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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协会优选九篇

时间:2022-10-04 04:00:52

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协会第1篇

一、2005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按照年初工作计划,2005年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召开四届二次会议。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落实四代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部署新一年各项工作,2月2日,省注协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新闻会。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全省69个执业理事单位共同发起了“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宗旨诚信倡议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二是向第四届理事会执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理事单位颁证牌;三是讨论了省注协2005年工作要点并听取对省注协秘书处内设机构的意见;四是举办了省注协2005年新年联谊会。

2、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一是制作省注协“四代会”宣传专辑和《市场经济鉴证人》宣传片,宣传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成就,将专辑和宣传光碟发到每个事务所及中注协、全国省级注协,并在**电视台播放宣传片;二是在人民日报、**日报、楚天都市报、长江日报、中国注册会计师等报刊登载行业诚信倡议书、省注协“四代会”有关领导讲话等宣传稿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三是通过协会工作简报和协会网站登载大量行业宣传信息,扩大**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

3、加强业务监管,净化执业环境。一是召开谈话提醒会,通报武汉市工商局对有关中介机构违规违法经营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况;二是受理了8起投诉举报,逐一进行了查处。如针对省教育厅财务处指定两家事务所对省教育厅13个厅直属单位和29所省属高校2004年度决算报表进行审计问题,向省教育厅财务处发出了《关于收回贵处两份审计通知书意见的函》(鄂注协函[2005]7号),要求省教育厅财务处收回两份审计通知书,省教育厅财务处表示将妥善处理这一问题。针对武汉华新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在蕲春非法设立分支机构问题,会同黄冈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对武汉华新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在蕲春非法设立分支机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证属实,向武汉华新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了《关于责令立即撤销武汉华新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在蕲春非法设立分支机构的通知》(鄂注协发[2005]028号),要求武汉华新所立即关闭在蕲春设立的非法分支机构,封存出具的各类鉴证报告送省注协检查,责令收回在蕲春的事务所公章和注册会计师汪景明、吴茨林、钟文俊的印鉴交省注协处理;三是针对近期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仿冒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印鉴违法出具报告,严重侵害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及时下发了《关于严防不法分子仿冒审计报告、维护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依法、审慎执业,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伤害。

4、到湖南注协考察。为了更好地学习兄弟省市注协行业自律管理经验,加强行业协会的交流和合作,探索适合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需要的管理模式,3月3日至6日,到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考察,与湖南同行就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情况进行交流、研讨,学习和借鉴他们好的经验和做法。

5、按照全国考办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省200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经初步统计,全省共26236名考生报考53388科次。同时,对全省各考区有关人员进行2005版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以提高考试组织工作水平。

6、做好年检工作。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的相关规定及《中注协关于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全省200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进行了年度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注册会计师执业年龄情况、在事务所专职工作情况、业务质量情况、被处罚情况、参加后续教育情况以及会费缴纳情况,同时,将党政机关人员兼职问题和年检材料的真实性、审计报告的规范性等问题作为检查的重点。为确保年检工作质量,省注协成立了年检工作专班,并设立材料组、检查组和综合组,分别负责年检前、中、后期工作。同时要求全省各市州管理中心将年检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严把年检初审关。通过近3个月的检查,对全省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执业质量、人员结构及事务所执业环境等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达到了净化注册会计师队伍、规范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认定、提高注册会计师人员素质和执业水平以及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目的,圆满完成年检工作任务。全省共320家会计师事务所,3383名注册会计师参加年检,年检通过3059人,不予通过324人(其中,兼职143人、申请转非执业会员94人、超龄22人、去世8人、自行停止执业52人、未参加后续教育培训5人)。为确保年检结果的公正性,我们将年检的初步结果于5月底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业内人士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受理群众举报47例,我们逐一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增强了年检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7、认真组织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远程视频教室正式设立并投入使用,根据中注协培训计划,共组织3期远程视频后续教育教训,共培训注册会计师360人。

8、根据有关要求,开展2004年度注协秘书处事业单位年度检查和省注协社团年度检查。

9、召开全省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主任工作会议。4月15日,全省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在**财苑大厦召开,全省17个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主任参加会议。省财政厅纪检组长徐新生同志到会讲话,省注协秘书长张雪华同志总结了2004年市州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部署了2005年行业工作。会上,省注协考试部、财务部负责同志就做好2005考试、财务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宜昌、十堰、荆门、黄冈管理中心的代表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会议还表彰了2004年度市州行业管理工作评比获奖单位。

10、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一是按照中注协财务会议精神,布置、收集全省事务所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圆满完成全省310家事务所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汇总工作;二是完成协会财务年末决算和2005年财务预算;三是逐所核对会费,督促310家事务所交清了会费。

11、加强信息、网络管理。充分利用协会网站信息、传递文件资料,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拓展网站功能,进一步完善有关行业管理系统,提高服务水平。上半年共各类信息897条,网站点击突破50万次,提高了行业和协会的社会认知度,树立了行业形象。

12、进一步加强协会内部建设,适应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新要求。一是按照厅党组要求,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行风政风评议以及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全体员工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以及服务会员的意识不断增强,服务水平和执行能力显著提高,受到广大会员的普遍好评;二是着手进行建章建制,在监管、注册、培训、考试、财务等各项工作中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办法,采取了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行业管理水平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加强行业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行业发展成就,宣传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规范执业、诚实守信的好典型、好事例,塑造行业良好形象;继续办好《工作简报》和年报,编辑出版《**注册会计师二十年》书籍。在《**日报》分类刊登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事务所排名信息。

2、开展业务质量检查。根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拟按20%比例检查对全省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并结合此次注册会计师年检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事务所、被投诉举报事务所以及新设立事务所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中指出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达到“指导、帮助、督促、提高”的目的。即指导事务所诚信执业,帮助事务所规范执业、促进事务所自律执业,提高事务所执业质量。同时,重点查处“炒鱿鱼,接下家”,“大压价,抢业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解决武汉市“香港路”和“台北路”设点和挂牌揽业务,恶意压价竞争的问题,并与武汉市工商局沟通协调,加大打击力度,维护行业形象。对财政部、中注协、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等部门移交案件及举报投诉案件严格查处。

3、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同时做好先进性教育有关收尾工作。

4、组织举办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杯”运动会,运动会拟设乒乓球、象棋、围棋等竞赛项目,以吸引尽可能多的行业人士参与,通过比赛,展示行业团结向上、生机勃勃的精神风貌。

5、组织举办“建立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的学术论坛,邀请专家学者和业内外专业人士参加,共同探讨建立符合行业发展规律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业管理体制。

6、组织实施200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全省考试工作万无一失。同时做好接待全国各地运送200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试卷人员和中注协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阅卷工作组工作并协助全国考办做好2005年考试阅卷工作。

7、加强行业党组织建设。在原有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会员对行业党建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常务理事会,专题研究行业党建工作。加强与有关党务部门联系,组建行业党委

8、修订、印发市州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督促各市州管理中心充分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提高市州行业管理水平。版权所有

9、加强境内外、省内外行业交流。组织行业人员到台湾注册会计师公会及有关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察、调研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情况,提高省注协行业管理工作水平,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

10、调查了解事务所财务管理方面的意见并形成调查报告,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事务所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完成协会财务决算核算工作,布置事务所财务决算。

11、搞好培训工作,按照中注协远程教育视频培训工作计划,每月安排一期培训班。

注册会计师协会第2篇

一、2004年度工作

2004年度,协会在抓好政治学习、搞好廉政建设、加深对“十六大”会议精神理解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鼓励中介机构发展,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加强监督,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行业诚信建设”这一中心,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各项工作,并全面完成了厅“青财函字[2004]51号”文件下达的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了行业自律性管理体制工作

在协会行政职能交接后,2004年度协会重点工作是依据“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建立“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和自我协调”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按照厅领导关于在注册会计师管理方面拿出几条操作办法的批示,在加强内部惩戒、执业人员维权和执业人员申诉工作管理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内部检查办法,同时建立了事务所执业的报备制度,促使了行业自律性管理体制的落实。

(二)落实了《**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实施意见》

该办法自03年推行以来,得到了广大行业同仁的积极拥护,搞好诚信建设符合事务所的执业原则和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所以2004年协会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不动摇,以张光荣厅长关于鼓励发展中介机构的工作思路不变的指导思想,把行业诚信建设的这一工作思路具体体现在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试、培训、注册、监管、标准建设、技术指导等具体工作之中,并在年内建立起了诚信档案制度,切实把诚信建设落到了实处。

(三)规范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

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机制是关系到行业发展前途的大事,是提高执业质量和保障事务所永续发展的前提。2004年协会带领全行业树立起以人为本、从严治所的管理理念,坚持以尊重人为出发点、以发展人为目标,倡导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激励人、发展人的作风,积极创造了一种凝聚、培养、关心人的工作环境和宽松的工作氛围,在全行业初步建立起了一个进取、激励、公平的用人机制。增强了事务所的凝聚力,培养注册会计师后续人才。

(四)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工作

搞好培训工作是提高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前提,协会在年初工作计划中就把培训工作列为全年的工作重点之一。为搞好后续教育培训工作,协会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切实落实好培训制度,将培训工作同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未完成培训课时的注册会计师在年检时坚决不予以通过;二是协会为支持州县事务所的培训,决定州县事务所学员的食宿费由协会负担,多方面调动事务所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三是严格课堂纪律,实行点名制度,保证培训取得预期效果。通过采取上述手段,有力的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搞好培训工作,协会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从中央财经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师资,分别讲授了审计风险及其防范、风险导向审计、小规模企业报表审计风险控制、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及案例分析、司法会计的理论与实务和塑造高效团队和职业道德建设等内容,培训内容既与注册会计师业务操作紧密联系,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又紧扣行业形势,深入浅出的阐述了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向,参加培训的学员,尤其是各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深感受益匪浅。授课老师高水平的理论阐述和精彩的案例分析,得到了学员的好评。

搞好培训工作,是协会适应形势,提高服务水平迈出的坚实一步。今后,随着中注协远程教育网络的开通,培训方式将有大的改变,协会将适时转变培训思路,调整培训方案,进一步为会员做好服务工作,并将执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工作做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五)切实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

