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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02 22:23:08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第1篇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使命感和自觉性

充分发挥党的思想引领作用。认真学习党的十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新认识、新指示、新精神,认真探索实践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使命感和自觉性,要结合实际,以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为重点,不断提高预防网络的覆盖率,力争人人知晓预防、个个参与预防。加强预防网络建设,完善预防联系人制度,努力构建卫生系统预防大格局,根据人事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预防联系人,以保证机构健全、人员到位、领导有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以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建设为抓手,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不断推进卫生行业特色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一是推进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以基建、药品为重点,选择部分单位开展廉洁风险点防控试点。基建重点抓好甲方供材、项目调整、资金结算等重点环节防控,药品重点抓好采购方式、统方等重点环节防控。通过开展廉洁风险点防控,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管,提高廉洁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反统方软件的作用,加强统方监管。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针对重点制度开展廉洁性审查,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和问责追究。

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院务公开,阳光运行行政权力,让职工和群众知情和监督。加强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促进阳光采购。利用采购平台加强对药品采购的动态监测和异常预警。医疗机构与商业企业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洁合约》,落实医药购销不良记录制度。

三是重视举报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作用。注重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对举报认真核实,积极查证。今年着重抓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工作,实施年度考核,加强队伍培训,切实提高工单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各单位对上级转办的件和“12345”工单要提高认识,明确领导负责,落实责任部门,认真及时办理,准确严谨回复。对市民合理诉求要积极响应,切实解决。减少重复工单和不满意工单数,提升满意率。

四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大违纪违规案件查处力度。突出查办、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的案件,收受“红包”、乱收费、大处方、开单提成、因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的案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是强化卫生行风建设。深化“三好一满意”和“医疗服务深化年”活动,以门急诊为重点,改进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抓好问题整改。深化县级医院患者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注重调查问题整改和评价结果运用,组织开展由卫生局组织的医疗机构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把社会评价纳入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深入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全面实施医德医风考评档案管理,并将考核情况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发挥医德考评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三、抓好宣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

进一步加强具有卫生行业特色的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改进方法、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筑牢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

一是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各党(总)支部要把《廉政准则》作为党员干部廉政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是加大法纪和警示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宣传月活动,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医院”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纪律学习,提高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加强警示教育,以正反典型教育材料为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榜样示范、案例警示、岗位廉政和主题教育,将廉政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廉洁从政、廉洁从医的自觉性。坚持分类施教,加强对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重点部门人员的岗位廉政教育。

三是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以“关爱病人、钻研医术,合理诊疗、精心施治,诚信守法、德技双馨”为主要内容的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主题教育活动和医疗质量管理活动。注重发挥“双十佳”、“人民满意卫生工作者”、老专家和高年资医务人员传播医德医风“活教材”的作用,激励广大医务人员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尊重患者、关爱生命、优质服务、廉洁自律。

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的素质和能力

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权力约束,强化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全面提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的素质和能力。

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卫生系统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意识,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切实提高执行力,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并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和倾向,保证党的集中统一。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第2篇

一、立足检察职能,打防结合

实践证明,坚持立足检察职能,是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优势所在,也是由初级形式预防向系统全面预防转变的必然要,是检察机关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保障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权威和效果的关键,是预防职务犯罪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一)开展预防调查研究

注意根据职务犯罪的发案情况,针对社会关注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调研活动,综合运用量化研究和实证分析等科学调研方法,及时发现和摸清职务犯罪的规律,准确提示职务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和条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和措施,加强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预测性、前瞻性研究,提高发现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预警能力,从而奠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理论基础。

一是进行和系统专项调研,深入研究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和规律,发现机制、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积极从机制和制度创新上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起到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这也是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和发展的方向。

二是运用概率统计方法和微机技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分析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掌握职务犯罪的发案动态,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规律和特点,预测职务犯罪的发展趋势。

三是关注改革中的热点问题,超前性地提出预防犯罪对策,为党委决策和行政立法提供参考。

(二)提出检察建议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提高检察建议质量。

二是对检察建议提出刚性规定,保证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三是抓住被预防单位、被预防单位主管部门等环节采取措施调动被预防单位的积极性、发挥被预防单位主管部门的协调作用。

四是建立工作机制,科学规范检察建议运作。

(三)开展预防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

一是利用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是在党校建立廉政教育基地,在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建立警示教育基地。

三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

四是举办预防依法贿赂犯罪成果展览。

五是到发案单位或案件多发系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六是深入机关、事业、企业、街道、社区进行广泛的预防法制宣传教育咨询活动。

(四)个案预防

个案预防就是结合个案的办理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这是一种结合检察职能运用最为广泛的预防形式,也是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初级阶段所采取的重要工作形式。在个案预防中主要实行“五个一”制度,即“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顿,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坚持做到“六个一”:即注意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思想演变和心理动机,教育其写出一份悔过书;在发案单位召开一次座谈会,分析发案原因,找出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提出一份整章建制检察建议书;到发案单位以案释法,上一堂法制课;进行一次案后同访考察检查落实情况;建立一套个人预防档案,归档备查,跟踪问效。

(五)专项预防

专项预防又称同步重点预防,是检察机关对具备一定投资规模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适时介入,通过了解重点项目、工程的全面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和加强管理、监督的措施,确保重点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推动廉政建设不断发展。

(六)系统预防

系统预防又称行业预防,是在系统(行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检察机关对系统(行业)进行宏观对策和前瞻性研究,积极提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监督制度等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促进系统(行业)国家工作人员提高防范职务犯罪的意识,加强法制观念,自觉严格遵纪守法,有效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坚持全面规划、重点突破、不断稳步向前发展

在我国,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复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决定了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规划、分段推进、重点突破、稳步发展的原则。它是预防职务犯罪任务长期性的必然要求;是预防职务手段多样性的必然要求;是降低职务犯罪发案率的必须要求。要从整体上全面考虑,统筹安排,避免零打碎敲,盲目工作,少走弯路,工作方式上要采取分步推进的工作方式。

在解决突出重点问题上,针对每一时期的特殊情况,因地制宜,选择那些发案率高,职务犯罪严重的行业和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探索和积累了不少型的经验,促进了在其他行业和领域预防工作的开展。重点突破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精神,是关于抓主要矛盾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具体体现。由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面广量大,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工作时,不可能平均使用力量,盲目撒网,而应该突出重点,合理地分配预防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各个击破。抓住了重点治理就找准了这项工作的突破口。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才能使预防工作有声势、有影响、有震动,才能积小胜为大胜,才能较快地显现出预防的实际效果,取得预期的预防目标。

三、检察机关实行“一岗双责”,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单靠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孤军奋战是不行的,必须充分运用检察机关的各项职务,发挥各业部门的职能优势,协同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取得成效,这是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协同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取得成效,这是检察机关做好预防职务工作的必由之路。

“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内容”,多年的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十分必要。各业务部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必然要求。只有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真正体现检察工作的整体效能。各业务部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的客观要求。各业务部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三个转变”的实际需要。

