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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发展前景优选九篇

时间:2024-01-16 16:12:09

村镇银行发展前景

村镇银行发展前景第1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三农”;金融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8-0024-04

一、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状况

(一)村镇银行的建立和发展

2005年以来,根据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的状况,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开始调整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部分省市的县及县以下地区试点设立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机构。

2006年12月21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2007年1月。银监会陆续《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规章。2007年初,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首先从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6省(自治区)开始试点。2007年3月挂牌开业的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是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2007年5月,银监会《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村镇银行的监管,2007年10月,银监会决定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试点范围,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由先期6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截至2010年6月末共设立村镇银行214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后,建立了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增强了农村金融机构活力,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二)村镇银行的特点

1 村镇银行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是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唯一具有股份制性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注册资本数额相对较大,服务功能比较齐全,信贷支持力度较大,风险分散能力较强,社会的认知度相对较高,商业特性比较明显。

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制度安排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村镇银行可在县、乡两级设立,在县(市)级以下开展存款、贷款等银行业务。二是村镇银行坚持“主银行制度”以及股权适度分散原则,即发起人和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其持股比例不低于20%,同时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高于10%。三是放宽注册资本要求,在县(市)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

我们可以将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制度设计做一个比较,从中可以看出两者有着一定差异(见表1)。首先,两者目标类似,均立足于解决农户和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其次,两者实际上选择不同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道路”。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都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不过小额贷款公司不限制股东资格,而采取限制负债来源(不能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来控制制度风险;与此相反,村镇银行不限制负债来源(可以吸收存款)。而采取限制股东资格(银行是绝对控股的最大股东)的形式来控制制度风险。

2 村镇银行主要从事小额信贷等业务。小额信贷组织是从第三世界国家产生的。它在亚洲、拉丁美洲、非洲比较早地发展起来。在亚洲。孟加拉和印度尼西亚的小额信贷最发达,其次是菲律宾、印度、尼泊尔、柬埔寨等国。在拉丁美洲,小额信贷在玻利维亚、墨西哥、秘鲁发展得最为成熟,其次是巴西、智利、萨尔瓦多等。非洲国家中包括南非、乌干达、坦桑尼亚等。但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同样存在小额信贷而且实现了可持续性发展。

从世界各国小额信贷组织不同经营模式的分析(见表2)可以看出,小额信贷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经营主体具有自生能力。小额信贷组织主要通过团体担保连带责任等模式,共担风险和分散风险,以及实行灵活多样的信贷方式和采用高科技手段对客户信用评估等,以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它们都带有非营利性组织的特点。许多小额信贷组织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并且为中低收入阶层服务,因此注重社会效益。

我国的现实情况与孟加拉、印尼、印度这些国家有所不同,也与日本、德国、美国这些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异。这就要求中国小额信贷组织的发展,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必须走自已的道路。我国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面向农村地区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中低收入和贫困居民开展储蓄、贷款、结算、贴现、银行卡、以及同业拆借等业务。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村镇银行作为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资本金较为充裕,资金来源广泛,依托发起行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在小额信贷投放方面作用较为突出,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村镇银行在自身建设和业务发展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一)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快

总体来看,2007年以来,村镇银行试点进展比较缓慢。如果与小额贷款公司做一个比较的话。差异就更加明显。截至2010年4月末,全国各地在试点中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700多家,资金来源约1300多亿元,其中所有者权益1100多亿元,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元。无论从已设立机构数量,还是业--务发展规模上看,后者发展速度都快于前者。

(二)资金来源受到一定限制

大多数村镇银行作为新设机构,社会知名度较低,公众认可程度不高,存款增长较为缓慢,在贷款增长速度较快的情况下,导致资金来源和需求很不匹配,小额信贷投放规模受到很大局限。

(三)信贷投放力度不足

村镇银行作为股份制银行机构,投资人和管理者往往注重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服务“三农”的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村镇银行人员少,对农村地区情况不熟悉,导致服务覆盖面低,贷款难以真正发放到种养殖业的农民;授信、担保网络建设滞后,业务处理手段落后,限制了村镇银行扎根农村地区、支持“三农”的服务水平。

(四)盈利能力有限

由于村镇银行发展刚刚起步,业务品种单一,很难吸收到来源于企业、政府对公客户的低成本存款:同时,同于其规模较小,为应对储户提现和其他日常运营资金需求。需留存超高流动性资产(如现金、存放同业),高流动性资产占比高,盈利能力往往低于其他商业银行。

三、我国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前景展望

(一)加快发展步伐

按照银监会的规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总体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根据银监会2009年7月23日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计划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再在全国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1294家,其中村镇银行设立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和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银监会2009年6月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改制为村镇银行。

国务院2010年5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民间资本兴办中小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投资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近期我国在已出台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部于2009年3月发出《关于实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又于4月《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对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上年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存贷比还需大于50%),自2009年至2011年,由中央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纳人机构当年收入核算,以增强机构经营发展和风险拨备能力。财税部门2010年5月出台《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决定在2009-2013年间,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实施优惠政策:其发放的5万元以下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并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额。

二是中国人民银行为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和发展,促进其在“支农支小”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 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于2008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在存款准备金、利率、结算、现金和征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

2 村镇银行可比照当地农村信用社享受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0-11%,比大型商业银行低6-7个百分点。

3 村镇银行可申请支农再贷款。人民银行2009年将支农再贷款对象由农村信用社扩大到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

4 村镇银行的利率政策。村镇银行利率政策与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基本相同,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则不得高于中央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2,3倍。

(三)加快金融创新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鼓励国家控股的大型银行和各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开办农村金融业务,以及投资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注意培育和发展符合农村需求特点的“低成本、广覆盖、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

1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广泛性。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推广微贷技术,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全面加快建立覆盖各类农村经济主体的多层次信贷体系。突出创新重点,着力满足符合“三农”实际特点的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零售、批发等多种方式着力扩大农村小额贷款投放,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鼓励开发多样化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努力满足农民多样化信贷需求。积极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农村商品配送体系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等配套金融服务工作,为农民扩大消费提供融资便利。

2 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地方实际,改进金融服务流程,完善贷款营销模式。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多样化、多元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信贷员包村服务、金融辅导员制度、“贷款十技术”等方式,大力推动信贷服务方式创新。加快打造现代化的农村金融服务渠道,通过设立自助银行、自动服务终端等服务设施和提供流动来扩大服务辐射范围。积极推广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新型服务方式,逐步实现农村金融产品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各类中间业务,开展保险、证券等金融产品交叉销售。努力提升服务“三农”的效率和水平。

3 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积极开展农户贷款流程再造,缩短流程环节,促进农户贷款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制定标准化农村金融服务合同,创新并推广标准化的涉农存贷款和理财产品。全面披露金融产品尤其是复杂金融产品的必要信息,准确揭示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健全客户评估机制,对客户的金融服务适应性开展有效评估。建立和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4 健全农村抵押担保体系。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涉农担保资金或成立涉农担保公司。完善涉农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制度,不断创新基于多种信息获取方式上的贷款技术,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加强涉农信贷风险管理。

(四)加强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和财务可持续性较弱,机构质量良莠不齐;存在监管不足和缺失、风险处置和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监管。防止系统性风险。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犯罪和逃废债力度,建立和健全农村支付网络体系和征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地区的覆盖范围。大力推广非现金工具支付,减少农村地区现金使用。继续加强城乡支付结算服务的互补发展。加大农村信用法制与信用知识宣传力度。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积极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加快农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的信息采集与信用评价机制。

村镇银行发展前景第2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供需失衡;景德镇

一、农村金融需求的特征

从“三农”角度,把农村金融需求分为农村发展金融需求、农业生产金融需求和农民生活金融需求三个层次。在这三个层次中,农村发展金融需求侧重于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教育和社会文明的提高,是一种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农村生产金融需求主要针对农户经营以及小规模农业生产组织在农业生产上的货币需求;农民生活金融需求则属于农民家庭生活对货币的需求。

以景德镇周边农村为例,当前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主要集中在农业生产、农副产品流通、改善农村面貌、发展农村文教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方面。2006年对景德镇周边农村进行调查显示,资金需求总量达16.8亿元,其中农民自筹3.9亿元,财政投入5.1亿元,集体投入0.2亿元,金融投人5.8亿元,其他投入2亿元。“十一五”期间农村文教卫生资金需求量1.1亿元,每年约需2200万元,社会保障方面资金需求量为2.4亿元,每年约需4800万元。

二、农村金融供给体系构成

我国经过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基本上形成了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机构、农村商业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业保险、民间金融组织多层次、多渠道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

以景德镇周边农村为例,农村消费信贷主体仅农村商业银行和农业银行两家机构,且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惠农卡”农户小额贷款的形式对助学、建房和购买小型农机具等给予支持。农户普遍存在贷款抵押物不足、有效担保难而造成无法满足农村弱势消费群体的贷款需求。2009年,景德镇农商银行累计发放“三农”贷款65亿元,其中农民住房贷款3800万元,占贷款总额的0.585%;林权抵押贷款2100万元,占贷款总额的0.323%。

