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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18 17:07:55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第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安全生产

近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增长, 基本建设规模逐年扩大, 带动了建筑业的快速

发展。随着申奥、申博的成功, 更为建筑业带来了发展新机遇, 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逐渐增强, 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伴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增长, 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当前严重的生产安全问题。近年来, 建设工程生产事故一直居高不下, 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体现了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 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2004年2月1日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 对于规范和增加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和安全责任意识, 强化和提高政府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下根据实际工作的经验, 总结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体会, 浅谈一下政府主管部门如何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中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 转变监管思想, 改变监管方式

我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并先后制定了多部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标准、规程、

规范, 设立了监管机构并配备了大量专业监督管理人员, 但是目前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建设领域事故一直居高不下。据统计, 2001年全国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004起, 死亡1045人; 2002年发生事故1208起, 死亡1292人; 2003年发生事故1278起, 死亡1512人;2004年发生事故1144起、死亡1324人;其中发生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以下简称三级事故)42起、死亡175人; 2005年,发生事故1015起、死亡1193人;其中共发生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43起、死亡170人;2007年发生事故859起、死亡1012人。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有些地方政府安全管理角色还没转变过来, 安全管理仍然以自我为中心, 去要求施工企业安全设施应达到标准、规范要求, 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检查中忽略了施工企业的积极主动性, 使企业陷入被动的局面, 所想所做的是如何应付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布前有关法律、法规未对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它单位等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从立法上进行规定, 或规定不明确, 出现一些建设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任意压低工程造价, 挤扣安全费用, 致使施工单位用于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费用及用于改善作业环境的费用无法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以上这些单位的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要求主管部门在立足于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 要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也就是凡是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都是安全监督的对象, 将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化。同时, 还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一些配套的实施、管理办法。

2 加强监管人员教育、培训, 提高监管水平

安全监管人员首先代表政府实施安全监督, 依法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权力, 防止事故的发生, 这需要有很强的政策水平, 才能准确执法; 同时现场安全管理是一门涉及众多学科知识的科学, 监管人员还需要掌握综合的专业知识。如果监管人员本身的政策水平、专业水平较高, 也会推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因此, 加强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尤为紧迫, 而且要进行考核, 合格后方准上岗。

2.1 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

要做好事, 就要先做好人。安全监管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 在工作中文明执法、准确执法, 就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可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部13号令)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部15号令) 、《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 建法( 2002) 23号] 等, 教育广大安全监管人员, 严守职业道德, 建设一支作风端正、纪律严明的监督管理队伍。

2.2 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

安全监管人员要明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明确本部门的职责, 明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主体单位的安全责任, 掌握现场检查的方法, 准确把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尺度, 这就需要对监管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

2.3 安全管理知识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培训

安全管理是管理的一个分支, 除具有管理的一般特点外还有自身的特点, 安全监管人员要掌握安全评价, 危险源的辨识、评价, 应急救援的实施,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等相关知识。

安全监督人员要及时、迅速发现现场的隐患,就要熟悉土建、机械、电气专业施工过程, 熟悉相关规范。土建方面要熟悉: 深基坑的开挖支护, 模板的支、拆, 脚手架的搭设; 机械方面: 施工升降机、塔吊的安拆及相应的保险、限位装置, 施工机具的使用;施工用电方面: “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设置等。应对以下标准、规范进行培训学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 9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 99)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 20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 91)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5027- 9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 9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JGJ33 - 2001)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14-2006等。

3 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强化考核

与生产事故发生相关的因素包括人、机械设备、材料、施工工艺、方法、作业环境。但最根本的还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物的不安全状态, 而物的不安全状态很多情况下也与人的行为有关。可以看出,人的因素是安全生产最关键的因素、环节。因此, 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 使从业人员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至关重要。

按国家有关规定, 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的考核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业工程主管部门负责, 这项工作已经按部就班地开展起来; 但是, 涉及企业对其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全员的教育、培训及考核还是一个薄弱环节。针对这种情况, 政府主管部门应组织一些大的施工企业、大专院校等建立专业的培训机构, 同时开展对施工企业教育、培训能力的评价, 对凡是不具备自行教育、培训能力的企业, 建议企业将教育、培训任务委托给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对人员的考核, 监督教育、培训质量。

4 监督检查, 注重实效

现场监督检查的目的是发现事故隐患,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安全监督检查中, 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又不积极整改的施工现场, 采取监理人员在现场看守, 不整改就不允许施工, 收到良好效果。

5 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建设, 完善监督体系

要做到安全监督无空白点、无死角, 就要形成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的省、市、县三级监督体系。哪里有施工现场, 安全监督就到哪里。目前, 我省13个地市中, 已有10个地市建立了独立的市级安全监督机构, 近一半的县建立了独立安全监督机构,通过设立独立的安全机构的地区, 其安全生产情况明显较好。

6 相关部门联动管理

安全与质量、技术是密切联系, 不可分割的, 可以说, 安全是技术的安全, 技术是安全的技术,招投标监督部门要监督招标活动中, 招标单位是否在招标文件中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所需费用单独计列, 是否存在取消文明施工费用的条款。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施工安全;安全隐患 ;注意事项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建筑施工队伍的持续扩大也给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带来了难度。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虽然国家在这一方面也制定了完善的管理措施,但是由于各类因素的影响,很多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的按照管理意见来执行,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必须要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建设过程各责任主体整改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 安全生产责任重大

