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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25 16:38:44

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

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第1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 资产证券化 融资效果

我国股票市场正在向全流通的规范市场转变,上市公司原有的股权融资偏好将会受到抑制,股权融资将会成为一种非常昂贵的融资方式,按照优序融资理论(Myers,1984)的融资顺序:企业首先选择内源融资,其次是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最后才是发行股票。然而我国相当多的上市公司内源积累速度远远跟不上自身发展速度,过多地依靠银行贷款和债券发行导致破产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增加,因此上市公司必须开辟新的融资渠道。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精巧的结构性融资工具,可以有效地增加资产流动性、减少信息成本和委托成本、重新配置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来创造价值。在我国企业推行资产证券化的初期,相对于非上市公司,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上市公司由于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资本市场融资经验,并且具有证券化融资的优势和实力,因此,上市公司在资产证券化融资方面具有相当大的潜力。

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效果

(一)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表外融资方式,通过将缺乏流动性但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打包出售进行融资,这种融资可以使得上市公司减少对传统股票融资和债务融资的依赖,从而改善资本结构。资产证券化可以在一定程度缓解股票融资产生的公司治理结构缺陷,最重要的是资产证券化的全过程与其基础资产的质量和效率紧密挂钩,这种机制对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有激励作用,可以克服现行股票融资方式下上市公司恶意圈钱导致资产质量低下的后果。同时,资产证券化融资可以克服传统债务融资产生的破产成本,使企业在维持一定水平的资产负债率和权益比率的状态下筹集资金。

(二)有助于拓展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

资产证券化充分利用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进行融资,使原先被闲置的资产价值被再度深挖掘,对企业来说就意味着融资空间的大幅提高。虽然很多上市公司本身的资信程度不一定能达到很高的评级,但自身有很多优良资产,以这些资产为基础进行证券化,使得ABS本金和利息的偿付直接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保证,并且通过破产隔离技术和信用增级机制使融资主体的信用等级退到了次要地位,这样就较好地回避资信评级较低的问题。从整个金融体系看,资产证券化融资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我国企业融资过分依靠银行贷款的被动局面,部分化解银行金融风险,使整个金融体系不断完善。

(三)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

资产证券化通过真实销售与破产风险隔离机制降低成本和信息成本,使投资者对基础资产拥有比较透明的信息,从而加强评价能力,这使得信息不对称形成的柠檬市场折扣得到削减。同时,为确保预期现金流的可实现性而发展的信用增级机制使得发生风险时损失首先由发起人和第三方来承担,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从而有效地降低了企业融资利息和相关费用等显性成本。同时资产证券化相对于股票或债务等融资方式而言,在时间成本、寻租成本等隐形成本上也有很大的优势。从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现实情况看,通过内部或外部信用增级,ABS基本上都达到了AAA的高信用评级,并且大部分ABS都在交易所挂牌上市使其流动性得以增强,这些都使其融资成本远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随着未来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规范,发行ABS的便利还会提高,隐形成本还将降低,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成本优势将会更加突出。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潜力

(一)上市公司具有符合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实例中基础资产的类型主要集中在企业大型设备租赁、高速公路收费、企业大额应收账款、水电气资产、市政基础设施等,这些资产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具有稳定的现金流,权属清晰,相对独立,并且在基础交易和结构设计方面也力图保证现金流的安全性。我国上市公司从行业分布来看(如表1所示)处于电力、供水、供气、交通运输、仓储业的上市公司为120家,且市盈率水平较低,亏损和ST、PT家数较少,反映其经营状况良好,这些行业现金流稳定、主业清晰、未来前景明朗,这意味着有相当多的上市公司有适合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础资产或项目,这使得上市公司未来资产证券化面临极大的潜力。

(二)信息披露机制降低了资产证券化参与主体获取信息的成本

资产证券化融资中内部人相对于外部投资者对于被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拥有更多的信息,外部投资者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损失,在购买证券时会给予一定的柠檬市场折扣,折扣的大小取决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相对与非上市公司和中小企业而言,上市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比较透明,财务报表的定期披露使投资者已经知晓其历史业绩,甚至对公司的声誉有了基本的定位,对公司的主要优势和缺陷以及未来增长潜力或风险都有一定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对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础资产的未来盈利能力和风险状况更容易准确判断,上市公司比较容易让投资者,甚至是中小投资者了解资产证券化的整体状况,从而降低信息成本,并使参与主体的深度和广度可以扩大,使发行对象不仅仅局限在机构投资者范围。

同时上市公司的声誉机制也能够有效缓释资产证券化中的信用风险。尽管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实现了真实销售和破产隔离,但若ABS的实际收益低于发行时所承诺的水平,投资人不能达到预期收益,这将影响上市公司的市场声誉,进而影响上市公司未来的融资成本,甚至是股价。所以在操作中,上市公司有动力选择资产质量优良、未来收益率稳定可靠的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以维持其长期市场声誉,以便保持顺畅的资产证券化融资渠道。

(三)上市公司具有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内在动力和良好外部环境

随着我国股票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已经实现了股权全流通,未来上市公司的股权市值将反映投资者对该公司的评价,上市公司也可以通过建立股票期权制度来完善对管理人员的激励,如前所述,上市公司通过真实出售的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股权价值,因此上市公司具备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内在动力。从外部环境来看,随着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开展,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券商开展ABS业务的基本特征和试点原则,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由于上市公司与券商关系密切,且券商十分了解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因此,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一般由熟悉的券商投行部门为其量身定做,且券商在安排ABS的流通性方面也具有天然的优势,可以协助申请ABS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因此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融资也具备良好的外部环境。

总之,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融资具备一定的优势和良好前景,合理运用这种融资方式必将带来公司融资成本的减少和相关收益的增加,从而使公司利润和每股收益得以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热情也会进一步增强,这样整个资本市场将会出现投融资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高保中.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制度分析[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2.金高军,杨保建.资产证券化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创新[J].商业研究,2005.4

3.叶凌风.资产证券化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2

作者简介:

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第2篇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银保关系;金融效应;食物链

Asset securitization to securities and insurance relationship effect research

QiuJiang LiuWenAn Shanghai institute of foreign trade;

Abstract: the securities and insurance is in the field of finance in two pillar industries, both in many ways have cooperation. This paper,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asset securitization between mutual conditions, promote each other relations, asset securitization broaden the insurance fund investment channels, be helpful for insurance company of stable operation. The insurance company for the participation of asset securitization provide premise and guarantee, insurance asset securitization is also conducive to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securities markets.

Keywords: asset securitization; Silver insurance relationship; Financial effect; Food chain

一、资产证券化拓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有利于保险公司稳健经营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还比较狭窄。根据2004年6月15日修订《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八十条规定,保险资金运用方式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买卖企事业债券;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保险公司运用保险资金投资的具体方式、具体品种的比例及认定的最低评级,应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由于严格的监管要求和投资比例的限制,我国保险资金主要投资在银行存款和国债上,1999~2007年两者合计在70%~90%左右,但比重逐年下降。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少,特别是主要的投资品种市场利率降低,导致我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较低。据统计自1999年以来,我国保险行业资金运用收益率几乎逐年下降,1999年是4.66%,2004年则降到最低2.4%。与国内保险资金低效率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国外同期保险的投资收益率普遍较高。在1996~1999年间,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保险投资收益率达到7%、8.3%、9%、5.8%和7.8%。国外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广,保险资金不仅投资于各类债券,而且还投资于国内外证券市场。

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较少,一方面是因为监管部门出于谨慎要求,严格监管;另一方面是因为证券市场缺少创新,缺乏适合保险资金投资风险适中的投资品种。近年来,我国保险监管部门放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据统计,到2007年3月末,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金额为2.04万亿元,比年初增加了2660亿元。其中,银行存款6344.1亿元,占比31%,债券投资9910.2亿元,占比48.5%。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3732.6亿元,占比18.3%。可见投资范围大幅拓宽,投资品种增加。

