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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07 17:55:37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第1篇

关键词:工程签证 规范化 造价管理 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建筑行业日益繁荣。建筑单位只要在地区建设局备案就能获得该地区工程竞标的权利,这就促使建筑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这个环境下,投标企业为了竞标成功只能通过降价让利的形式,去降低承包商的利润。为了弥补损失,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通过签证等方式增加费用。因此,为了合理维护业主方经济利益,保证工程造价,就必须加强工程签证的规范化管理。

1 工程签证规范化的重要性

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包和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工程的工期和造价费用以及赔偿损失进行变更,并达成双方共同认定的一次性的原合同外的补充协议。工程建设的规模和投资较大,周期一般较长。在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中,工程设计全面地出现在施工的过程,并且根据实际的施工需要,进行工程量的变更;一般来说,工程建设需要的设备、材料的价格往往会随着市场的波动而变化;而在施工过程中也会出现发包方交付的小额性临时工程或者不适于进行招投标等工程,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都不可能准确的对工程造价进行预测。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施工签证以应对这种突发性的问题。在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中,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标权,在竞标过程中,不惜一切代价垫资压低报价来获得竞标的优势。一旦竞标成功后,为了弥补降价竞标造成的损失,往往会通过增加签证工程量、签证内容不合理或是伪造假签证等手段将风险转移。这极大地偏离了施工正常管理秩序,提高了工程造价,严重损害了业主的经济利益,降低了工程的经济效益。因此必须加强工程签证管理,保证工程签证的规范化和合理化,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保护业主的利益,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

2 工程签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工程设计约束性差

在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由于施工设计的不具体、不全面、工艺衔接偏差等情况,从而导致局部工程项目的施工用料实际较设计偏差大。有时设计过程中对经济控制的重视不够,导致很难施行多套方案进行论证。此外,过度重视建筑物的结构强度和外观美,忽视了工程费用。再者,在施工过程中,还存在着没有经过双方商讨先施工再上报的本末倒置等问题。工程内容的完成需要进行签证,总的说来,这项工程造价控制难度较大。

2.2签证随意性强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现场资料管理不善的情况。应签证却没有签证的现象,对于一些零星的用工,承包商随意性强,签证意识薄弱。为了避免麻烦,不签证,而在结算过程中想要补签证往往比较困难,给结算过程带去很多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另外,由于一些业主和现场监理的责任意识比较淡薄,对于需要签字确认的项目却没有进行严格的考察。在后补签证中工程量难以把握,施工时间模糊等问题也无法解决,从而造成现场签证的不可控制性和预算造价的困难。在某些方面增加了工程造价,降低了工程监理的有效性,也严重影响了合同外造价管理的有效性。

2.3签证资料不规范

通常情况下,规范化的现场签证必须按照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约定。除此之外,任何口头协议都属于无效签证。当然,手续齐全的书面现场签证需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面共同签字盖章才能生效。其中,任何一方的缺席都不符合规定,属于不规范签证,在结算过程中,也不应予以采用。此外,在签证过程中,业主的投资控制人员由于专业素质不够,不能准确掌握与工程有关的国家规定和行业规范,没有工程造价相关基础知识,签证工程量计算不规范等原因,使得一些施工单位钻了空子,利用一些欺骗性的手段制造虚假签证。在预结算审核中,建设单位造价人员如果不了解现场情况,只能依照确认的现场签证进行造价管理,这就极大地损害了自身利益。

3 工程签证现存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增强工程变更的约束性

因施工设计不全面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是造成造价失控和建筑工程经济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此,初步设计阶段应对设计方案进行充分研究,明确设计单位的责任。开工前要做好图纸会审,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及经济适用性,以免在施工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与此同时,对于不可避免的设计变更,应提高重视,变更方案需经设计院、建设方、监理工程师共同认可并签章后方可执行;另外,应严格按照变更情况增减相应施工环节的造价,并办理好相应手续。

因建设单位要求和现场临时状况需要另外增加工程量的现场签证,必须三方共同完成工程内容及工程实际完成量的确认,对于隐蔽工程更要拍照留存,按照标准的计量规范一条一签证。能签证工程量的不签成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为以后预结算套用定额扫除障碍。

3.2严格现场签证的资料管理

要提升工程现场签证管理的规范性应从每个签证管理细节做起,具体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1)确保签证内容完整、准确。签证中必须明确工程量发生的原因、时间、工程项目具置、完成工程量等,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必须备有参建各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现场签证中无法使用准确文字和数字描述说明的条款应绘制附图或者其他可观性资料,在这些资料中对于工程量计算基础数据必须明确标注,有别于正常施工条件和特殊工艺做法的也要予以说明;3)及时处理现场签证,以免因时间变迁造成签证资料缺失,现场签证资料在三方确认后,并且签字盖章后应及时归档,并建立台账制度,包括对各类工程签证的审批权限、签证流程及其中各个环节的负责人、签证单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进行明确,为各类签证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参考;4)通过设立合同条款来防范增补签证的发生;5)建立完善的签证审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随意签证或在签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严肃追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追究其责任,维护工程签证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3.3 提升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权利与职能的代表,拥有一定的现场签证权利和合同管理义务。为了保证现场签证管理的规范性和造价管理的有效性,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和业务素质。一方面要熟悉《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内容,使其能够依法行使自身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还需要了解一般常用定额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仅有利于签证工程量准确、合理,更为以后的预结算审核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签证在合同外造价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更准确地把握工程造价,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就必须加强施工项目的签证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签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从而有效地控制合同外工程的造价。

参考文献:

[1].安海峰.浅谈工程施工中如何加强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工作.[J].商品与质量2012(2):273

[2].田芝霞.论工程签证对造价的影响.[J].科学之友.2009(23):63

[3].张华.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可持续发展.[J].现代商贸工业.2009(20)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第2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 风险防范 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1-097-02

现代市场体系是由各种相对独立的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所形成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包括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诸如资金、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产权等)以及市场的运作、变化、发展运行机制和管理调控机制。在历经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后,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也经历着从无到有、从初步建立到逐步完善的发展过程。当下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管理、发展和壮大的一个关键环节,企业通过契约形式互动发展经济已成为主导。在实践中,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所签订的合同以及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被社会各经济主体广泛认同和接受。同时,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基础性措施也成为各企业常态化的工作。当然,由于社会经济矛盾的客观存在,合同纠纷也就在所难免,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将合同纠纷作为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内容是必然的。那么,为规避和降低企业可能发生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害风险,最大可能地防范合同纠纷的出现,建立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就必须采取科学规范的管理手段,合同范本的推广和应用就应运而生了。

一、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工作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对合同的订立及履行实行全过程管理活动,合同管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来说至关重要,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和经营性风险的基础性工作,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以及发展壮大产生着巨大的推动力。

合同管理的内涵是指以实现合同价值为目的,以合同为管理对象,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合同从准备、谈判、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解除、转让、争议解决、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直至立卷归档全过程的管理行为,它是伴随着公司的经营活动同步进行的。企业从最为基础的生产设备、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投资融资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等诸多方面无一不涉及,合同的管理工作已经涉及到了公司经济管理的各个环节。

二、规范合同管理对企业发展意义重大

1.规范的合同,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市场经济主体竞争日益激烈的大环境下,合同关系呈现复杂多样性,合同的作用越来越广泛,依法签约和履行合同,是开展守信活动的核心内容,它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赢得商家信誉可以提高物资采购的性价比),而且会在合同实施管理的整个过程中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良好氛围,是培育和树立企业良好信誉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规范企业经营发展和守法维法维权的具体体现,尤其是当企业在发展中面临卖方市场的时候,企业的信誉尤显重要。