随我国经济的发展, 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建筑施工队伍的持续扩大也给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带来了难度。建设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 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大。为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必须加大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建设过程各责任主体整改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隐患, 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建设工程法规建设。严格按照我国先后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制定修改了相应的配套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时, 各省、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初步健全。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建设主体未按照要求履行职责 由于我国建筑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对于违法的惩治力度也不够严格,这就导致一些建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地遵照法律法规办事,还有一些单位私自将工程发包给下级单位,拖欠工程款项,这就导致工程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有限,严重地降低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能力,导致安全防护工作难以到位,加上疲劳作业和交叉施工的影响,致使安全事故频发。还有一些监理单位将监理重点一味的放置在工程进度的监管上,忽略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加上监理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参差不齐,难以及时发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这也给后续的建设带来一些隐患。

2.2 配套法律不完善 虽然近年来我国已经有了基本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但是配套制度的建设和相关法律之间的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某些条款操作性不强,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比较大,安全标准还有待提升。随着近年来建筑工程的复杂性越来越高,工程施工中常常存在交叉施工的情况,这又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分包企业的整体素质水平又参差不齐,一些分包商施工技术、社会信誉与管理水平较差,安全意识淡薄,常常存在违章操作、偷工减料、冒险施工的情况,而现场的施工人员又属于不同的施工企业,这就为安全管理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实现统一的安全管理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三、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3.1突出重点、转变管理方式

我们的建筑施工项目为什么会事故高发呢?一个非常重要原因是工人素质较低,“无知者无畏”,缺乏安全意识就最容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在新工人的三级安全 教育 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付公司、公司应付主管部门,工人的教育流于形式,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事故高发。作为管理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狠抓工人的教育,让教育落到实处。比如采取现场提问等形式对工人的教育情况进行,而不是单看项目的安全教育资料。在对现场的检查中,我们过去对照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仅和项目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但企业往往整改不力,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企业的施工安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安全生产成了行业管理部门的事,而不是“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制。安全工作要搞好,企业必须做到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资金到位。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还是查机构、查人员、查资金、查工人的安全教育、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项目经理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利用不良行为扣分、 经济 处罚、业绩评价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负责,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3.2 规范制度的建设,加强对总包与分包资质的认

证 政府必须要完善现阶段的管理法规,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管理,对于缺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以及曾经发生过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其参与投标时要扣除商务分,对于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要予以降低资质或者暂停投标的处分,并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建立起诚信管理体系,将企业的安全业绩、市场行为以及存在的问题均列入管理的范畴内,将市场准入与法律处罚挂钩,提高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要建立好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起完善的报告制度,严格施工人员准入制度,刚刚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要经过相关的培训之后才可以从事相关的工作,同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班组的交底工作,防止违章情况的出现。

3.3 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实质上就是对人的管理,要想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必须要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其专业技能水平,全面地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此外,还要制定好行之有效的措施,让施工人员能够形成一种标准化、程序化的工作习惯,并充分地利用标语、竞赛、安全讲座、现代化媒体等形式宣传安全施工管理知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责任意识。

3.4 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在工程施工开始前,设计人员与项目负责人必须要对参与施工管理的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让大家能够明白工程不同时期施工的特点和要求,这也是贯彻安全施工的关键性因素。在整个施工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的实际要求,对施工人员做好详细的工种安全、工序交底工作,令全体施工人员都能够明确自己应负的岗位职责和具体的安全操作方式。此外,必须要严格履行交底签字的程度,加强交底人员工作的责任心。在建筑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中都会出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如果没有预见这些因素、未及时地采取安全管理措施,不仅会影响工程的正常进度,也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语:

建筑企业应在具体施工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从而不断总结经验,提出更好的有效管理策略,这样不仅能提高建筑生产安全程度,确保工程质量,还能为企业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蔡菲.浅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04).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政府监督管理

目前国家对工程建设的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对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管体系起着巨大的作用。然而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政府在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也存在着许多不作为的现象。针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必须明确政府人员和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所在,创新发展政府监督管理方式,转变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方式,来提高我国整体的工程建设安全水平和监督工作的效率。

一:我国建设工程安全政府监督管理的现状

在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越来越得到重视之后,我国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体系方面的研究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入,相关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在劳务承包公司和总承包公司慢慢分离之后,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方面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逐渐推广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制度来实行安全监督,确保安全生产。但是我国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方面的经验与国外相比仍有许多不足之处,相关的理论知识尚不完全成熟,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推行方面也没有完全覆盖到各个建设工程当中去。只有许多大型的建设公司能够做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生产,许多地方的小公司基于许多原因仍存在着许多高危作业现象。[1]

二:我国构建工程安全监督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专业的监督管理人才。我国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研究建设仍在初步阶段,相关研究仍不成熟,因而相关门槛尚不是很高,导致工程监督管理制度里面的工作人员鱼龙混杂。很多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关的监督管理专业素质,导致管理制度内部出现许多漏洞。在实际工程监督过程中也存在许多不懂装懂,出事了之后又推诿责任的不良现象。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工程建设安全水平的提高

2.监督机构的经费不足。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离不开相关经费的运作与支持。相关经费的缺乏严重地影响了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的质量水平,在很多地方由于经费不足存在着一些偷工减料的现象。而且在资金缺乏的情况下,有关监督管理方面的研究与创新无法得到开展,导致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无法创新监督方法,转变监督方式。而且较低的薪酬也无法留住具备专业素质的优秀人才。

