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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分析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05-16 06:51:05

美学分析论文

美学分析论文第1篇

这似乎是一个已经被普遍认同的信念了:西方的思维方式是主客二分式的,而中国的思维方式则是主客不分的,是“天人合一”的。比如,张岱年说,“中国哲学,在根本态度上很不同于西洋哲学或印度哲学”的地方就在于中国是“天人合一”的,而西方则是主客二分的,“西洋人研究宇宙,是将宇宙视为外在的而研究之,中国哲人的宇宙论实乃以不分内外物我天人为其根本见地”[1](P7)。成中英认为,西方思想的起点是“主体自我与客观世界的分离”,它“要求对客观世界有一主客的分辨”;而中国则不是主客二分的,是“天人合一”的[2](P11)。季羡林也多次讲,西方的思维方式是主客二分的,而中国是主客不分的,是“天人合一”的。因而,主客不分这种思想便被很多人不假思索地接受了。

人们把这种思想移植到美学上,便认为这种“天人合一”是“中华美学之魂”,把中国美学看成是一种超越主客关系的美学。他们认为,在中国美学里,尽管学派林立,思路各异,“但是强调从超主客关系出发去提出、把握所有美学问题却是其共同之处”,而“西方是从主客关系出发来提出、把握所有美学问题,从而总是追问美的本质以及如何认识美。”[3](P148)由此,他们提出,西方是“有”的认知而中国是“无”的智慧,中、西美学的根本差异就是“主客二分”与“主客不分”。

人们似乎已经不怀疑这种西方“主客二分”,中国主客不分、“天人合一”的区分了,但这却恰恰是一个值得怀疑的命题!它是一种简单化的、片面化的甚至是有错误的概括。因为它让人们错误地认为中国的思维方式就是主客不分的,而实际上中国一直都是有鲜明的主客之分的。从总体上说中国的思维方式是“天人合一”的,倒也没有什么大问题,是有道理的。但是,这个“天人合一”是怎样的“合一”却需要再深入的研究。究竟是主客不分的“天人合一”,还是也有主客二分之后的“天人合一”,这却是一个不能简单化的大问题。实际上,中西思维方式的不同不在于一个主客二分,一个主客不分,而在于西方主客二分之后,主体与客体走向分裂、分离与对立,而中国在主客二分之后,却一直在寻求这二者融合,因而没有走向对立、对抗与分裂,说中国是“天人合一”,应该是这个意义上的“合一”。

从中国的审美实际来看,在中国的审美世界中,其实一直都有着一种自觉的、鲜明的主客之间的二元区分,只不过这种二元区分不是西方式的二元对立、二元分裂,而是在主客二元区分后又极力寻求这二者合一的思维方式。中国的审美不是一开始就是主客不分的或者像一些人极力主张的那样是超越了主客关系的审美。中国与西方的不同不在于一个是从主客关系出发而一个不是从主客关系出发,中国的审美也是一直在主客关系中来提出和把握美学问题的。只是在主客区分后的第二步上,西方由二分而走向二者之间的绝对分离与分裂,而中国在主客区分后却永远在寻求这二者之间的合一,是分而不裂。这才是中国美学区别于西方美学的本质所在。

首先,中国人的审美方式本身就是多形态的,中国传统的审美方式是多样的,除了道家、禅宗的自然、适性、“逍遥”和“畅神”以外,同样有以孔子、屈原、司马迁等为代表的另一种审美取向,即所谓的“君子比德”、“发奋著书”的传统。这种“比德”的审美传统在中国古代并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审美方式,实际上“比德”和“畅神”一直就是中国古代两个重要的、并行的审美价值取向,有时甚至主要是“比德”式的。强调中国美学是超主客关系的美学的人恐怕主要只是就中国美学中的一极,即追求意境深远、无迹可求的庄禅式的审美这一极而言的,而从他们的论述来看确实也只是就庄子、禅宗美学来举证的。庄子、禅宗美学虽然是中国美学最重要的一部分,但绝不能说庄子、禅宗美学就是中国美学。而且庄子、禅宗为代表的这一极的审美是不是超主客关系的美学,这也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对于“君子比德”的审美来说,人们是有意识地在客体那里寻求与主体的精神品德的相似之处,把主体的社会价值和意义与客体的特性联系在一起来判定一个事物是美还是不美。荀子在《法行篇》中说:“夫玉者,君子比德焉。温润而泽,仁也;栗而理,知也;坚刚而不屈,义也。”[4](P424)在这里,“玉”之美在于它与人类的“仁”、“知”、“义”等品格的相似,而人的“仁”、“智”、“义”等品格在玉中也得到恰好表现。这种“比德”很明显的是在主、客的相互关系中获得美感的。这种“比德”在中国是一个重要而源远流长的审美传统。虽然是荀子明确提出“君子比德”这个概念的,但这种“比德”的思想在孔子那里就已经有了很明确的表示,所谓“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等便是。以后,人们所谓的岁寒三友、花中“四君子”等审美现象,人们所谓“

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等说法,实际上都是这种“比德”式的审美传统的具体运用。因此,只强调中国是一种超主客的审美是片面的,站不住脚的。

其次,从中国古代文艺理论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的文艺理论一直就是在主、客体的相互关系中发展起来的,它们从来没有从超越主、客体的关系中来谈文艺创作,它们一直都是在主、客体的关系中来认识文艺创作的。这种主客体关系在中国传统文论里就是“心”和“物”的关系。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古代文论不是自觉的理论系统,是散在的、经验式的。但它并不是杂乱无章的,它有着自己内在的和潜在的理论体系。心、物关系实际上就是中国古代文论的一个潜在体系。心、物关系一直是中国文论的一个核心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人们认为,文艺是个人内心情感的表现,“诗言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诗缘情而绮靡”、“为情而造文”、“根情、苗言、花声、实意”,等等,都表明中国艺术抒情的传统。但这绝不就是“自我流溢”、“自我表现”。中国古代文论一以贯之地强调“缘情”,但绝不是就到此为止,这只是说了问题的一半。中国文论在强调“缘情”的同时,又特别强调人的情感是受到外在物体、外在世界的刺激、感染而产生的,人心、人情是对外在世界的反映,是与外在世界一致的,是“感物”的结果。钟嵘在《诗品·序》里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由气到物,由物到人,由人到文,这是中国一个传统的艺术审美理论。“感物”是中国艺术审美理论的一个重要传统,气——物——心——文,这是中国文论创作论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逻辑程序。所以,中国文论常常心、物二元对举。比如,“乘物游心”、“游目骋怀”、“应目会心”、“澄怀味象”、“拟容取心”、“神与物游”、“感物吟志,莫非自然”、“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等提法,既要求“与心而徘徊”,又要求“随物以宛转”;既要求客观所见的“目”,又要求主观品味的“怀”;既要求主观的“怀”,又要求客观的“象”,等等。这些都是在“心”、“物”即主客二者之间寻求平衡,是自觉地在主客体的相互关系中来认识文艺这种高级审美现象的。正如王羲之所说,“夫人之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悟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5](P1609),或取于内,或寄于外。中国人的生存常常是这样很明显的“二元”式生存,或者悠游于客体,或者回归于自我;“达则兼济,穷则独善”;物我,内外;等等,人们常常是对举的。人们一直都有清醒的物

和我、外和内的关系意识,只是在这种主、客的区分之中永远都在寻找这二者的和谐,因而没有由此而走向主客的冲突与分裂。

再次,就庄子美学、禅宗美学来看,认为中国古典美学是超主客关系的美学,其实主要就是指这两种形态的美学。就庄子、禅宗美学的实质来看,它们确实是讲超越的,但它们不是超越主、客体的关系,而是在清醒的主客意识中强调超越主体自身的局限和束缚,去与另一个自然、客体的世界融合为一体,在忘却主体中去与客体保持一致而并非超越主、客体。如果说超越,那它们超越的只是主体自身。在庄、禅世界里,他们所向往、追求的就是与外在自然世界的融合。他们设置了一个外在的与人对立的客体世界,这就是一个“道”的世界,“天”的世界,“自然”的世界。与这个外在世界对立的是“人”的世界、“人工”的世界。《庄子·秋水》篇里说:“何谓天,何谓人?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这里有一个“天”和“人”两个世界的对立。“天”的世界就是那样一个自然的、本来是怎样就是怎样的世界。“自然”的世界是最美的,那里的“天籁”之声是天地间的“大美”,这些都是早就自然存在在那里的,渺小的人力是永不能企及的。而人世间人为的一切都是丑恶的、畸形的,是无法与“自然”相比的一个有限的世界。庄子在这里明显地设置了两个彼此对立的“天”和“人”的世界。但是,“道”是不变的,“天”是不变的,“自然”亦是不变的,而可变的只有人自己了。所以,要想获得真正的“美”,只有改变人自己主体的心意状态去与不变的自然客体相融为一,才是真正自由之道。所以,庄子的超越,实际上只是超越主体自身的功名利禄的“人为”之心。他提供的超越之途:“心斋”、“坐忘”、“虚静”、“无己”、“无功”、“无名”、“抱朴见素”、“得意忘言”、“得神忘形”、“齐生齐死”,“无是无非”,等等,实际上都只是主体自己对自己人世行为的忘却与淡漠,对自己心态的调整,要求自己主观上不执著于固定的价值与是非标准。这样,摆脱了人世实际功利的束缚,不“物于物”,不“伤于物”,从而在精神上就能够达到一种与天地万物并生的自由状态,“逍遥”于自然的境界。因此,庄子的超越是主体对自己的超越,以这种超越来达到另一个客观世界。庄子是有清醒的主客之分的,但是他在“分”后却极力寻求一种融合,这种融合就是超越主体自身而与另一个“天”的世界融合。“美”就是这种融合,就是这种融合

