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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法制教育优选九篇

时间:2024-01-22 15:43:51

学生的法制教育

学生的法制教育第1篇

    【论文摘要】在高等学校中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校大学生中不懂法甚至违法的现象,暴露出了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薄弱的问题。

    大学生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他们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在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一、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一)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任何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都需要社会调节机制来维持正常的秩序,道德和法律就是社会的两大调节机制,两者共同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把某种价值体系、价值观念、行为和观念的准则灌输到人的意识中,使其形成相应的信息、品质和习惯,达到自我调节控制和自我监督的目的。法律代表了阶级的意志,是推行国家、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强制手段。人们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

    道德和法律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种社会规范:

    首先,道德与法律联系密切,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具有互补性。

    其次,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法律并不是万能的,除了受到以社会为基础,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社会以及法律自身条件的约束外,还必然要受到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

    最后,法律以道德为价值取向,并以道德为社会支持。“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如果法律背离了人类基本的道德精神,将失去约束人们行为的道德基础。

    (二)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1. 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关系的现状。在我国现行的高校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中,高校的法制教育一般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在当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对大学生的德育教育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在有些高校甚至全部是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只是德育教育的一个补充。

    笔者认为,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体系已经逐步成熟,法制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长足发展的情况下,虽然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有其必然的联系,但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合理的。正是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比例关系的失衡,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发生违法问题。综观在校大学生发生的不同方面的违法问题,一方面是其本身道德素质低下导致的;另一方面则是法律意识的不足和淡薄造成的。

    2.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应当并重。基于上述对道德和法律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道德和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是相互依存,共同发挥作用的。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仅靠德育教育还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应当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宜采用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相结合的形式。

    加强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法律意识融入到大学生的道德观念中,将道德内化为大学生自身的观念,使法律至上的意识升华为大学生更深层次的道德义务要求。法制教育的价值在于倡导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来满足法制社会的需要。

    二、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紧迫性

    (一)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减少大学生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需要

    (二)加强法制教育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自民办大专院校,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据上海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在大学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这些重点院校的大学生频频犯法说明我们不能只重视大学生的学习成绩,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已经迫在眉睫了。法制教育本身及其产生的结果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其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任务

    大学生毕业后是要踏上社会,为社会做贡献的。法制意识强的毕业生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法制意识差的毕业生可能有意或无意的违法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的道路,造成终身的遗憾。

    三、目前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目前高校已经把法律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但是对该门课程的投入却非常少。由于法律基础课的课时有限,在很短的时间内要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制教育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够重视,只是将其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来对待,而没有将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与修养的重要举措。

    (二)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担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

    (三)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有的高校甚至把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仅限于几部法律,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

    (四)法制教学考核方式不合理

    目前,各高校评价法制教育效果好坏的惟一办法是阅卷考试,考核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惟一的标准是考试成绩,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分数,考完后就将法律知识放在一边了,并未真正的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加强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法律基础课有其自身的科学理论体系和教学规律,必须根据其自身的特点进行教学。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我们要重视案例教学法。在选择法律教学案例时,应选择那些既有利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案例。

    (二)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运用现代的多媒体手段进行直观、形象、生动的教学形式。如组织学生观看、收听法律专题的电视片或录像带等,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利用假期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列席旁听审判过程,增加其对法律学习的感性认识;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来高校开设大学生法制讲座等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实践证明,多种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单纯的法律课程教学效果更好。

    (三)加强法律课教师的培养

    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不同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精干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现在,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和思想伦理观念急剧变化。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交往、自我评价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此,高校要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最大程度上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从而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五、结语

    高校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涉及课程设计、教学安排、教师选拔、教学方式、考试考核等多个方面。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教育工程,特别是德育教育与法律教育的有机融合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只有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才能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使大学生对法律有科学的认识、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使得他们不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更能理解法的精神、法的作用,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崔长珍.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6,(3).

学生的法制教育第2篇

关键词:中学生;需求;法制教育

中图分类号:G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0-0000-01

当今中学生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和变革之中,接受着广泛的社会影响。面对市场经济下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学生的法制意识的培养和法制教育就不可能“独善其身”,而是与自身成长的物质需求、情感需求、生理需求以及精神需求等方面密切关联,而这些需求由于家庭生活、学校教育、社会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通过了解中学生需求发展的规律与家庭、学校、社会的关系来加强中学生法制意识、法制观念的教育,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是值得重视的。

一、中学生的成长特点及需求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绝大部分中学生的年龄一般都在13―18周岁期间。在这个阶段,中学生的生理、心理方面都处于从未成熟到成熟,从未定型到定性的急骤变化时期。这是一个人一生当中最为关键的过渡阶段,也是一个人的身体成长、知识增长、道德观和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最易发生心理畸形和走上犯罪道路的时期。

处在花季年龄中的中学生,有着强烈的求知欲望,这一点远胜于其他年龄群体。他们对身边的任何事物充满了好奇心,极力通过阅读、上网、交友等方式来满足自己的这种欲望。在他们的成长过程当中,他们拥有强大的自尊心,希望得到认可和肯定。“被认可”在他们的思维中占据着很大的比重,他们希望父母、老师能够看到自己的进步与成长,而不是一味儿地责怪与批评。

