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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回收措施优选九篇

时间:2024-03-25 14:47:17

垃圾分类回收措施

垃圾分类回收措施第1篇

【关键词】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对策

一、城市垃圾分类原则

城市垃圾从化学组成上可以分为有机垃圾、无机垃圾与有害有毒垃圾三大类。根据垃圾的产生源和用途分类,城市生活垃圾还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建设垃圾包括泥土、石块、沙子、废管道及电器废料等。餐饮垃圾是指人们在储藏、买卖、加工、食用一些食品的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主要是有机易腐物,像食品残渣、厨房剩余物及果皮等,这种垃圾腐蚀性强,分解速度快,极易散发恶臭。可回收垃圾包括有机与无机废弃制品,如废塑料、废纸和各种破旧纺织品及玻璃、金属等,可回收垃圾和餐饮垃圾是城市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主要对象。清扫垃圾包括公共场所的清扫物,公共垃圾箱中的废弃物,路面损坏后的废物品等。以上这些都是普通垃圾范畴。危险垃圾包括干电池、废油、温度计、日光灯管等各种化学和生物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含重金属及放射性物质的废物。这类垃圾处置不当会造成不可预料的后果,所以危险垃圾不能混入普通垃圾中。

二、垃圾分类收集的优势

首先,有利于加强市民的环保意识。垃圾分类收集需要每个家庭参与其中。通过垃圾分类收集活动,可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其次,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保护自然资源。从源头开始把不同废物分开堆放和集中,能够避免废物之间相互污染,容易区分利用,可以提升各种再生资源的回收率及价值,同时能保护自然资源。再次,减少垃圾的处置量、改善垃圾处置效果。垃圾构成简化,便于选择处置方法,容易取得更好的处置效果。最后,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分类收集后的垃圾易于无害化处置,能减轻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利用再生资源,也可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三、目前垃圾分类收集存在的问题

(1)意识方面。市民环保意识较低。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人们的消费观念不断改变,垃圾分类收集意识较低,分类回收难度大。一些垃圾加工企业要投入大量财力、人力、时间,对进入企业后的混合垃圾进行分拣,造成企业加工成本大幅度增加,一方面造成加工企业利润降低甚至亏损,另一方面资源的利用率也大幅度降低。(2)法制方面。垃圾处理相关法规不够健全完善。我国把垃圾处理的重心放在减量和无害化上,对垃圾回收利用资源化重视不足,没有城市分类收集法规。现行的管理体制不利于垃圾的分类回收及利用。(3)技术方面。我国城市垃圾中的可燃成分、有机成分、可堆腐成分所占比例较低,加之因为生活习惯和条件南北城市和各大、中、小城市差别较大,造成回收利用困难,经济效益较低。(4)资金方面。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的资金缺乏,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财政,采用新型的垃圾处理工艺、回收再利用生产工艺和建设垃圾分类回收基础设施均耗资巨大,造成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基础设施不良。

四、改善措施

垃圾分类回收措施第2篇

省发改委:

为全面落实《*****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切实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方案(2017-2020)》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酒政办发〔2017〕378号)。方案确定了主要目标、实施范围、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明确在*****区、*****市开展先行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向全市推广实施。现将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如下:

一、垃圾分类进展情况

*****区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委托西北设计院编制《*****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即着手建设实施。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通过建设城市社区多功能垃圾分类收集站点、落实垃圾分类到户、建立垃圾分类物联网、实现垃圾分类工作智能化管理、建设“互联网+资源回收”系统,建成后垃圾分类制度落到实处。

*****市积极落实垃圾分类处理制度。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促使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深入人心。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先行示范,制定了内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编制垃圾分类实施办法,构建*****市垃圾分类、餐厨处理集于一体的智慧环卫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分为四大模块。分别是前端保洁模块,主要购置含垃圾分类标识的垃圾回收装置;餐厨垃圾监管模块,主要建设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生活垃圾监管模块,主要建设生活垃圾中转、收运系统及购置运输车辆;垃圾分类及监管模块,主要针对宣传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处理奖惩措施进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目前,医疗废弃物、建筑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已实现了分类填埋和处理。智慧环卫系统可行性研究正处于编制阶段,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100万元。

*****市政府在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印发《*****市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酒管局发〔2018〕4号)和《*****市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细则》,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统计制度。党政机构和公共机构率先垂范,形成良好的示范作用。垃圾分类工作在公共机构顺利推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意识薄弱。由于垃圾分类制度在我市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很多市民还不具备垃圾分类的自觉和意识。虽然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对垃圾分类常识进行了广泛普及,部分居民已经有了垃圾分类的概念,但对于如何分类、如何投放、分类意义等问题仍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由于缺乏相关的垃圾分类知识以及受长期以来垃圾袋装化生活习惯的影响,再加上垃圾收集设施的缺位或标识的混乱,公众垃圾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执行力还不强。

二是建设完整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难度大。长期以来,固定的垃圾处理体系已成型,垃圾分类制度下新的垃圾收运模式还不完善,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积极性不高,仅靠政府投资难以健全垃圾分类运营体系,推进落实难度较大,致使垃圾分类体系链条较短,甚至无法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机衔接。

三、整改措施

垃圾分类回收措施第3篇

一是填埋。填埋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大多数垃圾填埋方式都是简易填埋,忽视了处理中的环境管理。填埋导致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二次污染严重。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兴建填埋场应当实施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

二是堆肥。食物垃圾约占生活总量的1/3。食物垃圾和其他一些有机垃圾具有分散、量大、处理困难、容易污染环境的特点,对其集中处理,如堆肥,不仅减少了垃圾污染,而且与其他垃圾成分分离,加快了垃圾分类,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全面处理。但堆肥易造成地下水污染,发酵不成熟堆肥效果不理想;堆肥产生大量甲烷,处理不好可能引发爆炸。堆肥场所应远离地下水源地,易通风。