而生的分不清“天”和“人”的“混沌”世界。

而禅宗的思维取向与庄子美学几乎是一致的。禅宗所强调的“第一义不可说”,“饥来即食,困来即眠”的自然适性,实际上都是在主体之外预设了另一个与现在人世对立的“自然”世界,具体是怎样的一个世界虽然暂时还说不清,但它是一个比我们执著的人世要好的世界,人只有改变自己的心态和行为方式,才能体会到或者融入到那样一个世界里去。禅宗讲的“顿悟”、“心传”、“棒喝”、“不立文字”,等等,都是讲主体怎样调整自己、超越自己从而到达另外一个“禅”的世界。禅宗公案说的风不动,帆亦不动,只有心动,说的就是主体对自己“心”的超越。只要自己的“心”超越了平常状态,就能进入那个看上去那样神秘的“禅”的世界。所以,“万法由心”。由此看来,禅宗确实也是讲超越的,但它是强调超越主体自身而不是超越主客体的关系。因此,在庄、禅的世界里,实际上都预设了一个比人世更好的世界。这是一个高悬的理想,一个不变的客体,人只有超越主体自身才能进入到这个“客体”里去。

最后,从最具中国特色的美学范畴“意境”的思维取向来看,中国美学也不是一种超主客关系的美学。《周易》里提出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圣人立象以尽意的思想,这种“立象尽意”的思想是中国意境审美追求的滥觞。以后,“取象”式的审美一直是中国艺术的一个传统。魏晋时期,王弼强调“意以象尽,象以言著”[6](P125),明确了言、意、象之间的关系。到唐代,王昌龄明确提出“意境”的概念,认为诗歌“张之于意,而思之于心,则得其真”[7](P89)就是意境,强调作者的“意”和“心”必须张之于“象”,和“象”水融。而稍晚的刘禹锡提出“境生象外”[7](P90),司空图提出“超以象外,得其环中”[7](P203),把先前的“象中”求意发展到了“象外”来寻求诗歌的意义。而到宋代,梅尧臣则强调诗歌“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7](P244);严羽则把意境推向另一个高潮,他要求诗歌“不涉理路,不落言筌,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言有尽而意无穷”[7](P424)。到了近代王国维,更强调“境界”,认为“着一‘闹’字而境界全出,着一‘弄’字而境界全出”[8](P372)。从意境理论的发展来看,中国的意境理论不管是在“象中”还是“象外”,都离不开“象”。什么是“象”呢?《周易》里说“见乃谓之象”,张载说:“凡可状,皆有;凡有,皆象也。”[9](P108)这个“象”就是一个具体可见的外在客体的形象。实际上意境就是要求诗歌以最精炼的文字给人们提供一个蕴涵着无限丰富情思的艺术画面,然后从这个画面来体悟无限的人生意蕴。它最重要的就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能引起人们无限遐想的恰当的“象”,使这个有限的“象”和无限的情思相融合,从而以有限通达无限,这是意境的本质。意境最重要的就是寻找“象”而不是堆砌“意”。因此,自觉地寻找“象”是中国艺术的重要理念。“远取诸物,近取诸身”,取“象”的好坏决定艺术的成败,这使中国艺术非常注重“取象”。而“取象”的关键是寻找到与主体意相契合的外在的客体,所以,中国艺术也特别强调“观物”,以此达到物我的契合。因此,物、我关系实际上是意境理论中最重要的关系。人们一直是在主客的相互契合、交融中来获得美的享受,而不是在超越主客的关系中来审美的。

在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中,人们很早就已经有了自觉的物与我之间的对举意识和明确的主客体之间的辨识。《庄子·达生》篇里说:“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独立出了一个“物”的世界,凡是有具体的形状、样貌的物质的东西就是“物”。在《中庸》中,人们把主体的“己”和客体的“物”放在一起来对比:“诚者非自成己而己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关于外物的是知识,关于自己的是仁义,而真正的“诚者”是应该兼顾己和物的。这表明,人们是自觉地在主、客和物、我的区分中来寻求二者的融合的。而孟子则把“心”与“物”对举,在《孟子·梁惠王》上中说:“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在《告子》上中又说:“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人之“心”是用来思“物”的,不“思”就不能得到关于“物”的知。这也表明,人们对主体之外的客体世界是随时都有清醒的认识的。心、物即主、客的关系一直都是中国哲学一个重要的问题。宋代张载认为,“理不在人皆在物,人但物中之一物耳”[9](P42),把物放在第一位。而王守仁则认为,“心外无理”、“心外无物”[9](P105)。到王夫之,又反对王守仁的“心学”,认为凡事皆物,物是第一的而心是因于物的。但是,不管怎样,人们关于物我、主客两个世界的意识却是从始至终都是鲜明的。他们一直都是在主客的关系中而没有超越主客的关系来认识世界,他们一直都是在主客的区分中努力寻求着二者

的融合。这就是中国式的思

维方式,中国式的审美方式。

因此,在中国古代的思维方式里一直都有一个自觉的主客、物我、内外的二元区分。在这第一步上,与人们常说的西方那种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的二分比起来,并没有太大的不同,没有超越这种主客二分。并非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一开始中国的思维方式就是主客不分的浑圆的一种综合的思维取向。但是,中国和西方的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是有重大的区别的。这种区别在于,中国在主客二分之后,没有把主客对立起来。它只是一种二元区分,而不是二元对立。这种主客的区分并没有导致主客的分裂和冲突。中国的这种思维方式认为,那个外在的“物”的世界、“天”的世界和人的世界是一样的。人只需要从人自身的世界出发,认清了“人道”,就会懂得外在世界的“天道”,所谓尽心则知性,知性则知天,在“人道”中就是在“天道”中,人们不需要直接去分析、研究外在世界,而只需从“我”的世界去通达“物”的世界。人们承认有外在客体的“天道”,也有人类社会的“人道”,但是,“天道远,人道迩”,所以,人们只需体悟“人道”即可。所以,这是一个在我即在物,在物即在我的二而一、一而二的世界,在主体中也像在客体中,在客体中也像在主体中。因此,人们似乎永远都是在一个主客不分的世界中,一个似乎永远没有主客尖锐矛盾的世界中。而西方在主客二分之后就把主客尖锐地对立起来,认为客观世界的规律是客观存在在它自己的世界里的,它与人的世界是不同的,人的任务就是利用自己的理性去客观的分析、研究那个客观的世界。人为了研究那个客观的外在世界就往往要放弃自己人间的感性生活,求知与审美在西方这种思维方式下往往显得矛盾尖锐。这在柏拉图那里尤为明显。中国在主客分开之后又把它合二为一了,而西方在主客分开后则完全分开了、隔绝了,从而使主客由区分而走向了分裂。因此,中国和西方的思维方式主要是在主客二元区分之后的第二步上才是不同的,它们不是从一开始就是截然相反的。

以上可以看出,中国美学的思维方式其实是一种在主客的区分中时时寻求主客的统一、交融的思维方式,一种在主客的关系中寻求着这二者的平衡而并没有超越这种主客关系的思维方式,一种主客区分而不分裂、区分而不对立的思维方式。它或“寄托”于物,或以物“比兴”,或“比德”,或“畅神”,这都是在一种在主客关系中的审美。这种审美就把人的生活世界和外在世界非常圆融地糅合在了一起,使审美境界、人的生活境界和外在世界交融在一起,亦真亦幻、难辨难分,形成了一种深远悠长的艺术境界。这种美学形态只有在人们有了明确的主客之分后而又处处弥合这种区分,从而避免这种区分变成分裂时才是可能的。主客二分而不分裂的思维方式是中国美学的思维取向。它不是一种超越主客关系的审美,而是一种一直都在主客关系中的审美。它是一种“天人合一”的审美,但不是那种主客不分的“天人合一”,而是主客二分之后的“合一”。

【参考文献】

[1]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2]成中英.论中西哲学精神[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1.

[3]潘知常.中国美学的思维取向[J].南京大学学报,2002(1).

[4]荀子.荀子[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5]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C].北京:中华书局,1958.

[6]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2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7]中国历代文论选:第2册[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美学分析论文第2篇

关键词:文化差异;英美文学评论;影响;分析

各民族文化的差异造就了世界文坛的绚丽多彩,使世界文化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在世界文化多元发展的社会大潮下,对在世界文坛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英美文学评论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影响英美文学评论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笔者认为对英美文学评论影响最为深刻和广泛的当属英美文化差异。世界文坛的绚烂性和多元化离不开各个民族、各个地区的文化差异。文学评论的内容包括戏剧评论、诗歌评论、影视评论、小说评论和散文评论等。加强对英美两国文化差异对英美文学评论的影响分析,有利于对英美文学正确的、合理的作出评论,促使文学评论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一、英美文学及英美文学评论的发展概述

通常,文学评论与文学自身是相伴而生的。英美文学作品是英美劳动人民在生产生活中创造出的艺术结晶,是英美文学的文艺性的表现形式;而英美文学评论则是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英美文学的深刻剖析与思考。二者之间的联系是广泛而深刻的。同时,在探讨英美文化差异对英美文学评论的影响时,应该站在对英美文学发展史了解的基础之上,故而,对英美文学发展时进行简要梳理是十分有必要的。

1.英美文学发展史概述

英国历史悠久,其文学发展可谓源远流长,人才辈出。从盎格鲁 撒克逊时代的史诗到中世纪文学,从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文学到十八世纪的新古典文学,之后又迎来了英国文学史上最辉煌的时代――十九世纪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交相辉映的时期,进入二十世纪,虽然英国文学在世界文坛上的地位逐步降低,但其对于世界文坛发展仍是举重若轻。由于受多元化社会大潮的影响,当下英国文学正朝着多样化方向健康发展。

