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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发展目标优选九篇

时间:2024-01-24 15:04:53

中医药发展目标

中医药发展目标第1篇

继《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编制了《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切实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信息化对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推进作用。解读这一文件对于中医院信息化建设有指导价值和深远意义。

为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全面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为依据,总结了“十一五”期间中医药信息化取得的成效,并分析了“十二五”期间中医药信息化面临的形势,明确了中医药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同时提出了未来几年我国中医药信息化发展的主要任务,并对相关保障措施做了具体的阐释。

总结经验正视问题 机遇与挑战并存

2007年,《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出台,提出了四大主要任务,五年过去了,实践证明“十一五”期间,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一是以医院管理和临床医疗服务为重点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一些中医医院建设了基于电子病历的信息平台,涌现了一批信息化示范单位,引领、辐射和带动着区域内中医医院信息化发展。二是中医药科技和教育信息化程度不断增强。三是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和技术规范研究取得一定成效。制修订《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和中医电子病历相关标准,初步建立了中医临床研究信息共享与开发技术平台。

“十二五”是中医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医改、实现中医药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医药信息化既要解决发展中面临的较为突出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任务十分艰巨。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是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药信息化管理和运行机构亟待完善,基层中医药部门信息化执行能力不强。二是中医药信息化区域发展不平衡,基础能力薄弱,设施缺乏,经费投入不足,东中西部地区信息化程度存在一定差距。三是中医药重点业务领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高,制约了中医药管理效率和监管能力的提高。四是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尚需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不够,信息孤岛依然存在。五是中医药信息化专业人才缺乏,中医药人员信息技能有待提高,民族医药信息化相对滞后等。

在面临这些问题和挑战的同时,中医药信息化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即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在《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与《国务院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中,分别明确了加强中医药信息网络建设以及中医药信息化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指导思想与目标明确

四大亮点折射落实决心

《规划》在认真总结成效及经验的基础上,围绕中心主线,明确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思路,并制定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在“十二五”时期,全面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任务,坚持“整体思维、系统运行、三观互动、六位一体、统筹协调、科学发展”的思路和理念,以中医药业务需求为导向,从面向单一中医药业务管理向综合管理和为居民提供信息服务相结合的方向转变,一方面突出服务,直接让居民与患者成为中医药信息化发展的受益者,另一方面完善管理,促进医疗服务成本降低,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医疗服务与管理;以强化应用支撑能力和网络信息安全为保障,增强卫生与中医药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相互融合,逐步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中医药信息系统,把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内容,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提高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规划》提出了中医药信息化“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中医药信息化取得明显进展,依托国家综合卫生管理信息平台,基本构建统一高效的国家、省、区域(地市或县级)三级中医药信息平台,满足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业务应用的需要;基于信息平台的中医药电子政务系统、中医药综合统计管理系统、中医药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中医药医疗服务信息系统、中医药预防保健信息系统等初步建成,形成一批覆盖中医药主要业务的应用系统;中医药数据资源库和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建立一支中医药信息化专业复合型人才队伍,为中医药信息化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是前提,如何采取行动贯彻落实指导思想、高效率实现规划目标是重点所在。《规划》呈现四大亮点,重点突出、各有侧重,折射了贯彻落实《规划》目标的决心。

中医药发展目标第2篇

(1)中医药标准化管理模式与方法学研究

明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职能部门在标准化中的定位和分工,寻找解决标准制修订和管理的分类统筹规划、质量控制与经费安排等归口问题的方法与可行性分析。研究解决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主体的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动态管理模式与方法,探索建立中医药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激励机制的理论依据与方法等,使中医药标准管理体系能正常运转和真正发挥有效的管理作用。

(2)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估方法和标准研究

在把握中医药研究成果分布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将研究成果用标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来评定,设计科研成果转化标准申请表及计量评定软件系统,以国家中医药科技成果为对象,开展评估模型的设计和验证研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将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制修订的项目建议书,供有关部门作为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依据。

(3)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发展战略与技术策略研究

明确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强国际标准化的掌控能力。确立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发展技术策略,设计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系统工程方案和国际标准化高级人才培养的技术路线与方法等,以尽快扭转我们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被动局面。

(4)民族医药标准化发展战略研究

民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蒙医、藏医、维吾尔医、傣医、壮医等一批有独立理论和临床体系的民族医药事业均得到政府的直接支持和引导,发展快速,“十一五”期间开始的民族医药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了其现代化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组织开展民族医药标准化发展战略研究,编制其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我国民族医药标准化建设的持续、有序、健康发展。

二、加强中医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

在中医药标准化体系中,包括基本(标准)体系和支撑体系两个部分[2],其中支撑体系是标准推行和标准化建设的保障,在进一步深化基本体系的基础上,强化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是中医药标准化建设的需要和重大举措。

(1)建立健全中医药标准化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中医药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是国家中医药标准化管理的主体,并接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技术指导;内设中医药标准化办公室,并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负责中医药标准化建设的日常工作,并聘请行业内的相关专家组成中医药标准化专家委员会,作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标准化工作的顾问,负责行业标准化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工作;依照国家标准委颁布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管理各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指导其开展中医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和其他相关标准化活动;形成关系清晰,分工明确的3层结构中医药标准化管理体系,其中各专业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中医药标准化技术管理组织,负责各专业领域的中医药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实施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建立健全其技术管理体制,落实其组织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任务,保证各委员会的工作正常开展是中医药标准化技术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加快中医药标准化的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保障和激励机制。推动建立中医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互补的标准体系。全面实施从标准计划立项到标准以及实施等整个过程的动态管理和责任制,建立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激励机制,完善中医药标准技术组织管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逐步形成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良性循环,加快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中医药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为技术管理核心、中医药机构为主体竞争承担的技术标准制修订运行机制。鼓励学术和技术水平先进的中医药机构承担更多的标准起草工作,全面提升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水平和标准质量水平。

(2)完善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结合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实际,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制度建设,完善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中医药标准制定、实施、监督等活动,保证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程序的规范、严谨、高效。在已有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标准化成果奖励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章程)》、《中医药标准化研究与应用推广基地管理办法》、《中医药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管理条例》、《国家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管理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

(3)设立研究中心,搭建标准化共性技术平台

在全国有条件的相关单位设立中医药标准研究中心,形成中医药标准化技术研究网络。各研究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统一的建设规范和验收标准,各个研究中心按其研究专业方向的标准开展中心的建设工作,同时加强已建中医药标准化研究机构的组织和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标准化研究机构搭建开放式标准化共性技术工作平台,并给予一定力度的经费支持,充分发挥他们在中医药标准化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提高他们的贡献度。

(4)构建应用推广基地网,加强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在全国各省、区遴选有条件的相关单位设立中医药标准应用推广基地,并颁布基地建设和管理标准,根据该标准开展基地的建设工作;加强基地标准应用推广部门的组织和能力建设,开展标准的应用和标准的验证、监测、评估工作,促进标准的质量和应用水平,积极带动基地所在地区的标准实施应用,国家将给予一定力度的经费支持,充分发挥基地在中医药标准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并提高其辐射能力。

(5)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创新型技术团队

加快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团队建设,加快中医药标准化国际人才培养,积极探索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方式[3]。鼓励高等院校设置相关专业,开展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特别是高层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积极吸纳对中医药标准化事业有认识、中医药专业知识掌握较好的人才进入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中来。继续鼓励项目承担单位以进修方式培养中医药标准化专门人才。大力开展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训,“十二五”期间,继续通过每年举办培训班的方式,对承担标准化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进行培训。通过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研究和有计划地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既有标准化知识又有中医药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充实部级标准化专家人才库。继续建立不同类型的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基地,完善培训教材,保障人才培养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制定促进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人才政策,研究提出各项激励制度和措施,调动行业内外专业人才积极参与中医药标准化工作。(6)中医药标准化实施监督管理中心和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构建全国中医药标准化实施监督管理中心,建立健全中心工作机制,有效开展对中医药标准的实施监测和评估反馈工作,努力提高中医药标准的实施水平和效果;应用信息科学理论和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搭建中医药标准信息服务网络平台[4],全面开展中医药标准化信息服务,包括提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动态信息、标准化知识和技术咨询、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立项申请和工作动态、中医药标准检索下载等标准化信息服务。