三是焚烧。焚烧的成本很大,在我国应用不普遍。焚烧易产生局部大气污染。

四是再生。加工处理二次利用。

二、环境管理的思路

首先强化职能。应强化现有垃圾处理场的基础上,强化垃圾处理场的职能,赋予应有的权力,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达到部级卫生城市的要求,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其次分类管理。试点城市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是提高垃圾环境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垃圾环境管理实行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垃圾分类收集既提高废品回收率又便于危险废物单独处置。垃圾混合收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难度。它具有一次性投入和运行成本低,以及对人员素质和技术数量程度的要求低的特点。垃圾分类收集有利于垃圾资源化、无害化,但垃圾分类收集增加了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数量,要求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垃圾收集,增大了环境管理的难度。

垃圾基本上分为有机垃圾、危险物质和可回收垃圾三类。上海将垃圾分三类:一是有机垃圾,即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主要是厨房垃圾;二是干电池等危险废物;三是废纸、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的垃圾。垃圾分类收集要坚持“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应鼓励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境管理应从源头抓起,逐步过渡到垃圾收集企业负责社区、小区、居民住宅等源头的生产垃圾收集工作,避免多头管理,多头收费。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散落和滴漏。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应当以各地经济能力、社会条件、分类收集现状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为基础,合理安排垃圾分类收集环境行政管理、企业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管理措施。

再次政策指导。环境行政管理是按国家的垃圾分类收集的环境管理政策,组织开展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法规、政策调研。要制定适宜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政策,加强对城市环境管理的引导。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研究开发适合我国的垃圾处理技术,推进垃圾处理的产业化。第四全民参与。城市居民、单位必须按照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分类收集。只有社会形成了封闭的“分类收集——再利用——消费——再分类收集”的资源循环利用环,建立起完整的系统,分类收集才可能持久。

三、环境管理的措施

我国大中小城市基本配套建设了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大多数城市实行了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少数城市正在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中的环境管理措施一般为“四结合”模式:与源头控制、产生控制相结合;与收费管理等经济刺激手段相结合;与行政处罚相结合;与提高环境卫生管理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为了使环境管理措施发挥应有作用,应重点抓好垃圾分类处理和集中处理末端源头和产生控制相结合的关键环节。市区两级政府应利用经济手段,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来引导企业和市民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整合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制定鼓励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资源再利用的具体政策,通过行政管理和市场机制,激活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外部良好环境和内在的动力,推动减量化、资源化发展,以获得经济效益。

垃圾的环境行政管理要与企业管理和公众参与管理结合,形成结构互补、功能配套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环境管理体系。政府应制定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办法,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具体实施,大类粗分,厨余垃圾就地绿化。国家颁布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防治城市垃圾污染环境做出了全面规定,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严格依法行政,提升城市垃圾管理水平,塑造清洁环保、健康安全、温馨和谐的城市。

垃圾分类回收措施第4篇

关键词:垃圾;分类;应对措施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进行科学、综合、高效处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可以把垃圾中多种有用的部分分离出来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对垃圾进行分类后再进行处理既能够大大地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效率,同时又可以减少垃圾最终的处置量。它是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垃圾经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后为垃圾地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提供了可能。例如对垃圾中的有机成分可以进行堆肥发酵处理,制成有机肥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对餐馆厨余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可以提炼生产油脂,用于工业生产,其残余部分进行堆肥发酵处理再利用;对热值较高的可燃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对没有回收价值的无机垃圾进行填埋处置。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利用处理后,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有利于清洁生产和排废减量化[1]。

1 垃圾分类方法

从各城市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来看,大致都是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以及本地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的方式来进行分类。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尝试中国的生活垃圾,存在多种的分类方式,有的分为两大类即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城市街道上可看到许多这类垃圾桶。有的分为三大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目前比较普遍的分类方式是把垃圾分为四类,分别是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不包括卫生间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2)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废物。(3)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过期药品,医院垃圾等。(4)其它垃圾主要包括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垃圾。

2 垃圾分类现状

生活垃圾是否分类收集及如何分类跟一个国家的经济生产水平,人的素质及政府的推广力度密不可分。发达国家的垃圾分类主要经历不分类,简单分类,精细分类三个阶段,而这个过程是相当漫长的,有的发达国家从提出垃圾分类到最终实现精细分类竟然花了数十年的时间,经历一两代人的努力才达到最终目标[2]。

多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在垃圾分类这一领域做了各类尝试和努力,例如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和意义的宣传教育,环卫、街道、社区等部门走进居民进行直接性的号召,在学校、单位等团体进行专题教育活动,以及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但至今收效甚微。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2.1 居民在思想上缺乏垃圾分类的意识,在行动上缺乏垃圾分类投放的自觉性。据调查,近八成的居民表示,平日扔垃圾时没有分类的意识和想法,居民对于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的概念仍然比较模糊。仅仅认为可用的,能够用来卖钱的就是可回收垃圾,而对于电池一类的有害垃圾但却很少将其单独分出来投放,或想分出来却不知道该投放在哪里,在扔垃圾时也很少关注垃圾桶的分类标识,仅仅是寻求方便,甚至有部分人认为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就已经很环保了,以至于形成了垃圾桶有分类但垃圾桶内的垃圾几乎都是混装的结果。

2.2 垃圾分类仍然以宣传、教育、引导为主要手段,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及监督机制来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在法律法规方面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也没有相应的鼓励机制,虽然社会上经常会举行一些宣传性质的活动,也会对参加人员实行适当的奖励,但这仅仅是一个短期的、局部的行为,难以形成长期的、广泛的社会统一行动。

2.3 用于垃圾分类的资金投入匮乏。由于人力物力所限,环卫部门都是采用单一的垃圾车收集垃圾。受此情况的影响,居民则产生了即使分类投放垃圾环卫部门也是混合收集垃圾的想法,导致垃圾分类工作的恶性循环。

3 垃圾分类应对措施

在现阶段我国要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一些垃圾分类的法规政策,标准,因为对很多市民来讲不但没有垃圾分类意识,而且没有垃圾分类知识,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和普及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3-4]。

3.1 号召社区、志愿者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宣传,普及事业中,充分调动社会各种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以营造一个人人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氛围。

3.2 注重从国民教育入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尽快将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知识普及到学校中,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材和课外读物,在大学也开设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讲座,把这项工作逐渐渗透推广至市民家庭,引导市民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

