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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06 10:46:29

当前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

当前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第1篇

1.汉方医学教育培养目标与体现

在汉方医学教育培养的目标上,各医学院校存在偏重医学教育与偏重药学教育两大类。李丹溪等分析了日本15所医学院校,发现前者占33%,后者占66%,进一步分析,发现偏重医学教育的院校重视对针灸理论与技能的掌握,偏重药学教育的院校重视对汉方植物药的治疗效果及其对药效机理的理解。如前身为明治针灸大学的明治国际医疗大学,在针灸教学方面颇具特色,1~4年级都有针灸的各种相关课程,包括经络经穴学基础、针灸医学、传统针灸诊断学、针灸临床实习、针灸经营管理法规等。大阪大学、独协医科大学等以现代医学教育为主的院校也很重视针灸学习。北海里大学药学部于第三学年下学期开始开设汉方医学教育课,除了东洋医学概论、汉方医学循证之外,其他都是关于汉方药物的课程。

2.汉方医学教育课程内容、教材及教学形式

据统计分析,日本汉方教育课程内容包括汉方医学概论、汉方医学史、汉方医学理论与诊断学、针灸学、汉方药学、方剂学、汉方医学循证、方药副作用、东方医药处方药物研究、针灸经营管理法规等。汉方医学概论几乎是每个学校均有的课程。系统分析15所医学院校课程设置,可以发现其中31%课程较为系统,19%以药学课程为主,44%以针灸课程为主,6%仅有概论性课程。以明治国际医疗大学为例,该校开设汉方教育课程时间最长(1~4年级),第一学年时有经络经穴学基础、针灸医学,第二学年时开设有传统针灸诊断学、针灸医学、生活习惯及其预防,第三学年时有运动营养与健康,第四学年有针灸临床实习、针灸经营管理法规、东洋与西洋医学结合的研讨。庆应义塾大学,该校将汉方医学教育分为基础药理学与基础理论两个阶段,并且二者按先后顺序进行。第三学年时有必修课10节,内容以汉方药的基础药理学为中心,并结合现代药理学进行阐释。第四学年有必修课8节,讲授临床如何应用。目前日本汉方医学教育材正在制定中,授课内容以课堂讲授市售教科书或自编讲义为主,皆重视汉方医学基本理论。还有实习、讲座、研讨等教学形式。《和汉药概论》《入门汉方医学》等教材是很多医学院校全体学生的必修课程。

二、日本汉方医学教育现状分析

“文化如家长,科学如孩童”。中华文化是中医药学形成、发展的土壤,日本岛国文化的外源性特征,使其在文化创造过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拿来主义”。基于国际医疗发展方向及日本国内存在的医疗问题,日本医学界对汉方医学教育愈来重视,以将“汉方医学融入医学教育”为重要课题,以各种形式开展的汉方医学教育不断增加。汉方医学教育在日本得到长足发展。调查数据显示,日本医学生及民众对汉方的认可度也在逐渐提升。但是在其岛国文化基础上,选择性地吸取中医药学形成的汉方医学与中国本土的中医药学有着明显的不同,因此汉方医学教育与国内中医药教育相比,也有其显著的特点。

1.中医药学天生就有融合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特点,日本汉方医学更多地选择、体现了中医药学自然科学的特点。明治以来,日本汉方医学的发展主要以开业医师与药剂师为支撑,受“废医存药”思想的影响,日本汉方医学界对中医学理论重视不够,临床治疗以“辨病”为主,轻视“辨证”。与此同时,汉方教育也存在只偏重汉方药与针灸的学习,相当于中国中医药教育“中医基础理论”的“东洋医学概论”经常被很多学校学生轻视。从明治国际医疗大学的课程设置可以看出,其医学教育主要集中于针灸方面。宫崎大学则只开设了“东方医药处方药物的研究”。

2.汉方医药在日本属于补充、替代医学,日本汉方医学教育重视继续教育,很多院校采取先西后中的“高起点”教育,重视汉医学与现代医学的结合运用,且与理论知识相比,更多地采用重视实践的教学模式。这样可以加强东、西方医学的比较,体现了汉方实用性,但很容易使汉医学被当做是西方医学的替代与补充。纵观日本各医学类院校汉方教育模式,发现存在师资力量不足、课时过少、课程安排不合理、临床见习与实习时间过短等问题。

当前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第2篇

关键词:学校;道德教育;层次性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1-0245-02

一、学校道德教育层次性的含义

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和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学校教育的层次性是指教育对象由于年龄、性别、生理、心理、社会地位、生活经历等的不同,对教育的内容、方法和传递的信息的接受能力、接受程度和范围等存在差别,要根据教育对象的差异进行分层教育。学校道德教育的层次性,要求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应遵循层次性原则,要求教育工作从教育对象的特点出发,根据教育对象的思想状况,因材施教,因人利导。体现在教育目标的层次性、教育内容的层次性、教育方法的层次性等方面。其实质就是承认受教育者的差异性,根据不同层次的教育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既鼓励先进,又照顾多数,将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针对教育对象的不同情况展开道德教育。在学校道德教育过程中,必须承认个体在成长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才能和品德的差异,并且按照这种差异给予区别对待,尽可能使每个人按不同的条件向前发展。

二、当前学校道德教育的现状

以当前学校道德教育的状况为主题,通过实地采访,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方式分别对当前各阶段学校的道德教育目标,内容及方式等方面的状况进行调查了解,通过对反馈数据的分析,将当前学校道德教育存在问题总结如下:首先,道德教育目标过于抽象或教育目标定位过高,高层次的道德要求与受教育者多层次的思想基础不太合拍,忽视教育对象的层次性,导致道德教育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其次,道德教育内容缺乏系统性、递进性,没有遵循人的成长规律和知识的增长规律,时常顺序颠倒或无规律可循;再者,教育方法上,教育方式单一,以硬性灌输为主,效果不明显。

具体来说,小学阶段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有:无道德教育目标,或目标明确;教育方式单调,以空洞说教为主;道德教育内容过分偏重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效果不佳,如采用的品德课学习教材,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品德与社会》三分之二是偏政治教育内容。中学时期道德教育的问题:课本内容陈旧,脱离大众道德,批判扬弃不够,缺乏对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创新;重原则规范传授,忽视道德品质培养。大学阶段学校道德教育的情况:政治教育代替道德教育;重言传,轻身教;重政治思想的道德教育,轻视基本伦理道德教育;重道德观念的形成,轻视行为习惯的培养;道德实践方式单一,运动会或比赛为主。

综上所述,当前学校道德教育在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及教育方法的采用上都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忽视了教育对象的层次性、特殊性。针对当前各阶段学校的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家庭、社会等对学校道德教育的层次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实现学校道德教育层次性的基本策略

(一)实现学校道德教育层次性的基本规律

1.遵循学生个体的成长规律:童年期和幼年期,人的认知能力主要是具体形象思维和初步向形象逻辑思维发展,该阶段是根据世界如何影响他自己的利益来理解世界;童年后期和青年初期处于心理发展的矛盾期,较多的是按照社会的或法定的秩序来理解世界,选择的内容应建立在行为能否受到他人的、社会的有关团体,他的家庭的非官方准则,他的宗教或公民法的赞许或谴责的基础上;其后一个阶段中,生理、心理发展达到成熟,形成稳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个人的思维主要体现在知识的应用上,而其形成的价值观和原则构成了其道德决定或做出判断的基础。由此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随着年龄成长的不同、生理阶段的发展,道德教育的内容也应随之发生变化。