3.相关领导班子缺乏责任意识。很多监督管理体系内部的领导人员虽然身居要职但存在着一些不作为的现象,体系内部机构的冗杂导致人浮于事,互相推脱责任,在工作岗位上毫无干劲,出现问题也是马上逃避责任,拿他人做挡箭牌,保护自己。这些现象都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4.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容易引起许多投机耍滑的现象。没有明确的责任规定也助长了许多不作为的不良风气。在政府监督机构内部必须完善相关监管法律,明确政府机构的法律地位和内部人员的职责问题。做到有什么问题就有谁解决,出什么问题就有专门的人负责,不给工作人员以逃避责任的机会。[2]

三:构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体系的措施

1.有明确的工作方向。建设程安全政府监督管理体系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从而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政府监督管理体系必须对工程建设进行有效监督,必须合理参与到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中去,并对其进行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同时也要加强监督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让监督人员做到知法懂法从而依法办事,才能在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挥出自己的作用。

2.培养专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人才。专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离不开专业的人才。因此我们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队伍中必须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以及应急处理能力的人才,能够在实际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好安全管理的群众思想工作,防止监督人员在实际的安全监督过程中的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构建起有效地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资格认证,在现有的工作队伍中定期进行资格培训和相关应急措施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加强不同地区之间专业人才的交流,积极向先进工作单位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整体水平与实力,从而构建起一支拥有过硬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队伍,建立良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形象。

3.构建监督管理体系的诚信水平。很多地方虽然有着政府监督管理,但是仍然有许多建设单位没有依法办事,这就说明政府的监督管理没有落到实处。这大多是由于政府的监督管理对企业没有诚信而言,因而企业也就不买政府的账。政府应建立完善的考评体系,形成量化的考评标准。以量化的标准记录监督结果,然后报送企业所在地的工程项目以及企业的数据库,对考评单位的诚信标准排名,发挥出诚信激励的作用。

4.大力宣传工程建设安全管理。通过利用行业协会以及舆论媒体对政府安全管理监督体系进行宣传,不仅可以促进自身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和谐发展,也可以让广大群众实时了解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以及最新动向,将工程项目的完工程度及时地告知社会和群众,得到更多市民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理解和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支持。[4]

四:结语

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政府监督管理虽然较之前相比取得了重大进步,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我们的工作人员面临的工作任务仍然很艰巨。要想继续提高政府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就必须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制度,不断地培养监督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并且在实际的监督管理过程中不断地开发自己的工作能动性,提高管理监督的质量水平。总之,加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水平以及效率已经成为目前工程建设的核心人物以及提高我国监管水平的重要要求。

参考文献

[1]郭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年6月25日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第4篇

关键词:工程;安全;问题;监督;关键;创新

中图分类号:U298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我国先后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促使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有了较为显著的提高。但由于建筑行业自身特点,劳动者准入门槛低、生产现场劳动密集、施工工艺流程繁复多样等各种因素,属高危作业的建筑安全生产,仍时有事故仍时有发生。其主要问题如下:

(一)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一方面,个别业主和施工企业法制观念淡薄,不严格遵守建设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就擅自开工,造成工程在开工阶段政府监督缺位,相应安全监控措施落实滞后。另一方面,部分施工企业挂靠经营或非法转包,导致企业对项目部失去控制和约束,包而不管的情况严重。建筑市场不规范已成为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各方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得不到落实。

1、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企业对“安全第一”的认识不足,没有摆正经营、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十分普遍,并造成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其根源在于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的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不够,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且流于形式;未能理顺生产经营和生产安全之间的关系;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奖惩等重要制度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薄弱;而且施工现场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2、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忽视施工规律,盲目压缩工期,赶进度抢时间;压价垫资,致使施工企业得不到合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导致施工安全生产缺乏最有力的保障。

3、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监理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对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把关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对隐患建立整改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政府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1、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除了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装备长期得不到满足,监督力量与监督任务不相匹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管难于到位;而安全监督人员,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掌握不够全面,对新技术和新设备未能及时了解,监管手段、水平各有差异,整体素质需待提升。

2、安全管理模式滞后,监管方法未能创新。现行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法,安监机构对施工现场检查的次数、内容、深度远超过施工企业、项目部所作的工作,监督员相当大程度的越位充当了安全员的角色。这种越位管理方法令安监机构疲于应付,没有正确发挥履行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反映出目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模式和方法落后。

3、建筑安全的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不足。虽然近年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但执法不严,“查而不处、处而不严、重案轻罚”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危险源监管仍需加大督查力度。

4、监督管理部门偏重对施工现场以查找安全隐患为主的监管,对施工企业的指导与服务工作不足。各地抓标准化示范工地(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力量不够,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缓慢;较少向施工企业提供有效指引和技术分类指导,在“帮、扶、带”上做得不够。

二、切实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

建筑行业作为高风险的行业,作为地区行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着重考虑如何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的工作,具体如下:

(一)以《建筑法》为依据,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根据近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一般事故,伤亡者大多是临时工,事故原因多为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就违章操作;较大以上事故,则为未落实重大危险源预防和监控所造成。这说明片面追求高速度和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致人民生命财产不可估量的损失,甚至危害社会和谐安定的严重后果。所以,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可靠的组织保证体系,才能搞好安全生产。因此,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必须依法监督,强化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安全生产有人管,使各类安全生产规程、规定、法规得到贯彻执行。