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一是统一思想,协调配合原则;二是立足职能,积极主动的原则;三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四是坚定信心,持之以恒的原则。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建立的整体运行机制,一是要统一领导机制。在检察机关内部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作为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协调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之间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关系,宏观指导各项预防工作。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察机关的整体预防工作,统一制定检察机关的预防规划,安排部署预防工作。同时,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也要对典型职务犯罪案件适时介入,立足预防,深入剖析犯罪发生的主观、客观方面的原因和条件,准确揭示职务犯罪产生的社会背景和深层次原因,科学预测职务犯罪的发展变化趋势,及时研究出预防对策和措施。二是要制度约束机制。通过制定《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责任》等相关制度,用制度规范各部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三是要案预防协作机制。个案预防是结合办理某一具体案件,从中分析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和条件,进而提出并运用预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对策的一种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和方法:

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是检察机关从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专门机构,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现“三个转变”的重点承担者。其职责是对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统一组织、综合管理和协调,并进行系统研究和综合指导。

组织、协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做好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通过这一举措,促进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的形式。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组织、协调网络单位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发挥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社会总体预防中的职能作用,实现检察机关的专门预防工作和社会化大预防相结合,形成预防工作的社会合力,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就当把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推动系统内部整体动作机制的形成,组织、协调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务犯罪预防部门通过上述组织、协调工作,促进形成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检察机关为骨干,相关职能部门为依托,覆盖一定地区重点领域和部门,上下相连,左右贯通,沟通灵活,协调有力,上下联动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机制和工作机制。

管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所谓管理,就是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使其顺利进行。具体一是工作任务和目标管理;二是预防项目管理;三是检察建议管理;四是信息管理;五是预防队伍管理。

系统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系统研究,就是通过探求职务犯罪的发生、发展规律,进而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的领域多,情况复杂。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在工作中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和方法要切合实际,切实可行,易于被预防对象所接受,得到党委和社会各界的认可,真正达到预防的预期效果,就必须把预防调研作为工作的先导,通过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一个时期职务犯罪发生的情况和特点,研究职务犯罪形成的内在原因和外部条件,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提出制度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的建议。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和方法,一是结合举报宣传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二是根据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线索,及时分析职务犯罪的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三是通过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反贪、渎职侵权检察部门预防职务和犯罪的措施和方法:反贪、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对依法、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行业侦查权的部门,也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最直接,最重要的业务部门之一,承担着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一是要建立情报网络,开展网络预防;二是要注重教育效果,开展警示宣传预防。工作中,一是要强化办案工作,提高警示宣传教育的震慑力。打击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一种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反贪、渎职侵权检察部门要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前提是强化办案。通过查办案件,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警示教育其他潜在的犯罪人洁身自好,不敢以身试法,从司法上设置使人“不敢犯”的鸿沟。同时,教育、鼓励人民群众同职务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揭发检举职务犯罪。同时要严格办案程序,提高警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保证办案效果,提高警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结合查办案件,开展个案预防。

四、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有相应的保证条件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第3篇

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1.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处于“主角地位”。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种监督具体体现在刑法、刑诉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规定之中。在检察机关的诸多监督权能之中,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执法和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最重要的职能之一。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具有更为明显的职能优势,处于“主角地位”。

2.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改革开放的要求。21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由于我国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法制的不健全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权钱交易、官商经济、贪污、挪用、渎职犯罪等腐败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还比较严重,因此,要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从快从严打击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已成为改革开放的迫切需要。

二、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

1.“打击”是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主要手段。检察机关的实践证明,离开惩治谈预防,预防工作就会显得苍白无力;只有严格执法,严厉惩治犯罪,才能促使职务犯罪人和那些具有犯罪倾向的人认识到“法不可违、罪不可犯”,才能动员和鼓励社会公众有力地配合和促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

2.抓好事前预防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治本之策。

(1)加强机构,形成合力,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格局。党中央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应该看到,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是全党和全社会性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共同任务,是一项宏大的社会性系统工程,检察机关在这个系统工程中要想发挥好自己的专门预防作用,就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

联系我区的实际,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区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加大和行业间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的力度。二是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从宏观上对案件高发行 业、系统、领域进行剖析和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推动有关单位改进管理方法,完善管理体制,从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三是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能光在屋子里闭门造车,必须要在党的统一的领导下,主动与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相配合,积极做好组织、策划、协调和指导工作,既不能干预有关单位的政常管理活动,又要使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起主导作用,保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四是注重预防职务犯罪成果的宣传,要与反贪污、渎职侵权等部门相配合,以案说法,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和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建立广泛联系,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展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果,形成强有力的遏制、预防职务犯罪的舆论氛围。五是加强对外交流,借鉴兄弟区有益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我区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效果。

(2)开展综合治理,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质量。第一,深入分析,研究规律,推动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有它的特点和规律,要针对其多况,作为检察机关要进行分析、研究,对职务犯罪的作案手段、方法、规律进行剖析,分析职务犯罪形成的原因、特点、规律,从而发现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建议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堵塞制度上的漏洞,避免同类案件的再次发生。并有选择地在一些系统内组建由检察院领导、预防职务犯罪部门派员和其系统有关领 导、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的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组织,制定联系方法和工作手段,共同把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向深入。第二,抓好重点部门的效果预防,做好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当前,根据职务犯罪的情况,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与国家政权建设、经济建设、法制建设和廉政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的重点部门。要采取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交流研讨、法制共建等形式,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本上加强对新时期职务犯罪的预测性、前瞻性研究,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关口前移,做好效果预防,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经验的探索和总结,逐步解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层次问题。第三,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搞好个案预防。打击绝不能代替预防,要打防并重、打防并举,其目的就是要在打击的前提下,结合个案,选择典型案例,针对其作案的手段以及发案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规章制度。通过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水平,充分利用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增强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第四,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进行社会预防。检察机关要自觉地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到党和国家整个预防工作的大局中去,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与其建立广泛而良好的联系,一方面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作法,另一方面也要教育引导社会公众一起来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手段。

三、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在党委的领导下与社会各单位、各部门以及人民群众共同组成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系统的组织以及各部门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它包括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第一,党委对预防工作的统一领导机制;第二,网络化的社会预防机制;第三,检察机关内部的预防协作机制;第四,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

(二)确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原则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原则是检察机关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应当遵守的根本准则,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领导下的检察机关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原则。二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原则。三是贴近社会有效预防的原则。四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原则。要以打击促预防,以预防巩固、扩大办案的效果。五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原则。检察机关各部门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的相互配合,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

(三)确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目标及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面向新世纪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治国要求,围绕经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方针,探索建立在党委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法制教育,健全管理,强化监督,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部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廉政建设和保持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国家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促进国家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国家法制建设。

(四)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途径

一是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克服“重打轻防”。职务犯罪预防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性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做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二是要搞好个案预防。通过对具体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思想演变轨迹、发案单位工作机制、工作制度的薄弱环节以及管理中的漏洞进行深入分析,制作针对性强,有一定高度和深度的检察建议,从宏观和微观方面帮助发案单位总结经验教训,以案释法,提出预防对策,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三是要搞好同步预防。对重大的工程项目,检察机关要结合工程的实施情况开展同步预防。通过了解工程项目的全面情况,研究招标、发包、监理施工、原材料采 购、资金管理、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中职务犯罪发案的特点、规律,提出应对措施、通过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堵塞漏洞。

四是要抓好单位预防。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预防工作,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加强与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提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监督制度等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对策,发挥有关单位、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

五是要建立共同预防网络。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推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切实维护网络的正常运行。要认真指导网络单位开展预防工作,积极协调好网络单位之间的联系,给党委和网络单位当好参谋。