另一方面中学生发育早熟,可他们又缺乏对必要的生理卫生知识的了解,又不能从父母、老师哪那儿得到正确的教育,于是他们往往会自己设法去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往往会饥不择食,以讹传讹,而黄色、邪门歪道就会趁虚而入,引诱中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中学生法制意识、法制教育现状

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2008年的某一天,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进网吧玩游戏。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诈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诈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上的案例表明,中学生的法制意识淡薄,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无意识构成犯罪。

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中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教育如何,将直接影响到中学生的健康成长。邓小平同志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一文中曾作过科学的论断:“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也要进行这个教育。”

三、结合中学生需求开展法制教育

长期以来,中学生的法制教育一直被认为是中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影响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状况,关系国家的前途。春秋战国时期的著名政治家、法学家管子曾指出:“育幼无方,则民意绝,乱比滋生,而上位危也。”作为教育工作者,要加强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就必须摸清当今中学生的对物质、情感、生理以及精神的需求,将中学生需求与法制意识相结合。

教育环境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成长的基地,更是各种意识形成的“温室”,主要包括社会环境、学校环境和家庭环境等。我们要将这“三位一体”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加强中学生的法制意识培养和法制观念的形成。

(一)家庭教育是中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基础。

家庭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主要是指家长的教育及其思想素质和行为规范对其子女的影响,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中学生自身素质的高低。无数研究表明,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会导致中学生人格缺陷和行为偏差,而忽视中学生在家庭中的精神需求,是导致中学生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在一个亲密和谐的家庭中,父母与子女应该是相互理解的有机统一体。有关调查表明,家庭可以分为四种类型:民主和睦型、专制矛盾型、放任自流型、兼备型,产生品学兼优学生的一般是在民族和睦型家庭里,民主和谐的家庭,互助互爱,相互尊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隔阂就越小,就能了解这个时期他们的特征与要求。反之,生活在专制矛盾型和放任自流型的家庭,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学校的法制教育是中学生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并逐渐成熟的重要教育环境。

学校是中学生进行素质学习的主要场所,同时也是塑造中学生人格的重要地方,对中学生法制观念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学时期正是人生中精力最旺盛的阶段,对知识和生理上的认识有着积极的好奇心理,是中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急剧变化的时期。他们会面临很多问题,有很多疑惑需要别人解答,学校对其开展心理讲座、心理咨询、心理调查问卷等工作,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鼓励中学生朝着健康积极的心态发展,从而最终巩固中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三)社会法制教育对中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有着重要的影响。

作为一个社会人,中学生的成长自然离不开社会的影响。十四五岁的青少年最容易激动,最容易受到诱惑,也最容易违法,特别是一些娱乐场所带给中学生很大的诱惑。因此,中学生的法制教育要与社会紧密相联,法制教育应该与学生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

同时,中学生的心智还处于不完全成熟的阶段,当前的中学生经常会有“现实不公、上学没用、怀才不遇”等各种形式的“失落感”,这势必会影响他们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再加上网络游戏的负面影响,中学生会骗钱上网、逃课、甚至通过违法的途径获取钱财,这些都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原因。由此可见,社会原因也是造成目前中学生法制教育缺失的重要方面。

李岚清在一次讲话中曾指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教育的三大支柱。”所以要想使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实效,就必须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总之,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的中学生,对物质、精神等方面的需求以及实现的程度,对他们的身心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他们能够去了解并接受正确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线的教育工作者,我们要了解中学生的内心诉求,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有利于他们发展、成长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参考文献:

[1]李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研究[M].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

[2]王素红.中学如何进行法制教育[J].考试周刊.2012.

[3]苏琳琳.我国中学法制教育现状级对策研究[D].2011.

学生的法制教育第3篇

关键词: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整合

大学生道德教育,是指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对大学生进行的社会主义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教育。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指对大学生进行的社会主义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教育,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法学、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原理、宪法以及有关法律制度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教育。大学生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整合,不是两者的简单相加,而是以多种手段进行的有机结合。这种整合的教育是教育的一种新模式,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道德的法制化和法制的道德化。但是在实现两种教育的整合中还面临诸多问题,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探讨。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整合中存在的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改革的目的是改变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分割的局面,将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充分结合起来,但在整合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

(一)整合的内容不到位

首先,在章节设置上,第四章、第五章介绍道德与道德规范内容;第六章、第七章和第八章介绍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①,并没有将道德与法律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喜欢照本宣科的教师来说,这样的章节设置,在讲授过程中,内容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其次,在内容安排上,并不是首先介绍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然后再扩展到公共生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问题,所以学生从理论上都不清楚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就更谈不上将其融入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了。

(二)师资素质不适应《基础》课的变化

大学生对系统理论知识的学习,目前主要依赖于教师。教师素质的欠缺,直接影响了授课的效果。首先,从师资的组成看,现在从事《基础》课教学的教师,或者是注重思想教育的“两课”教师,或者是原来从事法律基础课的教师。教师自身都没有进行知识的整合,在教学中,也就很难做到融会贯通了。其次,教师对课程性质认识不清。很多教师看到的变化是:《基础》课将两本书变成了一本书,两门课变成了一门课,课时少了,内容有了一些删减。既然如此,一切可以照旧。在这种认识指导下,又怎能做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整合?第三,高校对此种变化没有给予重视,没有对教师进行相关方面的培训,没有为实现“整合”搭建平台。于是导致现在高校的《基础》课,德育教师还是单纯地进行道德教育,法律基础课的教师也是简单地传授法制知识,“两张皮”现象仍然存在。

