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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传统文化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06 16:19:15

互联网与传统文化

互联网与传统文化第1篇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传统文化传承;高校文化建设;昆曲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01-0197-02

距今已有六百多年历史的昆曲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剧种,2001年联合国评鉴首批“人类口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就将其列入其中,这同时也意味着,像许多传统文化一样,昆曲也正面临着生存危机。如何更好地保护这种古老的传统戏剧形式,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是一个令我们思考的问题。

传统文化的传播离不开媒介,随着媒介形态的发展,昆曲施展魅力的场所由最初的舞台,走向广播、影视。由于昆曲在文学和艺术上的特殊性,需要读者(观众)具备一定程度的文化、艺术积累才能理解其内容、欣赏其表演艺术。而大学生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群体,使得高校成为昆曲生存的沃土。因此,倘若能够借助网络媒体的力量,将高校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传承相结合,无疑是一条可行性路径。

一、古莲种子的新土壤:互联网时代的昆曲传播

莲花种子是世界上寿命最长的植物种子,千年前的古莲种子经过培育,依然能发出新芽,绽放出绮丽的花朵。倘若我们将以昆曲为代表的民族传统文化比喻为沉睡千年的古莲种子,那么互联网便是能使它们焕发出全新生机的土壤。

网络媒介具有跨时空传播、即时性强的特点,其强大的多媒体功能更是兼具了纸媒的文字表达和电视、广播的视听功能。常见的网络传播形态有门户网站、论坛、搜索引擎、博客(微博)、播客、即时通信工具等,以此呈现的昆曲文本形态也十分多样。例如,中国戏曲学院“雅音新赏乐团”在推广昆曲艺术时,充分利用微博和微信公众账号的平台,推出微博“雅音新赏昆曲在线”及微信公众账号“雅音新赏”,通过这些平台最新演出资讯、昆曲常识,及演员个人动态,既及时有效地传达信息,又能够通过一幅幅精美的图片让青年观众从视觉之美进入到昆曲的绮丽天地。

此外,网络媒介还具有鲜明的交互性和信息小众化的特点,与受众间的互动加强,使得大学生可以通过网络媒介与昆曲专家、演员进行互动。如“昆曲义工”白先勇的个人微博,内容涉及昆曲演出信息、幕后花絮、昆曲v座、昆曲研究文章等与昆曲相关的方方面面。而微博同时也为昆曲观众提供了参与的机会,观众可以通过微博平台,撰写自己对昆曲的认识,成为其他媒介有效的补充手段。在这个过程中,观众兼有信息接收者和传递者的双重身份,体验感增强,并能自觉推进昆曲更为广泛地传播。

二、珠联璧合:昆曲与高校文化建设

昆曲进入高校,在传播昆曲的同时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可以说是与我国现代大学创立同步的。早在我国第一所最高学府――北京大学创立之初,时任北大校长的蔡元培就聘任昆曲学家吴梅担任词曲教授。20世纪40-50年代,俞平伯在清华大学组建“清华谷音社”,赵景深在上海组织“上海昆曲研习社”,其成员大多是高校师生。改革开放以后,高校又有了普及昆曲的学术、实践活动,其中最具代表意义的就是白先勇的“北大昆曲传承计划”,以及青春版《牡丹亭》的各地公演。

2009年秋,在白先勇的倡导下,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启动“白先勇昆曲传承计划”,该计划“将在北京大学开设昆曲公选课,举办包括演出、展览、讲座等活动在内的昆曲文化周,推动数字昆曲工程等,力求保护昆曲文化、培育昆曲传承新生血液、用全社会的力量推动昆曲文化的复兴。”这项计划一经展开,立即引发不小的影响。而这一传承计划之于我们的意义并非只是对昆曲的传承,它在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所做的尝试,无疑也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北大作为一所历史悠久的名校,本身有着深厚的人文传统。以昆曲教育为例,自蔡元培将昆曲教育引入北大后,北大一直有昆曲传统,以吴梅、俞平伯、吴小如为代表的几代师生不遗余力地研究、创作、推广昆曲艺术,让昆曲之美在北大校园内不间断地一直传承下去。由此,我们便不难理解白先勇为何选择将他的“白先勇昆曲传承计划”率先在北大校园进行推广了。北大的昆曲传统为“白先勇昆曲传承计划”提供了最佳平台,而在这项传统艺术中,北大的校园文化亦在无形中得以丰富、深化。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校园文化建设其实有着相辅相承的互动性,我们甚至可以说,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本身就应当是高校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因此无论传承民族传统文化还是进行高校文化建设,都需要长期坚持下去。校园文化是高校办学理念、校园精神、管理水平的集中展示,它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项持久的、集各方力量共同完成的事业。建设校园文化不能存功利主义之心,须脚踏实地走好每一步。

三、“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传统与“今天”对话

正如昆曲经典《牡丹亭》里的唱词那样:“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在将民族传统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部分的过程中,我们唯有真正进入传统艺术的“园林”之中,让传统与“今天”对话,使传统文化能成为大学生生活中的一部分。在这一方面,“白先勇昆曲传承计划”便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样本。

(一)让多元主体为高校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推动高校文化建设需要高校自身的努力,同时更离不开高校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多元互动。“白先勇昆曲传承计划”得以成功,与高校、市场、社会之间的合作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当前,我国已迈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依据美国学者马丁・特罗对高等教育发展不同阶段特征的描述,从精英教育阶段到大众化教育阶段,其表现并非仅是毛入学率数量指标的变化,数字表象背后所呈现的,则是高等教育若干方面质的变化。在诸种质的变化之中,无法忽视的便是高校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正不断发生着变化,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发展至普及阶段,高校的发展越来越离不开同市场、社会的互动协作,适当地借助来自于校外的力量,不失为一种为高校文化建设注入“新鲜血液”的良好方式。

市场可以为高校文化建设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在“白先勇昆曲传承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其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分别得到了来自可口可乐公司、美国FCCH基金会的资金赞助。在“白先勇昆曲传承计划”中,经费的投入是各项活动如演出、展览、讲座等得以开展的必要条件。当前高校的文化建设,其经费多来自财政拨款,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商业资本同文化之间不断交织缠绕并形成复杂丰富的耦合机制。文化事业同文化产业的发展并行不悖、相互促进。只要建立起完善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高校文化建设也可以充分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顺应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与企业、演出机构、个人等市场力量共同搭建平台,携手促进高校文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

社会对于高校文化建设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专业技术支持上。“白先勇昆曲传承计划”中所开展的一系列昆曲课程、讲座中,其师资团队囊括了国内昆曲研究方面的专家、学者及昆曲表演艺术家,而以青春版《牡丹亭》为代表的昆曲演出则依托苏州昆剧院等演出团体。由此可见,高校文化建设离不开市民和社会的支持,高校应打开校门“拥抱”社会,寻求全社会范围内专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技术支持。借由此路径,以昆曲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也可以传播至更广的范围。

(二)利用新的传播平台进行传播

“白先勇昆曲传承计划”设有官方网站、官方博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账号,最新的演出、讲座等活动资讯及详情,会通过这些平台,使学生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此外,这些平台还会进行一些昆曲相关知识的介绍,虽然这些介绍在学术深度上稍有欠缺,但其富于趣味性,对于昆曲的普及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同时,网络媒体的交互性特点也使得其成为学生与昆曲专家、表演艺术家互动的平台,在互动的过程中,他们不仅是知识的接受者,同时也能真正参与到昆曲的传承之中。

(三)创新学生参与形式

2010年3月,北大进行了一场校园版《牡丹亭》海选,通过海选,北大昆曲工作坊接纳了80名学员,这其中大部分学员都是不具备戏曲基础的。经过一系列昆曲教育后,进入排练阶段,著名昆曲表演艺术家张继青、姚继j以及青春版《牡丹亭》主演都曾多次到F场指导这些学生的表演,到2011年4月,校园版《牡丹亭》终于在北大进行公演。这种让学生参与到民族传统文化之中的新形式,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学生之间的距离不再遥远,而是具有一种新鲜的吸引力,让学生乐于接近、了解,无形中达到了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目的,并在此基础上建设了时代意义与民族传统兼具的校园文化。

四、结语

互联网时代,以高校文化建设为依托,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我们今日的努力,可以守住那些不应被时间隔断的文化,让源远流长的中华传统文化一代代传承下去。

参考文献:

[1]白先勇北大昆曲传承计划. http:///maywalk/KunOpera/.

[2]江巨荣.汤显祖研究论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

[3]汤显祖.牡丹亭[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

[4]吴安新,邓江凌.政府和社会力量参与高校治理问题研究――基于“外部利益相关者”视角[J].现代教育管理,2012,(3):55.

作者简介:

互联网与传统文化第2篇

〔关键词〕 “互联网+”;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生命周期;跨界;机理

〔中图分类号〕G124;F2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7)01-0029-08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2015年3月,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h上正式提出制订“互联网+”计划,强调“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同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互联网+”由此上升为国家战略,互联网行业成为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命脉的关键。所谓“互联网+”,即利用互联网平台与信息通信技术,将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1〕这意味着互联网不再仅仅是一种技术工具或者营销渠道,而是一种变革、重构、整合方方面面的思维方式与结构方式。进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将致力于实现文化产业结构的多元化、文化经济活动的泛数据化、社会文化生活的物联网化以及文化企业能力的衍生化〔2〕;同时,互联网成为发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新引擎”的基础资源与重要手段。在此背景下,一方面,互联网给文化上市公司带来迥然不同的命运,即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传统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开始缩短且走向衰退化;互联网类文化上市公司则正值生命周期的青春期,且崛起快速,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标杆企业和业界、学界关注的焦点。另一方面,文化上市公司受“互联网化”主导的跨界发展时代到来的影响,已有超过25%的文化类上市公司直接聚焦在网络信息、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等领域,超过90%的文化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进入互联网领域,引领着文化产业走向真正的多元跨界发展时代。追根溯源,“互联网+”带来了文化上市公司怎样的繁荣?互联网基因是如何推动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此消彼长的?其跨界演化机理与混业经营逻辑是什么?本文接下来将探讨这些现实问题与理论命题。

二、“互联网+”时代文化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特点

按照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网络的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中国7亿庞大的网民规模(CNNIC,2016)不但给中国互联网经济带来无限想像空间和价值,也伴随互联网平台推动着巨量信息的流动与大数据的整合,不断产生着全球性的经济价值。〔3〕在文化产业领域,“互联网+”时代带来的转型红利正在逐渐体现。统计数据指出,互联网文化产业公司的市值将占中国文化产业总市值的七成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文化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陈少峰教授经过研究于2015年7月在第六届中国文化产业前沿论坛上提出的。,如此,文化产业的互联网时代便真正到来。一方面互联网对传统文化产业与传统文化市场带来创造性破坏,另一方面文化产业的发展也深深地刻上了互联网基因的烙印。特别是以BAT为首的互联网公司相继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后,更是颠覆了传统文化龙头企业的市场地位。互联网已不再是“第四媒体”与“互联网技术”的角色那么简单,而是互联网思维、互联网创造、互联网经营模式、互联网营销等多元角色,合力变革着现有文化企业的竞争结构与价值创造模式。

根据我们的统计,截至2016年9月我国文化类上市公司数量(含境外上市)达346家,其中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上市公司数量最多(图1),高达92家,占总量的26.4%,超过1/4。数据来自笔者整理的2014-2016年在境内、境外上市的346家文化产业公司,并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十大行业分类(按照产业分类第二层)标准对346家公司进行了行业归类。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属于新兴领域,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增值电信服务业(文化部分)、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业等。从近3年的变迁情况看,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正在成为各类资本竞相投资的热点行业,上市公司数量逐年高速增加,特别是为互联网信息服务与增值电信服务领域带来无限商机,而且国家层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吸引了大批风险投资的进入,反映出近年文化类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攀升很大程度上是“互联网+”嵌入文化产业领域所带来的。

与此同时,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的优势还体现在总营收与总利润上,2014年的营业收入均值高达197.3亿元,利润均值20.9亿元,均远远高于其他行业――互联网信息传播服务行业的营业总收入均值是传统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业的21倍,是文化专用设备生产行业的11倍;互联网信息传播服务业的净利润均值则是文化专用设备生产行业的52倍、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业的12倍,表现出互联网信息传播服务行业上市公司的绝对优势与崛起态势。图2是2014年文化类上市公司行业总营收与净利润均值比较。数据来自笔者整理的2014年305家文化上市公司年报,从中分别提取了关于总营收与净利润的数据。

