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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技术与民品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19 18:34:06

航天技术与民品

航天技术与民品第1篇

一直以来,航天工业都被披上一层神秘的面纱,与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相距甚远。但航天技术绝不是高处不胜寒的技术,目前中国航天技术的民用化正在形成新的产业。据了解,航天高科技的“溢出效应”无处不在,例如我国近年来开发使用的1100多种新材料中,80%是在航天技术的牵引下研制完成的。此外有许多航天技术其实已经走进千家万户,载人飞船上天、月球探索任务等航天事件已不再是距离我们很远的伟大试验,它正改变着我们的生活。

“嫦娥三号”相关技术,将对我国空间科技和航天产业具有直接而广泛的推动作用,包括运载技术、卫星技术、地面遥测系统和深空测控网等一系列基础建设。另外,据专家说,“嫦娥三号”技术的二次开发带来的作用,包括对航天器本身、航天技术本身的促进,以及对于人工技能、机器人、遥控作业、办公自动化、超音速飞行、光通讯、数据处理,超高强度、超高温材料,电能微波传送,无污染飞行器,空间生命研究等高科技产业都将发挥溢出效应。如:用于“嫦娥三号”月球车的一些关键技术将可望实现“民”,被应用于商业领域,推动国内机器人产业的发展。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院承担了“嫦娥三号”月球车四个半分系统的研制,该院正计划将用于月球车的移动系统和机械臂等机器人技术向民用领域拓展,用于服务和工业机器人,实现“民”。

事实上,航天技术推广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如美国“阿波罗”计划实施后,过了约30年时间,大量航天军用技术才被普及。从目前国内政策看,政府正鼓励相关技术的“民”,在不远的将来这些技术肯定会向民用转化。

探月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高科技工程,在“嫦娥三号”任务各系统研制过程中,一大批民营配套单位积极参与、无私奉献、发挥自身优势,为“嫦娥三号”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如华力创通很早就进入军品领域,目前公司的仿真业务属于军工核心领域。该公司研制的半实物仿真系统HRT-1000应用于中国“神舟”系列飞船研制、国产先进战机“歼十”的研制和自主产权的支线客机ARJ-21的航电测试系统中。华力创通的案例仍是数量稀少的个案,大批非航空航天系统的企业仍被阻挡在行业门外。

对于民营企业参与军工建设来说,有机会也有壁垒。由于军工涉及到国家的安全,具有保密性,因此其竞争并非是完全市场化的。同时,国内非航空航天系统的企业并不了解我国航空航天等军工领域的运作模式,很多民企更是抱着“赚一把”就走的目的硬闯这个领域。因而,民营企业为了更好地服务军工领域,需要做足工课。

按照加大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推进产业化、提升产业规模的要求,民营企业应当研究开发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航天军民两用高新技术产品,参与航空航天等军民结合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参与航空航天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和项目合作。民营企业可承担航空航天分系统和配套产品研制生产任务,具体承担任务的范围按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及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为了进一步推动军民结合,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内部各单位之间在技术链、产业链之间的协同与配合,促进资源整合与能力的形成,同时积极推动与有关大企业集团的战略合作。打破军工集团“自成体系、部门封闭、企业全能、产研分离”的状态,通过吸收更多优势资源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集聚,形成开放竞争的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提高军民通用资源和重大设施的共享程度。

产业基地是军民融合的载体和抓手,建立起一批具有军工特色的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并搭建军地需求信息平台。完善信息制度,搭建适合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特点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及时定向相关政策法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指导目录、军工产品和技术需求、技术标准等信息,指导民营企业加强与军工科研生产单位的信息沟通。

航天技术与民品第2篇

关键词:民用航天产业;社会发展;高新技术

民用航天产业肩负着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的历史贵任,加快发展航天产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一、民用航天产业的发展前景

一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国家航天发展十一五规划》十一五及其后的12年时间我国民用航天产业一是要坚持远近结合,自主开发和国际合作相结合,推进航天产业由事业型向业务型转变加速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航天产业发展新机制,加快建立航天产业的市场开发,科研生产和服务体系。

二是要优先实施载人航天工程、探月工程北斗导航工程和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等四大工程建设连续、稳定、安全和自主的广播电视、导航定位卫星遥感体系三大空间基础设施集中建设国家卫星地面系统形成覆盖全国的卫星数据接收网络和空间数据综合处理与服务能力,推进卫星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要大力促进卫星通信产业、卫星导航定位产业和卫星遥感产业的快速发展,整合和开发卫星通信资源,积极发展卫星直播业务,提升卫星的传输能力,加速卫星导航定位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应用。

四是“十一五”期间,民用航空产业要扩大国际合作,初步形成民机市场开发、产品研制生产和客户服务三大体系;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涡扇支线飞机,促进通用飞机、直升机的规模生产。民用航天产业要构建和完善通信广播电视、导航定位、遥感三大卫星应用业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卫星、运载、地面设备的研制;完善国家陆地卫星数据中心、卫星服务等设施;促进卫星地面系统产业化。

二、航天产业机制的转变

航天产业要完成从事业机制向业务机制的转变。要建设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业务卫星体系。把航天事业发展成为航天产业,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建立民用航天发展的新机制和提升民用卫星创新与产业化能力。

(一)转变观念。将支撑和发展作为民用航天产业发展做大做强的基本原则。我国正在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工业交通、商业金融、文化教育、宣传娱乐、资源环境、区域规划等领域的发展,对民用航天产业的发展提出了迫切的需求,因此,落实民用航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要以应用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相衔接,将市场和应用贯彻到航天制造业的各个环节,使航天产业发展的重大工程能够促进和支撑我国信息化现代化的建设,真实起到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转变机制。创造有利于航天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民用航天是高投入、高风险的产业,具有战略性和公益性的特点,也有显著的市场化特点。在国家对航天技术产业化扶持和投入不断增加的同时,完善我国民用航天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促进企业为主体、社会化多元投资多方式融资的运作模式,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民用航天产业,参与航天产业发展.鼓励开放式创新和国际合作,是发展航天产业的必然选择。为此,国家发改委和国防科工委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包括促进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和卫星遥感在内的民用卫星应用产业发展的相关意见

(三)要强化创新和产业化能力,将提升民用航天产业业务服务能力和规模化发展作为产业发展的中心任务。我国航天经过50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我国民用航天产业的发展还面临,创新能力不足、业务支撑体系不强、产业发展规模不大的问题,只有以应用为主导,加快发展新一代高可靠、长寿命、高性能、大容量的广播通信卫星,发展导航定位应用卫星系统,实现气象、海洋、资源等遥感卫星和低成本多功能的小卫星及微小卫星的系统化生产,建立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业务系统,促进产业的规模化发展,才能够形成良性发展的局面。为此,要加大力度,加快实施自主通信广播系统、北斗导航系统等的建设,鼓励终端设备产业化,促进市场应用。

三、民用航天发展的要求

(一)建立产业链完整的航天产业体系

从整体上要初步实现由试验应用型向业务服务型的转变,形成具有一定经济规模、产业链完整的航天产业体系。

(二)实现自主创新与经济效益的良性循环

建立我国长期、连续、稳定、自主的空间基础设施为目标,建立稳定运行和协调配套的卫星对地观测系统,完善卫星通信广播系统,满足卫星导航应用,促进卫星应用的商业化、产业化发展,显著提高卫星应用产业的规模和效益。

(三)优先实施四大工程项目

为保障现代通信、公共交通、数据传输等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卫星导航、灾害预警等高端技术的广泛应用,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发改委将优先实施载人航天工程、探月工程、北斗导航工程和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工程。

四、我国航空航天发展的目标思路

一是坚持以我为主,积极开展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同时做好国际市场开发工作;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追求项目商业成功,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型号开发和技术研究协调发展;坚持突出重点,有限目标的原则;鼓励机制创新,鼓励投资多元化。二是以支线飞机为重点,按国际标准和市场运作,广泛开展国际合作,研制生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型涡扇支线飞机,同时积极开展技术研究,突破支线飞机、发动机以及部分机载设备研制的关键技术,积极推动民机转包生产形成专业化和规模化,并对现有运输机、通用飞机和直升机进行市场适应性改进、改型和产业化;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场占有率。

1.加强自主创新。中国航空工业发展将结合中国国情,继续有选择地发展民机技术和民机型号,逐步建立和完善自己的民用飞机技术体系,研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用飞机,并逐步实现民用飞机、发动机和机载设备的协调发展。

2.扩大国际合作与交流。通过与世界各国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技术,发展联合开发和联合生产,扩大产品技术出口,开拓发展空间。

3.完善投融资政策。中国政府将加大对航空工业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对航空产品开发的投资多元化;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组建中国的民机租赁公司;支持企业对转包生产项目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

4.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企业在民机研制生产中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运行机制。鼓励新上项目采取股份制方式运作。精化民机科研队伍,提高科研人员待遇,重视管理和市场营销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民机事业。

5.促进空域管理科学化。积极培育通用飞机和直升机市场,促进低空空域管理更加科学化,提高空域资源的利用率。

6.加大市场开放。加强行业管理,鼓励地方企业、私人企业和国外企业以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与国内航空工业企业联合发展中国的民机制造业。

中国航天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长期、稳定、持续的发展方针,使航天事业的发展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自主创新,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根据国情国力,选择有限目标,重点突破;提高航天活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视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尤其注重航天活动在维护国家利益、实施国家发展战略中的积极作用;坚持统筹规划、远近结合、天地结合、协调发展。

中国航天产业近期发展目标是:建立长期稳定运行的卫星对地观测体系;建立自主经营的卫星广播通信系统;建立自主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全面提高中国运载火箭的整体水平和能力;实现载人航天飞行;建立协调配套的全国卫星遥感应用体系;发展空间科学,开展深空探测。

1.合理部署各种航天活动。采用“优先安排”、“积极支持”、“适度发展”和“跟踪研究”四种不同方式部署航天各个领域的各类活动,以实现航天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2.加强预先研究和技术基础建设。集中力量攻克重大关键技术,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加强航天活动三个领域的技术基础建设,继续保持中国航天的发展势头。

3.加速航天科技队伍建设,构筑航天人才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培育航天人才,加速造就一支高水平的航天科技队伍,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航天事业的发展。

4.加强科学管理,提高质量和效益。针对航天活动投资大、风险大、技术密集、系统复杂等特点,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系统质量,降低系统风险,提高综合效益。

五、实行民用航天军民结合

第一,将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作为实现“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国家发展战略考虑。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必须由国家综合部门、军工部门及有关行业部门等共同来策划和实施,制定扶持技术发展的政策、法规,将军民两用技术计划纳入到国防科技计划范畴,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并创造有利于军民两用技术发展的良好环境与条件。