3.3 结合日常管理工作进行分类宣传。目前,很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仍处于起步阶段,管理还很薄弱,因此可以发动所有城管工作者当好宣传队,做好指导员,帮市民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而且,垃圾分类的执行需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同时,还要意识到,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的环保举措,要求市民垃圾分类,是要全体市民放弃旧生活习惯,养成新生活习惯,这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实现的。只是在街头摆几个分类垃圾桶,或在小区里发几份宣传材料就认为万事大吉,这种想法和做法是不可取的。其实,要真正实现一个城市的垃圾分类,需要从立法立规到宣传教育,从物质和精神准备到分类垃圾出路安排,经历长期艰苦的努力,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最后,要做好一些必要的科研工作,为垃圾分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做好垃圾物理成份分析,通过做垃圾物理成分分析,可以了解城市生活垃圾的特点为:垃圾成份复杂,含水率高,厨余垃圾比重大,低回收价值的可回收垃圾多,高回收价值的可回收垃圾少。总之,实行垃圾分类绝不是小事一桩,对广大市民和各级领导来说,更不是举手之劳。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只有认真规划,认真实施,垃圾分类才可能真正在城市立根,成为市民自觉遵守的一项工作。

4 结束语

实行垃圾分类是必要的,更重要的是后面应该有相应的处理设施,不能只讲分类收集垃圾,不讲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因为收集上来的垃圾,最终是要被处理的。同时要认识到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

参考文献

[1]曹腾元.谈如何做好垃圾的分类收集与集中处理[J].才智,2011(31):20-24.

[2]李晶,华珞,王学江.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分析与比较[J].2009,5.

垃圾分类回收措施第5篇

内容摘要:减量化和资源化是处理生活垃圾的重要原则。本文对贵州省贵阳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现状进行剖析,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由此提出了加强政府统一引导,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征收垃圾处理费由定额制向从量制转变;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市场,推进垃圾资源产业化;开展可持续填埋,实现填埋场向巨型中转站转变等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生活垃圾 减量化 资源化 分类 可持续填埋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纸、废塑料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和人口规模的增长,垃圾围城的局面在众多城市正日益显现,有效地应对生活垃圾危机受到广泛关注。为了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吕军和董斌(2007)通过模型从理论上证实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保护城市环境。孙晓杰(2009)等从社会进步和分工角度认为生活垃圾应先混合收集再分类。刘莉(2007)、周宏(2007)等分别就加拿大、日本等国生活垃圾的管理举措进行探讨,以期将其成功做法应用于国内实践。这些研究对于国内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工作提供了理论参考和实践依据。但鉴于中国地域广阔,各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条件差异较大,有些做法在特定地区不具有普适性。而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是主导原则。为此,本文将以贵州省贵阳市为研究对象,对其在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方面开展的工作进行研究。

贵阳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现状分析

生活垃圾减量化是指尽可能减少流向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量,通常的措施有:生活垃圾产生之前通过制度设计实现减量化;生活垃圾产生之后通过垃圾分类实现减量化。本文主要从垃圾分类角度对减量化问题展开研究。资源化指将生活垃圾中能回收的、可再利用的物质分离出来加以利用,使生活垃圾最终填埋量降至最低。近年来,贵阳生活垃圾清运量呈逐年上升态势,仅2009年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1.02万吨,比2008年增加了17.86%,卫生填埋为主要处置方式。但是,贵阳目前营运的高雁和比例坝填埋场日处理能力仅为1530吨/日。显然,垃圾产生量已经远远超出现有垃圾填埋场的处理能力。为满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的需要,贵阳拟在花溪区、息烽县、开阳县和清镇市新建四个卫生填埋场。可是,填埋场兴建意味着巨大投资,同时因垃圾卫生填埋的技术处理、地点选择等因素影响,垃圾填埋可能会引发地下水、空气和土壤等环境污染问题。为此,减少生活垃圾填埋量,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是贵阳应对垃圾危机的重要举措。至此,贵阳市已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的进程

2009年12月,贵阳市委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调研后指出在2010年开始进行垃圾收集试点工作。为逐步形成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削减、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运行机制,贵阳市城管局在云岩区和南明区选定30多个社区和学校作为试点,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运输。在这些试点区域分别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并向居民和学生发放绿色和黑色两种垃圾袋,垃圾袋上印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垃圾种类。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等,而不可回收垃圾包括普通生活垃圾、废旧电池等有毒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计划从2010年开始,按照先试点推行、再逐步推广的方式,在贵阳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

(二)引入新式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长期以来,大多数城市生活垃圾都以混装为主,家庭通常是“一袋制”,垃圾箱是“一桶制”,贵阳也不例外。目前,云岩区、南明区的部分街道,仍然可以看到混装式垃圾箱或大型垃圾桶。近年来,贵阳在生活垃圾收集上逐步引入垃圾分类收集思想,如在中华路等主干道用三格式垃圾箱替换混装式垃圾箱,摒弃了“一桶制”,这种垃圾箱与混装式垃圾箱的不同在于,垃圾箱分为三格,分别存放不同类型的垃圾;箱外喷涂“可回收”、“不可回收”、“废旧电池回收”字样及标识,便于市民正确投放垃圾。除三格式垃圾箱外,在其他街道还有两格式垃圾箱,但这种垃圾箱仅包括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个格间。

(三)尝试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根据垃圾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国内许多城市都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目前,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途径有:第一,将垃圾费收缴附征于营业税和产品税等。第二,将垃圾处理费附征于水、电等公用事业收费。第三,直接向公众收取垃圾费。按计价方式不同,分为定额制和从量制。定额制以户或人头作单位,收取固定垃圾费;从量制按垃圾量收取费用。为降低政策的执行成本,贵阳垃圾处理收费选择定额制。从2010年1月起,对产生城镇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城镇居民等开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其中城镇居民为2元/月•人,一般随水费。垃圾处理费的收取为贵阳生活垃圾的安全处置提供了资金保证,可以扭转因资金短缺而导致垃圾处理不力的局面,建立垃圾处理产业,同时提高了市民的垃圾付费意识,强化了环境卫生观念。

