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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节能减排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4-02-20 14:44:52

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第1篇

2013年,随着经济发展企稳回升,我国工业能源消费量继续增加,在工业能耗占国民经济比重依然偏高的情况下,国内工业节能减排压力将会增大。进入2013年,随着国家已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政策措施逐步落实,工业增加值增速将开始回升,国民经济运行逐步趋稳。另外,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2013年我国GDP增速将快于2012年。

在能耗方面,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比重下降,结构性节能减排作用开始增强。2013年,预计重工业用电量增幅将继续低于轻工业用电量的增幅,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比重将进一步下降。随着《“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的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快速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工业产品的比重将逐步提升。随着工业转型升级的稳步推进,我国轻重工业能源消费结构将进一步优化,2013年结构性节能减排的作用开始增强。

由于东、中、西部地区发展基础不同,工业节能减排形势差异较大。2013年,受益于工业结构持续优化,东部地区工业节能减排形势较好。而中西部地区将继续面临既要加快经济发展又要节能减排的两难困境。中西部地区经济高速增长主要依赖于工业重大项目支撑,已建成的一批煤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项目产能将在2013年逐步释放,这将带来能源消耗的快速增长,导致中西部地区2013年工业节能减排形势更加严峻。

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规模化应用态势显现,节能环保产业加速发展。2013年,随着政策的深入落实、企业淘汰落后步伐的加快,以及企业生产线调整的逐步到位,预计2013年高效节能产品产销量将迅速增长,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规模化应用态势显现。节能环保产业方面,随着各项规划和政策的,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方向、重点领域和推进措施明确。2013年是各项节能环保推进措施深入落实的关键时期,节能环保产业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

一些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工业低碳化进程加快。2013年,我国将进一步明确工业领域推进节能低碳的总体思路、目标和措施,推动重点工业行业、工业产品和园区向低碳方向发展,强制要求电力、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化工、有色金属等六大行业提交碳排放数据,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出台《工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预计伴随着工业碳排放市场交易机制的逐步建立,2013年我国工业低碳化进程将加快。

随着工业清洁生产、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规划的进一步落实,工业产品生态设计标准制定和试点工作将稳步推进,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将稳步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试点示范工作建设将取得新进展,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快速发展,再制造企业和园区的试点工作持续推进,这些将有力地推进工业绿色化水平稳步提高。

但是,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十一五”以来,工业节能减排在政策驱动下取得显著成效。但是,这种政府主导的模式导致企业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明显不足。目前,我国工业节能减排的市场机制还不完善,能源资源等生产要素成本长期以来被低估,造成了能源资源的极大浪费和低效率使用。工业节能减排涉及较多的体制机制问题,如市场机制及规则尚不合理,节能减排产业发展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等。节能减排尚需解决深层次的市场缺失、激励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因此,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长效机制,让市场价格信号在引导企业节能降耗、推动工业结构调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系统性节能减排重视不够。节能减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产业系统的不同主体、不同环节和不同层面。当前我国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多是围绕重点产品、重点企业以及重点行业开展,对企业与企业之间、同一产业链上下游之间以及不同产业之间的关联性重视不够,不同主体之间合作不充分、协调性不强,大大制约了系统层面节能减排潜力的挖掘,系统性节能减排尚待提高。总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侧重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对中小企业关注不足;二是侧重产业链重点环节节能减排,上下游衔接不够;三是侧重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行业与行业之间联系不紧密。

行业节能减排标准体系有待建立健全。目前,我国工业节能减排标准以国家标准为主,行业标准比较缺乏,标准体系不健全。“十一五”期间,我国共了27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45个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消费类产品中有毒有害检测技术规范等一系列国家标准。但仍存在大部分工业用能设备缺乏能效标准,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也仅涉及5个行业,一些高耗能行业的准入门槛过低。尽管2012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标准委启动了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但标准制定过程比较复杂、出台周期较长,一般需要1年到1年半的时间,很难及时有效指导工业节能减排工作。相对而言,行业节能减排标准的制定速度更快,最短的仅需要40天左右,能够及时满足工业节能减排快速发展的需求。

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第2篇

【关键词】节能减排;能源计量管理;对策

能源紧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因此在能源问题上“开源节流”已是刻不容缓的选择。为了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能源的各方面数据进行精准的统计就有了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能源计量工作因此应运而生,但是作为新兴的事物,在管理过程中难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为此,问题立足现状,提出几点完善建议。

1 重视在能源管理工作中能源计量标准化的实施

只有将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实现好,才能最终实现节约能源的目的。能源计量管理是目前大多数单位采取的方法,顾名思义,这种管理是以科学的计量方法为基础,并辅以其他程序,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计量工具进行维修和检测、对能源计量装置的合理设置以及保证所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合格产品,以免在检测过程中出现误差。采用能源计量器管理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尽可能提供客观、真实的数据,使最终的数据达到国家标准,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各项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做好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我国节能事业的发展,对单位本身也有百利而无一害。

为了确保在能源计量工作中有能够量化的标准,将计量工作标准化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为这项工作室实现科学管理目标的前提和保证。它能为能源计量管理、检测提供技术依据。2006年国家颁布实施了GB17167-2006,通过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已使大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设立了能源计量管理职能部门,完善了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即涵盖以下内容:岗位职责、部门责任分工、人员培训、能耗定额管理、奖惩制度等考核机制。通过标准和机制的建立,企业树立了以加强节约型企业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的。

