部明确了个人努力方向,也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鲜明地将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并围绕有利于选准用好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完善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基本资格,更加突出理想信念的要求,突出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的要求,突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要求,突出加强道德品行、作风修养的要求,突出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要求。二是在考察内容上按照好干部标准,突出了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作风表现和廉政情况的考察。三是拓宽干部选拔的来源渠道,注意从担任过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推进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四是严把人选关,明确了六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包括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和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以及因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把不符合好干部标准的人挡在考察人选之外。五是在程序和方法的设计上,把选准用好干部贯穿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努力用科学的制度机制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4、《干部任用条例》突出强调党管干部原则

干部选拔工作经验总结第8篇

事业发展,关键在于干部。对这次面向全县乡镇领导干部开展竞争性选拔部门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首先要深化认识,而要深化认识,第一位的是必须充分认识竞争性选拔是党管干部根本原则的重要体现。为什么要突出强调这一点?一方面,是因为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本身就是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对此,党的十七大早就明确提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形成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过去的竞争性选拔工作中,有这样那样一些人,总认为我这个“官”是“考”出来的。确实从过程看,你这个“官”是“考”出来的,但是背后体现了党组织对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关心和关爱,如果离开了组织的关心和关爱,也就不可能有竞争性选拔这个平台,你也就不可能脱颖而出。所以说,竞争性选拔工作是党管干部的重要体现。每一个参与竞争性选拔的同志都要对组织的关心和关爱有深刻的理解。

具体来说,还要从“三个有机统一”上来深化对这次竞争性选拔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第一个统一是:干部路线和政治路线的有机统一。干部路线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政治路线不是抽象的,所谓政治,过去同志曾讲过,现代化建设就是最大的政治。具体到我们松阳来说,讲政治就是要把县委八届八次全会提出的“两区两高三化”的“两区”发展战略落到实处。要实现“两区”目标,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极为重要的是要建设一支熟悉基层、热爱基层、作风正、业务精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通过实行竞争性选拔,搭建起“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平台,使一批熟悉基层的优秀乡镇人才进入部门班子,有利于更好地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主动服务“两区”发展战略上来,为推动我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第二个统一是:导向基层和关爱基层的有机统一。统一点就在于,促进形成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链。具体而言就是要“两手抓”:一手抓年青干部要下去,县直部门的年青干部要下基层、下乡镇、到实践中去锻炼;另一手,通过基层乡镇的磨练,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也要上来,这样才能给县直机关部门带来新的活力。就这次竞争性选拔部门副科级领导干部来说,主要目的是通过竞争性选拔,结合历年来乡镇领导工作经历、年度考察考核情况,发现和挖掘一部分在乡镇领导岗位任职多年,具有比较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和较高领导素质的同志到部门任职,进一步树立和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第三个统一是:“伯乐相马”和“赛场选马”的有机统一。现在有种说法:把竞争性选拔、公开选拔简单地说成“赛场选马”,把“考场”简单说成就是“赛场”。我认为真正的“赛场”不是“考场”,而是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也是检验干部能力的唯一标准,这样才能正确认识“赛场选马”。与此同时,还要正确认识“伯乐相马”,现在不少人一讲干部选拔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就认为“伯乐相马”已经是“过时”了。应该怎么看?我认为“伯乐相马”也是历史经验、历史智慧的总结。过去的“伯乐”可能只是局限“一双眼睛”,但现在的“伯乐”有“多双眼睛”、“千万双眼睛”。就拿这次竞争性选拔来说,选谁是由集体的“多双眼睛”来定的,由县委全会来遴选。同时,在县委全会遴选的过程中要电视直播,有群众的“千万双眼睛”盯着。所以,现在的“伯乐相马”背后有“千万双眼睛”,现在的“赛场选马”不是简单的“考场选马”,而是更注重实践、注重实绩。因此,这次竞争性选拔的加分项,就专门设计了对乡镇工作多年、实绩考核优秀的同志进行加分,真正体现了“伯乐相马”和“赛场选马”的有机统一。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这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竞争性选拔的公告大家都已经看到了,对具体的选拔程序、选拔资格、选拔条件这里就不再一一强调,重点讲一讲如何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这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衡量这次选拔工作能不能取得圆满成功,最终还是要看选出来的人是否符合岗位标准、社会上是否公认。因此,选拔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坚持条件、坚持标准、坚持原则,既要发现和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又要促进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一要坚持党管干部。整个选拔工作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乡镇党委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县委的统一要求做好工作。在选拔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二要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把好用人的政治关、能力关和作风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能力水平高、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乡镇干部选拔上来。必要时宁缺毋滥,决不降格以求。三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贯穿全过程。选拔过程中的一些重大事项,除必须保密的事项外,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为增加选拔的公开透明度,县委决定将全委会遴选过程进行电视直播,这在我县干部选拔任用史上是一个首创,对于参与选拔的同志是一个挑战,对于参与遴选的全委会成员也是一个挑战,因为有“千万双眼睛”都在看全委会遴选出的干部和他们心目中的干部是不是相符。四要加强监督,严肃选拔工作纪律。竞争性选拔的各个环节都要严守纪律。特别是在报考对象基本条件的资格审查、比选加分等环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放宽条件,或搞特别照顾、变通模糊,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在比选加分环节,已经考虑到对乡镇工作时间长、工作负责的同志给予加分,各相关单位必须认真检查核实。参加竞争性选拔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搞不正之风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干部选拔工作经验总结第9篇

