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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优选九篇

时间:2024-02-28 14:44:11

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第1篇

一、我国城乡发展不协调度现状

1. 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不公平日益严重,统计资料显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1982年的1.8∶1,扩大到2004年的3.2∶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与此同时,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全国范围的收入分配不平等日益严重。据官方统计,2004年的基尼系数是0.465,大大超过上世纪90年代基尼系数的平均数0.338。而0.4的基尼系数水平通常被作为判断社会收入分配平等与否的警戒线,超过这一水平的基尼系数说明社会收入分配及其不公平,社会贫富差距悬殊。

2. 城乡居民消费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差值绝对数不断扩大,呈现加剧状态。1978年城乡人均消费水平相差267元,2002年扩大到5713元。与此同时,1978年,中国农民的恩格尔系数为67.7%,处于绝对贫困阶段,到2004年,中国农民的恩格尔系数降为47.2%,跨进了小康社会的门槛。而中国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57.5%,下降为2004年为37.7%。当1978年农民处于绝对贫困阶段时,城镇居民则处于温饱阶段;到2004年,农民进入小康阶段,城镇居民则进入了富裕阶段,改革开放已经20多年,这种城镇居民比农村居民在富裕程度上高一个阶段的格局并没有改变。

3 .城乡教育发展差距。

由于“二元”的社会结构和城乡结构,在当前农村人口和学生人数远远超过城市人口和学生人数的情况下,城市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要远远好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中国全社会的教育开支是5480亿元,这包括财政开支也包括学生家长开支,也包括社会各方面的投资和捐助。根据教育部的统计,这5480亿元用在农村的只占23.1%,76.9%使用在城市,农村教育投资远远落后于城市教育投资,农村分到的教育资源实在是太少。

4. 城乡卫生发展差距。

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中国卫生分布公平性在全世界排名中居第188位,列倒数第四。到目前为止,中国享有医疗卫生保障的人只有15%,85%的人没有医疗卫生保障,其公平性太差,差就差在农村。医疗资源的分布不平衡,造成农村缺医少药和城市医疗资源利用不充分并存,农村居民有病无处医和无钱医的情况大大高于城市居民,在农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大量存在。

5 .城乡社会保障差距。

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处于分割状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非常薄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地区基本上没有养老保险;城市失业保险覆盖率目前已达71.7%,农村几乎为零;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城市居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多数农村地区目前尚未建立低保制度,只有传统的五保供养制度。二元社会保障结构的存在,进一步扩大了城乡业已存在的差距,阻碍了社会结构转型。

二、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政策见议

1. 促进城乡要素的优化组合

通过合理分工,使城乡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支撑的经济技术服务体系。根据城市和农村的不同特点和发展优势,合理分工,互促共进。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极,重点应该发展金融、贸易、信息、文化和教育等第三产业;中小城镇以生产为主,充当中心城市向农村扩散技术能量的中介和农村向城市积聚各种要素的集散地;农村以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现代农业生产支撑大中小城市对生活必需品和二三产业对资源要素的需求。最终形成城乡三大产业的广泛融合和城乡经济的共同繁荣。

顺应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整体推进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要建立具有资源消耗内在约束能力的企业制度,强化外部成本内部化;要根据真实的稀缺水平,赋予各类资源主体明晰的产权,建立市场型的资源交易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绿色消费,建立节约资源的生活方式和社会文明;进一步强化三次产业内在联系,推动产业融合,实现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

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由以农业支持工业向工业反哺农业的转变,建立健全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长期推行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发展战略,使国民收入分配向工业和城市倾斜,造成政府农业投入不足。要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对农业投入不足的问题,必须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在工农业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分配格局。为了促进工农业的良性互动,政府必须转变重工轻农的发展战略,通过增加投入对农业进行扶持,实现由以农业支持工业向以工业反哺农业的转变。

2 .以构建城乡统一市场为目标

打破城乡两大经济系统相互隔绝的状态,构建和谐、平等的城乡经济关系。城市和农村两大经济系统由于“二元”结构的存在被人为割裂开来。一方面,当前我国城市资本和农村劳动力双过剩,而体制又使之不能顺畅对流;另一方面,城市经济相对繁荣,市民生活条件和收入水平快速提升,而农村经济结构层次低、增长严重乏力,农民收入低下。这种过大的落差反过来严重影响了城市经济的发展。要构建和谐、平等的城乡经济关系,关键是:打破地域和身份限制,构建全国统一、城乡和谐的市场体系,形成城乡两大经济系统间的资源流通和有效配置机制,使城乡资本、技术、信息、产品、资源、劳动力等双向对流、公平交换,在区域范围内建立合理有序、功能藕合、城乡一体的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体系。

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一方面农村存在大量需要向城市工业转移的劳动力,另一方面城市中也存在许多适合农村劳动力岗位的劳动力结构性不足,但城乡劳动力分割制度阻碍了这种流动,导致人力资源的配置失衡和低效率。因此,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并向城市转移:首先,要正确认识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积极纠正“城市保护主义”的看法,从平等竞争的市场准入规则出发,不限制农村进城求职者的行业、工种进入。其次,积极改革“二元结构”的劳动就业体制,依托市场机制来配置劳动力资源,以减少流动中盲目性,实行双向流动。再次,大力发展中小城镇,疏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合理规划城市布局,鼓励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增强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以减小超大型城市的环境压力和就业压力,加快我国城市化的步伐。

3. 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宗旨

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制定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规划,改变目前城乡规划分割、建设分治的状况,将中心城市、城市群与周边县城、中心镇、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一纳入政府宏观管理范畴,统一编制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规划,在空间上有效地整合产业、城市、土地、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构建规模结构组合有序,功能定位优势互补,空间布局科学合理,个性鲜明,整体协调的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的城镇体系,促进协凋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实现共同繁荣。

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改变观念,彻底打破经济与生态对峙的旧观念,走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的发展道路;彻底打破城乡环境对立的旧格局,全面实行城乡统一的环保标准;彻底改变疏于和忽视农村环境保护的倾向,要从传统的城乡污染梯度转移型向城乡生态环境互动互补型转化。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大力发展环经济,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充分挖掘农业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生态功能,拓展农业旅游、观光、休闲及生态功能。

4 .以体制和制度变革为契机

改革土地征用制度。要彻底改革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在加快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土地征用应当有利于富裕农民,而不是使农民失地而陷入贫困,应当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而不是增加社会矛盾。对于建设性用地,在依法办理农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后,允许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土地一级市场,允许土地的所有者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出租等方式直接参与土地开发。同时,大幅度提高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标准。为失地农民提供能够参加失业、医疗、养老保险的费用,解决农民的长期生活问题。

彻底改革户籍制度。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中国城镇化长期滞后的根源。在新的形势下,必须把依附于户籍制度上的各种不合理制度剥离出去,以稳定住房、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为标准,实行住地登记制度和身份证管理制度替代户籍管理制度。城市之间以及城乡之间要实现人口的无障碍的流动,给农民新的自由进城和自由迁移的权利。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方面是扩大保障面和建立面向城镇非农产业就业人口的住房、就业、失业、教育、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对放弃农村土地承包权,转变为城市居民身份的农民,要与其他城镇居民同等对待,实行最低生活保障。

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第2篇

【关键词】区域空间;城乡一体化;协调

“空间”是人类进行社会经济活动的场所,是任何公共生活形式和权利动作的载体。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如开辟耕地、植树造林、修建铁路等都构成空间结构的组成部分。空间结构状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除运费、地租、集聚三个基本因素外,还有如资源的分布、地形与气候、历史特点、社会结构、与周围区域的关系、决策者的决策标准与决策水平等(陆大道,1988)。

工业革命推动了城乡空间结构的巨大变革。在多数国家社会结构体系里,同时并存着比较现代化和相对非现代的两种社会形态,城市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逐渐成为人类文明先进的象征;而农村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渐渐沦于愚昧、落后的困境。城乡分离的社会大分工,使城市和乡村的协作关系笼罩上了城市中心论的阴影,长期以来城市聚落和乡村聚落相互分离、独立发展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特征明显,城乡差距较大,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城镇与乡村作为区域经济系统的两大组成部分,两者共同协调发展,才能实现总体经济最优化和社会福利最大化。

1. 区域空间演进的一般规律

1.1空间演进的阶段划分。经济发展推动区域空间结构的演进与成长,经济增长与区域不平衡发展之间存在明显的倒“U”关系。区域空间以“核心————网络”为基本结构单元,在集聚与扩散的相互作用下,呈阶段性的空间结构演变规律。在传统农业阶段、工业化初期阶段、工业化中期阶段、工业化后期及后工业化阶段的四个阶段演进过程中,空间结构类型依次为均质化空间、极核化空间、点轴化空间和一体化空间(陆大道,1988;潘玉君等,2007)。其空间的组织形态由分散的点状、无发展轴、无规模等级结构逐渐向点轴系统,进而向空间网络一体化系统演进,城乡空间关系由共生、分离、对立逐步走向城乡空间融合。

1.1.1传统农业阶段。这个阶段历史漫长,多数人口从事农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只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逐步出现以居住为主要职能的乡村居民点;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剩余产品,以商品交换为职能的小城镇慢慢出现,城乡结构初步形成。但由于社会发展缓慢,城乡之间交通等区域性基础设施水平低,城乡之间人员、物资、信息交流很少,没有形成区域间经济发展的疏密问题,空间结构状态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即呈现低水平的空间均衡发展状态。

1.1.2工业化初期阶段。18世纪的工业革命所引发的工业化进程,有力地推动了世界范围内的城镇化,传统的以家庭、作坊经济为主体的分散式的城乡空间格局迅速瓦解,区域空间结构开始进入由分散走向集中的发展阶段。社会变革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的较快增长,社会分工明显加快;水上交通、铁路和公路运输的出现,使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规模进一步扩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集聚经济”效应开始出现,优越的地理环境和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使城镇不断吸收广大乡村地区的资源,并向周边地区输出商品,城镇逐步形成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低效的空间均衡状态被打破,空间经济梯度突显。

1.1.3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的发展使国民收入大幅度增长,国家和私人投资能力扩大;科学技术的发展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重化工业逐渐成为社会的主导产业,第三产业开始大量出现,工业化和城镇化速度逐步加快。资源的开发和交通通讯事业的发展,使新的城镇不断形成,单纯的“中心一”模式逐渐变为多核心结构,城镇职能分工和等级体系初步形成。由于集聚经济在社会经济区位决策中的统治地位,社会及产业主要集聚于高等级的城市和轴线上,“点一轴系统”逐步形成,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愈演愈烈,空间结构仍处在变化之中(陆大道,1998)。

1.1.4业化后期及后工业化阶段。科技文明高度发展,并在经济建设、城乡规划、生态保护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现代化的交通和通讯事业使经济发展的区位因素大大下降,“集聚经济”发展超过了所能允许的边界,形成了所谓的“集聚不经济”,“用脚投票”的民主制度使城乡、区域之间的消费、收入、就业和机会选择的差异逐渐消失。生态文明理念受到高度重视,各地区的空间和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以城镇群为主导的“点一轴”空间系统逐步完善,等级差别愈来愈小,整个空间结构重新回到“平衡”之中。

1.2空间演进的三维模型。科学技术的发展往往决定着空间结构的演进过程。在工业化中期阶段以前,相对薄弱的经济基础和对物质生活的高度渴望,使社会经济的空间运动以集聚为主,其主要动力是经济因素,增长极发展模式成为最佳选择,区域空间结构不平衡不可避免。到了工业化的中后期,公平、正义、发展机会均等社会因素渐起主导作用,经济因素作用下降,平衡布局、发挥社会效益变得愈加受到重视,社会经济区位决策可能偏离经济上的最优方案,随着经济、社会两维空间延伸。到了后工业化阶段,强大的技术手段强烈地改变着自然结构和生态环境结构,生态环境因素愈来愈明显地影响国家和地区资源开发方向、产业选择和空间布局,空间区位抉择同时受到经济、社会、环境三个因素的作用,空间结构变化沿着三维空间延伸(陆大道,1998)。

2. 我国城乡空间一体化发展现状解析

2.1城乡空间结构演化进程明显加快。

(1)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工业化的原始积累,我国采取了优先发展重化工业的战略,把发展重点放在城市,而农业部门只是向工业部门提供粮食、原料和劳动力,导致农业减产、粮食供应紧张、农业部门长期滞后、城乡差距加大,城乡空间结构严重失衡,使整个国民经济陷入困境(周叔莲、金碚,1 993)。