六是要抓好综合治理。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促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发展。要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七是要积极开展专项调研。加强对职务犯罪的原 因、特点和规律专题调研,加强个案、类案专题调研,行业、系统职务犯罪及发案变化趋势调研,加强法律政策及对策研究等各种专门调研活动。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调查报告要有高度和深度。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第4篇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确立了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大力度,更新措施,全面提升预防工作水平,就成了摆在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下面笔者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践,就新的形势下的如何加强检察机关职务预防工作谈一点粗浅认识。

一、新形势下加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作为承担着专门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既面临新的要求,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加强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需要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业务工作,依据宪法和法律,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职责是依法查办案件,追究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结合办案,发现职务犯罪得逞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深入研究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形成规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贾春旺检察长曾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明确指出: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是由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样的宪法地位和本质属性决定的,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检察机关的具体化,也是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维护公平与正义的迫切需要,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任务。只有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责履行了,控制、防范职务犯罪的措施落实了,诉讼环节的监督加强了,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问题减少了,才真正体现出法律监督能力的加强和检察职责的全面履行。

(二)加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是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中,检察机关因担负法律监督职能而处于监督的重要环节,承担着特殊的职责。一方面要依法查办腐败现象中最严重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另一方面要通过预防工作的监督手段,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这就充分体现了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要求。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是道德、纪律、法制三道防线中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机关必须忠诚坚定地坚守这道防线,综合运用法律监督的事前、事中和事后预防的各种手段,为促进惩防体系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现,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执政的重要目标,摆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重要位置。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克服腐败带来的消极影响。职务犯罪是腐败最典型、最集中的表现。公职人员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行为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毒化社会风气,妨碍经济发展,诱发不稳定因素,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极大危害。因此,检察机关必须运用积极的预防手段,在坚决依法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以对职务犯罪发生轨迹有深切了解的优势,运用预防工作以柔克刚、以善制恶的手段,为化解因腐败犯罪引发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发挥积极作用。

(四)加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是爱惜和保护党的人才资源的需要

党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我们的事业需要一大批政治、业务都过得硬的干部队伍,而党培养一个领导干部很不容易,耗费了大量的资源。有一些干部,由于经受不了市场经济的考验,走上了贪污受贿的犯罪道路,不仅会断送自己和家人的幸福,这也是党的损失。承担着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应当高度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体现出现代司法的人文关怀,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形成一套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使这些人都能勤政廉政,对我们党和人民的事业,对每一个国家工作人员都有重大意义。

二、当前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已经深入人心,检察机关纷纷从本地实际出发,布置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呈现良好的态势。具体包括:一是各地正逐步健全预防工作机制。有的建立了预防工作网络,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预防气候。有的建立了预防调研机制,起到准确、全面的预测作用。有的出台了预防工作条例,使预防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二是强化了预防工作的组织管理,从成立专门的预防工作机构、充实专职的预防工作人员,从制定预防工作制度、工作细则、岗位目标等方面,加强预防工作的组织管理。三是各种方式开展预防工作。如在实际工作摸索出来并不断完善个案预防、行业预防、专项预防、教育预防等的工作方式。同时,各地在具体开展的过程中,还纷纷出新招,找新亮点,使预防工作呈现出许多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

然而,从目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现状来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影响预防的效果。

一是有的地方预防工作缺乏具体的分析和思考。有的地方还没有将工作思路和方法完全统一到“三个围绕”上来,在预防工作中,还存在盲目性,见什么新就做什么,见什么热就跟什么,有一些工作的开展,并不切合本地实际,预防效果难以起到。

二是有的地方预防工作抓细抓实上还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缺乏具体深入的工作措施,把提出口号当作任务布置,把制订计划、颁发文件当作工作实效,使工作流于形式化、表面化。

转贴于

三是个别地方预防工作出现干预和越位问题。个别地方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没有准确把握到位而不越位、服务而不代替、帮忙而不添乱的度,有的大包大揽,与预防单位签订廉洁协议、廉政责任状;有的超越检察权,在工作中脱离了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治结构中的分工和定位,插手企业经济活动,干预行政机关的正常管理;还有的搞了预防,忘了查处,出现“种了别人的田,忘了自己的地”的情况。

四是有的地方预防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地方没有设立专门的预防职务犯罪机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由其它工作捎带进行,没有专门的预防队伍。即使在设立了专业预防职务犯罪机构的地方,预防队伍在走专业化路线,在了解掌握从事预防工作所需要的相关理论、知识、方针、政策等方面也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立足检察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预防工作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检察机关要结合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围绕职务、围绕犯罪”,强化预防措施,规范预防活动,创新预防机制,着力实现“三个转变”,全面提升预防工作水平。

(一)高度重视,拔高认识,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反腐败斗争总格局,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分散状态到集中管理的转变

由于产生职务犯罪原因的多方面,决定了预防职务犯罪是一个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行政、法律等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在整个预防职务犯罪的系统工程中检察机关仅仅是一个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分散状态到集中管理相结合的转变,是做好预防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检察机关要主动争取党委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视,通过党委牵头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网络,发挥预防工作的整体效能,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其工作方式可以通过向党委提出当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建议党委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并由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科)负责处理指导(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在各部门、厂矿、乡镇聘请纪委书记或党委书记担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联络员,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网络。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进行信息交流,推广预防经验,走系统预防、部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道路,共同推进预防工作的深入。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立足检察职能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初级形式向全面系统的转变

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可以得知,每一种职务犯罪行为都需要具备三个必要条件:拥有权力、职务犯罪动机和职务犯罪机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全力消除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条件,从而彻底切断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链条。作为检察机关来说,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立足检察职能,由于第一个条件即权力的形成并不是检察机关职责之所能及,因此检察机关所能够做的,便是针对后两个条件,开展预防。

一是立足加强检察侦查权的行使,全力开展职务犯罪动机预防。对职务犯罪的惩处是遏制腐败现象的重要手段。从职务犯罪经济学分析的角度看,当行为人犯罪的收益大于付出的成本的时候,行为人便会选择犯罪。而犯罪案发受到查处是犯罪成本的主要内容,当这个成本付出的机会处于非常小的概率的情况下,职务犯罪的发生便成为一种可能甚至必然。要打破职务犯罪行为人的侥幸心理,降低他们实施犯罪的动机的产生机会,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加职务犯罪查处的数量,减少犯罪数量,从而提高职务犯罪的惩罚成本,使行为人不敢犯罪、不愿犯罪。由于检察机关担负着惩治职务犯罪的特殊使命,因此,这是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过程中最应该采取也是最能够采取的一个有效手段。从这个角度上讲,打击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预防方式。没有打击的预防,是软弱无力的预防,只预防不打击,则会出现防不胜防,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只有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紧密结合,才能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才能够发现诱发职务犯罪的各种深层次原因。在此基础上所采取的预防措施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只有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才能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的蔓延。