(三)整合的方式不理想

要实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整合,必然需要有好的方式,但现在的问题是欠缺理想的整合方式。现在的教学模式主要依赖于课堂,依赖于教师。整合的方式靠教师的自觉,整合知识的传授靠课堂。所以,在教师未对知识进行整合的前提下,又单纯依靠“坐而论道”为主的传统理论灌输方式,很难让学生接触到整合后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更不要说将两者结合后指导自己的日常生活了。方式的单一,使理论知识与实践脱节,整合的效果没有真正体现出来。

二、《基础》课在整合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儒家“德主刑辅”思想的影响

儒家认为,道德的作用是“禁于将然之前”,法制的作用是“禁于已然之后”,因此道德比法制更为重要。此种思想从《基础》课教材内容的编排中可以看出。在章节设置的顺序上,前半部分讲道德,后半部分讲法制,体现了儒家思想中道德比法律更重要的观点。同时,大多数《基础》课的教师是原来讲思想道德课的教师,容易受儒家思想影响,所以习惯用大部分学时进行道德教育,对法制教育部分一带而过。在对学生进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一般也是道德说教多,相应的行为规范少。

(二)绝对化思维方式的影响

绝对化思维方式的基本公式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①受这种思维方式的影响,在对待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问题上,自然而然地就会割裂它们之间的联系,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唯法治论倾向,即认为法制教育才是根本,忽略道德教育对法律的指引;一是唯道德论倾向,即推崇道德至上,认为只有德治才是社会的根本。这两种倾向在《基础》课上的表现是:要么只重视对“法律基础”部分的讲授和特别宣传,要么过分看中“思想道德修养”部分,而轻视“法律基础”部分。在此种思维模式的影响下,永远无法实现道德的法制化和法制的道德化,也做不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整合。(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滞后的影响《基础》课的目的是培养具备全面素质的大学生,或者说合格的大学生。合格的大学生首先要有德行,因此要进行道德教育;合格的大学生还要遵守法律,所以要进行法制教育。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直偏重于思想道德教育,没有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放在同等的位置,在这种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大学生,素质当然是不全面的。同时,社会在进步,大学生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应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其内容设置上要贴近大学生的需求,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仍然存在“新瓶装旧酒”的现象,导致了内容与现实需要脱节,各学科之间相互分割,缺乏完整的教育体系和内容。再有,《基础》课在大学生需要素质教育时,过多地进行的却是基本常识教育,这样的结果是既浪费了教育资源又影响了课程教学效果。

三、完善《基础》课整合的措施

(一)增强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整合的意识

《基础》课教师要深刻领会课程整合的目的,增强合力意识,不要把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整合作为一项任务,要把整合的意识变成一种习惯,成为一种自觉,同时把这种自觉的意识转化为行为。如在讲授法律知识时,要善于挖掘其中蕴含的道德根源,坚持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德育性质。绝不能机械地就法律而教授法律,将大学生法制教育搞成法学教育;更不能带着法律工具主义思想进行大学生法制教育,因为这样不但不利于大学生道德素质的提高,而且还会误导学生去做那些看似不违法,其实是为法律精神和道德规范所不容的事。在讲授道德知识时,要讲清道德是靠人们自觉遵守的,但是任何一个社会,为了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都要将社会所要求的基本道德规范列入法律范畴,以保证社会成员的认可与遵守。

(二)完善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整合的内容

调整教材的结构,完善《基础》课的内容。可以从以下四部分进行编排:即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整合。这样编排,让学生在整体上就可以看出,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工作不可缺少的两部分,而且同等重要。但这两部分又不是割裂的,需要将其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最大效能。久而久之,这种观念就会转化为一种习惯,无论处理任何问题,都会用一种整合的态度去对待,真正实现德中有法、法中有德。

(三)完善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整合的方式

1.用典型案例带动整合。在讲授《基础》课时,要学会使用融道德与法律于一体的案例分析,带动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整合。如讲“职业道德”时,可以用学生勤工俭学时的亲身经历作为例子,分析其中的道德和法律问题,以便在今后的就业中,避免机械地割裂道德问题与法律问题,正确运用道德与法律知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围绕大学生恋爱、结婚现象,分析其中涵盖的道德与法律问题,使大学生建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充分理解法律要有道德的依托才能成为人们愿意遵守的法律,道德要有法律的约束才能有强大的生命力。通过这些典型的案例,让学生真正理解道德与法制不是两个毫无关系的存在,而是密不可分的结合体。2.采用“边缘渗透方式”实现两种教育的整合。“边缘渗透方式”①,即“德中有法、法中有德”。道德与法律是密不可分的结合体,道德要通过法制教育外化为学生的行为规范,法律意识要通过道德教育内化为学生的道德信念。所以,在《基础》课的实践教学中,要多开展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融合的活动,如情景模拟、课堂辩论形式,让学生体会情与法的交融,领悟“德中有法,法中有德”的道理,成长为不仅懂法、守法,更具有高尚道德品质的高素质人才。

