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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的防治方法优选九篇

时间:2024-02-28 14:44:14

雾霾的防治方法

雾霾的防治方法第1篇

关键词:雾霾;三北防护林;微颗粒悬浮物;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X51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9019903

1引言

雾霾是近几年北方地区冬季最严重的空气污染之一,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工作及身心健康,已不单单是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问题[1]。

当气温接近0℃,相对湿度达到100%,在水汽充足、微风及大气层稳定的情况下,空气中的水汽便会凝结成细微的水滴悬浮于空中,使地面水平的能见度下降,这种天气现象称为雾,而由大量烟、尘等微粒悬浮而形成的浑浊大气现象被称为霾,世界气象组织对灰霾的定义是能见度小于5km,当霾和雾相互结合形成一种胶合体,就形成了雾霾。霾中的各类微粒,极易侵入人体呼吸道和肺叶中,引起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系统、生殖系统等疾病[2]。因此人们谈霾色变。对于雾霾的产生和危害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刘太刚等认为房地产大跃进是导致我国雾霾常态化趋势的诸凶之首,提出了房地产的省市际合作限产的解决方案;张罡等指出了雾霾污染产生主要的原因在于我国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推进下的粗放式管理,据此提出了防治雾霾污染的一些有效措施;王西洋等从分析雾霾形成的空间和时间的条件方面,提出了防治雾霾的几项措施;辛悦指出近地面风速的下降是产生雾霾的原因,大气环流、城市化建设、三北防护林建设是近地面平均风速减小的可能原因,于是网络上流行着三北防护林是造成今天雾霾的的原因,由于网络的影响,这一观点严重地影响到大众的心理及意识,为此国家林业局回应该观点无科学依据。如何理解三北防护林与雾霾形成原因之间的关系,首先应该从科学的角度来分析雾霾产生的原因,然后再讨论三北防护林与雾霾的关系,最后制定能够防治雾霾的方案。

2雾霾产生的原因

雾霾是雾和霾的胶合体,当空气中的微颗粒悬浮物积聚到一定程度,在天气比较潮湿的情况下,和空气中的水分(雾)相互作用形成胶体,这就是常说的雾霾,由于是胶体,这种物质很难扩散。由此雾霾的产生需要两个条件:一是要有微颗粒物,是形成雾霾的充分条件;二是在一定的气象条件下悬浮物积聚成一定浓度,并且要有雾的产生,是形成雾霾的必要条件。

2.1微颗粒悬浮物

微颗粒悬浮物是雾霾的主要成分,构成微颗粒悬浮物的主要成分是PM2.5,从微粒的几何特性上说其直径一般不超过2.5μm,其化学成分一般为工业排放的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一般来源于汽车尾气的排放,燃煤工业锅炉的排放等。

环保部了《2017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公布2017年全国机动车污染排放状况。年报显示,2016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初步核算为4472.5万t,其中,一氧化碳3419.3万t、碳氢化合物422.0万t、氮氧化物577.8万t、颗粒物53.4万t,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

根据《燃煤锅炉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核定技术方法—物料衡算法》燃烧1t煤,产生大约16kgSO2,1万m3废气,产生200kg烟尘,冬季北方地区的采暖也是产生微颗粒悬浮物的主要因素。

2.2微颗粒悬浮物集聚的原因

一般有了微颗粒悬浮物还不足以形成雾霾,只有当微悬浮物积聚到一定浓度,才具备了形成雾霾的必要条件。造成微颗粒悬浮物聚集的主要有如下因素。

空气气压低,空气不流动,使空气中的微小颗粒聚集,漂浮在空气中。大气的流动形成风,风搅动空气中的悬浮物流动,不易形成集聚,但在冬天由于地面温度低而空气中的温度高造成的逆温效应使得空气不再向高空中流动,使得地表面空气相对静止,空气污染物不能排出,使得微颗粒悬浮物的浓度越来越大。

2.3地表一定的湿度

在悬浮微颗粒积聚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湿度,微颗粒物和水相互混合,形成了胶体状物质,雾霾才得以产生。

我国北方地区,秋冬季节昼夜温差比较大,白天空气的温度高,空气中所能容纳的水汽多,夜里温度降低空气中所含水分变少,多余的水汽就会凝结出来,变成很多小水滴,悬浮在近地面的空气层里,就形成了雾。当地面灰尘大,空气湿度低,地面的人和车流使灰尘搅动起来,于是就形成了胶体状的雾霾。

随着温室效应的出现,全球气温变暖增加了地表水的蒸发力度,使得空气中的水分增多,增加了雾霾产生的机率。

3三北防护林对雾霾的影响

1978年启动“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使得“三北”地区森林植被有了较好的恢复,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其防治沙尘暴的直接作用主要是减弱动力。虽然大气环流形成的大风不是人力所能消除的,但是通过加强林草植被建设,可以减弱地表风速,达到减轻沙尘暴的效果。通过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和发展农牧业生产力,减轻对沙质土地的经营压力,反过来促进植被恢复和发展,达到减弱动力源和物质源的双重效果。

风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气压冷热不均造成。我国的冬季,风从陆地吹向海洋,加上地转偏向力的作用,形成西北季风。我国北方的西伯利亚和蒙古人民共和国等地区冬季非常寒冷,蕴藏了大量的冷空气。在西北风的作用下冷空气强势南下,将停留在我国东南部的暖空气挤走,并补充进来大量干燥而寒冷的冷空气,减少了空气中的湿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雾霾的形成,这也许是有些人认为三北防护林是产生雾霾的原因,但是西北风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习惯,比如我国北方地区冬季供暖,天气越是寒冷冬季供暖需要的能量就越多,燃烧的煤炭就越多,排到大气中的微颗粒就越多,造成的大气污染源就越大;天气越是寒冷,人们外出乘坐汽车的欲望就越大,汽车的尾气排放就越多,这些又增加雾霾产生的倾向。

前述雾霾产生的原因中大气中的微颗粒悬浮物是雾霾产生的充分条件,冬季的逆温效应以及地表大雾的产生是雾霾产生的必要条件,而这些原因和三北防护林不存在必然的联系,间接地,由于三北防护林减缓了冷空气的入侵速度,改变了人们的冬季生活习惯,有着减少增加天然气等颗粒悬浮物的趨势,从这方面分析三北防护林对减少雾霾还有着一定的作用。

三北防护林防砂、固沙,增加了地表植被,植物的光合作用消耗了大量的二氧化碳,从长远意义上减轻了温室效应,对防治雾霾起着积极的作用。

考察三北防护林对雾霾的影响应该全面、辩证地进行,不要凭直觉简单地下结论,从以上分析可知三北防护林对于防止雾霾有着积极的意义。

4雾霾的防治措施

在分析了雾霾产生的原因的基础上,从雾霾产生的充分和必要条件条件入手,制定防止雾霾的措施。雾霾的防治包括两层含义,即预防与治理。

4.1雾霾的预防

雾霾的预防就是从根本上减少雾霾形成的因素,使得雾霾形成的充分必要条件不能形成,减少雾霾的形成机率。

4.1.1减少大气中的微颗粒悬浮物

减少大气中微颗粒悬浮物是一种釜底抽薪的办法,也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冬季大气污染集中在汽车尾气和燃煤锅炉方面,主要从这两方面着手制定措施。

(1)从政府层面上要调整我国的能源结构,优先发展新能源技术,减少煤炭燃烧的规模,增加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比例,基本消除燃煤所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2)减少汽车尾气的排量带来的危害,提高机动车尾气的排放标准,对于普通个体,提倡绿色出行,如建议每周少开一天车。

4.1.2增加地表植被

提倡植树造林活动,增加地表植被,利用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减少温室效应也是预防雾霾的一个措施。

4.2雾霾的治理

雾霾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此时需要对雾霾进行治理,本质上是对具有胶体特性雾霾进行收集和分解,最简单的办法是在室内设置空气进化器,在室外设置雾霾净化塔,也有学者提出建立城市雾霾净化系统,即将高处的雾霾空气后输送到地表,形成一个循环,也是治理雾霾的一个方法。

可见,雾霾的防治重在防,只有从源头上减小或消除产生雾霾的条件,才能打赢治理雾霾攻坚战,近期由于我国能源结构处于转型期,产生一定的雾霾也是不可避免的,公众不必谈霾色变,要用积极的心态来面对,积极利用各种治理雾霾的手段,来减少雾霾对人们身心健康的影响。

5结语

雾霾严重影响到人们的身心健康,既是一个科学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问题,通过对雾霾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剖析了三北防护林对雾霾的影响关系,提出了雾霾的防治措施,得出了如下结论。

(1)大气中的微颗粒悬浮物是形成雾霾的充分条件,冬季大气中的逆温现象以及多雾的气象条件是形成雾霾的必要条件,只有当这些条件都具备时才能形成雾霾。

(2)三北防护林虽然减缓了冬季季风的强度,但综合考虑三北防护林的作用,它不是雾霾产生的根本原因,从长远意义上三北防护林对雾霾的防治有着积极的意义。

(3)从源头上减少微颗粒悬浮物的排放量才是治理雾霾的根本原因,优化我国的能源结构,提倡绿色出行是减少微颗粒悬浮物的重要措施。

(4)全球变暖加大了雾霾的产生的机率,呼吁人们行动起来认真履行《巴黎气候变化协定》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同时要增加地表植被,消耗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有助于减少温室效应的产生。

作者:张耀民等

参考文献: 

[1]李永祥.雾霾灾害环境人类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7(4):95~103. 