(2)改革开放以来,在全球化、信息化和市场化的多重背景下,我国城乡结构在经济、社会转型等多重推力下,正经历着急剧的空间演变进程(李国平等,2009)。外国直接投资和国际贸易的增长,以及跨国公司国际生产网络的扩张,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结构性转型和经济能级提升。伴随着城市经济的高速增长,城市建设呈现出大规模的开发热潮,城乡空间结构呈现出明显的演化进程。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2008年底,人均GDP为2.2698万元,已基本具备了促进城乡空间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条件: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升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城镇化、工业化加快推进,综合实力进一步提高;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事业不断进步,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民生得到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总体上步入了小康水平;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中央政府多次下发文件,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城乡规划。

2.2影响城乡空间协调发展的主要障碍。

(1)尽管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但我们也应清醒地意识到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并不平衡,二元结构特征突出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障碍。新中国成立之初实施的以重化工业为主导的发展道路,在为工业化作出贡献的同时,却由于“抑农保工”和“城镇剥夺农村”两大措施损害了社会公平目标和牺牲了农业效率。农村人口因转移无门而大量滞留在有限的农业空间,农业的规模经济难以实现,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长迟缓,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导致有效需求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有效需求长期不足,已成为经济持续发展的隐患(何念如、昊煜,2007)。

(2)我国城乡空间布局混乱,多数城市空间扩展陷入“摊大饼”的怪圈,处于近域无序蔓延,广域扩展严重不足状态。一是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镇,带来了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环境污染、人口膨胀、就业困难、地价上涨等一系列过度“城镇化”问题;另外,城镇化将城镇技术水平低和污染严重的工业向农村转嫁、扩散,从而也连带地将城镇污染向农村延伸、扩散,形成新的污染区域,导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失衡(王春光,1997)。二是多数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城镇规模存在断层,缺乏大城市,不利于经济要素与产业的快速聚集与扩散,不利于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由于小城镇缺乏投资,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低,吸引力差,一些企业不愿在小城镇扎根,使工业合理布局不能顺利展开,疏导大城市人口的阻力很大。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尽管大城市已明显表现出工业和人口过分集中的许多弊病,却仍然存在着继续集中的趋势。三是在产业发展上,城市之间的依存度不高,产业落差和经济落差大,城市功能定位不明确。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的产业发展矛盾难以协调,中小城市的支撑产业普遍不强,第三产业发展不足,高新技术产业、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不同程度地发展滞后。四是在行政管理上,大都处于无序竞争、各自为政,而不是有序合作和协调发展等等。

3. 我国城乡空间一体化协调发展的对策思路

3.1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是实现城乡空间一体化的外部环境。

(1)推进城乡空间一体化的目的是要使城乡经济社会相互支援,共同发展,为人类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是一切改革的基本前提和基础。推进城乡空间一体化是一个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的过程,必须拥有一个健康的宏观经济环境。首先是保持宏观经济基本稳定,降低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其次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节能减排约束,改变目前主要由投资带动的经济发展模式,调低税率,刺激和鼓励国内消费,启动巨大的乡村消费市场;第三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服务业,改变目前经济主要依靠工业带动为三次产业协调拉动;第四是改革垄断行业,加快事业单位改革,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黄坤明,2009)。

(2)城乡空间一体化发展要以人为本。一要采取各种措施为人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因此,国家要保护农业、建立自然保护区、新城建设引入农业景观、维持生态平衡,使人类可以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二要提高人类素质,增强责任感,提高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城镇化、工业化发展也刚步入中级阶段,现在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经济,但经验告诉我们,发展经济是为了满足人的物质需求,保护环境是为了维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二者并不矛盾。

3.2城乡统筹规划是实现城乡空间一体化的前提。

(1)政府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宏观调控中,城乡统筹规划始终是重要的工具。打破行政界线,建立有效的区域协调机制,既注意城乡之间以及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又注意城市发展与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变化的紧密联系,从城乡区域整体的角度进行统一规划,是实现城乡空间一体化的前提。用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来控制城乡土地的使用,使城乡发展相互衔接,从根本上防止城镇无限无序蔓延,保护农业发展。通过建设高度发达的道路交通系统,缩短城乡之间的距离,方便人们的出行和货物运输,从而使整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兴旺发达。

(2)当前,我国绝大部分城市和小城镇都已编制了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也在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不少城市甚至进行了多次修编和调整。但是,由于我国城乡发展规划的法律约束力弱,随意改动现象严重,致使规划难以落实。只有通过立法,加强规划的约束力,才能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城乡统筹规划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不仅仅是规划专家和政府的事情,必须允许社会公众参与并得到他们的认可。西方国家所有的规划必须通过市民的审议程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我们要充分转变政府职能,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社会公众的利益,不断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强化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和管理的参与和监督,引导和帮助公众去改善发展环境。

3.3发挥政府职能是实现城乡空间一体化的关键。

(1)统筹城乡空间协调发展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离不开政府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重视扶持和保护。一些人相信市场的力量,认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城乡二元结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自然消失,我国可以通过人为地加速城镇化进程来消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空间的迅速融合。这种想法不但不可取,而且非常有害。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不是完全放任自由的,公共物品、外部性、垄断、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常常给市场经济造成无序和混乱,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对于自由竞争发展中的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阻碍因素,应当努力去调控和纠正。城乡空间发展即有内在的规律性,也需要从外部加强引导和支持,西方国家无不竭尽全力从立法、政策、科技教育等方面为城乡空间协调发展保驾护航。

(2)另外,由于农业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和公益性,农业生产周期长,农产品的需求供给弹性低等,因此,市场对农业的调节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在城乡空间一体化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对农村改革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支持参与程度,深刻影响着社会参与度和农村面貌改变程度。解决城乡空间二元结构,从我国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来看,必须要依靠政府的积极作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支持农业、农村的发展,提高农业、农村的生产能力和竞争能力。

3.4推进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城乡空间一体化的途径。发达国家城乡空间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高度发达的城镇化并没有消灭农业,农村作为农业生产的场所和人类聚落的一种形式,也不会完全消失。相反,农业的健康发展是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我国应从具体政策和资金投入上加强对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持。在当前农业日趋市场化的形势下,通过龙头企业的订单农业,把分散的一家一户式的农民组织起来,解决农民种易卖难的后顾之忧;积极发挥市场对生产的指导协调作用,引导农民种植结构优化、品种优化的作物,面对国内、国际市场,提高农民在生产流通领域的利润增值问题。同时,要进一步落实“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发展战略,进一步进行土地制度创新,以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为主攻方向,做大做强农业,不断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增强农业综合能力。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比较收益,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完善(黄坤明,2009)。

3.5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城乡空间一体化的基础。社会保障是实现二次分配的一个重要手段,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贫困率,防止两极分化。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了城乡间的差别,对农村城镇化建设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随着城乡一体化相关政策的实施,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问题仍然很多。首先,我国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比较窄、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基础比较薄弱、资金支付压力大、部分社会群体保障待遇不合理,特别是城乡社会保障不平衡、不衔接等问题尤为突出。其次,农村社会保障仍然非常薄弱。一是农村低保制度刚刚开始建立,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还有待完善;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配套资金不到位,保障水平过低;三是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没有定位,农村养老保障方面存在明显的制度缺失。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非农化的发展,我国农民人均耕地越来越少,土地的保障功能逐步退化。另外,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农村家庭小型化也导致家庭保障功能大为削弱。当前农村医疗、教育费用支出过高,抵制了农民的消费意愿,导致经济发展过多依赖投资和出口。因此,建立完善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有助于贫困农民增强消费能力,拉动经济增长,而且有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和城乡生产资料的合理流转,进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高效率的社保体系,通过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社会保障关系跨省市转移接续,不断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等。

参考文献

[1]黄坤明,城乡一体化路径演进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56~59 .

[2]何念如,昊煜,中国当代城镇化理论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61.

[3]陆大道区域发展及其空间结构[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6.

[4]陆大道区位论及区域研究方法[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8.19 .

[5]李国平,杨军等网络化大都市——杭州市域空间发展新战略[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4~5.

[6]潘玉君等,区域发展与主体功能区系统研究(第2卷)[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31~32.

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第3篇

关键词:兰州市;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市民化

Abstract: Urbanization is the only way to achieve modernization, is currently the country to expand domestic demand, promote a powerful engine for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should be fully integrated and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perspective, otherwise it will seriously affect the quality and effect of urbanization. In this paper, the status quo of urbanization in Lanzhou City for the analysis of samples, analyzes the current outstanding problems in Lanzhou City Urbanization exist, and how to better promote urbanization, and provide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integration of appropriate measures to coordinate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Key words:Lanzhou ; urbanization ;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ion ; citizenship

中图分类号: 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6)-05-24(4)

1 引言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党的十提出的“新四化”之一,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也是拉动就业的巨大推动力,对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城乡一体化的协调发展也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与有效举措。

城镇化是一个农业人口不断减少、城镇人口不断增加的动态过程,其具体表现形式通常有两种:一是农村人口不断向既有城镇的积聚,即人口在市场力量推动下的自然迁移;二是农村人口的就地城镇化,即由政策拉动的结果。

针对城乡二元结构矛盾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就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把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也一再证明,城乡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快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环节。

2 兰州市城镇化建设的基本概况分析

2.1 区域概况

兰州,作为甘肃省的省会城市,是其政治、文化、经济和科教中心,也是西北地区的第二大城市,市区南北群山环抱,东西黄河穿城而过,蜿蜒百余里。兰州市现辖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红古5个区和永登、榆中、皋兰3个县以及部级兰州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共81个乡镇,734个行政村(其中涉农行政村715个),自然村3742个(其中涉农自然村3702个),市域总面积1.31万Km2。截止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达369.3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98.96万人,共有汉、回、满、藏、东乡、裕固等36个民族。

2.2 兰州市城镇化取得的成就

近年,特别是自2009年兰州市被甘肃省列入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以来,兰州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关键,以优化配置城乡资源为重点,着力推动“规划布局、产业和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城乡社会管理”5个一体化,形成了城乡基本协调发展、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兰州特色的在“大城市大农村”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推进试点工作7年以来,全市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城乡融合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试点带来的新变化和新实惠。城镇化水平从2009年的64%上升为2015年的80.95%,无论是按照美国城市学者诺瑟姆的经典城市化三阶段理论(1979),还是按照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的报告认为的,从国际经验看,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进入城市型社会,主要有城镇人口、空间形态、生活方式、社会文化和城乡关系5个标准,按人口城镇化率进行阶段划分,城镇化率51%~60%为初级城市型社会,61%~75%为中级城市型社会,76%~90%为高级城市型社会,大于90%为完全城市型社会,那么兰州市目前的城镇化水平已经进入高级阶段或者称之为高级城市型社会。

3 兰州市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如上所述,兰州市当前的城镇化水平确实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是每年《中国经济周刊》与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联合的《中国城镇化质量报告》,对中国286个地级以上城市城镇化质量进行排名,兰州市虽然在城镇化率的排名较靠前,但在城镇化质量排名上却不尽人意,远滞后于城镇化率。在深入考察兰州市城镇化发展的进程中,笔者认为,兰州市当期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3.1 “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

兰州市除主城5区之外,还包括相对偏远的永登县、皋兰县和榆中县,相比前者,这3个远郊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农村人口占比数量较大且相对集中。据甘肃省统计局2015年底的《兰州市城镇化建设中的就业现状分析与研究》指出,兰州市三县五区的城镇化水平差异较大,呈现出不均衡的局面。数据显示,2014年兰州市安宁区、城关区、西固区城镇化率率先突破90%,进入完全城市型社会阶段,七里河区和红古区迈入高级城市型社会阶段,而皋兰县、永登县、榆中县3个远郊县则还处在初级城市型社会(城镇化率在51%至60%之间)以下,乡村人口比重大于城镇人口[1]。所以,兰州市的城镇化建设面临着“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的困境,城乡区域发展极不均衡。