(四)提高《基础》课师资整合的素质

学生知识的获取目前主要依靠的是教师讲授。《基础》课是在大学生刚刚进入大学校园时开设的课程,教师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而教师的综合素质,决定着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基础》课开设成功的关键,在于教师具有适应整合的素质。1.《基础》课教师应建立统整的思维模式②。正确的思维才能正确地引导行为。所以,教师要正确理解《基础》课是由两门课变成的一门课,不是简单地相加,也不是简单地进行内容调整,而是一种教学方式的改革,是教学目标的提升。此外,也要抛弃单纯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改变以往割裂的思维模式,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融合,建立整合教育观。只有统整的思维模式,才能尽快实现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中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同时,教师要将这种思维模式带进课堂,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让学生学会全面看问题、处理问题,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思维模式。2.《基础》课教师应具备知识整合的能力。既然目前学生的知识主要来源于教师,教师就应该给予学生正确的引导。所以,教师应首先提高自己对知识进行整合的能力。如同挖井,要想挖得深,井口就要宽。宽指的就是知识的广度。所以,为了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更好地整合,教师就要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加强这两部分知识的学习,提高寓法制教育于道德教育、寓道德教育于法制教育的能力,真正做到课程知识体系的整合,也给予学生以崭新的知识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用整合的知识指导自己的日常行为。3.《基础》课教师要善于运用多种教授方式。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使用,但我们一直坚持的是先学后用,这样的结果是学了后面忘了前面,等需要用时没知识可用。我们为什么不尝试边学边用呢?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都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我们应该改变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可以多采用问答式、情景模拟、案例讨论、课堂辩论等互动式的教学方式。而且要多以学生身边发生或亲身经历的事情为切入点,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在实践中加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经过长时间的渗透,学生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并很好地运用到日常生活中。这样的教学模式,可以很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不会再让学生感到课堂只是老师的世界,由此取得较好的效果。化的大学英语教学。在大学英语资源库建设中,我们还结合教材建设积极引进大学英语自主学习平台。将其作为课堂教学的补充,结合学习平台的优势与特点,研究探索一种新的大学英语教学模式,即学生课下利用网络自主学习平成语言信息及课文背景文化知识的输入,课上在老师的引导下完成自己所学内容的语言输出。这种模式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不断改进与调整学生的语言输出方式,并且针对不同水平的学生设计不同的语言输出练习。同时,还制定出了一套完善的考核评估方法,以督促学生在平台上完成课程的自主学习。

四、结语

学生的法制教育第4篇

关键词:法制教育;法律意识;参与意识;教学实效

有句古话说的好:“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这个规矩,对于公民来说就是法,我们每一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都必须懂法,守法、用法,在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自觉接受法的约束和制约。法制教育课是中小学学科教育的一项重要课程,是学生价值观、人生观正确形成的重要保证,上好法制教育课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

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圣洁之地,是培养和教育有德有才之人之所,也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这就要求教师摆正文化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将学生学习的目的性与教师教育的必要性结合起来,使两者相辅相成,为青少年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的建立筑牢基础。但在实际教学中,大部分学生认为法制教育课晦涩、枯燥、乏味、空洞,法律条文繁琐冗长。课堂上经常出现学生无精打采,昏昏欲睡,普遍厌学的局面。怎样才能扭转这一颓废消极的心理定式?怎样才能使法制课堂呈现一片生机盎然?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我认为应该优化课堂结构,力求突破传统的教师说教为主的教学模式,增强学生参与意识,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在发挥学生主体的作用上做文章。

一、创设情境,树立学生主体思想,增强学生参与意识

教学成效往往取决于能否增强学生的认知过程,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变“要我学”为“我愿学”,从而将外在的知识转化为内在素质。为此,在教学中,我常常创设情境,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如,在《小学生交通安全》这一课的学习中,教师设置情景让学生进行情境角色表演:“在马路上玩耍”“未满12周岁的儿童在公路上骑自行车”“出了交通事故之后”等等,让其他学生断定这些情境中,哪些是遵守法律是正确的,哪些是违反法律的。表演的学生积极性很高,其他学生感到新颖,课堂气氛十分活跃,教师因势利导引领学生具体学习法律规定,变枯燥的学习为生动的展示。并结合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加深学生对本课的理解,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理论联系实际,知行统一,提高实践能力

理论联系实际是法制课教学的基本原则,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既是教育目的――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决定的,也是学生掌握知识认知活动的客观要求。在教学中精选案例,以例说法,同时以要求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搜集相应实例,通过讨论、质疑等方法,做到事理综合,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知行统一是法制课教学的又一个重要原则,要求不仅让学生树立正确的观点,并进而转化到自身的实际行动中。我认为,应充分利用每节课中的“议一议”这一环节,让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写出报告,培养学生的责任感,提高实践能力。

三、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增强教学实效

现代教育教学手段是对传统教学模式的一次革命。多媒体课件的应用可以使抽象的概念具体化、形象化,易于学生接受,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利用多媒体把相应的图片、影像资料显示在大屏幕上,增加课堂的容量,实现教学手段的多样化,教学方法的艺术化,教学效果最优化的高度统一。现在的青少年大多娇生惯养,亲情观念淡薄,做事容易冲动,我们身边也不乏学生因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案例。用多媒体的授课方式,播放一些案例,使青少年认识到自己的冲动行为会给几个家庭造成多大的灾难,使他们感受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四、聘请校外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学生的法制教育第5篇