(二)深化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能要,继续加强监督力度

加强行业管理,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是建筑市场发展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是使国家的建筑安全法规得以贯彻执行,落实行业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方法和途径。

施工现场安全形势是动态的。因此,必须加大施工现场日常监督的力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巡相结合,促使企业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及时消除隐患。同时,深化政府的监督职能,要改变过去那种“以监代检”、“以监代管”的状况,将对工程实体的监督转向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监督指导,检查建设工程是否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班前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合法使用、运行情况等。要改变安全监督员越位取代安全员的保姆式管理方法。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和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分清各方主体责任,促使各责任单位管理、行为规范化,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导作用,及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三)把握好建筑安全检查标准为尺度,使安全监督工作贯穿施工全过程

《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是科学评价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发生的强制性行业标准,从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项内容,具体规范了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评价标准,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是日常监督管理的根本依据和重要尺度。作为安全监督部门,应牢牢掌握这个尺度,自始自终的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督,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符国家行业规范。

(四)不断提高安全监督人员自身的业务管理素质,增强安全监督的责任感

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项涉及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的综合性工作。安全监督属行政和技术监督执法,监督员不仅要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还要熟悉经济和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技术。所以,对监督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考核,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标准、新技术和科学检测方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特别是增强对重大危险源和工程事故风险的预见性和应对能力,从而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五)加强培训,提高建筑行业整体素质

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人,而人的素质高低将影响和制约企业的安全生产。首先,应对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大力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各项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自身素质和自检能力。其次,要强化对新工人的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把提升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除了落实工程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班前技术交底,对包括特种作业以内的各大工作开展岗位培训、考核,利用工种职业化的上岗制度,提升建筑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入职质素。

三、安监部门应正确处理好自身定位及参与各方关系

作为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其功能定位主要应为:履行政府监督管理职责,维持本地区建筑生产安全秩序,发挥保驾护航作用的督导者。

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监督部门作为在安全生产的统筹者和裁判员,具体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管理措施,规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并实施奖惩。

在与施工企业的关系,监督部门应从帮助企业管理项目繁杂的安全生产具体事务中摆脱出来,以监督、指导、服务、协调为主,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公正合法有序的建筑市场中合理竞争。

同本地区人民政府,以及其它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有关部门的职能交叉与业务配合问题,主要应为:为政府制定本地区行业管理方针和规划提供参考意见、决策依据,依法行政、主动协调、简化程序、保护建设各方主体单位合法权益。

四、安监部门应把握好关键管理环节

(一) 严格开工条件审查,对参建单位资质和项目管理体系、现场安全开工条件、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做好监管。

(二)合理安排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对项目特别是重大危险源施工实行动态监控。

(三)及时把握安全生产形势,审时度势实施专项治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施工方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对建设各方主体履行职责实施行为监管,合理利用奖惩手段。

(五)对项目过程进行安全评价,促进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建设。

(六)及时宣传、落实管理制度和法规法规,引导建设各方主体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七)把好企业年度考核、安全许可、发证、年审等资质考评关。

(八)加强自身建设,从责任分解落实、制度建立运行、转变监督管理模式等多方面提升监管水平。

(九)抓好等级以上事故处理,严格按法规进行处罚,及时调整、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五、监督管理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

(一)创新监管工作。要从几方面入手:做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相结合;对企业安全行为监督与对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监督相结合;安全生产达标与文明施工效果相结合;专项治理活动与安全管理活动整体推进相结合;典型引路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突击性检查抽查与日常规范性巡查相结合。

(二)、实行监督工作的转变:由监督工程实体安全状况转变为监督企业安全行为为主,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为辅;由跟踪过程监督向事前预防、事后结果考核的监督方法转变;由计划经济的传统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的转变。

六、总结语

目前建筑市场安全形势严峻,我们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紧紧围绕施工安全生产为主题,建设一个完整可靠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体系,形成一套规范科学的内部安全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才能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和谐。

参考文献:

[1]任爱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管理.建设监理.2006.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项目不断增多,特别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不断推广应用,要求建筑技术管理人员,跟上形势的发展,在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要善于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学习掌握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有效的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我们要创新监管手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新形势下建设施工管理工作,遏制建设施工事故发生,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以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质量、安全能真正得到控制。

一 质量监督管理

1、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因素

首要因素就是施工企业和队伍的质量,包括领导者的素质、操作人员的理论知识、技术水平以及操作人员的不合理行为。高级工程师素质高,决策能力就强,就有较强的质量规划、目标管理、施工组织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的能力,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措施得力,工程质量就高。反之,工程质量就低。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环境因素有很多,首先是工程技术环境,例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其次是工程管理环境,例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等;最后是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劳动工具、工作面等。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是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我们要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

2、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法

(1)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监督管理程序

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要完善,就要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监督程序要规范化,就要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减少人为因素影响,避免不正之风的滋生。具体包括:①加强监督机构及其人员资格管理;②完善施工许可及监督报监;③切实做到现场检查;④改进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⑤提交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等等。

(2)建立实物监督与行为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

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实行结构工程质量季度大检查制度。目前,质量监督机构是以行为监督为主、实物监督为辅的监督方式。但实践中发现如果对实物监督力度不够,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及时调整监督工作内容和方法,针对结构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反映多的屋面、外墙渗漏通病,实行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制度。

