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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合成机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12-24 16:38:33
有机合成机理第1篇

【关键词】广东高考 理综 有机合成

纵观近几年广东高考理综的有机合成题,考点上变化不大,难度适中,但稳中有新,本文通过对命题考点的对比和分析,提出一些个人观点。

一、试题(2013年广东理综第30题)

30.(16分)脱水偶联反应是一种新型的直接烷基化反应,如反应①

Ⅰ Ⅱ Ⅲ

(1)化合物Ⅰ分子式为Ⅲ,1mol该物质完全燃烧最少需要消耗ⅢmolO2。

(2)化合物Ⅱ可使 溶液(限写一种)褪色;化合物Ⅲ(分子式C10H11C1)与NaOH水溶液共热生成化合物Ⅱ,相应化学方程式为____。

(3)化合物Ⅲ与NaOH乙醇溶液共热生成化合物Ⅳ,Ⅳ的核磁共振氢谱除苯环峰外还有四组峰,峰面积之比为1:1:1:2,Ⅳ结构简式为____。

(4)由CH3COOCH2CH3可合成化合物Ⅰ,化合物V是CH3COOCH2CH3的一种无支链同分异构体,碳链两端呈对称结构,且在Cu催化下与过量O2反应生成能发生银镜反应的化合物Ⅵ。V结构简式为____,Ⅵ结构简式为____。

(5)一定条件下,■与■也可发生类似①的反应,有机产物的结构简式为____。

二、试题分析

今年有机合成以研究热点——烷基化反应为背景,考查分子式和结构简式书写、耗氧量计算、方程式和同分异构体书写等,不同的是在考查了核磁共振 ,这是前三年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这也说明广东高考稳中有新。该题难度较简单,但设置一定的易错点,如第二问方程式会漏掉条件而失分;第三问结构简式会因对波谱知识关注不够而失分;第五问会对题目所给信息理解不透消去溴原子而失分。

三、广东理综有机合成题命题考点

广东理综卷有机合成题的特点是素材新颖,不以传统框图形式出现,均以化工工艺为背景,以有机合成流程图为主线。考查角度相对固定,设问灵活新颖,近几年考查的知识点如下:

纵观上表,广东有机合成题常见考点有:分子式的书写、耗氧量计算、反应类型的判断、方程式的书写(主要考查官能团的性质)、限制条件下同分异构体的书写、模仿已知信息的反应原理写出类似反应方程式或产物的结构简式(注重有机物的断键和成键和已知信息的重模仿、迁移或拼接)。

四、2013年广东理综有机合成题给我的启示

1.重视基础,加强理解的深度。

高考从某种意义上讲,主要考查对基础知识理解的深度和广度。因此在复习过程中,应注重基础(特别是第一轮复习)。首先要重视课本。课本是根本,不但涵盖考试的全部内容,也包涵知识的结构关系,将书本知识研究透彻,灵活迁移,定能胜过各种教辅书。如今年涉及到:烯烃官能团的性质、卤代烃在氢氧化钠水溶液的水解反应和在氢氧化钠醇溶液的消去反应。所以在复习中要掌握并牢记各类官能团的性质及反应条件。如烷烃的取代反应(光照)、卤代烃的水解反应(氢氧化钠水溶液、加热)和消去反应(氢氧化钠醇溶液、加热)、醇的消去反应(浓硫酸、170℃)和催化氧化反应(Cu或Ag催化、加热)、醛的银镜反应(水浴加热)、酯化反应(浓硫酸、加热)等。在平时训练中,要以课本为主,紧紧围绕主干知识,多练习多反思,通过横向纵向整合,使零散知识系统化、结构化,做到考试时得心应手。

2.重视能力培养,提高提取和应用信息的能力。

有机合成题不仅考查课本上的主干知识,还注重考查对信息的加工、处理、迁移和应用能力。要求学生能迅速接受新信息并提取实质性内容将其与已有知识整合,具有综合性。广东理综有机合成题在考查信息提取和应用方面越来越受到青睐,如模仿已知信息的反应原理写出类似方程式或产物的结构简式,就是注重信息的提取、迁移和应用,要求考生当场自学,理解反应原理,结合原有知识解决问题。如今年有机合成题的反应①中化合物Ⅰ和Ⅱ的反应,该反应课本上没有,这就需要考生能够快速吸收、整合所给信息,注意反应的断键和成键,将新知识和旧知识融会贯通,然后进行模仿、迁移。从近几年大趋势来看,题目的深度、广度和难度将会越来越大,所以在复习时既要贴近课本回顾主干知识,打好基础,也要多做习题来提升自己的信息分析、提取和迁移能力,不断拓展自身的题量,能应付各种全新没见过的题目,真正做到“百战不殆”。

五、复习有机合成题的建议

1.回归基础抓教材,牢记特性。回顾今年选择题第7题考查的全是有机的记忆内容;无论是方程式的书写还是反应机理,无论是核磁共振还是同分异构体书写,都离不开对有机物特性的熟记。

2.重视常规题型的训练,提高解题能力。广东高考理综在试卷结构、题型风格、试题难度等方面保持相对稳定,虽然有一定的创新和突破,但主干考点还是万变不离其宗的。所以在备考中要让学生明确高考的考点,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有机合成机理第2篇

关键词:有效竞合;合作伙伴;优质猪肉供应链;形成机理

一、引言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猪肉生产和消费国家,但中国养猪业和猪肉生产在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质量安全状况未有相应的改善,直接影响了国内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猪肉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实施供应链管理,组建由适度规模养猪场、大中型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超市和中高收入理性消费者构成的优质猪肉供应链是改善猪肉质量安全状况,提升国内消费者生活质量和猪肉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孙世民,2006)。

供应链管理强调合作伙伴间既竞争又合作的竞合共赢思想。美国学者Nalebuff Barry和BrandenburgerAdam于1996年在《竞争合作》一书中首次提出了竞争合作理论。他们认为,供应链企业之间的竞合是指,合作把饼做大,竞争把饼分掉。国内学者钟胜(2006)进一步指出,合作创造竞争优势,以获取更大市场份额。这意味着,供应链企业的竞合,先是通过合作创造相对于其他供应链的竞争优势,再是利用公平的分配制度合理地分配合作带来的整体利益。离开了合作,供应链管理难以成功;没有竞争,供应链也缺乏续存的活力。

竞争合作理论被提出以来引起国内外学者的普遍关注,成为近年来国内学术界供应链管理领域研究的热点之一。代表性的研究有:王永平等(2004)运用博弈模型分析了供应链企业竞争合作机制的演进过程;焦志莹等(2005)运用系统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从经济学模式、组织行为学模式和自组织模式的角度研究了供应链成员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甘凯等(2006)分析了供应链企业竞合关系的影响因素,提出了竞争合作程度系数的概念;张威等(2007)从生态演化的观点提出了企业竞合关系分析模式。这些研究仅局限于对供应链企业竞合关系的一般分析,对竞争与合作的内在联系涉及较少。事实上,合作与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矛盾的,过多的合作必然会减少竞争,活力不足;但过度竞争又会损害合作,优势不强。可见,供应链合作伙伴之间需要一个适度水平的竞争与合作,即有效竞合。

基于上述基本认识,笔者将针对优质猪肉供应链的特殊性和基本定位(孙世民等,2006),在论述优质猪肉供应链合作伙伴,即养猪场、屠宰加工企业和超市(Pig Farm,Slaughterhouse,Supermarket,简称PFSS,全文同)有效竞合内涵的基础上,剖析PFSS有效竞合的形成机理,旨在为加快我国优质猪肉供应链的建设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和借鉴。

二、PFSS有效竞合的内涵

(一)有效竞合的概念

竞争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自然现象。在经济学范畴中,竞争是指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争夺有利的生产条件和销售条件,以便获得最大利益的斗争。竞争一般是指利益的争夺,从而竞争双方或多方因利益的冲突而互相排斥,具有极强的排他性和对抗性,是典型的“零和博弈”。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可促进技术进步、优化资源配置,产生竞争活力。