2.遵循知识的增长规律:知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总结,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过程是由简到繁,由浅到深,由表及里,逐层推进的认识过程,而知识的增长也是由少到多、由具体到抽象逐步积累的过程。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同样需遵循知识本身增长的规律。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下一个学习阶段时,使学生在拥有简单知识的基础上,接受相对深化的知识,使之前后有相应衔接和连贯。比如,爱的教育,应以爱的秩序理论(爱自己爱父母爱家庭爱朋友爱乡亲爱同胞爱所有人)为根据,小学阶段,应教育学生如何爱自己,如何爱朋友,爱家人等,由小爱到大爱,由近及远,只有做到爱家人、朋友,才能更好地爱他人、爱国。

3.遵循道德教育自身的规律:在道德教育过程中,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各要素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和相互统一是教育过程的基本要求。当前学术界认为道德教育有以下几大规律:一是接受规律,即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要尊重学生接受心理和接受能力;二是合力规律,认为道德教育工作是一个由许多要素和各自的层次构建而成的系统结构,只有协调整合诸要素、诸层次的总体结构作用,才能形成这一项工作的最佳功能和效益合力;三是层次规律,即根据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的多层次性,把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统一结合起来,又要注意把一元性的价值导向和多元性的思想意识结合起来,不同对象的教育起点、标准及方法是道德教育层次性的基本要求。学校道德教育将根据人的成长规律和知识的增长规律将道德教育规律、人的成长规律和知识增长规律三者相结合,相统一。

(二)实现学校道德教育层次性的基本方法

劳伦斯・柯尔伯格的认知发展论认为,道德教育的第一步就是尽可能充分地认识到一个人实际上所拥有的选择范围,根据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展开道德教育,遵循人的成长规律、知识的增长规律和道德教育自身的规律,做到有层次性、系统性的统一。实现学校道德教育的层次性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学校道德教育体系,道德教育体系中较突出的是建立明确的道德教育目标体系、层次分明的道德教育内容体系和针对性强而有效的教育方法。

1.建立层次性的道德教育目标体系。德育目标包括“认识目标,情感目标,行为目标”,认识目标是指在该阶段,学生的认识内容和认识能力应要达到什么程度;情感目标是指学生在该阶段情感认识能力应到达什么样的目标,比如对爱的感知能力,爱他人的能力和体会他人感受的能力;行为目标是指学生在某段时期内应成功地做成哪些事情并对其行为应有的正确认识。建立层次性的道德教育体系,要以认知目标为先导,以情感目标为基础,以行为目标为重点,实现各阶段学校目标分层推进。道德教育目标的层次性,要坚持从教育对象的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层次,有针对性地实施道德教育。各阶段学校道德教育目标应根据学生实际明确具体,同时前后两阶段的道德教育目标要衔接一致,实现有效的贯通,从而建立系统性的学校道德教育目标。例如,小学阶段学生的认知能力集中在具体形象思维向形象逻辑思维转化的初级阶段,学生接受知识的范围相对较窄,知识内容较简单,道德教育的目标应建立在学生实际基础上,教授其如何去关爱朋友家人,懂得基本的文明礼貌。中学阶段要在这基础上进行深化,同时又要根据中学学生实际提出更高的目标要求。

2.建立层次性的道德教育内容体系。学校道德教育内容的层次性关键在于建设具有层次性的教材体系。道德教育内容是其目标的体现和具体化,德育目标的层次性决定了德育内容的层次性。在教育实施过程中,关键要根据不同的年级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品德形成规律,有层次、有秩序地安排道德教育内容,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同时,不同层次的道德教育内容不能简单机械地绝对割裂,要注意互相衔接和有机结合,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基本层次的德育内容,并向较高层次德育内容的方向引导,对高年级和素质较高的学生,要主动实施较高层次的教育内容。

儿童期的伦理关系以与父母的关系为主,其伦理活动主要集中在家庭;青年人的伦理关系以与同辈的朋友关系为主,其伦理活动除家庭外加上了社会伦理和职业伦理。不同的成长阶段、生活范围,其可选择的范围也相应改变,具体来说,学校道德教育内容的层次性应根据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的不同成长阶段,将有偏重地调整道德教育内容,最适应道德层次教育的划分依次理应是:文明行为习惯培养和劳动教育;其次是爱护公共财物教育、集体主义教育,自觉遵守纪律教育;再是民主、法制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国家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理想教育,人生观、世界观教育等。

3.采用针对性较强的道德教育方式。单一的灌输教育法是当前学校教育的普遍教育方式,其结果是整个教育过程枯燥无味,效率低。而且当前学校教育模式是偏重理论教育和言传,忽视实践和身教。据调查统计,学生有80%的时间在教室里听课,处于升学阶段的学生更为甚者,约计90%的时间是压在了书本上,应试教育的体制造就了更多考将、分数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忽视真正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道德素质发展的人才教育。转变单一的教育方式是现实的需要,是教育事业取得发展的需要。在物质经济的冲击下,道德教育往往被忽视,置于人们关注的光环之外,对道德教育方法上的问题更加被人们忽视。

道德教育方式是为了完成道德教育的任务所采取的手段和途径,是道德教育目的的具体化。由于教育过程是一个多因素相互影响、多层次的发展过程,决定了道德教育方法也相应地具有多样性。道德教育方法从不同层面有不同分类方法,第一种,从教育主体和客体的角度来划分,可以分为主体外部灌输和客体自我修养两个层次;第二种,根据教育内容权重来看,可以分为理论教育、实践体验两种方式;第三种,从教育的类型来看,可以分为氛围型、渗透型、情感型、审美型;第四种,从教育方法的特点和作用看,可以分为说服教育法、情感陶冶法、实际锻炼法、榜样示范法、修养指导法等。针对当前教育方式的单一和低效性问题,教育工作者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教育水平的同时,应针对学生的特点灵活运用不同种类的教育方法。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不同教育对象,道德教育过程中要注意多种方法的有机结合,优势互补,既要发挥教育主体的优势,又要尊重教育客体的需求,在道德教育主体与客体之间寻求最佳结合点,以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参考文献:

[1]王磊.马克思恩格斯论道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

当前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第3篇

大部分高职学生在入学时其自身的英语基础较为薄弱,在后续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往往也会表现出没有自信心,缺乏学习热情和学习积极性。长期以往,就会导致恶性循环,对于学生的未来发展而言极为不利。在这种教育教学形势下,教师就需要结合不同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分层训练,有效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学习能力学生的实际需求,并针对性的制定出合理的教育教学措施,以此来改善学生的不良学习状态,提升其学习能力。

1分层教学的内涵

分层教学的本质内容就是要从学生当前学习基础和综合素质能力差异性的角度来分别制定教学目标,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提出不同的教学要求,以此来实现良好的分组教学。这样的教育教学发展下,学生更多的是结合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并在个性化指导方案确立的过程中,引导学生创新潜能的激发,以此来整体性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分层教学的意义:教师能根据学生的水平更好地把握知识的重、难点,满足绝大多数学生的需求;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策略指导,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消除学生自卑和自满心理,增强自信。基础差的学生不会担心被同学嘲笑而不敢参与课堂活动,也不必担心无能力完成任务而放弃努力,基础好的学生永远有新的挑战而产生新的学习动力。分层教学保证每一个学生都有适合自己的学习空间;便于教师资源的优化组合,充分发挥教师所长,减轻了教师的压力,使他们有更多的精力去研究学生认知发展过程,积极回应学生需求,精心设计课堂教学活动。

2高职英语教学中分层教学实践的主要方式

2.1教材内容的分层

教材内容是当前教育教学的主要依据,教材内容的制定要尽可能的满足不用层次学生的实际培养目标和其对自身的未来规划。针对于不同层次的班级而言,其使用的教材也需要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同一课程可以使用不同系列的教材,即便是在应用同一套教材的过程中,教师也需要对不同学生设置有不同的起点和不同进度。