3.2 “半城市化”与“被城市化”现象严重

在当前城镇化建设中,“半城市化”与“被城市化”现象相当普遍,笔者认为,这是各种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半城市化”,即进城务工的农民及其随迁家属虽然进入了城市,并且工作、生活在城市,却在制度体制、社会生活和社会心理上被城市与市民所排斥,当这种排斥长期不能得到改善时就会使“半城市化”结构进一步固化并不断自我复制[2],他们因为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往往在就业、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当地户籍居民有较大的差距,在大城市内部形成了典型的新二元社会结构[3]。同时,“被城镇化”现象也存在,即农民因地方政府政策规划被就地城镇化或者因土地征用被迫进入城市,但相应的政策措施、制度建设、基础设施等却没有及时跟进。

3.3 城乡基础设施参差不齐,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大且对接滞后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的2015年《公共服务蓝皮书》,对全国38个主要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排名,兰州市排名第36位,明显滞后于其他城市。究其原因,就是兰州市三县五区的城乡分隔明显,基础设施参差不齐,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较大。此外,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以后,尤其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的对接机制不健全,严重滞后于城镇化水平。

3.4 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形势严峻

城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对于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镇的首要目标则是寻求就业机会,这是以人为本的核心,但就业形势却不容乐观,主要受以下几个元素影响:

一是供大于求且自身技能缺乏。随着当前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而且这些农村劳动力在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方面,普遍较低,缺乏竞争优势,增加了就业难度。二是就业结构滞后于产业结构。数据显示,2014年兰州市三次产业在GDP中的结构为2.80:43.34:53.86,而三次产业的从业人员结构则为19.27:26.2:54.53,这意味着兰州市有19.27%的就业人口在从事最基础的农业生产劳动,就业结构明显滞后于产业结构,未来几年农村仍有相当一部分剩余劳动力会向二三产业转移。三是随着国家经济迈入新常态,总体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需要调整重组,就业面临巨大挑战,在大趋势的影响下,兰州市的就业需求会有一定回落。

4 兰州市推进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对策思考

城镇化的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城镇化是城乡一体化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4],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是城镇与乡村、工业与农业、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融为一体的过程。要加快城市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就必须把农村和城市作为一个有机整体,通过统一规划、管理、建设,强化顶层设计,使城乡发展互相衔接、互相促进,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

兰州市应根据市域内不同区县的实际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特色镇,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1 加快城镇化步伐,科学规划城市结构,把城镇化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引擎,并以小城镇建设为重点

兰州市受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南北群山环抱,东西黄河穿城而过,土地资源紧缺,人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是土地绝对量不足,另一方面还存在着土地使用不合理、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城乡用地缺乏规划和有效管理。

首先应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权威性和公开性,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为兰州市的整体布局出谋划策。其次,要从实际出发,在全力抓好老城区改造提升的同时,大力推进新区开发建设和高新区、两个部级经济区开发区的增容扩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为统筹城乡发展打造广阔平台。尤其要在城镇化水平滞后的永登县、皋兰县和榆中县依托当地特色,挖掘和发展特色小城镇,依托小城镇建设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破解“大城市大农村”并存的局面。如对青城、什川、连城、苦水、阿干镇等重点小城镇,打好“历史文化名镇”、“部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生态古镇”、“精品农家乐”等金字招牌,深入挖掘本土建筑、民俗和饮食文化,打造一批具有地域魅力的文化、生态、观光与休闲旅游的村镇,增强其吸纳能力,使其容纳更多的农民就近就业创业,让他们挣钱顾家两不误。

4.2 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发展,以新农村建设为支撑,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也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薄弱环节,必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要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经营方式,鼓励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承包地,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联合或土地托管等,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打造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使懂农业、会经营、有想法的农民留在农村做强做大农业;积极从城镇引入先进技术、高素质人才并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流动,促进城乡互动发展。

4.3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做好相应配套安排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建设最核心的内容,也是在五大发展理念下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应有之义。做好这项任务,要实现好农民身份转变、生产方式转变和社会方式转变等“三个转变”[5],因此不但要改革相关障碍制度,还要跟进相关基础设施的配套与完善以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对接等,充分解决“半城镇化”现象。

首先要改革现有户籍制度,打破和取消限制人口和劳动力流动、影响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性、体制,将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落实和细化用居住证制度取代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思路,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缩小与城镇户籍人口的待遇差距。其次,要恰当处理进城务工农民户口变动与“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权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关系,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条件,并切实保障好他们的应有权益,解决后顾之忧,让农民愿意且敢于进城。最后,要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及其随迁亲属在福利待遇上的有效对接,如“新农保”与城居保的对接、“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对接、农村低保与城镇低保的对接等。

4.4 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的建设与完善

要改善当前兰州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大的现状,提高人们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敢进城、愿意进城。依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加大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力度,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标准统一,建立城乡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举措上,应积极探索户籍制度创新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在就业、医疗、教育、社保、文化等方面的“同权共享”,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城镇教育等,让城乡群众共同享受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成果。

5 结语

虽然兰州市在推进城镇化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中面临着诸多客观障碍和困难,但做到科学规划布局和相关配套制度的改善,达到《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既定目标,力争到2020年,兰州市人口达5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42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85%,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实现城乡互助共融、协调发展,走向高质量的城镇化,让兰州市域内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现代文明生活,城镇化的建设和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齐头并进,才能形成对经济社会发展稳定而持久的内需支撑,从而更好的实现高质量的城镇化水平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参考文献:

[1]甘肃省统计局. 2015年兰州市城镇化建设中的就业现状分析与研究[EB/OL]. http:///www/HdClsContentDisp.asp?Id=31212, 2015,12,04.

[2]王春光.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问题研究[J].社会学研究,2006,(5).

[3]杨继瑞,刘斌.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理论反思与实践探索――第五届比较研究工作坊会议综述[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4,(6):205.

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第4篇

关键词:城乡二元结构;县域城镇化;省直管县;城乡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1-0004-03

行政区划的设置不是固定不变的,合理的行政区划是政府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的前提。据统计,2016年2月,中国大陆地级区划已达334个,其中地级市有293个,地级市占地级行政建制的比例高达87%,“市管县”的数量已占全国最大比例。从1982年开始,我国逐步形成“市管县”体制,在特定时期,“市管县”体制起到了地级市辐射带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而如今,“市管县”体制弊端逐步显现,越来越阻碍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

“省直管县”是21世纪初诞生的一个新概念,亦是新时期针对“市管县”体制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西方行政区划大多实行三级政府管理体制,发达国家行政管理结构基本不存在“市领导县”这一环节,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是它们研究的重点。奥茨(Oates)在《财政联邦主义》中提出财政分权是处理中央与地方及各级政府间关系的一种财政体制。蒂布特(Charles Tiebout)在《地方支出的纯粹理论》中指出人们在社区间充分流动,倾向转移到那些能满足他们偏好的社区中去。特里西(Richard W・Tresch)在《公共财政学》一书中强调中央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不足。国外这些相关研究从理论上解释了各级政府间财政职能的分配,诠释了财政分权是符合现实要求的。

我国国内学术界也初步开展了针对“省直管县”体制的本土化研究,形成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对“省直管县”这个词语至今还没有给出一个官方统一的界定。有学者指出“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后省政府的工作量将增大,将面对比以前更多的县。还有人指出,不能仅仅为了解决县域财政问题就推行“省直管县”,这会降低中心城市的作用。也有学者从经济角度分析,认为“省直管县”体制压缩政府管理层级,降低了行政成本,从技术层面研究,电子政务、信息通讯、交通等设施的完善,为“省直管县”创造了条件等等。

上述种种研究,对于我国“省直管县”体制的研究起步打下了坚实基础,也提供了参照。但是,可以看出当前对“省直管县”的研究还没形成理论体系,只是涉及“省直管县”的定义、改革出现的问题、扩权优势等方面的综述,研究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对“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反思不够,没有抓住“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核心――财政体制改革。

一、“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基本概述

(一)“省直管县”体制的内涵及特点

“省直管县”体制是指地方行政架构由“省――市――县”三级压缩至“省――市县”两级。一般来说,“省直管县”体制主要分为财政“省直管县”和行政“省直管县”两种类型。从横向上看,现阶段“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具有三大主要特点:第一,财政权单独下放,即财政“省直管县”;第二,人事、经济管辖权综合下放,即“扩权强县”;第三,权力全部下放,即实行全面“省直管县”。

(二)“省直管县”w制改革的内容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主要是加强两头、压缩中间。具体改革内容(见表1)。

二、县域城镇化困境及成因分析

20世纪80年代初,考虑到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央决定“以城带乡”,最终形成了“市管县”体制。在改革开放之初这极大地辐射到城市工业及县域农村的发展,但伴随着新时期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弊端也日益显现。

(一)责权不统一,基层活力不够

在“市管县”体制下,县直接负责本县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但发展成果却经常被上级部门“侵占”,没有自主发展权。一方面,现存直线型政府与扁平型政府相比,信息沟通能力更差,信息传递存在滞后,造成省级政府回应力较差,县级公众满意率偏低;另一方面,传统权威式政府体制与民主式政府相比,权力过于集中在上层,基层人力与权力资源没能实现最优配置,活力没有被充分激发,县域经济社会的效益不能实现最大化。

(二)行政组织科层制的弊端日益显现

新时期,扁平化的省管县行政组织具有更强的环境适应能力,相比传统科层制下市管县的金字塔形组织具有更多优势,日益在世界上盛行(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市领导县”体制增加了管理环节,降低了行政效率,提高了行政成本。而“省直管县”体制更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使市与县处于平等竞争地位,能够极大地激发县域经济的发展活力,同时将遏制省辖市抢夺县域资源,县也可以集中人、财、物力建设现代化的城镇[2]。

(三)部分县现有财政收支及集中能力急剧下降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一些地级市通过行政手段与县争夺资源和项目,千方百计在市域搞政绩工程,而不是专注于县域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据调查,地级市主要有五种方式集中县的财力:一是规定其上缴一定比例的财税收入;二是将其创收渠道收归市级;三是要求其出资参与市级公共建设;四是上收上划营收大户;五是截留上级拨给县的各种转移支付资金[3]。

三、我国“省直管县”体制的实施现状

(一)行政全面直管――以海南为例

海南省在全国最先开始行政“省直管县”管理体制的探索,正是因为实施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改革措施,大大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1.放权于县,理顺了省与县之间的事权关系

海南省从2000年开始就大力推行“简政放权”,将大量事权下放给县,通过一系列放权,海南县域经济的发展活力得到了显著增强(见表3)。

2. 激发了县域经济活力,财政收入大大增加

省政府先后多次向市县下放了一批具有实际意义的权力,这极大地提高了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县域经济增速明显加快,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增长态势。以海南省儋州为例,从2009年以来,获得多项下放的权力后,县级财政收入一路攀升,从2009-2013年4年间地方财政收入从3.38亿元增加到28.44亿元[4]。

3.行政成本大幅降低,办事效率得到提高

省直管县使政府事权下放以后,过去复杂的行政审批手续化繁为简,政府的工作效率得到提高,百姓得到了真正的实惠。通过下放事权,县政府拥有更大的自,极大地调动了县政府的积极性,一大批地方项目得以快速落地。

(二)“省直管县”改革的效应分析――以浙江为例

1.“浙江模式”基本做法

浙江省内各市县具有发展速度快、实力雄厚、经济繁荣等特点,占据着大量的全国百强县。“浙江模式”主要以扩大县的经济管理权限为主,即扩权强县。

一是推行财政体制改革。浙江省的财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主要是省政府直接管理县级政府的财税考核和上缴,地级市不再管理县级市的财税预算和收支,县级市也不向地级市上缴财税收入。浙江省民营经济的繁荣发展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此。

二是经济管理权能放则放。浙江省坚持“能放则放”原则先后进行了五轮扩权改革,旨在扩大县级政府的管理权限和强化自主发展的积极性,推进县域经济发展[5],具体内容(见表4)。

2.“浙江模式”改革成效

浙江在2002-2005年连续4年间全国百强县总数第一(见图1)。浙江财政“省直管县”取得的成效对全国“省直管县”发挥了示范作用[6]。

一是改革省级财政体制,调动了市县积极性。浙江在财税体制划分上坚持“能放则放,收入下沉”的原则,将大量属于省政府或市级政府的预算收入下划给县,通过分税制与市县实行收入共享。这样,通过完善省对市县的财政体制,既保证了省级财政的稳定增长,又调动了县级政府发展的积极性。

