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与服务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16 16: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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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与服务

第1篇

一、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模式与大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不适应。一是大型企业集团跨地域经营、统一决策、集中核算与现行税收征管属地管理体制下的孤立、分散型管理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大企业具有较大的资产规模,具有跨区域、甚至跨国投资、融资经营能力;一个大企业往往横跨若干行政区划,各个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各税务机关根据本地税源情况采取的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二是所属税务机关之间信息管理不对称,形成企业总部主管税务机关与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之间“管得着的见不着,见得着的管不着”的现象。属地税务机关分别管理大企业的各个部门,其中有独立法人企业,也有各级分支机构,各类企业分别有着不同的管理模式;但是税务机关内部对企业的管理情况沟通不够,对企业的综合信息了解不够,影响了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税收整体的把握和控管。比如,在管理中发现,某大企业驻临清的二级分支机构成本费用方面存在问题,由于所得税汇缴调整职责是在济南总部所在地税务机关,我们只能通过函件的方式通报信息,至于处理结果如何更是无权决定,影响了管理实效。三是税务机关内部层级管理体系与管理任务分配不配比,形成“倒金字塔”管理模式。上级税务机关将管理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到基层税务机关,基层管理疲于应付,致使对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监管乏力甚至无法实施有效监管。

(二)纳税服务能力不足,服务手段尚不完善。大企业财务核算较为健全规范,财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准也较高,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因此要求税务机关有着较为高超的管理艺术和服务水平。但是,目前税务机关的管理服务基本上还处于较低层次上,缺少针对大企业的个性化服务问题,虽然开通了“绿色通道”和“税收直通车”等服务项目,也仅仅限于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等一般性项目,还没有开展比如税收风险防范机制、依法纳税筹划等深层次服务项目。

(三)缺少一支适应大企业专业化管理要求的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大型企业出于自身长远发展需要、集团内部的监督和制约等因素影响,对国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大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要求在人员配备上以业务骨干为主,工作方式上以团队管理为主,团队的知识结构上以懂经营、晓政策、通法律的复合型为主。据调查,目前大部分国税机关的纳税人是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日常管理以税务分局管理为主,税收管理员是主要的管理力量。而税务机关的业务精英往往集中在省、市等上级部门,与企业缺乏直接的联系;在县级机关各业务骨干也分散在各个业务科室,管理着政策落实和上传下达工作,没有形成“骨干团队管理骨干企业”的局面。干部的知识结构以常规财税知识为主,知识更新较慢、专业深造机会较少。由此在业务创新、团队建设上难以形成骨干队伍,不能形成整体合力,对大企业的复杂涉税业务应对能力不强,管理与服务水平不高。

(四)税收信息化管理与大企业经营方式不相匹配。随着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立了全国性的税收征管信息化平台,但在相关软件中缺少对大企业基本信息、税收结构、经济税源变化等信息资源的全面掌握和有效反馈,对大企业的组织构架、纳税能力、获利能力、可持续发展等情况难以进行正确评价、预测、分析,不能有效开展税收分析、税源监控、专业化管理,客观上造成了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难度。

(五)大企业税收风险是税收执法风险的主要来源。大企业通常跨行业、跨区域甚至跨国经营,点多面广,经营分散,内部组织架构庞大,核算体系复杂,税收政策的执行也很难统一。虽然大企业的财务人员精通财会知识,依法纳税意识较强,但因为经营业务的多样性,致使对税收政策的把握难免不够全面、深入和及时,适用税法不准确、不及时等情况也时有发生。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统计:2008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各类政策性文件819个,平均每年各类政策性文件200多个。一般税务人员掌握起来已经很不容易,更别说企业财会人员了。一旦掌握不全,理解有误,运用政策出现偏差,不仅对企业造成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对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带来严峻的考验。

二、大企业管理模式的选择与思考

选择合适的大企业管理模式是有效开展大企业管理的关键。针对大企业的特点,应坚持以大企业的需求为主导,更新理念,健全机构,明晰岗责,打造队伍,形成与大企业发展相配套的税收管理服务体系。

(一)以大企业集团为中心设置管理机构,组建与企业经营模式和管理层级相配套的管理服务体系。着力理解和了解纳税人的商务环境、商业行为、遵从特征,实施业务创新,提供形式多样、更有针对性的业务“套餐”,充分满足其个性化的纳税服务需求。及时解决企业诉求,重点解决政策透明度和执行中的统一性问题。打破过去内部层级过多、职责不相称、难以量化考核的管理结构,按照有利于管理的系统性、执法的统一性、人才的集聚性、复杂问题处理的有效性设置管理机构,行政区划管理服从企业层级管理,日常税收征管事项属地管理不变,税款归属和入库级次不变,国地税分工不变,实行专业化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二)建立覆盖企业经营网络的信息管理体系,实现从“二维平面式”到“三维立体式”信息管理平台的转变。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以现代技术手段为支撑,以信息管理为主、事务管理为辅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监控平台,形成科学严密、信息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税源管理体系。强化对大企业税源、税基的综合分析。针对大企业分支机构多、跨区跨国经营、汇总纳税,极易造成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不了解税收申报征收情况、总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又无法进行日常税收管理的现状,建立大企业的电子信息库,使每一级税务部门都能全面掌握企业集团纳税实体的综合信息,形成与企业运作同步的信息流监控。对于实行统一申报方式的企业集团,采集到集团总部和各成员单位的申报数据和财务报表,并审核比对其逻辑关系,使各级税务部门都能根据所管辖企业的特点,分析其关键要素,确定管理重点。