2 建立新型管理模式――重视发挥计量数据在管理中的地位

首先,单位领导要对计量工作给予高度重视,领导重视,并针对计量考核事宜制定相关制度,有利于最大程度的调动下属单位开展节能工作的积极性。某单位各级领导非常重视计量管理工作, 把计量的完善与管理作为公司的基本建设工作之一, 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为公司计量管理建设的完善提供了保证。

明确以计量数据管理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公司明确了以计量数据管理为中心的能源管理模式, 以计量数据管理为中心, 建立了各项节能管理制度, 包括能耗指标下达、分解、落实制度, 能耗指标考核奖惩制度,能耗指标承包制度等; 做到了用能有指标, 指标有考核, 考核有奖惩, 奖惩必兑现, 所有指标考核均落实到一线班组。

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体系及机构,公司建立了两级能源计量领导小组,公司技术质量部经理主管, 各分厂分管; 三级能源计量管理机构,公司技术质量部、分厂和分厂科室,为能源计量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 节能减排工作中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的相关策略

工业企业能源计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含盖内容较多,必须坚持全员、全面、全方位的“三全”方针来开展能源计量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笔者认为,最重要的要素有四个:一是建立能源计量的组织机构;二是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三是明确企业领导的职责;四是打造过硬的能源计量队伍。五是引进和应用新型节能技术。

3.1 能源计量组织机构建设

合理设置能源计量的组织机构是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和节能管理的关键。企业的规模各有大小,集中度各不相同,管理层级也迥然有异。每个企业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合理构建能源计量组织机构,这个机构应该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领导,从企业最高管理层级开始,垂直向下依序层层设置。

3.2 企业能源管理制度建立

根据企业历年生产、经营数据和管理经验,重点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五个方面的制度。机构职责及各级岗位人员责任制度,计量器具的选型、采购、入库、流转、报废等管理制度,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校准)制度,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处理、使用、保管及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

3.3 能源计量人才队伍建设

能源计量发展的关键在于造就一支掌握现代化计量技术和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队伍。工业企业一般都是当地能耗大户,来自地方政府的能耗指标压力必须落实到企业内部精细化节能措施上来,因此,必须切实提高企业内部能源计量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适应能源计量管理的需要。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大量智能型的计量仪表逐步替代能耗高、准确度低的传统仪器仪表,这对企业原有的知识技能不高的计量人员提出了更高的专业知识要求。企业应通过大规模、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能源计量人才队伍。

3.4 新型节能技术的引进与应用

工业企业的经营周期、设计建设水平随着时代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老企业建厂年代一般没有采用新型节能技术,而这类企业却占现有工业企业总量的比例较高。因此,笔者认为,引进和应用新技术降低企业能源消耗是一个普遍性问题,也可以说是工业企业面临的普遍课题。资源量的日益紧缺枯竭,客观上造成了进厂能源价格的不断攀升,这对工业企业的桃战日益突显,尽可能以高效和可持续的技术措施来实现减少能源消耗成了当务之急,随着科技进步的发展,新的节能先进技术给工业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节能潜力,企业利用新能源、新技术降低能源消耗。能源计量数据信息化,有据可查信息技术是企业实现能源最佳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及节能降耗的重要手段。目前,能源计量的网络化管理已成为企业信息化、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标志,它不仅为生产管理提供量化的、及时的数据,更重要的是依据能源计量数据能够制定企业管理方向、发展方向、技术改造方案以及核算考核机制。可见,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的信息化管理,使数据准确可靠尤为重要。在实际工作中,用能单位应按照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各类能源的输入、转换、分配、传输等。能源计量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确保各类信息采集及时准确。对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采集、处理、使用等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充分发挥能源计量检测数据信息化在生产经营、成本核算、能源平衡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分析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用科学准确的计量数据指导生产、及时发现工艺缺陷、管理漏洞,挖掘节能潜力,有针对性的加以改进和提高,切实把数据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

4 结束语

要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必须有明确的机构和人员职责,建立多层级能源网;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并及时修订完善,把能源管理纳入企业标准化范畴;建立完善企业能源消耗定额和相应的考核体系。

【参考文献】

[1]李长春,崔艳.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适应改革发展形势[J].西部大开发:中旬刊,2012(1):82-82,125.

[2]王民学,王兴东,蔻春玲,等.能源计量是节能减排的有效手段[J].中国计量,2011(10):36-38.

[3]袁志明.加强计量管理促进节能减排打造生态唐钢[J].中国制造业信息化,2012(4):27-29.

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第3篇

关键词:公务用车;科学管理;节能减排

1 引言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直强调,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做好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带头使用经济、节能、环保的自主品牌汽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严禁公车私用。多处使用了“切实”、“严禁”、“严格”、“认真”等字眼,但是我们看不到具体的可操作条款。

众所周知,汽车尾气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少开车对节能减排贡献很大。对于私家车而言,油价上涨等出行成本增加后自然会减少使用量。而公车由于是公家买单,目前缺少约束,在节能减排方面还有很大空间。从长远来看,加快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推动节能减排的内在动力,通过公车改革将公车数量降到最低,才能从根本上实现节能减排。

2 现行公务用车存在的问题

2.1 公车的比重过高

这是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北京市行驶的车辆中,除出租车外,公车与私车的比例为4:1,也就是说,公车动态占有的道路资源是私车的4倍。而一些地方政府以各种借口限制小排量汽车,显然没有道理。我国的公务车购买目标主要是大众、通用等跨国汽车厂商生产的汽车,车均占有道路资源高,而本土民族品牌的小排量家庭型汽车如奇瑞、吉利等车均占有道路资源少,却受到了排挤。如果借着车改的契机能够增加私家小排量汽车的购置量和保有率,不仅有助于推动环保,而且民族汽车工业也将大大受益。