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放宽,使保险资金的收益率大幅度提高。据统计,2005年我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为3.5%,彻底扭转了自1999年以来保险资金收益率下降的局面。保险资金大比例地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特别是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必定带来巨大的风险。2005年证券市场的行情比较好,相对收益高风险小。但股票毕竟是高风险的投资品种,保险资金不适合过高比重的投资。国内外的实践证明,过高的股票投资比重容易形成系统性风险,最终导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降低,严重时甚至导致保险公司破产。2004年我国的人保财险投资于上市及非上市证券的净亏损近9.48亿元,其中仅基金浮亏就达7.4亿元,加上中国人寿、平安保险,三大保险公司的投资浮亏已逾25亿元。

国外情况也大体如此。日本股市在上世纪80年代出现大幅上涨行情,导致日本保险投资开始大量转移到股票市场。1988~1990年,日本保险公司持有股票比例超过20%的时候正是日本股市最后的疯狂时期,但是随后泡沫破灭,日经指数从45000点下落到10000点以下,日本保险公司投资遭受重创,不得不缩减股票投资;而又由于日本国内泡沫破灭,经济大受打击,利率持续走低,此时为了追逐利益又不重蹈股票市场的覆辙,保险公司于是选择了收益相对较高且稳定的国内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市场及外国证券市场投资。英国保险公司的投资中普通股投资不仅比例高,而且变化大。在上世纪90年代牛市时,英国保险公司在股票上的投资比例由1990年的40.09%上升到1999年的48.13%,此后,2000年股市连续下跌,保险公司投资连续亏损,于是迅速收缩,在普通股上的投资比例,到2002年投资比例降为32.86%。

寻找一种风险相对较小、收益高且稳定、适宜长期投资的品种迫在眉睫。资产证券化产品具有这种特性,特别是住宅抵押证券化产品,风险较小,其风险低于国债,高于企业债券,属于“银边债券”收益较高,并且持续时间长,这也符合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的期限特征。防范保险公司的风险主要是通过优化其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特别是寿险负债期限长达20~30年,但要求回报高且稳定。这就要求保险资金投资周期长、收益高的产品。如前所述,国外保险资金热衷于投资不动产、各类抵押贷款和各类期限较长的证券化产品。从表1中,我们看到美国保险资金主要投资于1年以上的中长期公司债券,从2000~2004年,投资1年以上的中长期债券平均占90%以上。其中,5年以上长期债券又占60%以上,1~5年中期债券占30%左右。

投资于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利于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不仅体现在资产证券化产品具有风险低、收益高的优势,还在于保险公司自身通过保险资产证券化分散承保的风险,同时资产证券化增加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也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发展。

二、保险公司对资产证券化流程的担保和保险是资产证券化的前提和保证

资产证券化流程中的几个关键环节都离不开保险机构提供的担保和保险。

首先,在一级市场上保险机构对信贷资产进行保险和担保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前提。并非任何信贷资产都可以进行证券化,可证券化的资产必须是优质的,应符合可证券化资产的标准和特征,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现金流可以预测,并且是稳定的。只有这样的优质资产才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打包销售出去,构建二级市场上特殊目的载体(SPV)的资产池。这可以从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历程中得到印证。美国最初实施的资产证券化是从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开始,由联邦住宅管理局对储蓄机构和商业银行提供的符合贷款标准的住宅抵押贷款提供保险。1944年退伍军人管理局也开始为合格抵押贷款提供保险。除了政府机构给住宅抵押贷款提供显形和隐性的保险和担保之外,大型私营保险公司也开始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保险,如今一级市场上形成联邦住宅管理局、退伍军人管理局和8大私营保险公司共同提供住宅抵押贷款保险和担保的保障体系。

其次,在二级市场上保险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对资产池提供保障,从而实现资产池的信用增级,是实现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根本保证。在二级市场上,保险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对资产池提供保障,以便提高资产池的信用等级。在采取内部增级方式下,保险公司可以购买次级证券,从而为优先级证券提供担保。在外部增级方式下,保险公司可以向SPV提供保险、担保、现金账户和备用

信用证等方式为证券化资产提供保障。从美国的实践经验来看,在二级市场上,有政府出资的政府国民住房抵押贷款协会(GNMA)和两家政府发起设立并享有多种政策优惠的私营证券化公司:即联邦国民住房抵押贷款协会(FNMA)和联邦住宅住房抵押贷款公司(FLHMC)负责收购住房抵押贷款并将其证券化。由于政府国民住房抵押贷款协会(GNMA)是典型的政府机构,它的资金来源于国会拨款。由它购入并实施的证券化产品,同时由它担保。这种政府信用担保的信用等级比较高,所以被称为“银边债券”。早期GNMA只对由联邦住宅管理局、退伍军人管理局和农村住房信贷管理局提供保险和担保的抵押品提供担保。其实即便政府不提供担保,但由于其政府属性,真正出现风险,政府也不会坐视不管,所以仍被视为政府提供了隐性担保。具有政府背景的两大机构FNMA与FLHMC发行的证券化产品自然也视为政府提供隐性的担保。至于没有政府背景的私营金融机构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入抵押二级市场,专门从事非常规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如雷蒙兄弟公司、所罗门兄弟公司和美林证券公司等。由他们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通常被称为非机构转手抵押证券(MBS)。这些必须经过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不够投资级别的资产要进行信用增级。提高转手抵押证券信用的途径有四个:公司担保、抵押保险公司的保险组合、银行信用证和优先/次级利息。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传统转手证券的发行商通常是用自身的信用等级来担保证券。对于需要寻找外部增级的公司,自身的信用等级往往不够高,至少不如需要发行的证券等级高,所以公司经常需要寻找外部公司来担保。保险公司可以成为其担保公司。银行信用证增级的方式很少使用,主要是因为愿意提供信用证担保的商业机构不多,导致信用证的费用相当高。在优先/次级结构增级方式下,保险公司可以购买次级证券充当外部增级者。在我国,2005—1开元产品次级证券就是卖给外部机构投资者。抵押保险公司的保险组合属于典型的保险业务。可见,在抵押转手证券的发行阶段,保险公司起到根本的保证作用。

随着资产证券化范围的进一步扩展,可证券化资产日益扩大,现代的资产证券化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传统意义上的资产必须是可抵押的实体优质资产,所以传统的资产证券化主要集中在房地产等不动产上。现在,只要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都可以证券化,未来的现金流就成为可证券化产品的担保品,如信用卡和各种未来应收款等。这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现在统称为资产担保证券(ABS)。考虑到没有任何实物担保,所有的资产担保证券要达到投资级都必须进行信用增级。ABS的信用增级分两种,即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外部增级有三种方式:公司担保、银行信用证和债券保险。这和MBS中相同的增级方式采取的措施类似,保险公司可以起到比较重要的保障作用。内部增级也有三种方式:准备金、超额抵押和优先/次级结构。准备金又有两种形式:现金准备金和超额运营差额账户。现金准备金是从保险收入中产生的直接现金存款,通常与外部增级协同使用。最常用的方式还是优先/次级结构。这和MBS中的优先/次级结构相似,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购买次级证券,为优先级证券提供担保。可见各种保险和担保对于资产证券化的顺利产生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随着可证券化资产的虚拟化程度日渐提高,对拟证券化的资产池进行保险和担保,以使其信用增级,从而保证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已经成为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

可以说,通过保险机构对拟证券化资产的信用增级,保证了虚拟证券化资产变现。从理论上讲,任何资产都可以证券化。现实中能不能实现,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信用增级的成本及证券化后的收益比较和原资产持有者持有资产的动机。只要证券化后原资产的收益大于证券化过程的各种成本,其中包括信用增级成本,就可以实行资产证券化。当然,这要在原资产持有者的动机仅在于获得一次性的价值溢值的基础上,如果原资产持有者持有资产的动机不止于此,就另当别论。