(3)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建设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凡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计划部门不予立项,规划部门不发建筑许可证,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全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验和检查,考核合格后,以颁发产品质量证书、标志等方法,确认和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已达到某一质量水平,企业在特定的产品范围内具有必要质量保证能力。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不允许从事相应业务。当前应重点查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同体监理行为;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4)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质量监督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应从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两方面入手。所谓思想政治素质是指正确处理与建设各方主体的关系,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廉洁,不参与有损质量监督公正性和客观性的业务行为,不,以维护政府监督的形象;所谓业务技术素质是指质量监督人员除了要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精通专业技术规范外,还要掌握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及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随着建设行政工作法制化的推进,质量监督人员应用法律和法规来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依照法律程序处理与建设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目前,质量监督重点要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试工作,争取在近期内取得执业资格。只有这样,才能合法地对各方主体执行监督职能。

(5)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

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二 注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建筑安全的重要性

建筑业作为我国新兴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由于行业特点、工人素质、管理难度等原因,以及文化观念、社会发展水平等社会现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危险的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更应该强调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搞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其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就,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重视安全

安全工作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要有人在工作就存着安全问题。它不分地表还是地下,不分大单位还是小单位。也就是说安全工作的普遍性要求各级人员心中要时刻装着安全。特别是管理层要把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给予高度重视。对安全的重视着重体现在:责任,把安全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意识,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敏感;落实,发现问题就要紧抓不放;督查,要经常亲临现场检查安全;引导,要善于用典型来抓安全,从正反两方面来加以引导、启发。从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来看,领导对安全不重视或重视不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频率较大。

(2)落实到位

事故的发生尽管有许多不同的客观原因,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在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走马观花看现场,拿着记录抓落实,因此,要反复强调抓落实要在基层、在现场、在作业面、在职工群众中。这是抓安全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只有狠抓落实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建筑工程而言,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建筑技能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改进培训方法,扩大培训内容,以提高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力量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突出重点工种,强调专业化,尽快培育出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队伍,确保新形势下质量安全生产的需要。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第6篇

1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有待提高。建设行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建设行业的发展是以大量的劳动力供给为基础的。当前,建设行业不断发展,大量剩余劳动力被其所接纳。然而,这批劳动力基本由农民工组成,由于教育水平的限制,农民工知识水平不高,缺乏工作所需的专业性知识和技能,同时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也十分薄弱,无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科学、规范的进行施工。而且他们对于工程监管重要性的理解也不够,难以成为对这项工作有推进作用的力量。国家虽然在相关立法、政策方面已经做出表率,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实际实施效果完全达不到要求。建设行业的从业人员并不固定,导致安全、质量培训教育难以进行,施工人员的专业素养一直得不到提高。

2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体制不完善。现在多数企业都已建立了安全监管体制,但具体落实情况却很难令人满意。各项具体要求并不能贯彻进每项工作中,安全监管工作做不到责任到人,监管人员对工作不够负责,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无法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本可以避免的事故因此产生。此外,权责难以分离也是常见的问题。一人身兼多职,尤其是兼任监管职能,导致很多违规行为肆意发展,最终导致安全问题。

3监理工作有待加强。在我国,监理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并未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要归结到监理人员身上。职责不明确,一人身兼多职,监管人员分身乏术,难以做到多项目兼顾,难以对工程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管;部分监管人员专业素养不高,不了解相关技术规范、安全系数要求,对安全隐患缺乏敏感度,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不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严重影响工程质量。

4安全投入不足,安全保障设施不齐全。某些施工单位盲目追求利益,在实际施工中,对安全监管的资金投入完全不能满足要求。设备不足、人员不够,施工中缺少必须的安全防护设备,施工过程也缺乏监管,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工程质量都得不到保证。

二、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1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严格规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工程建设是一项以人为主体的工作,工程质量很大程度上受施工人员综合能力的影响,实际中许多人对于安全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工作中会出现许多安全隐患。所以,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十分有必要,对于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也应一并进行;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对单项、分项工程要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避免施工现场出现安全隐患,加大事故的监管力度。

2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落实监管职责。进行安全监管首先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管体制,指导人们进行工作。监管工作需要全员参与,因此建设企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进行安全监管首先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管体制,指导人们进行工作。在具体实施时,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应的安全规范、标准进行各项工作。当然仅靠规章制度是完全不够的,贯彻执行到底才是根本。安全监管人员必须详尽的了解工程施工的各项要求及施工过程,以便能及时发现工程中出现的问题,预防更严重的安全问题的出现;具体的监管工作要依据实际,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管做到权责统一,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并贯彻实施到具体的施工监管中;尽量做到事前监管,对安全隐患提前预防,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控制,从而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率,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3加强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施工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规范的卫生管理制度、门卫岗位制度,进行文明施工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牌图、围挡、材料堆放;根据安全系数要求及设备老化程度,及时更新老旧设备,同时积极学习采用最前沿的施工技术。建设单位要履行好自身职责,依据法定程序办理监管手续,提高质量监管水平,要为施工单位提供建设相关的各项信息;对于防护用品、施工器械的购买也要全程监督,避免不合格设备被用于工程建设,对于出现违规行为的施工方必须严厉查处,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监督检查工作。监理单位要做好对施工单位的审查工作,审查施工单位的操作资质证书、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认真审查施工机械、设施、设备,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和管理。