经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在这里召开全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与时俱进地推进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市委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召开后,市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汇报,市委领导对做好这项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今天,市委副书记黄炳福同志出席会议,并将代表市委作重要讲话。刚才,李蓁主席在会上传达了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会议的主要精神,一些单位和部门将在会上介绍他们的做法和经验,相信对大家今后的工作会有所借鉴和启发。下面,我先就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紧迫感

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是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1998年全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着眼于新世纪各级领导班子及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努力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使一批优秀的女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一大批优秀分子加入了党的组织。广大女干部和女党员积极投身实践,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到2001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女干部已超过6万人,占干部总数的38.3%。目前,全市共有市委管理的女领导干部110名,占市委管理的干部总数的11.7%(均不含非领导职务);市委、市政府52个工作部门(机构)中,30个部门(机构)配备了36名女干部,配备率为57.7%,其中正职6名;11个县级市、区四套班子中配备了35名女干部,其中正职1名;95.3%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64.8%村支部、村民委员会配备了女干部;县处级后备女干部131名,占总数的22.4%;全市共有女党员5.7万人,占党员总数的16.5%,去年全市发展女党员数占新党员总数的38.8%,比上年净增3个百分点。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与中央、省委的要求相比,与周边城市相比,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我市制定的有关《规划》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是:一是思想认识没有完全到位。一些地方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重视不够,依然存在着“议论多,落实少”的现象。二是女干部实际配备数量不多。目前,全省106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49%已各配备了1名女干部,无锡已达75%,徐州是73%,我市仅吴江、虎丘、金阊三地的党政班子配备了女干部,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县级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女干部配备率,目前也仅为44.1%。三是正职女干部、年轻女干部比例偏低,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目前,11个县级市、区的党政正职中还没有女干部,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的正职女干部也很少;全市150个乡镇、街道正职领导中,正职女干部仅有20名。在110名市委管理的女干部中,40岁以下的为26名,占总数的23.6%;其中35岁及以下的仅9名,占总数的8.2%;而51岁以上的有44人,占40%;科级女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也存在的类似的问题。四是基层女干部队伍建设比较薄弱,后备干部队伍中建设还满足不了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有的地方跟踪培养不及时,影响了女干部的参政能力的提高,造成后继乏人的局面。五是女干部、女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部分女干部、女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工作和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迅速发展的形势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既看到前几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又要认清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地做好新时期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

二、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市委组织部于去年制订下发了《2001年-2005年苏州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规划》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提出了如下目标:(1)各县级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街道领导班子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至少要有1名女委员,全市村党支部正副书记、村民委员会正副主任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同志;(2)市、县级市、区党委、政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领导班子要首先选配女干部;(3)担任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数量要有所增加,县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不低于同职干部的10%,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女干部比例不低于同职干部的5%,35岁以下的县处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数量要逐年增加;(4)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及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多选配一些女干部;(5)各级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女委员的比例,要在上一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规划》同时对我市的女干部配备时间、选配任务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对上述目标的实施规定了分两步走的工作要求:第一步到2003年,80%的县级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95%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街道领导班子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60%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至少要有1名女委员;50%的市、县级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配备女干部。第二步,到2005年,全面实现《规划》目标。

现在,离实现2003年第一步的配备目标还有相当距离,所剩时间已经不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及《政协章程》,我市及所辖各县级市、区人大、政府、政协等机关明年初均将进行换届。我们要抓住换届的契机,高度重视女干部的选配工作,确保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五年规划第一步目标的实现。各县级市、区委都要认真对照《规划》要求,找出差距,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作出统筹安排。各级组织部门和妇联要密切配合,尽职尽责,继续下大功夫、花大力气,进一步做好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使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