三、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

继续深化《中医药标准体系表》的研究,在指导中医药标准制修订的工作实践中不断予以完善。依据《中医药标准体系表》所制定的中医药标准目录,继续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中医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中医药标准体系。特别是根据国家医改和重大专项工作的需要,所亟待制订的相关中医药基础、技术和管理标准,如国家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项目配套的中医药标准。改变以国家财政专项经费为标准制修订研究主渠道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思路,加强与国家科技部门的协调,大力促进科技成果项目直接转化为标准的工作,以提高中医药标准制修订的效率和水平。

四、加强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管理机构建设

建议研究和颁布《国家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管理条例》,在各国际组织在我国中医药领域设置分支机构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统一分类,理顺关系和建立统一协调的国际化目标和工作策略,相互支持,资源共享;建立健全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如世界卫生组织(WHO)传统医药中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等,以保证中医药国际标准化任务(WHO、ISO等国际组织的标准制修订)的实施水平。实施中医药国际标准化人才战略,建立国际标准化高级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完成国际标准化高级技术人才队伍构建目标。为开创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提供人才支撑。

五、结语

中医药发展目标第3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中医药标准化、规范化”重要任务,更好地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中医药标准化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对于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规范行业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加快中医药走向世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提高对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中医药标准化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加强中医药标准化的宣传,提高全行业人员标准化意识。组织好中医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加大中医药标准的实施推广力度。全面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进程,更好地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年七月十三日

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10年)

“**”时期是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标准化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医药标准化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参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和《国家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结合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中医药标准化工作面临的形势

标准是构成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规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制度。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展,标准化逐步成为各国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成为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成为国际贸易保护的重要措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标准的竞争将越来越成为各国竞争的焦点。近年来,美国、日本、加拿大等主要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各具特点的标准化发展战略,将加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力度和掌握国际标准制定的主导权作为战略的重点。随着传统医药巨大的医疗价值和市场潜力日益显现,中医药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迅速普及,中医药标准化的国际呼声和需求日益高涨。在世界卫生组织发展传统医药决议的引导下,日本、韩国及欧美等国家纷纷开展了传统医药标准的研究制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争取国际标准制定的主导权。中医药标准化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需要,近年来,我国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国家成立了专门的标准化工作组织,以提高国家竞争力为核心,把标准化作为国家科技发展重要战略之一,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标准的数量不断增加,标准的领域不断扩展,对推动我国科学技术进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产品竞争力和促进国际贸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中医药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担负着防病治病、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任务。在新的历史情况下,无论是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式,还是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也对中医药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标准化作为现代科学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实现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技术支撑作用。中医药标准化,是中医药学术发展的需要,通过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系统整理中医药理论和学术思想,转化为现代科学研究成果,建立中医药基础标准体系,能够更好地推进中医药的理论创新;通过系统总结中医临床安全有效的诊疗经验和方法,形成最佳诊疗方案,建立中医药技术标准体系,能够更好地促进中医临床疗效的提高;中医药标准化,是规范中医药管理的需要,通过对中医药管理实践中既有经验进行总结归纳,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要求,建立中医药管理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法律法规,能够更好地使中医药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中医药标准化,是促进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广泛传播的需要,通过提高中医药产品、服务质量,使中医药产品、服务达到国际技术交流合作与贸易的条件要求,符合国际基本惯例,能够更好地增强中医药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建立有效应对技术壁垒,合理保护我国利益。因此,中医药标准化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标准化工作的不断深入,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开展了一系列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制定,共颁布了120多项中医药标准和规范。其中有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经穴部位》、《耳穴名称和部位》等国家标准6项,国家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布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等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近70项,全国有关中医药学术组织颁布技术规范50余项。在此基础上,各地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颁布了大量地方性有关中医药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的颁布和实施,为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实质性参与了中医药国际标准的制定,在我国标准化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了《经穴名称》国际标准草案,并由世界卫生组织审议通过,在国际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体现了我国在针灸学术研究的国际领先水平,推动了针灸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推广。

近年来,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更加受到了国家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务院有关领导多次强调要重点抓好中医药标准化、规范化研究,抓紧制定一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标准化带动现代化。国家财政部门设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中医药标准制定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中医药名词术语、针灸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43中医药标准列入国家标准化计划。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及时把握有利时机,将中医药标准化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战略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统筹规划,制修订了一批国家标准,支持参与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针对中医药发展关键、急需、薄弱领域的技术标准的制定,启动了近六十项中医药标准化项目,有力地推动了中医药标准化的进程。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针灸学会等行业学术组织主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开展了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病证诊疗指南和针灸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研究制定,推进中医药学术的发展。

当前,《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将形成技术标准作为国家科技计划重要目标的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将“推进中医药标准化、规范化”纳入了新时期的重点任务。落实好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抓住发展机遇,实施中医药标准化战略,加快构建中医药标准体系,是提高中医药科技竞争力,促进中医药资源优势发挥更大社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对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规范中医药行业管理,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加快中医药走向世界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也存在不少困难,与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在行业内标准化意识不强,认识还不一致;二是中医药标准化还处在探索过程,不能很好地与中医药工作实际相结合,标准适用性不强,不能满足医疗、科研、教育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的需要;三是推广运行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实施和监督;四是中医药标准化基础条件薄弱,缺少统筹规划和有效的组织与经费保障,缺少中医药标准研究网络和可依托的骨干单位,缺乏标准化专业人才。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对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进行统筹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坚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以提高中医药继承发展能力为核心,全面实施中医药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加快中医药走向世界,促进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主要目标

到2010年,加快中医药标准制修订工作,初步建立与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标准体系;参与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提出国际标准提案,推动以我为主形成标准,掌握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的主导权,提升中医药的国际地位和国际竞争力;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基础工作,通过机制创新,形成政府主导和全行业参与的良好局面,初步构建中医药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到2010年,制修订500项中医药标准,其中包括50项国家标准,力争每年制修订100项标准;标准制修订周期控制在2年以内;标龄控制在5年以内。以我为主制定或提出3—5项中医药国际标准,参与制定或提出至少20项国际行业组织标准。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际,对中医药标准化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有计划、有组织、有保障,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实施规划目标。

(二)坚持继承、着力创新

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在充分继承中医药理论和学术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处理好普遍性和特殊性、个性与共性之间的辩证关系。坚持科学发展、自主创新。

(三)科学民主、实用有效

建立科学、民主、和谐的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广泛听取意见,取得共识,确保标准的科学性、权威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加强并完善实施、监测、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中医药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四)分类指导、循序渐进

既要认识到中医药标准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考虑到中医药标准化的特殊性、复杂性。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循序渐进。条件成熟的,制定为行业标准,进一步上升为国家标准,或作为国际标准提案提出;条件不具备的,加快标准化前期科学研究及技术方法研究,尽早形成标准,先试行,在不断修改完善中积累经验,逐步深化。

(五)立足国内、面向国际

在做好国内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面向国际,以转化推广国内中医药标准化成果为主,适应国际中医药发展状况,加强与国际行业组织的协作,积极参与有关中医药国际标准的制定,发挥主导作用,确保我国在中医药国际标准领域的领先地位,提高我国中医药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中医药在国际上广泛传播。

(六)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以政府为主导,在国家统筹规划和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全行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广泛开展中医药标准制修订工作,营造良好的标准化建设氛围和条件。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

中医药标准体系是中医药标准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期间,初步建立以中医药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为主体框架的标准体系。在技术标准领域,重点加强基础、临床、中药等方面关键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在管理标准领域,重点加强医疗、教育、科研等方面资质、建设、服务标准的制修订。