三、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农村金融需求

(一)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撤出农村市场,导致功能缺位

1997年开始国有商业银行大规模地撤离农村,基本取消了县一级分支机构的放贷权限,只保留其吸储功能,由此导致融资功能逐步弱化。2003年以后,国有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国内外上市之后,国有商业银行已经转变为国有控股银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出于自身经营效益的考虑,基本上已经放弃了农村金融市场。景德镇共有农行网点32个,其中市区内16个,鱼山镇1个,浮梁县城1个,浮梁鹅湖镇、湘湖镇、洪源镇各1个,乐平市区5个,乐平镇桥镇、众埠镇、涌山镇、接渡镇、双田镇、浯口镇各1个。

(二)农村邮政储蓄只存不贷,成为农村资金的“抽水机”

长期以来,农村邮政储蓄只存不贷,资金逐级上存,严重造成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如今,虽然邮政储蓄银行成立改变了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的历史,但目前邮政储蓄银行地市级机构尚在成立之中,还谈不上向农村提供信贷支持。景德镇共有邮政网点26个,其中市区11个,浮梁矿、蛟潭镇、经公桥镇等镇各1个。

(三)农村商业银行一家独大,职能错位

在商业化改革导向的影响下,农商银行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贷款结构也出现了日趋严重的“非农化”和“城市化”倾向,使资金大量流向收益率相对较高的城镇或非农部门,而真正需要农信社贷款的农户却难以得到贷款。以江西省农商银行为例,开办的“一般贷款业务”中“短期贷款”业务有10项,其中只有2项是针对“三农”开办的,分别是“农村经济组织贷款”和“农村工商业贷款”;“中长期贷款”业务有7项,没有一项是针对“三农”开办的。“个人贷款业务”有6项,只有1项“农户小额贷款”是面向农民的。

同时,农商银行受到体制和政策因素的制约,存在产权制度不明晰、不良资产比例高、历史包袱重、资金实力弱、亏损严重等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又削弱了其有效提供金融服务的功能。截至到2010年8月,景德镇农商银行共有75个营业网点,农业贷款余额为27.21亿元,占全市农业贷款总额的44.87%。

(四)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狭窄,政策性金融功能萎缩

农业发展银行目前主要承办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其业务领域本身就被限定在了一个过窄的范围内,专司粮棉油收购、调销、储备贷款等业务。因此农业发展银行实际上成为了专门的粮食“收购银行”;加上后来粮棉油市场的逐步放开,其政策性金融功能渐渐萎缩,支持“三农”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五)农业保险的保障功能甚微

高额的保费抑制了农业保险的推广,加上农村普遍缺乏保险意识,最后单纯依靠商业运作农业保险很难推广。

(六)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模过小,作用尚未显现

2006年12月20日确立了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新政,拉开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帷幕。但从现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情况看,发起人主要是各地的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弥补了小商业银行低成本扩张的需要,但发起人实力过弱,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规模。同时在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布局看,大部分集中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嫌贫爱富现象依然严重。因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用显现尚需一段时间的观察。

四、解决农村金融供需失衡的对策

(一)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决定了农村金融体系组成的多样化

农村金融市场不是一个单一的金融市场,而是由多个局部金融市场组成。任何一家金融机构、任何一项金融工具均不能完全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组织多样性和工具多样化因其各自不同的功能而成为必需。

(二)适度竞争是解决农村金融市场效率的重要前提

竞争能够带来效率,扩大金融服务供给,促进金融机构按照服务产品接近或者等于成本定价。与此相应,应该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以满足不同农村市场的金融服务需求。就景德镇周边农村地区来看,各类金融机构往往只拥有相同的、最基本的贷款金融工具,缺乏金融创新。其涵盖面也不足。构建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甚至包括非正式金融),能促进竞争,增进福利。

(三)农村政策性金融是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在金融体系中发挥主体作用,尤其是对于景德镇周边农村(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国家应加大政策扶持,实行积极的支持和保护政策,进一步完善农业银行的扶持和指导功能。对农村信用社给予财政补偿和金融政策扶持,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免税政策,适当减免农村信用社接受抵债资产收回不良贷款征收的相关税费。

(四)加快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

首先,完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配合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开展信贷业务,多渠道筹集农村信用担保基金,有效解决当前农村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保险部门的合作,大力开办农业贷款保险,分散农业贷款风险。并逐步建立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其次,政府部门出资组建农业风险投资基金,用于对高科技农业项目的投资,并引导社会资金融入。再次,保险公司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开发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保险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率,提高农业抗灾和补偿能力。

(五)利率市场化是活跃农村金融市场的催化剂

推行农村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只有利率自由化,银行才有可能根据每一笔贷款的预期风险进行定价,或者根据整个贷款资产组合的综合风险进行定价。推行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或组织之间就能充分展开竞争。利率作为金融产品的价格,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金融产品的供求关系,只有让利率真实反映金融产品价格时,产品供给才能真实释放,对于解决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不足起到正面作用。

村镇银行发展前景第3篇

一、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首批选择四川、吉林等六省区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1月,银监会出台《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加快了村镇银行试点工作。10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到末,全国已有148家村镇银行开业,发放贷款50多亿元,其中支持农户和农民的贷款达60%以上。今年“两会”期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目标是家,凡是有条件的县都可以有一家。村镇银行发展呈现出美好的愿景。

湖南省自开展村镇银行试点以来,已组建村镇银行5家,较好地发挥了服务“三农”的作用。湘西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来积极争取村镇银行试点,得到了银监部门的批准。但在组建过程中遭遇中梗阻,目前还是一片空白。

二、发展村镇银行的瓶颈

(一)政策失灵:自下而上,本末倒置。按照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只能实行发起方式设立,且至少应有1家以上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规定要求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这一规定,需要试点县市政府从最基层的县域开始向上逐级寻找主发起人。当前我国银行业实行一级法人制度,分支行对机构的设置缺乏审批权限。由于村镇银行的设置处于试点阶段,既没有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义务,也没有相应的数量规定,更没有自上而下的特别指定。这样,形成部分试点县市“申请报告无处送,高层领导无法见,村镇银行无法办”的难堪局面。

(二)主体失落:路径单一,一主难求。虽然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具备主发起人资格,但在欠发达地区,除农村信用社改制外,几乎没有地方性商业银行。泸溪县为组建村镇银行,成立了专班,明确专人,积极寻找主发起人,从起,先后与省内外10余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联系协调,开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条件,但都因经济总量小、地处偏远而被拒绝。一旦找不到主发起人,村镇银行便无法设立,致使这一惠农政策成为空中楼阁,试点县市十分失落。

(三)市场失准:低门槛,高杠杆。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村镇银行注册资金的门槛要求确实很低,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寻求一定的规模效应,一般村镇银行注册资金均在5000万元以上。加之主发起人难找,形成了“低门槛,高杠杆”现象,导致欠发达地区村镇银行市场准入难。

(四)布局失衡:抓大放小,弃乡进城。按照村镇银行试点初衷,本应在欠发达地区优先发展。据对全国已开业的148家村镇银行调查分析,除先期试点的六个省份外,一般机构都设在相对较发达的县市一级,乡镇村镇银行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呈现出“发达地区多、欠发达地区少,县城多、乡镇少”的不均衡格局。

(五)价值失离:嫌贫爱富,弃农逐工。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一些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把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自身最大的追求目标,而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农业、农村经济作为高风险、低效益的弱势经济,受自然条件和市场条件的影响巨大。在农业政策性保险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受利益驱使,村镇银行在价值取向上偏离宗旨,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工业行业。

三、政策建议

(一)完善政策:改“自下而上”为“自上而下”。建议完善村镇银行试点政策,调整规划,以地区为单元,坚持向欠发达地区、向农村倾斜的原则,将试点任务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扩张计划进行捆绑,自上而下指定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村镇银行发起任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达地区增设分支机构时,要求其在相应的欠发达地区发起成立一家村镇银行,以打破试点乡镇、试点县市层层向上争取无门的难堪局面。银行业金融机构也要提高认识,勇于担当,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好社会效益。

(二)调整方式:改“发起成立”为“组建成立”。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最终都是以国家信用为背景的。村镇银行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于农村贫困地区,支持的是弱势区域、弱势群体和弱势产业,应当可以国家信用为背景,在部分难以找到主发起人的欠发达地区,适当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规定县市村镇银行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改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为地方财政出资组建成立。

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关键在于加强管理,而不在于谁发起。因此,不能因为找不到主发起人而影响村镇银行试点进程,进而影响国家整个金融体系的架构和惠民政策的落实。

(三)优化布局:改“抓大”为“扶弱”。根据《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村镇银行布局,坚持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优先原则,充分体现“扶弱”的优惠政策,力争欠发达地区的县市至少设立一家村镇银行。尤其是目前处于金融服务空白的乡镇,要设立村镇银行,切实解决金融服务“盲区”问题。