三、保险资产证券化进一步丰富了证券市场的内涵。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保险公司资产证券化指保险公司集合一系列用途、质量、偿还期相同或相近,并可以产生大规模现金流的保单,通过结构上的重组和数量上的集中,以其为基础资产发行证券进行融资的过程。其实质是将保险公司的现金流转换为可以交易的金融证券。保险公司资产证券化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另一部分为保险公司的负债证券化。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和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类似,就是保险公司运用保费收入或者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打包出去实施证券化,目前还不适用在我国开展,因为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还比较有限,主要集中在银行存款和各类债券投资上,还有少量的证券投资。这些投资或以现金资产形式存在,如银行存款,或者以变现能力特别强的证券形式存在,如股票。这两类资产都不用证券化。另外,长期债券符合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久期匹配特征,正是保险公司需要加强的部分,也不用证券化。只有等监管部门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实业资产时,才需要证券化。这可以参照资产支持证券(ABS)程序操作。目前,保险公司已获得基础设施投资资格;如港口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等国家基础建设项目。通常说的保险公司资产证券化指的是保险公司的负债证券化。负债证券化和资产证券化原理相同,只不过证券化的对象,即证券化的标的物不同而已。前者是负债,后者是资产。保险公司的负债证券化时,拟证券化的标的物主要是保险公司的各种保单,实质是各保单所承保的风险,如寿险保单、企业年金保单、汽车贷款保险、住房贷款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和各种巨灾保险等。

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虽然和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类似,但也有自己的特点。保险公司用来资产证券化的资产必定是期限特别长的资产。这样可以丰富证券市场债券的期限结构。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债券的期限结构不合理,长期债品种缺失。因为处于加息周期,资金成本比较高,政府和企业都不愿意发行期限较长的债券。如2004年,由于央行加息,当年财政部发行国债的平均期限仅为4.35年。

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债券上市交易,可以弥补长期债券缺失的空档,也有利于保险公司类长期资金持有者投资,有利于保险公司实现资产负债久期匹配,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此外,保险公司负债证券化的债券收益较一般债券的收益高。据研究资料表明:巨灾债券的收益率通常比同级的公司债券的收益要高。这样,自然增加了证券市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更多的投资者愿意加入,并且又是长期持有,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

四、结论

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保险资产证券化既相互竞争又相互补充、相互发展,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性质相同,因此彼此之间具有竞争性,但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期限较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周期长。这样会弥补信贷资产证券化债券不足的一面,有利于吸引长期投资者参与,因而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此外,保险公司的负债证券化债券,不仅期限长,收益还特别高,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很大。这样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繁荣。

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第3篇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银保关系;金融效应;食物链

一、资产证券化拓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有利于保险公司稳健经营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还比较狭窄。根据2004年6月15日修订《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八十条规定,保险资金运用方式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买卖企事业债券;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保险公司运用保险资金投资的具体方式、具体品种的比例及认定的最低评级,应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由于严格的监管要求和投资比例的限制,我国保险资金主要投资在银行存款和国债上,1999~2007年两者合计在70%~90%左右,但比重逐年下降。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少,特别是主要的投资品种市场利率降低,导致我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较低。据统计自1999年以来,我国保险行业资金运用收益率几乎逐年下降,1999年是4.66%,2004年则降到最低2.4%。与国内保险资金低效率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国外同期保险的投资收益率普遍较高。在1996~1999年间,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保险投资收益率达到7%、8.3%、9%、5.8%和7.8%。国外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广,保险资金不仅投资于各类债券,而且还投资于国内外证券市场。

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较少,一方面是因为监管部门出于谨慎要求,严格监管;另一方面是因为证券市场缺少创新,缺乏适合保险资金投资风险适中的投资品种。近年来,我国保险监管部门放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据统计,到2007年3月末,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金额为2.04万亿元,比年初增加了2660亿元。其中,银行存款6344.1亿元,占比31%,债券投资9910.2亿元,占比48.5%。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3732.6亿元,占比18.3%。可见投资范围大幅拓宽,投资品种增加。

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放宽,使保险资金的收益率大幅度提高。据统计,2005年我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为3.5%,彻底扭转了自1999年以来保险资金收益率下降的局面。保险资金大比例地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特别是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必定带来巨大的风险。2005年证券市场的行情比较好,相对收益高风险小。但股票毕竟是高风险的投资品种,保险资金不适合过高比重的投资。国内外的实践证明,过高的股票投资比重容易形成系统性风险,最终导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降低,严重时甚至导致保险公司破产。2004年我国的人保财险投资于上市及非上市证券的净亏损近9.48亿元,其中仅基金浮亏就达7.4亿元,加上中国人寿、平安保险,三大保险公司的投资浮亏已逾25亿元。

国外情况也大体如此。日本股市在上世纪80年代出现大幅上涨行情,导致日本保险投资开始大量转移到股票市场。1988~1990年,日本保险公司持有股票比例超过20%的时候正是日本股市最后的疯狂时期,但是随后泡沫破灭,日经指数从45000点下落到10000点以下,日本保险公司投资遭受重创,不得不缩减股票投资;而又由于日本国内泡沫破灭,经济大受打击,利率持续走低,此时为了追逐利益又不重蹈股票市场的覆辙,保险公司于是选择了收益相对较高且稳定的国内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市场及外国证券市场投资。英国保险公司的投资中普通股投资不仅比例高,而且变化大。在上世纪90年代牛市时,英国保险公司在股票上的投资比例由1990年的40.09%上升到1999年的48.13%,此后,2000年股市连续下跌,保险公司投资连续亏损,于是迅速收缩,在普通股上的投资比例,到2002年投资比例降为32.86%。

寻找一种风险相对较小、收益高且稳定、适宜长期投资的品种迫在眉睫。资产证券化产品具有这种特性,特别是住宅抵押证券化产品,风险较小,其风险低于国债,高于企业债券,属于“银边债券”收益较高,并且持续时间长,这也符合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的期限特征。防范保险公司的风险主要是通过优化其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特别是寿险负债期限长达20~30年,但要求回报高且稳定。这就要求保险资金投资周期长、收益高的产品。如前所述,国外保险资金热衷于投资不动产、各类抵押贷款和各类期限较长的证券化产品。从表1中,我们看到美国保险资金主要投资于1年以上的中长期公司债券,从2000~2004年,投资1年以上的中长期债券平均占90%以上。其中,5年以上长期债券又

占60%以上,1~5年中期债券占30%左右。

投资于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利于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不仅体现在资产证券化产品具有风险低、收益高的优势,还在于保险公司自身通过保险资产证券化分散承保的风险,同时资产证券化增加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也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发展。

二、保险公司对资产证券化流程的担保和保险是资产证券化的前提和保证

资产证券化流程中的几个关键环节都离不开保险机构提供的担保和保险。

首先,在一级市场上保险机构对信贷资产进行保险和担保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前提。并非任何信贷资产都可以进行证券化,可证券化的资产必须是优质的,应符合可证券化资产的标准和特征,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现金流可以预测,并且是稳定的。只有这样的优质资产才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打包销售出去,构建二级市场上特殊目的载体(spv)的资产池。这可以从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历程中得到印证。美国最初实施的资产证券化是从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开始,由联邦住宅管理局对储蓄机构和商业银行提供的符合贷款标准的住宅抵押贷款提供保险。1944年退伍军人管理局也开始为合格抵押贷款提供保险。除了政府机构给住宅抵押贷款提供显形和隐性的保险和担保之外,大型私营保险公司也开始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保险,如今一级市场上形成联邦住宅管理局、退伍军人管理局和8大私营保险公司共同提供住宅抵押贷款保险和担保的保障体系。

其次,在二级市场上保险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对资产池提供保障,从而实现资产池的信用增级,是实现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根本保证。在二级市场上,保险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对资产池提供保障,以便提高资产池的信用等级。在采取内部增级方式下,保险公司可以购买次级证券,从而为优先级证券提供担保。在外部增级方式下,保险公司可以向spv提供保险、担保、现金账户和备用