二是推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了区域均衡发展。浙江在推行财政“省直管县”体制的过程中,为协调全省各区域平衡发展,创新了转移支付制度,其中包括按县域面积、人口、人均收入等因素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农村税减免转移支付等政策性转移支付,各种专项转移支付、特别性转移支付等。

三是坚持扩权强县改革,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为确保财政“省直管县”体制的实施,浙江先后进行了五轮“扩权强县”改革,规定按省管干部的标准任免县级主要领导,出台扶持欠发达地区的倾斜和优惠政策,积极调动欠发达地区发展的积极性,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四、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协调城乡一体化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是实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要打破城乡二元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机制,可以依托推进财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保障县级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财力需求,通过行政省直管县改革,实现城乡土地、户籍、基本公共服务等基本制度的统一。同时,强化省级政府对城乡资源的统筹利用,促进城市的财政、金融、人才、科技、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形成市域与县域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推进城镇化进程,形成“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

(一)稳步推进改革,理顺省市县之间的事权关系

各地要考虑周详,全面权衡,分类指导,采取“逐步扩权,稳步推进”的模式,渐进实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省政府要加大县级政府的自主发展权,重新认识和定位市县关系,让市县在竞争中寻求各自的发展空间,在国家的战略框架下相互合作、共同发展。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共同承担市县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事务,省级政府应允许市级财政逐步退出县域范围,转而由县级财政来保障[7]。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省直管县”后,地级市政府与县级政府不再是上级与下级的行政隶属关系,地级市不再管辖所辖各县,部分政府职能和相关措施需要转变或完善。要加强干部队伍的培训学习,在改革取得实效的时候应该果断立法,实现刚性约束,大胆任用具备改革创新意识、稳重高效,支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干部到试点县推动试点的进程。随着扩权强县,尤其是财政上“省直管县”的持续推进,县域内城镇化发展的期望越来越强烈,可考虑通过加强县域中心城镇建设、增设县级市来适应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需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三)中央政府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和战略规划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及当代行政管理的发展趋势而做出的重大决策,这不仅有利于完善财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层级,还有利于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当前,大陆各省区基本上都开展了“省直管县”的相关试点工作,取得了不少经验。随着改革试点的日趋成熟,“省直管县”体制的整体综合改革势在必行,下一步,全国范围的综合改革还需要中央政府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减少区域内部消耗和竞争,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

(四)权力统一配置,加强监督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有时候会忽视权限下放要适度、有序的基本要求,过于放任了县级政府的“要权”冲动,往往对县级一把手采取干部高配,旨在加强县级政府的话语权,加上扩权放权,县级政府的权力空前膨胀。因此,要明确高配领导的权力和责任,让其能贯彻落实省级的改革试点工作,利用智慧处理好省与县、市与县之间的关系;要形成一套主要领导与基层干部的沟通交流机制,以强化改革进程,巩固改革成果;要对高配领导及扩权县加强监督,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等方面问题。

五、结论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就是将地方行政管理层级由原来的“省――市――县”转变为“省――市和省――县”,由过去的市代替省管辖县,改革实现省直接到县的管理,最终实现市、县分治的改革过程。“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具有几大明显优势:首先,财政放权能调动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其次,通过扶持加快县域城镇的发展,有利于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最后,充分激发县域经济的增长后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添加新的增长点。此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也可以深化经济区与行政区的新融合,为省级政府更好地统筹协调城镇化注入动力。

总之,现行的“市管县”体制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难以实现城市支持农村、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但在一些区域仍是不可或缺的管理体制,要根据实际,借鉴“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经验,尤其是浙江省财政体制改革的经验,分区、分步完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路径,坚持实事求是、全面统筹的思路,稳步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加快推进“省直管县”改革,建立适应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要求的行政体制,日益成为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任务。为此,按照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必须认清新形势新任务,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突破行政区划,统筹安排行政管理体制,才能够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萨茹拉.城乡二元结构、三农问题与城镇化关系研究[J].财经理论研究,2013(6):45-46.

[2]李梅.城l二元结构下我国城镇化发展道路的选择[J].城乡建设,2015(10):1-2.

[3]朱柏铭.浙江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创新研究[J].地方财政研究,2010(3):10.

[4]谭丽琳.省直管市县:一个省的探索[N].海南日报,2009-10-15(10).

[5]邹惠艳,傅光明.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刍论[J].现代经济探讨,2006(11):8.

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第5篇

(一)城乡布局统一规划,打破城乡空间界限

2008年,根据宝鸡统筹城乡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以凤县为全市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和样板,制订了《凤县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打破城乡空间界限、村组界限,统筹推进“四个集中”:人口向县城集中、向工业园区集中、向城镇集中、向中心村集中,制定了“一体两翼五星百村”统筹城乡发展思路:建成以凤县县城为主体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凤州现代科技产业园区和留风关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为两翼的副中心;以河口、黄牛铺、平木、唐藏、三岔五个明星镇为依托的产业基础雄厚、生态环境优美的小城镇;以100个自然村为支撑的主导产业突出、农民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的集中居住社区。通过近年来的运行,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进展顺利。

(二)县域经济实力壮大,农民收入大幅提高

宝鸡县域经济不断壮大,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136户,县区工业园承载能力不断增强,34户企业成功入园,园区已成为引领县域工业发展的引擎。农业特色产业基地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畜为主导、果为特色、粮为基础的发展格局。城镇化步伐显著加快,一批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工程陆续开工。2009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86元,县域经济、非公经济在全市经济中的比重分别达到45.2%、47.6%。凤翔、扶风县跻身全国县域经济竞争力提升最快百强县,凤县荣获全国最美小城殊荣,岐山成为部级苹果项目示范县,眉县成为全国无公害猕猴桃科技示范县,东岭村跻身“中国经济十强村”。

(三)“新农保”制度试点成功,城乡养老制度无缝衔接

宝鸡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采用费用县级统筹式、缴费和享受待遇捆绑式、基金储蓄以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完全个人账户积累式等形式。该制度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基础,兼顾传统的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救助方式,推行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农村和城市享有同等水平的社会公共服务。使农民真正享受到30年改革发展的成果。2010年4月《宝鸡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宝鸡市社会养老保险从制度层面上实现了无缝隙、全覆盖,从根本上较好地解决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问题,使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有了实质性的突破。

(四)统筹城乡就业,城乡就业体系逐步完善

按照“统筹城乡”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宝鸡市政府提出了“统筹城乡就业”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等。鼓励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农民、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主体,从事个体经营,创办经济实体。对创业所需土地可征用,可租用、可入股;对自行申贷创业成功的下岗失业人员,按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贷款限额,由财政给予2年的贷款贴息;对有就业愿望、就业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由公务员牵线搭桥,帮助其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超过50人和100人的,以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和100万元的贷款限额,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由市财政给予两年的贴息;对自主创业的大中专学生,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由市财政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水平判别

(一)农业人口众多,城市化进程滞后

城乡融合是农村不断被城市“同化”的过程,城市化水平越高,城市文明的普及率就越高。宝鸡是因宝成、陇海铁路而兴起的新型工业城市,城乡并存,城镇化水平低,城镇规模偏小,城市化进程滞后,农业人口众多,农民收入增长相对缓慢。2008年宝鸡第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11%、60.3%、28.7%,从数据看,经济结构趋于合理,但一、二产业明显落后于全国水平。且GDP、人均GDP、经济增速在全国处于下游位置,就业结构变化与产业结构也不同步,超过50%的人口仍滞留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滞后客观上阻碍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乡经济良性循环。

(二)城乡资源配置不均,现代农业发展缓慢

宝鸡工业基础雄厚,具有相当的规模和水平,但与沿海发达城市相比,县域经济实力依然不强,工业反哺农业能力较弱。农业基础条件相对较好,资源较为丰富,但城乡资源配置不均,虽然近年来在城乡建设、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然没有达到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和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现代农业开发与综合利用滞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不同步,农村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市场体系尚不健全,现代农业发展缓慢,统筹城乡发展压力较大。

(三)大量富余人员进入城市,农村发展缺乏后续新生力量

城市化发展,承载着城乡腾飞的希望,也抽取了广大农村的新生力量。改革开放后,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实现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促进了城市经济的繁荣。但农业人口向城市的过量转移,势必造成农村劳动力下降,农业系统人才稀缺,尤其是缺乏高技术人才和掌握现代农业技术的新鲜血液。这不仅不利于农业的发展,也降低了土地这一人类最稀缺资源的利用效率。宝鸡县域人口占全市80%左右,而经济总量仅占全市的50%多,农民人均纯收入虽然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与全国平均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仍有40多万的贫困人口,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任务艰巨。

区域城乡经济社会协调统筹的发展思路

根据宝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城乡一元的现代化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互动发展,积极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建设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宝鸡在国家“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第6篇

[关键词]区域空间;城乡一体化;协调

“空间”是人类进行社会经济活动的场所,是任何公共生活形式和权利动作的载体。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如开辟耕地、植树造林、修建铁路等都构成空间结构的组成部分。空间结构状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除运费、地租、集聚三个基本因素外,还有如资源的分布、地形与气候、历史特点、社会结构、与周围区域的关系、决策者的决策标准与决策水平等(陆大道,1988)。

工业革命推动了城乡空间结构的巨大变革。在多数国家社会结构体系里,同时并存着比较现代化和相对非现代的两种社会形态,城市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逐渐成为人类文明先进的象征;而农村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渐渐沦于愚昧、落后的困境。城乡分离的社会大分工,使城市和乡村的协作关系笼罩上了城市中心论的阴影,长期以来城市聚落和乡村聚落相互分离、独立发展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特征明显,城乡差距较大,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城镇与乡村作为区域经济系统的两大组成部分,两者共同协调发展,才能实现总体经济最优化和社会福利最大化。

一、区域空间演进的一般规律

(一)空间演进的阶段划分

经济发展推动区域空间结构的演进与成长,经济增长与区域不平衡发展之间存在明显的倒“u”关系。区域空间以“核心——网络”为基本结构单元,在集聚与扩散的相互作用下,呈阶段性的空间结构演变规律。在传统农业阶段、工业化初期阶段、工业化中期阶段、工业化后期及后工业化阶段的四个阶段演进过程中,空间结构类型依次为均质化空间、极核化空间、点轴化空间和一体化空间(陆大道,1988;潘玉君等,2007)。其空间的组织形态由分散的点状、无发展轴、无规模等级结构逐渐向点轴系统,进而向空间网络一体化系统演进,城乡空间关系由共生、分离、对立逐步走向城乡空间融合。

1 传统农业阶段。这个阶段历史漫长,多数人口从事农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只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逐步出现以居住为主要职能的乡村居民点;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剩余产品,以商品交换为职能的小城镇慢慢出现,城乡结构初步形成。但由于社会发展缓慢,城乡之间交通等区域性基础设施水平低,城乡之间人员、物资、信息交流很少,没有形成区域间经济发展的疏密问题,空间结构状态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即呈现低水平的空间均衡发展状态。

2 工业化初期阶段。18世纪的工业革命所引发的工业化进程,有力地推动了世界范围内的城镇化,传统的以家庭、作坊经济为主体的分散式的城乡空间格局迅速瓦解,区域空间结构开始进入由分散走向集中的发展阶段。社会变革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的较快增长,社会分工明显加快;水上交通、铁路和公路运输的出现,使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规模进一步扩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集聚经济”效应开始出现,优越的地理环境和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使城镇不断吸收广大乡村地区的资源,并向周边地区输出商品,城镇逐步形成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低效的空间均衡状态被打破,空间经济梯度突显。

3 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的发展使国民收入大幅度增长,国家和私人投资能力扩大;科学技术的发展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重化工业逐渐成为社会的主导产业,第三产业开始大量出现,工业化和城镇化速度逐步加快。资源的开发和交通通讯事业的发展,使新的城镇不断形成,单纯的“中心一”模式逐渐变为多核心结构,城镇职能分工和等级体系初步形成。由于集聚经济在社会经济区位决策中的统治地位,社会及产业主要集聚于高等级的城市和轴线上,“点一轴系统”逐步形成,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愈演愈烈,空间结构仍处在变化之中(陆大道,1998)。

