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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产监管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13 17:05:56

扶贫资产监管

扶贫资产监管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bb6398”为你整理了这篇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扶贫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目前,列入2016-2021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项目77个,涉及项目总投资6342.04万元。其中,2016年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8.68万元,2017年整合资金和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11.49万元,2018年整合资金和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8万元,2019年整合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76.97万元,2020年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26.9万元。

二、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2016-2020年,共实施扶贫项目77 个。现已完工项目77个,形成资金资产6342.04万元,其中公益性资产5799.04万元、经营性资金543万元。截至目前,全镇扶贫项目全部完工,支出资金6342.04万元,支出率100%。

三、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新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皖扶办〔2020〕17号)精神,明确后续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扶贫资产效益。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紧紧围绕“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对2016年以来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进行登记管理,形成产权分明、权责明确、规范经营的管理机制。

一是摸清底数、理顺程序。由分管领导牵头,分管行业扶贫领导配合,组织扶贫办、财政所、项目办对已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逐一核查,以村为单位建档造册;查看项目立项、预算、招投标、监管、验收、资金拨付及村级“四议两公开”相关程序;全面梳理核算2016年以来的扶贫项目收益增值资产管理使用合理情况和社会效益作用发挥情况。

二是开展培训,全程指导。积极开展扶贫资产管理专题培训和到村指导,建立完善了《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台账》、《扶贫资产后续管护台账》、《扶贫资产处置台账》、《扶贫资产管理台账》,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应登尽登、应管尽管、权责清晰。

三是加强监督、强化管护。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使用、公益岗对象选定和受益分红,严格审核和开展监督,防止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确保扶贫资产安全和效益发挥。

(二)自查开展情况

按照阜南县扶贫局的自查要求,镇扶贫办积极开展自查,对全镇扶贫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召开项目资产管理培训会1次,到村指导11次,对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一是明确各村从实际出发,结合扶贫项目资产的形成过程和投入资金的构成,逐笔清查资金最终形成扶贫项目资产情况,摸清资产数量,逐一登记有关信息,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确权和管理。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以取得成本作为资产价值确认依据登记入账,并设置资产管理台账,实行扶贫项目资产责任制管理,明确管理主体、监管责任和管护义务,落实公示制度。

二是明确各村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落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效益发挥、收益分配、登记入账、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各村村“两委”应落实管护责任人,对资产开展日常维护,并加强对到户类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指导与监督。

1.摸清底数和确权登记方面

按照县扶贫局的培训指导,我镇主动作为,第一时间组织扶贫办、财政所、驻村工作队等人员对扶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厘清纳入扶贫资金管理的分年度资金量、资金来源、实施项目、资产状况、所有者等关键信息。明确扶贫资产主要分为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两大类。经过摸排登记,建立确权登记台账,全面厘清权属关系,把77个扶贫项目纳入管理范围,保证了扶贫资金安全。

2.责任落实和监管方面

在责任落实上,各级组织实施的单独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跨村组织实施的项目形成的资产,原则上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或确权到乡镇人民政府,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对于产权无法清晰界定的,不明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并建议各村“两委”干部作为资产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要求,定期开展检查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在资产监管上,镇党委明确镇纪委、扶贫办、财政所、农经站、主管部门要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动态监测,定期对扶贫项目资产的收益、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常态化、制度化。同时指导各村每年定期对上一年度的扶贫资产运行情况逐项清查,对上年度资产收益逐笔清算,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补充登记,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资产移交和管护运营方面

一是资产移交规范化。新村镇扶贫资产移交主要是对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进行了产权移交,移交方式为乡镇行文给村的产权移交书,以正式协议确定产权归属。二是管护运营制度化。充分发挥乡镇包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就地就近的优势,明确乡镇包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员对所在村扶贫资金项目从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管护运营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责任。对扶贫资产移交后的管护运营责任进行了明确。对于公益性资产管护运营由各确权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结合村护路员、护林员、保洁员公益性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扶贫资产后续管护台账》,对于发现的问题做到行立改。对于经营性资产明确由运营方进行管护,村级进行监管。确权村与运营方签署管护协议书,运营方负责每月具体巡查管护,确权村对运营方的管护情况每月进行检查,平时抽查,发现管护工作未正常开展或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运营方及时整改到位。经自查暂未发现有管护不到位现象。

4.收益分配和资产处置方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合理、有效地发挥扶贫资金效益,夯实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各村制定了《村级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方案》,明确了村级扶贫资产收益的使用原则、分配范围和分配条件。经自查,我镇未有资产处置方面问题。

四、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镇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和自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困难主要在资产管护上。因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在集体经济方面存在差距,在项目运维管护和管护人员资金上仍有欠缺,无法满足运维管护需求。

扶贫资产监管第2篇

实施产业扶贫是当前扶贫开发的一项创新工作,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农村扶贫开发纲要》,落实惠民扶贫政策,加快农村脱贫步伐,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产业扶贫可以帮助贫困地区解决生存和发展问题,仅靠传统农业不能解决温饱,救济式扶贫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而产业扶贫可以使贫困地区的贫困人群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实践证明,产业扶贫是解决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手段,是脱贫的必由之路。德江县的扶贫产业主要有生态畜牧业,茶产业,以天麻为主的中药材,以核桃、蔬菜为主的果蔬业,烤烟以及一些龙头企业,已初具规模,取得一定效益,但还缺乏强有力的资金、技术支撑,有产业没有产业链。如德江县天麻、茶叶、畜牧、果蔬产品,基本雏形出来了,但是产业缺乏特色,只有初加工,没有深加工,只有第一个链条,没有后续加工链条。蔬菜、水果季节性强,存放时间短,没有加工就难以储存,即便有一些小的企业,但规模比较小,处于产业链最低端,产品的附加值低,组织化程度低,分散农户面对市场,风险大。同时,德江县产业有品牌没名牌,如天麻产品,其天麻素含量之高居全国榜首,药用价值非常高,但还不是国家的名、优、特品牌,知名度低,销路不畅。所以,光有品牌没名牌还不行。如何才能加快产业发展,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每年扶贫资金70%用于产业扶贫。结合德江县实际,重点扶持茶产业、中药材、果蔬业、生态畜牧业,项目必须覆盖到贫困村,贫困户直接受益。扶持一个产业,成功一个产业,见效一个产业:二是做大规模,延长产业链。发展什么样的产业,尊重农民意愿,尊重自然规律,尊重市场规律。建立初加工、深加工企业,由传统的加工向土特产品、稀有产品加工转变。在“一乡一产”的基础上,引资或由政府出资在乡镇建立初级产品加工厂,对产品进行初加工或精装。如水果可先加工成果酱、罐头和果干等,脱毒马铃薯可加工成淀粉、粉丝和油炸土豆片等,蔬菜进行精装保鲜,并坚持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工企业要保障农民的利益,必须建立合作社,实现双赢;三是注重品牌建设,树立品牌意识。首先将特色、生态产品进行整合注册,如德江县的天麻、茶叶等绿色生态农产品。其次将品牌打造成名牌,学习市场营销方法,将德江县特产品适时申报省市和国家著名商标以及中国农产品著名品牌。