合作是企业走向成熟的表现。合作是指企业之间和谐共处,与所有利益相关者合作,充分利用各利益相关者的个别有限资源和能力,协同把“蛋糕”做大,实现整体发展。这种发展表现为快速响应、质量改善、成本较低、高水平服务和柔性供给,在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的同时提高合作者的个体利益,从而提高整体竞争优势。这种来源于企业间合作的优势,笔者称其为合作优势。

竞合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要求。竞合是指在运作过程中,企业始终处于竞争和合作的氛围,不管是针对竞争对手还是上下游的合作伙伴,都同时存在着竞争和合作的关系,是一种竞争性的合作,或是一种合作性的竞争,这种竞合关系既有竞争活力又有合作优势,是推动企业发展的潜在动力和源泉。可见,企业的竞合同时存在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中,即与竞争对手在进行竞争的同时,也有合作的可能性;对供应链合作伙伴而言,在进行合作时也必然包含着因利益分配导致的非零和竞争博弈。

有效竞合是企业竞合的一种理想形态。借鉴J,M.Clark(1940)关于有效竞争的概念,笔者提出企业有效竞合的观点,即企业竞争活力与合作优势相互促进的一种理想状态。结合Nalebuff Barry和Branden—burger Adam的竞合观点,供应链合作伙伴有效竞合就是通过供应商、制造商和销售商之间在核心业务上的合作与协调,提高供应链业绩,再通过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分配供应链整体利益,促进合作伙伴间的合作程度,吸引更多的合作伙伴加盟供应链,从而形成“合作一提高绩效一合理分配一促进合作”的良性循环。

(二)PFSS有效竞合的内涵

优质猪肉供应链合作伙伴有效竞合,即养猪场、屠宰加工企业和超市之间的合作优势与竞争活力有效地协调起来,从而形成有利于优质猪肉供应链长期发展的竞合格局。

1 PFSS之间有效竞合的前提是能力及资源互补。传统的养猪场、屠宰加工企业和超市之间由于缺乏合作而注重各自能力和资源结构的完整性,相互间互补性差。与此相反,优质猪肉供应链中,PFSS仅将有限资源集中于自己的擅长业务和核心能力,因此必须在产品(主要是种猪、饲料、兽药、商品猪和分割包装肉)开发、系统(如生猪饲养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库存决策等方面相互合作,才能形成并不断提高供应链整体竞争优势。所以,能力及资源的互补成为优质猪肉供应链中PFSS有效竞合的前提。

2 PFSS之间有效竞合的核心是质量安全。供应链管理的主流理论认为,供应链管理追求的焦点是速度,但优质猪肉供应链追求的应是质量安全。这是因为:从供给角度看,生长周期引致的时间竞争局限性决定了优质猪肉供应链不能象制造业供应链那样追求对市场的快速响应,而应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从需求角度看,优质猪肉供应链的用户主要是中高收入的理性消费者,他们更加关注猪肉的质量安全状况。从全球发展趋势看,食品供应链管理的重点由原来的保证供货质量逐步转向保障质量安全,基于质量安全的食品供应链管理已成为当今全球学术界研究的重点课题(黎继子等,2004)。因此,PFSS之间有效竞合的核心是优质猪肉质量安全问题。

3 PFSS之间有效竞合的本质是公平与效率统一。有效竞合的两个决定变量是合作优势和竞争活力。优质猪肉供应链中,合作优势在于猪肉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是PFSS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的产物,表现为优质猪肉供应链运作效率的提高;竞争活力的现实意义表现为PFSS之间通过协商解决利益分配中的争议、冲突和矛盾,合理分享合作带来的成果,体现了优质猪肉供应链的公平性。

4 PFSS之间有效竞合的标准是关于努力程度与收益之间的最佳配置。笔者认为,优质猪肉供应链中PFSS有效竞合的标准是:齐心协力地创造集体利益,公平合理地分享个体利益,创造利益与分享利益良性互动发展。笔者(2004)的前期研究表明:在能力水平一定的情况下,优质猪肉供应链的整体利益取决于PFSS的努力程度(表现为合作意愿和合作能力的不断提高),而整体利益的分配制度又决定了他们未来的努力程度。因此,优质猪肉供应链的有效竞合状态,是一种关于养猪场、屠宰加工企业和超市的努力程度与收益之间的最佳配置。

5 PFSS之间有效竞合的理想状态是共生。共生是一个来自于生物学的概念,指人类之间、自然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形成的一种相互依存、和谐统一的生存方式,现已延伸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优质猪肉供应链中PFSS之间的共生是对竞合的进一步深化,一方面强调PFSS三者间相互补充、相互依存、共同进化;另一方面强调和而不同,与异质者共生,实现自我发展与对其他共生成员促进的统一。可见,优质猪肉供应链中PFSS有效竞合应是这样一种状态:共同生存、共同盈利和共同发展,保存、延续与提升和谐统一、相互促进。

6 PFSS之间有效竞合的目标是优质猪肉的高质量与低成本间的平衡。供应链管理目标主要在于获得高用户服务水平和低成本之间的平衡,这无疑是合作伙伴间有效竞合的目标。对优质猪肉供应链而言,其用户服务水平表现为猪肉消费者的满意度。根据竞争理论权威专家迈克尔,波特的观点,消费者满意度提高表现为三方面,即价格不变价值提高、价值不变价格降低、‘价格稍有提高价值大幅度提高。优质猪肉供应链的目标客户(中高收入理性消费者)决定了其满意度的侧重点,即在猪肉价格稍有提高的同时大幅度提高其质量安全水平。可见,PFSS间有效竞合的目标是追求优质猪肉高质量与低成本两者之间的平衡。进一步说,只有实现两者之间的平衡,才能在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的同时增加优质猪肉供应链的整体利润;否则,合作没有成果,竞争没有活力。

三、PFSS有效竞合形成机理

(一)PFSS有效竞合形成机理模型

机理和机制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机理强调组成部分共同的本质属性及其决定的运动原理,说明事物是如何发生、变化和发展的。机制强调组成部分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耦和关系。机理决定和制约着机制,是基础和前提,机制是机理的具体实现形式。这里的形成机理,就是要试图回答优质猪肉供应链合作伙伴间的有效竞合是如何产生、变化和发展的,它包含哪些机制?见图1。

由图1可见,PFSS有效竞合的形成机理包含动力机制、传导机制、激励一约束机制、冲突一协调机制和实现机制等五个机制。它们既独立发挥作用又相互关联,构成PFSS有效竞合形成的一条主线和两条辅线,对应着一个内循环和两个外循环。其中,“动力机制传导机制实现机制形成并增强有效竞合效应动力机制”这一主线构成PFSS有效竞合形成的内循环;“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与发展有效竞合效应激励约束机制”附线和“冲突协调机制形成与发展有效竞合效应冲突协调机制”附线分别形成左右两个外循环。笔者将内循环中的动力机制、传导机制和实现机制称为PFSS有效竞合形成的主导机制,将左循环中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右循环中的冲突一协调机制称为PFSS有效竞合形成的辅助机制。

(二)PFSS有效竞合形成的主导机制

图1中,动力机制、传导机制和实现机制之间的循环过程是:在不断提高猪肉消费者满意度的同时实现每个合作者的利益最大化,成为PFSS之间开展有效竞合的源动力;PFSS有效竞合的两个关键因素是合作优势和竞争活力,而合作优势表现为猪肉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竞争活力来源于合理分享合作成果带来的积极作用;对合作优势和竞争活力的需求使PF-SS摒弃了传统的经营观念和思想,产生了相互间关系由竞争-合作-竞合-共生演进的动机;这种动机引导着PFSS的行为,即相互间签订合同并彼此承诺,通过兑现承诺而增强相互间的信任,逐渐形成和谐共生的有效竞合长效机制。PFSS有效竞合的形成,可提高猪肉质量、降低猪肉产品成本、公平分配供应链整体利益,提高猪肉供求双方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PFSS对合作优势和竞争活力需求的愿望与程度。从系统科学的原理讲,这会增加负熵、减少正熵,形成并放大涨落,推动PFSS有效竞合的优化和升级。