1.中医药技术标准

在基础标准方面,围绕中医药基本理论,以及中医药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共性问题,重点开展中医基础理论术语标准、临床诊疗术语标准、中药理论与应用基础标准、中医药名词术语分类与代码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同时,开展中医药信息、翻译、基本方法、计量单位等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开展中医药信息基础标准、中医药信息管理与共享服务标准、中医医疗机构信息网络系统标准、中医药数字化技术规范等制修订工作,为中医药信息交换和共享提供技术支撑。

在临床标准方面,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规范中医医疗技术服务行为为目的,围绕常见病、多发病及重大疾病,重点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病证诊疗指南的制修订。针对关系中医药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进一步加强研究,开展中医临床疗效评价标准的制定,争取在方法学上取得进展。在针灸基础标准取得进展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针灸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治疗指南的制定,完成毫针、三棱针等针灸技术操作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时,开展骨伤、推拿、护理等临床各科常用技术操作规范和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技术标准的制修订。

在中药标准方面,围绕提高中药材质量、保护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中药传统技术和知识产权,重点开展中药材种质资源、药用动植物基源、种子种苗、道地药材、中药炮制、中药资源保护和中药材质量控制等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解决当前中药材质量与资源保护领域最为紧迫的技术标准需求。围绕中医临床用药,重点开展处方规范、中药名称、煎服方法、贮藏管理等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相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

加强民族医药技术标准的制定,根据各民族医药发展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层次的技术标准研究工作。重点开展民族医药临床病证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开展符合民族药特点的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

2.中医药管理标准

建立涵盖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国际交流合作等各个方面的管理标准体系。围绕推进中医药依法行政,规范行业管理,重点开展中医医疗人员、机构、技术的准入和资格资质标准的制修订。围绕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和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基础条件和就医环境改善,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质量管理标准制修订。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测系统管理标准制定,提高对中医医疗质量监测和统计分析水平。

积极组织和参与中医药教育和科研机构的资格资质标准、机构建设与管理标准、中医药教育机构的专业设置标准、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及管理标准、人才知识与技能基本标准、科研活动管理标准、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等制修订工作。

(二)加强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

积极主动参与中医药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我国中医药标准化成果向国际标准转化。加大中医药国际标准的制修订的参与力度,逐步将以往的自发、分散、被动参与转变到有目的、集中、主动、全面深入参与。积极承担国际标准化工作,提出国际标准草案,争取以我为主形成技术标准,掌握制定中医药国际标准的主导权。加强政府间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的协作,开展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相关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医药标准化的国际学术交流,参与中医药国际标准的推广,促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

加强对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研究,建立国际标准化信息渠道,了解国外有关的法律法规与标准的研究的动态与趋势,研究和提出中医药标准国际化的政策建议和技术要求。切实加强对参加中医药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组织管理,积极引导学会、协会等行业组织,依托有一定基础的医疗、科研、教育机构,成立相应的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机构。开展中医药国际标准化专业人才的培养项目,形成中医药国际标准化专家队伍。研究建立中医药国际标准化活动激励政策制度。

(三)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基础工作

1.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基础研究

开展中医药标准化发展战略研究,以及中医药标准化的相关政策研究,将中医药标准化与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规范行业管理相结合,加强对中医药标准化的政策指导。开展中医药标准化理论与方法研究,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撑。加强中医药标准化活动中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应对中医药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公共安全等问题,开展中医药相关技术方法标准研究。

促进标准化与中医药科技创新活动的结合,建立中医药标准制修订与科学研究的紧密结合的新机制,将中医药标准制修订相关研究工作作为中医药科学研究的重点领域,加大对中医药标准特别是技术标准制修订前期基础性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在科研项目立项评价时,优先支持中医药标准化研究项目。系统梳理中医药科研成果,促进已有科研成果向标准转化。充分运用已有科研资源,加强中医药科研对中医药标准化的条件支撑。

2.加强中医药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

在国家中医药标准化管理部门统筹规划、宏观指导下,发挥各中医药学术团体、行业组织及中医药机构在各自领域的技术优势和组织协调作用,建立中医药标准化技术组织。成立国家中医药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建立各学会、协会的标准化技术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中医药标准立项论证和审查,进行技术研究、指导和协调,加强对中医药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的组织管理。依托具备一定基础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优势地位的中医药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重点学科、专科,通过组建中心、基地、工作组等形式,确定为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制定的骨干单位,承担标准的制修订以及实施推广等任务。

3.加强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建设

依托现有的中医药信息资源,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中医药标准化信息网站,构建中医药标准化信息资源平台,开展中医药标准网上申报、项目管理、信息、意见反馈、监测实施、网络培训等工作,促进中医药标准研究、制修订、实施、监测和培训等工作通过信息网络平台进行高效运转。同时,做好同国家标准化信息系统等平台的链接,实现各系统间的标准数据转换和共享,全面、准确、及时提供中医药标准信息服务。

4.加大中医药标准化的宣传普及力度

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及中医药各种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中医药标准化宣传力度,普及中医药标准化知识,扩大中医药标准化的影响,提高全行业中医药标准化意识。针对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实施,及时开展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标准化知识与技术培训,增进中医药人员对标准内容的了解和掌握,特别是提高中医药机构管理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的认识,提高贯彻中医药标准的自觉性,形成宣传贯彻中医药标准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标准化工作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结合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实际,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制度建设,完善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认真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制定程序规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中医药标准制定、实施、监督等活动,保证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程序的规范、严谨、高效。

(二)加快中医药标准化的机制创新

进一步探索中医药标准化管理机制改革。推动建立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互补的标准体系。全面实施从标准计划立项到标准以及实施等整个过程的动态管理和责任制。建立与完善中医药标准技术组织管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逐步形成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良性循环。加快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中医药行业学术团体为组织形式、中医药机构为主体竞争承担的技术标准制修订运行机制。鼓励学术和技术水平先进的中医药机构承担更多的标准起草工作,全面提升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水平。

(三)加强中医药标准的实施和监测反馈

以中医药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方法,积极推进中医药标准的广泛实施和应用。建立以全程动态监测管理为目标的中医药标准实施和监测反馈机制,将中医药标准的实施与依法行政、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根据省级行政区域划分,在省级、地市级、县级选择一定数量具备条件的中医药机构,作为中医药标准实施示范推广单位,负责系统推广应用中医药标准,总结实施经验并及时反馈。在此基础上,以中医药标准实施示范推广单位为监测重点,成立全国中医药标准实施监测中心,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对中医药标准实施情况和问题进行监测,及时分析反馈,形成标准制定、实施、反馈、修订的良性循环。

(四)加强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中医药标准化发展和工作需要,加强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积极探索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的途径,鼓励高等院校设置相关专业,培养中医药标准化的专门人才。鼓励项目承担单位以进修方式培养中医药标准化专门人才。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合作,大力开展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训,“**”期间,通过每年举办培训班的方式,对承担标准化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进行培训。通过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研究和有计划地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既有标准化知识又有中医药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建立部级标准化专家人才库,形成中医药标准的制修订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基本队伍和骨干力量。建立不同类型的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基地,编写培训教材,保障人才培养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制定促进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人才政策,研究提出各项激励制度和措施,调动行业内外专业人才的积极参与中医药标准化工作。

中医药发展目标第4篇

关键词: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战略

我国中医药发展的总体目标是2015年完成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中医药的全面发展。随着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中医药对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医药在发展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实现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我国中医药发展现状分析