第二,应将开发军民两用技术和产业作为军工集团公司的主业来抓。军工集团公司要统一思想,创建有利于军民两用技术发展的良好环境与条件。国家在发展军民两用技术方面支持军工企业发展,增强在这一方面的能力。在管理层面上,要建立完善的军民两用技术实施的规章制度,从体制、机制、所有制等方面创建有利于两用技术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条件,要打破军用的界线,不能强行把军工技术和民用技术截然分开,应该密切合作,相融相补,并确定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优先权的原则。通过几年的努力,可以进一步培植一大批军民两用技术,既可以解决军用的方面工作,也使民用方面的技术越来越优质。

第三,拓展军民两用技术发展的思路。要根据国防和经济建设的需求预发展,组织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和科技力量进行探讨,采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改进等方式,对于重点发展的航天军民两用技术进行深入研究,要优先发展适宜军用、民用且市场前景好的军民两用技术,加速实现产业化。例如:航天技术支持三农,再生能源开发,节能、智能交通等方面的应用;又如,利用军民两用技术研究开发防恐、反恐的装备;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和紧急救援装备等。采用合适的体制、机制,组织全社会力量,选择一些项目,打破一些界限,多一些沟通与交流,多渠道统筹资金,与各行业加强联合,积极扩大国际合作,参与国际竞争,并在军民两用技术发展和应用中,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军民两用的专门人才,使我国的两用技术在军、民两条战线上获得最大的综合效益。

六、对航天产业的建议

壮大航天产业关键是要提高我国航天制造自身的能力。如在民用产业方面,要实现由发展民品到发展民用产业的转变,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到集约型的转变,由计划经济传统管理到市场经济规划管理的转变,并以航天制造的发展为牵引,促进我国航天企业能力建设的转型升级,这对于我国航天产业的发展壮大尤为重要。

1、国家运用规划、计划、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对航天科技及其产业的发展进行领导、组织、管理、调控、支持、投入是必要的。同时,国家应对发展中的幼嫩的航天高科技及其产业采取保护政策,使新兴的民族高技术产业得以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2、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力求航天效益工程结出累累硕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决定》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科教兴国的必经步骤。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千方百计地筹措和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选好项目,搞好中试,贯彻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出产品、出商品、出效益。

3、以航天产业基地为平台,以产业集群为牵引,发展航天设计、研发等航天制造产业。发展航天制造必须以产业基地为发展平台,以航天技术和产品为核心,形成带动上下游的产业链和技术链,发挥产业基地的聚集效应。

4、以产业链延伸为方向,加大服务比重和增值,向制造服务转型。航天制造既生产制造有形产品,也提供从产品开发、销售到报废、回收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保证,将过去单一的产品实物扩展到为用户提供全面解决方案,努力为客户提供以知识密集、附加值高为特征的服务项目,保证航天制造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航天技术与民品第3篇

张世敢对此又喜又忧:“我们通过航天食品获得了额外的增值和荣誉,但这个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符合标准的企业太少!”

张世敢是武汉世林福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林福幸”)的董事长,涉足食品行业8年,却是从神舟十号上天时才首次涉足航天食品,展示成果也出人意料的丰厚。水晶莲子、清水藕片、泡椒藕带、扬州炒饭、豆沙粽等23种食品均供神舟十号航天员食用。

然而,航天食品市场有人进,就有人出。在与航天员中心打交道近一年的时间里,张世敢深深感到了航天食品市场既有机遇,又有风险。

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心事,而是伴随着航天食品市场十年发展,已成为业界共同思考的问题。航天食品成本极高,准入机制极严,企业如何才能进入?航天食品市场利润并非想象之高,企业进入后该如何生存?民以食为天,高营养、高质量的航天食品又该如何造福大众?

“挤”不是为了利润

从神舟五号到神舟十号,10年间,航天食品从最初的独自研发,开始转到与特供企业合作研发的阶段。

张世敢的世林福幸被航天员中心挑中为航天食品特供企业,说来有点“运气”,这得益于他的“曹工”。

“曹工”是世林福幸的技术指导,原武汉市食品研究所副所长曹崇运。神舟十号上空前夕,航天员中心负责人找到了曹崇运,希望她能作为航天食品专家到北京指导,彼时航天员中心正为航天食谱不够丰富而苦恼。

借此机会,曹崇运邀请航天员中心人员考察世林福幸。

“送去的航天食品必须是零风险、零事故,若送去的产品有一袋出现问题,不单失去机会,也有可能毁了企业。”张世敢说,“运气”的背后,是他给团队立下的“军令状”:从基地生长标准、到原料供应,再到加工生产以及运输过程,仅检测环节就达数百次,每一样产品都有不同标准。

在企业资质、硬件设备得到认可之后,去年12月,张世敢将莲子、卤藕样品与检测报告一并送入北京。今年3月,经航天员中心数轮模拟试验,世林福幸正式接到航天食品订单,共23个品类。

不过,生产航天食品的利润并非如外界想象的那样丰厚。世林福幸共提供23个品类,价值约30万元,但除去成本之后,所获利润刚刚打平。

张世敢看中的并不是利润。“谁先抢占市场空白,谁就赢得了品牌荣誉,企业生产线、质量形象也就跟上来了。”他说,随着航天食品市场逐步放开,意欲成为航天食品特供的企业不在少数。

“未来特供企业还会增加,食品种类也会增加,这是肯定的。”航天员中心一位负责人员对本刊记者说。

“大家拼命往里挤,关键是先打入这个领域提升品牌。”北京精准首席策划官、中国知名食品营销专家丁华表示,成为航天食品特供企业是最好的广告,这在传播学上称为“公信力支撑”。

但张世敢还有更大的目标。在成为航天食品后,世林福幸还准备抢占航天员训练食品市场,并加紧筹划为军警系统市场提供制式食品。目前,世林福幸已与武汉军事经济学院达成合作意向。不仅如此,张世敢还计划未来长期为航天空间站的航天员(空间站航天员是轮换岗制)提供食品。

本刊记者调查时了解到,为提升品牌形象,开拓市场,河南永达食业集团(以下简称“河南永达”)、李锦记航天食品等特供企业也在为进入民用市场紧锣密鼓,精心做各种准备。

最看重大众消费

航天食品,顾名思义就是在太空中执行任务和返回着陆等待救援期间供航天员食用的食品和饮水,特殊的适用对象和使用环境决定了航天食品在安全等各方面的特殊性。目前,严格的标准使得国内只有少数企业的产品能遴选其中。

如今,航天食品特供企业纷纷利用航天食品的生产标准和技术,逐渐将航天食品转投民用市场。

张世敢最为看重的,正是航天食品的大众消费民用市场。事实上,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中国就已开展航天食品进入民用市场的研究开发,现在许多便利店可以买到的压缩饼干就是当时上海航天食品研究所研发的食品。

据介绍,世林福幸借助航天食品标准开发的系列莲藕休闲食品已转向民用市场;河南永达也在加快技术成果转换力度,预备让更多消费者吃上永达鸡肉食品;李锦记的航天员特装酱料包也已步入百姓厨房。

在世林福幸,民用食品生产线和航天食品生产线是同一条生产线,人员也是同一班人马。至少在现阶段回首,张世敢的企业发展蓝图一切顺利,在成为航天食品特供企业之前,公司一个月新开发10-12家客户,现在一个月新开发15家客户,而返单率也从过去的2单上升至4单左右。

丁华表示,尽管航天食品有的价格不菲,但消费者需求是分层次的。譬如中高端市场,航天食品中的功能饮料可针对户外旅行者或白领。

的确,神舟十号航天员吃的烧鸡腿、鱼香肉丝、小米粥等,早已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日用食品。

“航天食品本来就是从民用市场转过来,也就是说把以前民用市场的产品工艺、标准进行了提升,仅有少数是特制。”张世敢向本刊记者透露。

那么,区别在哪里?最主要在于:市面上的食品依次考虑的是包装、口味、安全、营养,而航天食品的排列则是安全、营养、口感和包装。因此,航天食品特供企业将航天食品转投民用市场,会大大提升食品标准体系。

让张世敢忧心的是,尽管利用航天食品标准工艺生产民用食品,但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航天食品生产过程。以检测为例,转为民用市场航天食品通过抽查检测,而航天食品是逐一检测,这在规模化的民用食品生产中很难做到。

“贴牌”却意外叫好

在很多普通消费者看来,航天食品似乎很神秘,也似乎遥不可及。

其实,从2006年起,航天员中心便有意将其自身研发的航天食品转为民用市场,即由航天员中心提供生产工艺、技术和质量标准,授权合作企业生产航天食品,投入民用市场。

从授权上海某企业生产航天员食用的巧克力和糕点,到2008年授权三鹿生产为宇航员量身定制的“7th航天配方乳”,再到今年8月底授权北京维天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SZM317功能饮料,航天员中心致力于将航天食品转为民用市场的意图越来越明显。

意欲借航天食品打出一片天地的,并非只有航天员中心和上述特供企业。在“航天食品热”的背景下,已悄然衍生出一些公然标榜的“航天食品”。事实上,特供企业将航天食品转为民用市场时,并不被允许在产品上打出“航天食品”的印记,而只是利用这一荣誉进行品牌的宣传和推广。

不过,安徽某食品公司在其网上售卖系列产品“天宫壹号”时公然声称,这些产品是航天员中心授权其生产的航天食品。

对此,这家公司一位电子商务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本刊记者,市场消费者对航天食品有很大的需求。

然而,当记者致电前文提及航天员中心负责人,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时,他表示并没有授权该公司生产航天食品,也没有与之有任何合作。

据调查,类似的“贴牌食品”不在少数,市场反应却意外的好。或许,该公司电子商务负责人的这句话正好击中了市场玄机:“人们都需要绿色的、高营养的食品。”

近些年来,国内食品安全事故频发,越来越多的人为此感到忧心。在接受本刊记者电话采访时,该航天员中心负责人表示,我们之所以倾力将航天食品转为民用,最终目的是回报社会,服务社会。

“当然,转投民用会对企业收取相关费用,但更重要的是,这种转投会带动航天食品市场的产业化发展,同时倒逼民用市场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技术认证标准,从而提升食品安全。”一位接近航天员中心的业内人士对本刊记者解释,航天员中心力促航天食品市场产业化,一方面可引发包装业等系列产业杠杆效应,另一方面则可带动更多企业对食品技术进行研发,提高食品安全。

产业化面临阻碍

航天食品市场已发展十年。遗憾的是,迄今仅有5家航天食品特供企业,而航天员中心研发的航天食品也只有少数授权合作企业进行生产。航天食品市场产业化发展有足够空间,但相比国外航天食品产业化进程发展阻碍重重。