村镇银行发展前景第4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 发展 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7-140-02

近年来,村镇银行作为农村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政府及监管部门的支持下得到了快速发展,逐渐成为了县域支农支企支民的主力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目前,朔州辖区共设立村镇银行2家,分别为: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和山阴县太行村镇银行。2014年12月末,村镇银行资产总计21.91亿元,贷款余额9.77亿元,占总资产的44.6%,个人贷款6.1亿元,单位贷款3.67亿元。存款余额17.59亿元,个人存款6.86亿元,单位存款10.73万元,存贷比为55.54%。村镇银行已设立网点4个,共为县域近100家中小企业和企业主个人累计投放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促进企业增加设备投资、升级改造达50家,累计投放中长期贷款1.8亿元。先后对全县个体工商户与农户450多户,累计发放贷款6.5亿元,有力支持了县域经济发展。

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

1.营业格局逐步扩展。从调查来看,朔州村镇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部门负责人都是从金融监管部门或其他金融机构聘请的资深人员,有一定金融工作管理经验且熟悉县域经济环境特点,同时采用发起行的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在立足区域的基础上,服务领域逐步向下扩展,服务领域向乡镇延伸。从2013年起,朔州村镇银行在乡镇开设了2家支行,“行+支行”经营格局正基本形成。

2.不断创新信贷产品。随着对县域和农村市场的不断发展,朔州村镇银行深入调研,逐步推出了一系列适合三农、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发展的信贷产品,满足了地方经济发展“多元化”的需求。近几年,蒙银村镇银行适时推出“工商通”信贷产品,通过工商企业联保的形式发放贷款。截至2014年12月,蒙银村镇银行共为山西华美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朔州市荷斯坦农牧有限公司、朔州市玉收农牧有限公司、朔州市义成绿化种苗有限公司等36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6609万元。太行村镇银行结合山阴县白色乳业和养殖园区的特点,开发了“园区贷”信贷产品,推出“龙头企业+园区+农户”三位一体、“龙头企业+园区”两位一体的批量担保模式,有效地支持了畜牧业养殖的发展。

3.贷审流程优势明显。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较,村镇银行在贷款审批流程及速度上具有显著优势。从审批时间来看,只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单笔贷款申请,从前期调查到放款基本不超过1周时间。同时,对贷款到期的客户,经风险部门评定为经营情况良好,其贷款可直接续贷,无需归还,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成本。

三、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1.村镇银行落实服务政策难度大。一是村镇银行呈现“支大拒小”现象。村镇银行因其特殊的背景和条件便决定了其服务县域经济的定位,同时作为商业银行,其逐利的本性也与生俱来。调查中,我们发现,村镇银行得到的各种优惠及扶持政策非常有限,商业化经营与服务“三农”发展不能有效统一。在当前县域经济发展背景下,大型企业资源有限,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较大,村镇银行只好倾向于资产规模较大的优质客户。目前村镇银行,“小额、分散”的经营原则很难做到贯彻执行,具体表现为贷款额度高、贷款投向过分集中。二是村镇银行支农支小与风险难控制相矛盾。村镇银行既要进行商业化运作,又要开展涉农支小政策相关业务。但在当前县域经济环境下,涉农支小信贷业务风险较高,村镇银行如何在保证自身盈利发展的同时,又要能有效开展相关政策业务的运作成为了其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难题。

2.资金来源问题制约着村镇银行持续发展。开业时间较短,客户资源有限,这是当前村镇银行面临的现实。在县域中民众对其缺乏信任,加之其知名度不高,开展的信贷业务、支付结算业务等金融服务功能比较滞后,企业及民众基本不将资金存入村镇银行。因此,村镇银行吸储能力有限,吸收各种存款的难度相当大,这就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2014年12月末,朔州村镇银行储蓄存款余额为6.9亿元,仅占全县域储蓄存款余额的6.5%;解决存款规模限制成为了村镇银行发展首要难题。

3.网络设备滞后阻碍了村镇银行业务的开展。按人民银行规定:具备条件的村镇银行可以加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可以申请加入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和征信管理系统。但是庞大的网络设备的研发费用及大量维护成本的投入,处在起步发展阶段村镇银行,实在难以独立承担。具体来说,当前村镇银行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网络问题:一是支付结算系统方面。村镇银行由于无法直接接入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银行卡业务无法开展,相关业务也只能通过发起行间接结算,在当前网络发达的背景下,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处于非常劣势,严重影响了村镇银行的吸储能力。二是征信系统方面。目前村镇银行还无法直接接入征信系统,企业和个人信用情况只能通过当地的人民银行进行核查,这样就降低了村镇银行贷款发放的效率,无形中增加了村镇银行的人力成本。三是反洗钱系统方面。由于村镇银行规模还较小、结算及账户管理等方面水平较低,缺乏在大额现金审批报备、大额交易报告、可疑交易报告等方面的网络监测能力,仍需加大改进力度。

4.经营风险阻碍和制约村镇银行业务的发展。灵活快速的信贷机制促进了村镇银行贷款业务快速发展。同时,受资金、网络方面等客观因素制约,村镇业务快速扩张所带来的一系列金融风险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要表现为:一是业务经营单一,经营稳定性差。村镇银行的主营业务收入完全依靠存贷款利差产生,中间业务单一。二是村镇银行客户结构单一,信贷风险较大。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均在县域辖区,贷款对象行业特征明显,行业的集中度较高,造成行业风险不能有效转移,严重影响村镇银行持续经营的稳定性。2014年12月末,朔州村镇银行个人贷款余额6.1亿元,占总贷款的62.4%,个体工商户贷款为主体;企业贷款余额3.67亿元,其投向主要集中为批发零售业,占比为52.32%。同时,朔州村镇银行不良贷款余额0.12亿元,不良率为1.23%,不良贷款主要为中小企业贷款。

四、促进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建议

1.建立市场定位机制,规范服务方向。首先,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市场定位机制。通过完善支农支小服务质量评价考核体系,对村镇银行“三农”和支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及投向进行明确规定,定位村镇银行把握服务县域经济,按照支农支小这个服务方向,促进服务“三农”与商业之间的可持续的发展平衡关系,立足县域经济发展现实,加大支农支小力度。其次,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在贷款的审批、流程操作、利率机制等几个方面加大创新力度,为本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农户提供多样便捷的金融服务。第三,利用发起银行现有成熟的金融产品、金融工具、技术与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村镇银行在县域地区核心竞争力,进而推动各项金融业务在县域经济迅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扩大资金来源,改善资金压力。一是对村镇银行实行优惠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人民银行参照县域法人考核办法及当地信贷投放情况,给予村镇银行特别的支农支小再贷款的多种扶持政策,增加其资金来源,增强其信贷资金投放能力。二是放宽村镇银行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资格,扩展其资金补充渠道。三是推动村镇银行利率进行市场化改革,扩大村镇银行的存款利率浮动范围,提高村镇银行市场竞争力。四是鼓励村镇银行探索可行的金融相关债券,建议村镇银行会同发起银行或发起人发行区域性债券,如集合债券或次级债券,拓宽村镇银行资金来源渠道,扩充村镇银行资本金。

3.加强网络设备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一是多渠道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拓展村镇银行服务方式。以村镇银行总行为依托,探索在农村建立自助服务站、社区服务网点和金融服务流动站等特色服务渠道,有效解决村镇银行网点不足带来的弊端,尽最大能力为农村区域客户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二是强化村镇银行与发起银行或同业之间相互合作,弥补村镇银行因网络技术落后产生的劣势,提升村镇银行金融服务水平。三是推进行内核心业务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与支付结算部门进行合作,加强村镇银行网络渠道建设,提高系统运行管理水平,提升村镇银行金融服务电子化水平,争取尽早具备和达到加入支付系统、征信管理系统和反洗钱监测系统的条件,早日享受接入网络先进系统的便捷服务。

4.加强政策扶持体系建设,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提高村镇银行服务县域的积极性。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设定涉农支小贷款考核办法,作为确定奖惩的依据。对于完成目标较好的村镇银行,由地方财政出资建立奖励基金,给予税收等优惠,人民银行给予支农再贷款优惠,以此鼓励村镇银行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入。二是在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应加大对村镇银行支持。如在计提坏账准备,营业税、所得税等方面制定不同的优惠措施,增加村镇银行资本积累;对面向农户的贷款政府给予村镇银行财政贴息支持,从而使农户自身不能承担过高利率以及村镇银行贷款分散、单笔贷款成本较高的问题能进一步缓解。三是放宽新设立村镇银行的存贷款比例限制,对其运用资本金发放贷款实行定量控制,同时不列入存贷款比例进行监管控制,支持其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多发放支农贷款。四是人民银行积极引导村镇银行完善支付结算、现金管理、反洗钱监测、征信管理等方面的建设,加大技术和业务支持,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1] 丁忠民.村镇银行发展与缓解农村金融困境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9(7)