即使按照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第三层的50个细分行业来看,自2010年以来,文化类上市公司仅分布在32个细分行业里,其中,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的上市公司总量位居第一位(拥有65家上市公司),占文化类上市公司总量的18.79%,约为1/5;且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平均增长速度最快,这与近年网络游戏公司、网络视频企业、手机游戏公司纷纷登陆资本市场的发展态势是吻合的。与此同时,文化软件服务行业居第二位,有30家上市公司,约占文化类上市公司总量的8.67%,且增长迅速,既反映了文化软件服务作为技术应用典范的新兴行业优势,也凸显出文化软件服务行业因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动漫、网络游戏、多媒体等数字内容行业的内嵌式发展关系。

三、互联网时代不同行业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的演化轨迹

W络社会的崛起与互联网经济的繁荣相得益彰。“互联网+”时代的“互联网+文化产业”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巩固其战略支柱产业地位的重要支撑,不仅创造了全新的经济形态,变革了商业模式,还加速着互联网技术、文化创意与其他相关产业的跨界融合,推动着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生命周期演化的加速。

美国学者伊查克・爱迪思早在1998年出版的《企业生命周期》一书中便详细地论述了企业生命周期理论,提出了“十阶段说”,即孕育期、婴儿期、学步期、青春期、盛年期、稳定期、贵族期、内耗期(官僚化早期)、官僚期、衰亡期等。〔4〕文化企业同样具有类似于生命体的周期演化特征,会经历企业初创、企业成长、企业成熟、企业衰亡过程。对于文化上市公司而言,目前学界达成的共识是,上市公司的生命周期主要包含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三个阶段(赵蒲、孙爱英,2005)。〔5〕按照三个阶段的划分方法,我们将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再细分为七个阶段,具体见下表。

1.新兴互联网行业与传统文化行业上市公司生命周期的差异性

不同行业的文化上市公司的生命周期处于不同阶段。首先,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服务(文化部分)、文化软件服务(多媒体、动漫游戏软件开发与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等行业的文化上市公司正处于成长期,其在营业收入、总资产及技术与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等方面都处于旺盛的增长阶段,企业年龄也相对较轻;文化企业的总体实力与公司治理能力呈现大幅度提升,开始谋求企业运营自控力与灵活性的平衡。

其次,新闻业、出版业、电视电影、娱乐休闲服务等行业的文化上市公司处于成熟期。成长期的高增长指标大部分回归正常增速,文化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业务模式、盈利能力、治理机制等趋于稳定,但企业内部官僚气息日益加重、组织效率开始降低、创新动力被大大削弱,组织老化征兆开始出现;同时,稳定而成熟的业务为文化企业带来较为充裕的资金回报,产生了兼并收购的欲望以期获取新的市场和业务板块,尽管成熟的业务模式和营销渠道由于惯性作用仍然能够为文化企业带来盈利,但内部耗损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新变化、新需求的及时适应性被层层的官僚体系和复杂的响应流程所搁置。

再次,传统出版发行、广播等行业的文化企业处于衰退期。文化企业的主要业务明显下滑,退货、滞销开始频繁出现――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滑,新的竞争对手正在加速吞噬原本属于自己的市场份额,企业高管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大力采取措施谋求变革,但大量的精力耗散于部门间的推诿与内斗,集体离职现象与负面媒体报道频频出现,整个文化企业发展到后期甚至开始大规模裁员,或者大幅收缩业务线,或者大刀阔斧进行改革,或者开始粉饰包装以谋求被收购。

2.不同发展阶段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形成正向老化与逆向重生的双重结合体

文化上市公司的生命周期总体看实际上包含了正向老化和逆向重生两条循环路径。正向循环是一个逐步走向衰亡的老化过程。然而在实践中,当文化上市公司发现自身处于不断老化的生命周期循环过程中时,会主动采用防御和改善措施,做出“拯救行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正向循环速度减慢,甚至重新进入逆向循环。而一旦文化上市公司开始沿着生命周期曲线逆向循环,则意味着开启了逐步走向“青春”的重生过程。例如,很多传统媒体上市企业的重生过程中,平台/生态型互联网企业与O2O的商业模式起着关键的助推作用。

具体来看,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的演化趋势围绕正向老化与逆向重生展开。文化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与传统的文化行业处于正向老化的居多;而以粤传媒、号百控股、黄山旅游、长城电脑等传统传媒行业与文化制造业企业为代表的文化上市公司则表现出严重老化的发展趋势。此外,乐视网、网宿科技、生意宝、广电网络、鹏博士等网络文化企业主要以正逆均衡为主,而这个阶段的华策影视、华侨城A等传统文化产业则与新媒体、新技术积极进行跨行业、跨产品融合,实现了重生。

3.互联网技术成为牵引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演化的助推器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意味着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不再单是技术代名词,也不单指互联网思维的介入,而是像水电煤等基础设施一样开始全方位融合与嵌入各个行业的创新发展过程中。〔6〕就文化产业而言,互联网+”是助推互联网与传统文化企业深度融合、互相影响、互相进入与促成转型的战略。不单是传统文化企业需要寻求与互联网的优势互补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创新力,互联网企业也需要进入传统行业挖掘生存机遇,提升生产力。

文化产业的创意过程正被数字技术不断重塑。〔7〕从文化上市公司的生命周期来看,凭借技术创新崛起并持续被高新技术牵引的新兴文化行业类上市公司正处于典型成长期(青春期)。例如乐视网、掌趣科技等,这些企业聚集于移动互联网、网络文化等新兴领域,其营业收入、总资产及技术与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等都表现出明显优势,具有创业时间短、增长迅速的特点;而传统的从事技术创新活动少的文化上市公司大都处于成熟期后期或衰退期,其中,处于成熟后期的文化上市公司主要以粤传媒、中视传媒等传统文化行业的上市公司为代表。这些文化企业的业务增长缓慢,内部管理问题频出,难以快速适应文化市场的新需求与新变革,唯有诉诸于企业技术创新、内容创新与管理模式创新的变革是出路。此外,大多数传统的文化制造业处于衰退期(官僚期),例如*ST彩虹、深康佳A、同州电子、汉王科技等主要从事相关传统文化产品制造的企业,其经营业务出现明显下滑,在文化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也不断下降,虽然企业开始致力于变革,但受官僚体制的耗散效应影响大,执行效果甚微。因此,如何拥抱“互联网+”时代、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向高端文化制造业转型成为延长生命周期的重要抓手。

4.文化上市公司的生命周期应属成长期与成熟前期

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整体而言处于生命周期的成熟前期――是一个管理规范、发展模式较为成熟且运作稳定、充满发展机遇与挑战的阶段,需要特别注意防止企业内部官僚化倾向的扩大化与企业组织效率的下降,确保文化企业创新力的维持与提升,并防止其进入老化过程。鉴于此,文化上市公司应抓住“互联网+”战略带来的发展契机,利用国家现有文化产业政策作为制度保障,构建科学、规范的现代管理模式,提升组织运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将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与营销作为主营业务,积极融入创客/网民大众创新要素〔8〕,秉承技术创新与内容创新理念并贯穿于文化生产与运作环节,构建起文化上市企业独特的盈利模式与经营能力,防止企业出现老化征兆。对于政府而言,应深谙目前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所处阶段的发展规律与发展趋势,针对不同行业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特点出台具体的财政、税收、金融、人才等相关文化产业配套政策。

特别是要认识到,文化上市公司正处于不断老化的生命周期循环过程中,主动进行变革,以开放的国际化思维,着力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加快引入创新流程与创新思维。管理高层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现金字塔式官僚体系的扁平化,提高企业组织应对复杂多变文化市场的响应效率;创造一个充满和谐、推崇团队协作、鼓励创新的文化生态环境;留住文化科技人才,用好文化创意人才,激励与释放文化人才致力于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动文化企业沿着生命周期曲线逆向循环,重新走向充满活力、充满创新力、快速成长的“青春”成长期。

四、“互联网+”时代文化上市公司跨界发展的机理

技术的跨界性是其天性使然。互联网已从技术的跨界性延伸至思维的跨界性,并演变成一场全方位生态式的互联网革命,直接助推了文化企业的变革与生命周期的演化,加速了文化类上市公司跨行业并购、跨界发展。被赋予了互联网基因的文化企业也开始对传统文化产业价值链进行差异化需求的一一解构,再与契合互联网精神与互联网发展模式的价值链重新组合,从而呈现出文化上市公司跨领域、跨行业、跨产品进行协作整合,聚焦价值链各环节再造的全新生产跨界模式、盈利跨界模式与营销跨界模式。

1.传统文化上市公司与移动互联网无缝对接

传统文化产业与移动互联网的无缝对接迎来“数与网”的时代,引领文化上市公司朝着“微市场”化发展。〔9〕特别是传统文化上市公司纷纷围绕移动互联网布局创业生态,通过入股、并购与收购等最简单快捷的方式进入手机游戏领域,争夺移动互联网入口。华谊兄弟就是“去电影化”进军手游行业的典范之一。早在2013年便斥资6.7亿元收购了手游企业银汉科技50.88%的股权,再通过影视作品与手机游戏的互补协同效应挖掘“影游互动”模式的潜在价值〔10〕,而且,华谊兄弟在2014年其游戏收入已经占到企业总营收的3成,打造了一个跨界发展、混业经营的新格局。同样,光线传媒通过收购妙趣横生(1.6亿元收购26%的股权)、仙海网络(2.3亿元收购20%的股权)等手机游戏企业积极布局“游戏+影视”产业链,朝着包括电影、电视、演出、动漫、手机游戏、主题公园,衍生品开发等多个行业的混业经营模式发展。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移动智能终端与阅读、视听相结合带来的传统媒体生存危机事件频频呈现。2014年初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新闻晚报》停刊、上海文广集团主管主办的《天天新报》停刊、南方报业集团旗下的《风尚周报》停刊……意味着传统媒体与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刻不容缓。又如博瑞传播,早在2009年收购成都梦工厂后便进入游戏领域,与久游、百度等合作,并于2014年重点向移动游戏转型,成为传统媒体向手游新媒体成功转型的典范。此外,浙报传媒也进入移动游戏行业,通过成功收购杭州边锋和上海浩方两家游戏公司以及入股2亿元进入电竞游戏公司,进而从原来的报刊发行、广告、印刷与网络新闻等主营业务跨界至互联网游戏研发与运营领域〔11〕,谋求实现手游、电子竞技游戏、网页游戏联合运营及竞技赛事等资源优势的整合,形成协同发展效应。

2.互联网将文化上市公司的界限与文化产业价值链全部打通

互联网实现了传统模式的革新,其平台式模式通过分权与能力衍生将所有受众统一到平台上,将文化创意内容资源反复在开放的网络空间里进行多元有序组合与延伸使用〔12〕,并进行跨界、跨屏、跨网与跨业发展,不断形成新的价值增值。对于文化上市公司而言,“互联网+”带来的无所不在的创新所催生的文化产业数字化、虚拟化、体验式,不仅将传统文化产业链全部打通,还对“源头创意、互联网金融、内容制作、互联网宣介、精准营销、衍生品周边”等环节进行重新组合排序,从而建立起由互联网无缝介入的一种全新、无界、高效联通的文化产业链。互联网文化上市公司成为真正的“大文化、泛娱乐”集成者。传统的电影、新闻出版、休闲娱乐、动漫与新兴的网络游戏、网络动漫、手游、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等开始在阿里巴巴、腾讯、百度、搜狐等互联网上市公司的主导下成功融合,意味着更多互联网巨头已通过并购方式成功跨界至文化产业领域,进行产业整合与开辟新价值空间。〔13〕例如,腾讯凭借网络平台与掌控互联网端口的优势,积极落实“泛娱乐”发展战略,着力打造创意内容、文化产品发行销售、衍生品等产业链的上下游〔14〕,其既协作又竞争的博弈关系向互联网时代的文化上市公司释放了一个信号:互联网时代没有哪个文化企业可以唱独角戏、独霸天下,只有追求互惠互利的竞合才是共赢的根本。