随着中医药的快速发展,中医药的优势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被发挥出来。如今,中医药机构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健全行政管理体制,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如:在汶川大地震中,中医药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十一五”期间提出了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十二五”期间,国家和相关部门对中医药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并提出了“坚持中西医结合”的发展理念,深化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中医药的发展方向,明确了中医药的发展目标。党和国家为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气氛和环境,并加大了中医药行政制度改革方面的资金投入,为中医药的改革提供了资金保障。在中医药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医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也日益突显。目前,我国中医药的优势并未得到充分发挥,服务能力还有待提高,还无法满足人们对中医药的新需求。中医药在治疗和预防疑难疾病方面的技术成效并不显著,中医药工作人员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度还不够高。除此之外,我国中医药缺乏专业人才,严重阻碍了中医药的发展。偏远地区的中医药基础设施不足,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无法满足中医药发展的需求。目前,我国中医药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比其他方面的改革进度缓慢,这也是中医药管理部门必须重视的问题。

二、我国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战略分析

1.创新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法

要想对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深化改革,相关部门必须坚持正确合理的改革方式。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医药也得到了迅猛发展,中医药管理部门认识到了行政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对行政制度进行改革,提高自身的行政管理能力。要想保证中医药行政管理制度深化改革的合理性,中医药管理部门就必须充分了解中医药的发展现状,结合中医药的发展现状,合理的制定行政改革方案,推动中医药的发展。在中医药发展的过程中,国家应该加强对中医药的调控,完善中医药发展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原则,统筹规划。在新的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下,确定中医药发展的目标,创新中医药发展模式。

2.明确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

中医药行政管理制度深化改革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相关部门一定要明确责任,合理决策。目前,我国中医药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比其他方面的改革进度缓慢,主要原因是医药部门没有明确行政管理制度深化改革的目标,改革过于盲目,管理缺乏目的性,改革深化过于形式化。如今,我国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法律不够健全,行政管理缺乏政策保障。要想推动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国家必须不断建立和完善中医药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中医药行政制度的改革提供政策保障。我国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长期性的特点,行政体制改革必须把多种因素结合起来,比如:要考虑到国家政策对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的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对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的影响等等,只有降低外界因素对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的影响才能推动行政体制改革的开展。

3.加强中医药人员培训

在我国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相关部门无法把理论研究和指导结合在一起,过于注重理论研究,忽略了指导的重要性,导致行政体制改革先天不足。除此之外,中医药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成效有很大影响。要想推动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就必须加强中医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中医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联合当地政府成立中医药培训基地,加强中医药知识的培训,丰富培训手段,创新培训模式,壮大中医药人员队伍,为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4.中西医相结合

中医药是我国的瑰宝,对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践表明,中医药和西医都有其自身的优势,可以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国家出台了《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我国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目标。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加大了扶持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的力度,中医药得到了更多人的肯定和鼓励。《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在深化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要把中医药和西医相结合,进而推动中医药的快速发展。

三、结语

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对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中医药发展现状可以看出,传统的中医药行政体制已经无法满足中医药的发展需求。如今,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必须不断深化改革,才能满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求。要想对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深化改革,相关部门必须坚持正确合理的改革方式,创新改革模式。要想推进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还必须明确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避免出现盲目改革的现象。在中医药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还要把中医药和西医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璀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构建研究[D].齐鲁工业大学,2013.

[2] 王本兵.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1.

[3] 郭平.我国公办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研究[D].西南大学,2012.

中医药发展目标第5篇

【关键词】中医药;现代化;思考

【中图分类号】R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9―0071―02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与疾病长期斗争过程中所积累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扬中医药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以满足时展和民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对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了“中医药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而《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更是指出:中医药国际化的目标是要使中医药理论和实践得到国际社会的公认,使中医药服务和产品逐步进入国际医药和保健主流市场。无疑,这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展现出广阔而美好的前景。

1对中医药现代化内涵与方向的再认识

1.1中医药现代化的基本概念与模式

据国家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中医药科技现代化发展战略》,中医药现代化就是将传统中医药的优势、特色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以适应当代社会发展需求的过程。由此中医药现代化的实质是中医药与现代化科学技术的结合、与现代学术思想的结合、与现代科学文化的结合,并借鉴国际上认可的标准和规范,让中医药更符合现代人的需要,研究开发出安全、稳定、可控的中医药。显然中医药现代化既包括行为、过程,也包括结果。目前中医药现代化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的现代中医药模式;二是在西医理论指导下的化学药模式;三是在西医理论指导下的植物药(洋中医药)模式。中医药界普遍认为只有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并具备有传统中医药内涵的现代中医药模式才是真正的中医药现代化模式,实际上中医药现代化的模式并不十分重要,临床疗效是检验中医药现代化成功与否的最好标准。中医药现代化是建立在中医理论和经验的基础之上,但也离不开包括西医在内的现代科学技术的强大支持[1]。

1.2中医药现代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2.1中医药现代化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以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为特点的中医药理论体系反映着现代世界多种现象的本质和运动规律,经受了数千年临床实践的反复检验。因此,应当在中医药自身科学原理的基础上实现中医药现代化的目标,推动中医药现代化的进程。在中医药的研究、开发、生产与应用,中医药的基础研究、新药研究开发、中医药生产、质量控制和中医药临床应用等方面都应把握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精髓,认真继承中医药的特色,不断强化中医药的优势,使中医药现代化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2]。

1.2.2要正确看待中医药现代化与中医现代化之间的关系。中医与中医药是我国中医药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在基础理论上,两者的概念、范畴一脉相承,完全相通。辨证论治的理念最终要落实在药上,并通过临床用药来实现防病治病的目的。所以,在中医药现代化研究过程中,要始终把中医、中医药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把握其相关性,认识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做到中医与中医药现代化同步发展。中医药现代化以中医现代化为重要前提;中医药现代化进一步促进中医现代化。

1.2.3要注意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注重人才的培养。目前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研究还很薄弱,应当参考国际上有关法规,针对中医药的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和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规,普及并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提高专利技术水平。同时,现代化的中医药事业要有现代化的人才来实施,中医药事业的现代化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和一大批现代化专业人才。要致力于培养新型中医药人才,确保中医药现代化开创性工作后继有人,推动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

1.3中医药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1.3.1形成我国科技先导型中医药产业。针对国际医药市场的发展趋势和我国中医药产业的具体实际,引导我国的中医药生产企业向科技型、规模化的方向发展,提高中医药生产企业科技水平,逐步形成若干个以科技为先导、产品为依托、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中医药产业集团。

1.3.2研究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中医药。应以市场为导向,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鼓励多途径、多方法的发展。复方制剂和有效成分筛选,是两条不同的研究开发思路,同样需要,也同样要促进发展。包括提高饮片质量,积极开拓和发展饮片市场;中医药复方的二次研究与开发、现代中医药新剂型研究;加强国际交流,促进中医药跨国产业集团形成等。

1.3.3建立我国中医药现代化研究开发体系。研究开发现代中医药涉及多个环节,既需要充分的基础研究工作的支持,又需要严格可行的标准规范的约束,还需要有符合标准规范的单位进行验证和评价。因此,建立符合相应要求的我国现代化中医药的研究开发体系,是中医药走向现代化、走向国际市场的基础。包括加强中医药的基础性研究、制定和完善标准规范、建设中医药管理科学化体系、建立中医药信息工程体系等[3].