相对于历史悠久、渊源流长的英国文学而言,美国文学的历史是较为短暂的。自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建国至南北战争,其在文学上较多的模仿之前的宗主国英国,文学成就较少。但自南北战争结束后,奴隶制度废除,美国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其在文学上的表现,就是在十九世纪末突破了英国文学的藩篱,开启了一条具有强烈的美国特色的自主发展的道路。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美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升,美国文学在世界文坛的地位也逐步提升,甚至发展成了世界文坛的执牛耳者。

2.英美文学评论发展概述

英美文学评论是一种通过文学理论来研究英美文学的实践活动,旨在研究英美文学的内在规律,为英美文学创作提供参考。其形式多种多样,可根据文学作品的形式分为散文评论、小说评论、诗歌评论、戏剧评论等等。其对读者更好地把握和理解文学作品主旨,提高读者文学阅读与鉴赏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它对文学作品创作者掌握文学创作的内在规律,了解旁观者的建议与意见,对作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与加工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二十世纪以来,由于英美文学的繁荣发展,英美文学评论也在蓬勃前进,进入辉煌时代。受多种思潮的影响,尤其是结构主义、后殖民主义等思潮的影响,英美文学评论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时至今日,英美文学评论可谓发展的十分成熟了。评论手法的多种多样,评论思想的日益革新也是英美文学评论朝着更加多元的方向发展。

二、文化差异对英美文学评论的影响

1.语言差异的影响

英国文化源远流长,同时,英式英语作为英国文化的嫡传正宗,极大的保持了英国良好的文化传统。在文学创作方面英式英语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可以很好的表现英国的文化传统。可能是语言方面的原因,多数文学评论家从潜意识里发出对古老语言的崇敬与膜拜,而总是十分小心翼翼的评论英国文学作品,在使用语言方面十分的谨慎、小心。相对于奔放创新的美国文学评论而言,英国文学评论显得十分中规中矩,缺乏张扬创新的成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与英国长久以来形成的民族传统有关系,因此可以说是英国的民族传统在很大成上影响着英国文学评论。

美国作为英国的殖民地和近代较大的移民国家,其语言使用的仍是英语,但受当地印第安文化影响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移民者影响,越发的脱离英式英语的藩篱。同时,美国作为新生的资本主义共和国,其几乎没有任何历史遗留问题,其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是一个新生体。这些反映在文学评论的语言使用层面上,文学评论家则无须小心翼翼,显得十分张扬,且极具个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美国国家的自由、民主的文化氛围。

2.人本差异的影响

人本主义是一种理念,它体现了人类价值、本质、地位和使命。虽然,英美文化传统中都极力的推崇人文主义思想,但由于二者的发展历史、实际情况不同进而决定了对二者的文学评论中人本主义的表现不同。在英国的文学评论中对人本主义思想的体现是趋于保守的,这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有着很重要的关系。其文学评论较多的表达的是禁欲主义和神权思想。相对而言,美国文学发展时间较短,受世界多种优秀文化的影响,且美国自身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没有任何历史遗留问题,在之后的发展中又形成了自由、民主、创新的文化创作氛围,所以其文学评论极具民主、自由、创新、冒险的特色,其文学评论思想较为激进。

英美文化差异对英美文学评论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虽然,文学评论受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例如,文化背景、社会环境以及评论者自身的素养;一个人的个人阅历、知识结构、文化背景、兴趣爱好和社会环境等都会对英美优秀文学评论造成一定影响,其中由于文化背景产生的文化差异对评论的影响最大。但通过以上的一番论述,不难发现,文化差异对英美文学评论影响的重要性,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占主导作用的。同时,英美文学评论也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参考文献:

[1]胡元潮,阮江军,杜志叶,阮羚,杨帮华,普子恒,姚璋.刍议中西文化差异下的英美文学作品的翻译[J].英语广场,2012(15).

美学分析论文第3篇

内容提要本文从学科定位的基本要求出发,对80年代以来兴起于中国美学、文艺理论研究中的"文艺美学"的特性、对象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文艺美学"建构所面临的困难,一是作为其学科设计前提的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本身特性仍然不确定,二是其与一般美学、文艺学的关系仍然是混乱的。我们与其将"文艺美学"当作新的分支学科,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现展中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即从理论上明确指向艺术问题的把握。就此,本文并提出了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八个方面问题。关键词文艺美学美学文艺学学科定位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一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二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1][2][][]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三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1.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3.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4.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注释:①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②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③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④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⑤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⑥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⑦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⑧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⑨在这一方面,当代思想家怀特海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体系化是最无关紧要的","体系化是通过源于科学专业化的方法而进行的普遍性的批判,它预设了一个原初观念的封闭集合",因而造成了"所有有限系统中固有的狭隘性"。(《思想方式》,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⑩在当代西方的艺术美学研究中,"文学美学"(Literaryaesthetics)是一个引人关注的动向。彼得"拉马克就认为,文学美学把注意力集中在文学作品的各个方面,正因为文学作品是艺术作品,所以"文学美学的主题就是出现在美学中有关一般艺术作品论述中的那些专门针对文学而提出的美学问题"。(参见朱狄:《当代西方艺术哲学》第二章第五节。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这种学理确定路向很值得我们重视。它至少是明确地把自身存在的可能性前景放在了一个十分确定的对象上,找着了自己据以展开的问题域--"针对文学而提出的美学问题"。⑾参见拙著:《扩张与危机--当代审美文化理论及其批评话题》,第四章和第五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美学分析论文第4篇

论文摘要:教育的最高境界,就是美育。语文教学,处处是在进行审美教育。即以语文学科为载体,而在教学过程中达到满足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之目的。

教育学生识美、爱美,从而去创造美,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所应追求的最高境界。正如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都是人类崇尚真、善、美的必然结果一样,一个教师,要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必须善于挖掘本学科教材中所深含的美质,以激发学生兴趣,使之“乐学”。在中学诸学科中,语文学科与美育的关系十分密切。因为,语文教学的整个过程,可以说处处是在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

当然,在这种审美教育中,由于不同的审美主体(学生)生活经验和审美积淀不同,面对具有审美价值的客体对象(学习内容),理解的深浅度不同,头脑中所贮存的记忆表象(生活经历)多寡不同,对审美客体的美学意味感受就不同。正如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林黛玉一样。为此,教师在整个课堂教学,即审美活动过程中,务必因审美主体而异,因客体对象而异而因材施教,努力引导学生感受美,欣赏美,最终到达创造美的至高境界。因为美育的根本目的在于满足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深刻而强烈的要求。

诗、词、曲、赋、小说、散文等文艺作品中,都凝聚着丰富的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它歌颂了真、善、美,鞭挞了假、丑、恶,表现着巨大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在教学中适当剖析,可利用美的事物,陶冶学生的情操,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譬如李清照的《如梦令》,那藕花深处鸥鹭惊飞的美景,怎能不让学子们为这自然的外在形式美而鞠躬倾倒,从而获得精神的愉悦。贾平凹的《小桃树》中,那在风雨中飘摇又倔强挺立的小桃树形象,又不能不让人为这自然之物的神韵所叹服,它用美的呼唤启迪着人类的心灵。教师用富有感染力的讲解,又促使学生对教材字里行间的小桃树形象进行深入地审视,继而又赋予它以新的文化精神内涵的美,使学生从心中涌起奋发向上的豪情。这样,便完成了由欣赏美到创造美的过程。贺敬之、丁毅执笔的歌剧《白毛女》,主人公喜儿的纯洁善良、热爱生活,以及王大婶一家与杨白劳一家之间所表现出来的纯朴的人情美,与黄家鬼门关的险恶、狡诈形成审美意义上的鲜明的美丑对照,从而使学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新旧社会本质的不同,而“惩恶扬善”的思想也同时得以弘扬。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这一人物形象的审美意义就在于,他以自己作为封建科举制度牺牲品由生而死的经历,向人们毫不保留地展示了封建科举制度的罪恶,使人们由孔乙己这一审美客体,进而产生了鲁迅所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理感受。德国诗人海涅曾说,“在一切创造物中间没有比人的心灵更美、更好的东西了。”这句话道出了人追求美的真谛:一个人的外在美固然重要,但更要注重内在美,即心灵美。心灵美是指蕴藏在人的内心之中的思想、智慧、情感、意志、兴趣爱好、个性倾向等品质在全面和谐发展中构成的美。《第二次考试》一文中的陈伊玲,这位报考音乐学院的姑娘,穿着嫩绿色的绒线上衣,咖啡色西裤,宛如春天早晨一株亭亭玉立的小树。报名表上那姑娘的照片,是一张朝气蓬勃的,惹人喜欢的脸,教学时要把这仪态美的陈伊玲,演唱后表现的谦逊美,以及公而忘私忘我救灾所表现的心灵美的陈伊玲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充分展示出主人公陈伊玲的整体形象美。

其实,文艺作品以外的文字——应用文的教学也并非与美育无关。从书信类应用文的格式看,顶格称谓表尊重的形式,即会令读到此种应用文的人,内心荡起愉悦的美感。因为它是礼貌文明美的表现。固然,这种美感层次是较低的,比不上更高层次的美,但它是由感受文化内涵时所得到的。无论是文艺作品的教学,还是应用文体的教学,都需要教师去探入挖掘其中所深含的能够启迪人类心灵,并使之得以崇高的因素。当然,教师当以健康、饱满的情感投入其中,去感受,去陶冶,因为没有情感就没有美感的产生和力量。

美学分析论文第5篇

不同地域产生的文化艺术呈现不同的特征,本文结合东北剪纸艺术的审美意象进行研究,分享了东北剪纸艺术的审美价值,仅供参考。

【关键词】文化艺术;剪纸;东北;审美

剪纸艺术在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流传广泛。东北的剪纸艺术具有鲜明的氏族社会大地崇拜、祖先崇拜的原始文化特征,与当地普遍信奉的萨满教关系密切,本文以东北剪纸艺术的审美意象为例,研究地域文化艺术中的美学理论。