按照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严肃纪律、严格要求、精心准备、万无一失”的要求,在财政厅领导的关心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省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圆满结束。在考试组织方面:一是财政厅成立了以主管厅长为主任的“**省财政厅第十三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及其下设的**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考办设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明确考委会及考办职责,以便各司其职;二是报名工作开始之前,在《**日报》、《西海都市报》等省内主要宣传媒体上报名广告,提高宣传力度;三是加强对考办工作人员的培训,在报名工作中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提高每一个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在考试实施方面,为了保证考试万无一失。一是认真选聘监考人员,在考试举行之前,认真培训监考人员学习考试操作规程,保证监考工作的严肃性;二是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财考办[2004]154号)要求办理,环环相扣,没有出现差错。

高标准、严要求,保证考场纪律。为维护国家考试的社会信誉,省保密局的领导自始至终参与了今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从试卷的出库、分发到试卷的密封、回收、入库,都有保密局的领导监督,一方面促进了我们工作的规范性,另一方面也保证了考试的严肃性。

考试期间考场秩序良好,应试人员遵守考场纪律,没有发现违纪、作弊等现象;考场监考人员认真负责,各项工作都能按照考试操作规程要求进行。

(六)认真做好注册管理和年检工作,搞好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注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了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的年检,将个人资格年检和机构年检相结合、与后续教育培训相结合、与人事档案管理相结合,进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以达到搞好队伍建设的目的。

(七)继续净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

行业执业环境在最近几年逐渐好转,但行政干预、压价收费、给予客户回扣,部分执业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出具虚假验资、审计报告等不正当竞争现象仍然存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中介服务市场。对此,协会加强了与省纪委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力争在明年开展一次执业环境的清理整顿行动,对遵守道德、诚信为本的事务所营造一个公平、宽松的执业环境。

(八)完成了全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

2004年我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省27家需要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材料基本上报送完备,审查验收工作也基本完成,将在年底之前向社会公布完成脱钩改制的社会中介机构名单,至此此项工作将得以全面完成。

(九)为了进一步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形象,我们在给中介机构创造良好执业环境、促使提高执业质量的同时,经过积极努力,调整了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这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与壮大提供根本性的保证。

2004年厅里下达给协会的工作目标虽已完成,但是也存在许多的问题和不足。存在的问题有协会自身班子弱的问题,也有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发展不规范的问题,更有整个社会执业环境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根据光荣厅长在传达省委常委会精神会议上强调的“结合财政部相关精神,认真思考,进一步明确明年的工作思路,安排好明年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对一些问题作深入研究,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切实做好2005年的工作。

二、2005年度工作安排

(一)抓好行业诚信建设,维护行业执业形象

落实贯彻好《**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实施意见》是协会长期重点工作。这不仅符合会计师(资产评估)事务所执业原则的需要,更能体现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以及体现行业形象的需要。所以,协会将坚定不移地把行业诚信建设的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并具体体现在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试培训、注册、年检管理、业务监管、行业惩戒、标准建设、技术指导、行政审批等工作之中。

(二)规范会计师(资产评估)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执(从)业人员的管理

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是关系到行业发展前途的大事,是提高执业质量和保障事务所永续发展的前提。2005年协会将继续带领全行业树立以人为本、从严治所的理念,坚持以尊重人为出发点、以发展人为目标,倡导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激励人、发展人的作风,积极创造一种凝聚、培养、关心人的工作环境和融洽的工作氛围,在全行业建立并巩固一个进取、激励、公平的用人机制。协会将通过加强执(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来实现上述目标。

(三)建立行业自律公约、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报备制度

在目前的执业环境下,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是非常必要的一项工作。2005年协会将制定出包括收费价格在内的行业自律公约,以此遏制不平等竞争、压价收费等不正常现象的蔓延,致力于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自身素质。与此同时,实行业务报备制度,把可能出现的执业质量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使事务所执业行为朝着科学、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另外,建立起政府——协会——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渠道,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维护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四)几项具体工作

1、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复查工作,7月初做好有关所停业整顿情况的审查工作,在9、10月份继续按照中注协、中评协的要求开展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2、做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及按照“三严一保”的要求实施好考试工作;加强执(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后续教育工作,并完善培训和后续教育制度,在7—8月份继续举办全省执(从)业人员后续教育培训班;并根据中注协的要求适时举办远程教育视频(同步学习)培训班;组织安排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和业务骨干参加三个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工作。

3、搞好“注册两师”的年检工作,指导被撤销的格尔木诚信所的终止清算、人员安排以及被延期的**江源、西宁振青事务所的规范运作工作。

4、清理挂名、未参加后续教育培训的执业人员;清理事务所擅自违规设立业务代办点以及乱设分所的现象;及时清理对已设分支机构但执业人员不到位或委托他人招揽业务的现象。

5、加强非执业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非执业会员的基本信息,保证将行业发展状况和信息资料分发到每一个非执业会员的手中。同时加强一般从业人员的档案管理,督促事务所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为一般从业人员建立“三金”等生活保障制度,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版权所有

注册会计师协会第3篇

可这才大年初五暖,都在家呆着呢。我在江苏泰州,我最得力的设计师老黄和电脑制作人员在浙江杭州,老总和客户却在北京。

晚上,北京、泰州、杭州召开紧急电话会议。

先由老总详细介绍客户的背景: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英文全称:CHINA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CICPA。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联合而成,个人会员达113243名,团体会员达6437家,是亚太地区会员人数第一、世界第二的会计师专业团体。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服务领域包括: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注册管理、年度检验、行业监管、对外开放会计市场等方面。1996年业务收入逾30亿。

“迈向21世纪——中国经济改革与会计市场开放国际研讨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联合召开。

会议时间:1997年4月25日至28日。

会议地点:中国北京。

会议概况:

为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国际会计职业界的影响,宣传中国经济改革,加深中国会计职业界与国际会计界,特别是亚太地区国家(地区)会计职业界的相互了解,增进彼此间的友谊,促进相互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动中国会计市场的开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与香港会计师公会联合召开此会。

参加会议的人数计划约为460人,会中特邀嘉宾、国内各部门代表、国内外与会代表等约424人,工作人员约40人。

最紧急的项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标志

2、“迈向21世纪 中国经济改革与会计市场开放国际研讨会”会标

要求:体现中国性、民族特色,又别具现代感。

妈呀,这次可要了叶茂中的命了。从来创作型的思维一碰着数字就糊,根本搞不清东南西北的。现在要主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CI导入,真正是一点概念都没有。

幸好有个会计师出身的老总撑着,他也乐得向我们灌输一通会计、审计之类的知识。表演拿手好戏,还不驾轻就熟?乘机又将他老早以前的辉煌历史香喷喷爆炒一番。瞧,什么经历到了CI领域都是一种财富。

蛋炒饭也好,夹生饭也好,反正吃下去后还真有了一点底气。我知道了会计审计的最根本特征就在于三个方面: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

自然地,中注协的标志设计也就有了一个大致的方向,就是要体现出会计审计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再加上中国性、民族特色、现代感这几项要求,中注协标志设计在构图上的表现已经有了基本的把握。比如对称感、平衡感、稳定感等等。

在标志内涵上的挖掘尚待深人,而关键是要找到一个合适的载体,能够体现会计审计的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历史性、民族性及现代感。

第一个在动脑会上跳出来的载体是指南针。

指南针是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性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而且指南针本身就象征着独立、客观、不以任何个人意志而转移。

同时我们又向老总寻求支援:“能不能找一些其他国家会计审计协会的标志资料?”阅读同行业设计资料不失为一种快速进入状态的有效办法。

“没问题,我们连夜去找,明天就传真给你。”

第二天,老总果然FAX了许多资料过来,整整用掉我一卷半传真纸。

仔细研究了各国会计审计标志之后,我发现天平几乎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构成要素。不管是漂亮华丽的天平,还是简单勾勒的天平,反正总有个天平平衡其间。

围绕着天平、指南针、经济与文明,江、浙、京三地联手,展开了新一轮中注协标志设计工作。

草案黑白稿很快出台。标志以指南针为轴心支撑点,两端发展成天平图案,上部变体为先秦古币。向上的半圈光芒,表示繁荣与昌盛。环绕一周的英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字母,体现中注协与国际接轨的意识。

会议标志的设计也同期出台。整个会标以前进的车轮和长城为主形象构成。2000年号构成了前进的历史车轮,长城既显示民族性,又点明会议地点:中国北京。城砖一块一块,好像一颗颗算盘珠,将长城墙体演变成一把算盘。算盘左右的边框去掉,表示会计市场的开放性。

草案先得到老总的欣赏,这表明我们已经摸到了方向。但老总这是第一关,最终还是中注协通过。那可是上上下下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的审稿工程。

过不了一个囫囵的春节了。一周后,我们移师北上,开始了闯荡京城的生涯。

几经修改的中注协标志方案、年会标志,及一份详细的标志说明文件,一并摆在了中注协核心层的前面。中注协有几个人面对我们的方案主要提了一个问题:如果没有标志的解释文案,如何知道标志的意思?

叶茂中的回答是:如果没有任何说明,谁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上的五颗星代表什么意思?

又一周后,中注协通过了我们的设计方案。标志的扩散应用系统的设计随即全面展开。中注协的CI设计也正式全面展开。

接下来的中注协标志设计构思与释义说明,将令诸位看官全面了解当初中注协标志设计是如何构思的,又是如何慢慢成形及至成熟的。

对于任何设计来说,都应该是策略在先,设计在后。这是一个无形到有形的过程。正如头脑支配人的行动一样,CI中的VI(视觉识别)也是由MI(理念识别)而来。不信请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标志设计构思与释义

一、专业思想背景

二、国际同行标志设计分析

l、本公司收集了几大国际性会计公司的标志,如亚瑟·杨由三个菱形构成的A,安达信的“大门”标志,认为它们不适合用来参考设计CICPA的标志。

2、本公司亦收集了英格兰·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的标志、巴基斯坦同行,以及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FAC)和国际会计师的标志,认为可以“批判地继承”。

(1)英国ICAEW的标志主要由天平和一位女神组成,其中上方的天平象征独立、客观与公正,亦象征相等、平衡、借贷,下方的女神象征特许、王权。

(2)美国AICPA的标志呈圆形,在英文的协会名称环抱中,突出两个主形象:一是上方的天平,象征独立、客观与公正,二是下方的美国人情有独钟的一个展翅欲飞的山鹰,意指鹰击长空、风雨无阻。

(3)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是取名称各字节的第一个字母,在长方形框内变形设计而成标志。

(4)国际会计师标志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中央是由三个图形构成的图案:①太阳——意味着会计照亮了经济活动,离开了会计工作,经济管理只能在黑暗中摸索;②天平——代表公正和平衡,在希腊文、法文、德文、英文、俄文等很多语言中,平衡与资产负债表是同一个词。③还有一条外伸的螺线,螺线的起 点在太阳的核心,它表示会计一旦产生,将是永存的、是永远发展的。第二部分:在太阳、天平、螺线构成的图案周围是三句箴言,即科学、信赖、独立。

