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碳中和的建议优选九篇

时间:2023-12-26 14:47:16

碳中和的建议

碳中和的建议第1篇

摘要:随着中国参与国际碳交易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缺失碳交易价格话语权是中国处在国际碳交易被动地位的主要原因。文章基于防范低碳经济“陷阱”的角度,对此观点的准确性提出了质疑,并分析了原因,进而从需求、供给、市场和政府限价因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建立我国碳交易价格机制的模型,指出从制度基础、碳价格实现场所、设立碳排放的登记机关、开展碳期货交易和建立碳经纪人制度等方面的运行条件。

关键词:碳交易价格;话语权;质疑

关键词:碳交易价格;话语权;质疑

中图分类号:F74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3-0035-03

中图分类号:F74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3-0035-03

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首先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理念,指出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无污染为基础的绿色生态经济。随着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的结束以及哥本哈根气候峰会的召开,“低碳经济”和“碳排放”问题在国际范围具有了“普世性”,中国近年来也顺应潮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并将其作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路径选择。

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首先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理念,指出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无污染为基础的绿色生态经济。随着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的结束以及哥本哈根气候峰会的召开,“低碳经济”和“碳排放”问题在国际范围具有了“普世性”,中国近年来也顺应潮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并将其作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路径选择。

一、问题的提出

一、问题的提出

国际碳交易市场分为两类:基于配额的市场和基于项目的市场,后者进行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联合履行(JI)项目两类交易。2005年以来,全球碳交易市场持续快速扩张。据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交易在2008-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到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容量为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类型是基于项目的交易。目前,中国拥有巨大的碳排放资源和市场开发潜力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中国的碳排放实际价格与理论价格水平相差甚远。据此很多业内人士表示,作为碳排放大国和非减排义务国的中国,已成为全球碳减排资源供给大国,却始终处于碳交易价值链的最低端,在为发达国家提供了巨量减排资源的同时向它们输送了巨额经济利益,其原因在于中国缺乏碳交易定价权。

国际碳交易市场分为两类:基于配额的市场和基于项目的市场,后者进行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联合履行(JI)项目两类交易。2005年以来,全球碳交易市场持续快速扩张。据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交易在2008-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到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容量为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类型是基于项目的交易。目前,中国拥有巨大的碳排放资源和市场开发潜力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中国的碳排放实际价格与理论价格水平相差甚远。据此很多业内人士表示,作为碳排放大国和非减排义务国的中国,已成为全球碳减排资源供给大国,却始终处于碳交易价值链的最低端,在为发达国家提供了巨量减排资源的同时向它们输送了巨额经济利益,其原因在于中国缺乏碳交易定价权。

笔者认为,与铁矿石交易不同,碳交易不存在定价权的问题,中国碳交易定价权缺失是一种不准确的说法。碳交易商品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其交易市场和定价机制均具有特定的自身条件,区别于传统国际实体贸易,如果缺乏前提条件的研究把两者等同看待,就容易落入欧美极力倡导“低碳经济”提法背后所蕴含的陷阱,重蹈发展中国家贫困化经济增长的覆辙,这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思考和警惕的重要问题。

笔者认为,与铁矿石交易不同,碳交易不存在定价权的问题,中国碳交易定价权缺失是一种不准确的说法。碳交易商品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其交易市场和定价机制均具有特定的自身条件,区别于传统国际实体贸易,如果缺乏前提条件的研究把两者等同看待,就容易落入欧美极力倡导“低碳经济”提法背后所蕴含的陷阱,重蹈发展中国家贫困化经济增长的覆辙,这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思考和警惕的重要问题。

二、基于“低碳”陷阱分析

二、基于“低碳”陷阱分析

所谓“低碳”陷阱是针对当今发达国家凭借技术和资金上的优势,通过环境问题来设定棋局,制定碳排放交易市场、碳金融市场和碳交易核查等相关规则中的霸权,进行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新一轮经济洗劫。认识低碳陷阱最关键点在于认清碳交易中相关规则制定的主导性问题,把中国在进行国际碳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多种困难归咎于话语权缺失,有悖于以下三点的共识。

所谓“低碳”陷阱是针对当今发达国家凭借技术和资金上的优势,通过环境问题来设定棋局,制定碳排放交易市场、碳金融市场和碳交易核查等相关规则中的霸权,进行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新一轮经济洗劫。认识低碳陷阱最关键点在于认清碳交易中相关规则制定的主导性问题,把中国在进行国际碳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多种困难归咎于话语权缺失,有悖于以下三点的共识。

(一)碳成为商品是欧洲法律框架的产物

(一)碳成为商品是欧洲法律框架的产物

目前,碳在中国还不成为商品,中国碳交易市场和制度的建立还处在商榷阶段,距离其全面启动还有很长的一段发展道路。中国同印度一样,是全球最大的碳卖家,但中印均缺乏碳交易市场,全球主要的碳买家不得不舍近求远,到欧洲Bluen ext市场或美国证券交易所去购碳。即使将来中国有碳交易制度了,也不见得要与欧洲进行价格上的比较。碳价是反映国家、企业对这套制度的承受能力,好比欧洲能承受100~200多元碳价,中国只能承受30~60多元的碳价,碳价不存在要绝对统一的情况,不同国家、地区,碳的界定由于标准的不同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事实上,在现实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中,世界各国大多参考欧洲碳交易所规定的价格,对于核定减排额(CER),国家发改委关注的也是欧洲的价格。

目前,碳在中国还不成为商品,中国碳交易市场和制度的建立还处在商榷阶段,距离其全面启动还有很长的一段发展道路。中国同印度一样,是全球最大的碳卖家,但中印均缺乏碳交易市场,全球主要的碳买家不得不舍近求远,到欧洲Bluen ext市场或美国证券交易所去购碳。即使将来中国有碳交易制度了,也不见得要与欧洲进行价格上的比较。碳价是反映国家、企业对这套制度的承受能力,好比欧洲能承受100~200多元碳价,中国只能承受30~60多元的碳价,碳价不存在要绝对统一的情况,不同国家、地区,碳的界定由于标准的不同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事实上,在现实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中,世界各国大多参考欧洲碳交易所规定的价格,对于核定减排额(CER),国家发改委关注的也是欧洲的价格。

(二)按欧美规则争夺碳交易话语权,容易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

(二)按欧美规则争夺碳交易话语权,容易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

参与国际碳交易,要求的条件不低。中国目前还处于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初期,基础设施的大量建设、人民消费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都将使得能源需求和温室气体排放量会稳步增长,与此同时,国内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经济总量的增长对高碳能源的依存度较高,能源利用效率低下都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现实。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单位GDP能耗和主要能源能耗均高于主要能源消费国家的平均水平,而大气污染和温室效应(包括碳排放)的变化曲线,呈现出一个“倒u”型的变化趋势。如果现在以同等“低碳配额”作为定价标的,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处于“倒u”型顶点的左侧)付出的成本和代价要大于发达国家(处于“倒u”型顶点的右侧),它们之间是不等价的,其中暗含了发展中国家为发达国家的历史碳排放买单的陷阱。而纵观历史看,英国和美国的二氧化碳人均历史排放量约达1100吨,而中国和印度的人均水平分别为66吨和23吨。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2007-2008年人类发展报告》,到2015年,中国的人均碳排放量预计会达到5.2吨,只相当于届时美国人均19.3吨的1/4,或相当于整个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3,但十年内中国仍为世界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是不争的事实。发展中国家(处于“倒u”型顶点的左侧)付出的成本和代价要大于发达国家(处于“倒u”型顶点的右侧),它们之间是不等价的,其中暗含了发展中国家为发达国家的历史碳排放买单的陷阱。而纵观历史看,英国和美国的二氧化碳人均历史排放量约达1100吨,而中国和印度的人均水平分别为66吨和23吨。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2007-2008年人类发展报告》,到2015年,中国的人均碳排放量预计会达到5.2吨,只相当于届时美国人均19.3吨的1/4,或相当于整个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3,但十年内中国仍为世界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是不争的事实。

(三)具有独特性质碳商品定价机制遵循独特的运行轨迹

(三)具有独特性质碳商品定价机制遵循独特的运行轨迹

当前中国主要涉及的CDM项目交易,碳排放权商品属于无形商品,其商品品质需要特定的机构进行核证,另外其非实物性的特性使其成本核定不是按一般商品的生产成本而主要是交易成本和风险成本。一吨二氧化碳值多少钱?谁来定价?怎么定价?这正是碳排放得以交易的基础,也是低碳经济、绿色金融的根本。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副总裁黄杰夫在上海给出了一组数据:目前,在欧盟国家形成的是强制性碳交易体系,一吨二氧化碳售价可以超过10欧元;而在美国的自愿交易体系下,这一价格最高达到7~8美元,最低则只有2~3美元,这些价格都只是在欧美国家的部分地区有相对独立的价格体系。由于各个国家对于碳排放的义务并不相同,导致在全球不同地区形成的碳排放价格并不具有连续性,故二氧化碳或者碳排放在全球范围内的买卖活动缺乏形成一个类似于但又区别于石油或者大宗商品的价格体系。因此,在断裂的碳市场环境下,象价格、供求等市场符号就不能很有效地反应碳商品的真正价值。

当前中国主要涉及的CDM项目交易,碳排放权商品属于无形商品,其商品品质需要特定的机构进行核证,另外其非实物性的特性使其成本核定不是按一般商品的生产成本而主要是交易成本和风险成本。一吨二氧化碳值多少钱?谁来定价?怎么定价?这正是碳排放得以交易的基础,也是低碳经济、绿色金融的根本。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副总裁黄杰夫在上海给出了一组数据:目前,在欧盟国家形成的是强制性碳交易体系,一吨二氧化碳售价可以超过10欧元;而在美国的自愿交易体系下,这一价格最高达到7~8美元,最低则只有2~3美元,这些价格都只是在欧美国家的部分地区有相对独立的价格体系。由于各个国家对于碳排放的义务并不相同,导致在全球不同地区形成的碳排放价格并不具有连续性,故二氧化碳或者碳排放在全球范围内的买卖活动缺乏形成一个类似于但又区别于石油或者大宗商品的价格体系。因此,在断裂的碳市场环境下,象价格、供求等市场符号就不能很有效地反应碳商品的真正价值。

三、目前国际碳交易定价机制模型及弊端分析

三、目前国际碳交易定价机制模型及弊端分析

由于受地域、环境、国情和技术水平的影响,当前国际碳交易定价还没有形成一个广泛受世界各国所公认的碳价格定价机制。目前碳价格交易体系主要有两大体系:欧盟碳交易所规定的价格体系(EUETS)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市场价格体系(CCX)。当今世界最大的跨国、跨产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市场便是EUETS,它涵盖了25个国家和1.1万多项设施。这一体系非常活跃,参与交易者包括银行、碳密集型行业公司和碳基金等。根据我国的发展情况,中国更

由于受地域、环境、国情和技术水平的影响,当前国际碳交易定价还没有形成一个广泛受世界各国所公认的碳价格定价机制。目前碳价格交易体系主要有两大体系:欧盟碳交易所规定的价格体系(EUETS)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市场价格体系(CCX)。当今世界最大的跨国、跨产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市场便是EUETS,它涵盖了25个国家和1.1万多项设施。这一体系非常活跃,参与交易者包括银行、碳密集型行业公司和碳基金等。根据我国的发展情况,中国更

存入我的阅览室

关注的是欧盟的价格体系。 关注的是欧盟的价格体系。

(一)欧盟碳排放定价模型

(一)欧盟碳排放定价模型

EUETS的关键是碳排放定价模式。碳排放定价机制是指在竞争过程中,与产品供求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碳市场价格的形成和运行机制。它建立在碳排放定价基础上,包括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调节机制。

EUETS的关键是碳排放定价模式。碳排放定价机制是指在竞争过程中,与产品供求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碳市场价格的形成和运行机制。它建立在碳排放定价基础上,包括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调节机制。

主要数量模式是:剩余碳排放碳定价=剩余碳排放量×碳强度系数×价格指数

主要数量模式是:剩余碳排放碳定价=剩余碳排放量×碳强度系数×价格指数

1.剩余碳排放量主要是指企业在生产、运输、使用及回收该产品时所产生的平均温室气体排放量与碳排放配额的差值。

1.剩余碳排放量主要是指企业在生产、运输、使用及回收该产品时所产生的平均温室气体排放量与碳排放配额的差值。

2.这里碳排放量应理解为动态的,是指每单位产品累积排放的温室气体量,同一产品的各个批次之间会有不同的动态碳排放量。

2.这里碳排放量应理解为动态的,是指每单位产品累积排放的温室气体量,同一产品的各个批次之间会有不同的动态碳排放量。

3.碳强度系数是指单位物品在单位时间内燃料或其它条件下释放出来的以CO2为主的碳量。

3.碳强度系数是指单位物品在单位时间内燃料或其它条件下释放出来的以CO2为主的碳量。

4.价格指数是指一组固定产品在一段时间内价格的变动情况。

4.价格指数是指一组固定产品在一段时间内价格的变动情况。

碳排放定价价格调节机制涉及一些主要的构成因素,如碳交易市场、碳排放评价指标、碳税、碳补贴和碳排放配额等。

碳排放定价价格调节机制涉及一些主要的构成因素,如碳交易市场、碳排放评价指标、碳税、碳补贴和碳排放配额等。

(二)弊端分析

(二)弊端分析

在看到EUETS碳交易繁荣发展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其存在的碳定价机制的一般性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形成中国等发展中国家面临不等价碳交易的关键原因。