2中医药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与必然性分析

2.1提出中医药现代化的时代背景

2.1.1经济全球化下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要求中医药现代化。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产业发展面临着激烈的挑战,同时也蕴含着发展机遇。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就药业而言,中医药是中国最具知识产权优势的产业,最有希望取得国际竞争优势。因此,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使大量的中医药、中成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获得国际专利,从而符合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要求。

2.1.2人类发展观、消费观与医疗保健观的转型,要求中医药现代化。实践表明,世界需要现代化的中医药,中医药符合全球“发展观”转向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的潮流、“消费观”向重视生活质量方向发展的潮流、“医疗保健观”转向提高自身免疫力和整体医疗保健的潮流。因此,中医药成为一些国家发展的重点,它们多从国家角度提出发展战略支持中医药业发展。而我国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战略的宗旨,就在于让几千年发展积累并体现优秀传统文化的中医药为全人类作出新贡献。

2.1.3绿色低碳消费与生活方式的提倡,要求中医药现代化。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的环保意识和健康意识增强,绿色低碳消费与生活方式理念成为人们生活观的主流。尤其绿色已经成为安全健康的代名词,成为人们衡量和判别衣食住行优劣的标准;绿色概念已经成为人们生产和消费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指导性原则;追求高生活质量消费成为人们选择商品的标准,绿色消费成为时尚。显然,这为中医药现代化提供了较好的环境与土壤。

2.1.4中医药所特有的活力、学科特色及文化内涵,要求中医药现代化。中医药的灵魂在其独特的先进文化,而中医药的活力在于其丰富的临床医学实践经验。在中医整体观的指导下,中医医疗保健活动遵循可持续发展模式,能够持续高质量地保证人的健康。中医整体观与现代健康观相对应,中医辩证论治的治病原则能够适应人们个性化和多样性的健康需要,重视对人体的全面调整和提高人体自身的免疫力。

2.2对中医药现代化的客观性分析

2.2.1中医药现代化是中医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中医学不仅善于总结前人的经验,发扬自己的特色,同时也善于吸取和借鉴所在时代的先进思想和技术,不断充实发扬自己的理论和体系。如早在战国秦汉时期,中医学就吸收了包括阴阳家、道家、儒家等诸家先进的哲学思想,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梁朝时,朝鲜出产的五味子、昆布、芜荑等已为我国医生所利用;《千金要方》等书中收载了一些印度方药和治疗方法等。因此,今天中医学当更有必要学习现代科学技术成果为我所用,推动中医药现代化。

2.2.2医疗患者群的意识形态和观念的变化迫使中医药必须现代化。现代科学技术正呈加速度向前发展,新技术正猛烈冲击着人们的意识结构,尽管有一股又一股的返朴归真文化思潮,使得人们逐渐抵制有毒副作用的化学药品,信仰中医药和自身肌体的和谐。但现实更多的表现是,接受现代文化和现代科学的一些数人不信任、怀疑甚至排斥中医药,使得当前中医药的患者群呈紧缩状态。科学发展靠的是自己的生命力。中医药的生命力从何而来?就是不断地强壮自己,吸收营养,吸取现代科学技术可以利用的东西,从而把中医学丰富充实,让现代人理解接受,为中医药的发展开辟更广阔的天地[4]。

2.2.3中医药现代化能给每个中国人、乃至世界人民带来实惠。已有事实表明,提高中医水平不仅有助于保留和发展一套独特而有效的医学体系和一系列强身益寿的措施方法,而且中医药现代化后,中医学的理论体系、中医药、针灸、气功治疗的作用机制,都以现代的科学和语言加以阐明,使历史悠久的中医学具有现代科学的内涵,现代人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中医药现代化不仅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健康作出贡献,而且也能会为世界人民的健康作出贡献。中医药现代化还能带动与此相关的产业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促进世界和谐。

3 推动中医药现代化的战略措施与对策

3.1政府与科技界应积极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战略。首先,各级政府应尽快制定国家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发展战略,以此对中医药产业起到引导、规范、监督和服务作用。通过对重大中医药科技项目的立项,引导企业和科研单位瞄准国家目标进行技术创新。因此,建议国家在资助中医药技术项目时要有大手笔的投入和瞩目性的标志。其次,在立法、制度和市场方面,政府也要为中医药企业的发展提供权益保障、咨询与服务,特别是在建立科技成果孵化机制方面,不妨设立经纪人制度,帮助风险投资企业和中医药技术研究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再次,对技术相对贫乏的西部地区,不但要进行资本扶持,还要在技术和人才方面予以扶持,帮助这些地区发展有植物药优势资源开发型的中医药企业。最后,科技界要充分利用国家支持和中医药企业需要的机遇,面向市场和社会,大力进行技术创新的研究与开发,为中医药企业提供技术和产品服务。当前,我国的中医药现代化技术和生物医药领域亟需创新型人才,因此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和利用将成为中医药企业管理的热点。

3.2要从多角度、多层面大力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战略。首先,中医药现代化要求中医药观念必须创新。中医药理论博大精深,要用通俗的语言描述并使受众都能接受,非常难。而中医药的现代化相对较易,中医药现代化搞好了反过来会推动中医现代化。在创新中医药观念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传统中医药的科技含量,就能使中医药不仅站稳国内市场,而且进入国际市场。其次,中医药理论必须现代化。对于成分复杂、现代医学尚未能够完全弄清其奥秘,但屡试不爽、临床疗效确切的中草药,有必要探索建立中医药自己独特的标准,让“洋中医药”与中国中医药的标准接轨。再次,要善于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当前我国在世界中医药市场面临的竞争形势日益激烈,为保护中医药科研单位、企业或个人研发新药的积极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卫生部了《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从而强化了对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下一步,相关权威部门应尽快协调制定出一整套切合中医药实际情况的专利法规,防止中医药传统知识继续流失。最后,要加强组织协调。包括加强中医药发展战略和机制研究,协调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充分发挥区域资源特色和优势条件,积极支持组建以中医药现代化为目标的区域科技协作共同体;拓展国际合作方式与渠道,通过政府、国际组织、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

3.3中医药企业应在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战略中发挥主导作用 。一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精心调整产品经营结构,加强创新药物的研发,尤其要重视高新技术产品的引进经营和市场推介,提高市场占有率和覆盖面。二是强化中医药企业内部管理,转变经营方式,搞好资本运营。要围绕提高企业竞争力、利润最大化、优化配置、保值增值等目标,盘活存量资产,置换不良资产,吸收优良资产,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确保市场竞争优势。三是注重市场开发,寻找新的效益增长点。市场开发能力是企业发展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寻求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要看到老年病用药将是今后发展的重点;妇女、儿童用药及预防性用药、保健和营养药物市场广阔,也将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四是中医药现代化与生物技术产业化相互渗透,实现双赢。要充分利用高科技园科技成果孵化器的环境和条件,培养自己的产品开发体系,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推进产业化进程。五是创名牌效益,开拓国际市场。要用名牌优质产品引导国内产品结构调整,推动中医药产业向我国支柱型产业方向发展。六是建立规范生产和管理的标准化体系,使之成为国际传统药物研究开发的标准规范。

参考文献:

[1]王振华,中医现代化可能性的质疑[J],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200,10.

[2]刘力红,思考中医,第2版[M],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42.

[3]杨久炎等,中医药产业成为国家经济安全重大战略产业的战略思考与对策建议[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09年04期.

[4]张慧等,陕西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探析[J],中国现代中医药,2007年07.

中医药发展目标第6篇

 

关键词:中医药教育 国际化

    《中国教育与发展纲要》指出:“谁掌握了面向21世纪的教育,谁就能在21世纪的国际竞争中处于战略主动地位。”而教育国际化更是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时代的趋势。近年来,中医药教育在国际上呈现良好态势。全国各中医药院校每年培养了大批国际复合型中医药人才,来华学习中医药的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人数逐年激增,已仅次于来华学习中文的学生人数。

1中医药教育国际化的状况

1.1中医药教育在国内目前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共118所,中医院校(含民族医药院校)33所,西医院校85所,其中13所设有中医系。

1.2中医药教育在国外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已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中医药机构,全球采用针灸、推拿、中药、气功治疗的人数越为全球总人口的1/3。由于中医药疗效逐步得到证实,国外中医药教育也有了很大的发展。

1.2.1中医药教育在欧洲目前欧洲已有各类中医药学校40余所,部分国家和地区已规范了针灸注册制度,如英国对中医药教育的需求量大,由政府或私人资助的中医院校数量与日俱增,法国每年培养1000名以上的中医药人才,包括针灸师、自然疗法与草药疗法师。德国目前已有38个医药院校开设了针灸课。

1.2.2中医药教育在美国已有70余所中医、针灸学校,在校生8000多人,学制由业余制该为全日制。

1.2.3中医药教育在东南亚越南、泰国、新加坡等国承认了中医药的合法地位,中医药教育发展潜力巨大。

1.2.4中医药教育在澳大利亚2005年5月,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通过中医法案,承认中医合法地位,与西医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中医药教育纳人了澳大利亚正规高等教育。

