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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食品安全的意义优选九篇

时间:2023-12-06 10:21:36

关注食品安全的意义

关注食品安全的意义第1篇

现行刑法对食品安全规范滞后现行刑法关于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规定,亟须与食品安全法协调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刑法中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罪名设置显示出滞后性,导致一些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犯罪行为,难以准确定性。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安全,在主体上涉及到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藏、销售和监管等人员;在对象上涉及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运输工具等。而刑法中的食品安全的含义较窄,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所规定的食品安全犯罪,在主体上只涉及生产、销售人员,在对象上只涉及食品。食品安全法对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以及监管者规定了相应的义务,当他们违反义务应承担刑事责任时,在刑法中却不能找到恰当的罪名。例如,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问题是,如果违反该规定,并造成了严重后果,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却并不能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或是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定性。当然,对此类行为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性,但这又落入了“口袋罪”的窠臼,因为从刑法理论上讲,所有食品安全犯罪的同类客体都是危害公共安全。刑事立法技术的日臻完善,要求对犯罪客体的划分越来越精细,避免“口袋罪”现象的出现,不能把所有的或大部分的食品安全犯罪都简单地以一罪来处理。

二是刑法中有些食品安全类的犯罪的法定刑偏轻,有的甚至低于行政处罚。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行为,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而刑法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罚金刑的规定却是,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明显轻于行政处罚。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制裁,是完善食品安全立法的重要方向,而刑罚轻于行政处罚,显然与此背道而驰。

三是刑法对于食品安全类的犯罪处罚范围过窄,没有体现出预防为主的方针。我国刑法有关食品安全的犯罪更多地体现了传统刑法的色彩,而对食品安全的风险预防性却体现得不够,面临着一种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调控不力的危机。首先,我国刑法有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绝大多数属于结果犯或具体危险犯,具有预防性的抽象危险犯并不多见。其次,食品安全法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对生产经营者规定了一系列的作为义务,但由于刑法有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中,不作为型的犯罪很少,生产经营者即使不作为,且造成重大损害后果,也难以对其定罪判刑。再次,有关食品安全犯罪的预备行为难以入罪。 综上,食品安全法出台后,需要对刑法进行调整和完善,以形成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体系的层级性、严密性和强力性,确保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体系的无缝衔接,全方位构筑食品安全法律屏障。

应将食品安全法禁止的行为与刑法典相关条文联系起来 完善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责任,关键在于如何将食品安全法禁止的行为与刑法典的相关条文联系起来。食品安全犯罪与传统犯罪不同,一旦发生就会造成巨大损害结果,对这类犯罪行为的规制,应当以预防为主,即只要行为可能造成损害危险,就应当对其进行刑事制裁。这种预防性的刑法制裁,其实也就是现在大陆法系国家比较流行的风险刑法理论或安全刑法理论所主张的内容。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刑法分则第二章设专节规定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罪,并增加相应的罪名。

食品安全犯罪不仅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更严重的是危害了公共安全。在司法实践中,一些食品安全犯罪,也恰恰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定罪处罚的。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被称为最大“元凶”的张玉军及其“下线”张彦章,就是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涉及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等众多领域和环节,结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等的规定,具体罪名应包括:非法生产、销售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相关产品罪;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罪;食品安全事故不报罪;出具虚假食品检验证明罪;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等。  二是适当增加过失的食品安全犯罪。

我国刑法中有关食品安全的犯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都需要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行为人不履行食品安全法查证查货的注意义务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并不能根据这些罪名进行处罚。因为没有履行查证查货义务,只是一种应当注意而没有注意,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故意还是有相当差距,即应当注意而不注意还不能说明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不管是对行为性质,还是对结果的故意。比较恰当的做法是放松对这些罪名在主观方面的要求,规定过失行为也能构成以上罪名。

三是适当增加不作为型的食品安全犯罪。

关注食品安全的意义第2篇

关键词:商洛;市民;食品安全;科普;调查

中图分类号:TS201文献标志码:Adoi:10.16693/j.cnki.1671-9646(X).2017.11.044

0引言

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对树立市民稳固的食品安全意识、解决社会中的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卫生有着重要意义。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学院选择陕西省商洛市作为暑期社会实践的地点,在走访企业、深入基层进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后发现不同年龄段的市民对食品安全的了解程度和关注点有较大差别,因此了解不同年龄段的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科普是十分重要的。此次调查旨在了解不同年龄段人群的食品安全科普需求,以期为有效开展更具针对性的科普宣传提供依据。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随机选取丹凤、商州、洛南市民共50人。所有市民对调查均知情同意,且愿意配合调查。

1.2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法,由暑期实践小分队向接受调查的市民解释调查目的、意义及问卷的填写方式等,以取得其支持和合作。问卷不记名,当场填写并收回。共发放问卷50份,回收有效问卷50份,有效回收率为100%。

