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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知识培训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16 17:11:50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第1篇

[关键词] 农药管理 现状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S-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5-0065-01

农药管理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最直接最关键的环节。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全社会的焦点,农药管理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

扶风县是一个农业大县,苹果、辣椒等经济作物是农业收入中的主要来源,随着近几年农业产业化结构的不断调整,农业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日趋扩大,我县已进入农药使用大县的行列,全县农药经营门店达到236 家,全年农药商品用量在120 吨左右,市场上销售的农药产品约有160个品种。农药为防虫减灾保障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管理不严、使用不当不仅可能造成作物药害,甚至危及人畜生命安全,因而农药管理工作已成为我县农业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

一、扶风县农药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将农药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农药经营市场的监管力度。

1.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农药执法逐步规范

2004年起,扶风县被农业部确定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县,2007年5月份县编委正式批准成立“扶风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农业局委托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农药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2.规章制度日趋完善

2007年5月份,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不断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推进诚信执法队伍建设,先后制定《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农业行政处罚程序》等26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依法行政。

3.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人员素质普遍提高

充分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科技宣传周”、农业执法现场教育、印发各类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农药法律法规,2012年共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30台/次,举办电视讲座1次,上街宣传5次,接待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同时大队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培训9人,全大队执法人员均接受了培训。

4.认真落实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制度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全县268名农药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农药业务和技术知识培训,提高了农药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的素质和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5.逐步完善农药经营档案管理制度

在农药市场日常监管中,要求每一个农药经营单位和门市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健全农药经营档案,同时,要求农药经营单位建立“农药销售单”制度,实行农药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

6.加强农药标签检查,规范标签内容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设计了检查登记表,对全县批发商的农药品种的标签进行了登记,通过核查,对经营农药标签不合格的行为进行了纠正和处罚。

二、我县农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的问题

1.执法人力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装备落后、缺乏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等。

2.农药经营门店较多,分布广,规模小,给监管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特别是有些农药门店设立在村组,店小药少,管理难度大。

3.农民用药的法律意识和科学意识不强,有的农药存在随意增加农药的使用量和次数,有的农户不注重疗效,不管农药的标注和是否有登记证号,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给农药的使用管理带来困难。

4.进销台帐建立不齐,部分经营者不建立台帐,没有进销货记录,使检查过程难度加大。

5.农药经营人员业务素质普遍偏低。一些经营单位的经营人员缺乏最起码的农药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常识,安全经营意识差,许多经销商受利益的驱动,在农民购药时不是以推荐安全用药目的为主,而是以盈利为目的,是导致坑农害农甚至危害农业生产和社会安全的隐患。

6.缺少必要的检测手段,对一些改头换面,以次充好的过期农药很难辨别。市场上农药假冒伪劣现象仍然存在。

三、全面提高我县农药管理水平的措施

1.提高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针对性地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鼓励和督促执法人员积极学习农药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文书档案。以行风建设为契机,促进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文明、高效、廉洁、规范的行业新风。

2.加大农药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一是严格农药经营主体资格审核,加强农药经营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农药经营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知识培训,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农业经营活动。二是严把案件查处关,加大打击力度,以农药批发户为重点,将农药监管向村组推进。

3.打假扶优,加强安全、高效、经济、低残留农药的宣传和推介

要定期向广大农民推荐安全、高效、经济、低残留农药,使广大农民真正买到“放心药”,对违法销售、使用农药的典型案件进行严肃处理,增强农药销售使用者的守法意识。。

5.加强进销货台帐的管理

对所有从事农药经营的人员实行定期培训考核制度,增强其专业知识、防护技能和经营能力。建立统一制式的进销货台帐,完善台帐管理,建立农药销售、使用、可追溯制度。

6.把大队农药管理和农药残留监控纳入公益性职能,健全管理队伍

增加县财政的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切实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农药管理硬件建设,改善管理手段,保证管理经费,提高执法水平。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第2篇

关键词:农药;科学使用;影响因素;全州县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332076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防治的必需品,它为植保防灾减灾,保障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有效供应,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做出了巨大贡献。全州县近10a年农药用量730t,年防治挽回稻谷损失69659t、挽回蔬菜和经济作物损失15247t、挽回水果损失30763t。然而,近年来农药不科学、不合理使用,也带来一些诸如农业面源污染、杀伤天敌、破坏自然生态平衡、农产品质量安全、害虫抗药性增加、农业生产成本加大、药害事故等问题。绿色防控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避免农药残留超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是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的措施之一,但优先使用生物农药或低毒低残留农药、对症下药和交替轮换用药、严格按安全间隔期用药等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技术难以全面推广。笔者结合多年农技推广和植保工作与全州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情况,分析影响因素,提出相关建议。