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文化产业的业态裂变与融合进一步加剧,诱发了新的游戏规则〔15〕,特别是当内容入口与场景入口被成功打通以后,IP(Intellectual property)显得尤为重要。网络版权保护理念与保护制度的建构因此亟须提速,它决定了文化产业链各环节间协同效应的达成与产业链、价值链拓展的效益。文化产业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内容,而内容的创新与创意来自于源源不断的创作者,但创作者权益的维护与利益的获得需要完善的版权保护制度以及龙头文化企业的示范效应。文化上市公司应将网络版权保护作为企业社会责任,发挥引导行业尊重网络版权、保护网络版权的领头羊作用。对此,主流媒体应发挥正向的积极引导作用,呼吁数字版权与网络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与及时出场。〔16〕网民也应建构正确的版权消费意识。网民对网络侵权与盗版的漠视,将直接影响文化原创者的权益与创新的主动性,影响致力于原创的文化上市公司的积极性,从而破坏文化产业链的上端环节,长期来看最终将导致整个产业链条无法顺利循环与健康运转。

3.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式增量创新

对于传统媒体而言,以互联网为先锋的新媒体的出现在使其遭遇毁灭性打击的同时,也带来裂变性改革――在个性化定制时代及阅读碎片化与在线化时代,须立足顶层设计重建媒体生产方式与传播流程,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真正交融构建不同于以往的新的生存模式。一方面,推动传统媒体进入互联网不断进行增量的微创新――互联网逻辑主导下的传统媒体发展理念更加开放、传播模式更加多元,致力于全力释放全民参与、大众体验与去中心化的亮点;同时鼓励传统媒体进入与互联网巨头重组、重构与重建大潮,形成文化上市公司混业经营的繁荣现状。另一方面,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需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的精准魅力与多元化的新媒体传播平台掌控文化传媒市场的最新现实动态需求,挖掘传统纸媒与新兴网媒受技术牵引的内容差异性〔17〕,着手细分市场并利用长尾理论挖掘小众市场。换言之,真正实现将交互式媒介内容与全业务内容集成嵌入互联网技术、云计算与大数据基因,并进行个性化定制与精准营销,推动传统媒体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主导的视听新媒体的完美融合。〔18〕

具体来看,新旧媒体的共生融合表现在去中心化、跨媒体、全渠道、多向互印⒁贫化与全媒体化等特点中。一方面,广播、电视、图书报刊等传统媒体进入了门户网站、视听网站、社交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领域诉求合作协同、共荣共生的发展阶段。例如,2015年6月东方明珠与百视通跨界合并成立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原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A股市场首家千亿市值的文化传媒航母,并通过与华谊兄弟的版权战略合作,实现新兴的IPTV、数字电视与传统的媒体、影视企业之间多渠道的资源整合,打造一个互联网全媒体与全内容的生态系统。另一方面,文化类上市公司跨区域合作、跨领域发展、跨行业转型的跨界特点,不但将传统媒体的生死大权直接递交给互联网,也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界限变得模糊,使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变成一个相对性概念。就第四媒体“互联网”而言,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电影属于传统媒介,但在互联网媒介里,门户网站相对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媒介也成为“过去时态”。新技术的层出不穷及其在媒体生态圈里的应用不断革新着信息传播的载体,丰富着新媒体的内涵与外延。在此背景下,传统媒体上市公司应积极利用互联网展开跨界经营,基于居前、想象与虚拟的现实文化需求不断地革新着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推动传统文化生产模式转型升级。2015年,上海文广集团(SMG)旗下第一财经与阿里巴巴实现战略合作;国内报业领头羊博瑞传播旗下的成都先锋文化传媒则通过搭建“互联网+”创意联盟进军移动互联网与网络游戏业。与此同时,传媒上市公司境外扩张势头也呈现上升趋势。2015年6月,凤凰出版集团整体并购了主营电子有声读物的美国PIL公司,实现儿童益智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全球市场第一;而乐视网旗下的乐视影业与狮门影业、派拉蒙等好莱坞电影公司也在积极开展合作。

4.互联网基因引发传统文化制造企业衰落与高端文化制造企业崛起

在“互联网+”开始全方位介入制造业领域的大背景下,传统文化制造企业的发展速度放缓,特别是面对技术含量低、缺乏自主品牌、低利润文化相关产品生产与制造环节的瓶颈,有些文化制造企业呈现出明显衰退曲线。而互联网便成为破解传统文化制造业发展困局的关键。互联网技术与可便携/移动终端设备的结合,为用户带来了全新的网络文化体验方式与数字化展示载体。〔19〕在此背景下,对于从事文化制造业的上市公司而言,在微观层面,需加快科技创新步伐,致力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加大企业对文化产品的研发投入与科技人员投入力度,特别是应根据所处发展阶段与经营特点合理安排研发投入结构,高效利用研发资金,重视创新性强的研发项目〔20〕,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文化产品。例如,关于大型舞台剧目的数字化与虚拟可视化终端、关于传统美术作品的数字化设备终端、关于博物馆文物遗产的数字化转化产品等,实现传统文化制造业的重生。在宏观层面,应积极利用互联网实现文化制造业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合作,推动价值链的开发与共享,鼓励充分利用新技术、移动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开发新产品、创新传统文化制造品的内容与形式,赋予传统文化制造品智能化与数字化内涵。

互联网基因的注入将高端文化制造业推上全新的发展舞台。具有高技术含量、高智能化、高附加值与物联网特点的高端文化制造业成为传统文化制造企业转型升级的必然方向。首先,从行业布局来看,一是文化生产设备集中于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设施、物联网设备、智能硬件设备与数字化文化生产设备方面;二是文化用品设备围绕着移动互联网设备、移动智能终端、用户远程操控设备、可穿戴设备、VR与CR设备以及数据自动采集设备进行。其次,从发展重心来看,一方面,从事高端文化制造业的企业应将主营业务的重心放在研发与设计、营销和服务两个层面,既要利用高新技术加快产业升级转型,又需要利用“互联网+”带来的全新的价值创造、个性化定制与网络协同模式,积极开发支持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终端的产品,逐渐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占据产业链的有利生态位。例如,传统的印刷企业、印刷设备耗材企业应利用互联网技术与云平台实现大整合,全力打造数字印刷与云印刷、精准按需出版,提高设计、生产、营销/交易、物流、服务、终端产业链增值与价值变现能力。另一方面,应把脉国际文化市场最新走势,及时掌握国际新情况、新问题与新动向,利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机遇带来的政策推力与政策红利,积极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有文化制造品牌,利用国内与国外两个市场,抓住一切契机实现高端文化制造企业的崛起。

五、结语

“互联网+”时代带来的新信息基础设施、新组织体系、新文化分工体系与新制度体系,对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的演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传统文化上市公司而言,其生命周期是持续走向衰退还是实现重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拥抱互联网以及与互联网融合的深度;对于新兴行业文化上市公司而言,则是利用互联网整合现有新旧优秀文化资源,致力于累积性创新与颠覆性创新,并行推动文化生产率跃升,并以稳健的增长速度不断行进在典型成长期阶段。虽然“互联网+”时代不同行业的文化上市公司所处的生命周期不同,但却有着共同与共通的演化轨迹,即纷纷开始迈向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跨界融合发展”。鉴于此,在当前“互联网+”“文化+”融合的新阶段,政府应积极探索更加合理的预见性制度安排与治理体系,为文化产业全方位跨界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生态;而文化上市企业则应加快科技创新(特别是赋能性技术创新)、内容创意(开发IP)、产品创新与模式创新,以更加积极、主动、开放的姿态拥抱新时代。

〔参考文献〕

〔1〕陈力丹,史一棋.重构媒体与用户关系:国际媒体同行的互联网思维经验〔J〕.新闻界,2014(24):75-80.

互联网与传统文化第3篇

关键词:互联网文化产业;文化产品;传播模式;前景展望

一、互联网文化产业概况

所谓互联网文化产业,亦称新媒体产业、数字文化产业或者数字娱乐产业,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创新,是当今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核心领域。至2016年底,中国文化产业结构将分成四部分:一是互联网文化产业,其市场价值将占70%;二是传统媒体,包括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大约将占10%;三是艺术品和工艺美术品,大约将占10%;四是旅游和演出等娱乐活动,大约将占10%,由此将形成7∶1∶1∶1的发展格局。

互联网文化产业最大的特点是平台为王,做平台的企业基本上都是赚钱比较多的,做内容的企业赚钱比较少。而数字文化产业是以互联网作为平台的,这个平台有两个特点:一是向移动化发展,二是这个平台是无边界的。

这些做平台的互联网文化公司不仅做数字文化产业,还做其他内容,如网络零售、金融等各种各样的服务,会形成同质化大型平台集团。即企业经营的主业大体相同,如现在都做网络文学、游戏、广告,而接下来都做金融等。这是一个大的发展格局。数字文化产业会给人类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很多创业领域和发展领域都将跟数字文化产业发生联系。

二、互联网文化产业特点

互联网文化产业是一种新的产业生态系统,一般条件下,互联网文化产业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足够的规模,即海量的内容;二是要专业化,即做得很细。传统媒体的平台规模效益日渐萎缩,互联网则可以无边界。如百度可以无边界的广告数量,这就是平台的效果,所以它是真正具有海量内容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传统媒体会受到互联网平台的巨大冲击。所以,今后传统媒体主要生长的路径就是内容的品牌化,即具有别人所不可替代的内容,譬如包括电视的黄金栏目、大型的选秀和娱乐栏目、电视剧等都是将来电视台竞争生存的主要空间。

互联网文化产业的核心要素是新媒体,是新技术条件下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基础而产生的媒体形态,是相对于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四大传统媒体形态而言的,如数字杂志、数字电视和手机媒体等。新媒体作为新兴媒体形态,除了满足传统媒体为人们提供信息、交流和娱乐的需求之外,还具有即时性与交互性、海量性与共享性、多媒体与超文本、个性化与社群化等独特优势。新媒体之“新”,不仅“新”在技术和形式上,更是“新”在理念上。理念上的创新带来科技的进步,科技的进步带来文化在创新模式、传播途径和影响方式等方面的深刻变化,二者的结合更进一步地改变着整个社会和人们的生活方式。在新媒体时代,围绕着新媒体的创新所形成的新媒体文化,成为推动社会文化发展和繁荣的动力源泉。

三、互联网文化产业给传统文化企业带来的冲击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快速发展,新媒体越来越深刻地渗入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方式之中。在新媒体大行其道的背景下,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传统文化产业和传统媒体受到巨大冲击,将来很可能还会受到更大冲击,文化产业中各个板块的新格局将会在接下来的几年内得到更加清晰的呈现。

最显著的现象是互联网企业对文化企业的并购。互联网公司在影视、文学、音乐、动漫等诸多领域的布局,这让传统文化领域从业者感到来势汹汹。图书、杂志或者报纸等纸质媒体从传统媒体的角度来看是转型不了的,必须用互联网的思维实现业务的扩展,而不是将报纸和杂志搬到网上去,那是搬不动的。传统电视和互联网的合作也开启了全新的模式,在电视直播和在线互动进行了创新式的结合,开辟了“网台互动”模式。

互联网既激发了文化消费需求,又反过来推动了文化产品供给。互联网打通文化领域产业链,促进文化产业整体业态升级。平台为王、内容为王、专业垂直、O2O模式、股权众筹以及在线参与等商业模式成为文化产业的主流,知识产权保护则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灵魂。

互联网的发展促进了跨界融合,创新了文化金融合作模式。如何拓宽融资渠道是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难题,在互联网平台下,众筹、股权投资等新的文化金融模式正在出现。专门的众筹网站的诞生以及淘宝网等许多网站成立的众筹平台,为文化艺术类的项目提供了新的思路,艺术家、小企业家可以通过在网络上展示创意,预先向大众募集资金。众筹依托互联网拓展,是中小文化企业或个人融资的补充。

在快餐式阅读习惯的潮流下,提升内容品质是互联网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内容产品的质量始终是决定产业和市场发展水准的关键,而互联网内容产品的核心是产权保护。保护网络版权、培育正版消费理念有利于激发内容创作者的活力,互联网企业既要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实现基于正版内容运营的盈利,也要发挥企业责任,积极打击盗版。内容产业其实最核心的就是版权,互联网与传统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正在成为一个市场价值越来越大的有机生态系统。