二、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

近年来,中央、省市扶贫工作力度逐年加大,扶贫资金呈递增上升,形成了大投入、大整合、大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新格局。德江县每年投入扶贫资金近1亿元。扶贫项目的快速建设和大量扶贫资金的投入给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为确保全县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能安全、高效运转,确保各类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避免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的现象发生,必须加大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县成立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应成立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把扶贫资金实行流程式监管,做到五个确保:确保资金分配科学规范,坚持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数量、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财力等因素分配扶贫资金,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额度,审定资金分配方案,落实扶贫项目: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扶贫资金必须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扶贫办的项目资金分配计划和执行情况都要在政务信息平台上公告,乡镇和村的扶贫项目及资金在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要建立动态公示机制: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快捷,扶贫资金设立专户,建立专账,实行专人管理,保证安全运行;确保资金报账及时规范。对扶贫资金严格实行财政报账制。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应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范报账程序,做到报账程序科学规范,报账原始资料真实完整,能够如实反映资金的最终流向。报帐时间和地点要便民,资金拨付要及时;确保检查审计定期开展。县扶贫办牵头做好扶贫资金监管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将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审计监督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三是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机制。县扶贫办每年要对各乡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既作为各乡镇扶贫工作目标考核的依据,又作为下年度分配扶贫项目资金的参考因素。四是建立扶贫资金监管责任追究机制。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扶贫项目资金审批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管理资金的工作人员是具体责任人。凡是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违反规定、失职渎职造成扶贫资金严重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五是建立扶贫资金问题投诉机制。县扶贫办和乡镇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受理部门的通讯地址、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收到涉及扶贫资金的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六是建立竞争入围和招投标机制。在扶贫项目筛选、贫困村建设顺序确定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选择等方面建立竞争入围机制,谁积极、谁主动,项目资金予以优先考虑。大宗扶贫物资采购、产业扶贫项目业主选择以及贫困乡镇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确定等严格实行招投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七是建立贫困村群众义务监督机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义务监督员由村民代表直接推选产生,义务监督员有权对本村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县扶贫办反映,扶贫办对义务监督员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认真调查处理。

三、加大社会帮扶力度

德江县扶贫开发,通过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的实施,一些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贫困村、贫困户基本解决了温饱,村容村貌发生很大变化。但基础条件差、贫困程度深、边远、偏僻的贫困村变化不大,广大群众仍然存在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如泉口镇的大元、猪场、水塘等村,这些村的贫困人口已成为德江县扶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要绕过这道坎,消除贫困,实现全县人民共同富裕,就必须合力攻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拳出击,选派扶贫工作队驻村入户,定点帮扶已是必然选择。从2013年起,每年从县直机关部门抽选工作责任心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职工组成50个扶贫工作队帮扶50个贫困村,工作队由县分配资金,工作队带项目、带资金进驻贫困村开展工作。有项目、有资金的工作部门,重点帮扶基础条件差的一类贫困村,党员干部直接联系贫困户,开展“一帮一”活动,并与县政府签订“四定、三包、一实现”责任状(即:定年初计划、定发展规模、定脱贫人数、定效益目标;包区域发展规划、包项目实施质量、包年终产量指标;最终实现减贫摘帽)。全县扶贫攻坚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副县级以上领导全部帮片包乡和定点包户,与贫困户结帮扶“对子”。另外,从县直相关部门抽人组成“两联”办,办公室设在县政府,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绩效考核工作。由“两联”办年初拟定考核方案,同时负责检查督促工作队的工作开展及到位情况,年底具体到工作队所帮扶的村以及联系户,实地测算验收,凡是帮扶指标未达到,联系户未脱贫的,下年继续帮扶,不脱贫不脱钩,一帮到底。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提拔干部的依据。

四、正确处理好三个扶贫关系

扶贫资产监管第3篇

关键词:农村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管理流程

一、云南农村扶贫资金的使用现状

目前,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仍面临很多问题,比如农村中贫困人数较多、农村人口的贫困程度较严重、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的贫富差距严重、农村扶贫资金的利用率太低,尤其是农村扶贫资金。作为农村扶贫中的一项重要方式,在农村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扶贫资金不能及时的拨付,以致于扶贫项目受到影响;扶贫项目的立项不科学,不能正常发挥扶贫资金的原本目标;随意扩大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不按照扶贫资金的使用规则,扶贫资金的使用政策不到位;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严格,存在挪用、私用和私扣等现象,使得扶贫资金原有的经济效益并没有真正的发挥。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严重的被制约,从而影响了云南农村扶贫资金的运用效率。

许多扶贫工程在投标过程中存在着“暗箱操作”,不严格执行招标规定,存在着严重的的现象。个别乡镇的群众对于农村扶贫资金的监督力度不够,村集体单位中没有专门负责人来公布扶贫工程的实施状况,群众对扶贫工程进度等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导致扶贫工程的质量得不到保证,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严重浪费的问题,比如很多扶贫项目变成了“烂尾工程”。扶贫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很多群众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领取扶贫资金,应该领取多少扶贫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扶贫资金被村干部及其家属挪用、贪用的现象。

二、制约云南农村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因素

1、扶贫中存在理念障碍

云南农村现存的扶贫理念的侧重点是扶持三农项目,过多的将农村扶贫资金投入到扶持三农产业的项目中。现存的扶贫理念是去解决村民现在收入水平的低下,而不是如何用于提高村民稳定的获取较高收入的能力。云南农村大多数地区还处于发展小农经济,生产效率低下,生产模式和手段存在着很大的提升空间。由于受扶贫理念的制约,很多可以带来更高收益的扶贫项目没有被支持,这种“输血式”扶贫更多的是和“三农问题”捆绑在一起,没有发挥出其原有的持续性扶贫功效。