1 PFSS有效竞合的根本动因在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从理论上讲,PFSS间之所以开展有效竞合,是因为满足了个人理性约束。即PFSS从有效竞合中得到的期望效用不小于非有效竞合时能得到的最大期望效用。换句话说,PFSS间有效竞合可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从现实中看,笔者于2007年寒假组织了一次遍及山东、湖南、湖北、广西、浙江、贵州和陕西等7省份的规模养猪场和养猪专业户加盟优质猪肉供应链意愿的调查,534份调查问卷结果表明,规模养猪场和养猪专业户与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形成合作伙伴关系的动机,排在前两位的是减少风险和增加收入。

2 PFSS之间的合作优势表现为猪肉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优质猪肉供应链中,优质猪肉是一个整体产品概念(孙世民,2003)。因此,PFSS的合作优势表现为:(1)大幅度改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包括猪肉的卫生、安全、营养和风味等要素,是消费者购买优质猪肉的真正目的;(2)大幅度改进形式产品。形式产品包括猪肉的品质、品种、品牌、包装、商标等要素,是消费者可感受到的产品实体;(3)大幅度改善延伸产品。延伸产品包括猪肉的质量承诺、食用说明、信息传递和冷链配送等要素,是消费者在使用形式产品中获得的有形产品以外的附加利益。

3 PFSS之间的竞争活力在于竞争内容的协商解决。尽管PFSS之间存在着战略伙伴关系,但他们都是独立的利益个体,由于利益分配问题的存在,相互间不免会产生异议、矛盾甚至冲突,即竞争。由于在优质猪肉供应链中,这些竞争可通过内部协商友善地解决,因此解决竞争的同时促进了PFSS之间的沟通、理解、信任和协调,进而推动优质猪肉供应链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加快业务流程再造、提高企业文化契合度、增强相互信任水平,最终提升整体运作效率。

4 PFSS之间合作优势与竞争活力的有效协调需要承诺和信任。根据合同法,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优质猪肉供应链中,PFSS间通过签订合同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只有每一方都作出承诺,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业务,才能有效竞合。信任,就是相信对方能兑现承诺。通常,合作一方的行为选择取决于对另一方的信任。PFSS中的任一方只有信任其他方,相信他们的能力、可靠性和态度,自己才会兑现承诺并为其他方负责,相互间才能有效竞合。

(三)PFSS有效竞合形成的辅助机制

1 激励一约束机制。激励和约束既对立又统一,激励-约束机制促进PFSS有效竞合的形成与升级。

通过激励可调动PFSS各自的潜能,增强其合作的意愿与行动。激励途径主要有:(1)合理选择合作伙伴。主要是充当优质猪肉供应链核心企业的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利用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合理的评价方法,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严格选择养猪场和超市。这样做,避免了签约前的逆向选择和签约后的败德行为,同时也是对入选者综合能力的认可,使入选者产生成就感、自豪感和归宿感; (2)业务培训。通过业务培训提高PFSS的技能和效率,增强其对供应链整体的感激之情和回报之行; (3)绩效考核。根据强化理论,屠宰加工企业对生猪质量安全状况好的养猪场和猪肉消费者满意度高的超市进行正面奖励,可使其进一步改善生猪质量、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相反,对表现不好的养猪场或超市进行适当的负面处罚,可使其放弃不良行为并向好的方向转变。

通过约束措施可规范和优化PFSS的行为:(1)外部监督。主要是屠宰加工企业对养猪场和超市履约行为的监督,如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养猪场的饲料和兽药使用、饲养环境、疫病防疫和驱虫消毒等基本情况,随机地化验生猪的尿样或肌体组织等;(2)内部自律。利用PFSS社会人假设的一面,依靠各自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我约束,向行为优良者看齐,自觉履行和约。

2 冲突-协调机制。优质猪肉供应链中,冲突客观存在,协调是对冲突的解决。从冲突到协调是一个从不相容目标到相容目标的过程。冲突一协调机制保障PFSS有效竞合的健康持续发展。

优质猪肉供应链中,PFSS之间彼此冲突的焦点在于供应链整体利益的公平分配。实际运作过程中,冲突内容主要有如下三方面:(1)内部交易价格的确定。优质猪肉供应链内部交易价格,主要是指PF-SS之间在饲料、种猪、出栏生猪和分割包装猪肉等交易过程中的价格。(2)产品质量的定级。是指对饲料、种猪、出栏生猪和猪肉等质量等级的界定,受定级标准和方法的影响。(3)不同企业文化的融合。通常,PFSS都努力寻求机会试图把自己的经营思想、价值观念、管理制度和决策方式等渗透到整条供应链中去,以便增强自己的地位和影响力。此外,PFSS间冲突还有交易附加条件(如超市进店费)索取、关联业务(如公共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投入和客观风险承担等。

利益协调的两个关键是利益分配和利益补偿。针对冲突内容,优质猪肉供应链的利益协调机制是,PFSS相互间进行平等地协商产品质量等级和内部交易价格的确定标准与方法,科学准确地评估每一合作伙伴对关联业务的贡献和客观风险带来的个体损失,并根据贡献和损失大小给予合理补偿。

有机合成机理第3篇

关键词:高浓度合成氨有机废水 化学沉淀法 A/O工艺

山东某化工集团是一个集肥料、化工、科研、商贸流通、农化服务于一体的国有大型企业,该集团氮肥分厂废水主要是合成氨废水,日排废水1100m3,另有100m3/d的生活污水。原污水处理设施只对外排废水做沉淀处理,故废水中的污染物质如氨氮、氰化物、COD等还不能达到排放标准,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和水中生物中毒,对当地水环境造成了较大污染。根据该厂实际情况,采用“化学沉淀法-A./O”工艺处理废水取得了良好效果。

1. 废水来源

废水主要产生于造气、合成和冷凝过程中,该废水的主要特征污染物为氨氮。

2. 方案的确定

2.1 设计原水水质:COD≤260 mg/L ,PH:7~9 ,SS≤400 mg/L ,

氰化物≤2.0 mg/L,氨氮≤500 mg/L ,挥发酚≤.1.50 mg/L ,硫化物≤2.0 mg/L 。

2.2 处理水质标准:COD≤200 mg/L ,PH:6~9 ,SS≤200 mg/L ,

氰化物≤1.0 mg/L,氨氮≤150 mg/L, 挥发酚≤.0.20 mg/L ,硫化物≤1.0 mg/L 。

2.3 在预处理阶段采用化学沉淀法,在废水中加入硫酸亚铁,在PH值为7.5~10.5的范围内,将氰化物转化为无毒的铁氰配合物。监测进水PH值为8.26(在7.5~10.5之间),符合要求。

在生化阶段采用传统的生物脱氮方法,常用的生物脱氮方法有前置生物脱氮法(A/O工艺)和后置生物脱氮法。后置生物脱氮法占地比前置生物脱氮法的大,增加了工程的基建投资;并且需要外加碳源,这样将增加废水的处理成本且外加碳源的量不易控制,易造成出水COD上升。而前置生物脱氮法具有占地少、不需外加碳源等优点,因此,本项目的主体工艺采用前置反硝化的生物脱氮法。

前置反硝化生物脱氮法分为分建式与合建式,即反硝化、硝化与BOD去除分别在两座不同的反应器内进行或在同一座反应器内进行。

合建式反应器节省了基建和运行费用,且容易满足处理工程对碳源和碱度等条件的要求,但影响因素不好控制。一、溶解氧(DO)指数至关重要,一般为0.5mg/l~1.5mg/l范围内;二、污泥负荷指数<0.1~0.15KgBOD/KgMLSS·d,以满足硝化的要求;三、C/N比(满足反硝化过程对碳源的要求,6~7之间合适);四、碱度(适宜范围为7.5~8.0)。

对于传统的“硝化—反硝化”分建式反应器(A/O工艺),由于反应不在同一座反应器内进行,硝化、反硝化的影响因素控制范围相应增大,可以更为有效地发挥和提高活性污泥中某些微生物(如硝化菌、反硝化菌等)所特有的处理能力,从而达到脱氮除磷、处理难降解有机物的目的。这样的生物处理组合工艺可以减少生化池的容积,提高生化处理效率,既节省环保投资又可减少日常的运行费用。