四、互联网文化产业今后的发展思考

要学会运用互联网思维发展自己。面对强大的互联网浪潮,企业的转型已成为必然。在互联网时代,企业转型离不开互联网平台,更需依赖互联网思维。互联网的发展深刻地改变了人们数千年赖以生存的生活方式。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的不断进步,要求人们对市场、对用户、对产品、对传统企业价值链乃至于对整个商业生态进行重新审视,这种思维方式就是互联网思维。新媒体时代是一个大数据、大平台的信息时代,网络技术的进步带来的是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深刻改变,互联网本身也不再是虚拟不实的经济体。任何文化企业都必须时时刻刻准备调整和改变,以适应互联网技术的变化。

要将创新机制纳入到企业制度中去。“跨界融合”已成为文化产业向前发展和变革的铁律。在文化产业从需求驱动进入到创新驱动阶段的今天,对新媒体条件下的新技术应用,使得许多传统行业要么破产倒闭要么被迫融合,传统的行业边界显得愈加模糊。在这种大趋势下,文化企业更需要努力适应这种变化,在找寻新技术作为支撑的同时,努力在行业融合中进行相应的技术与文化创新、内容和运营管理方式创新、传播渠道与用人考核机制创新。同时,先进理念的变革和创新来自于企业的人才创新,这要求文化企业必须坚持把以人才为根本,以优秀企业家为中心,作为社会文化建设发展提升的指导,才能葆有文化企业在推动社会文化建设和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作者单位: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 陈少峰《互联网文化产业环境下文化国企发展对策分析》,《北京联合大学学报》2015年第13卷第1期

互联网与传统文化第4篇

关键词:互联网+;非物质文化;可持续发展;台州黄岩翻簧竹雕

自20世纪开始,人类对于文化活动的传播便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叠加,各种非物质文化的传播不仅是文化的传播,更是精神的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了人类对文化社会演变的认识和发展方向的预判。我国台州黄岩翻簧竹雕作为传统非物质文化的一种,其广泛的传播和发展不仅能够保证我国文化的完整性,更有利于促进人们精神上对社会的认同。

1 强化互联网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原因及重要性

在信息化笼罩整个社会的今天,“互联网+”的发展模式已经不仅局限于经济领域,更渗透到了文化领域,互联网+与传统非物质文化的结合,是当代人们对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形式。

1.1 强化互联网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原因

人类历史上对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为:笔墨录音电视互联网。在这个传播模式中,体现的是人类对文化传承形式的演变,更彰显了社会的发展趋势。当今世界的发展是基于互联网时代下的发展,无论是经济领域还是文化领域,都离不开互联网+的模式[1]。当代人们对传统非物质文化的关注度逐渐降低,不仅传承人缺乏,传承技术更是不够创新。互联网是当代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利器,若将互联网+与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不仅能够带动传统文化繁荣,更能丰富人们对传统非物质文化的认同感。

1.2 强化互联网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性

互联网背景下,通过各种新媒体与非物质文化遗传的融合,不仅能够满足人们对物质消费的需求,更能引起人们对民族文化的了解与拥护。任何文化形式的生命力不在于其在某个时代引起多大的波动,而在于其能付在漫长的历史发展长河中不断完善自己。与时代背景相融合,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通过互联网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更能够引起广大受众的关注,当代人们日常休闲和工作都会依赖互联网[2]。若能将文化与互联网相融合便能够引起更多年轻人的关注,进而更好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传的传承。此外,当代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许多的商品通过互联网的渠道进行销售,若能够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互联网的电商平台进行对接,便能够通过商业的形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经济产业相挂钩,在传承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更能够提高一定的经济效益。

2 互联网环境下实现台州黄岩翻簧竹雕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台州黄岩翻簧竹雕是我国著名的手工艺艺术,在发展中形成了特有的文化形式,是中国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如何通过互联网+的模式来强化台州黄岩翻簧竹雕的可持续发展备受社会的关注。

2.1 与电子商务平台融合

电子商务平台是互联网时代下的产物,其经济运营模式的出现不仅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腾飞,更对各类文化的传播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台州黄岩翻簧竹雕,是一种手工艺艺术,其文化可转换为物质形态,不仅具备物质价值,更具备欣赏与收藏价值。台州黄岩翻簧竹雕可以以商品的形式上传到电子商务平台,通过电子商务来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进而实现经济与文化“双收”的局面,在商业流通的过程中,还会勾起部分国人的兴趣,进而转向对该手工艺技术的学习,促进台州黄岩翻簧竹雕手工艺艺术的可持续发展。

2.2 形成规模性的技能培训基地

台州黄岩翻簧竹雕作为一门手工艺技术,其传承和发展就必须人们主动的进行培训和学习。然而,现阶段我国台州黄岩翻簧竹雕的继承人少之又少。而且,很难在有限的时间内实现规模性的传承,让台州黄岩翻簧竹雕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形成规模化。为此,在台州黄岩翻簧竹雕形成商业规模的前提下,使业界人士共同融资,组建黄岩翻簧竹雕的培训机构,使技术形成规模化、制度化。作为传统非物质文化的传承,政府亦要提高扶持力度,提供培训基地一定的厂房设备,并减少相应的赋税,让台州黄岩翻簧竹雕艺术在良好的环境下得以健康发展,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2.3 强化互联网+的理念,提高宣髁Χ

台州黄岩翻簧竹雕作为一种手工艺品,在学习与传承的过程中,首要的任务是转变人们对传统非物质文化的理念。在互联网+模式背景下,通过互联网下的新媒体对台州黄岩翻簧竹雕进行文化传播。强化对黄岩翻簧竹雕手工艺文化的宣传力度。并在互联网环境中形成固有的非物质文化传承的积极意义的氛围,让人们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受互联网文化环境的潜移默化影响,进而对台州黄岩翻簧竹雕产生浓厚的兴趣与对民族文化继承的责任感[3]。

2.4 通过互联网来革新黄岩翻簧竹雕的传承方式

在传统文化传承中,台州黄岩翻簧竹雕传承主要以继承人的方式“人对人”进行传承。这不仅降低文化传承的效率,更影响了其持续性发展的可能性。为此,要与互联网进行对接,通过互联网+模式来讲黄岩翻簧竹雕的传承方式进行革新,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等公众平台对其进行宣传,在保护性继承的手法上进行改革,通过明星效应、非继承人培训和网络真人秀等形式,以“互联网+”新媒体渠道播出,进而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3 结语

互联网+模式在当今时代与传统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其中,台州黄岩翻簧竹雕不仅拥有者独特的文化特性,更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工匠精神”的体现,为此,要切实强化互联网+模式下台州黄岩翻簧竹雕的发展,以此来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犹建.网络时代数字化语境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J].新闻爱好者,2012,01(19):39-40.

互联网与传统文化第5篇

关键词:互联网+;黄梅戏;市场化;生态圈

“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给传统的以舞台表演为主要传播方式的黄梅戏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传统的戏曲产业要想获得生机并得以传承必须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根据黄梅戏自身文化特性,选择合适的文化价值切入点,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实现在市场化创新方式下戏曲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高度融合[1],这是戏曲文化转型走向繁荣的必经之路。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黄梅戏抓住转型时机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有利于促进黄梅戏艺术文化自身的发展,实现黄梅戏文化可持续发展;其次,有利于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后,有利于提高中国文化软实力,是其重要保证。

一、互联网+与黄梅戏发展现状

互联网+的兴起使媒介环境、数字化以及文化消费得以多元化。所谓互联网+黄梅戏,就是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功能,借助互联网背景,形成一体化商业模式,打造互联网+黄梅戏文化生态圈。我们要做的是建立良好的互联网交互体系,利用好新的平台和渠道带来的机遇,以互联网思维推动产品内容的升级,将黄梅戏等戏曲文化融入到市场中,让互联网在黄梅戏的市场化运作中发挥最大的作用。

黄梅戏是中国五大传统剧种之一,经长期传承与发展,其艺术价值、社会价值、非物质文化价值都是市场经济下有待开发的资源[2]。但随外来文化入侵,社会上涌现许多流行元素,这对中国黄梅戏产生巨大冲击,使其发展成本高、效率低、人才流失快。根据相关研究和市场调查发现,黄梅戏发展出现以下不足:(1)缺乏创新型作品和专业人才。长期的市场效益低下,政府扶持能力有限,未能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剧本更新缓慢,缺乏培养专业人才机制。(2)受众群体减少。当代黄梅戏缺乏受众,特别是大学生对黄梅戏乃至整个戏曲文化了解甚微,更倾向于快餐式的流行曲目。(3)黄梅戏改革效果不显著,市场化程度不高。互联网与黄梅戏的结合不密切,缺少实在的产业载体来运作,在市场中处于被动地位,没有明晰的未来发展道路。

二、打造互联网+黄梅戏生态圈

互联网发展愈趋成熟,使我们的生活与互联网紧密融合,这对黄梅戏市场化无疑是一个契机,以黄梅戏为对象来研究互联网+黄梅戏的生态圈,使其更加具体。互联网+黄梅戏生态圈是指在“互联网+”背景下,实现黄梅戏线下线上相结合,其中包括黄梅戏的创作、资料采集、存储、处理、展示、支付、传播、接收、互动、分享、保护等模块,系统地整合成产业链,从而构成了一个共同生态圈,以新的视角来考虑黄梅戏转换、再现、复原、共享、创造等价值,并以新的方式使其在市场化中实现保护和传承。互联网+黄梅戏生态圈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完整的体系,弥补了某些资源的不足,与其他传统文化存在密切的相容互通。

三、黄梅戏市场化开发

通过互联网的手段,实现黄梅戏文化与市场资源的整合,做到黄梅戏创作、采集与记录、存储、传播、分享等一站式服务,扁平化的信息沟通渠道,打破传统的戏曲传播方式局限,实现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逐渐向市场化的产业机制转变。在构建互联网+黄梅戏生态圈时,通过以下途径实现黄梅戏市场化:

(一)培育明星团队,实施链式人才培养战略。人才是黄梅戏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第一,要设置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普及初等教育中戏曲知识,与高校合作组建黄梅戏研修班,培养黄梅戏创造性人才,增强观众的消费需求。第二,培育明星团队,培养从演员、编剧、导演、作曲、舞台设计到产品策划、实施、人才管理等专业化“人才链”。第三,建立人才自身价值与市场价值转换的良好机制,在全国建立起营销网络和经纪人队伍,形成强烈的品牌效应,通过市场获得可观的报酬。

(二)构建互联网+黄梅戏平台,增加受众。开发黄梅戏网络互动平台,立足创新的传播方式,构建创新型文化社区,包括社交、分享式学习、戏曲文化鉴赏等,如:戏曲社区和APP。将黄梅戏与数字媒体、互联网结合,开创新的文化传播模式,增设个人空间模式、私人订制。另外,利用新科技手段与最新科技的融合,如3D技术,将真人与影像完美地结合,开发大型黄梅戏游戏,进入体验式消费阶段,将黄梅戏融入生活,吸引年轻消费群体对黄梅戏的热爱,加深了其趣味性,促进黄梅戏市场化应用。

(三)开发戏曲之乡旅游带。互联网+黄梅戏旅游开发,既网上虚拟旅游还包括实地体验式项目。第一,开发虚拟旅游,满足了没有足够资本或者没有时间去旅游的人群,借助互联网平台旅游消息,在电脑或pad、手机等移动设备上虚拟旅游,实现个性化定制其背景音乐、人物服装、头饰、环境等都可设置与黄梅戏文化相关的虚拟旅游。第二,实地体验式旅游开发,主要是领略黄梅戏文化内涵,在黄梅戏发源地建设文化旅游基地,组织黄梅戏志愿团乡村表演,在景点内设置体验馆,包括文化展览、黄梅体验馆等,还带领参观黄梅戏历史名人故居等旅游项目。

(四)建立互联网+黄梅戏文化发展型企业,形成文化创新产业园。黄梅戏市场开发要加强文化产品和互联网市场整合,以黄梅戏文化艺术为主体,重点整合书刊、电子制品、休闲娱乐项目、旅游、影视、餐饮、文化艺术节等产业,构建多维度集群,实现黄梅戏市场化的创新一站式管理服务。开拓新的演出市场,进行个性化定制,引进外资,加大宣传力度,使黄梅戏在国内外戏曲市场中占领大份额,这会创造一个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结语:互联网+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与传统数字媒体相辅相成。在互联网+黄梅戏生态圈中,运用各种技术,为黄梅戏网络化、市场化提供重要途径,其具体方式是在文化保护和传承过程中挖掘内在价值,增加其社会价值,创造盈利,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新一代重视中国传统文化,每个环节动态循环,能更好地服务大众。纵观传统戏曲的发展状况,不同戏曲均面临创作人才少、政府资扶持力度小等困境,市场反映情况也有诸多难处,打造互联网+黄梅戏生态圈是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戏曲文化,解决面临的现实问题,是推动戏曲文化发展的重要保障。总体来说,互联网+黄梅戏生态圈的建立是互联网时展文化、传承文化开拓出的新出路,将推动黄梅戏的市场化运作,推动文化更具特色,更加繁荣。

参考文献:

[1] 蓝甲云,王铁军,陈冠梅.文化产业市场化的价值导向[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7,28(3):111-114.