2.2教学目标的分层

在对教学目标进行分层的过程中,对于提高班的学生而言,教师要以高职英语教学大纲的范围为基础来适当进行教学进度的提升,为了缩短高职院校和普通高等院校的教学差距,教师可以将当前的英语知识内容教学与大学四级考试的内容进行契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要求学生能够对于当前的课本知识内容进行基础性的掌握,并就英语知识内容深度和广度有效性拓展的基础上加强学生对于西方文化背景的理解。提高班的学生由于自身的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水平不同,还需要针对性的锻炼学生的听说能力,让学生能够就当前的英语知识内容来充分进行实践。这样的教学方式能够有效激发学生对于英语学科知识的学习热情和学习积极性,让学生的能力普遍性的达到素质教育发展下对于普通高校学生的基本要求。对于基本班级的学生而言,教师就需要将自身的教学重点更多的放置在对学生英语基础性知识内涵的夯实上面。加强学生的各项技能和技巧的提升,增加学生的词汇和语法知识的储备量,从而在放慢教学进度的同时,与学生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加强教学手段的创新和改革,以此来从实践应用的角度让学生对于英语语言内容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知和理解。在这样夯实基础的过程中,学生就能够逐渐从基础班逐渐向着提高班的方向进行过渡,在学生各方面能力都达到要求之后,就能够以提高班的形式来进行教育教学。

2.3评价方式的分层

在对高职学生的英语教学进行评价的过程中,教师要改善传统模式下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为主的评价方式。教师要从课上的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学生实际表现和课下学生的交流和沟通反馈中对学生实现综合性的评价,并增加作业完成状况、课堂出勤程度以及在课程英语实践活动中学生的实际表现状况等内容来作为综合性评价的依据。这些评价内容的制定,能够更好的体现出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并有效改善传统以成绩为主评价方式的误区和缺陷。另外,教师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时,一定要考虑到对不同层次的能力要求不同,只要不同程度的学生在各自的能力范围内表现很好就应给予充分肯定,做出合理评价。

当前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第4篇

[关键词]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特征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3-0104-02

一、前言

结合现今的专业人才培养实际情况来看,传统意义上配备有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院校办学理念由于受到课程本位以及教师本位的相关思想的直接影响,在教育过程中依然保留着重视理论且忽略实践,重视学历水平的同时轻视能力技能培养的高校教育痕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幼儿园数量逐年攀升,专业人才需求逐步扩大,当前幼儿园办校竞争日趋激烈,未来幼儿园发展生存的关键条件内容为实现幼儿教师专业技能以及素养水平的优化提升,这就要求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进行学前教育专业合理的设置的时候需将社会发展以及专业自身当做是落脚点,充分结合学科发展趋势以及实际的社会需求,认真完成专业建设规划,努力培养出职业技能优良且基本理论扎实、素养高尚的综合教育型人才。

二、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特点及目标定位

研究表明,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设置的基本特点为,其落点高且起点很低,主要生源为初中毕业生,课程设置的目的在于针对专科层次人才进行优化培养,与此同时,该专业课程定向强且学制长,其专业定向是确保幼儿园教师拥有较高素质水平,学制长在于该专业隶属于五年一贯制。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基于新型的教育形势背景,社会针对幼儿教师角色实施全新定位,要求幼儿教师身兼多重职责,包括儿童发展促进者以及教育研究者、自我成长者,同时针对教师素养提出更高要求,需要其必须充分正确全面掌握儿童实际发展能力,在日常教学进程当中可合理组织有效选择适合的教育内容,可实现发展支持性环境的强化创设,自身专业水准显著提升。

一般来说,可以将人才培养模式中拥有一定指向性的内涵要素称作为人才培养目标,该目标针对应培养的专业人才必须满足的业务规格需求以及应达到的基本素质水平进行详细规定,所以应优化调整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前瞻性,完成良好人才培养方案的合理建设。在我国教育部门所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针对合格学前教育教师专业素质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工作的重要依据。综合参考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人才培养特点,并结合课程改革所提出的幼儿教师素质要求,需顺应时展需求针对培养目标实施合理定位,基于此应认真把握三点内容,第一,从培养方向可知,强调以培养一线的具有较高综合技能素养和较强综合素质的能适应幼儿园教育教学需求的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第二,纵观人才培养理念可以知道,将社会发展需求作为主要目标,把素质教育当做是主导内容,主线定位为培养应用能力,实现专业理论跟专业能力培养的有效结合,融合师范性及艺术性,充分展现人才培养实践性以及职业性、高教性,推动人才能力素养以及知识技能水平的强化发展;第三,基于人才培养规格而言,突出专业技能培养为本位,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对幼儿教师专业化的素质要求,达到专业理论知识必需够用,专业技能娴熟会用,实践经验丰富适用。

综上所述,应该将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目标积极定位成顺应学前教育发展改革趋势,推动人才实现德智体美多元化培养发展,使之拥有优良文化素养,具备较高职业素质水平,能够充分扎实掌握学前教育理论知识以及工作规范,要求其专业技能操作十分熟练,可获取较强的实践创新能力,面向城乡学前教育机构园所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一专多能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为准确把握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我们还必须对其知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专业能力),素质(基本素质、职业素质)的内涵有明确的要求。在把握内涵要求基础上进行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的深入分析,并制定毕业的具体标准,以进一步细化与落实培养目标。

三、在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进程当中所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课程模式单一且设置欠缺科学性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多数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针对学前教育专业进行设置的时候普遍存在有课程模式相对较为单一的情况,在日常实践过程中院校未能积极拓展以及深化探索学前教育专业课程,导致此类型专业课程实际呈现出线状发展趋势,未能满足课程设置立体网络状需求,人才培养创新能力较弱,相应的专业课程科学性亟待强化提升。

(二)课程设置缺乏较强的针对性及实用性

结合日常实践可以知道,当前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过程依然存在有较多问题情况,通常而言,很多院校未能针对面向社会学前教育领域相关方面展开全面调研工作,仅仅通过对传统课程设置方案的借鉴或者是参考原先自身教师队伍组织情况实现相应课程设置,造成学前教育专业课程针对性以及职业性、实用性难以充分展现出来。初次之外,课程设置常常片面强调学生学习需求及兴趣,造成太过灵活地修订专业课程内容,稍显随性,影响学生长远发展,对于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良性发展起到一定消极成效。

(三)课程设置自身前瞻性相对较弱

纵观高职院校学前专业课程前瞻性可以知道,在实际的课程设置中需要求专业课结构发展具备相应预判成效,旨在有效预测未来发展中课程存在的各类问题。通过优化分析我国先进高职院校实际教育现实情况,要求高职院校应将关注教育事业未来发展趋势,针对学前教育课程设置展开深入探究。然而,基于当前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情况可知,很多学校未能提起高度重视,造成此类型专业课程欠缺一定的科学前瞻性。

四、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对策分析

(一)实现教学内容的优化改革

在日常实践进程当中,应努力采用针对性较强的教学内容改革措施,第一,认真召开跟内容改革相关的专题论证会议,达成相应共识,完成学期大纲授课计划的正确制定,将广大教师组织在一起开展深化教育,使之认真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结合学科特征进行具体教学内容的有效删减;第二,认真做好问卷调查工作,旨在了解用人单位培养学前教育人才需求,使得人才培养目标得以进一步明确,针对教学内容实施优化调整;第三,完善课程标准修订,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计划以及重点内容、难点问题,将理论跟实际紧密联系在一起,让教师教学评价有标准且教学有依据。

(二)实现教学手段的有力进步

在高职院校学校教育课程开展过程中,需将学生主体地位充分体现出来,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基于总体角度出发,充分确保学生能够尽可能实现教学计划中设定的具体内容,推动学生可达到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基于此,结合学生实际水平情况以及自身素质差异,在声乐以及舞蹈、钢琴等专业课程将手中可选用分层教学模式;设置专项课程实现针对技能突出学生的大力培养,同时设立小组,在专任教师的积极引导之下完成高品质品牌学生的优化培养。运用观摩教学模式,使学生感受幼儿园教育活动的真实情境。通过“案例”教学法、小组合作教学、问题解决法、“学、创、教、评”教学法等,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的同时,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存在的重理论讲述、轻实践分析的弊端,将学生日常学习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三)实现考核办法的强化改进