2.4 工艺流程

2.5 工艺流程说明

本项目的工艺采用“硝化-反硝化”为核心的A/O法生物脱氮处理

工艺。A/O法生物去除氨氮原理是在充氧的条件下(O段),污水中的氨氮被硝化菌硝化为硝态氮,大量硝态氮回流至A段,在缺氧的条件下,通过兼性厌氧反硝化菌作用,以污水中有机物作为电子供体,硝态氮作为电子受体,使硝态氮被还原为无污染的氮气,逸入大气从而达到最终脱氮的目的。

2.5.1污水流程

生产废水经调节池调节水量,均衡水质后由水泵提升,加入FeSO4,

去除CN- ,生成络合沉淀物。出水进入一沉池沉淀去除部分悬浮物和沉淀物,一沉池出水和回流液混合进入缺氧池,进行反硝化脱氮反应,NO3- —N被还原成N2进入空气,污水则进入生物接触氧化池。在生物接触氧化池内进行降解和硝化反应,BOD大部分被降解,NH4+—N则转化为NO3- —N,出水大部分回流,剩余部分则进入二沉池沉淀脱落的生物膜,二沉池出水可直接达标排放,也可用泵泵入厂办公生活区的水景喷泉配水系统,这样即可美化厂区环境,又可利用在喷泉中水射流及曝晒起到的“氧化塘”作用,水质会得到更好的改善,从而充分保证了排放水的水质要求。

2.5.2污泥流程

从上述反应式中可以得到三个结论:

1不论是亚硝化过程还是硝化过程,都要耗用大量的氧。要使一分子氨氮(NH3—N及NH4+ —N)完全氧化成NO3- 需耗用2分子的氧,即氧化1mg氨氮需要4×16 / 14 = 4.57 mg的氧,此值为生物氧化池脱氮的需氧量提供了一个工程设计的参考数据。由于硝化反应需要足够的氧量,因此大多数学者认为溶解氧应控制在1.5 ~ 2.0 mg/L以上,低于0.5mg/L则硝化作用完全停止。

2硝化反应的结果有硝酸(HNO3)生成,会使生化环境的酸性提高。因此废水中应有足够的碱度,以平衡硝化作用中产生的酸,一般认为硝化作用最适宜的PH值在7.5 ~ 9.2之间。

3硝化反应的结果可使氨氮转化为亚硝酸盐和硝酸盐,但废水中的总氮量并没发生变化。

硝化作用宜在低BOD负荷条件下进行,若硝化段的含碳有机基质的浓度太高,会使生长速率较高的非硝化菌迅速繁衍,从而使硝化菌得不到优势,结果降低了硝化速率。一般来说,硝化段的BOD应低于20mg/L。

采用污泥负荷计算好氧池容积,泥龄与污泥去除负荷的关系为:

好氧池设两座,并联式,总有效容积为800m3, 泥龄约为30天。

4. 处理效果分析

德州市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01年6月15日~16日对该厂水样进行了48h的8次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见表1,表明该设施的处理出水达到了国家《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4-1999)小型二级排放标准。(注:GWPB4-1999现已改为GB13458-2001)

5. 问题的探讨

为了使污泥均质,需用浆式搅拌机搅拌,使污泥成悬浮状态,这就需要一定的搅拌速度,而转速不能过快,否则,将带入部分空气而破坏厌氧环境,同时易引起漂泥,使污泥流失,因此,搅拌速度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我们在原设计中的搅拌速度为.5.2r / min ,在实际运行中此转速偏大,特别是在调试阶段,由于缺氧池污泥浓度太小(不足1000mg/l),此转速时就更容易造成污泥流失,我们建议应将转速降低,这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6. 经济分析

工程总投资为163万元,其中污水处理站土建部分为83万元,主体设备60万元,其它费用20万元。直接处理成本为0.92元 / m3水,其中:固定资产折旧费为0.15元 / m3水;人工费为0.08元 / m3水;药剂费为0.39元 / m3水;电费为0.30元 / m3水。

根据设计方案,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中的部分工段(比如生产车间冲洗地面,锅炉车间冲渣冲灰等)。按20%的回用率,可节省的一次用水为240m3/d,每方水按0.5元计,为240×0.5 = 120 元/d = 0.1元 / m3水。则实际吨水处理费用:0.92-0.10 = 0.82元 / m3水。按每日处理1200立方米废水,每年生产300天计算,需净支出0.82元×1200×300 = 29520元。

6. 结语

采用化学沉淀法—A/O工艺处理合成氨有机废水,工艺技术可靠,操作简单,便于管理,运行成本低,处理出水符合国家《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01)小型二级排放标准,同时可回用于生产过程的某些工段,获得了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总的来说,本处理工艺是科学适用的。

参考文献:

[1] 曹素忱 主编. 无机化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6.

[2] 甘树应,杨青,陈季华 等. 前置生物脱氮法处理有机废水的工程设计[J]. 中国给水排水,2000,16(8):25-27.

[3] 张自杰,林荣忱,金儒霖. 排水工程(第四版)[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0,6.

[4] 李锋,朱南文,李树平 等. 有氧情况下同时硝化 / 反硝化的反应动力学模式[J]. 中国给水排水, 1999, 15(6):58-60.

[5] 袁林江,彭党聪,王志盈. 短程硝化—反硝化生物氮[J]. 中国给水排水, 2000 ,16(2):29-31.

[6] 吕锡武,李锋,稻森悠平. 氨氮废水处理过程中的好氧反硝化[J].

给水排水, 2000 ,26(4):17-19.

有机合成机理第4篇

由于“湿烟囱”无烟气再热措施,排烟温度降低,吸收塔出口带有饱和水的净烟气在排出过程中部分冷凝形成液滴,烟气从烟囱口排出后难以有效抬升、扩散到大气中,烟气中携带的石膏浆液聚集在烟囱附近,落到地面形成“石膏飘液”,特别是当地区温度、气压较低或在阴天气的时间段,该现象更为严重,不仅严重影响电厂周边环境与居民生活,甚至腐蚀设备。随着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及地方法规日益严格,石膏飘液的控制已成为燃煤电厂亟需解决的难题之一。

1、“石膏飘液”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1.1“石膏飘液”的成因分析

石膏飘液是指烟气从烟囱排出来后飘落下来的雨中含有固体颗粒物,这些固体颗粒物包括石膏( CaSO4?2H2O)、粉尘、石灰石等 ,烟气成分中还包括气体状态的CO2、NOx 、SO2、O2和H2O 等。烟气最重要的特性是处于湿饱和状态,由于环境温度总是低于烟气温度,因此当烟气排入大气时会因环境吸热而造成烟气湿度增加,甚至降温析出饱和水。

石膏飘液主要来自烟气在吸收塔中未除净的固体物、液态水和烟气在烟道及烟囱中降温的冷凝水。形成“石膏飘液”现象的成因主要有吸收塔内除雾效果不好,净烟气携带石膏浆液和液态水、烟囱中冷凝水的“二次夹带”和环境气象条件等三个方面因素。

处于湿饱和状态的净烟气在流经烟道、烟囱的行程中会在其的内壁上产生冷凝水,一期350MW机组净烟气冷凝水大约8t/h(见表2),其中一部分冷凝水顺壁面向下排除,另一部分被烟气“二次夹带”排入大气中,形成“石膏飘液”。

1.2“石膏飘液”问题解决对策

1.2.1以除雾器的升级改造为核心,消除大部分“石膏飘液”,这是改造工程量最小、投资最省的有效方式。因为雾滴在经过除雾器后,直径不小于22?m的雾滴去除率一般为99.99%,直径15~22?m的雾滴去除率为50%左右,直径小于15?m的雾滴去除率几乎为0,因此净烟气中有一定量的石膏浆液是必然的。但是选择适合的除雾器,有利于“石膏飘液”的治理。