2.2 车辆管理不规范

有些单位未建台账对小车实行单车核算,小车费用控制不严;有些部门燃油支出无定额标准,单位之间车均油耗费用差距多达一倍;有些单位公务车维修没有修车申报单、修车审批单等,车辆维修随意性大;有些单位公务车修理没有明细修车费用清单,车辆维修管理处于失控状态;有些单位因主要领导调到其他单位工作将车辆直接带过去使用,但这些车辆费用仍在原单位开支;而有些车辆因破旧、耗油量大、修理和燃油费用较高等原因闲置,浪费情况严重。

3 公务用车实现节能减排的建议

3.1 公务用车推行社会化服务

今后公务用车的社会化服务有望随着节能管理的规范而逐步推进,建议要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此外,还可以严格控制公务车辆数量,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并建立公务用车油耗台账制度,定期统计并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和节约奖励制度。

3.2 加强部门内部管理,完善公车管理制度

建议各单位要健全和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派车登记,杜绝公车私用,同时要建立台账实行单车核算,对每辆公车每月的燃油费用支出与车辆行驶公里数进行核对,切实加强对大项支出燃油费用的管理监督;对车辆修理费用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堵塞公务用车管理中的漏洞,降低公车运行成本。另外,要控制公务用车规模,规范车辆配备行为。新购置的车辆要严格实行报批制度,按照政府小车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购置,并实行政府采购。杜绝由下属单位购置、上级部门使用的乱摊派行为;收回对外出借的车辆,统一管理和使用;清理归还侵占下属单位的车辆;对年代已久、破损严重或停用的车辆进行处置,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3.3 推广与使用新能源汽车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仅为1.2万辆,而全年新车销量为1800多万辆,只占总销量的0.7%。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政府可谓不遗余力。2009年2月,国家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给予纯电动车高达6万元/辆的补贴;2010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文指出,对国产新能源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试点期限为2010年-2012年。甚至像上海这样的购车需要摇号的城市,都开始对新能源汽车放开摇号限制。对于高效节能汽车产品推广难的问题,一位业内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一方面是由于节能产品制造的成本高,价格相对较贵;一方面是一些节能产品还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使用的不便。政府应该有更大的政策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推广,关键还是技术问题,建议,政府公务用车、公交车要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步完善配套设施。政府还应该将支持重点放在技术创新方面,以推动节能环保和再生产品消费。

3.4 提倡政府机构绿色出行活动

2012年,国家发改委等17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提出了“节能减排政府机构行动”,各级政府机构要通过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降低机关能源资源消耗,切实发挥政府机构的表率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其中,政府机构节能减排行动包括绿色办公、绿色出行、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宣传教育等活动。

笔者倡议,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编制数量及时更新购车计划,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采购公务用车。提高新增公务车中小排量和清洁能源汽车比例。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4 结束语

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第4篇

[关键字]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 节能减排

[中图分类号] TE0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5-200-1

0引言

通过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对比,可以发现我国在资源的利用率上是比较低的。为了提高我国的资源利用率,减少浪费,国家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大力发展友好型环境政策,对于各种资源要有效利用。但是从整体水平上来看,还是有非常多的领域没有改变成为精细型的发展。我国现在处在经济发展状况很好,利用率却不高的阶段,

所以,我们需要尽快的开展节能减排的工作,将能源的利用率拉升一个台阶[1]。

1前期准备工作一定要严格执行

在写项目建议书时需要注意的是,项目的持续时间是建设最重要的凭证,是后续所有工作良好有序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对于何种产业使用何种手段要有明确的划分。比如说按需建设这个原则就适用于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像道路、桥梁、废物回收等。

为了能够达到这个标准,建设工作者需要对市场的经济发展状况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在了解清楚市场的发展现状之后,在对其未来的发展做出一个准确的预测,才能够对各种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状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再根据科学的计算方式,对项目建设的投入和产出工作设计一个良好的程序,一定要杜绝经验主义和本本主义以及形而上的思维。在工程建设的过程当中,要有科学的计算和验证方法,因为整个投资项目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性和严密性的工作,对于国家的投资预算与企业的成本核算都需要进行严格科学的制度审核和数据计算。

在分析研究一项工程项目是否具备可行性的时候,就需要将节能减排考虑进去。节能减排的方案措施是与经济技术的发展方案直接挂钩的。进行计划工作的时候,需要考虑到长期的消耗和短期的成本投入二者之间的分歧,点式建筑和条式建筑对比,如果是单考虑通风和采光的话,条式的节能效果会更好,因为条式的建筑在空气上更流通,室内光线也更加的通亮。但是如果从容量的使用率这个角度进行分析的话,点式会比条式有更好的节能效果[2]。但是开发商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利益,会想方设法的将建筑的容积使用率提高,而不考虑房屋居住者的利益。在建设工作上安装了太阳能的话,会提高建筑成本,但是却能在以后的使用过程当中减少能源的消耗。太阳能节约的能量消耗目前已经超过了1/3。安装集中空调在前期的建设工作当中好像是减少了成本的输出,但是后期的使用过程中耗费的费用却是巨大的。

在工程项目当中,需要考虑下面几个方面的问题:

(1)建筑物外面温度的保持情况、窗户和墙体之间最佳的比例情况,都要结合当地的平均气温决定。

(2)合理取舍建筑物的采光通风与容积使用率;

(3)空调的温度调节方式需要根据建筑物每平方米的面积调控系统的设计来进行相应的选择;

(4)装修的时候不能只一味的考虑美观而忽略了实用功能;

(5)水资源的二次利用需要从单次性和整体性结合着进行考虑。

2在设计的过程当中的管理工作要加强控制

设计管理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工程建设的设施配置需要同时满足设计工作的要求和促进项目管理。在合同订立的过程当中,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利益要互相满足,二者之间的责任需要清楚的列进合同当中,标明处罚标准,合同当中的每一项条目都要书写清楚。正式的文本合同是不允许存在内容空泛、条款不清的情况的。

第二,管理制度方面需要加强控制,保证每一项工作岗位都是不可或缺的,不允许存在滥竽充数的情况。相关工程设计师需要经过专业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要求才可以参与相关的工作。

第三,要保证各个工作部门之间信息的有效流通,这样才能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第四,设立一个和项目经理权利平行的质量保证部门,加强各个岗位之间的交流管理,控制设计质量要求。而且,每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呈交给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的。第五,在设计规划工作当中,车辆工程设备的采购需要满足施工操作的条件,不能够因为车辆的情况而拖慢施工的进度。

3加强体制改革和执法的检查力度

在社会的基本建设工作当中,国家的资金占据了绝大部分的。但是在最近几年当中,国家因为各种建设项目的同时实行,导致资金的流通出现瓶颈,因此大部分的建设工作的资金来源都是从银行贷款获得的,这就给地方的建设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因此,为了解决这样的困境,政府部门的流程操作方面需要进行适当的改变,可以实行公私合营这一原则。也可以放宽对民间投资的要求,鼓励民间资金注入到建设工程项目当中[3]。

另外,还需要在节能减排的执法力度上加强相关的操作。目前的情况是一些相关的法律条文太过陈旧,不适应现在的市场发展形势。因此需要执法部门加强监管,根据市场灵活调整相应政策。

4结语

国家近年来非常重视环境建设,在这样的大建设背景下,企业的建设工作也需要随着国家的发展政策运行,坚持走高能效、低排放的新型化的工业发展路线,在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当中,大力发展节能减排。从理论出发,结合实际的发展状况,提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当中节能减排的实际效率。

参考文献

[1]李允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节能减排之我见[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28).

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加快发展为根本,强化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通过管理、经济、政策等手段,建立起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民积极参与的节能减排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相互促进,发展是目的,节能减排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科学发展。

坚持开发与节能减排并举,节能减排优先。

坚持把节能减排与产业结构优化、环境保护、技术进步以及培育科学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相结合。

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三)主要目标

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较2005年降低20%左右;行政管理等机关事业单位节能20%左右;农业综合能耗降低10%左右;“十一五”期末,我市城区主要污染物未经处理排放总量减少40%以上,农村主要污染物未经处理排放总量减少20%左右;节能建筑推广率达到6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644吨;COD排放总量控制在4447吨,比2005年削减17.9%;出境断面水质控制达到Ш类。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成立*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做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的一把手,是本单位和本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日常工作常人抓,建立健全促进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确保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2.落实工作责任

市发改局负责全市节能工作的协调、调度、综合以及项目节能方面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审查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农业和农村的节能工作;市经济局负责工业企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的节能工作;市城建局负责建筑业、社区及城市公用设施的节能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级政府机构的节能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教育和卫生系统的节能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全市高污染企业的减排整治和其他行业减排指标的量化工作;市统计局负责全市各行业节能减排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其他部门都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协同做好节能减排的相关工作。

三、节能减排重点领域

1.强化工业节能减排。突出抓好两个开发区内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鼓励能量回收和废物综合利用,倡导清洁工业和绿色工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2.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在建筑物设计、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推进节能建筑物的设计、制造,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和设备,节能建筑推广率要达到60%以上。以办公楼、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加快现有建筑节能改造。

3.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快建设便捷、高效、节能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鼓励公交优先。提高交通运输工具的效能,加快淘汰高能耗、污染重的老旧运输工具,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减排。在公用设施、宾馆、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建设脱硫设施,尽早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加快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快城市排污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

5.抓好农村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农作物秸杆气化集中供应系统;加强农村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以及综合利用工作。

6.推动政府机构节能减排。重点抓好政府机构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实施节能采购。

四、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监督管理力度

1.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市节能办抓紧制订有关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办法,将能耗指标纳入各乡镇、办事处和各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做为各部门和行业主要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核内容。市统计局要会同市节能办定期向全市公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企事业单位等能源消耗和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2.建立健全能源消耗监测体系

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主要能耗行业产品能耗标准,对主要耗能设备、机动车、建筑、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能效标准及公共建筑用能设备运行标准、单位能耗限额等标准的执行情况加强监测,严格执行,常抓不懈,确保实效。

3.加大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力度

有关部门要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高污染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相关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实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对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行业设计规范的任何建筑物,一律不予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节能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和严肃查处;统计部门要依法监督检查能耗数据,如实统计情况。

五、加强节能减排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推进全社会共同节能减排

1.加强节能减排管理队伍建设。要加强节能减排管理队伍建设,充实力量,完善节能减排监督体系,强化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察、监测工作。

2.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完善制度,改进方法,建立能够反映本地区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要强化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标的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各级质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第6篇