二是立足规范和完善检察建议权的行使,多角度开展职务犯罪机会预防。检察建议权,是基于检察权而产生的,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在预防职务犯罪过程中,就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通过检察建议实行“三步预防”, 消除职务犯罪机会,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即职务犯罪行为暴露之后,检察机关首先应当深入研究职务犯罪行为发生的制度原因,并向发案单位提出具体的检察建议,即“个案预防”;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还应当根据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例暴露出来的制度缺陷,对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工作制度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从而把研究成果的规模效应发挥到最大限度,即“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中;同时,检察机关还应当力争在新的法律法规正式出台之前,就从职务犯罪预防的角度,认真审视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从而把职务犯罪机会扼杀在襁褓之中,即立法建议。

为确保预防效果,在行使检察建议权时,还应当注意掌握好三点:一是要加强专项研究,以真正发现职务犯罪机会。只有对所查处的案例进行系统和深入的分析,一方面选择好典型案例,另一方面分行业分专题进行,从而分析探究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各种突出问题的职务犯罪行为的制度成因,才能据此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检察建议,开展好职务犯罪预防。二是要立足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不越权滥权。检察建议是其他检察权的拓展和延伸,其行使范围只能是检察权的范围之内,因此,要杜绝大包大揽的工作方式;更不能脱离检察职能搞预防,防止形式主义和滥用职权情况的发生。三是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强预防宏观管理,充分利用检察资源和预防成果。由于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系统刚刚建立,各种资源相当有限,同时,各地职务犯罪行为在形式、手段和多发环节上均有相同之处,因此,上级检察机关应当加强预防工作的宏观管理,加强预防工作的规划与协调,既防止研究的重复投入,又使各地的优秀调研经验迅速得到推广;既避免预防资源的浪费,又使各种研究成果充分利用,从而最大限度地扩大职务犯罪预防的效果。

(三)建立机制,完善制度,适应预防工作发展要求,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普遍预防向专业化预防的转变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第5篇

党的十明确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预防工作自肇始至今,经历了一个内涵不断丰富、理念不断更新的发展过程。尤其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厅的领导下,先后提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相结合、社会化预防和专业化预防相结合等概念及相应的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和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是预防工作立足大视野、大思路,谋求大举措、大突破,实现大发展、大跨越的一个时期。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江苏率先提出在全省范围内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本刊特辟版面对这项创新举措做了全景式的报道,而本文则是围绕这项工作的提出背景、特色亮点、推进方向等内容,对话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

预防专刊: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这项工作最早是在什么时候提出的?为何首先在南京鼓楼进行试点?

徐安:最早是在今年4月12日,我到南京市鼓楼区院调研,在谈到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的时候,给他们布置了一个命题:省市区三级联动在南京鼓楼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的人民防线。之后,6月27日召开的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工作。10月9日,鼓楼区召开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动员大会。

之所以首先在鼓楼区先行先试,主要是考虑到两个方面。一是鼓楼区系江苏省委、省政府所在地,也是南京市的行政中心、首善之区,群众参政议政的基础较为深厚,有丰富的社区党建工作经验。鼓楼区的很多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都具有很大影响力,鼓楼区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工作的成功,必将引领全省各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鼓楼区内省级机关集中,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云集,国家工作人员多、权力集中,建设的大项目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标准高、要求严。近年来,区内一些国家机关、高校、大医院都曾发生过职务犯罪案件,有些案件直接涉及民生领域,影响较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好,对南京市乃至江苏省都将产生重要影响,对鼓楼争创首善之区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过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往往是各单位自行组织、自行实施,预防职务犯罪的力量、手段、机制缺乏有机整合,人民群众对预防职务犯罪了解不深、动员组织程度不高。现在通过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可以在原有预防工作基础上,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加大整合力度,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共筑预防职务犯罪的人民防线。因此,在鼓楼区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具有特别的重要意义。

预防专刊:对于鼓楼区开展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工作,您有哪些期望和要求?

徐安:鼓楼区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应立足区位特点和资源优势,找准突破口,努力探索一条具有南京鼓楼特色的构建之路。

一要着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良好氛围。此次动员大会仅仅是宣传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工作的开始,后面还有大量的宣传动员工作要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基层一线动员发动群众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献策献力。要借助人民防线讲师团、专家咨询团等载体,积极联动,深入宣传发动。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共同研究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要正确引导开展职务犯罪风险源点防控和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在辖区内营造构建好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良好氛围,着力改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单打独斗、各自为战、流于表面的现象。

二要认真开展好警示教育工作。要选择有影响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要积极发挥鼓楼区专家学者和高素质从业人员云集的优势,加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要研究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教育机制,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列入党校、行政学院课程之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的日常工作之中。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和大众传媒、现代网络的作用,把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工作向社会大众延伸,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的浓厚氛围。

三要扎实推动职务犯罪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要依托鼓楼区内大单位资源优势,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入手,实现重点突破,认真排查职务犯罪风险点,探索建立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职务犯罪信息共享机制和预测预警机制,对职务犯罪的危险点提前进行识别、发现、分析、预警和排除,增强预先防范能力;要完善各项监督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权力集中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通过深入研究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深层次原因,推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把专项预防工作不断地向纵深推进,下大力气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出台一批有影响具有南京鼓楼特色的权力运行规范。

四要进一步做好对人民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服务工作。群众参与是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重要一环,对于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检察机关要在深入群众主动寻找职务犯罪线索的基础上,严肃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控告。要积极探索改革检察机关受理举报的途径和机制,方便人民群众及时、详细地举报职务犯罪。要及时处置并用群众信服满意的结果答复、反馈举报人、控告人,积极保护群众预防职务犯罪的积极性。要加大举报宣传、举报奖励和举报保护力度,让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参与举报工作,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人民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热情,紧紧依靠群众与职务犯罪作斗争。要进一步加强对举报线索的管理,坚决防止有案不查、压案不办,避免线索积压和久拖不决,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五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中的重要作用。要将预防职务犯罪理念贯穿查办案件的始终,不能单纯为了查案而查案。一方面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要突出办案重点,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工程建设、教育医疗、涉农惠农等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提升查办案件的威慑力。另一方面要着力研究案件所反映出来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入剖析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集中力量对职务犯罪问题易发多发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形成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和检察建议,推动建立健全治理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长效机制,做到以案促教、以案促管,真正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预防专刊:针对当前多地预防工作缺乏人手的困境,应该怎样切实有效地落实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工作的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工作开展?

徐安:其实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本身就是发动社会力量,解决预防工作缺乏人手这一现状的有效方式。在人员配置的问题上,我们并非特地考虑怎样增加具体的人员,而是通过一些实际的工作,通过发动社会力量来共同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比如通过畅通群众举报的渠道,我们便有了无数双眼睛和无数只耳朵,来了解社会情况。又比如鼓楼区成立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这可以说是为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提供了复数的头脑、双腿和强健的躯干,以支持这项工作。此外组建的“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专家咨询队伍、预防联络员队伍”三支队伍,则是我们的嘴和手,帮助我们进行社会宣传教育以及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这样通过参与工作的相对人数的增加,相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解决人手缺乏的问题。

预防专刊:怎样看待来自社会的对这项工作的反馈?

