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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博士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10-13 16:25:05

法律专业博士论文

法律专业博士论文第1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学教育,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58年至1976年法学教育的挫折和停滞时期;1977年至1993年法学教育的重建和恢复时期;1994年以来的急速发展时期。

(一)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49-195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时全国53所高等院校设有法律系,有在校法学本科生7338人。[1]1952-1953年进行"院系调整",对原有53个法律系进行整合归并,创设四所政法学院,即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和西北大学法律系,构成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四院六系"。在一举废除中华民国时期的全部法学教科书之后,代之以从苏联引进的各种法学教材,并聘请苏联专家担任主要科目的授课教师。至1957年才出版了新中国自己的第一套法学教科书。至1957年,全国累计招收法律本科生12569人,毕业法律本科生10856人,当年有在校法律本科生7954人。

(二)法学教育遭受挫折和停滞时期(1958-1976)

1956年开展所谓"整风反右"运动,强调阶级斗争和否定法治的左的思潮泛滥,凡是主张法治和主张法律具有继承性和社会性的法学教师均受到批判并被划为"资产阶级",导致了中国法学教育的急遽萎缩和衰败。1959年撤销了主管法学教育的司法部。四所政法学院被下放地方,并压缩招生规模。

196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各政法院系师生被分批编入四清工作团(队)深入农村参加"四清运动"。至1966年5月,"四清运动"升级为""。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课,称为"停课闹革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被撤销,称为"砸烂公、检、法"。整个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1966年,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止招生,1968年政法学院和综合大学法律系被撤销,仅保留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两个法律系。中国法学教育出现了长达10之久"停滞期"。

(三)法学教育的恢复时期(1977-1993)

结束,需要重建法律机构和法律体系,恢复法律秩序。首先就是重建在中被撤销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要重建50年代被废止的律师制度,急需大批应用型法律人才。国家领导人多次谈及法官不够、检察官不够、警官不够、律师不够。

为了重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恢复律师制度,采取了所谓"专业归队"的应急措施,即将分散在各地各行各业的法律人才调回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或者鼓励其重操律师职业。但据资料显示,1949年至1976年,全国仅毕业法律本科生23618人。按照邓小平的意见,中国建立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需要50万律师,区区2万多人,即使至结束时都安然健在,且全部"归队"到各律师事务所,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据1983年对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干部队伍的统计,属于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属于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占33.6%;属于初中学历以下的占58.3%。其中,法律大专以上毕业的占3%;接受过短期法律知识培训的占54%;未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的占43%。可见,尽快恢复发展法学教育,加快培养法律人才,是中国在结束后所面临的最重大、最紧迫的课题。

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法律系开始招生,当年全国法律专业招生人数共696人。紧接着,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相继重建、开始招生,各综合大学也陆续重建法律系开始招生。至1993年,已有5所政法学院和130个大学法律系,已培养专科、本科、硕士、博士5万多人,有在校生4万人。此外,还有114个成人高等政法院系,已培养成人本科、专科学员10万多人。还有58所中等司法学校,已培养中等法律人才近10万人。基本满足了改革开放后重建法律秩序、法律机构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四)法学教育的急速发展时期(1994-)

随着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增大,人们对法学教育的认识也在深化。特别在1993年决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之后,国家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新任务,不仅要继续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且要为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培养大批高层次、多样化的法律人才。导致中国法学教育的飞速发展。据1998年的统计,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214所,在校生8万余人;另有成人高等政法院校150所,在校生8.6万人;中等法律学校57所,在校生2.2万人。

1998年"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规模急速扩张,进入所谓"大众化"发展阶段,设置法学本科的普通高校激增,招生规模成倍增长。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1998年为214所,2001年为297所,2004年为269所,2005年增至564所,2006年达到606所。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当年新招法学本科生108779人,法学博士生2305人,法学硕士生22465人;在校法学本科生414309人,法学博士生7520人,法学硕士生57752人;毕业法学本科生76140人,法学博士生1191人,法学硕士生12912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的创设。至90年代中期,高等法学教育虽有很大发展,但培养法律人才的数量和类型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建设法治国家和加入WTO,急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有必要开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新途径。于1994年论证、提出方案,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借鉴美国法学院JD教育的成功经验,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1995年为8所,1997年为13所,1998年为22所,1999年为28所,2003年为49所,2004年增至60所。从1996年开始至2006年,累计招生近50000人,其中已获得学位18102人,现有在校生近30000人。

现今中国已经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体系,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包括政法学院(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财经、理工、农林、医学等单科性大学的法学院、法律系,主要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少数培养学术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第二种类型,是成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法律函授、法律夜大、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政法干校等,主要培养法律辅助型人才(法律专科);第三种类型,是中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29所司法学校和27所司法警官学校,培养中级法律人才。

二、中国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类型

(一)法学本科教育

新中国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的经验,实行"院系调整",建立四所单科性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所谓"四院六系"。四所政法学院为四年制本科教育,培养目标是业务型法律人才,即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培养业务干部,统称为"政法干部"。六所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为五年制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理论型法学人才,即为各综合大学、政法学院及法学研究机构培养法学教师和研究人员。

改革开放初期重建法学教育,四所政法学院与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均为四年制,其培养目标相同,均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而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的任务,改由各政法学院和部分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教育承担。

80年代至90年代中,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曾经按照法学"二级学科"设置专业,如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行政法专业、诉讼法专业等,并相应将法律系拆分为法学系、经济法系、国际法系、行政法系、诉讼法系等。90年代中期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之下,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改为按照"一级学科"设置本科专业,亦即将原先的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等合并为一个专业:法学专业。