4 工业化后期及后工业化阶段。科技文明高度发展,并在经济建设、城乡规划、生态保护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现代化的交通和通讯事业使经济发展的区位因素大大下降,“集聚经济”发展超过了所能允许的边界,形成了所谓的“集聚不经济”,“用脚投票”的民主制度使城乡、区域之间的消费、收入、就业和机会选择的差异逐渐消失。生态文明理念受到高度重视,各地区的空间和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以城镇群为主导的“点一轴”空间系统逐步完善,等级差别愈来愈小,整个空间结构重新回到“平衡”之中。

(二)空间演进的三维模型

科学技术的发展往往决定着空间结构的演进过程。在工业化中期阶段以前,相对薄弱的经济基础和对物质生活的高度渴望,使社会经济的空间运动以集聚为主,其主要动力是经济因素,增长极发展模式成为最佳选择,区域空间结构不平衡不可避免。到了工业化的中后期,公平、正义、发展机会均等社会因素渐起主导作用,经济因素作用下降,平衡布局、发挥社会效益变得愈加受到重视,社会经济区位决策可能偏离经济上的最优方案,随着经济、社会两维空间延伸。到了后工业化阶段,强大的技术手段强烈地改变着自然结构和生态环境结构,生态环境因素愈来愈明显地影响国家和地区资源开发方向、产业选择和空间布局,空间区位抉择同时受到经济、社会、环境三个因素的作用,空间结构变化沿着三维空间延伸(陆大道,1998)。

二、我国城乡空间一体化发展现状解析

(一)城乡空间结构演化进程明显加快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工业化的原始积累,我国采取了优先发展重化工业的战略,把发展重点放在城市,而农业部门只是向工业部门提供粮食、原料和劳动力,导致农业减产、粮食供应紧张、农业部门长期滞后、城乡差距加大,城乡空间结构严重失衡,使整个国民经济陷入困境(周叔莲、金碚,1 993)。

改革开放以来,在全球化、信息化和市场化的多重背景下,我国城乡结构在经济、社会转型等多重推力下,正经历着急剧的空间演变进程(李国平等,2009)。外国直接投资和国际贸易的增长,以及跨国公司国际生产网络的扩张,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结构性转型和经济能级提升。伴随着城市经济的高速增长,城市建设呈现出大规模的开发热潮,城乡空间结构呈现出明显的演化进程。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2008年底,人均GDP为2.2698万元,已基本具备了促进城乡空间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条

件: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升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城镇化、工业化加快推进,综合实力进一步提高;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事业不断进步,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民生得到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总体上步入了小康水平;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中央政府多次下发文件,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城乡规划。

(二)影响城乡空间协调发展的主要障碍

尽管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但我们也应清醒地意识到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并不平衡,二元结构特征突出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障碍。新中国成立之初实施的以重化工业为主导的发展道路,在为工业化作出贡献的同时,却由于“抑农保工”和“城镇剥夺农村”两大措施损害了社会公平目标和牺牲了农业效率。农村人口因转移无门而大量滞留在有限的农业空间,农业的规模经济难以实现,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长迟缓,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导致有效需求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有效需求长期不足,已成为经济持续发展的隐患(何念如、昊煜,2007)。

我国城乡空间布局混乱,多数城市空间扩展陷入“摊大饼”的怪圈,处于近域无序蔓延,广域扩展严重不足状态。一是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镇,带来了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环境污染、人口膨胀、就业困难、地价上涨等一系列过度“城镇化”问题;另外,城镇化将城镇技术水平低和污染严重的工业向农村转嫁、扩散,从而也连带地将城镇污染向农村延伸、扩散,形成新的污染区域,导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失衡(王春光,1997)。二是多数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城镇规模存在断层,缺乏大城市,不利于经济要素与产业的快速聚集与扩散,不利于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由于小城镇缺乏投资,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低,吸引力差,一些企业不愿在小城镇扎根,使工业合理布局不能顺利展开,疏导大城市人口的阻力很大。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尽管大城市已明显表现出工业和人口过分集中的许多弊病,却仍然存在着继续集中的趋势。三是在产业发展上,城市之间的依存度不高,产业落差和经济落差大,城市功能定位不明确。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的产业发展矛盾难以协调,中小城市的支撑产业普遍不强,第三产业发展不足,高新技术产业、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不同程度地发展滞后。四是在行政管理上,大都处于无序竞争、各自为政,而不是有序合作和协调发展等等。

三、我国城乡空间一体化协调发展的对策思路

(一)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是实现城乡空间一体化的外部环境

推进城乡空间一体化的目的是要使城乡经济社会相互支援

转贴于 ,共同发展,为人类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是一切改革的基本前提和基础。推进城乡空间一体化是一个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的过程,必须拥有一个健康的宏观经济环境。首先是保持宏观经济基本稳定,降低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其次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节能减排约束,改变目前主要由投资带动的经济发展模式,调低税率,刺激和鼓励国内消费,启动巨大的乡村消费市场;第三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服务业,改变目前经济主要依靠工业带动为三次产业协调拉动;第四是改革垄断行业,加快事业单位改革,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黄坤明,2009)。

城乡空间一体化发展要以人为本。一要采取各种措施为人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因此,国家要保护农业、建立自然保护区、新城建设引入农业景观、维持生态平衡,使人类可以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二要提高人类素质,增强责任感,提高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城镇化、工业化发展也刚步入中级阶段,现在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经济,但经验告诉我们,发展经济是为了满足人的物质需求,保护环境是为了维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二者并不矛盾。

(二)城乡统筹规划是实现城乡空间一体化的前提

政府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宏观调控中,城乡统筹规划始终是重要的工具。打破行政界线,建立有效的区域协调机制,既注意城乡之间以及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又注意城市发展与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变化的紧密联系,从城乡区域整体的角度进行统一规划,是实现城乡空间一体化的前提。用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来控制城乡土地的使用,使城乡发展相互衔接,从根本上防止城镇无限无序蔓延,保护农业发展。通过建设高度发达的道路交通系统,缩短城乡之间的距离,方便人们的出行和货物运输,从而使整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兴旺发达。

当前,我国绝大部分城市和小城镇都已编制了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也在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不少城市甚至进行了多次修编和调整。但是,由于我国城乡发展规划的法律约束力弱,随意改动现象严重,致使规划难以落实。只有通过立法,加强规划的约束力,才能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城乡统筹规划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不仅仅是规划专家和政府的事情,必须允许社会公众参与并得到他们的认可。西方国家所有的规划必须通过市民的审议程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我们要充分转变政府职能,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社会公众的利益,不断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强化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和管理的参与和监督,引导和帮助公众去改善发展环境。

(三)发挥政府职能是实现城乡空间一体化的关键

统筹城乡空间协调发展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离不开政府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重视扶持和保护。一些人相信市场的力量,认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城乡二元结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自然消失,我国可以通过人为地加速城镇化进程来消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空间的迅速融合。这种想法不但不可取,而且非常有害。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不是完全放任自由的,公共物品、外部性、垄断、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常常给市场经济造成无序和混乱,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对于自由竞争发展中的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阻碍因素,应当努力去调控和纠正。城乡空间发展即有内在的规律性,也需要从外部加强引导和支持,西方国家无不竭尽全力从立法、政策、科技教育等方面为城乡空间协调发展保驾护航。

另外,由于农业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和公益性,农业生产周期长,农产品的需求供给弹性低等,因此,市场对农业的调节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在城乡空间一体化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对农村改革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支持参与程度,深刻影响着社会参与度和农村面貌改变程度。解决城乡空间二元结构,从我国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来看,必须要依靠政府的积极作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支持农业、农村的发展,提高农业、农村的生产能力和竞争能力。

(四)推进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城乡

空间一体化的途径

发达国家城乡空间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高度发达的城镇化并没有消灭农业,农村作为农业生产的场所和人类聚落的一种形式,也不会完全消失。相反,农业的健康发展是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我国应从具体政策和资金投入上加强对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持。在当前农业日趋市场化的形势下,通过龙头企业的订单农业,把分散的一家一户式的农民组织起来,解决农民种易卖难的后顾之忧;积极发挥市场对生产的指导协调作用,引导农民种植结构优化、品种优化的作物,面对国内、国际市场,提高农民在生产流通领域的利润增值问题。同时,要进一步落实“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发展战略,进一步进行土地制度创新,以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为主攻方向,做大做强农业,不断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增强农业综合能力。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比较收益,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完善(黄坤明,2009)。

(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城乡空间一体化的基础

社会保障是实现二次分配的一个重要手段,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贫困率,防止两极分化。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了城乡间的差别,对农村城镇化建设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随着城乡一体化相关政策的实施,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问题仍然很多。首先,我国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比较窄、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基础比较薄弱、资金支付压力大、部分社会群体保障待遇不合理,特别是城乡社会保障不平衡、不衔接等问题尤为突出。其次,农村社会保障仍然非常薄弱。一是农村低保制度刚刚开始建立,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还有待完善;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配套资金不到位,保障水平过低;三是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没有定位,农村养老保障方面存在明显的制度缺失。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非农化的发展,我国农民人均耕地越来越少,土地的保障功能逐步退化。另外,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农村家庭小型化也导致家庭保障功能大为削弱。当前农村医疗、教育费用支出过高,抵制了农民的消费意愿,导致经济发展过多依赖投资和出口。因此,建立完善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有助于贫困农民增强消费能力,拉动经济增长,而且有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和城乡生产资料的合理流转,进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高效率的社保体系,通过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社会保障关系跨省市转移接续,不断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等。

[参考文献]

[1]黄坤明,城乡一体化路径演进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56-59

[2]何念如,昊煜,中国当代城镇化理论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61

[3]陆大道区域发展及其空间结构[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6

[4]陆大道区位论及区域研究方法[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8.19

[5]李国平,杨军等网络化大都市——杭州市域空间发展新战略[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4-5

[6]潘玉君等,区域发展与主体功能区系统研究(第2卷)[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31-32

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第7篇

关键词:城乡协调发展;帕累托改进;卡尔多改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全面构建小康社会,实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城乡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不断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城乡协调发展思路被认为是具体的有效路径。围绕城乡协调发展问题,学术界对此的研究成果颇丰,而以往的大多数研究一直强调城乡协调发展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忽略了城乡协调发展是什么的问题,结果导致出现“主观臆断”左右“客观事实”,如各地一阵风式地掀起“城市化”浪潮,导致大量土地被闲置、农地被弃荒。在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被提出来之际,本文从理论上分析城乡协调发展的本质,将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的;而且,以往的研究大都是“泛泛而全面地”讨论,本文在就城乡协调发展的现有理论与实质内涵进行详细分析之后,又以黑龙江省为例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案例分析,进而提出有的放矢的政策建议。

一、城乡协调发展的理论综述

目前,学术界对此研究颇多,我们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协调发展的定义

在现有文献中,对城乡协调发展的研究很多,许多研究融于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城乡协调、城市化的研究之中。这些概念既有本质的区别,又有内在的联系。城乡一体化是城市与乡村这两个不同特质的经济社会单元和人类聚落空间,在一个相互依存的区域范围内,谋求融合发展、协调共生的过程[1]。统筹城乡发展作为一种创新理念,从观念上打破城乡分割发展的思维惯势,它表明政府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协调和处理城乡关系,解决新时期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指导思想[2]。而城乡协调的提出源于我国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协调是在保存城市和乡村鲜明特色的前提下,建立一种新型城乡关系,即效益共享、责任共担、相互协调、共同发展[3]。城市化则主要指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过程,其实质是农民从农业劳动转为从事工业、商业及其他非农业劳动的社会经济运动过程。以上概念并不矛盾,只是侧重点不同,城乡一体化重点在最终发展目标,统筹城乡发展强调整体理念,城乡协调侧重城乡关系,而城市化则强调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从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特征(结构转型)与任务(共同富裕)来看,处理好城乡关系是实现城乡一体化最终目标的手段;是贯彻统筹城乡发展整体理念的具体内容;是指导城市化战略实施的平衡原则。因此,我们强调城乡协调发展,其主要内涵应该为: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运用市场与政府两种手段,促进农村人口城市化,逐步缩小城乡差别,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使城乡共享现代文明。

2.城乡协调发展的必要性

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来看:改革开放前的城乡之间一直未能建立起均衡增长和良性循环的关系,导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凝固化;改革开放后的农村生产关系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解决了曾长期困扰我们的温饱问题,为城市改革提供了稳固而广阔的农村腹地,并一度缩小了城乡差别,城乡联系也显著增强;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的城市改革呈现出勃勃生机和跨越式发展的趋势以来,城乡差别又被拉大了,再次凸现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尚未从根本上改变,城乡经济仍未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4]。目前,城乡关系不顺突出表现为城乡差距过分悬殊,这已经开始威胁到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危及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从新时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面对的机遇与挑战来看:自十六大以来,建设一个高水平的、全面的、均衡发展的小康社会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为此必须由过去的城乡分治走向城乡协调,城乡协调发展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这为城乡协调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同时,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与综合效益不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三农问题”为城乡协调发展又提出了挑战。因此,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长远意义。

3.城乡协调发展的内容

陈加元认为城乡协调发展应该包括:(1)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协调规划布局;(2)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协调产业分工;(3)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协调各项服务功能;(4)统筹城乡生态建设,协调环境保护; (5)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协调社会保障发展;(6)统筹城乡两个文明建设,协调社会进步发展[5]。除此以外,城乡协调发展还应该包括:使城乡居民享受公平的国民待遇,拥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和发展机会;建立城乡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机制,提高生产要素配置的效率与效?益等[6]。?