徐安:来自社会的反馈主要有两个层面。一个是直接的人民群众对这项工作的态度,2011年,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的民意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为74.59%,比2010年提高了1.52个百分点,比全国高出了1.89个百分点。在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工作开展后,对于今年、明年甚至后年的这个数据,我们肯定会有更多的期待。但是比起数据层面群众满意度的提高,我们更希望看到更多社会层面参与到我们这项工作中来。当然这需要我们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比如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组织开展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奖励举报人制度,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揭露腐败现象的积极性。

另一个层面的反馈是在社会各方面体现出的这项工作的实际效果。这方面我们追求的是一个长期的效果。短期内或者在某一个单位行业,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和无职务犯罪是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的。但是长期来看,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对于职务犯罪的减少和预防一定是有效的。

预防专刊:面对当前的形势,就如何做好预防工作下一步您有哪些打算?

徐安:当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还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难以在短期内消除,职务犯罪在我省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并呈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趋势,职务犯罪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有时甚至可能引发。今后一个时期,我认为主要应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更加注重创新载体,进一步在提高教育的有效性上下工夫。中央“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省委《关于构建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的要求,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推进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展览室)建设。组织成立省辖市级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建议组织部门、党校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程,重视利用大众传媒、现代网络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公共宣传。加大对宣传教育内容的研究,创新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提升教育的生动性和可信度,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更加注重突出重点,进一步在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上下工夫。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继续抓好重大建设项目专项预防、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等预防工作。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通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务犯罪风险源点排查防控和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活动等各种形式,推动行业性、区域性的犯罪治理,力争通过三年的扎实工作,基本建成预防职务犯罪的人民防线体系,职务犯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满意度和参与率有新的提高。建议明年上半年召开2008-2012年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交流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第6篇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思想

2010年,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以实施《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为主线,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根本,以结合执法办案和专项治理为重点,以强化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预防工作遏制职务犯罪、风险、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好的服务新密经济跨越发展。

二、工作要点

1、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抓好《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实施,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管理。

全市各单位要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高度重视,纳入到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机构改制,补充队伍力量,健全各项预防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的分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责任,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尤其是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真正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在适当时候,建议并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大检查,推动《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在我市的深入贯彻落实。

2、认真抓好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警示教育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氛围。

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警示教育仍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要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主动的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巩固预防工作“五进入”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市预防办要统一协调、督促各单位、乡(镇)、办事处的预防工作,确保宣传警示教育活动收到实效。继续发挥好郑州监狱、市委党校、新密中学等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接受教育。结合密县古城开发建设,努力把老城县衙作为新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建设,力争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按照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体规划,今年要举办“新密市第三届预防职务犯罪书画展”,5月初争取把展览工作部署下去,“七.一”前要顺利举办,各单位党员干部要踊跃参加展览活动。加大资金和精力的投入,增加“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的制作和设立,有条件、有能力的单位积极主动的开展此项工作,争取市区今年要确保更新或增加10块以上,各乡镇要保证主要道路和主要办公、居住区域有“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或标语,努力营造出更加浓厚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氛围。市检察院要充分发挥对预防工作指导、协调作用,要经常深入各单位去督促和指导,并充分发挥检察院内设的“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作用,积极为各单位组织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全年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讲座10次以上,使全市党员干部、公务人员警钟常鸣。

3、突出做好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根据中央着力解决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要求,突出做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金融等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紧紧围绕我市“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重点抓好司法、财税、城建系统的职务犯罪预防。要在过去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把好做法推向全市各个行业和系统,使预防工作深入到每个部门、单位、岗位和每个党员干部之中。要紧紧围绕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垄断性强、涉及人财物使用和监管的单位、部门和岗位,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强化预防措施,推动系统预防的深入开展,并重点针对这两年多发连发职务犯罪的教育、交通和煤炭系统开展系统预防。同时也要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有效的预防工作。要紧紧结合“4加2加1工作法”在我市农村的推广,加强对村两委班子的职务犯罪预防,切实加强村民理财小组的作用,提高村务管理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监督范围。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预防工作,结合开展查办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活动,认真开展对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等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4、切实抓好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和人事招录等专项预防。

今年,我市的经济建设将继续保持跨越发展,政府在关系民生方面会有更大的投入。为此,预防工作要突出实效,就要对全市经济建设中的重大投资项目和建设工程进行必要的、严格的预防监督,要对每个重点项目和工程制订同步预防措施,对发现的职务犯罪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向市委汇报,提出建议和可行的遏制对策,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尤其是要围绕我市今年西区开发的重点,加大预防监督力度,结合《新密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平台,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行贿犯罪档案,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和黑名单制度,把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单位拒之门外,以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保障公平竞争,打造廉洁工程、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对发现的重大职务犯罪隐患要及时采取预防调查,获取犯罪线索后要立即移交检察机关快速查处,严肃处理。同时,要完善“公务人员招录预防监督制度”,人事、教育等单位要主动接受预防工作的依法介入和监督,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努力遏制和根除人事招录工作中职务犯罪的发生。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第7篇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思想

20__年,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以实施《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为主线,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根本,以结合执法办案和专项治理为重点,以强化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预防工作遏制职务犯罪、风险、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好的服务新密经济跨越发展。

二、工作要点:

1、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抓好《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实施,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管理。

全市各单位要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高度重视,纳入到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机构改制,补充队伍力量,健全各项预防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的分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责任,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尤其是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真正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在适当时候,建议并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大检查,推动《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在我市的深入贯彻落实。

2、认真抓好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警示教育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氛围。

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警示教育仍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要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主动的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巩固预防工作“五进入”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市预防办要统一协调、督促各单位、乡(镇)、办事处的预防工作,确保宣传警示教育活动收到实效。继续发挥好郑州监狱、市委党校、新密中学等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接受教育。结合密县古城开发建设,努力把老城县衙作为新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建设,力争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按照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体规划,今年要举办“新密市第三届预防职务犯罪书画展”,5月初争取把展览工作部署下去,“七.一”前要顺利举办,各单位党员干部要踊跃参加展览活动。加大资金和精力的投入,增加“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的制作和设立,有条件、有能力的单位积极主动的开展此项工作,争取市区今年要确保更新或增加10块以上,各乡镇要保证主要道路和主要办公、居住区域有“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或标语,努力营造出更加浓厚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氛围。市检察院要充分发挥对预防工作指导、协调作用,要经常深入各单位去督促和指导,并充分发挥检察院内设的“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作用,积极为各单位组织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全年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讲座10次以上,使全市党员干部、公务人员警钟常鸣。

3、突出做好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根据中央着力解决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要求,突出做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金融等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紧紧围绕我市“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重点抓好司法、财税、城建系统的职务犯罪预防。要在过去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把好做法推向全市各个行业和系统,使预防工作深入到每个部门、单位、岗位和每个党员干部之中。要紧紧围绕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垄断性强、涉及人财物使用和监管的单位、部门和岗位,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强化预防措施,推动系统预防的深入开展,并重点针对这两年多发连发职务犯罪的教育、交通和煤炭系统开展系统预防。同时也要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有效的预防工作。要紧紧结合“4加2加1工作法”在我市农村的推广,加强对村两委班子的职务犯罪预防,切实加强村民理财小组的作用,提高村务管理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监督范围。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预防工作,结合开展查办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活动,认真开展对生态环境保护、食品

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等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4、切实抓好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和人事招录等专项预防。