一、审美与剪纸艺术

(一)审美。我国当代美学理论研究在学习西方美学的基础上,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发展,目前形成了以实践美学为主流的美学理论体系,审美是一种实践活动形态,与人生实践紧密相关。相比古人,现代人更加需要审美。美学以审美活动为对象,通过审美这一特殊的实践活动,构建人类审美的价值体系。审美价值则是在审美主体与对象的精神互动过程中确立起来的。

(二)剪纸艺术。剪纸艺术包含着丰富的中国文化,东北剪纸艺术是我国民间剪纸艺术当中的一个类别。任何艺术品都是人们按照自身审美观念以及生活习俗创作出来的,将自身情感和信念融入其中,表达对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剪纸艺术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其独特的人文性和民族意蕴,见证和传承着深厚的中华文明。

二、东北剪纸艺术的审美意象

(一)东北剪纸艺术。东北剪纸艺术以吉林和黑龙江为代表,题材上有满族祭奉祖先的古俗之物,即旗装马靴的姥媳人(神)。萨满教中,萨满即为沟通人与神的巫,其所供奉的神即为姥妮人,也就是老太太神。东北剪纸艺术与民间信仰萨满教关系密切,满族祖先很早便用鱼皮、兽皮等剪刻成神偶用于祭祀,这只是东北剪纸当中的一类题材,此外还涉及婚丧嫁娶、衣食住行,常见龟、蛙、人参等,剪纸人物人神化,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和浓郁的生活气息。

(二)审美意象。审美意象,从中国古典美学的角度来说是处于核心地位的,也就是艺术的本体。如果从中国现代美学体系的角度看,它同样居于核心地位。艺术家用某种媒介物构建出意象,表达感情,就是艺术。也就是把情感融入某个符号化的意象,人物、动物等元素构成实物剪纸,而在审美当中,审的不是剪纸本身,而是其蕴含的意蕴,也就是象。东北剪纸中,娃娃、莲花、葫芦等象征着多子多福,家禽家畜等象征着吉祥幸福。每当重大节日,人们就会用剪纸来布置环境,操办喜事也惯用喜字剪纸等。这种方式将东北剪纸艺术的审美意象呈现出来,将人们心中的意象用实物传达给其他人。审美活动是一种价值活动,表现人的精神价值和精神需求。东北剪纸艺术内含丰富的历史文化因素,有着强烈的生活气息,无论是复杂还是简单的剪纸作品,都能使人产生联想和美感,并获得不同的身心感受。

(三)审美价值。首先是题材美。东北剪纸艺术可以说是东北老百姓自己的艺术。一般剪纸艺人多集中在农村,闲暇时,他们用灵巧的双手将生活的感受融入剪纸当中。剪纸作品通常歌颂正面和积极的情感,表现对生命的热爱。鸟兽虫鱼、花木、粮食、人物等元素构成有趣而精巧的剪纸造型,表达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如图1所示,该作品蕴含多子多福、望子成龙之意。其次是寓意美。剪纸一般用于纳吉祝福、劝勉警诫、祛邪除恶。这些内涵表达着人们的感情和对生活的追求,体现一种内在精神品质。第三是构图美。一把剪刀就能剪出龙凤、剪出人物、剪出鸟兽虫鱼,具有鲜明的构图美感。第四是含蓄美。剪纸作品题材来源于生活,用简洁朴实的图案表现生活的点点滴滴,只要细细品味,就能够发现剪纸艺术巧妙的手法和表达方式。同时抽象且含而不露的形象,让人联想和思考,耐人寻味。第五是教化之美。剪纸中蕴含的意象有吉祥造型、神话传说等,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同时也是对黑土地文化的传承,教化了一代代的东北人。

三、结语

从当代中国美学理论体系来看,东北剪纸艺术蕴含着丰富的审美价值,值得人们细细品味鉴赏。其所表达的美学意蕴,深含当地的文化特性。剪纸来源于民间,映射着老百姓的精神世界,美学观念积淀于民族文化心理深处,灌注进剪纸艺术当中,发挥着强大的魅力与生命力。

参考文献:

[1]尚一墨.当代文化中的总体艺术观现象瓦格纳美学理论评析[J].美术观察,2016,(11):135-141.

美学分析论文第6篇

[关键词]小学美术情感教育

从某种程度上说,情感是美术教育的核心──美术教育即是情感教育。以小学美术课堂教学活动为载体,多点整合,多层推进,能有效加强情感教育,长足促进学生健康情感的发展。

一、教师要引导学生,激感

情感,不会无缘无故地产生。所以,教师要善于采取灵活有效的策略,积极创设生动真切的情境,用真情去拨动学生内心的情感之弦。角色互换,拉近距离。

努力改变“传道、授业”的模式,把主角的位置让给学生。不要让学生产生“上美术课是一种负担,欣赏理解作品是一项任务”这样的错觉。教师可以把课堂自己坐到学生中间去,作为其中的一份子参与讨论。从形式上拉近与学生的距离,营造一个愉快教学的气氛,让学生放松心情,带着轻松愉快的情绪去感受,才能得到美的体验。当然这需要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提前预习。

二、在美术教学中渗透情感教育

1.美术与情感相结合

艺术是感情的表达,是灵魂的体现。教师要善于采取灵活有效的策略,积极创设生动真切的情境,用真情去感染学生,拨动学生内心的情感。创设艺术情境,需要根据美术作品的风格和内容创设相应的环境气氛。有了良好的情境,就可以充分分调动学生的多种感官,帮助学生更好的地进入艺术欣赏的心理状态,激发他们进行想象,锻炼他们的思维,使学生在艺术审美情境中触景生情,在情感共振中获得审美体验,从而陶冶性情,净化心灵,提高思想境界。

2.美术与文化相结合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尹少潭教授在阐述美术课程标准时指出:“新课程的基本理念之一就是要在广泛的文化情境中认识美术,因为任何美术作品都不是孤立的,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创造出来的,艺术家在创作艺术作品时,不可避免的受到所处环境的影响,所谓文化情境,世纪上指的是一件美术作品被创造出时,所依托的文化环境、条件及其特征。”

艺术源于现实生活,又高于现实生活。每一件艺术作品都有其产生的背景,体现作者内心的情感。我们在欣赏一件美术作品时,应从了解作者开始,进而了解作品创作的背景,所体现的价值与意义等。只有全面深入地了解作品的创作历程,才能体会艺术作品深刻的内涵,才能与作者进行心灵深处的交流。引导学生发散思维,加以想象。

3.美术与幻想相结合

小学美术教学重点在提高学生兴趣,引导学生驰骋在富于想象力和创造性的思维当中,在幼小的心灵中埋下艺术的种子,他们就会在成长中,对生活、对艺术、对世界保持长久的兴趣。有了兴趣,才可能带着一颗敏锐的心去感受,去体验,去创造。学生的心理往往拥有最美好的画面,这是他们通过幼小的心灵去触碰这个世界而留下的印记,如果可以用美术作品把这些美丽的画面展示出来,学生受到极大鼓舞,能激发他们创作的动力,对培养学生的爱好、欣赏能力,陶冶情操等都又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美术教学中情感教育的方式

1.营造良好的课堂教学情境

营造良好的课堂教学情境是实现课堂有效教学的关键。在教学中,可以设计多种不同的课堂引入形式——故事引入、游戏引入、场景引入等,创设相应的环境气氛,让学生投入到故事或游戏中,萌发对美术的情感。

课堂情境的创设还可以根据课堂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和发展:(1)让学生观察生活,自主深入课堂学习。(2)让学生大胆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在欣赏艺术后说感受、给艺术取名,用自己的方式理解艺术。(3)有效组织,高效参与,给学生更多的实践机会,可以结合绘画创作让学生运用不同的方式表达情感。

2.感受艺术情境

教师可以通过生动的讲述,创建一个美术情境,使学生头脑中形成一幅幅连贯的画面,甚至可以想象故事发生发展的过程。每个孩子的想法各异,彼此间互相描述,可要求学生据此创作一幅情境画。

3.拓宽情境

拓宽情境是情感教育的核心和课堂教学的高潮,它是学生创造性和主动性的进一步发挥,是课堂教学的深化和延伸。创造出一件美术作品并不是美术创作活动和情感教育的终极目标。拓宽美术教育的情境可以通过个人独立创作、小组合作或师生合作等多种形式的游戏活动,让学生充分感受不同材质带来的新奇与乐趣,也从中感受集体精神,投入情感,从而引导学生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大胆表达自己的情感,不断提高审美情趣。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自编故事,充当美术作品中的角色。教师做“摄影师”,用数码相机把作品收录下来,最后用电脑将他们的美术作品组合成动画故事。这种方法把传统工艺手段和现代多媒体技术整合运用,贴近孩子们的生活,又提高了观察、造型和结构能力,扩大了他们的知识面和艺术视野。

4.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艺术实践活动

通过提供给学生感受、表现、创造艺术的机会,使学生主动参与到艺术实践活动中,并从中学习最基本的艺术知识,养成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美,积累素材的习惯,提高艺术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把心中的想法用艺术的形式表现出来,使学生获得艺术审美的体验,享受成功的欢愉。与此同时,通过艺术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个性、创新精神及合作意识,陶冶情操,发展创造力,并为其他方面的学习创造有力的条件,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

四、评价交流,升华情感

美学分析论文第7篇

关键词音乐美学;处所;对象性客观化;意向性客观化;互文本性历史研究;