1.3统计分析

运用OFFICE的Excel软件对所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2数据及分析

2.1一般资料

为方便分析,下面以ABCDE来指代各年龄段。

年龄段分布见表1。

2.2市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及了解情况

2.2.1购买食品的关注点

对于所购买的食品,不同年龄段最为关注的均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相关检疫证次之。如图1所示,10~29岁的人会关注外观,而其他年龄段则关注较少;对于价格的关注度除30~39岁的人极少关注外,其他年龄段都会关注,尤以10~19岁的关注最多。

各年龄段购买食品的关注点见图1。

2.2.2市民食品安全意识

在对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评估这个问题中,认为自身食品安全意识较强的有2/3,而且有明显的随年龄增长所占比例增加的趋势,其数据为41.67%~100.00%。这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的安全意识越来越强。

各年龄段食品安全意识见图2。

2.2.3对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情况

各年龄段对食品相关法规了解情况见图3。

由图3可知,绝大多数人认为自己对于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是知道却不了解,但是在30~39岁和50岁及以上有个别人表示非常了解,同时也在40岁及以上有人表示完全不知道,从事食品相关工作的人会了解得比较多,但是也有一些中老年人完全不了解,这不仅说明他们对于食品安全相关法律陌生,也表明了食品法律的普及盲区,所以应该在中老年人群中加大食品安全法律的宣传,给予他们维护自身利益的武器。

2.2.4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的处理方式

当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时,所有年龄段的人的处理方式都略偏消极,或是奉劝新朋好友不再购买或是自认倒霉,都是从自身方面来解决,而非投诉、赔偿等主动积极的做法。

各年龄段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处理方式见图4。

由图4可知,不同年龄的人其积极处理的方式也有所不同,10~39岁倾向于与商家协商要求赔偿,此外有32%的人表示会采取多种方法来处理,这说明有少部分人拒绝自认倒霉,会用多种方式来表示自己对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满。

2.2.5对食品安全科普方向的需求

各年龄段对食品安全科普方向的需求见图5。

由图5可知,不同年龄段的人们都较为关注营养搭配,30~39岁的人是最为关注转基因食品安全,最不关注品质鉴别,该年龄段的人一般有父母和孩子,他们更多地决定家庭饮食,所以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更为关注,同时也具有较强的品质鉴别能力。同样值得关注的是,50岁以上的人们的需求集中在营养搭配与品质鉴别上,对于转基因食品、食品舆论等几乎不关注。这也反映了不同年龄段的关注点的不同。

3结论

不同年龄段由于家庭环境、接受教育程度等多方面影响,不管是面对假冒伪劣食品的态度,还是期待宣传员着重讲解的知识都反映出一定差别,而大多数消费者给出的改善措施集中在加大处罚力度与提高消费者鉴别能力,这很好地反映了大众的态度,要内外一起抓,自身能力要提高,政府部门的管理也得加强。

10~19岁的人还认为要对食品从业者加强教育,而50岁以上的人则忽略了该点。这表明在中小学生的认知中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负有一定的责任。

关注食品安全的意义第3篇

1.1对象

采用自行设计的食品安全调查表对宁波大学3个校区的949名大学生进行现场拦截问卷调查。

1.2调查内容

(1)一般情况:性别、年级、专业、生源地。

(2)大学生食品安全认知得分:《食品安全法》了解情况、简单食品安全知识、当前食品安全事件知晓等方面共计14个问题,7个食品安全事件知晓每个0.5分,其他题回答正确者每题得1分,回答不知道及错误者不得分,总分10.5分,得分6分及以上者为及格。

(3)大学生食品安全关注情况:获取相关信息途径、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希望获取的知识等。

(4)大学生对当前国内食品安全现状看法:当前国内食品安全形势、满意度、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原因等。

1.3统计分析

采用EpiData3.0软件2次独立录入,应用SPSS16.0软件进行分析,计数资料的比较采用χ2检验,多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以α=0.05为检验水准。

2结果

2.1大学生食品安全问题关注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97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949份,回收率为97.84%。949名大学生中仅有240人得分在6分及以上,即合格率为25.3%。大学生中仅有332(35.0%)人对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较为关注。获取食品安全问题相关信息途径。

2.2不同类别大学生食品安全问题关注情况分析

不同性别、年级、专业、生源地学生对食品安全问题关注率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2.3大学生食品安全问题关注情况影响因素分析

将食品安全意识较多关注与不关注分别赋值为1与0,作为回归方程因变量y,将性别、年级、专业类别(以文艺类为基础设置为哑变量)、生源地、食品费用、选课情况、宣教次数、买到不安全食品频次、认知及格否、学习意愿(以不愿意为基础设置为哑变量)等因素作为自变量x,进行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筛选出对y有显著意义的因素。自变量的引入水准取α=0.05,剔除水准取0.10。由表3可知,仅食品安全认知及格否与学习意愿对学生食品安全问题关注有影响。食品安全认知及格的学生比不及格的学生关注度高(OR=1.496),非常愿意接受食品安全知识的学生比不愿意者对食品安全问题关注度高。