今年,我市的经济建设将继续保持跨越发展,政府在关系民生方面会有更大的投入。为此,预防工作要突出实效,就要对全市经济建设中的重大投资项目和建设工程进行必要的、严格的预防监督,要对每个重点项目和工程制订同步预防措施,对发现的职务犯罪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向市委汇报,提出建议和可行的遏制对策,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尤其是要围绕我市今年西区开发的重点,加大预防监督力度,结合《新密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平台,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行贿犯罪档案,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和黑名单制度,把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单位拒之门外,以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保障公平竞争,打造廉洁工程、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对发现的重大职务犯罪隐患要及时采取预防调查,获取犯罪线索后要立即移交检察机关快速查处,严肃处理。同时,要完善“公务人员招录预防监督制度”,人事、教育等单位要主动接受预防工作的依法介入和监督,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努力遏制和根除人事招录工作中职务犯罪的发生。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第8篇

[论文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 职务犯罪预防 预防新途径

随着社会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我国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期,但同时也是诸多社会矛盾的高发期,职务犯罪屡发,且涉案金额大、涉案人数多、案件社会影响大、教训深刻。由于职务犯罪主体的特殊性,给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失难以弥补,对国家形象的损害不可估量,因此,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很严峻。与此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单纯的惩治不能有效杜绝职务犯罪,只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才能彻底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不注重解决源头性、根本性问题,“边打边犯”、“前腐后继”的现象就难以避免。在全社会都在日益重视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下,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切入点。这就要求检察机关把预防职务犯罪与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以创新的理念来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预防职务犯罪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

中央领导多次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可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肩负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而职务犯罪预防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最直接、最有效手段。职务犯罪作为严重的腐败现象,是引发社会问题的最危险因素之一,且往往与社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相互伴生,食品药品安全、强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管理等领域出现的职务犯罪问题都不同程度地折射出社会管理中的漏洞。因此,更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且这一过程还可以为社会管理创新创造更加阳光、公正的外部环境。

检察机关应深刻领会中央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精神,在工作中不断摸索,以服务大局为第一要务,树立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思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除了加大遏制职务犯罪力度之外,应当围绕检察监督职能定位在促进社会管理中发挥的功能作用,以执法办案工作为依托,找准切入点,找出职务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务犯罪,保障国家机关秩序的正常运行,并积极探索通过预防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管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的现状与不足

(一)结合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实际分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现状

检察机关秉承惩防并举的方针,在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由最初仅个别检察机关设立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机构到现阶段各级检察机关均设立职务犯罪预防机构,随着预防职能的不断落实与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已取得长足的发展。

近年来,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将查办职务犯罪与预防相结合,取得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的双丰收,预防工作更是一年一个台阶。

1.建章立制、侦防结合。该院党组十分重视预防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预防权限。同时,制定预防工作细则,细化工作职责,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到具体检察业务工作各个环节。在办案实践中,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是突破整个案件的关键所在,而剖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是预防办的一项经常化工作。因此,预防办人员参与案件办理,是提高案件侦破率的一大保障。2010年以来,该院预防办人员参与反贪、反渎侦破案件10余起,有效地提高侦防协同作战的能力。

2.个案跟进,预防措施有实效。预防办人员及时跟进自侦部门向发案单位发出的检察建议,并及时采取走访、座谈、查看制度等形式,跟踪督促了解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如2010年,在查办蚌埠市某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有些部门在财务管理方面存有漏洞,规章制度不健全等。对此,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向该高校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人员管理、增强法制观念等建议。该高校党委十分重视,针对《检察建议书》提出的具体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同时建立长效制约监督机制以堵塞漏洞,《检察建议书》为他们敲响警钟,消除了隐患。

3.抓住预防重点,巩固办案成果。一是深入基层农村开展涉农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近几年该院查办农村基层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成果明显,仅2008年一年就立案侦查14起。通过对14起涉农案件的调查分析,该院从法制教育宣传、制度建设入手,积极开展农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首先与各村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乡镇党委、纪委、财政局、经管站等有关部门从健全农村财务制度入手,建立村级“三资服务中心”,对村级资源、资产、资金实行规范化管理。其次,与土地征收机关和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警示教育和宣传,阻却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利益取得的客体来源。

二是注社会热点,开展行业预防。针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及药品、医疗器材购销中的“回扣”现象等热点问题,2011年,该院选择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作为试点,根据《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件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蚌医附院药品、医疗器材购销等医疗领域中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实施意见,预防工作重点是与预防和查处药品、医疗器材购销中的“回扣”现象,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医疗利益。

(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的不足

1.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撑

检察机关既是打击职务犯罪的职能机关,也是依据检察职能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部门。从目前来看,我国法律对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作出了明确、系统的强制性规定,但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律规定却明显滞后,只能在党和政府的少数文件中见到高度概括的条文规定,在实际工作中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使得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原则、主体、职责、程序和法律责任以及检察机关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的专门职能机构的法定地位、具体法定职权等方面的立法相对缺失,导致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地区之间、领域之间、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

2.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和程序不完善

在近几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总结出一些职务犯罪预防的机制和规范程序,如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重点工程预防等。但这些机制、程序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化、专业化要求相比起来,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另外,职务犯罪预防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还不高,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具体操作规程上,都缺乏相应的知识水平。

3.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理念亟待转变

打击职务犯罪应当秉承“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预防为主、预防为先” 的控制理念,但在职务犯罪领域,通常表现出的却是“惩治为主、惩治为先”。预防工作一般都是在职务犯罪被惩罚之后,未能从源头预防职务犯罪,使得职务犯罪痼疾难治,具有明显的事后性和滞后性。这主要是因为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思路仍较大程度上依赖侦查部门来开展预防工作,没有凸显其自身独立的特点,未能真正发挥预防职能的作用。

因此,在思维观念上,要厘清惩防之间的辩证关系,把预防摆在职务犯罪控制的首位。加大对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投入,提升其职能作用,在侦查办案中,要变打防分离为相互统一,真正做到打防并举,从而实现惩治和预防的相辅相成。

三、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途径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打击和惩治腐败形势仍十分严峻。检察机关应紧紧围绕经济、社会管理大局,部署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不断探索参与途径、完善各类预防举措,提高预防质量和实效,推进和落实社会管理创新。

(一)强化预防工作思维,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针对预防工作特色不鲜明、效果不理想的现实状况,在工作中,需转变工作思路,真正遵循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更加注重做到事前预防。应着力强化预防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识,拓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职能,强化对社会管理形势的分析,提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建议。

1.法律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理论基础。预防职务犯罪虽然在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里有规定,但是法律对预防职务犯罪的程序、任务、目标和评价标准等都没有具体的规范,更需要在实践中探索。但是有一点必须肯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理论基础的立足点,就是法律监督。加强法律监督职能,任务是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核心是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目的也在于通过维护法制,保证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防止腐败,维护公平正义。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从源头上探索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的治本措施,其本质也是促进有关单位、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保证权力运作正当合法。由此可见,法律监督和预防是相辅相成的,预防和监督的目的是一致的。

2.社会共同预防的现实性。基于法律监督而产生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权应是一项具有行政属性的启动程序权,但不是一种能够作出实体决定的行政权,检察机关只是这种实体行政权的启动主体。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无论是个案预防还是系统预防、专项预防还是重点工程预防,都是为了让这些有权作出实体决定的单位进入决定的程序,堵漏建制,自觉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建设。

