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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时代概念优选九篇

时间:2023-11-24 10:42:10

全媒体时代概念

全媒体时代概念第1篇

关键词:大众传媒;思想政治教育;基本概念

一、基本概念的厘定

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自国家与阶级的概念形成之后,思想政治教育及其相关活动就是一种客观存在。但这一概念真正产生或者说完全定义,是和无产阶级政党的产生息息相关的。最早的马克思与恩格斯将思想政治教育及其相关活动概括为“宣传工作”“鼓动工作”等概念。放到国内,中国共产党诞生后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基本将思想政治教育概括成“政治工作”。在1949年之后,对这一概念的使用发生了新变化。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率先提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

思想政治教育可以概括为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准则、政治理念、道德观念,对其成员施加针对性、计划性的影响,使他们的思想符合该社会群体或社会阶级所需要的政治思想及社会思想的实践活动。其研究的基本范畴可以概括为个人与社会方面、思想与行为方面、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方面、内化与外化方面及教育与管理方面。

传媒的概念:传媒其实是传播媒介的简称,当然这是从传播学的范畴去定义媒介。它指的是人类传播过程中运载与传递信息的物体,是连接传受双方的中介物,可以是自然物、人造物或单一的、一系列物体的组合。因此,传媒一词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具有承载信息传播功能的物质,如广播、电视等等;二是指从事信息采集、加工、制作与传播的社会组织,比如电视台、报社等传媒机构。

大众传媒的概念:简而言之,对大多数人的传播就是大众传播,那么,面向大多数人传播信息的媒介就是大众传媒。大众传媒能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迅速的诉求,且其地位稳固,拥有自身的组织目标和组织结构。大众传媒的传播效果明显,能广泛地向社会传播,在社会上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可以制造共同话题,增强公众依赖感。

大众传媒拥有其特有的政治属性。政治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传媒的所有权结构、传媒的控制以及面临的政策,都说明它与政治之间关系密切。政治属性对传媒的影响包括直接性和不可抗性。政治与大众传媒的关系在任何国家、任何时期都是具体的。所有政权组织都不会放弃传媒,因为控制传媒意味着掌握舆论主导权,传媒能紧紧地将政府与人民联系起来,快捷地传播政治理念,灌输意识形态。

二、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研究涉及哲学、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等,对其概念、功能、目标、内容、模式都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大众传媒作为天然的政治传播载体,与思想政治教育密不可分。然而,我国对这一块进行专门、专项的研究不过二十余年,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大众传媒进行跨学科研究的成果也相对较少,而且多就事论事,很少进行宏观、全面的思考。

有学者将大众传媒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演变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新中国刚刚成立,中国特色的宣传体制刚刚建立的初期。这一阶段主要的传媒手段包括党报、官方文件、广播等等。第二阶段,在全球化大背景下,西方大国在媒体上处于绝对领导地位,此时我国开启了政治传播的研究,开始着力研究政治、政策的转型,电视成为主流传媒,但互联网也已初具规模。第三阶段,以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为主要载体的大众传媒成为主流,其主要特征为政治传播立体化、活动营销化、传播互动化,所以也有人借用管理学的概念,将这一阶段称为政治营销时代。

在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文献、书籍主要有李宏、李民合著的《传媒政治》,基于国外有关传媒政治的研究,为我国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传媒政治的概念,确定了研究对象、范围和内容,把它作为政治的一个分支学科,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的探讨。作者详谈了“政治传播”这一概念的历史特点与功能,着重分析了媒体在政治传播中的地位与作用,并阐述了全球化对政治传播的影响。

三、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并没有“思想政治教育”这一概念,因此并没有严格意义上对“大众传媒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进行思考和研究的相关成果。但以美国、英国的学者为代表,纷纷从政治社会、文化、伦理等角度对传媒进行了深刻研究。全球化背景下,文化输出与媒体领导力已成为国家“软实力”的象征之一,因此各国在政治传播上都投入了极大精力与热情。

西方学术界普遍认为,前现代时期,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为代表的古希腊哲学家的著作、演讲、辩论拉开了政治传播的大幕。而政治传播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进行研究,大约在20世纪50年代,此后,越来越多的政治学学者进入该领域,代替原来数量众多的传播学学者,成为领域主导。

国外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主要有道瑞斯・A・格瑞贝尔的《大众传媒与美国政治》(第七版,张萍译)。作者提出了美国大众传媒体统的大致特点,以及引起体统变革的政治、经济力量,讨论了当今媒体体统的结构与组织特点。另外,作者大致介绍了大众传媒在美国政治体系中的地位,阐释了政府与大众媒体的相互作用,讨论了媒体的扩张与适度的约束。最后,作者研究了媒体对各种政治形势的巨大影响,特别强调了因特网的重要性与对政治产生的影响。他阐述了影响大众媒体技术进步的社会与政治因果,简要地概括了印刷媒体、媒体、有线电视和因特网分别扮演的政治角色。作者强调,媒体功能与结构的变化,对美国人的政治生活有巨大影响,他提出大众媒体已成为一支强大的社会政治力量,并支持政府加强对其内容的控制。

全媒体时代概念第2篇

“新媒体”一词最早见于1967年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NTSC电视制式的发明者P.Goldmark发表的一份关于开发EVR(电子录像)商品的计划书。后来,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Rostow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处提到“新媒体”这一概念。②由此“新媒体”一词开始在美国社会上流行,并在不久以后影响了全世界。

随着新媒体产业的迅猛发展,近几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传播与媒体研究人员开始关注新媒体的现状与趋势、发展与创新,整个学术界对于新媒体的探索与争论也在持续升温。然而纵观这些年的研究成果,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有关新媒体的很多基本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比如“新媒体”的权威定义的提出、适用范围的确定、具体研究对象的划分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定位等等。一个准确权威的定义的提出不仅可以建立理论研究领域中系统性、全面性的基础,也可以为该理论领域研究的深入与发展解除最基本的定义分歧。笔者认为,新媒体研究混乱局面的始作俑者就是悬而未决的新媒体定义纷争,分众楼宇电视称自己“新媒体”;手机短信称自己“新媒体”;早已出现的都市类、财经类、时尚类、IT类等纸质媒体也纷纷改头换面,把自己扮成所谓的“新媒体”……鉴于这种混乱的持续和加剧,及时准确地定义出当今的新媒体,为新媒体的涵盖范围作以界定便成了当务之急,以为它直接影响着学术界今后对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深入细致的探索。

美国著名传播学者施拉姆(W.Schramm)曾经预言:“人类传播的基本性质不会改变,但传播本身的社会体系,很可能同我们已经知道的各个传播时期大不相同。”③诸多新兴媒体的产生对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已经逐步显露出来。新媒体在占据大众心智资源上自成一派,在政府管理监督与宣传、社会经济参与、企业公关营销与品牌宣传等方面都表现出无可复制的优势,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无孔不入,用户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飙升。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介绍,近几年来中国读者传统图书阅读率呈下降趋势,而电子书和网络出版物的阅读率却大幅上升。调查数据表明,国民图书阅读率2005年比1999年下降了11.7%。然而网上阅读率迅速增长,从1999年到2005年7年间增长了7.5倍,每年平均增长率为107%;④据2008年中国互联网络调查(CNNIC)显示,我国已经有2.1亿网民,成为世界上的互联网使用大国;⑤手机用户也已达5.75亿之众(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的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统计)占全国人口的约44.2%。⑥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新媒体正在被大众普遍认可并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人们的信息传播方式和学习交流习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新媒体”定义的研究不仅是学术界对新兴事物的好奇,也不仅是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的前提,更重要的是对于规范形势模糊、规则紊乱的传媒市场具有很必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国内外新媒体定义的分析

目前,关于新媒体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但有一定影响而被普遍传播的主要是以下观点。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⑦这一观点一语道破新媒体的本质特征,见解独到深刻,但严格地说,这不是一个概念的定义,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句口号。首先,该“定义”的核心概念“传播”并不是“新媒体”的所属类而更像是一个动词,应解为“人类社会的信息流动过程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形式逻辑学对定义的要求首先必须满足被定义项与定义项之间的所指对等,本质定义提出的前提是被定义项的所属类的确定,因此“传播”一词不具备定义“新媒体”这个名词的资格;其次,“所有人对所有人”概念不够清晰,过于笼统泛泛,不能准确界定新媒体本质特征,这只是其众多特质中比较显著的一面,不足以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彻底分离出来。

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媒体分析师VinCrosbie定义的新媒体,“就是能对大众同时提供个性化的内容的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融会成对等的交流者、而无数的交流者相互间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的媒体。”⑧他指明了新媒体的传播模式——既包括人际媒体的“一对一”和大众媒体的“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还包括特质层面上的“多对多”的模式。这与《连线》杂志“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的表述异曲同工,但显然要具体明确得多。可以说,在此之前,没有人对新媒体做出更加全面准确的定义。但仔细分析VinCrosbie的说法,在有关“个性化传播”方面表述稍显冗余,定义尚需提炼。而且对于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信息表现形式、传播范围等区别于传统媒体的重要特质还是没有明确的涉及与界定。