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施工人员的安全是整个施工过程中最应引起人们重视的问题,为保证他们的安全,就必须在施工现场做好妥善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企业要保证充分的资金投入,配备足够的、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设备。安全监管人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仔细勘察,掌握容易发生事故的位置,预先做好防护措施。对于防护设备也应定期检查,最大限度的保证安全。

5提高监督人员的监督水平,不断更新知识。安全监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尤其是法律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监管工作中严格落实,按照国家规定来进行监管工作。监管人员要随时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法律素养,紧跟时代步伐,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

三、结语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第7篇

一、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问题

1.施工项目管理方面

施工项目的有关负责人员,对于安全与生产、工期、效益之间的关系,缺乏合理的认识,过于关注短期的发展与利益,对基础建设的长远发展考虑不够。在安全管理方面,普遍以完成项目任务为施工目标,安全管理方面的综合素质比较差。缺少预测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准备工作,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处于消极的被动状态。在安全措施方面,大多数施工单位以控制施工成本为主,缺少安全防范设施方面的考虑,使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在机械维修和安全教育方面,也没有实际落实[1]。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有关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的强化力度不够。

2.建设工程自身方面

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自身特点,使其成为高危行业,且事故发生率比较高。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在施工方面,存在一定的流动性和复杂性,此外,其产品的单件性以及生产的多样性,都使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和施工表现出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动态性。因此,电力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环境与施工过程的多变性,使其安全事故频发。

3.施工现场因素方面

在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现场,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比较多,如施工现场的热量、烟尘、噪音以及施工作业的高能耗与高强度等。此外,施工过程多为露天作业,容易受天气与气候的影响,不易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这样的施工环境,对施工人员而言,也会加重其工作负荷,影响其工作效率,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存在一定的威胁。

4.参与建设主体方面

首先是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主要投资者,对于工程建设的关注,更偏向于利益方面。建设单位对工程利益的过分重视,使工程安全方面的投资过少。其次是勘察设计单位。在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过程中,部分勘察单位在建设单位的压力下,不考虑相关的工程施工规范以及法律法规,使勘察文件不够真实、准确。而部分设计单位,缺乏相应的技术服务,技术方面的交底也不够明确,缺少对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的全面考虑。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部位和环节,也没有相应的标注和说明。再次是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属于建设单位的委托对象,受其影响比较大。在电力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的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对于违法犯规行为,没有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造成安全事故。最后是施工单位。在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中,大多数施工单位会将工程外包下派,而在外包过程中,缺乏健全的施工承包机制,大多数施工队伍缺乏专业的培训,施工技术水平比较低,无法满足工程施工的实际要求。此外,在施工单位中,也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利益化问题。

二、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策略

1.正确认识工程安全问题

在新时期背景下,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需要识别和辨认相关的安全危险源。对于安全危险源的识别和辨认,需要分析施工现场环境,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有效预测和预防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通过施工现场情况的分析,列出相应的危险源清单,并对其进行预测和评估,以此作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主要依据,落实相关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2.完善安全监督管理设施

新时期的电力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在施工之前完善相应的安全技术设施,保证施工计划的顺利开展。在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用电方面,可将变压器安装在相对安全的方位,配置相应的低压设备。此外,在主控楼与搅拌站,可安放配有漏电保护开关的电箱,科学、合理地保证工程用电的整体安全性。在焊接作业与模板工程的安全措施方面,使用强度相对较低的双面硬膜竹胶板,根据国家有关操作规定,严格进行高空焊接作业。在施工环境安全管理方面,根据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条例,文明施工,有效控制有害气体、液体、固体的排放量。加强施工车辆与大型设备方面的管理,并定期对其进行维修,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

3.健全安全控制管理系统

在新时期背景下,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需要充分重视其安全性,采用科学、先进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在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建立相应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这一系统进行分析和研究,找出有效地管理方法。此外,建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在为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促进了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施工现场、施工环境等。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需要将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与监理单位结合起来,保证工程管理的全面性。

三、结语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第8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前言

当前我国的经济持续发展,带动了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建筑业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是我国的建筑工程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却存在很大的问题,从而发生了多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因此必须要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利用信息化技术来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增强管理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1 我国现今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现今国家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十分重视,国家制订了很多的政策来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主要方面包括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系统以及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等,以此来提高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由于国家的大力支持,因此在很多的地区都已经开始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并且都建立了一些信息化的管理平台,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几率,提高了工作效率[1]。虽然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我国属于刚刚起步的阶段,有很多相应的设施以及软件开发与国外相比都存在很大的差距,国家的一些政策还不够完善,对于相关研究的技术手段比较落后,并且很多建设单位都没有系统的信息化监督体系,使得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性能很差,无法很好的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因此,国家必须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来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对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主要包括六个系统,分别是:①网络系统;②组织管理系统;③行政执法系统;④调度统计应用系统;⑤应急救援应用系统;⑥综合政务信息系统[2]。主要是对这六个系统进行建设。下面对这些系统建设简单的介绍:

2.1 组织管理系统的建设

对于组织管理系统来说,主要包括:①组织保障子系统,主要是指在对各级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系统进行管理时,必须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保证安全生产信息的稳定安全运行;②制度保障子系统,主要是指各项制度规定的完善,其中包括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法规的完善,以及对安全生产信息标准的确立;③运行保障子系统主要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用系统的稳定,并且要对相关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能够正确的使用系统。