在看到EUETS碳交易繁荣发展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其存在的碳定价机制的一般性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形成中国等发展中国家面临不等价碳交易的关键原因。

1.缺失合理价格的获取途径。碳排放价格极其不稳定。当在碳排放交易制度下信息不充分时,就无法确定最佳排放总量;即使按照某个标准固定排放总量,但由于排放量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所以政策当局无法预测价格的变化。也就是说,当存在这种不确定性因素时,由于获取合理价格渠道的缺失,会引发市场参与者的战略或投机,许可证价格会遭遇暴涨暴跌的状况。实际上,EUETS由于排放权价格不稳定,因此没有发出正确的价格信号。EUETS中的EUA(EUAllowace:欧盟排放配额)的价格,在刚开市后立刻在大约18欧元/吨CO2至30欧元/吨CO2之间进行交易,价格的波动非常剧烈,而且其后的价格变化也不十分稳定。另外,从这个价格与各国的边际减排费用推算结果的相互关系来看,排放权的价格被严重低估。

1.缺失合理价格的获取途径。碳排放价格极其不稳定。当在碳排放交易制度下信息不充分时,就无法确定最佳排放总量;即使按照某个标准固定排放总量,但由于排放量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所以政策当局无法预测价格的变化。也就是说,当存在这种不确定性因素时,由于获取合理价格渠道的缺失,会引发市场参与者的战略或投机,许可证价格会遭遇暴涨暴跌的状况。实际上,EUETS由于排放权价格不稳定,因此没有发出正确的价格信号。EUETS中的EUA(EUAllowace:欧盟排放配额)的价格,在刚开市后立刻在大约18欧元/吨CO2至30欧元/吨CO2之间进行交易,价格的波动非常剧烈,而且其后的价格变化也不十分稳定。另外,从这个价格与各国的边际减排费用推算结果的相互关系来看,排放权的价格被严重低估。

2.国际碳商品价格现状隐含着高度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EUETS价格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的原因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排放权价格受到来自市场外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另一类是由于制度和交易机制本身的内部因素。外部因素包括政治动向、突发性事故或事件以及投机的影响。内部因素包括制度设计不完善、与排放权折旧期的相互关系和交易机制(选择什么样的交易方法)的影响。一般来说,外部因素往往容易受到关注,但是在制度设计上,尤其是后者的设定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如何缓和外部原因的冲击这一问题,也像在金融市场一样得到充分的分析。但是,制度设计上的不完善问题更为重要,它不仅会导致该制度的崩溃,而且其低效的结构很可能给其他市场也带来影响。

2.国际碳商品价格现状隐含着高度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EUETS价格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的原因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排放权价格受到来自市场外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另一类是由于制度和交易机制本身的内部因素。外部因素包括政治动向、突发性事故或事件以及投机的影响。内部因素包括制度设计不完善、与排放权折旧期的相互关系和交易机制(选择什么样的交易方法)的影响。一般来说,外部因素往往容易受到关注,但是在制度设计上,尤其是后者的设定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如何缓和外部原因的冲击这一问题,也像在金融市场一样得到充分的分析。但是,制度设计上的不完善问题更为重要,它不仅会导致该制度的崩溃,而且其低效的结构很可能给其他市场也带来影响。

3.基于碳交易机制的局限性,其价格机制形成存在偏差。如同当前的金融风险源于市场机制的缺陷性那样,国际碳交易市场也具有严重局限性。自《京都议定书》签署以来,西方经济学家、环保主义者和政客不断鼓吹“碳市场教条”,即出售各种碳信用额度是把资金和技术引向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减排项目的有效途径。然而,国际碳交易市场不是自然形成的,完全是人为制造的,供求机制调节作用较弱,当然在这种特殊不完全市场条件下碳商品受供求关系的调节而反应其价值就不是一成不变的真理了。在当前以美元作为主导的货币体系中,不管是基于配额还是基于项目的碳交易,碳资源货币收入变化是无法替代国内各方面的福利要求的。因此,在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时切忌单纯追求货币收入的“经济增长”,应该以满足国民人文需求的“发展”为目标。

3.基于碳交易机制的局限性,其价格机制形成存在偏差。如同当前的金融风险源于市场机制的缺陷性那样,国际碳交易市场也具有严重局限性。自《京都议定书》签署以来,西方经济学家、环保主义者和政客不断鼓吹“碳市场教条”,即出售各种碳信用额度是把资金和技术引向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减排项目的有效途径。然而,国际碳交易市场不是自然形成的,完全是人为制造的,供求机制调节作用较弱,当然在这种特殊不完全市场条件下碳商品受供求关系的调节而反应其价值就不是一成不变的真理了。在当前以美元作为主导的货币体系中,不管是基于配额还是基于项目的碳交易,碳资源货币收入变化是无法替代国内各方面的福利要求的。因此,在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时切忌单纯追求货币收入的“经济增长”,应该以满足国民人文需求的“发展”为目标。

我们需要理性对待参与国际碳交易,但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去参与,相反,积极利用类似当年联合国和关贸总协定的制定过程那样的重新制定世界基本规则的机会,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游戏规则”的制定,而促进自身碳交易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是规避“低碳”陷阱的捷径。

我们需要理性对待参与国际碳交易,但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去参与,相反,积极利用类似当年联合国和关贸总协定的制定过程那样的重新制定世界基本规则的机会,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游戏规则”的制定,而促进自身碳交易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是规避“低碳”陷阱的捷径。

四、中国碳交易定价机制设想

四、中国碳交易定价机制设想

在一个确定的总量下,按简单的经济学原理,有了稀缺性,就可以定价。其实无论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还是美国交易体系,基础都是总量控制和交易机制,碳在欧美市场成为了稀缺资源,就可以形成价格。在中国目前没有形成完整的碳交易市场体系的前提下,碳暂时还不具备商品的实质性,但中国政府已经出台了45%的碳强度指标,这在客观上已经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的稀缺性。因此,抓紧建立中国碳交易定价机制,对于中国未来享有国际碳交易主导权具有深远意义。

在一个确定的总量下,按简单的经济学原理,有了稀缺性,就可以定价。其实无论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还是美国交易体系,基础都是总量控制和交易机制,碳在欧美市场成为了稀缺资源,就可以形成价格。在中国目前没有形成完整的碳交易市场体系的前提下,碳暂时还不具备商品的实质性,但中国政府已经出台了45%的碳强度指标,这在客观上已经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的稀缺性。因此,抓紧建立中国碳交易定价机制,对于中国未来享有国际碳交易主导权具有深远意义。

(一)交易价格模型设想

(一)交易价格模型设想

根据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中国碳交易价格以中国市场上的碳商品供给和需求以及由供求所决定的碳商品的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为主要考察对象,基于中国碳交易主要受到下列四个因素的影响。

根据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中国碳交易价格以中国市场上的碳商品供给和需求以及由供求所决定的碳商品的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为主要考察对象,基于中国碳交易主要受到下列四个因素的影响。

1.需求因素(D)。由于目前我国已经是世界最大的碳排放权供应国,因此对碳交易商品的需求量是主要的碳价格影响因素。按照国际碳交易市场的计算范例,碳交易市场的需求量=配额数量Q1-实际排放量Q2。

1.需求因素(D)。由于目前我国已经是世界最大的碳排放权供应国,因此对碳交易商品的需求量是主要的碳价格影响因素。按照国际碳交易市场的计算范例,碳交易市场的需求量=配额数量Q1-实际排放量Q2。

2.供给因素(s)。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碳排放配额供给方,此因素对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影响当然也不容忽视。在CDM条件下,对碳供给因素的影响构成主要是项目成本(c1)、项目文件开发成本(c2)、谈判成本(C3)和合格性审定成本(C3)等等。

2.供给因素(s)。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碳排放配额供给方,此因素对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影响当然也不容忽视。在CDM条件下,对碳供给因素的影响构成主要是项目成本(c1)、项目文件开发成本(c2)、谈判成本(C3)和合格性审定成本(C3)等等。

3.市场因素(M)。基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碳排放期货市场,未开发出相应的碳排衍生品,碳价格信号滞后,这是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中最难把握也是最敏感的因素。

3.市场因素(M)。基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碳排放期货市场,未开发出相应的碳排衍生品,碳价格信号滞后,这是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中最难把握也是最敏感的因素。

4.政府限价因素(G)。我国政府限价因素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根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CER价格在项目设计之初必须由国家发改委审批。

4.政府限价因素(G)。我国政府限价因素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根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CER价格在项目设计之初必须由国家发改委审批。

基于上述分析,构建碳价格函数模型如下:

基于上述分析,构建碳价格函数模型如下:

Pc=F{f(D(Q1,Q2))f(S(C1,C2,C3,C4……)) f(M)f(G)}

Pc=F{f(D(Q1,Q2))f(S(C1,C2,C3,C4……)) f(M)f(G)}

(二)运行条件

(二)运行条件

1.制度基础。由于碳价格计算基础之一是碳排放的总量控制,在现有的国际社会碳强度承诺的基础之上,通过某种技术或某种手段把碳强度指标转换为总量指标,从而形成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以分人均、人均GDP和行业先进标准等来作为参考指标逐步建立碳交易分配机制;建立涉及碳商品成本核定的碳源和碳汇的交易机制;各级政府有效监管、交易主体的自我监管以及第i方监管三个层次同时推进碳交易监管机制。

1.制度基础。由于碳价格计算基础之一是碳排放的总量控制,在现有的国际社会碳强度承诺的基础之上,通过某种技术或某种手段把碳强度指标转换为总量指标,从而形成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以分人均、人均GDP和行业先进标准等来作为参考指标逐步建立碳交易分配机制;建立涉及碳商品成本核定的碳源和碳汇的交易机制;各级政府有效监管、交易主体的自我监管以及第i方监管三个层次同时推进碳交易监管机制。

2.碳价格实现场所。只有在统一的市场中,碳价格交易机制才能不断完善和实现创新,整合资源,发挥最大功效。当今各省市纷纷建立起环境能源交易所、节能减排交易所和排污权交易所等交易平台,笔者认为,可以采用“6+1”模式设立交易平台,即以中国当前碳交易基础较好的6个区域性和1个国家性的交易平台。政府可积极培育统一的交易市场,一方面可以保证市场效率,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政府对交易所进行管理。

2.碳价格实现场所。只有在统一的市场中,碳价格交易机制才能不断完善和实现创新,整合资源,发挥最大功效。当今各省市纷纷建立起环境能源交易所、节能减排交易所和排污权交易所等交易平台,笔者认为,可以采用“6+1”模式设立交易平台,即以中国当前碳交易基础较好的6个区域性和1个国家性的交易平台。政府可积极培育统一的交易市场,一方面可以保证市场效率,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政府对交易所进行管理。

3.具有公权力的碳排放国家登记机关。登记制度可以使排放权的准入获得权利公示,使社会公众从登记资料中获得相关信息,还可以衍生出监督管理的功能以及权属变动和交割结算等功能。在经济发达国家出现一种倾向,即利用排放权交易洗钱,为了避免这一倾向,应要求这一系统必须披露与排放权交易有关的真正受益人以及相关信息。

3.具有公权力的碳排放国家登记机关。登记制度可以使排放权的准入获得权利公示,使社会公众从登记资料中获得相关信息,还可以衍生出监督管理的功能以及权属变动和交割结算等功能。在经济发达国家出现一种倾向,即利用排放权交易洗钱,为了避免这一倾向,应要求这一系统必须披露与排放权交易有关的真正受益人以及相关信息。

4.碳期货交易。实现期货价差的套利,既可以保持价格体系的稳定也可以规避风险。交易主体可以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利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反向操作进行盈亏相抵来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碳期货、期权交易必须建立排放权的标准化合约,其包含产品上市价、合同类别、价格变化标准、交割价格、上市方式和清算机构等项目。

4.碳期货交易。实现期货价差的套利,既可以保持价格体系的稳定也可以规避风险。交易主体可以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利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反向操作进行盈亏相抵来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碳期货、期权交易必须建立排放权的标准化合约,其包含产品上市价、合同类别、价格变化标准、交割价格、上市方式和清算机构等项目。