2.4大学生对当前国内食品安全看法

大学生对当前国内食品安全形势及满意度统计见表4。对7个典型食品安全事件知晓统计显示,有62.5%的调查对象知晓6~7个的,32.5%知晓3~5个。知晓率最高的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96.6%),其次是地沟油(92.9%)、瘦肉精(90.3%)、苏丹红(85.8%)、肯德基(82.1%)、红心鸭蛋(73.8%)、石蜡火锅底料(39.7%)。大学生对于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原因的看法及相关措施的建议。

3讨论

食品安全可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人身安全及国家形象,关系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及百姓对政府的公信力,足以可见食品安全的重要。然而调查结果显示,因为现代大学生大部分住校,离开父母独自学习生活,没有家长的安排和管束,再加上自身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不多,所以很容易忽视食品安全的隐患并且养成不好的行为习惯。本文针对大学生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情况进行调研,并积极探索有效的干预措施。

3.1不断提高大学生对食品安全问题关注度

本调研发现仅35.0%的大学生对食品安全问题较为关注,食品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其合格率为25.3%,大部分学生对当前国内食品安全形势表示担忧和失望,但是食品安全事件知晓率还是比较高的,同陈淑丽结果类似,这说明高校学生对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问题有潜在的关注意识,但受到一些负面新闻的影响,对当前国内的食品安全状况明显缺乏信心。影响大学生关注度分析显示,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及态度是其主要因素,正好印证了知信行理论:卫生保健知识和信息是建立积极、正确的信念与态度,进而改变健康相关行为的基础。因此,大学生要充分认识到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利用互联网、电视、手机、报纸、书籍、宣传栏等传媒涉猎有价值的食品安全信息。与此同时,建立积极的态度和信念,要对国内的食品安全形势有信心,相信了解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对自身及亲朋好友健康有益。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学校资源,选修相关课程,听取相关专家讲座,使大学生在充分了解食品安全重要性的同时,激发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引导学生正确看待食品安全问题。

3.2逐步完善大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关注食品安全的意义第4篇

一、和谐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

总书记对和谐社会的定义是,“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概念,它涉及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多重关系,涵盖了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及人们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

食品安全同样是个综合性概念,具有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和法律上的考量。它首先客观反映的是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卫生、质量和营养等相关方面的内容。作为社会学概念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社会治理,不同国家以及不同时期,食品安全所面临的问题和治理要求都有所不同,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所侧重的是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所引发的问题,如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非法生产经营等。作为政治概念的食品安全,文章版权归文秘站网作者所有!是政府对社会最基本的责任和必须做出的承诺,近年来国际社会逐步以食品安全的概念替代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等名词,更加凸显了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作为法律概念的食品安全,国际上从社会系统工程建设的角度出发,正逐步以食品安全的综合立法替代卫生、质量、营养等要素立法的趋势。如今由于市场经济的特定性和城乡差别的客观性,广大农村成了问题食品的重灾区,而且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发展,这一现象以正在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下岗失业人群中蔓延,这些问题发生的背后集中反映了食品安全的经济学属性。

和谐社会对食品安全具有内在的必然要求。食品是人类生存、劳动和繁衍的物质基础,其基本要求是无毒、无害、符合一定的营养要求,不存在可能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反思引起全社会广为关注的阜阳劣质奶粉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给公众带来的消费恐慌,可以看出食品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心凝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有重要意义。

二、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

_、食品产业发展迅速食品产业链涵盖种植业、养殖业、制造业、加工业、流通业、餐饮业和国际贸易等行业。近十年中,我国食品产业平均保持__%的年增长速度,成为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我国食品产业具有农产品加工的特点,在农村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有__以上与食品工业相融合,食品工业每年可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大约___万至____万人的就业机会。同时,食品工业也是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大力发展食品工业,可有效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工业和第三产业,加快农村城市化速度,加快农民致富,对构建和谐社会作用巨大。

_、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国食品安全总体形势逐年趋转,广大群众的食品消费信心度也在逐年提升。但由于深层次的问题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仍然较多,也倍受关注。如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仍然较重,滥用甚至违禁使用高毒农药、非法使用生长激素及“瘦肉精”等现象屡禁不止;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生产假酒、劣质奶粉等假冒伪劣问题突出;在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在农村市场、城乡接合部尤其突出,等等。

_、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首先是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我国现有《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近__部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和近__部的行政法规,构成了当前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保障体系。但体系不完整,内容不全面,法律法规相冲突等问题已日益凸现。其次是