[2]胡大源.从沙尘暴到雾霾-我国空气污染治理的观察与反思[J].企业家日报,2015(4). 

[3]刘太刚,龚志文.华北雾霾区域合作治理的治本之策:房地产的省市际合作限产[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5(3):37~43. 

[4]张 罡.雾霾污染的成因与防治对策[J].绿色科技,2016(14):111~112. 

[5]吕聪聪.京津冀协同发展应对雾霾污染的思考[J].绿色科技,2016(6):56~57. 

[6]王西洋.雾霾产生的机理租防治措施[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2):12~13 

[7]辛 悦.大规模风电建设与近地面风速降低及雾霾天气成因关系之浅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5(15):75~76. 

[8]佚 名.林业局回应雾霾与三北防护林有关:无科学依据[EB/OL].[2015-12-29]新民网. 

雾霾的防治方法第2篇

[关键词] 雾霾;PM2.5;法律规制;预防;治理;救济

【中图分类号】 F4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6-131-1

2013年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相继出现了长时间和大范围的雾霾天气,整个华北黄淮甚至江南地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雾霾天气的形成既有客观上的自然因素,也有人为的主观原因。雾霾的复杂成因决定了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综合治理的手段,其中,系统而有效的法律应对机制是雾霾防治工作的根本保障。本文拟从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度运行的视角来分析现有雾霾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试图探寻问题应对之方,希望能够为我国大气环境的改善有所裨益。

一、雾霾防治相关的法律制度现状

当前,在和雾霾相关的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形成了以《环境保护基本法》为指导,《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项治理以及相关配套制度辅助实施的框架结构。除此之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中也包含有防控大气污染的规定。总的来说,具体的防治制度包括从源头控制角度来看,有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标准制度、产业政策目录制度、排污申报许可制度。从事中控制的角度来看、有排污收费费制度、总量控制制度、环境监测制度、大气污染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环境目标考核责任制等。从事后救济制度来看,大气污染防治法律中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救济制度。除此之外,协同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配套制度还有清洁生产制度,循环经济制度,经济激励措施等。

二、雾霾相关防治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宏观层面法治运行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1.立法理念滞后。《大气污染防治法》在立法目的上持“目的二元论”,即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这对范畴中,既要“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还要“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者并行不悖,并无主次之分。然而在现实的法律运行过程中,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很难协调一致,往往是牺牲环境利益保障经济利益,从而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恶性循环,加大了环境治理的成本,这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甚至是我国当前整体的环境保护法律不能得到有效落实的根本原因。

2.政府环境责任缺失。当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中同样存在上述症结。政府部门在战略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制定,比如产业结构的调整战略、项目的审批、具体监管执法等领域。受地方利益和个人政治前途因素及信息不足、认识能力有限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往往重视经济利益而忽视环境利益,政府执政思路的迷失对雾霾的形成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3.公众和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雾霾的频发不仅是“天灾”更多的源于“人祸”,公众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亦是导致环境生态恶化的主要诱因,民众的范围不仅包括对环境污染负有直接责任的中小企业,还包括现实生活中以邻为壑的环境污染者个人。

(二)微观层面具体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PM2.5法律规制出现空白。PM2.5作为雾霾天气的主要诱因,亟需法律加以规制。然而,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并没有针对PM2.5的具体规制措施,这与当前的雾霾治理要求严重脱节。

2.总量控制的范围和标准有待提高,雾霾产生的实质根源在于人类的排放行为超出了大气容量极限。即违背了环境科学上的《负载定额律》,因此。实施总量控制是应对大气污染尤其是雾霾天气的基本手段。

3.区域联动治理机制缺失,雾霾的发生具有区域性特点。但是。现有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并没有建立区域联合治理的管理模式,以京津冀鲁地区为例。北京以南的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几个省份都是大气排放较高的区域。地理相连)大气相通。如果没有区域联动的预警机制和合作治理。则很难对雾霾问题予以根治。

三、雾霾防治的具体对策

从雾霾的发生机制来看,治理雾霾是一项复杂工程。离不开多种手段的全力配合。在预防、监管以及问责机制的每一个环节中,法律及相应的配套制度都不能出现软肋。本文结合新近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以及雾霾的发生机制。从防、治和问责三个微观层面提出了具体的应对之策。

(一)完善总量控制制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的总量控制制度仅适用于环境质量未达标区域,国务院批准的酸雨控制区和SO2污染控制区。下一步针对防治PM2.5污染的现实需求。应把氮氧化物纳入总量控制中来。其次。在严格保证总排放量不变的情况下,适度加大减排的力度,考虑到经济发展的协调问题,各类污染物的减排力度应逐步加大。

(二)建立雾霾区域联防机制。雾霾的治理离不开政府间的合作,应尽快建立地方政府间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可以考虑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设立由环保部和发改委共同牵头的区域雾霾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统一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区域内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共同推进雾霾的防治工作。此外,还应借《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之际。在法律中明确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将这一管理机制法定化。

(三)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制度。雾霾的治理,必须加大对被环保部门列为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其中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制度是有效预防企业超标排放的重要手段。

(四)强化企业和公众的环境责任。企业环境责任和公众环境责任二者在责任的落实程度和要求上应有所不同。除了加强对企业强制性规范遵守的监管之外,还应注意经济手段的调控作用。比如酝酿开征碳税。征税对象范围主要针对那些导致雾霾频发的高能耗排放企业,比如钢铁、石化、电力等企业。

参考文献:

[1]吴兑.霾与雾的识别和资料分析处理[J].环境化学,2008,(5).

[2]综合.北京雾霾检出危险有机化合物[N].北京青年报,2013-02-17(3).

雾霾的防治方法第3篇

关键词:绿色金融;雾霾防治;问题;原因;对策

21世纪以来,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迅速推进使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取得迅猛发展,大量废气物弥漫到空气中,为雾霾的出现创设了便利条件。而且,随着全球气温在逐渐上升,弥漫在空气中的废弃物很难及时分散,加剧了我国雾霾天气的出现。环保意识不断深入人心,雾霾防治已备受关注。

一、雾霾的界定

雾霾是指由大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不足2.5微米的微小烟尘、细小粉尘、硫酸盐、硝酸盐、铵盐、有机物构成的颗粒物和水珠共同形成的微小颗粒物(PM2.5),会使空气呈现灰色、黄色、红色,甚至浑浊不清。PM2.5较为微小,覆盖面广,活力强,易与重金属、微生物融为一体,并能长时间附着于空中,使空气质量变差、能见度降低。随着PM2.5的浓度增加,空气污染会变得越来越严重。

二、绿色金融的内涵

依据国内外相关文献,《美国传统词典》第四版中把绿色金融定义为运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来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各种金融活动。更为详细点来讲,绿色金融是指为改善气候状况,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增强绿色治理能力,运用金融创新工具为绿色发展投入资金的各种金融活动。绿色金融的形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绿色信贷,指基于国家环境经济政策及产业政策来设立信贷环境准入条件。第二,绿色证券,指当企业在IPO或增资、配股发行时设立环保门槛,对其环境信息进行公开披露并对公司上市后的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第三,绿色保险,主要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企业投资带来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散。第四,绿色风险投资,指资金投入到可再生能源等市场风险大、预期收益率高的高新技术行业,当项目成功后撤离的一种投资、筹资形式。此外,绿色债券、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产业基金也不容忽视。

三、绿色金融支持我国雾霾防治中存在的问题

绿色金融支持我国雾霾防治中存在如下四个问题。

(一)不健全的雾霾防治气候变化管理体制

第一,应对气候变化没有基本法的支撑,无法实现气候筹资。2014年,发展改革委第一次印发规范文件-《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来应对气候变化。同时,我国也出台《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一些气候变化的相关法律,但应对气候变化无基本法的支撑,与绿色金融发展密切相关的配套政策缺失,气候筹资难度大。第二,没有设立统一的气候资金监管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作为气候变化的主要管理部门,把应对气候变化的各种资金的审核及管理交给各职能部门,难以对气候筹资实现一体化的监管。第三,气候融资市场检测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缺失,未对企业的节能减排状况进行统计及监测。

(二)不完善的绿色金融支持雾霾防治体系

第一,商业银行在发放绿色贷款时重视贷款审核,但轻视贷款后环境方面信息公开披露。在贷款审核阶段,商业银行会审核该企业大气污染状况的证明材料与报告,当审核通过环境治理要求才会发放贷款。贷款发放之后,商业银行并没有及时审核企业新项目的大气污染状况,并没有进行及时跟踪调查与评价,不能对企业实现公开、公平、自主、充分的节能减排信息披露,只关心贷款能否回收。第二,雾霾防治有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激励少。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雾霾防治金融产品结构、金融服务主体单一,符合我国国情的气候金融产品创新缺失。我国雾霾防治金融产品主要源于政策大力支持的绿色信贷,但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发展较为缓慢。