法学本科教育的对象,是经国家统一高考合格的高级中学毕业生,统一实行4年学制。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分为五类课程:第一类为公共必修课;第二类为专业基础必修课;第三类为专业选修课;第四类为实践教学必修课;第五类为综合素质选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实践教学必修课,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科目,学校和学生均无选择、变更余地。专业选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由各校根据自己的师资、教学条件开设,学生自由选修,达到所要求学分即可。

法学本科学生,在四年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或担负法律实务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属于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不做细致的专业分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要求掌握法学基本原理,掌握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是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录取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不超过四年。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75学分。采取灵活考核办法,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分为三类课程:第一类为必修课程、第二类为推荐选修课程、第三类为自选课。其中,第一类必修课12门(32学分);第二类推荐选修课8门(要求选修13学分);第三类自选课(8学分)。必修课科目和第二类推荐选修课科目,均由该《培养方案》统一规定,第三类自选课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实务背景,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特别增加第四类实践必修课程(12学分):法律文书课(起草合同书、公司章程、诉讼文书、仲裁文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法官讲授);模拟法庭训练课(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法律谈判课;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2-3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撰写学位论文(10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规定,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不限于学术论文的形式,可以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代替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须有一位校外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务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

法学硕士学位属于学术学位。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学士学位的法学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应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划定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决定录取。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法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能力的学术型法律人才。

特别要说明的是,与一些发达国家把硕士学位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的过渡型学位不同,中国的硕士学位是一个独立的学位。中国的硕士学位教育是独立的培养阶段,学制较长(一般为3年),要求较高的学术水平。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和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为主,集体指导为辅的方法。

课程设置分为:第一类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一外语课。第二类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一般3-4门。第三类社会实践必修课;第四类选修课。学习方式,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课程学习阶段结束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然后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3万字。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前,应由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不合格的,可在一年内修改,重新答辩一次。硕士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由答辩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的,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四)法学博士学位教育

法学博士学位,属于中国现今三级学位的最高学术学位。特别应注意的是,中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既不同于将博士生作为导师的科研助手、不重视课程学习、通常无须修课的欧洲模式,也不同于着重课程学习、须修满大量学分的美国模式,而是兼采欧美两种培养模式的长处,具有中国自己的特点,即在实行导师制的同时,也有课程学习的要求,但不要求修大量的学分。

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如具有高等学校的讲师职称)者为招生对象。培养目标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法学理论研究人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3年。导师个别指导和课程学习相结合,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设置:(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修课);(2)外语课,第一外语(必修课),第二外语(选修课);(3)专业基础课(必修课);(4)专业课(必修课);(5)选修课。课程学习,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

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学年。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为10万字。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学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根据《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者,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三、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存废之争

中国法学本科教育长期分为两大阵营,一是原来属于教育部的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型法学人才,二是原来属于司法部的政法学院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和律师实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进入九十年代,综合大学法律系本科教育与政法学院本科教育在培养目标上已经同一,其结果是,法学本科毕业生既不符合学术型法学人才的要求,也不符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在九十年代中期,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创立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后,发生了法学本科教育存废的争论。目前争论虽仅局限于网络等媒体,但问题重大,值得关注。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宭境

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试验,逐渐成为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二:

其一,由已有培养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造成同一法学院既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也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尽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加强教学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要求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弥补法学院在法律实践方面的缺陷,但往往难于切实贯彻落实。许多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教学方法、课程内容等方面,都与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没有实质差别,最终导致所谓"学术型人才缺理论,应用型人才缺实践"的问题。

其二,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而检察院、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职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对法律硕士学位获得者并不优先考虑,造成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毕业之后能够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的人数极少,大部分法律硕士毕业生不得不在法律职业之外另谋出路,与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初衷相悖,且造成法律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学者建议将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生入学考试合二为一,将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司法研修合二为一,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即有从事审判、检察与律师职业资格。新晨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困惑

现行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参照苏联的副博士学位,主要特点是要求过高,3年时间要完成修课与学位论文写作的任务,并且与博士阶段的学习缺乏衔接。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为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培养学术型人才。只是十年前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还很少,毕业后一般都有机会进高校做教师。但自高校"扩招"以来,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激增,而毕业后能够进入法律教学和研究机构的人数极少。除少数报考法学博士研究生外,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学位毕业生都选择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各级政府部门。超级秘书网

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只能从事实务工作,而培养目标却坚持学术取向,造成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中的许多矛盾、冲突和左右摇摆,结果弄得非驴非马,不知所措。并且,大批法学硕士研究生涌入法律实务部门,挤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机会,造成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冲击。因此,有的学者建议压缩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普遍的观点认为,应当缩短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降低其学位论文的学术要求,甚至主张取消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将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作为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的过渡阶段。

法律专业博士论文第2篇

1.创新型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

2.美国法学教育中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比较研究——以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和法学博士培养为例

3.日本法学博士与清末新政——以交往、舆论与制度转型为视角

4.我国法学博士教育路径探微  

5.1949年前留德法学博士的学习和影响  

6.清末“法学博士”金城及其书画篆刻艺术 

7.完善环境法学博士培养方案之探析——兼评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学博士生培养方案(2010) 

8.论法学博士论文中的文献研究的写作

9.新法有亮点,维权路不易 访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法学博士王忠 

10.书生意气自纵横——访南京大学法学院代院长、法学博士邵建东教授

11.智者 远谋——访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刘守豹 

12.“三毒”法学博士 

13.致“国际特赦协会”、法国鄂法兰法学博士、法国科学院法律系巴蒂教授的信

14.论公法学博士培养机制改革——基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其他典型培养单位的比较分析

15.法学博士达尼连科谈俄国新生私有者阶级 

16.淘金时代来临 法学博士 上网卖旧货 

17.加拿大法学博士布洛姆菲尔德访问华东政法学院

18.从思辩到实证 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刘旺洪教授

19.发挥立法优势打造“大汕头”格局 访在京潮籍法学博士陈新宇

20.完善劳动立法,促进社会进步 访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劳动法教研室副主任、法学博士宋艳慧