(三)建立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岗责管理体系,实现由“地方武装”单打独斗到“海陆空多兵种”综合作战的转变。大企业税收工作由大企业管理部门归口统筹,同时要加强税务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各管理层级之间、国地税之间和地区间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要厘清属地税务机关与大企业管理部门的职责。日常税收基础管理与服务主要由基层管理分局开展,个性化纳税服务、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风险应对、过程监控与绩效评估等复杂事项由大企业管理部门牵头实施,形成业务上相互渗透、工作上相互配合的新格局。二是要理顺大企业管理部门与同级税政、征管、服务、稽查等部门的关系,形成大企业管理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各自工作职责明确,操作过程规范的新局面。三是要划清总局、省、市三级大企业管理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与工作重点,以各个管理层级的比较优势为切入点,科学合理配置各个层级的工作职责,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新体制。

第2篇

【关键词】纳税服务 大企业税收 风险管理 分析探究

随着大企业的不断增多以及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大企业税收已经成为国家财政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增加社会就业的重要途径和对外贸易发展的主力军,同时也是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是我国财政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保障。但是,在大企业的实际发展中,其经营规模较大、内部机构层次复杂、业务类型复杂多样,导致它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着很大的涉税风险。因此,要想保证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它在税收服务方面的合理性,有效控制和降低税收风险,税收机关应该不断提高税收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强化税收风险管理。

一、当前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机构设置不合理

当前我国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其管理体制从上层的税务总局到下层的各个分局,主要呈现出一种上小下大、基层队伍十分庞大的金字塔结构,其中有88%的税收机构和税收人员分散于各个县级政府以下的基层地区,几乎处理和承担全部的涉税事项。这种形式的资源分布和管理体制,使得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极为低下,而且经过由上到下的层层传递,使得税收信息逐渐被减弱甚至是失真,如果税务总局或者上级税务局无法有效的监管基层的税务机关,那么将会很难实现税务的统一性、规范化管理。

(二)缺乏完善的税收制度

当前,我国在税收政策的制定方面依然存在着不完善现象,使得税收执法工作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同时,在税收管理工作方面,也没有针对大企业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税收征管方法,通常情况下,都是由税务机构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慢慢向前摸索,使得税收管理工作具有较大的盲目性。因为缺乏完善的税收政策,使得大企业税收管理和监控的专业化、深层次以及多角度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大企业发展需要的是较为合理、权威、标准、科学的纳服务和管理方法。

二、基于纳税服务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策略

(一)专门设立管理机构,实现税收集中管理

通过相关实践表明,实现税务的专业化管理对大企业税收风险防范和成本控制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该专门设立管理机构,实现大企业税收的集中管理,提升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同时,加强集中管理,还能够广泛积累涉及行业税收方面的管理经验,为制定税收政策提供良好的建议和依据,让税收管理变得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此外,对大企业实施纳税申报、强制执行以及税务审计等纳税服务和相关的执法事项的集中管理,不仅能够系统全面的了解大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内部经营结构,同时还有利于提升企业税款缴纳和纳税申报的精确性和及时性,最大限度的提升税收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帮助大企业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

首先,税务机构应该参与到大企业相关制度的建立中去,将税收管理由原来的事后处罚变成事前预防、事后管理、事中监管等一体的税收风险管理,帮助大企业制定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提升大企业防范风险和解决风险的能力。其次,引导大企业有效识别风险,确定大企业在经营运作、经营决策、税务争议以及纳税申报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且分析大企业发生风险的原因,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工作,结合实际的评估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建议,有效消除大企业涉税风险。再次,在加强大企业自我管理方面拟定税收规范手册,指导大企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评价以及自我完善等,要求大企业必须严格遵从。同时设计相关的遵从模型,建立与大企业之间相互责任、相互遵从的合作关系。最后,针对那些不配合的高风险大企业,应该进行重点管控,开展专项检查、避税调查、税务审计等工作,对企业内部税务系统进行有效监管。

(三)强化专门的行业化税务管理

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我国应该根据当前大企业的发展情况,对其进行分类归纳,强化专门的行业税务管理。首先,将各大企业根据一定的标准划分,然后在针对行业类型成立相关的分析小组,分析行业发展特点和动态情况,从而有效预测行业的税收状况和经济发展情况。其次,在管理大企业涉税事项的基础上,还要分析评价大企业的纳税环境和行为,从而制定出最佳的规划策略,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率。通过行业化的税务管理,可以集中各税务机关的力量,对各行业类型定的税务风险进行分析,找出其中具有共性的问题,并及时与纳税人进行沟通,提高风险评估的针对性,引导大企业更好的规避税收风险。

三、结论

总而言之,大企业税收作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大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工作,专门设立管理机构,实现税收集中管理;帮助大企业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专门的行业化税务管理,引导企业更好的规避税收风险,从而有效提升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马金鑫,王树锋.基于税收风险防范的大企业纳税服务策略[J].现代商业,2015.