1.2.5中医药教育在日韩日本承认针灸合法地位,但汉方医学目前还没有列人日本政府正式教育体系。在韩国,由中医药学和韩国治疗方法结合而成的韩医学教育得到政府认可。

2中医药国际行业标准和规范研究取得进展

    去年2月,中医药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教育机构设置、中医药从业人员资格3个国际行业标准的制定研究已经结题。上述3个国际行业标准研究是由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承担的重大课题。另外,在由该会承担的“十五”攻关课题一中药标准国际合作研究中,已采用ISO国际标准化工作格式写出人参、黄茂和葛根3种中药的示范性国际标准草案;在中医基础理论术语和常用名词术语的英译课题研究中,已建立起1.3万条的名词库和资料库;" G. B.中医基础理论术语”的英译国际标准、国际中医药从业人员资格(水平)的各类考试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13个国际标准文件也在制定之中。这些国际标准的建立,对于中医药教育的国际化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3中医药教育国际化所面临的机遇和存在的问题

3. 1面临的机遇

3.1.1中国加人 WTO加人WTO后,高等教育作为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机遇和挑战。目前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主要方式之一是境外消费,即互派留学生。加人WTO,为中医药教育全球化提供了巨大的空间,为调整人才培养结构、优化中医药院校教育结构、吸引海外优质教育资源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促进中医药高等教育办学理念更新和管理机制的改善,为中医药国际教育产业化提供了空间。

3.1.2医学模式的转化和中医药教育的特色现在医学模式由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一社会一心理医学模式转变,这与中医药教育理论上从天、地、神多方位考察人体的阴阳、藏象之间互相联系,在“天人相应”中把握疾病发生演变过程。这与现代医学模式是一致的。

3.1.3全球中药、植物药潮流现代医源性和药源性疾病层出不穷,而中医药的毒副作用较小且疗效是某些生物药、西药无法达到的,人类回归自然、返朴归真的倾向潮流越来越明显,中医药、植物药开始显示出超强的科学价值,中医药教育备受外国留学生的青睐。

3.1.4  WHO的推动在世界卫生组织第56次大会上,讨论通过了关于发展传统医药的决议,将传统医学纳人了世界卫生组织工作总体规划。这标志着传统医学在一定程度上已正式得到了世界主流医学的认可。

3. 2存在的问题

3. 2. 1中医药国际教育的合法性和教育行为无序性之间的矛盾在国外,中医药教育的合法性还没有解决,大多数国家中医药教育没有纳人正规的医学教育体系,因此国外的中医药教育事业有的是商业注册的、有的是文化事业注册的等无序性行为,中医药教育的立法和规范还很欠缺。

3.2.2中医药国际教育的规范性和受教育者的差异性之间的矛盾目前国外学习中医药的人员构成复杂,有的是学习西医的,也有普通群众,有使用汉语学习的,也有使用其他语言的等,这些使得开展中医药教育的规范化遇到重大障碍。

3.2.3中医药国际教育的科学标准化与中医药理论的复杂多样性间的矛盾中医药教育要国际化,首先要解决的是中医药理论及教学方面等一系列的标准问题,而中医药理论的复杂多样,使得标准化的推进方面做的远远不够,阻碍了国际化进程。

3.2.4中医药教育特色优势与国外同类型教育机构越来越多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国外办学机构将大规模进人我国,另一方面,国外许多高校纷纷开办中医药课程和科研机构,跟我国抢夺生源、师资等,这使得作为中医药教育发源地,我国中医药教育的主体地位正接受前所未有的冲击。

3.2.5中医药教育的发展与外语水平不高之间的矛盾中医药是我国的传统文化,其中很多深奥的哲理、专业术语等难以在英语和其他语言中找到对应的描述方法,因此对外语水平有较高的要求。而目前既懂专业又懂外语的人才很欠缺,不利于中医药的传播。

4中医药教育国际化思考

4.1增强中医药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建立跨国教学中心,加强教育培训的的国际合作,利用现达的信息通讯技术,如开展远程教育、境外联合办学、合作项目、短期培训、继续教育、网上咨询服务、教材数据库信息资料服务等,加强中医药的国际交流合作,尤其是加强与世卫组织的合作。以借助我国中医药教学的独特优势,建立国际性中医药教育认证机构或权威学术机构,为中医药在立法、技术标准准人、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起到良好的示范性作用。

中医药发展目标第7篇

    论文摘要:中医药教育不仅是我国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国民教育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50多年来我国中医药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面向未来,中医药教育应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教育发展体系,把握中医药教育的战略重点,促进中医药教育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中医药教育不仅是我国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国民教育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我国整体卫生保健水平和综合国力的提升,关系到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关系到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50多年来我国中医药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现有独立设置的高等中医药院校25所,民族医学院3所,中等中医药学校51所,58所医学院校和非医学院校设置中医药专业川,已经基本建立起适应国情和社会需要以及中医药自身特点的中医药院校教育体系。随着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疾病谱的变化,社会保健意识的提高,中医药教育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春节团拜会上说:"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新的机遇,勇于应对各种困难和新的挑战。他还要求大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坚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一是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二是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为此,中医药教育发展也应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中医药教育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笔者将自己对未来十到十五年中医药教育的发展趋势、发展目标及重点的几点思考求教于大家,以期抛砖引玉。

    一、中医药教育发展概况与趋势

    为发展中医药教育事业,改革开放以来,曾做过三次大的规划。

    第一次,1982年全国中医药教育会议。为拨乱反正,整顿恢复“文革”期间被破坏了的中医药教育,1980年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布了《加强高等中医教育工作的意见》。为贯彻执行这一文件精神,1982年,卫生部在衡阳组织召开了“全国中医医院和高等中医教育工作会议”,会上通过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办好中医学院》会议文件,明确了未来十年中医学院在布局、规模、专业设置、学制、师资、基地等方面的建设。第二次,1988年全国中医教育工作会议。在该次会议上,通过了《1988-2000年中医教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了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多种办学形式并存、规模适度、专业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合理有特色的中医药教育体系。第三次,1997年全国中医药教育工作座谈会。会上通过的《关于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中医药教育改革的基本思路:中医药教育工作要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各级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需要,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一与办学效益,建设中医药教育体系、中医药学科和课程体系、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为实现中医药全面发展服务,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以上三次大的规划,再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医药教育的发展之路,即由建立健全办学机构、体制,到建设有特色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再到深化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这样一条由外而内、由点及面、逐步深化的发展趋向。

    随着社会发展、经济文化繁荣、科技进步与卫生服务体系、疾病控制体系改革,对中医药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3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了中医医疗、教育、科研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在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的同时,中医药教育在发展中医药事业中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凸显,中医药教育发展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此,回顾过去,立足于现在,着眼于未来,依据社会发展的环境和需求,依据中医药教育发展的规律与客观地位,未来十至十五年的时间内,中医药教育的发展趋势是:在现有中医药教育基本框架的基础上,中医药教育以政府为办学主渠道,多种办学主体并存;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更加贴近社会经济的发展;结构体系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各种类型和层次的中医药教育丰富多样;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中医药科学合理内核,自主创新和变革的要求和能力显著增强;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前瞻性和基础性作用将得到凸显和巩固。

    二、中医药教育发展目标

    所谓发展目标就是发展主体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关于全局发展的奋斗目标。中医药教育经过50多年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学校教育已成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教育规模逐步扩大,结构和布局渐趋合理,办学形式实现多样化。但是在教育发展的过程中,许多的不足和弊端也渐渐呈现出来,如培养的人才中医药特色淡化,中医药理论功底不够扎实,中医临床能力不够强等。本着回顾过去,立足现在,面向未来的宗旨,未来十到十五年中医药教育的发展目标应该是:建立和完善四个体系。