1 科学使用农药的影响因素

1.1 村级没有了科技干部

村农科员是为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在村委会设立的工作岗位,20世纪90年代以前,各村委都设置有农科员,他们担负的主要工作职责: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组织开展对农户的农技培训和技术指导;在县乡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积极组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负责本村农情、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等有关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同时协助做好防灾抗灾工作。1988年开始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级干部制度改革,每个村委会享受定额补贴的干部3~4人。农科员这个科技干部在村委会没有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从此断了层,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农事活动少了这最直接、最贴近的技术员,农业科技不能及时有效传递到农户,致使病虫防治等时间、季节性明显的农事活动很易错过最适期。

1.2 农业种植从业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科学用药意识与水平低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留守在农村的多为老(老年人)、弱(体弱者)、妇(带小孩的妇女)群体,劳动力严重不足,农业生产的重担落在留守的老、弱、妇群体身上。据调查,留守在农村从事稻田病虫防治施药人员妇女占20.2%,小学、初中文化的人数占81.3%,50岁以上人员占57.6%[1]。由于这群留守人文化程度不高,病虫防治知识显然不足、技术水平低,面对作物病虫害的频频发生,以及众多的农药品种,该如何防治、打什么农药、何时打、怎么打。根本就无所适从这种技术含量高、用工多、劳动强度大的病虫防治作业,没有根据病虫发生特点和规律科学施药防治,重治轻防,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药科学使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时常出现按习惯喷药、打保险药、打过头药的现象。再者常常因农药包装袋(瓶)小而包装上的标签和说明书字体较小,上了年纪的人根本看不清,难识别,导致不能做到用药精准,甚至用错药,出现药害或中毒事故。

1.3 农药经营者素质问题

全州县共有农药经营销售店(点)241家,多分布在各乡镇所在地和大的村屯。这众多的农药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普遍没有受过专门的农药知识培训,缺乏专业系统的农药使用知识。广大农户自主防治病虫害一般是根据农药销售人员推荐选择防治所需农药。据调查,农民要购买农药对稻田进行病虫害防治时,到农药销售店指明农药品种购买的约占25.1%;向经销商询问,防治某某病虫要买什么药,或该什么时候杀虫防病的约占74.9%[1],这时,受利益的驱使,经销商会推荐利润高的农药品种,为了能够短期见效或确保防效,并会加配1~2个农药,加大农药使用剂量,甚至防治各种病虫的农药都给配上,从而导致农药用量增加,造成超标。

1.4 专业种植户素质问题

近些年来,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不足,农业种植大户大量产生。大户种植面积大,但是施药防治病虫害的机械化程度不高,多采用背负式喷雾器喷雾,劳动强度大,人工费高,一次用药常是药多量大,以保药效期延长来减少施药防治次数;种植大户中设施种植户和特色产品种植户,为了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生产中频繁施用化学农药、盲目加大农药使用量,使病虫产生不同程度的抗药性,增大了防治难度。

1.5 植保技术力量薄弱

全州县农业局系统共有农业技术人员220名,植保专业的技术人员18名,占8.18%,其中县级10名,18个乡镇农技推广站105名农业技术人员中植保专业技术人员仅8名,平均2.5个乡镇才有一名植保专业技术员,而科学使用农药技术性较高,难度较大,工作上难以适应要求,导致科学用药技术推广困难,并且乡镇农技推广站除站长外,普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的机会很少,知识老化,不利于植保新技术、新药剂、新器械的推广应用。

2 建议

农药科学施用技术的推广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因此,需要政府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有力支持,调动推广应用积极性。在此前提下,必须完善推广体制,加强培训,发展专业防治服务。

2.1 健全完善推广体系

在村委设立科技干部,负责本村农技推广工作,指导广大农户科学防治病虫害。

2.2 强化技术培训,提升科学用药水平

加强对农户的培训,重点培训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和植保专业服务组织的技术骨干,提高化学防治技术水平,增强科学用药、安全施药意识,改变不合理用药,促进农药的高效安全使用;提高操作水平,推广新药剂、新器械,扩大示范效应。加强对农药经营销售者的培训,提高农药经营销售人员的系统农药知识和从业道德素养,以便在营业中指农户对症下药、精准用药,推广生物农药和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对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植保知识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植保专业技能,增长指导科学防治技术,促进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推广应用。

2.3 发展专业防治服务,推行统防统治

专业化统防统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之一。建立具备相应植物保护专业技术和先进植保器械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由受过技术培训的专业防治人员实施统防统治,实行农药统购、统供、统配和统施。统防统治不仅方便群众,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问题,又利于绿色防控技术的集成推广应用,科学及时防治好病虫害,提高防治效果,并能减少农药用量,降低农药对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节约防治成本,同时可有效规范田间作业行为,避免人畜中毒事故发生。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第3篇