问题的提出

“中国音乐美学研究”是一个贯常的用法,其中到底有些什么含义似乎无须深究,然本文将以对它的深究开始。

“中国音乐美学研究”可析义为二:一是指在中国研究音乐美学(studyingAestheticsofMusicinChina);二是指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studyingAestheticsofChineseMusic)。

第一种含义表明研究发生的处所,即在中国而不是在外国;其次表明了所研究的学科性质是音乐美学而不是音乐中别的什么学;至于是关于西方的音乐美学还是中国的音乐美学却未道明。第二种含义体现为所研究的对象,即,是关于中国的音乐美学而不是西方的音乐美学。

关于美学研究,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有如下一席话:“美学这个名称及其内涵源出于欧洲思想,源出于哲学。所以美学研究对东方思想来说终究是格格不入的。[1]”这一席话显然是对东方人研究美学的诘难。然而本文在此不打算讨论这个诘难对于我们的意义,只是想就这个诘难对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关系作一些说明,以明确我们研究的任务。根据这段话的意思来看待上述第一种情况,我们会发现,哪怕是在中国这个处所,我们也只能研究西方的音乐美学,因为中国从未有过Aesthetics这个东西。那么怎样研究呢?因此,方法论的探讨就成为我们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根据这段话来看待第二种情况,问题同样是明显的,那就是中国没有过美学,现在一定要研究一个中国的音乐美学,那么,怎样克服海德格尔所说的“格格不入”呢?也就是说,同样存在怎样研究的问题。

现在,我们就处在这样一个境况,那就是在我们着手研究和著述之前,都离不开先要对方法论进行探讨,这意味着,对方法论的探讨构成了当代中国音乐美学研究的前提。因此对于前者,即处所,我们要问,是按照西方人的路数去研究西方音乐美学及其历史呢,还是别有他法?也就是说,处所对我们的研究是否有一种规定性。如果有规定性,它是怎样的?对于后者,即对象,我们要问,你是先学习并研究了西方的音乐美学再来研究中国的还是径直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根据海德格尔的意思,显然应该是前者。也就是说,只有我们明白了西方音乐美学,尤其是其历史是怎样的,我们才可能获得一种启示,知道怎样去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及其历史,以克服格格不入。那么,西方音乐美学史是怎样的呢?因此,关于对象的考察,就将落实在西方音乐美学的基本历史上。这样一来,不管是处所还是对象,其问题都落在了关于西方音乐美学史的研究上了。因此,本文只考察处所对我们的研究的规定性就够了,因为,它已经包含了对于对象考察的内容。

从处所引出的方法论

首先我要说明,这个所谓“在中国而不是在外国研究音乐美学”涉及的处所一词,我并非仅仅指有着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这种地理概念上的中国,而是指有着儒道思想传统,又受到西方文明深刻影响的文化含义上的中国,即在文化这个处所上来使用中国这个概念,也就是着重其心灵性方面。我们都知道,犹太民族曾在国土上是一个流浪的民族,但在精神上他们却没有流浪,因为他们的心里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支柱,这就是耶和华上帝。我们中华民族在国土上没有流浪,但在精神上我们却在流浪,以达一个多世纪。当下我们的存在就像一个梯子,四处寻找可以靠的“墙”。这并不是说,我们心中是空的,恰恰相反,我们心里的东西太多,太杂,以至我们无法确定那一堵墙是可以靠的。这就是我们的“处所”——一个处处无家,处处家的“处所”。我们就是在这样一种“处所”进行着学术研究。显然,对于这样一种处所,首先的工作是什么呢?就是奠基。用什么奠基?怎样奠基?靠政治家的演说主张,靠科学家的技术发明,还是靠商人的经营管理,都不是,而是靠文人的学术研究。音乐美学就是这样一种人文学术,因此,我们是从音乐学术的角度来为心灵性的文化中国这个处所奠基。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关于学术研究的大前提。

但由于这个处所一方面承续着传统的一些因素;一方面又承续着近代以来诸多学者对传统文化-学术的批判所形成的历史境遇,以及他们对西方文化与学术的解释性、选择性引入所业已造就的传统(这就是以现代白话文为基础形成起来的过渡性质的文化范式);还有当代科技革命所引发的经济-文化的全球化浪潮,以及由此激起的浮躁不安的市侩心态对学术研究的强大影响,这些交织在一起组成一个没有岛屿与陆地的澎湃的海洋,因此,我们的学术本身也是未确定的,同样存在一个奠基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我们的研究活动本身作为对象来考察,以达到为中国的音乐美学奠基的目的。

首先,在文化中国这个处所里,实际存在着两种美学,一种是西方的音乐美学,另一种是中国的音乐美学(不管海德格尔如何诘难,它已经是我们这个处所的历史事实了),这就是说,在我们的认识里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存在着两种艺术旨趣全然不同的音乐美学。那么,这样说是否意味着我们可以毫无联系地分别来研究这两种不同文化中的音乐美学呢?问题就出在这里。实际上,我们不可能离开中国的问题意识去独立的研究西方音乐美学,或按西方学者的路子研究西方的学问;也不可能离开对西方音乐美学尤其是西方音乐美学史的研究来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这首先是由我们的任务决定的:我们当下的任务就是要在反思的层次上与我们传统的文化建立起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有两个含义,一方面不仅仅是要借助我们的理性,将它作为一个知识对象,以主客体对立的方式上认识它;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这就是要在一种自我文化延续的同一性关系中继承之(无庸讳言,经过“新文化”运动之后,我们的传统文化之于我们已经是一种异在的文化,古代汉语对于我们,就像英语对于我们的关系一样,例如,大学里晋升专业职称,或者是考英语等西语,或者是考古代汉语,必择其一;至于作为传统文化的内容的东西,早已是肝胆楚越了)。就后一方面来说,传统文化就不仅仅是一种供我们观看的客体,而就是作为文化的我们的血肉之躯。为了实现这种反思性的继承,就必须有一种有效的手段作为保证,使我们能将中国古代文人对音乐的思考从传统的非形式化状态抽绎出来给予一种能够反映现代中国人存在状况的规范化形式,因此,这个有效的手段只能是一种能够反映思维的主体性的理性的形式,在当下,这个理性的形式就正是西方的那个音乐美学。这意味着,这个任务本身内含着一种规定性,即必须有一个理性的形式作为范畴,否则,传统文化之于我们仍将不可思议。因此,在我们的意识里面,一方面要严格区分开中国音乐美学与西方音乐美学,另一方面又必须充分领悟到研究西方音乐美学对于我们的意义。这样一来,在我们面前就有两个对象,即西方的音乐美学和中国古代的音乐美学。怎样处理这二者的关系呢?确切地说,这二者在一种什么样的规定性中与我们这些当代的中国学者发生关系呢?这是一个我们必须给予充分关注的问题。

这就引出第二个任务,并且成为完成第一个任务的前提,即深入而透彻地研究西方音乐美学。我这里所说的西方音乐美学并不是指作为原理或概论的西方音乐美学,而是首先作为历史的西方音乐美学。在此,我强调致力于西方音乐美学的历史而不是西方音乐美学原理的研究,那是因为,对西方音乐美学学科规范的把握必须从其问题的历史中获得(实际上,西方音乐美学史所包含的是西方历史上不断产生的各个学者关于音乐美学的理论,这是说美学史实际上是由美学的理论组成的,离开了对历史的研究也就无从研究什么音乐美学理论,因为,所谓音乐美学原理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是随着音乐实践以及问题的演变而产生的);只有通过这样的研究,我们才能获得一种眼光:从比较的思维立场把握中国古代乐论的问题及其历史。不深入了解西方音乐美学的问题史,同样也不会把握中国的音乐美学的问题史。从此,我们可以引出两个规训:第一个是,学科的规范离开了问题史是空洞的,没有学科规范的问题史则是混乱的。第二个是,离开对西方音乐美学史的研究我们当下的音乐美学研究将是盲目的,离开中国音乐美学问题意识的音乐美学将是无意义的。因此,通过以中国的音乐美学问题意识来研究西方音乐美学的历史,就不能仅仅流于对材料的搜集、说明和介绍,而是要在西方音乐美学史这个他者中发现或揭示那能够映现我们这些非西方学者本己的文化意识、学术历史以及任务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此地产生,以至于它在本质上隶属于中国,而不属于西方,尽管我们研究的对象是西方音乐美学史。这样在中学与西学之间必然构成了一种双向性,或互文本性历史研究。这种互文本性历史研究,既使得我们当下的学术不同于我们古代的学术,又把中国学术与西方学术区别开来(尽管我们正处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故,这个在中西学之间形成起来的互文本性就将成为一个真实的基础,使我们现代学术以及文化走向独立和成熟,也只有在这个由我们自己依据我们的历史境遇建立起来的、并反映这个历史境遇的本质的基础上,我们才能结束一个多世纪以来发生在我们的心灵及文化层次上的漂泊和流浪。

显然,对于中国学者来说,研究中国音乐美学和研究西方音乐美学是同一个任务的两个必然组成部分,研究一个必须研究另一个:知其一者,一无所知,亦一无所成。企图将两者分割开来是不完整的,因为背离了中国十九世纪中叶以来的文化与学术的历史必然性,即比较的本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这是中国学者的天命。

其次,既然我们提出首先必须研究西方的音乐美学史,并由此能获得一种眼光来研究中国古代的乐论并形成中国现代的音乐美学,那么,接下来怎样研究就成为一个绕不过的问题。要正视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再次面对西方,与西学对话,回答西方学者的挑战。美学上的这个挑战,严厉者莫过于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的美学诘难,这就是前面提到的他关于东方学者研究美学的那段话。因此,我们必须回答,所谓“源于欧洲哲学中的美学”对于“东方思想”是否格格不入。