[2] 胡建国,张鹏顺.黄梅戏市场价值挖掘及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与对策[J].红河学院学报,2011(6):71-74.

[3] 施宏.新媒体时代下黄梅戏的有效传播和发展探究[J].新媒体研究,2015(1):118-119.

互联网与传统文化第6篇

互联网文化产业作为科技与文化相融合的新兴产业具有新媒体功能和多样的营销渠道,横跨多种产业领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以“互联网+”的思维看,互联网作为一个无边界的平台赋予了文化产业巨大的市场价值。然而,互联网文化产业也面临着规模化负担、同质化竞争、过度投资需求、传统文化转型压力、需求易变性、互联网负面因素、跨界要求等诸多挑战。为此,互联网文化企业需要树立互联网思维,重视内在积累,以规模化或个性化的方法建立正确的商业模式,延长产业链,更新并应用互联网技术,重视线下线上的结合发展,以企业家精神与合作联盟思维开拓互联网文化市场。

[关键词]

互联网;文化产业;商业模式;产业链;文化市场;传统文化转型;跨界

截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同时,互联网应用与社会经济的融合更为深入,网络购物、旅行预订等网络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经济形势的变化也影响网民对网络理财、炒股的使用。[1]在互联网产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互联网文化产业成为文化产业领域的朝阳产业,2015年1-11月,文化产业股权投资事件发生562起,涉及金额高达867.21亿元,较2014年有所增长。从行业分布看,股权投资活跃度最高的是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共266起,而居于次席的移动互联网服务业有93起。[2]与互联网相关的文化产业在资本市场中的活跃充分反映了互联网文化产业的火热程度。本文试图在理论层面上探讨互联网文化的产业特点,在明确挑战的基础上为互联网文化企业的发展指出合理的应对策略。

一、互联网文化产业的特点

互联网与文化产业的结合催生了互联网文化产业这一新的产业形态。作为一个在传统文化产业基础上建立起的产业形态,互联网文化产业延续了文化产业基本额的产业范畴,但互联网为文化产业打开了新的发展空间,这不仅表现为文化产品可以在互联网平台上传播、销售,更本质的是互联网改变了文化产业的构成方式与理解范畴,因此,我们首先要明确以下五点互联网文化产业的新特点。

第一,区别于IT公司单一的技术盈利途径,互联网文化企业的业务涉及平台、内容娱乐等多个领域。表面上看,互联网是由IT技术和通讯技术支撑起来的,其实现在互联网已经超越了IT和通讯领域。IT变成了互联网的一部分,而不是互联网的全部。IT公司只靠IT服务赚钱,互联网公司除了靠IT服务赚钱之外,它还通过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来赚钱。像百度、阿里巴巴、腾讯这些原先的IT企业都转变为互联网公司,传统的门户网站后来变成了各种网络平台,通过做平台然后又加上娱乐内容来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IT公司通过IT技术来获得收益,互联网公司让用户免费使用IT技术,但通过其他渠道来获利,比如用户可以免费使用APP,但平台可以靠卖外卖赚钱。

第二,互联网不等同于新媒体,新媒体只是互联网的一种功能。本质上,互联网是一个大的平台,它经营所有相关内容的产品,而互联网所能提供的新媒体平台是独有的,例如在电影的营销环节,按照一部电影的常规营销模式,海报宣传、落地活动、户外广告是很重要的几块营销投入,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营销已经开始取代传统媒体,成为了娱乐产品营销的主要战场。新媒体的优势在于它能够与其他的功能实现一体化,例如边看边下载,边看电视边购物,以及金融支付这些都是不同功能的一体化。传统媒体是单一的媒体,而新媒体已经与互联网结合在一起,无法分开。所以,新媒体被互联网所同化,变成了其中的一种功能。互联网赋予新媒体的平台效应带来了新的商业模式,也改变了传统文化产业的营销方法。

第三,互联网新媒体能够提供多样的销售渠道,这是一般平台所无法实现的。为什么门户网站会衰落?因为门户网站的功能太单一,它只能展示信息而无法提供销售的渠道。相比较,新媒体平台既能传播信息又能进行销售,传播、展示、买卖都能在互联网平台上实现,互联网把媒介的功能和渠道的功能合二为一。正因为如此,媒体要向平台方向扩展,如现在互联网上转播欧洲杯的收入越来越高,与在传统媒体转播的收入相差很多。媒体平台未来可能有很大的比重要靠广告植入获得收益,它不单是广告而是直接在内容产品中植入广告,这意味着媒体平台在制作内容的过程中,广告植入也归平台所有,媒体平台通过“内容+植入广告+硬广告”的收入来扩展发展空间,这可以成为新媒体平台的盈利渠道。

第四,互联网文化产业是一种跨界产业。对于互联网文化企业而言,业务领域是没有限制的,一些像电商、金融、餐饮等在传统文化产业看来是非文化产品的产业也能够与互联网文化产品整合在一起,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等从事互联网服务的企业由单纯的网络技术平台制造商、运营商和服务商开始涉足文化产业领域,例如腾讯游戏、百度的爱奇艺、阿里巴巴的影视业务都属于互联网文化产业。跨界发展已经成为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一种常态,但互联网跨界不是简单的业务开拓,它一般通过投资合作的方式实现,资本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同领域的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在共同的互联网平台上实现了互联网文化产业的跨界融合。

第五,互联网文化本质上是一种生活方式,互联网文化产业依靠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而具有持久发展力。现在,人们早上一起来先看手机,晚上睡觉前也要看手机,手机其实代表着互联网生活方式。所以,互联网不仅仅是一种工具,因为我们离开了工具还能继续生活下去,但现在我们离开了互联网就会感觉无法继续生活,互联网已经变成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另外,现在大众化的娱乐都转到互联网上,互联网变成了一个大众化的、娱乐化的端口。正因为如此,互联网文化产业拥有了巨大的发展潜力,人们已经习惯甚至离不开互联网平台所提供的文化产品,而互联网文化企业可以充分地利用人们的生活方式开拓文化市场。华谊兄弟也与腾讯合作,进入互联网娱乐领域,好的内容产品都在互联网上培育IP市场价值,然后再充分地实现它的价值。所以,IP的流转需要一个孵化、培育和消费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在互联网上实现的。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优势在于将互联网融入了文化产业,在此意义上互联网文化产业是“互联网+”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归根结底,互联网文化企业需要理解“互联网+”的意涵。所谓的“互联网+”不是指用互联网来取代传统产业,也不是指把传统产业原样搬到互联网平台上来经营,“互联网+”的意涵是:进入互联网的传统文化产业从业者首先应该像互联网人一样思考互联网需要什么样的文化消费。例如在阅读方面,“互联网+”不是把报纸放在互联网上阅读就可以了,而是要把报纸的传统经营模式放在一边,重新思考如何在互联网上进行全新的新闻出版。这是基于对互联网思维的正确认识,互联网思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极致、口碑、专注等等,这些仍然属于传统的企业文化。企业可以在互联网上做任何想实现的产业类型、市场规模、商业模式,这是“互联网+文化产业”所赖以存在的互联网思维。[3]既然互联网思维要求以互联网的方式重新思考传统产业,那么互联网到底是什么?互联网是一个流动性极强的平台,包括商业模式、用户资源、产品设计等资源在互联网上都很容易被其他人利用,这也使得各种各样的资源都汇集在互联网上,使互联网成为了资源集聚地。但最重要的:互联网是无边界的平台,它是一个没有时空限制的经营平台。企业与企业之间都在同一个互联网空间中竞争,地域限制在互联网上被打破了,因此,每个企业都要承受远比过去更大的竞争压力。企业在互联网上可以做任何的事情,除了现场体验之外,技术、娱乐、传播、金融、教育、营销、社交等传统的商业项目都可以搬到互联网上开展,比如说,互联网平台给音乐产业带来了新生,在线音乐的市场规模呈现爆炸式增长,据估计,2014年在线音乐的市场规模接近80亿元[4]。互联网上有文化产业的要素,也有非文化产业的要素,各种各样的行业都能整合在一起,比如淘宝原本主要销售非文化产品,但现在也开始涉足电影票的销售,淘宝说不定会成为最大的电影集团。互联网平台正在成为整合资源的核心领域,围绕着互联网平台正在形成一种网状的价值链条,因此人们认为互联网平台可以去中心化,但事实上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互联网平台不可能去中心化,在平台为王的现状下,互联网平台反而是被BAT(百度、阿里巴巴、淘宝)等大型互联网公司所中心化了,任何互联网业务都离不开微信、微博、淘宝、百度等现有的成熟网络平台,例如移动游戏领域吸引了各大互联网巨头纷纷进驻并加速布局,除了获得移动游戏的高收益外,巨头们的根本目的是共同的,即争夺移动互联网入口。[5]因此,互联网平台仍然具有中心化的特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除了主导平台外其他企业没有自己的生存空间,因为互联网平台也具有个性化的特征,当前蓬勃兴起的垂直平台就是互联网个性化的典型代表,这是一个“中心化+个性化”的时代。

二、互联网文化产业面临的挑战

虽然互联网给文化产业带来了上述新变化,其中蕴含了多种多样的发展机遇,为文化产业打开了新的发展空间,但是,我们也需要注意到,互联网也给文化产业带来了不可忽视的挑战,正视并理解这些挑战是互联网文化产业向前发展的必要前提。第一个挑战是无边界的互联网让企业必须实现规模化才能得以生存。互联网一定要有规模才能盈利,并且只有达到相关领域的领导者才能长久生存。否则企业的市场价值就很小,并且其他同质的企业就可能在任何时候赶超。互联网文化企业的价值取决于它的市场规模,是否能够在瞬息万变的互联网上长久地吸引用户或占有市场规模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第二个挑战是互联网带来的同质化竞争与假货问题。由于互联网的准入门槛低、跟风严重,同质化竞争是互联网的痼疾。众多同质化企业出于吸引用户或消费者的目的都压低商品的价格,而它的利润则来自于销售假货。这无疑恶化了互联网的竞争环境,因此想要成功的互联网文化企业必须思考如何在互联网的同质化竞争中脱颖而出,并且依靠优质的文化产品占据核心竞争力。第三个挑战是互联网竞争所带来的过度投资需求与盈利长期化。面对规模化的生存要求和同质化竞争的现状,一个文化公司要在互联网上立足乃至发展就必须不断地投入大量资金以获得足够的规模和维持必要的竞争力,因此,我们会发现维持一个互联网公司是“烧钱”的,互联网文化产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并且收益较为迟缓,多数的互联网领域短期都无法实现盈利,因此企业很容易面临现金流不足的问题,互联网企业需要保证资金的延续性来等待长期收益。正因为如此,2015年那些烧钱的互联网公司都开始“抱团取暖”,通过抱团来获取更多的资金来源,同时增强竞争力。第四个挑战是互联网对传统文化产业带来巨大的冲击。报刊杂志这些传统的文化媒介将成为小众媒体,原先占有很大比例的传统传媒收入,例如广告和印刷,都将持续下降,这种压力主要源于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兴起;传统戏曲等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将面临更大的市场压力,传统文化很难在市场上获得优势地位;地方电视台将继续衰落,除了中央电视台和少数地方卫视台之外,电视台的收入增长将停滞或下降,而以视频网站为代表的互联网传媒将成为电视台的主要竞争对手;实体店铺经营和多数会展都将遭遇危机,无论是礼品、工艺美术、图书、古玩还是珠宝,实体店将遭遇电商的冲击,同样,传统的会展模式也将受到互联网的冲击,实体店和会展都需要解决“互联网+”的产业转型问题。第五个挑战是传统文化产业即使要向互联网转型也十分困难。传统文化企业要实现转型大多数需要大量的投资,通过投资或并购来拓展自己的新业务,因此充足的资金投入是转型时面临的首要困难。除此以外,互联网转型还有两个方面的风险:一个是技术的风险,一个是文化创意的风险。这两个风险叠加在一起使得互联网文化产业具有较高的风险。所以,凡是在互联网上能成功的一般都是大公司,只有少数成功的企业能够在高风险下赢得高回报,大多数进入互联网领域的企业都以失败告终,这是转型企业所要面对的挑战。第六个挑战是互联网用户的年轻化与需求易变性所带来的产业调整压力。在互联网上,用户大多是青年群体,他们的文化口味变化很快,每一种文化形式可能都只会流行一段时间,这使得互联网文化公司需要不断掌握用户的最新需求,以调整自己的产业布局。困难在于互联网的变化速度十分迅速,一旦企业的调整速度太慢就会被市场抛弃。所谓的调整速度并不仅仅是速度本身,还要求相应的产业集聚能力。所以,互联网对企业的要求不再是传统的“跑得快”,“跑得快”只表明产业的推进速度快,但互联网还要求产业的覆盖面广,即要求尽快实现“规模化”。第七个挑战是互联网所固有的负面因素会影响互联网文化产品的质量。互联网容纳了各种各样的文化要素,这丰富了文化产品的创作来源,但其中一些暴力的、低俗的内容也影响了互联网文化产品的质量。特别是由于互联网的准入门槛低,因此在互联网上各种各样的竞争者特别多,鱼龙混杂的竞争者可能会为互联网文化注入新鲜血液,但也可能干扰互联网文化市场的良好秩序,其中一些劣质作品会给互联网文化创作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如何在互联网上对文化产品存优去劣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第八个挑战是无边界的互联网为文化产业带来的跨界要求。在互联网上要卖文化产品需要综合的知识,例如设计感、品牌、传播、营销等,这可能需要横跨多个产业领域,局限于单一产品的销售在互联网是行不通的。这要求互联网文化公司必须熟悉多个领域的业务情况,并具有整合多领域资源的能力,然而要达到这样的要求并不简单,特别是要把多个产业领域整合在一个互联网的战略布局中是十分困难的,这需要正确而高效的产业发展战略。