信用证等方式为证券化资产提供保障。从美国的实践经验来看,在二级市场上,有政府出资的政府国民住房抵押贷款协会(gnma)和两家政府发起设立并享有多种政策优惠的私营证券化公司:即联邦国民住房抵押贷款协会(fnma)和联邦住宅住房抵押贷款公司(flhmc)负责收购住房抵押贷款并将其证券化。由于政府国民住房抵押贷款协会(gnma)是典型的政府机构,它的资金来源于国会拨款。由它购入并实施的证券化产品,同时由它担保。这种政府信用担保的信用等级比较高,所以被称为“银边债券”。早期gnma只对由联邦住宅管理局、退伍军人管理局和农村住房信贷管理局提供保险和担保的抵押品提供担保。其实即便政府不提供担保,但由于其政府属性,真正出现风险,政府也不会坐视不管,所以仍被视为政府提供了隐性担保。具有政府背景的两大机构fnma与flhmc发行的证券化产品自然也视为政府提供隐性的担保。至于没有政府背景的私营金融机构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入抵押二级市场,专门从事非常规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如雷蒙兄弟公司、所罗门兄弟公司和美林证券公司等。由他们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通常被称为非机构转手抵押证券(mbs)。这些必须经过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不够投资级别的资产要进行信用增级。提高转手抵押证券信用的途径有四个:公司担保、抵押保险公司的保险组合、银行信用证和优先/次级利息。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传统转手证券的发行商通常是用自身的信用等级来担保证券。对于需要寻找外部增级的公司,自身的信用等级往往不够高,至少不如需要发行的证券等级高,所以公司经常需要寻找外部公司来担保。保险公司可以成为其担保公司。银行信用证增级的方式很少使用,主要是因为愿意提供信用证担保的商业机构不多,导致信用证的费用相当高。在优先/次级结构增级方式下,保险公司可以购买次级证券充当外部增级者。在我国,2005—1开元产品次级证券就是卖给外部机构投资者。抵押保险公司的保险组合属于典型的保险业务。可见,在抵押转手证券的发行阶段,保险公司起到根本的保证作用。

随着资产证券化范围的进一步扩展,可证券化资产日益扩大,现代的资产证券化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传统意义上的资产必须是可抵押的实体优质资产,所以传统的资产证券化主要集中在房地产等不动产上。现在,只要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都可以证券化,未来的现金流就成为可证券化产品的担保品,如信用卡和各种未来应收款等。这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现在统称为资产担保证券(abs)。考虑到没有任何实物担保,所有的资产担保证券要达到投资级都必须进行信用增级。abs的信用增级分两种,即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外部增级有三种方式:公司担保、银行信用证和债券保险。这和mbs中相同的增级方式采取的措施类似,保险公司可以起到比较重要的保障作用。内部增级也有三种方式:准备金、超额抵押和优先/次级结构。准备金又有两种形式:现金准备金和超额运营差额账户。现金

准备金是从保险收入中产生的直接现金存款,通常与外部增级协同使用。最常用的方式还是优先/次级结构。这和mbs中的优先/次级结构相似,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购买次级证券,为优先级证券提供担保。可见各种保险和担保对于资产证券化的顺利产生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随着可证券化资产的虚拟化程度日渐提高,对拟证券化的资产池进行保险和担保,以使其信用增级,从而保证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已经成为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

可以说,通过保险机构对拟证券化资产的信用增级,保证了虚拟证券化资产变现。从理论上讲,任何资产都可以证券化。现实中能不能实现,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信用增级的成本及证券化后的收益比较和原资产持有者持有资产的动机。只要证券化后原资产的收益大于证券化过程的各种成本,其中包括信用增级成本,就可以实行资产证券化。当然,这要在原资产持有者的动机仅在于获得一次性的价值溢值的基础上,如果原资产持有者持有资产的动机不止于此,就另当别论。

三、保险资产证券化进一步丰富了证券市场的内涵。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保险公司资产证券化指保险公司集合一系列用途、质量、偿还期相同或相近,并可以产生大规模现金流的保单,通过结构上的重组和数量上的集中,以其为基础资产发行证券进行融资的过程。其实质是将保险公司的现金流转换为可以交易的金融证券。保险公司资产证券化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另一部分为保险公司的负债证券化。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和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类似,就是保险公司运用保费收入或者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打包出去实施证券化,目前还不适用在我国开展,因为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还比较有限,主要集中在银行存款和各类债券投资上,还有少量的证券投资。这些投资或以现金资产形式存在,如银行存款,或者以变现能力特别强的证券形式存在,如股票。这两类资产都不用证券化。另外,长期债券符合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久期匹配特征,正是保险公司需要加强的部分,也不用证券化。只有等监管部门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实业资产时,才需要证券化。这可以参照资产支持证券(abs)程序操作。目前,保险公司已获得基础设施投资资格;如港口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等国家基础建设项目。通常说的保险公司资产证券化指的是保险公司的负债证券化。负债证券化和资产证券化原理相同,只不过证券化的对象,即证券化的标的物不同而已。前者是负债,后者是资产。保险公司的负债证券化时,拟证券化的标的物主要是保险公司的各种保单,实质是各保单所承保的风险,如寿险保单、企业年金保单、汽车贷款保险、住房贷款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和各种巨灾保险等。

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虽然和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类似,但也有自己的特点。保险公司用来资产证券化的资产必定是期限特别长的资产。这样可以丰富证券市场债券的期限结构。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债券的期限结构不合理,长期债品种缺失。因为处于加息周期,资金成本比较高,政府和企业都不愿意发行期限较长的债券。如2004年,由于央行加息,当年财政部发行国债的平均期限仅为4.35年。

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债券上市交易,可以弥补长期债券缺失的空档,也有利于保险公司类长期资金持有者投资,有利于保险公司实现资产负债久期匹配,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此外,保险公司负债证券化的债券收益较一般债券的收益高。据研究资料表明:巨灾债券的收益率通常比同级的公司债券的收益要高。这样,自然增加了证券市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更多的投资者愿意加入,并且又是长期持有,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

四、结论

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保险资产证券化既相互竞争又相互补充、相互发展,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性质相同,因此彼此之间具有竞争性,但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期限较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周期长。这样会弥补信贷资产证券化债券不足的一面,有利于吸引长期投资者参与,因而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此外,保险公司的负债证券化债券,不仅期限长,收益还特别高,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很大。这样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繁荣。

保险资金运用于证券市场应严格限制投资品种和范围,才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保险资金具有期限长的特点,因此追求风险小、收益高的产品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尤其是保险资产证券化产品由于风险小、收益高,适合其投资。其他的债券,特别是国债因其风险小,收益也不低,也适于其投资。

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第4篇

关键词:证券公司 发展现状 未来发展 研究分析

一、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现状

股权分置改革带来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又一轮高潮。股票市场的发展刺激了中国证券业发展的又一轮春天。自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汇总显示,2007年底全国106家证券公司会员总资产173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总额2836亿元、净资产3343亿元、净资本额2964亿元、利润总额1306亿元,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95%,比上一个年度都有较大程度的增加。行业分布上,有48家证券公司资产总额超过100亿元,其中国泰君安资产总额超过1000亿元,中信证券等7家机构净资产总额超过 100亿元,净资本超过10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5家,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7家,净利润超过1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39家。在净资产收益率上,37家证券公司超过了50%,其中湘财证券收益率更是高达88.93%。虽然国内证券公司在短短十多年间实现了超常规快速的发展,但是在这种“速成式”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二、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及其发展趋势

证券公司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市场结构的完善、融资渠道的畅通、监管制度和监管模式的科学有效以及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的完善。

1.适时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是指通过授信机构对缺乏资金或需要证券的投资人给予资金或证券的融通。该业务对于证券市场运行机制形成、满足不同市场主体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缓解中央结算系统流动性风险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需要市场在各方面进行配套调整和改革,具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市场主体自律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监管体系等方面。

2.实现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真正连通。货币市场是短期信用工具发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场,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市场、商业票据市场、承兑贴现市场,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等。资本市场是长期信用工具发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两个市场连通的必要性在于我国传统货币市场的资金存量和资金流量较大,急需分散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缺乏正常资金流入渠道,呈现出被边缘化状态,两个市场连通是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本的重要渠道。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通过证券投资与证券信贷,负债业务通过证券交易信用账户、共同基金渗入资本市场,证券公司进入货币市场通过发行短期商业票据和向银行借用短期贷款筹集流动资金,通过发行长期次级债来补充长期资金缺口:另外,资产证券化作为资本市场资金向货币市场资金转化的代表性产品,丰富了资本市场产品结构,同时提高了商业银行资金的流动性。