5.建立碳经纪人制度。一般投资者在从事碳交易时,对项目的来源、标准、认证、认购资金去向和VERS的存续等是没有能力与精力去调查和了解的,碳交易是需要经纪人制度的。碳经纪人需要具备极高的业务素养和专业知识,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才能持有从业资格。如同证券经纪人、房产经纪人一样,投资者与项目开发者或企业间,需要碳经纪人的中介服务。监管机构可鼓励培育成立排放权交易协会,从事碳经纪人的培训与认证工作。

5.建立碳经纪人制度。一般投资者在从事碳交易时,对项目的来源、标准、认证、认购资金去向和VERS的存续等是没有能力与精力去调查和了解的,碳交易是需要经纪人制度的。碳经纪人需要具备极高的业务素养和专业知识,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才能持有从业资格。如同证券经纪人、房产经纪人一样,投资者与项目开发者或企业间,需要碳经纪人的中介服务。监管机构可鼓励培育成立排放权交易协会,从事碳经纪人的培训与认证工作。

存入我的阅览室

关注的是欧盟的价格体系。 关注的是欧盟的价格体系。

(一)欧盟碳排放定价模型

(一)欧盟碳排放定价模型

EUETS的关键是碳排放定价模式。碳排放定价机制是指在竞争过程中,与产品供求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碳市场价格的形成和运行机制。它建立在碳排放定价基础上,包括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调节机制。

EUETS的关键是碳排放定价模式。碳排放定价机制是指在竞争过程中,与产品供求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碳市场价格的形成和运行机制。它建立在碳排放定价基础上,包括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调节机制。

主要数量模式是:剩余碳排放碳定价=剩余碳排放量×碳强度系数×价格指数

主要数量模式是:剩余碳排放碳定价=剩余碳排放量×碳强度系数×价格指数

1.剩余碳排放量主要是指企业在生产、运输、使用及回收该产品时所产生的平均温室气体排放量与碳排放配额的差值。

1.剩余碳排放量主要是指企业在生产、运输、使用及回收该产品时所产生的平均温室气体排放量与碳排放配额的差值。

2.这里碳排放量应理解为动态的,是指每单位产品累积排放的温室气体量,同一产品的各个批次之间会有不同的动态碳排放量。

2.这里碳排放量应理解为动态的,是指每单位产品累积排放的温室气体量,同一产品的各个批次之间会有不同的动态碳排放量。

3.碳强度系数是指单位物品在单位时间内燃料或其它条件下释放出来的以CO2为主的碳量。b>2为主的碳量。

4.价格指数是指一组固定产品在一段时间内价格的变动情况。

4.价格指数是指一组固定产品在一段时间内价格的变动情况。

碳排放定价价格调节机制涉及一些主要的构成因素,如碳交易市场、碳排放评价指标、碳税、碳补贴和碳排放配额等。

碳排放定价价格调节机制涉及一些主要的构成因素,如碳交易市场、碳排放评价指标、碳税、碳补贴和碳排放配额等。

(二)弊端分析

(二)弊端分析

在看到EUETS碳交易繁荣发展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其存在的碳定价机制的一般性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形成中国等发展中国家面临不等价碳交易的关键原因。

在看到EUETS碳交易繁荣发展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其存在的碳定价机制的一般性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形成中国等发展中国家面临不等价碳交易的关键原因。

1.缺失合理价格的获取途径。碳排放价格极其不稳定。当在碳排放交易制度下信息不充分时,就无法确定最佳排放总量;即使按照某个标准固定排放总量,但由于排放量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所以政策当局无法预测价格的变化。也就是说,当存在这种不确定性因素时,由于获取合理价格渠道的缺失,会引发市场参与者的战略或投机,许可证价格会遭遇暴涨暴跌的状况。实际上,EUETS由于排放权价格不稳定,因此没有发出正确的价格信号。EUETS中的EUA(EUAllowace:欧盟排放配额)的价格,在刚开市后立刻在大约18欧元/吨CO2至30欧元/吨CO2之间进行交易,价格的波动非常剧烈,而且其后的价格变化也不十分稳定。另外,从这个价格与各国的边际减排费用推算结果的相互关系来看,排放权的价格被严重低估。

1.缺失合理价格的获取途径。碳排放价格极其不稳定。当在碳排放交易制度下信息不充分时,就无法确定最佳排放总量;即使按照某个标准固定排放总量,但由于排放量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所以政策当局无法预测价格的变化。也就是说,当存在这种不确定性因素时,由于获取合理价格渠道的缺失,会引发市场参与者的战略或投机,许可证价格会遭遇暴涨暴跌的状况。实际上,EUETS由于排放权价格不稳定,因此没有发出正确的价格信号。EUETS中的EUA(EUAllowace:欧盟排放配额)的价格,在刚开市后立刻在大约18欧元/吨CO2至30欧元/吨CO2之间进行交易,价格的波动非常剧烈,而且其后的价格变化也不十分稳定。另外,从这个价格与各国的边际减排费用推算结果的相互关系来看,排放权的价格被严重低估。

2.国际碳商品价格现状隐含着高度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EUETS价格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的原因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排放权价格受到来自市场外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另一类是由于制度和交易机制本身的内部因素。外部因素包括政治动向、突发性事故或事件以及投机的影响。内部因素包括制度设计不完善、与排放权折旧期的相互关系和交易机制(选择什么样的交易方法)的影响。一般来说,外部因素往往容易受到关注,但是在制度设计上,尤其是后者的设定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如何缓和外部原因的冲击这一问题,也像在金融市场一样得到充分的分析。但是,制度设计上的不完善问题更为重要,它不仅会导致该制度的崩溃,而且其低效的结构很可能给其他市场也带来影响。

2.国际碳商品价格现状隐含着高度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EUETS价格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的原因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排放权价格受到来自市场外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另一类是由于制度和交易机制本身的内部因素。外部因素包括政治动向、突发性事故或事件以及投机的影响。内部因素包括制度设计不完善、与排放权折旧期的相互关系和交易机制(选择什么样的交易方法)的影响。一般来说,外部因素往往容易受到关注,但是在制度设计上,尤其是后者的设定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如何缓和外部原因的冲击这一问题,也像在金融市场一样得到充分的分析。但是,制度设计上的不完善问题更为重要,它不仅会导致该制度的崩溃,而且其低效的结构很可能给其他市场也带来影响。

3.基于碳交易机制的局限性,其价格机制形成存在偏差。如同当前的金融风险源于市场机制的缺陷性那样,国际碳交易市场也具有严重局限性。自《京都议定书》签署以来,西方经济学家、环保主义者和政客不断鼓吹“碳市场教条”,即出售各种碳信用额度是把资金和技术引向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减排项目的有效途径。然而,国际碳交易市场不是自然形成的,完全是人为制造的,供求机制调节作用较弱,当然在这种特殊不完全市场条件下碳商品受供求关系的调节而反应其价值就不是一成不变的真理了。在当前以美元作为主导的货币体系中,不管是基于配额还是基于项目的碳交易,碳资源货币收入变化是无法替代国内各方面的福利要求的。因此,在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时切忌单纯追求货币收入的“经济增长”,应该以满足国民人文需求的“发展”为目标。

3.基于碳交易机制的局限性,其价格机制形成存在偏差。如同当前的金融风险源于市场机制的缺陷性那样,国际碳交易市场也具有严重局限性。自《京都议定书》签署以来,西方经济学家、环保主义者和政客不断鼓吹“碳市场教条”,即出售各种碳信用额度是把资金和技术引向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减排项目的有效途径。然而,国际碳交易市场不是自然形成的,完全是人为制造的,供求机制调节作用较弱,当然在这种特殊不完全市场条件下碳商品受供求关系的调节而反应其价值就不是一成不变的真理了。在当前以美元作为主导的货币体系中,不管是基于配额还是基于项目的碳交易,碳资源货币收入变化是无法替代国内各方面的福利要求的。因此,在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时切忌单纯追求货币收入的“经济增长”,应该以满足国民人文需求的“发展”为目标。

我们需要理性对待参与国际碳交易,但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去参与,相反,积极利用类似当年联合国和关贸总协定的制定过程那样的重新制定世界基本规则的机会,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游戏规则”的制定,而促进自身碳交易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是规避“低碳”陷阱的捷径。

我们需要理性对待参与国际碳交易,但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去参与,相反,积极利用类似当年联合国和关贸总协定的制定过程那样的重新制定世界基本规则的机会,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游戏规则”的制定,而促进自身碳交易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是规避“低碳”陷阱的捷径。

四、中国碳交易定价机制设想

四、中国碳交易定价机制设想

在一个确定的总量下,按简单的经济学原理,有了稀缺性,就可以定价。其实无论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还是美国交易体系,基础都是总量控制和交易机制,碳在欧美市场成为了稀缺资源,就可以形成价格。在中国目前没有形成完整的碳交易市场体系的前提下,碳暂时还不具备商品的实质性,但中国政府已经出台了45%的碳强度指标,这在客观上已经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的稀缺性。因此,抓紧建立中国碳交易定价机制,对于中国未来享有国际碳交易主导权具有深远意义。台了45%的碳强度指标,这在客观上已经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的稀缺性。因此,抓紧建立中国碳交易定价机制,对于中国未来享有国际碳交易主导权具有深远意义。

(一)交易价格模型设想

(一)交易价格模型设想

根据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中国碳交易价格以中国市场上的碳商品供给和需求以及由供求所决定的碳商品的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为主要考察对象,基于中国碳交易主要受到下列四个因素的影响。

根据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中国碳交易价格以中国市场上的碳商品供给和需求以及由供求所决定的碳商品的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为主要考察对象,基于中国碳交易主要受到下列四个因素的影响。

1.需求因素(D)。由于目前我国已经是世界最大的碳排放权供应国,因此对碳交易商品的需求量是主要的碳价格影响因素。按照国际碳交易市场的计算范例,碳交易市场的需求量=配额数量Q1-实际排放量Q2。

1.需求因素(D)。由于目前我国已经是世界最大的碳排放权供应国,因此对碳交易商品的需求量是主要的碳价格影响因素。按照国际碳交易市场的计算范例,碳交易市场的需求量=配额数量Q1-实际排放量Q2。

2.供给因素(s)。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碳排放配额供给方,此因素对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影响当然也不容忽视。在CDM条件下,对碳供给因素的影响构成主要是项目成本(c1)、项目文件开发成本(c2)、谈判成本(C3)和合格性审定成本(C3)等等。

2.供给因素(s)。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碳排放配额供给方,此因素对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影响当然也不容忽视。在CDM条件下,对碳供给因素的影响构成主要是项目成本(c1)、项目文件开发成本(c2)、谈判成本(C3)和合格性审定成本(C3)等等。

3.市场因素(M)。基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碳排放期货市场,未开发出相应的碳排衍生品,碳价格信号滞后,这是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中最难把握也是最敏感的因素。

3.市场因素(M)。基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碳排放期货市场,未开发出相应的碳排衍生品,碳价格信号滞后,这是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中最难把握也是最敏感的因素。

4.政府限价因素(G)。我国政府限价因素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根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CER价格在项目设计之初必须由国家发改委审批。

4.政府限价因素(G)。我国政府限价因素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根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CER价格在项目设计之初必须由国家发改委审批。

基于上述分析,构建碳价格函数模型如下:

基于上述分析,构建碳价格函数模型如下:

Pc=F{f(D(Q1,Q2))f(S(C1,C2,C3,C4……)) f(M)f(G)}

Pc=F{f(D(Q1,Q2))f(S(C1,C2,C3,C4……)) f(M)f(G)}

(二)运行条件

(二)运行条件

1.制度基础。由于碳价格计算基础之一是碳排放的总量控制,在现有的国际社会碳强度承诺的基础之上,通过某种技术或某种手段把碳强度指标转换为总量指标,从而形成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以分人均、人均GDP和行业先进标准等来作为参考指标逐步建立碳交易分配机制;建立涉及碳商品成本核定的碳源和碳汇的交易机制;各级政府有效监管、交易主体的自我监管以及第i方监管三个层次同时推进碳交易监管机制。

1.制度基础。由于碳价格计算基础之一是碳排放的总量控制,在现有的国际社会碳强度承诺的基础之上,通过某种技术或某种手段把碳强度指标转换为总量指标,从而形成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以分人均、人均GDP和行业先进标准等来作为参考指标逐步建立碳交易分配机制;建立涉及碳商品成本核定的碳源和碳汇的交易机制;各级政府有效监管、交易主体的自我监管以及第i方监管三个层次同时推进碳交易监管机制。