海德格尔的这个诘难虽然从西方的立场看旨在否定东方研究Aesthetics的可能性,但从东方而言,从知识学的立场、以学科化的方式来研究中国关于音乐和艺术的思考却是无法改变的历史进程,而恰好代表这种学科化思维方式的是西方学术。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已经超越了单纯的学术的文化归属这种性质,它必须要进入到西方世界在现代因其经济扩张延伸开来的、对他国的文化侵入所引起的中国这个非西方国家的现代社会及文化的历史进程中去把握,才能获得一种恰当的把握。这就是说,海德格尔所提出的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是单从美学这门学科的起源及其文化归属的特性来看;另一个是从西方的现代化所引动的全球现代化运动的一体化进程来看。如果从后者出发,作为西方文明中的美学,就会脱离它对西方文明的那种专属性质,与受影响的文化国家、并因其特殊的历史遭遇以及对现代化路向的选择而建立起一种必然的关联性。这就意味着,那些非西方国家将要按照一种异于其传统的文化形式发展出一种新的形式,即学术范式,并且这个新的学术范式对这个文化国家而言不是别的,就正是其在渊源有自的历史长河中某个阶段的标记,以把自己的历史划分不同的阶段,这就像佛教对于中国学术及其文化的关系一样。所以,面对这个诘难,问题并不在于我们是否使用了美学(Aesthetics)这个名称,而在于我们怎样进行美学研究。显然,海德格尔仅仅从前一个方面看问题,即仅仅从美学对于西学的从属关系,而没有从西方文化对世界的关系。但是,这并非说海德格尔的诘难没有意义,相反,意义重大,这就是,它是一种警示,警示我们不要把别人的东西误作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不要借西方的钥匙开中国的锁。这意味着我们研究西方音乐美学不能简单地将其具体的学科的概念、问题及其理论运用到中国的音乐美学问题上来,否则将是格格不入;我们要做的是学习其学科化的思维方式,以之来研究中国的类似理论思考,形成我们自己的,即东方的AestheticsofMusic。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将其学科形式从其具体的理论中分离出来,在中国音乐这个对象上建立我们自己的方法论体系。我把这样取法西学叫做:借西方制造钥匙的方法制造中国的钥匙开中国的锁。从学术的历史来看,怎样学习并研究西方,自近代以来一直是中国现代学术研究领域挥之不去的基础问题,它就是中西体用关系。实际上,体用关系因不同的角度是会发生变化的。例如,按照上述主张,被借来制造中国钥匙的方法即学科化思维方式作为手段相对于中国音乐这个对象,或我们的研究目的来说是“用”,而中国音乐及乐论就是“体”。反过来说,当中国古代乐论以西方学科化思维方式建立起现代的作为知识学的“音乐美学”之后,它就不再是“用”,而成了“体”,因为我们学术赖以存在的基础,即规范我们思维的东西不再是传统的,而是现代的,即西方的学科化思维方式。当乐论被音乐美学取代后,就不仅仅是名称的区别,而是理论体系的存在方式和概念思维方式的区别。所以名称并无关宏旨,重要的是实质。

方法论的另一个问题同样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这就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这一对概念包含的方法论原则源自西学。“自上而下”是指哲学的研究方法,“自下而上”意谓心理学的以及艺术学的研究方法。在这里我们主要指哲学的研究和艺术学的研究。前者研究着重思辨性,即从一般到个别,从概念到事实,从普遍到特殊;而后者着重经验性,强调从个别到一般,从事实到概念,从特殊到普遍,确切地说着重从音乐的材料和技术的可能性来探讨音乐的美学问题。自上而下的研究往往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概念考察,在西方和中国古代大多是大哲学家们从满足其体系的内在要求的所为,其学说在体系的一贯性上能体现出见解的深刻和思想的深邃,例如,柏拉图、黑格尔、叔本华、老子、庄子等。而对于一般的研究者来说,则往往是一种美丽的陷井,弄得我们胡言乱语而不自知。这里,我并非反对作“自上而下”的研究,我的意思是,我们必须谨慎为之。

讨论这一对概念的重要性在于,自上而下的研究,即哲学的美学往往与具体的艺术发展并不对应。如果我们仅仅延续哲学美学的话语去研究西方的音乐艺术,就会掩盖许多重要的差别,使我们无法恰当地把握西方音乐美学的历史环节及其意义以作为把握中国音乐美学的参照。例如,当康德极其精炼地说,“如果为了鉴别某物美与不美,我们不是借助理解力将其表象联系于客体以求知(cognition),而是凭借想象力联系于主体及其和不。鉴赏判断因此不是知识判断,从而不是逻辑的,而是审美的(aesthetical)。[2]”从而充分揭示了审美判断与逻辑判断之间的区别,显明了美的主观性质(情感)和非认知性质时,而古典主义音乐正处在它的兴盛时期,其抽象性和严格的技术性恰恰要求一种客观的态度,须具有一定的音乐知识才能充分予以鉴赏(因而在音乐艺术中,出现了非常鲜明和严格的划分,这就是内行与外行两种人的区别,以至于黑格尔在讨论音乐美学问题时也不得不首先声明,对自己由于不熟悉音乐的技术方面的问题而只能提出一些一般性的观点预先作道歉[3])。这一点由后来作为音乐批评家的汉斯立克点破,他看到了音乐美的特殊性,强调必须从音乐艺术的材料和技术来看待音乐的美,坚决反对将个体主观情感体验作为音乐美的依据,认为情感不能作为音乐审美规律的基础;也就是说,音乐艺术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将表象联系客体以求知(谛听音乐的形式),然后求美,情感激动只有从这种美中产生出来,在汉斯立克看来才不至于是病态的;这就是他所谓观照或幻想力的思索。因此,在研究方法上,汉斯立克坚决反对自上而下的美学研究,强调应该从音乐艺术的特殊性引出适合它的方法。因此,评价汉斯立克的音乐美学,如果我们不是将他的思考与西方哲学美学的传统及其历史联系起来考察,就会难以发现其真正的价值。这就提醒我们,不管是研究西方的音乐美学还是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我们既不能脱离具体的艺术史研究美学,也不能无视一般美学史研究具体的艺术。同时也表明,音乐艺术自身的发展也要求一种美学来解释它。第二个例子关涉中世纪音乐美学的研究。作为常识,我们都知道,第一,西方艺术音乐起源中世纪;第二,在中世纪,音乐是为宗教服务的工具。我们一般也都从这个思想史的角度把握中世纪的音乐美学体系,也就是说,我们都是从“自上而下”的立场看待中世纪美学。但是,如果我们,尤其作为非西方学者,站在中国问题意识的角度从“自下而上”的观点来观照其音乐艺术以及所蕴涵的美学,就会发现,西方音乐艺术中区别于中国“意向性客观化”美学意识的“对象性客观化”正开始于中世纪的奥尔伽农。在单声音乐形态,音乐纯然被歌词所控制,当奥尔伽农产生后,控制音乐及其进行的就不再是歌词一个因素,多了一个,这就是“乐音”的协和与不协和关系;这里的协和不再是古希腊传统的横向的先后关系,而是纵向的同时性关系,同时,它不再依赖数-理性的方法来研究,而是从听觉来判定协和与不协和。这样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艺术音乐的“技术性”问题凸现出来。这个技术问题,中世纪的作曲家和理论家们皆在感性的审美关系上来运思,它就必然逐渐摆脱了古代的音乐美学研究的范式,即理性主义的形式主义思维,从听觉的感官反应及其效果来评价和确定协和与不协和音程,这意味着音程的协和与不协和反映的是听觉的规律,而不是数学的规律。那么,协和作为一种效果就具备两种含义,即技术性和审美性。这也表明它的美学性质是通过其技术规则来反映的,皆源自听觉与声音之间的对象性关系(这种关系亦形成一种特定的美感,我称之为“技术性美感”,以区别于中国的“意向性美感”),西方的艺术音乐正是开始于这样一种对象性客观化原理。另外,音乐原来那种被决定的地位,现在因为它找到了自己的基础,开始有了独立性,并且随着声部的增加,乐音之间的关系便越显复杂,它必然会引出一系列的技术规则;随着这些技术规则的增多,音乐的独立性亦日渐突出。因此,歌词与音乐之间遂滋生出一种紧张关系:原来由歌词决定音乐的那种情况,现在由于处理乐音技术的出现及其独立性的趋向,乐音的规则也开始要求支配音乐进行的权力,这样一来,音乐势必要摆脱歌词的制约,独立地向着感官审美的方向发展。因此,当我们说,西方艺术音乐缘起于中世纪宗教音乐时,这种普泛的说法实际上掩盖着一种东西,因为,它仅仅从音乐的技术形态只说出了西方音乐形式上的先后关系,但,是什么原因使之产生出这种关系,让我们说出那个结论呢?这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对象性客观化”审美意识,它是一个深藏于西方音乐史背后的基本原理。这个原理是按照西方人研究西方音乐的思路无法揭示出来的。因此,我们只有从中国的问题意识出发,并且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起来,即从西方的一般美学和一般音乐史所不可能运思的地方下手,才可能通透西方音乐及其美学,与此同时,也通透了我们自己的音乐及其美学。这就表明,从我们中国学者的“处所”作考察,我们的研究就会走出一种新的路子:一种不同于西方范式的“西学”,就像西方人的“汉学”一样。因此,作为研究而言,我们不能走西方人研究他们自己学术的路子,否则我们只能重复别人的话,——这样地拾人牙慧,只能是废话。我们的研究方法必须反映出我们这个独特的“处所”的历史-文化演变轨迹,从我们现代人的存在的本质对学术的要求获得其不竭的生命力,我们的研究工作才会映现出与身俱来的真实性,不至流于虚妄;我们的存在亦不至于如浮萍,随波逐流。

以上,就是我所谓中国音乐美学研究的前提,不认识这个前提,我们的研究就会是盲目的。把握住这个前提,我们的学术研究就会开出一个光明的天地。

[1]海德格尔.从一次关于语言的对话而来[A].孙周兴.海德格尔选集[C]下册.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1006.