对于“新媒体”的定义,国内学者也是各执己见、百家争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局长岳颂东提出:“新媒体是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的介质。”⑨他的发言侧重于为新媒体寻找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希望该定义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不被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所淘汰,所以提出“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的说辞。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尝试没有实际意义,正如很多学者讨论过的那样,“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任何人都无力掌控它今后的定义走向和效力范围。况且,定义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其中不应出现带有模糊时间概念的限定词,诸如“当代”、“今天”、“未来”等。另外,“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更像是“媒体”的定义,并没有界定出新媒体有别于传统媒体的特性。而且,“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说法过于笼统模糊,所有传播活动都期望对受众产生预期的效应。显然仅用“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这一特征无法准确描述新媒体的概念。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教授在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指出,“今天的新媒体主要是指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⑩熊教授的定义基本上已经概括了“新媒体”概念的内容,观点清晰明确,但不符合形式逻辑学思想里本质定义的呈现形式。定义中“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范围过大,现在很多传统媒体都利用了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应用并没有使传统媒体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从而不能被定义为新媒体,例如电子杂志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它只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改变了纸质杂志上的信息的存储形式,传播内容、模式和目标受众并未发生任何变化。“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用词晦涩难懂,不易理解;“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外延太广,这将各种户外音视频播放设备(如LED广告牌)也囊括在“新媒体”的范围内,笔者认为此观点尚需完善。

三、新媒体概念的定义方法与新媒体的定义

概念清楚明确是思想正确的先决条件,概念模糊浮泛则是探求真理的阻碍。现在,对新媒体概念之内涵与外延的说法稍显混乱,但也不能仅因标准不同、观点不一等问题,把传统的类别和属差轻易忽略,形式逻辑学中定义本身需要这种层层剥离的过程。换句话说,对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离不开缜密的思辨性,“以偏概全”只能让我们在新媒体的研究道路上越走越迷远。康德的“批判哲学”将世界分割为“感性界”、“知性界”和“理性界”,并提出了“感性——>知性——>理性”的事物认知过程。在已有的针对新媒体的学术研究基础上,我们要使“新媒体”的概念明确全面,应该从大众普遍的感性认知出发,培养自身在学术研究中理应具备的知性认识,进而将这种认识升华为对理性的深入探索和对真理的执着追求。

近些年新媒体的定义常是以推理论证的方式给出,在给出关于新媒体定义一般性要素以后,接着证明推断出有关新媒体分类的种种假设,最后被分离出来的若干似是而非的类别成了新媒体确定性的划分。这样的定义方式在新媒体研究领域俯拾皆是。由于普遍的新媒体论是由从具体形态的根据中推论出来的一套并不完善的系统,根据的本身又是来源于假设,因而其总是处于不断的争论与分歧中失去了根基,这种利用形而上学的方法建立的体系在聚集了极端的可能性(不同的角度)后,已远离了新媒体本身是什么的问题,而事实上新媒体本身的问题却又是这些理论的进步所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新媒体理论应该回到新媒体本身,只有确定了新媒体的本质定义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完成扩建,新媒体今后的研究才具有根基和支柱。本文对新媒体的定义正是回归本体的体现。

在纷乱的现代思维中,存在四种这样的基本形态:形而上,逻辑实证,结构主义,存在历史。而后三者都是对形而上的反判,三者又存在争执,逻辑实证否定本质和原则,结构主义在否定本质时却又坚持原则,存在历史肯定本质反对技术逻辑,而我们要做的是在坚持某些必要的定义原则基础上运用形式逻辑学原理探求“新媒体”的本质定义。“本质定义乃是用基本特征去解释事物本身的句子。它只包含事物的本质要素,也就是说,严格的本质定义必须是类加上种差两个要素合成的。”所以在为“新媒体”下定义之前,本文主要从类和种差两个要素对新媒体进行界定。

“类是一个普遍概念,存在于多个不同种的对象上,表现出主体的和其他同类物体所共同具有的部分本质。”美国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分析师VinCrosbie在他的文章《whatis“newmedia”?》提到,大众媒体的特征为:完全相同的内容到达所有接受者;内容发送者对内容有绝对的控制权。笔者同意这一观点,因此新媒体显然不属于大众媒体。但从新媒体的传播影响力出发,新媒体的传播无疑是一种大众传播,由此,在类概念上只能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视为两个平等的研究对象,它们共属“传播介质类”。

对于本质定义中的另一要素——种差,它是一普遍概念,表现出主体的部分本质,此部分本质为主体和其他同类异种之差异者。‘种差’加上‘类’就结合构成齐全本质的‘种’,这里的“种”也就是本质定义的定义产物。

首先,传统的大众媒体由于各种技术的限制,基本上都是区域性的传播。而随着新媒体传播技术的发展,如果没有人为管理因素的限制,在新媒体的平台上,所的每个内容理论上都是面对全球所有的使用者的。就传播者而言,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传播的主体,这使得大众传播的领域得到了极大的延展。传统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博弈场,无论如何受众在其中都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纸媒体的交互性还停留在读者热线、读编往来阶段,虽然以借助电子版本,但始终属于辅助手段,电视媒体交互性只表现在专题节目中,也就是说,传统媒体归根到底是一种少数人对大众的传播载体。新媒体提供的一种可能是,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在新媒体平台上信息、言论等各种内容进行地位对等的交流,通过与其他参与者的互动发出更多的声音,这种“全民DIY”式的信息与思想的传播是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彻底颠覆,使新媒体内容传播模式呈现多根网状,原创性日益增强。同时,这种交互是实时性的,参与各方都能够立即得到反馈信息,彻底打破了大众传播时代文化与传播精英对传播主体的把控。由于实现了个人成为传播主体的大众梦想,新媒体传播的内容所涉及的人类生活的广度、对各类问题所讨论的深度以及传播形式的多样性都是空前的。实际上,新媒体已经涉及和全面展现了人类现有的所有文化形态,并针对不同个体实施个性化的精确传播,这种个性化的范围完全可以缩小到单个个体,使得“个人化精准传受”一词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分众时代新媒体的代名词。另外,传播技术发展到今天,由于传播载体发生了改变,信息的传播形态也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依托于数字技术作为新媒体的共同特征,成为现代传播方式与传统传播方式更合适的区分词,“数字化”的字眼在新媒体定义中不可或缺。最后,新的传播技术在传播形态上产生的最大的变化就是能够在新的媒体平台上把传统媒体的各种信息表现形式复合起来。在已有的大众媒体中,按照传播形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而网络和数字技术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是主要的传播载体如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等都既能进行文字的传播,同时又能进行视频和声音的传播,并且还能把文字、视频、声音存储下来,为受众提供闲暇时的信息消费。新媒体是多种传播形式复合的媒体,大众媒体界限分明的媒体类型区分在新媒体阶段将不再具有意义,“复合信息”将在新媒体研究领域备受关注。

综合以上特质,笔者将新媒体定义为:新媒体是所有人向大众实时交互地传递个性化数字复合信息的传播介质。

事实上,由新媒体革命推动的不仅是传媒产业的突飞猛进,更是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发展。它是全球化浪潮推动下的产物,又是全球化浪潮强大的造势引擎。在新媒体的平台上,全球正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网状传播整体。新媒体的互动性和个性化精准传播等特点更适合现代人的生活和消费观念,“全民DIY”既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颠覆,同时也是新媒体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自新媒体引起人们瞩目至今,国内外对于“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百花竞放、争奇斗妍,本文对其的定义也只是一家之言,笔者期待各位学术同道的评论和高见,并希望这篇文字能为学术界对新媒体的探讨有所裨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服务大众的层面上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应该看到,在不久的将来,整个世界将因为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和与传统媒体的互利共赢而愈发丰富多彩。

注释

邬昆如:《哲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蒋宏、徐剑:《新媒体导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

《后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事业》,/13171620/2054279/articledetail.htm

《中国人网上阅读率年均增长107%》,/2007-04/12/content_9772578.htm

《我国网民人数达2.1亿》,/news/2008-01-17/000003192711.html

《2008年1-3月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showdt.asp?sid=336158

胡昱晖:《新媒体的泡沫经济?》,《广告人》,2007(12)

郑治:《新媒体是什么?》,/s/blog_591eeecd0100085r.html

《岳颂东:新媒体产业的8个特点》./hy/20080519/17024884944.shtml

《认识新媒体》,/tvguide/tvcomment/wtjj/xzlz/7233_3.shtml

全媒体时代概念第3篇

[提要]网络走向社会已有11年的历程,对网络的概念进行历史性梳理,揭示出不同概念所折射的历史阶段的特点,抽象网络的本质,即网络对于人类的文化社会意义。由此出发,形成一个理解网络与传播、与传统媒体以及网络的自身发展方向等等的新框架。笔者认为网络的本质就是“虚拟世界”,而不是“传播介质”。 [关键词] 网络 第四媒体/媒介 网络媒体 第二媒介时代 “作为虚拟世界的网络” Abstract:Internet has a history of eleven years since it is served for the common people in China. We should study the conceptions describing the “Internet” in a historic view, discover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phrases reflected by those conceptions, and eventually find the nature of Internet, and the Internet’s cultural and social meaning toward the human being. Then we can develop a new framework which is suitable for understanding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Internet and communication or the traditional media, and the growth of itself. My opinion is that network is actually the virtual world, not the communicative media. Key word:network; the fourth media;network media;the second media era;network as a virtual world