微观上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融入集体,认识自我。2012年4月,广州佛山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多名中职学生围殴初中生,据警方透露,涉案者因为讲究兄弟义气,意气用事,才造成了事件的发生。这一新闻引起了当地网民对中职学生教育的讨论。在信息科技高速发展的现在,影视和网络成为了人们娱乐的工具,然而由于学生心理的不成熟,对人生价值观认识的模糊,一些不良信息的接受极容易影响他们未来的性格取向和心理健康,例如古惑仔片中的江湖义气,大型游戏侠盗飞车中的暴力元素等。如果没有正确地引导,中职学生很难拥有基本的法律认识,在社会中也会因其年轻气盛难以与集体融合、实现团队合作,也容易犯下事端,甚至违法行事。而有效的法律教育能够使中职学生认识到道德红线,明辨是非,从而认识自己,约束自己,正确地交往,积极地融入到集体中去。

二、中职学生法制观增强的几点措施

1.树立中职教师正确的教育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祖国未来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者,老师俨然是知识传播的最有效途径。在中职学生法律教育工作开展中,我们应以树立任职教师的正确教育意识为第一任务,以培养教师的法律认识为优先目标,在对教师的培训中强调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严格制定措施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加强法律教育工作。只有教育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具有了对法律教育的正确认识,才能提高法律教育的实际效率。

2.实践与教育相结合。在以课本为基础的法律教育中,教育程序必须走出传统的教模式。将实践内容引入现代教学中,甚至把教室转移到律师事务所。在课堂的教育中,老师需要有意识地寻找一些带有启发性的材料,如一些典型性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以此为反面教材,让中职学生在活生生的案例警醒下得到启示,意识到法律意识淡薄的危害性,主动学习法律知识,避免误入歧途。中职生的法律教育不应只单单靠理论宣传,还应与实际相结合,才能使法律意识深入人心。在法律教育过程中,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多项社会实践活动,邀请经验丰富的民警现身说法。还可以举行模拟法庭,让学生自主地辨别是非,在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在案例分析中主观地了解法律常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有条件的可以开展与犯人的对话活动,学生在他人的反省与忏悔中更加容易接受法律的约束。

学生的法制教育第6篇

【关键词】高中生物;教学;法制教育;渗透

在新课改背景下,法制教育能够向社会公众传授法律知识,促使他们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因此在高中生物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不仅是依法治国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求,也是新课程改革下的基础要求。高中生物知识蕴含了丰富的法制内容,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将生物科学知识和法制教育深度融合,加深学生对生物学科的认识,同时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们不仅掌握生物学科的基础知识,也能成长为遵纪守法的四有青年。

一、高中生物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在世界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生物技术对社会进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在生物技术发展的同时,也有部分犯罪分子借助生物技术实施犯罪行为,破坏了社会稳定发展。因此法制教育渗透于高中生物教学活动,对新课程深入改革非常重要。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①高中生是祖国的建设者与接班人,因此在提升学生生物学科素养的同时,需要教师在生物课堂教学活动中不断融入法律知识,渗透与法制教育有关的内容,从而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②虽然传统的生物课堂教学也融入了与法制教育教学有关的内容,但在实际教学活动中,教师没有找到生物学科的法律知识切入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导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不足,从而给学生健康成长带来影响。并且学生的违法犯罪意识比较薄弱,学生在步入社会后,受负面因素影响,容易从事犯罪活动。因此在高中生物教学中法制教育的渗透,可有效的提高学生的法制理念,减少学生犯罪的发生率,同时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对学生身心健康的成长起到促进作用。

二、高中生物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有效策略

(1)问题探究法。问题探究法即是教师通过提出与生物有关的法制问题,引发学生进行思考,然后通过与同学的沟通交流,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法制知识与生物知识之间的联系。但需要注意的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引导学生,而不要使用法律专业术语,从而方便学生理解、领会。例如在“遗传”的教学过程中,教师按照白化病的遗传图谱提出适当问题,然后将《婚烟法》中“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内容融入本次教学活动中,通过进行主动探究方式让学生了解白化病人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正常人结婚的区别,从而得出结论:如果白化病人和三代以鹊呐韵笛亲结婚,后代患有白化病的机率达到17%;与其他正常人结婚,后代患有白化病的机率仅有0.33%。通过问题探究法进行渗透法制教育的生物教学,不仅可以借助生活实例,让学生知道违法行为的危害,从而潜移默化得接受法律知识,而且贴近学生,可使学生们通过合作探究,了解法律知识。

(2)任务驱动法。在实际生物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可通过给学生安排探究性的任务,让学生查阅相关资料,对生物知识点进行整合,促使学生积极参与到生物教学活动中,并探究其中蕴藏的法律知识点。在学生学习生物知识同时,不知不觉地接受相关法律知识。例如在“基因工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提前设置“能不能食用转基因食品”的学习任务,让学生通过各种课外资源来查找与转基因食品和生物相关的法律知识,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进行主动探究。这样的做法使学生不仅了解到转基因食品的起源和应用过程,提出自己对转基因食品的见解,还可从本节学习中间接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又如在“生物多样性”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设置“为什么要保持自然界的生物多样性”的学习任务,让学生们带着问题进行小组合作探究,同时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法制内容。这样的任务设置不仅可使学生们巩固本节所学内容,掌握草原生物的多样性遭到破坏后,草原可能出现沙漠化的生物知识;还可使其了解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3)情境引导法。此外,教师可从高中学生的学习心理出发,创设学习情境,在降低生物知识学习难度,激发学生学习生物兴趣的同时,引领学生了解各类法律法制。例如在“细胞”的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图片与视频方式,让学生观看SARS病毒的结构示意图以及SARS病毒侵入人体肺部细胞后所产生的变化,然后给学生播放与SARS病毒有关的纪录片,启发学生思维。紧接着教师详细讲解SARS病毒并不是细胞,而是一个由核酸长链与蛋白质外壳形成,没有自己的代谢系统,只能依附于宿主细胞才能生存。同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融入本次教学活动中,让学生了解掌握国家关于预防、控制传染病的相关法规,从而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以免感染病毒、身体得病。这样的做法可通过循循善诱方式,引导学生进行学习,能够将生物知识与法制教育有效结合。