(三)不充分的绿色金融支持雾霾防治监管措施

金融政策的实施成效与监管措施息息相关。第一,我国间接融资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实施绿色借贷时,要取得企业大气污染信息的成本高且阻力大,对企业提供信息的真伪情况难以甄别,导致企业可能会提供一些虚假信息,最终企业大气污染状况没有被及时发现,使雾霾防治绿色金融政策的实际效能被大大弱化了。第二,金融托媒监管缺失。当企业上市、发行绿色债券时,监管部门可能会对企业大气污染出具的报告审核流不严格,没有跟踪及时披露上市企业年度报告及项目投资运行中的信息,从而导致一些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仍能通过金融托媒方式获得资金

(四)不完备的雾霾防治相关配套金融制度

第一,不顺畅的雾霾防治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机制。由于雾霾防治部门经常不能按时披露企业大气污染信息,因此,金融机构难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难以对企业的环保状况进行及时判断,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政策的高效落实难以实现。第二,不完善的相关政策评价机制。雾霾防治部门本身评价体系不健全,且雾霾防治金融政策执行没有完善的科学评价体系,相关政策执行起来较为随意。第三,不完备的责任保险制度。大气责任保险制度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且其投保对象范围小、保额少、规定模糊,因此,污染责任方不可能积极承担污染责任并主动进行雾霾治理,利益受损方不可能依据此责任保险及时获得应得赔偿。

四、我国雾霾防治中绿色金融支持的改进措施

(一)健全雾霾治理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第一,雾霾防治有关的绿色金融法律法规亟待进一步完善。只要雾霾防治有关的绿色金融法律法规被健全,市场主体的责任可以得到进一步明确且市场行为会被逐渐规范,雾霾防治工作依法顺利执行。第二,雾霾防治信息披露平台应及时建立以实现信息共享。随着不同部门及不同机构之间互相配合、协同合作,雾霾防治信息披露平台会被及时建立,准确的、及时的和全面的信息会被沟通,雾霾防治信息数据库及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档案也会被建立。只有雾霾防治部门保证与金融机构间达到信息实时沟通,信息的有用性才会被提高。

(二)加强雾霾治理绿色金融政策监管

第一,企业大气污染和项目风险监管力度须进一步加大。一旦发现污染问题,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采取强制措施,使大气污染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第二,企业IPO时,审核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严厉禁止污染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进行上市筹资。当上市公司造成大气污染或者严重的大气污染时,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尽快核实及公布大气污染状况,抑制上市公司继续筹资,及时向市场提出投资建议。第三,严格核实贷款企业和有关项目的大气污染风险状况,对于确实存在污染的企业不提供信贷资金,从而对企业的日常经营得到高效约束。

(三)发挥绿色信贷的指引作用

科学的信贷机制需要被建立,合理化、规范化的信贷体系流程需要被制定,因此,雾霾治理信贷政策及绿色信贷的有效性将会提高。专业、系统的信贷团队要在银行内部及时成立,从而确保企业在申请绿色信贷时,信贷团队能够较为充分地、准确地对企业和贷款项目实行调研和科学评价,使绿色信贷得到充分运用。同时,贷款发放之后,要实时追踪来确保贷款真正投放于有关的贷款项目中;企业绿色信贷资质审批时要把企业的环境风险和管理情况考虑在内,从而企业对大气污染的重视度会提高。第二,科学的激励机制被制定使银行绿色信贷人员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银行应该研发各种雾霾治理金融衍生产品、绿色金融创新工具,绿色金融产品结构多样化,从而使金融在雾霾防治方面的指引能力得到更大限度的发挥。

(四)科学构建第三方评价机制

当前,雾霾防治有关的绿色金融政策评价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它们在短期内彻底解决是极为困难的。所以,第三方评价机制亟需引入来确保政策目标得以实现和使雾霾防治有关的绿色金融政策评价更为科学、准确。雾霾防治绿色金融政策评价可运用的第三方评价方式包括高校转接评价方式、专业评价方式、社会代表评价方式及民众参与评价方式。当官方评价机构得到评价结果时,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其进行再次评价,从而实现对政策执行状况的再次评价和对官方评价机构已做出的评价结果的再次评价。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评价结果的社会认可度及公众参与程度对大幅提升,评价更加全面、多样化,从而有助于雾霾防治绿色金融政策制定与评价体系的进一步健全。

作者:康微婧 马利云 单位:吕梁学院

参考文献:

[1]杨奔,林艳.我国雾霾防治的金融政策研究[J].经济纵横,2015(12):91-94.

[2]俞岚.绿色金融发展与创新研究[J].经济问题,2016(1):78-81.

[3]张兆曦,赵新娥.绿色金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J].武汉金融,2013(5):53-54.

[4]周景坤,黎雅婷.国外雾霾防治金融政策举措及启示[J].经济纵横,2016(6):115-119.

[5]王文华,周景坤.雾霾防治的金融政策之演进及展望[J].江西社会科学,2015(11):40-45.

[6]张明.我国雾霾治理的政府责任研究[D].郑州大学,2014.

[7]邵帅,李欣,曹建华,杨莉莉.中国雾霾污染治理的经济政策选择——基于空间溢出效应的视角[J].经济研究,2016(9):73-88.

[8]谭太平.国内外银行业绿色金融实践的比较研究[J].生态经济,2010:60-63.

雾霾的防治方法第4篇

雾霾的发生成因多种多样,笔者作为环保一线的实际工作者,通过多年的亲身工作经历,深深体会到防治雾霾的产生、改善空气质量必须遵循依法治理的原则。目前,我国对于雾霾防治,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等层面都有一定的空白与缺失,这也是造成雾霾天气防治不利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强环境立法的层级与水平,加大执法的工作力度,才能从根本上对雾霾天气进行有效的防治。

1 以新版环保法为契机,完善雾霾防治的整体立法体系

1.1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修订和完善雾霾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雾霾防治提供有力的立法支持

环保法是整个环境保护领域的根本法。这次新版环保法的修订,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不仅总结了1989年版环保法实施近30年来法律实践的各种经验,也从很大程度上纳入了环保工作的新需求和立法的完善内容,为今后的环保工作提供了新的根本法律保障。根据立法法规定的法律法规效力层级和立法原则,笔者认为从纵向角度,自上而下,在新版环保法的基础上,应该尽快完善和制定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为雾霾防治提供全面、系统的立法保障。如图1所示:[1]

在新版环保法框架下,进一步修订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涉及雾霾防治问题的条款,这些主要包括了海洋环境、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水污染防治、固体污染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能源、农业、草原、畜牧等方面的法律。在国务院法规和地方政府法规、规章部分,建议在新版环保法基础之上,尽快制定雾霾防治专项的法规,完善雾霾治理的相关法规,例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处理办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制定和完善雾霾防治专项的法规体系是依法治理雾霾污染的根本保障。

1.2 结合新版环保法的修订,修订和完善雾霾防治的指标监测、数据公布制度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等,保障雾霾防治措施的实施

从立法的内容上来说,尽快修订雾霾防治的检测指标体系、雾霾污染信息的制度以及完善雾霾治理的违法处理办法是依法治理雾霾问题的基本条件。新版环保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完善和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制定国家污染排放标准,这就为进一步加快制定新的雾霾天气防治指标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笔者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应该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尽快制定合情合理、更加科学的雾霾天气指标评价体系。新版环保法第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数据体系,及时环境有关信息,这也为雾霾天气监测数据等提供了法律依据。随着公众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及时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指标成为今后雾霾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新版环保法第三十五至第四十二条着重规定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处罚办法和规定,这就为今后制定新的雾霾天气防治违法处理办法等提供了法律依据。笔者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结合新版环保法的内容尽快制定雾霾防治违法处理办法和处罚措施,为依法治理雾霾天气提供有力的执法依据。

2 结合新版环保法的实施,完善雾霾防治的执法体系

2.1 结合新版环保法的修订,扩大环保法律的宣传和普及,提高雾霾防治的法律意识

虽然环保法已经颁布近30多年的时间,但是公众的环保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心还是比较单薄的,与其他刑事或民事法律意识相比,环保法律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和执法力度的不足,环保法律宣传和环保法律意识一直是环保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瓶颈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以新版环保法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宣传手段,彻底加强和改进环保法律的宣传模式和力度,增强企事业单位、普通民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制责任心,让环保法律意识充分扎根于广大民众心中,形成环保领域法制至上的观念,自觉维护环保法律的执行,养成环保领域依法行政的习惯。[2]