2.执行规范的合同范本,有助于提高效率和监督管理。执行规范的合同范本,不仅可以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及执行情况,这也是合同履行中管理的重要环节。就企业的合同管理而言,一份完整有效的合同必须进行签订前的法律审查,而在企业某些合同商定的价格具有相对保密性,为了实现防范合同的法律风险产生同时又兼顾合同的保密和企业的经济利益,可以从完善合同范本入手,不仅满足合同管理的要求,同时也保证了签约效率和对合同主要条款不遗漏。

在合同范本的执行过程中,企业的法务部门、监管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履行状况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一则可以督促按质按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及时解决履行中遇到的阻力;二则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等政策上的调整变化,及时发现和修订完善范本合同,以确保企业效益的最大实现,从而避免潜在的经营风险、避免企业重大损失的发生。

3.依法签订合同,确保企业经济利益的实现。依法签约、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是确保企业经济利益实现的保证,合同范本的使用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签订合同不违法,又能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愿望,达到当事人交易等经济活动的目的是使用合同范本的一个基本要求。当然,合同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如合同授权委托、分类管理(按职能部门)、合同的审查、合同审批的权限、归口负责等制度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措施。这些措施总体上形成了企业对合同管理的程序和模式,保证了企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

三、合同范本管理的方式和程序

合同范本具有反应及时、贴近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权益等三大优势。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类别进行归属,参照法规及相应的执行合同版本,制定出符合经济活动需要的合同范本。在具体实践中,可以把企业的各种合同范本归类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这类合同是为了便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合同管理重在防范是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共识,也就是说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款款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提高格式合同的使用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资质、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糊涂合同。(2)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企业法律顾问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3)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4)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5)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6)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可能出现时,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2.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律师协同管理。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尽可能多的合法权益。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经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

3.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起草与经企业法律顾问修改发出,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4.出现纠纷后,进行协商、调解解决问题可能性的判断,并与业务人员一道,做好纠纷解决工作。现实中,利益的不同与冲突使得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履行后)的不同看法、争议并不少见。如果争议不可避免,且争议明显具备法律性质,则企业法律顾问就不能置身事外,而应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如争议产生的原因、涉及企业利益的大小、对方态度与要求等等进行综合判断,看是否具备协商、调解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并与业务人员一道,制定好解决纠纷的各类具体协议并参与、监督这种救济性协议或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实现妥善解决纠纷的合同管理目标。

四、规范使用合同范本应注意的六个环节

建立完善公司的法制体系,使公司成为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经营企业。规范的范本合同管理将随着市场经济和行业的发展壮大而日显重要,这要求在严格规范范本合同的订立程序的同时,还要加强坚持程序和实体法并重的原则。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在管理实践中重点把握好以下六个环节:

1.强化法律意识,即强化经营者、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承办人的合同法律意识。通过培训提高企业经营者、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业务员素质是其首要任务,也是做好合同管理的最大前提。

2.健全管理制度,即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在公司内部建立完整的制度体系,形成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协调与制衡并存的有效机制。

3.夯实基础工作,即建立健全合同签订和履行基础档案,实行合同实施流程的统一管理和监管,防止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个人行为,加强公司相关人员工作调动的交接工作程序及监督,减少或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

4.严格把关流程,即把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的控制关,根据不同种类的合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程序,严格工作程序,实行分类管理。

5.完善监督职能,即强化合同的履行监督,通过公司的法律机构、监察审计机构和工作目标责任制相结合的大监督模式,全面掌握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和法律风险的出现。

6.适时创新管理,即积极推进合同管理的创新,推广范本合同的广泛应用。随着国家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的推进,结合不断变化着的市场经济形势,合同管理作为市场经济中新型的管理学科,会有很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认识、不断探索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也需要根据公司内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地更新管理观念和方式,不断创新合同管理的模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要求企业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李杰利.合同管理[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第3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 风险评估 控制方法

我国财政部于2013年12月17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下称“控制规范”),并要求2014年1月1日起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实施。“控制规范”实施一周年之际,笔者拟结合工作实际,对“控制规范”有关内容谈一点粗浅之见。

一、何谓内部控制

“控制规范”从国家制度角度将其定义为:“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这里,“控制规范”有三个要点:一是,内部控制主体是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二是,实现内部控制规范的目标,亦即合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能够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三是,“控制规范”的内容,即制定控制制度,实施控制措施,落实控制程序,执行控制活动;四是,控制对象,即“控制规范”经济活动的风险。

二、何谓内部控制规范

内部控制规范,内部控制规范表明是一种管理系统。它是财政部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减少贪污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的一种管理制度,实际上更是一种管理,内控的理想状态是无需内控就可以遵守规章制度。

因此,作为实施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主要有三项内容构成:一是,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应遵循原则有四项,主要有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和适应性原则等原则;二是,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规范方法,即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这些控制方法,包括单位组织层面,包括组织环境等内部控制的方法、业务层面内部控制两个方面的控制方法;三是,监督与评价,监督是指自我监督,评价则包括有效性评价和自我评价。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方法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重点

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对费用支出缺乏有效控制。例如,这类支出主要会议费、水电费、办公费、招待费等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经费的支出,没有或者很少有严格的控制标准;那怕有制定的内部经费开支标准,但仍较多采用实报实销制,无法有效控制;固定资产重购置轻管理,如何在使用环节加以有效控制,似乎比较薄弱。例如,事业单位大额支出中的固定资产一般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购环节得以控制后,但使用环节缺乏控制,管理上得不到有效控制。这种现象,在不少行政事业单位比较普遍;还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弱化,会计工作只起到记账、算账、报账的作用,在预算管理、资金管控等方面不起作用。甚至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与业务控制脱节,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均不了解,不监督,也不能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控制和监督,票据管理不到位,等等。针对这些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指出重点性控制。其业务层面重点主要有预算管理情况、事业单位收支管理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方面、资产管理业务、合同管理情况和其他情况等七项内容。“控制规范”对这些重点控制对象分别进行针对性风险评估,梳理重点控制对象的缺陷、提出针对性风险控制方法,加以具体规范。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方法

“控制规范”列出内部控制的重点内容,根据控制对象,指出规范控制方法。例如,预算管理情况与预算控制方法对应、收支管理情况和政府采购管理情况与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对应、资产管理情况与财产保护控制对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与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合同管理情况与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对应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与预算控制方法对应等。

1.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情况。事业单位单位可以采用滚动预算或零基预算方式,与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相结合、预算编制工作与具体工作相对应;一旦编制完毕,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执行,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有序,支出合理,决算报告编报应该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从顶层开始,灌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预算管理财务的思想,加强预算控制,强化对事业单位收支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2.支管理情况。事业单位收支应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要求,实行收入归口管理,有关单位办理收入业务时,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财务部门办理完毕,应加盖“收讫”字样。财会人员及相关人员应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业务时,管理人员应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防止不法人员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3.府采购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主要包括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事业单位针对这些要求,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4.产控制管理情况。事业单位资产应实行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管理责任,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资产,包括盘盈、盘亏资产,都应该及时进行处理,使之账实相符。同时,事业单位还应该按规定处置资产,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5.项目管理方面。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管理模式执行。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按照概算投资,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杜绝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为做到上述项目管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各单位还应当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6.同控制方面。事业单位合同控制包括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等几项内容。为加强合同管理,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同时,单位还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四、如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提升效率、防范腐败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是行政事业单位提升效率、防范腐败的前提。那么,如何如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提升效率、防范腐败?我们认为主要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学习内部控制规范,统一认识