2.碳价格实现场所。只有在统一的市场中,碳价格交易机制才能不断完善和实现创新,整合资源,发挥最大功效。当今各省市纷纷建立起环境能源交易所、节能减排交易所和排污权交易所等交易平台,笔者认为,可以采用“6+1”模式设立交易平台,即以中国当前碳交易基础较好的6个区域性和1个国家性的交易平台。政府可积极培育统一的交易市场,一方面可以保证市场效率,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政府对交易所进行管理。

2.碳价格实现场所。只有在统一的市场中,碳价格交易机制才能不断完善和实现创新,整合资源,发挥最大功效。当今各省市纷纷建立起环境能源交易所、节能减排交易所和排污权交易所等交易平台,笔者认为,可以采用“6+1”模式设立交易平台,即以中国当前碳交易基础较好的6个区域性和1个国家性的交易平台。政府可积极培育统一的交易市场,一方面可以保证市场效率,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政府对交易所进行管理。

3.具有公权力的碳排放国家登记机关。登记制度可以使排放权的准入获得权利公示,使社会公众从登记资料中获得相关信息,还可以衍生出监督管理的功能以及权属变动和交割结算等功能。在经济发达国家出现一种倾向,即利用排放权交易洗钱,为了避免这一倾向,应要求这一系统必须披露与排放权交易有关的真正受益人以及相关信息。

3.具有公权力的碳排放国家登记机关。登记制度可以使排放权的准入获得权利公示,使社会公众从登记资料中获得相关信息,还可以衍生出监督管理的功能以及权属变动和交割结算等功能。在经济发达国家出现一种倾向,即利用排放权交易洗钱,为了避免这一倾向,应要求这一系统必须披露与排放权交易有关的真正受益人以及相关信息。

4.碳期货交易。实现期货价差的套利,既可以保持价格体系的稳定也可以规避风险。交易主体可以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利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反向操作进行盈亏相抵来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碳期货、期权交易必须建立排放权的标准化合约,其包含产品上市价、合同类别、价格变化标准、交割价格、上市方式和清算机构等项目。

4.碳期货交易。实现期货价差的套利,既可以保持价格体系的稳定也可以规避风险。交易主体可以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利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反向操作进行盈亏相抵来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碳期货、期权交易必须建立排放权的标准化合约,其包含产品上市价、合同类别、价格变化标准、交割价格、上市方式和清算机构等项目。

5.建立碳经纪人制度。一般投资者在从事碳交易时,对项目的来源、标准、认证、认购资金去向和VERS的存续等是没有能力与精力去调查和了解的,碳交易是需要经纪人制度的。碳经纪人需要具备极高的业务素养和专业知识,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才能持有从业资格。如同证券经纪人、房产经纪人一样,投资者与项目开发者或企业间,需要碳经纪人的中介服务。监管机构可鼓励培育成立排放权交易协会,从事碳经纪人的培训与认证工作。

碳中和的建议第2篇

关键词:碳基金;原型碳基金;碳金融;低碳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5-0179-03

1 引言

碳基金是《京都议定书》下为推动低碳经济发展而衍生出来的一种金融工具,通过一整套完备的运行机制,推动了全球节能减排市场的迅速发展[1]。随着全球气候的逐渐变暖,当今世界各国都在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但目前每年全世界在节能减排方面有将近1700~3000亿美元的资金缺口。低碳经济的发展亟需碳金融体系的支撑[2]。《京都议定书》颁布以后,欧盟各个国家都在积极践行碳交易市场,现在已具备非常丰富的碳交易经验,这为低碳经济效率的提高提供了保证。同时在碳金融体系建设方面也日趋完善,其中碳基金就是碳交易市场融资的重要工具,在推动全球节能减排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运行机制[3~5]。目前,我国正处于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初级阶段,7个试点碳交易市场正在摸索实践,但是碳市场的活跃程度并不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碳基金的缺失。2015年1月18号,我国首支碳基金“海通宝碳基金”在上海正式成立,这促进了上海碳市场的完善。碳基金的出现是大势所趋,因此为将来中国构建碳基金做好准备工作尤为必要。但我国的碳基金建设还处于摸索阶段,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已有碳基金的建设经验来指导我国碳基金的建设,这对于发展中国特色的碳基金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2 原型碳基金的成立背景及主要业务

原型碳基金是全球第一个碳基金,设立于1999年,由世界银行集团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资金总额为1.8亿美元。原型碳基金资助的是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项目,它的投资覆盖24个位于全球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中不同部门的项目,包括能源、工业、垃圾管理、土地治理以及可再生能源等领域[6]。在原型碳基金的所有项目中,65%的项目位于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其次是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17%),欧洲和中亚项目占15%,非洲地区项目仅占3%。原型碳基金的资助项目中资助份额较高的是工业温室气体减排、新能源、造林/再造林和能源效率,他们分别占比为40%、38%、6%和3%。

3 原型碳基金的组建方式

原型碳基金是作为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信托基金而成立的,它是由根据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关于建立原型碳基金的修正决议》(以下称本决议)捐赠的基金以及其他基金资产而组成的,它建立的初衷是通过“干中学”模式,为的是了解、测试并组建国际碳市场。

4 运作模式

4.1 法律地位

原型碳基金是一种封闭式的、政府和企业多投资方的国际信托基金。原型碳基金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作为基金的托管人以及法律所有权人,各个出资方作为受益人,托管人和每个出资方之间建立的是一种托管人与受益人的关系,而不是建立普通合伙、有限合伙、股份制企业、企业集团、寄托保管或其他除信托之外的任何形式的法律关系,它是一个由6个国家和17家私营公司组成的公私合作组织,由世界银行管理[7]。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将作为基金的托管人以及法律所有权人,持有组成基金的基金资产,根据本决议条款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并将基金资产与其他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所有或管理的资产和账户分开。

4.2 管理结构

4.2.1 出资方大会

出资方之间的会议应当每年召开,时间、地点和日期由托管人决定。在每次年度会议上,出资方可以评估基金的运作以及现有项目,对托管人下一年基金的运作总体政策和战略指南进行指导,并拥有以下权限和责任:评估和批准基金下年度商业计划和年度预算;以基金投票权的2/3及以上多数评估和批准基金选择标准或基金组合标准的修改,纯粹技术方面由托管人进行修改;为托管人选择项目和基金参与伞形碳基金提供总体指导;从第二年度会议开始,选择出资方委员会的成员,任职至下一个年度出资方会议;在第一个10年的出资方会议的每一个年度会议上,评估并批准出资方委员会关于与绩效相联系的支付方面的建议;在第一次年度出资方会议上,评估和授权支付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基金发展成本;采取其他根据本决议由出资方采取的行动。托管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召集出资方特别会议,只要其目的与本决议的规定相符合,包括对清除初始出资方进行无限制投票。

4.2.2 出资方委员会

在出资方组织会议上,出资方将设立由7人组成的出资方委员会。出资方委员会的成员应当是出资方的官员、主任、雇员;且同一个出资方只能有一个成员。出资方委员会成员应当由参加出资方会议的投票多数选举产生。在出资方组织会议上,出资方应当选举出资方委员会成员,任期从本次会议至第二次年度会议。在第二次及以后的出资方会议上,出资方应当选举出资方委员会成员,任职下一次年度会议。出资方委员会应当选举一名成员担任主席直至该成员不再成为出资方委员会的成员或直至新的主席产生。

4.2.3 东道国委员会

托管人应当邀请每个东道国和每个潜在的东道国与托管人签署一份批准函,同意任命一名代表在东道国委员会服务。东道国或潜在的东道国可以邀请一个将要在其领土内执行项目的项目实体或潜在项目实体,任命一名代表作为无投票权的观察员参加东道国委员会的会议。

4.2.4 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8]由以下条款决定。

(1)托管人应当为出资方的利益而持有全部基金财产。托管人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只能出于本决议规定或相一致的目的,并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国际发展协会的资产分开,但可以出于投资目的与其他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或国际发展协会管理的信托基金资产整合在一起。托管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将收到的出资方或其他基金资产兑换成一种或几种货币,以加强基金的管理。

(2)托管人在执行本决议规定的职能时应当与执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自己的事务一样尽心尽力。根据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获得的特权和豁免权应当适用于基金运作和交易。托管人的义务并不是任何政府的义务。同时,托管人有权与出资方签署参与国协议并接受出资方的捐赠。托管人也有权签署伞形碳基金参与协议。托管人无权认可超过一个人以上联合起来的联合出资方。

(3)托管人有权开展任何行动、签署任何合约,只要对于实现基金目的是必要和合意的,包括无任何限制项目协议和伞形碳基金托管人协议。根据本协议的规定,项目和受益人选择、项目协议的准备和谈判以及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权力只属于托管人。

(4)为了确保基金现金管理和投资交易的有效运作,托管人有权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 d。托管人有权产生并支付任何对于实现基金目的必要或合意的成本或费用。托管人有权收取任何属于基金的资产和支付与基金资产相关的债务。托管人有权参与、控告、辩护、妥协、放弃或调整,通过仲裁或其他方式的行动、案件、流程、争议、声明和需要。托管人有权雇佣个人或签署雇佣合同,加入合资、合伙或其他联合协会;根据本决议的规定,选举,解除官员以及任命或终止基金的任何或雇员;购买和支付任何商业合理的保险;对项目选择标准或项目组合标准纯粹技术方面的内容进行修改。

(5)托管人可以偶尔合作或参与一家或多家银行或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担当支付机构。除本决议特别声明以外,托管人有专属权利开展基金的商业活动,执行托管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运作。任何根据本决议由托管人执行的权限、职责或自由裁量权,除非本决议特别声明,均由托管人出于自由意志做出。

4.3 业务运营

原型碳基金由6个政府部门(加拿大、芬兰、荷兰、挪威、瑞典以及日本)和16家私营公司(英国石油公司、日本中部、日本中国、日本东北、日本东京、日本九州、日本四国电力株式会社、三菱株式会社、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德意志银行、德国RWE公用事业公司、比利时Electrabel电力公司、芬兰石油炼制生产商Fortum公司、法国燃气苏伊士集团、挪威NORSK HYDRO公司和STATOIL ASA石油公司)共同出资,私人投资占58%。基金的运营包括提供由直接签署或通过中间商签署的、以减排量购买协议形式存在的项目资源。托管人也将促进项目产生的、经过协议确定数量的减排量从东道国向出资方转让。托管人将根据项目选择标准的规定以及基金设立目标选择项目并签署伞形碳基金参与协议。在没有获得不少于投票权2/3的出资方在出资方会议上的同意之前,不能对项目选择标准进行重大变更[9]。

原型碳基金的运营原则是:①给能够产生高质量减排信用和加入伞形碳基金的项目提供资源;②努力在出资方与东道国之间就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和其他收益上实现平等共享;③广泛传播托管人在基金发展和项目执行过程中获得的知识。

原型碳基金将资助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并加入伞形碳基金的项目,作为回报将:①获得排斥性的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管制框架下授权的个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专属权利,及由独立第三方核证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的质量和数量;②向出资方转让协议确定数量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权利[10]。

5 对我国构建碳基金的启示

通过对原型碳基金的实践研究,对于我国构建碳基金有以下三点启示。

(1)“摸着石头过河”,在构建碳基金的过程中应边学边做。世界银行的原型碳基金在《京都议定书》生效前的5年就开始运作,其目的就是为了扶持国际碳市场的形成,让基金参与各方“边学边做”。类似地,我国如果要发展碳基金,也应该是在不断的摸索过程中慢慢发展。

(2)政府和企业合作,明晰双方责任,建立有效的管理结构。原型碳基金的形成有赖于国家政府的引领以及私营企业的配合,在法律地位上,对于各自的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 在管理结构上,原型碳基金建立了不同管理主体,包括出资方大会、出资方委员会以及东道国大会,这保障了碳基金的有效运行。对于基金的管理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中国在建立碳基金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其成熟的管理体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形,构建合理有效的碳基金管理模式。

(3)碳基金的筹资来源初期以政府为主,并逐步转型为社会融资。原型碳基金经历了公共基金到公私基金以及中外合资基金再到私营基金为主的发展过程。目前,我国碳基金建设还处于初期阶段,可以先发展公共碳基金,逐渐熟悉碳基金的运作模式,借鉴原型碳基金成熟的管理经验。然后由政府引导公私合营的碳基金以及中外合营的碳基金,并吸引扩展碳基金参与机构,积极推广和鼓励私营碳基金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章东升,宋维明,何 宇.国际碳基金发展概述[J].林业经济,2007(7):47~48.

[2]薛丽萍.碳基金的研究综述[J].企业研究,2013(12):9.

[3]严琼芳.国际碳基金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前景[J].经济纵横,2010(11):113~115.

[4]严琼芳,洪 洋.国际碳基金:发展、演变与制约因素分析[J].国际借鉴,2010(10):20.