2.2 网络系统的建设

对于网络系统的建设,主要是包括内网、外网以及相应的网控中心的建设。内网主要是指在建筑单位内部使用的网络,主要包括一些办公自动化平台以及一些安全生产的监管平台等。外网主要是指政务公开网[3]。

2.3 行政执法应用系统的建设

行政执法应用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①相关执法人员管理系统;②重大的危险源监控系统;③事故隐患整改系统;④重大事故备案管理系统等。

2.4 调度统计应用系统

对于调度统计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快报,并且要对相应的时间,比如按季、年、月进行相应数据的上报统计。另外在接到紧急报道的时候,要能够立即进行相应的处理,能够使整个事故处理系统高效运行。

2.5 应急救援系统

对于应急救援系统来说,必须要先建立相应的报警系统,利用报警系统来进行事故的提醒,并且要有预案处理系统,救护资源系统以及救援指挥报告系统等,通过这些系统来实现救援的高效执行。

2.6 综合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

主要是对于一些数据加工以及数据传输,政府网站等建设。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主要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来实现管理过程中的数字化、网络化以及智能化,利用计算机技术来加强对安全生产中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的建设主要有六个方面: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应用;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资源;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网络;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技术产业;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的智力资源;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4]。以下对六个要素进行简单的分析。

3.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资源

安全生产信息资源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中的核心,对于安全生产信息资源的开发,必须要结合国家安全生产建设的要求,并且要做到能够面向生产面向企业,并且能够及时对经营管理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准确的处理,进行相应的分析,从而给出正确的建议。并且对于安全生产信息资源的开发必须要以市场的要求为基础,要突破传统的封闭僵化的状态,建立信息采集加工与的完整体系。同时要制定多种信息采集的方式,组织相应的信息采集队伍,从而实现多层次的信息采集渠道。另外,要与国际劳动安全信息机构保持交流合作的关系,从而实现多层次的加工体系。

3.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政策规范

国家必须要完善安全生产的法规以及相关的标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为基础,根据技术标准、计量体系标准来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的法规。并且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体系的研究,进行不断的实践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协调安全生产中的关系,利用法律法规来进行相应的约束。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要及时的对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进行更新,及时对一些技术落后的工艺进行更新,使技术水平能够跟上时展的脚步,以满足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的需求。

3.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网络

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的建设,必须要利用现代化先进的技术,结合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安全信息数据以及一些网络资源进行更新建设,从而使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的功能更加齐全、布局更加合理,可以实现各项资源的共享,使平台上的各种数据信息以及一些资源能够得到高效的保存与利用,从而来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5]。

4 结束语

在现今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国家必须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的开发研制,从而来保证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任宏,兰定筠.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30-40.

[2]方东平,黄吉欣,张剑.建筑安全监督与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50-60.

[3]巢大同.建立现代化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J].电力安全技术,2013,10(10):30-32.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第9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策略

工程建设质量是建筑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通过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举措,落实各项管理政策,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是工程建设相关部门需要重点做好的工作。质量发展是兴国之本,强国之道,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也是相关企业发展之本、兴盛之道。重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是工程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提升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分析

优质的工程建设质量指的是建筑工程能够根据相关标准规定或者是合同约定要求进行建设,所建设的工程具有安全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保性能等特点,工程具有坚固、耐用、经济、实用强等性能,能够满足人们使用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建筑业工程建设数量不断增加,工程建设质量整体水平也得到提升。尤其是随着工程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目前得到有效的提升,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工程结构和安全性能得到明显的改善。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工程建设中,依然存在着一些质量问题,工程建设的质量还不能够完全满足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现实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需要和期盼,工程质量改进问题依然应该成为相关单位和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性,进一步采取措施,提升工程建设质量,这是关系到国家发展和人们的长治久安的问题。具体而言,提升工程质量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提升工程质量是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工程质量问题关乎到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问题,是工程建设中,需要重点突出的问题。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虽然较之前得到明显的提升,但依然存在一些令人担忧的地方。在各种报道中,有很多关于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工程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了坍塌,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工程事故问题还是时有发生的。工程质量如果得不到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人们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工程质量的改善,需要依托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需要依托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我们要能够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能够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这是当下需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二)提升工程质量是实现质量强国的需要

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国家完善发展。国家的发展要以质量取胜,这里的质量就包括工程的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搞好了,提高了,国家才能走向繁荣昌盛,建筑工程质量提升了,才能使国家改善民生的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才能促进经济结构的有效转型,促进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提升工程质量是增加国家综合实力,实现中国民族伟大振兴的发展之路。我们都知道,国家的发展,需要依托一些大项工程的建设,人们的富裕安康,需要依托小型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在强国富民中发挥的作用是极大的。如果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将劳民伤财,对国家,对百姓都将造成巨大的创伤。工程质量问题,关系到国家发展与强盛,相关各方要能够把促发展的立足点放在提升质量上来,提升到增长效益上来,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决定效益的价值认识。通过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真正把工程质量搞上去,以促进国家社会的繁荣发展。