1.抓住机遇,及时把优秀女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明年我市市、县级市、区两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将进行换届。各地要抓住换届有利时机,超前考虑,落实措施,强力推动,在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中,对女干部要有硬性指标,达不到要求的方案不予审批,选配确实有困难的,应留出位子适时增补;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进行交流选配。要对照《规划》要求,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排队分析,通盘考虑,逐个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落实配套措施,确保《规划》提出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全面实现。选拔女干部要把握好三条:首先要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关,切实把那些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得清是非,在重要关头经得起考验的优秀女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其次要坚持不拘一格,对德才素质好、年纪轻、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女干部,不搞论资排辈,要解放思想,大胆选拔,敢于破格提拔使用。第三要在政策上适度倾斜,在遵循干部成长一般规律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女干部的特殊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

2.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党政正职女干部和年轻女干部选拔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正职女干部和年轻女干部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培养选拔力度。对条件比较成熟的女干部,要敢于放到党政正职领导岗位上,让她们顶大梁、挑重担,在实践中经受考验和锻炼;对缺少全面领导工作经验的女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先安排担任常务副职进行锻炼,成熟后再提拔到正职领导岗位;对具有在下一级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正职岗位上较长工作经历、政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女干部,可直接选拔到上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上。通过努力,使县处以及科镇级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的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得到增加。女干部队伍作为我们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同样面临着新老交替的重要任务,抓紧培养选拔大批年轻优秀的女干部非常迫切。要注意把那些年纪较轻、知识层次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年轻女干部及时选拔上来,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

3.深化改革,扩大民主,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方法。按照中央批准下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女干部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使选拔任用女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这些年来,我市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积极的步伐,出台了不少措施,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要运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取得的成功经验,改进和完善用人方法。在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工作中,要鼓舞优秀女干部积极参与竞争,用新的方法探索选拔培养女干部工作的新路子,为女干部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条件。在选拔任用女干部时,要广泛走群众路线,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制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要拓宽女干部的选拔渠道,不仅要从党政机关选拔,还要深入到大中型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等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单位去发现和选拔优秀女干部,并注意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女干部。

4.夯实基础,精心培育,强化锻炼。要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快女干部后备力量的培养步伐,建立一支数量足、质量好、结构合理的女后备干部队伍。目前,各县级市、区均建有后备干部队伍,其中女干部保持了一定的比例。名单形成了,不能停留在纸上;队伍建立了,就要很好地管起来。要正确处理选拔和培养的关系,把重点放到培养方面来。实践证明,哪个地方和部门女干部基础工作抓得好,培养抓得紧,抓得经常,女干部的选拔工作就搞得好,就不会出现女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现象,就不会出现选拔女干部工作“临渴掘井”现象。各地各部门要着眼于今后几年领导班子建设的目标和现实需要,重点掌握一批能够担任党政正职以及近期可进领导班子的女干部名单。各级党委要坚持从基础抓起,从基层抓起,从基本素质抓起,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后备女干部的培养锻炼工作。要以各级党校和行政院校为依托,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女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和引导她们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她们提高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在复杂局面下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市、县级市、区委党校举办各种培训班、进修班、研讨班,应适当提高女干部的调训比例。要根据各级各类女干部的特点,进行分级分类培训,有计划地选派基础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组织她们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管理等新知识,还要创造条件,组织女干部到国内经济较发达地区或国外境外学习考察,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使她们尽快成为懂业务、会管理、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加强女干部的实践锻炼,针对女干部的特点,采取下派挂职、任职和交流轮岗等多种方式,把女干部特别是年轻女干部放到艰苦环境中去锻炼,放到重要岗位上去经受考验,在使用中加强培养,着力提高女干部的适应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要拓宽渠道,加大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之间女干部交流的力度,促进女干部快速成长。

5.注重质量,提高发展女党员工作水平。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点做好在青年和生产工作一线人员中发展女党员工作。在农村,要注意发展文化程度较高,能够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的优秀女青年入党。在企业,要注意发展积极投身改革,在重要、艰苦岗位上创造出一流业绩的优秀女职工入党。对在下岗分流、实现再就业中表现突出做出成绩的女职工,也要及时吸收她们入党。在学校、科研院所等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单位,要注重在教学、科研骨干中发展女党员。要高度重视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女党员的工作,依托社区党组织,做好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群体中发展女党员的工作,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社会影响力。要抓好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女党员的教育培养,通过基层党校培训和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女党员认真学习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党的基本知识,使她们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入党为什么、党员应该干什么等问题,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通过“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等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对妇女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锻炼,对在重大政治斗争和艰苦环境中经得起考验的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入党,不断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四、加强领导,努力开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新局面

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强、要求很高的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领导,注意协调配合,搞好督促检查,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要明确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这项工作列入党委(党组)的议事日程,纳入到本地区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组织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要加强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规划目标,明确工作任务,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各地、各部门每年要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市妇联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要注意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探索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形成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机制,努力开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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