农村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考核理念是纯经济指标考核。扶贫绩效考核的指标偏向于单一的经济指标,比如农民纯收入等经济考核指标,这种方法忽视了农村居民贫困原因的多元化特征。各级政府投入农村扶贫资金用于农村扶贫项目中时,没能够综合的运用各种手段来治理农村居民的贫困现状,其综合运行效能没有能够真正的发挥出来。云南农村地区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虽然在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都相对落后,但其生态环境资源具有很大的优势。这是云南农村地区摆脱贫困的一个重要法宝,但在现行的农村扶贫问题中,农村经济项目获得了大量的农村扶贫资金的支持,这不仅忽略了云南农村生态环境的优势,而且这些项目对于生态环境也会带来了一定的破坏。

2、管理中存在流程问题

随着云南农村扶贫力度的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也在逐步加大,但是由于权责不对称而大大制约了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农村扶贫资金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扶贫项目工程的投资审批属于一个部门,但扶贫项目工程的实施管理属于另外一个部门,权利和责任的严重不平衡以及缺乏监督等原因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出现了很多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地方政府重复的申报扶贫项目以获取较多的扶贫资金,或者说把同一个扶贫项目工程的子项目再一次进行单独申报。

农村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地方政府的监管强度不够,从而忽视了农村扶贫项目工程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农村扶贫项目有一个完整的“生命周期”,相关部门在后期的维护和管理上所需要的资金没有确定的预算和有效地监督。

3、监督中存在管理问题

云南省农村财政资金运营效能的真实性缺乏有效地监督。云南省农村扶贫资金是为了缓解云南贫困农村的农民,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原因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在建设一些云南扶贫项目的时候,需要购买一些物资或者设备时,可能取不到正规的发票或者收据就无法得到正规的报销手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一些小的配件适合从当地直接购买,然而由于实际原因的限制我们无法取得正规的报销凭证,因此不能进行有效地常态化监管。现在的云南政府部门对云南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的监管主要是依靠审计和纪检等方法来监督,有效地社会化监督体系还没有形成。对于那些随意浪费扶贫资金或者挪用贪污的行为也没有形成有效地惩罚制度。因此,我们必须要形成有效地社会监督体系和有效地奖惩机制。

4、使用中存在方式问题

农村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过于单一,没能把云南连片地区扶贫作为一个整体,从而有效地进行跨区域合作有效地和邻近地区形成有效地合作机制。在扶贫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只是将扶贫资金投入到一些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的投入回报率不高。云南是一个生态环境资源优厚的城市,但在扶贫过程中却没有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没有形成良好的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云南农村扶贫资金的融资方式也较为单一,没有充分利用自身的生态环境优势来吸引更多渠道的融资,没能够积极扩展集资融资的手段和途径。

三、关于提升云南农村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建议

1、强化制度建设为根本

在云南省政府农村扶贫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应该完善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体系。《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各级人民政府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巩固温饱成果,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各级政府在使用农村扶贫资金的过程中应该分工合作,从体制改革的角度来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各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完善政府在扶贫工作过程中的工作流程问题,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根本,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来开展工作,切实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从而更好地推进和开展农村扶贫资金工作。

2、规范流程控制为前提

关于现存的云南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各级部门应该简化扶贫资金使用申请的流程与步骤,切实控制其制度成本,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财政资金的运用方向。杜绝原有的“暗箱操作”,定期“晒一晒”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都有助于加强各部门在使用扶贫资金时的自律性和自觉性。将农村扶贫资金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审批操作,切实可行的运用到与农民息息相关的项目中去。例如云南省某大姚县政府就将扶贫资金运用到与村民有关的公益性生产建设中,积极地为当地贫困村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建设,修建村组道路以及对小流域区域进行治理,整改村容村貌,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因地制宜的培育和壮大优势产业。

3、完善监督体系为保障

对农村扶贫项目的招标过程应公开化和合同化,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阳光操作”。在公示过程中必须包括前期项目基本条件和资金预算、上级审批结果、项目实施过程等重点条件,积极公示项目进度。尽可能快速有效地建立一支有贫困村民、政府工作人员、相关专业人员代表的监督队伍,设立一套监督管理办法体系并严格按照该监督管理办法,发现问题后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对那些积极举报问题的举报人进行保护和奖励。对扶贫资金要采取专户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财政资金结余结转管理办法对财政资金进行管理,对于扶贫资金的利息所得积极上缴国库。在贫困资金的预拨付比例中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对补助资金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预拨付资金比例不能超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总额的50%;对补助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预拨付资金比例不能超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总额30%;其余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实行财政报账回补。

4、创新扶贫方式为平台

自2000年以来,我国农村的贫困特性从区域性、整体性趋向于边缘化、个体化,这启示我们在实际的扶贫工作中应该以个体扶贫、家庭扶贫为主的精准扶贫模式为主。由于现存的扶贫方式过于单一,不仅降低了云南农村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还使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了很多漏洞。农村扶贫资金的使用要与当地的扶贫资源相结合。云南是一个生态资源和民族文化都很丰富的地区,在扶贫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要与生态建设紧密相连,尽可能地支持贫困地区的居民从事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业;“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输出进行技能培训,对贫困地区的居民实行“党员帮扶”计划也是一种新的扶贫方式。“先富带动后富”不仅可以对贫困村民地生活、思想等方面进行较全面的帮助,而且可以促进村民间的和谐交往。

四、总结

在云南农村扶贫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要强化扶贫资金的制度建设,强化其使用流程,完善其监督体系,创新扶贫方式,切实有效地提高农村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积极有效、因地制宜的利用当地扶贫资源,进行专项扶贫和社会扶贫,利用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与人和社会和谐发展来充分提高扶贫的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

参考文献

扶贫资产监管第4篇

(一)扶贫贴息贷款存在期限额度错配。通常情?r下,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期限为一年期限,特别是针对农业、养殖业、加工业等行业,贷款期限都比较短。由于农业的生产周期基本不会超过一年,需要经过长期的生产经营才会取得明显的收益,所以仅仅一年的扶贫贴息贷款会给农业等相关项目的生产和建设带来的困难,难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人口的脱贫。另外,针对经营个体而言,金融机构发放的扶贫贴息贷款资金数量较少,与实际的需求存在很大差距,使实际的生产建设在规模和运行等方面受到资金的限制,难以进行科学的规划和建设,只能根据实际的资金额度情况开展后期的工作,这种“扶而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给扶贫工作直接造成了负面影响。

(二)扶贫信息共享不充分。扶贫信息的共享程度影响着影响金融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程度,通过对实际的运行情况的分析,可以发现,目前在扶贫信息方面仍然存在问题。一方面,相关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的等对信息没有进行统一的汇总和分析,在信息资源的共享体系建设方面也存在漏洞,导致各个部门在扶贫信息方面难以进行有效的沟通,限制了扶贫工作开展的进度和识别程度的提高;另一方面,则主要体现在各个贫困地区的自身差距上,由于贫困地区所处的地域、环境等普遍不同,在扶贫需求、扶持对象等方面也就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具体的金融扶贫工作中,相关部门没有对这些信息进行有效的分类管理,对各层次的贫苦原因、贫困对象以及贫困的程度等都缺乏足够的认识。