网络是什么?十多年中有过许多回答。今天重提这个问题好像有些幼稚,但是事实并非已经清晰。首先声明,我不是从工程技术的角度来探讨网络的本质,而是追问网络的文化社会意义所在。似乎可以说,本文探索的是网络对于“人”或“人类社会”来说是什么。网络无疑已经对当今社会产生了深刻的重要的影响,它向前延伸的每个新进展,都使网络在远离起点的时候越来越需要人们反思它的社会本质。 一、网络概念的变迁和网络发展以及与此对应的人们认识的丰富和深化 网络的概念表述,大致按时间的顺序,出现了后面的概念。有的说网络是“第五媒体”,是排在包括杂志在内的传统媒体之后的。有的说网络是“第四媒体”,是排在不包括杂志在内、在新闻传播意义上的传统媒体之后的。有的说网络,只提“网络媒体”,而回避了“网络作为一个整体是什么”的问题。还有的说,网络实际上是“信息平台、虚拟空间和商业平台”。有的说网络开辟了“第二媒介时代”、“第二世界”。而今,更多的人干脆不追问“网络是什么”,而只是用经验和直觉来从传统的框架来观察网络新媒体,如博客、维客、流媒体、网络电视等等。 这些概念的变迁真实地表现了我国学者、研究者和业界对网络认识的轨迹。从泛泛地谈网络是什么到具体地谈论网络的形态——“网络媒体”、“新媒介”;从既成的大众传播媒体的框架“内部”来理解网络到从更大框架——与传统社会、传统媒介时代对立的大视角——来理解网络;从具体的媒介形态的递进和演化上升到能够意识到媒介代际的更迭;从试图研究网络的本质到暂时放弃本质等待网络自身发展成熟后解答。这个轨迹明显地体现出人们对网络研究的深入,也从侧面折射着网络自身的成长。 二、网络的本质在争议和反复中渐渐显露 如今网络已走过童年期,童年期的网络远未成形,甚至看不出轮廓,人们只能根据有限的、暂时的现象近于臆测网络的本质。今天的网络展现出成熟期的某些特征,表现为:网络发展从早期的直线上升到现在的平稳上升,无论是网络用户,还是网络的技术的原创推出,都展现了同样的趋势。网络用户告别了此前的疯狂的增长,而原创性的技术也放缓了研发的脚步了。“三个月一年”的“互联网年”节奏[1] 和“光纤定律”[2]已经成为一个沉入历史的辉煌记忆。这些现象都证明这个网络的本质已经渐渐浮出水面。我们知道每个新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成熟期,也就是形态和属性基本“定型”的时期,甚至是“类型化”的时期。这就是我们追问网络本质的根据,这是一个网络相对定型可以理解的时期。 不懂得历史,我们永远不知道自己是谁。同样,不知道网络在历史上出现的概念和理解,我们也无法直接推断网络的本质,从源流开始梳理,我们不仅可以更清晰地把握本质,而且能够更准确地把握不同时期的网络研究,懂得它的价值和意义,明了它的缺点和局限。下面对历史的角度对网络的概念进行梳理: (一)把网络看成是“媒体形态的一种”的阶段 “网络是什么”的问题最早是用“网络与媒体的关系”的方式提出来的。这是因为媒体尤其是大众传播媒体关系到人类“最重要的精神交往”。人们最渴望理解的是,网络对于当今时代“最重要的精神交往”——大众媒体有何种影响的问题。研究者首先把网络看成是媒体形态的一种,把网络看成是传统社会中大众传播系统中的一个媒介形态。这种理解很显然无法容纳网络中表现出来的如此之多的异质的、非大众传媒的特点和属性。把不同的东西混淆到一起,显然是牵强而缺乏说服力的。这个思路无法真正解决网络的定位问题,更无法达到对网络本质的思考。 作为“媒体形态的一种”,先后出现了“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的概念。具体考察,从时间序列上说,网络不是“第五媒体”,更不是“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这点已有公认;从承载内容的性质和符号载体上说,网络也不是“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理解后一点有些复杂,我想从“媒介的特质”和“传播的意义”两个角度来说明。 首先从“媒介的特质”的角度考察。我们知道,信息的载体是符号,符号传播是媒介的形式的本质。新闻意义上的大众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三大媒体。他们的最大特质是各自拥有独特的符号系统。报纸主要靠文字;广播主要靠音响;电视靠以影像、声响为主,文字为辅。独特的符号系统,是识别三大传统媒体的基本依据。而网络的符号仍然是文字、声音和影像,只是综合利用,并没有创造出新的传播符号。 然后,从“传播的意义”的角度做考察。传播的内容是新闻、神话传说还是历史知识也是媒体定位的标志。“三大媒体”都是在“新闻的意义”上谈的。所谓在新闻的意义上,是指他们都以新闻为本位,为重要任务。而网络显然是信息的集散地,它包含了不同的形态组成,如“网络媒体”、电子公告、实时聊天、电子邮件等等。他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旨趣,从总体上网络传播是“大杂烩”,并没有形成对新闻的重点强调。 以上分析看出,把网络从“媒体”或“媒介”的角度,进行传统或习惯意义上的排名归队,无论是“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都是不妥当的。 (二)把网络的讨论分解到“网络具体形态——网络媒体”的讨论的阶段 网络与媒体关系探讨的突破,就是把“网络媒体”的概念从宏观抽象的网络的大概念中抽取出来,而从网络的一个形态组成来考察,单兵直入的讨论获得了成果。 “网络媒体”的提法,就是在这个认识背景下升温的。2000年后代替“第四媒体”的概念,“网络媒体”成为人们讨论网络时的主要探讨对象。[3]“网络媒体”的界定有很多困难。其中最重要的代表就是在网络传统新闻网站媒体和商业网站媒体,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们具有某些大众传播媒体特征,具有“准大众传播媒体”的特性,因为庞大的网民规模支持着网页的浏览率。 当然“按照传播学的定义,一种媒介使用人数达到全国人口的1/5,即可被称之为大众媒介”。[4]所以即使目前的有着庞大的受众群,也不能断言它已经成为大众传媒;但是根据互连网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肯定“网络媒体”成为大众传媒是未来的必然。这个阶段的探讨进入了网络的具体形态组成,讨论因为具体化而更为集中,对象的特性也更为清晰,“网络媒体”概念的出现表明人们对网络的认识开始深化。 “网络媒体”的概念回答了上面的疑问:网络作为整体不是媒体,但网络的组成部分“网络媒体”是媒体;我们可以暂时搁置是“第几媒体”的争论,至少从“网络媒体”概念中,我们长期感觉到的网络具有的“大众传播”的性质终于落到了实处,而不必忍受这样的困惑:一方面强烈感觉网络的大众传播媒体的属性和特点,一方面却清楚地察觉到网络与传统大众传播媒体的巨大差异。这两个感觉形成了一个在传统认识框架里解决不了的悖论。“网络媒体”概念破解了这个难题。 “网络媒体”回应了此前我们关于网络是“第几媒体”,是不是媒体的讨论;同时网络与“网络媒体”的不同,也暗示和提醒了研究“网络是什么”的复杂和困难。 (三)“网络媒体”不过是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延伸” 进一步的追问是,“‘网络媒体’究竟是什么样的媒体”?具体化这个追问,我们需要搞清楚“网络媒体”有哪些特点和意义。它与传统媒体有怎样的不同?是本质意义上的不同还是表面的差异?前面搁置的问题再次提出,它与传统的三大媒体是什么关系?网络媒体是一个突然侵入的不速之客,还是一个和睦友好的邻居?是一个熟悉的同类还是一个陌生的异类? 从媒介符号来说,传统媒体各有自己独特的符号语言系统;而网络媒体没有。“网络媒体”的新闻载体仍然是传统媒体的符号语言系统,包括文字、声音和影像。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媒体”似乎并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异类,而是一个似曾相识的邻居。“网络媒体”并不具有本质意义的特殊性,更多地是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模仿”和重新组合。 从内容上说,无论是网络传统新闻媒体网站,还是商业网站的新闻传播,都是传统媒体的新闻传播的“延伸”。新闻网站从内容到形式,极大程度地依赖着传统媒体的资源。商业网站在主要意义上也只是传统媒体新闻的重新组合,而非本质意义上的颠覆或反叛。 所以,把“网络媒体”理解为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发展延伸”,是一种合理的逻辑。网络媒体是延伸,而不是创新;是熟悉的再造,而不是陌生的闯入;是文明的变迁,而不是文明的断裂或者重生。