[2] 赵冬青,王树贤.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的实证研究[J].农村经济,2010(7)

[3] 辛本胜.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展望[J].新金融,2011(5)

[4] 高晓燕,孙晓靓.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1(6)

[5] 李蓉,许可.当前村镇银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以江西省为例[J].金融教育研究,2013(2)

村镇银行发展前景第5篇

“围城”内外

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降低到15%……密集出台的政策,不断把村镇银行推向了金融综合改革的最前沿。与此同时,民间资金欲组建银行,监管部门“规劝”其先以村镇银行入手;小贷公司想做大,监管部门建议考虑转型为村镇银行。一时间,村镇银行成为了炙手可热的“香饽饽”,但事实上,村镇银行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和城外的人看到的是不一样的,村镇银行的现状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某业内人士就小贷公司的前景如此谈到:“从长远来看,小贷公司自有注册资本金和股东扩股将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一些公司更是因为资金短缺呈现出半歇业状态,难以做到长期平稳可持续发展。若此问题不解决,将极大地影响小贷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积极性。”为此,他建议,在融资渠道上,政府应当允许小贷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并将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适用范围扩展到小贷公司;在转型方面,政府应当降低小贷公司转型为村镇银行的门槛,逐步允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前景较好、达到一定规模的小贷公司转型为村镇银行。

实际情况并非如该人士所设想,很多小贷公司对村镇银行并不“感冒”。其中,村镇银行利润远远低于小贷公司是重要原因。今年1月,某媒体记者在苏南某市采访时,发现2012年该市4家村镇银行各项贷款余额在20亿元左右,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水平呢?相当于当地一家2个亿规模的小贷公司的年利润。

“前几年,政策面上说小贷公司做得好可以转为村镇银行,现在利润倒挂这么严重,小贷公司都看不上村镇银行,那么点利润,谁想转?”一家小贷公司的法人代表说。

同时,部分“围城”内的人对村镇银行并不看好,大有逃离迹象。黎华(化名)是某村镇银行的股东,由于投资金融领域的机会并不多,所以起初听说可以入股村镇银行,黎华便毫不犹豫地投了300万元。然而入股近3年来却从未分到过一次红利。对于一个颇为成功的民企老板而言,这可能是他最为失败的一次投资。“从去年开始,我就打算卖出村镇银行的股份,但一直找不到买家。还有不少股东找我,希望将手上的股份转给我。”黎华说。如今,村镇银行“钱”景不佳,像黎华那样萌生退意的村镇银行股东并不在少数。

吸储困局

村镇银行资金来源受限、盈利能力差,吸储难已成为村镇银行面临的共同难题。存款为主的负债业务是银行经营的基础,常规来说,一家银行其个人储蓄存款的占比应在50%以上,才能有较为稳定的资金来源。而村镇银行作为新的银行形态,公众认同度不高,品牌效应一般,公众储蓄存款吸收难。一位村镇银行的大厅经理说,“有时一两天也没有一笔储蓄存款”。

村镇银行普遍存在的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双重“吸储难”的问题,使得其存款规模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量比率很低。由中国社科院曾刚执笔的《中国村镇银行发展研究》(2011年)显示,在192家选取的村镇银行样本中,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3.94%,最低仅为9.74%。总体来看,比不上商业银行90%以上的资产负债率。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村镇银行吸储困难。

村镇银行吸储难的原因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村镇银行作为新兴银行,成立时间短,居民了解度不够,认可度不高,吸收存储缺乏公信力;二、网点少,流失大量潜在客户;三、村镇银行的结算能力、科技支持、大小额支付系统等硬件不完善。

同时,村镇银行在业务上的单一,对增加储蓄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没有理财产品,没有其他中间业务,我们想通过这些业务来变相揽存都做不到。”一位村镇银行负责人说,在他看来,村镇银行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银行,它更像是20多年前的农村信用社,“拿这种最原始的银行服务模式,跟现代化的银行竞争,我们没有胜算”。况且,在农村,村镇银行并不是唯一的银行,一些老牌的涉农银行在农村市场早已根深蒂固。因此村镇银行服务的对象,其实并不是“金融盲区”,靠提高贷款利率来维持高利润也不现实。“盘子做不大,我们的生存空间就会越来越不好。”另一位村镇银行负责人说,要把盘子做大,就只有把存款做大,但是目前,把存款做大的难度无比之大。

“不务正业”

村镇银行是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旨在解决现有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问题。目前,村镇银行在机构数量、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均有了突破。但是,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冠以“村镇”之名的村镇银行即不进村也不入镇,机构和服务对象都停留在县城、甚至在地级市,村镇银行徒有虚名。

村镇银行定位主要体现在建立的地点,地点决定了服务对象。从已经成立的村镇银行来看,其总部大多设在各试点地区的行政中心所在地,周边的金融和经济环境比较理想,主要是集中在县城,这并不完全符合在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布局的经营思路,村镇银行呈现“冠名村镇,身处县城”的格局。以辽宁省为例,建立的24家村镇银行,基本上都注册在县城。

除了村镇银行不进村落镇以外,相当部分村镇银行“不务正业”,并非真正支农支小,难以真正缓解县域金融供给不足的现状。村镇银行的基本政策定位是服务“三农”,其成立的初衷是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然而村镇银行的贷款投向却产生“投偏”现象,表现形式是贷款的脱农化、大额化和短期化。究其背后的原因,主要由于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较为多元,大部分股东首先考虑的是生存问题,如果按照政策要求把贷款投向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从短期看盈亏平衡都很难实现。因为额度小、收益低、周期长、风险大的“三农”信用需求难以与按照现代统一商业金融模式设立的村镇银行相适应,此外由于资本的逐利本性,村镇银行大多会把信贷投放重点放在能够获利较多的领域。因此尽管银监会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写明“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但实际上较难执行。

任重道远

在中国,农村金融是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环节,而偏远贫困地区又是农村金融最为薄弱环节和发展难点,目前的金融体系并没有给社会所有人群提供同等有效的服务,特别是在偏远贫困地区,农民获得金融服务机会远远低于城镇人口。

建立村镇银行是解决我国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金融抑制”问题的创新之举。组建村镇银行有一个最大的政策背景,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已经富裕起来的群体扶持弱势群体的指导思想适时组建村镇银行,让具有优势的金融机构把信贷支持延伸到村镇,并通过股份制吸收和引导民间资本,从而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更便利、更充分、更有效的金融服务,让贫困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让弱质产业尽快升级换代,让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并不是缺少钱,而是没有按政策要求和市场规律解决好投向问题。组建村镇银行,就是要再造“供血”机制,由强势的投资方扶持弱势群体和弱质产业,进行直接补位,补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未达之位。

村镇银行被寄予厚望,而现实发展却显得举步维艰,要将村镇银行由“鸡肋”重新变成“香饽饽”,需要对症下药。“需要一揽子的措施以及多方合作。”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说。他指出,当地政府应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比如加强对当地贷款户籍企业的把握和了解,帮助村镇银行掌握充分的信息状况;同时想办法改善、提高所在地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帮助他们经营好自身企业,提高经营业绩,从而提升其还贷能力,降低贷款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松原市中心支行孙旭艳撰文指出,村镇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率应有别于其他商业银行,特别是在缴存比率上应低于农信社比率,给予村镇银行更大的流动性,确保货币供给的能力,以实现赢利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还有专家建议,以“先征后返”形式对村镇银行实施税收优惠,享受与农村信用社同样的税率和扶持政策;适当降低村镇银行银联入网门槛,促进村镇银行卡业务发展;对村镇银行发放涉农贷款进行风险补偿或奖励,降低村镇银行提供涉农贷款的经营成本。

村镇银行是中国目前最小的银行。它的市场定位、服务范围和服务功能,决定了其不可能与国有商业银行、区域性商业银行甚至农村信用社比高下。针对目前村镇银行出现的问题,需要抓紧采取有效治理措施。

首先,从整体上优化村镇银行的布局和规划。在全面评估村镇银行现有规模、发展布局和政策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完善准入和监管政策,调整现有发展规划,适当放慢审批节奏,避免盲目求多、求快,原则上不鼓励跨省设立;严格控制村镇银行设立异地支行,防范村镇银行在短期内快速扩张带来的金融稳定风险。同时,加强引导,着重在后续规划布局上解决村镇银行存在的区域失衡、县乡失衡问题。

其次,建立村镇银行稳步发展的约束和激励机制,科学把握准入标准,确保村镇银行的组建质量。根据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管控能力给予不同指标,激发、促进大型银行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促进政策性银行、大型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参股或控股村镇银行,条件成熟时作为出资人直接设立村镇银行。把控中型银行大规模建立村镇银行的冲动性,约束小型银行盲目铺设,严控村镇银行设立子银行。鼓励发展好的村镇银行发行上市,将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转板”为村镇银行。