贵阳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存在的问题分析

贵阳在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一些深层次问题依旧制约这两方面工作的开展,具体表现如下。

(一)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不高

生活垃圾分类有利于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但却未引起市民足够的重视。主要因为:第一,长期养成的垃圾混装习惯短期难于改变。因垃圾分类异于传统垃圾处理,客观上要求市民分类放置垃圾,这需要人们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增加了个体工作量。第二,市民开展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很好保护。有些市民对垃圾进行了分类,但因贵阳生活垃圾多采用混合运输,使得市民垃圾分类的努力没有得到体现。第三,缺乏相应的垃圾分类设施和设备。目前,贵阳尚未建立起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装置,无论街道、社区还是企业用于装垃圾的垃圾箱和垃圾桶各种样式的都有,难以引导人们正确地投放垃圾。第四,缺乏相应监督机制和强制性惩罚措施。目前,生活垃圾分类都建立自愿基础上,垃圾分类与否、分类是否正确没有相关的组织和机构来监督和管理,使得倡导垃圾分类流于形式。第五,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很多市民对如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不了解,这客观阻碍了垃圾分类在社区和家庭的开展。

(二)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不足

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缺乏,使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很难推动。贵阳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较为落后,主要表现如下:第一,垃圾容器配置不规范。市区街道配置的垃圾箱部分是混装式,部分是两格式,还有部分为三格式,且前两种垃圾箱所占比重较大,这种设施布局不利于生活垃圾的安全处置。因为前两种垃圾箱无法阻止废电池、日光灯管、杀虫剂容器等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同时,许多居民小区也是混装式垃圾箱与分类垃圾箱并存,并建有垃圾池,而这些垃圾池实质上就是大型的混装式垃圾箱,这些均不利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第二,运输设备配置不合理。目前,市区生活垃圾的运输工具主要有手板车、人力三轮车和垃圾车。当垃圾运输时,不论垃圾是否分类,都将垃圾直接倒在车上,垃圾分了又混、多种垃圾互混现象普遍,运输工具没有做到专车专运,专类专运,使得垃圾箱的分类效益无法体现。

(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不完善

没有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垃圾资源化工作难于开展。贵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不完善主要表现为:第一,征收定额制垃圾处理费不能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将为贵阳生活垃圾的安全处置提供经济支持,但是定额制收取方式对减少生活垃圾产生起不到激励作用,可能还会产生负作用,排放更多生活垃圾。第二,混装运输降低了分类效率。贵阳生活垃圾运输一般先由手板车、三轮车将垃圾箱、垃圾桶的垃圾收集到垃圾转运站,再由大型垃圾车运至垃圾填埋场。这样常出现将已分类好的垃圾混装后拉到垃圾转运站,这客观上要求进行二次分类。但是,转运站的分类程度非常有限,价值较高的垃圾通常被分拣出来,而价值较小、分类难度大的垃圾往往得不到妥善处理,从而导致可回收垃圾不断涌入垃圾填埋场,缩短了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寿命。第三,生活垃圾处理尚未产业化。尽管生活垃圾可在不同层面开发利用,但是目前贵阳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对其开发利用还处于较低级阶段,并且贵阳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社会化程度不高,参与生活垃圾开发利用企业较少。

(四)生活垃圾资源化没有延伸到垃圾填埋场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手段,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随着贵阳生活垃圾处理量的增加,填埋用地的需求也同步增加。目前,贵阳在拟增建四个垃圾填埋场,再次突显了贵阳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所面临的巨大用地压力和环境压力。垃圾填埋用地是有限的,但生活垃圾产生却是无限的。不断增建垃圾填埋场应对生活垃圾处理危机,从长远看不可持续。同时,出于垃圾焚烧厂可能带来环境危害的考虑,贵阳市取消原定在高雁垃圾填埋场二库区建设垃圾焚烧场的计划,这表明通过焚烧垃圾减少填埋用地的做法暂时在贵阳行不通。因此,当前唯一可行的是加大对填埋场生活垃圾的开发利用,提高填埋场的使用寿命,但在现实中对被填埋生活垃圾的开发利用关注较少。

促进贵阳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对策建议

生活垃圾减量化及资源化是减少污染、节约资源和减轻生态环境压力的必要举措,是贵阳生活垃圾管理理念的一次变革,是贵阳市民环境保护意识的一种提升。

(一)加强政府统一引导,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为更好地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工作,首先应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的统一规划,避免垃圾分类收集流于形式。为此,贵阳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垃圾回收系统,如向市民下发“垃圾回收日历”,规定不同类型垃圾的回收时间(王子彦,2008),引导市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源头分类的实施。其次,应该明确垃圾减量进度规划,制定长期的削减目标,并随时公布削减进度,让民众了解垃圾分类效果,有利于赢得到民众支持。最后,应该加大对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建设,如推广三箱式垃圾收集方法,即给每个家庭都免费配备红绿黑三个垃圾箱,其中红色的装普通生活垃圾,绿色的装玻璃瓶、易拉罐等可回收物;黑色的装厨房垃圾。同时,在社区也配备红绿黑大垃圾桶,从而实现垃圾分类回收。另外,改变混装式运输,力求做到专类专运、专车专运。垃圾分类运输承接源头分类,客观上要求对现有垃圾清运车进行整改。

(二)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逐步实现垃圾收费由定额制向从量制转变

市民观念上的认同是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关键因素。市民应当成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主力军,使垃圾源头有效分类成为可能,这需要他们对生活垃圾分类有着正确的认识,积极主动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因此,应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多层次宣传,着力提高市民环保意识,争取做到人人管垃圾、处处管垃圾和时时管垃圾。广泛开展循环经济教育,使市民懂得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对个人、社会和环境的积极意义。另外,垃圾处理费征收逐步由定额制向从量制转变,并提高费率。随着垃圾付费意识增强,特别当很多家庭按从量征收的垃圾处理费较低时,实行从量制将使垃圾排放量大大减少。