行政管理体制不顺畅。农业、商务、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职能交叉,形成了“法定”的“各自为政、各管一段”的局面。在基层还存在执法经费保障不足,检测技术手段落后等制约因素。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处于低水平状态。我国约有___多万家小型食品加工作坊,食品摊点中__以上为__人下手工作坊,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食品从业人员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约占__,农村地区更高,文化素质的欠缺直接导致法制意识、安全意识的淡薄,其对食品安全的消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三、搞好食品安全工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长期以来,我国食品保障体系主要是围绕解决食品供给问题建立起来的,对于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够。建设一个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为目的,与经济发展社会同步,与食品产业水平的提高是相适应的全程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已迫在眉睫,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我们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开拓思路,大胆创新。

当前食品安全最为突出的是农村,迫切要求建立一个切实可行和长效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满足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广大农民对食品安全日益提高的要求。对此,笔者所在的肥西县结合县情作了一些探索,即通过推进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的“三网”建设来解决当前的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具体做法是。

鼓励和引导城市食品(日用品)连锁企业和超市在乡(镇)村直接投资建立“直营店”和吸引当地零售店、杂货店、夫妻店加盟发展“便利店”,促进农村零售市场的连锁化发展,努力构筑一张保证商品质量、渠道供应规范、服务方便快捷的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

通过明确乡镇政府对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职责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健全乡(镇)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聘任、管理制度,并建立各级各部门责任追究和监督考核办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等措施,形成执法合力,构筑一张没有监管“盲区”的“监管责任网”。

关注食品安全的意义第5篇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大会。这次会议,是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改革基本到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主要任务就是回顾08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情况,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09年工作。

刚才,同志代表食安委和食品药品监管崇明分局,回顾总结了08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情况,对做好09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3个单位也就本地区、本系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情况和做法作了交流发言。书记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专程赶来参加本次大会,详细介绍了此次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原因、背景和改革的主要特点等,同时对做好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带来了许多新的监管理念和思路。会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消化、吸收,把大会的要求很好地贯彻到工作中去。

下面,我代表政府讲三点意见:

第一点意见:坚持堵疏结合,培育市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卓有成效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每一位市民身体健康、涉及千家万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舆论关心、广大市民关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成立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经受了一次又一次考验,实现了一次又一次跨越,取得了显著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食品药品监管任务。具体体现在:

一、食品安全监管更加有力。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属地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的考核目标,初步形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方配合”的监管格局。所有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实行了四级量化分级管理;启动了食品安全监督公示制度,通过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食品违法案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得到了规范。同志在刚才的报告中已经向大家作了具体的介绍。

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培育。从刚才同志的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成功改建了瀛海牧业屠宰场,基本满足了百姓对肉类食品的需求,实现了肉类食品基本自给的目标;培育了2家熟食加工场,结束了没有合法散装熟食生产企业的历史;08年度还又成功创建了一条食品安全示范街。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工作亮点不断纷呈。食安办通过完善考核机制,推进网络建设;推行督导机制,督促食安工作深入开展;深化联席会议机制,搭建议事平台;强化联合执法机制,整合监管效能;建立重大活动协调机制,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健全信息互通机制,推进信息交流共享。通过主动发现机制,依托检验技术,查获了系列案和大案。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等一批规范性文件,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008年,按照统一部署,在各有关部门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圆满完成了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有力有序地处置了婴幼儿奶粉事件,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得到了巩固,食品药品秩序总体上处于安全、可控的状态。

第二点意见:抓住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机遇,深化对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认识

一、正确把握好“两个关注”

(一)正确把握好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安全的食品药品投放到市场,就会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影响食品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一些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胁,群众对食品药品消费缺乏安全感,食品药品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一大焦点问题。特别是去年发生的婴幼儿奶粉事件、完达山刺五加注射液等严重问题,都暴露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漏洞。对此,中央领导先后做出了一系列批示,新闻舆论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质疑和批评,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成效高度关注。面对压力和挑战,我们没有后路,更没有退路,只有重新审视工作中的偏差和失误,明确职能定位,理清发展思路,找准薄弱环节,付出百倍努力,履行好监管职责,才能重塑形象,有所作为,用实绩赢得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取信于社会各界。

(二)正确把握好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关注。食品是人的生存健康之必需,药品是人的生命安全之保障。食品药品监管,责任重于泰山。食品药品监管是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对建设和谐社会意义重大。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是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去年,人大在视察食品安全工作中,竟然发现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存在着。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既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核心价值之所在,也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根本动力之所在。我们只有把保障饮食用药安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工作着力点,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正确把握和认识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三个问题”

(一)正确把握和认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当前所处的阶段。当前,国内正处于食品药品风险高发期和矛盾突显期。这个判断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与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的阶段性特征密切相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食品药品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们的机制、制度、监管能力与这些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如周边地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现象严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就有家。当地的无证照生产经营现象具有地域性、综合性和规模性等特点,政府部门对其处理稍有不慎,即有可能引发矛盾冲突。这些矛盾和问题,时刻提醒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当前监管工作的特点和所处的环境,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勇于突破,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二)正确把握和认识宏观经济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影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与产业发展水平、监管工作基础、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密切相关。大家知道,当前由于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中国的所有企业都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增多了,就有可能违反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经营,挑战安全底线。与此同时,由于企业的生存变得艰难,发生矛盾和纠纷的可能性也加大了。这些都将对我们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产生重大影响,我们的肩上的担子将更加沉重。