4.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主张

围绕政策在城乡间倾向的不同,我们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主张分为三大类:

(1)以城市发展为重点,优先发展城市,然后由城市带动农村发展,强调城市的主导作用,把城乡经济联系看成是以城市为中心的、“自上而下"的一种联系,通过资源要素从城市到乡村的流动来带动乡村地区的发展,城市的辐射能力越强,其对乡村推动效应越强[7]。其理论基础是建立在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模型基础之上的二元经济理论。

(2)出于解决农村贫困问题而提出的“自下而上”的城乡关系发展政策建议。其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农村的综合发展与综合建设,积极发展非农产业,改善农村人口的生活环境和生存条件;缩小城乡之间就业机会的差别,减轻城乡收入不平衡性等。其政策主张基础最早见于利普顿(Lipton)对于“城市偏向"的城乡关系政策的批评。代表性的学者为托达罗,他认为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相对落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对农业部门的忽视。

(3)城乡互动发展,建立城乡间统一的市场体系,依靠中心城市地区的集聚与辐射作用;同时政府扶持农村地区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等几方面齐头并进,逐步改变城乡隔离发展、城乡差距逐渐拉大的局面,实现城乡互动发展[2]。其核心是城乡经济利益平等,以此作为推动城乡互动发展的动力所在。该政策主张的理论基础来源于麦吉(Mcgee)教授于1989年提出了Desakota的概念,即在印度尼西亚语中的“desa"(村庄)+“kota”(城市)。

二、城乡协调发展的实质:“卡尔多改进”

城乡协调发展是什么?回答这个问题要先从探讨“什么是城市”开始。

在《中国大社科全书》(2002)中城市(city)是指“以非农业活动和非农业人口为主,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交通、绿化及公共设施用地的聚落,其规模大于乡村和集镇,人口数量大、密度高、职业和需求异质性强,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与农业分离,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引起了商品生产的萌芽和发展,商品交换日益扩大和繁荣,逐渐形成了以手工业和商业为主体的城市,农业的发展产生剩余产品,是城市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农业为城市提供食品和工业原料,特别是轻工业原料;城市工业的出现和集聚、城市人口的增加和需求的多样化促进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逐步提高将大批剩余劳动力输往城市等等又进一步壮大了城市规模。”这样看来,城市的产生源于农业,城市起步发展依靠农业,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得益于农业,城市的规模与“质性”却脱离于农业。也就是说,自从城市出现以来,尽管从无到有再到发展壮大,农业功不可没,但是,城市却天生地异化于农业,异化于农业发展之地——乡村,城乡之间天然地在自然环境、人口“质性”、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存在差别。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词“协调”的意义就在于协调的是城乡的差别,而从城市的定义来看,这种差别的主要特征就在于产业差别。

这里,学术界经常有这样一个误解,是需要澄清的。那就是,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经常有某地的农村发展第二、三产业致富,建设起新的生活环境,农民不再或者很少依靠种地维生,大多数农民进入企业从事工作,过上城市化的生活。于是,有的学者就宣称,城乡差别协调了。对此,我们认为:当农民脱离开农业生产之时,就恰如当初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产生城市一样,原先的“农业、农村、农民”就已经不存在或者改变了,成为“非农业、城镇、市民”。因此,何来城乡差别呢?原先的“乡”已经变为“城”了,有的只是“城城差别”(摆脱了城乡户籍制度、行政建制差别认识后,从产业发展角度讲,这里的农村已经是城市了),我们这里所讲的城乡协调发展应该是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基于产业差别为主要特征的城乡差别的关系协调问题。正如中国“三农问题”中的农业问题是核心问题一样,农业问题同样是城乡协调发展的核心问题。

总之,我们认为,城乡协调发展的本意应该在于:协调城乡间的差别,而并非消灭城乡差别,因为城乡差别的主要特征——产业差别,在目前是不能够消灭的。

至此,我们可以总结关于分析“城乡协调发展是什么”的理论前提如下:(1)存在城市、农村两个大的经济体;(2)两个大经济体之间存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差异,其中产业差异是主要的差异特征;(3)每一个大经济体都有着各自的产出(效用或者幸福)函数, 城市为F1,乡村为F2 ;(4)两个经济体之间有着往来,其结果会产生作用于产出函数的影响ΔP,如果影响是正的,则Δp>0,反之Δp<0;(5)经济生活中,存在放大效应,即如果城乡发展达到协调状态,将会有整体发展效果被放大现象的出现,即Δp>0。在这些理论前提基础之上,我们构建理论模型用以说明“城乡协调发展”的实质,如下:

TF=(Σ|i=1,2)Fi+Δp(i=1为城市;i=2为农村)

其中,TF代表整个社会的产出函数(效用函数或者幸福函数);(Σ|i=1,2)Fi代表无数个城市与农村的产出函数被加总求和。

若要获得max(TF),则需要使得:第一,max(Fi);第二,max(Δp)。max(Fi)是城市与乡村的各自产出最大化问题;max(Δp)是城乡之间整体协调产出最大化问题。在Fi既定的情况下,实现max(Δp)则必定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在Fi非既定情况下,实现max{(Σ|i=1,2)Fi+max(Δp)}则可能是一种卡尔多改进,也就是说此时的max(Δp)可能是建立在对max(Fi)的否定基础之上。

所谓“帕累托改进”即人们在追求经济效率的过程中,不损害任何人而能使大多数人(在他们看来)变得更好的改变。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某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但是总体利益得到了提升,则可以认为是“卡尔多改进”。我们在对一项经济政策进行分析的时候,明确其是“帕累托改进”还是“卡尔多改进”,有助于我们正确评价其绩效,如果是“帕累托改进”则说明该项政策的实施成本为零;而如果是“卡尔多改进”则说明该项政策存在实施成本,进一步需要引起我们关注的则是探讨如何缩小实施成本,以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

我们所探讨的“城乡协调发展”问题在较大程度上是一种“卡尔多改进”。因为,如果城市的发展与农村的发展是一种纯粹的互补关系,不存在替代关系,则城乡协调发展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帕累托改进;而大多数情况下,城乡之间存在诸如“工农剪刀差”、“工业反哺农业”等相互之间的利益交流,这种利益交流实际上是一种替代关系,这种替代在一定时期内实现了整个社会的产出最大化,即max(TF)是以城市或者乡村的利益损失为代价的,因而实现的在较大程度上是一种卡尔多改进。

从中国城乡间的发展关系来看,无论是生产要素市场还是产品市场等方方面面都存在严重的城乡差距,农村长期以来承担着中国改革的成本,而这种改革的成就恰恰又主要体现在城市,所以农村所承担的主要是城市的改革成本。因此,中国经济整体实力的增长,实现的恰恰就是一种卡尔多改进。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明确如下几点:(1)城乡协调发展的实质是一种卡尔多改进;(2)城乡协调发展时,推进落后的农村发展需要付出两部分的损失,即部分的Δp和部分的Fi,对Fi的损失就是对城镇利益的直接损失,而对Δp的损失则是对城乡整协利益的损失。一般来讲,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时,必须考虑到卡尔多改进的成本问题,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分解、分担成本,实现改进成本最小化才有助于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实现。例如在前一段时间的“城镇化”浪潮中,大批的农民变市民,但是城乡的整协利益损失却处理得不好,即现代化的城镇设施+无业可就的农民式的市民,一个是现代化的城镇,一个是落后的农业劳动力,二者无法匹配,不但没有产生整协利益,反而付出了摩擦成本。当前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又恰恰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的一条新的举措,在这项方针策略中,关注卡尔多改进中的成本问题必将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城乡协调发展的实证分析:以黑龙江省为案例的产业差别分析

按照前面的分析,我们明确了产业差别是城乡差别的主要特征,而城乡协调发展的实质就在于对城乡差别实现卡尔多改进,即主要对产业差别进行的卡尔多改进。所以,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重点就在于如何突破产业差别,以最小的改进成本实现卡尔多改进。因为城乡产业差别缩小的最主要途径就是通过缩小劳动生产率差距以达到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平衡发展,所以,我们以黑龙江省为例展开的分析,也将主要围绕城乡产业劳动生产率差异进行分析。

1.黑龙江省城乡产业二元结构强度的现状

我们以农业与非农业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差异即城乡二元结构强度作为指标来考察黑龙江省城乡产业差别状况,其计算公式为:

二元结构强度=(非农产业GDP比重÷非农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农业GDP比重÷农业从业人员比重)

从图1中可以看出,以城市为主体的非农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与以农村为主体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倍数比(二元结构强度)在1978年-1997年期间,一直保持较为平稳的变化态势,在3.6至2.3倍之间;而从1997年-2000年以来呈现出较大的增长趋势,直到2000年—2004年才稳定在8倍左右。这说明城乡间的产业差异进入21世纪以来呈现出明显的增长态势。

2.黑龙江省城乡产业差异、城市化与城乡协调发展的关联性分析

构建黑龙江省城乡产业差异的二元结构强度、城市化率同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比率的线性相关函数。其中,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比率作为被解释变量代表城乡协调发展的状况,因为城乡协调发展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8]。按照我们前面所进行的分析它又是社会福利的增进,所以城乡消费水平差距的大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城乡协调发展的状况;农业与非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相对比值(二元结构强度)作为解释变量之一代表城乡产业差异度;城市化率作为另一个解释变量代表城乡之间存在的整协利益关系,它与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为正表明城市化的推进增大了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关系为负则表明城市化的推进有助于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的缩小,即有助于城乡的协调发展。具体函数如下:

LnCB=aLnEG+bLnCT+ε(1)

其中,CB为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比率;EG为城乡二元结构强度;CT为城市化率;ε为干扰项。依据《黑龙江省统计年鉴》相关数据作线性相关回归分析结果为:

从回归分析结果来看:城乡二元结构强度即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差异、城市化率对于解释代表城乡协调发展程度的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二元结构强度每增加1%可引起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扩大0.21%;城市化率每增进1%可引起城乡消费水平差距扩大1.111%。这说明:在“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指导下的城乡协调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城乡产业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城市化战略的推进不但没有缓解反而加大了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也就是说,城乡协调发展的整协利益Δp体现为负值。

3.黑龙江省城乡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围绕如何缩小黑龙江省城乡产业差异即改善二元结构强度?以及如何节约卡尔多改进成本(如城市化率变化所反映出的城乡整协利益)问题?我们提出如下两点政策建议:

(1)从二元经济结构强度的计算公式来看,理论上讲,有两条路径可以实现对二元经济结构强度的改善:第一,“非农产业GDP比重的缩小、农业GDP比重的扩大”有助于改善二元结构强度;第二,农业人口比重减少、非农业人口比重增加”也有助于改善二元结构强度。从实践来看,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主要省份之一,一方面考虑到国内的粮食安全问题,必须加强农业生产的主体省份地位;另一方面在确立工业强省、二次创业目标的前提下,坚持发展和壮大重化工业优势又是必须完成的。这样看来,一味强调“非农产业GDP比重的缩小、农业GDP比重的扩大”这条路径在实践上并非长期政策。那么,我们要考虑的路径则为:农业人口比重减少、非农业人口比重增加。但是,城市化的推广对于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扩大具有正效应即城市化率增长扩大了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这意味着通过推广城市化来减少农业人口比重、增加非农业人口比重,以期弱化二元经济结构强度的战略意图也存在问题。