美学分析论文第8篇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由于地理环境、风俗习惯、文化差异、思维方式及情感表达方式的不同,包括语言的差异而造成声乐艺术风格与形象的不同。但声乐艺术美是以音乐化的语言为造型手段,它的整个创造过程与各个组成部分,无论歌词的语言创作,还是曲调的风格创作,或是演唱的二度创作,都始终围绕着声乐艺术的表现和美化这一原则来进行的。即:词章的诗情美、曲调的旋律美、演唱的声腔美。这三者共同创造了声乐的艺术美。因此,归纳和阐明声乐艺术美的规律,才能更好地把握声乐艺术美学的基本特征。

一、歌词的诗意美

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就有不同风格的诗与歌。诗与歌是同时产生的。诗本身就是歌,而一支歌就是一首流淌的诗。诗与歌在作为综合性艺术的声乐作品里既可以独立存在,又可以互相合作,相辅相成。声乐文学性最重要的特征就是“诗化”,也就是说,声乐文学就是一种诗的文学。中国古代的歌词都是能唱的诗,而中国古代的诗也都是能唱的歌词。一位优秀的歌词作者往往是优秀的诗人,而一位优秀的诗人也能创作出艺术美的歌词。

在中国古代作品中,《阳关三叠》这首古琴曲是根据唐代诗人王维的一首家喻户晓的《送元二使安西》的诗谱写的。“渭城朝雨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入琴曲后又加入一些新词,使惜别之情更甚。又如名传古今的《胡笳十八拍》是汉末才女蔡文姬写的一首长诗:“无日无夜兮不思我乡土,禀气含生兮莫过我最苦。”如泣如诉地倾吐自己悲苦的身世和离乡别子的惆怅情怀。又如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这首借月抒情的七言古诗,以反复回旋的笔法,细腻地描绘了春天月夜的诗情画意。而“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这句引发人幽古思情,感叹人生悲欢离合的警句更成了千古流传之佳句。在近代作品中,歌词更加贴近人的生活,语汇也更近白话,但它的“诗意”是不会更改的。创作于1937年的《长城谣》(潘子农词,刘雪庵曲),这首独唱曲,风格苍凉悲壮、质朴自然,感情深切却不缠绵。歌唱起来既口语化,又有民族特色:“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高粱肥大豆香,遍地黄金少灾殃。”经周小燕演唱录制后就立刻风行大江南北。又如《我爱你,中国》(瞿琮词,郑秋枫曲),是影片《海外赤子》的插曲,歌词运用叠句、排比句等创作手法,对祖国的春苗秋果、森林山川、田园庄稼等作了形象描绘和细腻刻画。词句清新秀丽,具有非常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歌词委婉、深沉而又内在,铺展了一幅祖国大好河山的壮丽画卷,使“我爱你,中国”的主题思想不断深化,表达了海外儿女一腔炽热真诚的爱国主义情感。在中国民歌中,如《脚夫调》(汉族)这首陕北信天游,歌词基本接近口语化。以七字为一句,上下两句为一段,上句起兴,下句点题。既可两句独立成歌,也可把几段甚至十几段歌词并列,用同一曲调反复歌唱。民间曾有“信天游,不断头,断了头穷人无法解忧愁”之说,更加说明了它是陕北人民最喜爱的一种山歌形式。又如《美丽的姑娘》是哈萨克族民歌中的一首情歌,内容表现了青年对姑娘的赞美,把她比作“冲出朝霞的太阳”“比鲜花还鲜艳”“好像天上的神仙”,形象质朴简练,比拟丰富自然,具有典型的哈萨克歌词句式的特点。

外国声乐作品与中国声乐作品一样具有美的歌词,富有诗意地表达了人们丰富的内心世界。公元前12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的荷马时期,在希腊半岛出现了被称为“阿爱德”的歌手,他们以与诗韵一致的半宣叙调风格的歌腔,吟唱着史诗和传说。这些歌手既是作曲家又是诗人。因此歌曲的特征——文学与音乐的完美结合,在那时候就已体现出来,并随着声乐艺术的逐步发展完善到各个声乐体裁中。如《走吧,到山上和海边去》(朝鲜),这是一首优美抒情的创作歌曲,歌词共两段,第一段集中表现了“海鸟在波涛上翩翩飞翔,点点白帆在远处水平线上浮现”的情景;第二段则着重抒情,“涓涓清泉从小山岩的身边悠悠流过,鸟语风声在心头荡漾”的动人景色和欢悦心情。曲终的副歌是:“走到海边有海鸟,走到山上有山鸟,每一个地方啊,都是祖国的美丽天空。”这样质朴无华的歌词难道不是最美的诗句吗?又如《紫罗兰》(意),这首流传甚广的康塔塔歌词语言凝练,构思巧妙,全部笔墨集中于写紫罗兰半隐半现于绿叶间的形态,“含露带珠”“亭亭玉立”“半羞半喜”,直到最后一句“仿佛说我过分奢望”,才落到钟情的主人公身上,从而通篇顿活,我们眼前浮现出一个像紫罗兰一般美丽、羞涩的南欧少女形象。

可以看出:这种词曲结合的形式虽然语言与音乐风格千变万化,却始终围绕着“诗化”的文学性这一宗旨不变。因此,文学语言的“诗化”是构成声乐艺术美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歌曲的旋律美

旋律是诗词音乐化的手段,曲调的旋律美取决于词章诗情画意的语言,这样,文情与声情才能达到一致。无论是原始的口头吟唱,或依词作曲或依谱填词,声乐艺术在千百年的艺术发展过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旋律曲调。在构成旋律的诸多因素中,如:音律、音阶、调式、节拍、曲式、风格、旋律发展走向以及主要音乐形象元素,以及布局上各具特色,使语言的音乐化展示出瑰丽多姿的风格。舒曼、舒伯特艺术歌曲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所选择的诗句能与音乐完全融合,彼此不可分离。近代作曲家德彪西和杜巴克,他们把诗律与乐律极完美地融合为一体,如同出自同一人手笔。所以说他们是诗人音乐家。因此,一个作曲家,必须要有文学上的修养,必须是一个诗人。

民歌的曲调是音乐旋律创作的源泉之一。这种口头创作的旋律与口头语言联系十分紧密。中国最古老的诗歌《诗经》和《楚辞》中,已经有了现代歌曲创作的一些曲式雏形。例如:《诗经》中的《周南·》就是单一部曲式多节歌词的反复。又如作曲家、诗人姜白石创作的《扬州慢》属古音阶宫调式,音调质朴而富于激情,行腔自然,结构严谨,上下两阕各四句,结音都是1、3、6、1,最后以“合尾”的手法相呼应,安排得很有层次。歌曲的旋律走向和语调倾向大体一致,而又服从于内容的需要和感情的抒发。如“自胡马窥江去后”的激动情绪,和“波心荡,冷月无声”等处的慨叹,都能在音乐旋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牧歌》是典型的蒙族长调民歌。全曲由上、下两个乐句构成,上句在高声区围绕着五度音5上下回旋,悠扬飘逸仿佛是“蓝天中飘着朵朵白云”,下句转入以1为中心的围绕进行,是上句的下五度自由模进,低回婉转的旋律,犹如撒在“草原上斑斑如银的羊群”,展现了草原牧区美丽辽阔的景象。许多作曲家为其动人的旋律所倾倒,瞿希贤曾把它改编为无伴奏合唱曲,沙汉昆也曾将其改编成小提琴独奏曲。由此可见,一首优美动人沁人心脾的音乐旋律魅力之所在。创作于1962年的《马儿,你慢些走》(李鉴光词,生茂曲)是首三部结构的抒情独唱歌曲。音调悠扬洒脱,充满自豪、欢快的情绪,它的调子是“集南北之大成”(1965年对《长征组歌》创作组作指示时提出)。即将我国南方和北方少数民族的音调与汉族的音调糅合起来,创造了既是南方,又是北方;既不是少数民族也不是汉族某一地区的音调,而是综合性的新的音调,这种大胆创新的创作手法使这首声乐作品几十年来经久不衰。在现代的许多作品中都借鉴了这一创作手法,使得中国声乐作品的创作得到了新的发展并上升到新的高度。《樱花》是一首广泛流传到世界各地的日本民歌,它虽然只有十四小节,音乐形象却十分鲜明生动,这支曲子是在日本民间“都节调式”(346713)的基架上构筑而成的,民族风味十分浓郁。以4/4节拍贯穿全曲,从容不迫的速度,使人联想到木屐步履的疾进式旋律进行,473的奇特落音,以及偶尔出现的增四度跳进等,都是这首篇幅虽小却内涵极为丰富的民歌的特点。艺术歌曲《小夜曲》是奥地利作曲家舒伯特声乐套曲《天鹅之死》中的一首。作为西洋乐曲体裁之一的“小夜曲”都是以爱情为主题,在钢琴上奏出吉他的伴奏音型,使我们仿佛听见了姑娘窗下青年男子满怀爱情的轻声吟唱。这是个两段体结构,第一二段中间的八小节抒情安谧的间奏使音乐转入同名大调D大调,情绪较激动,形成全曲高潮,而后面逐渐弱下来的尾奏仿佛爱情的歌声在夜色中渐渐远去,我们仿佛感觉到了青年男子内心的激动情绪逐渐平静,爱情的召唤在微风中逐渐消散。钢琴伴奏模仿歌声两者交织在一起,达到了完美的结合。