3.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和评价体系。净资本是在充分考虑了证券公司资产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损失和变现损失基础上,对证券公司净资产进行风险调整的综合性监管指标,用于衡量证券公司资本充足性。风险衡量是风险监管过程中的基础性条件,要准确地把握证券公司的风险,使监管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对各类风险指标化、数量化。近年来,市场持续低迷,部分公司严重违规经营资产,质量日益恶化,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为了防范证券公司经营失败所引致的市场系统性风险,应进一步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并依此作为对证券公司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的主要依据。

4.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证券市场的高风险特征决定了证券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担各种风险,控制和管理风险是证券公司业务运营的核心。

同时加强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是证券公司面临的一项紧要任务。证券公司只有具备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占据先机,也才能实现做大做强。我们主要是从证券公司自身的角度来研究核心竞争力培育的途径。

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第5篇

关键词:证券公司经营失败客户利益赔偿基金

证券公司作为一种市场主体,必然存在经营失败和市场退出的问题。但作为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市场退出不同于一般的生产企业而具有特殊性。在我国,证券公司往往集经纪商、承销商和保荐机构、机构投资者等诸多角色于一身,且其经营范围涉及全国和境外,其经营失败还会波及到数量众多的个人和机构客户,甚至中央银行和财政。本文将结合我国证券公司市场退出的实践模式,重点讨论作为证券公司客户的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证券公司客户的权利类型

本文所指的投资者是从证券公司客户的角度来谈的,并不是指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投资者。实践中,证券公司市场退出影响客户的权利主要是集中在经纪业务和委托理财业务方面。具体而言,客户与证券公司主要的利益连接点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1、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托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是客户用于保证证券投资交易、结算的资金,所有权应该属于客户所有。但是长期以来,交易结算资金往往存放在证券公司处。正常状况下,证券公司应当帮助客户开列资金帐户,该帐户内的资金所有权应该属于客户,客户对该类资金具有取回权。但当证券公司因挪用而无法返还时,就形成了客户对证券公司的债权。

2、证券类资产的托管方。同样,根据国内目前的证券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应为客户开立与资金帐户对应的股票帐户,用于记载其购得的证券类资产(包括国债、基金单位)。这些资产实际托管在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在实践中常将客户资产与其自营资产混同,挪用客户的证券类资产。

3、资产管理的委托人。实践中,客户将资金委托给证券公司,双方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受托证券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授权进行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计划。委托合同届满后,返还本金和一定的受益。为招揽客户加入委托理财计划,证券公司往往在合同中承诺高于银行利率水平的高收益和回报,即保底条款。保底条款可分为保证本息固定回报条款、保证本息最低回报条款和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条款三种。在证券公司市场退出时,委托人的财产权利(特别是违规理财行为)如何保护已经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4、借款人(质押权人)。实践中,客户可以直接将钱存入证券公司(或其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形成事实上的借贷关系;还有的证券公司还有将客户的资金进行国债回购融资,由证券公司出具虚假的国债或其他证券托管凭证给客户,证券公司通过这种形式向客户融资或融券,也形成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借款关系。2004年11月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连续了《短期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可望会给证券公司的合法的融资带来机会和可能性。当然这些融资方式也产生了新的借款人类型:债券持有人和银行(股票的质押权人)。

证券公司市场退出的实践模式

1、破产清算方式退出市场

破产是指证券公司发生支付危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法继续经营情况时,由法院宣告其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破产程序一般由法院主持,公平处置证券公司的债权。国际证券市场已经发生多起证券公司破产的实例:1997年日本三洋证券、小川证券、山一证券破产,韩国高丽证券破产,中国香港地区正达行证券公司破产。根据报道,中国的大连证券、新华证券、佳木斯证券的破产案件已由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金融机构的破产应受所在地《破产法》的规制,特别是在破产的程序性规定上,可以准用破产的民商事程序。但是金融机构的破产与一般企业的破产在实体性规定上具有较多的不同点。各国各地区在破产法之外均有特别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的受理标准、依职权宣告破产等。这些特别法的规定涉及到金融机构的行政管理机构与法院在破产程序中的分工和权经济改革限分工问题。例如,美国《1978年破产改造法》授权美国证交会(SEC)参与证券公司的破产。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和《保险法》第86条分别作出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破产应该经过金融监管机构同意;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组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在证券公司破产问题上,我国《证券法》却唯独没有作出任何规定,应该说存在立法上的重大不足。使我国法院在证券公司的破产案件上缺乏特别性的法律规定,更无法准确处理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权利衔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的权力模糊和缺位,有可能会增大证券公司破产对证券市场的冲击,特别是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动摇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因为,法院在处理证券公司破产问题上,其专业能力和对资本市场的独特性明显不如专业性的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客户的权利保护是证券公司破产法应当亟待完善的内容。

2、托管经营的逐步退出方式

证券公司的托管经营是中国处理问题券商广泛采用的方法,托管具有明显的权宜之计和过渡性质。从托管实践模式看,包括以下三种模式:(1)同业托管经营,由新成立券商或老券商托管违法券商和问题券商。在新券商托管中,新的出资者解决问题证券公司个人账户窟窿,接管其证券营业部,获得证券牌照,成立新证券公司。太平洋证券托管云南证券便是新成立券商托管的适例,而老券商托管经营往往不承担问题券商的债务,中国民族证券托管鞍山证券、东北证券托管新华证券就属于这种情况。(2)行政接管:2004年初国家组成托管组接管南方证券。(3)资产管理公司托管证券公司。如2004年7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恒信证券、德恒证券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托管闵发证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汉唐证券。

但是对托管经营的法律性质,托管方和被托管方、投

资者、债权人的关系却从来没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从而造成大量悬而未决的问题。托管机构和被托管机构的债权人、职工发生的法律诉讼和纠纷不断发生,法院在处理类型案件中由于无法可依,存在极大的任意性,造成证券市场的严重混乱。特别是在证券市场整体不景气的情况下,被托管机构的债权人认为托管是一种重组和合并,要求托管机构承继问题券商的全部债务,从而进一步增加了证券市场主体的经营风险。

3、非破产清算方式

企业的解散包括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前者是指股东方通过一定的程序宣布结束合资关系,法人因发起人(或股东)合意而消灭;强制解散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被国家行政机关命令解散的情形。强制解散的原因包括:不遵守行政法规的行为,如不参加年检,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污染行为,股东出资瑕疵,达不到法人成立条件等。证券公司是特许行业,受到金融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双重行政管制,所以证券公司的强制解散包括许可证取消和工商执照吊销。无论是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证券公司必须经过清算程序才能退出市场。我国法律在破产清算程序上明显存在立法不足。

4、吸收合并的退出方式

证券公司的重组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这里我们主要讨论证券公司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情况下,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问题。从吸收合并的主体来看,目前法律尚禁止外资控股证券公司,也不允许外资介入投资银行和基金业务以外的其他证券业务。因此,在目前的法律前提下,只能是中资的证券公司的收购。根据法理,合并包括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这两种收购,都关系到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因为,证券公司的资产本身构成投资者、债权人利益的一般担保。证券公司被合并后,产生了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关系人的债务承担问题。

证券公司市场退出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现状与问题

1、我国证券公司市场退出和投资者保护实践

我国证券公司目前的退出实践包括下列几种方式:通过批准新的券商成立,要求新的券商来承担问题券商的债务,特别是其中的客户保证金债务。太平洋证券托管云南证券所属证券营业部及相关经纪业务部门属于适例。国家在查清违规券商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地方政府提供支持、或央行再贷款或发债的方式,解决券商的资金短缺和支付危机。2004年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就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公告作出解释。对被处置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按照分类原则进行有限赔付,即对个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全额收购。显然公告的基本精神是立足于国家为化解金融危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策角度来处理证券公司退出时的客户利益保护问题。为了防止券商支付危机的发生,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允许券商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来提高净资本和支付能力。南方证券在被托管之前,就曾经成功地增资扩股。