今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中央和省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市政府按照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通过及时传达,精心部署,强化服务和加强监管,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措施,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

节能目标任务:200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8年下降6%。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户企业实现节能3500吨标准煤以上,列入省“239重点节能”的6户企业实现节能15864.7吨标准煤以上。关闭或整合企业1户(XXXX),淘汰落后工艺装备企业2户(XXXXXXXXXXXXXXXXX)。

减排目标任务:2008年12月15日前完成XXXX(企业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等6户污染治理工作。主要污染物削减量:COD1106.48(吨)、NH3—N(吨)49.72、So2(吨)控制在30000以内。

(二)完成情况。

(一)节能减排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政府和部门对节能工作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地方机构、编制、人员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管理较为粗放,节能减排意识还比较淡漠,制度不完善,节能减排还未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国家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经济增长是按照年均7.5%速度确定节能约束性指标的,而去年以来,全国经济增长速度一直在10%以上,我市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13%以上,经济的高速增长为节能减排带来了巨大压力。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资源消耗强度较大,粗放的增长方式仍未改变,完成节能减排任务难度较大。

(三)节能减排空间缩小。经过前几年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污染综合治理,全市绝大多数重点污染源、重点排放大户完成了治理任务,削减了排放量,工业减排的空间非常有限,削减难度增大。

(四)产业结构不合理。我市属偏重型的工业结构,重工业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量比重达60以上,工业能耗占总能耗的70%左右。新上马的企业中高耗能行业比重依然偏大。一些产能过剩行业中高耗能的落后设备仍在继续运行。

(五)节能减排投入不足。在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市本级财安排的补助和引导资金较少,与节能的任务还不相适应,没有能有效地带动地方和社会资金投入节能降耗。

(六)节能减排体系不完善。市及县(市、区)两级节能减排行政管理体系体制、节能监察中心的管理体制尚未健全,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节能需要;节能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不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工业经济结构。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省政府《关于印发〈XX省2008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准入管理。对新上项目做好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评价,对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不准开工建设,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从源头上把关预防。发展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三低一高”产业,同时压缩淘汰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三高一低”产业。积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优化工业结构,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

(四)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继续抓好XX工业试点园和XXXX公司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使之成为全市循环经济典范,并引导企业变只靠自身“单打独斗”式的内部节能减排,走多企业、跨行业、区域间循环经济之路,推进企业之间消化工业废物的“循环链”,通过行业成员之间副产品和废物的交换、能量和废水的逐级利用、基础设施的共享,达到工业废物全面得到循环利用的目的,提升节能减排的成效。切实抓好当前省明确的我市的XXX、XXXX、XX、XX、XXX等6户清洁生产试点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帮助重点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企业建立和推行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节能的积极性。强化基础工作特别是统计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将节能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情况,督促企业围绕降低重点产品能耗单位的目标开展工作。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和污染治理,逐年将污染源纳入限期治理,实施工业园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或实现零排放。加快XX市、XX县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2009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第7篇

一、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节能减排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是衡量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当前,特别是去年第三季度以来,全国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能源需求大幅增加,能耗强度、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等指标的下降速度明显放缓,节能减排形势严峻。为此,国务院、省政府对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作了一系列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市节能减排形势不容乐观,能耗总量呈现出明显的反弹迹象,随着合成革、冶金等项目的陆续投产、达产,节能减排工作的压力将越来越大。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里下达我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果断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政策措施,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促进、开发与节约相协调、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综合应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年全市单位GDP(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53吨标准煤/万元,全面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3%的目标;全市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3.23万吨以内,SO2(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目标为1.16万吨以内,其中非电力SO2排放量控制在0.96万吨以内,电力行业确保大唐电厂月均脱硫效率不低于95%。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

二、落实目标责任,强化问责制

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指标管理,认真执行省政府《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强化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市里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市节能减排办近期要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完成综合评价考核情况和年上半年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公布和通报。今年底,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考核。根据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对完成好任务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用能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要追究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未完成任务的重点企业,取消下一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和享受国家财政相应扶持性政策的资格。(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监察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三、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38号)精神。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核管理,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对年耗能3000吨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抄送同级节能主管部门备案。节能减排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新上项目所需排污总量指标控制,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违规乱上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在建项目,要责令停止建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监察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7号)精神,结合产业特点,加大开展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的力度,年要淘汰关停废水治理不达标的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的纸制品生产线。建立健全节能监察体系,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对省里《关于公布我省建筑饰面石材行业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的通知》确定的我市192家建筑饰面石材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同时,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妥善处理淘汰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安置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电业局)

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

要充分发挥技术、设施对节能减排的支撑性作用,抓紧组织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项目,尽快形成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年,在节能方面,要切实增加节能改造的投入,组织实施一批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余热余压利用、电机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节能、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应用等十大重点领域节能重点工程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节能财政奖励资金支持,同时认真做好已申报的国家、省级节能循环经济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年全市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确保达到项目目标节能量。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投产,如期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

在减排方面,加快实施减排工程。污水处理厂未建成的寿要加快建设,确保在8月底投入运营;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市区、福鼎、福安、霞浦、柘荣、古田、屏南、周要加快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和雨污分流系统,提高进水负荷率和进水浓度;进一步完善污水厂配套设施并加强调试管理,充分发挥污水厂减排能力;进水超负荷的贵岐山污水厂、福鼎污水处理厂要加快第二期建设进度,进一步挖掘减排潜力。切实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实施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工程。全面加强大唐电厂和其他企业自备小锅炉脱硫除尘设施管理,确保有效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建设局)