首先要解决内部控制规范的认识问题。从单位领导开始,认识内部控制的概念,认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意义和重要性,学习内部控制的内容框架。统一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有关问题的认识;其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领导小组,依据内部控制规范,评估检查评价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这个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牵头、各部门业务骨干参与,全员管控。

(二)制定内部控制建设计划,为实施内部控制提供依据

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对初期没经验的单位来讲,处于摸索阶段,应作为暂行规定实施。其中期与短期计划相结合,中期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短期计划用于工作进度和效果的控制,并根据执行情况不断进行计划调整。

(三)明确单位各控制主体职责,制定职能规划

单位内部各单位,乃至个人均有工作,有职责。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单位工作计划、长远规划。

(四)梳理单位业务流程,检查业务节点可能存在的缺陷

通过梳理单位业务流程,从制度上描述其运行流程,厘清单位业务的运行过程,并确定与职能规划相关的重要业务和事项,依此检查业务节点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风险。

(五)根据风险,提出管控措施

梳理单位有关管理制度、管理文件,厘清现有的保障业务,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存在缺陷或管控风险,根据单位内部管理存在缺陷或管控风险以便有效开展的控制措施。

(六)对照内控规范,建立内部控制环境

对照“控制规范”,开展“内部环境”设计,规范业务流程,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内控制度,完善治理架构;同时,对照“控制规范”,对重要业务进行风险分析、优化设计。一般而言,通过业务流程的梳理之后,试行一段时间后会发现一些问题,进而优化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七)检查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评估内部控制规范

内部控制规范要点就在于明确对内部单位或个人分工、落实其责任,随时检查评估落实情况,建立内控规范建设工作考核机制。

最后,建立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监督评价机制是保证内部控制规范有效性前提,旨在督促内控建设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改进机制,以期达到保护资产安全完整,提升资产使用效率目标。

参考文献

[1]方周文,张庆龙,聂兴凯编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指南(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3.4.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第4篇

关键词:档案管理;合同档案;探讨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3-0064-02

合同档案记录了企业在各类活动中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就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其过程。合同除具有一般档案共性外,还有三个独特的特点,就是凭证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合同作为企业对外经营活动的凭证性依据,具有规范的形式要求和严格的时效属性,规范的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而合同档案形成经历环节较复杂,材料多,参与人员广、履行时间长,在管理过程中很容易造成疏漏。因此,如何规范合同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利用,使之成为保障企业合法利益的有力凭证和依据,如何使合同档案更好地开发利用,是每个企业必须重视的课题。

一、健全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合同及其辅证材料多而繁杂,合同管理也必须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明晰合同档案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目前企业的合同管理普遍是“谁主管谁负责、谁签订谁履行”,所以合同履行完毕后就保存在各个职能部门中。档案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人员不提出归档要求,合同人员就不会主动将应归档合同材料整理向档案管理部门归档,而合同档案是企业维护经济利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因此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从制度上明确合同档案的管理是做好合同档案管理的关键。

在市场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是民事合同,这种通过合同确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于合同这一特性决定了合同的主管部门为法律顾问部门。一般而言,合同管理都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模式,企业法律顾问部门对一定金额以上的合同及重大合同进行审核备案,普通合同的签订法律顾问部门一般是会签及目录留底。在合同的管理流程中,合同档案的归档是合同管理流程的闭环处理环节,合同管理主管部门应在合同管理制度中明确合同档案的归档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更要积极主动与法律顾问部门就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明确合同档案的归档范围、归档要求,从制度上明确合同签订部门需对合同档案管理负责,并指定专门人员跟踪已签订合同收集、积累、整理和及时归档,企业合同档案管理专责要做好统计、核查归档管理工作,在档案管理制度上规范合同档案的分类整编,使企业档案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档案网络管理体系,保证档案管理不留死角,确保合同档案管理达到优质高效,具备规范性和时效性。

二、强化合同档案过程管理,确保合同档案管理完整性

(一)合同档案齐全完整的重要性

合同档案包括合同考察、洽谈、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解决纠纷等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书面材料及封存样品等实物。合同档案文字类原始档案有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或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对方资信调查资料、来往文书、会议纪要、会谈记录、现场签证、会签单及合同招投标过程形成的资料等。由于合同涉及面广、环节多、实施时间长,如大型建筑工程需要几年时间,特别有些单位只注重主合同的收集,对相关会议纪要、签证、变更等助证材料收集管理不规范,容易造成合同档案资料不完整,严重的会影响了合同结算、合同纠纷的解决,部分经济合同还牵涉到合同参与人员的廉政问题。如某企业十几年前进行一项大型技改工程,其中基础工程抽沙回填。有关管理人员十几年后被诬告,说当时该工程采取围标,招投标造假,且在工程结算时随意加大工程量并收取回扣等。检察机关到单位进行取证,查阅了当时合同档案资料,由于此工程档案从招投标文件、合同、竣工图、施工竣工文件收集完整,所有收集的文件都是原件,并收集了招投标和签署合同过程的影像档案和会议纪要,整个工程起止过程材料十分齐全、准确,足以证明合同招投标过程主要是合法合规的;决算金额比合同额大的原因十分清楚,其证据材料(如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量签证单等)也十分齐全,检察机关认为该工程的合同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具有较高的可信度,最终采信该档案材料,还了当事人的清白。因此,确保合同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非常重要。

(二)明确、规范合同管理流程,保证合同档案收集及时、完整

合同档案的齐全完整需合同主办单位、归口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法律顾问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为了确保合同档案资料收集齐全,需从企业工程程序、工作流程中规范各部门的工作行为,保证企业工作的规范化。合同主办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合同签订、履行等相关资料。对方先行签章的正式合同交付我方签章,合同生效的同时合同主办部门就将合同正本及相关资料提交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归档;对于我方先行签章的合同交付对方签章后,应在规定时间(如10个工作日等)内取得对方签章的正式合同文本,及时交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归档。履行时间长的合同当双方主要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后应及时交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三)合同档案的收集要求

合同档案形式与内容的规范要求合同档案的全面性与准确性较高,档案管理部门接收合同档案齐全完整的程序决定了收集工作的质量。合同档案的收集应及时才能保证其齐全完整,合同文本一经签字、盖章、公证后应实时归档,双方在谈判过程中互致的信件、传真、电子数据资料等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合同主办部门经办人应随时收集、整理和保管,避免合同档案的遗漏和有效性的损失。

三、明确合同档案归档范围、整理要求,规范合同档案的分类整编

(一)明确合同档案的归档范围

除在管理制度规范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健全责任网络外,还要明确规范收集范围。一般情况下,一般性合同应归档的材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合同文本(原件,不可缺。(2)合同会签表。(3)合同的附件 (合同有附件的不可缺)如:技术协议,方案书等。(4)变更、转让、终止等合同补充协议 (有补充协议的不可缺) 。(5)合同资信资质材料,包括:对方营业执照、资格证、特种经营许可证等资信资料;对方签约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6)合同签约依据性材料,包括:询比价及招投标资料、意向书、备忘录、会谈记录、中标单位选择说明等。(7)合同履约过程材料,(履约过程有文件产生的应归档)包括:送达回执或确认书、往来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质量异议书、催款通知书等。(8)合同验收材料,包括:合同竣工(交货、发货)确认单、验收确认书、测试报告、工作报告、验收报告。(9)合同终结表。重大合同除包括一般合同归档范围的八方面内容外,还包括合同形成过程中的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或相关部门)报批文件、批准证书、领导批示等文档资料。