再次,加强前瞻性研究,准确评估法人和自然人等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可行性、条件和潜在风险,扶持符合条件的大型民营资本参股村镇银行,从制度层面解决村镇银行内生动力机制不足的问题。同时,构建全方位的综合配套支撑体系,对在乡镇设立和给予农户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村镇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给予一定比例的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村镇银行,比照农村信用社标准,由财税部门减免一定的营业税、所得税,地方政府给予贷款贴息和专项奖励支持。

村镇银行发展前景第6篇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村镇银行;风险

基金项目: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计划2013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河北省村镇银行信用风险分析及防范策略》(课题编号:SZ133030),项目组成员:唐敏、马丽斌、马纪英、程漠大、马英杰、刘婷婷、朱叶、薛力峰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析村镇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风险及对策

收录日期:2014年3月21日

截至2013年末,我国组建的村镇银行共有1,071家,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1,083个县(市)。村镇银行的设立完善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效解决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信贷资金供给不足问题,促进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高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2013年7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放开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贷款利率的全面放开,使得银行与客户可以自主协商定价,这对于设立时间本来就较短、实力不足、人才缺乏的村镇银行来说,将是巨大的挑战和冲击。

一、利率市场化给村镇银行带来的机遇

(一)有利于放贷能力的加强,实现利润最大化。贷款难一直是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发展难题,贷款利率的放开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获得贷款提供了更好的条件,贷款利率的放开,提高了村镇银行与客户的议价能力,使村镇银行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来灵活地确定利率水平。随着金融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相关通知和意见的陆续出台,优质的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也成为各大商业银行竞争的重点,而村镇银行天然的信贷客户群体就是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利率的放开,村镇银行可以通过灵活多样的经营手段来稳定和发展其优质客户,通过优化信贷投向、调整信贷结构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从而为自身带来最大化效益。

(二)有利于规模扩张和产品创新。贷款利率放开后,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笔数和总额度肯定会增加,伴随而来的是村镇银行贷款规模的扩张,将促使村镇银行根据客户情况实行差别化利率,优化其资金配置与客户结构。贷款利率的放开,也要求村镇银行不断创新自身的金融产品,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金融需求,从而促使村镇银行不断地进行产品创新。

(三)有利于组织结构和经营机制的完善。贷款利率放开后,要求村镇银行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灵活调整利率水平,有助于村镇银行树立成本效益观念,建立相应的资金约束机制。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有利于村镇银行不断完善自身组织结构和经营机制,以为当地农户、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并提高其自主定价的权利。

二、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村镇银行面临的风险

(一)利差收入空间变窄。据估计,2014年我国GDP增长为7.5%,人民币新增贷款额度控制在9.5万亿左右,投资、消费增速较往年将有所减缓,在信贷总需求不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的放开,将加剧银行间的竞争,导致贷款市场利率降低,加上村镇银行为吸收存款,实行的都是一年内存款利率上浮到顶,吸储成本的提高,必然导致村镇银行存贷利差收入空间变窄。

(二)资金定价难度增加。贷款利率的放开,需要村镇银行根据市场资金供求情况、目标利润率、客户需求产品情况等自主定价,同时还需要考虑获取资金成本、信贷风险等因素,这对资金定价能力本来就不高的村镇银行来说,资金定价难度无疑加大。

(三)利率风险加大。目前,村镇银行利率定价存在随意性,贷款利率放开后,村镇银行通过利率市场化实现当期利润最大化成为现实,在利益驱动下,村镇银行利率定价普遍较高,短期内可能会增加村镇银行的收益,但利率是一把双刃剑,长期可能会对村镇银行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而且贷款利率放开后,利率波动将随市场资金供求而不断发生变动,利率波动频繁,波动幅度也将加大,这对于本来就缺乏风险管理经验的村镇银行来说,将是巨大的挑战,将加大其风险控制的成本。

(四)信贷资产风险管理难度升级。贷款利率放开后,资金放款人与贷款人的市场博弈不可避免,在一定情况下,就可能会出现村镇银行将资金贷给信用等级比较低的客户以获取高额利润,这对定价管理机制本不健全的村镇银行来说,信贷资产风险管理难度升级。

(五)道德风险。村镇银行的信贷管理人员与当地农户、小微企业主大都比较熟识,在道德约束弱的情况下,就可能会出现信贷管理人员利用手上的权利,任意上浮或下浮贷款利率,使之变为“人情利率”。而“人情利率”肯定不是按市场实际资金供求状况确立的,也没有考虑风险因素,这将与实际资金价格存在差距,从而面临道德风险。

三、村镇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策略

(一)转变思路,走特色发展之路。受利率市场化的冲击,一些大中型银行出于业绩等方面的需要,也可能会开拓农村市场,在这种背景下,村镇银行就需要转变经营思路,摒弃单纯追求规模与数量扩张的外延式发展方式,加快向多元化价值增值型的内涵式发展方式转变,做精做细相关业务,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客户信任度。

从发展趋势看,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发展最快、最活跃的企业群体,村镇银行基于地源优势,从成立之日起就是为当地农户、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因此村镇银行的信贷管理人员对当地农户和小微企业的相关情况非常熟悉,天然的信息优势可以帮助其有效识别农户、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并通过风险定价予以弥补,而且村镇银行的业务开展仅限于某个区域,因此其信息传递和市场反应速度非常快,决策链条短,正好契合了农户、小微企业需求简单、效率要求高的要求,所以村镇银行可以依托自身的地源优势、体制优势,做精做细业务,努力打造“三农”服务品牌和小微企业品牌,并大力发展中间业务,走出特色化发展之路。

(二)建立健全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实行差别利率。首先,建立动态的利率风险监测体系,结合村镇银行自身的资产负债状况、结构、期限情况,联系社会平均利润率变化,对贷款利率进行动态调整;其次,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贷款定价依据和方法,确立定价流程、程序和分级授权事项。然后,加快农户和小微企业关系管理系统建设,以为利率定价提供数据保障;最后,村镇银行可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违约率、筹资成本等对客户进行综合考量,对信用等级高的客户、重点产品实行优惠利率,从而培育优质客户。

(三)建立利率风险防控机制,加快金融创新。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村镇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也逐渐加大,所以村镇银行要加强对利率风险的管控,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风险测量模型,以便对利率风险的危险程度、发生频率、影响范围进行衡量,较准确掌握潜在的利率风险,进而协同定价部门一起采取措施避免风险或者把风险影响降到最低。另外,村镇银行要积极进行利率风险规避型金融产品的创新,通过大力发展非利差收入业务调整利润结构,以多元化经营分散和转移因利率变化而带来的风险。

(四)加强战略合作,保持业务创新能力。面对利率市场化的冲击,村镇银行在严控运营成本的前提下,为弥补自身研发实力的不足,可以考虑与高等院校或金融咨询类企业合作,紧密跟踪研究金融业现状与规律,通过签署保密协定的方式独家买断其研究成果或创新产品模型。为使业务模式的发展与创新有理论依据,对银监会的相关规定村镇银行要严格执行,要不断跟踪研究巴塞尔协议和农村经济,从而保障村镇银行的落脚点始终为“三农”服务,并使村镇银行发展具有规模化、长久性和创新性。

(五)加大人力资源培训,提高核心竞争力。利率市场化冲击下,村镇银行最有力的应对举措就是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人力资源的优劣,为了适应利率市场化后银行业的要求,村镇银行一方面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培训体系,为员工定期开展专业知识讲座,为中高层管理人员提供EDP培训;另一方面要建立高效易行的人才招聘机制,设置岗位职责说明书,进行岗位与个人能力匹配考核,明晰晋升路径,借助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以广阔的职业发展前景和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引入人才。

主要参考文献:

[1]邹锦炜.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利率市场化应对策略浅析.现代经济信息,2012.7.

[2]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处课题组.利率市场化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吉林农村金融,2012.2.

[3]李卓.利率市场化对中小银行的影响探析.青海金融,2011.6.