[5]蔡博峰,杨姝影,刘春兰,等.国际碳基金对中国的政策启示[J].环境经济,2013(117):53~58.

[6]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Amended and restated Instrument Establishing the Prototype Carbon Fund[R].Washington:The World Bank,2008.

[7]The World Bank.Carbon Financ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2010 annual report[R].Washington:The World Bank,2011.

[8]The World Bank.Carbon Financ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2011 annual report[R].Washington:The World Bank,2011.

碳中和的建议第3篇

关键词:气候变化 碳交易 市场机制

一、前言

哥本哈根会议以后,全球碳市场发展呈现明显的“内部化”趋势和市场分立特征,建立全球碳市场的预期降低,各国建立国内碳市场的步伐加快。分立碳市场之间的连接规则将越来越多地取决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进程和各国政治博弈。随着我国经济总量不断增加,未来数十年内,我国温室气体排放还将继续上升,欧盟、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要求也益发迫切。“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我国将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为此,我们对全球碳市场发展动态进行了调研,总结其他各国先进经验,为我国碳市场发展提供借鉴。

二、全球碳市场动态

2.1欧盟主张建立全球碳市场

欧盟碳交易市场是全球最为完善的市场。2010年10月欧盟首脑会议声明指出,欧盟愿意“考虑”从2013年开始的《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但要求所有主要经济体都纳入一个全面性的国际协议。2010年1月,英国了碳预算体制下首份碳排放报告,德国也随之启动“全球气候问题预算方案”,标志着欧盟各国开始启动碳预算机制。

欧盟碳交易市场不断开放和拓展。2012年1月1日开始,欧盟境内机场起飞或降落的航班全程排放二氧化碳都将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根据相关要求,欧盟将对进出欧盟以及欧盟内部航线飞行的航空公司规定二氧化碳排放限额,超出部分将向航空公司收费。另外,欧盟还通过双边协议,使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与挪威二氧化碳总量交易体系实现成功对接。

欧盟倡导建立全球碳市场,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借碳市场巩固其“气候旗手”地位。二是以碳市场为契机抢占新经济制高点。

2.2部分发达国家启动区域排放交易

相对欧盟碳交易市场的一枝独秀,其他发达国家也纷纷启动区域排放交易,区域碳交易额呈现快速成长态势。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发达国家,长期在减排问题上坚持自愿原则,纷纷建立起州市级层面的减排体系。美国一直没有通过《京都议定书》,趋向于建立基于国内立法而非国际协议的内部减排体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贸易体系于2003年1月正式启动。日本希望绕开联合国审批机制,于2008年10月启动国内自愿交易试验,并于2010年率先启动亚洲首个地区级的碳交易体系。韩国即将于2011年启动地区排放交易。同时,日本和韩国正计划进行未来碳市场的对接。

三、发达国家碳市场的几个特点

哥本哈根会议以后,各方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认识趋于理性,更加重视国内行动。总的看来,发达国家碳市场发展过程呈现几个特点:

3.1碳市场发展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纵观全球碳市场发展,可以看出,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以欧盟碳市场的发展最为明显。其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5-2007年,开始欧盟碳排放配额的交易尝试,以获得运行总量控制交易的经验。该阶段仅涉及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而非《京都议定书》提及的六种温室气体;第二阶段为2008-2012年,时间跨度与《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保持一致。开始实施工业减排领域的碳抵扣机制,各成员国所能使用的额度各不相同,平均为13%;第三阶段为2013-2020年,逐步扩大碳交易的行业覆盖面。

3.2碳市场发展受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走势影响明显

碳市场的发展离不开气候变化国际新秩序的制定,受到国际谈判形势走势的直接影响。目前CDM机制走向不明,碳排放交易实体不足。因此,今年底的德班会议能否达成一个新的国际协议变得至关重要。新的国际协议迟迟不能确定,给全球碳市场的发展带来两方面制约:一是美国气候法案至今未获通过。美国气候变化法案若能通过,则可以提供充足的国际碳交易,从而促进国际碳市场的发展壮大,但其立法程序至今未通过议院批准;二是“热空气”的兜售将对欧盟碳市场带来巨大风险。俄罗斯和乌克兰因金融危机导致国内经济下滑、碳排放减少而产生了大量剩余排放空间,被称为“热空气”。这部分额度一旦在短时间内兜售,将大大稀释欧盟碳市场导致碳价大幅下跌。

3.3碳市场与金融产业的互动性日益凸显

目前,开展碳交易较早的欧盟已经初步培育出多层次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实现了与金融产业的良性互动,主要表现有三点:一是碳市场促进了碳金融服务业发展。随着2005年碳排放期权交易的启动,二氧化碳排放权商品属性不断加强,碳金融衍生品飞速发展。2001年,英国政府设立碳基金,到2009年末碳基金共帮助企业和公共部门减排约295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直接节约成本约26亿英镑。二是碳金融业飞速发展提高了碳市场的流动性。碳金融业作为朝阳产业,带动了一批新兴产业部门的成长。碳交易所、第三方执行机构以及私人投资者的成长,使得碳市场流动性进一步加强,提高了市场活力。三是碳交易所的作用日益凸显。作为联通金融资本和实体经济的市场机制,中间交易机构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以欧盟排放权交易所(EUETS)、英国排放权交易所(ETG)、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以及澳大利亚的澳洲国家信托(NSW)为代表的碳交易所在国际碳市场定价权方面越来越具有影响力。

四、政策建议

在当前的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碳市场议题不仅与资金机制相关,也关系

到各国争取在新的全球产业变革中,发展新兴经济、推广低碳技术、占领经济制高点的发展空间之争。在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4.1充分开展国际合作,构建自愿减排交易平台

现阶段,我国应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碳市场机制设计、机构设立等方面形成自己的体系,逐步构建国内自愿碳减排交易平台。其中最重要的是逐步完善碳交易管理体系,发展第三方检验机构,同时加快发展碳金融体系,充分开展国际合作,积极参与CERs国际期货市场建设。

4.2加快气候立法进程,摸索国内跨省碳交易试点

“十二五”期间,应以推进气候立法进程作为统筹碳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在有条件的低碳试点省区和低碳试点城市开始碳交易试点工作。特别地,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在条件成熟的省区逐步开展跨省碳交易试点,积累经验。

4.3加强专题专项研究,争取碳市场定价权

碳市场的建设应纳入国家低碳发展总体战略。建议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碳市场的重大专题专项开展研究,包括碳市场的体制机制建设,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设立和运作,场内碳交易所的运作,碳税等支持政策的设计等。

4.4学习国际经验,做好碳市场的机制设计

从欧洲经验看,气候立法是碳市场机制设计的基础。通过立法设立碳减排的目标和承诺制度,明确碳排放监测、审核办法,有利于更好地推进机制整体设计和运作。碳市场的机制设计主要涉及四个方面问题:一是确定实施碳交易类型;二是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三是做好排放额度的管理;四是培育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机构。

参考文献:

[1]北京环境交易所.碳市场,20103(1):2-3.

[2]张懋麒,陆根法. 碳交易市场机制分析[J].环境保护,2009(2):78-81.

[3]周宏春.世界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与启示[J].中国软科学,2009(12):39-48.

碳中和的建议第4篇

    关键词:运动营养;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补水;电解质;营养补充剂

    中图分类号:G804.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3612(2012)08—0054—07

    在2012年第59届美国运动医学(ACSM)年会上,美国俄勒冈州立大学营养和运动科学系的MelindaManore教授作为受邀的荣誉演讲者回顾了美国运动营养研究发展的历程。在过去将近30年里,运动营养作为一门科学,从开始有意识进行肝糖负载到如今科学验证增进机能的各种增补剂得到了迅速发展。人们渐渐意识到,运动员的所食所饮与其健康、身体重量和成分、运动中能量供给、运动后恢复时间、大赛中运动成绩,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大强度的运动训练除了可以提高运动成绩,也有可能会因为增加了脱水的可能性和加大对营养素的需求而对身体健康造成负面的影响。正确的营养可以让各种年龄阶段的人最大限度地维持高强度的运动状态。本文跟据ACSM年会上Melinda Manore教授的演讲,以美国饮食营养协会历年来提供的运动员饮食营养标准和具有发展标志性的科学研究结果为依据,以主要的营养素为讨论重点,回顾了近30年来美国运动营养研究的变化和进步。

    1 碳水化合物

    1982年,Felig等人发现,健康男性以60%~65%最大摄氧量的强度骑功率自行车会造成血糖浓度低于45 mg/dL,而低于50 mg/dL的血糖水平就被定义为低血糖。1984年,Sherman和Costill指出,限制马拉松成绩的因素除了存在于心血管和呼吸系统外,肌肉内外的能源储备和利用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中导致马拉松运动员疲劳的基本原因是肌糖原耗竭。随后,Fielding和Costill等人发现,每30 min补充10.75 g糖可在4 h的骑车运动中使血糖水平维持在90 mg/dL,虽然跟对照组相比,肌糖原的利用率并没有变化,但是4 h结束后的全力冲刺时间显着增加。1986年,Coyle和Ivy等人证实,运动中补糖可以使耐力自行车运动员在70%最大摄氧量的强度下的运动时间延长1 h,这种延长的运动时间来自于机体可利用除肌糖原外的其它能源物质的能力,主要是由于补充的糖维持了血糖水平从而支持了糖的氧化供能。随后在1987年,美国饮食营养协会开始关注运动员的饮食,建议运动员摄入的碳水化合物应占摄入总能量的50%~55%;在训练中,运动员可摄入高糖饮食,并且建议耐力运动员在比赛前进行糖原负载,包括低糖饮食加高强度训练3~4 d,然后进行3~4 d的高糖饮食加休息。

    1993年,美国饮食营养协会对于运动员碳水化合物的摄入又有了更细化的建议。一般情况下,建议运动员摄入的碳水化合物应占摄入总能量的60%~65%;如果耐力运动员需要连续几天大强度训练或者连续几天参加耐力运动赛事,他们所摄入的碳水化合物则应该提供摄入总能量的65%~70%。不管每日摄入的总能量是多少,如果想要维持最佳的肌糖原储备状态,运动员每日应该摄入至少500—800 g碳水化合物(合2 000—3 200 kC)。充足的肌糖原储备可在运动中延迟疲劳和提高耐力运动成绩。这时传统的糖原负载理论开始受到了质疑。虽然传统的糖原负载理论被证实可以有效地提高糖原储备,但是消弱了运动员在赛前进行高强度训练的能力,并且有可能引发身体不适和健康隐患。经过改善的糖原负载理论建议在长时间耐力运动赛事前(一般为持续90min以上的运动项目),运动员应进行至少3 d的高糖饮食,每日摄入800 g或者每千克体重6~10 g碳水化合物,结合一星期的强度渐减的训练计划(TaperedWorkout),在赛前1 d彻底休息。新的糖原负载理论在提高糖原储备的同时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没有任何负面的影响,因此可长时间的重复使用。为了确保能量储备不会成为限制运动能力的因素之一,1993年的美国饮食营养协会对于运动前后不同时间段的营养需求做了细致的分类建议。在赛前或运动前2~6 h内,建议运动员应摄入85-200 g的碳水化合物,食物的选择上应选择运动员熟悉的以复合碳水化合物为主的低脂和低蛋白质的食物。如果运动员经常在赛前紧张不安甚至引起肠胃不适,则可选择液态的碳水化合物运动补剂。在赛前或运动前5~10 min,选择摄入含有少量碳水化合物的液态运动补剂可维持血糖水平。运动中,如果时间持续在1 h以上,少量的摄入碳水化合物可以延迟疲劳。研究建议每30min摄入24 g碳水化合物最为合适。赛后或运动后摄入碳水化合物则可以促进肌糖原的重新合成。研究证明,运动后即刻、2 h内摄入600 g易消化的碳水化合物,可以最大程度的加速肌糖原的合成速度。因此,运动员应在运动后尽早开始碳水化合物的营养补充。

    2000年,美国饮食营养协会提出的碳水化合物摄入建议又有所不同。专家们认为,运动中能量物质的使用情况决定于运动的强度和时间、运动员的性别和运动前的营养状况。如果所有其它条件一致的话,随着运动强度的增加,碳水化合物参与供能的比例也在增加,并且随着运动时间的增加,碳水化合物的供能形式也会渐渐从肌糖原转为血糖。专家们认为,过去提倡的应占能量摄入60%以上高糖饮食的建议很可能会误导大众。比如摄入的总能量为4 000~5 000 kC,500~600 g碳水化合物可提供量50%总能量,这个量已足够维持每日肌糖原的储备。如果摄入的总能量为2 000 kC,即使摄入250—300 g碳水化合物已经占总能量的60%,而这个量对于维持糖原储备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专家们建议碳水化合物的摄入量应该根据运动员个体的体型、重量、身体成分、所从事的运动类型和运动员的性别而不同,一般建议每千克体重摄入6~10 g碳水化合物。对于运动前后不同时间的营养补充,美国饮食营养协会也给出了较详细的指导。建议运动前饮食摄入以碳水化合物为主,含适量的蛋白质和少量的脂肪和纤维素,以此来维持最佳血糖水平,促进肠胃排空和最小化肠胃不适。运动中,为了补充已经消耗的能量,应每小时摄入30~60 g碳水化合物以维持血糖水平,这对于需要连续运动1 h以上的耐力运动员尤其重要。运动后。营养补充的目的是促进肌糖原的重新合成和加速运动后的恢复。在耗尽肌糖原的大强度运动后的30min内应补充每千克体重1.5 g的碳水化合物,随后每两小时应重复补充等量碳水化合物,如此在运动后4~6 h的补充将足以恢复肌糖原储备。