(三)正确把握和认识“好与快”的关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作为整个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搞“自娱自乐”,监管工作归根到底,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两大战略献计出力,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应尽之责。当然,促进发展,不是要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指标,而是要寻求经济社会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要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把握好发展质量和发展速度两者间的关系。我们必须坚持“好”字优先,坚持高标准、严准入、强监管,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的道路。

三、要站在“挑重担、干事业、保安全”三个高度,坚定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工作方向不动摇

对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而言,就是要坚持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事关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根本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含糊,更不能偏离。

政府机构无论怎样改革,我们在座的每个部门始终都是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保护神,我们的工作方向始终是不会变的。当前,我们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构改革已经基本到位,“三定方案”基本明确。具体的情况,刚才已经介绍了,我就不多说了。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要站在挑重担、干事业、保安全的高度,切实解决好存在问题,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和食品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把我们的思想统一到战略部署上来,振奋精神,在推进我县发展新跨越中,齐心协力,共同开创崇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第三点意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成效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任务繁重、涉及面广、中间环节多,超出了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的职责范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保证食品药品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今天,政府再次与各乡镇政府签订责任书,会后各乡镇政府还要与各村(居)委会签约。各单位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搞好协调,确保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好、完成好。二是要加大经费投入。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对乡村和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追究。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就是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相应的工作程序。每个成员部门都要有既当好主角,又当好配角和服务员的意识。按照分工,履行本单位的职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注意用好县食安办这个抓手,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要及时向各级地方政府汇报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要继续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优势,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扩大监管网络范围,进一步推进区域性分所建设。同时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加强协调配合,实行无缝监管,形成完整的监管链。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意义,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科学知识。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及时查处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假劣食品药品案件,增强全社会对食品药品消费的信心。要深入宣传报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典型,及时曝光违法案件,扶优打劣,培育诚信典范,促进食品药品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四、要依靠群众,充分整合社会资源。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群众所密切关注,也是群众愿意积极介入、主动参与的领域。民心可恃、民力可用。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充分发挥社会的力量。首先要实行政务公开,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只要不属于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包括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过程、办事结果和办事纪律都要公开。其次要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让群众享有建议权,要不定期召开座谈会、上门听取意见、发放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各方建议、意见。要认真落实有奖投诉举报制度,建立志愿者活动制度,让群众享有参与权。各主要执法部门都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

关注食品安全的意义第6篇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在飞跃。从“发展才是硬道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再到“科学发展观”,“发展”这个动词始终贯穿于改革开放后党的执政理念中,这是党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规律认识的升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系到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要做好此项工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是必然的要求。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当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明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应追求的目标是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性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发展,要求系统内部的工作人员、工作设备、工作思路与工作绩效等各个方面都得到发展。协调发展,要求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之间,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监管环节之间,条块层级监管之间要相互协调。系统的发展要与全社会的发展相协调,监管工作的需要要考虑,经济社会的承受能力也要考虑。这就要求应三个“统一”: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统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统一。想问题、办事情要从可持续发展出发,立足于系统的长远发展,创新监管手段,让食品药品监管良性循环。

首先,要坚持“三个协同”,强化药品日常监管工作。

“三个协同”,即坚持监帮促协同运作;坚持城乡协同发展;坚持工作目标要求与队伍素质建设协同推进。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性的发展观。药品监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和坚持高度协同原则,用更高层次的监管为人民的健康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坚持监帮促相结合的协同运作,在药品监管执法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在先、处理在后,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监管手段促进医药企业的发展;坚持药品监管工作城乡协同发展,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要突出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管,确保农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工作目标要求与队伍素质建设的协同发展,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是做好药品监管工作的根本。在提出新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的同时,始终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从而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其次,注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

“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重大事故查处”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监管方面的职能。要按照现有的职责,作好充分准备,有建设、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要始终坚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不越位、不错位、不失位,妥善处理与工商、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关系,主动协助政府搞好协调,抓好落实,把分散的监管力量集中起来,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合力,维护全市食品安全。

第三,正确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做好监管与发展的结合。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在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保障人们食品药品消费安全的同时,在工作中应做到监管有人情、帮促有真情,以服务促发展,不断增强食品药品的经济发展活力。运用各种监管手段,促进规范,推动发展,不断拓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空间,这样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之路才会越走越宽。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技术、信息优势,拓宽思路,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在规范管理中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为市场经济服务和为市场经济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以人为本”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方针。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就是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的需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关注民生、体察民情、为民谋利,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的实质内函。