第3篇

一、加强商业预付卡的发票管理

(一)加强发票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文件相关规定,实施“机具开票,逐笔开具;有奖发票,鼓励索票;查询辨伪,防堵假票;票表比对,以票控税”的管理模式,切实加强普通发票的日常管理,有效遏止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行为的蔓延,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积极推广使用网络开票系统开具发票。努力扩大网络发票试点范围,逐步实行网络发票制度,及时掌握开票单位和个人的发票领用存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把运用信息技术监控发票管理各环节,作为从制度上堵塞发票管理漏洞的发展方向,着力构建发票管理长效机制。

(三)加强对商业预付卡发票开具情况的监督,严格要求发卡人和销货方如实开具发票,一旦发现开具虚假发票的情况,要依法对开票方进行处理,确保商业预付卡发票开具的真实性。

二、严格购卡单位税前扣除凭证的审核管理

(一)坚决依法查处商业预付卡购卡单位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等行为,加强税前扣除凭证的审核和管理,虚假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对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管是否开具发票,均不得予以税前扣除。

(二)加强商业预付卡购卡单位所得税的纳税评估工作,通过纳税评估,审核企业税前扣除的费用是否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发现费用扣除数额异常的,要通过约谈等方式予以核实。

三、强化对商业预付卡发购卡企业的税收稽查

(一)结合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加强对商业预付卡发卡单位和购卡单位的税务检查,将商业预付卡发卡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虚假发票的行为、购卡单位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和使用虚假发票的行为列入重点检查项目,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核查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虚假发票,凡虚假发票,一律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四、加强监督、防治腐败

第4篇

[关键词]税收 现代税收 理念 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沿用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即税收机关通过行政管制手段,以组织、协调和控制的方式对纳税人实行强制管理。在此情况下,形成了一种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敌对局面,不仅严重影响了税收管理工作的开展,更加阻碍了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因此,改革或者更新现有的税收管理理念,才能有效的把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平衡。

一、现代税收管理理念的理论基础

现代管理理论认为, 一定的管理理念总是基于一定人性假设之上的, 管理者总是根据这些人性假设来确定他们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的。

管理学家麦格雷戈说:“人在工作中会消耗掉自己的体能和智力的活动,作为自然人还得对自己的目标负责任,使得自己在工作中要实现自我领导和自我的控制性,使内部和外部都达到平衡的状况,而企业税收是通过外部的控制力来维持这种组织的实现。并在大多数人都具备实现这一决策能力时,这不仅仅表现出的是一种能力还更多的是折射出了企业或个人主动去负责或者去承担的意识,他不是在逃避或者推卸自身的责任而是在履行自身的义务。在现代工业化社会里,较多的自然人和企业通过人的责任性来倡导完成纳税的义务,在Y理论中人的成长、成熟都是在自身的经历中完成的,即通过一体化的组织来实现,如果自身需要创造出更好的条件,使得组织内的人员都被吸收过来的话,那么该组织就迅速的庞大起来,从而实现了自身的目标或者价值,也很好的实现了企业或者组织的目标。因此,采用Y理论可以很好的实现组织与个人之见的双赢效果,但是从管理角度,要把组织内的人员与外部的环境结合在一起,并使人的潜能完全的发挥出来需要极大的毅力。通过激励手段把内部和外部人员合理的凝结在一起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

税收管理是管理学的一部分,同样是基于被管理者的人性和行为模式的假设上的。受西方国家新兴的“新公共管理理论(New Public Marragement)”影响,吸收现代管理理念中具有明显市场导向、服务导向和顾客导向的管理理论,从根本上颠覆了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将传统的管理理念转变为服务理念。

二、现代税收管理理念的内容

现代税收管理理念是在摆脱传统税收管理理念的基础上,顺应时代创新、发展,迎合现代社会发展需求,切合现代人文观念而形成的具有实践性、创新性的税收管理理念。

1.现代税收管理理念是以人本主义为基本原则的,在当代“以人为本”的人本理念影响下,现代税收管理理念也以纳税人为基本对象,将服务质量、内容作为税收管理的核心内容,并且将税收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评价作为征税人的主要业绩标准。当前的社会是经济化、市场化社会,同时是人文主义社会,现代税收管理理念跟随社会、市场变化,适应人文需求,将以人为本融合到税收管理中,并积极倡导服务核心内容,将税收管理工作推向新的模式下,这不仅是税务工作的与时俱进,也是行政工作、国家管理的更新、进步。

2.现代税收管理理念改变了传统税收管理理念的管理模式,把 “税收服务”作为主要内容之一。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下征税人与纳税人是管制与被管制的纵向关系,是行政对立关系;征税人在国家行政强制力的政策下,对纳税人实行税收征收、监管等管理工作,而纳税人则是作为被管理者参与税收管理,导致两者之间经常出现不愉快、甚至敌对。现代税收管理理念主张人人平等,转变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在这种观念转变下,将税收服务作为税收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并且提倡建立纳税人服务中心,健全纳税服务系统。在保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要求征税人以服务者的态度做好税收管理工作,并且要注重服务质量。

3.现代税收管理理念将现代电子科技、网络信息作为主要工具、途径。现代科学技术水平发展快速,不仅带动了经济发展,也加快了人们的生活节奏,同时方便了管理工作的进行。现代税收管理理念主要要求利用电子计算机、网络信息收集、整理纳税人信息,同时建立网络控制接入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税收申办、纳税流程办理的平台。通过掌控、监管税收电子系统,实现税务各级部门、机构的资源共享及税务监管。

4.现代税收管理理念的另一个主要内容是效率管理与综合管理相结合。在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稽查、监管变得更为专业,业务程序更为精简,人力、资源成本大大降低。因此,现代税收管理理念倡导下的税收管理将是讲求效率、综合管理的体系化管理,其不仅要求税务人员的综合管理意识、业务能力及素质,还要求税务人员遵循“谁办理谁负责,谁办理谁担责”的责任原则。将服务质量、资源成本都与征税人员的业绩紧密结合。

第5篇

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理念同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方式不相适应。一些人,特别是一些基层领导,在管理理念上同现代化的税收管理方式不相适应,产生了手工论、专管论等思想。

二是税收管理员的素质不能够完全适应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特别是信息化发展的要求,有的税收管理员至今不能够独立操作综合征管软件和税收管理员系统等相关应用系统,需要靠手工的方式统计各种数据、查看纸质报表等。