(三)扶贫金融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的金融扶贫环境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区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家庭人均收入以及社会教育程度三个方面。首先,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方面,通常贫困地区的区域经济水平与该区域内的经济水平高的区域存在明显的差别,这就影响了扶贫工作的针对性,由于贫困人口的占比有限,在总体扶贫工作中造成的经济压力有限,就使得相关的地方政府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政策难以针对性的、有效的落实下去,相关的风险补偿金或担保基金也就难以进行切实的完善。其次,目前贫困地区的家庭人均收入在该区县或市内的占比较小,分布缺乏规律性并且较分散,尤其是边远的深山区、高寒区、少数民族集中区等,生存环境较差,大多老弱病残且就业创业能力差,文化水平普遍较低,金融机构近很难参与到他们的扶贫建设工作中去。最后,扶贫区的社会发育程度落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基础设施脆弱,生产力发展滞后,扶贫开发成本高,脱贫难度较大。加上地方财政的不富裕,难以拿出足够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加大金融精准扶贫的相关建议

(一)搭建平台,构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1、积极创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示范区”,支持片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人民银行、扶贫办、财政局、金融办、银监分局共同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重点领域和具体措施,加快推动工作开展,切实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区域金融支持扶贫开发政策,并督促、引导金融机构贯彻实施。2、将扶贫开发工作与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农村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创建和培育工作相结合,突出扶贫开发重点领域,加强扶贫、财政、金融政策协调配合,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探索建立符合贫困地区特点的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新机制、新模式,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创造经验。

(二)银监部门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1、放宽网点设立条件: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对在贫困地区设立银行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实行更为宽松的准入政策;2、强化利率监管: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应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不允许上浮扶贫小额信贷利率,切实减轻贫困户负担;3、强化基础设施监管:银监部门应进一步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提升正在实施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逐步充实查询、银行卡、小额贷款申请受理、基础信用信息收集和多种代理业务等服务功能。

(三)整合扶贫信息资源。1、探索实现扶贫部门、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扶贫信息系统的对接和共享,完善贫困对象的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实施信息动态维护和管理,实现金融扶贫对象“有进有出”。2、探索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统计监测制度,对金融扶贫开展情况进行统计监测,有效识别并动态掌握贫困农户和产业的金融需求及发展变化情况,使金融精准扶贫可识别、可统计、可跟踪、可监测。

扶贫资产监管第5篇

财政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其管理使用情况一直倍受各方关注。为进一步推动解决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近期,我们选取全市X个县和X个有代表性的乡镇,精心设计并发放调查问卷X份。在前期深入摸排的基础上,赴X县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掌握了第一手详实的资料,为领题调研顺利完成打下了基础,现反馈如下调研材料。

一、县级财政保障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各县级财政坚持全面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将支持全市脱贫攻坚和做好定点帮扶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研究部署,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坚持做到“扶贫精神及时落实、扶贫工作主动规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政策足额配套、扶贫事项提前安排”。按照“脱贫、提升、振兴”三步走战略,牢牢把握现行标准,根据自身财力用足用好财政工具和政策,三年来,各县本级财政脱贫攻坚资金共支出X亿元,其中:2016年X亿元、2017年X亿元、2018年X亿元。2019年,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专项扶贫资金X万元,同比2018年X万元,增长X%。

二、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向

产业脱贫。支持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

就业扶贫。支持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就学补助、实施“雨露计划”等。

易地扶贫搬迁。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生态保护脱贫。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防灾减灾避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

智力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农村贫困工区科技扶贫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社会兜底脱贫。支持扶贫线和底保线“两线合一”,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等。

健康脱贫。支持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项实施,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财政补贴等。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信息化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等。

金融扶贫。支持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助,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培育,设立扶贫融资担保机构或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

社会扶贫。支持“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定点帮扶等。

三、县级扶贫资金管理的模式

根据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目前,县级财政部门在扶贫资金管理过程中执行在基本上都是实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主要模式是扶贫部门负责根据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制定资金统筹分配使用方案,指导监督扶贫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财政部门根据扶贫部门的年度扶贫计划制定资金的筹措方案,落实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严格财政资金的监管,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本单位统筹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具体方案,加强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县级履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绩效主体责任,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

四、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问题

一是扶贫工作体系不健全。各县扶贫办是对扶贫开发统筹协调的管理部门,承担着扶贫工作的主要职能。但是,扶贫工作是整个社会的系统工程,一方面,扶贫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参与;另一方面,除扶贫部门外,水利、农业、林业、教育、医疗、保险、住建等部门都会涉及到扶贫工作的开展。由于涉及到扶贫工作的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容易导致扶贫资金投入项目难以得到有效开展,扶贫资金投入产出比率较差。

二是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不完善。经现场走访了解到的情况看,个别部门前瞻意识不强,项目提前谋划不够充分,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力度不够,扶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导致扶贫项目库建设滞后,存在资金等项目的现象,资金到位后项目才落实。尤其在制定立项方案时,缺乏科学理论支持,脱离扶贫对象的生活实际,如此一来除了抑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效果的发挥外,还对顺利实施造成了非常大的阻碍。同时,项目的申报在乡村一级,受人口教育程度、能力水平及地理环境影响,选择的多数是短平快项目,缺少龙头企业、品牌引领,附加值不高,形不成规模,打不开市场,尤其是在项目选择上盲目跟风,完全没有考虑当地的市场情况和做好风险评判和预测,一旦市场不景气,贫困户增收就难以实现。

三是扶贫项目推进偏慢。受前期工作不精不深、审批程序复杂、招投标耗时长等多种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偏慢。部分项目负责人在扶贫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疏于监管,未能及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按时推进,进而影响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同时,新增债券资金、中央和省级第二批扶贫资金都是集中在8-9月份下达,导致一些扶贫项目等待资金,前期工作难以开展,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是扶贫资金管理存有缺位。由于扶贫资金管理的不到位,也容易导致扶贫资金不能真正用于扶贫项目,甚至出现资金闲置的现象。个别部门没有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得扶贫资金管理难以贴合实际,加之项目资料管理混乱、资料信息收集不完善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使得在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的一系列工程初期备案、招投标、终期审计和政府采购等活动缺乏对应责任人,监管不力,责任不清,项目实施效果不佳。