针对专业课程评价模式而言,需积极转变以考试定分数的相应观念,将评价模式由总结性改变为发展性,注重学生日常课堂表现性,将其成绩分数分摊于课堂学习以及教学实践、任务完成等环节质量获取上,实现权重分散,结合对应质量进行评价打分,日积月累作为学生期末综合成绩。如此一来,可对学生日常学习起到良好促进成效,为学生注入新鲜动力,进而满足激励学习目标。除此之外,在重视学生成绩高质获取的同时需积极发掘学生潜能,了解其实际所需,引导学生建立自信,将教育评价工程大大发挥出来。

(四)实现动态分层教学的有效实施

分析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可以知道,其面对对象为对口高职生以及普通高职学生,使得学生个体存在较大差异问题,基于此,建议结合学生自身水平,参考模拟考试结果,给予学生自身选择高度重视,采取动态分层教学措施,选择适合的教师以及相同教材参考具体进度开展教学工作。结束学期教学之后,参考成绩以及学生想法开展动态管理工作,学生可实现课堂自主选择,责任感及自信心明显提升,学习兴趣更为浓厚。

当前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第5篇

关键词:中国;教育方针;经典逻辑;价值逻辑

中图分类号:G40-0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038(2014)06-0003-06

一、教育方针定义的思维方法论

教育方针是什么?新中国60多年来,有关定义不下于数十个。按照对制订教育方针主体的不同理解,可分为国家主体型、政党主体型、政党和国家主体型三类。国家主体型认为,教育方针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的要求,为实现教育目的所规定的教育工作总方向”,国家是颁布教育方针的主体;政党主体型认为,教育方针是“党领导教育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政党是颁布教育方针的主体;政党和国家主体型认为,教育方针是“党和国家为实现总任务而对教育提出的根本要求”,政党和国家是教育方针的共同主体。按照对制定教育方针出发点的不同理解,可分为社会目的型、教育目的型两类。社会目的型认为,教育方针是根据一定历史阶段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提出的教育工作的指导方针,其着眼点在于实现社会的总目标、总任务或为社会服务;教育目的型认为,教育方针是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目的也即人才培养的总目标而制定的教育工作的指导原则。旨在培养合格的人才。按照定义的不同.可分为总方向型、总指导思想型、总政策型三类。总方向型认为,教育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关于教育发展的总方向,一般包括教育的性质、地位、目标、任务、功能及实现途径等原则性规定;总指导思想型认为,教育方针是一定历史时期国家发展教育的总体指导思想或根本指导原则,集中体现了国家的教育意志及其价值倾向;总政策型认为,教育方针是对不同时代教育实践的总结,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和各项教育政策的总规定。

上述划分仅具有相对性,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定义多是运用形式逻辑的属种定义思维和方法,对新中国各个时期的教育方针进行静态抽象、归纳和概括而得出的结论,其认识尚处于知性思维或朴素的经验理性思维阶段。它仅仅把教育方针当作一个知性概念,亦即抽象概念或抽象同一概念加以认识,还“停留在概念否定的、抽象的形式里”,停留在形式逻辑(初级逻辑)相对单纯的“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上,没有能“按照概念的真实本性将其理解为同时既是肯定的又是具体的东西”,亦即把它当作一个理性概念或称具体概念、具体同一概念――“包含多样性于自身之内”、“包含不同规定的”、“一种综合的统一(对立统一)”的概念加以研究,也没有能将概念的形成过程和给概念下定义的思维活动结合起来,运用辩证逻辑的定义规则,展示其在教育实践的基础上由低到高、由简到繁、由个殊上升到一般、由抽象同一上升到具体同一、由最初的教育宗旨随着时势变迁而发展衍变至今天的教育方针的运动轨迹。

人们对事物的认识通常要经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在理性认识阶段,又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或两条相反的路径:一条是从具体到抽象,另一条是由抽象到具体。抽象是对事物某一方面的认识:具体是对事物多方面的认识。抽象的认识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事物的个别方面、个别特性是相对独立的,因此,在认识过程中可以抽出某个方面、某个特性而暂时撇开其他的方面和特性。具体的认识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事物本身是不同方面、不同特性等多样性的统一,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既表现为综合的过程,也表现为综合的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它是现实中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由具象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再由抽象思维到思维具体,前一阶段称为知性思维或经验理性,是理性认识的初级阶段,后一阶段称为辩证思维或理论理性,是理性认识的高级阶段,它直逼客观现实,把处于抽象认识水平的概念提升为包含着差别和对立于自身的具体普遍性的概念,从而使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更接近,更深刻、更准确、更科学。

此外,概念的内涵也有初级和高级之分。反映事物同一属性的概念是初级概念,反映事物内部多样性对立统一的概念是高级概念。相对而言,形式逻辑的概念属于知性认识的概念.是对事物同一性的反映。它内部不包含矛盾。不能显示概念变化的内在联系。辩证逻辑的概念属于理性认识的概念。是对事物内部矛盾的反映,它本身是对立面的统一。抽象同一概念。是个别事物,或事物个别本质属性,或同类事物共同本质属性的概括,它反映是事物的第一级本质,即对象自身的同一性及与其他对象的差异性。具体同一概念,从其反映的对象来说,也是对个别事物,或对事物个别本质属性,或对同类事物共同本质属性的概括。但是,它是知性认识的发展,不仅继承知性认识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一切成果,而且更深入到被认识事物内部的多样组成部分及其对立统一关系的层面,认识到事物的“特征”之间的辩证关系。这是由对事物一级本质的认识上升到对事物二级本质以及继续深入下去的认识。它不仅反映事物的同一性,而且反映事物的对立面的多样同一性;它不仅反映不同事物之间的差异.而且反映事物自身的内部差异。

循着知性一理性的思想进程,对教育方针定义的方法论也应该是:由感性认识出发,通过知性思维或经验理性思维方式的加工.也即通过对不同教育方针的内容、形式及其定义的整理、归纳和概括,获得关于教育方针概念的抽象认识,而后再对其进行理论理性思维或辩证思维方式的加工,把对教育方针的简单抽象认识提高到具体的辩证的认识,把握并揭示教育方针的复杂形态及其本质。

二、教育方针的辩证逻辑定义

从辩证逻辑由抽象到具体的思维行程来看.概念是从历史发展中产生出来的结果。教育方针的概念也复制了简单到繁富、抽象到具体的运演轨迹,由单一逐步走向复合、综合与集合。

一方面,其名称经历了清末、民国两个政府“教育宗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教育方针”的演变过程;其思想内容经历了从晚清强调各级各类新学教育的人才培养总目标(也即教育目的),到民初倡行德智体美四育并举和德育为首的教育内容及形式,中经南京政府强化三民主义教育的政治性质、方向、职能和任务,直至新中国融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方向、目的、任务、内容和形式等于一体的演变过程。随着时代的变迁及教育的发展,作为教育的总指导原则,教育方针的功能不断增加,内容越来越多,概念越来越丰满,其定义也由原初的相对单一和抽象发展到后来的相对宏富和具体,既是教育地位、性质、方向、目的、任务、内容、形式和途径等的总规定,也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是一定历史时期关于教育发展总的指导方针。