合同档案归档时一定要齐全完整,归档合同文本和相关材料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等方面都应保持齐全完整,否则不能称作一套完整的合同档案。针对每个项目要收集的资料列出清单,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档案整理规范的要求整理好履行完毕的合同档案,档案部门接收合同档案时根据合同统计台账与档案移交清单认真核对,并检查档案质量。有合同管理软件运行条件的单位可将电子文本实时逻辑归档,再按规定进行合同档案实体归档和电子版的物理归档。

(二)合同档案的整理要求

合同档案的整理必须保持一份合同内相关资料的有机联系,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应当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不宜打乱其原有的保存状况,整理后的合同档案要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规范合同档案的分类整理

合同档案资料繁多,尤其工程合同,合同档案实行按“件”归档方式,按照“一事一档、一项一档”原则,分门别类,由各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合同履行过程涉及到的履行、变更、废止信息的收集,统一交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整理。对单项合同(如采购、单项工程、融资借贷)及系统性较强的合同(如建筑、财务等),在整编中可多设一级类目,使合同档案间关系更加清晰。档案管理部门要肩负起合同档案指导责任,指导相关业务人员按规范做好合同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重视合同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合同档案归档资料繁多,要利用好合同信息管理,建立系统、方便、快捷的查询信息系统相当重要。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编制合同档案检索工具,及时有效地提供合同档案利用服务。合同档案的利用应制度化,按保密规定设定利用者权限,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档案管理部门可对合同档案信息进行综合整理,形成专题汇编,方便利用。

一是利用现代数字化管理手段建立合同管理应用系统,并与档案管理系统通过接口直接归档电子版,提高合同档案运转效率,通过网络实现浏览、快捷传输、实时归档、实现资源共享,便于服务企业的生产经营。

二是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业务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工作主动性和提高法律意识,积极配合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开展定期检查合同档案归档情况,确保档案信息完整。

三是做好合同档案的专题汇编和档案利用实例的编写。专题汇编便于合同档案的利用,利用实例的编写是凸显档案价值,促进档案工作的发展。

综上所述,合同档案的管理通过制度规范合同管理程序、把好合同档案收集源头、抓好合同形成关键点,使合同档案的收集、保管、提供利用有序规范,对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第5篇

关键词: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策略

促进高校教育内涵式发展对高校的改革方向进行了明确,同时也反映出我国高校改革的阶段性特点,同时也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新时期全面推进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是促进高校长足发展的动力,有利于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促进高校工作标准化,也能提高高校行政管理的聚合效应,提高高校活力和竞争力。文章将重点就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策略进行研究。

一、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理论思考

(一)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含义

高校行政管理是为了实现教育目标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组织、措施、制度等,在实际工作中要求学校能够对高校内外的资源进行统筹和科学运用,引导广大师生掌握科学的方法以及正确的方向,更好地实现高校教育目标,促进高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高校行政管理内容当中包括学校总务管理、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校风校纪管理、校容校貌管理等,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任务,也是维护高校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规范化指的是高校在开展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逐步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法规,确保管理秩序,并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中严格遵守制度和程式。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对于高校的持续稳定发展以及标准化工作体系的建立意义重大。

(二)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特点

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能够满足高校的发展要求,同时也需要具备以下特征:第一,科学性。一方面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必须严格遵循高校管理的实际规律,秉持实事求是准则;另一方面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必须将先进的管理理论作为工作依据,同时也要结合高效的管理实际,提高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确保行政管理规范化能够和高校的思想政治水平相协调,并且建立在管理统计扎实以及在师生承受范围内的基础上。第二,激励性。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工作实施当中的各项规范以及制度不应该成为师生枷锁,需要采用合情合理以及科学性的规范方法给予师生正确引导,从而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第三,民主性。民主管理是高校行政管理的根本制度,而行政管理规范化仍然要坚持民主性原则,严格落实分级管理形式,确保各项管理工作借助民主参与的形式进行明确和贯彻落实,最终形成一个全校上下共同遵守的行政管理规范局面。第四,超前性。高校行政管理应该坚持开拓创新和与时俱进,而在规范化的进程中,更要充分发挥其管理优势,确保管理的先进和超前性。

二、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实践策略

(一)强化高校制度管理

进一步强化高效的制度管理,用完善的制度来规范行政管理工作是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也要求高校能够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并发挥其作为高校最高法规的主导作用。高校管理制度体系涉及到行政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如教学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科研管理、招生分配管理等,是一套系统性的管理规范,能够确保高校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维护高校的稳定发展。在高校的管理制度当中,高校要全面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就必须进行行政工作管理制度建设,对于高校的各级领导以及其他管理工作人员所要遵守的工作要求必须进行进一步明确,确保其在开展行政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循工作准则以及相关的报告请示制度,在强化高校制度管理的同时,也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加快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进程。在促进高校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的同时,高校也要适应我国经济、政治以及科技体制的改革要求,积极响应改革要求和顺应潮流,对高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调研,积极改革不适应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制度,尤其是影响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促进行政管理规范化进程的加快。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度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并不是单纯的属于职能部门的工作范畴,纵向部门仍然要对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为高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基础。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发展要求,高校建立起完善的目标责任制度,对高校的总体行政管理目标进行分解,同时也对各项管理责任进行划分,这样不同的部门以及管理工作环节都能够有序地按照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开展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行政管理规范化。高效的管理工作都有其独特的方法以及规律,同时在行政管理规范化的要求之下需要按照管理工作性质的不同采用差异性的责任制度开展管理工作,如党政管理目标责任制、教学目标管理责任制、后勤管理承诺制等。高校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纵向部门都需要明确自身的管理责任,并严格依据目标责任的实际要求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从而进一步明确本部门的工作内容、方向、目标等,实现分层管理,同时也能形成一个自我管控和层层负责的完善的目标责任体系,确保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为规范化进程的加快提供动力支持。

(三)落实岗位和学分制

岗位责任制以及学分制在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工作开展中占有重要重要地位,为了促进各项管理工作进程的进一步规范必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学分制。岗位责任制是高效开展各项管理工作以及进一步实施目标责任制度的有效手段,能够保障高校各项管理任务的顺利实施,同时也能确保各个岗位各司其职和规范化发展。岗位责任制包括高校内部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奖惩、任职、薪资、考核、岗位规范等,每一个环节都会影响到岗位职责的发挥,也会对行政管理规范化造成巨大影响,只有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岗位管理责任的落实质量。高校在落实岗位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对内部人员的构成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将工作岗位进行有序划分,并为每一个序列岗位提出责任规范,同时每一个岗位配备人员的选拔和聘任都要严格依据考核进行。学分制是高校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它区别于学年制,逐步变成高校的一项教学管理制度,解决了专业定向问题,并为高校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创造了有利条件。学分制度的落实,在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更是促进高校人才培养和人才质量提升的有效途径,在落实学分制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推进教学目标管理,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好地达成高效教育目标。