1.2.2修正原设计的缺陷,除雾器的物理除雾功能主要有:重力除雾、离心力除雾和水膜除雾,而重力除雾功能实现的主要设计手段是喷淋层与除雾器本体间的标高差应在3m以上,且除雾器前的烟气流速应保证不高于3.5m/s,通过除雾器的净流速低于5m,即重力除雾功能实现与标高差成正比、与烟气流速成反比。

而大唐七台河发电厂一期2×350MW机组脱硫吸收塔的喷淋层与除雾器本体间的标高差应在3m以上,实际设计在2.6m;满负荷工况条件下除雾器前净烟气流速4.12m/s;通过除雾器的净流速在5.77m左右。

2、除雾器改造及检测

2.1除雾器改造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

2.1.1修正重力除雾设计缺陷的方法,在除雾器本体下侧布置一级管式气流分布器,其功能在于拦截大颗粒液滴对除雾器本体的冲击,否则,大颗粒液滴在除雾器本体表面堆积速度快,给冲洗带来难度,极易堵塞,增大带水负荷,加重“石膏飘液”的问题。

2.1.2原布置的除雾器型式为平板型,净烟气流通面积108m?,净除雾面积也为108m?,通过除雾器的净流速在5.77m左右,已超出改型除雾器的带水负荷的上限要求。改造前2×350MW机组WFGD净烟气侧雾滴浓度检测值(见表4)

2.1.3优化除雾器冲洗功能

2.1.3.1更换和优化冲洗喷嘴,调解冲洗水量、冲洗周期和冲洗压力。冲洗喷嘴的出口截面积由原来的50.24?L?更换为23.75?L?,一个周期的冲洗水量减少50%左右,利于调解液位平衡和PH值控制。

2.1.3.2改变因液位不好平衡的原因,手动与自动混合运行的冲洗运行管理模式,修正为自动运行管理模式。同时修正冲洗水量及冲洗周期与机组负荷挂钩运行模式。(见表6)

表6、冲洗水耗与机组负荷关系图(在一个周期8-16m3/h)

2.2除雾器改造后的检测

2.2.1选择检测方法(见表7)

2.2.2检测结果(见表8)

4 结 语

“石膏飘液”问题由于对电厂及周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通过对石膏飘液的成因及影响因素、排放现状和相关检测方法的调研分析,目前国内面临“石膏飘液”问题的解决对策,在WFGD 系统设计和运行中,可以通过除尘设备及脱硫设备运行优化、尾部烟道设计优化及增设WESP 等方法,解决“石膏飘液”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石膏飘液”现象的监管建议。

(1)WFGD 系统取消GGH 导致排烟温度降低,是产生“石膏飘液”现象的重要原因,设备设计及运行、操作参数变化及外界环境对“石膏飘液”的形成也有一定的影响。如果按出口液滴含量达到75mg/m3 要求,“石膏飘液”问题不突出,只是有少量水滴,因此需要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标准,更新污染物减排技术约束雾滴排放。

有机合成机理第5篇

论文关键词: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构成要件,优化途径

 

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构成要件是构成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具体要素,是保证运行机制得以正常运行转的基本单元。分析比较规范的农民合作组织的运行机制可以发现,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构成要件主要涉及合作组织的成立、内部管理、利益分配等几个方面,因此,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就是构成农民合作组织的各个要件的运行原理及其各要件之间的相互关系。笔者将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概括为成立机制、管理机制、分配机制等几个构成要件。对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合作组织运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对合作组织的运行机制进行优化。

1 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构成要件分析

1.1 农民合作组织的成立机制分析

成立机制不仅是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基础和决定因素,它直接影响着农民合作组织的其他构成要件。农民合作组织虽然成立的形式多种多样,但从其运行机制的角度加以梳理,主要有被动成立机制与主动成立机制两种形式。

被动成立机制是农民合作组织在成立时其成员处于被动状态,基层政府或机构和企业等是农民合作组织的发起者和创建者。被动成立机制的农民合作组织带有一定行政色彩,多数都是基层政府牵头组织,或者帮助协调而成立起来的。被动成立机制建立起来的农民合作组织,主要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基层政府推动建立的合作组织。这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是由县(区)政府或者镇(乡)政府推动和引导,在县(区)或镇(乡)区域内组织建立起的农民合作组织。二是基层农业服务机构领办成立的合作组织。基层农业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农技推广部门和基层供销社等农业服务部门。基层农业服务机构利用其人才、技术、场地、信息和设备的优势优化途径,吸收农民参与组建专业合作组织,为成员农户提供农资供应、生产指导、技术交流与培训、市场信息传播、产品加工与销售等服务。三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兴办的合作组织。这类农民合作组织一般依托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公司+农民合作组织+农户”的模式,由龙头企业带动,吸收相关农户参与而组建合作组织。

主动成立机制是指农民合作组织在成立时其成员处于主动状态,农民自己是合作组织的主要发起人和创建者。主动成立机制的农民合作组织大多数是由农村能人利用自身经营优势和资源发起建立的论文范文。农村能人有的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生产规模较大;有的长期从事农产品加工或营销,对市场行情和销售渠道比较了解;有的在农业生产技术方面有一定专长,用农业技术带动农户;有的曾经担任过村干部,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显然,农村能人在主动成立机制下的农民合作组织创建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主导作用。

1.2 农民合作组织的管理机制分析

农民合作组织管理机制是合作组织进行经营决策、经营运作和经营监督的具体方式,主要是合作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通过合作组织经营目标和观念的确立,促使合作组织经营职能的强化,从而实现合作组织管理机制的优化,这是健全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重点所在。

在农民合作组织管理机制中,民主决策机制是一项核心内容。在比较规范的农民合作组织中,其组织章程和制度都有关于民主决策的规定,要求合作组织的重大事项要通过成员大会表决,并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对于合作组织的分配决策制度也做了类似的规定,如合作组织的收益分配方案,合作组织的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保证金的提留比例等,均实行合作组织成员大会表决制。同时,合作组织中的监事会对合作组织与成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督,监督和规范合作组织领导机构管理权力的行使等。

日常管理是农民合作组织管理机制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具有一定规模且管理比较规范的合作组织,都能够建立起比较规范的日常管理机制。一般是按规定设立理事会,有的合作组织叫做管理委员会或社务委员会等。理事会是农民合作组织的日常经营决策与管理机构,负责合作组织的日常运行管理。在理事会下设立一些具体的管理分支部门,如经营部门、财务部门、销售部门、服务部门等。这些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具体负责管理合作组织的各项日常事务,从而建立起相对健全的合作组织管理机制。有的在农民合作组织内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合作组织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代表全体合作组织成员负责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管理决策工作,监督合作组织的内部日常管理以及财务管理情况。

1.3 农民合作组织的利益分配机制分析

农民合作组织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合作组织的收益或盈利在合作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分配的制度安排。利益分配机制是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核心构成要件,比较普遍的利益分配机制有按交易额返还盈利与按“股金”分红两种形式。

按交易额返还盈利的分配形式是合作组织与成员通过契约的形式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优化途径,合作组织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按产品交售量返还给合作组织成员的利益分配形式。农民合作组织本身一般没有经营收入,也不直接分配,它通过采用契约制度,以相对稳定的价格或保护价格收购组织成员农产品,利用组织销售网络统一对外销售,在合作组织与成员之间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使成员直接从销售环节中获利。这种分配方式的优点是充分利用合作组织的“合作利益”,由合作组织集合农民的批量供给和小规模需求组成规模供给和规模需求,内部组织交易替代外部市场交易,从而稳定市场,扩大影响,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合作组织成员的获利水平。

按“股金”分红的分配形式是合作组织内各方以资金、土地、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共同参股,组成经济共同体,按照参股生产要素的比例进行分配的利益分配形式。采用这种分配形式体现了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原则,有效地调动了股东尤其是大股东的积极性,为合作组织发展筹措资金,有利于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在实际操作中,有一些农民合作组织还实行按“股金”分红与按交易额返还盈利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形成了在同一合作组织内容两种分配形式共存的局面。