三、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策略

为了应对互联网给文化产业带来的各种挑战,互联网文化企业需要根据互联网的新特点与文化产业的自身规律调整产业发展战略,采取正确的应对策略,具体而言,互联网文化企业可以从以下十个方面应对互联网文化产业的挑战。

第一,转变对文化产业的认知模式,由传统思维方式转变为互联网思维。传统的思维方式的一些内容也是互联网时代所需要的,比如实事求是的精神。但我们要改变最根本的盈利思维———利润最大化,在传统产业中,公司都在追求利润最大化,就是赚钱的能力,但现在京东却在证明自己“花钱”的能力,通过“花钱”来占有市场规模、赢得市场地位。互联网文化企业的价值不在于当下的盈利,而在于企业的未来价值,企业在市场变动中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才是最重要的。京东依靠“花钱”积累市场价值是一种表面现象,最根本的原因是京东拥有内在的发展能力,即一套成熟可靠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也就是说互联网更关注企业的内在能力,企业需要拥有正确的商业模式,然后再加上领先优势和市场资源(资本、用户等)。在互联网上做文化产业是一件综合的事业,如果企业不具备内在能力、领先优势和市场资源,那么企业就难以在互联网时代立足。

第二,在互联网时代,文化企业同样要重视自身的积累,积累对象包括品牌口碑、忠实用户等,特别要积累核心竞争力———内容资源。虽然互联网变化迅速,但我们在与时俱进的同时还要坚持一些根本性的原则———回归积累核心竞争力的原点,比如内容对于文化企业而言就是核心竞争力,现在的互联网平台谁都可以做,但优质的内容资源并不是谁都能拥有,包括网络剧、游戏、网络文学在内的各种IP现在越来越被看重,在市场上供不应求,企业将来的核心竞争力不仅是平台,而且需要有独到的内容资源,企业只有拥有自主IP资源,才能实现产业增值。因此,互联网文化企业不能被互联网平台所迷惑,而要回归到对内容或品牌的重视上。互联网文化企业需要对内容做全新的积累,需要对产品进行延续性的开发。

第三,互联网文化企业可以从两种发展途径中选择其一,一个途径是规模化,另一个途径是个性化。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价值可以通过规模优势获得增长,也可以通过个性化获得增长。换句话说,互联网文化企业要获得竞争力或者占有大规模的产品市场或者占有独家的产品资源,但规模化的途径只有少数大型企业才能做到,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只能选择个性化发展方向。不同的企业基于自己的产品与市场打造了形式各样的发展战略,总结起来,应该有0.5%的互联网企业做规模化,99.5%的互联网企业做个性化,这是互联网文化企业最基本的两种发展战略。

第四,互联网文化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恰当的商业模式。我认为最好的商业模式是“自己的平台+自己做一部分内容”,这类似于湖南卫视的芒果TV平台。主要做内容的企业要打造自己的互联网平台,依靠优质内容提升平台的影响力,这样就可以把原先单一的销售内容的收入转变为巨大的平台商业价值;主要做平台的企业就需要制作自己的内容产品,依靠平台优势推广内容产品,同时也增强了平台的竞争力,例如优酷、爱奇艺、搜狐等视频网站都在制作自己的网剧。

第五,互联网文化企业需要尽可能地延长产业链。围绕着互联网平台和某些优质的IP资源,互联网文化产业可以形成一个密集的产业网络,其产业链既可以纵向伸展,使上下游各个产业要素有机地链接为一体,又可以实现横向打通和协同,使各个周围辐射的产业内在地沟通起来,实现内容资源重复开发的价值增值。[6]最终形成一个全产业链,这蕴含了无边界的产业增值空间。此外,互联网文化的产业链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可逆的,互联网文化企业可以把线上资源作为起点开发线下衍生品,也可以把线下实业作为起点搭建线上虚拟平台销售互联网文化产品。总之,拓展产业链是互联网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的核心问题。

第六,互联网文化公司要跟踪先进的技术,选择跨界的节点,做好市场的深化、细化与专业化,形成领先优势。互联网文化产业本质上是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产物,而科技是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创新动力,因此,技术革新对于互联网文化产业尤为重要,只有不断更新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文化企业才能把握市场先机。但技术必须获得应用才能具有市场价值,互联网文化企业要结合文化资源与用户需求实现技术“落地”,然后通过合适的商业模式复制推广,由此获得领先优势,单纯的技术无法形成领先优势,技术必须与应用和模式相结合才能拥有领先优势。所以说,互联网文化产业不是一种高新技术产业,而是一种依靠技术的创意产业。

第七,互联网文化产业需要长期投入的企业家精神,而不能局限于短期利益的项目思维。企业需要考虑怎么实现价值最大化,这需要长远的战略思维,而不能用做项目的思维,即先布置好企业的长期战略规划再做具体的产品,在传统产业中,企业通过做产品来寻找商业模式,而在互联网时代,企业应该通过商业模式来选择产品。现在很多人还保有传统的项目思维———用三五年做项目的时间来做互联网文化,这肯定做不成功,因为互联网的回报周期长,要过较长时间才能有收益。像BAT等大型互联网公司的主要投资人都是外国人,中国的投资人很早就撤资了,项目思维阻碍了中国互联网文化的发展。所以,投资人要以企业家的精神来做互联网文化,看重企业的长期价值最大化,为互联网文化企业保留充足的发展时间。

第八,打通线上互联网文化产业与线下传统文化产业,形成线上平台与线下体验的相得益彰。互联网需要与线下文化相配合才能更具竞争力,传统文化产业在互联网时代都变成了线下文化的部分,但线下文化产业需要改进,传统的展示形式已不能适应市场需要,我们现在要做高科技的娱乐产业,这需要利用互联网技术与互联网平台改进传统的展示形式,例如用主题公园来做传统文化增加线下体验的功能,对照于线上互联网文化,线下文化的体验功能是独有之处,可以与线上平台相互配合,增加文化魅力。

第九,在互联网时代,企业要树立合作联盟的战略思维。在互联网上发展的文化企业出现了变化,而这个变化意味着互联网文化企业越大,资源越多,发展速度就越快,它将形成一个巨大的联合。合作关系正成为文化企业之间的主要选择。整个文化产业将呈现为集团化、舰队化的企业聚集形态,在市场变动、技术更新、资本重组如此频繁的情况下,文化企业必须形成企业联盟才能生存下去,合作关系替代了竞争关系,企业都更加关注资源的互补性与共同开发,大企业对小企业也不是采取竞争压倒的方法,而是通过投资、并购、收购来进行全面的合作。阿里巴巴在影视领域既投资了光线传媒,又投资了华谊兄弟,而华谊兄弟既与腾讯合作又与阿里巴巴合作,很多企业根据优势互补的需要形成了一种“企业联盟”的形态。

作者:陈少峰 侯杰耀 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2]李婧:《2015年文化产业回顾:“文化+”成为经济新引擎》,《中国文化报》2015年12月26日。

[3]陈少峰:《“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价值链思考》,《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

[4]中国(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基地:《2014中国网络视听报告》,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

互联网与传统文化第7篇

关键词:互联网+;传统产业;转型;商业模式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会上,总理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进一步应用于实践中所得到的成果,“互联网+”通俗的来说就是互联网与各个传统行业的融合,这种融合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渗透,开辟新的发展道路。

一、“互联网+”的概念

互联网+的侧重点在于互联网的跨界融合,互联网的巨大作用表现在它可以通过庞大的网络体系将市场中的经济单位紧密联系,不但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以及迅速获取供需信息,还可以实现资源与技术的共享,而这些恰恰是传统产业及部门所迫切需要的。随着互联网与传统部门之间联系日益加深,利用互联网实现传统行业改造的策略已经上升为国策。狭义的互联网+是指互联网与传统部门的融合,比如传统书店+互联网有了当当,传统运输业+互联网有了物流配送,传统银行+互联网有了百度钱包,传统购物中心+互联网有了天猫商城。从广义来看,互联网+具有更为深刻的含义,这里的“+”代表着创新与融合,互联网与传统企业之间的所有融合与渗透都包含在这个“+”之中,它既有“互联网思维+”又有“互联网渠道+”以及“互联网平台+”。总而言之,“互联网+”的核心就在于将互联网充分应用到传统产业中去。

二、传统产业的危机与挑战

互联网时代对于传统产业来说不可避免的会有一些冲击,其中显而易见的就是对传统市场经销方式带来的压力与挑战,我国传统的经营环境已形成了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稳定合作关系。产品生产、包装及相关服务与广告宣传任务属于企业,而开发市场潜力和挤占市场份额则由经销商负责。

以往的市场环境中,作为一个良好的区域经销商,必须要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强大的资源,包括人才、信息、政策优势,绝佳的店铺地理位置,强大的抢占市场能力,都会让传统产业经销商在自己区域中立于不败之地。然而,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信息经济的迅速发展,传统的地面商铺、经销商场的价值在快速下降,对于消费者而言,不需要去某些大型商场,就可以通过手机app客户端实现直接订购,再加上日趋完善的物流运输系统,这使得传统区域经销商的原有渠道资源流动速度更加飞快。也使得其它区域的互联网商户可以利用信息工具来瓜分一部份市场份额。

在互联网大潮的冲击下,不少人倍感失落、心怀担忧。有着外资第一店美誉的马拉西亚百货商百盛商业集团近日被报接连陷入关店风波中,继北京东四环店宣告停业后,唯一一家位于天津的门店也于三月份闭店。公开资料显示,从2012年至今,百盛至少已经关闭8家门店。除了受外部环境影响外,百盛集团未能及时顺应市场和环境变化而作出必要调整,商业模式落后缺乏创新则是数家店面关闭的根本原因。在这种不安情绪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传统实体经济的危机。或许那些大型的第一、二产业各部门也该扪心自问,自己是否做好了迎接第三次信息革命的充分准备,又是否树立了新经济环境下的互联网新思维,让产业渗透到互联网中去。

三、新时代传统产业的转型良机

互联网并不可怕,它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颠覆传统产业的决定性力量,通过合理的利用“互联网+”可以使电子商务在地域和时间上突破以往交易的束缚,让供求双方更有效率的找到交易对手,增加交易机会,为了免于被互联网浪潮所淘汰,立足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传统产业,既要有面临剿杀的危机感,又要充分意识到此时正是传统行业转型的良机。