(四)明确津贴和奖学金制

校内津贴是关系到高校教师切身利益的内容,也是教师工资的重要构成部分,而校内津贴制度落实必须真正体现出教职员工的职责、业绩、责任以及任务完成质量,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校内津贴制度的运行作用。校内津贴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运用的是经济杠杆,而这一杠杆作用能够起到对教职工的激励价值,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热情和主动性,确保行政管理工作环节的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高校教育的实际需求。高校必须进一步明确校内津贴制度,在制定该项制度的过程中需要与目标管理以及岗位职责结合起来,严格按照考核管理的结果,对集体或者个人进行津贴的评定,提高校内津贴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校内津贴制度应该体现人性化特点以及教育特征,将薪酬以及工作完成质量联系起来,通过严格的考核以及完善的指标体系对教职工的津贴进行评定,全面推进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奖学金制度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也是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一项管理制度,关系到行政管理规范化工作的质量。奖学金制度的贯彻落实能够让大量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相应奖励,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效率。高校在制定和完善奖学金制度的过程中要善于利用经济杠杆增强学生的学习动机,在确定分配制度以及方案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德育原则和导向原则,将促进学生的综合发展作为重要目标,有效运用经济利益促使学生努力学习和综合进步。

(五)抓好高校四风建设

四风建设在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当中不可或缺,同时也是高校改革的必然要求,需要在实际行政管理工作中进行进一步的落实。第一,校风建设。校风是高校师生在日常的教学、管理、科研等多样化的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具有高校特色的行为风尚,综合体现了高效精神,也反映出高校师生的精神风貌和工作水准,更是新形势下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保障。校风建设能够为高校发展积蓄更大的精神力量,最大化的发挥校风的导向、激励、规范以及凝聚作用,维护高校教学以及管理的秩序,将高校打造成真正意义上的人才培养阵地。第二,学风建设。学风建设的主体是高校的广大学生,能够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进行规范。广大学生应该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到高校的学风建设当中,积极响应规范化管理号召,提高对自身的管理能力。第三,教风建设。教风建设的主体是高校教师,教风凝聚了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形成的价值标准以及行为规范。教师的言行举止以及教学质量都会对教风建设产生影响,因此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在教书育人当中保持严谨的态度、正确的观念以及良好的道德风尚。第四,作风建设。高校的各级管理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构成了作风,在作风建设过程中,高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带头表率作用,并积极深入基层进行调查,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

三、结束语

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并不是对个人自由的排斥,倡导的是一种以有序自由,因为只有在规范化的道路上开展管理工作才能够进一步弱化强制性管理,更大程度上发挥规范化管理的诱导性和功效性。高校在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根据高校教育的发展规律,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规范化,努力提高管理工作质量,促进高校管理的高效性和规范化,更大程度上发挥高校在中国梦建设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叶澜.深化中国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与运作机制改革的研究报告[J].教育发展研究,2012(20):81-82.

[2]许丽英.对建立以人为本的高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思考[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8):24-26.

[3]陈小霆,王坚.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行政执行力的提高途径刍议[J].科技创业,2015(12):47-48.

[4]车蔓.强化高校行政管理执行力提高行政效率[J].科技文汇,2011(12):58-59.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第6篇

关键词:合同 规范化 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就要签订合同,企业的一切行为都是由合同体现着,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所以,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1.合同管理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2.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2.1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合同既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纽带,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企业经营中的风险有许多是在合同的立项、订立和履行中发生的。合同管理首先要尽可能的发现签订某宗合同隐藏的风险。通过规范的合同管理,加强合同中立项的审查以慎重决策减少无利益投资;加强合同订立的管理可以减少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个人疏漏产生的风险;加强合同履行中的控制可以保障合同利益得以更为及时、安全的实现;加强合同的备案与存档可以督促有关机构与人员更谨慎执行合同事务,防止风险。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最大范围内确保收益的实现。

2.2 提升企业形象

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仅是产品质量、价格竞争,更重要的是企业信用,企业形象竞争。规范的合同管理毫无疑问的将使接触企业的人感受到合同管理中体现出的企业管理的规范与秩序,工作的严谨与守信,较高的法律意识和员工素质。从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竞争力,赢得市场,健康持久地发展下去。通过在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合同变更、解除的程序及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应注意的问题,有助于企业员工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严格履行已生效的合同,从而树立企业良好的商业信用及形象。

2.3 创造经济效益

企业的首要目的就是创造经济利益,一次重大的交易失败、频发的交易失误会造成企业的直接经济损失,甚至一蹶不振。合同管理通过控制随意的决策,通过对合对方的准确分析判断,通过科学的谈判对策,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的合理设计,通过对履行过程中集体问题的妥善处理,通过合法合理的纠纷解决程序,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经营的意识,提高企业诚信的知名度、信誉度,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加强合同管理是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

3.加强规范化合同管理的途径

3.1 强化法律风险意识,规范合同管理。

合同纠纷的大量增加是对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重大考验。要进一步强化合同规范化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就要提高企业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但法律风险事前是可防可控的,要抓紧强化防范工作。以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防范内部法律风险的重点和突破口,利用“合同管理”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有效地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规范并净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针对合同履行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违约纠纷事件,及时采取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第三人保证、提高客户保证金等多种保全手段,尽量减少因违约造成的企业损失。

3.2 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规范合同管理。

建立、健全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活动定型化、条文化、制度化,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和责任,使之在合同管理中互相支持和配合,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扯皮或失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合同管理体制应当从整体上进行规范,明确管理的范围、管理的部门、管理的人员、管理的职责、管理的程序和管理的具体要求、处罚奖励标准。

(1)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从合同签订到履行完毕的全过程,制订一套比较完善而严密的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例如,在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对资金数额巨大、工程承包、产权交易等重要的抵押合同和生产经营合同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

(2)企业合同管理要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企业应当独立设置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全权负责单位的法律事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种制度。例如,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会签和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合同纠纷调处制度、合同归档制度等一整套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配合合同专项管理部门,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

3.3 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规范合同管理。

促进企业稳步发展合同管理面广线长,法律要求严格,专业性强,因此要求企业要根据自己的规模和需要,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配备一定的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目前,大部分企业合同管理由企业法律顾问室负责,中小型企业一般由财务、审计或供销部门指定专人兼管,由专人分门别类建立档案,集中保管,才能保证合同的严肃性、完整性。这样使企业合同订立、履行整个过程有人专管,并经常进行检查、过问及把关。同时制订合同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并定期检查合同管理执行情况,对违反合同管理要求的人员进行处罚,对执行合同好的人员进行奖励。这是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目标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企业合同管理逐步科学化、法制化的重要保证。

4结束语

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规范化、制度化是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相应要求。完善、规范的合同管理,能够使企业形成一种自然的工作机制,形成程序化的制度管理,各负其责,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俊培.公共经济学[M].武汉大学出版社.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第7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履行;规范

一、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原则

企业经济合同首先必须要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要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签订经济合同,同时在管理过程中得到法律的支撑与保护,降低合同风险。其次,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必须要讲究实事求是的原则,经济合同管理必须要认真、严肃对待可能发生和即将面对的问题,并制定具体的应对策略和方法,保证经济合同管理质量。此外,经济合同管理以风险防控作为根本目标和任务,经济合同的签订势必带来不同程度的经济纠纷风险,这就要求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必须要预留足够的空间,同时加强对合同的深入分析和评估,降低经济合同的风险,进而为企业赢取更大的经营效益。

二、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主要风险

(一)合同落实问题

当前一些企业并不重视书面经济合同,认为书面经济合同非常啰嗦和繁杂,加上合作双方往来比较密切,双方信任度较高,书面经济合同也就变为了口头协议、清单或者是字条等,这些形式的合同,显然增加了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相关风险。

(二)合同认识问题

虽然一些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合同的重要性,但对于合同内容、要求、格式以及规范方面的认识都非常不到位。这就造成,很多企业签订了一些经济合同,但由于合同内容的不全面、约束的不明确以及责任划分的不清晰,导致利益双方产生较大矛盾和纠纷,最终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