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就将伴随阿波罗太空任务产生的“食品棒”推向市场。如今,美国航天食品已运用于各种领域:升级版“食品棒”成为消费者喜爱的“均衡营养零食”;许多含有香料的冻干水果用来饲养动物;包括主食、开胃菜和饮料在内的航空食品也用于中小学和大学教育使用……

这些食品在美国宇航局航天中心礼品店、迪士尼乐园等著名地方以及一般新奇商店和军队盈余商店均有售卖。

对此,上述航天员中心相关负责人称,相比美国航天食品技术,中国推进航天食品产业化的技术还不够成熟,目前在许多技术领域还存在瓶颈,尤其是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等方面。

与此同时,当前我国具有生产航天食品标准的企业并不多,这无疑是航天食品产业化困局中最大的阻碍因素。即便是成为了特供企业,下一次能否入围仍是未知数。航天食品特供企业不是终身制,只不过先进入的企业对要求和流程都很清楚,中标几率高一些而已,但竞争对手却是日益增加。

一些企业在尝到甜头后,却慢慢消沉下去。以西安大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其在神舟五号、神舟六号、神舟七号均有提供以“水苏糖”为主要原料的速溶绿茶,但之后就再也没有为航天员提供航天食品。这并不是个例,正因为如此,航天食品产业化也需要这些企业不断提升自己的生产标准。

丁华对此表示,航天食品规模化生产也存在问题,即每个企业生产的航天食品定位不同,航天食品是小量生产,而产业化则是大量生产。所以,企业有了“航天食品特供企业”的光环后,还需要在技术、营销、企业管理方面不断提升,从而拉动品牌效应。

航天技术与民品第4篇

关键词 航天固体动力 军民融合 发展模式

纵观世界各国国防工业发展历史,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不仅是潮流和趋势,也是国防军工企业实现持续发展的成功经验。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航天固体动力作为国家战略核威慑力量的重要支撑,是国防军工核心能力的重要单元,也是航天科技工业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新形势,如何构建以航天固体动力技术及其应用为主业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模式,是当前亟须深入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国外航天企业军民融合发展的借鉴与启示

国外军民融合发展较成功的航天固体动力企业主要有美国ATK公司、法国斯奈克马固体推进公司和火炸药公司,德国拜仁化工公司。其主要以市场为导向,具有较强管控能力,建立了适应自身技术创新研发体系、资源配置方式及业务拓展模式,军民融合发展较为成熟。此外,美国私营航天企业SpaceX公司作为后起之秀,凭借高性价比的航天运载系统产品,打破了长期由政府主导的航天活动局面,取得了美国航天发射市场重要份额,创造出新的航天发展模式。综上得到以下启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需要合理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的有效支撑,要立足于核心技术,不断提升系统集成及产业链延伸能力;当前国内固体动力单位在这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侧重于单个产品技术转移应用的开发,总体竞争力不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需要推行军民基础资源开放、共享的配置模式,发挥集团内部的协同效应;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需要在开放融合的文化体系下,高效合理使用人力资源。

二、国内航天固体动力单位军民融合发展现状分析

(一)发展历程

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航天固体动力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呈阶段性特征。1981年~1990年期间,四面出击起步阶段,由于短缺经济、竞争程度不强,民品种类多,涉及领域广,呈现“散、乱”特征,部分产品生产由“作坊式”向批量化转变。1991年~1999年期间,军民分线成长阶段,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市场竞争增强,由单一军工型向军品、民品共同发展转变,民品发展较弱、规模小,尚未形成支柱。2000年~至今,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发展阶段,军民融合发展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民品成为经济收入重要支撑,逐步退出规模小、盈利弱的产业,集中发展壮大核心产业;围绕主导产品成立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运行,逐步实现产业化、规模化。

(二)发展特征

国内从事航天固体动力研发生产有十几家单位,与航空、船舶等军工企业实现军民产业深度融合不同,由于航天固体动力专业性强,除少数产品外(如增雨防雹火箭),没有直接产品可向民用领域转化。固体动力涉及技术领域广,通过核心技术延伸拓展,克服航天特种技术向民用通用技术转化、航天小批量生产向民用规模化生产转化的障碍,形成了极具航天技术应用特点的民用产业。因此,技术是航天固体动力的军民融合点。此外,航天固体技术融入国民经济发展需求是军民融合的有效途径,市场化的体制机制是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保证。

(三)发展中存在问题

当前我国航天固体动力军民融合还在民层次上,高新技术转化步伐还不快、带动民用产业技术水平提升的能力还不强、更谈不上通过民用产业发展支持军品产业发展。主要在于:

(1)现行体制机制仍偏重于行政事业条块管理,弱化了公司法人治理;上级部门按业务归口齐抓共管,业务管理较为具体导致基层能动性不足且管理成本高。集团内部相同板块业务隶属于多个法人单位,资源优化配置不畅,战略推进上难协同。

(2)航天固体动力的军品产业是在军方对武器装备需求的指导下形成,在有限竞争环境下产品研制生产具有系统性强、保密性高、研制技术难度大、小批量生产等特点。因此,市场化、产业化及规模化发展水平不高,经验少。民用产品产业化过程一般历经民技术开发、二次开发转移、成果应用产业化等阶段,前期投入大,周期长,产业化规模和效益有待提升。

(3)投资经营主要依靠自主投入方式,未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缺乏转型投资和市场化运作的风险管控体系,尚未形成适合发展高技术产业的融资环境。

三、航天固体动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模式的研究

以国内某技术实力雄厚、配套完整的固体火箭发动机专业研究院为例,进一步阐述航天固体动力军民融合发展框架在体制建设、机制运行、产业发展、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具体操作。

(一)体制建设

顶层统筹军民资源。结合国家关于指导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的方针政策,从院级层面设立专职军民融合协调部门,加强顶层设计,以“有限相关多元”为原则,系统策划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方向和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合理设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做好产业发展分工布局等工作。

实行军民差异化管理。军品任务承担主体一般以厂所等保军单位为主,管控注重于航天系统工程管理方法的完善、技术创新和完成航天重大工程任务的能力提升。民品运营主体以专业公司为主,通过股权调整,将各专业公司股权向院级实体公司集中,形成以产权为纽带集团化管理,有效划分与界定与下属公司间的权责,使公司法人治理得到较大限度发挥;管控实质由行政级别管理转向出资管理,发挥董事会作用,缩短管理决策链条,提高面向市场快速反应的投资决策、市场营销、资本经营能力水平。

搭建军民技术二次转化应用平台。以专业工程应用中心为载体,重点建立技术输送和利益共享两个渠道,搭建军民技术二次转化应用平台,使总体单位和军民结合专业研究所的研发中心的固体动力核心技术能够与航天技术应用产业专业公司有效结合,达到技术的二次转化和利益共享。

(二)机制运行

完善市场机制。建立并完善决策效率高、执行力强、监督有效、责权利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航天技术应用产业母子企业集团是军民融合体制创新的目标。核心是以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为手段的战略管控,强化集团在目标考核导向、重大事项控制、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项目决策孵化阶段,军民结合厂所和航天技术应用产业专业公司的领导层共同承担技术在资源转移和资金投入的决策风险,以“谁决策、谁负责、谁受益”为原则,通过责任令或承诺书等目标约束,实行荣誉激励、虚拟股权激励;技术转化成果应用阶段,隶属于军民结合厂所的工程应用中心承担着技术转化应用的风险,以技术研发进度为约束,通过技术人员教育培训机会、学术荣誉和项目奖金、技术团队植入、成果约定未来的受益比例回报等方式激励。产业化阶段,专业公司承担市场经营风险,以成果的市场价值实现为约束,对生产和销售人员,按劳动分配与业绩挂钩的原则,实行薪酬奖金和职业发展等方面奖励。

四、政策建议

航天技术与民品第5篇

在管理结构上,大部分航天数字文化企业依旧袭用行政机关的部门构成,企业各部门行政事务和业务交叉较多,总体行政机关味浓重;为了产业的长远发展,一部分航天数字文化企业勇于改革创新,大胆施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总经理领导下的事业部制,具体模式为:总经理下设事业部经理,事业部内部设总监,事业部经理独立负责各事业部经营管理,总监实质抓产品制作进程和质量,在分配机制上也全部按岗论绩付酬。

人员、专业构成为满足业务的拓展和专业的需求,航天数字文化企业从业人员构成基本为:航天在编职工+专业社招人员。航天企业在用人制度上进行了突破性尝试,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按才用人,在严格政审的前提下,大量的专业社招人员进入航天企业,他们与在编员工同工作,同生活,同待遇。社招人员的进入,不仅充实了企业的专业需求,更重要的是给航天数字文化企业带来了当前数字文化业界最新的思想、活力和技术,使企业始终跟得上业界的步伐。航天数字文化企业的专业大多集中在数字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广告设计、数字印刷等几个方面,这是由企业的“辅助科研”特点决定的,多数航天数字文化企业在拓展、转型或重组前也都是从事相关专业。

业务经营概况为配套服务科研生产,航天数字文化企业继承航天工作作风,产品的策划、制作、营销各环节都有着严格的运作程序。“严、细、慎、实”工作作风,赢得了社会客户的青睐,再加上航天品质的保证,企业除系统内客户外,还与不少社会客户保持了密切联系。

航天领域数字文化运作特点

1注重树立航天特色企业发展观航天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与社会数字文化企业有所不同。在“军民融合”的整体思路下,需要树立系统性的思维方式、开放性的全局视角、市场化运作、差异化管理。系统性的思维,强调要从企业的整体出发,突破闭塞的纯技术路线,以技术促文化,以文化带技术,达到从内到外推动航天事业整体发展的远景目标。开放性的全局视角,强调视野的开阔,不能孤立地看待某件事情,要进行全面的审视和思考。市场运作、差异化管理,强调要按照不同的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坚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市场快速反应,有效降低运行成本,快速实现研发生产转化,实现军品项目和民品项目的互相促进。