(四)把网络看成是“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的阶段 这个阶段,人们看到了网络的不同功能取向和复杂的性质。正像“网络媒体”概念的提出一样,“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这个表述同样表达了人们分门别类研究的努力。既然整体的认识很难达到,我们不如分别表述这个复杂的对象。“网络媒体”概念是对网络组成形态的个别研究,而“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的提法则是对网络功能的总体上的分类研究,前者是微观的,后者是宏观的。这些认识终于深化和丰富了人们对网络的理解。而不是简单地、机械地为网络做一个定义。 同时,“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这个表述的意义还在于,超越了“媒体”的说法。这个提法能够从更宏观的层面认识网络的社会本质,为未来更准确地理解网络提供了一个台阶。但是,我们不能停留在一个分类的视角,如果网络什么都是,那么也什么都不是。我们仍然需要一个更本质的概括。 (五)网络就是虚拟世界 具体的、分类的角度看问题解决了许多基础性的问题,那么我们来从宏观的角度考虑问题。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相互映照,那么“网络媒体”的母体网络呢?网络的对照物是什么呢?找到网络的对照物和联系,我们似乎也就可以找到“网络是什么”的答案。这个思路接近马克思探究“人是什么”或“人的本质是什么”的思路,马克思如此定义:“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5] 经由关系、联系来解释本质,是一个合理的路径。由此知道,“网络是什么”,当然也可以从网络与对照物和网络的全部联系中,认识网络的位置、特点和作用,那么“网络是什么”的问题也就得到一条清晰的出路。 “网络是什么”的长期争论展现了研究对象自身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其复杂表现为网络上形态众多,作用和影响各异;其多变性表现为网络上原创技术出现周期很短,网络组成部分新成员不断增加,新功能不断开发,原有的形态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以前的研究思路就在这里出现了问题:我们长期从“网络和媒体”的角度来试图认识网络的本质。结果证明不成功。我们在探讨“网络是不是媒体,是第几媒体”的时候,长期纠缠不清,认识混乱。我们把“网络是不是媒体”这个问题抛开,跳出这个狭隘的怪圈,直接讨论网络对于人意味着什么? 用信息流的观点来看待网络可能更能接近网络的本质。信息总是从一地流向另一地,信息的复杂流动,也可称为精神交往,成为信息时代的非常重要的内容。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就是一个推动信息流动的计划。所以,如果把信息比喻为乘客;那么网络上的形态组成,如“网络媒体”、电子公告等就是在道路上奔跑的汽车;网络就是道路。三者的关系就是“乘客、汽车和道路”的关系。同样,我们观察另一个系统,信息依然是乘客;各种形态的传统媒体是在道路奔跑的汽车,比如报纸、广播、电视等;现实世界可比喻为道路。那么我们面前有两条道路,道路奔跑着形态不同的汽车,汽车里坐着乘客。 这个比喻的意义在于,把网络和现实世界看作是同等的存在。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相对存在,互相作用和影响。那么,网络能够承担这样大的比喻么?网络有资格成长为足以与现实相对而存在的“第二世界”么? 从历史上看,李普曼提出了“拟态环境”的概念,日本学者藤竹晓提出“信息环境的环境化”的概念,[6]这些概念都传达出这样的含义:在一个走向信息社会的时代里,大众传播媒体营造的信息空间,已经构成了一个区别于现实环境的“第二环境”,也即“信息环境”、“拟态环境”,尽管当时这个环境还没有足够完整、真实和独立。而在今天,这个“信息环境”、“拟态环境”在网络的催生下已经相当成熟,甚至形成了夏学銮使用的“网络社会”[7],开辟了马克·波斯特提出的“第二媒介时代”[8],发展出一个张允若提出的“第二世界”。[9] 那么我们将面对着刘建明提出的“双重存在”的“社会”(即领土意义上的国家社会和超级信息和观念全球化的社会)。[10] 我们深知,网络在传播技术方面的优势远胜传统大众媒体,它对“信息环境”、“拟态环境”的构成起到更为巨大的作用。社会演变的信息化,信息传递的网络化,这两个趋势就决定了未来的时代是一个新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第一世界和第二世界,对立而存在。既相互渗透,又相互联结和影响。 如果从世界的角度来理解,那么此前的“道路和汽车”的比喻,可以置换为比喻为“大地和房子”的比喻。那么显然存在着两种“大地和房子”,现实大地上建造着现实中的传统媒体形态;虚拟大地上建造着虚拟中的网络媒体形态。在本质上,虚拟大地不是“上帝之城”,只是现实大地的一个变形的折射;同样在本质上,网络媒体形态不是“创新”的产物,而是传统媒体形态在虚拟大地上的折射,也是延伸。 这个比喻超过了传播的意义,而是建造了一个“精神交往”的世界。如果说,传播毕竟强调的是信息的流动和疏离个体的连接;那么“世界”的概念显然要大得多,它包含了驻留和传播,固守和变迁,稳定的秩序与流动的革命或者改良等等。 最后笔者的观点水到渠成,“作为虚拟世界的网络”超过了“作为传播媒介的网络”,更充分而且有说服力地解决目前网络理论解释中遭遇到的困惑和纠缠,也是我们对网络本质认识发展的新阶段。 [参考书目]: [1] 方兴东:《“网络社会化”新时代的来临》,参见陈卫星主编:《网络新闻和社会发展》,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2001 [2]闵大洪:《网络传播研究亟待加强》,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00年第1期 [3]闵大洪:《网络媒体定义与中国网络媒体生态环境》,参见邓?? 李兴国主编:《网络传播与新闻媒体》,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2001 [4]杜骏飞:《网络新闻学》,北京: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1 [5]《精神交往论——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陈力丹,第1版,北京,开明出版社,1993年8月 [6]郭庆光:《传播学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7]彭兰:《网络传播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8] [美]马克·波斯特 著 范静哗 译:《第二媒介时代》,南京: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1 [9]张允若:《关于网络传播的一些理论思考》,载《国际新闻界》2002年第1期 [10]刘建明:《现代新闻理论》,北京,民族出版社,1999

全媒体时代概念第4篇

[提要]网络走向社会已有11年的历程,对网络的概念进行历史性梳理,揭示出不同概念所折射的历史阶段的特点,抽象网络的本质,即网络对于人类的文化社会意义。由此出发,形成一个理解网络与传播、与传统媒体以及网络的自身发展方向等等的新框架。笔者认为网络的本质就是“虚拟世界”,而不是“传播介质”。 [关键词] 网络 第四媒体/媒介 网络媒体 第二媒介时代 “作为虚拟世界的网络” Abstract:Internet has a history of eleven years since it is served for the common people in China. We should study the conceptions describing the “Internet” in a historic view, discover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phrases reflected by those conceptions, and eventually find the nature of Internet, and the Internet’s cultural and social meaning toward the human being. Then we can develop a new framework which is suitable for understanding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Internet and communication or the traditional media, and the growth of itself. My opinion is that network is actually the virtual world, not the communicative media. Key word:network; the fourth media;network media;the second media era;network as a virtual world

网络是什么?十多年中有过许多回答。今天重提这个问题好像有些幼稚,但是事实并非已经清晰。首先声明,我不是从工程技术的角度来探讨网络的本质,而是追问网络的文化社会意义所在。似乎可以说,本文探索的是网络对于“人”或“人类社会”来说是什么。网络无疑已经对当今社会产生了深刻的重要的影响,它向前延伸的每个新进展,都使网络在远离起点的时候越来越需要人们反思它的社会本质。 一、网络概念的变迁和网络发展以及与此对应的人们认识的丰富和深化 网络的概念表述,大致按时间的顺序,出现了后面的概念。有的说网络是“第五媒体”,是排在包括杂志在内的传统媒体之后的。有的说网络是“第四媒体”,是排在不包括杂志在内、在新闻传播意义上的传统媒体之后的。有的说网络,只提“网络媒体”,而回避了“网络作为一个整体是什么”的问题。还有的说,网络实际上是“信息平台、虚拟空间和商业平台”。有的说网络开辟了“第二媒介时代”、“第二世界”。而今,更多的人干脆不追问“网络是什么”,而只是用经验和直觉来从传统的框架来观察网络新媒体,如博客、维客、流媒体、网络电视等等。 这些概念的变迁真实地表现了我国学者、研究者和业界对网络认识的轨迹。从泛泛地谈网络是什么到具体地谈论网络的形态——“网络媒体”、“新媒介”;从既成的大众传播媒体的框架“内部”来理解网络到从更大框架——与传统社会、传统媒介时代对立的大视角——来理解网络;从具体的媒介形态的递进和演化上升到能够意识到媒介代际的更迭;从试图研究网络的本质到暂时放弃本质等待网络自身发展成熟后解答。这个轨迹明显地体现出人们对网络研究的深入,也从侧面折射着网络自身的成长。 二、网络的本质在争议和反复中渐渐显露 如今网络已走过童年期,童年期的网络远未成形,甚至看不出轮廓,人们只能根据有限的、暂时的现象近于臆测网络的本质。今天的网络展现出成熟期的某些特征,表现为:网络发展从早期的直线上升到现在的平稳上升,无论是网络用户,还是网络的技术的原创推出,都展现了同样的趋势。网络用户告别了此前的疯狂的增长,而原创性的技术也放缓了研发的脚步了。“三个月一年”的“互联网年”节奏[1] 和“光纤定律”[2]已经成为一个沉入历史的辉煌记忆。这些现象都证明这个网络的本质已经渐渐浮出水面。我们知道每个新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成熟期,也就是形态和属性基本“定型”的时期,甚至是“类型化”的时期。这就是我们追问网络本质的根据,这是一个网络相对定型可以理解的时期。 不懂得历史,我们永远不知道自己是谁。同样,不知道网络在历史上出现的概念和理解,我们也无法直接推断网络的本质,从源流开始梳理,我们不仅可以更清晰地把握本质,而且能够更准确地把握不同时期的网络研究,懂得它的价值和意义,明了它的缺点和局限。下面对历史的角度对网络的概念进行梳理: (一)把网络看成是“媒体形态的一种”的阶段 “网络是什么”的问题最早是用“网络与媒体的关系”的方式提出来的。这是因为媒体尤其是大众传播媒体关系到人类“最重要的精神交往”。人们最渴望理解的是,网络对于当今时代“最重要的精神交往”——大众媒体有何种影响的问题。研究者首先把网络看成是媒体形态的一种,把网络看成是传统社会中大众传播系统中的一个媒介形态。这种理解很显然无法容纳网络中表现出来的如此之多的异质的、非大众传媒的特点和属性。把不同的东西混淆到一起,显然是牵强而缺乏说服力的。这个思路无法真正解决网络的定位问题,更无法达到对网络本质的思考。 作为“媒体形态的一种”,先后出现了“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的概念。具体考察,从时间序列上说,网络不是“第五媒体”,更不是“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这点已有公认;从承载内容的性质和符号载体上说,网络也不是“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理解后一点有些复杂,我想从“媒介的特质”和“传播的意义”两个角度来说明。 首先从“媒介的特质”的角度考察。我们知道,信息的载体是符号,符号传播是媒介的形式的本质。新闻意义上的大众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三大媒体。他们的最大特质是各自拥有独特的符号系统。报纸主要靠文字;广播主要靠音响;电视靠以影像、声响为主,文字为辅。独特的符号系统,是识别三大传统媒体的基本依据。而网络的符号仍然是文字、声音和影像,只是综合利用,并没有创造出新的传播符号。 然后,从“传播的意义”的角度做考察。传播的内容是新闻、神话传说还是历史知识也是媒体定位的标志。“三大媒体”都是在“新闻的意义”上谈的。所谓在新闻的意义上,是指他们都以新闻为本位,为重要任务。而网络显然是信息的集散地,它包含了不同的形态组成,如“网络媒体”、电子公告、实时聊天、电子邮件等等。他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旨趣,从总体上网络传播是“大杂烩”,并没有形成对新闻的重点强调。 以上分析看出,把网络从“媒体”或“媒介”的角度,进行传统或习惯意义上的排名归队,无论是“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都是不妥当的。 (二)把网络的讨论分解到“网络具体形态——网络媒体”的讨论的阶段 网络与媒体关系探讨的突破,就是把“网络媒体”的概念从宏观抽象的网络的大概念中抽取出来,而从网络的一个形态组成来考察,单兵直入的讨论获得了成果。 “网络媒体”的提法,就是在这个认识背景下升温的。2000年后代替“第四媒体”的概念,“网络媒体”成为人们讨论网络时的主要探讨对象。[3]“网络媒体”的界定有很多困难。其中最重要的代表就是在网络传统新闻网站媒体和商业网站媒体,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们具有某些大众传播媒体特征,具有“准大众传播媒体”的特性,因为庞大的网民规模支持着网页的浏览率。 当然“按照传播学的定义,一种媒介使用人数达到全国人口的1/5,即可被称之为大众媒介”。[4]所以即使目前的有着庞大的受众群,也不能断言它已经成为大众传媒;但是根据互连网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肯定“网络媒体”成为大众传媒是未来的必然。这个阶段的探讨进入了网络的具体形态组成,讨论因为具体化而更为集中,对象的特性也更为清晰,“网络媒体”概念的出现表明人们对网络的认识开始深化。 “网络媒体”的概念回答了上面的疑问:网络作为整体不是媒体,但网络的组成部分“网络媒体”是媒体;我们可以暂时搁置是“第几媒体”的争论,至少从“网络媒体”概念中,我们长期感觉到的网络具有的“大众传播”的性质终于落到了实处,而不必忍受这样的困惑:一方面强烈感觉网络的大众传播媒体的属性和特点,一方面却清楚地察觉到网络与传统大众传播媒体的巨大差异。这两个感觉形成了一个在传统认识框架里解决不了的悖论。“网络媒体”概念破解了这个难题。 “网络媒体”回应了此前我们关于网络是“第几媒体”,是不是媒体的讨论;同时网络与“网络媒体”的不同,也暗示和提醒了研究“网络是什么”的复杂和困难。 (三)“网络媒体”不过是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延伸” 进一步的追问是,“‘网络媒体’究竟是什么样的媒体”?具体化这个追问,我们需要搞清楚“网络媒体”有哪些特点和意义。它与传统媒体有怎样的不同?是本质意义上的不同还是表面的差异?前面搁置的问题再次提出,它与传统的三大媒体是什么关系?网络媒体是一个突然侵入的不速之客,还是一个和睦友好的邻居?是一个熟悉的同类还是一个陌生的异类? 从媒介符号来说,传统媒体各有自己独特的符号语言系统;而网络媒体没有。“网络媒体”的新闻载体仍然是传统媒体的符号语言系统,包括文字、声音和影像。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媒体”似乎并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异类,而是一个似曾相识的邻居。“网络媒体”并不具有本质意义的特殊性,更多地是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模仿”和重新组合。 从内容上说,无论是网络传统新闻媒体网站,还是商业网站的新闻传播,都是传统媒体的新闻传播的“延伸”。新闻网站从内容到形式,极大程度地依赖着传统媒体的资源。商业网站在主要意义上也只是传统媒体新闻的重新组合,而非本质意义上的颠覆或反叛。 所以,把“网络媒体”理解为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发展延伸”,是一种合理的逻辑。网络媒体是延伸,而不是创新;是熟悉的再造,而不是陌生的闯入;是文明的变迁,而不是文明的断裂或者重生。