(5)其他国家的会计师协会的标志大部分都包括两个主形象:一是天平;二是能代表本国特征的图形。

三、CICPA标志设计思想

CICPA标志设计应突出三性:即(l)专业性;(2)中国性;(3)国际性。

1、专业性

(l)重点强调注册会计师(CPA)职业的特点与作用,所以,英美标志中象征独立、客观与公正的天平可以有批判地加以借鉴。此时,我们选用两个独特的、非常中国的图形(如古钱币与指南针),来分别表现中国CPA在经济和社会文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

(2)大部分国家的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标志或者是上个世纪末或本世纪初设计的,或者是会计师亲自设计的,故表现手法陈旧、繁杂。我们认为,除行业的专业性外,在设计上也要有专业性的体现,使CICPA标志符合两个专业的标准,给人以非常丰富的内容享受和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2、中国性

中国的CICPA不同于美国的AICPA,也不同于英国的ICAEW,它是中国人的、社会主义的。我们的意见是:选用先秦时期的钱币和闻名于世的指南针来代表CPA在社会经济与文明发展中的作用。这些主形象均是中国的。

3、国际性

我们认为标志中最能体现国际性的有二:一是CPA三个字母;二是天平。

四、CICPA标志释义

CICPA标志:一个具有鲜明国际特征的天平(象征民间审计职业)托起经济的繁荣和文明的昌盛,再以圆形CICPA围绕而成的。具体地说,该标志由四个主形象构成:用国际上通用的天平代表CPA,同时用先秦货币表示经济的繁荣,用指南针表明文明的昌盛,而半个太阳则意味着民间审计的光芒照亮了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文明。

该标志的主要特点有:

1、英美CPA标志中天平在上,中国CPA标志中天平在下,这一变化使中国的天平更有力度,更加凝重,因为中国的天平用自己的双手托起了一个繁荣昌盛的经济与文明世界。在内容表现上更为丰富、深刻。

2、该标志以天平为中心,中间是中华文明结晶指南针的艺术化身。指南针的上部变体为一个中国先秦时期的钱币,该钱币又像是两个刀币的合成,充分体现了会计与经济、文明的相互关系。

(l)国际通用的天平意味着对称、平衡、借贷,意味着独立、客观与公正,也意味着中国的民间审计决意走向世界、与国际惯例接轨;

(2)先秦时期的货币代表经济的繁荣;

(3)指南针代表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文明,选它代表文明还因为:民间审计享有“企业医生”和“经济警察”之誉,具有指导企业加强管理、稳定市场秩序的功能,这种指导作用类似于指南针;

(4)半个太阳意味着民间审计的光芒照亮了人类的经济活动和人类的文明精神;同时说明,民间审计属于万众仰目的“朝阳产业”,潜力充足,前程无量;

(5)下部指南针支撑着天平,表明中华文明孕育了中国的民间审计,民间审计反过来又托起中华民族的经济和文明。

3、该标志具有较高的美学价值,结构处理巧妙,既表现了极好的稳定性,又体现了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l)圆形图案可以表现民间审计行业人才济济、高手云集、团结一心、众志成城;

天平由三个三角形构成,充分表现了结构美,同时暗寓民间审计行业稳如泰山,已牢牢扎根于中华沃土之中。

(3)图形阴阳相间,充分表现了节奏美。无论是对称的天平,还是指南针,或者是变体为中国古货币的上部指南针,阴阳分明,节奏明快。

(4)上部变体为古代钱币的指南针,呈三角形,酷似古罗马的房屋造型,给人以安详、和平、稳定,进而是繁荣和昌盛的感觉,暗寓人类经济发展、文明常青。

(5)从整个构图来看,在圆形图案内,活跃着五个三角形,代表稳重求实、一丝不苟,又代表积极向上、勇往直前,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注册会计师协会第4篇

2004年,省注协在财政厅领导和中注协的指导下,继续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行业自律管理为重点,在协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以年初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工作计划为目标,深入贯彻“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协会八字宗旨,上下沟通,协调一致,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2004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在行业自律性管理、改善行业执业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使协会的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现将2004年**省注协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教育活动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和出发点。2004年**注协党总支在厅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努力开展行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领导全体党员同志全面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了各事务所党总支书记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各党支部的工作经验。

一年来,各事务所的党支部健全党员的组织和教育活动,并把先进同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许多青年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004年省直所党总支在行业内发展了两名业务骨干加入到我们党内来,并有7人转为正式党员,全年新增党员23人。现在省直所党总支共有党员189人。2004年又有2家事务所成立了党支部,现共有17个党支部。

2004年协会党总支继续开展“讲学习、讲诚信、树形象”和创建先进党支部的活动,在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党总支在“七一”前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及狄云龙等11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为加强对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议的决定》的学习和体会,党总支2004年9月底组织了先进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及总支委员前往革命圣地延安实地进行学习考察。

二、继续围绕行业诚信建设,不断提高行业公信力

国家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深化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和环境。2004年**省注协继续紧扣诚信建设这一主线,不断深化诚信建设的内涵和手段,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统揽行业各项建设工作,全面提升行业诚信水平。

在2003年颁布的《**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基础上,我们根据中注协2004年1月9日颁布实施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中注协注册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管理力度。一年来,**注协共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9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撤销注册,并对上述情况在诚信档案中进行了如实的记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鉴证作用日益增强,2004年5月,我们参照中注协的排名办法,排出了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前50家并进行了公告。满足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利益者和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信息的需求,同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诚信为重,做大做强。

三、真抓实干,全面开展执业质量检查

(一)全面完成资产评估行业检查

根据国务院“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的要求和财政部“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的统一部署,我省于2004年3月-7月,在省财政厅资产评估行业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在13个市财政局检查办和省、市注协的共同努力及全省资产评估机构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全面完成了我省资产评估行业232家评估机构(专营22家、兼营202家、分支机构8家)、1311名注册资产评估师、(2001年~2003年)评估报告45835份的全面自查工作;省、市检查办共派出了36个检查组、167名检查人员,完成了对评估机构211家(专营20家,兼营184家,分支机构7家)、注册资产评估师1233名、(2001年~2003年)评估报告1064份的实地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在机构设立条件方面存在问题的21家资产评估机构、在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上有问题的21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在执业质量方面存在问题的97家资产评估机构,按财政部检查办《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处理指导意见》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处理。我们还协助配合部检查办检查组对**天衡、南京永华、**中天、**公证、**仁合等有证券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检查工作。

(二)全面完成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组织实施工作

根据中注协重庆会议和会协[2004]44号文件“关于开展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省注协下发了贯彻落实〈中注协关于开展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全省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布置、贯彻和进行查前培训。从2004年8月至10月省注协组织13个市注协和省直所检查组共分派22个检查小组、95名检查人员,完成了60家会计师事务所今年1-7月已出具的年报审计(4803份)和验资报告(10814份)共计15617份业务报告的抽查任务;事务所抽查率为19.16%;业务报告抽查率——年报审计5.56%、验资5.09%,两项综合为5.24%。检查组在检查中贯彻“帮助、教育、督促、提高”的目的,在检查处理上贯彻“以帮助教育、督促、提高为主,以必要的惩戒为补充”的原则,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53家会计师事务所及33名注册会计师分别提出了“责令限期整改”、“谈话提醒”、“书面批评”、“强制培训”等自律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以制度创新为突破,以服务、协调和维权为核心,为事务所发展办实事

为切实发挥协会的自律监管职能,强化协会维权和服务功能,增强协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根据**省实际情况,参照中注协和兄弟注协的相关做法,**注协于2004年筹备成立维权委员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并报常务理事会审批。

维权委员会拟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范,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法执行业务过程中合法执业、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犯等情形提供援助服务,承办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维权事项,研究有关维护“两师”依法执业的具体措施和有关办法,对市协会承办的重大维权事项提供指导和咨询意见。为提高会员的执业水平,专业指导委员会拟将研究指导两师执业中专业标准问题,开展全省机构及两师的专业指导和技术咨询能,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理解差异,引导和促进两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执业,提高两师的执业水平,促进本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搞好协会日常管理工作

按照**省财政厅创建文明处室的要求,以及中注协提出的要把协会建设成为“运转高效、反应灵敏、服务有力、管理有效、勤政廉洁、纪律严明的办事机构”的目标,为行业自律管理提供必要的平台和通道,省注协认真履行协会职责,把行业诚信建设的工作思路体现在行业建设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体现在考试、培训、注册、监管、技术指导等具体的工作之中。2004年圆满地完成了以下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1、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规范注册管理工作

注册管理工作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的关键。严格注册管理工作是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为增强注册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们一如既往地坚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网上和会刊《**注册会计师之友》的公示制度,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同时,为做好服务工作,我们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受理由1年2次改为1年4次,2004年共批准130人注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注册会计师注册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废除了《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工作的通知》等2个文件,从2004年7月1日起不再委托市注协受理,由省注协随时受理,受理时开具受理通知单,不受理开具不受理通知单,不批准开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受理后严格按规定时间在20个工作日审批。截止今年11月初,我省共审批注册会计师6批,批准316名注册会计师。所有批准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我们都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网络并进行了后续的刻章、打证及下发工作。2004年我们还批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730人。

截止今年10月底,我省共有会计师事务所309家(含外省事务所分所8家),省内事务所设立的分所34家,注册会计师3412人。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共有243家,其中专营机构28家,兼营215家,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1600人,登记的非执业会员290人。

2、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努力提高事务所执业质量

制定一项制度并不难,构架一种体制也不复杂,困难在于制度的实施,在于体制的维护。在2003年我省建立行业自律管理体制的基础上,2004年1月我们完成了新批16家省直事务所加入“南京地区行业自律公约”组织、省会刊和网站公告工作,把新所也纳入“行约”自律管理,以扩大“行约”自律管理建设成果,发挥其作用。

我们还要求全省各市对今年新批执业机构做好加入行约签字等“行约”自律管理工作,同时做好今年新批省直所加入“行约”签字等“行约”管理工作。

3、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关键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而注册会计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是做好行业人才培育和引进的重要渠道,为此协会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的万无一失。我们认真做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设立省市两级考试机构、召开各类考务工作会议、加强各考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考试用书的发行、考卷用量和报名数据库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等,并实行层层责任制,严把“准入关”。2004年**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考人数43097人,报考科次96212科,全省共设14个考区,使用考点37个,启用1026个考场,全年共办理全科合格证833人。2004年**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报考人数2286人,全省共设14个考区,考点7个,全年全科合格人数75人。省注协还认真地做好考试成绩下发和复核及考试合格证的下发工作。除此之外,我们利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地向考生进行舆论宣传,扩大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社会影响。