另一方面,教育方针又是一种规范引导教育发展的活动,是一个过程概念。其表现为一定的统治阶层为达到一定的目标而开展的一系列教育及其管理实践活动上,它是动态的,是时间的函数,与历史和未来有关。美国学者詹姆斯・安德森说,政策是一个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也说过,政策是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并且表现在行动的过程和归宿。如果仅将教育方针表征为某种静态的结果,而不注重其现实运行的过程,那么这种表征是不全面的。事实上,教育方针的动态运行过程也是构成教育方针整体的重要部分,它更能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实际进展。教育方针本身就是制定和实施、评价和调整的综合体,研究教育方针,既要重视其静态的文字表述,更要考察其贯彻落实情况。应将教育方针的制定和实施当作一个有机体看待,其中,制定是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实施是制定的目的和结果,任何厚此薄彼或顾此失彼的做法都有悖于教育方针的本旨或原意。这也是政策科学、教育政治学的一项通则。

教育方针是一种观念,反映或代表了一种思想观念,也是一种决策规范,是统治集团为实现自己的教育意志而做出的相对恒定持久的重大决策。内核是一种指导思想或价值选择,外壳则是一种政策化、法律化了的行动准则或价值规范。它是观念和标准的统一,是意识形态和制度形态的统一,是认识活动和价值活动的统一。

但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行动纲领或指针,它还同时规定着可能有的行动方式和行为的发展方向,是一种鼓励良性期望行为的刺激源,是导引激发健康积极行为的催化剂。它代表了整个教育运动的旗帜,是一般教育规范(政策、法规)根本精神以及教育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教育规范体系的总表征。它是目标、原则、任务、方式、措施、步骤等多项内容的有机结合,是制定和执行、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完整统一。它要求制定者和执行者双方都应自觉自律,达成一种默契,形成一种机制,即坚守行为的一致性和执行的重复性。此外,它本身既是一种教育行为,也是一种政治行为.是一种集政治和教育等几重标准的价值选择行为,也就是统治阶层教育意志表征的一种行为.这里姑且把它称作教育方针行为。

从国内外教育指导方针发展的历程来看.任何一个国家、政府或统治阶层、政权组织(政治团体)对教育的干预总是绝对的,不干预才是相对的,无论其是否有“教育方针”一说.但通过颁布类似的规定或以其他形式实施对教育的规范、引导和控制等干预职能这一点总是类通、恒定的。作为统治阶层的一种行为,它自身也有其诞生、发展、消亡的“生命周期”,这个周期就是教育方针的制定、执行、评价、终止四个环节的循环往复和螺旋上升。从这个意义上说,20世纪中国教育的发展史也就是教育方针“生命周期”的发展史,或者说是一部教育方针行为的发展史与教育方针的实践史。

教育方针不仅表现为一种状态或现象.如观念、思想或标准、规范等,而且也是一种活动过程,是一个由认识、实践和价值活动这三项基本活动组成的有机活动系统。这三项活动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转化构成一幅完整的教育方针活动的“过程图”。在这个活动的程序性链条中,其认识活动较多地体现于教育方针的制定,并表现出较强的实践指向性和最优选择性:其实践活动较多地体现于教育方针的实施或执行,并表现出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具体操作性:其价值活动较多地体现于教育方针的评价,并表现出较强的主观价值倾向性。

进而言之,教育方针是上述三个环节、三种活动的辩证统一和有机整体,在实际过程中,它们不仅相互交叉、包容,而且紧密连动、互动。其中,实践活动是核心和基础,认识活动和评价活动都是围绕着实践活动而展开并为实践活动服务的。没有教育方针的制定和评价.教育方针的实践也无从谈起,实践活动必须依靠认识活动和评价活动才能顺利进行。在教育方针的实施过程中,作为教育方针制定的认识活动和教育方针评价的价值活动,既指引着实践活动的方向,又推动着实践活动的发展.而教育方针的实践则检验着认识活动和评价活动的正确与否,使观念形态的认识和评价的结果对象化、现实化。

从更高的层面看,教育方针的制定、实施和评价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在每次具体的教育方针活动中,其实践活动必须在认识活动和评价活动的指导下进行,其认识活动和评价活动又决定着实践活动的方向和内容。当然,这种认识和评价又是在过去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在近现代中国教育方针的发展史上,其实践过程逐渐凝结为一定的教育指导思想和教育理论,积淀为一定的教育政策规范和教育行为准则,上升为教育工作的总方针,成为人们进行教育方针的认识和评价活动所必须依据的一种模式和参照系,深刻影响着教育方针的认识和评价活动。从历史的过程看,一切关于教育方针的认识和评价活动都是以实践为基础、以实施为目的、以实现为归宿。就其实践活动的内部关系而言,它也是由一系列阶段组成的一个过程。在实践的每一个阶段,往往都会带来新的信息,暴露出原来认识和评价中的不足,进而需要重新认识和评价,以修正、调整、充实以至废改原先的教育方针。

姑且撇开对教育方针有制约作用的其他因素不说,教育方针的认识活动和评价活动是随着其实践活动的发展而发展的。实践既是其认识的源泉、评价的标准,同时又是其认识和评价的对象。反言之,教育方针的实践活动又是以其认识活动和评价活动为导引、方向和依据的,认识既是实践的内容,也是评价的基础.评价既是认识的动力,又是实践的调节器,教育方针则是集这三种活动于一身的综合性的教育领导活动。这样,将活动和过程概念引入并包容于教育方针的含义之中,突破其传统的定义域,突出其动态性,从而把定义思路由形式引向过程、由静态引向动态、由平面引向立体。

概言之,教育方针是教育性质、方向、目的、功能、任务、内容和途径等的总规定,是一定统治集团在一定历史阶段规范、引导和管理教育的活动,是观念和标准、意识形态和制度形态及认识活动、实践活动和价值活动的统一。

三、教育方针的价值逻辑定义

如果说关于教育方针的定义是一种判断、是一个事实命题、是关于教育方针“是什么”的认定的话,那么,关于教育方针的内容则是一种指令、是一个价值命题、是关于教育工作“应如何”的行动指示。前者属于认识领域,注重事实逻辑,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实在性,后者属于实践领域,遵循价值逻辑,具有典型的主观性和价值性。教育价值指教育的有用性或效用性,是人们有意识地掌握、利用或接受、享有教育时对教育有用性的看法和评价,是教育对人与对社会的意义所在,并通过教育的功能作用体现出来,它反映了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人的需要与作为客体的教育活动属性之间一种特定的关系。

在传统逻辑来看,思维的命题就是判断.一个典型的公式是:“s是P”。这种见解与一种根深蒂固的哲学传统有关。按照这种哲学传统.人们的思维就是对于既存实在的认识,思维的全部功能就在于揭示事物。但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的思维并不仅限于揭示事物,说明事物“是什么”。思维命题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判断.一种是指令。在人类思维中,指令命题是大量存在的,人们的一切行动无不受指令的指导。判断本身并不能直接指导行动,指令才是关于人们“应如何”的行动指示。人类思维实际上涉及认识和实践两个领域,判断是有关认识的思维形式,指令则是有关实践的思维形式。因此,把思维仅仅局限在认识上而不注重实践、积极从事实践,那么,这是狭隘的。同样,仅研究教育方针的定义而不去探讨其内涵也是不够的,因为研究的出发点乃至终点不仅在于对概念的认定,而是要发出关于教育行为的指令,并认定它、揭示它,认识的目的在于实践,制定的宗旨在于实施。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教育学研究,既要遵循经典逻辑,更要遵循价值逻辑。教育方针的研究具有典型的人文社会性和民族地域性,它不但不排斥价值倾向,而且还必须有明确的价值态度和倾向。任何一个定义都是定义者自身观念、态度、水平的观照和折射,上述定义也不例外。从政策科学的角度看,教育方针具有价值负载的特质,它所面对的不是纯粹的客观事实或自然现象,而是现象背后的利益关系、价值冲突和价值选择,所以,定义、制定、分析乃至实施教育方针过程中,价值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领域,价值中立的论断是不成立的.教育方针需要价值涉入。但是,教育方针毕竟是一个事实概念而非价值概念,不管定义者自身的价值取向如何,都不能违背经典逻辑定义的规则而想怎么定义就怎么定义,那样也就说不上什么定义,也就无从揭示教育方针内在的本质与特征了。定义教育方针既不可能严守中立、价值无涉,亦不可能随心所欲、价值无边。