一、培训对象及目的

本次食品添加剂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主要针对工商、质监、卫生、农牧等各成员单位执法人员、食品安全信息员、检查员、助理卫生监督员、检查员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含饲料生产单位、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经营店、畜禽养殖园区(场)、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单位主管生产技术的负责人,食品添加剂保管、使用操作人员等。要通过系统、全面的培训工作,使广大一线执法人员进一步掌握食品添加剂相关业务知识,以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能做到监管、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同时通过对相对管理人员的的培训,让食品生产经营者系统掌握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和标准,正确选择使用食品添加剂,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保障开发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健康安全。

二、培训时间及方式

本次培训时间计划从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转发市食安委办<关于在全市开展食品添加剂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的通知>的通知》(红食安委办发[]3号)及早做好安排,并按照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监管对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

三、具体培训内容及要求

为将培训工作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各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对本单位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开展培训。

卫生部门要开展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助理卫生监督员、检查员、各餐饮单位法人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着重讲解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使用原则、食品分类、食品添加剂备案、标识标注及标签评价的有关内容,通过培训使卫生监督员对食品添加剂知识及检查要点有了进一步了解,使卫生监督员对正在开展的“打击餐饮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政策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地查处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质监部门要开展好开发区各食品加工企业(作坊)的培训,培训各经营业主如何正确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以及允许用量等相关规定,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销售单位自觉的开展自查,建立好使用台帐,做到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坚决杜绝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工商部门要对一线工商执法人员和流通环节管理相对人开展培训。着重讲解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识假辨假的方法和相关知识,对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非使用物质要严格检查,并对各经营单位的“三合一”台帐的建立健全逐一进行培训。

农牧部门要结合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对所有农资生产经营及广大农户开展形式多样,普及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民规范化种种养殖技术水平,提高经营者向农民推介农药、肥料、兽药等放心农资,特别是培训饲料生产单位、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经营店、畜禽养殖园区(场)、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单位主管生产技术的负责人,食品添加剂保管、使用操作人员等。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第4篇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培训氛围。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省、市鼓励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相关扶持政策,宣传经技能培训后输出农民工的典型事迹。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参考资料,提供参阅,欢迎阅读。

乡镇技能培训工作方案一

一、目标任务

利用今冬明春农民工返乡和农闲的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开展“百日农民工培训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8万名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为年全市劳务经济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二、时间安排

从月份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组织实施全市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政府主导、统筹谋划、部门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理推进”的总体要求,各县(区)要在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协调下,劳动保障、劳务、扶贫、农牧、财政、教育、建设、科技、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抓好今冬明春农民工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好培训前及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培训氛围。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省、市鼓励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相关扶持政策,宣传经技能培训后输出农民工的典型事迹,让广大农民工充分了解有关培训内容、经费补助标准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创新培训模式,保障资金投入。要针对农民工特点和本地培训资源的实际,开展高、中、低多层次的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培训与流动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引导性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既要保证培训质量,又要保证培训规模。在资金投入上,要切实落实省委发〔〕32号文件关于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足额给予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同时,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要按照“各级政府决策政出一门、县区一级捆绑使用”的原则进行整合,统一实施,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率。

4、突出培训重点,增强培训实效。一是做到培训与项目建设相结合。围绕灾后重建和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开展泥瓦工、木工、电工、电焊工、钢筋工、架子工等科目的培训,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实现就地就近转移。二是做到培训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加强与全国各地特别是深圳市的劳务合作,考察就业市场,了解用工需求,大力推行订单、定向培训,校企联合培训等方式,重点加强保安、家政、电子、服装加工、计算机应用等市场需求量大的工种技能培训。三是做到培训与扶持创业相结合。在落实各项创业优惠政策的同时,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力争培养一批小老板,扶持一批创业企业,带动更多人实现就业。四是做到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在开展培训过程中,按照市场需求和群众愿望,精心筛选一批实力雄厚、工资福利高、社会信誉好的用工单位,通过媒体播放用工信息和印制张贴招工信息等方式,为外出务工者提供岗位信息和就业服务,实现培训与就业的良性互动。同时,要加强农民工的技能鉴定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工的技能鉴定率。

5、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培训质量。按照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专人深入各乡镇和培训基地,从师资、学时、教材、实训等方面对农民工培训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协调指导,及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使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乡镇技能培训工作方案二

为搞好医药工人、经营人员的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结合医药行业的实际,特提出以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培训目标