(三)合同履行问题

合同双方可能都没有如实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合同的形式化同样会加剧合同双方的经济风险。而与此同时,在合同的履行方面,企业也并没有开展和履行具体的监管工作,没有建立专门的组织和人员负责合同履行跟踪和监管,企业的经济利益自然无法得到保障。

三、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策略

(一)完善企业制度,落实规范管理

针对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企业首先要深化合同管理,保证经济合同管理上的规范性。在业务等部门制度中,必须要强调经济合同的重要性,并坚持各项交易活动应以合同作为根本依据。企业内部必须要杜绝简易协议、口头协定,并且经济合同必须要做到形式上的合法、内容上的全面,以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其次,企业要组建专门的经济合同管理部门,配置对应的专业人员,保证经济合同管理的规范性。经济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并且能够与各部门进行密切协调,切实规范经济合同管理,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二)提升企业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针对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企业管理层、业务部门和经济合同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经济合同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一方面,相关人员必须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家《合同法》以及政府各部门所制定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各部门人员的职权。第二,强化合同用章管理,做到专章专用,防止合同用章滥用所造成的纠纷问题。

(三)加强合同审核,强化合同监管

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要做好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保证经济合同内容的规范,保证合同内同和条款上的完备,特别是能够明确划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职责。对此,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必须要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经济合同规范格式,并由内部或者第三方法务机构进行鉴定,以充分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除了保证格式上的规范之外,更重要的是必须要保证合同的顺利落实,否则经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也无法发挥其实际作用。在经济合同履行监管方面,一方面企业内部必须要加强对经济合同的重视,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各项义务。另一方面,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合同履行监管岗位,由监管人员定期进行合同履行实际情况的调查取证工作,做好合同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经济合同履行问题,并尽可能减少和降低企业经济损失。

四、结束语

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权益的重要保障,在实际的经营活动中企业必须要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经济合同监管工作,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实现自身的健康、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金晓宇.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强化方法探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23)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第8篇

论文摘要:美国哲学家弗雷德里克·威尔认为规范不是固定不变的存在,规范研究也不是仅仅对规范进行描述和解释,更重要的是要对规范进行管控。规范可以区分出其显在方面与潜在方面,规范不仅仅是在其常态应用中表现出来的具体场合和反应的关系,更与其相关生活背景紧密相联。规范的长期被人们忽视的潜在方面体现出规范的四个重要性质,同时它也揭示了对规范进行管控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弗雷德里克·威尔(frederick l.will)是20世纪美国规范哲学理论领域的佼佼者,规范管控(the governance of norms)理论是其规范问题研究中最成熟的理论。在阐述规范管控理论之前他做了大量的铺垫工作。他首先批判了传统哲学中演绎主义的思想模式,把它看成是基础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他认为把规范看成是对思想和行为起指导作用的样板这一传统规范观就是上述思维方式所带来的偏见。第二,他区分了规范的显在方面与潜在方面的不同表现形式和性质,阐述了对规范进行哲学管控的可能性。最后在此基础上,威尔提出了如何理解对规范所进行的一系列管控的理论,并论述了经过反思和管控而得来的新规范,其合理性和有效性何在的问题。

一、什么是对规范的管控

威尔是在一个相当广义的意义上使用规范一词的,他用规范指处理问题的多种模式(pat-tern),这些模式是各个领域中思想和行为的指南或标准。这些领域包括在科学和其他认知学科中得到例证的各种形式的知识,也包括道德、法律、政治,各种实践技术和工艺,以及日常生活。他认为规范在一个极端可能是精确计算的规则,在另一个极端,则可能是被赞同的实践行动的模式。它们可能是科学观察或理论建构的调整原则,又或者是道德的,政治的,或法律程序的原则。规范并不是在严格一致的活动中得到例证的样板(template),而是“体现在人类生活中的思考和行动的方式”。

而对规范的管控(governance)指的则是对已接受的规范的批评、改正等。它既包括在哲学反思中的管控,也包括非哲学的反思中的管控,还包括非反思中的管控(即根据直觉而进行的管控)。而哲学管控包括了管控活动的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哲学反思所表现出来的批评和评价作用,二是更加主动的修正,产生,重建作用。所以管控是“规范不断形成、加强、减弱、改进和退化”的方式。在规范的管控问题中,一个最大的难题就是那些对我们的思想和行为有广泛而深刻影响的规范,尤其是基础性规范,在多大程度上服从于我们哲学反思的控制,对其进行管控具有多大程度的可能性;如果赞成管控是可能的,那么管控所产生的结果,即规范经过管控之后出现的各种变化(包括删除原有规范和建立新规范),其合理性是来自于原来已接受的规范呢,还是其他。威尔的规范管控理论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的实质就是“规范管控何以可能”的问题,也就是规范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问题。

二、规范管控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威尔认为是规范本身具有的性质决定了对规范进行管控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也决定了我们的管控工作应该怎样进行。

他认为有显在方面(manifest aspect)和潜在方面(latent aspect)。规范的显在方面指的是规范固定的和常规的应用,以及在此应用中提炼出来的场合与反应的关系。按规范行动,需要对行动的场合进行正确分辨,并做出进行恰当的行动的决定。一般人们考察一个规范,常用的方式就是考察这些不同场合以及在这些场合下人们的不同反应。所以威尔说规范就存在于这种场合和反应的关系之中,而这一关系在规范的固定应用中得到例证。学习规范的人就是在他自身中建立起这种相应的关系,这种内在化了的关系会为遵循规范的人提供与规范相一致的行动的样板。同时威尔也指出显在方面并不是规范内容的全部,因为我们常常会看到具体行动中含有超出场合与反应的简单关系的内容。这就是规范的潜在方面,即规范对生活方式的依赖。威尔认为规范的潜在方面体现出规范的四个性质:活泼,开放,在有组织的能动的整体中群集的倾向,与相关生活领域的相互依赖和相互决定。这些规范本身所具有的性质是我们理解规范怎样确立,以及从哲学上评价、研究、管控规范的基础。

具体说来威尔认为规范绝不是迟钝的,而是与生活的其他特征处于动态关系之中,它倾向于变化;由于规范是活泼的而不是迟钝的,所以它在一定程度上总是开放的而不是像其显在方面那样是关闭的。因为规范在其适用和使用中,总是可能存在着一些的模糊情况,在其中我们无法判定规范是适用的或是不适用的,也存在一些可能的场合,在其中我们无法判定规范被应用时作出的反应应该是怎样的。同时规范是有组织地被缚在一起的,尽管它们之间绑缚的松紧程度各不相同,但它们紧密联系在一起充当着思想和行动的工具和媒介。在生活的广泛领域中它们被称为生活方式、职业习惯、伦理的和宗教的教养和信仰。这些生活方式,都具体体现着规范并受到它们的引导,有时也会进一步产生相反的和超越性的规范。所以威尔认为我们应该从哲学上认识到,由规范而导致的生活的形成和由生活而导致的规范的不断形成和变革是相互影响的。