    2009年,美国饮食营养协会对于运动员碳水化合物的摄入建议与2000年的一致,认为应根据每个运动员的身体条件和所从事的运动特点而给与不同的标准)。同样,运动前的饮食建议以碳水化合物摄入为主,适量蛋白质和低脂、低纤维素的食物。研究表明,运动前3—4 h摄入碳水化合物,可提高运动成绩的最佳量为200~300 g左右。对于恢复时间短暂的运动员,运动后同样建议即刻30 min内摄入每千克体重1.0~1.5 g碳水化合物,随后每两小时重复补充等量碳水化合物至运动后4~6 h。研究发现葡萄糖和蔗糖对于运动后促进肌糖原合成比果糖更为有效。对于运动中的营养补充,美国饮食营养协会这次给与了更为详细的建议。研究发现摄入碳水化合物浓度为6%~8%的运动饮料有益于连续运动1 h或以下的耐力项目;而对于连续运动1 h以上的项目,建议每小时摄入30~60 g碳水化合物,大概合每千克体重0.7 g。摄入的碳水化合物应以葡萄糖为主,单独摄入果糖效果不佳并有可能引起腹泻,然而葡萄糖、果糖和其它单糖以及麦芽糊精的混合碳水化合物却同样有效。

    2 蛋白质

    20世纪,运动员对于蛋白质的需求量是否与常人有异一直倍受争议。1987年美国饮食营养协会建议,运动员每日摄入每千克体重1.0 g蛋白质,这也是正常人所需要的量,协会并且指出额外的蛋白质摄入对于提高运动成绩并无任何促进作用。然而,近十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证明,为了维持氮平衡,参加大强度训练的运动员摄入蛋白质的量应超过建议常人的每日摄取量。1993年,美国饮食营养协会提出取得最大化正氮平衡所需的蛋白质摄入量为每千克体重1.5 g,而限制蛋白质正氮平衡的主要因素是能量摄入不足而非蛋白质摄入不足。因此,想要增长肌肉的运动员应当首先通过摄入足够的碳水化合物来保证充足的能量储备,其次才是检查蛋白质的摄入是否合理。另外,研究指出,平衡饮食可以确保运动员获得足够的蛋白质,而额外的高蛋白质/氨基酸食物或营养品的补充并不能促进运动成绩的提高或者肌肉的生长,相反,还有可能对身体健康和运动成绩造成负面影响。一方面,摄入的蛋白质/氨基酸需要通过泌尿系统排除其代谢终产物,额外的代谢负担容易造成身体脱水;另一方面,体内过剩的氨基酸会被转化为脂肪储存下来。因此,当时的专家们并不推崇运动员摄入正常饮食以外的蛋白质/氨基酸补品。

碳中和的建议第5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广西;建议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0063-02

1 低碳经济的发展背景

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主题为“低碳”,瞬时间,“低碳”、“低碳生活”、“低碳经济”、“低碳城市”等新概念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逐渐成为时尚流行全球。

低碳的英文为“Low-carbon”,指较低的温室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的排放。自近代工业的快速发展,化石燃料燃烧、森林砍伐等活动排放的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造成了全球气候变暖。为了解决气候变暖给人们带来的不利影响,20世纪70年代初,全球举行首次气候大会,预防气候变化第一次作为一个国际关注的问题提上议程。1992年,150多个国家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的环境发展大会上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149个国家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协议规定:“从2008―2012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法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我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

在这样的低碳环境保护背景下,“低碳经济”便应运而生了。低碳经济是由英国政府在2003年题为《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的白皮书中首次提出,其目的在于到2050年从根本上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国家,摆脱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威胁。2006年,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牵头作出的《斯特恩报告》指出,全球以每年GDP 1%的投入,可以避免将来每年GDP 5%~20%的损失,呼吁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有望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2008年,世界环境日确立了“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的主题,显示了社会环境与经济的发展趋势。国家主席在2007年9月APCE会议上提出了“发展低碳经济,研发低碳能源技术,促进碳吸收技术发展”的新主张。在2009年12月召开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我国政府向世界承诺到2020年中国的碳排放量将比2005年下降40%~50%,彰显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姿态。

2 低碳经济的内涵

在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中,人们生产水平不高,对环境基本不会造成污染。属于低收入、低排放经济阶段。随后,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给社会带来了高产高收入的经济形态。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能源消耗也相应增加,大量煤炭等化石能源投入到工业生产中,在能源利用率不高的工业社会中,温室气体骤然增加。能源资源短缺了,环境也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当人们意识到环境资源的稀缺性时,开始逐步加大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于是提出了一个高收入、低排放的经济形态。即是低碳经济(Low Carbon Economy)。

低碳经济是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低碳经济是资源环境与经济关系不断发展的产物。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

3 低碳经济在国内各城市的发展动向

中国政府是第一个将节能减排作为国家重点发展项目的国家。结合中央政府倡导的低碳经济建设,地方政府在低碳经济建设下进行了多方面积极的尝试。如上海和保定市入选2008年世界自然基金启动的“中国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试点城市后,上海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建筑示范城市的目标。建立低碳商业区、低碳产业区、低碳社区。其世博会建筑,临海新城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均属于低碳经济建设规划。保定市提出要建立太阳能示范城、新能源制造业之城的发展目标。日照市加入“气候中和”网络城市成员,普及居民太阳能热水器,公关照明设备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天津市将在滨海新区与新加坡合作建设生态城项目。广东提出建设可持续交通的示范城。

4 广西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

“十一五”以来,政府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左右的约束性指标。广西在全国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背景下,也加快了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步伐。广西作为后发地区,利用自身优越的森林覆盖率、丰富的水电资源、海岸线长、阳光充足等资源优势,在能源发展上,做了很好的起步。2008年国务院批准广西作为生物能源的产业基地;广西还大力发展清洁能源,2010年1月下旬,广西首次利用甘蔗叶等农业的秸秆资源,建成投产的发电厂,在全国也属于首例。发电厂装机规模约3万千瓦,年发电量约1.8个亿。基本上实现了工厂的发电运行低碳排放。同时也给农民在增加收入方面开创了新路子。同时广西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的低碳经济新思路。

5 广西低碳经济遇到的难题

广西低碳经济发展在紧跟国内外发展步伐的同时,由于地方自身的发展条件因素制约仍存在不少难题。其一,广西正处于工业由初级阶段向中级阶段迈进的关键时期,而广西的支柱产业如制糖、冶金、石化等产业仍属于高耗能产业,要发展低碳经济,势必会影响到广西工业化进程,影响到地方政府,国内GDP的收入。其二,政府倡导发展低碳经济,也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但管理机构和政策法规不完善,一些鼓励政策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低碳经济的技术项目投资,主要依靠政府的临时拨款,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加上其投入成本高,短期收益低,很难获得银行及其他金融部门的青睐,资金问题难以解决。其三,低碳经济发展更需要高效技术的支持、提高能源利用率,而创新技术上的研发及推广成为制约广西低碳经济发展的另一难点。

6 广西发展低碳经济的几点建议

广西发展经济应该因地制宜,绝不能照搬东部及西方的发展模式,重复先污染后治理、先低端后高端、先粗放后集约的传统工业化路子,必须树立低碳经济理念,把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广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选择。针对上述广西发展低碳经济存在的难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碳产业。①广西发展低碳经济,加快推动具有高耗能特征的汽车、食品、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电力等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②大力发展具有低碳特征的产业。③除了要发展低碳农业外,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也是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第二,着力解决低碳经济的资金问题。国家及地方的低碳经济转型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在我国,地方低碳经济发展除依靠国家扶持外,更重要的主渠道还是依靠金融机构。广西的一些金融机构本身就存在资金困难,加上低碳经济本身是非暴利行业,想要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碳经济的资金投入确实是勉为其难。特别是加大对西部地区后发城市的优惠力度。引导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利用政策,投资低碳经济,尽量满足低碳经济发展的资金要求。

第三,以科技自主创新为核心,提高广西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技术是驶上低碳经济之路的“驱动力”,自主创新是开启低碳经济之门的“金钥匙”。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低碳技术的研发和运用,是实现低碳化发展的关键手段。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低碳技术的研发和运用,是实现低碳化发展的关键手段。经过几年的发展,广西已具备一定的低碳技术基础。由广西电网研发的火电脱硫检测系统荣获2010年科技进步奖,沼气生产利用技术也相当先进,但仅有这些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广西新能源设备制造技术几乎空白,高效技术匮乏,那么,建立健全自主创新体系是发展广西低碳经济的首要任务。这就要加快高耗能传统产业的低碳技术改造,完善提升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体系,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进一步整合重点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技术创新等科技资源,重点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智能电网、节能环保等关键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低碳技术和装备,支持企业开展引进低碳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

第四,建设广西低碳城市,引导民众低碳生活。低碳城市(Low-carbon City)指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及方向、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公务管理层以低碳社会为建设标本和蓝图的城市。由此可见,低碳城市的发展与低碳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发展广西低碳城市,首先在城市规划上,政府为建立碳中和城市,要求市政工程必须严格遵守可持续发展原则,降低建筑能耗标准。建立低碳生活区,不断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其次要建立“绿色交通”,广西现保有车辆66万辆,并跟随国家政策数量持续增长。为控制汽车二氧化碳排放量,广西加强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同时还要改善交通指示灯系统,减少交通拥堵。使用LED节能路灯。作为自行车大国,鼓励“自行车代步”。最后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民参与”的低碳生活机制。政府通过提高信息的咨询和培养来提高公众的低碳意识,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大力提倡科学健康的理念。构建健康合理的消费新模式,并在餐饮、商店等娱乐场所制定绿色消费标准。坚持以人为本,普及绿色低碳生活,使人们树立低碳生活理念,形成低碳生活的好习惯,为广西新发展作出微薄的奉献。

参考文献:

碳中和的建议第6篇

【关键词】 碳税;二氧化碳;减排

近来,“低碳经济”和“碳税”不断被政府官员和学者提及,已成为备受关注的名词。财政部财科所课题组在近期了《中国开征碳税问题研究》报告,将我国碳税的征收提上了议事日程。一些发达国家也计划开征碳关税,这引发了不少专家对我国是否率先征收碳税问题的讨论。本文将简单介绍碳税的概况,并分析一些国家实施碳税的经验,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一些相关的建议。

一、碳税的概况

(一)何为碳税

国际上对碳税(carbon tax)的定义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征收碳税是为了进一步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以市场手段实现环境治理的有效经济手段之一。通过开征碳税能够抑制化石能源消费,进而达到减少二氧化碳及其他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二)碳税的优缺点

碳税除了有助于解决能源环境问题外,还有以下优点:一是有利于能源结构调整。开征碳税能够推动化石燃料(如煤炭、天然气、汽油和柴油等)和其他高能耗产品的价格上涨,导致此类产品的消费量下降,最终起到抑制此类产品消费的目的。二是有利于鼓励企业探索和利用可再生的能源,加速淘汰耗能高、排放高的落后工艺,研究和使用节能减排技术(例如:碳回收技术等),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降低能源消耗和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三是有利于促进新行业的发展,例如:脱碳、储碳技术的清洁煤技术行业。

碳税的缺点主要是:征收碳税会降低私人投资的积极性,对经济增长产生抑制作用。因此,社会各方对该项税收有较多的争议。

二、国际实施碳税的经验

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芬兰、瑞典、丹麦、荷兰等国家先后开征碳税,虽然开征碳税的国家或地区不多,但情况各异。以下就三个国家的碳税征收经验进行分析。