农村中的产业化发展则是一条较为有效的路径,其具体思路是:提高农村的产业化、现代化程度,使大量从传统农业中“涌流”出来的剩余劳动力消化在现代农业内部和转移到其他产业中去,这要求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实行农企合作,进行农业公司化经营,走大农业的发展道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通过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营机制,实现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和商品化。这样,一方面减少了传统农业的人口比重,另一方面在不盲目推进城市化的前提下,又增加了非传统农业人口的比重,这应该是一条有效的路径。

(2)针对诸如“城市化浪潮”带来的“荒地”现象,探讨如何节约卡尔多改进成本。这要求建立起有效的收益—成本评估机制来进行制约。收益—成本评估机制是指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以市场为主体,通过市场的风险—收益机制,吸收投资主体参与小城镇的开发与建设,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的从事经济活动;政府作为“裁判”制定交易规则,执行奖惩判决,维护交易秩序,政府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的进行协调与控制。具体来讲:当一个涉及到城乡协调发展的项目被确定下来之后,如小城镇开发项目,首先政府应该制定明确的总体开发宗旨,它应该是宏观的,考虑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所要求的标准作出的战略高度的规划,这个规划对于企业来讲,应该是明显具有指导性的;同时,政府还需要为企业制定好“交易规则”与“奖惩条例”,规范企业的行为。这样,政府和企业同时有了各自的收益—成本评估机制,政府的评估结果要求实现社会福利的增进,即卡尔多改进;而企业的评估结果要求实现企业利润的增进,如果在政府的“裁判”规则下,能够实现“双赢”,则说明此时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实现了“帕累托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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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第8篇

关键词:乡村转型;乡村发展;城乡协调;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403(2011)04-0097-04 收稿日期:2011-05-12

乡村(亦称农村)是一个空间地域系统,指城市以外的一切地域。2009年,我国城区面积为17.55万km2,余下的乡村地域占全国国土面积的98.17%。2009年我国的乡村人口仍占到总人口的53.4%。目前,我国乡村和城市的发展都处在一个转型时期。快速城镇化进程中,随着经济与社会转型,区域要素重组与产业重构,特别是乡村要素非农化带来的资源损耗、环境污染、人居质量恶化等一系列新问题:据国土资源部的数据,1999-2009年间全国耕地面积减少了1亿亩,其中大部分转为了城镇建设用地;中国农村发展在长期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近2亿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就业、社保等系列生计问题,城镇化滞后于非农化引发了严重的农村空心化与土地资源浪费问题;工业污染导致的村民健康、饮水安全等问题;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过程中智力资源的严重流失导致新农村建设面临主体缺位问题等,严重影响到我国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特殊体制下。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1978年的2.56:1,扩大到了2009年的3.33:1),“三农”问题日益凸显,解决好“三农”问题成为了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4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对“三农”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作出了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部署,以此稳定农业生产,调动农民积极性,推进农村生产发展,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这些举措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并未从根本上遏制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并真正解决“三农”问题。当前,建设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双轮”驱动作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这使得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如何顺利实现乡村的转型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一、乡村转型发展的概念内涵

关于乡村转型发展的定义,已有诸多观点见诸发表。刘彦随认为,乡村转型发展是实现农村传统产业、就业方式与消费结构的转变,以及由过去城乡隔离的社会结构转向构建和谐社会过程的统一,其实质是推进工农关系与城乡关系的根本转变。这一定义强调乡村发展模式和结构以及工农和城乡关系的转变,而对发生这些转变的作用主体与作用方式没有阐述。乡村转型发展概念在实质上与国际上流行的乡村重构(ruralrestmcturing)这一术语具有相似的内涵。伍兹(woods)认为,乡村重构,即在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由于农业经济地位的下降和农村经济的调整、农村服务部门的兴起和地方服务的合理化、城乡人口流动和社会发展要素重组等不同因素的交互影响下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结构的重新塑造,它是地方内外影响因素相互作用与变化以及当地参与者对这些作用与变化作出响应与调整的结果。伍兹的这一概念则强调了转型发生过程中的作用因素与主体,并突出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结构的重塑,但对乡村空间重构并没有强调。而陈晓华和张小林则强调空间重构,认为乡村转型发展集中表现在经济形态、空间格局与社会形态等方面的转变,以及在此基础上实现的乡村空间重构。此外,蔡运龙认为,乡村转型发展主要体现为农民生活水平与消费水平、农业土地的经营方式、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与城乡差别、乡村经营发展模式等方面的转变。

综上所述,乡村转型发展,即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城乡人口流动和经济社会发展要素重组与交互作用,并由当地参与者对这些作用与变化作出响应与调整而导致的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形态和地域空间格局的重构,主要涉及村镇空间组织结构、农村产业发展模式、就业方式、消费结构、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和城乡差别等方面的转变。

二、乡村转型发展的测度

一般认为,乡村转型发展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乡村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城乡间交流和联系的不断深入,由此造成社会产业整体在城镇与乡村间的功能分工愈加广泛和深刻,并推动城镇系统和乡村系统在持续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变动和转型。合理推进地区乡村转型发展,首先需在定量分析与评价基础上,清晰把握其现有的经济与社会结构转型过程及其所处的转型发展阶段,紧密依托乡村转型发展的一般规律与地区发展优势,明确乡村发展定位,并由此组织经济与产业结构的深化调整。

在定量层面全面评价地区乡村转型发展的状态,不仅需综合描述其乡村发展层面的状态与变化,还需深度刻画其经济社会与产业结构变化与升级的转型过程,同时综合性地检验不同发展状态与转型过程相匹配的最终效益。据此,可以从乡村发展度、乡村转型度和城乡协调度三个维度出发构建测度乡村转型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图1)。

乡村发展度:综合度量乡村系统转型发展之前所拥有的社会经济条件基础和转型前后发展水平的变化,以及乡村转型对乡村系统社会、经济和文化观念变化方面的综合作用结果。

乡村转型度:即乡村社会经济结构和消费结构的变化程度,综合反映乡村内部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速率,揭示乡村系统由粗放无序发展向高效有序发展的转变程度。

城乡协调度:从本质上揭示区域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有效的配置程度,以及乡村转型发展是否有效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效益最大化。城乡协调发展程度能有效检验乡村转型发展的合理性,良性的乡村转型能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而恶性的乡村转型只会加剧乡村的被剥夺。推进乡村发展的目标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而协调的城乡关系能有效整合与配置区域资源,进一步促进乡村的持续发展。

一般而言,特定区域的乡村转型发展需要适应于其自身的乡村发展度基础。较低的乡村发展度意味着区域乡村系统在发展资金、农业技术、人力资本、基础生产和服务设施等方面缺乏足够的积累,难以有效支持乡村在每个功能子系统的全面升级和转型。若在此状况下盲目推进乡村转型发展,将打乱原有的乡村积累和发展模式,致使乡村功能子系统的结构升级难以达到改善乡村内生发展能力的目标,并最终导致乡村系统发展受限和城乡不协调发展。但如果推进乡村转型的

程度适中,且乡村经济的转型集中于改善原有的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技术条件,最终将促进区域乡村发展度的显著改善,并有效推动城乡关系的协调发展。

当区域乡村系统经历了快速发展并成长到一定阶段,在原有发展模式下乡村系统必然难以保持应有的发展速度以满足区域整体发展的需求。及时推进乡村转型发展,通过政策激励、就业支持和技术改进等措施,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系统结构的优化,加快乡村发展速率,成为推动城乡协调、保障区域整体持续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区域乡村发展度得到不断增长,而乡村社会经济结构转型是否平稳将极大地影响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进程。简而言之,特定的初始乡村发展度面对不同的乡村转型度,最终将导致城乡关系和区域整体不同的发展模式(图2)。

三、进入新世纪以来的中国乡村转型发展

本文从乡村发展度、乡村转型度和城乡协调度等三个维度出发,分别构建综合型评价指标体系。从生产、生活与生态环境等三个方面概括,以确定乡村发展度评价的四个准则层,即乡村经济发展、农业生产投入、乡村社会发展和乡村生态环境,并构建乡村发展度评价指标体系。选取非农人口比重变化、产业结构变化、劳动力就业结构变化、乡村消费结构变化、粮食作物种植比重变化和复种指数变化等指标构建乡村转型度评价指标体系。选取城乡人均收入对比、城乡消费结构对比和产业劳动生产率对比三个核心指标构建城乡协调度评价指标体系,以对比度量城镇与乡村两个不同地域的发展是否协调。

以地区(地级市)为评价单元评价了进入新世纪以来的中国乡村转型发展态势,结果表明:1)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是各地转型发展的普遍驱动力,而特定区域的乡村转型发展需要适应于其自身的乡村发展度基础,以使转型过程得到最高效的支撑;2)较低的乡村发展度难以有效支持乡村系统的全面升级和转型,盲目推进乡村转型发展将打乱原有的乡村发展模式,导致乡村系统发展受限和城乡不协调发展;3)当区域乡村经济拥有了足够积累并对快速发展提出新的诉求时,及时推进乡村转型发展、促进乡村系统结构的优化,将成为推动城乡协调、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与必然选择;4)总体上看,2000-2008年中国城乡协调发展经历了一个普遍衰退的时期,57.9%的地市呈现城乡协调度的负增长,全国层面的城乡协调度降低了1.3%,城乡协调度降低的地区主要集中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东部沿海地区、能源矿产开发基地和部分中部地区,其经济的发展并未实现城乡系统的互动和协调发展。

四、统筹协调快速城镇化与乡村转型发展的对策建议

社会经济发展与乡村转型促进了乡村系统的快速高效发展,但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造成乡村地区大量优质资源,如优质耕地、熟练农业劳动力等快速流向城镇,而城镇地区却未能对乡村地区形成有效的资金与技术补偿,严重制约乡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由于农产品价格增长速率普遍低于工业产品,农业与二、三产业之间的价格?剪刀差仍使乡村地区长期处于被剥夺状态,造成乡村发展速率长期低于城镇发展,城乡发展之间出现明显的不协调。

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第9篇

关键词:城乡流通;协调机制;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724.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6116(2012)01-0034-05

一、引言

流通产业已成为引导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统筹城乡流通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1)统筹城乡流通是转变为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要求。城乡居民消费差距是目前我国居民消费领域最主要或最显著的差异,这种差异是由我国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决定的。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至少要滞后于城镇居民10~15年。城乡居民消费比(农村居民为1)平均达1:3.6,扩大消费的重点应在农村。(2)统筹城乡流通是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有力途径。新农村建设要求统筹城乡利益关系,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我国农村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以落后的商品流通体系为代表低下的农村市场化程度。而商品流通市场体系不完备会直接导致农村经济缺乏活力进而影响农村小康及和谐社会的实现。相关研究表明,统筹城乡流通对农民生产增收和消费品购买,对维护农民利益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3)统筹城乡流通改革是发挥商业先导性作用,进一步促进城镇化的必然要求。R・库克斯(Rbavis Cox)把城市理解为“流通组织”,流通服务业涉及面广,关联度高,特别是农村流通服务业,在吸纳就业、推进城镇化、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4)统筹城乡流通是实现消费公平,实现农村安全消费,解决农业发展问题和农村繁荣问题,实现城乡利益均等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5)统筹城乡流通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战略转移,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重要载体。从国民收入来看,流通产业可以为更多的人提供就业岗位,从而提高其收入水平。而随着流通产业的不断发展,在流通领域从事经营或劳动的人越多,那么,整个社会的收入水平也会越高,进而使国民福利也得到增进。

因此,完善的城乡流通体系,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村流通体系的薄弱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的一个重要障碍。长期以来,在对待农村流通体系与城市流通体系的关系上,重城市、轻农村的观念一直根深蒂固,这直接导致了城乡流通体系的严重失调,制约了城乡经济的发展。因此,研究统筹城乡流通体系,促进其合理化,就成为目前的一个焦点问题。

二、研究综述

有关统筹城乡流通,国外的经典文献早有论述。马克思曾指出: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可以概括为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城乡分离和分工对立的运动。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1776)最早从分工的角度研究了城乡流通关系。他提出了动态生产率理论,即分工的发展是促进生产率长期增长的主要因素,流通是市场范围扩展的显著标志,因而流通的扩大必然能够促进分工的深化和生产率的提高。杨小凯和赖斯(1994)。运用新兴古典经济学的原理分析了城乡差别的问题。研究表明,城市的分工水平由于居民集中居住所带来的交易效率的提升而显著增加,从而造成城乡商业化方面差距的扩大。在处理城乡流通体系协调发展关系的实践方面,20世纪70年代,日本“第四次全国综合开发规划”和韩国“第三次国土规划”突出强调点(城镇)、线(基础设施)和面(农村地域)的网络化发展,较好地处理了本国的城乡流通发展问题。