三、高中生物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教学建议

(1)对课程内容进行挖掘。生物是一门自然学科,也是传授学生法律知识的重要科目,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生物教师作为生物知识的重要传播者,应遵守学科教学的规律,了解各方面的法律知识,按照生物学科教学的内容和特点,对课程内容中的法制教育素材进行挖掘,有意识、有目的地在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将生物教学和法制教育深度融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传授法制知识,从而方便学生理解与接受。

(2)结合实际渗透法制教育。高中生物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充分结合学生生活实际,从学生已有知识水平与生活经验入手,贯彻“法制源于生活,用于生活”的教学理念,在提升学生法制意识的同时,培养学生的生活观察与应用知识等能力。例如在“5.1生态工程的基本原理”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安排学生阅读本节教学内容,然后让学生结合生活中的实例,说出实际生活中物质循环利用的有效方法,并说出进行物质循环的好处,紧接着结合《保护环境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使学生们明确物质的循环利用是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这样的做法不仅可以使学生由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而且能够结合生活实际,在生物教学中有效地融合法制知识。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生物是研究生命活动规律与现象的一门科目,生物学不但涉及内容系统复杂,而且知识内容包含万象,有着其他学科所没有的特殊性,生物学科中存在着世界的“法律”。生物学科为法制教育提供了广阔的教育空间,为此高中生物教师必须抓住机遇,找出生物教学活动中法制教育的切入点,充分发挥法制教育的职能作用,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将法制知识在日常教学中潜移默化地传授给学生,从而为学生的学习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另外,教育教学是一门复杂的艺术,法制教育在生物学科中的渗透也要讲求艺术,在此过程中,生物教师应当以教材为基础,把握好渗透的时机和原则,将法制教育完美地渗透于生物教学过程中。

参考文献:

[1]张善超,李宝庆.法治教育融入中小学课程设计的途径与特色[J].教育探索,2015,11:135-139.

学生的法制教育第7篇

论文摘要:技工学校的培养目标是针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的需要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突出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专业技术特长、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技校毕业生工作在生产和社会实践的第一线,直接体现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因此法制教育对技工学校的学生尤为重要,有助于学生快速了解社会、熟悉社会、适应社会,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

1技工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1.1加强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办法。

未成年人自身辩知能力差、心理不成熟和易于教化等特点,在刑法上普遍采取了从宽处理的政策。但现在的情况是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并且恶意犯罪的情况也有抬头的趋势,这和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相对欠缺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学校又是未成年人学习知识的第一阵地,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好办法。

1.2 法制教育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教育内容。

技工学校学生多是初中毕业生,有的还没有初中毕业,学生来源复杂,学生的文化程度、自身素质普遍较低。有的学生甚至已经不能被社会所接受。学校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培养和教育的重要场所,担负着为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输送人才的重要任务。所以我们在对学生进行专业理论教育,强化技能训练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理想情操的培养,特别加强了学生的法制教育,使其更加符合国家和社会的要求和需要。

1.3法制教育是青少年个性发展和成材的前提。

素质教育、大众化教育促进了青少年的个性发展,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应该看到:“应试教育”虽然已受到社会的强烈抨击,但它仍有一定的教育市场;大众化教育中的职业技术教育有待于发展和规范;相当一部分青少年的个性得不到发展和充分利用,缺乏动手、生存和就业等能力。 重视和加强青少年的个性发展,使各具个性的青少年人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最终实现人人都成才,成为社会各行各业的栋梁之才,是我们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当务之急。

2 技工学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技工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缺乏对技工学校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没能较系统地研究出一套将法制教育、德育教育、职业指导相结合的素质教育体系。

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学生积极参与性不高。现在的法律课教师多为带班上来的政治教师,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任何积极参与性可言。起不到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和创业教育的目的。

教育导向错误。目前的学校教育虽然一再强调素质教育,但这是一种断层的教育概念,它和后面更高阶段的教育目标是不衔接的。在应试教育的模式没有真正改变的情况下,从教师、家长到学生,没有一方会接受所谓的素质教育。因此在素质教育或整个教育理念中事实上存在着自我矛盾自我否定的东西,它必然异化了素质教育而使它形同虚设。

教育方式不当。一些教师对学生缺乏爱心不尊重学生的人格,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降低了教育的效果;有的对学生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善于教育引导,未能起到“传道授业解惑”的天职作用;更有一些教师师德不彰,不注重品行修养,陋习不避学生耳目,污染了学生的视听。在这种缺位教育的环境下,青少年未能得到良好的身心辅导,其生理、心理健康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一旦处于诱发环境中,极易酿成违法犯罪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目前虽然社会各界都认识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但应试教育的影子仍然挥之不去,升学率还是家长、社会以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判标准,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也感到无奈,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上还不够。这就给技工学校的法制教育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技工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  3技工学校法制教育的对策建议