在美国教育学家索尔蒂斯看来,并不存在能达成共识的关于教育的唯一定义,这同样适用于教育方针概念的分析。当然,不能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淖,虽然人们对教育方针的认识是主观的、言人人殊的,但它毕竟是一种客观的教育实践活动与教育管理现象。分析教育哲学的代表人物谢弗勒在其《教育的语言》一书中,也曾把教育的定义区分为规定性义、描述性(The Descriptive)定义和纲领性(The Programmatic)定义三种。规定性定义是作者自己所下的定义,即作者“创制地”回答“我所说的事物是什么”的定义,要求被界说的概念在其后的讨论中,始终表示这种规定的意义。描述性定义是指适当地对术语或者使用该术语的方法进行界说的定义,也就是回答“事物实际是什么”的定义。教育科学理论主要陈述教育事实,在此基础上解释教育事实发生的原因与条件,故关于概念的表述一般采用描述性定义,并从描述性定义中择定精确的、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本质属性的定义。纲领性定义是指或明或暗地告诉人们应有的事实状态,也就是在定义中包括若干关于某种被定义的事实状态的规定性,回答“事物应该是什么”的定义。它与描述性定义所说的“事物实际是什么”不同,与规定性定义赋予事物一定的含义或意义、规定“事物是什么”也不同,它往往包含着是(Is)和应当(should)两种成分,是描述性和规定性定义的混合。同样,谢氏讲的这三种定义方式也适用于教育方针的定义。

虽然有人也在试图寻求一种能够为大家所公认的“一统”的教育方针定义,但由于定义思维与方式的不同,教育方针定义的丛林法则仍将继续存在下去。比如。规定性定义本身就是充分反映定义者价值取向的任意式定义,它要求不同声音的争鸣和讨论,如果只有一个绝对的教育方针定义,反倒不正常。描述性定义主要是陈述或表示教育方针概念所指称的事实.但对于同样的教育方针事实,由于定义者的理解和认识的不同以及定义语境和定义目的的不同,也会有多种不同的描述性的陈述和定义。

如此看来,我们一直在孜孜以求的教育方针的真正定义很可能是一种科学的纲领性表述.也就是集规定性和描述性定义于一体的定义。它既要表述教育方针是什么,又要揭示教育方针应当是什么;既要定义实然的教育方针,对教育方针的史实和经验进行总结、抽象、归纳和概括,揭示教育方针固有的本质意义,又要界定应然的教育方针。对教育方针的概念和过程进行严密的逻辑和语义、语用的辨析与论证,揭示教育方针所应包容的含义;既要运用事实判断对教育方针的“概念”作定性研究,又要运用价值判断对教育方针的“观念”作定向分析。更为重要的是,不同的定义主体也会有各式各样的纲领性定义。因此,现在所能做的是,运用综合式定义,寻找一种纲领性表述.即将“教育方针是什么”和“教育方针应当是什么”结合起来,将教育方针诠释为:“一定的统治阶层为实现一定历史阶段的总方针及其人才培养的总目标而制定的关于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及其实践过程。”

概言之,教育方针的定义是经典逻辑和价值逻辑的统一,是集规定性定义和描述性定义于一体的纲领式定义。教育方针是一定统治阶层在一定历史时期关于教育发展的总方针,是教育性质、方向、目的、任务、内容和途径等的总规定,是一种规范、引导和管理教育发展的政策活动。

综上所述,教育方针是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语词。作为中央政府规范指导教育发展的工具及其与集权型管理模式相符的教育方针,其概念由抽象到具体、由简单到宏富,其语式由旧中国的教育宗旨到新中国的教育方针,它之能够在近现代中国得到不断的运演、进化乃至强化,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和复杂的时代背景,既是中国教育管理规制的核心内容,也构成中国教育政治文化的传统特色,是国家教育意志的集中体现和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相结合的理论视点及经典逻辑和价值逻辑相统一的定义思维,科学界定教育方针的内涵与外延,进一步深化基础理论研究,从而为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活动提供系统的学理支持,应该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方针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杨天平.中国教育方针概念界说[J]_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3,(1):48-52.

[2]辞海编委会.辞海(缩印本)[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1469.

[3]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358.

当前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第6篇

大学每年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大量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现代化人才,从而使大学在社会发展当中占有的地位愈发重要。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大学校园的建设就没有停步。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校、教育培训班以多种形式呈现在当代人的眼球里,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学习途径与氛围。其中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学)作为培养青少年成才的基地,其更是在保障我国素质教育质量当中占有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互联网与计算机技术的出现使世界进入了信息化时代,大学校园文化也随之受到了冲击。青少年拥有更加活跃的思维,其更加易于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从而致使近年来社会中出现了大量青少年网络犯罪、青少年网瘾等不良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极大阻碍了当前我国高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建设,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讨论。而大学思政教育课程的开设与理念的传承正是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方式。充分发挥大学思政课程在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将能够促使大学思政教学脚踏实地的处理好当前我国高校校园所面临的教学问题,也能够不断的实现净化校园文化、营造大学校园良好氛围等重要的作用。为此,以我国大学校园所处的环境为基础,针对当前其所处的现状及其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就变得愈发重要和关键了。

二、大学思政教育面临的现状与现实挑战

第一,互联网与计算机信息技术使对学生进行文化引导变得愈发困难。互联网与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作为一种先进生产力,极大优化了高校现有资源的利用。但是,却也由于当前我国对于互联网与计算机技术使用的经验不足,导致在高校环境下不能够很好的控制以互联网为媒介文化的传播,从而给当前我国大学思政教育带来了困难。互联网背景下高校思政所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互联网背景导致了思政课程内容更新速度跟不上时代。互联网文化日新月异,在不同时间不断发生着巨大变化,并对高校大学生产生了影响。网络当中经常会出现新的思想、新的骗术、新的违法方式等,而这些信息不易于被教材编写者所获取,加之高校教师自身对网络发展环境关注不足,从而致使大学思政教育与现实问题之间存在较大沟壑;2)大学思政教育更多局限于对思想的传递,而缺乏与实践教学的结合。思政教育的目的已经不能够再停留在思维传递、思想改变等方面,而且应当以健康思想、良好思维来影响大学生行为。随着互联网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网络环境不易被监控、网络行为容易被匿名等问题,致使大学思政教育在实践反馈环节存在较大漏洞,无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与改进。第二,学生逐渐缺乏了对思政课程的兴趣,使教学效果难以实现。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开始对思政课产生厌倦。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教学内容的局限以及教学形式的单一。针对教学内容而言,整个大学思想教学课程体系的结构其实与高中、中学思政课教学基本无疑,这就导致了拥有猎奇心理大学生对于思政课重复教学的内容及模式产生厌倦。针对思政课教学形式而言,其在大学校园内主要是以课程教授为主,缺乏学生与教师的互动,也缺乏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造成了学生将思政课的学习作为了一种负担。