国内学者对此问题也有较深的研究。黄国雄(2006)指出城乡流通的和谐发展是促进商业系统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宋则和王雪峰(2010)认为增进城乡居民消费的要点是改善消费环境,排除消费增长的非收入制约和化解购买力存量,重要的是统筹城乡流通。高铁生(2007)认为加快流通发展,是建设新农村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柳思维等(2007)则论述了统筹城乡的发展理论和中国城乡商品市场失衡的制度诱因。总体看来,国内目前对统筹城乡流通体系构建的研究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的。(1)以超市下乡为视角,认为构筑统筹城乡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应该把城市市场中的商业业态、流通模式推广至农村,把农村市场作为城市的延伸和承接(尹汉宁,2007)。(2)以电子商务健全城乡流通体系为视角,认为农村的互联网、电话用户相对不足,导致了农产品销售信息闭塞。大部分市场主体是从批发市场得到供销信息或者从农户、销售市场终端搜集信息以及从其他商务伙伴处得到信息。因此,必须加大农村的电子商务建设,发展城乡一体的流通体系(谢菁,2006)。(3)以加快农业产业化为核心发展城乡大流通的观点,认为农业产业化可以使农村流通减少中间产品之间的商流活动,进而减少流通风险和增加收入。(4)以供销社改造为视角,提出要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网络,为农民的生产生活与消费提供便利(周声涛,2007)。各地供销合作社可以为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不断建立和完善为农综合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全过程、系列化的服务,真正成为农村的商品购销中心。(5)城乡互动的双向流通系统的观点。夏春玉和张闯(2009)通过案例研究城乡互动机制,提出了一个城乡互动的双向流通系统概念模型和可能的建立路径。

综合上述观点,可以看出,流通研究者就统筹城乡流通体系的构建及其对居民的消费水平的影响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观点,但这些研究多集中于对策层面,并没有对其作更进一步的分析,对城乡流通体系不协调的制约原因及构建策略涉及较少。笔者拟在此构建一个统筹城乡流通体系制度分析框架,从制度供给主体的特征分析制度变迁模式,探讨城乡流通失调的制度原因,探讨统筹城乡流通的路径选择。

三、我国城乡流通失调的原因分析

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看,城乡经济协调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以及以商业化、市场化为特征的农村流通改革,导致农村流通体系日益落后,城乡流通失调,直接表现为流通体系建设脱离城乡经济发展,尤其是农村经济发展缺乏农村流通体系支持。当前城乡经济发展失调,在很大程度上是落后的农村流通体系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所致。

我国城乡流通与农村经济失调原因在于改革开放以来城市流通制度进行了有效变革,而农村流通体制变革滞后,城乡流通资源的理想比例遭

到破坏,进而导致城乡流通的发展关系走向失调,具体原因如下。

(一)薄弱的农村经济基础条件的约束

从总体上看,城乡商品市场失衡是与城乡制度相关联的。农村流通体制的变迁始终受制于落后的农村经济。城市经济发达,商品市场分工水平高,有着明显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各种新型商业业态的产生大大降低了运行的交易成本,分工也不断深化,城乡在制度上的差异导致落后的农村经济交易成本大大高于城市,农村商品市场发展速度远远落后于城市商品市场。

(二)长期“城市偏向”发展战略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安排影响

长期以来,中国实行“工业化”的城市偏向制度发展战略,人为拉大工农产品“剪刀差”,牺牲农业,为迅速实现工业化积累资金,加上分离的户籍制度、二元分割农村土地制度、城乡流通制度等人为的制度安排严格限制农民向城市迁移,使农民身上的锁链日益牢固,阻碍了农村社会经济中的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程度,造成了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导致乡村与现代化的城市落后巨大。

(三)城乡流通的制度差异

改革开放前的城乡流通制度变迁是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利益集团,由政府整体推进的;改革开放后的城市流通和商业规划都是在政府主导下完成的。而农村流通制度变迁则体现了农民个体的利益要求和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包括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体等多种利益主体博弈的渐进过程,非正式制度对农村流通市场变革起到了主要作用。国家采取的相对自由的农村流通体制策略暗含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假设,从而忽略了对市场的研究,也忽视了城乡之间消费差异以及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对农村的价格歧视行为,导致农村流通进一步弱化。

(四)对农村流通体系的准公共品特性认识不足

如前所述,城乡流通协调发展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影响。而在我国,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对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地方政府对流通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熟悉不足,对自身应履行的职能熟悉不清,并且履职重点也存在偏差。农村流通体系的准公共品特性要求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应由国家提供,由此农村流通体制的制度变迁模式也应由政府主导。而对农村流通体系的准公共品特性认识不足导致农村流通基础设施落后,造成农村流通体制创新常常落后于农村经济制度创新。因此在面对外部冲击时,城乡流通系统就会走向非均衡状态,资源就不能在城乡之间达到最优配置,从而使城乡流通系统发展不协调。

总的来说,城乡流通体系不协调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既有历史原因形成的落后经济初始条件的制约,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和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导致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缓慢、农村经济主体发育不良;也有国家采取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和传统观念的束缚的影响,使城乡流通体系一开始就脱离经济运行。具体表现为:农村流通体制结构不合理、缺乏政策支持,农村流通市场化改革落后,农村交易成本高,制约了商业性流通体制、合作流通体制发展,从而导致城乡流通体系的非协调运行。

四、统筹城乡流通体系的协调机制分析

城市和乡村作为一种非均质的地域经济空间,在发展过程中受各自特定的自然、经济、社会、历史等条件制约,其产业发展、功能形态以及生活习俗都有各自不同的特色,统筹城乡流通体系的最大特征是农村产业效率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和居民消费质量逐步趋于一致。城乡统筹流通不是城乡资源统分统配,不是新的绝对平均主义,不能以牺牲城市效率求得低层次平衡,也不能揠苗助长。城乡流通协调发展的本质内涵是流通资源在城乡之间的最优配置。这种最优配置的前提是城乡流通协调制度处于均衡状态,因此,一定要对统筹城乡流通体系的协调机制有正确的认识。

(一)城乡流通体系的协调发展是城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新农村建设的实现过程

城乡流通体系的协调发展的实质是城乡资源的可持续性优化配置,也是农村城市化道路和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现过程。其协调发展不仅依赖于自然、地理等条件,而且还依赖于交通、通信、信息化基础设施、交通工具、交易技术水平,同时还依赖于社会传统、法制诚信水平、开放程度等制度条件。城乡流通体系之间既可以相互促进,又可以相互制约,这关键取决于政府以及城乡流通协调系统发挥其功能的能力。

(二)宏观制度环境的优化协调是城乡流通体系协调发展的前提条件

宏观制度直接影响城乡流通主体能力和交易环境。城乡流通体系的协调从均衡实现过程看,城乡经济发展、分工与交换是统筹城乡流通体系的基础;平衡经济发展和利益集团要求的流通政策,以及城乡流通体系资源报酬率和创新能力是城乡流通供给均衡的主导力量。城乡流通体系的协调均衡具有多重性,但都要求与城乡经济长期均衡发展相适应。

(三)城乡流通协调发展必须以制度创新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为基础

从市场经济规律来看,城乡流通协调要求农村流通资源的净收益应大于等于其用于其他用途的机会成本。由于农村流通基础设施落后,农村流通资源净收益率偏低,因此,城乡流通协调要求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必须有以财政支持为基础的优惠性流通政策与之相匹配,营造良好的农村流通产业发展环境。在主体行为方面,城乡流通协调应注重通过制度创新,关键在于把农民利益的提升作为设计统筹城乡流通体制改革的出发点,提高流通主体信用水平,发展长期交易、合作社交易、关联交易,强化农村流通功能,降低农村流通的交易成本。

(四)城乡流通协调机制是协调路径一致性和具体形态多样性的统一

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中城乡流通市场协调发展模式,有一个共性,即非常重视政策性、合作性和商业性流通的配合。具体协调手段的选择都是包括政府、市场,以及介于其问的企业、各类合作社等准市场组织、个体经营和社会协调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过程;因此,中国城乡流通协调机制建设一方面要注重发挥政府职能,制定统一的从城乡两个层次统筹考虑流通产业结构和地域结构的城乡优势互补原则,形成既有分工又有联系,优势叠加、劣势互补的城乡流通体系。另一方面,又必须考虑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关键在于因地制宜地构建城乡流通协调机制与模式,进而寻找出城乡流通协调机制建设的切入点。

五、统筹城乡流通体系的路径选择

统筹城乡流通体系离不开流通体系建设的环境。我国目前的城乡差距更多地表现为流通体制创新的环境不佳、统筹城乡流通的协调制度缺乏弹性所产生的外生性城乡差距,因此,要实现城乡流通协调发展,必须建立有效的制度创新机制。

(一)深化协调城乡发展的公共服务和收入再分配体系改革,解除城乡流通不协调的经济约束

城乡流通的协调同时是一个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发展的问题。在经济从低水平分工向高水平分工演进的过程中,城乡差距的出现是一种必然。城乡协调发展就需要深化协调城乡发

展的公共服务和收入再分配体系改革,通过提供均等化的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比较利益和农民收入,解除统筹城乡流通薄弱的农村经济基础约束。

(二)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流通的制度环境

要始终把“三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位,以国民经济发展为目标,构建符合市场化要求的制度环境。要以协调发展为原则制定经济发展战略,以城乡统筹为手段改变二元经济和现有农村流通结构,构建以市场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的协调发展机制,保持城乡流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双重协调。此外,还应合理把握协调发展中的政府职能、治理结构及能力,培育和保护好农民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明确为农村流通组织创新提供制度基础设施,是当前我国政府统筹城乡流通体制改革的首要职能。这样既可以提高农村的投资回报率,也可以为城乡互动创造条件。

(三)创新城乡流通尤其是农村流通的制度供给模式

要尊重城乡流通主体的创新精神,在经济发展区域差异明显的农村地区,尤其要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农村流通制度创新模式。做好企业制度、市场制度以及政府对流通领域的宏观调控与规章制度的创新。城乡分离是历史存在的,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逐步退出经济领域,国有企业的自越来越大,民营企业、合资企业、跨国公司等成为了经济的主体,这些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价格歧视行为造成城乡差距不断加大。城乡差距不断加大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企业的逐利行为。因此,关注厂商的行为,鼓励他们向农村倾斜发展,开发适合农民消费的产品就成为统筹城乡流通的重要环节。

(四)加快流通现代化步伐,以流通技术促进农村流通效率的提高,实现城乡流通协调

统筹城乡流通要求在农村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落后的流通结构与流通业态,发展现代化的流通方式,构建流通功能联盟,以电子商务等现代技术强化流通功能,缩短流通时间,打造高效率服务的城乡流通体系,以流通技术的提高来促进城乡流通协调。

(五)树立现代农村大流通意识,鼓励农村流通主体的创新,促进多层次城乡流通市场体系的建设

要树立现代农村大流通意识。首先,要树立制度流通意识,按流通发展规律推进城乡流通协调体系建设。其次,要树立城乡大流通功能意识,按统筹城乡经济的需求推进城乡流通体制效率的提升。第三,要树立流通产业意识,按产业发展规律推进统筹城乡流通改革,要着力推进农村供销合作社的产权改革。在统筹城乡流通体制改革中,要充分利用农民合作组织这一潜在的重要流通创新主体,推进正规流通组织与农村合作组织合作,围绕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探索建立适合于不同协调发展模式的农村中小流通机构,促进多层次城乡流通市场体系的建设。

(六)改进城乡流通治理和管理模式,以“公平高效”为目标,实现和谐城乡流通

统筹城乡流通要求改进城乡流通治理和管理模式,注意城乡流通监管中监管与安全,政府与市场,创新与效率之间的动态平衡。要以“公平高效”为目标,切实赋予并保护好农村流通体制的产业地位,加大监管和支持力度,注重发挥其诱导协调城乡消费市场的效能,实现和谐城乡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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