2.2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加强环保职能部门建设,提高环保职能部门的专业化和科学化的水平,为雾霾防治提供更有效的专业保障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断努力,我国已经建立起系统完善、功能较为齐全的各级环保部门和环境监测体系,环保部门的职能和专业化不断强化,这为加强雾霾防治提供了有力的专业保障。但是,目前我国环保部门的职能化建设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在人员素质、专业装备与设施、科学化水平等均不能适应现代化环保工作的要求。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加强环保部门的职能建设,提高环保部门的专业化、科学化建设,提高环保人员素质,提高环保部门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为未来雾霾防治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2.3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点,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为雾霾防治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新版环保法对加强环保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和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也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保障。笔者根据环保部门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认为扩大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赋予环保部门强制执法权,增加查封、冻结和整改的权力,让环保执法真正能落在实处。全面建立起一支组织有力、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建设也是保障雾霾防治工作的根本。借鉴国外经验,建立起环保行政执法队伍,建立起环保监督与强力执法权相结合的环保警察制度也是有待探讨的。[3]

2.4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准,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严格实行建设与保护相结合的环境治理措施,为防治雾霾提供有利的措施保障

新版环保法的第十二至十八条增加了环保责任制和建设与保护相结合的法律条款,这为今后从建设到治理雾霾天气提供了法律依据。新版环保明确了国家到地方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时必须增加环保规划,开发与 建设项目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发自然资源(水、矿产、土地等)必须进行采取环保措施,建立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治理制度。污染物排放、农村(农业)开发与建设也必须坚持环保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污染企业必须明确环保责任制,制定污染防治预案和措施,坚持杜绝大规模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雾霾防治的基本原则和措施,弥补了以往雾霾防治问题的法律空白。

2.5 加强立法、行政以及社会、舆论以及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环境违法举报制度,为雾霾防治提供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再好的法律制度也是空谈。新版环保法也对环保的法律监督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这也为今后雾霾防治提供了监督措施的法律依据。今后在具体的雾霾防治工作中,笔者认为必须加强各类监督,建立环境违法举报制度,让环境违法行为充分暴露在各类监督的阳光之下,从根本上揭示环境违法事件,明确公众的知情权,为雾霾防治提供有力的监督机制。[4]

【参考文献】

雾霾的防治方法第5篇

[关键词]北京;伦敦;雾霾;治理

[DOI]10.13939/ki.zgsc.2017.09.060

2012年前后北京雾霾问题开始引发了公众的普遍关注,“PM2.5”进入公众视野,2017年年初持续的跨年雾霾,PM2.5浓度一度处于“爆表”状态,这不得不让公众把北京雾霾和伦敦雾霾联系起来。1952年12月英国爆发震惊世界的“伦敦烟雾事件”,随后英国开始深刻反思,经历了长达几十年的雾霾治理时期。英国政府“重典治霾”成效显著,伦敦从雾都变成花园城市。“伦敦烟雾事件”值得警醒,伦敦治理雾霾的经验值得北京借鉴。

1 北京雾霾与伦敦雾霾成分及形成原因比较

北京雾霾与伦敦雾霾两者的成分有所不同。英国官方数据显示,从1952年12月5日起伦敦开始被浓雾覆盖,在大约两周时间内,有4000多人死于支气管炎、冠心病、心脏衰竭等疾病,加上随后两个月中死亡的人数,“伦敦烟雾事件”共造成12000人死亡。伦敦烟雾事件的主要污染物是SO2和黑烟。伦敦政府的监测数据显示,当时空气中SO2的浓度峰值达到 3830μg/m3,黑烟的浓度峰值达到 4460μg/m3,污染物的浓度水平比伦敦平常情况高出了大约10倍,其中高浓度的SO2是诱发急性呼吸系统疾病促发死亡的主要原因。

相比较之下,北京雾霾的成分较为复杂。北京雾霾是由于大气中各种悬浮颗粒物(PM 2.5)含量超标而形成的一种大气污染状态。北京市疾控中心2013―2015年相关研究发现,雾霾主要成分有三类:一类是硝酸盐、硫酸盐和铵盐离子等水溶性无机离子,第二类是铅、镉、砷等金属和类金属,第三类是有机碳和无机碳等碳类物质。2016年12月21日发表于美国《科学进展》s志上报告称,中德两国研究人员破解了北京及华北地区雾霾最主要组分硫酸盐的形成之谜,发现在大气细颗粒物吸附的水分中二氧化氮与二氧化硫的化学反应是当前雾霾期间硫酸盐的主要生成路径。

从北京雾霾与伦敦雾霾两者形成的原因来看,伦敦雾霾形成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当时英国正处于工业化时期,英国经济迅速崛起消耗了大量的煤炭等化石燃料,导致污染物排放日积月累,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二是“伦敦烟雾事件”发生于寒冷的冬天,伦敦当时还没有实现集中供暖,战后英国经济困难,伦敦居民为了熬过寒冬只能烧劣质煤取暖,导致污染加重。三是汽车排放的废气以及从欧洲大陆飘过来的污染云加重了伦敦的空气污染。四是当时空气流动性差,导致污染物聚集在伦敦上空,污染物浓度剧增。

相比较之下,北京雾霾与伦敦雾霾的形成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第一,从污染物排放情况看,伦敦治理报告显示,现阶段的中国与20世纪50年代的英国在人均GDP、能源结构、三大产业比例等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中国经历了30年快速经济增长期,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导致空气质量的严重退化,这是引发了近些年来的持续雾霾天气的重要原因。

第二,从雾霾形成时间上看,北京严重雾霾天气与“伦敦烟雾事件”发生的时间都是在冬季。尽管北京市已经实现了集中供暖,但是在一些城乡接合部、郊区、农村地区居民还是采取燃煤取暖,进一步加剧了空气污染。

第三,巨大的机动车保有量是导致北京雾霾的重要因素。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北京年平均PM2.5排放中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占19%,2016年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五百多万辆,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加剧了北京地区的空气污染。

第四,区域传输是形成北京雾霾的特殊因素。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北京PM2.5有30%~40%来自区域输送。京津冀地区人口密度大,煤炭消耗量大,其中河北省钢产量全国第一,京津冀地区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左右。与河北省和天津市相比,近些年来北京市加大了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淘汰力度,污染物排放量逐渐减少,北京之所以发生严重的雾霾天气,与周边地区的污染物区域传输相关。

第五,气象条件是北京雾霾形成的直接原因。空气流动性差、逆温、湿度大等气象因素,加上北京地区三面环山的“簸箕”地形,导致污染物持续积累,形成持续性雾霾。空气流动性差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逆温现象导致大气垂直扩散能力差,尤其在冬天地面温度低,高空温度高,污染物被挤压在地面区域,浓度不断增加;空气湿度大,有利于污染物中的颗粒物吸湿增长。另外,北京属于三面环山的地形,西北方向的冷空气受山体阻挡的影响不易进入平原地区。不利的气象条件只是北京发生雾霾和英国发生“伦敦烟雾事件”的外部条件,根本原因还是污染物排放量基数大。

2 伦敦雾霾治理的经验

从1950年到2000年伦敦雾霾治理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准备阶段(1953―1960年)。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后的第二年,英国政府于是成立比佛委员会调查烟雾事件,制定应对措施。1956年出台《清洁空气法》,调整能源结构、控制机动车数量。在具体的应对措施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划定烟尘控制区,政府财政补贴居民家用壁炉改造,更换燃料,严禁黑烟排放;设立奖惩机制。第二阶段是显著削减阶段(1960―1980年)。1968年修改《清洁空气法》加强烟尘控制;1974年颁布了《污染控制法》限制机动车燃料中硫的含量。扩大烟尘控制区是削减阶段最核心的措施,覆盖率在大伦敦地区已达到90%。第三阶段是平稳改善阶段(1980―2000年)。这一阶段污染控制重点从燃煤转向机动车污染控制。2003年伦敦政府开始收取“拥堵费”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同时,政府陆续出台或修订了《汽车燃料法》《环境保护法》《污染预防和控制法案》等一系列法案。2000年后相比20世纪50年代,伦敦SO2下降84.2%,黑烟浓度下降47.4%。

从伦敦雾霾治理的经验来看,伦敦历经60年的雾霾治理给北京雾霾治理最大的启示是:雾霾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伦敦雾霾治理离不开完善的立法、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转变,推行烟尘控制区、空气质量达标、收取“拥堵费”等有效的管理措施。

但是,伦敦治理雾霾也存在其弊端,一是英国走的是传统工业化“先污染、后治理”之路,成本高、代价大。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中存在一个“拐点”,“拐点”之前环境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恶化,“拐点”以后,产业结构转向以服务业为主,环境又得以改善。北京治理雾霾不能坐等“拐点”的到来,应尽早行动。

二是英国利用处在高端产业链的优势实现了能源进口和污染转移。从长期看,输出污染最终导致整个地球和人类的能源环境危机。[1]

3 北京治理雾霾的举措探究

一是通过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带动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下降。北京地区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过大是引发雾霾的重要原因,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是治理雾霾的可持续发展之道,应避免重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治理雾霾要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GDP的增长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当然,那种一遇到雾霾就关闭工厂、车辆限行的做法也是不科学的。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北京应明确自己的定位,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能耗、环保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但是,应严禁将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能转移给其他区域。英国在“伦敦烟雾事件”后其能源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48年煤炭占总能源消耗的比例高达90%,到1998年下降至17%,而天然气占比从0上升到了36%。北京应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层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利用量,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农村地区积极实施煤改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煤炭消耗总量。