医药工人、经营人员中级技术业务培训是在初级技术业务培训的基础上,从医药生产、经营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客观要求出发,对技术工人和医药商业经营人员进行的一种定向专业技术业务培训。它是提高医药工人、经营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改变医药职工队伍技术业务等级结构不合理状况的重要措施,是岗位职务培训的组成部分,是“xx”期间医药职工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医药工人、经营人员中级技术业务培训一定要紧密联系生产、经营实际,突出重点,强调针对性,保证培训质量,以促进医药生产、经营的发展。

医药工人、经营人员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的目标,是使医药工人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方面达到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四至六级应知应会的要求,使中药、医药商业经营人员在业务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技能方面达到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药、医药经营人员业务技术等级标准三至四级应知应会的要求,并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知识和技术革新的能力。

二、培训重点和培训规划

医药工人中级技术培训的对象是具有初中文化和实际水平已达到初级而未达到中级技术水平的技术工人,医药经营人员的中级业务技术培训的对象是具有初中文化和实际水平已达到初级而未达到中级业务技术的经营人员(指以五大员为主体的有关业务人员,下同)。

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的重点是工业企业的班组长、生产骨干和在关键岗位上操作的技术工人,商业企业的基层门店、柜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专业对口的中专、技校等中等以上学校毕业生和已取得中专及中专以上专业合格证书者可免于理论知识的培训。

通过“xx”期间的中级技术业务培训,力争医药工业(包括中成药、医疗器械)行业到1990年有50%左右的技术工人的实际水平达到中级技术水平,医药商业行业有40%左右的经营人员的实际水平达到中级业务技术水平,沿海、中部省、区应高于上述指标,边缘省、区可略低于上述指标。

大型医药企业可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自行确定培训的对象范围、进度要求,中小型企业由主管医药部门统筹规划,协助安排。

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

各医药工种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理论教学(即应知部分培训)参照国家医药管理局所属各专业公司制定和编写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执行。为使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的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适应性,各单位在执行时,可从各自的生产经营实际和岗位职务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培训内容作必要的增删和调整,并报主管医药部门批准。理论培训总课时数不能低于600学时。在统编教材出版前,各单位可按教学计划、大纲的要求,选用或自编一些教材或讲义。通用工种可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执行。

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即应会部分的培训),原则上实行逐级培训、逐级考核的办法,可采用以师带徒、岗位练兵、开展技术比赛等方式进行。

四、培训形式和方法

中级技术业务培训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采取脱产、半脱产、业余等多种形式办学。在办学方法上,有条件的医药企业可单独办班,没条件单独办班的企业可实行联合办学和委托代培。医药商业企业点多、面广、人员分散,更要提倡联合办学。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联合方式。有办学条件的地、市,可由地、市医药局(公司)牵头,组织县与县或市与县的联合办学;人数少的工种可由省医药局或专业公司牵头,组织地、市、州联合办学;个别专业还可以通过国家医药管理局所属专业公司实行跨省联合,如举办跨省的师资培训班或向师资紧缺的省、区选派讲师团等。在联合办学中,各级医药管理部门都要树立为行业服务的全局思想、热心牵线,办学单位要本着勤俭办学的精神,合理收费。对基础好的学员也可实行自学的方法,但要定期进行辅导或编写自学辅导材料,防止放任自流。

中级技术业务培训一定要坚持标准,保证培训质量。在培训时,要把好入学关,对不具备初中文化或双补时未补化学的学员,在培训前都要补习初中文化及化学课程。

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要抽调部分既懂专业知识又有教学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师资队伍,专职教师数量应占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三到五。要办好师资培训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也可聘请部分有教学能力的技术人员担任专业课的兼职教师。要加强教学管理,要有专职管理人员及严密的教学管理制度。

五、考核、发证

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的考核、发证可以“哪里培训,哪里考核、发证”为原则,由大型医药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自定办法,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医药管理局(总公司)批准后执行。考试要严格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命题,有条件的可组织统一考试。要严肃考场纪律,各级医药管理部门要进行检查或抽查考试。

中级技术业务合格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地方同级劳动部门统一印制。

六、加强领导、通力协作

中级技术业务培训任务重,技术业务性强,涉及面广,因此,各级医药管理部门和医药企业必须加强领导,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教育、劳动、工会、技术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制定好本地区、本企业“xx”期间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的规划,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培训中的实际困难,从师资、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政策规定,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乡镇技能培训工作方案三

一、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

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是对在职干部,按照岗位规范的要求所进行的以提高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定向培训以及根据本岗位工作发展的需要进行的各种适应性培训,是干部岗位培训的组成部分。通过岗位专业培训,使计划生育干部达到本岗位的任职要求,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服务。

二、培训范围和对象

凡是在各级政府部门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在职干部,都属于岗位专业培训的对象。

已经学完与岗位专业培训相同的课程,并取得中专以上毕业证书、专业证书或单科结业证明的,经上一级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年内可以免修。