三、对大学思政教育改革的思考

当前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第7篇

一、非法学专业法律教学课程设计的三个层次

即使通过经济法律制度整合民法中有关市场经济行为的法律,单单这一门法律课程仍嫌不足。因为在学习经济法律制度之前,学生需要对法律的一般理论,经济法律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经济法律责任所涉及的刑法、行政法以及诉讼法等问题均需有基础性的把握。一般而言,经管类专业的法律课程设置应当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基础课程。基础课程主要介绍法的一般理论、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构造、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及诉讼法所调整的基本社会关系及其基本内容。课程教学目标在于让学生对我国法律的基本体系与内容有个概括性的了解,并在此基础培养基本的法律思维与法治理念。《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为全民法治观念,要将法治教育纳入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从中小学即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据此可以肯定的是,基础法律课程将成为高校所有专业的必修课程。目前,各高校经管类大多仅开设《经济法》一门法律课,很少未开设专门的法律基础课程。尽管思政类课程中涉及法律基础的内容,但其教学内容的侧重点并不在于基础法律知识的介绍和法律理念的培养,而是将法律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手段来对待的,其侧重点在于尊法守法意识的树立,与作为专业类法律课程的基础以及十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相差较远。在这种情况下,专业基础类课程中的《经济法学》课程的讲授缺乏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背景,仍需先行介绍法律的基础知识,从而严重影响了《经济法学》教学目标的实现。第二层次即经济法律制度。该课程属于学科基础类课程,其内容主要介绍与市场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说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在于认知和理解,经济法律制度的教学目标则应适当增加法律的具体应用能力。第三层次为专业类课程。这类课程是根据具体专业方向的需要而有针对性地开设的课程。经济法律制度由于涉及到的法律领域十分庞杂,只能侧重于基础,而难以具体和深入。更为深入的内容只能就不同的专业方向有针对性地另行开设。比如人力资源方向,需要专门开设劳动法,工程管理专业需要开设建筑工程法,物流专业方向需开设物流法规,而对外贸易专业方向则需要进一步了解海商法的专业法律知识。这一层次的法律课程由于是针对具体的专业方向需要而特别开设的,故在教学目标上应更加注重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上述三个不同层次的法律课程,经济法律制度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相对于法律基础课程,它已经较为偏向专业需要,是对有关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的进一步深入。但相对不同专业方向的特殊需要,它又属于经管类的基础类课程。

二、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设计与创业教育之协调

当前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第8篇

学前教育钢琴教学改革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专业生源的总体状况为:学生大多是高考升学的普通高中学生,没有接触过相应的专业化教育和系统的训练,缺乏音乐基础和教育基础。而幼儿教育中一个重要的教育部分就是钢琴教育,它能以最自然的方式,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幼儿的身心素质。因而,如何做好高校的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学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学前教育专业钢琴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生源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高校扩招在扩大生源量的同时,也造成了总体生源素质的下降,学生学习能力有较大的差异。另一方面,学生多是通过高考升学的普通高中生,入学之前缺乏音乐基础,器乐启蒙空白,相应的识谱、记谱、乐曲理解能力欠缺。同时,班级人数多,授课时间少的问题也较为突出。这由生源引发的一系列问题,造成了高校学前专业钢琴教学有效进行的困难。

2.教学理念不合理

目前,针对高校学前教育专业钢琴教育理念的研究较少,造成高校在实行专业教育的过程中,缺乏对应的理论作为指导,缺少专业的借鉴经验。因而,不得不沿用一些其它专业的教学模式和专业院校的教学模式,但这并不适应高校的学前钢琴教育现状。教学观念的滞后,从根本上阻碍了教育的发展。

3.课程设置

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较多,相对减少了学生的练琴时间,使得原本就缺乏基础的学生在教学环节中的实际操作能力难以得到训练,学生的基础难以得到巩固和提升,教学流于形式而难有实效。

二、针对性的改革建议

学前教育专业培养人才的模式,区别于专业教育而与师范专业趋同,但因其教育对象是幼儿,教育相对具有特殊性和更重要的意义。因而在对幼儿教育的师资力量进行教育培训时,应当更为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得培养出的人才真正能在幼儿教学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同时,也应当注意要区别于专业教育中的对个人特质的过分注重,避免教育的过分专业化,注重对学生作为老师的教学特质的培养,使得学生在教育幼儿时更具有示范性和引导性作用。

1.教学目标方面

专业的培养目标要在明确本专业特性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的时代背景和、发展趋势和学生实际作出,而不应当照搬现成的相近专业的教育模式。

因而,在确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钢琴课的教育目标上,应当明确教育为幼儿教学服务的性质和宗旨,其目标的设定应当区别于专业的钢琴教学,而紧紧围绕幼儿教学的高效实现进行。注重学生的基础训练,提高应用能力。在教学中注重锻炼和强化学生正确的演奏姿势、基本弹法、常用技术训练等基础能力,不断提升作为专业应用能力中最实用的伴奏能力,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实现学以致用。

2.教学内容方面

充实课堂内容,保证教学内容的全面性,增加教学内容的趣味性。要注重对各种常用技术的涵盖。同时,在加强对学生的基础技能训练的基础上,选择趣味性的中小乐曲作为主要的训练内容。还应当注重对学生的合作配合能力、伴奏能力培养,增加钢琴作品欣赏内容。

3.教学方式和手段方面

(1)授课方式的改革

作为传统授课方式的集体课教学在教学基础课的前期能够适应教学需求,引导学生的基础学习。但随着教育内容的逐步深入,学生由于学习态度和基本素质的差异会形成教学效果的明显差异,学生表现和与其适应的教学方法差异也会十分突出。钢琴课程的特殊性,要求授课形式在学生差异化明显时必须进行相应的更新。因而,以集体课为基础,结合小组课、个别课教学成为授课方式改革的趋向。

(2)教师教法的改革

目前,针对学前教育专业钢琴教学的主要授课方法有:示范、讲解法、模仿法、语言提示法、手把手辅助法、正误比较法、自我学习法。教师应当根据学生实况,在教学中,按照教学进度,逐步升级教学方式。注重对学生理论知识的教授和实际弹奏能力的培养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和创新意识,鼓励学生敢于尝试和突破。注重在实践教学中发掘其自创和即兴演奏能力。突破“填鸭式”教学模式和“手把手”教学模式。

(3)授课辅助手段多样化

运用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多媒体播放功能,能够营造音乐教学氛围,缓解学生对枯燥传授方式的抵触性,使其在优美的感官享受中,感受钢琴的美妙,增加学习兴趣。

4.教学教材方面

在选编教材时,根据教学目标,注重结合学生实际能力和幼儿教育现状,进行科学有效的选择。五指原位练习、主要和弦的连接、音阶、哈农练指法类常用技术等基础性技能必须包含在教学教材内,具有代表性的练习曲也应当适当选入教材,儿童练习曲和幼儿钢琴曲应当与伴奏穿插排版。

三、教学改革中需要注意的实务问题

1.注重学生对幼儿弹姿的指导

正确的弹姿,能够帮助幼儿充分运用身体的重量和力量合理进行曲目的弹奏,并促进相关生理功能的发育,在技术和生理上打好基础。因而,在对钢琴教育学生进行教育培训时,老师应当传授学生与弹资有关的经验指导,帮助学生在今后从事教学时,能够做好端正幼儿弹资的工作。

2.指导学生缓解课堂紧张气氛

幼儿对于陌生事物的好奇会激发其学习主动性,但是,由于对于陌生事物的无知而产生的恐惧和畏难心理,也会使得幼儿在钢琴课教学中出现紧张不安的情绪。为了保证幼儿对钢琴知识的有效接收和培养幼儿对钢琴的兴趣,教师在授课时应当能够缓解这种课堂氛围。在高校学前专业钢琴教学中,教师就应当注重对学生关于这方面的指导和经验的传授。

3.指导学生吸引幼儿注意力

高校教师在培养幼教时,不仅应当将自己知道的相关吸引幼儿注意力的方法传授给学生,还应当注重培养学生自己在实践中结合具体授课情况进行具体诱导方式上的改进和创新的独立自主的能力。

4.指导学生合理安排教学

对于初为教师的幼教来说,教学进程的安排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如何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教育的内容,并达到教育的理想效果,成为其在工作中最实际的问题。高校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一方面,要引导学生积极吸取前辈的相关经验;另一方面,也要让学生进行多次的实践和总结,最终帮助学生探索出有自己特色的实用的教育安排。