三是税收管理员职责界定不尽合理,重复工作较多。

四是税收管理员工作量不平衡,畸轻畸重,缺乏激励机制。调查中发现,有的税收管理员管理二三百户,有的仅管理十几户;有的税收管理员月份最高调查核实、巡查、评估等任务数达到120户次,有的税收管理员月份任务仅为几户次,这种工作量上的畸轻畸重挫伤了部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由于缺乏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造成部分税收管理员缺乏责任感,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是税收管理员存在很大的执法风险。由于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人数众多,并且有相关的管户责任,必然会带来“管户责任”的执法风险。而一些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在监督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也以此为依据,追究税收管理员的行政执法责任。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

一、对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税收管理员的职责。

根据“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将税收管理员由“管户”为主的管理方式,向“管户”和“管事”相结合转变。“管户”要了解纳税人的动态信息,掌握企业的“活情况”。具体的职责包括日常巡查及采集涉税信息资料、责令纳税人依法办理各类涉税事项,进行违法违章行政处罚的调查和执行、送达有关税务文书、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等税收管理措施的执行等。结合税收管理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细化日常巡查、调查等内容。“管事”要管理一般性事务工作,具体职责主要包括纳税人申请的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和税务机关安排事项的调查、日常检查、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二、明确划分税收管理员与办税服务厅人员、综合管理人员、稽查人员的职责。

以“纳税人找税务机关的事项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事项由税收管理员办理”为原则,将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分成依申请的行为和依职权的行为,纳税人申请事项的受理或办理由办税服务厅人员负责,税务机关依照职权进行主动管理的行为由税收管理员负责;明确划分税收管理员与基层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税收管理员根据基层法规、税政、征管等综合部门的安排,到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地进行调查核实等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税收管理员的调查结果作出审批决定或加强管理的措施;明确划分税收管理员与税务稽查人员的职责,阐明日常检查和稽查的关系,明确征管移交的条件、环节和反馈方式等。

三、梳理重复、存在税收执法风险等工作事项。

在明确划分职责的基础上,对税收管理员职责进行梳理,取消税收管理员不必做的、重复做的工作,如受理文书、重复调查等;对税收管理员存在执业风险的工作,如申报表签字、发票验旧等,进行梳理和规范;对多数税收管理员不会做的,也就是税收管理员能力不及的工作,如纳税评估、汇算清缴检查等,将其从税收管理员职责中剥离出来,实行专业化管理。

加强税源管理,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能动作用,只靠税收管理员制度是不够的,需要建立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衔接的管理机制以及信息化的支撑,来保障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施。

一是建立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衔接的管理机制,做到管理、服务、风险并重。

从控制执法风险的角度,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对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从管理、服务、风险三个方面进行审查,将不利于加强管理、不利于为纳税人服务、税务人员执业风险性较高的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从管理的角度,理顺各种涉税事项的流转过程,强化各个环节的管理责任;从服务的角度,减少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统一各种涉税事项的受理部门,实行统一受理,内部流转;从风险的角度,减少不必要的调查、签字。在清理审查的基础上,建立制度出台的办法,对单项制度,由法规、服务、管理、监察等相关部门,从管理、服务、风险等几个方面,对将出台的制度进行会审,规定会审后才能够下发执行。

建立统筹协调任务下派制度。在各级税务机关建立统筹协调任务下派制度,对需要税收管理员集中办理或临时办理的任务,由一个综合业务部门进行整合,统一下派,防止形成各个部门、各个层级下派任务过多,税收管理员疲于应付、工作质量不高的局面。同时基层机关要淡化个人“管户”概念,统筹布置工作,实事求是地合理分配工作量,实行集体负责制,团队式管理,交叉进行检查和核实相关事项。

平衡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量差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税源管理科所(分局)的职责进行理顺和规范,合理分配税收管理员的辖区和数量,避免税收管理员之间的工作量苦乐不均,调动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

二是完善和规范税收征管流程,减轻税收管理员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完善和规范征管规程,明确税收管理员责任。根据税制改革、征管体制改革和税收信息化的发展,制定和完善征管规程,明晰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综合管理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业务环节,建立各个税收岗位之间相互衔接和相互监督的征管工作机制,明确税收管理员岗位责任。

简化业务环节,减轻税收管理员负担。在制定规程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纳税人办理的涉税事项能够即时办结的即时办结,将一些事前调查的事项转为事后调查或者日常巡查的方式进行,如备案文书、停业登记等,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调查环节,减轻税收管理员的工作压力。

三是加强信息

化的建设和应用,实现“人机结合”。

建立有任务管理、工作记录、考核等功能的税收管理员系统,通过税收管理员平台分配任务,在税收管理员平台中记录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轨迹,进行系统自动考核,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

提高税收管理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数据的采集质量和应用能力,全面开展税收管理员的岗位技能培训。

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减轻税收管理员负担。加快金税三期建设,建立数据平台等相关管理部门需要的应用系统,满足各级税务机关分析、管理的要求,使各级管理机关不再采取层层报送的办法采集数据和分析数据;强化系统的应用,对现有征管系统中已有的数据,不得要求层层报送;对现有应用系统中的数据还不能完全满足管理要求,需要到企业采集数据,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固化下来,以企业网上申报附报资料的形式,由纳税人进行报送,减轻税收管理员采集数据的负担;强化数据质量的管理,做好数据检测,提高数据的管理和增值应用能力,保证信息化的应用成果。

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第6篇

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理念同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方式不相适应。一些人,特别是一些基层领导,在管理理念上同现代化的税收管理方式不相适应,产生了手工论、专管论等思想。