文情与声情的完美结合是声乐作品创作的重要依据。声情是不同诗词的具体反映,语言上的丰富正是曲调的旋律变化的必要前提。歌词的形式、内容、风格千变万化,有的豪放粗犷,有的婉约秀丽;有的雄浑刚劲,有的柔美纤弱;有的典雅内敛,有的时尚开放;有的悲壮高亢,有的愉悦欢快……总之,曲调的旋律中蕴含着丰富的情感,只有恰如其分地表现歌词,给歌词以意境上的诠释和烘托,并能和歌词完美结合在一起的旋律最能打动听众,也就是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旋律美。

三、歌唱的声音美

声乐艺术主要是以人声为乐器的一门音乐艺术,所以归根结底它是一门演唱艺术。和谐美妙的声音源自于正确的呼吸、统一的音区、纯净的音色、丰富的共鸣及完善的艺术表现。无论歌词的意境美还是旋律的音乐美都是在演唱过程中从声音上得到体现。只有演唱者声情并茂,以情带色,以声传情,才能真正向观众传达出听觉上的美感。

《列子·汤问》中有两则著名的故事。“绕梁三日”是讲韩国女子韩娥去齐国卖唱,她的歌声细腻悠扬,如行云流水般动人,当她用悲切的歌声抒发自己的不幸时,如泣如诉的歌声令听者心酸不忍,饮食难进,而当她高兴时欢歌一曲又令听者情不自禁也随着歌声纷纷舞蹈。以至于她已离开三天,人们还好像觉得她的声音在屋梁上下缠绵环绕,不绝于耳。“响遏行云”是讲秦国人薛潭拜秦青为师学习歌唱,学到中途就认为老师已经没什么可以教给自己了,于是拜别下山,秦青在送他途中引吭高歌,响彻云霄,好像树林都为之震动,天上云彩都在侧耳倾听,薛潭顿时羞愧难当,“终身不敢言归”。这两则故事虽有夸张成分,但足见美的声腔是能打动听众、信服听众的。

演唱者如何才能做到以声腔美来打动听众呢?

(一)演唱者必须具备较高程度的演唱技术

声乐演唱技术是通往声乐表演艺术大门的第一把钥匙,是学习声乐的基本工作,是一位优秀歌唱者的必具条件。在气息的控制、共鸣腔的建立、音域的扩展及音区的统一包括语言的运用都能够十分自如,这样才能胜任对声乐作品的演唱。优美的歌喉、自然的音色、清晰的吐字咬字和声乐语调造型的艺术处理技巧,是体现声音美感的最重要的前提。

(二)演唱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文化修养

许多人具有美妙的歌声和良好的声音技巧,却因为修养不够或风格庸俗而无法成为一个优秀的演唱者。在演唱一首作品之前,我们应先做些案头工作——这是至关重要的。首先要了解词曲作者的时代背景和文化背景;其次要分析作品的歌词是表现怎样的内容和情感,了解创作者的真正意图,绝不能歪曲作者本意;之后再分析作品的曲式结构、调式调性,包括各种表情符号都要熟记心中(但不必过分注意枝节而影响乐曲的整体性)。而这一切都对演唱者的音乐综合素质包括文化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笔者碰到许多声乐学习者拿到作品后总是迫不及待地在钢琴边大声歌唱,这是不可取的。笔者常对学生讲:一个演唱者不是留声机,更不是发声乐器,而是有思维的人,有思维就能激发创造灵感,让我们的声音为抒发某种情感而歌唱,不要为了唱歌而唱歌。通过自己的歌喉去表现音乐、表达情感,而不要因自身修养不够而在你的进步阶梯上多了一块绊脚石。声音和技巧在表演上不过是种工具,而音乐修养与风格,才能使演唱者最终获得艺术上的地位。

(三)演唱者需要具备良好的音乐表演能力

音乐表演是需要与灵魂和精神共存的。唱歌需要表演才能,需要与观众产生共鸣。一个演唱者的责任是把作品的思想、意义表现在听众眼前。歌者不但要具备前面提到的几点要求,还需要丰富的想象力,能构成幻想与环境,使作品复活,有力地在听众中传播自己的思想。这需要歌者将自己作为主人公,身临其境,投入到歌词的氛围和乐曲的意境中去。例如表现《大森林的早晨》这首作品时,你的眼前要浮现出一幅画:清晨寂静的森林,树木葱郁,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倾泻下来,清凉的流水可一眼看见河底的石头和鱼虾,鲜花舒展着在微风中轻轻摇曳,露珠在花瓣上滚动……有了这样美的想象,你的歌声自然会打动每一位听众,会使听众陶醉。不需要太多的表情与动作,从内心涌动出来的真挚情感就是最好的音乐表情。再如《晴朗的一天》这首咏叹调,表现一位苦苦等待自己深爱的美国海军丈夫而最后却被狠心抛弃,对生活充满了绝望,以自杀结束了自己年轻生命的日本巧巧桑在等待丈夫归来时演唱的作品。演唱者只要能把自己当作是主人公融入音乐与剧情当中去,就能够无需做作地找到最佳表演状态,获得最大表演成功。

参考文献:

美学分析论文第9篇

众所周知,文学与其它科目如历史、数学或者地理的学习不同,这些科目的学习是基于事实和固定的规则,而在文学的学习中,各种批评评论都是公开性的,对同一文学作品的观点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可以说文学的学习是基于欣赏和分析。没有任何两个人会用同一观点来看待一个文学作品,每个人对文学作品的含义的理解以及理解层面都有所差异的,正所谓有一百个读者,也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也就是说,每位读者都会根据自己的感情、观念、信仰、生活经验及教育程度来思考、理解和分析一部作品,评价它的时代背景、人物形象等,只要论点论据充分并符合逻辑,就可以提出自己对这部文学作品的观点和见解。基于文学学习的这些特点,英语教师在指导学生学习英美文学的时候便负有艰巨的责任和任务。教师不仅应教授学生如何欣赏文学作品,而且要教授学生如何分析文学作品。

 

学会分析评论英语文学作品对于英语专业的学生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陶冶情操,涵养心灵,在品味语言的同时,领悟文学作品中蕴含的丰富意义,体会文学作品的艺术表现力,并通过文学作品了解英语国家的社会生活,及西方人的情感世界。

 

大多数学生倾向于把文学批评分析看成非常棘手的问题和对自己的巨大挑战,他们会把文学评论作为自己最不想做的事情,当他们在教师的要求下不得不对某部文学作品进行批评分析的时候,他们会感到恐惧和迷惑,他们总是认为做文学评论就是要对一整部作品进行批评性分析。但其实不然,在创作文学作品的时候,作者通常会首先确定主题,然后进行局部创作,再以各个局部统一构成整个作品,据此作品的局部既有其独特的情感表达,又与其它局部发生联系,共同表达同一主题,因此,学生完成整部作收集整理品的阅读后,可根据某一局部确定分析主题,一旦确定了分析主题,即找好了适当的切入点,以点带面,就可以毫不费力的着手对某部文学作品做评论了,因为切入点可以激发学生的思维,使学生找到适合的分析评论方向。

 

那么,对于学生来说,在进行文学评论分析的时候需要做些什么呢?在阅读某部英语文学作品之前,教师应鼓励学生了解该文学作品的作者,了解其所处的社会背景、身份地位、思想状态,以及创作动机,这样能够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作品,同时学生需要熟悉该部作品的时代背景,多数文学作品都是对现实社会的反映,具有较为鲜明的时代文化特征,可以表明作者对现实社会生活的态度和意见,因此了解当时的时代文化特征背景有助于学生理解作品的内涵;此外,学生还应对作品中人物形象、情节、背景、主题等一系列因素加以了解,根据作品所体现的含义,寻找出恰当的切入点进行分析和评论;教师的任务则是要通过简化对该部作品的分析过程,并使这一过程更加吸引人,来帮助学生更加顺利的完成文学作品分析任务。

 

首先,因为文学作品本身存在的含蓄型和多义性,人们往往会因个人背景经历的差异,在对文学作品的认识上产生不同的理解观点,因此,教师在英美文学课教学中,应充分

转贴于

挖掘教材因素,引导学生运用有效的分析方法,愉快的进行文学作品分析评论。

其次,要做好阅读强化工作。英美文学阅读对于学生来说难度较大,学生经常会根据个人喜好进行阅读,因此阅读量不足,对于英美文学作品的感悟和自身的文化积淀也不够,所以要让学生扩展思维,加强想象力,就要强化学生阅读,提高阅读理解能力,以加强文化积淀。通过广泛的阅读,使学生逐渐大学扎实的人文底蕴,正所谓广泛的阅读是文化积淀的基础,有了深厚的文化积淀基础,对于分析评论文学作品有极大的帮助作用。

再次,在英美文学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提供与文学作品相关的且来源于现实生活的插图和事例,以使文学作品中的情景和内容对于学生来说显得更加真实。不过令人遗憾的是,事实上许多教师选择直接提供给学生已经准备好的批评分析,这就是使学生在独立对文学作品进行评论的能力上缺乏了锻炼。我们不反对为学生提供类似的帮助,但是长期如此,学生会对这种现成的评论分析有所依赖,从而失去独立思考和分析的能力。因此,在英美文学教学中,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来取代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是极为重要的,教师在第一次课上就应该向学生详细的介绍课程学习方法、教学目标及教学要求,以避免造成学生对本课程的模糊认识,导致无法达到最终的课程教学目标,然后根据参与课堂的学生人数,将所有学生分成小组,给每个小组的每名学生分配一定的文学作品阅读任务,阅读完成后,让一个小组的每名学生到教室前面做口头阐述,其它小组的同学则准备问题进行提问,教师对整个课堂进行监控和指导。我们可以通过这种方法建立学生的自信心,打破恐惧的障碍,而且学生也有机会通过表达自己的观点来积极的参与课堂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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