4、进一步健全分层次、分重点的“两师”培训体系

2004年我们继续贯彻省市注协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突出了主任会计师的培训工作,积极选拔副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项目经理进入上海、北京、厦门三所国家会计学院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学习,全面抓好一般注册会计师、一般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培训工作,大力推行事务所内部培训办法,加强了行业培训的检查与监督机制。

2004年,省市注协举办各类培训班近30期,共培训各类人员5200多人次。**注协还在镇江为中评协承办了一次全国资产评估师培训班,学员173人。

在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我们针对资产评估类师资短缺的现状,经过推荐、选拔、试讲等程序,增补了六名行业培训师资,扩大了师资队伍的规模。在培训课程的开发方面,我们先后组织师资开发了《注册会计师四大查账技术》、《验资案例分析》、《企业改制后的会计服务》、《企业改制及企业股权重组中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等十多门课程。培训内容更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受到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欢迎。我们还开展了地区行业之间的交流。2004年7月,经过与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共同协商,**注协组织了部分师资和部分主任会计师赴内蒙古地区开展行业培训交流活动,这次交流活动受到广内蒙古自治区协会和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好评,由沿海发达地区支援西北部欠发达地区的培训工作在全国行业还属先例。

5、落实业务报备制度及相关宣传工作

2004年3月,省注协完成了2003年度我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行业(以下简称行业)业务报备资料上报布置、整理汇总及汇总结果的通报工作。业务报备资料统计汇总显示:2003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项目合计85271个;共验证资本人民币3871.32亿元,美元计1035.38亿元,港币计7.57亿元,日元216.32亿元,欧元计0.42亿元;2003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共对36473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无保留意见报告19506份,占报告总数的53.48%;保留意见报告15416份,占报告总数42.27%;否定意见报告963份,占报告总数的2.64%;无法表示意见报告588份,占报告总数的1.44%。2003年度,全省各专营与兼营资产评估机构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17280份。

6、围绕行业中心工作搞好行业宣传

2004年,作为协会与会员桥梁的会刊《**注册会计师之友》继续围绕“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行业建设思路,围绕协会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先后围绕《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全省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工作、全省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展开报道。在栏目内容上,新增了“争鸣”、“执业思考”、“职场生涯”、“业务讲座”等新的内容。我们参与了《**年鉴》、《**会计年鉴》、《中国会计年鉴》等有关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部分的编写工作。并及时向《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中注协、中评协网站传递我省行业发展信息,搞好行业宣传。

7、积极推进行业的信息化建设

平时,我们配合行业工作重点和社会及行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做好有关信息的上传和更新。2004年,我们将**注协网站子栏目的管理权下放到各个部门,充分调动各部门的主动性,使网站更新更加及时。为跟上行业职能转变的要求,**注协与财政厅会计处在省注协网站联合设立了财政厅批所公示栏,增强广大会员的监督力度。

8、开展全省行业性文体活动

为了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丰富行业的文化体育生活,增强会员体质,我们还举办了一次全省注会行业“诚信杯”乒乓球比赛。这是我省行业首次举办全行业性大型文体活动。本次比赛经过各市注协积极宣传、组织和认真选拔,并由省级注协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最终由各市注协形成了12个代表队,来自全省注会行业不同岗位的40名男女运动员参加了本次比赛。本次活动的整个组织过程,体现了我们行业“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精神风貌。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推动了我们行业内更多地同志加入到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中去,使我省行业从业人员能够以强健的体魄、充沛的精力、蓬勃的朝气,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为**经济做出更大贡献。

我们还组织行业参加“中评协杯”全国财政系统第三届书法、美术、摄影大赛。为庆祝新中国成立55周年,财政部机关党委、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财经报社联合举办了“中评协杯”全国财政系统第三届书法、美术、摄影大赛。我省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广大从业人员大力支持、热烈响应,全省共有33人参赛,参赛作品92件。在本次大赛中,我省李守银同志获得书法类铜奖,另有入选作者6名。

9、搞好人民来信的处理工作

对人民来信,我们都及时进行了登记和处理,其中注册方面共接到人民来信37封,监管方面共收到人民来信37封。我们对署名的人民来信都及时进行了回复或沟通,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回首过去一年,我们虽在行业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行业发展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会员服务、行业自律建设、内部协调、新鲜事务的引导方面还有待提高;在日常工作中忙于应对事务所矛盾爆发后的调解,疏于事前的疏导,这些大量而繁重的工作需要我们去研究和开拓。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倍加努力,争取新的建树。

2005年工作计划

2005年是全面深化行业改革,促进行业发展的关键一年,为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2005年省注协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注协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执业质量为中心,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宗旨,加强行业建设与改善执业环境并重,按照行业发展规律进行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扎扎实实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的各项工作。具体从以下八个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做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行业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新一年的党建工作,行业党总支将继续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行业诚信建设为宗旨,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发挥党员在行业诚信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各派人士的积极作用。

1、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发展新党员,扩大党组织在行业中的影响,使行业的党建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继续在有条件的市注协推动组建地方注协党组织工作。

2、行业党总支要形成学习制度,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到行业的每一个党员;要组织由党员和各派人士中优秀分子共同参加的参观学习活动、各种形式的交流会和联谊会,加强党与其他各党派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增强行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3、继续在行业内开展“讲学习、讲诚信、树形象”和建立优秀党支部活动,鼓励每一个党员在行业诚信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按照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要求,搞好行业自律监管工作

省注协2004年开展的全省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大检查,取得了很大成绩和明显效果,在行业里引起极大反响。2005年省注协将按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规定和要求及2005年工作部署安排,做好2005年度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宣传及处理工作;按中评协2005年工作部署和安排及要求做好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宣传及处理工作。在具体业务工作方面: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约”自律监管。包括①推动全省各市“行约”修订工作。②推动各市“行约”自律监管工作,尤其是业内反映强烈的执业收费或恶性低价竞争等问题。

2、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规定抓好今年执业质量检查,检查面为20%。

3、加强行业监管队伍建设。省注协要在现有专业监管队伍的基础上,调整和吸收检查人员,形成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战斗力强的检查队伍。进一步做好检查人员的查前培训工作,统一检查方法,统一检查标准和尺度。我们要加强行业检查队伍建设工作和人员的选聘,要在全省各事务所尝试建立兼职监管员。

三、建设并开通“两师”远程教育系统,采用多种形式丰富“两师”后续教育

“两师”的后续教育直接关系会员素质的提高、执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和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提高,“两师”后续教育质量的高低直接体现协会服务的水准,所以在行业自律管理体制框架下不断加强“两师”后续教育工作至关重要。2005年省注协在“两师”后续教育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从硬件资源上,尽快建立和完成省级远程教育体系。实施网络化教学。要尽快将远程教育教室投入使用,开通远程教育系统,配合中注协、上海、北京“两院”做好远程教育工作,发挥远程教育在行业培训工作中便捷、有效、灵活的特点。

2、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主任会计师的培训工作,包括继续争取中注协支持,在上海、厦门两家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两期“**主任会计师研讨班”。

3、做好调查研究,组织师资力量了解一般注册会计师、一般注册资产评估师当前的培训需要,结合行业发展和业务工作特点,开发新的培训课程。

4、在行业培训的检查与验收、事务所内部培训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

5、加强与华东片师资的合作,扩大行业培训师资队伍,提高师资人员整体素质。

四、鼓励机构做大做强,继续公告业务收入前50家事务所

为了满足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利益者和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信息的要求,同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我会在2004年公布我省50强的基础上,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排名办法,继续排出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前50家并予以公告。在以业务收入排序的基础上,我会还将同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及其年龄结构等。

五、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注协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全面深化行业诚信建设

信用体系建设是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2005年,我们将以传达贯彻中注协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为契机,积极总结近两年来行业诚信建设经验和成果,全面落实行业诚信建设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在以往诚信档案记录的基础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诚信建设,塑造行业“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

2、进一步修订注册管理相关规定,以制度规范注册管理工作。自《行政许可法》公布后,财政部和中注协的很多规定正在修订之中,我们将借“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规定出台的契机,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要求,对我省过去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以适应行业新的发展形势。

3、多种机制并重,努力提高行业执业质量。为贯彻落实中注协“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工作思路,积极响应省政府建设“诚信**”的号召,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塑造行业“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和良好的社会声誉,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弘扬正气,激励先进,鞭策落后,表彰和鼓励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并为行业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我们借鉴了其他兄弟省市评选优秀注册会计师的经验以及我省少数省辖市评选文明会计师事务所的经验,2005年拟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先进会计师事务所、优秀注册会计师的评选活动。

4、积极探索解决执业机构内部治理存在的新问题。提高执业机构的质量控制水平.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执业机构内部治理运行机制。围绕中注协的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和帮助执业机构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健全股份管理收入分配、重大事项决定、风险基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使执业机构内部机制日趋合理,决策更为严谨。风险控制更加有效,更有利于人才成长。

六、利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和《**注册会计师之友》杂志,做好行业宣传工作,为事务所提供必要的服务

2005年省注协将根据会员的要求,充分利用网站和杂志两块园地,及时宣传行业动态和行业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指导,同时以适当的版面和形式反映事务所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文化娱乐生活。

七、切实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搞好内外协调

2005年**省注协要按照法律统一规范、政府监督指导、协会自我管理、公众加强监督的思路,继续完善行业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体系。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实施行业自律性业务检查、行业惩戒等方面的作用,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监督。同时,要有效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适当曝光,增强监督工作的影响力、威慑力和社会效果,共同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要继续完善注册会计师的考试、注册、培训等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坚持不懈地促进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整体职业道德水平。

我们要继续改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环境。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和社会环境,但由于我国还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仍面临体制和法制不完善等其他制约因素。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协会与执业机构和业内人士的沟通,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和行业年会制度。主动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络和沟通,将专门行业的法规政策、执业要求传达给事务所和执业人员,满足执业的要求;同时将本行业的管理信息和要求,采用文件、工作简报、信息汇编等形式,及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使其对我们的行业有一个全面正确的了解。

八、加强协会各项建设,努力做好协会各项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省注协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处理好协会与会员、协会与财政部门、协会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协会功能建设、行业制度建设、自律组织建设和协会秘书处自身建设,努力做好各项日常工作,使行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具体地包括:

1、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服务意识。协会要把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协会规范化建设。把建立岗位责任制作为重点,建立激励和竞争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创服务型、学习型机关为目标,切实转变协会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强省际协会间学习交流,取长补短,提高服务水平。我们要让会计师事务所处处体会到协会积极的服务态度、高度的服务热情、优质的服务质量。

2、注册管理方面,我们将在2004年工作的基础上,在如何加强服务方面下功夫,重点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间。注册会计师审批将继续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做到随时受理,按期限审批;注册资产评估师仍实行1年受理4批的做法;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审批由1年1批改为1年2批。我们将继续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年检工作;搞好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和1年2次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审批工作;做好1年4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工作和1年1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会员审批工作;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转所工作和非执业会员的转会工作,做好注册会计师办所确认工作。

3、业务监管方面,做好2004年度的业务报备统计汇总工作,增强业务报备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可靠性,并研究如何完善报备系统;做好人民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对行业执业环境的治理常抓不懈。

注册会计师协会第5篇

乙方: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会计师事务所有效地防范执业风险,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偿付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及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协商有关保险事宜。

第二条 甲乙双方签订本保险协议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双方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为其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推荐乙方授权的机构大型商业风险保险部为办理执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第四条 执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附件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附件二)。具体使用费率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费率》(附件三)。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为甲方会员优惠8%。

第五条 乙方在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与被保险人协商保险合同内容。对于经营管理良好,业务量大,风险相对较低或连续两年(不包括追溯期)未出险的被保险人,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基础上适当调低费率或给予其他的优惠条件。

第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会员首次投保约定扩展追溯期时,追溯期费率给予优惠。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一年,则应按照该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6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两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5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三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4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四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28%计算保险费。本条规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费率不一致时,以本条规定为准。

第七条 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达成一致的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双方具有约束性;各方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结果时,应提交河南省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鉴定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不定期联络制度,交流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的有关情况,协商解决保险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聘请有关专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第九条 乙方负责对甲方及其会员进行保险业务指导和培训,并设专人协助甲方开展工作。

第十条 乙方在承保业务过程中,除了恶意欺诈及资信情况极差的被保险人外,不得拒绝承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要求各被保险人如实填写投保单,并配合乙方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和补充,变更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略)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略)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费率》(略)

注册会计师协会第6篇

,在中注协和财政厅党组的领导和关怀下,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协会全体同志齐心协力,埋头苦干,创造性地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得到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的称赞和拥护,行业党委履职尽责,积极作为,组织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突出活动载体,彰显行业特色,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圆满完成了度工作目标任务。

一、工作总结

(一)行业党建工作在“两手抓、两促进”中不断创新拓展。根据财政部党组、中注协党委、财政厅党组的要求,认真组织全省事务所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3月5日召开了总结会议,圆满完成了任务。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成立了行业党委,结束了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长期以来没有行业党组织的历史。行业党委成立后,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时还着力加强了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无组织的抓组建,有组织的抓规范”的要求,及时组建了14个事务所党支部,使行业党组织的覆盖面达到了100%。活动期间,紧贴行业实际,突出活动载体,认真组织开展了“践行科学发展,争做诚信模范”倡议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全体从业人员诚信执业理念。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事务所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人才培养难、保留难;事务所规模小、发展难等方面的问题,研究起草并报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和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诚信建设、人才培养、审批监管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为我省行业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行业党委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积极为灾区人民做贡献。先后组织全省行业党组织、从业人员为玉树灾区、西南干旱灾区捐款221510元,为玉树灾区重建增添了力量,为干旱灾区奉献了爱心,展现了行业回报社会的良好形象,提升了社会的影响力。同时,从会计师事务所抽调两名财会工作人员,协助省委组织部完成了全国党组织和党员为玉树灾区的交纳的特殊党费的汇总、记账等工作,两名同志工作认真,作风严谨,业务过硬,自愿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地完成了任务,受到了组织部的肯定和表扬。

行业党委认真组织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财政厅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了“青海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起草印发了《青海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行业创先争优动员大会;7月中旬,组织全省事务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到云南省考察学习事务所创先争优的好做法、好经验;为确保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广泛、深入、持续推进,我们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开展了“全省事务所党支部深入推进创先争优集体承诺”活动;为努力营造树立责任创造价值,沟通增进和谐的事务所文化理念,结合省情和行业实际,在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广泛开展了把“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孝心捧给父母、诚心交给本职、信心留给自己”的“五心”活动,并有计划、按步骤地积极组织行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注协党委《关于举办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杯”乒乓球比赛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8月初举办青海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杯”乒乓球比赛及选拔赛,并组队参加全国比赛。通过开展比赛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文化建设,丰富行业从业人员文化生活,推进了行业和谐发展,增进了各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增强了行业的诚信意识和凝聚力。

(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在严格要求中顺利完成。在厅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顺利完成了度全省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年检工作,并将年检情况于4月13日在《青海日报》上进行了公告,为行业诚信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决算、报表汇总和会费收缴的工作在认真严谨中完成。根据中注协的要求,尽早部署,认真核算,按时圆满完成了全省21家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决算工作,通过报表审核、汇总,及时上报报表,并按要求完成了会费的收缴工作。

(四)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青海考区的考务工作在周密组织中圆满完成。根据全国考办的“精心组织、严格要求、万无一失”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从严治考。结合我省实际,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深入宣传,圆满完成了度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青海考区的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考务组织、考卷接送等相关工作。通过精心组织、严密安排,共完成了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937名考生、共计2390科的考务工作。

(五)远程教育培训工作在严格管理中按期完成。根据中注协度远程教育视频培训计划的安排,克服上半年厅办公楼装修,在外单位租用教室等困难,我们严密组织,严格管理,确保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按时参加了培训。截至目前,共完成远程教育培训7期,共有400多名(次)注册会计师参加了培训和考试,参训率、考试合格率均达到98%。

(六)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确定的调研工作在主动配合中顺利完成。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要求,配合省发改委,对全省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进行了调研,组织人员对收费标准相关数据进行了测算,起草了《青海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办法》,并召开了事务所所长座谈会,征求对收费标准确定的意见建议,为合理确定我省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做了较为细致的工作,为今后规范事务所发展,营造全省行业公平有序竞争提供政策保证。

(八)信息宣传工作在不断改进中推进。为进一步加强会员信息服务,我们不断加大

《青海注协信息》杂志出版和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维护工作,不断扩大信息采辑、版面设计、综合编辑等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刊物质量和网站信息更新的水平,不断更新和丰富行业信息,为积极宣传行业、促进发展、提升社会认知度奠定了基础。

二、2011年工作要点

(一)认真抓好行业自律检查工作,不断规范事务所规范执业、诚信执业。要不断借鉴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执业质量检查相关程序和标准,组织做好2011年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检查,重点对新成立的事务所、上年度检查处理结果中列为下一年度执业质量行业自律检查的事务所、对受到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的事务所、受到投诉举报较多的事务所、高龄注册会计师出具业务报告较多的事务所、执业能力与承办业务数量严重失调的事务所予以重点关注,确保通过检查,达到提升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目标。

(二)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工作。做好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审批工作。了解和掌握会员的呼声和反映,完善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好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变更等相关工作。

(三)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工作。认真贯彻全国考办提出的“严肃态度、严格要求、严明纪律”的精神,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好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青海考区考务工作。

(四)努力提高继续教育培训的质量。认真贯彻注册会计师培训制度,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继续教育培训。适时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经验交流研讨会,对行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以及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前瞻性问题展开讨论,提出见解和建议,寻求解决的办法;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培训资源,办好远程培训班,并鼓励事务所送人到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培训;利用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淡季,聘请外地专家,举办注册会计师面授培训班。积极组织协会工作人员参加中注协的各种专业培训,提高协会的行业自律监管水平。

注册会计师协会第7篇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协同舞弊;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7-00-01

1993年,《注册会计师法》应运而生,该法律当时以主席令的形式颁布,重要程度显而易见。注册会计师的主要职能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其财务报表等会计相关财务工作进行审计,除在本单位就职的注册会计师,其独立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之外的第三人的形势使其有公信力可以证明或否认某集体或个人的财务报表等财务信息体现物的真实性。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可以说屡禁不止。从银广夏到科龙电器,从银河科技到天津磁卡等等,诸多舞弊事件为社会公众造成了巨大损失,小到零零散散的社会小股东,大到证券公司这样的大股东,都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强烈冲击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为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也蒙上了一层难以揭开的阴影,长此以往将为整个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的发展埋下更多的障碍。

我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往往容易被忽视,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由于受众并未学习过相关内容,无法进行有效阅读,二是由于公信力的下降,已经没有人愿意相信其内容。2006――2010年的审计报告中几乎没有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无保留审计意见均在90%以上。如此优异的结果或许我们应该觉得满意,但是在如今这样的注册会计师诚信水平下,我们真的很难相信这些就能够代表上市公司真正的财务水平,正中下滑的是我们的质疑也恰恰是正确的,这样的比例中自然存在着许多位鱼目混珠之辈。

在世界经济市场,注册会计师协同舞弊案件已经引起广泛关注,各国学术界、实体市场乃至政界都已经开始采取相应措施给予一定回应。 “安然案”发生后不久,美国立即颁布了《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充分表明了其对于注册会计师协同舞弊事件的重视程度。我国现行制度的不合理、相关人员素质的低下是发生相关舞弊案件的关键原因所在,本文希望从注册会计师自身入手找到有效途径改善现有审计报告质量情况。

这里借用伯洛格纳等人提出的GONE风险因子理论对注册会计师的心理因素进行分析:

表2-1.GONE风险因子理论

(1)一般风险因子。当两种因子结合在一起经分析后当事人认为风险在自己可控范围内其就会接受舞弊请求,参与舞弊。(2)个别风险因子。包括:①道德品质。这是完全取决于个人特性的一个因子,其影响程度难以量化描述,且较难了解,尽管有部分不道德品质不对一些好的结果产生排斥的机理,但不加以控制的不道德品质必然将加大协同舞弊发生的几率;②动机。动机是由需求造成的,主要的便是经济需求和权利需求,如舞弊者希望享受高品质的生活、有较大经济支出的活动急需钱财,当然,也不排除部分特殊动机如报复、迫于压力等。想要控制动机,就要从注册会计师自身入手寻求解决方案。