2注重内容与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的融合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数字文化产业一路逆流而上,直接影响了世界经济的发展格局,众多发达国家由生产型主导社会向内容型主导社会逐步转变。与此同时,世界的人文观也在数字文化的影响下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而数字技术与民族传统文化的融合就成了新时期科学与人文融合的具体体现,它将对民族传统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它们的分离和对抗则会导致传统文化创新乏力和科学技术人文缺失。以民族振兴为己任的航天企业对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十分重视。2010年上海世博会上,太空家园馆播放了由航天数字文化企业制作的3D(立体)动画电影《万户飞天》和《太空侠》,博得了中外观众的高度好评。在最初的官方遴选时,这两部作品之所以能在众多影片中脱颖而出,就是因为它们蕴涵着纯正的东方文化,最能代表中国的航天精神。反观我国动漫市场,有些企业已经迷失了方向,大量的模仿、翻制,终于让外国人用《功夫熊猫》给狠狠地将了一军。《万户飞天》、《太空侠》以及《功夫熊猫》的成功,再次证明了我国数字文化产品要走出国门,必须植根于中国的民族文化、传统文化,也再次坚定了航天数字文化企业的发展方向及路线。

3注重人才队伍的培养人才是文化产业的核心,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需要人才培养的与时俱进。数字文化产业是将高科技与文化艺术相结合的创新型产业,是否能够建立一支适应产业发展乃至推动产业发展的人才队伍,关系到产业的长期和纵深发展。近年来,航天数字文化企业十分重视对知识和能力结合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吸收,并与部分高校联合开展了人才输出合作,增加人才储备;注重对员工成长的培养,追求科研能力和专业能力的同步提升。在选用人才时,航天数字文化企业优先选择那些具备较强学习能力的优秀人才,这是人才进入航天需要将自身艺术能力和高科技相结合必需的素质要求,也是由数字文化产业飞速发展更新换代的特征决定的。

4注重产业多元发展的合理性航天数字文化产业尽管发展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却是稳中有快,除体制特殊性外,得益于在有限专业中的合理多元发展。诚然,放眼业界,数字文化企业多元发展例证数不胜数,然而就合理的多元发展方面,航天数字文化企业大多做得很好。目前,航天领域文化传媒企业几乎都涵盖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展览展示、广告策划几个业务板块,这就是考虑到影视动画可以应用于展览展示,艺术设计可应用于影视动画和展览展示,展览展示又可以反过来带动影视动画和艺术设计业务的发展,无形中相互拉动了各专业成长,扩大了业务范围。不贪多,顾合理,在可以掌控的有限几个行业中不断做大、做强,航天数字文化产业的精兵路线,值得一些有志在数字文化产业热潮中,作为一般的中小企业借鉴。

5注重正确处理业务开展与保密工作的关系航天数字文化企业生存和生长在航天事业之中,而航天的设计、工艺、技术、设备、产品甚至于典型人物,无不存在保密问题,有些密级还相当高,这就给大部分不具备国家保密资质的航天数字文化企业,带来十分的困难和极大的制约。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核心价值观指导下,航天数字文化企业一方面坚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宣教、培训和考试,建立严格的保密规定和制度,严把设备、载体特别是重点部位的保密关,同时注重处理好市场拓展与保密的关系、时间节点与保密的关系和社招人员多与保密的关系等,在各个环节牢固树立“保密至上”的思想。

航天领域数字文化建设的前景思考

随着数字文化的进一步发展,航天数字文化产业及其衍生行业将多姿多彩地展现在世人面前,给未来时代一个难以想象的惊喜。通过有关数据可以预见,航天数字文化产业将在数字幻象、虚拟体验系统、数字长廊、全息互动幕墙、幻影成像、增强现实、3D影院、4D影院等多领域实现创新突破,推动肩负神圣使命的航天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p#分页标题#e#

1加速发展数字文化助推军民融合“军民融合”的内涵是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中去,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相互兼顾、相互促进。对航天工业来说,走军民融合发展之路,是应对国防科技工业体制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改革,实施全面体制机制建设和整体资源结构调整,利用军品资源壮大民品发展,利用军民品协调发展提升核心能力,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早在2006年初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就指出:“要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运用电子出版、数字影视、网络传输等现代技术,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在掌控着国家最尖端科技的航天领域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是落实和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最好体现,航天民品应有数字文化产业的重要席地。设想,当航天民品若将数字幻象、虚拟体验系统等先进数字技术全面开发利用,无疑会成为“军民融合”的巨大助力。

2加速发展数字文化助推科研生产科技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当有更加先进、更加便利、更加符合人类审美的事物出现时,旧事物毫无疑问将被以最快的速度取代。在航天科研生产中,数字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2011年,航天某院展厅全面实现数字化展示,其中有大量数字展板,可以在虚拟屏幕实现360度展示,虚拟装配、拆解,适合任何类型受众观赏参与,实现产品虚拟现实演示,无论预研模拟、毁伤效果、技术剖析等等,都可以用虚拟现实或三维技术演绎得真真切切。将飞速发展的数字文化产业衍生出的更为先进的数字技术应用于科研生产,必将对航天领域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助推作用。

航天技术与民品第6篇

21世纪是科技高速发展的世纪,航空航天领域的技术转让与合作一直是各国关注的焦点,与航空航天技术相关的产品贸易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航天产品不仅包括火箭、卫星等直接用于航天活动的产品,也包括与其相关的一些零部件的制造。不少航天产品,特别是与之相关的航天产品零部件,不但可以用于航天事业,也可以被用作军事用途。因此,基于对国家安全与国际和平与发展的考虑,将相关产品分为“军品”和“两用物项和技术”,实行“军民双线”的出口控制模式,一直是西方航天大国控制航天产品和技术出口的惯用模式。外空非军事化要求各国发展航天事业都不得以军事行为为目的,而大多数航天产品都属于军民两用产品。在此,各国对航天产品实行的贸易管控就显得十分关键。一方面,国家对航天产品的出口管控程度直接影响着一国航天产品贸易的健康发展及其航天商业竞争力的形成;另一方面,由于航天产品的特殊性,发展航天产品贸易的风险也比较高,国家安全、国际和平与稳定等,也是航天国家发展航天产品贸易必须要考虑的因素。自人类探索外空世界以来,欧盟各国一直是世界航天事业的积极参与者。特别是在空间商业化领域,欧盟在制度层面与法律层面都走在前列,其关于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具有鲜明的特色。

一、欧盟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一)1995年之前的航天产品贸易管控欧洲各国很早就开始对军民两用产品实行了有意识的出口管控,关于出口控制的相关法律也早已存在。无论是在国家层面上还是在国际层面上,欧洲各国都已经对军民两用产品作出了区分,并规定了详细的产品清单。1969年生效的欧盟EC2603/69号条例搭建了欧洲出口控制框架的最早雏形,对欧盟航天产品贸易的顺利进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1995年之前,欧洲各国在世界航天产品市场上并不占有的太大的份额,欧盟也不存在专门针对航天产品的贸易管控制度。即使是欧盟对于军民两用产品的管控,也还相当笼统,且并不涉及关于航天产品和非航天产品的划分。无论是在欧盟内部还是对于第三国的贸易管控,欧盟各国之间都各有规定,没有形成相对统一的标准。再加上航天产业的特殊性,其牵涉到的国家利益非常复杂:英、法两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在航天产品贸易领域具有比较开明的政策,与其他国家都保持有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德国在发展航天事业时则比较谨慎,对国防类产品都实行非常严密的管控;还有如瑞典这样的国家,长期实行不结盟政策。这些都为欧盟航天产品贸易的统一管控增加了难度。(二)军民两用产品的部分统一控制为了在欧盟内部消除对军民两用产品的出口控制,提高欧盟进出口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欧盟于1995年7月正式开始对军民两用产品实行统一的出口管控。以统一行动和《统一对外与安全政策》为基础而形成的EC1334/2000号条例以及共同商业政策条款共同推动了欧盟统一的军民两用产品出口控制清单的出台[1]28。根据条例,欧盟内部统一对军民两用产品出口控制清单上的产品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初步形成了欧盟在一定范围内的统一出口控制政策。欧盟虽然已经统一了军民两用产品的出口控制标准,但这种统一的出口控制制度还并不完善:没有对军民两用产品进行完整的规范化分类,只对部分产品实行统一管控标准;也未对航天产品做出任何特殊规定;具体产品出口的许可权力依然由各成员国分别行使。这种部分统一的出口控制制度是欧盟各成员国为促进欧盟政治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而妥协的产物,是欧盟一体化进程与反一体化倾向斗争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欧盟成员国的贸易许可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欧盟的统一许可标准进行,按照固定的许可格式和许可条件,根据成员国决定是否批准许可时所必须考虑的因素,一旦获得某一成员国的许可,则这种许可在欧盟内部其他地区也同样有效。体现了欧盟商业一体化的重大进步,也为欧盟统一对外出口控制体制的形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对外出口管控体制的初步形成2006年4月底,欧盟贸易代表召集欧洲的两用产品出口商开会,并于9月初了关于两用产品和技术出口控制的政策性材料,提出了不少关于两用产品和技术出口控制的非立法性建议和方案。在此之前,欧盟虽然已经在其内部市场上形成了对于军民两用产品贸易的规范化和自由化,但对于欧盟之外的第三国的出口控制却还相对比较混乱,没有建立起一个全面可靠的对外出口管控体制。目前的欧盟虽然统一化程度很高,但其内部结构和矛盾依然十分复杂。因此,要建立一个为欧盟各成员国所接受的统一的对外出口管控体制并不容易。商业竞争力、国家安全利益与欧洲内部的公平竞争和自由贸易的矛盾始终存在。对外贸易问题既是国家安全问题,也是贸易利益问题。各成员国政府毋庸置疑的保有其本国国家安全问题的决策权,而根据欧盟共同商业政策条款的规定,欧盟又被合法授予了就对外贸易问题制定统一商业政策的排他性权利。对外贸易的双重性就决定了欧盟要建立完善的对外出口管控体制绝非易事。因此,欧盟目前虽然还没有就军民两用产品和技术的出口管控出台任何立法性文件,但欧盟对于军民两用产品和技术出口控制已经形成了相对具体的政策指导。这些贸易控制政策的形成,在欧盟对外出口管控体制的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是欧盟对于军民两用产品管控的一个重要进步。(四)欧盟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的未来展望由于航天产品大多数属于军民两用产品,建立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的关键还是建立起对于军民两用产品的出口许可证制度。欧盟对于两用产品的贸易管控已经形成了具有指导意义的政策基础。在欧盟政治经济全方位一体化发展的今天,有关军民两用产品出口管控的法律规定也将在不久的将来正式出台。自《国际武器贸易条例》签订以来,航天产品大多受其约束,美国的航天产品贸易份额自1998年开始出现了迅速下滑。与此同时,欧洲卫星制造商开始积极研发不受《国际武器贸易条例》约束的航天产品,欧洲空间局更是启动了EEE欧洲零部件促进计划,以提升欧洲国家在商业卫星市场的竞争力,使得欧盟迅速成为了世界航天产品市场的主力军[2]8-9。为保持欧盟在航天产品市场上的重要优势,欧盟在实现内部市场自由化的基础上还将通过各类政策与法律途径,持续推动一个统一的对外管控体制的建立。在保证国家安全的基础上,欧盟必将进一步统一出口许可证制度、具体化各类航天产品的详细管控标准,并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设立统一的欧盟航天产品出口许可证管理机构,将各成员国的航天产品出口审批权收归欧盟来统一行使。