21.叶兴平写意——记深圳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国际法学者、法学博士叶兴平先生

22.中国人民大学授予委内瑞拉前总统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23.日本的新入境法规(四)——1990年6月1日实行了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部分修正法及省令日本明治大学法学博士

24.中国法学研究水平省域空间分布规律的若干问题研究——基于CSSCI(1998-2009)收录法学期刊的数据分析

25.法学博士学位论文:学术与策略之间

26.江南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侯连琦 中国涉及WTO争端解决案件有三大特征

27.希望拔出萝卜带出泥——从孙志刚案到三位法学博士上书引发的法律联想

28.美国法学教育学术化与国际化的管道——法律科学博士教育探析

29.现代政府在向我们走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法学博士袁曙宏谈国务院机构改革

30.法学博士维权背后的隐喻

31.把风华献给祖国的建设──记归国法学博士谢朝华

32.创新性法律研究人才培养影响因素的实证调查——以全国法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为分析样本

33.深圳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执法人员、法学博士汪斌:从实践角度看新法

34.法学博士扳倒省政府征地复议决定的法律意义

35.米健教授荣膺德国弗莱堡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36.企业如何反倾销?——法学博士、北京天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强访谈

37.法学博士江平教授谈现代企业的法治问题

38.我们能使用“宪法”吗──访法学博士赵世义先生

39.法学博士江平教授谈现代企业的法治问题

40.美国法学博士柯恩谈中国对外经济合同问题

41.2000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论文目录

42.1999年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论文目录

43.试论行政公益诉讼——由“法学博士状告国家广电总局案”引发的思考

44.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公正化与公开化——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商法经济法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刘俊海博士  

45.来自日尔曼的法学女博士——记德国专家狄夏娃博士  

46.台湾法学专家与我院学者交流 

47.美国的法律教育

48.应急法学研究的开拓者——记戚建刚教授 

49.音调未谐的变奏——读八位博士对《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一文的评论  

50.苏联高校法学专业的教科书——《苏联行政法》简介  

5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俊海博士谈企业和企业家维权迫在眉睫 

52.法学研究的范式与模式——兼与戚建刚博士商榷 

53.谁该为紫金矿业“污染门”负责?——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高桂林 

54.美国卫生法学教育发展现状分析 

55.新中国第一位法学博士后进入流动站 

56.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诚聘海内外英才 

57.狂人王杨:想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法学博士后 

58.对我国民族法学发展意义的探讨 

59.试论法学院的法律职业人才和法学学术人才的培养 

60.1949年前留德法学博士的学习和影响 

61.行政法学教学中的优化建构与均衡——评《行政法学》 

62.完善环境法学博士培养方案之探析    

63.法学博士因介绍卖淫罪入狱   

64.杀人犯苦学成法学博士,13年煎熬一朝解    

65.步步惊心,法学博士新婚十日举起血色花瓶     

66.新婚十日法学博士举起血色花瓶  

67.自我救赎是也非也?杀人犯苦学成法学博士    

68.法学博士何以“信不起”法律      

69.法学博士维权背后的权与法     

70.清华法学博士“赢了”省政府    

71.一个法学博士的现实困境    

72.论法学博士论文中的文献研究的写作   

73.法学博士不知道遇罗克是种遗憾   

74.复仇的法学博士   

75.可悲!亲情围剿下的法学博士院长栽了

  

76.状告全国牙防组,法学博士叫板“认证权威”    

77.法学博士心底的泪:绝症父亲是我正义的脊梁  

78.法学博士:从政者是少数派    

79.法学博士从政     

80.异彩纷呈的法学博士官员们    

81.从乡村教师到法学博士后    

82.留洋法学博士6小时被“恋人”洗劫18万  

83.精心导演“劫船案”,法学博士自作聪明入班房   

84.法学博士休妻讲法不讲情   

85.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面临的挑战刍议     

86.论波伦亚大学法学教育的形成     

87.学法的官员为什么也落马  

88.对我国当前法学教育的几点思考    

89.在美国法学院感受“压力山大”   

90.法学硕士研究生教学改革目标导向与教学方法变革 

91.许传玺和他的中美法学院       

92.泰国法学教育的借鉴与启示     

93.我国法学论文写作中弊端的产生原因和解决方式    

94.以“杜克方式”培养最佳法学学生   

95.浅析我国法学教育之弊端及其改革完善    

96.美国法学教育的经验与借鉴   

97.刑事诉讼法学精品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研究 

98.中国最早的法学研究生教育   

99.架起中欧法学交流的桥梁    

100.法学专业就业形势分析  

101.医事法学专业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102.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探讨  