五是挪用截留问题依然存在。县级财政扶贫资金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各资金项目间的界定较模糊。调研了解到,乡镇一级制度不完善,一些上级的资金管理办法听说过但没有学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存有随意现象,从现场实际了解到的情况进行分析,在审计环节依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私自挪用或截留专项财政扶贫资金的问题,其中占比最大的为实施单位私自挪用与截留扶贫资金,在某些地方还存在着“以拨代支”问题。

六是存有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的现象。某些县级部门并未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政策有一个系统、全面的认识,以致在项目实施环节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来实施项目方案,如此便出现了随意改动扶贫资金用途的情况,甚至有的部门将本该用于统筹整合的扶贫资金用于了非扶贫领域,完全脱离了批复项目的初衷。

五、相关意见建议

(一)正确理解把握扶贫资金的扶贫性。坚持扶贫资金的扶贫性,这是扶贫工作的一项重大政策,是提高扶贫投入效益的首要问题。扶贫投入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扶贫效益是指扶贫资金投入以后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扶持的程度及解决温饱问题的效果,也就是说扶贫资金的投入要从根本上代表贫困农民的利益,要真正瞄准“贫困”对象,切切实实使贫困农民脱贫致富。从某种意义上说,扶贫资金是一种“救命钱”,是专门救助贫困农民的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救命钱”,因此扶贫资金必须用于扶贫,必须瞄准扶持最贫困的乡村和贫困农民。

(二)切实做到扶贫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机制,从制度和机制上防止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严格实行扶贫资金的报帐制管理;广泛推行扶贫资金项目的公示、公告制;对投资额度较大的扶贫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对需要量较大的大宗扶贫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同时,要严格执行扶贫开发规划,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不断提高扶贫项目质量;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此基础上,要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坚持“四专”原则。

对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管帐、专账核算。二是严格公示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向群众公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拨款制度。坚决按项目实施合同书实施项目管理,必须按工程实施形象进度和规定程序、规定数额,凭合法手续分期拨款。四是强化报账制度。全面建立扶贫项目资金专户,推行县、乡、村三级,扶贫办与财政局两家共同参与的“三级两部门会审”报账制,坚持凭合法票据报账。五是强化全程追踪。坚持项目责任制、分片包干制、过程跟踪制,强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过程监控,严防扶贫资金流失。

(三)创新扶贫资金日常监管方式。根据省委第五巡视组在对省财政厅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的推荐意见,充分借鉴交城县扶贫资金监管经验,凝聚监督合力,由市脱贫攻坚领导组牵头组织,从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市直单位和各县(区、市)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履行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职能。授权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材料、报账材料,以及复核计算相关数据、现场勘查项目实施情况、实地入户调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财政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快信息网络建设。针对涉农资金量大、涉及部门多、覆盖范围宽、监管难度大,且信息共享度低等问题,需尽快完善并推广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快动态监控系统与其他财政业务系统的整合。实现各级财政之间、财政与同级预算单位之间、各类财政业务系统之间的互通,为开展扶贫工作提供准确、科学的数据信息支持。

扶贫资产监管第6篇

一、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近几年审计查处的扶贫资金案例看,由于扶贫资金涉及面广、项目多、布局分散、监管难度大,因此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亟需加强监管和整改。

(一)扶贫资金长期滞留、闲置

案例1:因农户搬迁意愿发生变化、村镇规划调整、项目建设用地难以落实等原因,至2016年9月底,某县2012年至2014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951.3万元财政资金闲置2年以上。

案例2:由于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部分资金分配审批时间过长、部分项目推进较慢未满足支付条件等,截至2016年6月25日,某省三个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88.7万元闲置1年以上。

(二)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挪用套取或违规使用现象

案例1:2013年至2016年,某县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个单位通过虚报种植面积、虚报工程量等方式,套取扶贫贷款贴息等财政补助资金156.64万元。

案例2:2012年至2014年,某县扶贫开发中心、教育体育科技局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格,致使部分学校、学生违规申领雨露计划补助资金71.88万元。

案例3:2013年9月至2016年5月,某县将345.92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用于博物馆和广场建设。

(三)扶贫项目推进缓慢

案例1:201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下发通知,在6个省区组织实施“宽带乡村”试点工程(一期),项目实施期为2014年至2016年,要求到2015年实现95%以上行政村通光缆、农村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30%。由于某省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批耗时较长,截至2016年6月底工程未开工,44个子项目尚处在初步设计阶段。

案例2:2012年11月,某县将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用于名特优鱼类繁育养殖产业化扶贫项目建设,计划于2013年11月建成。由于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主管部门工作推进缓慢等,截至2016年6月25日,该项目仍未建成运营。

(四)决策失误、管理不当

案例1:2013年至2015年,某省13个县的生猪养殖项目等25个产业扶贫项目,因县扶贫、财政等部门立项研究不充分、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种植养殖物被变卖或死亡,663.28万元扶贫资金未达到预期效益。

案例2:2014年至2015年,某县共组织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2个,计划帮扶3229个贫困户脱贫。至2016年9月,实际完成投资3592.29万元,由于部分项目未实现与具体帮扶对象有效对接、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实际仅对接245户帮扶贫困户,且均未实现脱贫目标。

(五)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

案例1:2011年至2015年,某省财政预算安排扶贫小额贷款贴息3.25亿元,在14个县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底,14个试点县均未发生扶贫小额贷款贴息业务,试点工作未能推开。

案例2:2015年,某省安排5个县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已核准的68个光伏电站计划于2015年底前建设完成。截至2016年5月底,由于土地落实不到位等,4个项目尚未开工建设,17个已开工项目尚未建成。

案例3:某县违规认定扶贫对象,审计发现,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

二、加强扶贫资金审计,助力脱贫攻坚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扶贫项目跟踪审计,保障精准扶贫政策落地生根

深刻把握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扶贫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扶贫资金投入使用等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及时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重大问题,保证扶贫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审计机关要与当地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充分沟通,掌握基本情况、资金总量、重大项目及投资情况,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审计全覆盖,做到审计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加强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与财政审计等其他专项审计的衔接配合,其他审计中发现的涉及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跟踪审计报告中要及时、充分反映,发挥审计合力。审计人员要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勘查测量扶贫工程建设情况,核实扶贫资金到户情况,准确掌握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揭露违法违纪问题。持续关注扶贫进度安排、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落地、扶贫人力调配和扶贫推进实施等,完善脱贫攻坚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制度,全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地生根,确保“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二)着力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绩效,提升扶贫资金管理水平