(三)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市场,推进垃圾资源产业化

贵阳是商务部确定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第一批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已建成再生资源社区绿色回收站500个,乡村绿色回收站119个。可以说,在生活垃圾减量化方面贵阳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生活垃圾资源化方面还有许多问题急待解决。以前,垃圾处理投资主要来源政府,这使得当地政府背负了很大的财政负担。因此,应逐步开放、规范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与运营市场,引进具有较好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企业,鼓励兴办专业化的垃圾处理公司,将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有机衔接起来,使企业实现对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的同时得到发展壮大。另外,虽然价值较高的生活垃圾得到了回收利用,但有大量价值低的生活垃圾被填埋。基于此,本文建议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分拣中心,力求使可回收垃圾得到最大限度利用,在资金、市场、技术投入方面政府给予企业必要支持。

(四)推进可持续填埋,实现填埋场向巨型中转站转变

因土地、资源等紧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正朝着可持续填埋方向发展。可持续填埋使生活垃圾这种资源得到重复有效利用,同时填埋场的空间能够得到持续有效的重复使用(楼紫阳等,2007)。为达到此目标,一方面必须采取人为措施提高填埋场内微生物的活性,加速填埋场的稳定化,另一方面则需尽快导出并利用填埋场降解过程中的产物,尽可能减少垃圾在填埋场中的停留时间,即填埋场仅作为部分垃圾的最终归属。具体来讲,作为垃圾填埋场主体物质的生活垃圾,可从两方面加以利用:第一,原位利用,主要用作相关植物种植的苗圃;第二,异地利用,主要包括矿化垃圾的开采与利用。另外,除了对生活垃圾的实体进行开发利用外,还应加大对填埋场沼气的开发利用,从而实现填埋场作为部分垃圾的巨型中转站的转变。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EB/OL].中国环保网,2000-5-29

2.吕军,董斌.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及其政策效应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07(5)

3.孙晓杰,王洪涛,陆文静.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和分类方式探讨[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9(10)

4.刘莉,李晓红.加拿大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管理[J].环境保护,2007(20)

5.周宏,涂晓玲.日本生活垃圾的管理及处理[J].城市问题,2007.7

垃圾分类回收措施第6篇

值得深思的是,早在2000年,建设部选择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以及厦门这8大城市作为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然而14年后,“垃圾围城”困局依旧,烦恼也远远没有减少。

上海此番新举措,能否成为破除迷局的一剂药方?

垃圾,让城市更烦恼

2010年,上海召开世博会,提出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口号。而作为垃圾分类改革的试点城市,上海却只能苦恼地喊出一句“垃圾,让城市更烦恼”。在治理垃圾的问题上,8大试点城市的经历颇为类似。概括起来说,主要存在四大问题。

不按规定分类。即使已经实施了垃圾分类的城市,仍有很大一部分居民无法做到按规定分类。社区内各种颜色的分类垃圾桶内各色垃圾混杂,同样,在垃圾转运站能够看到大量厨余垃圾和包装袋、旧衣服、厕用卫生纸等混杂在一起。分类垃圾桶形同虚设,垃圾分类成了走过场。

垃圾车“一锅烩”,伤了市民的心。“在家已经分好了类,拿到垃圾车上一看,又给一锅烩了,那我自己分类还有什么意义?”许多市民反映,不是没有分类的意愿,而是觉得自己的分类是多余的,因为垃圾运输车往往将不同垃圾桶中已经分类好的垃圾同时倾倒在车里,使之前的分类成了“无用功”。

焚、埋方式太传统。在试点城市,传统的垃圾终端处置基本延续了焚烧、填埋、堆肥等方式。垃圾运到回收站,基本上把能烧的分出来,送去焚烧厂,不能烧的就送去填埋,能够真正从垃圾中分离出来的可回收物品少之又少。此外,也没有专门回收利用垃圾的地方,缺乏回收利用技术与设备,很难对回收物品进行再加工。

分类标准一变再变。试点城市开始对垃圾进行分类,然而分类的标准却一变再变。例如,从上世纪末开始,上海市开始尝试单独回收旧电池。2000年,上海市首次明确分类标准,实行特定地区“废玻璃、有害垃圾、可燃垃圾”分类和其他地区“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方式。2007年,则又改为“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分类。2010年世博会后,开始有了干湿分类。2013年,生活垃圾被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市民大呼“旧的标准还没习惯,新的又来了”。

2000年以来,8个试点城市的垃圾分类改革一再受挫,普遍反映推进垃圾分类存在难点。指责民众素质低下的声音也有,指责环卫部门监管不力的声音也有,那么,垃圾分类难以实现的症结究竟在何处?

困局之谜

在试点城市刚刚启动垃圾分类项目时,居民都新鲜了一阵子。小区里安设了五颜六色的分类垃圾桶,居民也尝试着进行分类,积极性颇高。然而好景不长,当看到垃圾车混着收,就丧失了继续分类的信心。负责垃圾运输的司机也挺无奈,“这车就这样,一个筐子,怎么分着收?”在垃圾回收站,处理方式简单粗放,垃圾被粗浅区分为能否焚烧,没有资源分类再利用体系,对垃圾的再利用程度非常低。

垃圾处理的每一个环节,都缺乏分类的动机。首先,居民的分类行为没有得到正面强化,而不分类的行为也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因此垃圾分类成了可有可无的事。而且,关于分类方法并没有详细的指导说明,这让居民感到无所适从,即使有心分类,也有可能分不清。其次,运输车没有分类设计的确是设备上的缺陷,但是收运方并没有尝试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分类收运。对已经分好类的垃圾一锅端,既是对居民分类成果的浪费,又是简单粗暴图省事的做法。再次,目前尚未建立完整的资源分类回收与再利用体系,因此垃圾回收后还是垃圾,并非“放错地方的资源”,可见,垃圾回收与再利用的脱节导致回收无利可图,进一步降低了回收者分类的意愿。

在垃圾处理的流程中,分设垃圾桶,或者要求居民对垃圾分类只是垃圾处理的初始环节,而更重要的环节在于垃圾回收以后的处理。垃圾运输决定着垃圾站后续的垃圾放置和分拣安排,而垃圾站对于垃圾的处置决定了垃圾最终的命运。大量垃圾如若能够循环再生、变废为宝,那么回收分类以及利用就有利可图,反过来会“倒逼”前端环节严格分类。可惜的是,目前大部分城市对于分类的热情高涨,却忽视了后续环节的跟进,因此本末倒置,使垃圾分类无以为继。