坚持以人为本,对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的生命价值得到凸显和肯定,人们对生命的重视程度要求更高,不仅要求满足生存的需要,同时还要求满足安全、健康和享受的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肩负政府的重托和人民的厚望,要以保证群众食品药品消费安全、保护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政府的“抓手”作用,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在把保护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同时,还要教育、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把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严厉打击危害人们健康的各种制假售假行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珍视健康的良好氛围。

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内容和执政为民的工作宗旨,都要求我们必须把保护人民生命和健康作为至关重要的工作,全心关注、全情投入。特别是农村农民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更应注重。我局组建以来,将农村药品市场监管作为一个突出的工作重点,把农村“两网”建设作为实现农村市场有效监管、提升农村供用药质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保护农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个重要手段。今年又提出农村食品药品立体监管网络建设,并在各区县乡镇全面开展立体监管网络建设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是我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以人为本”的结果。立体监管网络的建立将会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惠及农村广大群众,让老百姓真正用上安全、放心、质优、价廉的食品药品。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应做到统筹兼顾。

“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五个“统筹”,是新时期党中央对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发展要义、发展本质的深化和创新,它蕴含着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可持续性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做到“五个统筹”。统筹兼顾,要求我们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在工作中坚持辨证法,善于运用系统论的观点和普遍联系的观点,站在全局的高度,通盘考虑上下左右各个方面的关系,保证相关的各单元、各环节、各要素、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实现共同发展。五个“统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每一个统筹都具有丰富内涵和深刻含义,都赋予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崭新的内容。

经济社会发展不等同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不完全是GDP的增长,要真正弄明白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之间的密切关系,弄明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密切关系,弄明白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否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讲,统筹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食品药品公共安全,做到防微杜渐,未雨绸缪,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实施源头治理等一系列措施,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切实维护人的生命权益,改善人的生存质量,实现人的健康愿望。

在食品药品监管实践中,我们应注重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在医药经济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要统筹城乡的协调发展:要立足全局统筹谋划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紧贴地方党政中心工作,确定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树立服务大局的良好形象;要树立城乡并重的观念,着力推进农村立体监管网络建设,把城市和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同步发展;要突破城乡和行政地域界限,与毗邻地市同仁加强协作,共同研究跨区域执法监管的有效途径,实现资源共享共用,建立结构优化的城乡与跨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格局。

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求我们应坚持正确的政绩观。

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必须求真务实,应当把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的利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奋斗的最高目标。必须认清我们肩负的神圣职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妥善处理和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规律性,发挥主动性,增强创造性,全面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正确看待政绩,用正确的政绩观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行政能力和水平,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要切实做到“四必”的要求,增强“四必”的意识:有权必有责任,用权必受监督,侵权必须赔偿,违法必受追究。要建立和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和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要大力弘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坚持重实际、察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工作重心下移,注重发现并设法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基层工作开展,促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我们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

科学是一种最逼近真理的尽可能不包含自相矛盾的知识体系,其本质就是求真;理念就是符合逻辑思维概念,就是对大部分事件的最合理的解释。根据这两个定义,我认为,食品药品的科学监管理念就是要在监管活动中运用唯物主义的辩证法,采取行之有效措施,从实际出法,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效率,树立良好形象。要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就是要提高监管工作的技术含量,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作为一个机关普通工作人员,要树立这科学的监管理念,其先决条件是要在单位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其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努力去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去考虑怎样去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效率,树立良好形象。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本部门的每一项工作做起,贯穿到全部的实践之中。

(一)、科学监管的本质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党和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我们既是鼓励也是鞭策,既是压力也是动力。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我们的第一要务就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是科学监管的核心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最高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要真正保障好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就必须依法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本质要求,也是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公平、公正,预防和惩治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各种腐败问题的客观需要。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办事,遵守法定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努力实现其法治目标。

(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关键

关注食品安全的意义第7篇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皖食安协办〔20****〕14号)精神,为提高广大市民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促进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本着从实际出发,注重宣传质量,提高宣传效果,省、市将联合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宣传食品安全法规,强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各负其责、企业对食品安全负第一责任、消费者是食品安全最后一道防线的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保障食品安全的氛围,创造一个“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环境。

二、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

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三、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时间

9月3日至7日。

四、主要宣传用语及制作悬挂负责部门

(一)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食药监局、农委、工商、质监、卫生、商务、畜牧水产);

(二)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食药监);

(三)以人为本,确保食品安全(畜牧水产、农委);

(四)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工商、商务);

(五)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素质(卫生、工商);

(六)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卫生、畜牧水产);

(七)食品安全,我们共同的责任(质监);

(八)推行食品安全标准,提高食品保障水平(质监);

(九)食品安全关系你和我(商务);

(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委)。

五、主要宣传内容

(一)进社区

1、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由农委、商务、质监、工商、卫生、畜牧水产、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自印发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科普知识问答、证照申办程序等内容的宣传资料。