县(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副主任(含科级)以上干部文化程度未达到中专或高中毕业的、乡(镇)计划生育干部未达到初中毕业的,须经文化补课,达到起点要求后,方可参加培训。

今后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一般不录用和调入不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凡新录用的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初任培训,合格之后,方可上岗。

三、培训内容与课程设置

岗位专业培训课程暂定为四门,即人口理论、计划生育管理、人口统计与计划、计划生育技术。根据岗位职务的不同,培训应分层次进行。

科级以上干部专业课程面授时间不少于250学时;乡(镇)计划生育干部不少于220学时。

四、职责分工

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工作,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规划,宏观指导;各地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总体规划;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教材;实施对地(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副主任(含处级干部)的培训;组织省(区、市)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的师资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县、乡计划生育干部培训试点;检查、评估培训质量,汇总各地开展岗位专业培训的工作情况,并组织培训工作经验交流。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县(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副主任(含科级干部)的岗位专业培训;对地(市)、县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进行指导、督促、培训师资和检查教学质量。

地(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对乡(镇)计划生育干部的岗位专业培训。

计划单列市的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工作,请与所在省、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协商确定。

五、教学基地与师资配备

岗位专业培训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现有的计划生育大、中专学校、干部培训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是开展岗位培训的教学基地。

要建立一支能承担岗位专业培训教学工作,且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岗位专业培训师资资格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制定。

岗位专业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单科培训或全科培训的方法。要确保教学质量。

六、考核颁证

岗位专业培训考核的方法和标准,由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分级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按分级培训的原则,由计划生育部门颁发《岗位专业培训证书》。《岗位专业培训证书》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

《岗位专业培训证书》是干部上岗、作用的条件之一。

七、加强对岗位专业培训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要提高对岗位专业培训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和途径。要在三至五年的时间内,分期分批安排干部参加培训。

(二)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将岗位培训工作列入目标管理的考核项目之一。要商请当地财政部门切实解决培训经费问题,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三)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是规范化岗位培训的组成部分,要主动取得组织人事部门指导。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培训内容和要求,按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的要求进行。岗位培训共修课的内容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颁发按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干部任用、晋级、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主动向人事部门通报专业培训情况,并就岗位培训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积极支持计划生育部门的干部岗位专业培训工作,并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乡镇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四

为切实实施好农业专项技术培训,促进农业增产、品质优化和农民增收,不断推动我县“三农”加快发展,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庐江县20_年阳光工程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培训需求,结合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进一步明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着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培训补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和农民受益。

二、培训任务

20_年,全县共实施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192人,其中:水稻专业1100人(万山镇400人、乐桥镇400人、泥河镇200人、同大镇100人);油菜专业92人(白山镇92人)。

三、培训对象、内容

结合今年全国粮棉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全县共在12个高产创建万亩示范方,对示范方内的从业农民开展技术培训,每方培训骨干农民约100人,全年培训不少于2次。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内容将紧紧围绕项目和产业发展,以主推品种、种植养殖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为主,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示范指导,注重同现代传媒手段相结合。

四、补助标准

根据皖农科〔20_〕199号文件精神,农业专项技术培训按人均100元的标准执行(中央财政补助)。

五、组织实施

(一)确定培训机构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高产创建方建设情况认定培训机构,我县拟确定由县农技推广中心承担全县共1192人的培训任务。

(二)开展培训工作

1、制订培训计划。培训机构要根据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类别、专业和任务数量,精心编制培训计划,报农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计划实施,确保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落到实处。

2、遴选培训师资。培训机构要聘请了解农村、熟悉农业,贴近农民,具有一定资质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培训教师、专家特别是基层农业技术人员作为阳光工程培训师资。

3、编发培训教材。培训机构要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写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包括简单的讲义、明白纸等),免费发放给参训农民,确保每人一套。

4、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机构应逐班次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

5、项目管理和验收。要加强对农业专项技术培训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按照阳光工程规定的培训台帐、资料档案、验收考核等管理要求执行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充实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协调好各行业的关系,逐级落实责任。

(二)强化信息公开。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将通过本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阳光工程培训任务、机构名称、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贴标准、联系电话等内容,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技术服务。组织成立技术指导组,聘请在我省的全国水稻高产创建活动专家组成员为首席专家;由县农委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农技推广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农委农业科、项目科,县农技推广中心推广股、土肥站,县植保站、种子管理站、农机局等单位的技术骨干为成员。同时,建立技术服务目标责任制,明确技术组每名成员的职责,采取包项目、包面积、包技术培训指导、包产量质量指标、包技术总结,并实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奖惩挂钩。

(四)强化现场观摩。在水稻、油菜关键管理时期和收割前,组织县镇农技人员、技术专家、示范农户、种稻(油)大户到粮油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进行现场观摩,总结创建经验,发挥示范片宣传、辐射和培训的作用。