为了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芬兰于1990年率先征收碳税。在征税之初,征收对象包括了所有矿物燃料,并采用低税率(税率仅为1.62美元/吨)。在实行一段时期后,发现二氧化碳的减排效果不佳。为了能在20世纪末把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长率降低为零,芬兰政府逐步提高了碳税的税率,由最初的1.62美元/吨提高到26.15美元/吨。税率调整后,减排的效果显著。经芬兰政府的评估,在1990~1998年间,芬兰有效地抑制了约7%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继芬兰开征碳税后,瑞典于1991年对工业企业和私人家庭开始征收碳税,并采用高税率(税率为250瑞典克朗/吨)。随后,考虑到对本国工业竞争力的保护,瑞典政府降低了工业企业的碳税税率(工业企业只需要交纳80瑞典克朗/吨,而一些高能耗工业行业,如商贸园艺、采矿、制造业及纸浆和造纸行业,则全免)。瑞典环保局对瑞典实施碳税效果的评估结论:与假定仍然维持1990年以前的政策情景下的排放量相比,1995年瑞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了15%,其中排放量90%的减少来源于碳税。

丹麦在1992年开始对家庭用能征收碳税,标准税率为13.4欧元。于1993年起对工业企业征收碳税。最初,工业企业的征税额度仅为家庭税额的35%。随后在一些政客的要求下,调高了工业企业碳税税率。但为了保护本国产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力,丹麦政府对那些已经签订了自愿协议的高耗能企业进行减免(即签订了自愿协议的耗能企业支付0.4欧元/吨的碳税,而没有签订自愿协议的企业要支付3.3欧元/吨)。评估表明,在征收碳税这些年来,丹麦已减少3.8%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就是减排230万吨二氧化碳。

三、国外碳税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自2002年以来,我国一直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二氧化碳排放国。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二氧化碳的排放问题会越来越严重。作为国际社会中举足轻重的大国,我国所要承担的减排压力也将不断增大。因此,除了尽早加强二氧化碳减排技术、制度和能源战略等领域的研究外,还应当充分借鉴国外开征碳税的实践经验,结合本国国情逐步推进碳税制度建设。从国内外的研究和实践来看,笔者建议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我国的碳税问题。

(一)择机引入碳税

财科所课题组的《中国开征碳税问题研究》报告中建议,考虑到缓解国内外压力、居民和企业的负担以及经济结构转型等多方面的影响,建议五年内开征碳税。不少学者也认为,目前中国的经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经济增长趋势不稳定,现在不宜开征碳税。王金南在《政策研究》中称,根据“巴厘岛路线图”达成的协议,2012年后在要求发达国家承担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减排义务的同时,也要求发展中国家采取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适当减排温室气体行动。他建议中国碳税起征时间宜为2012年。笔者也认为,我国从2012年起开征碳税是最理想的时机。主要理由是:

1.目前,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和资源利用率都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所以,除了征收碳税外,很难再找到其他的办法实现减排目标。而我国的科技水平和资源利用率还远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不断地采用新的技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才是目前我国实现减排目标的有效方法,在现阶段开征碳税不一定能收到节能减排的明显效果。

2.正如财科所课题组的报告中所提到的,根据“巴厘岛路线图”达成的协议,2012年后全球为应对气候变化必然会形成新的格局,也必然会对中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施加更大的压力。在资源税改革后的1~3年内(即在2012~2013年)开征碳税,恰好符合中国根据国际气候变化谈判需要而适时出台有关二氧化碳减排政策的策略。

(二)税率的差异性

根据我国的国情,并在借鉴国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笔者提出:我国碳税的税率应具有差异性。首先,在不同的时期,采用不同的税率。即在征收的初期,应采用较低的税率,然后再逐步提高,这样可以让企业和居民在承担较低税负的情况下及时调整能源消费行为。其次,可以借鉴丹麦的做法,对不同的能源使用者采用不同的税率。即对使用高污染能源――煤的企业和个人征收高税率的碳税;对使用天然气的企业和个人征收相对低的税率;对于使用可再生资源(风能、太阳能)的企业和个人不征碳税,甚至还对这些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补偿。从而达到鼓励人们更多使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对高污染能源的消耗,最终实现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目的。

(三)纳税环节的选择

在征税环节的选择上,有些专家提出,碳税纳收环节应为消费环节(即最终使用环节),这样可以利用价格的传导作用,刺激消费者减少能源消耗。但也有一些专家有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考虑到我国目前对煤炭、天然气和成品油征税的实际做法,从实际管理和操作角度考虑,在生产环节征收碳税更容易操作。

笔者认为,在纳税环节的选择除了要考虑到价格信号的刺激作用外,也要考虑到我国的产业结构。特别是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仍然依赖重工业、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优势,能源利用效率不高,二氧化碳减排的任务还很重。为了实现减排的目标,为了保障碳税的有效征收,减少税收征管成本,笔者也建议将碳税的征税环节设在生产环节。

(四)税收减免与返还

碳税实施可能给相关产业带来影响以及产生社会公平问题,政府应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减免与返还机制。在制定减免条款时应主要考虑:一是能源密集型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征收碳税必将增加这类企业的成本,削弱其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为了避免对能源密集型行业造成过大的冲击,保护我国相关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建议在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条件的情况下,可对能源密集型行业实行低税率或税收返还制度,对那些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的企业还应给予奖励。二是从创造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对于低收入群体和地区,征收碳税导致其生活受影响,为了不影响其生活和经济发展,政府应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优惠或者给予相应的补贴。

(五)建立专项基金

政府可以借鉴英国碳基金公司的成功经验,将碳税收入建立国家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2001年英国组建了一个由政府投资、按企业模式运作独立的碳基金公司。该基金主要用于:一是促进研究与开发;二是加速技术商业化;三是投资孵化器。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和经验。所以,我国政府也可将这项基金用于提高能源效率,研发节能新技术,开发低排放的新能源,实施植树造林等增汇工程项目以及加强有关的科学研究与管理等。

【参考文献】

[1] 李伟,张希良,周剑等.关于碳税问题的研究[J].税务研究,2008(3).

[2] 汪曾涛.基于我国碳税税负归宿的税收政策研究[J].商业时代,2009(12).

[3] 高鹏飞,陈文颖.碳税与碳排放[J].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10).

碳中和的建议第7篇

低碳经济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主要特征,以较少的温室气体排放获得较大产出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发展的国际背景主要体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岛路线图以及哥本哈根宣言中。在此背景下,我国面临着来自发达国家和自身资源禀赋的压力,必须要从国家战略高度着手,通过宏观政策调控、微观主体引导和构建碳金融市场体系几个方面来进行应对。

关键词:

低碳;规则;碳排放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4007702

[HJ1.35mm]

1低碳经济的起源

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已经造成的严重威胁是低碳经济产生的大背景。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能源使用带来的问题不断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除了化学烟雾和酸雨的危害,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升高所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亦已被确认为不争的事实。伴随着各国政府及民众对上述问题认识程度的不断加深,低碳经济这一概念应运而生。

低碳经济这一理念始于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的考虑,英国政府在2003年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之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首次提出了“低碳经济”(low carbon economy)的概念。在这本白皮书中,英国政府提出了到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减少20%,到2050年减少60%,以实现建立低碳经济社会的目标。白皮书要求通过提高资源的生产率,以更少的碳排放获取更多的经济产出。

伴随着实践的发展,低碳经济逐渐的被赋予越来越深刻的内涵,不同领域的学者从各自的角度提出了对低碳经济的理解。当前,大多数学者认同低碳经济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主要特征,以较少的温室气体排放获得较大产出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在中国,低碳经济是一个崭新的概念。我国最早涉及低碳经济的政策文件是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在2007年7月颁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7)。而根据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在2010年5月编写的的《中国碳评估报告》中指出了低碳经济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分别是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脱钩;低碳能源和低碳技术;高能源效率与低排放;降低化石燃料生产与消耗;商品与服务中的碳强度低;碳交易、金融与税收措施;低碳投资;能源安全;可持续性等。

2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然性

人类从工业革命以来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人类社会逐步接受低碳的经济模式与生活方式,以达到社会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状态。人们意识到此前经济发展模式的破坏性后果,为了对人类自身及其赖以生存的地球负责,发展模式低碳化转型已是大势所趋;与此同时,开发可替代性能源、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等低碳化措施可以缓解日益增加的能源需求,巩固国家能源安全。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球经济衰退的2008年,低碳行业的收入增幅仍达到75%,并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这也使人们在反思既有发展模式的同时,感受到了低碳经济的巨大驱动力,从而更有意愿推进经济结构的低碳化调整。面对巨大的潜在利益,各国意识到,只有主动致力于能源、产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参与制定以低碳经济为主的生态文明游戏规则,才能提高国家的竞争力,引领世界经济的未来发展。

3低碳经济发展的国际背景

随着各国对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愈来愈高,在各个国家内部以及在国与国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便不可避免的出现了经济增长与低碳路径选择的矛盾,这也为各个国家的微观经济主体在低碳经济的实现过程中带来了困惑。就此,一些被大多数国家所认可的国际性公约、文件、宣言等的签署为各个国家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制度性保障和标准体系,也就此形成了低碳经济发展的国际背景。这主要体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岛路线图以及哥本哈根宣言中。

3.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于1992年5月9日在纽约通过,并于1992年6月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期间供与会各国签署。其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具备法律约束力。公约的目的在于控制大气中CO2、CH4和其他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排放,将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不破坏气候系统的水平上。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公约要求发达国家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已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而发展中国家只承担提供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汇的国家清单义务,制订并执行含有关于温室气体源与汇方面措施的方案,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公约建立了一个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其能够履行公约义务的资金机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目标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人为活动对气候系统的危害,减缓气候变化,增强生态系统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确保粮食生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3.2《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于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国大会通过,这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做出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具体实施规则,是世界上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环保协议。其宗旨在于通过国际社会的密切合作保护环境,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的含量。在议定书中根据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规定,38个工业发达国家在2008年到2012年的承诺期内,把它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从1990年的排放水平平均降低大约5.2%,并对各个国家规定了具体的减排任务。由于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美国一直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而《京都议定书》又必须要在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后才能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所以直至2005年2月16日,才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人类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法规首次出现。

3.3 巴厘岛路线图

2007年12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方会议第13次会议上,经过两周的激烈交锋,最终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确立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之下的双轨并进的谈判安排。其主要包括减缓、适应、技术和资金四个方面的内容。同时,个缔约方还通过了《巴厘岛行动计划》,该计划要求《公约》的发达国家缔约方依据各自的国情,承担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承诺或行动;同时计划还要求发展中国开展温室气体减缓行动,发展中国家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在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国内减缓排放行动,由发达国提供支持。各缔约方通过了《巴厘岛行动计划》(Bali Action Plan),同意在《公约》之下启动旨在加强《公约》实施的谈判进程。

3.4哥本哈根宣言

哥本哈根会议的目的是为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然而在此次会议最终,仅出台了一个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声明即《哥本哈根协议》。但是该协议依然在指导各国的减排工作中起到了关键性的指导作用。根据UNFCCC官方网站的信息,在各国向联合国递交减排承诺的最后期限2010年1月31日之前,共计65个国家和地区向联合国递交了减排承诺。这些国家的排放总量约占全球排放总量的78%,主要排放国都承诺了各自的减排量和减排方式。欧美国家的承诺减排幅度在18.9%到24.7之间。按照各国提交的减排承诺,36个欧美国家到2020年,总计减排33.6亿到43.8亿吨二氧化碳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18.9%到24.7%。

4我国面临的压力和应对措施

4.1来自发达国家的压力

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不仅被看成了全球低碳经济新起点,更被看做是全球制定低碳经济规则的新角逐。欧美国家的减排目标几乎都附带了条件,主要是两个,一是要形成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全球减排协议;二是主要排放国要承诺绝对减排量。这两条实际上都是针对中国和印度的,尤其是中国。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排放国之一,而且排放量增长迅速,发达国家对我国可能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1)在各种国际场合制造舆论,要求我国承担气候变化的责任;(2)要求我国海外企业遵守所在国的碳排放限额,进行碳披露;(3)要求我国出口商品进行碳披露,对没有达到碳排放标准的商品征收碳关税,或者禁止进口;(4)要求在我国的外资企业减少或不采购未进行碳披露的中国产品,要求我国按普遍的标准和方式在企业之间分配放额度,并敦促企业遵守排放限额,进行碳披露;等等。

4.2国内资源禀赋的压力

即便不考虑来自国际上的压力,仅就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继续增加碳排放量也不是长久之计。碳排放量的增长,不仅意味着能源消耗的不断增加,同时还意味着对其他地球资源的巨大消耗,包括石油、粮食、铁矿石和淡水资源等。中国的巨大产能必然需要有充足的基础资源作为支撑,资源价格节节攀高已经成为了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一大出口国,但众所周知,这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其实质相当于所有我们的出口贸易对象国在瓜分我们国家的自然资源,这必将为我们的后裔子孙带来祸患无穷。