二是通过加强立法推动雾霾治理的法治化。纵观伦敦雾霾治理的几十年,一系列法律的出台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我国现阶段防治雾霾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省级地方雾霾污染防治法规等。[2]严峻的雾霾形势说明我国还存在相关立法滞后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治理雾霾要完善立法,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依法治霾才有可能长治久安。执法人员要加强监管力度,对于重要污染物监测比如电厂脱硫脱硝、企业排污、油品质量等的监管决不放松。

三是推动京津冀地区雾霾治理联防联控。区域传输是形成北京雾霾天气的重要原因,区域传输导致北京呈现从北向南雾霾逐渐加重的趋势。形成这一特殊现象与北京地区空气流动通道的特殊性有关。从气团运行轨迹来看,北京南部有经由沧州和天津的东南方向输送通道和经由石家庄和保定的西南方向输送通道,这两个输送通道上的污染源相对较多导致北京南城污染相对较重。北京北部的两个输送通道一是经由张家口的西北方向输送通道,二是经由承德的东北方向输送通道,这两个输送通道的污染源较少。受输送通道的影响北京有时会出现了南城雾霾、北城蓝天的现象。雾霾治理应不再局限于各地区分散应对,跨区域规划、联防联控和协同治理已经成为消除雾霾的有效策略。[3]处在同一个气候带上的京津冀地区形成了一个大的污染团,北京治理雾霾离不开京津冀地区区域联防联控。应打破现在各自为政的管理制度,成立京津冀地区区域联防联控委员会,统筹协调雾霾治理。

四是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研究表明,伦敦收取“拥堵费”措施减少了26%的交通拥堵。2003―2006年,PM10、氮氧化物和CO2污染物浓度分别减少了24%、17%和3%。敦在2008年推行了低污染排放区政策,目的是降低机动车的污染排放。北京巨大的机动车保有量其排污量也是巨大的,在完善机动车限行政策的同时可以考虑收取“拥堵费”,既减轻了污染物排放,又缓解了北京城区的交通拥堵问题。同时,加强燃油排放标准控制,淘汰、改造老旧机动车,积极推行新能源汽车。

五是治理雾霾人人有责,需要全民参与。雾霾问题是中国资源、环境、生活消费等全面“透支”的反映,治理雾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程,需要全民参与才能保证治霾工程的成功。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从小事做起,主动减少个人能源消耗排放,比如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车出行,减少使用家庭小汽车的时间和频率,夏天空调温度不要开得太低等。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感,认真遵守排污标准及各项规定,积极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治理雾霾不能仅依靠行政手段,要将环境保护意识上升到社会道德高度,任何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都应成为公众谴责与监督的对象。全民参与才能打赢北京雾霾治理的战争。

参考文献:

[1]张孝德.从伦敦到北京中英雾霾治理的比较与反思[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4(2):54.

雾霾的防治方法第6篇

关键词政府职能;治理雾霾工程;责任担当

大气污染形成因素诸多,比如人类活动所排放的废气超过了大气环境污染物接纳程度,导致不能被净化的废气留存于大气中,并不断叠加与复合,使得大气环境污染更为严重。雾霾是环境问题最严重的一种,其污染源广泛、影响面积大,亦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为了人类能够持续生存、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积极发挥政府职能以有效治理雾霾。因此,探讨政府在治理雾霾工程中的责任担当,对雾霾治理工作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

1雾霾治理现状与实施困境

1.1制度不完善

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并不完善,其间存在诸多明显的缺陷。排污收费制度是国家对污染者征收排污费的税收制度,此项制度务必做到事前预防,提前向污染者收取治污费用,但目前多采用的排污收费制度并没有此种目的,仍有诸多污染者不承担责任,亦没有相应的经济手段对此进行处理,污染者根本没有积极治染的意识。

1.2财税政策滞后

我国清洁能源财税政策较为滞后,化石能源仍是毫无抑制的被消耗,而国家经济发展与能源息息相关,清洁新能源为石化能源替代的关键,以此才能确保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但清洁能源的不断发展均需政府支持,政府应提出科学适宜的财税政策对清洁新能源开发做支持,其间包括财政政策与税收政策,但是现阶段我国并没有系统有效的财政支持政策。尽管政府对此作出了很大的资金投入,不过经费于机构运转中被占用,用到清洁能源技术开发中的费用极少。

1.3法律体系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是在2000年修订的,其立法精神及技术适应不了现代化社会经济发展。其中工业生产与机动车尾气排放、冬季取暖烧煤等类企业的排放标准亦适应不了我国现代经济环境与科技水平发展,国家及地方政府对此亦没有相应统一的标准,并且行业的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差距大。

1.4区域性联合防控协作偏弱

我国区域性联合防控协作偏弱,其间信息公开度作者简介:李倩楠,河北大学医学部,研究方向为流行病与统计。

戚海琴,河北大学医学部。

张月晓,河北大学医学部。小。雾霾的区域性强,亦具有很大的流动性,这亦说明地区性联合防控治理雾霾中的信息非常重要。而实际治理雾霾时均是各地政府单独行动,其间没有中央协调联动,地区之间的信息交流亦少。

1.5环境监测及其公开度不足

我国大气环境监测与PM2.5信息公开不足,依空气质量实时系统而言,我国近10年之间,各大中城市空气质量不断提升,环境质量达标度良好,而社会大众对大气的感受却是污染程度持续恶化。信息公开程度的不足,亦或是公开不真实的情况在我国较为严重,公众对大气污染程度知晓甚少,亦有公众不愿参与雾霾治理。

2政府在治理雾霾工程中的责任担当

雾霾治理工程实行时,政府职能是要将行政法基本原则作为行动价值指导,将具体雾霾治理措施有效调整。其应将环境行政立法、执法作为宏观指引,并以规范的行政行为处理雾霾治理工程中的各方面问题。本文对政府在治理雾霾工程中的责任担当进行了下述分析。

2.1治理雾霾中的行政法实体性原则

政府治理雾霾时的行为均需依法展开,各项工作实施均需受法律约束。应用完善的法律体系支持雾霾治理,各项工作实施均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法律法规要不断健全,并将各种污染种类及评价标准严格确定,基于立法将法律后果全方位规定,以区域性特点展开专门防治,并不断加强地区之间雾霾治理的联合协作。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工业排污环保部门许可制度,让工厂企业都装设相应的排污净化设备。政府治理F霾时的对策务必基于法定权限,如果越权时便无效。政府要明确所辖部门的各项职能,比如环境卫生监察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能,其务必做好环境卫生检查与监察,市政规划部门应于城市规划中做好环境评估,并不是市政规划部门去行使相应的环境监察职能。政府制定排污减排标准与城市规划、石化能源纯度标准时务必严格,如果不是法定事由及法定程序,均不可任意的将其撤销,或是将其废止与改变,但重新建立标准时务必坚持严格的比例原则,政府的行政行为要全面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全面分析环境污染程度,治理方案的确定务必具有可行性及科学性,分析相关治理方案会造成的各方面损失,尽可能将损失降低,确保雾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2.2治理雾霾中的行政法程序性原则

正当程序原则能够有效规范行政机关的各方面行为,并有效保护行政人员的各项合法权益。行政机关作会影响行政人员权益的行为时,务必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要事先通知相关人员,并对相关人员讲明各种行为的根据或理由,要耐心的听相关人员的陈述,并为相应的事情进行申辩,等事情过后再给予相关人员对应的救济。行政公开与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可随意违背,务必确保行政主体与相关工作人员做事公道,平等的对待每一个人员,相关信息亦务必公开透明。各项原则务必细致到雾霾过程实际工作中,政府制定相应的环境治理法规时,要广泛、耐心的听取别人的意见,关键的法规政策草案要于制定之前便全部公布,要允许相关人员对草案提出异议,在日后的修订中全方位完善。每天的环境污染指数务必定时公开,务必要确保社会大众的对环境污染指数的知情权,再将信息全面整合后,深层分析环境污染数据。政府进行环境执法时务必依法办事,做到不骗私、公平、公正,比如政府为某煤炭采集区制定煤炭采掘规范与垃圾处理时,不可用纳税多少、时间长短等情况差异对待,务必做到一视同仁。要全面分析各方面因素,比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时,要全面考虑限行会造成的后果,尽量避免此项措施造成的普通群众出行不便,或是会刺激第二辆车消费等方面问题,考虑此类影响的范围大小,政府务必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之后,再确定各种处罚种类及幅度,确保相关政策制定公平、公正。

雾霾的防治方法第7篇

关键词 雾霾;防护;治理

中图分类号X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11-0130-02

城市雾霾的有效防治不仅需要居民的自我防护,还需要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有效治理,二者相互结合,才能发挥治理作用。人们应当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减少雾霾天气对自身造成的不良影响。政府部门应当重视城市雾霾带来的严重危害,积极采取治理措施,提高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1 城市雾霾