在这场与垃圾的战争中,我们也看到了各种法规条例尝试对垃圾管理进行约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为较为相关的法律,成为了各大城市垃圾处理办法的指导性法律。

不同的城市出台不同的规定,然而规定内容却较为空泛。《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提出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旨在通过价格机制抑制垃圾的总量。但是该办法仅仅是提出了这一理念,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参照此办法的执法部门根本无从下手,使该原则成了一纸空文。

而且,惩罚机制无法落实,如《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对于违反办法的情况,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规定”。然而,这些所谓的相关法律中,并没有直接的条款来惩罚不遵守垃圾分类的行为,因此产生了惩罚漏洞,导致责任追认的失败。

而且,法律始终缺位,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来约束制造垃圾的行为,这为未来垃圾处理的深化实施设置了更多的障碍。

新亮点与老问题

9月16日,上海市“绿色账户”信息化平台开通,正式运行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绿色账户”旨在通过垃圾分类行为来积分,用积分兑换各种奖励,如在静安区已经可以兑换区中心医院的专家号、游泳券、舞蹈课程、垃圾桶、饭店抵用券等公共服务、消费优惠或者实物。据悉,上海还将逐步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中有关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的规定,个人或将被处以最高200元的罚款。拒不分类还将影响个人诚信系统,或在贷款买房方面遇阻。

与以往相比,上海这次要“动真格”了。绿色账户的全面开通,意味着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将得到正面强化,同时不分类的行为也会得到相应的惩罚,可谓“奖惩并举,赏罚分明”。不仅如此,以前垃圾分类的责任无法追踪到个人,如今信息化平台弥补了这一缺陷。而且,将垃圾分类与个人信用体系挂钩,在国内尚属先例。可以说,绿色账户不仅能换来奖励,更能形成“环保档案”,激励更多的环保行为。

但是,在新举措的背后,我们还是要提出几个问题:

首先,这样赏罚分明的思路与措施,仅仅复制了其他国家垃圾处理环节中的收集手段,然而对于分类之后的环节,明显缺乏后续跟进。从发达国家成熟的垃圾处理程序中我们发现,垃圾分类仅仅是整个流程的开始,而完整的处理流程还需要规范的运输、专业的存储、科学的分解与处理,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上海此次举措,对于垃圾运输和回收再利用并没有提及,这让我们疑惑。

其次,对于分类行为的奖惩,是否需要建立在关于分类的悉心指导基础之上?如果没有详细的操作指南,那么错误的分类不仅没有减少垃圾处理人员的工作量,而且还干扰了后续的处理流程,无益于垃圾的终端处置。只有知道如何分类,才能正确分类。

那么,上海新亮点,是否只是昙花一现?大热的绿色账户,是否会重蹈“本末倒置”的覆辙?

破解困局,岂能止于分类?

建议之一:完善垃圾处理流程,重点建立垃圾分类回收与再利用体系。

从国外经验来看,未来我国垃圾处理的各个环节都需要完善。

在垃圾收集阶段,需要发放分类指南等手册进行分类知识的普及和强化,同时配套赏罚措施:对于做到了正确分类的居民,可以采取减免垃圾费、增加积分的方法进行奖励;对于不分类的居民,进行分类的再指导和教育,严重的处以罚款。

在垃圾运输阶段,可以参照国外的分时段运输方式。在年初安排好全年的垃圾回收日期安排并告知居民,做到定时、定点、定类的垃圾运输,以便在不购置新垃圾车的基础上实现分类运输。

在垃圾终端处置阶段,重点建立垃圾的分类回收与再利用体系。对于每天收集的不同类垃圾,应当送往不同的垃圾处理中心。垃圾处理中心需要负责某类特定垃圾的分拣、回收、再利用,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建立起科学的回收系统,提高对垃圾的再利用程度。

建议之二:“再利用”倒逼“分类”。

较之于收集阶段的垃圾分类,终端处置阶段的再利用才是解决“垃圾围城”困局的决定性因素。从国外经验来看,对垃圾的回收利用往往能够创造相当比例的回报,这就促使再生产企业介入前端环节,利用各种手段敦促垃圾分类的日益细化,形成了“再利用”倒逼“分类”的局面。此外,垃圾回收再利用途径的确定,也能够辅助制定分类标准。

相比之下,我国目前的终端处置手段简单、形式粗放,尚未精细化、技术化,无法带来直接收益,因此终端环节缺乏向前倒逼的动力,而且即使前端实现了分类,也会由于终端处置方式的简单化而浪费分类的努力。若要让再利用倒逼分类,就要先扩大设备投入,并引进再生产技术,使回收再利用有利可图,最终借助再生产的动力完成前端分类。同时,垃圾再利用途径将为垃圾分类提供依据,即优先确定垃圾最后的处理方式,再回到分类源头,设计分类标准。

可见,政府的注意力应当放在如何“变废为宝”上,而非只提出各式各类的“分类口号”。

建议之三:完善立法,构建责任圈。

若要为垃圾处理提供了层次化的法律保障,就要以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应当颁布全国性的垃圾处理相关法律,规定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对违反法律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垃圾分类回收措施第7篇

自开展“四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助力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活动以来,**镇人大紧紧围绕当前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组织各代表小组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调研方式,全面了解全镇生活垃圾处理的情况,现将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一、全镇的基本情况