通过以上分析本文建议采用舆论影响和教育引导这两种方式来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的素质建设,相比法律惩罚而言,这二者是非强制性的,希望通过柔和的,潜移默化的方式去影响塑造人的内在品质,价值观和人生观,形成一种无形的道德的网,去约束、管制注册会计师的行为。这一举措不仅能在人们看的见的地方对注册会计师起到作用,同时还能让注册会计师即便被允许做一些不合理事情的条件下依然固守本性。不合法的一定是不道德的,但不道德的不一定是不合法的,所以道德约束可以在比法律更大的范围中控制监督注册会计师的行为。

本文了解到辽宁等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行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机制,只是未将具体实行步骤公布出来。现提出如下构想以供参考。首先,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要强制性地规定所有会计师都要在取得职业资格后都要开设一个电子数据库,用以储存自己每一次业务的办理。同时建立相对应的平台,会计师只有在数据库登记自己从事某一项活动后方可在平台将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布出来,且只有这样公布出来的报告才被社会所接受和认可。进而进行具体的评定,评定机构本文建议由独立于经济社会的政府或其他相关组织结构担任。该评级机制以评分为主,每成功真实地反映某企业的相关财务情况则增加1分,每错误表达或欺瞒相关事实则减少3分,分数可以为负,并将等级规定如下:0分以下为F级,意为false的缩写,虚假错误之意,0分以上50分以下为S级(包括0分),相当于刚入行者或者入行已久但真真假假不断做各种正确或非正确的报告将自己的分数拉低的人,50分以上150分以下(含50分)为SS级,较S级更为可靠,150分以上500分以下(含150分)为SSS级,可信度较高,500分(含500分)以上为T级,意味truth,表明其可信度相当高,基本可以无条件相信。

参考文献:

[1]王庆珍,刘燕.试论审计合谋的成因及治理措施[J].经济论丛,2011,11:212

注册会计师协会第8篇

乙方:_________

为提高_________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在征得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可作为乙方与其被保险人签订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的补充说明,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合作为甲方的团体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_________《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二、合作方式

1、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会员推荐乙方作为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具体保险业务(承保、理赔)由乙方直接与甲方的会员办理,必要时可由甲方出面协调。

3、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的双方具有约束力。如调解不能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双方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三、保险合同内容说明

(一)除本协议特别约定的事项外,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限额、保险费计收等方面内容,均按已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率规章》办理。

(二)关于追溯期问题

1、追溯期连续投保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2、首次投保的业务,在补交以前年度保险费后可给予追溯期。补交的年份最长不超过3年。在最初连续投保的5个年度内,其追溯期均可扩展至补交保险费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在补交中断期间的保险费后可按最长不超过5年的原则确定追溯期,乙方对中断期间签发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但对中断期间已获悉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但赔偿责任。

4、本协议签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视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连续计算,乙方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三)保险条款中有关词语的解释:

1、被保险人:指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指被保险人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3、委托人:指与被保险人签有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被保险人为其办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4、利害关系人: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验资、审计报告具有重大遗漏,或验资、审计结果虚假失实。

6、在追溯期或保险期内完成验资、审计的业务:指验资报告日、审计报告日在保险合同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并已列入投保业务清单的验资、审计业务。

7、非职业行为: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以普通民事主体身份所实施的与其法定职责无关的任何行为,如交通肇事、购置办公用品、租赁房屋以及与职责无关的民事侵权行为等。

8、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指注册会计师所接受的业务未经过被保险人登记、认可,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所接受的业务。

9、协议约定的责任:本条款中协议所约定的责任指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所特别约定的、超出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

10、首次索赔:委托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于追溯期内所完成的业务提出索赔,第一次提出索赔的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予以负责。对于起保日期之前,被保险人已就某项业务接到索赔,视为保险期限开始之前索赔已提出,即使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又因此项业务接到索赔,保险人不予赔偿。

11、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名义执业: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冒用被保险人或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人的名义执行业务,因被保险人对此项业务没有保险利益,保险人不予负责。

12、过失与故意:本条款中的疏忽与过失均指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四、保险服务

(一)全过程服务:乙方应积极与甲方的会员进行业务合作。乙方做到具体业务专人负责,承保前设计承保方案,承保后定期回访。保险期限内,与被保险人保持密切联系,为被保险人提供全过程的保险服务。

(二)理赔服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索赔单证齐全,保险合同双方就赔款金额达成一致的,保险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如单证不齐,但保险责任明确,损害事实清楚,保险人可预付部分赔款。

(三)风险管理服务

1、乙方将不定期的与甲方召开风险管理会议,聘请有关专家对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2、乙方可负责为被保险人员工提供保险培训,提高风险意识。

3、乙方可负责向被保险人提供其他类似项目的风险管理经验及损失信息,共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四)乙方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悉的被保险人的有关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五)乙方与甲方共同定期组织被保险人进行交流。

(六)乙方每年定期组织被保险人(人数视被保险人规模而定)开展国内外学习交流。

五、协议的变更或补充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甲方会员认可,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或补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协议终止

如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合同终止。如不提出终止,协议持续有效。

八、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与原已备案的保险条款存在差异时,由乙方负责及时向有关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原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第一条 凡依法设立的各会计师事务所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第二条 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承办审计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该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首次在本保险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时,保险人负责赔偿。

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与上述经济赔偿的每次索赔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的每次索赔赔偿限额。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员的故意行为或非职业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

(三)政府有关当局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

(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

(六)火灾、爆炸。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委托人提供的账册、报表、文件或其他资料的损毁、灭失、盗窃、抢劫、丢失;

(二)被保险人被指控对委托人的诽谤或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经法院判决指控成立的;

(三)未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四)被保险人从事的非审计业务;

(五)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对外担保所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的名义执行业务。

第五条 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身体伤害及有形财产的毁损或灭失;

(二)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精神损害;

(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或违约金;

(四)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起始日之前执行业务所致的赔偿责任;

(五)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定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不在此列;

(六)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XX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七)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每次索赔免赔额。

第六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提供全部在册执业会计师名单,并如实回答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八条 被保险人应按约定如期缴付保险费,未按约定缴付保险费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的重要事项变更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办理批改手续或增收保险费。

第十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缩小或减少损失;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否则,对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引起诉讼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及时送交保险人。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就有关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进行检查应予以协助,对保险人提出的合理建议,被保险人应认真实施。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中的各项规定,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并要求其执业人员恪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尽责尽力维护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七条至第十三条的各项义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十五日后终止本保险。

第十五条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自行对索赔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均不承担责任。必要时,保险人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十六条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每次索赔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裁定的或经双方当事人及保险人协调确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索赔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多次索赔的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第十七条 保险人根据上述第二条的规定,对每次索赔中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证明执业人员责任的法律文件、索赔报告、损失清单、执业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与委托人签定的委托合同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损失性质、原因和程度的单证材料。

第十九条 必要时,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有关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接受有关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付款或赔款安排或放弃向有关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保险人可以不负赔偿责任或解除本保险。

第二十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向有关责任方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十条 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有关本保险的争议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保险生效后,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本保险,保险人亦可提前十五天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保险,保险费按日平均计收。

附件二: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率规章(北京地区适用)

单位:万元

────┬─────┬────────────────────

│业务收入│赔偿限额 │费率(%)  │

│├──┬──┼──┬──┬──┬──┬──┬──┬──┤

││每次│累计│ a │ b │ c │ d │ e │ f │ g │

├────┼──┼──┼──┼──┼──┼──┼──┼──┼──┤

││150 │300 │0.6 │0.7 │0.8 │ 1 │1.2 │1.3 │0.9 │

│├──┼──┼──┼──┼──┼──┼──┼──┼──┤

│100--500│200 │400 │0.7 │0.8 │0.9 │1.1 │1.3 │1.5 │ 1 │

│├──┼──┼──┼──┼──┼──┼──┼──┼──┤

││250 │500 │0.8 │0.9 │ 1 │1.2 │1.3 │1.4 │1.1 │

├────┼──┼──┼──┼──┼──┼──┼──┼──┼──┤

││150 │300 │0.5 │0.6 │0.7 │0.9 │1.1 │1.2 │0.8 │

│├──┼──┼──┼──┼──┼──┼──┼──┼──┤

││200 │400 │0.6 │0.7 │0.8 │ 1 │1.2 │1.3 │0.9 │

│├──┼──┼──┼──┼──┼──┼──┼──┼──┤

││250 │500 │0.7 │0.8 │0.9 │1.1 │1.3 │1.5 │ 1 │

│500--  ├──┼──┼──┼──┼──┼──┼──┼──┼──┤

│1000│300 │600 │0.8 │0.9 │ 1 │1.2 │1.3 │1.4 │1.1 │

│├──┼──┼──┼──┼──┼──┼──┼──┼──┤

││400 │800 │0.9 │ 1 │1.1 │1.2 │1.4 │1.5 │1.2 │

│├──┼──┼──┼──┼──┼──┼──┼──┼──┤

││500 │1000│ 1 │1.1 │1.2 │1.3 │1.5 │1.7 │1.3 │

├────┼──┼──┼──┼──┼──┼──┼──┼──┼──┤

││200 │400 │0.5 │0.6 │0.7 │0.9 │1.1 │1.2 │0.8 │

│├──┼──┼──┼──┼──┼──┼──┼──┼──┤

││250 │500 │0.6 │0.7 │0.8 │ 1 │1.2 │1.3 │0.9 │

│1000-- ├──┼──┼──┼──┼──┼──┼──┼──┼──┤

│1500│300 │600 │0.7 │0.8 │0.9 │1.1 │1.3 │1.5 │ 1 │

│├──┼──┼──┼──┼──┼──┼──┼──┼──┤

││400 │800 │0.8 │0.9 │ 1 │1.2 │1.3 │1.4 │1.1 │

│├──┼──┼──┼──┼──┼──┼──┼──┼──┤

││500 │1000│0.9 │ 1 │1.1 │1.4 │1.4 │1.5 │1.3 │

├────┼──┼──┼──┼──┼──┼──┼──┼──┼──┤

││250 │500 │0.5 │0.6 │0.7 │0.9 │1.1 │1.2 │0.8 │

│├──┼──┼──┼──┼──┼──┼──┼──┼──┤

│1500-- │300 │600 │0.6 │0.7 │0.8 │ 1 │1.2 │1.3 │0.9 │

│XX├──┼──┼──┼──┼──┼──┼──┼──┼──┤

││400 │800 │0.7 │0.8 │0.9 │1.1 │1.3 │1.5 │ 1 │

│├──┼──┼──┼──┼──┼──┼──┼──┼──┤

││500 │1000│0.8 │0.9 │ 1 │1.2 │1.3 │1.4 │1.1 │

├────┼──┼──┼──┼──┼──┼──┼──┼──┼──┤

││250 │500 │0.6 │0.7 │0.8 │ 1 │1.2 │1.3 │0.9 │

│├──┼──┼──┼──┼──┼──┼──┼──┼──┤

│XX万元│300 │600 │0.7 │0.8 │0.9 │1.1 │1.3 │1.5 │ 1 │

│以上├──┼──┼──┼──┼──┼──┼──┼──┼──┤

││400 │800 │0.8 │0.9 │1.1 │1.2 │1.3 │1.4 │1.1 │

│├──┼──┼──┼──┼──┼──┼──┼──┼──┤

││500 │1000│0.9 │ 1 │1.1 │1.2 │1.4 │1.5 │1.3 │

────┴──┴──┴──┴──┴──┴──┴──┴──┴──

附件三: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险投保单及问询表

────────┬───┬─────────┬───┬────────

│投保人 │名 称│ │电 话││

│├───┼─────────┴───┴────────┤

││地 址││

├────────┼───┼─────────┬───┬────────┤

│被保险人│名 称│ │电 话││

│├───┼─────────┴───┴────────┤

││地 址││

├────────┼───┴─────────┬───┬────────┤

│营业区域│ │邮 编││

├────────┼─────────────┴───┴────────┤

│保险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追溯日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