(四)把网络看成是“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的阶段 这个阶段,人们看到了网络的不同功能取向和复杂的性质。正像“网络媒体”概念的提出一样,“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这个表述同样表达了人们分门别类研究的努力。既然整体的认识很难达到,我们不如分别表述这个复杂的对象。“网络媒体”概念是对网络组成形态的个别研究,而“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的提法则是对网络功能的总体上的分类研究,前者是微观的,后者是宏观的。这些认识终于深化和丰富了人们对网络的理解。而不是简单地、机械地为网络做一个定义。 同时,“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这个表述的意义还在于,超越了“媒体”的说法。这个提法能够从更宏观的层面认识网络的社会本质,为未来更准确地理解网络提供了一个台阶。但是,我们不能停留在一个分类的视角,如果网络什么都是,那么也什么都不是。我们仍然需要一个更本质的概括。 (五)网络就是虚拟世界 具体的、分类的角度看问题解决了许多基础性的问题,那么我们来从宏观的角度考虑问题。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相互映照,那么“网络媒体”的母体网络呢?网络的对照物是什么呢?找到网络的对照物和联系,我们似乎也就可以找到“网络是什么”的答案。这个思路接近马克思探究“人是什么”或“人的本质是什么”的思路,马克思如此定义:“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5] 经由关系、联系来解释本质,是一个合理的路径。由此知道,“网络是什么”,当然也可以从网络与对照物和网络的全部联系中,认识网络的位置、特点和作用,那么“网络是什么”的问题也就得到一条清晰的出路。 “网络是什么”的长期争论展现了研究对象自身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其复杂表现为网络上形态众多,作用和影响各异;其多变性表现为网络上原创技术出现周期很短,网络组成部分新成员不断增加,新功能不断开发,原有的形态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以前的研究思路就在这里出现了问题:我们长期从“网络和媒体”的角度来试图认识网络的本质。结果证明不成功。我们在探讨“网络是不是媒体,是第几媒体”的时候,长期纠缠不清,认识混乱。我们把“网络是不是媒体”这个问题抛开,跳出这个狭隘的怪圈,直接讨论网络对于人意味着什么? 用信息流的观点来看待网络可能更能接近网络的本质。信息总是从一地流向另一地,信息的复杂流动,也可称为精神交往,成为信息时代的非常重要的内容。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就是一个推动信息流动的计划。所以,如果把信息比喻为乘客;那么网络上的形态组成,如“网络媒体”、电子公告等就是在道路上奔跑的汽车;网络就是道路。三者的关系就是“乘客、汽车和道路”的关系。同样,我们观察另一个系统,信息依然是乘客;各种形态的传统媒体是在道路奔跑的汽车,比如报纸、广播、电视等;现实世界可比喻为道路。那么我们面前有两条道路,道路奔跑着形态不同的汽车,汽车里坐着乘客。 这个比喻的意义在于,把网络和现实世界看作是同等的存在。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相对存在,互相作用和影响。那么,网络能够承担这样大的比喻么?网络有资格成长为足以与现实相对而存在的“第二世界”么? 从历史上看,李普曼提出了“拟态环境”的概念,日本学者藤竹晓提出“信息环境的环境化”的概念,[6]这些概念都传达出这样的含义:在一个走向信息社会的时代里,大众传播媒体营造的信息空间,已经构成了一个区别于现实环境的“第二环境”,也即“信息环境”、“拟态环境”,尽管当时这个环境还没有足够完整、真实和独立。而在今天,这个“信息环境”、“拟态环境”在网络的催生下已经相当成熟,甚至形成了夏学銮使用的“网络社会”[7],开辟了马克·波斯特提出的“第二媒介时代”[8],发展出一个张允若提出的“第二世界”。[9] 那么我们将面对着刘建明提出的“双重存在”的“社会”(即领土意义上的国家社会和超级信息和观念全球化的社会)。[10] 我们深知,网络在传播技术方面的优势远胜传统大众媒体,它对“信息环境”、“拟态环境”的构成起到更为巨大的作用。社会演变的信息化,信息传递的网络化,这两个趋势就决定了未来的时代是一个新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第一世界和第二世界,对立而存在。既相互渗透,又相互联结和影响。 如果从世界的角度来理解,那么此前的“道路和汽车”的比喻,可以置换为比喻为“大地和房子”的比喻。那么显然存在着两种“大地和房子”,现实大地上建造着现实中的传统媒体形态;虚拟大地上建造着虚拟中的网络媒体形态。在本质上,虚拟大地不是“上帝之城”,只是现实大地的一个变形的折射;同样在本质上,网络媒体形态不是“创新”的产物,而是传统媒体形态在虚拟大地上的折射,也是延伸。 这个比喻超过了传播的意义,而是建造了一个“精神交往”的世界。如果说,传播毕竟强调的是信息的流动和疏离个体的连接;那么“世界”的概念显然要大得多,它包含了驻留和传播,固守和变迁,稳定的秩序与流动的革命或者改良等等。 最后笔者的观点水到渠成,“作为虚拟世界的网络”超过了“作为传播媒介的网络”,更充分而且有说服力地解决目前网络理论解释中遭遇到的困惑和纠缠,也是我们对网络本质认识发展的新阶段。 [参考书目]: [1] 方兴东:《“网络社会化”新时代的来临》,参见陈卫星主编:《网络新闻和社会发展》,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2001 [2]闵大洪:《网络传播研究亟待加强》,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00年第1期 [3]闵大洪:《网络媒体定义与中国网络媒体生态环境》,参见邓炘炘 李兴国主编:《网络传播与新闻媒体》,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2001 [4]杜骏飞:《网络新闻学》,北京: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1 [5]《精神交往论——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陈力丹,第1版,北京,开明出版社,1993年8月 [6]郭庆光:《传播学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7]彭兰:《网络传播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8] [美]马克·波斯特 著 范静哗 译:《第二媒介时代》,南京: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1 [9]张允若:《关于网络传播的一些理论思考》,载《国际新闻界》2002年第1期 [10]刘建明:《现代新闻理论》,北京,民族出版社,1999