技工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薄弱环节,应引起高度重视,将技工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纳入整个社会普法的系统工程。将法制教育作为强化学生素质,深化德育教育,完善就业和创业的重点。

3.1国家必须承担起责任主体的责任。作为公权力的代理人,国家是应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负责的主体,因为它掌握了国家的所有资源,只有它有条件也应该为此负责。一要有明确可行的立法。首先要修改完善青少年立法,建立一个全面的青少年立法体系。其次要明确立法的主旨。从反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角度出发,青少年立法的基本理念应是对青少年进行保护,保障他们健康成长。因而,相对应的,应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受理机构的设置、处理原则的确立以及保护措施的制定等方面进行论证探讨,以期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控制体系。

3.2技工学校要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体系。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使教育真正成为泽被后世的好事。针对当前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以下几个方面是需要加以重视的:要明确教育理念。尽快着手解决与“素质教育”这一理念不相配套的教学体系,以使这一理念切实落到实处;要增加学生的法律教育。把法律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培养一批法制教师,开展系统的法律教学,以期培养青少年具备法律素质;要重视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人格品德和思想品德。要改进教育方法,更加关心青少年的心理、思想发育状况,及时给他们提供咨询服务和帮助,合理引导,保护他们的个性发展,逐渐形成良好的人格品德和思想品德。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认识方法,学会正确地对待社会事物,形成良好的辨别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为青少年以后独立自主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教育内容要丰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法的观念;教学要规范。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基础教育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德育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和中央两部“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法制课程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制教育教学内容,要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根据学生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出统一标准、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教育质量要提高。要组织力量对任课教师、班主任、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并逐步配备专职法律教师,壮大法制教师队伍,同时,在教学上要与主科同等对待,并列入考试范畴。

3.3社会和家庭要积极参与共同加强技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参与,学校要明确职责,给教师确定硬任务、硬指标,要将授课的效果与教学实绩挂起钩来,与年终考核、晋级、晋职挂起钩来。同时,家庭及全社会都要共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校外的法制教育要通过开展法律进万家、依法治家、依法治村、依法治区(片区)、依法治厂等活动,努力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学校要通过采取与政法等有关部门建立共育单位,聘请校外辅导员、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卡、定期家访,向社会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校园周边治安进行集中整治,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健康的学习环境。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程燎原《从法制到法治》、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学生的法制教育第8篇

一、农村中学生违法现状:

在农村,许多学生的法律意思浅薄,没有法制观念,自己违法了也不知道。近几年,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而且呈上升趋势及低龄化、团伙化、危害程度严重化趋势,形势比较严峻。就在我工作的地方,五公里的范围内就有三所农村中学,经常发现许多中学生违法犯罪的现象。据派出所的工人员介绍,一个月处理的案件中有三分之一与中学生有关,其中在我们学校周围就发生或许多起中学生违法的事件,陈某的中学生提刀闯入某男生宿舍,殴打重伤致死,陈某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法律了。有较大影响的如贵州瓮安“6.28”事件、贵阳某中学“9.27”案件、贵定某中学“9.16”案件等典型案例。这些事件的发生,触目惊心,令人痛心。由此可以看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有很大的教育空间。

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民族繁荣昌盛的希望;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是国家法制建设,乃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百年大计。如何改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这种状况?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指出:“青少年应当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大专院校、中学、小学都应当开设法制教育课”。党的十五大报告又进一步指出: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总书记强调:“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必须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提出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作为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要求“中小学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六五”普法规划又明确提出:“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然而,如何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如何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我认为历史学科就是对中学生渗透法制教育的跳板。下面就初中历史教学中如何进行法制教育谈谈我的看法。

三、 如何在历史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

在初中历史教学中进行法制教育要收到良好的效果,要采取灵活多变的教育方法以提高学生的兴趣。

首先,挖掘教材上的法制内容有机渗透。教师要挖掘教材中法制内容,把法制教育内容有机地渗透于历史教学中,在课内潜移默化地去影响学生,让学生受到有益的熏陶和感染,到达教育的目的。如在学习中国历史八年级(下)《鸦片战争》这一课,先引导学生学习鸦片中国的危害,对中国的影响,激起学生的爱国情感,马上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相关知识。五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二)非法持有的;(三)非法种植原植物的;(四)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五)非法传授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的;(六)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的;(七)向他人提供的。第六十二条 吸食、注射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样,即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又加强了学生的法制教育。又如在学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国历史八年级(下))这一课时,根据我国已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的史实,引导学生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逐步加强,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都已做到有法可依。结合国家领导人贪污巨款的实事例子进行教育。从而得出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实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违法者无论是官是民,也无论职位高低,一律绳之以法。加深了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在初一历史下册“第15课 明朝君权的加强”这一课中, 我就渗透了公民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的法制教育。本课的重点之一是厂卫特务机关的设立,其中我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朱元璋时期的开国文臣宋濂曾经在自己的家中与客人饮酒,第二天,朱元璋问:昨天喝酒了吗?在座的宾客是哪些人?吃了什么食物?宋濂一一将事实回答。朱元璋笑着说:“好啊,你没有欺骗我。”说完拿出一张图,上面清楚的标明宋濂请的客人的座次及面前的酒菜,将宋濂吓出一身冷汗。就这个例子,我问了学生这样几个问题:“朱元璋是怎样知道宋濂请客的情形的?”学生很容易回答出是锦衣卫的监视。接着我又问:“锦衣卫的活动放在今天你们能接受吗?为什么?”“不能,因为我们不愿被人监视。”“那么,锦衣卫的活动触犯了我们的什么权利?”“隐私权、人身自由权……”。很自然的法制教育就渗透进教学中,接着我又总结道:“在这样的环境下,所有人的一举一动都掌握在皇帝手中,这难道不就是君权的加强吗?”学生顿时对这个问题有了深刻的理解。