2、展示宣传展板。由农委、商务、质监、工商、卫生、畜牧水产、食品药品监管分别展示宣传展板。

3、展示假冒伪劣食品实物。由质监、工商部门设置展示陈列台。

4、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由各单位负责。

5、开展食品安全科普讲座。由农委、畜牧水产、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负责开设相关讲座。

(二)进学校

宣传周期间,由卫生、教育部门组织在校学生上一堂食品安全教育课(可播放录像)。

(三)进农村

宣传周期间,各有关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动员食品专业学会、协会,开展志愿者活动,深入到乡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四)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食品

相关部门要集中销毁一批假劣食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参加有关部门的活动。

(五)悬挂标语和警示牌

按照环节监管为主的原则,农委、畜牧水产、质监、工商、商务、卫生等部门要要求种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商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定点屠宰厂,大中型饭店等场所悬挂宣传标语、警示牌等。

六、宣传方式

主要采取集中宣传和分散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宣传定于9月5日上午8时30分,在三里庵家乐福广场举行,由市食品药品监督、农委、卫生、工商、质监、商务、畜牧水产、蜀山区食安办等单位设立宣传咨询台,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维护消费者权益,展示监管成果,披露假冒伪劣食品,树立名牌产品形象。场地的联系、布置由蜀山区食安办负责。(主要是一个彩虹门、二个气球)分散宣传由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应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实施。

七、活动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要由市食安办承办,省食安协办指导。市食安办将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活动分工安排,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并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确保收到宣传实效。各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关注食品安全的意义第8篇

食品安全(food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倍诺食品安全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所以食品安全很重要。2013年12月23日至24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

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该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章附则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1、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

2、论文摘要和关键词。

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而不应是各章节标题的简单罗列。摘要以500字左右为宜。有时还需附上英文的论文摘要。

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

3、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

4、引言(或序言)。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

5、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

6、结论。论文结论要求明确、精炼、完整,应阐明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在本领域的意义。

7、参考文献和注释。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出处。

而参考文献是人们长忽略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

参考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

8、附录。包括放在正文内过份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

毕业论文标准格式:格式及排版

1、论文份数:一式三份。一律要求打印。论文的封面由学校统一提供。纸张型号:A4纸。A4210×297毫米。页边距:天头(上)20mm,地角(下)15mm,订口(左)25mm,翻口(右)20mm。统一使用汉语:小五号宋体。分割线为3磅双线。

2、论文格式的字体:各类标题(包括“参考文献”标题)用粗宋体;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摘要、关键词、图表名、参考文献内容用楷体;正文、图表、页眉、页脚中的文字用宋体;英文用TimesNewRoman字体。

3、字体要求:

(1)论文标题2号黑体加粗、居中。

(2)论文副标题小2号字,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

(3)填写姓名、专业、学号等项目时用3号楷体。

(4)内容提要3号黑体,居中上下各空一行,内容为小4号楷体。

(5)关键词4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黑体。

(6)目录另起页,3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仿宋,并列出页码。

(7)正文文字另起页,论文标题用3号黑体,正文文字一般用小4号宋体,每段首起空两个格,单倍行距。

(8)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4号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三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四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五级标题:标题序号为“①”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9)注释: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0)附录: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关注食品安全的意义第9篇

论文关键词 食品安全法 惩罚性 赔偿原则 身体健康

社会越是发展食品安全就变得越来越重要,在我们国家的发展过程中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这些发展却并没有提升食品安全的程度,而且随着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升,国家、政府以及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也随之升高,人们更加向往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饮食方式,但是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饮食安全,国家和政府也在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食品安全法的适用方面,本文主要针对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原则的使用性展开分析和研究。

一、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原则概述

(一)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含义

食品安全法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同时也是为了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因为一些不合法律规定的食品可能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随着近几年来社会上各种各样的怪病的发生率的提升,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性也随之提升。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是指食品安全法中关于一些严重的违规行为需要进行法律惩罚的行为,在对这些行为对社会正常生产和发展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和补偿界定的一些法律规定和约束,但是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惩罚性赔偿是补偿性的赔偿,因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的人必然会给社会和大众带来影响,而且这些影响是不可磨灭的,严重的甚至可能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进行惩罚性赔偿不仅是社会的需求,也是国家政府设立法律的需求。设立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的主要价值在于尽可能地降低由于食品安全问题给人类带来的损失。

(二)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特征

从立法的角度来说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特征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首先就是惩罚和杜绝类似的食品安全实践发生,因为食品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危害到的人群就会非常广泛,而且食品安全严重的话威胁到的就是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主要的特征就是惩罚食品安全的威胁者,而且以此来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从而达到保障人们饮食安全的目的;其次就是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的是否赔偿以及赔偿金额的多少必须要由依法机关的确认和审核,不能随便确定,这主要是由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性以及其社会危害程度决定的,而且我们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法律案件的赔偿都必须要经过仲裁机关以及社会公正机关的共同认定,这也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平和公正,避免引起恶性社会事件的关键;最后就是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不仅具有法律意义也有补偿意义,因为它一方面确保了社会法律的公平正义,确保所有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分子都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补偿和保障,这不仅是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设立的意义同时也是其基本的属性和特征。