103.理论法学及其在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功能    

104.论共同理性视域下的自然法学与分析法学   

105.法学实证研究方法及其在民族法学中的运用  

106.基于新实用主义法学下的当代法学理论发展   

107.法学教育导向与新实践需求下的法学教育改革  

108.基于法学教育模式的法学教育目标思考   

109.法学实验室在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素质方面的途径探析   

110.医事法学课程体系中法学实践课程的创新  

111.自然法学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法理实践   

112.法学研究的类型对法学教育的引领   

113.浅谈应用法学与文人法学     

114.从美国法学教育探析我国诉讼法学教学集成方略  

115.从生命法学角度看法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   

116.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就业问卷调查与法学教学改革 

117.论自然法学与实证主义法学的博弈与融合  

11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推进法学数据库共享   

法律专业博士论文第3篇

(四)法学学位论文数据库 国家法定的学位论文收集机构有:国家图书馆收藏包括全国自然科学领域和社会科学领域的全部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和海外留学生学位论文(近年来也开始收藏硕士论文);中国科学院收藏自然科学领域的硕士学位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收藏社会科学领域的硕士学位论文。国家图书馆、社科院都建立了各自的学位论文数据库,只是论文收录范围不再局限于原规定,都有不同程度的突破。此外,还有一些机构和商业性数据公司也建立了学位论文库,如CALIS的高校学位论文库、CNKI的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库。目前,还没有专业性学位论文数据库,所以笔者只能就这几较大的综合性学位论文数据库作一简单介绍: 1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资源》数据库[32]。迄今为止,该库已收藏1981年我国实施学位制以来的博士论文(包括所有博士授予单位及其专业)8万余种,收藏率高达98%;收藏硕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万余种。此外,还收藏有1992年以来自海外征集到的中国留学生的博士论文千余种。 2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中心《学位论文》数据库[33]。1984年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文指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为收集全国各学位授予单位通过的社会科学硕士学位论文,并建立全国社会科学硕士学位论文库。后来又收藏了部分博士学位论文。现在已收藏博士、硕士论文书目8万种,通过分类号检索方式查询到法学类学位论文9052条。 3《中国学位论文文摘》数据库[34]。始建于1995年,由万方数据公司和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联合制作。收录了我国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领域的硕士、博士及博士后研究论文的文摘信息,至 2009年4月3日,总计437,324条数据,每月更新。 4《CALIS高校学位论文》数据库[35]。收藏了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全国著名大学在内的83个CALIS成员馆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文摘,到目前为止收录加工数据7万条。 5《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是目前国内相关资源最完备、收录质量最高、连续动态更新的全文数据库,迄今已完成2000-2009年8万本论文的数据加工与入库。该库每年收录全国300家博士培养单位的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约28000篇 ,分为包括经济、政治及法律在内的九大专辑。网上数据每日更新,专辑光盘每季更新。 二、上述数据库简评 我国纸质期刊的电子化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且进展较快。经过十余年发展,已基本上改变了手工作坊式的资源制作方法及纸制媒介的单一检索方式,提供了更为便利、快捷、准确的检索手段,使得研究人员足不出户就可浏览全国乃至全球的学术论文,这当然极大地便利了学术思想的广泛传播,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的学术繁荣。而西方发达国家纸质资源电子化进程则起步比我们要早。早在1973年,Lexis公司就进入米德(Mead)数据中心,提供俄亥俄州的法典、案例、美国法典以及部分联邦判例法的全文。1975年,该数据开始在大学法学院图书馆启用。同年,Westlaw公司开发了首家在线检索数据库——WESTLAW数据库[36]。LexisNexis公司与Westlaw公司是英美法系国家中规模最大、数据最权威的两大商业巨擘。其涵盖范围不仅包括法律(法规)、判例等原始资源(既有美国各州、联邦的判例和法规,也有英国、加拿大、法国、欧盟等二十五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资源),还有期刊、报纸上的学术论文以及法律新闻等二次资源。基本上形成了一个完整、多层次、多侧面的法律资源体系,能同时检索多种不同数据库,可谓相当便利。不仅如此,两大数据库在 功能上也各具特色,难分轩轾。如,Westlaw数据库有关键引用(keyCite)、主题摘要(West Topical Highlights)、在线服务、PDF格式文档等特色功能;LexisNexis数据库中依个体需求特设的Shepard报告、案例摘要和核心概念、电子剪贴服务(Eclipse)、实务领域页面等功能也独具特色[37]。相形之下,我们国内的光盘数据库就要逊色许多,总的来说就是缺乏特色、功能单一、大同小异、较少独创性。如法律(规)、判例光盘数据库与学术论文光盘数据库总是单独分开做,而未能将理论与实务相链接,同时满足使用者的不种需求。当然,要想将两者合二为一,就国内现有条件而言确实难以为之;而且,规模的过分庞大必然给质量的把关和内容的精致提出更高要求,做得不好效果将大打折扣,人力和物力自然有付诸流水之虞。再者,内容雷同,缺少特色。纵观我国各个光盘数据库,除个别的在制作技术或信息含量大小方面有所不同外,几乎可以说是千人一面,大同小异,缺乏创新。这种重复在网络学术论文资源中尤为严重,法学界知名学者的学术文章在各大网站几乎都能看到。所以,缺少原创性是网络学术论文的致命硬伤。与成熟的外国同行相比较,我国国内网络数据库无论在种类和内容上、还是在制作技巧上都有不少差距。下面笔者将从宏观上就目前我国网上学术资源存在的主要问题谈几点看法:

法律专业博士论文第4篇

【畲英辉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法学博士、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法与比较法法学硕士、英国纽卡素诺桑比亚大学荣誉法律学士等学历。2006年创办畲英辉律师行。现任国际警察协会(香港分会)名誉会长、香港新界中小企业协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香港)法学研究生校友会会长、亚太法律协会副会长等多项社会职务。】

求学之路,勇于攀登

不论是少年时代还是现在,畲英辉博士最大的一个优点是无论学习还是工作,他身上总有一股永往直前、不断开拓进取的精神。不管是在他的求学时代还是工作创业时期,他以孜孜不倦、兢兢业业的专业精神向前迈进,赢得事业的成功,更赢得人们的支持和赞誉。

畲英辉博士出身于草根家庭,但好学不倦的他在中学毕业后不久,于1983年就进入一家律师行工作,在此期间除了要完成大量的基础事务,还要不断地学习阅读大量的法律书籍,这让刚工作的他感到很吃力,当看到其它律师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案件胜利后的喜悦和满足让他相形见绌。畲英辉博士有了自己的理想,那就是要继续学业,立志做一名为民请命的律师。1990年是他人生的转折点,畲英辉结束了七年的工作生涯,勤奋好学的他越来感到知识的重要,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1993年,畲英辉和妻子结婚后决定去英国修读法律。当时去英国留学的费用是由香港政府资助,经过不懈地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1996年6月畲英辉博士和妻子终于完成了三年的学士学位课程, 分别获英国纽卡素诺桑比亚大学颁受法律学士和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原本畲英辉博士要继续进修为期一年的律师执业课程, 可当时生活困难, 学费无措, 他只好带一家人回港工作。 一年后, 畲英辉博士转而在香港城市大学进修律师执业课程。1998年7月畲英辉博士终于完成律师执业课程, 开始了见习律师的工作。“那几年对我来说是最难忘的日子”。回想起当年那种艰难竭蹶的情景,他如是说,而这也恰恰磨练了他坚忍不拔、勇于进取的意志。