要将绩效理念贯穿扶贫审计全过程,循着资金流向,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一直追踪到项目和个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在对扶贫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后,重点抽查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特色产业发展、教育卫生、村级道路畅通、生态建设、饮水安全、危房改造等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实施情况,通过实地查看、入户走访,了解扶贫项目实施后,是否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扶贫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项目实施后群众是否满意,重点揭露脱离实际、盲目决策,以及后续管护缺失等原因导致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造成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等突出问题,促进扶贫重点项目发挥实效。

(三)创新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充分发挥扶贫资金聚合效应

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支持贫困县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推动解决财政支持贫困县资金条块分割、上级管得过死、贫困h主体责任与相应资金自不匹配等问题,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关注贫困县政府是否围绕本县突出问题,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捆绑使用,把扶贫项目与各类项目工程、政策试点安排统筹协调推进,把扶贫开发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科学融合,提高脱贫攻坚的整体效益。

(四)强化扶贫审计整改落实,保障扶贫开发成效精准

扶贫资产监管第7篇

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财政扶贫项目,年初召开了县扶移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就如何做好2013年度财政扶贫项目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建立了扶贫资金项目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群众监督员制度、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有关制度。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2013年省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工作局及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先后已下达给我县扶贫资金共816万元。2011年跨年度实施项目结转2013年资金1070万元。其中,连片扶贫开发建设项目省财政资金1000万元,市级扶贫新村建设项目财政资金70万元。截止目前,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已完成投资5000万元(含部门整合及群众自筹资金),完成总投资的68.87%。一是产业发展。通过政府采购,已将购买的1000亩大葱种子和3200亩酿酒专用高粱种子全部发放到农户,现已经播种育苗。新建渠系已建成3公里;新建蓄水池已建成1500立方米;新建囤水田已完成100亩;新建生产作道已完成10公里。二是道路建设。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已完成新建和整治村级泥结石公路分别为12公里和15公里。三是新农村建设新建住房、危房改造、新建垃圾池、新建入户便道等项目均已在实施过程中。整村推进村项目1个,投资70万元,已全面完成。

三、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要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号)文件要求严格审批和备案程序执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事实求是、因地制宜,资金整合、开发式扶贫的原则,坚持整村推进、连片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结合。

(一)严格扶贫项目实施的程序申报项目的镇乡、村根据实际情况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派人实地调查、论证后,我局会同县财政、发改局等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初步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再上报市、省审批。扶贫项目实施前,县扶移局派人与技术人员一道到项目点实地规划,规划时征求项目实施地群众意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严格按照规划的项目及技术标准实施。

(二)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使用扶贫资金,严格招投标(比选)程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不搞与群众脱贫无关的项目,不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二是全面推行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的公示制度,保证资金投入的公正与透明。在资金、项目的安排和贫困户的认定上,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县、乡两级在党政网上对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在村一级公示项目扶持对象、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资金补助标准、补助环节等,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加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度。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了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强化对资金投入和项目的管理,做到立项有论证和预算,项目实施期间有检查、监督,项目完工有验收和决算。四是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审计情况,按规定拨付扶贫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确保了资金安全,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大项目实施的督查力度一是施工期间,县扶移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会同交通、水务、农业等部门领导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深入到工程一线进行检查,实地察看各类项目工程进度,听取实施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工程进度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掌握扶贫项目、工程、资金动态情况,促进和保证了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多次组织成员单位人员,采取不定期和随机抽查的办法,深入施工现场,对项目进行督导,督查质量、督促进度。三是聘请项目实施地的群众监督员,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了项目工程质量的保障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存在的困难

扶贫开发资金短缺。我县贫困面大,贫困村多,贫困人口居高不下,但扶贫资金总量有限,投入力度不够。2013年,我县仍有80个贫困村,89287名贫困人口,实施扶贫资金需求量较大,目前投入资金额度与扶贫开发规划所需资金差额大,矛盾突出。

扶贫资产监管第8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扶贫领域内反腐败监督工作各项制度。成立了扶贫领域精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扶贫领域落实“一定、二看、五査、六建”精准监督工作法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六项工作制度,并将乡村各项制度喷绘上墙,建立了gggg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台账、gggg乡农村低保问题线索处置台账、gggg乡农村低保问题线索处置台账、gggg乡案件查处台账等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整改落实,保障扶贫领域资金项目安全。

(一).制定一套责任清单。以厘清责任为前提,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清单化管理,制定“1+X”监督责任清单,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合力。

(二).看牢两个关键环节。一看政治站位。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检验乡党委和村支部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准,督促乡村两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准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决战决胜的勇气和钉钉子精神,真正把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战场上,把脱贫攻坚政治任务抓在手上,坚定信念,心系群众,鼓足干劲,脚踏实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输不起、也绝对不能输的硬仗,以脱贫攻坚实际成效兑现党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二看工作作风。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淬炼干部的“主战场”、检验作风的“试金石”,把讲真话、干实事、练硬功贯穿脱贫攻坚行动始终,督促乡党委和村支部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麻痹情绪,始终把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作为第一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脱贫攻坚任务,以更加务实的担当精神和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带头冲锋、大胆进取,沉下身子、埋头苦干,转变工作作风,下足“绣花”功夫,增强创新本领,提升精准施策能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严查五类突出问题。一是严查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重点查处乡干部、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年度脱贫计划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度缓慢、效果不佳;对扶贫检查、巡察、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帮扶单位及干部在制定“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过程中工作不严不实不细,敷衍塞责走过场等履行帮扶责任不力;乡纪委、村监委会深入推进“两查两保”和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等工作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到位,管辖范围内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或发生重大涉贫案件,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等问题。二是严查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的问题。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索要“跑路费”“好处费”“辛苦费”等问题;在资金管理使用中故意滞留、延期拨付、私存私放和违反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管理规定等问题;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发放奖金福利、投资牟利,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三是严查扶贫项目实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查处在项目分配安排、申报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抢占掠夺,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人为干预或擅自改变扶贫开发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变更、调整扶贫项目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和实行备案等问题。四是严查脱贫攻坚中的腐败和作风的问题。重点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等问题;扶贫领域“造盆景”“垒大户”,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等“不实干”;搞“走读”式、“慰问”式帮扶等“不细干”;考核评估一团和气,督查巡察避重就轻等“不敢干”;工作庸懒散慢、消极怠工、贻误工作等“不愿干”等问题。五是严查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的问题。重点查处行使公权力人员与“村霸”、宗族黑恶势力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胁迫群众,侵占变卖土地牟利,违规插手、承揽扶贫项目,无理阻挠扶贫项目实施,巧立名目向贫困户勒索钱财,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煽动群众闹事,破坏脱贫攻坚进程等问题;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等问题。