(一)互联网思维的转型

互联网思维不仅仅是从事互联网工作的人所拥有的专利。也不是因为在互联网公司工作就可以具备这种互联网思维,传统企业同样可以培养这种思维。它是一种信息化时代的思考创新方式,互联网思维是大数据、移动互联时代对商业生态观的重设,通过对比互联网新产业与传统产业,可以看出思维转型后的传统产业所具有的以下优势:

1、突破距离的限制

实体经济通过利用互联网工具壮大自身的团队,拥有将消费群由区域向全国乃至世界延伸的契机,把全世界的供需双方距离拉近为零,而对传统产业来说,即使靠火车、飞机等便捷快速的交通工具,在距离和速度方面也受到很大的限制。

2、信息流量大

以往的传统产业获取信息的方式只能局限于通过有限的利益关系人获得,而运作陌生市场则会非常艰难,而在互联网时代,则可以充分调动6亿多数量网民的参与性来获取大量的信息,同时也能将他们转化为自身的潜在客户。

3、成本低廉

以往的传统行业除了固定成本支出以外还需要定期支付会场租赁费、电话费、路费等,这就对传统行业的投资者设定了最低的投资界限,而“互联网+”时代,一台电脑一根网线甚至一部手机就可以独自完成开发、宣传、销售的全过程,成本仅仅是微乎其微的网费。

(二)商业模式的转型

传统企业进行互联网化改造一般来说有四种模式,分别为信息传播互联网化,如电子报刊、社交网站、微博、微信等;电子商务,如天猫、当当、卓越、飞牛网等;服务互联网化,如团购、定制化服务等;管理互联网化,如从组织、流程、经营理念全面互联网化。但是根据不同的产业类型又可以选择更具特色的转型方式,对于传统的实物产业,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自己的线上销售平台,实现自己直接生产与直接销售给客户的结合,也可以外包生产环节,留下自己的核心资源优势来完成特定目标,目前这种商业模式成功转型的例子有京东和亚马逊等电子商务平台。

对于一些大型的传统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建设属于自己的商业平台,努力将产品打造的更为多元化、多样化,更加重视用户体验和产品的闭环设计。商业平台模式是开放与创新的结合,可以整合全球的各种资源并让更多的用户参与进来,实现供需双方之间的零距离和即时反馈。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的需求变化仅仅依靠企业自身有限的资源、人才和能力很难快速精准的定位,这就要求建立一个更大的商业生态网络来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偏好。通过开放的平台以更快的速度汇集资源以实现传统产业的商业转型。

这种商业转型的关键在于打造一个多方共赢互利的生态圈,但同时又要注意挖掘自身产品服务的特质,锁定精准的目标用户,设计好针对用户需求点的极致产品,并围绕该产品打造核心用户群,以此为据点实现品牌效应。(作者单位:安徽铜陵学院)

参考文献:

[1] 任娟.传统商业时代的生存危机:转型或者淘汰[J].环球网报,2011.06

[2] 卢静.互联网对传统产业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C].中外企业文化,2007.03

互联网与传统文化第8篇

2015年3月17日,A股上市公司杭州宋城演艺晚间重组预案,收购六间房100%股权。宋城演艺号称中国演艺第一股,宣称拥有位于杭州、三亚、九寨等地的十大旅游区,以及三十大主题公园、五十大演艺秀等文化项目。而六间房,则是国内第一拨互联网视频网站之一,逐渐发展为互联网演艺平台网站,主打草根明星的在线演艺平台,并且实时直播,融入“社交”的概念。一个是传统文化演艺公司的宋城演艺,一个是新兴互联网在线演艺平台的六间房。宋城演艺通过并购六间房,实现了演艺业务从传统线下向互联网化在线演出与社交的转型,成为了又一起传统企业并购转型的案例。

就在宋城演艺的公告之前,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响应了马化腾提出的建议,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按照全国人大代表、腾讯CEO马化腾的议案,“互联网+”是指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简单地说就是“互联网+XX传统行业=互联网XX行业”。

事实上,“互联网+”的序幕早已拉起。比如,阿里巴巴把互联网加上了传统集市就有了淘宝,在加个传统商场就有了天猫,把互联网加上支付就有了支付宝乃至现在的蚂蚁金融,世纪佳缘则是互联网加上了婚介所,滴滴和快的是互联网加上了交通运输。但是,“互联网+”,不应当只是互联网企业来加传统行业、互联网企业来操盘,在互联网越来越“重”的时候,更是传统企业的机会。

传统企业并不是没认识到互联网转型的重要性、紧迫性。但是,传统企业在转型方面,行动缓慢、执行力不足、思维方式受限,与之对应的是互联网企业向线下更为迅捷的扩展。自从O2O模式提出以后,各大互联网巨头企业几乎是争先恐后地开始布局,各种创业企业也如雨后春笋。传统企业如果不加快转型,很可能只有一个结果,就是被淘汰。传统企业如何才能重刷自己的系统、快速实现转型呢?通过收购或并购某个互联网企业,用资本换发展时间、换人才结构、换思维方式的重构,或许可以作为传统企业“+互联网”转型的浴火重生之路。

互联网企业的经验包括企业在技术、市场、专利、产品、管理和企业文化等方面的特长,传统企业重新学习的效果往往并不明显。这种貌似无法复制的经验,传统企业通过并购可以获得。通过并购可以减少传统企业为积累经验所付出的学习成本,节约传统企业试错的时间与资金成本。

根据目前对传统企业互联网并购案例的考察,传统企业互联网并购大多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1)改善销售渠道,比如传统企业在电子商务和O2O方面的努力,大多是为了使自己的销售渠道往线上转移;

(2)产业协同,传统企业通过并购引入互联网技术与思维,革新自己的产业流程;

(3)跨界并购,也有传统企业对其原行业不再感冒,意图通过进入新的互联网行业获得新生;

当然,目前很多传统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互联网化并购,可能仅是出于“市值管理”的需要,给资本市场“讲故事”。但是上述故事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符合逻辑的,否则又如何能说服投资者。当然,合乎逻辑的故事还需要更强大的执行力,这是后话,本文暂不展开。

二、并购互联网企业,改善销售渠道

2012年10月26日,沃尔玛全球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麦克·杜克(Mike Duke)在上海当着1号店创始人于刚的面明确表示,1号店就是沃尔玛在中国的电商平台。沃尔玛当时最终获得1号店51%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网上超市1号店正式被全球最大的超市链锁集团并购,成为其中国地区的线上销售渠道。同是在2012年,国美集团也收购了数码产品电商网站库巴网,苏宁集团并购了妇婴电商网站红孩子。这些并购,很可能是国内最早的传统零售业企业并购互联网企业。

就像传统企业对互联网企业的并购最初是从电商领域开始一样,传统企业对互联网的认识,也大多数是从电商开始的。这可能是因为,互联网企业对传统领域的渗透,最初的切入点就是对销售渠道的改造。中国的流通环节历来以成本高效率低而著称,产品从厂家到消费者,要经过多层批发商、经销商的销售体系,价格被层层抬高。而互联网作为消灭信息不对称、消灭中间环节的利器,一开始就注意到这个可趁之机。淘宝、京东等电商网站迅速挤压传统销售体系的利润空间,传统销售型企业也最早感受到互联网的压力,最早开始绝地反击。所以,传统企业对互联网的并购,起步于电商领域。

时至今日,传统企业早已纷纷开始在电商领域进行尝试。为了迅速建立团队,积累网上的用户群,不少传统企业,特别是销售系企业会选择以并购电商企业、天猫淘宝店的方式,来建立线上渠道。最近的例子是,2014年6月线下手机分销连锁企业爱施德宣布3亿收购天猫卖家山东三际90%股权,而三际则是天猫商城及淘宝系最大手机卖家,经营品牌手机,合约机及运营商号卡销售。线下与线上两大手机分销商通过并购实现了融合。

曾经在垂直B2C电商领域中开辟了自己一番天地的鞋类网上商城乐淘网,沉寂已久之后,也于2014年年中传出已经被广东冠鹏鞋业收购的消息。广东冠鹏鞋业则是广东最大的鞋业零售连锁企业之一,在广东省拥有大型鞋类专卖场20多家。同样的基于改善销售渠道的并购,在医药行业也如火如荼。仅在2014年就有中医老字号太安堂并购康爱多网上药店,制药企业康恩贝并购珍诚医药在线,国药集团下属零售企业国大药房并购复美大药房及其旗下导药网。

文化领域也有传统企业以并购的方式实现销售渠道的互联网化。2014年6月16日,华谊兄弟公告称,拟以人民币2.66亿万元并购卖座网,获取卖座网51%的股权。华谊兄弟是知名的综合性娱乐集团,在影视制作和发行上都有不错的业绩。而卖座网则是电影票务服务平台,也属于宽泛意义上的电影发行渠道,通俗的说是电影行业的销售渠道。华谊兄弟收购卖座网,主要是为了提升其电影发行渠道的作用。这其中的背景是,美团与格瓦拉等电影票团购网站卖出的电影票早已占据了电影总票房的三分之一。

三、并购互联网企业,优化产业协同

传统企业除了认识到互联网对销售渠道的作用之外,也认识到还有可能利用互联网及新技术领域的发展深入改造本企业,同时也可以利用互联网加强对整个行业及其上下游的掌控力。

2014年12月26日,“万达集团战略控股快钱”的会在万达广场的万达索菲特大酒店正式举行,万达出资20亿,绝对控股快钱。快钱与支付宝一样,都是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工具,并且是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中发展最好的一家。万达并购快钱之后,“万达旗下的所有业务板块均将使用快钱支付平台,并将推出商家与会员使用快钱的大力度优惠措施。预计每年为快钱增加数千亿规模的交易量。”通过并购,万达迅速完善了其商业地产领域电子支付工具方面的短板。这是传统企业通过并购改造升级自身的典型案例。

传统企业还可以通过并购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对行业互联网化整合。2014年12月8日,新宁现代物流公告称,拟以7.2亿元的价格收购亿程信息,以此将业务由物流业拓展至卫星导航定位运营服务领域。新宁现代物流是一家传统的报税仓储和物流企业,亿程信息则专业提供卫星定位服务及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为物流行业提供解决方案。物流行业互联网化、物联网化中,最重要的技术环节就是卫星定位技术和服务方案,新宁现代物流可以通过并购获得物流互联网化的关键技术,从而有机会实现互联网环境下物流行业的整合。

传统企业为了整合行业,还可以通过并购互联网企业获得行业平台资源。比如,2014年1月,户外用品制造商探路者并购户外运动社区绿野网。绿野网成立是中国第一家也是目前最大的一家户外旅行活动网络平台,为户外旅行的商家、领队以及出行用户提供了一站式的活动、报名、出行服务。探路者可以通过绿野网提供从户外旅行信息获取和分享、户外旅行线路规划、产品推荐、行程服务、户外技能培训、户外活动评价、户外社区交流及金融服务等一站式的综合服务。探路者通过并购绿野网,从单一的户外用品制造商,更进一步地深入到整合了户外运动全行业的层面。

四、跨界并购,多元化发展

传统企业在互联网领域的跨界并购,也是2013、2014年非常典型的场景,这种并购的领域多集中在手游、电商等与传统行业相距较远的领域。据报道,仅在2014年上半年,就有11家A股上市的传统公司宣布或完成收购16家手游公司,累计交易金额达135.82亿元人民币,平均每笔交易金额8.49亿人民币。如此火热的跨境并购,以至于外界惊呼传统产业出现了互联网盲动症。

传统企业跨境并购互联网企业,原因通常可能有二点:

原因之一是关注现金流。优秀的手游公司,往往会有非常客观的现金流,很多传统企业在整体经济大形势的影响下,业绩下降的趋势非常明显。通过并购互联网企业,可以改善其业绩收入。