全媒体时代概念第5篇

关键词新媒体;新媒体定义;概念;形式逻辑。

如今,互联网已经被公认为继电视、广播、纸质媒体之后的“第四媒体”,手机媒体也被冠以“第五媒体”的称号。这些不断涌现的新媒体不仅改变了大众传播中的传者和受者之间的关系,颠覆了大众媒体传统的传播模式和内容生产方式,而且给人类传播活动及生存方式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和影响,同时也给学术理论界带来了全新的课题。“新媒体”一词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也成为传播学理论研究的最前沿的研究对象。伴随着新媒体系统化研究规模的展开,针对“什么是新媒体?”、“新媒体定义的依据是什么?”、“究竟哪些新兴媒体应该归属于新媒体范畴?”等基础理论的探讨,越来越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知道,任何一个概念的定义都有它的内涵和外延。所谓内涵,就是思想的内容,可定义为“构成一概念元素之总和”或“特征的和”。概念的外延,或称指谓,是指一概念所能应用的范围,可定义为“一概念所能代表的个体和集体的总和”或“对象的和”。①从新媒体一词诞生以来,对于“什么是新媒体”在国内外的研究中有种种解释。很多学者专家、研究人员都从不同角度对“新媒体”下了不同的定义,对新媒体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提出了自己的界定,可以说是各执一词。这使得新媒体的归属性和发展方向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学术争议。早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对新媒体做过这样的定义:新媒体就是网络媒体。还有类似的诸如“新媒体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媒介”等等。尽管这些概念已被广泛传播,但迄今为止尚无某种定义被广为认同。鉴于此,本文在列举了种种定义观点并进行分析比较之后,根据形式逻辑原理,从媒体的属性和要素等方面对“新媒体”做出全新的定义,以求抛砖引玉,丰富和完善新媒体的理论建设,促进新媒体实践发展。

一、新媒体定义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新媒体”一词最早见于1967年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NTSC电视制式的发明者P. Goldmark发表的一份关于开发EVR(电子录像)商品的计划书。后来, 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 Rostow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处提到“新媒体”这一概念。②由此“新媒体”一词开始在美国社会上流行,并在不久以后影响了全世界。

随着新媒体产业的迅猛发展,近几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传播与媒体研究人员开始关注新媒体的现状与趋势、发展与创新,整个学术界对于新媒体的探索与争论也在持续升温。然而纵观这些年的研究成果,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有关新媒体的很多基本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比如“新媒体”的权威定义的提出、适用范围的确定、具体研究对象的划分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定位等等。一个准确权威的定义的提出不仅可以建立理论研究领域中系统性、全面性的基础,也可以为该理论领域研究的深入与发展解除最基本的定义分歧。笔者认为,新媒体研究混乱局面的始作俑者就是悬而未决的新媒体定义纷争,分众楼宇电视称自己“新媒体”;手机短信称自己“新媒体”;早已出现的都市类、财经类、时尚类、IT类等纸质媒体也纷纷改头换面,把自己扮成所谓的“新媒体”……鉴于这种混乱的持续和加剧,及时准确地定义出当今的新媒体,为新媒体的涵盖范围作以界定便成了当务之急,以为它直接影响着学术界今后对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深入细致的探索。

美国著名传播学者施拉姆(W. Schramm)曾经预言: “人类传播的基本性质不会改变,但传播本身的社会体系,很可能同我们已经知道的各个传播时期大不相同。”③诸多新兴媒体的产生对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已经逐步显露出来。新媒体在占据大众心智资源上自成一派,在政府管理监督与宣传、社会经济参与、企业公关营销与品牌宣传等方面都表现出无可复制的优势,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无孔不入,用户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飙升。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介绍,近几年来中国读者传统图书阅读率呈下降趋势,而电子书和网络出版物的阅读率却大幅上升。调查数据表明,国民图书阅读率2005年比1999年下降了11.7%。然而网上阅读率迅速增长,从1999年到2005年7年间增长了7.5倍,每年平均增长率为107%;④据2008年中国互联网络调查(CNNIC)显示,我国已经有2.1亿网民,成为世界上的互联网使用大国;⑤手机用户也已达5.75亿之众(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的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统计)占全国人口的约44.2%。⑥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新媒体正在被大众普遍认可并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人们的信息传播方式和学习交流习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新媒体”定义的研究不仅是学术界对新兴事物的好奇,也不仅是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的前提,更重要的是对于规范形势模糊、规则紊乱的传媒市场具有很必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国内外新媒体定义的分析

目前,关于新媒体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但有一定影响而被普遍传播的主要是以下观点。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⑦这一观点一语道破新媒体的本质特征,见解独到深刻,但严格地说,这不是一个概念的定义,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句口号。首先,该“定义”的核心概念“传播”并不是“新媒体”的所属类而更像是一个动词,应解为“人类社会的信息流动过程和信息系统的运行”。 形式逻辑学对定义的要求首先必须满足被定义项与定义项之间的所指对等,本质定义提出的前提是被定义项的所属类的确定,因此“传播”一词不具备定义“新媒体”这个名词的资格;其次,“所有人对所有人”概念不够清晰,过于笼统泛泛,不能准确界定新媒体本质特征,这只是其众多特质中比较显著的一面,不足以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彻底分离出来。

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媒体分析师Vin Crosbie定义的新媒体,“就是能对大众同时提供个性化的内容的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融会成对等的交流者、而无数的交流者相互间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的媒体。”⑧他指明了新媒体的传播模式――既包括人际媒体的“一对一”和大众媒体的“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还包括特质层面上的“多对多”的模式。这与《连线》杂志“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的表述异曲同工,但显然要具体明确得多。可以说,在此之前,没有人对新媒体做出更加全面准确的定义。但仔细分析Vin Crosbie的说法,在有关“个性化传播”方面表述稍显冗余,定义尚需提炼。而且对于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信息表现形式、传播范围等区别于传统媒体的重要特质还是没有明确的涉及与界定。

对于“新媒体”的定义,国内学者也是各执己见、百家争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局长岳颂东提出:“新媒体是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的介质。” ⑨他的发言侧重于为新媒体寻找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希望该定义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不被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所淘汰,所以提出“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的说辞。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尝试没有实际意义,正如很多学者讨论过的那样,“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任何人都无力掌控它今后的定义走向和效力范围。况且,定义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其中不应出现带有模糊时间概念的限定词,诸如“当代”、“今天”、“未来”等。另外,“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更像是“媒体”的定义,并没有界定出新媒体有别于传统媒体的特性。而且,“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说法过于笼统模糊,所有传播活动都期望对受众产生预期的效应。显然仅用“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这一特征无法准确描述新媒体的概念。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教授在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指出,“今天的新媒体主要是指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⑩ 熊教授的定义基本上已经概括了“新媒体”概念的内容,观点清晰明确,但不符合形式逻辑学思想里本质定义的呈现形式。定义中“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范围过大,现在很多传统媒体都利用了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应用并没有使传统媒体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从而不能被定义为新媒体,例如电子杂志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它只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改变了纸质杂志上的信息的存储形式,传播内容、模式和目标受众并未发生任何变化。“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用词晦涩难懂,不易理解;“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外延太广,这将各种户外音视频播放设备(如LED广告牌)也囊括在“新媒体”的范围内,笔者认为此观点尚需完善。

三、新媒体概念的定义方法与新媒体的定义

概念清楚明确是思想正确的先决条件,概念模糊浮泛则是探求真理的阻碍。现在,对新媒体概念之内涵与外延的说法稍显混乱,但也不能仅因标准不同、观点不一等问题,把传统的类别和属差轻易忽略,形式逻辑学中定义本身需要这种层层剥离的过程。换句话说,对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离不开缜密的思辨性,“以偏概全”只能让我们在新媒体的研究道路上越走越迷远。康德的“批判哲学”将世界分割为“感性界”、“知性界”和“理性界”,并提出了“感性――>知性――>理性”的事物认知过程。在已有的针对新媒体的学术研究基础上,我们要使“新媒体”的概念明确全面,应该从大众普遍的感性认知出发,培养自身在学术研究中理应具备的知性认识,进而将这种认识升华为对理性的深入探索和对真理的执着追求。

近些年新媒体的定义常是以推理论证的方式给出,在给出关于新媒体定义一般性要素以后,接着证明推断出有关新媒体分类的种种假设,最后被分离出来的若干似是而非的类别成了新媒体确定性的划分。这样的定义方式在新媒体研究领域俯拾皆是。由于普遍的新媒体论是由从具体形态的根据中推论出来的一套并不完善的系统,根据的本身又是来源于假设,因而其总是处于不断的争论与分歧中失去了根基,这种利用形而上学的方法建立的体系在聚集了极端的可能性(不同的角度)后,已远离了新媒体本身是什么的问题,而事实上新媒体本身的问题却又是这些理论的进步所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新媒体理论应该回到新媒体本身,只有确定了新媒体的本质定义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完成扩建,新媒体今后的研究才具有根基和支柱。本文对新媒体的定义正是回归本体的体现。

在纷乱的现代思维中,存在四种这样的基本形态:形而上,逻辑实证,结构主义,存在历史。而后三者都是对形而上的反判,三者又存在争执,逻辑实证否定本质和原则,结构主义在否定本质时却又坚持原则,存在历史肯定本质反对技术逻辑,而我们要做的是在坚持某些必要的定义原则基础上运用形式逻辑学原理探求“新媒体”的本质定义。“本质定义乃是用基本特征去解释事物本身的句子。它只包含事物的本质要素,也就是说,严格的本质定义必须是类加上种差两个要素合成的。” 所以在为“新媒体”下定义之前,本文主要从类和种差两个要素对新媒体进行界定。