二.加强工作部署,强化任务落实、严抓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一是细化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年初与13个村党支部、1个乡直各单位签订《gggg乡扶贫领域内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15份,共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全乡52名干部职工以及13个村支部书记都签订了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承诺书。党委、政府班子以及班子成员进行了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重点扶贫工作岗位和重点项目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力度。乡党委于5月15日成立了gggg乡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gggg乡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同时组建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乡纪委书记、副书记为副组长,乡纪检监察室及相关站所办业务人员为成员的督察组,对全乡12个重点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进行了督查检查,严格按照责任约谈制度,开展谈心谈话12次,工作约谈160人次,提醒告诫4人次。三是积极部署开展“三纠三促”和“两查两保”工作。年初制定了“三纠三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发现整改问题三大类,13条,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对扶贫领域实施风险防控和风险监测。召开在脱贫攻坚领域内开展“两查两保”工作会议4次。对12个重点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在扶贫领域贯彻中央、省、市、县脱贫工作决策部署是否存在着不坚决、不到位,是否存在着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甚至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行为,开展了全面自查。四是加强党风政风教育,开展扶贫领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共开展专题讲座4次,举办廉政党课4次,开展廉政文化宣传2次,制定标语条幅8条,开展村干部廉政教育会议4次,开展全乡干部职工廉政文化宣传2次,发放宣传单80份,在乡政府办公走道内设置廉政提醒牌12面,在春节、五一节假日前发送廉政短信120条,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一处,在扶贫领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期间,查处乡干部在上班期间随意脱岗,4名同志被约谈,并写出书面检讨,大会通报批评。五是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做到警钟长鸣,时时提醒,时刻警示。截止目前乡纪委开展明察暗访4次,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学校、卫生院干部上班情况,财务支出,惠民政策情况进行了名称暗访,整改问题5条,对5个扶贫领域内重点村开展明察暗访,发现扶贫项目工程等方面问题3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腐败现象在扶贫领域依然易发多发,滋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在脱贫攻坚战中,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作风不实的问题,还处在“纸上谈兵”,重资料档案,轻帮扶实效、政策措施落实不切合实际。

(四)随着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知识能力结构以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不健全的问题。

(五)在脱贫攻坚具体工作中还存在对有些工作的指导和督办不够有力,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对一些难点问题及其原因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部门之间存在互推责任的问题等。一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扶贫资金存在着未用于产业发展的问题,各村不同程度存在着个别农户精准扶贫贷款没用于产业发展。二是扶贫项目建设监管方面,易地搬迁项目进度缓慢;扶贫项目户存在着没有持续发展问题;个别项目户将投放的地膜等没有用于生产。三是软件资料存不规范,各村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贫困户动态管理软件资料整理不规范,户内资料有缺失现象。四是非贫困户心理上严重不平衡,产生嫉妒心理的问题。随着精准扶贫扶持力越来越大,优惠政策越来越多,贫困户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导致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发展不平衡;非贫困户享受政策有限,发展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同时部分边缘农户未被纳入,心理上严重不平衡,产生嫉妒心理,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为确保我乡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乡党委决定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察暗访组、监督检查组,负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通过精准帮扶干部逐户督促种植、养殖产业,使其所贷资金和合作社配股资金以及到户产业发展资金都能够充分利用到发展产业方面,达到预期增资效果,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跟踪资金去向,确保专款专用。

(二)强化责任担当,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充分实践运用“一定二看五查六建”工作法,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每季度做一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查处,绝不姑息,绝不迁就,绝不掩饰,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落实。加强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情况汇总、督办督查等工作;乡纪委要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本乡和监督单位在扶贫工作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落实,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及时用于扶贫项目建设,达到专款专用,加快异地搬迁项目进度。要综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群众意愿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后续产业和就业帮扶政策,将后续产业发展同步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扶持发展草食畜牧业、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业,鼓励搬迁群众以资产、生产资料等入股新型农业合作社经营主体,通过劳务输出、特色种养、公益岗位、资产收益分红等多种措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确贫困户稳定脱贫不反弹。

(四)改进工作作风,凝聚脱贫攻坚的强大信心。从乡纪委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扶贫领域精准监督不断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让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从思想上、感情上融为相互支持、互相信任、相互帮助的有机整体,从言论上、行动上形成共谋发展、共同奔小康的良好局面。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认可,强化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同时注重解决一些非贫困的实际问题,通过统一思想协调好群众关系,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五)规范工作运行,健全工作台账。认真梳理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扶贫档案资料归类要求,提高档案资料管理水平,落实责任,整理各项资料,规范户内各类软件资料,查缺补漏,全面及时纠偏改错,确保档案资料的数据正确性,同时将各类档案资料归整入档案盒,贴上标签,方便查找,坚持边查边纠边规范,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重要部门、查找制度漏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程序、统一标准、规范行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严格的制度执行保证制度建设实际效果,确保扶贫政策有效落实、扶贫资金安全使用。

(六)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各站所、乡直各单位要宣传报道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乡纪委要通过公开栏、横幅、标语及发放宣传资料等进行广泛宣传,使专项治理工作深入人心。宣传中央和省、市、县的部署要求,持续释放反腐败不松劲不停步、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扶贫资产监管第9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扶贫领域内反腐败监督工作各项制度。成立了扶贫领域精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扶贫领域落实“一定、二看、五査、六建”精准监督工作法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六项工作制度,并将乡村各项制度喷绘上墙,建立了gggg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台账、gggg乡农村低保问题线索处置台账、gggg乡农村低保问题线索处置台账、gggg乡案件查处台账等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整改落实,保障扶贫领域资金项目安全。

(一).制定一套责任清单。以厘清责任为前提,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清单化管理,制定“1+X”监督责任清单,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合力。