2、我国解决券商退出的方案具有明显的政策性导向,属于权益之计。因而存在一定的问题:无论是央行再贷款还是发债来解决券商退出市场的遗留问题,其实本质上均是由国家财政进行支付。也就是说由全民来承担券商违规经营的后果。这无疑增加了中央财政的负担。另外,由于证券公司股权结构的多元化,一些民营证券公司逐步退出市场,如果完全由国家承担退出成本,就存在公共财政为民营机构承担债务的问题。从目前我国证券投资者损失救济的实践可以看出,基本上是采用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区别对待的“分类处置”的原则。对于机构客户的债权国家一般不予处理,即个人债权优先原则。笔者认为,无论是机构债权还是个人债权,债权本身是没有优劣区别的,这是债权平等原则的应然之义。况且,其实严格区分机构债权和个人债权可能会违反政策设计者的良好的初衷,特别是在基金和其他集合理财计划中,虽然委托人是以基金等机构的名义出现,但实际上背后的受益人或财产的实际拥有方是个人财产。

总之我国证券公司的市场退出及配套制度存在明显的任意性,本身规范化程度远远不够,造成投资者利益保护缺乏有效的长期的规范体系。

我国证券公司市场退出和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制度设计

1、积极推动证券公司的市场化收购和重组

可以说,有效的产权交易和收购市场的形成、运行,对证券业经营风险的自我化解具有显著的作用。一方面,我国证券公司在经营上同质化明显,市场细分不够。另一方面,证券业存在寡头垄断和恶性竞争。证券公司的赢利模式雷同,造成证券公司难以适应市场,而恶性竞争提高了证券公司的交易成本,降低了证券公司的生存能力。通过证券公司之间收购和兼并,从外部治理和控制权市场的角度促进证券公司的内部治理水平的提高。

当然控制权市场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证券公司本身股权的多元化和完备的产权交易机制,就目前而言,应该说这些条件的完全具备尚需假以时日。目前,证券公司之间的市场化收购还不普遍,比较多的是证券行业主管部门以政策为导向的危机处理机制。这种行政性的“拉郎配”式的重组,造成了证券公司退出市场问题上问题丛生。因此,应该放宽证券公司股东的持股资格的限制,允许实力民营机构收购证券公司,促进证券公司的股权多元化。除此以外,国家还应该鼓励证券公司股权在全国范围内的市场化收购和兼并,限制和破除证券公司经营的地方依赖性。

2、我国证券公司市场退出和投资者保护的制度设计

投资者赔偿基金是发达国家应对证券市场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与存款保险制度一样,发挥了稳定市场的作用。关于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因各国而不同。可以说,各国建立的投资者保护计划和基金运作模式均是市场化的应对市场风险的制度安排。在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和证券公司分类监管、重组的趋势下,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我国投资者保护机制已刻不容缓。有鉴于此,我们提出下列制度设计:从组织形式上来看,可以成立投资者利益赔偿基金,以公司化形式进行组织运作。该公司性质上为国家特设公司,类似于公益法人的地位,受特别法的调整。初始资本由国家财政拨付。但其成立后,国家不再拨付资金,而是由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会员公司按照其总资产的一定比例缴纳投资者利益保护基金,该保护基金必须逐年实际缴纳。从行政隶属关系上,可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但行政管理机构不得干预投资者利益保护公司的日常管理。行政管理权的内容主要包括规章制度的审批、重大投资项目的备案制和合规性、合法性的监督等从赔偿对象和标准上看,主要是适用于被吊销金融证券经营资格或进入强制性清算程序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客户的债权。具体程序上看,应该由清算组在登记和确认债权数额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作限额赔偿。

参考文献:

[1]张育军,隆华武,投资者赔偿基金的国际经验及在我国的构建,证券法律评论,2003(2)。

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第6篇

关键词:证券公司 发展现状 未来发展 研究分析

一、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现状

股权分置改革带来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又一轮高潮。股票市场的发展刺激了中国证券业发展的又一轮春天。自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汇总显示,2007年底全国106家证券公司会员总资产173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总额2836亿元、净资产3343亿元、净资本额2964亿元、利润总额1306亿元,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95%,比上一个年度都有较大程度的增加。行业分布上,有48家证券公司资产总额超过100亿元,其中国泰君安资产总额超过1000亿元,中信证券等7家机构净资产总额超过 100亿元,净资本超过10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5家,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7家,净利润超过1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39家。在净资产收益率上,37家证券公司超过了50%,其中湘财证券收益率更是高达88.93%。虽然国内证券公司在短短十多年间实现了超常规快速的发展,但是在这种“速成式”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二、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及其发展趋势

证券公司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市场结构的完善、融资渠道的畅通、监管制度和监管模式的科学有效以及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的完善。

1.适时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是指通过授信机构对缺乏资金或需要证券的投资人给予资金或证券的融通。该业务对于证券市场运行机制形成、满足不同市场主体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缓解中央结算系统流动性风险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需要市场在各方面进行配套调整和改革,具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市场主体自律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监管体系等方面。

2.实现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真正连通。货币市场是短期信用工具发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场,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市场、商业票据市场、承兑贴现市场,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等。资本市场是长期信用工具发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两个市场连通的必要性在于我国传统货币市场的资金存量和资金流量较大,急需分散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缺乏正常资金流入渠道,呈现出被边缘化状态,两个市场连通是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本的重要渠道。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通过证券投资与证券信贷,负债业务通过证券交易信用账户、共同基金渗入资本市场,证券公司进入货币市场通过发行短期商业票据和向银行借用短期贷款筹集流动资金,通过发行长期次级债来补充长期资金缺口:另外,资产证券化作为资本市场资金向货币市场资金转化的代表性产品,丰富了资本市场产品结构,同时提高了商业银行资金的流动性。

3.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和评价体系。净资本是在充分考虑了证券公司资产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损失和变现损失基础上,对证券公司净资产进行风险调整的综合性监管指标,用于衡量证券公司资本充足性。风险衡量是风险监管过程中的基础性条件,要准确地把握证券公司的风险,使监管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对各类风险指标化、数量化。近年来,市场持续低迷,部分公司严重违规经营资产,质量日益恶化,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为了防范证券公司经营失败所引致的市场系统性风险,应进一步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并依此作为对证券公司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的主要依据。

4.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证券市场的高风险特征决定了证券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担各种风险,控制和管理风险是证券公司业务运营的核心。

同时加强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是证券公司面临的一项紧要任务。证券公司只有具备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占据先机,也才能实现做大做强。我们主要是从证券公司自身的角度来研究核心竞争力培育的途径。

一是证券公司高管人员要对研究部门给予高度的关注。要从公司战略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研究力量对一个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要把研究提高到一个非常高的高度,而不是把研究部门当成一个可有可无的部门。只有证券公司高管人员意识到研究的重要性并将研究部门的地位提升时,研究力量对证券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作用才会体现。此外,应该考虑适当提高研究人员的薪酬水平,同时,证券公司研究人员也要强化自身的素质,要针对公司的业务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站在公司发展的高度上,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要的影响力。

二是强化危机意识,增加

证券公司的创新力。证券公司从高管到员工都要意识到,要想实现做大做强,必须增强这种危机意识,把创新放在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位置。随着外资券商的进入,中国券商传统的业务收入将出现逐渐减少的态势,这就需要开拓新的业务范围,利用目前管理层对券商创新业务的支持,在创新业务上多下功夫,这样才可能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尤其是像qdii之类的业务,中国部分券商已经拿出自己成熟的投资方案,这就需要证券公司的员工不要将目光仅局限于当前的国内市场,还要重视对国际证券市场的研究,学会用全球性的眼光来看待整个资本市场。

三是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首先要明确证券公司的服务特点,树立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确立自己的品牌。其次,要尽快完成理念确定、理念渗透到理念外化为品牌的过程。其次,建立长期导向的公司文化,使公司能够在一个共同思想平台上发展。第三要通过制度与规则的执行,强化内部人力资源团队的行为规范,让这种规范逐步变成员工的工作习惯,从而使公司理念和精神通过公司员工表现出来。

参考文献:

[1]陈鑫. wto后过渡期: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新思维[j].商业经济,2007,(5).