(五)规范经费使用。阳光工程培训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培训机构对农民开展免费培训的相关支出。根据《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皖农科〔20_〕58号),明确资金开支内容和审核拨付程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审核拨付过程中应出具教学计划、教材讲义、《阳光工程培训台账》和培训现场照片。

(六)加强监督检查。县农委、县财政局将不定期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话和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管,确保培训项目规范实施。严禁骗取、套取、挪用、贪污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发生。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配合《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健全农药管理法制体系、监管体系和残留标准体系,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围绕部中心工作,完善立法、强化执法、深入普法,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蔬菜、水果、茶叶用药专项整治,农药产品质量、标签市场监测合格率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开展农药经营单位调查,加强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在全国蔬菜、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优势区全面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加快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完成1500多项农药残留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超标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条例出台,完善配套规章。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工作,推进条例修订进程。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抓紧组织起草《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和《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配套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确保条例规定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指导地方农药管理立法工作,做好与新《农药管理条例》的有效衔接。

(二)加强源头管理,服务农业生产。进一步开展蔬菜用药调查,组织已登记产品扩大使用范围的联合试验,推动蔬菜用药登记,确保蔬菜用药安全。开展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监测与再评价,及时排除风险隐患。组织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培训,组建药害事故鉴定专家库,指导地方做好农药药害事故鉴定,妥善处理药害纠纷。

(三)强化市场监管,整顿经营秩序。加强农药经营管理,开展农药经营单位状况调查,检查农药经营资质,规范经营行为;指导地方做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工作,合理安排限制农药经营网点布局,积极探索高毒农药可溯源管理。加强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采取随机抽查与指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近几年抽检不合格企业的产品抽检力度,重点检测非法添加未经登记有效成分,特别是高毒农药成分。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治理行动,深入高毒农药和其他社会高度关注农药的生产企业,检查落实1586号公告等规定情况,检查地方农业部门农药案件查处情况。

(四)加强农药残留监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1500项残留限量标准,清理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抽检140个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的1700个样品。

(五)落实补贴政策,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继续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在10个省(市)11个市(县)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制定试点方案,总结实施成效,做好示范引导,完善补贴模式,拟定《低毒低残留农药名录》。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启动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贴试点。

(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法治水平。大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农药科普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农药经营培训、考核,提高经营人员素质。以“科学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为主题,以蔬菜等鲜食农产品农民合作社安全用药技术指导为重点,广泛利用各种资源,培训农民识假辨劣、科学选购、合理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做好《农药管理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抓紧起草《农药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及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确保与《农药管理条例》同步实施。5月召开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对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加强农药管理工作做出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农药管理条例》知识竞赛,解读《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宣传农药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农药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参与度。

(二)组织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培训。落实《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月份农业部和各省(区、市)完成鉴定专家库的组建,8月份农业部组织开展一期应急培训,各省(区、市)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培训。10月份完成《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办法》的起草,指导地方做好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妥善处理药害纠纷。

(三)组织开展农药监督抽查。4月份,印发《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在农药销售旺季,组织各地对市场上流通的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进行抽查;将在农药生产高峰季节,农业部派人对近几年涉嫌违规生产假劣农药重点企业库存产品进行质量抽检。

(四)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4月份召开高毒农药可溯源管理研讨会。5-6月组织交叉检查,核查已撤销登记的高毒农药企业停产及设备转化处置情况;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市场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农药批发市场、乡村农药零售店。适时开展涉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产品的监督抽查。

(五)查处大案要案及时公布监管结果。根据各地举报和有关方面掌握的线索,组织联合执法,开展大要案督办、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定期地将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和执法交叉检查的结果向社会通报;对生产假劣农药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六)开展蔬菜用药调查及登记使用衔接。继续开展蔬菜用药调查工作,重点抓好菜药组合的筛选和联合试验的管理,着手开展小宗作物登记管理政策收集整理和作物分类及病虫草害群组化研究,9月份召开农药登记政策研讨会。

(七)实施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补助。4月份召开《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贴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座谈会,完善示范补贴模式,拟定《低毒低残留农药名录》。4-10月份指导地方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11月份总结各地先进经验,拟定《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补助管理办法》。

(八)开展农药经营情况调查。7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药经营情况调查,摸清经营底数,包括数量、人员素质、资质等,为制定《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实施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做好准备。

(九)园艺作物标准园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4月份,印发《2013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方案》,对140个蔬菜、水果和茶叶标准园进行产品抽查,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