其实,畲英辉博士从来没有停止过他奋发追求的步伐,他认为学无止境,作为一名专业人士必须与时俱进,与时代与国家的发展同步。因此1999年,他开始进入中国人民大学读硕士,一直读完硕士和博士,获得人民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博士学位。

因工作和读书的缘故,畲英辉博士与内地的接触和了解也日渐增多,他的博士论文就是围绕着内地和香港继承法的比较来研究的。今年的五月份他刚刚拿到博士学位,其论文为《中国内地与香港继承法的比较研究》,他笑着说:”现在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往来非常频繁,出现的继承问题也不断增加,因此,中国内地与香港继承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是十分必要的,顺应了这个需要,也旨在为两地法制的藉鉴、公民相互继承遗产等实务提供一些参考。”

在学业上步步提升的同时,事业上畲英辉博士也不断开拓进取,旨在用专业知识去服务社会,帮助民众。

肩担道义,孜孜不倦

畲英辉博士工作认真踏实、肯于钻研法律事务,具有扎实的法律知识、深厚的法学理论和执着的敬业精神。2005年,畲英辉博士正式成为律师行合伙人律师,在此期间,他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职、服务及时,受到客户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及信赖。

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畲英辉博士决定自己开办一家律师行,在2006年2月,他创办了畲英辉律师行,为客户提供房屋转让、民事诉讼、工伤索赔、刑事索赔等二十多项法律服务。他及时了解和深入理解客户的不同需求并把握中国最新立法动态,从而在香港这一独特的市场环境中为客户提供更及时、全面和有效的法律服务。不仅如此,畲英辉博士除了具有非常丰富的案件审判经验、企业法律顾问经验、律师职业办案经验外,他待人真诚、勇于进取、敢于探索、精益求精,愿为天下人交朋友、为天下黎民百姓服务,因此取得广大民众充分的信赖、获得客户好评,为客户利益提供了更加有效的保障。

法律专业,保障民生

与此同时,他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网络,以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专业素质在专业领域走出一条卓著之路。由于他本人从基层慢慢发展起来,用自己的毅力和勤勉,奋发图强,一步步走向成功,因此畲英辉博士深知普通百姓的困苦,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利用专业知识去帮助有困难的人,为民众主持公道,他认为这些都是一个律师的职责。用律师行的一位朱姓朋友的话说:“畲律师平易近人,做事认真,头脑清晰,很明白百姓的疾苦,而我们的专业就是提供给有需要帮助的人。”

畲英辉律师行现有员工十几人,主要提供刑事和民事诉讼以及楼宇买卖方面的服务,客户大多数在香港,内地也有少数。畲英辉博士希望把律师行做强做大,而另一个律师分行作为较高级的新办公地点也即将开张。踏足业界多年,他认为律师具备永远保持法律知识的更新是最重要的素质。他说:“现在人们的要求很高,应对客户的高要求,法律工作者也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他视工作和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因此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是他始终如一的理念。

另一方面,他还提供移民服务,因畲英辉律师在香港、内地均拥有法律学位,熟悉两地法规,对内地欲移民香港的人士,可提供专业意见。与此同时,他还开拓了网上法律谘询服务,“互联网已成为民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此我们发展网上法律谘询服务,提供专业意见助网民了解各方面的法律问题。”

服务民众,真心实意

虽工作事务异常繁忙,但热心的畲英辉博士还拥有众多的社会职务,他担任国际警察协会(香港分会)名誉会长、香港童军九龙城区副主席、中国高等院校香港校友会联合会理事,香港汕头商会会董、广东省潮安县政协委员等30多项社会职务。

2005年,作为香港汕头商会会董,他还成为该商会义务法律顾问,改变了该商会60年来无义务法律顾问的现象,为商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畲英辉博士说:我会尽量回报社会。话语虽简单,但字里行间却透露出他的爱心和诚意。

其中,国际警察协会香港分会是他投放较多时间和资源参与的一个重要组织。国际警察协会成立于1950年,是全球最大的警察社交组织,全球超过30万名会员。国际警察协会香港分会则成立于1960年,会员包括现任或已退休的各职级警务人员、辅警及文职人员。香港分会一直秉承以服务增进友谊的宗旨,在国际建立警察间的友谊。香港分会除接待来自不同国家的会员和协助本地会员在外地获得良好接待外,更常在香港举办“友谊周”,向来自不同国家的会员宣传香港。

担任众多的社会职务,则意味着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谈及服务各社团的感受时畲英辉博士笑了,他说:“参加社团工作确实需要时间和金钱的支持,也因此促使你要更努力拼搏去赚钱,如此才能更好地服务和支持社团的稳健发展。”他每年支持国际警察协会的费用就有好几万,而这种真心实意的服务工作,让畲英辉博士感到快乐而富有满足感。

法律专业博士论文第5篇

关键词: 英语论文写作 教材编写 高原理论 知行结合通变律 母语正负迁移

引言

从2005年开始,各高校陆续进行了英语课程设置改革,使得研究生英语课程设置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其基本思路是在综合英语的基础上,增加文献阅读、英语文化与论文写作等课程,形成基础+文化+论文写作的课程设置模式。笔者从2012年开始对学生需求进行调查,并从学院学报入手,分析非英语专业科技人员在论文写作方面的短板,从而明确学生需求和教学努力方向,于2013年完成了科技论文写作教材的编写,并已在学院正式使用。