二、欧盟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完善,欧盟对于航天产品贸易的管控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比较美国严苛的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来说,欧盟的贸易管控制度表现出了相对宽松的特性,为欧盟在激烈的航天产品贸易市场上赢得了难得的发展优势。(一)欧盟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的主要内容首先,欧盟制定了航天产品管控清单。由于欧盟成员国均为《瓦森纳协定》①(塞浦路斯除外)、“核供应国集团”②以及“澳大利亚集团”③的成员国,欧盟对于航天产品的贸易管控主要是在这三个条约的基础上形成的。此外,《国际导弹技术控制制度》①也由于大量欧盟成员国的加入而对欧盟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产生着重要影响。《瓦森纳协定》在欧盟的实施主要体现在欧盟理事会1334/2000号法令中,该法令共8章22条,规定了欧盟出口控制的范围、主管部门、控制物项的变更、海关程序、行政合作以及控制措施等。EC1334/2000号法令历经多次修改,目前成为欧盟对外高科技出口管制的主要指导性文件。EC1334/2000号法令中涵盖的军民两用产品和技术清单对欧盟各成员国直接适用,其基本内容与《瓦森纳协定》中规定的清单没有太大差别。综合国际空间法、有关军民两用产品出口控制的国际法以及欧盟法的相关规定,欧盟将关于军民两用产品的受控物项分为核材料、技术与设备;新材料、化学品、微生物和有毒物品;材料处理;电子;计算机;电信和信息安全,传感和激光;导航与电子;船舶;推进系统、航天器及其相关设备等共10大类。每类受控物项又分成A、B、C、D、E共5组:“A组”———系统、装备与零部件;“B组”———试验、检测与生产用的装备;“C组”———材料;“D组”———软件;“E组”———技术[3]12-13。对于清单以外的其他项目,如果有理由认为其与核武器、生化武器以及化学武器的试验、操作、生产、储存与维护等有关,或者接受国正在接受武器禁运,则也必需取得授权。其次,欧盟建立了航天产品出口审核机制。在实际操作中,航天产品出口许可证的申请主要需要通过三种审查。第一是航天产品类别审查。申请出口的航天产品不能属于《欧盟武器控制产品规则》中军品出口控制的范畴。当今世界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武器控制产品无论如何也不能获得出口许可。第二是航天产品用途审查。按照欧盟的规定,出口的航天产品必须不属于军民两用产品和技术出口控制的范围。限制出口的军民两用产品即使并不用于任何类型的军事目的也不能获得合法的出口许可。对于这一范围,欧盟已经有了比较详细的统一的规定。再次,欧盟的航天产品出口商还必须接受“最终军用目的控制制度”的检查[4]69。对于在“军品”以及“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控范围以外的航天产品,还必须由买方提供一项“最终用户证明”,许可机关将以此判断其购买该航天产品不会被用于核武器、生化武器以及化学武器等军事目的。第三是进口国家审查。主要审查航天产品的进口国是否违背欧盟政策与集体国家安全、是否影响地区安全和冲突、是否违反国际法、是否有悖人权以及是否用于恐怖活动和犯罪等因素,都是影响欧洲国家向第三国发放航天产品出口许可证的重要因素。即使没有具体政策法规的约束,与一般国际法律原则背道而驰的航天产品出口行为也是不会被欧盟国家所允许的。(二)欧盟成员国的航天产品贸易管控机制欧盟各成员国的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与欧盟整体的贸易管控制度是基本一致的。各国均以国际空间法、有关军民两用产品和技术出口控制的国际法以及欧盟法为基础,结合本国的具体国情和法律实践,制定了在本国国内适用的相关政策、法律及规章制度。欧盟成员国对于军民两用产品出口管控的各项规定,是形成其国家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的基础[5]48。欧盟各成员国通过制定政策与法律,使欧盟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在本国得到了具体实现。例如,德国出于对国家安全的考虑,对航天产品实行严密的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军品及军民两用产品的出口。在遵循外交政策和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德国对于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控制清单,则直接采用了EC1334/2000的规定,将军民两用产品分为十类五组进行全面监控。以《对外贸易和付款条例》为依托而建立起来的德国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由德国联邦经济与技术部下的经济与出口控制办公室负责全面执行。加上德国地区海关机构、联邦政府外交办公室以及德国财政部的全力配合,对德国的航天产品贸易形成了严密的保护。根据德国2006年最新修订的《对外贸易和付款条例》的规定,所有对外贸易都是自由的,但涉及国家安全、国与国和平共处和外交政策时,国家有权禁止出口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按照国际公约所承担的义务,德国政府可以采取完全禁运、部分禁运和武器禁运政策[6]81-82。除此之外,德国《对外贸易和付款规则》还规定了具体的出口控制标准和许可证制度,由经济与出口控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每年进行修订,及时更新并公布《德国出口控制手册》。另外,由于英国是欧盟的唯一一个英美法系国家,其法律体系与欧盟其他成员国有着很大的不同,但对于航天产品的贸易管控制度,英国与欧盟及欧盟其他成员国之间依然保持着高度统一[7]140。英国的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是在英国《2002年出口控制条例》的基础上搭建起来的。该条例授权英国贸易和工业部下的出口控制组织负责对英国的军品和两用物项进行出口控制。由于英国同时是《瓦森纳协议》、《导弹技术控制制度》、“核供应国集团”以及“澳大利亚集团”的成员国,包含在《战略出口控制清单》中的《英国国家军品清单》以及《英国国家两用物项清单》就是依据这些条约而拟定的[8]426。英国对欧盟有关两用物项和潜在军用物项出口控制规章中的大部分控制措施和内容都宣布有效,对于EC1334/2000中的两用物项和技术清单则更是进行了直接援引。不仅如此,英国《2002年出口控制条例》还规定了详细的出口控制规则、申请出口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为英国航天产品贸易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三)欧盟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的主要特点欧盟及欧盟各国的空间活动非常频繁,特别是在空间商业化领域更是走在世界前列。欧盟作为一个区域性合作组织,其长期形成的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也具有一定的独特性。首先,管控体制相对宽松。与美国相比,欧盟的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要宽松得多。以促进航天产品的自由化贸易为中心,欧盟根据其所签订的《瓦森纳协议》等相关国际条约为基础,确定了欧盟详细具体的管控标准,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控体制。在欧盟内部,只要是在管控范围之外的航天产品都可以进行自由贸易;在对于第三国的出口控制方面,欧盟的管控标准亦规定得非常清晰,且并不繁琐,为欧盟航天产品的出口贸易提供了便利。正是欧盟相对宽松的贸易环境,为其在世界航天产品贸易市场上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其次,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欧盟是由多个国家组成的区域性组织,尽管其无论从政治、经济或生活等领域都已经形成了高度的统一,但其在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方面依然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点。目前,欧盟在航天产品贸易管控领域的主要成就都集中在区域贸易自由化方面,对于欧盟内部航天产品贸易的规定更是宽松。欧盟航天产品贸易的区域性健康发展对其向第三国进行出口管控以及世界航天产品贸易的顺利进行都提供了有利借鉴。再次,法制化程度较高。欧洲拥有全球第一个区域性政府间空间合作组织欧洲空间局,该局作为一个强有力的协调机构,推进空间项目合作、促进空间法律制定、推动空间贸易进行,为欧洲空间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欧洲空间局和欧盟的协调努力下,欧洲在空间立法和空间法研究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不仅制定了统一的欧洲空间政策和法律,不少欧洲国家也都制定了自己的国内空间立法。较高的法制化程度为欧盟航天产品贸易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航天技术与民品第7篇

航天科技历经六个阶段?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简称“航天科技”)是根据国务院深化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7月1 日在原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由中央直接管理。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国防部第五研究院,曾历经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和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等发展阶段。

航天科技集团承担着我国全部的运载火箭、应用卫星、载人飞船、空间站、深空探测飞行器等宇航产品及全部战略导弹和部分战术导弹等武器系统的研制、生产和发射试验任务;同时,着力发展卫星应用设备及产品、信息技术产品、新能源与新材料产品、航天特种技术应用产品、特种车辆及汽车零部件、空间生物产品等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大力开拓以卫星及其地面运营服务、国际宇航商业服务、航天金融投资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等为主的航天服务业,是我国境内唯一的广播通信卫星运营服务商;是我国影像信息记录产业中规模最大、技术最强的产品提供商。

“十二五”以来,航天科技集团较好地完成了保成功、保增长目标,经济规模、运行质量和效益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营业收入由2011年时的1018.4亿元增长到192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20%,利润总额由2011年时的91.4亿元增长到155.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21%,均高于央企平均水平。

航天科工历经七个阶段?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简称“航天科工”)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企业,前身为1956年10月成立的国防部第五研究院,先后经历了第七机械工业部(1981年9月第八机械工业部并入) 、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的历史沿革。1999 年7月成立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2001年7月更名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航天科工现由总部、7个研究院、1个科研生产基地、13个公司制、股份制企业构成,控股 7 家上市公司,境内共有600余户企事业单位,分布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现有职工14万人,拥有包括8名两院院士、200余名部级科技英才在内的一大批知名专家和学者,且素质高、年纪轻的科技人员已成为企业创新人才队伍的主体。拥有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成果孵化中心以及专业门类配套齐全的科研生产体系。

航天科工以航天防务、信息技术、装备制造和其他产业为主业,建立了完整的防空导弹系统、飞航导弹系统、固体运载火箭及空间技术产品等技术开发和研制生产体系,所研制的产品涉及陆、海、空、天、电磁等各个领域,形成了“以军为主、军民融合”的发展战略格局和“生产一代、研制一代、预研一代、探索一代”的协调发展格局。以系统总体技术、控制技术、精确制导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目标识别技术等为代表的航天高技术在国内相关领域具有领先优势,许多方面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14年,航天科工集团实现营收1574.3亿元,利润总额114.3亿元,净利润97.9亿元。根据公开资料,2015年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9%,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8.8%,净利润同比增长18.4%。“十二五”期间,航天科工集团营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93%,利润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9.27%,国资委考核的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目标全面完成。对于2016年,航天科工集团提出,要确保实现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双12%”增长,力争实现“双13.5%”增长。

航天装备发展前景展望?