雾霾是雾和霾的统称。雾是由大量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气溶胶系统,雾的存在会降低空气透明度,使能见度恶化,如果目标物的水平能见度降低到1000米以内,就将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水汽凝结物的天气现象称为雾。霾是由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粒子组成的。它也能使大气浑浊,视野模糊并导致能见度恶化,如果水平能见度小于10000m时,将这种非水成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造成的视程障碍称为霾或灰霾。城市垂直空气上方出现逆温、水平方面出现静风现象、空气中过多的悬浮颗粒和机动车尾气等都是产生雾霾的原因。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有毒颗粒物是雾霾的主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城市雾霾现象越来越多。北京、南京、武汉、济南、上海、广州、青岛和乌鲁木齐是我国雾霾天气较严重的主要城市。2012年6月11日上午,湖北武汉出现雾霾天气,部分地区能见度低于1000m,市区能见度低于500m,当天多家医院收治了大量呼吸道疾病患者,也有部分患者由于雾霾天气导致旧疾复发。2013年是我国史上雾霾发生率最高、污染程度最严重、波及范围最广的年份,全国雾霾天数平均为29天,波及25个省份,100多个城市,雾霾造成航班停飞、公交线暂停、高速公路封闭和中小学停课等。城市雾霾不仅对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造成严重影响,还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易产生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肺癌、结膜炎、小儿佝偻病等疾病。

2 城市居民的自我防护

城市居民都应该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从我做起”,掌握城市雾霾的自我防护方法,减轻雾霾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影响。尤其是特殊人群,更需要掌握自我治理的方法,如老年人、儿童、室外工作人员、孕妇、慢性病人群等。

2.1 控制外出和及时清洁

尽量减少雾霾天气外出,必须外出时应当戴口罩,避免空气中的有毒颗粒、可吸入颗粒物和粉尘等吸入体内。选择口罩时应当选择棉质口罩,减少无纺布类等对人体皮肤造成的刺激和过敏。口罩应当每天更换,彻底清洗后晾干。外出归来时应立即清洁皮肤,防止产生角质堆积、毛孔堵塞等问题。外出前可以适当涂抹隔离霜,减轻皮肤对有害物质的吸收。

2.2 饮食均衡和合理锻炼

雾霾天气大都发生于冬季,北方地区冬季较寒冷,日照较少,需要适量补充维生素D,多食维生素D含量较多的食物,饮食以清淡为主,多食新鲜水果和蔬菜,多饮水,具有止咳祛痰、除燥润肺、补肾健脾的功效。还应当多喝清肺除尘类茶饮,例如桐参茶、桐桔梗茶、桔梗汤和桐桔梗颗粒等,清火滤肺尘,增强人体内肺泡细胞排出有毒颗粒的能力,协助人体其他系统排出可吸入性颗粒物和其他有毒物质。雾霾天气不宜晨练,特别是患有心脑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的老年人,应当减少外出和晨练,防止雾霾天气引起旧疾复发,甚至造成生命危险。雾霾天气会降低空气中的含氧量,气压较低,人在雾霾天气中会感到胸闷,容易造成血压波动、血管痉挛等疾病。

3 城市政府的综合治理

3.1 合理规划城市结构,降低工业污染物排放量

大气污染是城市雾霾的主要因素。政府部门应当对城市结构进行合理规划,取缔市区内产生污染物质较严重的工业企业和工厂,在城市上风向处最小风频的地方设置工业企业和工厂,减少工业排放对大气造成的污染。大力规划公共绿地面积,利用绿地除尘吸烟的特点,对环境和空气进行美化和净化。

石油、煤炭等能源消费中产生的氮氧化合物和二氧化硫是大气中主要的污染物质。必须构建能源节约型社会,提高石油、煤炭等能源的重复利用率,大力创新清洁能源,调整能源的消费结构,降低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3.2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城市范围内普及环保理念,加强自我防护方法的宣传,特别是在中小学,提高公民的环保、节能意识,实现“全民参与、共同治理”。提醒公众在空气污染严重的情况下,尽量不开车或少开车,不增加新的污染源。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应当针对机动车尾气对大气造成的污染,研究相应技术,大力推行小排量节能汽车,提倡步行、自行车、公交车、地铁等出行方式,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量。

3.3 减少城外车辆和施工车辆造成的扬尘污染

为最大限度隔绝城外车辆和施工车辆带来的扬尘污染,政府部门可以在城市关口收费处设置预防清理机制,对长途车辆、运煤车、钢罐车等车辆的底盘和轮胎进行喷水、清洗,对城内施工车辆进入马路时设立遮盖和清洗轮胎、底盘的环节,减少城市大气中的扬尘污染,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4 结论

近两年,城市雾霾发生呈持续上升趋势。治理雾霾是一项需要坚持的长期工作。笔者查阅了大量的资料,简单分析了城市雾霾产生的原因、危害,从城市居民自我防护和城市综合治理两方面对城市雾霾的治理进行分析,关于城市雾霾其他方面的研究仍值得广大学者深入探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城市雾霾的发生会越来越少,城市生活更加美好、和谐。

参考文献

[1]吕效谱,成海容,王祖武,张帆.中国大范围雾霾期间大气污染特征分析[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14(11):54-55.

雾霾的防治方法第8篇

关键词:雾霾;治理;市场机制

基金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大数据的北京市雾霾形成机理与综合治理对策研究”(编号:15JGB066)

中图分类号:F32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1月27日

一、引言

大气污染是一个国家发展到工业化阶段难以避免的环境污染问题,而雾霾污染是其中典型的大气污染问题。雾霾问题已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并且开始重视对雾霾的主要污染物细微颗粒物(PM2.5)的监测。纵观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在其工业化发展历程中也遭遇过严重的雾霾污染,如美国1943年的“洛杉矶雾霾”事件和之后发生的“光化学烟雾”污染,使人们的眼睛和喉咙遭受难以忍受的刺痛之感等。遭受了雾霾污染带来的严重危害,美国开始觉悟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发展是多么不明智的选择,于是开始走上了雾霾治理的艰辛道路。经过几十年不断地探索和实践,这些国家的雾霾治理终于取得明显成效,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也留下了许多值得借鉴的治霾经验。本文对美国的成功治霾经验进行总结分析,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提出有效治理我国雾霾污染的思路和途径。

二、美国治理雾霾的经验

美国最著名的雾霾事件,就是20世纪40年代初的“洛杉矶雾霾”事件。1943年7月,洛杉矶遭到雾霾袭击,大块厚厚的烟幕降落到洛杉矶市中心,持续不散,整个城市变得昏天黑地,处于烟雾之中的人们的眼睛和喉咙产生了难以忍受的刺痛之感。起初洛杉矶在分析雾霾产生的原因时,认定位于市区的南加州燃气公司生产厂排放出的丁二烯是污染源,于是在公众压力下,该厂被迫临时关闭;1946年有空气污染专家分析了洛杉矶雾霾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包括禁止人们在后院焚烧橡胶等。然而,这些措施对于雾霾的消减并没有能起到很好的效果,1952年和1955年洛杉矶先后发生了两次严重的“光化学烟雾”,每次都造成数百名65岁以上老人因呼吸系统衰竭而死亡。1952年,加州理工学院的一名化学家通过分析雾霾空气中的化学成分,首次提出雾霾形成与汽车尾气以及光化学反应下的气粒转化有着直接关系,并指出臭氧是洛杉矶雾霾的主要成分,才让人们意识到汽车尾气才是造成雾霾的罪魁祸首。意识到了越来越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美国政府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雾霾天气。

(一)成立专门的空气质量管理机构,实行划区管理。1970年,美国政府成立了专门的空气质量管理联邦政府机构: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其职责包括制定全国的环保法规,进行相关科学研究,以及向各级地方政府机构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等。EPA将美国50个州划分为10个大区,每个大区设立区域环境办公室,代表EPA对所辖大区的综合性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执行联邦的环境法律、实施EPA的各种项目,协调州与联邦政府的关系,以促进跨州区域性环境问题的解决。

1946年加州的洛杉矶市成立了全美第一个地方空气质量管理部门――烟雾控制局,并建立了全美第一个工业污染气体排放标准和许可证制度。意识到由于空气的流动性,污染源和受害区域并不一致,为了实现跨地区合作应对空气污染,合理分摊治污费用,1977年位于南加州地区的洛杉矶县、橙县、河滨县和圣伯纳蒂诺县的部分地区联合成立了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SCAQMD),负责制定区域空气质量管理规划和政策,对区内企业和固定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统一监管。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成立后制定了一系列空气污染治理政策,成为区域联防联控的典范。

(二)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空气污染防治提供法律保障。1955年,美国政府出台了第一部空气污染治理法案《空气污染控制法》;1963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清洁空气法》,这部法案成为了美国最重要的空气污染控制法案。针对汽车尾气排放的控制,1967年美国政府出台了《机动车空气污染控制法》和《空气质量法》。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美国联邦和各州政府在标准和法律的实行上存在较大的矛盾。直到1970年,在美国民众的努力下,《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出台,它是一项全国性的立法,具有广泛的约束效力,被视为一座里程碑。它规定了由联邦政府制定空气质量标准,列出空气污染物质名单,制定了车辆的认证、检测、减排配件应用等多项制度,对燃料的生产也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法案设立了联邦环境保护署,赋予了其实在的管理权力。针对雾霾污染,加州政府还出台了比美国政府出台的空气质量法还严格的《污染防治法》以及《加州洁净空气法》。这些在美国后来的空气污染防治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美国空气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颁布虽然使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空气质量管理并不是一件一劳永逸的事情,不同时期、不同形式下,空气质量总会出现一些新情况。针对此,美国环保署根据新出现的情况,多次修订《清洁空气法》,每次修订都对空气质量的标准提出更高的要求,并且对各州要求更严格的空气污染控制条例。