一、市售通用英语论文写作教材简介

目前市售英语论文写作教材主要有胡庚申的《英语论文写作与发表》、陆效用的《研究生英语论文及应用文写作》、戴福林的《英语论文写作教程》,以及胡友珍、何小平和王志芳的《英语学术论文写作教程》。上述写作教材针对所有研究生,在语言水平和专业材料的选编上没有很强的针对性。另外,由于传统教材一般将各项规则和常用语句罗列在文中,在学习过程中容易引起疲劳。为了提高教学效率,各院校一般自编教材,提高专业和语言水平的对应性,如俞炳丰的《科技英语论文实用写作指南》面对的就是本校制冷与空调应用技术专业的学生,选用的示范及练习材料均为制冷与空调专业材料;而陈苏、黄彦的《英文科技论文写作》则针对材料化学化工专业的研究生,主要用于作者所在的南京工业大学相关专业。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军校没有专为博士生开设的用英语讲授的论文写作课,且由于专业设置的特殊性,往往没有合适的市售教材,因此,相关院校一般也是按照学校专业的设置,自行编写适合本校使用的英语论文写作教材。

二、教材编写的理论依据及实现方法

(一)理论依据。

英语论文写作教材的理论依据主要有:

1.高原现象。随着语言水平的提高,语言的综合应用和抽象的归纳能力成为语言水平的体现。在高级阶段,语言水平的进度明显放慢,此称为高原现象。心理学家将学习划分为六个阶段:无进步阶段、迅速进步阶段、学习速度逐渐减慢阶段、高原阶段、再次缓慢进步阶段、进步再次减慢并临近极限阶段。博士生英语水平大致位于第四阶段,即高原阶段。到硕士阶段,学生掌握了大量的正式、书面词汇,并以英语知识的形式保留在学生记忆中,但并没有固化为学生的语言技能。这些英语知识正是博士阶段英语论文写作中需要大量运用东西,如果在博士阶段没有及时、足够地应用,这些知识将很快遗忘。

2.写作过程中的知行结合通变律。路德庆认为,写作理论与写作实践必须结合起来,将词汇和写作知识综合应用到实践中,才能最终将语言知识转变为真正的技能。写作具有实践性、操作性、综合性和动态性的特点,是一个逐渐积累提高的过程。

3.学习过程中的母语迁移。根据二语习得理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克服”母语规则,以避免对目标语的学习造成影响,此为母语负迁移;如果母语固有的语音、词法、句法与目标语相同,学生就可借助母语顺利进行目标语的学习,此为母语正迁移。

(二)实现方法。

根据以上理论,我们在教材编写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方法有:

1.克服高原现象。在教材内容的编排上,不再进行单一的知识灌输和条框罗列。本教材每一课分为若干部分,每一部分由若干task组成,通过这些task的练习,学生由被动方转为主动方,在学习过程中不会感到枯燥,在练习过程中有很强的成就感,学习乐趣和教学效率都得到很大提高。

2.根据写作教学规律进行教材内容设计。笔者根据知行结合通变律和写作活动的四个特点,在设计练习时环环相扣,逐步提高。学生对学过的知识进行了大量操练,对科技论文的结构、常用句型有了较深刻了解,可积极运用学到的知识写出合格的英语论文。

3.利用母语正迁移,克服母语负迁移。博士生对汉语论文的结构和常用句型已有大致了解,在学习过程中主动对照英语论文范文进行语篇结构的构筑。范文材料全部选自权威期刊,语言简洁准确流畅,一些常用语句,如文献综述、论文结构叙述、研究结果的表述和结论部分的常用句型,可在范文中找到对应段落,对学生掌握英语论文结构和以上部分语言表述十分有利。另外,中国学生在进行论文写作时,很容易受到汉语的影响,在题目翻译、摘要翻译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笔者提供了大量的批判性材料供学生推敲、评判和改进。这些批判性材料全部选自与学生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具有语言错误比较典型的特点,可对学生起到很好的警醒作用。

三、根据以上理论所编教材的特点

(一)实用性。

本教材根据教育心理学理论和写作规律理论,参照国家教委《非英语专业博士研究生英语学位课程考试大纲》的要求,在语言上符合非英语专业博士生的外语水平,适合课堂应用。

(二)专业针对性强,具有鲜明的军事特点。

本教材所选材料覆盖了本院博士生各专业,对于学生熟悉本专业论文结构和常用句式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符合写作课程教学规律,针对中国人学习英语语言的特征设计练习。

本教材选材精细,学生可通过阅读范文较快掌握英语论文的结构和常用句法,并接触大量的专业词汇。另外,教材为学生提供了大量的批判性材料供推敲、评判和改进,可让学生在今后的论文写作过程中避免中国式英语的错误。

(四)理论讲述和练习不枯燥。

本教材用大量的引导性、适应性和提高性练习克服了传统写作教材的沉闷枯燥,学生通过练习熟悉了写作理论,强化了成就感,提高了学习论文写作的兴趣。

结语

博士研究生论文写作教材的编写是一个比较艰巨的工作,需要教师针对学生所学专业进行内容上的选编,在编写过程中既要考虑学生实际水平,又要避免课程内容的枯燥。按照高原理论、写作过程中的知行结合通变律和母语正负迁移规律编写的论文写作教材针对性强,趣味性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充分浸润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语言材料中,有利于熟悉专业词汇和句法,避免中国式英语,写出符合国际规范的英语论文。

参考文献:

[1]胡庚申.英语论文写作与发表[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陆效用.研究生英语论文及应用文写作[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法律专业博士论文第6篇