然而,威尔对于规范的显在方面和潜在方面,以及由潜在方面体现出来的规范的四个重要特征在某一特定规范中具体如何表现,并没有举出例子来加以说明。他的同事,伊利诺斯大学的哲学教授詹姆斯·华莱士则在《行为的精神》一文中通过“装配线案例”对威尔的这一理论作了具体阐述和发展。比如从装配线上传输过来了一个元件,这时我的工作是要把一个红绿色相间的电阻器接在元件伸出的两个接线端上。华莱士认为这一行为看似简单,但是它也是由许多其他行为组成。指示该行为的规范其实已经事先假设了我知道如何识别电阻器,如何通过颜色来把电阻器分类,如何把电阻器接在接线端上等等。所以我的工作规范要由指导识别电阻器、分类电阻器、把电阻器接在接线端上等具体操作的规范组成。同时我的行为又是生产整个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更进一步,生产这个产品又是经济和生产活动的组成部分,而后者则又是整个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这样分析下来,即使是相对简单的装配线工作也是相当复杂的,它是一种依靠劳动而谋生的活动,也是一种满足人们需要的生产性活动。从显在方面来看,我的工作规范指示我不断进行重复操作。从装配线上传输下来一个元件,我转动它使得接线端可以看得到,拿起一个红绿色相间的电阻器,接线,然后对下一个元件重复这些操作……这就是装配线上的常规情况,规范的显在方面足以应付这种常规情况。但是如果有一天红绿色相间的电阻器用完了或者找不到了,而这时下一个元件已经传输过来,我该怎么办呢?现有工作规范没有指示我如何应对这种意外。我是应该让这个元件没有装配电阻器就通过呢;还是应该让装配线停下来呢?假如有人懂得欧姆定律,告诉我三个黄褐色相间的电阻器相当于一个红绿色相间的电阻器,那么我应该把三个黄褐色相间的电阻器接在接线端上并将元

件放在装配线让它继续传输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依赖很多因素,比如组装最终的产品时,装上了三个电阻器的元件是否能与其他组件相适合;装原成品的盒子是否有足够的空间容纳如此装配之后的元件;黄褐色相间的电阻器是不是会比红绿色相间的电阻器稍贵一些;这样装配之后的元件是否会增加与其他组件相匹配时的开支,这些开支是可接受的吗,等等。当这样的非常规情况出现时,按照威尔的观点,我的原有工作规范需要加以修正,或由另一个新增规范来加以补充,从而使得规范的显在方面能够涵盖和解决意外,重新以明确的指令来指示我该怎么做。这种对规范的管控就有多种因素需要被考虑,这就是威尔说“规范是人们生活和实践的更大的综合体的组成部分”的意义所在。所以规范本身所没有包括的与相关生活领域的方方面面的联系就是规范的潜在方面。如果规范适用的条件或人们使用规范时的具体行动发生了改变,规范也就会随之发生变化。当规范的显在方面无法应对意外情况的出现时,解决问题就要参考“人们生活和实践的更大的综合体”。

然而规范潜在方面的作用,除了要在意外出现时通过揭示规范与生活的紧密联系而指导人们解决问题,更重要的则是通过这种方式指导我们对规范进行管控,并解决这种管控何以可能的问题。对规范进行批判、保留、修正或删除,判断规范是否还是有效的,需要把规范放在相关生活领域的背景中,考察它是否能够通过其显在方面给人的行动以明确的指示,考察它应用的条件是否发生了改变;当原有规范无法解决意外情况的出现,我们要在各种新规范的候选项中进行选择时,同样,我们也需要把它们放在相关生活背景中考察其有效性而选择出最合理的一个;对于已经建立的新规范,如何理解其有效性的来源和保证,我们还是要诉诸于相关生活背景。

威尔区分规范的显在方面和潜在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规范管控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问题。威尔认为以前人们一直只关注于规范的显在方面,关注于如何在规范的指导下思考和行动,而忽视了规范的潜在的一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无法应对意外情况的出现,也完全没有必要对已接受的规范进行反思、批判和修正,而只需接受并内化规范,严格按照规范的指示去做,在相应的场合中,应用规范作出适当的反应即可。这样一来,我们也就不可能对规范进行管控了,因为我们的任何思想和行动都禁锢在已接受的规范的网中,我们所能做的仅仅是应用规范或复制规范,那么我们怎么可能期待在这些规范所制定的标准下提出对它们自身的批判甚至否定呢?正是因为在生活中存在着规范功能失常的场合,存在着仅仅依靠规范中场合与反应的显在方面我们无法理解和应对的意外,我们才有必要对规范进行管控,也正是这些反常才为我们对规范进行评价和管控提供了依据和线索。威尔也承认我们对规范的管控常常只是集中在规范的显在方面,但是这种管控之所以是可能的,有权威的,合理的,就在于规范显在方面的背后隐藏着规范的潜在方面,对显在方面的管控实际上就是在反映和调整规范与生活的关系。生活为规范的管控提供了源泉和保证。威尔认为我们应该把规范的显在方面与其潜在方面结合起来。他说我们不仅仅是在复制得到认可的场合与反应的关系,而且更是在塑造我们的生活和我们自己,相应地我们也在塑造关于我们自身的规范和思想。

威尔的规范的潜在方面与显在方面的观点具有明显的实用主义的倾向。首先,他认为在许多道德的、政治的和认识的规范中,我们很容易就能辨别出规范对生活方式的依赖,但是因为受到柏拉图主义传统的影响,这种依赖通常被看作规范的一个方面,即使不能完全把它排除掉,也要把它最小化,这样就能使规范尽可能地接近于数学的和逻辑的规则,把它们理想化,而完全独立于人的生活。威尔认为这是一种偏见,他认为规范是文化地、历史地发展的,规范中有许多内容是不能用精确的公式来表达的,我们应该把规范作为更大的人类生活和实践的综合体的组成部分来看待。这样一来,我们研究规范的视野就更加广阔了,我们反思规范的目的也就变成了反思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社会生活了。其次,生活背景为我们对规范进行管控提供出各种候选项,当我们要在其中选择最合理的一项时,合理的标准在威尔看来其实就是能否有效解决意外,就是规范是否有用,是否更有利于反映和促进社会生活的进步。他认为一个未接受的规范的权威就在于它作出的承诺,即承诺能起到一般规范所起到的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的同样的广泛的作用。威尔提醒我们要转移哲学研究的注意力,不是要去解释任何新规范如何合理地从旧规范中发展出来,而是关注怎样在不断从规范的源头和基础中产生出来的有效性程度明显不同的各种规范候选项中作出合理选择。复次,威尔认为任何规范脱离了它们的潜在内容,即从现实环境中抽象出来考虑,都无法发挥其指导作用。在他看来,只有具体的规范,而没有适用于任何情况、能够解决任何问题的金规则;规范也只有在特定情境和具体事件中确定下来,才具有可比较性,才有证明其合理性和有效性的意义。

规范的显在方面与潜在方面的区分和关联,为威尔进一步阐述其规范管控思想奠定了基础。一方面只有把规范放在一个超出了其显在方面的更广阔的生活背景之中,我们的管控工作才有了必要性和丰富的可利用的资源;另一方面,在发掘出规范所依赖的真正的生活背景的变化之后,我们才能反过来更好地管控其显在的方面。所以威尔提出对规范进行管控的关键就是重建规范概念,把规范的显在方面与潜在方面结合起来。至于具体如何结合,威尔只提出了对规范进行跨领域研究的建议。因为他认为规范的潜在方面贯穿于它所维持的社会,一个领域之内的规范可以与多个其他领域相关联,比如和惯例,就可能与涉及公民权利、政府征兵、税收、医疗惯例的争论相关;而天文学解释框架则可能与认识的、技术的、经济的、宗教的、法律的、政治的多个领域的发展有关。与其说威尔是在解决问题,还不如说他是在进行呼吁,呼吁更多的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人来关注和研究规范问题。国内研究规范问题的学者在分析了规范论的对象和性质后,也提出了相同的建议:“对规范的研究是涉及多学科的综合性研究。……这样的研究需要多学科的专家通力合作才能做好。”