(二).看牢两个关键环节。一看政治站位。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检验乡党委和村支部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准,督促乡村两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准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决战决胜的勇气和钉钉子精神,真正把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战场上,把脱贫攻坚政治任务抓在手上,坚定信念,心系群众,鼓足干劲,脚踏实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输不起、也绝对不能输的硬仗,以脱贫攻坚实际成效兑现党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二看工作作风。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淬炼干部的“主战场”、检验作风的“试金石”,把讲真话、干实事、练硬功贯穿脱贫攻坚行动始终,督促乡党委和村支部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麻痹情绪,始终把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作为第一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脱贫攻坚任务,以更加务实的担当精神和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带头冲锋、大胆进取,沉下身子、埋头苦干,转变工作作风,下足“绣花”功夫,增强创新本领,提升精准施策能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严查五类突出问题。一是严查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重点查处乡干部、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年度脱贫计划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度缓慢、效果不佳;对扶贫检查、巡察、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帮扶单位及干部在制定“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过程中工作不严不实不细,敷衍塞责走过场等履行帮扶责任不力;乡纪委、村监委会深入推进“两查两保”和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等工作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到位,管辖范围内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或发生重大涉贫案件,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等问题。二是严查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的问题。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索要“跑路费”“好处费”“辛苦费”等问题;在资金管理使用中故意滞留、延期拨付、私存私放和违反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管理规定等问题;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发放奖金福利、投资牟利,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三是严查扶贫项目实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查处在项目分配安排、申报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抢占掠夺,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人为干预或擅自改变扶贫开发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变更、调整扶贫项目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和实行备案等问题。四是严查脱贫攻坚中的腐败和作风的问题。重点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等问题;扶贫领域“造盆景”“垒大户”,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等“不实干”;搞“走读”式、“慰问”式帮扶等“不细干”;考核评估一团和气,督查巡察避重就轻等“不敢干”;工作庸懒散慢、消极怠工、贻误工作等“不愿干”等问题。五是严查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的问题。重点查处行使公权力人员与“村霸”、宗族黑恶势力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胁迫群众,侵占变卖土地牟利,违规插手、承揽扶贫项目,无理阻挠扶贫项目实施,巧立名目向贫困户勒索钱财,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煽动群众闹事,破坏脱贫攻坚进程等问题;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等问题。

二.加强工作部署,强化任务落实、严抓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一是细化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年初与13个村党支部、1个乡直各单位签订《gggg乡扶贫领域内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15份,共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全乡52名干部职工以及13个村支部书记都签订了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承诺书。党委、政府班子以及班子成员进行了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重点扶贫工作岗位和重点项目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力度。乡党委于5月15日成立了gggg乡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gggg乡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同时组建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乡纪委书记、副书记为副组长,乡纪检监察室及相关站所办业务人员为成员的督察组,对全乡12个重点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进行了督查检查,严格按照责任约谈制度,开展谈心谈话12次,工作约谈160人次,提醒告诫4人次。三是积极部署开展“三纠三促”和“两查两保”工作。年初制定了“三纠三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发现整改问题三大类,13条,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对扶贫领域实施风险防控和风险监测。召开在脱贫攻坚领域内开展“两查两保”工作会议4次。对12个重点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在扶贫领域贯彻中央、省、市、县脱贫工作决策部署是否存在着不坚决、不到位,是否存在着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甚至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行为,开展了全面自查。四是加强党风政风教育,开展扶贫领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共开展专题讲座4次,举办廉政党课4次,开展廉政文化宣传2次,制定标语条幅8条,开展村干部廉政教育会议4次,开展全乡干部职工廉政文化宣传2次,发放宣传单80份,在乡政府办公走道内设置廉政提醒牌12面,在春节、五一节假日前发送廉政短信120条,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一处,在扶贫领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期间,查处乡干部在上班期间随意脱岗,4名同志被约谈,并写出书面检讨,大会通报批评。五是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做到警钟长鸣,时时提醒,时刻警示。截止目前乡纪委开展明察暗访4次,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学校、卫生院干部上班情况,财务支出,惠民政策情况进行了名称暗访,整改问题5条,对5个扶贫领域内重点村开展明察暗访,发现扶贫项目工程等方面问题3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腐败现象在扶贫领域依然易发多发,滋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在脱贫攻坚战中,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作风不实的问题,还处在“纸上谈兵”,重资料档案,轻帮扶实效、政策措施落实不切合实际。

(四)随着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知识能力结构以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不健全的问题。

(五)在脱贫攻坚具体工作中还存在对有些工作的指导和督办不够有力,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对一些难点问题及其原因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部门之间存在互推责任的问题等。一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扶贫资金存在着未用于产业发展的问题,各村不同程度存在着个别农户精准扶贫贷款没用于产业发展。二是扶贫项目建设监管方面,易地搬迁项目进度缓慢;扶贫项目户存在着没有持续发展问题;个别项目户将投放的地膜等没有用于生产。三是软件资料存不规范,各村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贫困户动态管理软件资料整理不规范,户内资料有缺失现象。四是非贫困户心理上严重不平衡,产生嫉妒心理的问题。随着精准扶贫扶持力越来越大,优惠政策越来越多,贫困户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导致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发展不平衡;非贫困户享受政策有限,发展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同时部分边缘农户未被纳入,心理上严重不平衡,产生嫉妒心理,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为确保我乡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乡党委决定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察暗访组、监督检查组,负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通过精准帮扶干部逐户督促种植、养殖产业,使其所贷资金和合作社配股资金以及到户产业发展资金都能够充分利用到发展产业方面,达到预期增资效果,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跟踪资金去向,确保专款专用。

(二)强化责任担当,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充分实践运用“一定二看五查六建”工作法,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每季度做一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查处,绝不姑息,绝不迁就,绝不掩饰,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落实。加强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情况汇总、督办督查等工作;乡纪委要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本乡和监督单位在扶贫工作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落实,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及时用于扶贫项目建设,达到专款专用,加快异地搬迁项目进度。要综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群众意愿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后续产业和就业帮扶政策,将后续产业发展同步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扶持发展草食畜牧业、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业,鼓励搬迁群众以资产、生产资料等入股新型农业合作社经营主体,通过劳务输出、特色种养、公益岗位、资产收益分红等多种措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确贫困户稳定脱贫不反弹。

(四)改进工作作风,凝聚脱贫攻坚的强大信心。从乡纪委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扶贫领域精准监督不断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让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从思想上、感情上融为相互支持、互相信任、相互帮助的有机整体,从言论上、行动上形成共谋发展、共同奔小康的良好局面。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认可,强化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同时注重解决一些非贫困的实际问题,通过统一思想协调好群众关系,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五)规范工作运行,健全工作台账。认真梳理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扶贫档案资料归类要求,提高档案资料管理水平,落实责任,整理各项资料,规范户内各类软件资料,查缺补漏,全面及时纠偏改错,确保档案资料的数据正确性,同时将各类档案资料归整入档案盒,贴上标签,方便查找,坚持边查边纠边规范,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重要部门、查找制度漏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程序、统一标准、规范行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严格的制度执行保证制度建设实际效果,确保扶贫政策有效落实、扶贫资金安全使用。

(六)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各站所、乡直各单位要宣传报道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乡纪委要通过公开栏、横幅、标语及发放宣传资料等进行广泛宣传,使专项治理工作深入人心。宣传中央和省、市、县的部署要求,持续释放反腐败不松劲不停步、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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