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省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要切实加大对节能减排建设和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为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引导民间投资开发建设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责任单位:人行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

五、抓好重点领域、流域节能减排,控制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

进一步强化工业节能减排,以电力、铸造、建材、合成革、造纸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大节能减排科研和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加强节能管理,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重点污染源和合成革、造纸、制药、食品等重点涉水污染行业监管力度,已经实施深度治理的要确保稳定运行,持续减排,并抓紧实施进一步深度治理工程;未完成深度治理工程或不能稳定达标的责令停产、限期整治。加大合成革行业整治力度,全面实施清洁生产、落实废水分流分治、实施集中治理达标排放等措施,从根本上扭转合成革行业污染现状,促进行业整合提升。同时,加强环保“三同时”检查,对未经审批或未落实“三同时”要求的项目责令停建停产,对“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坚决取缔关闭。(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继续推进建筑节能,加强建筑节能监管,抓好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加大对施工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好竣工验收关,认真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组织实施太阳能利用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鼓励和发展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公共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认真落实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的要求。(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加强交通节能减排,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营运车辆准入制度,优化运输组织,促进运力结构调整;组织重点企业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交通工具,积极使用低能耗和新能源汽车;加强运输市场节能管理,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统计、标准体系,实施能耗定额管理;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空调、电梯和照明灯用能设备的节能改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建立一批示范工程。年公共机构能耗指标比年下降5%。(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加强流通服务业节能减排工作,加大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力度。支持军队加快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支前办)

认真贯彻市政府《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交溪、霍童溪、敖江古田段、江古田段、蕉城七都溪等“两江三溪”的水污染防治,促进重点流域污染负荷进一步减轻,使重点流域水域功能达标率达95%以上。扎实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委)

六、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组织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进一步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制度建设。强化目标责任,重点用能企业要将节能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对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按照《节约能源法》要求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建立能源节约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能源管理。组织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参加培训,提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企业节能监测、能源审计和节能技术、管理诊断工作。(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组织重点用能企业按照国家已颁布的22项重点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我省制订颁布的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开展对标活动。(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质监局)

七、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品推广,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节能减排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应用研究,组织开展低碳技术的研究。加大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借助“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和“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各种项目推介平台,加大节能环保产业招商力度,支持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的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落实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适时修订和市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列入国家、省推广目录的节能产品优先列入市政府采购清单。在技术、服务等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政府财政性资金开展采购活动时,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积极推进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继续做好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工作,今年计划推广高效节能产品50万只,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和城市道路照明全面采用高效照明产品。(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落实国家对节能服务公司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节能十大重点工程、节能效果显著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八、切实加强用能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强对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的跟踪监测。积极开展省控200家重点用能企业主要能源品种的消费计量数据在线同步监控和采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贸委)

进一步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和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和实施用电高峰期供电方案,采取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企业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缩小电网峰谷负荷差。(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电业局)

九、强化政策引导,落实价格财税政策

全面实施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加大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力度,对高耗能行业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完善电力分时电价办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坚决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专项能源监察审计,对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物价部门要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的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978号)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同时,严格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同处理效果挂钩政策。(市物价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质监局、市电业局)

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购置并使用《环境保护专业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业设备的企业,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若当年不足抵免,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年版)》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56号)和《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57号)等税收政策,对销售符合政策要求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分别对应实行增值税免征、即征即退、即征即退50%和先征后退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委)

十、完善监测服务体系,加大节能减排执法检查力度

建立和完善全市节能监察和节能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各级节能监察监测队伍建设,配备完善节能监测设备,提高节能执法和服务水平。整体推进环保监测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在线监控设备的有效性审核和验收、数据应用工作,增强在线监控的准确性和法定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强化对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排查,检点用能企业能源岗位配备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并实施的22个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配合省里开展专项能源监察审计,对超标准耗能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开展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组织实施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能效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质监局、市建设局)

加强日常减排项目核查,对各地存在的问题和进展缓慢的减排项目及时进行通报,责成限期整改。加密环境监察与监测的频次,勤罚,推动减排工程建设进度,监督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督促关停淘汰措施切实落实。对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排污、污染环境等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十一、强化统计、计量,做好节能减排预警预测工作

夯实能源统计基础,认真开展单位GDP能耗统计与监测工作,落实好能源统计公报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单位)能源管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积极推进企业联网直报制度,加强节能减排的检测分析。做好能源统计计量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实施国家强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按照标准要求配备必要的能源计量器具,定期对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经贸委、市质监局)

做好节能减排预警预测,贯彻落实省里出台的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方案,开展节能目标年度中期评估,第三季度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预考核,确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重点用能、减排企业按序时进度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十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第8篇

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由1.067吨标准煤下降到0.853吨标准煤(按现价计算),下降2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1.26万吨下降到1.11万吨,下降11.6%;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541吨,削减18.1%,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800吨。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突出抓好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和责任体系,着力形成集约型的增长方式和节约型的消费模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法规和标准为规范,以监测中心等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统计和计量等为基础的节能减排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着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制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制定《亳州市工业领域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及淘汰落后产能的年度工作方案,将节能减排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刚性指标。

淘汰和改造升级落后产能。在巩固关闭新老“五小”成果、防止反弹的基础上,加快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和改造升级。,关停并转立窑水泥生产线1条(涡阳县龙山水泥厂),淘汰落后产能7万吨,节能1.5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完成对3台热电机组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预计年节能2.2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4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8万吨。