**镇共有17个村,集镇区主要集中在**集镇和**集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突击清理暴露垃圾阶段,借助村庄环境整治,各地突击清理村庄内的垃圾,尤其是河道沟塘的暴露垃圾;二是建立管护机制阶段,建设和完善了一大批垃圾收运设施,基本形成了村收集、镇中转、市区处理的机制;三是探索多元处置、分类减量阶段,**镇从2018年以**村、**村作为垃圾分类试点村,逐步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达到一户一桶,每天村保洁员上门回收,集镇区和园区安排专人巡逻清运,基本做到日产日清,近三年累计投入200多万元用于购买垃圾分类设施。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来说,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暴露垃圾现象仍较为严重。虽然建设了一大批垃圾设施,但农村暴露垃圾仍然存在,垃圾不入池、清运不及时、垃圾随手扔现象仍较为普遍。每到重大活动,清理垃圾仍然成为必不可少的突击行动,长效机制不健全或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垃圾量较大带来清运难度。由于垃圾分类减量没有完全到位,垃圾混堆现象严重,干、湿混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混堆,有的将建筑垃圾与装修垃圾投放到生活垃圾中,在农村杂草、秸秆等更是问题严重,给清运工作带来较大的问题。据统计,全镇农村垃圾总量达到人均每年0.11吨,镇年产生活垃圾就有近6000吨。

(三)处理方式较为简单。目前,建筑垃圾仍然以乱倒为主,再利用方式简单或缺乏,清理后大多集中存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后以焚烧为主,易造成二次污染,且处理能力不足,一旦设备运转不畅,后果难以想象。工业垃圾处理重视程度不够,偷倒现象严重。

(四)垃圾收运不够到位。主要表现为收运不及时,垃圾箱池易发生腐臭。由于农村散居现象普遍,垃圾箱池分布较多,虽然要求日产日清,但收运者为减少工作量,偏僻地方往往几天清运一次,且一般需要人工装车,清运人员的健康得不到保证。

三、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群众生活习惯没有转变,对垃圾投放缺少积极的分类投放意识,大多图省事,打包投放,且没有真正投到垃圾箱池内。基层干部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认识上还有偏差,没有真正启动垃圾源头分类、垃圾减量工作,存在等待观望的现象,有的只注重示范村建设,缺少由点及面的系统落实。

(二)收运机制不健全。收运承包方式简单,收运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够高,大多是农村闲散劳力,有的甚至是高龄人员,未引入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收运设备简单,机械投入不足,很多村都是靠搞单一的突击行动,长效化机制建立和运行不足。

(三)利用回收体系滞后。前期推广的每村设置可腐烂垃圾堆肥点存在选址难、实际操作难度大等因素,影响了推广程度。另外农村历来有回收废旧物品的习惯,村民在垃圾丢弃前进行分选,将其中可以卖钱的部分保留下来,按照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在农村实际意义不大,同时垃圾收运车辆也未进行改造,垃圾回收时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混倒,导致未能实现垃圾减量的目的。

(四)管护资金不足。目前,我区农村大多没有开展垃圾收费或收取保洁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主要以财政投入为主,全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长效管护费人均32元,包括环境整治和垃圾清运,白米镇一个中等村一年仅有4万元左右,村集体经济收入有限,即使今年镇财政拿出80多万元设立专项考核资金,但与实际支出仍存在较大差距,难以实行高质量的收运,如实施垃圾分类,村保洁员人数增加,相应的人工工资支出增多,镇村难以承受资金压力。

四、建议意见

针对存在的困难、不足和问题,下一步需要着眼于“长效”,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

(一)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分类减量。垃圾分类是关键,减量是目标。要采取多项措施,向群众普及相关垃圾分类的知识和好处,提高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保护意识,增强自觉行动,从“政府要我分”转变为“我要主动分”。要进一步转变干群观念,清醒认识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不是应付上级考核,而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措施,是生态文明新内涵的要求。机关干部、党团员要带头,人大、村民代表要做表率,共同支持和参与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垃圾分类教育,共同营造浓厚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新闻媒体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二)加强资金保障,引入市场运作。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资金筹措机制,增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保障力度,加快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进度。各级财政要通过“优化资金结构、适度增加总量”的办法,落实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专项资金。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设施运行。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参照城区居民水费中包含保洁费的做法,在水费中适当增加垃圾处理费,通过经济手段鼓励群众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

(三)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处理能力。为避免“分后又混”挫伤群众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及机械设备建设,尽早实现餐厨垃圾生态处理设施全覆盖。要培训农村垃圾分类技术骨干,积极探索智能化运维管理系统,实时在线监管终端站点运行情况,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长久正常运行。

(四)加强回收利用,增加社会效益。要加大对可腐烂垃圾堆场建设的推广力度,真正实现“变废为宝”。要完善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机衔接,推动形成崇尚节俭、科学、绿色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发展,同时也要建立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体系,减少有害垃圾产生。

垃圾分类回收措施第8篇

芬兰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分类处理

芬兰每年产生各种垃圾7000万吨。仅在首都赫尔辛基地区,每年的人均生活垃圾就达到315公斤以上。妥善处理和回收利用这些垃圾,不仅能保护城市环境,还可以变废为宝。而垃圾分类,是使废物得以充分利用的前提和有效手段,也是目前世界上城市垃圾利用率较高的国家普遍采取的做法。

芬兰于1994年开始实施的新垃圾法规定,垃圾制造者有责任将垃圾进行分类,然后由垃圾车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首都地区合作委员会下属的垃圾管理局根据芬兰的垃圾法,专门制定了首都地区垃圾管理规定:几每周产生50公斤以上废纸和纸板的公高楼、办公楼、商店及饭店必须对废纸和纸板进行分类并放入专门的垃圾箱;凡有10家以上住户、每周产生50公斤以上生物垃圾的住宅楼,必须设有专门的生物垃圾箱。生物垃圾指可降解的有机化合物,如过期食品、剩饭菜和庭院杂草植物等。对废纸和生物垃圾进行单独分类,便于统一运输和回收利用。垃圾管理局还专门印制了《家庭垃圾指南》、《办公室垃圾指南》和《学校垃圾指南》等小册子,发送到各家各户、公司和学校,指导居民、公司职员和学生对各种垃圾进行分类和回收。

芬兰各城镇用于城市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的所有费用,均来自各类用户缴纳的垃圾处理费。所付垃圾费的多少,根据每个用户垃圾箱容量大小和倾倒次数确定。为鼓励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分类过的垃圾收费相对便宜。例如,对分类过的生物垃圾所收费用比混合垃圾低40%。