(十)安全用药指导培训。2-4月份,编印、发送《科学使用生物农药》、《农药识假辩劣与维权手册》和《农药经营读本》等手册和挂图。4-10月份,组织对农药经销商、农民进行培训,积极推行技物结合,强化生产过程的技术指导,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向农民推荐放心农药。我部负责对省级农业部门培训,省级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对地、市、县农业部门及农药生产企业培训,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对农民、经营者培训。

(十一)总结。12月,全面总结“2013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经验及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牵头单位、具体办事机构并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连续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市、地、县,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请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4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实施方案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三)保障监管经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第6篇

地方农药经营管制调查论述 地方农药经营管制调查论述 地方农药经营管制调查论述 更多内容源自 幼 儿

对农药使用者的指导不到位;还有部分经营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随意售药、盲目配药,将农药作为肥料、种子等的附带品同摊销售,“买药不懂药,违法不知法”的现象普遍存在。农药是一种有毒性的特殊商品,尽管在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时,相关部门就对农药经营户及经营场所进行了严格审查,并要求经营户签订药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保留门店全貌照片。但在农药销售过程中,由于经营者安全意识薄弱,诸如农药经营门店通风设施不配套、农药经营区与生活区重叠,农药经营人员在接触农药时不作任何防护措施,甚至部分经营户将农药与其他商品共贮共销等药品安全隐患较多。而且,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经营户还将一些三证不全、生产厂家标注不清、批号标注不明、甚至过期的假冒伪劣农药投入市场,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

农户科学用药意识淡薄灵台县特殊、无污染的地理环境,为“三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但许多作物常见病虫害如小麦条锈病、白粉病、腥黑穗病、麦蚜、红蜘蛛,玉米大小斑病、瘤黑粉病、二代粘虫,马铃薯晚疫病,果树腐烂病,蔬菜霜霉病等在农业生产中常大面积发生,这就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农药来防治。部分农户科学用药意识淡薄,购买农药时,只注重防效和价格,不关心农药残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用药配药时随意加大剂量、缩短安全间隔期、甚至随意使用高毒农药及其复配剂,误用、滥用农药现象严重。部分农户还将用过的药瓶、药包随处丢弃,将剩余的药液、药粉随意乱倒,这不仅污染环境,也对“三品”农业的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

健全监管机构建议尽快成立灵台县农药管理工作站,组建一支政治素质好、农业知识丰富、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农药管理队伍,制定符合本县实际的农药经营、使用、管理政策,加强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与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建立市场监督的长效机制。通过农药管理部门建立的服务平台,为农民做好信息咨询、技术、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及农药质量投诉等工作。并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农药残留检测、农药污染处置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药经营市场规范有序。加强药品安全宣传培训通过培训等形式加强农药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并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开设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广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新农药方面的知识,将农药执法置于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之下,以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农药执法程序的透明度和全民药品安全意识。

要对农药经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规和农药知识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者。要求农药经营者在严格落实《农药质量承诺制度》、《农药经营人员守则》、《农药仓储管理制度》等农药经营制度的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农药经营档案制度,认真填写进、销货台账,做到进一笔、记一笔,销一笔,记一笔,票据真实完整,以便于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强化农药市场监管力度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三品”农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农药管理执法部门要不定期检查农药销售档案,掌握每一批农药的来源、质量指标、销售去向等;对农药经营中确实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对违法经营主体进行处罚的同时,要责令限期整改,到期未改正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倍处罚或注销其经营许可证。对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农药除了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应将生产企业进行媒体曝光,从源头上加以治理。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第7篇

一、宣传主题

规范生产,依法经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及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和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保障源头农产品食品安全。

二、主要内容

1、开展农产品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结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宣传。特别是针对当前生产主体道德滑坡、诚信缺失等现状,重点宣传不同的责任主体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后果,突出强调农产品生产主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以增强法律的震慑力。

2、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的标准化意识。结合农产品品种和农时季节,举办各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区,通过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普及。加强农药安全间隔期的宣传和技术指导,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规定,避免农产品中药残超量而危害生命健康。

3、开展打击生产经营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违禁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非法添加违法行为专题宣传。努力提高生产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生产者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假劣农资识别能力,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工作培训和快速检测技术培训等。

4、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以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为主题,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科学合理使用农资和识假辩假农资知识,送法律下乡进村,送科技入户到地。查处并曝光一批假劣农资产品和违规违法行动。积极推介一批诚信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放心农资产品,正确引导广大农民合理选购农资,科学使用农资,安全从事农业生产。

三、宣传培训途径或方式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科技下乡、生产技术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机会和方式大力开展农产品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

四、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项

1、依照法律法规宣传。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时,要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通过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布平台信息。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第8篇

一、工作目标

在集中整治活动中,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监管水平;认真搞好农产品质量检测,进一步完善追溯机制;加快农业标准化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力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标准化生产意识和技能。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农药市场整治