    1.健全中医药教育政策法规体系。中医药学是承载了浓重传统文化气息并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医学体系,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是中医药教育发展的指南与保障,只有将中医药教育的发展纳入到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才能确保中医药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50多年来,中医药政策法规建设有了长足发展,1982年“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写人宪法,确立了我国传统医药的法律地位;200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为中医药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规依据,创造了良好的振兴中医的社会环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医药教育政策法规的建设仍落后于中医药教育发展的需要要,落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健全中医药教育政策法规体系,培育中医药教育发展良好的社会氛围,势在必行。中医药教育政策法规体系应包括:教育行政体制设置(公办教育、私立教育、师承教育等);教育投资(教育经费的筹集、使用);教育过程(培养目标、人学条件、修业年限,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教职员的责任、权力、利益、资格、进修、待遇、考核等);教育监督(教育质量的管理与保证)以及中医药保护性立法等。

   2.完善中医药教育发展体系。中医药教育体系是一个开放的、发展的体系,为此,应以科学发展观引领中医药教育发展,以先进教育理念为先导,以人为本,实现比较优势可持续性发展。中医教育教学发展体系应包括:适度的办学规模(与社会发展同步),完善的教育结构(层次、结构、专业、类型),较高的办学水平(条件、质量、效益),资源配置合理、经费投人持续增长、支撑体系健全。

    3建立中医药教育传承与创新体系。中医药攀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学历经数一千年文化积淀,已积累了丰厚的医药学典籍,形成独特的整体观诊疗思维与方法,以及“大医精诚”的医德风貌。为此,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承教育平台,加强中医药文化素质教育,已成为培养中医药人才,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

    在传承中医药文化的同时,以创新精神促进中医药教育发展。建立中医教育创新平台,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学风优良、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竟争力的教师队伍,加大中医药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优化教育结构和科技组织结构,健全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运行机制,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开展前沿探索和战略性研究,实现中医药教育现代化。

    4.加强中医药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树立质量是教育生命线的意识,建立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构建中医药教育质星管理体系、质量监督体系和质量反馈体系。加强学科—专业—课程的综合质量管理,实现人才培养素质、知识与技能的平衡发展。

    三、中医药教育发展重点

    i.有效整合学校资源,形成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格局。中医药教育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建立了多形式、多层次的甲医药教育体系,但在一些方面还仍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各级各类学校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审视国家、区域、地方社会发展,建立节约性中医药发展思路,力戒浮躁,力戒盲目进行学校升格、扩大办学规模及单纯进行一专业拓展,调整专业及专业方向,有效整合学校内部资源,走规模、质星、效益协调发展的道路。

    2.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科学的医、校、研、产结合的办学机制。学校的发展,决不能仅仅立足于本身,而是要充分利用区域内外的社会资源,建立完善的教学联合体,根据人才培养的阶段性口标,建立起立体性的教学网络。利用综合性院校的教育资源,避免中医院校的封闭发展,在保持中医的特殊性和独立性的前提下,提高中医院校的综合教育水平。利用教学基地资源,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促进教师的临床和科研能力的提高。利用教学基地资源,联合建设教研基地、科研基地,形成双从局面。

    3.探索长学制的人才培养目标、方法与模式,培养学科交叉、墓础厚实的复合型人才。长学期不是简单的等同于研究生教育,是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而进行,是一种独立的学制教育组织形式,符合了医学本身的学科特点,意味着整个高等中医药教育的知识结构和学术体系将会得到重大的改变,其规模的扩大将会推动中医药学科的分化与重组。为此,应牢固树立本科教学的主体意识,深人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科学意识、创新意识,扩大学生的临床视野、提高临床能力,探素长学制的人才培养目标、方法与模式

    4.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建立和完善中医教育质量管理和评价体系。山干中医药教育自身的特殊性,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医药教育模式,仍将是争论焦点之一。为此,这就需要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建立一个完善的教育质量管理与评价体系,以指导中医药教育的发展。

中医药发展目标第8篇

【关键词】人力资源 中医药 激励机制 人才

中医药是我国原创医药,被公认为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近年来,国家为振兴中医药发展事业,提出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是实现战略目标的根本,要实现这两大战略目标,需要全方位中医药人力资源体系的支持。

1 多层次中医药人力资源结构

中医药人力资源需要满足各层次卫生服务需要,有针对性的培养不同层次的中医药人才。

1.1 高级中医药人才

高级中医药人才是对中医药的发展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高层次人力资源。该层次的人才包括:能够从总体上把握和指引中医药学术发展方向的学术大家;具备熟练专业技能,掌握独特的诊疗技术,能够创造新的治疗途径和中医治法的临床大家;对中医药重大课题进行科学研究并提出正确见解的现代科研人才;对中医药教学具有深厚造诣的中医药教育家和名师;在国外宣传中医药文化,对推动中医药国际化有重要突出贡献的人才。

1.2 中级中医药人才

中级中医药人才是中医药发展中的中坚力量和主力军。中级中医药人才包括:能够熟练地将中医药理论运用于临床诊疗的医师;从事主要教学工作的中医药院校的教师;从事中医理论、现代中药研发、临床诊疗技术研究的中医药科研人才;从事中医药生产流通领域的经营管理人才;从事维护中医药市场秩序的中医药行业管理和法律人才。

1.3 初级中医药人才

初级中医药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后备力量和生力军。初级中医药人才包括:临床经验还有待积累的中医药院校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农村和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按摩、保健、刮痧等操作相对简单的中医药人才;从事与中医药生产经营相关工作,投身于中医药事业的人。

2 全方位中医药人力资源体系

全方位中医药人力资源体系指适应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战略目标,涵盖临床、科研、教育、管理、法律、营销和国际交流等各方面的中医药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体系。

2.1 中医临床人才

确切的临床疗效是中医事业持续发展的源动力,临床疗效的保证依赖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中医临床人才需具备扎实的中医药理论基础,能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思想给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用药[1]。临床中医人才可以分为全科型和专科型。全科型中医临床人才适应于基层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专科型中医临床人才能够针对一些中医擅长的常见病和疑难杂症提供独特的治疗方法。

2.2 中医药科研人才

中医药科研人才是中医药现代化的主要力量。近代以来,西方医学的传入使中医的科学性受到了很多质疑,甚至被要求废止。而中医药在我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和积淀,虽然有不足之处,但是实践证明中医在治疗很多疾病,特别是疑难杂症和新疾病方面疗效显著。然而中医药理论和作用机理大多无法用现有技术去解释,需要中医药科研人才寻找新的途径。

2.3 中医药教育人才

中医药的继承和创新需要广大的中医药教育人才。既包括中医药院校的教师还有带徒的老中医。中医药教育人才要熟悉中医药经典著作,领会中医药的精髓,把对中医药学的领悟融入自己的学识中,并准确传授给学生。同时由于中医药是一门实践性强的学问,中医药教育人才要启发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悟性,提高学生临床实践水平。

2.4 中医药管理人才

中医药的发展既需要统领全局的宏观管理人才,也需要擅长于中医药企业经营和医疗服务机构管理的微观管理人才。宏观管理者负责拟定中医药发展战略和政策,出台各种行业管理规定,执行对中医药市场和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他们要从全局的高度进行中医药资源配置。微观的管理人才,如地方中医药行政管理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他们对中医药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有效管理对防范医疗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有重要作用。

2.5 中医药法律人才

近年来,随着各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作为我国原创医药的中医药,其知识产权保护却面临严峻的挑战。日本的汉方药,其组方来自中医经典名著《伤寒论》,然而其方药却已率先在多个国家申请专利和商标保护,严重威胁着中医药的发展。所以我们迫切需要培养大量的懂得中医药法律的人才,首先要重点研究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重大课题[2]。同时国内的中医药发展也需要中医药法律人才,只有在完善的法律体系的保护下,中医药才能健康有序的发展。