村镇银行发展前景第7篇

《财经》记者 张宇哲

在近年来一系列监管、财税政策引导下,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大有星火燎原之势。

据银监会最新统计,至2009年1月底,中国已有10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所谓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即为银监会批准成立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在前不久召开的农村金融研讨会上,一位专家推算,如果按管理层的要求和计划,基本实现县(市)及以下乡镇、行政村金融服务全覆盖,三年内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至少要增加至千家以上。

在为农村金融打开新局面欢欣的同时,亦应看到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瓶颈。

“对监管者来说,目前最迫切的问题是监管资源不足,监管力量太少了。”一位负责监管农村金融机构的基层银监局人士对《财经》记者坦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任务十分艰巨。

农村金融体系的开拓,肩负着拉动农村需求、平衡二元经济的任务,向来被国务院高层视为与国有银行改革并重的改革攻坚战。上个世纪90年代风行一时的农村金融基金会因缺乏监管损失惨重,恰恰是新一轮农村金融机构的前车之鉴。如何在发展与监管之间取得平衡,仍然任重而道远。

风生水起

2006年底,银监会调整放宽了准入门槛,开放农村金融市场。业内公认,这是农村金融领域最具突破意义的改革。从那时起,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冒升如雨后春笋。

据银监会最新统计,至2009年1月底,10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吸纳股金42亿元,存款62亿元,贷款余额4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55亿元,95%的贷款投向农村小企业和农户,已盈利的机构实现账面利润1003万元;不良贷款率约为0.4%,其中0.2%是四川汶川大地震因素造成。

上述108家机构中,有村镇银行92家、贷款公司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0家。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均为商业银行。

截至目前,国开行已设立七家村镇银行,是设立村镇银行数目最多的中资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也已相继设立村镇银行。据悉,工行、中行正积极申请设立村镇银行。

3月底,广东恩平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开业,这是汇丰银行在中国开设的第五家村镇银行。外资银行中,渣打银行和花旗银行也分别设立一家村镇银行和一家贷款公司。

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曾在公开场合表示,2009年,北京将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力度,本年度将成立2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及8家村镇银行;重庆金融办主任罗广告诉《财经》记者,今年计划成立15家村镇银行;湖南银监局有关人士亦向《财经》记者透露,初步计划设立十几家村镇银行,力求每个地级市有一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为了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低、竞争不充分的局面,来自银监会的消息显示,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银监会正在研究制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统一汇总后拟于近期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这一规划的主要思路,就是继续扩大开放面。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介绍,银监会争取通过三年努力,与现有金融机构一起,基本实现县(市)及以下乡镇、行政村金融服务全覆盖。

“这并不意味着机构全覆盖,关注焦点在于金融服务空白处。”臧景范强调。

据银监会官方网站的2008年度《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显示,金融机构空白点有2000多个,投资人可以据此选点。“金融服务空白点远远小于这个数目,设立新型农村金融同时要兼顾商业可持续性。那些属于金融空白点又无法兼顾商业可持续的地方,比如四川、等地广人稀的地方,开一家机构成本很高,需要政策提供支持。”臧景范称。

政策杠杆

准入的放开、门槛的降低及财税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是改变农村金融原来应者寥寥局面的制度支点。

2006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首批试点选择四川等六省区先行试点。过去开一家银行至少需要1亿元资本金,村镇银行的资本金只需要300万元,市场门槛的大幅降低带来的是地方投资者申请踊跃。有关试点省区还给予前三年返还营业税的优惠条件。

2007年10月,试点迅速星火燎原,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

今年以来,财政部又了一系列财政促进金融支农的新政策,包括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费用补贴等,希望将财政政策与信贷资金有机结合,探索发挥财政杠杆的作用。

3月2日,财政部文件对涉农贷款增量进行财政奖励试点,暂定试行三年。从2009年起,对上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幅超过15%的金融机构,按2%给予奖励,但对上半年末不良贷款率同比上升的,不予奖励。试点包括了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南、云南和新疆六个产粮大省(区)。

当日,财政部还了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对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上年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的(其中村镇银行贷存比要大于50%),自2009年至2011年,由中央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

由于目前的村镇银行贷存比大部分都已超过50%,也就是说几乎均可享受到此次补贴。

此外,《财经》记者还了解到,财政部还将出台一项颇为重大的政策,即对所有金融机构发放的5万元以下的农户贷款,给予税收减免优惠。这一政策可能暂定试行两年。

对此,银监会有关人士认为,此次财政部的一系列财政促进金融支农的重大政策,是近年来前所未有的,其中这项税收减免政策更是激励力度最大的,“希望这些政策可以常态化,对农村金融领域有一个长效激励机制。”

在多重政策鼓励下,外资银行的选择也有所不同。花旗银行因农村金融业务较难盈利没有申请村镇银行,汇丰银行则在以一年成立四家以上村镇银行的速度,布局其在中国县域的版图。

接踵而来的问题是,同一家主办行下属的多家村镇银行,能否后台共享以解决管理成本高的问题实现规模效应?这直接对村镇银行当前不能跨区经营的限制提出了挑战。

银监会有关官员告诉《财经》记者,将允许主发起行参照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模式,组成专司村镇银行管理事业部性质的专业化机构。

“单独的事业部制不会使城市业务和农村业务混淆,这样的设置可以确保针对不同的客户群,集中实施不同的策略和经营方式。但这种管理形式只是权宜之计,毕竟管理村镇银行需要一个载体,未来也会有整合村镇银行网点网络的需要。”汇丰中国村镇银行业务部常务总监李惠乾认为。

汇丰村镇银行和汇丰在上海的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汇丰中国)完全分开运营,有各自的董事会。汇丰中国在架构上与这些村镇银行是平行关系,但在汇丰中国内部设立的村镇银行业务部,对其所有村镇银行负有管理职能,包括业务指导、产品开发、风险控制、资源调配等,相当于村镇银行的总部。

“但这是否相当于汇丰银行另辟蹊径,突破了对外资银行网点布局的诸多限制?”一位银行业专家表示。事实上,目前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大多为在网点布局有政策约束的金融机构,比如没有基层分支机构的国开行,或者不可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城商行、农商行。

目前外资银行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均为独资形式,“独资可以有效决策,如果采用股权分散的方式,会变成很多决策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层面协调。”李惠乾认为。

监管瓶颈

“很多迹象表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完全可以在服务农村、服务县域的过程中,实现长久的可持续发展。”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强调。

虽然如此,业内人士推算,如果基本实现县(市)及以下乡镇、行政村金融服务全覆盖,三年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至少要增加至千家以上。与此相对应的是,主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银监会合作部,原先已负责现有5000多家农信社的监管,迄今该部门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上并无任何变化,同样的监管资源现在要管数量更多的基层金融机构,如何坚持“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

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展试点之后,基层监管力量已捉襟见肘。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彼时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亦强调,如何改进监管体系,利用有限的监管力量应对更为艰巨的监管任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也将是银监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现实的挑战。

目前,按照银监会的职责分工,地方银监分局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属地监管机构,而绝大多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都设在县(市)以及乡(镇)和行政村,这些地方只设有监管办事处,目前每个办事处一般只有三到五个人,监管任务(包括对农信社和邮储银行的监管)很繁重。随着大型金融机构包括外资银行的参与,如何科学建立大型机构与小型机构的股权管理关系,更是一个需要慎重研究的课题。

对此,臧景范表示,一方面要落实大股东的主监管制度,即借力于对大股东商业银行的法人监管,来实现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另一方面,银监会已要求基层监管力量尽可能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信社倾斜,在资本充足率、信贷风险、法人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实施持续、动态和盯住式的审慎监管。

另外,不在银监会监管范围内的“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近期发展势头亦颇为凶猛。

继去年5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有关文件,把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权和监管权移交给省级政府之后,短短数月间,已经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就达390多家,筹备成立的有400多家,仅内蒙古一个区就计划成立150多家,重庆市已成立52家贷款公司。比较冲动的省份主要集中在资金紧缺的中西部。

村镇银行发展前景第8篇

关键词:新型农村金融;SWOT分析;民间资金

文章编号:1003-4625(2011)06-0061-04 中图分类号:F830.35 文献标识码:A

中央多次提出推动农村地区民间资金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通过参股、设立和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激活农村金融市场,构建多元化、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在此背景下,以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本文通过其进行SWOT态势分析,探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产生与发展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2005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在山西、四川、陕西、贵州和内蒙古五省(区)开展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拉开了农村金融组织创新的序幕。2006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下发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选择在四川、内蒙古、甘肃、青海、吉林和湖北等六省(区)农村地区开展试点,提出在农村地区组建村镇银行、农村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等三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7年10月,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2008年,银监会、人民银行共同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具体指导和部署各省市开展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中,明确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机构范畴。

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0)》显示,截至2010年末,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509家,其中已开业395家(村镇银行349家,贷款公司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7家),筹建114家。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达到2451家,比上年末增加1280家;贷款余额1975.05亿元,比年初增加1201.8亿元。截至2010年11月末,全国有30个省份实现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有10个省份实现乡镇金融机构全覆盖。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SWOT分析

SWOT是一种企业内部分析方法,用来确定企业自身的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会(0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将公司的战略与内部资源、外部环境有机结合。我国的新型农村金融制度产生时间不长,虽然已经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同样也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通过对国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大量案例研究,笔者用态势分析法对不同类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逐一分析,从中寻求其合适的发展战略。

(一)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可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业务。

优势(strength):由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具有起点高、产权清晰的特点,可以保证其按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开展经营活动,有效防范违规经营风险;按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一级法人机构的村镇银行,结构扁平化,决策链条短,能够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创新金融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在贷款利率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为其细分市场、开展差异化服务、构建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成本覆盖可能;可以借助发起银行的IT资源,减少信息投入成本,加快信息化建设。

劣势(Weakness):多数农村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区域,农业产业弱势明显,风险偏大,盈利空间较小;村镇银行机构小型化、业务分散化、存贷款结构不对称等,业务竞争力不强;人力资源缺乏,专业化管理与低成本运作矛盾突出。