一是加大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清理整顿。对辖区内所有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清查,按照“有固定场所、有专业资质人员、有登记备案、有质量承诺、有规章制度、有交易台账”的“六有”标准,全面进行整顿。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名称、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电话、生产经营农药品种(尤其是高毒农药品种)等,全部进行登记入档,随时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100%纳入监管范围。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违规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质量不达标农药、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的,除批评教育外,还要依法立案查处。三是加强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市场监管。重点查处在违规生产、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的、套证冒证的、质量或标签不合格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违法行为。对发现违规的,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严肃查处。四是全面普及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高毒农药经营网点要设立专柜,并建立高毒农药进销货台账和发票,详细记录农药名称、生产企业、产品证号、进货来源、数量、日期以及购买者姓名、住址、购买品种、数量、日期等。五是在集中整治月行动期间,要抽检10个农药产品,送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对检测发现的问题,要对相关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实施最严厉的处罚。

(二)切实搞好农产品质量检测

为搞清农药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在集中整治月行动期间,我们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增加例行抽检的数量和批次,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等抽检次数不少于3次,样品不少于300个。在做好例行抽检的同时,还要抽取10个样品,委托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甲胺磷、对硫磷等22种农药含量进行定量检测,为全面了解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提供依据。

各镇街区要加快农产品检测站建设,配齐检测人员和设备,认真开展工作,做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检测。

(三)集中开展用药技术培训指导活动

一是开展面对面的技术指导。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同时,要指导农民使用粘虫板、杀虫灯等物理防治技术,确保农产品质量。二是开展技术培训。特别要在大姜生产集中区域开展大姜安全生产集中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向姜农传授大姜安全用药等知识,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印发技术资料。按照食用农产品的种类,编制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印制成明白纸,对应发放到每一个种植户手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三品认证和园区建设

按照《市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生产规划》和《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规划》中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梳理今年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园区建设和“三品”认证工作进度。按照年初计划,对各镇街区基地、园区建设和“三品”认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调度,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园区建设和“三品”认证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把集中整治月行动作为8月份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到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田间地头检查指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第9篇

2013年是深入贯彻为党的十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下的关键之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生命健康”为目标,确保镇域内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证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有序可控。

二、工作任务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的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今年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实现食品安全全程高效监管。

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严禁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蔬菜农药残留定性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各村(居)内合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无食品安全不良记录;与食品生产企业100%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有关要求。

食品流通环节:主要道路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现象,规范流动食品摊点经营行为;重点食品经营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

餐饮消费环节:各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持证率达到95%以上;食品原料采购必须索证索票并建立台帐;从业人员100%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农村家庭办宴申报、指导率达到100%。

(二)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丰富居民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居民食品安全法律意识。

围绕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披露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等内容,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不断深化宣传内容,拓展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聚焦社会热点,进一步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有效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增强责任意识。

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明确培训对象、内容、时间和要求等,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加强对食品安全单位法人代表、具体负责人及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对农村家宴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加强对农村家宴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公共安全信息员及时上报村域内红白喜事情况进行备案,食品药品监督中队派专人进行监督指导,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积极发挥镇食安办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高效的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组织开展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完善监管信息网络,镇、村(居)二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面达到100%;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责任部门:镇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各村(居)

(二)加强食品安全环节监管

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的宣传培训,推广农业规模化经营,推广低毒高效农药;加强农产品经营、生产监管,控制禁用农药、兽药在生产中的使用;扩大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样本量,不断提高检测合格率,种植户100%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用药承诺书。

责任部门:平水质监分局、经发办(农业线)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和备案工作;加强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联合执法。

责任部门:平水质监分局、经发办(工业线)

食品流通环节:有效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熟食专卖店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对重点食品的溯源和自检工作,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制度,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市场内固定摊位经营者100%亮照经营,食品经营户100%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内销售的肉类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责任部门:平水工商所

餐饮消费环节:加强餐饮和集体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推广餐饮单位监督公示制度;健全餐饮消费经营单位食品原料索证和台帐登记制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农村家宴登记、餐饮食品安全指导。

责任部门:食药监平水中队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建立宣传教育队伍,落实宣传教育经费;结合重要节假日或纪念日,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工地、机关巡回宣传,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标兵)村创建,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切实开展各项工作。

责任部门:镇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各村(居)

(四)加强食品安全培训

进一步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开展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对信息员、志愿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群众队伍素质。开展各级食品安全相关负责人员培训,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责任部门:镇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各村(居)

(五)健全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

与各村居、企业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各村(居)的考核。加大对地下食品加工窝点的整治力度,坚持“发现一个、取缔一个”。落实举报奖励措施,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责任部门:镇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各村(居)

(六)加强对农村家宴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