(二)摸索预防的具体措施,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工作中,在原有预防措施的基础上,不断摸索通过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咨询等措施,以有效的预防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措施。由检察机关提出堵漏建制的措施,引起发案单位及相关行业关注,督促和推动被建议方根据建议完善工作制度,补充防范职务犯罪的内容。最终目标是促进社会管理,产生预防效果。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检察建议类型单一,级别较低,且有的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使得落实情况不到位,影响预防效能发挥。要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类检察建议的预防效能建议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结合案件分析、预防调查、专项治理、法制宣传等提出检察建议,将预防工作更进一步地融入检察建议工作中,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最大程度地统筹预防资源,调动制作检察建议的积极性;二是结合预防具体措施拓展个案类检察建议以外的形式,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领域影响力,延伸检察建议的社会效果;三是借助网络平台,发挥行业的联动作用。针对个案制发检察建议时,对一些能够反映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可以抄送所有联系单位,以此发挥领域预防体系上下指导作用,促进行业全面整改。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经法院依法判决有行贿罪的个人和单位建立犯罪档案,以便有关单位或个人查询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这是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一种方法,也是强化法律监督的关键切入点。它实现了查办职务犯罪和其他行政执法活动中所形成的资源的有效利用,推动了检察机关预防与行政主管部门自身预防的有机结合。

检察机关应充分利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定期分析贿赂犯罪的规律和特点,加强犯罪预警。这一系统的应用,可以使社会各方面高度重视对不良信息的监测,加强对不法行为的监管,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有序。

3.通过预防咨询帮助单位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检察机关通过电子邮件、热线电话以及当面咨询等方法,帮助分析存在职务犯罪的原因,为咨询单位提供职务犯罪预防方案,并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分析系统内职务犯罪的新情况,从检察机关专门预防转变成与社会预防相结合,是检察机关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

(三)职务犯罪预防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构建与完善

一般来说,在任何一个系统中,制度、机制都起着基础性的作用。预防职务犯罪、创新社会管理,关键是要加强机制建设,机制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取向,它以固有功能预防职务犯罪,以刚性的惩戒震慑预防职务犯罪。

1.建立推动行业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联动机制

社会管理的内容应以推进保障民生为重点,因此,可以加强与涉及民生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结合行业发展情况,查找这些行业在社会管理中的制度疏漏以及职务犯罪隐患。同时,重点突出专项预防工作的常态化,针对一些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预防措施,建立与食品药品、教育、国土等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联动机制,集中时间、精力开展整治行动,实行统一指挥、统一检查和评估,提出解决行业问题的措施。

2.建立预防工作反馈机制以评价参与社会管理的效果

定期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公众通报,还可以采用调查问卷、深入群众专访等形式调查了解群众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状况以及效果的评价,征求群众对预防工作参与服务社会管理的建议。根据群众所反馈的建议,进一步分析如何改进预防工作,从而提高预防工作的实效。

3.建立健全全局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作用

建立协调机制,可以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协调机构,实现预防工作与社会管理机制的对接。目前,在很多区域都有相类似的协调机构等,而且根据不同地区打击腐败的实际情况,有必要探索建立吸纳本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主体在内的职务犯罪预防机构,形成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具体职能可以通过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共同商讨对区域内职务预防工作的协调指导、政策的协商制定、区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研究等,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部门应积极参与,与协调机构互相配合、强化信息交流、信息共享。通过多方协商、联合行动,提高预防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综合效能。

4.侦防一体化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侦防一体化机制是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机制,该机制是从检察工作内部的协调运作出发,更加注重预防与自侦部门干警的配合,它以领导机制、协作配合机制、信息交换机制、考核机制等多种工作机制的建立为基础,协调预防与自侦部门共同开展工作,有利于实现信息互通,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益,有利于在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开展行业预防、专项预防,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

5.构建职务犯罪心理预防机制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第9篇

关键词: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职责定位;实现路径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及意识形态的各个领域。要全面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必须把它纳入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中。在我国应坚持走开放型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之路,必须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检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齐心参与”的职务犯罪预防的社会化格局。

一、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的职能定位

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的产生和存在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是主客观因素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作用的结果,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诸多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因此,要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这种复杂的“社会综合症”,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努力显然是不能达到目的的。坚持检察预防工作的职能定位应当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检察预防工作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一个分支,必须要有整体、大局意识。检察预防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具有优势和自身的特点,但不能有“包打天下”的错误认识。二是检察预防工作必须在党委领导下进行,不能脱离检察职能搞预防,因为检察预防工作是非权力性工作,而有的地方在国有企业等领域试行“咨询性审查”的预防,一定意义上是越权行使行政权。三是检察预防工作具有司法性质,不能像行政预防、立法预防那样主动地、超前地介入某些社会生活或经营管理活动,在没有违法犯罪的场合只有劝说和建议的资格,没有行使权力的资格。因此,检察预防应摆正位置,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 以检察机关为主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预防职能作用,同时动员社会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和配合,采用政治、经济、法律以及纪律和教育等各种手段,步调一致、目标一致地进行,构建完善的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体系,形成强大的预防合力,从而将腐败现象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的必要性分析

(一)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某些领域职务犯罪有上升趋势,而且在犯罪客体日趋复杂、犯罪领域不断扩大、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的形势下,仅凭检察机关的个案打击、个案预防和一些单位的局部预防已经不能完全遏制职务犯罪的多发势头。因此,必须下大力全面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检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齐心参与”的职务犯罪社会化大预防机制,在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支持配合和积极参与下,努力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浓厚氛围,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强大合力,才能逐步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条件,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标本兼治的需要。职务犯罪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和不同领域,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十分复杂,它不仅涉及到政治的、经济的、历史的、文化的、教育的、制度的、法律的等等诸多的客观原因,同时也与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思想道德、政治品格、价值取向、心理素质等主观因素紧密相连。由此可见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长期、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企图依靠单纯的打击惩治已经不能有效杜绝职务犯罪,只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才是遏制职务犯罪的根本之策。要全面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就必须把它纳入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中,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坚持走开放型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之路。

(三)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是发挥检察机关预防作用的需要。检察预防工作具有司法性质,不能主动地、超前地去规划和介人社会生活或经济管理活动,必须严守司法活动范围,在没有发生违法或犯罪的场合,只有劝说和建议的资格,而没有行使权力的资格,而这种没有强制力的劝说和建议如果不通过某种恰当方式转化为具体行动的话,那么检察机关的这种劝说和建议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但如果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人社会大预防之中,借助党委、政府的力量,与其他社会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单位必将引起高度重视,而我们检察机关多年反腐败实践中积累起来的预防经验和对策亦可通过党委的决策转化为各单位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的一部分,我们的预防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在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方面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检察机关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力军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惩治职务犯罪的职责,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不仅积累了丰富的打击职务犯罪的经验,而且比较全面地了解职务犯罪的信息,掌握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和原因,知悉发案单位、发案部位存在的漏洞,这是我们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得天独厚的优势。随着社会的发展,检察机关在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的方式、方法。近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围绕大局,开展宣教预防。深入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厂矿、农村、学校等单位,印发各种宣传资料、制作警示教育图板;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案件分析会等形式,组织重点行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和群众受到预防职务犯罪的法治宣传教育。二是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三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预防。坚持把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重点,积极探索有针对性的规范化预防途径。四是认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但是,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也存在着以下问题:

1、工作上的随意性。目前,有些地方的检察机关一头扎进预防里,有的地方见什么新就做什么,见什么热就跟什么,对本地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缺乏具体的分析和思考。甚至上级机关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面,还缺乏宏观的预防规划和指导,各地埋头各搞各的,造成许多研究成果得不到推广和应用,也造成了检察资源的浪费。工作的开展不够规范,内容不统一,工作程式各异,与检察职能、案件查处及其他检察业务工作相分离,使预防工作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行政职能。

2、形式上的表面性。许多地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仅仅流于形式,缺乏具体深入的措施。这一问题,在系统预防中表现尤其明显。有的地方,为了完成岗位目标考核任务,片面追求面上的拓展,但由于后续力量和工作措施跟不上,从而造成只有架子没有梯子的局面。有的系统预防联系点建立多年了,仍然缺乏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有的预防联系点虽然建立了,却还不知道下一步工作应该怎么做,抱着边摸索边干的思想,使系统预防工作流于形式。

3、职责上的超越性。有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没有准确把握到位而不越位、服务而不代替、帮忙而不添乱的度。有的大包大揽,超越检察权进行预防,甚至插手企业经济活动。

4、效果上的缩水性。部分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对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认识不高,不愿接受监督,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使预防工作打了折扣,无法达到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使我们的预防建议、措施难以得到切实有效落实,而各单位各部门的预防工作也缺乏针对性, 并且力度不够, 往往是“讲起来重要, 做起来次要, 忙起来不要”, 影响预防工作社会效果的有效发挥。+①

(二)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自身的实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近年来,一些发案单位和一些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领域也逐步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纷纷自发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预防宣传和教育活动来预防职务犯罪。他们有的是邀请法学专家、检察官等为本单位关键岗位和部门工作人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有的是组织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有的专门组织干部参加服刑职务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有的是通过建章立制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是,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当前许多单位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认识不足。通常,只注重本单位本系统内部是否发生了重大职务犯罪,如何处理已经发生的职务犯罪,如何用本单位本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如何就个案进行预防,概括起来就是存在着重打击轻预防、重自身预防轻整体预防、重个案预防轻系统预防等问题。

2、预防工作不同步。一些单位的预防工作滞后于犯罪,当本单位本系统发生了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后,在党委、政府的要求下,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才匆忙成立临时机构进行自查自省,亡羊补牢,大搞廉政教育活动。这种做法没有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应有之义,预防滞后于打击,所谓预防只是事后的一种摆设。+②

3、工作开展不深入。当前一些人没有真正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只是把这项工作当作表面形式的需要,会议上讲、学习中讲,讲形式、走过场,就是没有具体落实,没有认真抓起来,只强调客观原因,没有把工作重心放在这个方面来,使预防工作流于形式。如有的为了宣传而搞预防;有的制定出一些较为笼统、抽象的制度,然后大张旗鼓进行宣传,称效果如何明显,仿佛立竿见影;一些行业和系统预防工作投入不够,只满足于建个机构,开几个会,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不解决问题,致使某些案发率较高的系统和部门职务犯罪屡有发生。

四、建立与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的现实路径

(一)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

党委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要建立本辖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构,确保辖区内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统一有序地进行,形成预防合力,打造整体预防效果。我们认为,应当在各级党委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地区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构建市、区(县)、乡镇村委三级完整体系的职务犯罪社会化大预防网络,使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向社会的各个方向、各个层面不断渗透发展。政府支持主要是从人力和财力两方面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给予支持。从人力方面协同和配合党委选配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干部,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供好的人力资源和坚实的人力保障;从财力方面主要是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给予必要的财力倾斜和支持,保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正常开展所需必要经费。

(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

1、提高预防工作人员素质。一是加强培训,建议预防科室(局)定期选派年轻干警到实力较强的高校、研究所学习,只有预防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知识不断的更新,我们的预防工作才能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我们的工作才能有所创新。二是跟班学习,抽调人员到预防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单位跟班学习,吸取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同时也可以派人到相关的行业、部门学习,了解工作对象的工作流程,有利于更好地开展预防工作;三是扩大交流,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学习,有利于我们走出闭门造车的樊篱,借他山之石,为我们预防工作的创新开展提供动力。

2、打防结合彰显成效。打击是特殊的预防,通过深入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给腐败之源造成强大的压力,动摇腐败之邪念。同时在预防治本上投入更多的精力,寻找综合治理的有效方法,牢牢把握打击职务犯罪的主动权,促进惩治与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与行业预防齐头并进。对职务犯罪的预防从层面上分析,主要是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而行业预防作为检察环节预防的重心,是预防犯罪的中心环节,抓好行业预防使个案预防得到升华,为社会预防打下良好的基础。

3、加强与社会各部门的联系协作。各种职务犯罪具体发生在社会各个部门或领域,各有其发案特点和规律,这与社会各部门、领域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备程度,监督管理情况密切相关。所以,预防职务犯罪单靠检察机关而缺乏与其他相应部门联系和配合,就会显得单薄无力,很难取得实效。而对某个具体单位来说,预防职务犯罪,检察机关是外因,该单位是内因,内因不起作用,外因再努力也收效很小,作用不大,最终达不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所以,预防职务犯罪要想取得实效,最终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目标,非有社会各个部门、各行各业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不行,而这也有助于改变因预防人员知识结构欠缺不能了解预防单位内部的实际情况、帮助预防单位真正建立相关制度的现状。由此可见,只有实现检察机关与社会各部门的充分联系,才能形成整体预防合力,达到最佳预防效果,取得明显预防成效。

4、注重调查研究因案施策。察机关可以聘用法学专家、公检法和纪检、监察、审计等机构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以及各领域、各系统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对策研究队伍,每年根据职务犯罪的发展趋势、特点以及国家打击的重点,选取相关领域或部门作为研究对象,深入易发职务犯罪的环节和岗位进行实地研究,深入剖析体制、机制、制度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提出从体制上、宏观上完善工作管理、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共同促进预防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积极性

针对当前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着的一些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建立预防工作考评机制予以改进:社会化大预防机制能够常态化运行并取得实效,社会各成员单位能否转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将预防职务犯罪做好做实是至为关键的环节。因此,为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可以借鉴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等考评机制的经验,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将“无职务犯罪”作为一项硬指标,并辅之以一定的考核系数和指标,用考核手段使各成员单位真正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从而不断提升预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强化社会各界预防意识

职务犯罪是人类社会的一大痼疾,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这同时也决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性。作为一项社会性工程,必须充分调动、发挥全社会的力量,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预防效果。因此,要提高全社会公众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鼓励公众参与。广大人民群众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力量,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起着监督和评判作用。我们要通过各种方式,最大限度地宣传和发动人民群众,提高他们的廉洁意识,使他们能够积极支持和参与预防工作,使预防工作在“人民战争”中实现科学发展。此外,实现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职务犯罪具有群体化、高端化、隐蔽性强的特征,由此导致职务犯罪存在发现难、追诉难等问题。而新闻媒体作为舆论工具,报道的迅捷性、受众的广泛性与透明度高都使其成为参与职务犯罪预防的一支重要的有生力量,具有最直接、最广泛的传播作用,同时,对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出现的腐败问题进行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不仅是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也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需要,可以对全社会产生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注释]

①王国明、胡冬平:《纳入综合治理考核范畴——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机制新探索》,载《检察实践》2002年第6期第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