二是税收管理员的素质不能够完全适应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特别是信息化发展的要求,有的税收管理员至今不能够独立操作综合征管软件和税收管理员系统等相关应用系统,需要靠手工的方式统计各种数据、查看纸质报表等。

三是税收管理员职责界定不尽合理,重复工作较多。

四是税收管理员工作量不平衡,畸轻畸重,缺乏激励机制。调查中发现,有的税收管理员管理二三百户,有的仅管理十几户;有的税收管理员月份最高调查核实、巡查、评估等任务数达到120户次,有的税收管理员月份任务仅为几户次,这种工作量上的畸轻畸重挫伤了部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由于缺乏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造成部分税收管理员缺乏责任感,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是税收管理员存在很大的执法风险。由于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人数众多,并且有相关的管户责任,必然会带来“管户责任”的执法风险。而一些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在监督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也以此为依据,追究税收管理员的行政执法责任。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

一、对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税收管理员的职责。

根据“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将税收管理员由“管户”为主的管理方式,向“管户”和“管事”相结合转变。“管户”要了解纳税人的动态信息,掌握企业的“活情况”。具体的职责包括日常巡查及采集涉税信息资料、责令纳税人依法办理各类涉税事项,进行违法违章行政处罚的调查和执行、送达有关税务文书、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等税收管理措施的执行等。结合税收管理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细化日常巡查、调查等内容。“管事”要管理一般性事务工作,具体职责主要包括纳税人申请的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和税务机关安排事项的调查、日常检查、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二、明确划分税收管理员与办税服务厅人员、综合管理人员、稽查人员的职责。

以“纳税人找税务机关的事项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事项由税收管理员办理”为原则,将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分成依申请的行为和依职权的行为,纳税人申请事项的受理或办理由办税服务厅人员负责,税务机关依照职权进行主动管理的行为由税收管理员负责;明确划分税收管理员与基层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税收管理员根据基层法规、税政、征管等综合部门的安排,到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地进行调查核实等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税收管理员的调查结果作出审批决定或加强管理的措施;明确划分税收管理员与税务稽查人员的职责,阐明日常检查和稽查的关系,明确征管移交的条件、环节和反馈方式等。

三、梳理重复、存在税收执法风险等工作事项。

在明确划分职责的基础上,对税收管理员职责进行梳理,取消税收管理员不必做的、重复做的工作,如受理文书、重复调查等;对税收管理员存在执业风险的工作,如申报表签字、发票验旧等,进行梳理和规范;对多数税收管理员不会做的,也就是税收管理员能力不及的工作,如纳税评估、汇算清缴检查等,将其从税收管理员职责中剥离出来,实行专业化管理。

加强税源管理,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能动作用,只靠税收管理员制度是不够的,需要建立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衔接的管理机制以及信息化的支撑,来保障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施。

一是建立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衔接的管理机制,做到管理、服务、风险并重。

从控制执法风险的角度,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对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从管理、服务、风险三个方面进行审查,将不利于加强管理、不利于为纳税人服务、税务人员执业风险性较高的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从管理的角度,理顺各种涉税事项的流转过程,强化各个环节的管理责任;从服务的角度,减少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统一各种涉税事项的受理部门,实行统一受理,内部流转;从风险的角度,减少不必要的调查、签字。在清理审查的基础上,建立制度出台的办法,对单项制度,由法规、服务、管理、监察等相关部门,从管理、服务、风险等几个方面,对将出台的制度进行会审,规定会审后才能够下发执行。

建立统筹协调任务下派制度。在各级税务机关建立统筹协调任务下派制度,对需要税收管理员集中办理或临时办理的任务,由一个综合业务部门进行整合,统一下派,防止形成各个部门、各个层级下派任务过多,税收管理员疲于应付、工作质量不高的局面。同时基层机关要淡化个人“管户”概念,统筹布置工作,实事求是地合理分配工作量,实行集体负责制,团队式管理,交叉进行检查和核实相关事项。

平衡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量差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税源管理科所(分局)的职责进行理顺和规范,合理分配税收管理员的辖区和数量,避免税收管理员之间的工作量苦乐不均,调动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

二是完善和规范税收征管流程,减轻税收管理员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完善和规范征管规程,明确税收管理员责任。根据税制改革、征管体制改革和税收信息化的发展,制定和完善征管规程,明晰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综合管理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业务环节,建立各个税收岗位之间相互衔接和相互监督的征管工作机制,明确税收管理员岗位责任。

简化业务环节,减轻税收管理员负担。在制定规程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纳税人办理的涉税事项能够即时办结的即时办结,将一些事前调查的事项转为事后调查或者日常巡查的方式进行,如备案文书、停业登记等,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调查环节,减轻税收管理员的工作压力。

三是加强信息化的建设和应用,实现“人机结合”。

建立有任务管理、工作记录、考核等功能的税收管理员系统,通过税收管理员平台分配任务,在税收管理员平台中记录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轨迹,进行系统自动考核,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

提高税收管理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数据的采集质量和应用能力,全面开展税收管理员的岗位技能培训。

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减轻税收管理员负担。加快金税三期建设,建立数据平台等相关管理部门需要的应用系统,满足各级税务机关分析、管理的要求,使各级管理机关不再采取层层报送的办法采集数据和分析数据;强化系统的应用,对现有征管系统中已有的数据,不得要求层层报送;对现有应用系统中的数据还不能完全满足管理要求,需要到企业采集数据,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固化下来,以企业网上申报附报资料的形式,由纳税人进行报送,减轻税收管理员采集数据的负担;强化数据质量的管理,做好数据检测,提高数据的管理和增值应用能力,保证信息化的应用成果。