中国民用航天未来10年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可以从《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2015版)》窥见端倪。路线图按照需求、目标、发展重点、应用示范重点、战略支撑与保障五个维度对航天装备未来发展进行分析和描绘,形成了从2015年到2025年详细技术路线图。

航天发展事关国家战略利益与安全,卫星应用已经成为国家创新管理、保护资源环境、提供普遍信息服务以及培育新兴产业不可或缺的手段,2013年我国卫星应用产值超过1000亿元,预计“十三五”末产值将达到5000亿元,“十四五”末产值超过1万亿元。到2020年,形成新一代运载火箭型谱,基本建成主体功能完备的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满足我国各领域主要业务需求。

为满足未来十年的航天市场需求,达到上述发展目标,中国航天产业需要完成一系列重大航天工程,完成一系列重大装备研发。在航天技术突破的基础上,未来十年我国将建设一批航天应用示范工程,开展行业、区域、产业化、国际化及科学技术发展等多层面的卫星遥感、通信、导航综合应用示范,加强空间信息资源共享以及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并积极推进空间信息的全面应用。按照上述规划发展航天装备,十年之后,我国将建成高效、安全、适应性强的航天运输体系,布局合理、全球覆盖、高效运行的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形成长期稳定高效的空间应用服务体系,航天产业化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完成从“航天大国”到“航天强国”的转变。

两大航天集团未来展望?

中国从“航天大国”到“航天强国”的转变,无疑需要航天科技集团和航天科工集团的创新进取,我们从两大集团“十三五”规划中可以明确未来五年的发展路径。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 “十三五”发展综合规划纲要》要求,2020年进入世界500强前300强,推动航天强国建设,建成国际一流大型航天企业集团,成为国家科技创新的排头兵。2020年集团的营业收入 4000亿元以上,利润总额达到230亿元以上,经济增加值达到190亿元以上,航天关键技术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在轨航天器数量超过200颗,占全球在轨航天器总数20%左右,年均发射数量达到30次左右,占全球发射数量30%左右,使我国迈入世界航天强国行列。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十三五”期间,要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继续推进并持续深化、优化“1+2+3+4+5+N”转型升级、二次创业发展思路,大力推动“五个新一代”、“四项基础技术”项目具体化与落地实施,着力建设“三大平台”、深化落实“四个两”、构建“一个新业态”体系,全面强化依法经营依规治企、从严治党,不断创新“制度化管理、程序化运行、特殊问题特殊处理”管控模式,不断提高科研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经营绩效和职工收入,初步建成国际一流航天防务公司。

上述“新一代”的定义在于满足四个条件之一,即:性能相同,成本降低50%以上;成本不变,性能提升 50%以上;导致业态重构的原始技术创新;导致产业颠覆的跨界技术创新。“五个新一代”分别指新一代导弹武器装备技术、新一代航天发射与应用技术、新一代自主可控信息技术、新一代智能制造技术、新一代材料与工艺技术。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将着重在微系统基础技术、自主可控信息安全基础技术、智能制造基础技术、智慧产业基础技术这四方面投入研发。

资产证券化加速

目前整体来看,在十一大军工集团中,两大航天集团资产证券化率相对较低,最近两年资产证券化呈现加速态势。截止到2015年底,航天科技集团下属12家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约为661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约为268亿元人民币,按总资产口径测算的证券化率为20.11%,按营业收入测算的证券化率为13.97%。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张建恒在今年“两会”期间宣布,航天科技集团“十三五”期间的资产证券化率将由15%提升至45%。2015年,航天集团资本运作频繁,特别是航天科工集团,旗下航天通信、航天发展和航天信息分别通过定向增发注入资产,而航天科技集团旗下仅有航天电子通过定向增发购买资产,从资产证券化率提升空间和资本运作频率来看,未来航天科技集团旗下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将更加频繁。

截止到2015年底,航天科工集团7家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约为415.25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约为 372.75亿元人民币,假设航天科工集团2015年总资产同比增长率为15%,按总资产口径测算的证券化率为18.16%,而按照11.90%同比增长率测算的营业收入证券化率为23.66%。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十三五”期间将加强资产运营与投融资工作,充分发挥控股上市公司的产业发展牵引作用,推进相关单位股份制改造和具备条件的股份制公司上市,推动四级单位骨干持股,在具备条件的二级、三级单位进行骨干持股试点,加强关键领域优质企业的收并购工作。不同于航空和兵器工业的“研究所-兵工厂”平行组织架构,两大航天集团主要资产都在大型科研生产综合体即军工科研院所中,而军工科研院所属于事业单位,在改制政策尚未明确出台的情况下,主要资产证券化存在制度政策障碍,这也是两大航天集团资产证券化率较低的主要原因。

改制政策将破除坚冰

展望未来,军工科研院所转制进而资产证券化进程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军工科研院所改制进程。军工科研院所改制是军工改革的深水区,制约着军工集团资产证券化的提升。各大军工集团早在2014年底就全部提交了军工科研院所的转制方案,但由于面临诸多问题,2015年并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在资本市场层面只有中船重工集团在风帆股份的资本运作中对五家研究所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有益的尝试。随着军队改革和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推进,近期军工科研院所改制或将取得政策性重大突破,进一步的转制方案和详细分类名单或许将在今年下半年推出。

航天技术与民品第8篇

航天科工强军梦的内涵主要包括航天产业、国家经济运行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文化安全等方面。其中航天产业包括航天防务(国防武器装备)即传统安全和民用航天两个领域。航天防务就是维护国家国防安全,民用航天就是把航天防务转化民用,搞好军民融合。从以下几方面可深入了解航天科工强军梦的内涵及其圆梦的强健步伐。

维护国家国防安全――放飞神剑,收获和平。航天科工以“科技强军、航天报国”为企业使命,从事着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产业,始终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核心价值观,建立了完整的防空导弹武器系统、飞航导弹武器系统、固体运载火箭及空间技术产品等技术开发与研制生产体系,所研制的国防产品涉及陆、海、空、天、电磁等各个领域,为我国国防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航天科工研制生产的导弹武器装备整体水平国内领先,很多项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先后为国家提供了几十种性能先进的导弹武器装备,创造了我国国防武器装备建设史上多个辉煌的“第一”,极大地提升了国防实力,巩固了大国地位。经过航天事业50多年的积淀,特别是近十年中国导弹工业的快速发展,航天科工基本形成了完备的航天防务装备体系,大幅度提升了核常兼备、近中远结合、多类型战斗部、精确制导的地地导弹武器和亚超结合、多平台、中远程、多种精确导引方式的飞航导弹武器研发生产能力,形成了全空域、多平台防空导弹武器研发生产能力。航天产业中的航天防务领域是实现强军梦、中国梦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党中央赋予航天科工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是航天科工实现强军梦最直接最核心的内涵。

保障国家经济运行安全――筑牢经济安全防洪堤。我国经济的安全稳定运行,离不开高科技的支撑。航天科工是我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唯一指定的研制、生产和销售许可单位,是“三金工程”(金税、金盾、金卡)重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航天科工研制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已推广覆盖了全国所有一般纳税人企业,它的广泛应用成功遏制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骗税等犯罪现象,每年为国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亿元,写下航天高科技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的光辉一页。战略资源储备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举足轻重。航天科工在保障国家水利、粮食等资源安全、数字水利系统,为国家争得众多荣誉,作为国内物联网行业领军企业,将物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于粮食收购、仓储、物流、加工等环节中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保障了国家经济运行安全。

承担社会公共安全――做老百姓贴身安全卫士。航天科工致力于社会公共安全建设,充分利用航天自身优势研制的天地一体化应急救援系统,成功用于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系列大型重要活动,引发了人们对城市生活方便、舒适、安全的向往。航天科工是中国首个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武汉智慧城市总体规划与设计项目第一中标供应商。航天科工放眼国内外城市发展趋势,将自身在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IT、智能分析等方面的技术全面融合,在国内普遍获好评。并在2013年6月第十一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上参展智慧教育、车联网等项目,引起强烈反响。

守护空间事业安全――和平利用太空造福全人类。在载人航天、月球探测工程等国家多个重大项目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以“精于安全”的技术优势,成为我国空间事业安全至关重要的守护者。“精于安全”既是航天科工致力于我国空间领域发展的技术优势,更是航天科工致力于和平利用太空、造福全人类的价值追求。在历次载人航天任务中,诸多系统都含有航天科工的核心技术。航天科工以此为起点,为我国空间事业全方位打造天地一体化安全保障体系,助力中国空间技术能力和水平跨入国际先进行列。

搭建人才成长安全――培育杰出人才。航天科工,不仅走出了“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和1500余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还诞生了无数优秀管理者和国家高技能人才。在第二届IPC手工焊接大赛中国赛区比赛中,航天科工青年技能工人陈洁获总冠军,IPC中国区总监彭丽霞感慨的称中国航天工业不愧为中国工业的脊梁。高素质的各类人才是航天科工实现强军梦的关键,强军必须十分注重强人才。

坚守文化传播安全――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航天传统精神、“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航天先进文化,已成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航天科工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航天先进文化,不断深化具有航天科工自身特色的质量文化、安全文化、保密文化、廉洁文化和创新文化建设,用先进的航天文化凝聚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价值追求,为航天科工实现强军梦提供强大精神支柱。时代先锋、“两弹一星”元勋黄纬禄用毕生精力铸造中华“神剑”,为我国航天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中国航天向社会输出的不仅是高科技产品、自信心、自豪感和优秀品牌,更有融合了民族特征、高科技特征、军工特征的优秀文化。

航天科工实现强军梦的基本途径

加快充实完善强军梦战略目标。国外先进的军工企业具备5个特点:军品销售额高;军民融合度高;业务多元化;具备全球销售能力;具有知名的武器。航天科工2013年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建成国际一流航天防务公司的五大战略目标,即经济实力更为凸显、战略地位更加稳固、军民融合更富成效、科技水平再上台阶、和谐企业更具活力。航天科工建成国际一流航天防务公司的主要指标应包括进入世界500强、军品收入在所有防务公司中进入前10名、总营业收入进入前20名等内容。为了加快实现航天梦、强军梦,航天科工还有待进一步将这个战略目标充实完善和细化。