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第7篇

【关键词】 证券公司 资本市场 年报

一、2011年我国上市证券公司的经营情况

1、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下滑

2011年,证券行业竞争更趋激烈。证券市场交易量萎缩、证券交易佣金费率下降、指数大幅下跌、市场融资额下降、发行市盈率下滑等种种不利因素的叠加,使得我国证券行业的总体盈利水平大幅下降。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证券行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63.8亿元,同比下滑29.2%;全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393.7亿元,同比下滑50.2%;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688.87亿元,同比下滑36.5%;证券承销与保荐及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241.38亿元,同比下滑35.2%;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1.13亿元,与2010年基本持平;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49.77亿元,同比下滑75.9%。

据各证券公司2011年的年报统计,我国19家上市证券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在19家上市证券公司中,中信证券的营业收入超过了100亿元,实现了250.33亿元的营业收入。接着是海通证券和华泰证券,分别为92.28亿元和62.30亿元,但是同2010年相比,三者都出现了下滑,其中华泰证券同比下降了近30%。而广发证券和东北证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都超过了50个百分点。从净利润方面来看,中信证券实现了125.76亿元的净利润,海通证券实现了31.03亿元的净利润,其他证券公司的净利润都很少。长江证券、宏源证券、东北证券、山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东吴证券、方正证券和国海证券的净利润与2010年相比,下滑幅度都超过了50%,东北证券甚至出现了128.75%的下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收入受经济增速影响较大,说明我国券商仍未摆脱靠天吃饭的状况。

2、盈利能力有所下降

一般而言,总资产收益率(ROA)、净资产收益率(ROE)和每股收益(EPS)三个指标较多地用来反映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2011年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从ROA来看,2011年我国上市券商的平均ROA为2.20%,与2010年相比,下降了2.57%。在19家上市券商中,超过平均ROA的只有9家,占比50%,只有中信证券的ROA同比增加了0.49%,其他17家证券公司都出现了下滑。下降幅度最大的是东北证券,同比下滑了3.70%。相对于ROA,ROE可以更好的反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及经营管理水平,ROE是用来衡量股东每投入一单位资金所能获得的回报。2011年我国上市券商的ROE为5.5%,与2010年相比,下降了7.85%。在18家上市证券公司中,超过平均ROE的有10家,占比55.55%,而东北证券的ROE为负。与2010年相比,18家上市证券公司的ROE都出现了下滑,幅度最大的依然是东北证券,下滑了20.12%。从EPS来看,除了中信证券比2010年有所增长外,其他17家上市证券公司都出现了下滑,特别是东北证券,每股收益为负,同比下滑了129.27%。ROA、ROE和EPS的连续下滑和券商行业以经纪业务为主有很大关系,券商经纪业务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佣金战更是达到高峰,也因此敲响了警钟,使一些券商开始思考转型。

3、资产规模较小,增长动力不足

我国证券公司大都资产规模偏小,竞争实力较弱。2011年底111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1.57万亿元,比2010年底缩水20%。18家上市证券中,只有中信证券的总资产超过了1000亿元,达到1482.80亿元,排名第二、三、四、五的分别为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和招商证券,分别为988.76亿元、857.42亿元、768.11亿元和688.57亿元。其他上市证券公司的总资产都没有超过500亿元,与国外一些大型的投资银行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18家上市证券公司的总资产都出现了负增长,下滑最大的依然是东北证券,出现了35.97%的下滑,其次是兴业证券和招商证券,分别为28.13%和27.27%。2011年全行业净资产规模为6310.69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11.21%。东吴证券、方正证券、广发证券增长幅度较大,分别为76.50%、64.28%和63.05%,而西南证券、东北证券、光大证券、山西证券和国元证券则均出现了负增长。资产规模小必然会导致抗风险能力不足,开拓新业务的能力弱,无力开拓国际市场的同时也限制了其抵御国际竞争力的能力,从而制约了我国投资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4、业务结构单一,创新业务贡献率低

业务收入结构反映了证券公司的盈利模式。我国证券公司业务种类少,盈利模式单一,创新能力不足。从2011年券商的业务占比情况看,经纪业务仍然是比重最高的,大多都在40%以上,投资银行业务比重在10%~30%之间,而资产管理业务普遍低于20%。证券公司的业务收入仍然依赖经纪业务,当宏观经济不景气影响经纪业务时,证券公司的营业收入就会出现大幅下滑。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结构基本相同,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承销、基金管理与基金销售、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保荐、财务顾问以及投资咨询业务等。而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创新业务则很少涉及,一些衍生品业务如金融期货和做市商等创新业务都没有开展。在我国18家上市证券公司中,经纪业务仍占较大比重,其次是承销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保荐业务、财务顾问业务以及投资咨询业务占比较少,而对于基金管理与基金销售业务,18家上市证券公司中,只有中信证券同时开展了两项业务,招商证券、兴业证券、太平洋和东吴证券只开展了其中一项,其他13家证券公司均没有开展此类业务。证券公司狭窄的业务结构严重影响了我国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5、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增强

目前,证券公司实行的是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净资本规模已成为影响证券公司发展的决定因素,也成为客户选择证券公司的重要因素,净资本越大的证券公司在今后的发展中将会得到越来越多的业务机会和市场占有率。2011年全行业净资本规模4648.7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7.6%。我国18家上市证券公司的净资本都达到了证监会的要求。从净资本与各种风险准备金之和的比例来看,最高的为国元证券的1025.25% ,最低的为广发证券的232.65%,显著高于证监会规定的100%;从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来看,最高的为东北证券的95.19%,最低的为招商证券的58.55%,显著高于证监会规定的40%;从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来看,最高的为山西证券的8425.04%,最低的为宏源证券的130.01%,显著高于证监会规定的8%;从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来看,最高的为山西证券的11790.88%,最低的为东北证券的136.58%,显著高于证监会规定的20%。从当前情况看,我国18家上市证券公司上述指标都好于证监会的规定,说明我国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增强。

二、对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的政策建议

2011年在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的层层考验下,证券市场的表现不尽如人意。而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对全球实体经济的影响还在延伸,国内证券行业越来越感受到金融危机的扩散、宏观经济下行带来的严峻挑战。因此,我国证券公司必须进行改革,提高自身优势和竞争力。

1、扩大资本资产规模

证券公司应开辟融资规模,积极推进证券公司上市,增强资本实力,通过市场拆借、股票质押和债券发行与回购等方式解决对资金的需求;拓展融资平台,通过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形成交叉渗透,通过设立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放大资本控制力,建立金融控股公司;以地区为依据进行跨区域合作,在资金市场上达成联盟,发展金融集团;通过证券公司之间兼并重组,扩大经营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

2、业务创新,实现多元化经营

我国证券公司应积极把握证券行业转型发展的特点,对现有业务进行创新,提升业务构造的支撑价值。在经纪业务中,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实现收入来源多元化。同时,积极发展并购及相关的全方位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大力发展资产管理、项目融资业务;加快发展资产证券化、基金管理和风险投资业务,参与金融衍生品创新与交易;努力发展网上经纪业务,实现经纪业务虚拟化,降低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运营成本;加速提升投研水平,提升投资业绩,整合产品设计力量,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实现产品多元化,审时度势推出适销对路的产品。随着中小板、创业板的快速发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扩大,股指期货的顺利推出以及证券行业转融通、新三板、国际版等新业务的持续推广,都会促进我国证券行业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3、加强风险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与完善对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动态监控并定期进行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的内部风险预警和控制制度与机制,细化对业务资格准入、动态持续和各项业务开展规模对净资本的要求。完善风险管理组织和制度体系。建立有针对性、差异化的风险组织管理模式,实行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合规风险岗位建设和风险文化建设。确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明确公司所能承受的最大风险额度或风险容忍度。不断探索改进业务风险监控模式。针对市场风险强化全敞口控制,完善不同业务止损机制,重视风险调整收益评价;推动实施全面操作风险管理,重点强化各类创新业务风险的研究和控制,在指责和分工明确的前提下,保持业务和风险管理的协调发展。

4、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目前我国证券业合格的人才资源比较匮乏,人才的储备量不足,缺少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专业投资银行人才,特别是投资顾问、风险投资以及风险控制的高端人员更是稀缺,制约了证券业务的发展。我国证券公司应通过与全国各大高校和国外先进投资银行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工作;通过国际交流,加大海外专业人员和高素质管理人才的引进工作;通过对公司内部在职人员进行培训,更新员工的知识结构,强化员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5、实施国际化战略

随着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跨国交易金融的完善、国际资本的流动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环境的联系不断加深,这就需要国内证券公司放眼世界,具备国际化视野,不断了解国际资本市场规划,系统掌握国际金融市场运行规律和变动趋势,熟练运作国际金融市场各种复杂的金融工具,有效地开拓境外业务,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1] 陈文君:投资银行实务[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 吴晓求、经济成:金融结构变革与证券公司的未来发展[J].资本市场,2012(3).