2.6 中医药营销和外贸人才

中医药营销和外贸人才是中医药产品供应和服务提供的载体。中医药营销和外贸人才既要有中医药背景,又懂营销和商务手段,同时还要了解国内外专利和药品注册法规。在推广中医药的过程中,不能因为眼前的利益而在销售过程中,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否则将严重影响中医药在国内外的形象。尤其是外贸人才,他们将中医药推广到世界各地,是中医药国际化的重要力量,需要了解与中医药有关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找准进入渠道从而打开国际市场。

2.7 中医药对外交流人才

中医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要让外国人了解中医药需要我们扩大宣传,增强对外交流工作。与国外的卫生部门、医药院校、研究机构的互访与合作,在外国开办中医药学院,设立中药店和中医诊所,借助国际型展会和论坛等各种平台宣传中医药。这些都需要既懂中医药又懂得外国语言的人才将中医药的理论和技术用外国语言表达出来,从而跨越语言的障碍,使外国人能更多地了解中医药。

3 政策建议

中医药国际化、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实现要靠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需要各界中医药人士的共同努力和相互配合。在人力资源体系的建设方面,应该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运作目标相结合。

3.1 建立全方位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

要围绕中医药发展的战略目标,形成以大学教育为主,其他培养模式为辅的培养机制。根据中医药各类人才的需要,合理地设置课程结构和培养目标,培养中医药科研、临床、教育及交叉复合型人才。对于临床型专业人才的培养,还要注重其他培养方式的结合,如通过师承教育采用名老中医带徒方式,使一些中医药独特治疗方法得以传承和延续。

3.2 建立中医药各类人才的有效激励机制

政府首先要增加对中医药的投入,为中医药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在中医药临床、科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给中医药人才提高工资待遇和改善物质生活条件,对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的中医给予表彰奖励,对在临床和科研的奋发上进的人才应该给予晋升的机会。从而通过各种激励方式,调动中医药人才的积极性、使中医药人才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中医药发展目标第9篇

【摘要】本文从实现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的战略目标出发,提出要构建全方位的中医药人力资源体系。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进行阐述,既包括满足不同层次需要的中医药人才,又包括适应中医药发展需要的各方面中医药人才,并指出对各种人才的要求。最后本文从人才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两方面给出构建全方位中医药人力资源体系的政策建议。

中医药是我国原创医药,被公认为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近年来,国家为振兴中医药发展事业,提出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是实现战略目标的根本,要实现这两大战略目标,需要全方位中医药人力资源体系的支持。

1多层次中医药人力资源结构

中医药人力资源需要满足各层次卫生服务需要,有针对性的培养不同层次的中医药人才。

1.1高级中医药人才

高级中医药人才是对中医药的发展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高层次人力资源。该层次的人才包括:能够从总体上把握和指引中医药学术发展方向的学术大家;具备熟练专业技能,掌握独特的诊疗技术,能够创造新的治疗途径和中医治法的临床大家;对中医药重大课题进行科学研究并提出正确见解的现代科研人才;对中医药教学具有深厚造诣的中医药教育家和名师;在国外宣传中医药文化,对推动中医药国际化有重要突出贡献的人才。

1.2中级中医药人才

中级中医药人才是中医药发展中的中坚力量和主力军。中级中医药人才包括:能够熟练地将中医药理论运用于临床诊疗的医师;从事主要教学工作的中医药院校的教师;从事中医理论、现代中药研发、临床诊疗技术研究的中医药科研人才;从事中医药生产流通领域的经营管理人才;从事维护中医药市场秩序的中医药行业管理和法律人才。

1.3初级中医药人才

初级中医药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后备力量和生力军。初级中医药人才包括:临床经验还有待积累的中医药院校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农村和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按摩、保健、刮痧等操作相对简单的中医药人才;从事与中医药生产经营相关工作,投身于中医药事业的人。

2全方位中医药人力资源体系

全方位中医药人力资源体系指适应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战略目标,涵盖临床、科研、教育、管理、法律、营销和国际交流等各方面的中医药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体系。

2.1中医临床人才

确切的临床疗效是中医事业持续发展的源动力,临床疗效的保证依赖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中医临床人才需具备扎实的中医药理论基础,能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思想给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用药[1]。临床中医人才可以分为全科型和专科型。全科型中医临床人才适应于基层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专科型中医临床人才能够针对一些中医擅长的常见病和疑难杂症提供独特的治疗方法。

2.2中医药科研人才

中医药科研人才是中医药现代化的主要力量。近代以来,西方医学的传入使中医的科学性受到了很多质疑,甚至被要求废止。而中医药在我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和积淀,虽然有不足之处,但是实践证明中医在治疗很多疾病,特别是疑难杂症和新疾病方面疗效显著。然而中医药理论和作用机理大多无法用现有技术去解释,需要中医药科研人才寻找新的途径。

2.3中医药教育人才

中医药的继承和创新需要广大的中医药教育人才。既包括中医药院校的教师还有带徒的老中医。中医药教育人才要熟悉中医药经典著作,领会中医药的精髓,把对中医药学的领悟融入自己的学识中,并准确传授给学生。同时由于中医药是一门实践性强的学问,中医药教育人才要启发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悟性,提高学生临床实践水平。

2.4中医药管理人才

中医药的发展既需要统领全局的宏观管理人才,也需要擅长于中医药企业经营和医疗服务机构管理的微观管理人才。宏观管理者负责拟定中医药发展战略和政策,出台各种行业管理规定,执行对中医药市场和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他们要从全局的高度进行中医药资源配置。微观的管理人才,如地方中医药行政管理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他们对中医药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有效管理对防范医疗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有重要作用。

2.5中医药法律人才

近年来,随着各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作为我国原创医药的中医药,其知识产权保护却面临严峻的挑战。日本的汉方药,其组方来自中医经典名著《伤寒论》,然而其方药却已率先在多个国家申请专利和商标保护,严重威胁着中医药的发展。所以我们迫切需要培养大量的懂得中医药法律的人才,首先要重点研究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重大课题[2]。同时国内的中医药发展也需要中医药法律人才,只有在完善的法律体系的保护下,中医药才能健康有序的发展。

2.6中医药营销和外贸人才

中医药营销和外贸人才是中医药产品供应和服务提供的载体。中医药营销和外贸人才既要有中医药背景,又懂营销和商务手段,同时还要了解国内外专利和药品注册法规。在推广中医药的过程中,不能因为眼前的利益而在销售过程中,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否则将严重影响中医药在国内外的形象。尤其是外贸人才,他们将中医药推广到世界各地,是中医药国际化的重要力量,需要了解与中医药有关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找准进入渠道从而打开国际市场。

2.7中医药对外交流人才

中医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要让外国人了解中医药需要我们扩大宣传,增强对外交流工作。与国外的卫生部门、医药院校、研究机构的互访与合作,在外国开办中医药学院,设立中药店和中医诊所,借助国际型展会和论坛等各种平台宣传中医药。这些都需要既懂中医药又懂得外国语言的人才将中医药的理论和技术用外国语言表达出来,从而跨越语言的障碍,使外国人能更多地了解中医药。

3政策建议

中医药国际化、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实现要靠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需要各界中医药人士的共同努力和相互配合。在人力资源体系的建设方面,应该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运作目标相结合。

3.1建立全方位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

要围绕中医药发展的战略目标,形成以大学教育为主,其他培养模式为辅的培养机制。根据中医药各类人才的需要,合理地设置课程结构和培养目标,培养中医药科研、临床、教育及交叉复合型人才。对于临床型专业人才的培养,还要注重其他培养方式的结合,如通过师承教育采用名老中医带徒方式,使一些中医药独特治疗方法得以传承和延续。

3.2建立中医药各类人才的有效激励机制

政府首先要增加对中医药的投入,为中医药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在中医药临床、科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给中医药人才提高工资待遇和改善物质生活条件,对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的中医给予表彰奖励,对在临床和科研的奋发上进的人才应该给予晋升的机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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