2 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优化途径

从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构成要件的视角,优化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需要从各构成要件着手,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合作组织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优势,使农民合作组织成为农业发展和建立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支撑。

2.1 成立机制:规范农民合作组织章程

由于农民合作组织的成立机制决定着其他运行机制要件,因而自农民合作组织成立之时就要加强规范性运作。农民合作组织章程的制订是规范成立机制的基础,也是健全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必要前提。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深入贯彻,大多数农民合作组织在成立伊始都能够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制订合作组织运行的章程,但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章程的制订尚缺乏规范性。因此,各地的农民合作组织还需要在合作组织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组织章程。通过规范合作组织章程,规范和完善合作组织成立机制,明确合作组织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比较规范的合作组织领导管理机构,进而健全合作组织的利益分配机制。

2.2 管理机制:推进农民合作组织管理的民主化

从成立机制可以看出优化途径,我国多数农民合作组织自成立之时就难以摆脱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的庇护和影响。同时,有些农民合作组织在组织章程中虽然都规定了民主管理的原则、方式和程序等,但普遍的现象是在合作组织实际运行过程中这些规定大多没有执行。

优化农民合作组织的管理机制,推进农民合作组织管理的民主化,各类农民合作组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坚持成员大会制,巩固合作组织民主决策的基础。农民合作组织均应设立成员大会制作为合作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二是创新民主决策的一人一票制,提高民主决策的有效性论文范文。合作组织在重大决策中继续坚持一人一票制,如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产生等,其他事项可以考虑打破一人一票制,实行一人一票与一股一票相结合的决策制度,在股份制合作组织也可以考虑实行一股一票制。三是规范合作组织内容管理制度,构建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引导,鼓励农民合作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开展培训,规范合作组织内部管理制度。

2.3 分配机制:完善农民合作组织的利益联结机制

利益联结机制是围绕产权主体的根本利益而建立起来的能够调动合作组织内各方积极性的制度体系。利益联结机制是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健全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关键环节,也是关系农民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结合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基本情况,参照国内外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成功经验,农民合作组织的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应着重加强利益分配机制的合理性、多样性和完善性等方面的规范和建设。(1)针对部分农民合作组织利益分配中的不合理因素,政府要加强引导,农民合作组织自身要不断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组织的权力机构要充分认识农民合作组织对外追求盈利的本质属性,认识到利益分配机制影响着合作组织成员的参与和生产积极性,影响着合作组织的今后发展。(2)合作组织的利益分配既要遵照合作组织的通行惯例,又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在坚持按交易额分配为基本分配方式的前提下,合作组织的利润可以按交易额进行分配,也可以按股金的份额进行分配,还可以按交易额分配与按股金份额分配相结合进行分配。(3)利益分配机制的完善性要求合作组织在进行利益分配中坚持利用共享的基本原则,构建合作组织相对比较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具体而言,一是要正确处理好合作组织各利益主体,尤其是发起人与农户的利益分配关系优化途径,明确分配比例,合理确定合作组织积累与返还利润的比例。二是要积极维护合作组织内农民的合法权益,要代表农户与企业谈判,为合作组织成员创造有利条件。三是明确合作组织不同分配阶段的具体分配方式。一般而言,合作组织初次分配可以采取产销订单、最低保护价、最高限价、随行就市等方式,按产品销售额进行分配;二次分配可以按股金分红和按交易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

? ?3 结论

农民合作组织的运行机制可以分解为成立机制、管理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等构成要件,优化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可以将构成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各构成要件加以规范和完善,发挥每个构成要件各自的作用,使农民合作组织能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优化农民合作组织运行机制需要整合各方力量,包括政府、社会与合作组织。就政府而言,主要是为农民合作组织建立法律法规等发展环境,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特别是财政与金融政策的扶持;对于社会有关各方来说,需要积极关注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尤其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努力发挥带动辐射作用;农民合作组织自身要不断完善运行机制,规范运行管理行为,使农民合作组织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优势达到最大化。

参考文献:

[1][2]孔祥智、史冰清.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运行机制、基本作用及影响因素分析[J].农村经济.2009(1).

[3]王成军、费喜敏.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机制的思考——以台州为例[J].甘肃农业.2008(12).

[4]卢敏.内生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与运行机制研究——基于A村牛联合放养组织的实证研究.农业科技管理.2010(3).

[5]邵喜武.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模式及其运行机制研究——以吉林省为例.社会科学战线.2010(5).

[6]张继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机制研究.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

[7]吉文丽.完善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思考.中国集体经济.2011(13).

有机合成机理第6篇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市农机装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农机合作社。

第三条农机合作社由市农业局、财政局(含国资办)、审计局、农机工作办公室齐抓共管,负责全市农机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各负其责。各部门对农机合作社要定期开展检查,对问题严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条农机合作社组织建设。农机合作社必须遵守农机合作社章程,设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生产经营等组织机构。

成员大会设总召集人1名,成员若干名。成员大会是农机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必须严格按农机合作社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成员3名以上。理事长是农机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会是农机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成员3名以上。监事会是农机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生产经营设经理1名,成员若干名。理事长或理事可以兼任经理,也可实行聘任制,聘请专业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经理,经理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职权。

农机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理事长、理事、监事长、监事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并对成员大会负责。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第五条农机合作社制度建设。农机合作社必须制定财务、生产、机务、人员、油料、安全生产等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农机合作社场库棚建设。必须严格按照省农委农机局规定的场库棚建设标准建设,即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农机库面积750平方米以上,农具棚面积650平方米以上,维修间、配件库、副油库、工具库面积28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面积42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不少于250万元。要求所有建筑物采取混凝土或钢架结构、地面硬化。

第七条农机合作社要积极开展规模经营和连片作业。采取入股、租赁、委托、代耕等形式进行土地规模经营、连片作业,规模经营面积5万亩以上。农机合作社在保证完成本作业区域内5万亩作业的基础上,可以跨区作业,跨区作业应向市农机工作办公室申请并报省农委农机局备案,跨区作业完成后农机具应及时返回本地。

第八条农机合作社机具管理。由省级部门负责贷款购置的农机具,农机合作社在还贷期限内不得变卖、转让,对擅自变卖、转让合作社机具的,发现一起追究一起,决不姑息,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国家投资购置的农机具,合作社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产权国有,合作社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按照《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规定,农机合作社装备的拖拉机、玉米收获机以及其它自走式动力机械必须办理牌照,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经省、市培训,并具有驾驶执照,严格按《黑龙江省农机田间作业标准》进行各项农机田间作业。农机合作社应当购置农机维修设备,对机具实行定期维护保养,保持机具技术状态完好,并建立技术档案。要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提供优质高效安全地生产和服务,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第九条农机合作社资产管理。所有的固定资产应当单独设置帐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成本核算机制,按固定资产折旧费、大修理费、日常维修费、轮胎磨损费、人员工资、管理费、油料费、资金占用费等核算成本。合作社经营收入应首先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分配。在未偿还完贷款之前,不得进行分配。

第十条农机合作社贷款偿还。农机装备40%贷款本息,必须按省农委农机局和省交通银行规定的还款期限按时还本付息。超过还款期限三个月仍拒不还款的,由市政府将合作社整体收回,拒不交出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占、挪用、变卖或者私分农机合作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擅自将农机合作社资产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农机合作社资产为他人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农机合作社交易的佣金并占为已有;

(四)从事损害农机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市、乡(镇)、村三级政府应当通过政策扶持、组织协调、典型示范、宣传引导和促进劳动力转移等方式,扩大合作社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增加合作社收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集中连片、组织签定作业合同、信息咨询等方面为农机合作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鼓励和扶持农机合作社成为当地农机新技术的推广和示范基地。

第十三条农机合作社从事的生产经营等所有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形象。

有机合成机理第7篇

【关键词】煤矿;机电设备;维修技术;管理;现状;对策

在当前煤矿资源的综合管理中,设备机电的综合管理室煤矿企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整个维修过程中,对于整个设备的综合管理,确保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成为了煤矿机电管理中的重要步骤,也是有效促进企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