“类是一个普遍概念,存在于多个不同种的对象上,表现出主体的和其他同类物体所共同具有的部分本质。”美国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分析师Vin Crosbie在他的文章《what is “new media”?》提到,大众媒体的特征为:完全相同的内容到达所有接受者;内容发送者对内容有绝对的控制权。笔者同意这一观点,因此新媒体显然不属于大众媒体。但从新媒体的传播影响力出发,新媒体的传播无疑是一种大众传播,由此,在类概念上只能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视为两个平等的研究对象,它们共属“传播介质类”。

对于本质定义中的另一要素――种差,它是一普遍概念,表现出主体的部分本质,此部分本质为主体和其他同类异种之差异者。‘种差’加上‘类’就结合构成齐全本质的‘种’,这里的“种”也就是本质定义的定义产物。

首先,传统的大众媒体由于各种技术的限制,基本上都是区域性的传播。而随着新媒体传播技术的发展,如果没有人为管理因素的限制,在新媒体的平台上,所的每个内容理论上都是面对全球所有的使用者的。就传播者而言,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传播的主体,这使得大众传播的领域得到了极大的延展。传统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博弈场,无论如何受众在其中都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纸媒体的交互性还停留在读者热线、读编往来阶段,虽然以借助电子版本,但始终属于辅助手段,电视媒体交互性只表现在专题节目中,也就是说,传统媒体归根到底是一种少数人对大众的传播载体。新媒体提供的一种可能是,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在新媒体平台上信息、言论等各种内容进行地位对等的交流,通过与其他参与者的互动发出更多的声音,这种“全民DIY”式的信息与思想的传播是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彻底颠覆,使新媒体内容传播模式呈现多根网状,原创性日益增强。同时,这种交互是实时性的,参与各方都能够立即得到反馈信息,彻底打破了大众传播时代文化与传播精英对传播主体的把控。由于实现了个人成为传播主体的大众梦想,新媒体传播的内容所涉及的人类生活的广度、对各类问题所讨论的深度以及传播形式的多样性都是空前的。实际上,新媒体已经涉及和全面展现了人类现有的所有文化形态,并针对不同个体实施个性化的精确传播,这种个性化的范围完全可以缩小到单个个体,使得“个人化精准传受”一词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分众时代新媒体的代名词。另外,传播技术发展到今天,由于传播载体发生了改变,信息的传播形态也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依托于数字技术作为新媒体的共同特征,成为现代传播方式与传统传播方式更合适的区分词,“数字化”的字眼在新媒体定义中不可或缺。最后,新的传播技术在传播形态上产生的最大的变化就是能够在新的媒体平台上把传统媒体的各种信息表现形式复合起来。在已有的大众媒体中,按照传播形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而网络和数字技术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是主要的传播载体如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等都既能进行文字的传播,同时又能进行视频和声音的传播,并且还能把文字、视频、声音存储下来,为受众提供闲暇时的信息消费。新媒体是多种传播形式复合的媒体,大众媒体界限分明的媒体类型区分在新媒体阶段将不再具有意义,“复合信息”将在新媒体研究领域备受关注。

综合以上特质,笔者将新媒体定义为:新媒体是所有人向大众实时交互地传递个性化数字复合信息的传播介质。

事实上,由新媒体革命推动的不仅是传媒产业的突飞猛进,更是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发展。它是全球化浪潮推动下的产物,又是全球化浪潮强大的造势引擎。在新媒体的平台上,全球正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网状传播整体。新媒体的互动性和个性化精准传播等特点更适合现代人的生活和消费观念,“全民DIY”既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颠覆,同时也是新媒体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自新媒体引起人们瞩目至今,国内外对于“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百花竞放、争奇斗妍,本文对其的定义也只是一家之言,笔者期待各位学术同道的评论和高见,并希望这篇文字能为学术界对新媒体的探讨有所裨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服务大众的层面上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应该看到,在不久的将来,整个世界将因为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和与传统媒体的互利共赢而愈发丰富多彩。

注释

邬昆如:《哲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蒋宏、徐剑:《新媒体导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

《后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事业》,

全媒体时代概念第6篇

上海自贸区概念股是改革创新的大旗。随着金融和物流领域一系列配套政策率先推出的预期,以及9月27日正式挂牌仪式的揭幕,上海自贸区概念股本势依旧,复牌后连续6个一字涨停板的外高桥无疑成为上海自贸区概念股的真正王者;物流领域的大龙头上港集团统领以华贸物流、长江投资为代表的物流双子星继续强势上涨;具有自贸区和土地整理双重题材的申达股份、上实发展也成为本周的黑马明星。纵观本周表现,以上海物贸为代表的七大龙头股自上周喜摘5连扳,本周二冲高回落后大多进入短线强势整理阶段,笔者认为上海自贸区概念股上涨行情远未结束,故建议投资者在下周初逢低继续建仓龙头品种和挖掘新的潜力黑马。

概念股成功接力改革旗帜,土地流转和林权改革双星闪耀。据媒体报道,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新一代领导集体将会对土地制度改革、林权改革、城镇化发展做出进一步政策引导,一系列政策红利必将出台,拥有土地资源的企业将迎来新一轮资产重估。本周市场,在辉隆股份、永安林业龙头股票的带动下,海南橡胶、罗牛山等土地流转概念股、福建金森、 丰林集团为代表的林权改革概念股强势上攻,吹响了概念股进攻的号角,中线上涨可期。

大并购大重组浪潮风起云涌,信息消费产业最时髦。天舟文化收购神奇时代网络有限公司股权,成功进军传媒、网络游戏双栖产业;中视传媒成功收购金英马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做大传媒霸主地位走出坚实一步;新南洋收购昂立科技100%股权缔造网络教育新王国;索芙特增发后实现经营“印象刘三姐”的桂林广维公司实现借壳上市介入旅游产业等,大并购大重组股票复牌后连续一字涨停板成为市场最靓丽的风景。

网络游戏为主导的大文化概念股延续强势,大文化产业结构大牛市渐入佳境。政策力推文化体制改革,QFII大举建仓新兴产业成长股,大传媒、网络游戏概念股备受主力机构青睐,以天舟文化、中视传媒、华谊兄弟、百视通、骅威股份为代表的大传媒概念股、以北纬通信、拓维信息、中青宝为代表的游戏平台概念股,荣登周涨幅龙虎榜。

全媒体时代概念第7篇

【关键词】现代媒体;高中物理;学习体会

在新课程改革的深入与多媒体硬件与软件技术的发展之下,现代媒体已经成为了辅助学习的重要手段,现代教育技术的理念证实,要想充分的提升学习效率,就需要积极的利用现代媒体。

高中物理学习的难度较高,知识枯燥,乏味,如果能够科学的将现代媒体应用在该种物理学习中,就可以为高中物理学习注入新的内涵,那么应该如何利用现代媒体来提升高中物理学习的成效呢?

一、利用现代媒体帮助我们理解物理知识的概念

概念是我们逻辑思维最为基本的一种形式,物理学科属于典型的自然科学,物理概念也是科学概念,是反应物质属性的一种思维,物理概念不仅有一般概念共有的属性,还有着独特的特性,物理学科是一门建立在大量物理实验与事实基础上的一门学科,能够深刻的反映出事物的本质。

在高中物理的学习过程中,我们只有深刻的理解相关概念,把握好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方式,才能够真正的学好物理,因此,在物理学习活动中,我们需要主动建立起一种正确的概念,明确概念的目的,对于较为抽象的概念,可以自己使用概括法来分析这些不同概念的共性,再深入的挖掘出其中蕴含的物理属性,待有所了解之后,再使用实例掌握好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但是,物理学科的概念是抽象的,因此,我们在理解这些概念时,需要积极配合教师的教学,目前,现代媒体已经在物理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使用,教师在采用该种教学方式时,我们必须主动的配合,这对于我们的理解十分有益。

例如,在学习震动的相关概念时,教师就利用现代媒体播放三个实验来提升我们的感性认识,即水平摆动实验、竖直摆动实验与点的摆动实验,播放完鼓励我们积极来实验,此时,我们就要主动的展示自己,在课堂上动手做,在做的同时总结实验的原理与共性,提出主要矛盾,忽略次要矛盾,概括出几个实验的共同特征,最后再巩固概念,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加深我们对于相关概念的理解,也能够活跃课堂气氛。

二、利用现代媒体丰富我们的学习资源

物体的规律包括原理、定则、定律、定理等等内容,是物理过程、物理现象在一种环境下发生、发展以及变化的一种趋势与联系。物理概念是一种典型的思维形式,而物理规律则是一种客观规律。物理规律是物理基础知识的重要组成内容,物理形象思维的建立必须要建立在对物理规律的理解上,要深入的理解这些规律,就需要开展大量的实验,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我们的实验时间是很少的,为此,教师往往会利用现代媒体来弥补这一不足,此时,我们就要努力的从这些资源中掘取出对自己有益的地方。

例如,在“波的干涉”这一课的学习中,虽然可我们自己动手实验,但是实验的效果并不理想;再如,在电磁振荡实验中,我们往往只能够看到电流表的变化,无法观察到其他的现象。这些因素都制约着我们对物理规律的理解,在开展此类学习时,教师往往会应用现代化的实验学习仪器、视频设备与数字化实验平台来进行演示,丰富我们的感性认识,还可以让我们通过投影机来观察实验过程,这时,我们就要努力观察,多提问,丰富自己的理性认识。

在教师演示的过程中,我们要仔细的进行观察,体会整个实验的流程,思考这一步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方式,下一步怎么做,怎么做能够让实验更加周密;在能够动手演示的条件下,我们需要明确每一个步骤的意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千万不能不懂装懂,如果存在疑惑,就需要及时来寻求教师的指导,带完全明确后,再进行操作。