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第7篇

论文内容提要:本文回顾了我国10多年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在解析主要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税收管理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及对策措施,以加-陕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转变。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

一、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科学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1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1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规律、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中国税收管理特点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体系,并在指导税收管理改革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还要注意不断研究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原理和发展趋势,善于抓住揭示税收管理内在客观性的发现性认识,创造税收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通过寻求税收管理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动局面,彻底改变税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单一的落后局面,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的根本转变。

二、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是税收管理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税收管理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税收管理正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为创新税收管理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新税收管理技术,以信息技术和通迅技术为基础,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人脑到电脑、从单机运作到网络运行的历史性跨越,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税收管理技术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视的是,我们不惜重金投入,购置相当数量和一定档次的计算机技术装备,与应达到的应用程度和应用效果仍有相当差距。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税收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软件开发应用杂乱无序,信息系统平台不统一,数据处理缺乏层次性和综合性,形成许多“信息孤岛”;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监控能力不强,导致高技术与低效率并存,高成本与低产出共生,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对此,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去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留下的深刻教训,从战略高度推进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组织学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强对税收管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彻底改变机器运作模拟手工操作的状况,挖掘信息网络技术的潜在效能。

创新税收管理技术,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与管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推动税收管理发展,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过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与机器管理组成的整个管理体系效能最高。实现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突出四个重点:

其一、坚持按照一体化原则,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逐步实现业务规程、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的一体化,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上求得新突破。

其二、从管理思想、管理战略上突破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缚,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要求,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在现代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上求得新突破。通过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组职能机构,变革管理方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权力运行,把整个税收管理工作有机地联系和带动起来,形成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互动响应机制,构建起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平台。

其三、利用先进的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技术体系。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磁盘申报、银行卡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大力推进税、银、库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信息的网上流转,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申报纳税,为实现集中征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税法咨询、税收法规、涉税事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提供电话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电子化的自动催报催缴系统;利用电子邮件向纳税人定期提供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向特定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利用互联网提供税收法规查询,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实行网上行政,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接收对偷税违法行为和税务人员廉政问题的举报、投诉等等,使信息技术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其四、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把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完整、统一、共享的信息系统,实施全方位的实时监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数据处理系统。在统一数据结构和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进而再向省局和总局两级集中,克服信息传递中封锁、变异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库操作的规范度,实现数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为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与信息获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备才能实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强纳税申报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时,要加快与工商、银行、技术监督、海关、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强税务机关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统。在将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控制业务处理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的环节和幅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参与税收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实现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使税收管理全过程每个环节责职、每个权能行使、每项工作绩效,都能通过网络透明地呈现在管理决策平台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

税收管理机构是根据履行国家税收职能需要,围绕税收行政权力设置、划分和运行而形成的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有效实施税收管理的组织保证。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国家税收职能,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影响到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顾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历程,有关方面一直在寻求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组织体系。每次征管改革几乎都离不开对征管组织机构的撤并调整,特别是新税制实施后,征管组织机构处在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有的撤销税务所,按区域设置全职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还设有中心税务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职能分局,按征、管、查职能外设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专业局;有的仍留存着一直游离于机构改革之外的外税局、直属局。总的说来,这些改革措施始终没有打破原有征管机构的层级,没有跳出按征、管、查设置机构的框框,没有冲破地区行政管辖范围的界限,没有发挥运用网络技术构造组织结构的优势。税收管理组织机构庞大臃肿,管理层级环节过多,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部门交叉重叠,权力结构过于集中,管理组织过于分散,资源配置不讲成本效益,组织结构效率低下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为突出。

要从根本上解决征管组织结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组织合理化程度,必须大力推进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创新。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税收管理机构改革创新的着力点应放在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打破部门约束和层级限制,根据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使传统封闭的机械式组织向现代开放的网络化组织方向发展。一要减少管理层次,收缩征管机构,确立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现代管理组织理论和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提高组织结构效率,必须减少行政管理层次,精简管理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我国目前税收管理组织结构,从总局、省局、市(地)局、县局到基层分局有5个层级,除基层分局外,有4级行政管理层。世界上很少有这种5级架构的征管组织体系。要创新税收管理组织结构,必须打破这种僵化的5层“宝塔”结构,冲破行政区划的约束,根据经济区域、税源分布、规模大小,设置税收管理机构。从改革的渐进性考虑,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近期目标可以定为实行总局、省局、市局、县局4层组织结构。今后条件成熟时,对省级局还可以进一步考虑打破行政区划,根据经济区域进行撤并,设置跨省大区局,如像人民银行跨省设置分行机构。

二要统一征管机构设置,实现基层征管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根据企业组织理论学的研究,企业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通常有四种模式,即以产品为基础的模式、以职能为基础的模式、以客户为主的模式和融合前三种的矩阵模式。按照前述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目标和国外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做法,适宜采用按税种类型和职能分工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在基层局(县、区局和将来实现征管实体化的地市级局)适宜按职能分工和纳税人类型相结合的模式设置机构,除稽查局可作为外设机构外,其它专业局都应全部转为内设机构,同时还应撤销过去外设的直属局、外税局,实现对内外税、不同行业、不同预算级次企业的统一管理。基层局的主要职能是对辖区内税源税基的控管。分类管理是专业化管理的基础,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的成功做法。