把航天防务产业作为实现强军梦战略基点,军民融合发展作为实现强军梦主线。一方面,把航天防务产业作为实现强军梦的战略基点。重点发展航天产业,不仅是企业的根本使命,也是国家和人民对于航天科工的期望所在。为实现强军梦,航天科工航天防务产业在保持和提高传统已有优势基础上,必须进一步加强核心专业建设,积极拓展产业领域,丰富产品系列。以国家重大科技工程、重大科技专项以及重点型号任务为着力点,着力提升武器装备的体系化发展能力,推进武器装备信息化和信息装备武器化发展,坚持需求牵引与技术推动相结合,体系配套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长远发展与近期急需相结合,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开拓相结合,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装备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大力拓展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市场,加强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装备领域的研究,积极探索军民一体化保障模式,增强协作配套能力。另一方面,把军民融合发展作为实现强军梦主线,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强军用成熟技术的成果转化和成熟产品向民用市场的产业化,充分利用好国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惠政策。航天科工在2013年5月园博园建设中,“化腐朽为神奇”,造就了城乡环境“脱胎换骨”、建设生态文明的优秀范例;高层楼宇灭火系统“导弹灭火”2013年7月初试验成功,在国内受到人们高度关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航天科工实现强军梦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途径。

将信息技术产业和新型装备制造产业做为实现强军梦的强劲两翼。当前,航天产业科研生产任务繁重而又不平衡,信息技术产业还处于培育阶段,先进装备制造业的星星之火尚未燎原,对我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航天科工要通过“三网融合”等重大项目带动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信息安全产业、加快推进新一代平安城市建设,逐步打造航天科工信息技术产业的支柱板块。将航天科工打造成为国内具有突出特色和重要地位的信息集成产品供应商和服务商。航天科工先进装备制造业“十二五”期间,将在航天防务产品精密加工、先进制造技术基础上,积极推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市场空间大的产品产业化发展 ;同时积极拓展与主业相关的现代服务业,实现航天科工主业与辅业之间的一体化良性发展。航天科工要充分借助和发挥航天科工在军用产业领域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的优势和国家多年投入积累形成的资源优势,推动传统装备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变。大力发展智能电网装备和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打造航天科工装备制造业的支柱板块。这强劲两翼的大发展,一定会带来强军的大发展。

积极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和空间领域拓展工作。航天科工务必高度重视并积极争取这一领域承担抓总或系统级任务,多争课题、多争项目。切实完成好承担的国家重大工程和空间领域后续任务。

航天技术与民品第9篇

第一,这些产业的发展不仅与国家经济发展关系密切,而且往往与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威望、利益密切相关;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为国家提供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的战略工具。核工业的发展,起源于原子弹制造;航天工业的发展,起源于冷战中洲际导弹的研究、制造。有关国家发展这些产业往往着眼于国家的政治、军事等公共政策目标,在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经济决策与政治决策往往是合一的。这就使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发展中,存在着一种远离市场,与政府活动密切相关的倾向。这也同时导致这些产业中企业的发展,在起点上就存在着偏离一般企业以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的倾向。

第二,这些产业的主要产品,在相当大程度上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购买者主要是政府。如人造卫星、洲际导弹、原子弹、F18战斗机等等,只能由政府购买,而且是有关国家的中央政府。有关国家政府支出中相当大一部分,被用来购买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产品,如武器装备、民航飞机、通讯设备、核电站等等。如此之大的政府支出,足以在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产品市场上对产业形成决定性影响。“所有的美国商用飞机生产商都曾是大宗防务合同的承接者,至少是在它们发展的关键时刻。来自联邦政府的庞大的合同为它们带来了利润,使它们能够用其开发商用飞机。比如说,波音公司成立后的前20年,在商用飞机领域一直亏损,空中客车的情况也是如此。波音公司之所以能够承受这些损失,完全是由于它在军事合同方面有所作为”。

第三,这些产业的主要产品往往具有很强的外部性。一个国家的人造卫星可以向世界许多国家免费发送气象、地质、教育等方面的信息,使更多的人受益。核电站如果不注意安全问题,将造成类似切尔诺贝利那样的悲剧。

第四,正是由于这些产业具有上述特点,因此这些产业的产品销售中,从来不存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这些产业的国内市场往往由几个大公司形成寡头垄断或垄断竞争,在某些情况下,则存在着垄断。在发展中国家,以国家的行政力量集中有限的资源,发展战略性高技术产业时,常常出现这种状况。如我国的原子能工业、宇航工业都是由一家企业垄断市场的。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的市场供给量,就是该产业的市场供给量。该企业的规模,也即该产业的规模。实际上这些企业也面临着一个高度买方垄断的市场。产品往往只有一个买主——中央政府。买主的出价决定了该产业主要产品的利润。而买主的购买量往往取决于国家财政的状况以及国际形势,买主做出的决定一般来说属于政治决定。

这些产业面临的国际市场是高度管制的。这些产业的产品出售,往往与国家的安全战略联系在一起,作为国家安全战略手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间由政府直接进行交易或者对其国际市场流通进行控制。例如,冷战时期,西方国家通过“巴统”(COCOM)对相当多的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产品、技术、材料进行市场管制。继“巴统”之后成立的“瓦森纳安排”(WA),则负责专门对军品、军民两用技术、物质的出口进行管制;“桑戈委员会”(ZanggerCommittee)负责制定对非核国家出口核材料、设备、技术的控制条件和程序。由于这些产业在国际市场中受到高度管制,购买者有限,需求有限,必须以国际市场为目标才能达到经济规模,才能生存(例如任何一个欧盟国家的市场都不足以支持航空工业的独立存在),因此,这些产业在国际舞台的竞争,往往是以国家为后盾的竞争,有时就直接是国家间的竞争。正因为如此,美国政府在波音公司与欧洲空中客车公司向沙特阿拉伯出售飞机的竞争中,由中央情报局提供了支持。也正因为如此,某些国家才冒着与中国搞坏关系的危险,向台湾出售战斗机。

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进入,有较高的政治门槛。已经进入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大国,可能会组成某一领域的大国俱乐部,对有关产业的技术、产品的出售、转移,进行垄断、封锁以巩固自己的既得利益,维持一定时期内的力量均衡和国际秩序。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后发国家,往往会遭到这些大国的联手“封杀”或制裁。这样,企图发展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后发国家,难以在市场中获得有关的资源,难以依靠私营企业去在一个极为不利的市场环境中发展~个风险极大的产业,不得不以政府的力量去打破封锁,求得发展。

第五,这些产业的发展需要极大的投入,这种投入以及大投人带来的高风险,已大大超过了私人企业的承受力。以宇航工业为例,卫星发射的保险业务,除了国家的保险公司或世界上有数的几个大民间保险公司外,一般保险公司根本不敢问津。因此在发达国家,对这些产业的投资也往往是由政府进行的,或者是由政府资助大公司进行的。在发展中国家则一般是由政府进行的。以原子能工业为例,目前5个核大国的原子能工业,都是由政府投资发展起来的。美国“由于宇航业、电讯设备和电子元件具有军事意义,它们也同样获得了为制造业提供的财政拨款的几乎80%”。①

第六,某些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发展,需要国家具有足够的规模。所谓“足够的规模”是指足够的市场空间与自然空间,国家规模是量(国家幅员、人口、资源状况)的概念,也是质(国家的经济发达程度、科学技术发展状况、人口素质等)的概念。“某些巨大而不可分割的资本单位的技术优势和专业化劳动力的使用都取决于巨大市场的存在,这一事实表明:大国,特别是拥有大量人口和较高人均收人的大国可以比收入水平相似的小国更能有效地发展大规模工业。”①正因为如此,中小国家对航天产业的参与,往往采取合作购买卫星、购买卫星转发器、租用卫星等方式。对它们来说,单独购买一个产品,已是太昂贵了,或是不具备使用它的足够大的市场。日本经济学家著作中有所谓“地球规模产业”的概念,某些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就是“地球规模产业”。只有具有足够大的国家规模,甚至进行国际合作,这些高技术产业才能获得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效益,才能具有国际竞争力。

第七,战略性高技术产业是国家经济中最具创新能力的部分,往往带动一个创新产业群,对其他产业具有较强的回顾效应、旁侧效应和前向效应,使技术进步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大大提高,极大地提高了国家的综合国力,极大地改善了国家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以航天工业为例,它的发展带动了自动控制技术、遥测、遥感、遥控技术、温控技术、计算机技术、密封技术、精密加工技术、特种工艺技术、新材料技术和测试技术的发展。宇航工业还造就了一系列太空产业。正因为如此,从经济角度出发,这些产业也会得到政府的高度关注与照顾。正因为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具有极大创新能力,同时也是一个高风险产业,因此在其发展初期,即便是最自由化的发达国家也往往是由政府予以扶植的。发展中国家则由于处于赶超发达国家的位置,因而政府更是对这些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百般呵护。有些国家政府还把战略性高技术产业领域,列为禁止外资进人的领域,以保证国家战略工具掌握在自己手中。如美国就把核能源、民用航空作为禁止外资进人的领域。

在当代,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重大生产、科研开发项目,往往是政府经过深思熟虑后,采取的计划性很强的、着眼于国家长远利益和发展的战略行动。第八,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产业组织结构,往往趋于高度集中,几家乃至一家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并且占有大部分市场份额的大企业居于主导地位。在产业的核心部位尤其如此。

在某一产业中,企业所有制结构如何,取决于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发展状况。生产力、科学技术超越一般国家规模的发展,是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中政府活动具有重要影响,国有企业占有重要地位的根本原因。某一产业的产品性质、外部交易条件、交易环境、交易手段和交易方式的选择,对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形成也起着重要作用。正因为某些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产品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与国家安全战略密切相关;外部环境、交易条件远离自由竞争的市场;交易手段和交易方式带有很强的政府色彩,受到很强的政治影响,因此这些产业中真正意义上的私营企业生存是较为困难的。

二、航天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分析

1.国际航天工业的组织结构

拥有航天工业的国家,航天工业的核心部分都是只有一家国有机构或一个研究开发体系。世界各国的航天工业基本上采取了建立国家航天局或类似机构的管理模式。国家航天局是一个实际负责国家宇航重点研究项目,负责组织协调本国或国际宇航项目的发展和实施,甚至直接管理本国宇航工业,组织生产宇航产品的机构。在不设立国家航天局的国家,政府也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如印度政府设有航天部、航天委员会、航天研究组织。日本政府则设立了宇宙开发事业团,负责组织、领导和推动日本宇航工业的发展。国家对航天工业研究、开发的投资,大多是通过国家的研究、开发机构实施的,有些则通过招标方式向民间企业扩散。核心技术的开发、核心产品的发展方向,由国家研究机构控制。所有拥有航天工业的国家,都是以国家航天管理机构以及相应的国家科研机构为中心,形成一个研究、开发、试验、发射、规划生产组织系统,由几家甚至一家企业垄断主要产品的生产。