原因之二是产业升级,调整业务方向。传统企业希望通过向某个互联网细分领域并购布局,逐渐将该领域塑造为新的产业发展重点。

这两种原因,在传统企业并购中,很可能交织存在,但也可能会互有侧重。

传统服装企业百圆裤业进行了多起对跨境电商企业的并购:2014年7月,百圆裤业以10.32亿元并购跨境B2C平台Everbuying母公司环球易购;2015年2月,百圆裤业投资跨境大卖家深圳前海帕拓逊。这一做法可以理解为百圆裤业意图将业务发现的新方向聚焦于新兴的跨境电商领域。同样,三胞集团也在系统地收购电商企业,完成其电商领域的布局。三胞集团不仅在201年年初收购了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电商企业“麦考林”,也在当年下半年并购了曾经团购行业第一梯队的拉手网。此外,从传统企业跨界到手游并购的案例,就更加数不胜数。

不过,就目前的现状来看,较大型的传统行业跨界并购,大多数是发生在上市的民营企业中间。这些传统行业的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比较弱,已经遇到了规模天花板,且在上市前已大量透支了业绩。这种窘境倒逼着上市公司通过跨界并购、产业升级,来维持业绩高增长,缓解资本市场的压力。但是,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说,跨界并购更需要认真的选择与考量。

五、结语

传统企业在互联网时代的转型,一直是最近几年来传统行业最为热衷的话题。是苏宁、万达等大型传统企业自我革新的过程,以及其他传统企业转型中的盲目与步履维艰,让人对传统企业转型之路,无法过早乐观起来。

互联网与传统文化第9篇

[关键词]“互联网+”;文化产业生态;影响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7083

1概念界定

“互联网+”一词是由易观国际集团董事长于扬在2012年的“易观移动博览会”上首次提出。2015年“两会”期间,马化腾将“互联网+”写进提案中,由此逐步成为国家战略。马化腾认为:“‘互联网+’是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与各行业跨界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并不断创造出新产品、新业务与新模式,构建连接一切的新生态。”马化腾2015年3月15日人代会建议案,《关于以“互联网+”为驱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建议。简单来说,“互联网+”就是跨界融合,连接一切。

文化产业生态是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既有“生态环境”,又有“生物群落”,这里的“生态环境”即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环境,“生物群落”指文化产业的参与者,包括各类文化企业、管理文化企业的政府及文化部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及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因此“文化产业生态”的概念可以界定为:由文化产业的参与者构成的生物群落及其外部环境组成的统一整体,是一个具有信息传递以及物质与能量循环功能的系统。[1]

2“互联网+”对文化产业生态影响分析

21“互联网+”打通了文化产业生态链

文化产业生态链是在文化产业价值链的基础之上形成的,但又不同于文化产业价值链,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其系统性和生态性上。与自然界的食物链一样,文化产业生态链有着环环相扣的五大环节,主要包括:资金投融资、文化创意设计与内容制作、文化产品的营销推广、文化产品的发行销售及衍生品的开发、文化产品的消费。

211资金投融资

作为文化产业生态链的起点,资金投融资一直是文化企业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以银行贷款为主要融资渠道的文化企业,由于无形资产难以评估且无固定资产抵押,加之银行贷款也存在着规模小、操作困难等问题,使得文化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极大地受到资金瓶颈的制约。在互联网的影响下,文化产业传统融资模式正在趋于多样化,文化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支付平台、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等来降低融资成本,实现投融资的便捷化与高效化。以互联网提供的众筹平台进行说明,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为中小文化企业的投融资提供了新的途径,尤其是对文化创意产业来说,对于有创意但无资本的文创企业而言,要想获得更多资金来支持公司发展,通过网络众筹的方式是一种较为可行的方式。另外,在政策层面上对于股权众筹的规范也在进一步完善,2014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股权众筹的法律地位、业务边界及平台门槛,股权众筹合法性初步得到确认。

212文化创意设计与内容制作

文化产业的核心是创意,文化创意的设计是控制整条文化产业生态链的关键环节,也是文化产业价值链增值的主要环节。“创意设计是产品附加值的主要来源,是形成知识产权的主要手段,它构成产品的核心竞争力。”[2]由于我国文化企业普遍轻视产品的原创设计与文化品牌建设,存在着创新人才匮乏、创新能力差、设计研发能力弱等问题。而“互联网+”为文化创意设计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从产业升级角度来看,创意设计是未来产业集群中的高端枢纽,创意设计除了传统的设计领域外,还可针对信息时代的消费需求,借助互联网平台,以数字媒体、通信传播等高科技技术为手段,提高文化意设计能力,制造出具有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另外,在内容制作方面,也需要独特的创新性和自主性。需要强调的是,互联网与传统文化产业(电影、文学出版、戏剧等)的结合,并不是简单的连接或者融合。以文学出版为例,相比于传统的书籍、报纸、杂志等,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发展时,不是简单地把报纸杂志上的内容直接搬到网络界面上,而是需要利用互联网思维,重新思考如何在互联网上进行全新的新闻出版,开发出适合网络平台,并且受消费者青睐的新的阅读模式。

213文化产品的宣传推广

宣传推广模式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互联网为文化产品的宣传推广提供了新的模式,互联网作为一个线上平台,可以对接线下的营销和传播平台,改变传统媒介的宣传推广方式,可以说,这是一种新的媒介融合方式,但是新媒体并不是对传统媒体进行取代,而是两者的有机结合。传统电视与互联网的融合就是其中一种,比如腾讯公司与浙江卫视利用2014年第三季《中国好声音》节目进行战略合作,采取电视直播和网络视频在线互动同时进行,开启了“网台互动”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此外,2015年春晚“让红包飞”也再一次呈现了传统媒体与互联网的融合,向人们展示了电视与手机智能互动、电视台和互联网融合的巨大魅力。

214文化产品的发行销售以及衍生品的开发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且被广泛应用于人们的生活当中。人们在获取信息、感知艺术文化气息的同时,也在逐渐养成通过网络平台购物消费的习惯。比如,通过网络订购电影票,购买图书、音乐会门票等。以电影的发行销售为例,统计数据显示,从2010年开始,电影产业以每年复利31%的增长速度在发展,2015年国内总票房累计达到44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845%。互联网对影视产业的影响是深刻的,从编剧、制作、发行到营销无不渗透着互联网的基因。传统电影营销以电影制作完成为起点,电影票房和观众口碑作为评价标准,而互联网时代的电影营销在电影创作前就明确了产品的市场定位,并制定出清晰的商业模式,相比于传统的营销模式,除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以及猫眼电影、大众点评等在线票务平台进行营销外,利用互联网思维进行营销也成了必不可少的宣传方式,比如就电影内容本身制造话题,引发网络讨论;依靠明星发表影评,带动观众观影等。在衍生品的开发方面,主要以明星的衍生品为主,明星的衍生品主要是指在视频领域,以互联网广告为主要方式,以明星为源头开发衍生品,进而带动粉丝消费,使观看者可以一边看视频,一边进行线上消费。

215文化产品的消费

文化产业生态链运行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文化产品及其服务只有被消费,才能实现其最终的价值。当文化产品最终到达消费者以后,消费者会产生新的文化需求,并把这种需求经由文化产业生态链传递到下一个循环中去,由此开始新一轮的文化产品的价值增值过程,从而满足消费者新的文化需求。“互联网+传统行业”为消费者进行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性。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商家和购买者之间往往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互联网平台则可帮助消费者快速找到性价比最高的产品,以做出比较合理的购买决策。比如,互联网与文化产业的结合,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享受到更海量的文化消费选择,用户可以通过搜索引擎和门户网站及手机客户端,进行产品的搜寻、筛选和购买,极大节约顾客的沟通成本和时间成本。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互联网对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能力,可以使企业更加准确和全面地把握消费者的需求,从而在产品研发和设计层面更具有针对性,实现文化服务的精准化和高效化。

22促进文化产业整体业态升级

“互联网+”对文化产业生态的影响不仅表现在纵向生态链的融通上,也表现在横向生态圈的整体升级上。在“互联网+”的影响下,以资源依托型为主的传统的产业发展模式正在发生改变,依托互联网平台,对文化资源、资本资源、技术资源等进行有机整合,实现文化产业要素在各行业和各区域间的自由流动和配置,从而形成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文化产业生态圈,并不断促进以文化产业生态圈为主体的整体业态升级。

221网络化和数字化

在互联网提供的大平台下,文化产业各领域的新型生产方式和产业形态加快发展,广播影视、出版发行、文化演艺等领域正在实现网络化和数字化,其表现形式主要是新兴媒体、数字出版、网络视听、文化电商等。如传统出版行业为避免被边缘化,正在积极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的融合发展,在立足传统出版的同时,发挥内容优势,运用先进技术,走向网络空间,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不断加强出版内容、产品、用户数据库的建设,充分利用新一代网络技术优势,加快发展移动阅读、知识服务、在线教育等新业态。在这一点上,湖南文艺出版社提出的全力推进数字化转型的再创业思路,就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具体做法是,建立起三大平台――原创文学自出版平台、音乐考试在线服务平台、流行音乐在线教学平台,打造有特色的数字出版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在产品研发和管理流程上进行改革,以“互联网”拥抱传统出版,全力推进数字化转型。

222产业的融合发展

文化产业的融合主要有三种:一是跨要素融合;二是跨行业融合;三是跨平台融合。而“互联网+”对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的影响主要是在跨要素融合和跨平台融合上。跨要素融合,是指依托互联网平台,通过集聚效应,使得以人才、资本、资源、技术、市场等为代表的文化产业核心要素,实现融合发展。由于我国各个区域地理位置、气候等自然条件不同,并且各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条件也存在很大差异,进而导致了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平衡。依托互联网平台,突破行政地域、政府政策等限制,可实现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集聚,从而使得文化产业各区域间实现协同发展。跨平台融合是文化产业在空间上的扩展,随着行业信息化水平的发展,文化产业的发展逐渐跳脱出原有的空间范围,通过多层次、多领域、跨平台的融合创新,促进文化与旅游、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等深度融合,以新的商业模式推动文化产业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

223大众化和服务化

文化产业是一个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大众的产业,应具有广泛性和群众性,根植于广大人民的生活中。文化产业的大众化,是指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文化产业的各个产业链中,不断发展壮大着文化产业生态圈。以传统手工艺品为例,一方面,随着多家手工艺品电商的成立及3D打印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电商平台迅速崛起,成为连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重要枢纽,手工艺品可通过电商平台迅速流通,促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商平台选择、购买和消费手工艺品。另一方面,生产者通过互联网电商平_提供的数据,实时掌握消费者的需求状况,从而提供更为精准的文化产品,不断扩大文化消费市场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提高文化服务的覆盖面。文化产业的服务化是指文化产业是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的,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大众的一个产业。如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在201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互联网+文化产业”行动方案的通知》,就是一个服务于大众的典范,依托互联网平台建设智慧养老文化服务云平台等,真正做到文化惠民。

224版权保护

随着“互联网+”逐渐深入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版权产业也将面临新的局面。主要有两个层面的影响,一是互联网版权产业的不断升值。如今,互联网逐渐成为了文化内容在发行时的可选择的主要渠道之一。很多无法进入电视直播平台和电影院线的影视剧,在网络上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催生出“互联网+影视”新业态。以网络剧的发展为例,2009年以互联网为媒介进行播放的网络剧数量不足5部,2016年网剧数量达到600多部”。[3]互联网企业在不断加大文化版权内容采购与自制内容方面的投入,从而使得网络版权产业的产值不断提升。二是网络版权生态的构建。依托于“互联网”的内容产业发展规模逐渐扩大,小说改编为电视剧,电视剧改编为电影,电影改编为游戏等现象屡见不鲜,不断地激发着内容创作者的活力,游戏、动漫、文学、影视等产业呈现出共融共生的态势,但是网络盗版的问题严重制约了这一商业模式的发展。因此在“互联网+”时代下,提高优质版权内容全产业链运营能力,规范网络知识产权制度,构建新的网络版权生态显得至关重要。

3结论

随着互联网逐渐渗透到传统文化产业领域,文化产业的资金投融资、创意设计和内容制作、宣传推广、发行销售、消费等各个生态链环节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互联网的连接下,这些生态链环节得到了很好的融合,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发展机遇,不得不说“互联网+文化产业”正在形成新的文化产业生态。在这种背景和环境下,我们需要通过借助互联网平台和技术,通过整合资金、资源、技术、人才等要素,不断创造出新的文化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拓展文化产品的宣传推广途径,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融合,从而推动文化产业不断创新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霞红,林日葵文化产业生态学[M].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2:8-9

[2]田少煦,孙海峰创意设计的发展走向与核心竞争力[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5):137-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