二、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性以及存在的问题概述

(一)食品安全法中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违法行为认定不够明确

食品安全法关于违法行为的认定是确立违法行为、确定惩罚性赔偿以及赔偿程度的关键,但是在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违法行为认定还不够明确,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的不完善开展违法犯罪活动,面对这些犯罪行为法律没有足够的约束力,这从一方面也会促进这些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例如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法中并没有关于食品安全违反法律认定的单位作出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很多的食品安全案件没有明确的单位认定,就会使得违法人士认为不经过认定的就不算是违法犯罪活动,这样很容易使得社会上的食品出现重大安全问题但是却无人监管,由此可见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在社会的发展中这个问题必须要得到社会和政府的重视和关注,否则对社会和大众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二)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没有关于违法行为的确定

从目前的发展形势看来大多数社会上危害食品安全的问题都表现在:一是为了保证食品的保质期,一些生产商会恶意地在食品中添加一些不合规定的添加剂,最终保证了产品的保质期,但是产品的安全性却没有了确定的保障,二是一些商家为了谋取高额利润在实际的产品生产和制造过程中偷工减料,或者是采用一些不健康但是成本极低的替代品来生产和制造商品,这样降低了成本,但是以与市场相同的价钱销售就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这里只是简单地列举了几个比较常见的例子,但是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样的行为确实给食品安全带来了非常严重的损害,因此政府和立法部门有必要对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违法行为以及各个行为的赔偿措施进行明确的规定和设置,这不仅仅是为了保证法律的效率,更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健康。

(三)食品安全法中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不够合理

关于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赔偿金的核算也是食品安全法很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人员的主要惩罚措施和政策,但是我们国家在实际的立法过程中关于赔偿的金额以及赔偿的方式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食品安全案件的赔偿对象主要是消费者,因此赔偿的金额必须要根据这些食品安全案件对消费者以及社会造成的影响来确定,就比如说曾经我们国家最大的食品安全事件之一的三鹿奶粉事件,这个事件涉及到的人群之广,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之大是任何一个事件无法比拟的,在面对最终的赔偿时三鹿集团也只是表示会对所有的消费者进行赔偿,但是这个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以及如何证明自己就是其消费者都是问题,因此在面对这些类似的食品安全事件时必须要首先确定赔偿金以及赔偿范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可以提升法律的适用性。

(四)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还有很多遗留问题没有解决

关于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我们国家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在法律的完善性以及法律的可行性方面我们国家发展的空间还很大。比如说一个已经困扰立法者很久的问题就是:双倍赔偿的问题,消费者希望得到生产者的双倍赔偿主要是由于消费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而且自己的身体健康也受到了威胁,但是消费者却没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由此就产生了消费者举证困难的局面,而生产者则认为自己没有必要进行双倍赔偿,这是我们国家食品安全法中遗留实践最长同时也是最影响食品安全法实施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以及食品的安全性。

三、提升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使用程度的建议和措施

(一)明确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使用范围

关于明确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使用范围对于保证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是必须要明确赔偿的范围,赔偿的人群和赔偿金的分配等,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开展的主要作用就是补偿受害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是在这个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必须要保证赔偿金的落实,这不仅仅是为了保证法律的效力,同时也是为保证食品安全法的效力;最后是明确范围有利于食品安全法的准确落实和实施,因为一旦确定了范围就确定了法律的界限和惩罚的规定,这样食品安全法就有了实施的界限和范围约束,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实施也才会更有效率。

(二)提升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赔偿金计算的科学化和合理化

提升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赔偿金计算的科学化和合理化是为了保证赔偿金的准确性,不仅是为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保护,而且也是为了保证产品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因为过多的赔偿对于生产者来说是不公平的,过少的赔偿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因此法律的规定必须要确保双方的权益的公平性和对双方的保护性,既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又要维护生产者的正当权益,总之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必须要保证科学性和合理性,这也是为了法律的正当效益,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法律能够准确实施,法律也才能够有正当的实施权益。

(三)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相关制度和适用机制

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相关制度的完善和适用机制,对于确保食品安全法的正确实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关于这方面一是要扩大请求主体全的范围,按照理论来说所有的产品消费者都有权利对违背食品安全的生产者要求进行赔偿,这些赔偿或许是对于身体伤害的赔偿,也可能是对身体伤害的赔偿,总之消费者对自己消费的产品有权利要求赔偿;二是必须要对消费者的举证难的问题进行解决,关于这一点消费者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进行产品消费时必须要索要专业认证的产品发票,这是确认消费者进行过消费的唯一最有力的证据,也是消费者解决举证难最有利的途径;三是完善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机制和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这些法律的有效实施,确保人民的健康和安全,这是法律的责任也是立法机关的义务,在未来的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到这些问题,并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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