在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经济、科研实力比较雄厚的国家,航天工业是由政府负责科研开发与规划,产品生产则通过招标交给民营企业来完成的。国家的科研、实验机构对航天工业的发展起着决定作用,是航天工业体系的核心部分。航天工业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从属于政府的航天系统。因为研究、开发、试验、产品鉴定的主体部分是在国家航天局进行的;民营企业对政府科研投资有极大的依赖性,政府定货更是对民营企业起着指导其生产、开发方向的作用。尽管如此,在发达国家航天工业中也仍然存在着较多的国有企业。如法国的航空航天公司政府控股93%,在法国航天工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法国火药炸药公司同样是法国政府拥有的大型航天企业。德国的工业设备公司是由国防部合资的航空航天企业。1998年,俄罗斯政府提出了军工综合体停止私有化的480个企事业单位名单,其中相当大一部分属于航天工业的科研机构和企业,俄罗斯航天工业至今仍是国有企业居于主导地位。

在规模较小的发达国家航天工业中,国有企业所占比重明显要高于规模大的发达国家,如以色列、西班牙、挪威、加拿大等国。为了与美国、俄罗斯相抗衡,欧盟不得不在国家一级组织起来,这就是由欧洲14个国家组成的欧洲航天局以及阿利安航天公司。

耐人寻味的是,发展中国家航天工业一般来说都是国有企业居于主导地位的。印度、巴基斯坦、伊朗、印度尼西亚、巴西、南非等国的航天工业体系,不仅由政府控制科研开发,而且由政府拥有、管理的军工企业进行生产。

2.中国航天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

中国航天工业从一开始就是由政府从维护国家安全角度,以行政手段配置资源,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经过40余年成长,中国的航天工业现在已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具有相当规模和水平,广泛地为国防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的高技术产业。

中国航天工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全部为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后,到目前为止仍然是国有企业占有主导地位。虽然在航天工业的民品部分已有若干企业在股票市场上市,但这些企业也是国家处于控股地位。中国航天工业中也有一些合资企业,但是这些企业一般与航天工业的主要产品无关,属于“民”后生产一般民品的企业。

三、空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分析

1.国际航空工业的组织结构

由于航空工业的技术经济特点(所需研究开发经费与航天工业相比较低,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国际市场管制程度较松,民品较多等等),因而进入门槛较航天工业低,这导致了较多的国家进入航空工业,同时也导致了国际航空工业的组织机构与航天工业略有不同。

国际航空工业的组织领导机构一般分为三种形式:由国家的航空航天局管理;由国防部管理;由政府有关部门如航空部、运输部、工业部等机构管理。尽管管理方式与航天工业有所不同,但是核心的研究开发机构仍然大部分掌握在政府手中,这一点与航天工业没有本质上的不同。由于航空工业产品开发门槛较低,因此航空工业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产品开发主导权要比航天工业中的企业大。与航天工业相同,规模较大的发达国家航空工业中,由受到政府支持的私人企业起主要作用。在法国、意大利等国,国有企业或国家持股企业在航空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俄罗斯、乌克兰的航空工业仍然由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占有主要地位。在拥有航空工业的规模较小的发达国家中,以色列、西班牙等国国有企业在航空工业中占有主要地位。

发展中国家航空工业受政府控制的程度,几乎同等于航天工业。印度、巴西、印度尼西亚。伊朗、巴基斯坦、土耳其、埃及、智利、南非等国,政府既在科研开发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政府拥有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也在生产经营方面处于主导地位。

各国航空工业的产业组织基本相同,在主要产品的开发、生产方面有几家甚至一家企业处于垄断地位。需要指出的是,在大型干线飞机的开发、生产领域,全球只有三个生产体系:欧盟国家的空中客车公司;美国的波音公司;俄罗斯的大型客机生产系统。由于前苏联解体后,协作配套系统被打乱,原来占有的东欧市场丢失,俄罗斯航空工业的大型干线飞机生产、销售受到严重影响。全球大型干线飞机的实际竞争者只有空中客车公司和波音公司两家。

2.中国航空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

中国航空工业诞生于1951年。当时为了解决迫在眉睫的空防问题,中国航空工业一开始就是从生产军机起步的。经过40多年努力,中国已成为世界少数几个能研制生产多种飞机、发动机和机载航空设备的国家之一。中国航空工业规模已位居世界第3位。

中国航空工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全部由国有企业组成。改革开放后,在中国航空工业的“民”部分①出现了一些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这些企业从总量上看比航天工业要多。这些企业中相当一部分生产与飞机无关的产品,有些则生产一些可以为飞机配套的通用产品,有些则兼产与飞机有关的产品以及民品。如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既研究开发了数百种非航空产品,也与英国罗罗公司建立了西罗航空部件有限公司,与美国普惠公司、以色列叶片技术公司建立了西安安泰技术有限公司。②有些民营企业正在试探进入航空工业(如开发生产轻型飞机)。在中国航空工业的核心部分仍然是国有企业居于主导地位。

四、核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分析

1.国际核工业的组织结构世界有核工业国家的政府,都把核工业置于直接的、严格的管理之下。政府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对核工业(包括原子武器)的生产、研制进行管理(如美国管理核工业的部门是能源部)。政府部门的核研究、试验机构,核产品生产企业,核安全管理机构,核废物处理回收机构,在核工业中处于主要地位。

核工业中,从核材料生产到制造武器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流程;核材料(包括民用核电站产生的核废料)要确保由政府或对政府负责的机构掌握;对核产品的生产、运输、处理要绝对安全;核工业企业的运行(包括核电站)要绝对安全和予以监督;核武器生产的企业除了从事政府指定的产品生产外,很难通过其他途径获利。正因为核工业具有上述特点,因此国际核工业中国有企业的比重要大大高于航天工业、航空工业。

在世界拥有核工业的国家中,核武器③以及相关核材料的生产企业,几乎全部是国有企业。5个核大国的有关部门直接拥有和管理着核武器生产厂。美国的核工业从一开始就是为核武器的开发、生产而建立的。迄今,美国能源部仍然拥有和管理着庞大的核武器研究、生产联合体。俄罗斯同样如此。

发达国家在核电站、同位素生产和利用等领域,存在着私人企业。即便是私人企业也置于政府的严密监管之下。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一些潜在的核国家,即便是民用领域的核设施,也由政府直接拥有和管理。因为民用领域核设施的产品同样可以用于核武器制造。

拥有核工业的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基斯坦、巴西、南非、伊朗、伊拉克、利比亚等国家的政府既直接控制核工业的研究开发工作,也直接拥有核工业企业。

拥有核工业国家的核产业内部也是高度垄断的,尤其是在核武器开发、生产领域,基本上是一个国家拥有的研究制造系统。在核电站领域则是由几个大公司瓜分国际市场。

2.中国核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

中国核工业从建立之日起,就是为了研究开发核武器的军事目标。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集中资源,建立了一个完全由国有企业组成的核工业体系。改革开放后,中国核工业的边缘部分,“民”部分,研究开发部分开始有了一些股份公司、合资企业。但是由于核工业的技术经济特点,核工业主体部分仍然是国有企业占有主体地位。广州大亚湾核电站是中国核工业主体部分出现的合资企业(中法合资)。今后在核工业民用部分,非国有企业会逐步增加。

五、中国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中国有企业调整与改革的思考

1.国际比较的启示

(1)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个产业的技术经济特征,产品性质、外部交易条件、交易环境、交易手段和交易方式,对某一产业内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形成起着决定性作用。从上面的国际比较可以看出,不同领域的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中企业所有制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客观规律。因此,不能用抽象的民间企业效率高、国有企业效率差的理论,去对有关产业的所有制结构做出主观的评价与设计。

(2)一个国家在战略性产业中以何种企业为主要力量,既取决于这一国家当时的生产力、科学技术所处的发展阶段,也取决于其国际地位,取决于其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取决于其在国际舞台上的政治、军事战略态势。正因为如此,越是在某一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具有明显优势的发达国家,其国有企业所占比重越是相对较低。发达国家在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中由于具有先发优势,私人企业无论从技术、规模上都具有优势,因此可以由私人企业来承担战略性高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任务。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处于劣势,私人企业规模小,能力差,在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中更是力量薄弱,因此不能不由政府以行政手段集中资源,承担起发展这些产业的任务。这也是发展中国家在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中国有企业比重大大高于发达国家的重要原因。

(3)发达国家在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中最必要的部分保持最必需的国有企业,同时通过委托、招标把任务分配给私人企业的体系,对政府来讲是最经济的。有利于技术成果的军民兼用,有利于以最低成本购买“国家安全”这一公共产品,有利于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灵活调整。

(4)在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边缘部分,通用部分往往是非国有制企业最容易进入的部分,也是发展中国家在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中进行企业所有制结构调整最容易进行的部分。

2.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

(1)为维护国家的利益和统一,中国政府必然把发展战略性高技术产业放在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中央政府仍然要保持对这些领域国有企业的扶植力度。

(2)国际市场中,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资源流动从来就是受到高度管制的。中国发展战略性高技术产业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技术封锁,战略性高技术产业核心部分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基本依靠自力更生的基础上。

(3)国际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发达国家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已经由“民”逐步转向“民转军”。这样可以以更低的成本,获得更大的政治、经济、军事综合效益。

(4)国际上联合起来发展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已成为潮流。

3.对中国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展望

(1)从中国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产业的技术水平、规模、产业中企业的实力,外资的进入趋势,中国非国有企业的实力和水平看,21世纪前10年中国的航天、航空、核工业中,国有企业居于主导地位。到2015年仍然将是国有企业居于主导地位,但随着非国有企业的成长壮大,随着国有企业逐步股份化,外资的逐步进入,非国有企业将发挥重要作用。

(2)非国有企业对中国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进入,必然是在那些技术水平、规模经济壁垒较低,管制程度较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领域进入较快;技术水平、规模经济壁垒较高,管制程度较高,市场化程度较低的领域进入较慢。因此,非国有企业在航天、航空工业的进入速度,会大大快于核工业。

4.对中国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国有企业的调整与改革的建议

(l)可以在这些产业中的边缘部分(包括某些配套件、零部件的生产)首先进行非国有化的改革,把与主体部分关系不是十分紧密的部分逐步代之以非国有企业,逐步缩小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国有企业所占比重。国家通过与有关研究部门、企业定货、招标或承包的方式,满足战略性产业中与国家安全有关的产品的生产、开发要求。经过相当长时间内逐步的推进改革,使国家只控制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核心部分,而保持一个围绕核心部分的灵活的、规模较大的边缘部分。这样既有利于战略性高技术产业进行产品、技术升级,又保持了足够的动员能力。

(2)鉴于在相当长时期内这些产业的主体部分仍然将是国有企业,因此要加速在这些产业主体部分的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推进产权的多元化。使这些国有企业具有与非国有企业相近的机制,具有充分的生产经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