学前教育对于我国整个教育事业关系重大,针对高校对学前教育钢琴专业课的学生的教学,我们必须及时发现其中的问题并结合时代具体情形进行相应的改革。

参考文献:

当前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第9篇

在本世纪之初,党和国家就把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作为本世纪的三大历史任务。在党的十六大上,党中央又表达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坚强决心,提出要为早日解决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继续奋斗。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世纪大业,是13亿中国人民的神圣使命,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和平发展的核心利益。

然而,岛内分子大肆鼓噪,不断制造“独立”、“两个中国”、“”的言行,对抗祖国大陆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解决问题的方针政策,违背海峡两岸人民求和平、求安定、求发展的共同心愿,使两岸关系蒙上阴影,使台海形势日趋紧张。与此同时,国际敌对势力妄图利用我国改革开放的环境,加剧对我实行“西化”和“分化”的图谋,为“”浊浪推波助澜。

面对严峻的台海形势,要完成祖国全面统一大业,既要立足当前,也要注重今后和长远。青少年正处在人生发展的成长期,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在当前社会剧变的形势下,各种思想文化激荡,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特别是市场经济活动带来的一些消极东西,也给青少年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当局在学校教育和日常生活中采取种种手段对岛内青少年进行“”意识渗透的做法更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加强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涉台教育,深入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拓宽他们的涉台知识面,提高对党和政府解决基本方针的认知度,培养“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的思想感情,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基于以上认识,从年5月起,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会同区教育局、区台办、区侨办、中国民主促进会区委员会的有关同志组成课题组,以区中小学生为研究对象,开展区域性青少年涉台教育现状的调查,旨在摸清和掌握区青少年对台问题的认知度、真实情感和行为态度,从而为加强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涉台教育,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提供建议和对策。

二、开展调研的方法手段:

(一)调查问卷法。开展调查之前,课题组对调查问卷的设计反复听取多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其目的,一是使调查问卷更具科学性、严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能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学校,并有相当数量的学生参加问卷调查,以保证调查分析的科学性和可信度;三是使调查问卷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被调查青少年对涉台问题的认知程度和真实情感。

课题组根据区中小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接受教育的状况,拟定了小学卷、初中卷、高中卷三套调查问卷,对区内13所中、小学的3828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其中,小学组发出调查问卷684份,回收有效问卷682份;初中组发出调查问卷1753份,回收有效问卷1751份;高中组发出调查问卷1391份,收回有效问卷1388份。调查问卷总有效率为99.81%。

调查问卷有两类题目:一类是客观性题目,从中可了解到学生对涉台基础知识的认知情况及不同类型的学校开展涉台教育现状。另一类是主观选择题,从中可了解到青少年学生获取涉台信息的渠道和途径,对台问题的思想倾向、基本态度,以及对祖国统一的思想观点等。

(二)座谈会方法。课题组先后在部分中学和地区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师生和台属台胞对问题的看法。一些重点中学的学生比较关心时事形势、平时比较关注问题,史地知识比较丰富,也有自己的观点和思想。他们认为,祖国大陆还不能完全遏制住“”势力的嚣张气焰,其原因一方面除了有美国为“”分子撑腰以外,另一方面20多年的改革开放,祖国大陆综合国力虽然得到增强,科技、军事实力得到提高,但总体上还不够强大,还难以完全遏制得住“”势力的恶性膨胀。对海峡两岸是否会发生武装冲突问题,同学们也都给予了相当的关注。

台属台胞认为他们的晚辈对了解甚少,关心不多,对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张惠妹”、“F4”这一层面上。

(三)资料分析法。课题组对当前政、史、地等学科教学中涉台部分的教材、内容的取舍和实际教学情况也进行了分析。

三、对调查样本的数据分析

课题组借助区内高校人才优势,编制了调查问卷分析软件,对3821份有效问卷进行分析,了解到区中小学开展涉台教育的现状,学生对问题的认知度以及他们对涉台问题的态度情感和思想倾向。

(一)对解决问题的看法。关于对我国解决问题基本方针认知情况的问卷调查,小学组有72.4%、初中组有75.6%、高中组有78.8%的学生选择问卷调查中“和平统一、一国两制”这一条目,表明有75%左右的中小学生认知我国解决问题的基本方针。四、由调查问卷分析得出的相关结论

通过对以上各类数据的分析,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相关结论:

(一)中小学生虽然处于不同的学习年段,但大多数对祖国统一大业问题是关注的,对党和国家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是明了的。

(二)高中学生对本世纪党和国家完成的三大任务之一——“完成祖国统一”的认知度偏低,说明完全有必要对中小学生加强涉台及时事政治教育。

(三)在回答“你对解决问题的看法”时,有30.4%的初中学生选择了“应尊重人民的意愿”,这反映了学生们的真实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流露出“问题要由人民自决”的思想情绪。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说:“两岸统一后,可以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不变,高度自治。同胞的生活方式不变,永享太平。”可见,我们要“充分尊重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不能动摇,这是大前提。从学生的回答中可以看出,学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教育还有待于深入

从对“和平对话,实行一国两制,完成统一大业”的认同情况调查可以看出,一方面中小学生对党和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方针的认知度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文化程度的提高而提高,符合认知的一般规律;另一方面对“和平统一,实行一国两制,完成统一大业”这一基本国策的认同度却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文化程度的提高呈递减的趋势,反映了高中学生对问题的价值判断和态度情感。

上述这些现象应该引起各有关部门的重视。

(四)在祖国版图的“东南”方位,这应该是相当普通的知识,但仍有11.1%的初中生,12.7%的高中学生错误选择;对是祖国的第一宝岛这一常识,也有9.6%的初中生,6.55%高中生不知道,可见文化知识的传授对青少年教育起到何等重要的作用。

五、对策建议

(一)建立必要的法规。加强对青少年涉台教育是关系到祖国统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对青少年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应当在宪法的框架下,制定必要的法规以增强对青少年开展涉台教育的法定意志力。

(二)积极营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社会氛围。全社会都要在思想上重视、关心对青少年开展涉台教育。市、区宣传部门可以学习外省市在涉台教育方面成功的经验,在人流集中的广场,通过宣传版面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等有关“祖国统一”的方针政策教育。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各级组织要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力量整合起来,形成一个维护国家领土完整、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反对民族分裂的社会氛围。

(三)坚持行之有效的制度。市台办和市教委1995年曾联合发文,要求每年的1月和9月由教育部门和事务办公室举行两次联席会议,共同商讨青少年涉台教育工作。区教育局也曾于1997年颁发过《关于在本区中小学生中开展涉台教育的通知》,确定每年的10月23日为涉台教育日。这些文件精神在当时都得到了贯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坚持下来。当前,应当恢复和坚持贯彻这些文件的精神,并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相结合,纳入到新时期的学校德育工作中去。

(四)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学校是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涉台教育的主阵地、主课堂、主渠道,学校应根据学生不同的年龄特点,合理安排教育时间,开展内容丰富、形象生动的涉台教育活动,把涉台教育寓于生动活泼的学校教育之中,改变以往单调枯燥的说教方式,细水长流、潜移默化、认知积累、情感升华,使涉台教育成为学生乐于接受的教育内容,达到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行为自觉的教育目的。

(五)加强有关学科涉台教育内容的科学性、完整性、针对性。课程和教材的编排是教育的规制。当前地理学科只偏重于的自然概貌和经济物产,而对人文知识相对偏少,教学内容显得单薄。历史学科中外近代史的章节都有涉及部分的教学内容,但是由于问题的敏感性,不少教师在教学中有顾虑,不敢讲,因而影响了教学效果。在二期课改教学中,要整合有关学科内容,加强和丰富有关“涉台教育”的教学内容,特别是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体现涉台教育内容的科学性、完整性、针对性。在教学中教师要克服“怕讲错,怕讲坏”的畏难情绪,把课程教得更丰富多彩,更吸引学生,发挥学科教育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