三要构建与信息化相适应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改变税收管理的流程和组织结构,建立一种层级更少基层管理人员权责更大的管理体制。在县(区)局内部,根据税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内在规律,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和征管流程,将咨询受理等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到前台办税大厅实行全方位服务,解决纳税人多头多次跑的问题;将纳税评估、调查执行、稽查审计等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所有管理事项,集中到后台实施分类管理,解决税源税基控管薄弱的问题。

四、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

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既需要消除不适应现代税收管理发展要求的制度,更需要针对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优化税收管理制度设计是税收管理改革与发展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层面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必然要求。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应当紧紧围绕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务机关管理效能,降低税收风险即法定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差额这一税收管理目标,在税收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设计上求得新突破。

当前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应当突出两个重点。

(1)要着眼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使其如实申报纳税,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税收服务是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重要条件,必须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尽快将税收服务从过去的道德范畴上升到行政职责,构建起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体系,为纳税人提供享受各种税收服务的制度保障,包括设立多渠道政策的制度,确保所有公民享受和获得税收知识的权力,使纳税人有能力自觉、及时、准确申报纳税,减少无知性不遵从;设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程序制度,确保办税公平公开,程序简便规范“一站式”服务到位,使纳税人减少“懒惰性”不遵从;设立完善的权益制度,确保客观公正开展行政复议,主动实施行政救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减少情感性不遵从。

二要建立以纳税评估为基础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纳税信用度的高低直接体现着税法遵从和税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根据纳税人纳税诚信度实行差别管理,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严加管理。制定鼓励诚信守信,制约惩处失约失信的政策措施,促使纳税信用成为与纳税人生存发展紧密相联的无形资产。让依法纳税者受到社会广泛尊重,使诚信纳税者得到实惠,增强忠诚性遵从的荣誉感;让失信违法者付出利益代价和荣誉代价,促使纳税人诚信纳税。同时要把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与建立纳税评估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科学的纳税评估机制。

三要建立“轻税重罚”的违法处罚制度。增大违法成本是强化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外要健全偷逃税处罚管理制度,增大偷税成本;严惩知法违法者,对不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该罚的要罚,该判刑的要判刑,减少纳税人自私性不遵从,增加预防性遵从。

(2)要着眼提高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效能,约束税务人员寻租,对工作业绩进行有效激励,解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税收管理绩效是促进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导向至关重要。要彻底扭转过去绩效考核重收入轻管理,重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轻机关内部考核的倾向,从组织收入型向执法保障型转变。要以正确实施国家税收政策,降低税收风险为目标,将绩效监控和评价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使绩效考核成为加强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考虑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和机关内部两个层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绩效考核,应从税收风险、执行政策、服务质量、人力资源利用、成本效益等方面,通过客观科学地制定考量目标和指标体系,准确评价下级税务机关税收管理的成效和不足,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使之明确税收管理的改进方向。对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应重点围绕行政行为、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等方面进行考量,可采取事项与岗职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定岗位、定职责、定事项、定人员、定目标、定指标、定奖惩等方法,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对税务人员工作业绩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价,使个人工作绩效与集体组织绩效高度关联,激发个人和群体奋发向上的活力。

第8篇

 

关键词:税收管理创新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

一、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科学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1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1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规律、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中国税收管理特点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体系,并在指导税收管理改革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还要注意不断研究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原理和发展趋势,善于抓住揭示税收管理内在客观性的发现性认识,创造税收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通过寻求税收管理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动局面,彻底改变税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单一的落后局面,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的根本转变。

二、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是税收管理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税收管理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税收管理正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为创新税收管理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新税收管理技术,以信息技术和通迅技术为基础,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人脑到电脑、从单机运作到网络运行的历史性跨越,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税收管理技术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视的是,我们不惜重金投入,购置相当数量和一定档次的计算机技术装备,与应达到的应

用程度和应用效果仍有相当差距。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税收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软件开发应用杂乱无序,信息系统平台不统一,数据处理缺乏层次性和综合性,形成许多“信息孤岛”;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监控能力不强,导致高技术与低效率并存,高成本与低产出共生,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对此,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去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留下的深刻教训,从战略高度推进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组织学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强对税收管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彻底改变机器运作模拟手工操作的状况,挖掘信息网络技术的潜在效能。

创新税收管理技术,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与管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推动税收管理发展,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过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与机器管理组成的整个管理体系效能最高。实现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突出四个重点:

其一、坚持按照一体化原则,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逐步实现业务规程、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的一体化,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上求得新突破。

其二、从管理思想、管理战略上突破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缚,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要求,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在现代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上求得新突破。通过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组职能机构,变革管理方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权力运行,把整个税收管理工作有机地联系和带动起来,形成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互动响应机制,构建起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平台。

其三、利用先进的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技术体系。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磁盘申报、银行卡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大力推进税、银、库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信息的网上流转,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申报纳税,为实现集中征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税法咨询、税收法规、涉税事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提供电话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电子化的自动催报催缴系统;利用电子邮件向纳税人定期提供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向特定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利用互联网提供税收法规查询,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实行网上行政,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接收对偷税违法行为和税务人员廉政问题的举报、投诉等等,使信息技术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其四、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把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完整、统一、共享的信息系统,实施全方位的实时监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数据处理系统。在统一数据结构和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进而再向省局和总局两级集中,克服信息传递中封锁、变异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库操作的规范度,实现数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为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与信息获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备才能实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强纳税申报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时,要加快与工商、银行、技术监督、海关、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强税务机关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统。在将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控制业务处理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的环节和幅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参与税收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实现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使税收管理全过程每个环节责职、每个权能行使、每项工作绩效,都能通过网络透明地呈现在管理决策平台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