1 简述煤矿机电设备维修技术管理存在的相关问题

1.1 管理疏忽与重产量之间的矛盾

在当前的一些煤矿企业中,过分的追求在产量的运用上,对于设备的综合管理缺少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渠道,一些综合的制度也不能落到实处,尤其是在一些相对复杂的工作环境中,对于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没有形成整体的管理方式,也没有对煤矿机电设备建立设备档案,在开采过程中没有形成综合化、常态化的检修模式,在机电的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的得到全面的综合管理,这样增加了机电设备的维修成本,也不利于整个机电设备管理的细节应用,造成整体效率的偏低。

1.2 机电设备的有形损害与无形损害相对较大

在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中,有形损害与无形损坏都会给整个设备的正常运行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尤其是是在日常的生产运行中,也会出现相应的磨损与老化现象,其中一些设备在受到外界环境影响的情况下,就会出现磨损、生锈等现象,给机电设备的精确度带来不同程度的破坏,在一些机电设备处于闲置的状态下,一些企业购买重复的机电,造成整体运用效率的地下,严重影响煤矿生产的整体经济效率。

1.3 工作环境以及设备陈旧等原因

在当前煤矿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中,由于受到相应的综合影响,机电设备属于一种特殊的工种,一些设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对不高,在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不能形成及时的综合管理,也不能给整个机电设备采用灵活多样的处理方式,延误整个技术处理的过程,在人工生产等落后状态的影响下,形成整体管理与机电设备的综合运行模式形成矛盾对立,这些,都不利于煤矿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水平提升,一些陈旧的设备,在长时间的运作下,不能得到及时的更新,造成带病运转现象,可能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2 阐述煤矿机电设备维修管理的技术运用方式

2.1 构建系统化综合管理的工艺流程

在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中,要形成现代化的管理模式,通过对煤矿机电设备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对每一台机电设备的运用特点、维修次数、问题表现等记录出来,在具体的应用过程中,搭建信息化管理的综合平台,摸清每一个机电设备的整体性能,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对于设备的购置、资金 等都有详实的记录,形成设备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方式,并结合现代化的信息综合管理模式,形成规范化、动态化的管理机制,在几点设备的运行中,搭建常态化的管理机制,每天对不同的机电设备要有精准的管理,在整个工艺流程中,将机电设备的主体地位表现出来,确保整个管理的综合效能。

2.2 建立规范精细的设备选型、淘汰制度

煤矿机电设备选型是在设备规划中优化方案的过程,是煤矿机电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根据工艺技术的要求和市场供应情况,按照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用的原则,建立对设备进行可靠性、操作性、环保性、节能性等综合分析调查的规范流程,确保设备选型的科学、合理,消除因设备不适用、闲置等产生的浪费现象,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 将设备故障控制在萌芽阶段。将所有设备的运行档案进行整理,归类、分析,并结合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每月设备运行时间,制订出月度、季度、年度设备检修计划。由于洗煤厂机电设备检修工作的特殊性。

2.3 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

首先,要保证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队伍的高素质,就是要培养专业素质过硬的高技术人才,这样才能在对机电设备的检修与技术改造中游刃有余,充分发挥煤矿机电设备的最大效用。其次,要推进煤矿机电设备的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方便、快捷、高效的特点可以有效的提高煤矿机电设备的工作效率并最大程度的避免安全隐患。再次,要建立完善的责任管理制,设备检修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确保日常检修、定期检修、大修的有序进行,消除因设备引起的安全隐患;技术人员专心设备的技术改造,使机电设备及时更新换代;管理人员做好煤矿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对设备检修与技术改造的监督管理,从而确保煤矿机电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生产目标的顺利完成。

2.4 提升煤矿机电设备的改造技术

机电设备的改造技术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技能,也是在技术方面的一个重要突破。在煤矿机电设备的改造过程中,改变以往粗放式的管理机制,形成整个技术改造的全面突破。因此,要从整个源头出发,在分析当前机电设备相对老化的基础上,形成设备的更新换代,减少在维修过程中的设备成本,并提升整个管理的综合质量。对煤矿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要重点引进高科技技术和注重高技术人才的培养。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可以提高设备生产效率,扩大生产规模和整体经济效益,这也有利于煤矿企业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对高技术人才的培养是技术改造的长远规划,有高技术人才才能更加有效的利用高新技术设备,这也有利于企业高新技术的传承和发展。

3 结语

总之,在煤矿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中,要在重视技术提升的基础上,通过严密、规范的管理手段,将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融入进来,在强化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基础上,构建全方位技能培训的有效模式,将机电设备的综合知识与整体技能结合起来,形成一经济杠杆为抓手,提升管理效能为目的的管理方式,突出机电设备管理的现代化平台系统,扎实抓好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确保整个安全管理的综合技能。

参考文献:

[1]王玉祥.浅谈设备检修与改造技术在煤矿机电中的应用[J].科技与生活,2011(11).

[2]戴苏伟.加强设备检修与改造技术提升煤矿机电设备的使用率[J].科技资讯,2012(28).

[3]安华能.论煤矿机电设备的检修和技术改造[J].机电信息,2012(27).

[4]张亦楠.煤矿机电设备的检修与技术改造[J].实用技术,2012(2).

有机合成机理第8篇

工程项目中机械资源的配置主要是衡量工期成本的关系,违背合同工期,最终也会引起成本的增加,二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现场机械资源主要由自带机械、分包商机械以及租赁机械等3部分组成。科学合理的确定这3部分的比例,对项目的工期和成本起着关键作用。对工程所在地机械租赁市场价格和分包商的施工效率进行调研,搜集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自带机械的数量和种类往往是中国企业面临的最为头疼的难题。如果在确定仅靠当地机械资源无法完成合同要求的工期时,就必须考虑自带一定数量的施工机械参与到海外工程的施工。应该从机械的采购、运输、关税、后期的处置成本以及项目工期的实际情况等方面来全面考虑。出于对高昂的回运成本考虑,自带的施工机械基本上都是采取永久出口的方式,只能在当地进行处置。当地分包商的施工习惯成为必要的考虑因素,决定了工程完工后机械在当地的处置成本。还要结合公司所在国的潜在市场情况,综合各种因素全面均衡考虑,最终做出科学的决策,达到机械资源的合理配置,为顺利实现合同工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增强法律意识,细化合同条款

全面细致的合同条款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前提和基础。海外工程机械管理与国内最大的区别,在于如何合理利用合同条款来规范和约束分包商的行为。海外工程中分包商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强,这就要求中方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细化合同条款,做到凡事有据可依,进而降低机械安全管理过程的风险,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将现场机械资源安全管理要求单独列为一章写入合同,进一步明确与分包商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对于分包商自带机械的管理要求。合同条款中需明确企业有权对现场分包商的机械实施监管,分包商应服从中方的管理要求。中方对分包商机械管理的各项管理举措,只能进一步提升分包商的机械管理水平,但不降低或免除分包商所应承担的责任。(2)对于中方自带机械的管理要求。由于出国人员的限制以及综合成本的考虑,中方自带机械的安拆、操作、维保等工作一般承包给当地分包商。需要将机械管理程序中主要考核和约束条款写入合同,合同中需要详细界定分包商的人员资质要求、工作范围、监督考核、安全要求以及安全责任划分等内容。(3)对于我方自带或租赁提供分包商使用机械的管理要求。由于分包商现场资源不足,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企业携带部分机械或租赁机械提供给现场的分包商使用,需要与现场分包商之间签订《机械使用安全协议》,详细划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三、熟悉当地的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