[3] 滕泰:从证券经纪商到投资银行[J].资本市场,2012(3).

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第8篇

一,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现状及障碍分析

(一)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现状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主要体现在国际证券筹资上。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步伐是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对外发行国际债券开始的。1991年底第一只B股上海电真空B股发行上市,这是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重大步骤。截至2001年2月9日,我国B股上市公司有114家。此外,我国还发行了H股、红筹股、??N股和 ADS(美国存托凭证)、国际债务,吸引了大量国际资金。但是,从国际证券投资来看,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很低。一方面,中国证券市场的主体A股市场不对外国投资者开放,外国投资者只能进入B股市场,B股市场规模小、流动性差、信息披露工作不到位,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另一方面,国内投资者不能直接投资国外证券市场,而且我国券商规模小、竞争力差,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也只是少数。所以,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范围受到极大的限制,中国证券市场远远未达到投资主体的国际化。

(二)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现实障碍

1.对证券市场的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公司股票的发行与上市,迄今实行的是额度分配和审批制度。这种以行政手段分配资本市场资源的制度,排斥了企业以业绩和成长预期竞争进入资本市场的平等机会,为寻租行为提供了空间,给绩劣公司以“公关”和虚假包装等手段挤入上市公司行列开了后门,导致上市公司良莠不齐,增加了证券市场的风险。

2.上市公司整体素质不高。由于我国股份制经济不规范,现代企业制度难以真正贯彻,宏观经济运行中缺乏真正的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我国的股份公司大都是在《公司法》颁布之前经改制设立的,而且改制之前这些公司都拥有大量的下属企业,导致企业的产权和管理结构不清晰,存在较多不规范的关联交易;而且许多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来。

?3.现行的财务会计、审计制度与国际标准不相统一,资产评估缺乏合理性和权威性,不能公正、有效地反映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这些都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同时,由于缺乏训练有素的证券分析专家对已经披露的公司信息和各种宏观经济信息进行加工整理,投资者很难根据已经披露的信息得出正确的投资判断。

4.金融管制较严,人民币尚未实现自由兑换。我国目前仍实行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其中对证券市场的管制主要是对证券机构建立的限制、对证券上市规模的限制、对外国投资者投资证券活动的限制、对在华外国金融机构业务的限制等。

二、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对策建议

1. 采取积极稳妥的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既要促进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又要保证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所以我们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分阶段实施。可以从有限度的开放阶段逐步推进,直到全面开放阶段,实现中国证券市场的真正国际化。

2.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是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基本前提,而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最大障碍就是上市公司的运作不规范和质量低劣。为此,必须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1)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选择和重组企业,确保素质高、经营业绩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入证券市场。。(2)加强上市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此,必须健全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有效防范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负面影响。(3)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规范上市公司行为。

3.强化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监管,确保证券市场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强化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关键,也是证券市场国际化能够顺利实现的关键。

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第9篇

关键词: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策略

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历了二十余年的发展。在综合治理阶段后,证券行业步入创新发展的阶段,尤其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证监发〔2014〕37号)在2014年上半年相继颁布,标志着证券公司的创新发展步入新阶段。

一、证券公司的发展阶段

证券行业在上世纪80年代初起源于银行、信托下属的证券营业。1987年,深圳市十二家金融机构出资组成了全国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标志着证券行业进入了草创阶段,之后近90家证券公司陆续成立。

1998年,证券行业实施银证脱钩,初步奠定金融分业经营的基础。同年4月,国务院机决定将证券委与证监会合并,明确和强化了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职能,基本形成集中统一的全国证券监管体制。期间,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违规经营的问题陆续爆发,证券行业第一次面临行业性危机,证监会持续进行了清理非法网点和风险处置工作,证券行业开始进入了清理整顿和综合治理阶段。在这个阶段,证券市场有几个明显的变化:一是,对外开放有序展开,国际化水平逐步提高。外资通过合资的方式进入我国市场,成立专业承销公司等,如财富里昂、中金公司、高盛高华、中银国际证券的建立。外国投资者相继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制度安排,陆续进入我国股市,并且对我国股市的炒作加大。二是,建立健全了一批基础性制度,构建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制度框架,培养了一批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内的规模较大、具备风险意识的投资队伍。三是,证券公司进一步市场化,部分发生严重违规问题证券公司进入托管、破产清算等风险处置程序,证券公司加大在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人员投入,风控能力和意识显著加强,公司管理和运营进一步规范化。

2004年8月,证监会第一次以发文的形式,从政策上支持证券公司的创新发展,明确了证券公司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的机制、路径和政策支持,标志证券公司进入创新发展的新阶段。

二、证券公司的现状

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证券公司115家,总资产为2.08万亿元,净资产为7538.5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2.41亿元,实现净利润440.21亿元,全国证券公司营业部共5785家,证券公司已注册从业人员22.28万人。

2013年,我国证券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新三板市场推向全国,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平稳起步;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继续扩大,推出国债期货,完成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上市交易,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股票收益互换等新业务;创新业务发展迅速,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继续大幅增长,截至2013年底,资产管理规模超过5万亿元,融资融券业务已成为行业的第三大收入来源,行业盈利水平稳步提升,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证券公司开始尝试搭建网络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开户、在线理财等信息技术手段拓展金融服务渠道。

三、证券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规模较小,实力有限

衡量证券公司规模与实力大小主要看资本规模和资产规模两个指标,它们既是公司业务拓展的资源,也反映了证券公司业务拓展深度和广度的结果。目前,规模偏小、实力有限已成为我国证券公司发展所面临的首要“瓶颈”。

(二)经营范围趋同,业务品种单一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仍然是经纪、自营和投资银行业务,基金管理、兼并收购财务顾问等业务的收入贡献还较低,资产管理和融资融券业务等虽然快速发展,但基数低,贡献仍然有限。国际证券公司盈利丰厚的股指和个股期权、期货、资产证券化以及套利、对冲等尖端金融工具和衍生交易产品在我国尚处于试点或者研究阶段,证券公司的多元化程度较低。

(三)专业化服务水平不足

与商业银行和信托等金融同业和国际投行比较,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尚未形成,在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中小微企业上的能力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盈利能力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很大,仍未能摆脱“看天吃饭”的局面。

四、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的策略

(一)拓宽融资渠道,为业务发展奠定基础

证券公司在利用增资扩股、上市融资等权益类融资工具增强资本实力外,应适时根据市场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短期融资券、公司债、次级债、金融资产资产卖出回购、柜台产品和收益凭证等新融资渠道和新型融资工具,增加资本实力,为资本中介等创新业务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做好服务和产品的创新,大力发展资本中介业务

随着证券市场创新空间的打开,证券公司应大力发展大宗交易、私募产品、场外衍生品等各种金融产品开展做市等交易服务,进一步发挥在交易所市场、柜台市场、债券市场的资本中介作用将得到,成为连接资金需求者和资金所有者之间的重要桥梁。

借鉴国际经验,柜台业务的规模往往比交易所市场规模更大,无论是基础产品还是衍生品,柜台业务都有广阔的前景。证券公司应该大力拓展柜台业务,将柜台业务作为服务和产品创新的突破口。

(三)激励机制创新

证券公司创新发展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合理的长效激励机制来保障,一方面可以有效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激励管理层和公司员工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避免委托的道德风险,促进管理层行为的长期化,从而实现证券公司创新业务长期、健康和持续地发展。

综上所述,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加快推进,新股发行、信用债券和金融衍生品等方面的改革创新的进一步深入,证券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在拓展,证券行业也将引来做大做强的机遇,但也将面临优胜劣汰的竞争压力和挑战,只有通过创新发展,向现资银行转型,才能成为市场竞争的最后胜利者。(作者单位: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郑振龙等.《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简史》.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