4.3我国的应对措施

面对来自于发达国家的国际压力,我国一定要掌握“碳排放”标准的话语权。面对低碳发展所引起的国际经济游戏规则的变化,我国应选择适当的时间承诺减排限额,参与世界低碳发展,一方面打掉职责、赢得舆论,占领国际道德高地,相应的要求发达国家承诺更多的减排份额;另外一方面,可以获得各类低碳经济游戏规则制定的话语权,进而为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赢得时间。

事实上,无论我国是否对减排限额做出承诺,我国都会选择低排放、低污染和低能耗的发展之路。因为我们所面临的资源禀赋的压力已经在说明走低碳发展之路刻不容缓。鉴于此,笔者给出如下建议。首先,从宏观层面上要从国家发展战略上着手,制定低碳发展的国家战略。具体规划上,可以从产业结构调整、财政政策倾斜等方面来落实。国家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低碳产业发展,同时,可以采取征收碳税等形式提高那些高排放、高污染、高能耗的行业进入壁垒,做到奖惩并用,以达到抑制二氧化碳排放、促进低碳产业发展的目的。其次,从微观层面上,鼓励企业开发适合低碳发展的先进技术、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技术转让。再次,可以鼓励商业银行为符合低碳经济发展目标的企业创造融资便利,必要的时候政府可以出面做担保或是给与一定的贴息补贴等。最后,政府要积极发展我国的碳金融市场,通过鼓励商业银行碳金融产品创新,指导构建恰当的碳金融市场结构,制定合理的碳金融市场监督机制,旨在达到利用市场手段降低碳排放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建华.低碳金融 [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

碳中和的建议第8篇

关键词:低碳建筑 市场竞争力 全生命周期 指标体系 政策建议

一、研究背景

目前,中国正在向低碳经济转型,并将减排计划纳入了“十二五”规划。我国城市碳排放的60%来源于建筑维护功能本身,建筑消耗的能源为全国商品能源的25%-26%,目前我国每年建成的建筑中,0.95以上属于高耗能建筑,因此,减少建筑的碳排放是实现减排计划、建立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途径。

二、文献综述

低碳建筑之所以难以推行,是因为人们没有意识到为低碳建筑额外的投资可以弥补以后耗费的运营成本和能源消耗费用。因此,需要基于全寿命周期理论,使购买者认识到低碳建筑全寿命周期费用支出低于普通建筑。在20世纪70 年代,Anderson,M.K.等人将全寿命周期费用概念运用于建筑领域,20世纪80年代,G.Wagstaff. 等人在全寿命周期费用估算中考虑了建筑行业中在建筑物全寿命周期内资金的时间价值。此外,庇古提出 “庇古税方案”,提倡对有正外部性的活动给与补贴,以期增加社会福利。在本研究中,即为对投资“低碳建筑”的投资者进行有效的补贴。

三、指标选取

低碳建筑竞争力指标建立是一项系统工程,应遵循以下原则:科学性原则、系统性原则、稳定与前瞻性的原则、可操作性原则、重要性和灵活性原则。根据收益成本法进行分析:

1、节能收益:该收益相对于高碳建筑来说,比较的是节省的能源所带来的收益。贴现率则是考虑的是基于全寿命周期理论的建筑,其未来的现金流贴现到现在时所带来的收益。

2、消费者意愿每平方米比高碳建筑购买价格:对于衡量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消费者愿意为每平方米的低碳建筑多花的钱是投资者的收益。因此要鼓励消费者多消费低碳建筑,逐渐改变消费者的观念。

3、外部性收益:基于外部性理论,低碳建筑带来的外部性收益是全社会的收益中体现出来。为了减少无谓损失,应该考虑到使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进行比较分析。

4、政府的补贴:政府对低碳建筑的补贴或者是对高碳建筑的惩罚也是低碳建筑竞争力强弱的指标之一。政府补贴力度大,则低碳建筑竞争力强。

5、投资者使用新设备增加的投资:相对于高碳建筑来说,投资者在建造时需要使用比较先进的设备。而在其他方面的变化并不是很大。所以低碳建筑的投资者相对于高碳建筑来说新增的成本就是使用新设备增加的投资。

四、政策建议

对于建立的模型来说,若想估算出低碳建筑市场竞争力的值,则必须有数据作为支撑。根据上文建立的低碳建筑评价指标,可知模型所需数据需要政府的支持。下面分别进行说明:

1、对能源局的建议:在上文所述模型中,对能源的价格进行贴现是模型的基本思路之一,因此,预测低碳建筑寿命周期内的能源价格是精确模型计算结果所必须的数据。建议国家能源局通过对过去若干年能源价格的统计分析,对其价格波动性具有的规律加以分析,在考虑未来可能因素的基础上利用统计学软件对能源未来价格进行预测。

2、对国家建设部的建议:本文目前研究的低碳建筑是相对于同类高碳建筑而言的,将低碳建筑追加的投资与通过模型计算出的能源贴现价格进行对比,从而将低碳建筑的市场竞争力进行量化分析。

3、对商务部的建议:衡量低碳建筑市场竞争力是基于双因素模型基础上的“消费者―供给者―调控者”三维模型来衡量的。笔者将消费者偏好分为节能偏好和绿色偏好两种。节能偏好通过节能敏感性衡量消费者愿意为低碳建筑的节能功能多付出多少钱。绿色偏好衡量消费者愿意为低碳建筑造成的正外部性,即环保效益多付出多少钱。上述两种偏好的测量可由商务部进行问卷的设计及发放回收,数据的处理计算。

4、对财政部的建议:由于低碳建筑具有正外部性,对环境保护具有积极效益,财政部可以考虑通过对低碳建筑开发商进行补贴的方式鼓励低碳建筑的开发,以期增加社会福利。补贴的方式有两种:一种为节能补贴,即计算开发商对低碳建筑比同等的高碳建筑追加投资的数额,另一种为环保补贴,即由于低碳建筑对环境造成的正外部性而进行的补贴。

目前我国的低碳建筑还处于起步阶段,其推行实施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因此,需要比较低碳建筑全寿命周期中与传统建筑的成本,得出低碳建筑在经济和环境中的优势,量化其竞争力,而模型需要的数据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低碳建筑将逐渐深入人心,渐渐取代传统建筑,成为建筑业的中坚力量。

参考文献:

[1]孙耀龙.基于生命周期的低碳建筑初探[D].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09

[2]朱静娟.基于系统动力学的住宅节能经济激励政策研究[D]. 武汉理工大学, 2009

[3]陈菲.生态住宅的评价指标体系及方法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6

[4]高宇波.基于全寿命周期理论的可持续住宅研究[D].2008.建筑学报

碳中和的建议第9篇

  关于低碳生活倡议书通用范文

  同志们、朋友们:

  你们好!

  当我们看到祖国的北疆面临严重的冰冻雪灾时,当我们听到我国西南部分地区遭遇百年不遇的大旱时,当我们从T恤直接过渡到羽绒服时,当我们偶尔抬头发现天空已经不是那么湛蓝时,我们是不是都在不约而同的问一个问题:我们的地球到底怎么了?

  随着气候变暖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低碳生活也成为当今社会最流行、最时尚的词汇。低碳生活,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既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责任,我们应积极提倡并从点滴做起,注意节水、节电、节油、节气、节煤。倡导低碳生活、建设生态绿色新家园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在此向开发区管委会的广大干部、职工发出倡议:

  一、树立“节能减排”意识,提升环保理念,做低碳生活的引领者

  牢固树立健康生活、绿色生活理念,将科学使用资源、保护地球家园、节能降耗的低碳生活方式自觉贯穿到日常生活中去。坚持学习低碳生活知识,养成低碳生活习惯,形成低碳生活共识,做“低碳生活”的引领者。积极主动参加低碳活动,把低碳生活落到实处。

  二、学习“节能减排”知识、倡导绿色生活,做低碳生活的宣传者

  自觉学习运用生活领域中的节能环保新技术,推广使用新能源、新材料,使用并开发有效的节电、节油、节气、节煤、节水和资源回收及废物利用的方法,积极探寻和总结低碳生活小窍门,征集应用低碳生活金点子,把学习到的节能减碳的好点子、好方法带生活中。再将好经验推广给大家,积极宣传低碳生活理念,带头推广低碳生活行为,做到低碳生活“1+2”甚至“1+更多”,以点带面,争做节能减碳的宣传者。

  三、应用“节能减排”技巧,践行低碳生活方式,做低碳生活的实践者

  改变传统的消费陋习和消费模式,戒除“便利消费”,摒弃“面子消费”、“奢侈消费”,减少生活中的碳排放,努力推进人与资源环境、人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件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粒米、一克油、一张纸”做起,积极践行低碳生活方式,努力使自己成为“低碳一族”。

  为此,开发区发起成立了低碳俱乐部,开通了低碳QQ群,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活动的平台。开发区低碳俱乐部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关注生态、保护环境。我们的理念是:低碳生活、从我做起,我们的口号是:今天你低碳了吗?低碳俱乐部秉承自愿的方式加入,欢迎爱好低碳生活的朋友积极参与,共同携手建设美好的绿色家园,还未来一个清凉的世界。

  联系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低碳生活倡议书通用范文

  广大市民朋友:

  低碳生活,减少碳排放是节能、环保、绿色、生态、健康的一种生活方式,是我们改善生活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20xx年12月,我市基于低碳工作和大气污染治理取得的成效,在巴黎世界气候大会上荣获“今日变革进步奖”。20xx年1月,我市获批成为国家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为我们加快低碳城市建设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低碳城市试点的建设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也和我们每个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使我们的城市更加靓丽,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我市的环境更加美好,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朋友提出以下倡议:

  一、全民积极参与,追求低碳生活

  希望每个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到低碳生活中来,从个人做起:倡导绿色消费,餐饮点餐适量化,遏制食品浪费;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等低碳生活方式;杜绝使用一次性制品,一物多用,减少垃圾产生;在全市形成自觉锻炼身体、主动健身、热爱生活和追求节能低碳生活的良好氛围。

  二、倡导绿色出行,引领绿色风尚

  “没有绿色,生命就没有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要充分认识到“文明出行、绿色生活、健康生活”的重要意义,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减少私家车出行率。自觉选择“135”绿色出行方式(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参与“每周少开一天车”、“低碳出行”、“社区无车日”等活动,让绿色出行成为一种社会新风尚。

  三、低碳有你有我,共建低碳城市

  “明德尚美,求真扬善”。文明是一个人道德风貌、素质修养的集中体现。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追求文明新风尚,走路时做到“六个无”,即:无纸片、无饮料瓶、无烟头、无痰迹、无破坏绿地和无闯红灯行为,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低碳城市的建设在于你我共同的努力。

  市民朋友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立即行动,积极参与到低碳城市建设中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号召家人、亲戚、朋友广泛参与、积极行动,为社会尽一份责任,倡导低碳节能生活,让“xx蓝”常驻。

  过低碳生活,做绿色公民;绿色在延续,我们来行动!

  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6月2日

关于低碳生活倡议书通用范文   全区广大家庭、妇女姐妹们:

  全球气候日益变暖,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生态系统严重失衡,传染疾病肆意蔓延……已经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巨大威胁。遏制气候变暖,拯救地球家园,是全人类共同的使命,更是我们每个家庭和每名妇女姐妹所肩负的责任。为此,莲都区妇联向全区广大家庭和妇女姐妹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做低碳生活的引领者。广大家庭和妇女姐妹们要牢固树立健康生活、绿色生活理念,大力宣传低碳生活的重大意义,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踊跃担当节能减碳的志愿者,形成科学使用资源、保护地球家园的意识和节能降耗的低碳生活方式,影响和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学习低碳生活知识,养成低碳生活习惯,达成低碳生活共识。

  二是做低碳生活的宣传者。广大家庭和妇女姐妹们要自觉学习和运用生活领域中的节能环保新技术,宣传低碳生活理念,推广新能源、新材料和有效的节电、节油、节气、节煤、节水和资源回收及废物利用的方法,积极探寻和总结低碳生活小窍门、低碳生活金点子。

  三是做低碳生活的推动者。广大家庭和妇女姐妹们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粒米、一克油、一张纸”做起,积极践行“家庭低碳计划十五件事”((1)使用节能灯,随手关灯、拔插头;(2)少用空调多开窗;(3)使用节水型洁具,循环用水;(4)温水洗衣自然晾晒;(5)随身自备饮水杯,不用一次性纸杯;(6)少喝瓶装饮料,多喝白开水;(7)外出用餐自备筷、勺等便携餐具;(8)购物使用布袋子,尽量不用塑料袋;(9)电梯少乘几层,楼梯多爬几层;(10)每周少开两天车,多坐公交车;(11)每周上班走路或骑自行车一到两次;(12)多在户外运动锻炼,少去健身房;(13)提倡减少荤食,合理健康饮食;(14)家里多养花种草,绿化居室环境;(15)建立家庭低碳档案,核算每月家庭减少的碳排放量),努力使自己成为“低碳一族”。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