学生的法制教育第9篇

基于以上现状,对幼师“失德”现状进行了列举分析,并对幼师在学生阶段的法制教育措施做出了简要的说明。

1.对于现阶段幼师师德状态的不良现象的分析

1.1腐败思想的蔓延,“挂羊头,卖狗肉”。

我国经济市场自改革开放以来,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完美转型,经济体制的转变带来了物质层面的飞速发展,时代背景下映衬出了人们精神世界的空虚,经受不住物质诱惑的人群变得越来越“壮大”,“社会黑暗体现在各个角落”,教育事业同样不可避免,一部分教师(以幼师最为严重)没有恪守本分,把专区经济利益的长矛指向了学生和家长,将本可以无上光荣的职业败坏得一塌糊涂,将“师德”变成了“失德”。

“为人师表”,说的是教师不仅教会学生书本上的知识,在教授学生书本知识的过程中,起到表率的作用,尤其对学生思想品德方面的影响尤为重大,幼儿园、小学阶段,因学生的年龄较小,而且是接收新知识、塑造各方面认知的最初阶段,很容易受到老师一言一行的影响,严重的甚至可以影响学生的一生,因此,幼师的道德品行十分重要,影响的是孩子做人的大方向,深远点考虑的话,影响的是祖国的未来,影响的是教育事业发展前景。一个“失德”的幼师,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利用自己“为人师表”的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1.2管理手段不恰当。

学生尤其是幼儿阶段,无论是对是非对错的判断力还是对自我的认知方面,都不是很清晰,他们对外界新鲜事物的畏惧心理和好奇心理相当强,因此学习生活中难免出现任性、搞怪、调皮等现象,更避免不了个别学生不听教师管教的现象。作为一名有专业素养的合格幼师,面对此类问题应增强学生的耐心,进行恰当劝说、引导,使学生各方面发展走向正确方向。但是,个别幼师对待此类现象的处理方式与上类截然相反。

我国现阶段幼师行业还有很多不规范之处,幼师的文化素养和对自身职位的认知程度不甚相同,而且校方为了幼师更好地与幼儿沟通,更好地融入学生中,往往选择年龄较小的幼师,他们工作时间短,经验不丰富,承受校方监督的同时,又要对学生家长负责,心理方面承受相当大的压力,一些刚毕业的幼师心理承受不住突然而来的压力,容易将幼儿学生视为“出气筒”。

1.3未给予幼儿足够的尊重及爱心。

自信心对于一个人的人生来讲十分重要,而它的形成阶段在幼儿时期,处于起步阶段的幼儿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在这个阶段对其自信心的培养应为幼师的重要责任之一,一些幼师甚至家长都未充分认识到这点。因此,幼师在教导学生的过程中出现打击学生自尊心和自信心的行为,长期发展使学生缺乏自信心甚至形成自卑心理,对学生健康成长不利。

1.4不具备足够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教育事业是神圣又光荣的,教师是一个高尚的职业,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具备“为人师表”的基本素养,随着物质生活不断提高,教师的精神生活未能跟上物质生活的脚步,使越来越多的人经受不住物质的诱惑,将教育事业当做谋生的职业、赚钱的手段,很难做到对学生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

2.针对2年在校教育,1年实习的学前教育学生的教育措施

2.1学校要转变传统“德治”观念,提高对法制的认识。

(1)积极转变传统观念,给予法制正确的定位:学校应该同等重视学生的法制教育,把传统单一的德治教育转变成德治与法制并重,促使学生向“法律人”和“道德人”二者兼备的全面型人才转变。

(2)明确法律素养目标,完善法制教育体系:目前学校关于学生是否具备完全的法律素养问题尚未定论,仍然存在学生只要遵纪守法就是具备了法律素养的片面认知。学校应尽快明确法律素养的标准,促使学生具备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法律能力、法律信仰,成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护法,充分具备法律素养的新一代幼师生力军。

(3)提高在校生的认识,加大法制教育建设的投入:学校应在学生在校期间提高其法律素养至最高境界,同时加大该工作的物质投入力度,提供专项费用支出经费。

2.2建设完善的法制教育课程。

需要学校从以下几个角度实现法制教育课程的建设工作:(1)充实教育内容;(2)改进教育形式;(3)创新教学方式;(4)加强实践教学。

2.3加快师资队伍建设。

实现师资队伍建设的完善从几个方面统筹:(1)提高校内师资建设的速度;(2)不断壮大校外兼职教师的队伍。

2.4各方达成共识,共同营造利于培养学生法制教育的大环境。

对于共同营造良好法制教育环境,应上至国家,下至学校、社区,再至学生家长分别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校园环境、社区环境和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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