该专业的就业率也呈逐年下降趋势,甚至有人在网上把法学专业列入“最难就业的十大专业”之列。不过,从社会的发展趋势看,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为后盾,就没有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表的统计数据,我国大学授予的法学学士占学士总数的5.31%,法学硕士占硕士总数的7.74%,法学博士占博士总数的4.87%。另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的博士生导师资料统计,在全国大学40110名博士生导师中,有1639名是法学博导,占博导总数的4.09%。法学是成长中的学科。开设法学专业的大学共514所。

榜单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高素质政法人才的培养中心,中国重要的法学研究中心。学校在许多专业领域都开创了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先河,如新中国的第一个法律史专业、第一个民商法专业、第一个经济法专业、第一个诉讼法专业等都溯源于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位于山城重庆,以法学为特色学科。是全国培养法学专门人才最多的学校,被誉为我国法学界的“黄埔军校”。

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法学特色鲜明。她拥有四个法学相关的部级科研基地,其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刑法学、经济法学为司法部重点学科。

此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的国际法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刑法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北京大学、吉林大学法学理论都很有名,教育、科研实力也很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兴趣方向进行选择。

法律专业博士论文第7篇

认真做好教学工作

退休后,因为杨紫指导的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尚未毕业,因此,他仍不辞辛苦地投入到教学和育人工作中。在杨教授的指导下,他的13名博士生和2名硕士生先后在2001年~2003年毕业,顺利取得了学位。2002年~2004年,杨紫烜作为澳门科技大学聘请的博士生导师,在澳门科技大学招收博士生8名。他们先后于2005年~2008年毕业,取得了法学博士学位。与此同时,杨紫烜指导的一名博士后于2002年通过了《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并顺利出站。

杨紫的课非常受欢迎,在北京大学退休后,他每年给北大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讲授6个小时~9个小时的经济法理论专题。同时他也给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讲授了“法理学研究”“经济法理论研究”“经济法专题研究”3门课程,受到学生好评。

积极投入科研工作

退休后杨紫笔耕不辍,独立撰写了53万字的《国家协调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专著1部,并主编教材两本,其中《经济法》(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普通高等教育“九五”部级重点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部级规划教材)于2002年获得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与徐杰联合主编的66万字的《经济法学》(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连续印刷了5版。

杨紫退休至今基本上每年都参加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经济法高峰论坛和中国法学名家论坛等学术会议,以及一些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公开发表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经济法》等22篇论文。

热心关注立法工作

法律专业博士论文第8篇

【关键词】博士生 课程 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8(b)-0086-01

博士研究生是学历教育的最高层次,不同的培养单位都设计了相应的培养模式。在博士生教育阶段,国内外学者对课堂教学是否必要,课堂教学在博士生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如何等问题存在相互矛盾的观点。例如英国的教育模式提倡以博士生自学为主,美国则比较注重博士生的课堂教学,我国不同的培养单位采取的方式各不相同。我校的博士生教育模式对课堂教育要求较高,除开设必修课外还开设了相当数量的专业选修课程。目前所有博士生培养单位一般都将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为学术型人才培养,而博士生毕业需要提交具有创新性研究的学位论文,这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从事专业前沿研究工作,在培养周期内存在课堂教学和科学研究争时间问题。因此如何设计好博士生课堂教学的形式和内容,使博士生能深切感受到课堂教学对于专业知识的系统深入理解以及对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是每一个承担博士生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需要周密谋划的工作。以下根据作者主讲我校博士研究生《大气边界层动力学》课程教学实践,谈一谈开展博士生课堂教学工作的体会。

1 结合博士生选课动机定位课程教学目标

《大气边界层动力学》是我校为大气科学专业博士生开设的一门理论课程,旨在引导博士生应用物理学定律和数学方法研究边界层大气运动的动力过程,从动力学理论和数值计算两个方面探究边界层大气运动规律,并利用理论模型研究边界层大气对下垫面状况的响应。该门课程是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动力气象学》、《高等大气动力学》等课程的后续课程,目标在于拓展博士生的科学视野,增强博士生的独立科研能力。该课程侧重大气边界层基础理论扩展,借助数学推导和数值方法开展大气边界层动力学机理和应用研究。因此要求选修该课程的博士生必须具备很好的大气动力学、大气数值模拟等相关理论知识基础。

博士生选修该门课程的动机是开展教学工作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博士生普遍反映选修该门课程的目的在于对大气边界层理论了解的不多,而大气运动状况受边界层影响很大,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将要涉及到大气边界层科学的有关问题,因此需要对该研究方向的前沿科学研究有深入了解;再者,这门课程理论性较强,希望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对提高理论水平开发创新潜能有所帮助。博士生感到想学什么?在哪方面希望得到训练?这既是博士生的学习目标,也是教师进行课程教学工作的目标。为此将课程教学目标定位为使博士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能系统掌握大气边界层动力学的核心理论框架和前沿研究状况,提高大气边界层动力学问题的求解技巧,以及运用动力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而培养博士生的综合分析、科学思维和创新能力。

2 注重课程设计在达到教学目标上的作用

课程设计是教学准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课程设计是将课程理念转化为课程实践活动的“桥梁”,对课程设计最简单和概括化的理解就是“对于课程的各个方面作出规划和安排”。克莱因认为课程设计“是指拟定一门课程的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包括技术上的安排和课程要素的实施”。因此课程设计是实现教学理念的具体规划,教学目标的实现需要进行科学的课程设计。对于博士生课程的设计首先应关注教学对象的主体性。主体性是人的本质特征,人的创新内在潜质存在于人的主体性当中,《大气边界层动力学》课程设计的第一个原则是要尊重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发挥学生学习知识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对科学问题主动思考的质疑态度和批判精神,在课程内容选择方面除考虑大气边界层理论发展的继承性外,选择理论发展的一个前沿主导方向为突破口,以大气边界层通量廓线参数解析解以及大气边界层简化方程理论解为主线,形成完整的课程内容体系。所选择的课程内容理论性强,相关研究工作需要采用灵活的数学技巧,并不可避免地使用多种假定,因而每一个命题都存在可质疑之处,这为激发博士生的科学批判精神提供了机会。