│累计赔偿限额:其 中:│

│ │

│累计诉讼费用赔偿限额:│

├────────┬──────────────────────────┤

│每次事故免赔额 ││

├────────┼──────────────────────────┤

│ 预计营业额││

├────────┼────┬─────┬───────────────┤

│保险费率││主险保费 │ │

││├─────┼───────────────┤

│││附加险保费│ │

├────────┼────┴─────┴───────────────┤

│特别条款││

││以索赔提出为基础。 │

├────────┼──────────────────────────┤

│总保险费│(大写) (小写) │

├────────┼──────────────────────────┤

│付费日期││

├────────┼──────────────────────────┤

│司法管辖││

├────────┼──────────────────────────┤

│备注││

├────────┴──────────────────────────┤

│过往三年的损失记录: │

├───────────────────────────────────┤

│是否知悉有可能引起索赔的事件:│

───────────────────────────────────

───────────────────────────────────

│一、概况 │

├───────────────────────────────────┤

│1、是否有分部? 是 否│

│ │

│  如有请列出地址和当地合伙人姓名:____  │

│ │

│2、事务所创立时间: _年_月_日 │

│ │

│3、过去5年中,贵公司是否更改过名称、是否收购过其他公司,是 否│

│ │

│  是否发生过合并或联合等情况?  │

│ │

│  若是,请写明详情(时间、名称、方式等): ____ │

│ │

│4、主要业务负责人及合伙人详情 │

├───┬──────┬────────┬────┬──────────┤

│姓 名│资格证书种类│取得专业资格日期│从业年数│在公司所任职务及年限│

├───┼──────┼────────┼────┼──────────┤

│ │││││

├───┼──────┼────────┼────┼──────────┤

│ │││││

├───┼──────┼────────┼────┼──────────┤

│ │││││

├───┴──────┴────────┴────┴──────────┤

│5、主要负责人、合伙人及员工总数  人数│

│ │

│主要负责人、合伙人或高级职员 ____│

│ │

│(1)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  ____│

│ │

│ 其他专业人员 ____│

│ │

│(2)非专业 / 行政人员总数____│

├───────────────────────────────────┤

│二、贵公司在当前和可预见的未来,从事业务活动的种类及比重 │

├───────────────────────────────────┤

│1、一个会计年度中,贵公司从下列各项业务中获得业务收入的百分比分布情况 │

│ │

│(1) 上市公司业务  小计 _%│

│ │

│ 审计业务 _%│

│ │

│ 其他业务 _%│

│ │

│(2) 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小计 _%│

│ │

│ 审计业务 _%│

│ │

│ 资产评估业务 _%│

│ │

│ 会计服务或咨询  _%│

│ │

│(3) 其他(请具体说明)  _%│

│ │

│ 总 计 _%│

│ │

│2、贵公司的业务获得是否或曾经扩展到国外进行  是否│

│ │

│如是,请说明:│

│ │

│(1) 所在国家及其在总营业额中分别所占比重 _%│

│ │

│(2) 经营有关业务的方式:│

│ │

│   直接经办  其他:____ │

│ │

│3、审计业务收入  │

│ │

│请说明贵公司下列会计年度中的审计业务收入总额:│

│ │

│(1) 上一个会计年度 │

│ │

│(2) 当前的会计年度(估计) │

│ │

│(3) 本保险年度(估计) │

│ │

│4、贵公司提供审计业务服务的主要对象: │

│ │

│(1) 企业类型: │

│ │

│ 工业企业 商业企业 金融企业 政府机关  │

│ │

│ 事业单位 服务业  其他:____ │

│ │

│(2) 企业体制: │

│ │

│ 国有企业 三资企业 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  │

│ │

│ 私有企业 其他:____ │

├───────────────────────────────────┤

│三、内部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

├───────────────────────────────────┤

│1、贵公司是否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审核、复核审计业务  是否│

│ │

│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 │

│ │

│机构名称:____│

│ │

│复核人员人数:____│

│ │

│2、贵公司是否聘请专门法律顾问或与律师事务所签约合作  是否│

│ │

│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名称:____│

├───────────────────────────────────┤

│四、以往投保情况及损失纪录│

├───────────────────────────────────┤

│1、以往是否投保过职业责任保险 是否│

│ │

│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 │

│ │

│2、以往的投保申请是否曾被保险公司拒绝?  是否│

│ │

│(1) 是否曾被增加保险费?是否│

│ │

│(2) 是否曾被附加特别限制条件? 是否│

│ │

│(3) 是否曾被保险公司予以终止保险/未予续保 是否│

│ │

│3、过去5年中是否有人向贵公司提出索赔?若有,请说明: 是否│

│ │

│索赔原因:____│

│ │

│索赔金额:____│

│ │

│实际赔偿金额:____│

│ │

│4、贵公司是否存在已经获悉到的某些可能导致向贵公司索赔 是否│

│  的情况或事件? │

├───────────────────────────────────┤

│五、是否有扩展承保保险责任的要求?│

├───────────────────────────────────┤

│ │

│ │

│ │

│ │

│ │

├───────────────────────────────────┤

│投保人在此声明,以上陈述的情况均属事实,没有任何谎报或隐瞒。投保人同意│

│以此风险问询表作为投保单的附件及有效组成部分,与投保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一│

│并作为签订保险合同的基础。│

│ │

│ │

│ │

│ │

│  投保人(签章) │

│ │

│ 年 月 日 │

───────────────────────────────────

附件四: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保险单

───────────────────────────────────

│ 本保险单内容主要包括明细表、保险对象、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义│

│务、赔偿处理、争议处理、其他事项等。本保险单还包括投保单及其附件,以及│

│__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今后以批单方式增加的内容。│

│ │

│ 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投保人向本公司提出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

│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

│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

│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

│)承办审计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 │

│ 投保人按本保险单约定的日期缴付保险费,是本保险合同有效的前提,如投保│

│人未按约定缴付保险费,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

│ │

│ │

│ │

│签发日期:_年_月_日│

│签发地点:│

│地址:│

│电话:│

│传真:│

───────────────────────────────────

───────────────────────────────────

│一、被保险人名称:│

│ │

│地 址: │

├───────────────────────────────────┤

│二、营业区域:│

├───────────────────────────────────┤

│三、赔偿限额:│

│ │

│(一)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

│(二) 累计赔偿限额:│

│ │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

├───────────────────────────────────┤

│四、每次事故免赔额: │

├───────────────────────────────────┤

│五、保险期限:共 个月, │

│ │

│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

├───────────────────────────────────┤

│六、追溯期:共 个月,│

│ │

│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

├───────────────────────────────────┤

│七、营业额: │

├───────────────────────────────────┤

│八、保险费率及保险费:│

│ │

│保险费率:│

│ │

│主险保费:│

│ │

│附加险保费: │

│ │

│总保险费:│

├───────────────────────────────────┤

│九、付费日期:│

├───────────────────────────────────┤

│十、司法管辖:│

├───────────────────────────────────┤

│十一、特别约定、备注:│

├───────────────────────────────────┤

│十二、特别条款:以索赔提出为基础 │

│ │

───────────────────────────────────

附件五: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理赔程序

────────────────────────

││

│被保险人接到委托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索赔申请或收│

│到法院传票后,应立即通知保险人。│

││

────────────────────────

↓ ↓

────────── ───────────

│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 │标的金额未超过人民币 │

│200万元的索赔案,保 │ │200万元的索赔案,由被 │

│险公司与北京注册会计│ │保险人对报告先行鉴定。│

│师协会组织专家,对报│ │ │

│告进行鉴定。│ │ │

││ │ │

────────── ───────────

↓↓

────────────────────────

│  鉴定结果及相关文件及时送达保险人 │

────────────────────────

↓↓

────────── ───────────

│保险人委派专业律师和│ │如被保险人接到法院的传│

│被保险人会同委托人、│ │票,作为连带关系人出庭│

│利害关系人首先采取协│ │,不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

│商解决的办法│ │,保险人委派专业律师与│

││ │被保险人共同应诉。│

││ │ │

────────── ───────────

↓↓

────────── ───────────

│如协商未果,委托人或│ │保险人委派律师参与诉讼│

│利害关系人坚持提起诉│ │发生的法律费用由被保险│

│讼,保险人委派专业律│ │人先行垫付,待案件审理│

│师与被保险人共同出庭│→│结束后,由保险人根据其│

│应诉。 │ │向被保险人发出的"费用 │

││ │确认函"的累计金额进行 │

││ │赔付。│

注册会计师协会第9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_________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在征得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可作为乙方与其被保险人签订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的补充说明,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合作为甲方的团体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_________《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二、合作方式

1.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会员推荐乙方作为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具体保险业务(承保、理赔)由乙方直接与甲方的会员办理,必要时可由甲方出面协调

3.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的双方具有约束力。如调解不能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双方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三、保险合同内容说明

(一)除本协议特别约定的事项外,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限额、保险费计收等方面内容,均按已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率规章》办理。

(二)关于追溯期问题

1.追溯期连续投保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2.首次投保的业务,在补交以前年度保险费后可给予追溯期。补交的年份最长不超过3年。在最初连续投保的5个年度内,其追溯期均可扩展至补交保险费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在补交中断期间的保险费后可按最长不超过5年的原则确定追溯期,乙方对中断期间签发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但对中断期间已获悉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但赔偿责任。