择优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大力发展低能耗、轻污染的先进制造业和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包括秸秆气化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同时,建立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档案,取消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及企业实行的优惠政策,实现我市产业结构向节约型、环保型转变。

从源头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对未进行节能环保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管理部门不得通过土地预审,不得批准用地,银行不得提供贷款,规划、建设和安全监管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加快以节能减排为重点的技术进步

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立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库,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通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节能工程,实现节能12万吨标准煤以上、节电近1亿千瓦时。组织实施8个重点节能示范项目,开展电机改造节能专项行动。

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到2010年,累计建成4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全市污水处理能力17万吨,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1万吨;全市25个重点工业废水治理项目按计划建成投运,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0.21万吨。

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组织产学研联合,开展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等攻关研究。在电力、化工、建材、纺织、造纸、建筑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

多渠道扩大投入。建立以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投入和财政资金引导为主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从起,市财政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以节能降耗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等为主要目标的节能示范项目、技术与产品的推广等,并将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扩大资金规模;从市级排污费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落实市内配套资金,并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县级财政也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

加强国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承担企业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以及国债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国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继续做好新的国债项目争取工作。

四、抓好重点企业和领域的节能减排

抓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对列入全国千家、全省百家和全市节能行动计划的14户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实施对标改造,确保“十一五”期间14户企业节能10万吨以上标准煤。对污染物超总量排放和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引导商业节能。组织实施零售业节能行动,在全市大型商业场所推广使用节能设施,推行节能标签制度。督促和指导批发零售业实现万元营业额能耗降低5%的目标。

抓好农村节能。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加快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强化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管,禁止油耗大、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车辆、船舶进入运输市场。大力宣传和应用道路运输节能技术,鼓励运输企业淘汰老旧汽车。

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新建筑设计要体现优先利用太阳能的原则。做好建筑节能专项示范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试点。鼓励采用高效照明电器和变频节电技术,实施“绿色照明”工程。

推动政府机关节能。政府机关发挥表率作用,培养节能习惯。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研究制定机关办公用房用能设备运行标准,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办公用房分批进行改造。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大力推动节能产品采购。市直机关率先使用节能灯,设定空调温度。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新模式,并及时总结推广。全面培育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体系。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煤矸石、大宗工业废弃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城市建设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确保从1月1日起亳州市城区和涡阳县城区实现“禁实”目标;1月1日起蒙城、利辛城区实现“禁实”目标。拓宽散装水泥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水泥散装量和预拌混凝土使用量。

五、加强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节能监测监察机构建设。加强市节能监测与技术服务中心建设,组建市节能监察机构,为节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环境监测及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管理机构建设。2010年,市、县级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要求,市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一级标准化建设要求,县达到三级以上建设要求。

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到底,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与联网任务,基本建成市级环境监控中心,初步实现网络上报污染物排放数据和调度减排措施。城市污水处理厂在线自动监控系统与建设部门联网。

六、加强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加强节能监测、监察和重点污染源巡查。每年抽查2-3家用能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耗能企业,对其设备耗能情况进行监测。同时,加强节能监察,对严重违法或突破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国控4家、省控9家重点污染源实施每月一次的巡查制度。

严把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关。把节能、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禁止新上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对不履行节能环保“三同时”的,责令停止生产;对节能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同步运行或运行不正常的试生产企业,责令停止试生产并限期改正。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向上级报告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示制度。落实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推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项规划的环评工作。

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督查制度。市每年组织两次节能减排工作督查,重点对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执行情况、节能和环境违法案件、媒体曝光案件及重点案件的查处与落实情况等实施督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建立环境后督查制度和市直单位包干督查制度。扩大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的试点范围。

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制度。对没有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重点治污工程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和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未完成,以及区域内出现2起以上严重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直至整改到位;对没有完成总量削减目标的企业,暂停审批新项目环评,直至整改到位。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竣工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恶意排污和屡查屡犯的企业,从严进行处罚。

七、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考核体系

实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县及重点用能企业,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每年向市人大报告节能减排进展情况,在“十一五”末报告5年两个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各县区政府每年向市政府报告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制”。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重点治污工程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未完成的县区,取消当年各类集体和个人的评先竞优资格。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建立评估考核和奖励制度。制定全市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和节能减排奖励办法。对各县区政府和14户省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重大节能减排效益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县区政府及企业也要对本地、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落实节能减排政策

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落实支持再生水、矿井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严格执行国家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足额征收排污费,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吨水平均收费标准不低于0.8元。提高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

落实国家、省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各级财政要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

充分利用国家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积极研究利用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实行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行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每年分两批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进行初审上报,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和《节能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产品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探索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金融部门企业征信系统。

九、加强统计、计量等基础性工作

加强统计工作。加快建立能够反映全市及各县区、重点企业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及能耗季报办法。建立节能减排公报与报告制度,推进节能减排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定期公布节能减排等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污染物排放等信息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实施点对点的量化管理。

加强计量管理。按照《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质监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情况,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能源检测、培训等服务,帮助和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能源计量工作。

十、提高全社会节能和环保意识

统筹和深化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减排宣传。继续办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等宣传活动。开展征集、节能减排公益广告活动。在大中小学率先开展节能和环保教育,并把节能减排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节能机关”等创建活动,并选择若干节能先进企业、机关、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第9篇