3 创新能力培养贯穿在课堂教学的每一个环节

博士生课程教学的目标是既引导学生对课程内容有深入理解,又通过课程学习领悟前沿创新科学研究思路的萌发过程,从而激发博士生创新思维的潜能。因此博士生课堂教学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机开发学生创新意识。这就要求教师把创新能力培养贯穿到课堂教学的每一个环节。研究性教学是研究生教育的突出特点,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有效手段。通过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组织教学过程,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独立研究能力,使教学过程充分体现探究性、自主性、灵活性、开放性和实践性等主要特征。根据《大气边界层动力学》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教学过程中主要采用Seminar教学法。Seminar教学法是以教师和学生为共同教学主体、以学术交流互动为特征、以相互启发、相互激励为动力的研讨式教学模式。具体教学内容分为主题教学和专题研讨两部分。主题教学部分是教师全面介绍学科发展脉络,并根据学科发展的进程和突破,将学科发展进行阶段性划分,而在每一个阶段又可根据研究方法、具体应用等细分为若干讨论主题,将讨论主题分派给学生,为专题研讨做准备;专题研讨部分是学生成为专题研讨中某一主题的主讲报告人。按照这个思路开展的教学实践结果表明,采用研究性教学对于激发学生自主创新思维潜能,拓展理论应用思路收到很好效果,学生普遍感到思路豁然开朗,从原本不知所措无从下手,甚至提不出研究课题的状况,转变为感到需要研究的课题很多,解决问题的思路清晰,解决问题的方法也有了多种选择。

创新能力最终需要通过科研成果体现出来,对博士生来说体现创新思维和创新研究成果的高水平科研论文撰写能力仍然需要进行强化训练,特别是英文专业论文的写作。利用课堂教学适时进行专业论文写作训练也是课程教学的目标之一。结合课程教学提高论文撰写能力的一个有效方式是充分利用学生对所学习内容的深入系统掌握能力,审视在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的专业论文,以审稿人的身份对所发表的论文从严把关,从论文的创意、逻辑性、研究方法手段、结论的提炼以及论文主题的表述方式,甚至论文的格式和标点符号等每一个细节上,发现论文的闪光点,揭露论文有可能存在的瑕疵。这样不仅可以深化所学习的专业知识,而且可以训练学生对专业文章的写作和理解能力,锻炼学生的阅读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将提高博士生专业论文写作能力训练作为课程教学目标之一,可以循序渐进地提高学生的专业写作能力。

参考文献

法律专业博士论文第9篇

一、培养目标

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政法实际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审核录取制。

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实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审核录取制:面向符合条件的优秀硕士生(含应届和往届),实行审核录取的招生方式。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审核录取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三、招生类别说明

博士研究生均需脱产学习,并将人事关系转至我校(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学校原则上不再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

四、招生计划

我校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单列(2013年招生计划为15名)。

五、报名条件

(一)统考博士生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的硕士生必须在初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5)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硕士生(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在办理准考证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

(1)报考法学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其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

(2)选择报考法学跨学科导师的考生,其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须为法学或所报导师指定的一个专业(报考说明见网站公告);

(3)报考法学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本科专业或硕士专业须与交叉学科之一相同(报考说明见网站公告);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条件:

满足(一)中各项条件的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3.获得所定向省教育厅的报考资格;

4.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现役军人报名条件: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我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12月10日

2.报名网址: gate.cupl.edu.cn/yzb或yjsy.cupl.edu.cn

3.报名程序:

(1)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用户;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3)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200元;

(4)网上缴费成功后,系统生成报名号,网上报名成功;

(5)关于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① 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② 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受汇款或转账。

③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2. 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机号并在入学前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保存好相关证明备查。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5.网上报名注册、交费成功后,由考生自行下载“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6.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政治理论考试免试。以“同等学力”报考者,一律参加政治理论考试。

7.准考证办理:

①时间:待定;

②地点: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③携带材料:有效身份证件、网上下载准考证。

七、考试(初试、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

2.初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考生须在考前2天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3.笔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详细情况查询“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外语考试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含词汇和语法结构、阅读理解、综合、翻译、写作五部分组成,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2)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加试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日期:初试结束后一周之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

3.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4.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有效身份证件

(3)已盖章的准考证

(4)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需交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6)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政治审查表”;

(7)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导师、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议材料,本人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材料;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设想与研究计划;

(9)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单为准)上独立发表的二篇学术论文。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原件。

对于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或不提供上述材料者,将取消其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八、健康检查

考生复试时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九、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按需招生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国家招生规模数内,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录取名单应按照导师名下上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录取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

十、学制和培养

我校招收博士生均为全脱产,基本学制3年。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详见《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于2010年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详细情况请见《中国政法大学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纲要》。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金额按照各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

学校将根据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二年级、三年级时根据前一年的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

现将新生享受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享受奖学金的新生范围

(1) 参加全国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并拟录取的考生,根据奖学金名额和初试、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是否享受新生奖学金。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享受奖学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新生奖学金的比例和金额

(1)新生奖学金,奖励比例为70%。

(2)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学费金额。

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下“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栏目(cupl.edu.cn/xsc/)

十二、公派出国项目

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将有机会参加公派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即可表明是否计划参加出国留学项目或联合培养项目。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计划参加出国留学项目和联合培养项目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语言能力方面的专门培训,并重点从参加培训的博士研究生中进行选拔。

十三、招生咨询和其他事项

(一)招生信息

有关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二)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yjsy.cupl.edu.cn

研究生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邮编:10008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58908070,传真:010-5890807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Email:zfyz@c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