世界各国有关机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例如对于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检验取证要求等方面。如果直接套用国内的机械管理制度,会造成“水土不服”的现象发生。在制定项目机械管理制度前,要对当地有关机械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和了解,同时借鉴国内成熟的机械管理经验,这样才能使编制的管理制度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才能更加容易被当地分包商接受和认可。严格过程管控,确保机械可靠运行中方作为工程的总承包方,有责任和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来确保现场机械的安全可靠运行。一旦现场机械出现事故等异常情况,可能将会面临现场罢工、法院、经济赔偿等种种不利情况,势必会影响合同工期,甚至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必须重视现场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过程监管,确保机械可靠运行。加强对分包商的培训工作,提高分包商的业务素质。使分包商熟悉中方施工机械的性能和特点,做到“四懂”和“三会”。开展业务技能比武,对表现优秀的分包商人员进行奖励,从而激发分包商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监督考核工作,合理运用合同中的监督考核条款,对工作中责任心差,业务技能不合格的分包商人员采取淘汰制。对于人为原因造成机械损坏,依据合同条款,给予责任分包商必要的经济处罚。加强检查和监督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机械“带病”作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分包商限期整改完成,并记录在案,提高施工机械的完好率。

四、科学的为施工机械投保,降低机械使用风险

有机合成机理第9篇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市农机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机合作社建设步伐,促进合作社大发展、大提高、大发挥。刚才大家一起参观了市的农机合作社、布谷鸟农机合作社和及时雨农机合作社,又听取了市农机局和三个明星合作社的经验介绍,他们的做法各具代表性,希望各市区能认真学习,相互借鉴,更好地推动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一、近几年合作社发展情况回顾

自2011年以来,我市农机合作社实现了大踏步快速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机合作社总数达84个(27个、25个、21个、区2个、和都是4个、高区1个),实现了一处乡镇一个农机合作社的发展目标。合作社社员数达到1739个,服务农户79920户,拥有各类农机具5838台,资产总额达到1.98亿元。农机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规模和服务领域及服务水平均有明显提升,也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如市的布谷鸟农机合作社被评为全省明星社,的国丰农机合作社、的惠民农机合作社等8家得到市级明星合作社称号,他们已成为集土地经营、农机作业、科技推广、销售、修理于一体的专业合作社。市兴保田农机专业合作社成为种粮大户,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和永丰农机专业合作社也均不同程度地参入了土地流转,的布谷鸟农机专业合作社集农机作业、农机生产、销售和农机维修为一体,成为当地一个综合性龙头企业。

农机合作社的建设得到了各级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全市已有9个合作社列入全省规模化推进项目,获得省财政奖励扶持资金55万元,市财政还从地方财政资金中拿出5万元作为创建农机合作社的奖励,政府扶持奖励资金发放,为农机合作社的建设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二、认清形势,乘势而上,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社

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实施以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把发展农机合作社作为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和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紧紧抓住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大幅度增加,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热情高涨的有利时机,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大胆实践,大力推进农机合作社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成为当前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中的一大亮点。

法律实施三年来,各地各部门通力协作,形成了扶持农机合作社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加快发展农机合作社的观念深入人心,支持农机合作社发展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三年来,各市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宣传农机合作社法,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兴办专业合作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社会各界对农机合作社的认识逐步深化,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提出建议和提案,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传媒广泛宣传成功合作社的典型经验,促进和支持农机合作社快速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系列配套法规规章的颁布施行,为加快发展农机合作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配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示范章程》和《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等法规规章相继颁布实施,形成了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快速发展的法规制度体系。省人大在坚持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

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系列优惠扶持政策陆续出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近年来的多个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的宏伟目标,进一步指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三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先后制定了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一些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已经成为当地涉农建设项目的承担主体。良好政策环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讲,由于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虽是经验介绍,也只是一些点滴的探索和体会,但只要肯汇各方经验于一体,定会为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加快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目前,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发展数量不多。全市仅有农机专业合作社84个,每个农业镇不足两个,离省农机办“每个农业镇达到3个合作社”的要求更是相差甚远。二是合作社基本特征不明显。所成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绝大部分只为合作社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维修、加油和代办相关手续等服务,也就是说,有些虽称之为农机专业合作社,但服务内容依然停留在农机作业服务协会的层面上,还没有真正体现出“从事经营性活动”这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特征。三是发展水平不高和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已成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相当一部分流于形式,仅仅处于组建了机构、建立了相互雷同不能完全体现合作社各自发展特点的规章制度的状态,内部利益连结机制尚没有完全建立,且与市场结合不紧密,在提高合作社成员经营效益方面作用发挥也不明显。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认识方面的,又有市场方面的;既有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也有管理方面的。在此,我想着重讲一下认识和管理方面的原因,一是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就没有行动,没有行动就没有结果。认识不到位主要是农机管理层的认识不到位,一些市区的农机局局长认为,抓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既争取不到资金,又没有现成模式可循,有无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械化农业生产照样年年搞,且农机专业合作发展数量的多少、经营的好坏,与农机管理部门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再加之与农民打交道,工作量大,出力费神,也未必能抓出政绩。二是重视程度不够。有些市区只重视有钱的事,对没钱的事不积极。也就是说,随着国家对农业投资的不断加大,农机项目增多,且项目投资额度加大,尤其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投入资金大幅度增加和实施规模扩大以来,多数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事业机构热衷于跑项目争投资,这是对的,也无可厚非。但对于无投资和投资少的或一些基础性、关键性、长远性的工作根本就不重视,也不想管。如农机合作社建设工作,没有典型不去抓,有典型不去总结推动,没有将其纳入农机化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往往是上级有要求了,抓得紧了,动一动、抓一抓,主动开展工作的少,被动应付的多,没有主动性自觉性,缺乏持续性。三是整体协调性差。在农机系统内部,一些地方片面的认为抓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只是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管理科的事,没有形成农机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农机管理、监理和培训等农机事业机构全力抓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工作合力。

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既是法定义务,又是时代呼唤;既是政府要求,又是农民期盼;既有发展空间,又有推进措施;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需要。差距是努力方向,差距也是需要努力填补的空间。各市区要全面回顾自身抓农机合作社建设的经历,看上述原因找得准不准,看上述问题在当地是否存在,同时要全面分析当地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的原因,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制定措施,加快发展。

三、抓管理,促规范,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作用

农机合作社已经成为三夏、三秋农机化生产的主力军。农机专业合作社在三夏、三秋农机化生产和跨区作业中凸显优势,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快了农机化作业进程,提高了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从经营效益来看,主要服务领域为粮食生产的耕作、种植、收获等环节,2012年合作社作业服务面积近226.59万亩,年服务总收入达到10669万元;2011年三夏期间,全市共完成小麦机收面积117.68万亩,农机合作社完成35万亩,占总量的29.7%,较10年提高4个百分点;共完成小麦机收跨区作业面积98.83万亩,农机合作社完成27.5万亩,占总量的27.8%,较10年提高2.5个百分点。

同时,农机合作社逐渐成为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的重要载体。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大都思路开阔,接受新事物快,善于研究新政策、新机具、新技术,积极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置大型拖拉机、大型联合收获机、深松机和深耕犁等大型农业机械,并大力宣传、推广和应用,逐渐成为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的重要载体。如市2012年共实施土地深松、小麦保护性耕作面积15万亩,主要依靠布谷鸟农机合作社等15个合作社来完成,既保证了作业质量,又提高了作业效率。

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抓管理,促规范,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作用,突出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正确把握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是合作社的生命线。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起步晚,发展快,在规范化管理方面存在一定问题,要积极引导依法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五有”标准,进一步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切实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作水平。要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监督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运作;指导合作社健全完善章程制度,规范民主管理程序,积极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完善盈余分配制度和积累机制,确保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二)加大力度,继续抓好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各级农机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策扶持,除在农机购置补贴上继续重点支持以外,还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要强化示范引导,注重发挥农机合作社在农机推广、示范项目实施中的重要作用,依靠社会影响和经营效益,吸引和带动农机合作社的快速发展。要强化规范指导,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按照“五有”标准规范建设,不断提高农机合作社建设发展水平确保年底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100个,实现农机合作社建设的新突破。

(三)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合作社的龙头带动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发展农机合作社作为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加强对农机合作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扶持和服务指导。

要加强指导,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引导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加强信息引导和服务,及时市场分析、形势预测、政策动向等方面信息,不断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要加强培训,努力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机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维修操作技术队伍,提高合作社的运行质量。

要加强协调。努力帮助解决农机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项目投入、融资贷款、税收优惠、用地保障、油料供应、场库棚建设和维修保障等问题,促进农机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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