【关键词】经济发展;节能减排;政府责任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它作为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主线,强调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然要求节能减排,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这方面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有沉痛的教训。在经济发展中不注意保护环境,虽然经济发展了,但回过头来去治理环境污染,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代价,甚至是社会代价,引起更多的社会矛盾。环境是公共物品,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权力机构,政府必须在环境治理中处于主导地位。高能耗、高污染依靠市场机制难以自行解决,节能减排必然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而且是任何时候都需要加强的一项政府职能。

一、加强政府部门的组织领导职能

各地各部门要把节能减排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当前,我国已制定了许多关于推行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如《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也制定了不少全国性规划和地方性规章,逐步健全了节能标准体系和监管制度,明确了节能管理和监督主体,强化了法律责任。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却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在政府的监管过程中,将面临着环境保护和政绩“冲动”的选择,如果在上项目与抓环保孰轻孰重的问题上出现偏差,将会造成巨大的环境灾难,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所以,在行使监管职能时,政府不能缺位,更不能错位,尤其是相关部门应在监管上加强协调,真正使监管落到实处。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指导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环保部门要做好减排的协调推动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力度,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规划建设部门要切实抓小火电关停工作,加快电力行业“上大压小”步伐。监察部门要及时对不认真履行节能减排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统计部门要加强能源监测和统计,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能源消耗动态分析工作,及时提供节能减排基础数据,通报进展情况。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稳步推进资源性价格改革。出台鼓励余热余压、煤层气发电上网和价格改革。继续利用电价杠杆促进小火电关停,严格执行燃煤机组脱硫电价政策。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全面落实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积极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符合税法规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要及时办理所得税的抵免手续,并切实落实加速折旧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用于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或其他相关科目。如《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纲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各地各级政府要按照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开展本地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将目标任务迅速分解到下一级政府和重点企业,并加强责任考核。对超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地方和企业实行奖励,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方、企业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坚决实现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国家环境保护部为更好地抓工作落实,2010年4月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对辖区内排污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超标、超总量排污环境违法行为的,主动公开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上级环保部门在对下级环保部门监管范围内的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或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超标、超总量排污行为的,可交由排污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公布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公布的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中应至少包括“企业名称”、“违法行为种类”、“污染物种类”、“发现途径”、“发现时间”五项内容。

四、完善配套政策

制定节能减排评价指标。各地要将节能减排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强化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执行力,定期公布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统计体系,进一步量化和细化各项指标,探索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

建立节能减排标准体系。抓紧制定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组织制定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完善清洁生产审核标准和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治理技术规范,推行绿色产品、绿色企业标准体系。

健全投融资机制。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节能减排产业的投入。各地要依法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企业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污染治理等获得的优惠资金和减免税(费)专项用于节能减排的再投入。

完善价格调节机制。加大实施阶梯水价政策的力度,适时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加强农业水费计征管理工作。推进热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行热力价格与煤炭价格联动。加快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实施促进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加大对铁合金、电石、烧碱等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力度,对超过能源效率、能耗限额标准使用能源的企业实行超耗收费。

建立环境使用权交易制度。环境资源“服务”交易将成为世界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新热点。主要包括:污染者负担,即:在企业内部,允许一些污染源增加排放,而其他污染源则要更多地削减以抵销排放量的增加。总量控制,即:在企业内部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确定企业内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标准或污染物的削减总量。在达到允许的排放总量的前提下,泡泡可以按照实际的技术经济条件,决定内部各个污染源的排放水平和削减水平。排污补偿,即:在非达标区,新扩改的项目,必须取得相应的排污削减量以“抵销”或补偿它们本身的排放,这种排污削减量可以在企业内部调剂,也可以通过许可证交易市场或贮存排污削减信用的银行购买。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认真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资金)征收管理。政府加征的差别电价费、差别排污费、惩罚性水价费和高耗能产品超耗加价费等要用于节能减排。

五、建立预警调控机制

各级发展改革、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能源利用状况、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单位能耗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测,分季度公布下一级政府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由上一级政府发展改革委、统计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制定上一级政府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建立节能指标预警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预考核,对进展缓慢、有可能完不成节能目标任务的下一级政府,由上一级政府发展改革委及时提出预警;由上一级政府环保部门、统计部门对污染减排形势进行测算、监控,对减排不力的实行减排预警。

六、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完善节能减排监管体系。加强节能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快组建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完善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尽快研究制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执法。根据节能工作实际需要,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强化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察工作。及早建成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对重点污染源、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施实时监控。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监察等部门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严肃查处违规乱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营、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由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

切实加强行政问责。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纪把好土地关、环保关、信贷关和产业政策关,并加强政策研究、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形成节能减排、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合力。对违反国家土地、环保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产业政策规定,在节能减排工作方面严重失职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要求,依法进行问责和处理。

七、实施多部门协调配合联动

由各级政府健全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确保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成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监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保、农业、商务、工商、国资、国税、地税、质监、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参加的节能减排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节能减排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

总之,以节能减排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节能减排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的节能减排阶段性约束性指标。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是一个涉及经济、技术、社会等多方面体制和政策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通力合作,需要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技术进步等多方面采取综合系统的措施;需要制定法律法规、完善政策措施与机制建设、市场引导相结合;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要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节能减排的关系,近期效益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加强协调、统筹规划,把节能减排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企业管理体系和日常经营活动之中,把节能减排的理念、目标和要求转化为发展方针、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参考文献:

[1]杨照,王传华.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展望与思考[J].中国勘察设计,2010(02).

[2]张通.英国政府推行节能减排的主要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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