4.本协议签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视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连续计算,乙方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三)保险条款中有关词语的解释:

1.被保险人:指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指被保险人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3.委托人:指与被保险人签有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被保险人为其办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4.利害关系人: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验资、审计报告具有重大遗漏,或验资、审计结果虚假失实。

6.在追溯期或保险期内完成验资、审计的业务:指验资报告日、审计报告日在保险合同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并已列入投保业务清单的验资、审计业务。

7.非职业行为: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以普通民事主体身份所实施的与其法定职责无关的任何行为,如交通肇事、购置办公用品、租赁房屋以及与职责无关的民事侵权行为等。

8.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指注册会计师所接受的业务未经过被保险人登记、认可,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所接受的业务。

9.协议约定的责任:本条款中协议所约定的责任指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所特别约定的超出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

10.首次索赔:委托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于追溯期内所完成的业务提出索赔,第一次提出索赔的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予以负责。对于起保日期之前,被保险人已就某项业务接到索赔,视为保险期限开始之前索赔已提出,即使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又因此项业务接到索赔,保险人不予赔偿。

11.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名义执业: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冒用被保险人或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人的名义执行业务,因被保险人对此项业务没有保险利益,保险人不予负责。

12.过失与故意:本条款中的疏忽与过失均指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四、保险服务

(一)全过程服务:乙方应积极与甲方的会员进行业务合作。乙方做到具体业务专人负责,承保前设计承保方案,承保后定期回访。保险期限内,与被保险人保持密切联系,为被保险人提供全过程的保险服务。

(二)理赔服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索赔单证齐全,保险合同双方就赔款金额达成一致的,保险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如单证不齐,但保险责任明确,损害事实清楚,保险人可预付部分赔款。

(三)风险管理服务

1.乙方将不定期的与甲方召开风险管理会议,聘请有关专家对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2.乙方可负责为被保险人员工提供保险培训,提高风险意识。

3.乙方可负责向被保险人提供其他类似项目的风险管理经验及损失信息,共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四)乙方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悉的被保险人的有关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五)乙方与甲方共同定期组织被保险人进行交流。

(六)乙方每年定期组织被保险人(人数视被保险人规模而定)开展国内外学习交流。

五、协议的变更或补充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甲方会员认可,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或补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协议终止

如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合同终止。如不提出终止,协议持续有效。

八、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与原已备案的保险条款存在差异时,由乙方负责及时向有关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原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第一条 凡依法设立的各会计师事务所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第二条 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承办审计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该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首次在本保险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时,保险人负责赔偿。

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与上述经济赔偿的每次索赔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的每次索赔赔偿限额。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员的故意行为或非职业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

(三)政府有关当局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

(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

(六)火灾、爆炸。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委托人提供的账册、报表、文件或其他资料的损毁、灭失、盗窃、抢劫、丢失;

(二)被保险人被指控对委托人的诽谤或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经法院判决指控成立的;

(三)未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四)被保险人从事的非审计业务;

(五)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对外担保所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的名义执行业务。

第五条 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身体伤害及有形财产的毁损或灭失;

(二)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精神损害;

(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或违约金;

(四)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起始日之前执行业务所致的赔偿责任;

(五)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定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不在此列;

(六)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XX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七)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每次索赔免赔额。

第六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提供全部在册执业会计师名单,并如实回答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八条 被保险人应按约定如期缴付保险费,未按约定缴付保险费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的重要事项变更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办理批改手续或增收保险费。

第十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缩小或减少损失;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否则,对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引起诉讼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及时送交保险人。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就有关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进行检查应予以协助,对保险人提出的合理建议,被保险人应认真实施。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中的各项规定,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并要求其执业人员恪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尽责尽力维护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七条至第十三条的各项义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十五日后终止本保险。

第十五条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自行对索赔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均不承担责任。必要时,保险人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十六条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每次索赔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裁定的或经双方当事人及保险人协调确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索赔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多次索赔的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第十七条 保险人根据上述第二条的规定,对每次索赔中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证明执业人员责任的法律文件、索赔报告、损失清单、执业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与委托人签定的委托合同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损失性质、原因和程度的单证材料。

第十九条 必要时,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有关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接受有关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付款或赔款安排或放弃向有关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保险人可以不负赔偿责任或解除本保险。

第二十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向有关责任方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有关本保险的争议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保险生效后,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本保险,保险人亦可提前十五天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保险,保险费按日平均计收。

附件二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率规章(北京地区适用)

单位:万元

业务收入

赔偿限额

费率(%)

每次

累计

a

b

c

d

e

f

g

150

300

0.6

0.7

0.8

1

1.2

1.3

0.9

100--500

200

400

0.7

0.8

0.9

1.1

1.3

1.5

1

250

500

0.8

0.9

1

1.2

1.3

1.4

1.1

150

300

0.5

0.6

0.7

0.9

1.1

1.2

0.8

200

400

0.6

0.7

0.8

1

1.2

1.3

0.9

250

500

0.7

0.8

0.9

1.1

1.3

1.5

1

500--1000

300

600

0.8

0.9

1

1.2

1.3

1.4

1.1

400

800

0.9

1

1.1

1.2

1.4

1.5

1.2

500

1000

1

1.1

1.2

1.3

1.5

1.7

1.3

1000--1500

200

400

0.5

0.6

0.7

0.9

1.1

1.2

0.8

250

500

0.6

0.7

0.8

1

1.2

1.3

0.9

300

600

0.7

0.8

0.9

1.1

1.3

1.5

1

400

800

0.8

0.9

1

1.2

1.3

1.4

1.1

500

1000

0.9

1

1.1

1.4

1.4

1.5

1.3

1500-- XX

250

500

0.5

0.6

0.7

0.9

1.1

1.2

0.8

300

600

0.6

0.7

0.8

1

1.2

1.3

0.9

400

800

0.7

0.8

0.9

1.1

1.3

1.5

1

500

1000

0.8

0.9

1

1.2

1.3

1.4

1.1

XX万元以上

250

500

0.6

0.7

0.8

1

1.2

1.3

0.9

300

600

0.7

0.8

0.9

1.1

1.3

1.5

1

400

800

0.8

0.9

1.1

1.2

1.3

1.4

1.1

500

1000

0.9

1

1.1

1.2

1.4

1.5

1.3

附件三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险投保单及问询表

投保人

名 称

电 话

地 址

被保险人

名 称

电 话

地 址

营业区域

邮 编

保险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追溯日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其 中:

累计诉讼费用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预计营业额

保险费率

主险保费

附加险保费

特别条款

总保险费

(大写) (小写)

付费日期

司法管辖

备注

过往三年的损失记录:

是否知悉有可能引起索赔的事件:

一、概况

1.是否有分部? 是 否

如有请列出地址和当地合伙人姓名:________

2.事务所创立时间: __年__月__日

3.过去5年中,贵公司是否更改过名称、是否收购过其他公司,是 否

是否发生过合并或联合等情况?

若是,请写明详情(时间、名称、方式等): ________

4.主要业务负责人及合伙人详情

姓 名

资格证书种类

取得专业资格日期

从业年数

在公司所任职务及年限

5.主要负责人、合伙人及员工总数人数

主要负责人、合伙人或高级职员________

(1)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 ________

其他专业人员  ________

(2)非专业 / 行政人员总数 ________

二、贵公司在当前和可预见的未来,从事业务活动的种类及比重

1.一个会计年度中,贵公司从下列各项业务中获得业务收入的百分比分布情况

(1) 上市公司业务小计 __%

审计业务 __%

其他业务  __%

(2) 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小计 __%

审计业务 __%

资产评估业务 __%

会计服务或咨询  __%

(3) 其他(请具体说明)  __%

总 计 __%

2.贵公司的业务获得是否或曾经扩展到国外进行 是  否

如是,请说明:

(1) 所在国家及其在总营业额中分别所占比重  __%

(2) 经营有关业务的方式:

  直接经办  其他:________

3.审计业务收入

请说明贵公司下列会计年度中的审计业务收入总额:

(1) 上一个会计年度

(2) 当前的会计年度(估计)

(3) 本保险年度(估计)

4.贵公司提供审计业务服务的主要对象:

(1) 企业类型:

工业企业 商业企业 金融企业 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 服务业  其他:________

(2) 企业体制:

国有企业 三资企业 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

私有企业 其他:________

三、内部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1.贵公司是否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审核、复核审计业务  是否

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

机构名称:________

复核人员人数:______

2.贵公司是否聘请专门法律顾问或与律师事务所签约合作  是否

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名称:________

四、以往投保情况及损失纪录

1.以往是否投保过职业责任保险 是否│

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

2.以往的投保申请是否曾被保险公司拒绝?  是否│

(1) 是否曾被增加保险费?是否│

(2) 是否曾被附加特别限制条件? 是否│

(3) 是否曾被保险公司予以终止保险/未予续保 是否│

3.过去5年中是否有人向贵公司提出索赔?若有,请说明: 是否│

索赔原因:________

索赔金额:________

实际赔偿金额:________

4.贵公司是否存在已经获悉到的某些可能导致向贵公司索赔 是否

的情况或事件?

五、是否有扩展承保保险责任的要求?

投保人在此声明,以上陈述的情况均属事实,没有任何谎报或隐瞒。投保人同意以此风险问询表作为投保单的附件及有效组成部分,与投保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并作为签订保险合同的基础。

投保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保险单

本保险单内容主要包括明细表、保险对象、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争议处理、其他事项等。本保险单还包括投保单及其附件,以及____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今后以批单方式增加的内容。

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投保人向本公司提出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承办审计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投保人按本保险单约定的日期缴付保险费,是本保险合同有效的前提,如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保险费,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签发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发地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一、 被保险人名称:

地 址:

二、营业区域:

三、赔偿限额:

(一)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二)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四、每次事故免赔额:

五、保险期限:共 个月,

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六、追溯期:共 个月,

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七、营业额:

八、保险费率及保险费:

保险费率:

主险保费:

附加险保费:

总保险费:

九、付费日期:

十、司法管辖:

十一、特别约定、备注:

十二、特别条款:以索赔提出为基础

附件五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理赔程序

被保险人接到委托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索赔申请或收到法院传票后,应立即通知保险人。

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索赔案,保险公司与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鉴定。

标的金额未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索赔案,由被保险人对报告先行鉴定。

鉴定结果及相关文件及时送达保险人

保险人委派专业律师和被保险人会同委托人、利害关系人首先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

如被保险人接到法院的传票,作为连带关系人出庭,不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保险人委派专业律师与被保险人共同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