(三)引入市场机制。美国治理空气污染借鉴了水污染治理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排污企业进行管制。美国加州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SCAQMD)推出了区域空气污染排放交易机制(RECLAIM),由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SCAQMD)对纳入交易机制的工厂的排污情况进行在线实时监测,规定排放额度,并且每年递减,从而强制排污企业减少污染排放,排放指标在芝加哥期货市场公开挂牌交易。这一机制对控制固定污染源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开发先进技术对空气污染进行治理。意识到汽车尾气是雾霾污染的罪魁祸首,美国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规定了严格的标准,并严格规定汽车必须配备催化转换器。美国加州还成立了机动车污染控制局,负责测试汽车尾气排放并核准排放控制装置;加州空气污染控制改革委员会推广涉及空气污染控制技术;鼓励使用甲醇和天然气取代汽油;成立技术办公室来帮助私营企业加快发展低排放或零排放技术等。

经过20多年的努力,美国的雾霾治理终于取得显著成效,空气质量得到很大改善。

三、对我国雾霾治理的启示

从美国的大气污染情况来看,雾霾的污染源主要有工业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这与我国雾霾污染情况类似。早期的工业发展一味地寻求经济的增长而忽略了环境的保护,大规模的高污染、高耗能产业不加限制地发展,如钢铁、水泥、化工等产业,污染物不加处理地排放,使大气环境不堪重负,雾霾污染问题随之而来。伴随着经济不断增长的是日益增加的机动车数量。机动车数量的增长,不仅使得城市道路拥堵愈发严重,也使得汽车尾气的排放大大增加,同时地面扬尘也大量增加,雾霾污染进一步加剧。美国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其为此而付出的代价可见一斑,而它们在几十年的空气污染治理道路中,也留下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

(一)完善立法保障,健全法律体系,严格监督污染防治。健全的法律法规是雾霾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美国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业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其内容细致到明确规定了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以及相关的奖惩制度。目前,我国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立法还不完善,法律体系也很不健全,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方面,存在如下问题: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原则过于笼统,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由于缺乏成熟的技术经济评估模型和方法,其确定的排放限值缺乏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和减排效果的显著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没有随着空气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要求的发展得到及时更新;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体系和内容不够完整和明朗;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主体和标准层级不明确等。在相关法律的实施方面,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主体,容易出现执法不严的现象,且惩罚力度过小,使得企业对大气造成污染的违法成本太低,难以达到惩治和警戒的目的。对此,可以借鉴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防治大气污染立法模式,加强环保法规建设,使得雾霾等大气污染防治有法可依;根据空气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要求的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各项法规标准,使之适应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现实需要;将空气污染治理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机制,使得治理工作得到严格落实;将企业造成大气污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加大对企业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制定相关法律确保大众对污染举报等监督行为的合法合理性。

(二)设立自上而下的大气污染防治机构,建立雾霾治理长效机制。针对严重的雾霾污染问题,美国成立了环境保护署进行统筹管理,下设区域环境办公室保障区域联防联控有效进行等,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统一管理,并实行多部门、多层级联合治理,实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我国目前针对雾霾等大气污染防治缺乏职责分明的专门管理机构,执法主体不明确,加上各地发展差异,地方保护主义难以避免,导致区域联防联控工作不能有效展开,相关法律得不到严格执行。对此,可借鉴美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机构确立模式,设立自上而下的大气污染防治机构,重点建设保障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有效展开的保障机构和监督相关法规得到严格落实的机构,使各省、地方以及城市之间达到互相约束的效果;同时,结合我国具体实际,在建设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过程中要着重解决好利益平衡的问题。雾霾治理并非一劳永逸,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不断变化,雾霾的特征和来源也可能随之发生变化,因此建立雾霾治理长效机制,非常必要。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控工业污染。工业污染是雾霾污染的重要污染源,在采取治理雾霾的手段上,美国关停了可能是污染源的燃气公司生产厂,美国洛杉矶将传统制造业进行转移,大力发展电子、通讯、互联网和多媒体等新兴产业,大大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我国成立之初走的也是以工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的路子,粗放型的发展方式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意识到以工业带动发展的弊端,也在积极进行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但是对于如河北、天津、东北等传统工业基地,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治理雾霾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减少工业污染,减少工业污染,同时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就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对此,我国可以借鉴美国、英国等国家,同时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在地区发展具有差异的背景下进行产业转移和利益补偿,帮助传统工业区尽快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减少工业污染排放。

(四)加快发展清洁技术,严控机动车污染排放。汽车尾气是造成美国洛杉矶20世纪50年代严重雾霾的罪魁祸首,对此美国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规定了严格的标准,严格规定汽车必须配备催化转换器,美国加州还成立了机动车污染控制局,负责测试汽车尾气排放并核准排放控制装置等。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快,城市中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据相关数据统计和新闻报道,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了中国雾霾污染的一大来源。然而,目前我国针对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的法律法规仍然很不健全,排放标准的制定缺乏技术性,目前仅在北京等大城市实行限号措施,对交通污染的控制难以起到满意的效果。对此我国可借鉴美、英、日等国家为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同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准则,将空气污染治理状况纳入政府考核机制背景下,赋予各省、地区或市制定“城市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权限,并严格规定机动车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备,同时立法规定排放量不达标的机动车禁止投入运行;加大对研究和生产清洁型环保“生态汽车”的支持力度,对购买“生态汽车”的消费者实行减税政策;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和自行车专用道的建设及管理,推广绿色交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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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的防治方法第9篇

关键词:大气污染;乡村雾霾;静电纺丝;纳米纤维

中图分类号:X51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2022704

1引言

雾霾是雾和霾的混合物,雾是凝结空气中的小水滴或冰晶而形成的,是由水汽形成团簇构成的自然现象。霾是空气中的灰尘、酸性物质等颗粒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推动工业化进程造成的大气污染物。近年来,雾霾往往作为一个整体名词出现在大众视野中。特别在2012年末、2013年初,我国大部分地区,如华北地区各省市,华南北部部分地区经历了持续大范围的雾霾天气。因此雾霾引起了广泛关注,并越来越受到重视。

就我国现在的工业化发展状况而言,雾霾已不再是城市地区的专属。城市与乡村的界限已不如以往那么明晰。换言之,乡村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所起的作用亦越来越明显。这虽然肯定了乡村对我国经济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但是也因此给乡村环境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乡村雾霾就是最受瞩目的事件之一。

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之时,改善乡村大气环境,防治雾霾刻不容缓。通过调研分析可知乡村雾霾的主要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1)周边工厂排放的粉尘和废气等物质。石油化工类工厂和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将会大量燃烧化石燃料和产生大量烟气粉尘及光化学烟雾,向空中排放大量的粉尘和废气。如果这些工厂位于乡村附近则污染物会随风扩散弥漫在乡村上空,成为乡村雾霾的重要来源。

(2)机动车辆尾气排放。随着乡村经济的发展,农用机动三轮、四轮车,家用小型轿车的使用已非常广泛。随之带来的问题就是汽车尾气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尾气的主要成分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及其他固体颗粒等排放到空气中,成为雾霾的另一重要组成。同时,汽车行驶过程中在路面带起的浮土扬尘也会加剧乡村雾霾的发生。

(3)季节性秸秆焚烧。虽然对秸秆焚烧的巡查已纳入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日常,但是仍有部分农村地区存在焚烧秸秆的现象。除去安全隐患外,焚烧秸秆时产生的大量污染物随火焰更易进入高空。特别是焚烧秸秆比较集中的时候,环境检测显示,乡村空气质量状况明显下降。

(4)冬季燃煤取暖。乡村由于居住环境的限制,很难实现统一供暖。在冬季虽然有空调取暖,但是以燃煤为主的取暖方式仍是乡村冬季取暖的主流。煤炭燃烧的产物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及氮氧化物等气体成分和未能燃烧的细小颗粒固体。这些物质(有些物质有毒)进入到空气中形成雾霾。今后一段时间,特别是燃煤集中的冬季,燃煤排放是造成乡村雾霾的主要原因之一。

(5)其他乡村雾霾成因。自然因素的影响,如火山爆发,风力作用等致使细小颗粒、尘埃进去大气。建筑施工的影响,使得空气中的细微颗粒物增多。

当在上述条件下,又遇空气湿度较大的天气,便会形成雾霾污染。

2雾霾危害

乡村环境应是绿化面积所占比例大,空气质量状况优良的美丽宜居之地。但是雾霾的污染使乡村变得不再宜居。雾霾的危害主要是可入肺微粒物。可入肺微粒物(PM2.5)是指直径小于或等于2.5 μm的细颗粒物。而雾霾中所含有的对人体起危害作用的物质主要是指PM2.5。PM2.5含有大量有毒物质,而且细微粒物粒径小,能随雾霾长时间悬浮于空中,可吸入肺,沉积在呼吸道,甚至可深入到人体的细支气管和肺泡,对人体危害极大。据实验数据显示,微粒物的粒径越小对人体的危害越大。雾霾对乡村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引发交通事故