(三)提升工程质量是推进城镇化发展需要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搞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化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要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发展,必须要能够提升建筑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时刻抓好质量主题不放松,才能保障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不能单纯追求城镇化数量规模的增加,更需要追求城镇化的质量与水平,要通过提升工程质量,提升城镇化建设的内涵。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建筑工程呈现出点多、面广、量大、线长、周期短的建设特点,这种建设特点,决定了必定会有很多难度工程的出现,这对的工程技术要求很高,对施工工艺要求很高,在这种情况下,工程质量风险和隐患就会增加。因此,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迫切需要研究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要素,迫切需要完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能够创新质量管理机制与体系,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工程的质量。这样,才能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完善发展。

(四)提升工程质量是促进建筑行业完善发展的需要

工程质量的提升,需要依托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完善与落实,通过完善的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才能有效促进工程建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工程建设行业而言,如果建筑质量不理想,行业发展就失去了动力。目前,建筑市场主体多元化,建筑行业市场行为还不规范,尤其是在一些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建筑企业单位会通过压缩工期,虚假招投标、违法分包,偷工减料等方式实现经济利益。这就严重影响到工程的质量。也导致整个建筑行业中乱象丛生,严重影响到这个行业的完善发展。因此,规范建筑行业市场秩序,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大惩处力度,有效制止违法乱纪建设劣质工程的行为,是确保建筑行业健康完善发展的需要。

二、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因素分析

(一)不履行工程建设程序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质量

有些施工单位,在没有得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这种行为是对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严重违反,这种行为会严重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另外,在施工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施工图纸审查不严格,使用不合格的图纸的情况,会出现施工监管缺失的情况,会出现对质量风险不加规范的行为等等,这些违规行为都会严重影响到工程的质量。

(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是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监督管理不健全,相关质量管理人员职责不分,质量管理责任不明,工程施工工作违反标准要求进行操作,侦查技术不齐全等等问题,都会时常出现,这就会严重影响到工程的质量,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突出。

(三)质量管理技术水平低下也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质量

不同地区,不同建设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技术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其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果质量管理技术不高,技术人员水平低下,对标准、规范内容理解不透彻,对技术内容掌握不完善,技术管理经验缺乏,就难以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就难以保障工程施工的高质量。

三、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法律法规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建筑市场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多的变化,而规范建筑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这样,就难以保障对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因此,当下,最重要的工作是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落实政府监督职能。

目前,对建筑市场进行规范的法律主要是《建筑法》,在新形势下,《建筑法》中的一些规定已经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对《建筑法》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设立新的法律法规是很必要的。国家要加大关于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地方政府也需要根据地方建筑市场发展的特点与个性,完善相关法规。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对建筑公司市场准入标准、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强制性监理、质量检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等各环节的工程建设质量行为进行法律规范,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为有效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有效保障工程的质量。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市场进行整顿规范

严格监督执法是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严格执法也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当前,在建筑市场中,一些企业忽视质量管理,不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导致建筑行业各种质量问题的现象屡屡发生,这与政府监督执法不利有很大的关系。在建筑行业中,所有的质量事故案件都与相关单位、企业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事有关。因此,作为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是保障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市场进行整顿规范,发现相关企业的不法建设行为,能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惩处,是保障建筑市场规范发展,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

(三)明确工程参建主体责任

在工程建设中,有很多参建主体,落实这些参建主体的责任,是构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工程建设所涉及的主体主要有建设主体,勘察主体,设计主体、施工主体和监理主体,要严格落实这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实现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制。能够强化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管理的责任,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相关机构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作,要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要能够制定科学的工程质量指标,积极推行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相关单位能够针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做好调研,分析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的策略。要严格监督环节,完善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调查处理机制,发现某一方的问题,坚决追究责任人的事故责任。政府需要对一些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曝光,要充分调动舆论的力量,营造工程质量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发现哪一方责任主体出现问题,严格追究其责任。这样,才能真正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才能有效保障工程的质量。

(四)强化工程监理环节

加强工程监理机构建设,完善工程监理相关制度,积极创新工程监理方式方法,突出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作为监理机构,要切实发挥作用,履行自己的监理责任。要能够创新工程监理的思路方式,能够实现差别化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通过飞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常规性检查等多种方式,提升工程监管的力度。如果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就要及时公开监督执法情况,对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进行曝光,通过多方力量,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顿,提升工程质量。监理机构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突出质量监理,积极推进质量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监理意识和能力,提升监管效果。以强化工程监理的方式有效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

(五)多渠道提升从业人员素养

《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依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容从事建筑活动。对于政府的工程监督管理人员而言,需要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这方面的技能才能有效履行自己的监理职责。对于建筑工程技术人员而言,也需要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关的技能,才能有效完成自己的技术任务。法律对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严格的要求,相关人员只有具备了扎实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才能不断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因此,多渠道提升从业人员的素养是很重要的。

对于工程监理人员而言,监理单位要要求他们不断学习,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要通过引导他们再学习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人员的知识和技术水平。对于建筑技术人员而言,建筑单位要坚持先培训后从业的原则,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师傅带徒弟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技术人员的道德素养和技术能力,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要通过多种渠道,不断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的素养,通过这种方式,有效提升建筑工程建设的质量。

总之,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我国建筑工程总体质量水平有所提高,但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依然客观存在。在建筑行业中,质量事故还是时有发生,质量就是工程的生命线,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能否有效推进。因此,相关机构单位和部门一定要重视建筑工程建设质量问题。要通过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方式,加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以促进工程质量的显著提升。这对于规范建筑行业的行为,对于促进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侯长青.基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背景的建筑安全监管体系研究[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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