机会(Opportunity):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为金融机构扩张业务范围提供了宽松的政策支持;国家政策支持和引导,财政贴补等优惠政策较多;央行支农再贷款等为其发展提供了部分后续资金支持。

威胁(Threat):相对建立直接管辖的分支机构,发起银行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大型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意愿不足;政策的连续性有待考验;村镇银行业务与网点延伸到农村村镇与规模效益背离。

通过对村镇银行的SWOT分析,笔者认为应该按照S-O的发展战略(见图1),即增长型战略规划村镇银行的发展,依靠自身的优势去抓住外部机遇,利用对当地中小企业的信息优势积累,采取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参与到市场机会的竞争中去。在当前的政策支持下,要大力引导现有金融机构组建村镇银行,特别是通过组建村镇银行总部、建立区域性的总分行制村镇银行等模式,引导大型商业银行进军农村金融领域;同时,在村镇银行定位上,要根据村镇银行经营管理层的风险偏好、价值取向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决定,将客户群体定位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具有自身特色和市场发展前景、资信良好的农村地区小企业客户群。

(二)贷款公司

贷款公司: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公司主要经营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业务。

优势(strength):发起银行全资子公司,产权清晰,结构简明。

劣势(Weakness):对发起银行要求较高,总资产50亿元以上且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只贷不存”限制商业银行发起组建。

机会(0pportunity):市场准入门槛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享受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

威胁(Threat):商业银行发起意愿较低,目前仅有8家。

在对贷款公司的SWOT分析中,笔者认为其市场前景并不乐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发起组建全资贷款公司的认可度不高,因此,对其实施W-T战略,即防御战略,逐步退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事实上,贷款公司在组建与经营管理上,远没有小额贷款公司灵活,加上对其实施审慎性监管,商业可持续性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怀疑。

(三)农村资金互助社

农村资金互助社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人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吸收社员存款、发放社员贷款为主要业务。

优势(strength):从市场定位上,资金互助社以合作与互助为基础,具有明显的合作金融特色;从市场细分上看,资金互助社能够满足农户信贷需求的额度小、多样性和灵活性特点,是适合农村地区信贷的重要金融形式;从经济效益上看,资金互助社通过“熟人信贷”有效降低风险,信贷交易成本较低。

劣势(Weakness):资金短缺,规模较小,难以达到资金保本边界;不难设立分支机构,难以形成服务网络,缺乏系统组织体系支持;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与资金批发、拆借渠道不畅。

机会(Opportunitv):市场准入门槛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为农村资金互助社提供了有效的载体;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多样形式的信用合作。

威胁(Threat):实施审慎性监管,经营成本上升,对于不以盈利为首要目的的合作金融而言难以承受;缺乏专业的合作金融法规,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尚未提及信用合作;在防止互助社办成农村信用社“第二”或者农村基金会上,监管政策尚不明朗,监管者对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持保守态度。

在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SWOT分析中,笔者认为其市场前景也不容乐观,经营成本偏高、资金筹资渠道狭窄是其发展的主要障碍。在对众多农村合作金融案例研究中,笔者认为当前农村经济中已具备了开展资金互助与信用合作的基础,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为信用合作提供了操作平台与载体。但目前由于信用合作的规模偏小和非盈利性,应该实施“W-O”发展战略,即扭转战略模式。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引导,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信用合作,依靠其生产合作的内生力推动信用合作的发展,实现生产、信息、资金的互动与共赢,而不用急于向农村资金互助社改造和转化。

(四)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只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只贷不存”,严格地说只能属于准金融机构。

优势(Strength):是目前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主要渠道;小额信贷需求旺盛,市场广阔;公司治理结构短平,经营灵活,能够有效增加农村信贷投入,推动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形成。

劣势(Weakness):只贷不存,后续资金难以保证;风险控制能力有待提升;身份与性质有待规范,法律法规还不健全。

机会(Opportunity):由各省市负责审批与管理,得到地方政府部门的推捧与支持;有机会改造为村镇银行、金融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部分省市可以享受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

威胁(Threat):发展方向尚不明了,改造为村镇银行要放弃投资者的控制权,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性;监管意见尚不明确,先经营、后规范有可能造成行业发展大起大落。

通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SWOT分析中,笔者认为其市场前景广阔,是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最具活力的一类,但资金筹资渠道狭窄、发展方向不明也限制了其发展的可持续性。对此,笔者认为在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规划上,可以采取两种策略,一是按“S-O”即增长战略,通过大力引导和支持,鼓励更多的民间借贷资本“阳光化”,为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二是按“S―T”发展战略,即多种经营战略,适当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如开展中小企业咨询服务、委托贷款业务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之能够经营更多的信用产品,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通过SWOT方法,本文提出对村镇银行实行增长战略、贷款公司实施防御战略、资金互助社实施扭转战略、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增长战略和多元经营战略的思路。基于此,笔者认为,“十二五”期间我国发展新型农村金融可以分为两步走:

第一步是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实现农村金融体系的增量改革与竞争格局(2011―2012年)。按照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全国计划组建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含小额贷款公司),其中计划组建村镇银行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至2011年底全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总量达到1416家。对此,本阶段要以此为蓝本,一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性中小商业银行跨区域发起和设立村镇银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和入股村镇银行;二是推行总部管理制的村镇银行发起模式,引导大型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控股公司或管理总部,发起和控股多种组织形式的村镇银行;三是积极引导核心企业组建、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打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批发通道,适度提高小额贷款拆借资金的杠杆比率;四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小贷公司业务范围,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五是创新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方式,通过对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资金扶持,引导社员在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组建资金互助合作社;六是人民银行、银监会在贷款利率执行、风险防控与补偿、结算支付与征信服务等方面增加支持和扶持。

第二步是引导和推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向村镇延伸服务,促进农村地区普惠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2013―2015年)。一是逐步规范经营,通过政策支持和监管引导,促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延伸到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领域,鼓励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以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为核心设立分支机构和金融服务站、金融代办点等非正规营业网点,为农村地区小城镇微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二是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方向与业务范围,对经营效益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经营时间较长的小额贷款公司,要积极推动其业务的转型,鼓励其组建村镇银行、金融公司等功能齐备的正规金融组织;三是适度放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筹资渠道,通过开展同业拆借、贷款批发、央行支农再贷款、发行小额贷款公司集合债券等形式,提高资金筹资能力;四是充分利用财政支农资金,不断拓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正规金融的融资渠道,正确引导其开展资金互助与信用合作,解决“三农”生产与发展中的小额资金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资金互助社过渡与改造;五是加快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全国或分省的微型金融综合业务信息平台,植入央行大小额支付、征信服务、反洗钱及综合业务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提高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标准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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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曹书华,陈菁菁,小额贷款公司SWTO分析及可持续性研究[J].企业导报,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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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课题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以宿迁市为例[J].金融纵横,2009,(3).

村镇银行发展前景第9篇

【关键词】 村镇银行; 运营模式; 农村金融; “三农”经济

2006年底,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农村金融机构获银监会准入设立。发展至2011年末,已有726家村镇银行金融机构先后设立,并在支持“三农”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当前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许多制约因素,亟需探索创新运营模式。

一、村镇银行发展背景与概况

(一)发展背景

2006年之前,商业银行纷纷撤离农村,大部分农村地区仅有农信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两家金融机构独撑大局。在国有金融机构风险规避、严格审批以及繁琐手续的限制下,农民、农村个体业主甚至是农产品企业的银行融资渠道受阻,大部分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

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农村信贷需求却日趋迫切。一方面,伴随农村精神文明的发展和对文化医疗需求的进一步提升,农民生活支出中文化、教育、医疗等比重不断提高,农村消费信贷需求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三农”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相当一部分农民拥有一部分闲散资金,并开始寻求包括存款、银行理财、养老保险在内的多样化理财产品。

在此背景下,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允许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重点支持“三农”与乡镇经济发展。

(二)发展概况

1.开业机构逐年递增

自2007年四川成立第一家村镇银行以来,全国村镇银行数量逐年递增,并由2007年的19家,发展至2008年的91家、2009年的148家、2010年的349家,并于2011年跃增至726家,年均增长率154.4%。发展趋势如图1所示。

2.法人治理结构清晰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至少有1家银行,这一设计可使村镇银行承接股东银行的品牌影响力与资源技术优势,同时允许自然人与法人企业入股,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并带来灵活的决策机制。村镇银行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董事会,或只设置一名执行董事,另设独立董事;村镇银行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各种专业委员会。

总之,相较很多未改制的国有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显得更加灵活、透明与合理。

3.经营效果逐步增强

村镇银行业务速度发展较快,资产效益不断提高,截至2011年底,全国村镇银行存贷款余额均达四百亿元左右,净资产一百余亿元。

得益于法人治理、人员精简、包袱少等优势,与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往往具有服务对象更集中、决策链条更短、贷款审批更快等特点。如果村镇银行能够进一步贴近农村经济市场,创新服务产品,无疑将进一步强化信贷竞争优势,提升金融资本运营实力。