雾霾天气时,能见度低,而乡村经济的发展使得乡村硬化路面增多加宽,机动车辆数量剧增,当人们在能见度低的天气出行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害乡村人民安全。

2.2增加人类传染病的传播

雾霾天气使得空气中的病毒、病菌更易存活,有害物质更易通过雾霾为媒介进入人体,增加人们传染病的患病率。

2.3影响作物生长

雾霾持续不散,将会影响阳光的照射,从而影响农作物的呼吸和光合作用。长时间雾霾直接影响作物生长,进而影响到乡村人民的生活收入状况。

2.4危害乡村养殖业

雾霾为禽畜致病的病原微生物提供了适宜的生长环境。病原微生物的大量繁殖极易引发大规模的禽畜疫病。

此外,雾霾对乡村人民的影响远不止这些。雾霾天气,空中氧含量低,容易引诱一些病症的发作,危害个别群体的生命健康安全,例如哮喘类疾病患者在雾霾天更易发作。所以必须积极应对乡村雾霾。

3乡村雾霾防治对策

目前,世界各国都采取了积极防治雾霾的对策。防治对策一般来自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国家层面主要包括法律监管,科学评估等。社会层面主要包括绿色生产,达标排放等。而个人层面最为关键,因为个人防护直接关系到个人的身心健康状况。个人最需时刻关注国家气象预警,随时监督举报违法生产经营,还要注意个人养护。在此,提出一种个人防护对策。利用静电纺丝制备的纳米纤维可以实现对雾霾,特别是PM2.5的有效阻隔。

3.1静电纺丝简介

静电纺丝,顾名思义,利用高压静电制备纳米纤维的技术,其最早见于美国Formhals申请的专利。因为装置简单,操作简便,近年来已成为制备一维纳米材料的最佳技术。其基本装置,如图1所示,主要包括三部分:高压直流电源,带金属纺丝喷头的纺丝容器,收集纳米纤维的金属收集极。

纺丝过程:将高分子聚合物溶液盛放在纺丝容器中,金属纺丝喷头接高压直流电源的正极,收集极接电源负极并接地。纺丝过程一般设置纺丝电压为5~30 kV。纺丝距离,即纺丝喷头到收集极之间的垂直距离为8~20 cm。纺丝开始后,高分子聚合物在纺丝喷头尖端会收到电场力,重力和液体表面张力的共同作用。当电场力克服表面张力后,聚合物溶液会形成射流,随电荷增加,射流会进行劈裂拉伸细化,同时伴有溶剂的挥发,最后会在收集极上得到高分子聚合物的纳米纤维,通常以无纺布的形式存在,如图2所示。

韩维华,等:静电纺丝技术在乡村雾霾下关于人身防护的机理研究

材料与工艺

纳米纤维具有其他材料难以比拟的优势,作为一维纳米材料具有大的比表面积和纤维长度/直径比,表现出优于一般材料的力、光、电、磁方面的特性。获得一维纳米纤维的方法很多,例如电弧放电法,气相化学沉积法等等,但是现在应用最为广泛的就是静电纺丝技术。制备的纳米纤维主要应用在生物医学的细胞生长支架,传感器件,过滤装置和复合材料增强体方面,其应用范围涉及到医学、新能源、环保等各个领域。

在此,针对乡村雾霾下人身防护的应用研究主要是利用了纳米纤维的过滤作用。首先,通过静电纺丝技术制得纳米纤维无纺布。其次,利用纤维无纺布高气孔率和本身的尺度优势实现对细微颗粒的阻隔(过滤)。从而使得乡村人民即使在雾霾天气之下也可呼吸到纯净的空气。

实验中,通过静电纺丝技术制得聚偏氟乙烯(PVDF,平均分子量275000,分析纯)纤维,如图2所示,而后对纤维进行直径统计。在实验条件设置纺丝电压20 kV,纺丝距离20 cm的室温条件下,制备的PVDF纤维直径主要分布在250~500 nm之间,且符合正态分布。计算得出纤维平均直径约为400 nm。

3.2雾霾防护原理

乡村雾霾对人体构成伤害最大的就是PM2.5,所以在此重点研究纳米纤维对PM2.5的阻隔原理,如图3所示。2.5 μm的粒子到达纳米纤维形成的防护网络后,便会被有效阻隔。由图2可知,平均直径为400 nm的纤维构织成的单层网络孔间距较大,但是,当多层纤维层层沉积之后,便可成为有效的“防火墙”。

PM2.5到达纤维层之后,会出现两种模式。一是PM2.5颗粒到达纤维层之后镶嵌在网络空隙之中,如图3中(A)所示。此情况下,颗粒会在纤维层沉积。当细微颗粒沉积层达到一定厚度后,纤维层即失去功效,所以,纤维层需要定期更换。二是PM2.5颗粒到达纤维层之后,又通过外力(例如风力,振动等)的作用,离开纤维层,如图3中(B)所示,该过程不影响纤维层对后续到达颗粒的阻隔。此即为纤维层的重复利用提供了一种思路:通过对更换下来的纳米纤维层水洗或振动除尘等实现回收利用,既节省成本,又避免造成废弃物污染。

3.3乡村雾霾防护对策研究

根据雾霾防护原理,研究制定出雾霾下个人防护对策。防护对策可针对人身防护和乡村应用两个方面。人身防护对策是实现对人的直接保护,乡村应用是实现对人的间接保护。所以,纳米纤维无纺布在人身防护方面可分为直接应用和间接应用两方面,具体如下。

3.3.1直接应用

直接应用体现在对人的直接保护上。例如,利用纳米纤维无纺布做防护口罩夹层。其优势体现在防护口罩的核心过滤层的纳米级别尺度,因此这种防护口罩比市场上流通的一般口罩更具防护作用,对一般性尘埃的阻隔更有效。

更进一步,可通过改进技术实现对纳米纤维的有序交叉排列,从而使纤维的阻隔作用更强。前文中已作说明,雾霾对人体伤害的主要来源是PM2.5,而细微颗粒的粒径越小则对人体伤害越大,所以纳米级别的防护口罩可以实现对粒径更小的颗粒物的阻隔,因此,更具实际应用价值。防护口罩的另一潜在应用价值还体现在可以通过静电纺丝混纺技术或者药物溶解添加技术,使药物掺杂在纳米纤维之中。雾霾发生之时,空气湿度大,空中氧气含量低,会使一些哮喘类病症患者极易发作病症,当把药物添加在防护口罩的纳米纤维之中,药物便可在病人呼吸之中缓慢释放。此技术不仅可以实现雾霾防护还可以作为雾霾之时病人的护理日常。

3.3.2间接应用

间接应用是对乡村人民的间接保护。例如,利用纳米纤维气孔率大,吸附能力强的特点,可以用作吸附周边工厂或施工工地产生的尘埃,进而改善乡村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中可把纳米纤维无纺布设置成区域隔离防护网,在施工场地周围实行空间包围,即可有效抑制尘埃的扩散。另一应用,可以把纳米纤维无纺布制成尾气过滤桶,安装在机动车辆的排气口,可以实现对尾气的过滤处理。纳米纤维在间接解决雾霾对人体的伤害方面,同样主要利用了纳米纤维的过滤和吸附作用。

3.4对策研究意义

目前,国内外在防治雾霾方面都采取了积极的举措。英国出台《清洁空气法》,美国加强检测和管理,日本注重绿化等等,都已见成效。我国借鉴经验,正在积极应对雾霾污染,但是政策的落实和防护措施的见效都需要一个过渡的过程,从省市到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乡村,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形成一套完备的雾霾防护体系。而现在乡村雾霾日益严重之际,想要立竿见影,实现乡村人民人身有效防护正是本研究的意义所在。利用静电纺丝技术可制备出纳米级别的纤维,再将制得的纳米纤维应用在人身防护方面,例如纳米纤维夹层防护口罩,工厂、施工工地尘埃颗粒隔离墙,机动车辆尾气过滤装置。其潜在应用价值还在于,可制备功能性口罩,例如药物添加缓释防护口罩。对于乡村雾霾的防治,应首先以人为本,所以在此,首先研究利用静电纺丝技术针对乡村雾霾下关于人身防护的应用研究。

4结语

雾霾污染已严重影响到了乡村人民的生命健康。所以,乡村雾霾防治必然会成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一环。目前,国家、社会层面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正在采取积极有效的雾霾防治措施。但是,作为雾霾防治的最终受益者、主观参与者,乡村居民更应该加强自身防护。本文结合静电纺丝技术研究出一套乡村雾霾下的人身防护对策,实现了对人的直接保护和间接保护,其潜在应用价值更是巨大。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本应以乡村人民为本,从乡村人民的健康出发。所以,此研究出发点是为了实现乡村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2017年6月绿色科技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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