三、规范管控理论的革命性

威尔的规范管控理论,不仅仅致力于对规范及其体系进行描述和解释,更是要论证对规范进行管控的可能性与方法。这与其他许多当代西方规范理论的思路大不相同。比如德国法哲学家凯尔森就认为,研究法律规范所建立起来的纯粹法理论是一门科学,“唯一目的在于认识法律而不在于形成法律”,他认为科学必须就其对象实际上是什么来加以叙述,而不是从某些特定的价值判断的观点来规定它应该如何或不应该如何。但威尔的规范理论正是要在评价的基础上对规范进行管控。他认为规范及其体系是开放的,不断变化着的,而只有经过了反思和管控的规范及其体系才是真正合理的。所以,威尔的管控理论无疑代表了规范研究的另一条思路,同时也体现出了规范研究工作的最终目的所在。

同时,威尔的理论也贯穿着反基础主义和反普遍主义这两个革命性特征,而这两个特征又

是统一的。

威尔认为,在传统规范观中,人们通常只注意到规范的显在方面,把规范看成是对思想和行为起指导作用的样板,这种观点的核心就是演绎主义(deductivism)。演绎主义就是要求有先在的规范存在,并且这些先在的规范能够说明在对它们的使用中出现的新思想或特殊行为,并保证这些思想和行为的有效性。如果采用演绎主义的思维方式,那么先在的、已接受的规范就不在我们反思和管控的范围之内了,它们是独立于人的思想和行动的,我们所能做的只是根据一般规范演绎出特殊事件中的特殊的思想和行动的方式而已。这样对规范进行管控也就毫无必要和可能性了。威尔对这种演绎主义持强烈的批判的态度。如上文所述,他认为规范与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之间的关系只是规范性质的一个方面,规范同时还要与生活背景紧密相联,而后者才是规范的本质属性。而对于规范与生活背景之间关系是不能仅仅用演绎主义的思路来看待和研究的。

更进一步,威尔认为现代哲学最深的要求就是寻找“不受管控的管控者(ungoverned gover-nors)”。这种“不受管控的管控者”是演绎主义的希望和保证。从规范论的角度来看,威尔所批判的“不受管控的管控者”,其实就是仅仅作为我们思想和行为样板而存在的规范,这样的规范是我们思想和行动最后的根据和标准,通过演绎和复制这些规范,我们一般就能得到有效的和恰当的结果。这样的规范是我们思想和行动的管控者,管控和指示着我们如何去想和如何去做,同时这些规范是在我们管控范围之外的,其权威不受挑战。所以它们就是我们思想和行动的基础,如果要为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寻找最后的理由,它们就是不断回溯之后我们最终所找到的根据。这种存在“不受管控的管控者”的思维方式是典型的基础主义的表现。威尔认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不受管控的管控者”,因为如前所述,规范既是管控性的,又是被管控的。德国哲学家马提亚·凯特纳(matthias kettner)也认为规范总是产生于管控的过程之中,总是包含有学习的因素在其中,因此不存在不受管控的管控者。

威尔采用实用主义来应对基础主义的困境。他认为,首先思想和行为的规范不是从柏拉图式的天国中下降而来的,而是文化地、历史地发展的,它们体现在受特殊传统教育的人中。这一点在关于规范的潜在方面的学说中已经得到了证明。规范长期以来被人们所忽视的与生活的联系,就是其文化性和历史性的表现。规范不仅历史地被确定,而且其发展、变化和消失也是因为生活背景的变化而产生的。没有什么先在于我们的文化和历史的,脱离了人的生活的最终根据和保证。其次,人们可以在面对反常,解决问题的过程之中修正最初的原则和观念。已接受的规范之所以受到了挑战,就在于它们遇到了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而新规范的有效性就在于解决问题上,它们能够作出与旧规范同样甚至更有效的承诺。人们依据实用主义的原则可以对原有的思想和行为的根据作出修正。所以任何规范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开放的,接受批判、反思和管控的,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再次,如“装配线案例”中所分析的,规范中有许多内容是不能用精确的公式来表达的。使规范尽可能地接近于数学的和逻辑的规则只是一种无法实现的理想而已。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更多地是要依据历史环境和特殊场合作出适宜于当下的决断。

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第9篇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其经济活动中严格按市场规则办事,规范合同管理,维护合法权益,对完成工作任务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需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规避风险,避免经济损失,为水利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关键词: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合同管理;问题研究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是水利行业重要组成部分,它即要承担防洪、排涝等社会公益性任务,又要利用管理范围内水土资源、技术、人力优势,搞好供水、发电和综合经营生产。其特点是数量多,类型繁杂,基础薄弱,管理任务艰巨。水管单位的重要性,可以说大到国计民生,小到每户人家,都与水管单位的有着密切关系。水管单位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其经济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水管单位完成社会公益任务和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我们联系工作实际,对水管单位加强合同管理问题进行了研究,目的是强化水管单位合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1水管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水管单位在合同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领导重视不够。水管单位多数属事业单位,长期以来习惯于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现在我国已经步入市场经济,需要按市场规则办事,部分水管单位领导对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甚至有的单位发生合同纠纷,官司败诉,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其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1.2管理机构不健全。很多水管单位没有设置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多数由办公室或财务部门管理。这些部门主管的业务工作专业性很强事务事很多,对管理合同不热心,有的就起到保管员作用,业务部门签完后送来,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存档就完事,对合同不审查、不监督,谁签错谁负责,使合同处于无人监管状态。

1.3合同管理水平低。有的水管单位缺乏一套严谨科学的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规范性差。主要表现是:在合同签订阶段经常出现合同文字表述不准确,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内容不全面。在合同中只讲好话,只讲君子语,不讲丑话,小人语,不明确违约责任,一旦出现问题无法维权;合同缺乏履行监控,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导致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履约阶段经常出现的问题是:有的水管单位执行合同意识不强,措施不力,情况变化不能做到及时变更合同。

1.4人员素质不适应。多数水管单位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受过正规的专业培训和学习,缺乏系统的合同管理知识,工作不适应。

2对加强水管单位合同管理的建议

2.1要提高对合同重要性认识。水管单位领导要带头提高对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单位内部控制措施,运用好合同可以规避经济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明确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而合同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可以规范市场经济行为,有利于市场经济运行,是客观规律,人们不能违背。

2.2要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一项工作任务的完成,需要靠人去完成。合同管理工作也是同样,需要有强有力的管理部门去完成工作任务。所以,我们建议大型水管单位要设置单独合同管理机构,专门从事合同业务工作,使其静下心来专心进行工作,完成合同管理工作任务;中小型水管单位也要配备专门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

2.3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水管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合同法要求,制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风险防范机制。使合同管理达到规范化,从而规范签约和履行行为,堵塞法律风险可能发生的漏洞。

2.4要提高合同执行力度。水管单位对合同管理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科学规范制定和履行合同。在合同订立时要做到内容准确完整,文字表述科学严谨,权利义务明确,法律依据充分;在合同的履行时要认真按合同约定办事,合同变更要严格履行手续,遇到合同纠纷,要认真收集证据,有理有据维护自身权益。

2.5要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水管单位要给合同管理人员创造宽松工作学习环境,有组织、有计划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鼓励他们进行自学,千方百计提高他们业务工作能力,适应工作需要。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