二、村镇银行发展制约因素

村镇银行历时六年的发展,在支持涉农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看到,在不断发展过程中,村镇银行遇到了以下几方面的瓶颈与困境:

(一)市场定位偏离

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设立的根本初衷和政策使命,但从已开业的机构来看,大部分村镇银行设立在经济发达的县市,即使先期设在乡镇的村镇银行,也通过开设分支机构或总部迁移等方式,业务重心已转至城市。

从业务操作来看,由于农业领域贷款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很多村镇银行无心专注经营,转而寻求大金额、低风险、高收益的规模工业企业信贷合作,加剧了信贷资源在农业与非农业经济之间分配的不均衡,严重偏离了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和服务对象。

(二)社会信誉度不高

在城镇与农村范围领域,农村信用社与邮政储蓄银行是广大农民与涉农企业一直信赖的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由于成立时间短,社会认可度低,甚至被误认为私人银行,吸储能力不高,资金规模紧张,反过来进一步减弱了贷款提供能力。

从自身原因看,村镇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设置较高,一般按普通商业银行标准执行,从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其竞争力,从而影响了村镇银行的社会信誉。

(三)贷款风险较高

从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来看,贷款主要来自农户、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商户。这部分客户的特点是信用差甚至无信用记录,无有效抵质押资产,一旦出现风险,贷款即转为不良最后形成坏账,因此对村镇银行业务风险抵御能力要求较高。同时,由于村镇银行往往局限于一个区域的农业经济,风险集中程度较高,一旦遭遇旱涝等自然灾害,将会出现大量贷款难以收回的风险。

从村镇银行自身风控机制来看,村镇银行大部分招聘人员来自村镇,风险意识有待加强,加之人情世故等非理性因素,往往会产生人为操作故意风险。

三、村镇银行服务客户分析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村镇银行客户有以下三类:

(一)优质客户——农村中小企业

第一类是村镇银行的优质客户,即农村中小企业,一般而言都是乡镇地方特色产业企业群。

这类企业一般有固定销售订单,企业实力雄厚,自身现金流稳定,经营实力较强,是各农村金融机构竞相争夺的客户。例如,山东临沭县就形成了农业化肥产业集群,拥有大小化肥企业40余家,这些企业就是村镇银行的优质客户,需要村镇银行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对接客户的不同类型的融资需求。

(二)重点客户——农村个体商户

第二类是村镇银行的重点客户,即农村个体户,一般是个体门头店、批发商贩或专业作坊。

这类客户往往有一定的货物存货,拥有固定消费客户群体,有一定的经营现金流,也是村镇银行需要重点开拓的客户群体。例如,河北清河除了拥有纺织生产企业150家外,还有上千家作坊式的个体工厂,这部分个体商户就是村镇银行需要重点开拓的客户群体典型。

(三)潜力客户——农户

第三类是村镇银行的潜力客户,即农村大量的从事农作物耕作、蔬菜种植以及其他经济作物的农户。

这类农户一方面扩大种植规模,实施农业产业化可能会产生融资需求;另一方面,相当大一部分支出来自于子女教育、医疗保健以及为子女建设婚房。该类客户是农村金融的空白区域,也是村镇银行需要开拓创新的信贷服务对象。服务好这部分潜力客户,也是村镇银行优越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体现。

四、村镇银行创新运营模式

(一)市场定位

村镇银行应该明确“支农”发展定位,力求在农业领域、农村小企业领域以及农户信贷领域专业化经营,并通过客户细分实施差异化服务,根据优质客户、重点客户与潜力客户的不同层次需求,从融资服务、理财服务等不同角度提供个性化产品。

(二)融资服务模式

1.中小企业多渠道融资

对农村中小企业,除了正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以及项目贷款外,还可释放占用大量资金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为其设计存货质押融资、固定资产售后回租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产品,甚至可为上下游企业做供应链融资。

同时,加强与担保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第三机构的合作,提升企业信用并为企业提供信托融资、租赁融资等其他方式资金。对发展为一定规模的农业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可为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与私募股权融资,并为其协调推荐有资质券商保荐上市。

2.农村个体商户个性化融资

对农村商户,可为其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对存货量比较稳定的个体商户,可根据其平均存货占有资金量,按一定的质押比例提供存货质押融资,或对有固定需求订单的客户提供订单融资。对有固定设备的个体商户,还可聘请评估机构对设备进行估价,以一定的抵押比率提供设备抵押融资。

3.农户打捆融资

由于普通农户一般仅有集体耕地、农宅等有价值财产,对其提供贷款风险较大,可采用几户联保、互保等方式打捆贷款。对在农村中小企业打工的农户,如能提供所在企业的担保,也可为其提供贷款。

(三)理财服务模式

对于企业以及农户的闲散资金,村镇银行可提供多样化的理财模式供其选择。

1.债权类理财产品

村镇银行可积极引导企业与客户结构性存款,并可推荐其购买央票、国债、控股股东商业银行各类理财产品,还可购买信托贷款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2.股权类理财产品

对于有炒股需求的客户,村镇银行可为其设计打新股产品,还可推荐其购买股东商业银行针对股权投资的信托产品、基金产品以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3.其他投资产品

对于有投资理财经验的高端客户,村镇银行还可为其提供权证、商品期货投资等产品。

(四)风险管理模式

1.分散业务集中度

为分散贷款集中度风险,村镇银行要加强产业分析研究,合理配比贷款在不同产业占比。比如,棉农与蚕农的耕作周期不同,业务风险也不同,村镇银行要在恰当的时间段营销信贷业务,保证贷款的合理产业分布。

对不同行业的具体客户,村镇银行还要建立、完善评级制度,对不同分级客户分类管理,并对贷款在不同分级客户的比例加以控制。

2.完善信用担保体系

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方式可采用土地、厂房、设备、存货抵质押以及第三方有资质担保人担保等方式。

对个体农商户与农户,一方面可引入专业为中小农户与商户提供信用担保的担保机构,另一方面也可引入专业办理集体土地、农宅等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通过担保机构担保或土地房地产抵押,为农商户办理抵押贷款。

另一种比较容易操作的方式是,贷款农户彼此互保或联保。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政府成立风险补偿基金,对贷款农户予以信用担保。

3.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充分利用大股东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优势,由其提供技术及人员,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排查业务流程潜在风险关键环节,并制定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强化风险管理奖惩力度,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村镇银行运营保障机制

村镇银行的成立,填补了传统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服务盲点,是顺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新生产物,未来发展前景看好。虽然目前还存在一些发展制约瓶颈,但随着村镇银行业务的纵深开展,对运营模式的不断创新探索,必将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为“三农”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当然,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除了做好自身运营模式的建设外,还要健全外部保障机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打造自身社会信誉

前文所述,在城镇与农村范围领域,村镇银行社会认可度相对低,为获得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的信任,村镇银行需要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在银行出现流动性不足的情形下,国外通行的经验是提供最后贷款人与存款保险系统。

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村镇银行应综合考虑自身风险状况和财务承受能力,合理核定存款保险费率,并实行优惠费率。当然,对已经不适合农村金融市场的村镇银行,必须提供退出通道,建立、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确保资不抵债的村镇银行及时退出。

(二)争取政策更大扶持

村镇银行,本质上属于政策性金融机构,本身即是政策扶持的结果,其纵深发展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出台优惠政策予以倾斜。

一方面,人民银行应多措并举帮助村镇银行加快支农发展步伐,借鉴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经验或渠道协助村镇银行理顺结算渠道,同时适度提供支持农业经济再贷款;另一方面,地方财政可以通过成立担保基金,分散村镇银行支农贷款风险,也可出资设立奖励基金,对涉农贷款金融机构予以一定比例奖励。

(三)完善信用记录体系

首先,地方政府层面做好配套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并对违反村镇银行管理规定的恶意逃贷和故意骗贷等相关有贷户、信贷人员追究相适应的刑事责任,逐步在乡镇区域培育农村信用意识和信用文化。其次,建立农户与涉农企业信用档案,健全信用记录体系,对不良信用信贷个人和企业实行黑名单机制,并与商业银行信息共享。最后,对担保机构与评估机构加强监督与管理,制定相关制度确保村镇银行贷款第二还款来源充分、可信。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介的合作与沟通,广泛宣传个人征信与企业信用的重要性,增进对村镇银行机构性质、业务范围的了解。

(四)强化内外部监管

为加强村镇银行潜在风险防范,必须加强来自村镇银行内外部的金融监管。

外部监管,即强化公众社会监督,规范村镇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披露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内部监管,则是在村镇银行内部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从运行管理、内控制度、风险预警及处置等方面,对运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及时处理,防止扩大。

【参考文献】

[1] 刘凯,尹泽东,管龙.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4):47-48.

[2] 李向,贺风.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探究[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1(6):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