三、利用现代媒体来整合物理习题的学习

在高中物理中,习题学习占据着半壁江山,特别是高三复习课中,题目难度大、内容多,我们学习起来十分的吃力,因此,教师往往会利用现代媒体帮助我们构建出一个完善的知识网络,再将这种知识网络应用在解题过程中,在学习时,我们要努力跟随教师的脚步,梳理好这种网络。

在课后,我们要积极的利用多媒体学习资源,选择一些典型性的例题来练习,练习完成后与正确答案进行对照,如果存在疑惑,就要及时请求教师的帮助。

例如,在“电磁定律”这一课的学习中,教师会制作出包含相关规律、概念与定律的PPT课件,播放每个知识点的同时引入一道习题让我们来解答,这些习题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既要是我们容易忽视的问题,也需要遵循我们现有的认知水平,在解题时,可以采用小组讨论法的方式进行,以小组的形式来分析物理状态、物理情景以及物理情景,在我们讨论完成后,教师进行最后的总结,并利用多媒体动画来展示出物理状态、物理过程以及物理情景,这样,我们在学习起来就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用,这不仅可以突出学习重点、突破学习难点,还能够帮助我们梳理知识,提升物理课堂的学习效益。

大量的学习实践都证实,将现代媒体应用在高中物理学习课堂中可以有效激发出我们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还可以培养我们的探究式学习能力与创造性思维能力,可以将课堂效益充分的发挥到最大化。在学习时,我们要主动的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充分的实现物理学习的优势互补,将现代媒体的教育功能发挥到最大化。此外,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带着问题去思考,去分析,主动的来解决问题,坚决拒绝做课堂的旁观者,紧紧跟随教师的思路来完成学习,不懂就要问,只有采取这样的方式才能够有效提升自己的学习成果。

参考文献

[1] 陶玲曼.信息技术与高中物理必修课程学习整合的策略探究[J].宁夏大学,2013(04).

全媒体时代概念第8篇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从事中师“电化教育基础”课教学多年,但看了近期《中国电化教育》及相关电教书籍对教育技术、现代教育技术、电化教育的相关论述后,却被有关三个概念关系的论述搞昏了头脑:李康在他的《试论教育技术及其研究对象》一文中认为[1],教育技术是最大的概念,电化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是它的下位概念,而现代教育技术又是电化教育的下位概念。另有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电化教育学》一书将电化教育与现代教育技术的关系概括为[2]:电化教育=现代教育思想、理论×现代教育技术。作者强调:现代教育思想、理论与现代教育技术之间不是相加的关系,而是相乘的关系。而李龙在他的《论我国教育技术的定位》一文[3],又提出教育技术和电化教育虽然有不同之处,但完全兼容,教育技术和电化教育不再是两样皮的观点。另有《从电化教育到教育技术》一文[4],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即“电化教育今天已演变为教育技术”。上述三个概念到底应怎样定位?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笔者认为这是个重大理论问题,下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以求同仁指教。

二、观点产生分歧的原因

笔者认为,之所以产生上述两种分歧观点,关键在于对三个概念的定位。第一种观点,把电化教育看成教育技术的下位概念,是把教育技术定位在美国AECT1994定义上,而把电化教育定位在必须采用现代教育媒体才算电化教育这个基本条件上。认为教育技术探讨的是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以获得教育、教学的整体优化。而电化教育探讨的只是与电教资源交织在一起的教学资源的各种相互作用及其规律,尽管两者的目的都是要取得最好的教育效果,达到教育最优化,但研究的领域和范围不同。把现代教育技术看作电化教育的下位概念,是因为狭义地定义了现代教育媒体和现代教育技术概念。认为现代教育媒体主要指多媒体计算机、教室网络、校园网络、因特网等,而把常规电教媒体排除在外;认为现代教育技术涉及的资源主要指与多媒体计算机、教室网络、校园网络和因特网等相联系的教学资源。现代教育技术研究的范围和领域只是现代教育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第二种观点,把电化教育和教育技术定位为同一概念,一是因为把系统的教育技术概念,人为地分为实践和理论实践研究两个领域,从而狭义地定义了教育技术概念(1998定义);二是把我国电化教育研究的领域和范围进行扩大。

三、对三个概念的定位及相互关系的看法

1.教育技术

教育技术的概念最初产生于美国,随着美国教育的发展,这个概念也不断地得到发展和完善,现在应该说统一在了AECT1994定义上,即“教育技术是对学习过程和学习资源进行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的理论和实践”。有人认为这个定义不符合我国国情,应该按照我国国情重新定义,从而得出1998新定义。笔者不敢苟同,但赞成梅家驹在他的《教育技术的定位与错位》(《中国电化教育》2001年第1期)一文中提出的观点:教育技术的定位在技术,具体地说就是对有关促进学习的过程和资源进行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的几个环节。对技术方面的术语表述不应该强调国情的差别,重在对本质的理解。所以,笔者认为我国的教育技术概念应该统一在AECT1994定义上。

2.电化教育

电化教育在我国起步较早,众所周知随着我国电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这个概念也不断地得到发展和完善。当今在对定义的论述上虽然有所不同,但基本已形成了共识。梁育腾主编的《电化教育基础》将其论述为:在教育科学理论指导下,运用现代教育媒体与其相适应的教育方法进行教育活动,以求实现教育最优化,叫电化教育。这个定义包括四个基本要素:一是必须运用现代教育媒体,二是必须采用科学的教育方法,三是必须有科学教育理论指导,四是电化教育的目标是追求教育的最优化。

3.现代教育技术

全媒体时代概念第9篇

一、多媒体在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教学中的应用

在多媒体设备未进入课堂之前,我们很多教师都深刻的体会到:有些物理概念和规律对学生来说确实很抽象,因此对我们的教学增大了难度,学生对这些物理概念和规律在短时间内很难理解,同时教师也感到比较吃力,虽然教师想了很多办法,但教学效果却一般。如摩擦起电的教学,电流产生和导体导电教学,一些物理过程进行的太快或太慢问题的教学,一些微观或肉眼看不见的物理过程的教学,磁场中一些抽象的概念和规律的教学等等。现在,我们有了多媒体设备,这给我们带来了施展教学技能的自由空间。对于上述问题,我觉得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首先,我们教师自己要把物理概念和规律吃透,要善于去分析教材和挖掘教材,分析概念的讲解应如何自然地引入与得出,如何把概念和规律讲得形象、直观、易懂,特别是抽象的概念和规律。如果这步做得不够,即使有了最先进的多媒体设备,有高超的多媒体技术,也不可能上出一堂优秀的、高质量的课来。

其次,尽可能想办法或创造条件把一些物理概念或规律用常规教学讲解好,不要过分依赖多媒体。因为这样做,有利于教师自己对如何教好物理概念和规律理解的更深、更透。最后,对于有些物理现象和规律,确实对学生来说太抽象难懂了,或在课堂上难于看见或根本看不见的物理现象,或物理过程进行的太快的现象。此时恰到好处的借助多媒体,才能取到应有的效果。

二、多媒体在物理实验教学中的应用

物理学是建立在实验基础上的一门实验科学,由于中学实验仪器和其他方面限制,有不少实验很难演示和观察,特别是一些比较抽象学生难于理解的物理现象,如果利用计算机模拟这些过程,辅助物理课堂教学,必定会取得较好的效果。这样既可提高课堂效率、增大教学容量,又可大大激发学生学习物理的积极性。

(1)初中物理知识中有些物理现象、过程难以被刚刚接触物理学科的学生想象,仅仅用语言的描述很难让没有感性认识的学生在大脑中形成清晰的概念。这些知识点往往成为学生的学习难点,而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对学生理解、掌握物理概念和规律有很重要的帮助作用。我们用多媒体可以把抽象的规律和概念形象化,帮助学生摆脱思维障碍。

(2)在物理实验教学中我们经常需要做一些演示实验,给学生提供观察的对象,要求学生有目的地进行观察,然而有一些演示实验由于其可见度不高,或受环境条件的限制,观察仅是前排学生的专利,而后排学生只能看看热闹而己,利用多媒体可提高演示实验的可见度,培养学生的注意品质,例如教师在上《伏安法测小灯泡的电阻实验》一课时,根据电路进行实物接线,是本节课的难点,由于实验电路比较复杂,教师在上课前,往往都演示一遍电路的实物接法,但由于实物演示不够直观,学生往往都不能看的很清楚,所以,实验中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电路故障,而且还容易烧毁电路设备等,如果采用多媒体课件演示。不仅教师可以轻松接线,学生也可以看的更清楚,而且实验中出现故障也少许多。

实践证明,在现代教育技术教育不断普及的今天我们应该选择合适的电化教学设备,为物理的实验教学提供更大的帮助和支持。我们应该积极探索辅助教学与实际实验教学的关系,找出多媒体信息技术教育在物理实验教学中更多更好的应用。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势,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真正发挥物理实验教学在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中的独特作用。

三、在物理教学中应用多媒体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那么,如何用多媒体来整合常规的课堂和实验教学呢?我觉得对物理实际教学,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在实验教学中哪些实验是需要用多媒体来展示或模拟

(1)抽象的物理问题,如通电线圈中磁场的模拟,飞机的升降力原理的动画模拟等等,这样可把物理问题变抽象为形象。

(2)微观物理问题,如原子结构,摩擦起电模拟等等,这样可把物理问题变微观为宏观,既形象又直观。

(3)太快的动态物理过程(包括肉眼可见或不可见的物理过程),这些问题往往不方便定格研究,如研究分子热运动的模拟等等。

2.如何处理多媒体模拟课件与实物演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