为了有效地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在芬兰各个城镇的居民区和大型购物中心,都设有不同颜色的废品分类同收箱。人们在外出时,习惯将家中积攒起来的旧报纸、饮料包装盒、空玻璃瓶、废电池、废金属和旧衣服等顺带放到分类回收箱内。大型超市和商店的地下室还设有内部分类垃圾箱,将包装盒、过期食品以及玻璃瓶等垃圾分门别类同收,并定期由专门的回收公司运走。虽然商店为此要增加额外开支,但从整体上讲,垃圾分类处理的成本只是分类同收前缴纳垃圾处理费的40%。更为重要的是,商店产生的75%的垃圾得到回收利用。

此外,赫尔辛基地区的3个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理中心都设有废品回收点,对所有公众开放,免费同收各类可利用废品,对无法利用的垃圾只是象征性收费。人们可以开车将废报纸、旧家具、旧电器等废品运送到这些回收点的分类回收箱。在赫尔辛基的基维科垃圾转运站的露天废品分类回收小广场上,有10多个有不同标志的拖车车箱,各种废品被分类存放在这些车箱里。从旧桌椅、电视机、自行车、电炉、冰箱,到报刊杂志、包装箱、玻璃瓶、树枝等无所不有。工作人员将废旧冰箱中的氟里昂抽出后,把冰箱连同其他金属废品一起送到金属处理厂回炉;将废木料处理成小片后送热电厂做燃料;各种玻璃瓶被送到玻璃厂当原料;花园里的绿色垃圾则送到垃圾厂去沤肥;废纸和纸板被运送到造纸厂再生利用。由于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赫尔辛基地区近55%的垃圾被回收和利用,下一个目标是要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

垃圾减量化

为控制垃圾数量的增加,2002年8月14日,芬兰政府通过了一项计划,准备在3年时间内将垃圾税提高近一倍,以减少全国的垃圾量。根据这一计划,芬兰政府从2003年初将每吨垃圾征收的税额从目前的15.14欧元增加到23欧元。到2005年,每吨垃圾税增至30欧元。

为尽快减少垃圾数量和提高垃圾利用率,芬兰政府除了提高垃圾税外,还将采取其他有力措施。如将对倾倒在垃圾场的有机和可进行生物分解的垃圾进行某些限制;加大产品生产厂家和进口商在处理与之有关的垃圾方面的责任等。此外,政府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参与和推动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以及垃圾处理方面的科研和培训,将城市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利用率从2002年的50%提高到2005年的70%。

根据芬兰有关部门的规划,在不久的将来,所有垃圾都将被进行分类,传统的倾倒并掩埋垃圾的处理方法将一去不复返,2007年,目前正在使用的垃圾掩埋场大部分都将被关闭。各种垃圾都将尽最大限度地加以利用,剩余的垃圾也都将作为燃料生产热能。目前,赫尔辛基垃圾管理局的工作重点也已从过去对垃圾进行分类和回收转向减少垃圾量。预计2007年底首都赫尔半基地区人均垃圾量将减少到低于2000年的水平。

瑞士的垃圾处理收费和回收利用情况

瑞士是世界上垃圾处理综合利用做得最有效、最彻底的国家之一。30多年前,瑞士就提倡以避免制造垃圾、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垃圾无毒处理的“垃圾处理三部曲”。瑞士联邦环保法、垃圾处理技术政策等完备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及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使垃圾及其他工业废弃物得到了合理处置。

瑞士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大部分是通过焚烧方式处理的,焚烧量约占80%,剩余的残渣、废物进入填埋场。自2001年起,瑞士政府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禁止直接进入填埋场进行填埋,即“填埋禁入法”,城市生活垃圾由末端处理转向源头治理,形成倒金字塔的管理原则,即必须经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处理,资源充分利用后.最终的惰性物质才能进行填埋处置。虽然垃圾产量总体上增长,但送入焚烧厂的垃圾量在减少,可回收利用垃圾最不断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率已达较高水平,固体垃圾总的回收率在40%以上,塑料饮料瓶、铝质易拉罐、纸、玻璃的回收率在70%以上,特别是纸张的回收率达到了64%。

目前瑞士全国有28个焚烧厂,焚烧处理成本约为150-300瑞郎/吨(填埋处理成本约为120瑞郎/吨,1瑞郎约合6.3元人民币)。

垃圾分类回收措施第9篇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垃圾排放量与日俱增,对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我们每天都在制造垃圾,如废纸、塑料、废电池、等,这些垃圾绝大部分是可回收利用的资源,而家庭餐余垃圾果皮变质食物和建筑垃圾都为不可回收垃圾。垃圾分类已经倡导了很多年,而且我们身边的很多垃圾筒也分成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大类。然而,在很大程度上,这些垃圾筒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人们还是按照以前的方式,不管什么垃圾,都扔到一起。

这不仅是一种对于环境的污染,更是一种资源的浪费。我们相信,当垃圾处在正确的位置,我们将会收获一大笔财富。因此,推广垃圾分类处理,不仅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这必然也将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

为全面贯彻落实《阜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及《阜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上级文件精神,我社区按照鼓楼街道办事处的通知制定措施,在辖区所有小区和街巷全面推进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

年初我社区招开动员大会,传达有关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全体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和社区志愿者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来做好创建工作,城管管理日常工作为主,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全力配合,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中。同时,要求各包片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和物业、业主委员会小区,切实履行好职责。

二、真抓实干、狠抓落实

每季度开展“资源回收日”宣传活动,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更新老旧分类垃圾桶30个。垃圾分类标识标贴30张,半年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培训2场。更新户外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垃圾分类宣传画3处。在小区和街巷路口发放阜阳市家庭垃圾分类宣传单50份。小区垃圾中转站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

三、创新举措,加强管理

改变人们长期以来的习惯,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为此我办创新性提出了三期工作法即“导入期”“执行期”“维持期”对居民垃圾分类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改变,其中导入期中又有更具志愿者监督员。

依托居民组长,在各小区招集环保志愿者,统一培训,教会方法,熟练应用社区垃圾方类操作指南。依靠这些居民组长和环保志原者在日常垃圾分类中起到监督和榜样作用,引导居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