税收管理机构是根据履行国家税收职能需要,围绕税收行政权力设置、划分和运行而形成的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有效实施税收管理的组织保证。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国家税收职能,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影响到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顾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历程,有关方面一直在寻求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组织体系。每次征管改革几乎都离不开对征管组织机构的撤并调整,特别是新税制实施后,征管组织机构处在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有的撤销税务所,按区域设置全职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还设有中心税务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职能分局,按征、管、查职能外设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专业局;有的仍留存着一直游离于机构改革之外的外税局、直属局。总的说来,这些改革措施始终没有打破原有征管机构的层级,没有跳出按征、管、查设置机构的框框,没有冲破地区行政管辖范围的界限,没有发挥运用网络技术构造组织结构的优势。税收管理组

织机构庞大臃肿,管理层级环节过多,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部门交叉重叠,权力结构过于集中,管理组织过于分散,资源配置不讲成本效益,组织结构效率低下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为突出。

要从根本上解决征管组织结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组织合理化程度,必须大力推进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创新。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税收管理机构改革创新的着力点应放在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打破部门约束和层级限制,根据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使传统封闭的机械式组织向现代开放的网络化组织方向发展。

一要减少管理层次,收缩征管机构,确立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现代管理组织理论和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提高组织结构效率,必须减少行政管理层次,精简管理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我国目前税收管理组织结构,从总局、省局、市(地)局、县局到基层分局有5个层级,除基层分局外,有4级行政管理层。世界上很少有这种5级架构的征管组织体系。要创新税收管理组织结构,必须打破这种僵化的5层“宝塔”结构,冲破行政区划的约束,根据经济区域、税源分布、规模大小,设置税收管理机构。从改革的渐进性考虑,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近期目标可以定为实行总局、省局、市局、县局4层组织结构。今后条件成熟时,对省级局还可以进一步考虑打破行政区划,根据经济区域进行撤并,设置跨省大区局,如像人民银行跨省设置分行机构。

二要统一征管机构设置,实现基层征管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根据企业组织理论学的研究,企业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通常有四种模式,即以产品为基础的模式、以职能为基础的模式、以客户为主的模式和融合前三种的矩阵模式。按照前述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目标和国外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做法,适宜采用按税种类型和职能分工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在基层局(县、区局和将来实现征管实体化的地市级局)适宜按职能分工和纳税人类型相结合的模式设置机构,除稽查局可作为外设机构外,其它专业局都应全部转为内设机构,同时还应撤销过去外设的直属局、外税局,实现对内外税、不同行业、不同预算级次企业的统一管理。基层局的主要职能是对辖区内税源税基的控管。分类管理是专业化管理的基础,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的成功做法。

三要构建与信息化相适应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改变税收管理的流程和组织结构,建立一种层级更少基层管理人员权责更大的管理体制。在县(区)局内部,根据税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内在规律,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和征管流程,将咨询受理等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到前台办税大厅实行全方位服务,解决纳税人多头多次跑的问题;将纳税评估、调查执行、稽查审计等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所有管理事项,集中到后台实施分类管理,解决税源税基控管薄弱的问题。

四、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

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既需要消除不适应现代税收管理发展要求的制度性障碍,更需要针对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优化税收管理制度设计是税收管理改革与发展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层面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必然要求。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应当紧紧围绕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务机关管理效能,降低税收风险即法定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差额这一税收管理目标,在税收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设计上求得新突破。

当前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应当突出两个重点。

(1)要着眼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使其如实申报纳税,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税收服务是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重要条件,必须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尽快将税收服务从过去的道德范畴上升到行政职责,构建起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体系,为纳税人提供享受各种税收服务的制度保障,包括设立多渠道政策的制度,确保所有公民享受和获得税收知识的权力,使纳税人有能力自觉、及时、准确申报纳税,减少无知性不遵从;设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程序制度,确保办税公平公开,程序简便规范“一站式”服务到位,使纳税人减少“懒惰性”不遵从;设立完善的权益制度,确保客观公正开展行政复议,主动实施行政救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减少情感性不遵从。

二要建立以纳税评估为基础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纳税信用度的高低直接体现着税法遵从和税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根据纳税人纳税诚信度实行差别管理,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严加管理。制定鼓励诚信守信,制约惩处失约失信的政策措施,促使纳税信用成为与纳税人生存发展紧密相联的无形资产。让依法纳税者受到社会广泛尊重,使诚信纳税者得到实惠,增强忠诚性遵从的荣誉感;让失信违法者付出利益代价和荣誉代价,促使纳

税人诚信纳税。同时要把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与建立纳税评估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科学的纳税评估机制。

三要建立“轻税重罚”的违法处罚制度。增大违法成本是强化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外要健全偷逃税处罚管理制度,增大偷税成本;严惩知法违法者,对不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该罚的要罚,该判刑的要判刑,减少纳税人自私性不遵从,增加预防性遵从。

(2)要着眼提高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效能,约束税务人员寻租,对工作业绩进行有效激励,解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税收管理绩效是促进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导向至关重要。要彻底扭转过去绩效考核重收入轻管理,重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轻机关内部考核的倾向,从组织收入型向执法保障型转变。要以正确实施国家税收政策,降低税收风险为目标,将绩效监控和评价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使绩效考核成为加强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考虑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和机关内部两个层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绩效考核,应从税收风险、执行政策、服务质量、人力资源利用、成本效益等方面,通过客观科学地制定考量目标和指标体系,准确评价下级税务机关税收管理的成效和不足,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使之明确税收管理的改进方向。对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应重点围绕行政行为、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等方面进行考量,可采取事项与岗职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定岗位、定职责、定事项、定人员、定目标、定指标、定奖惩等方法,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对税务人员工作业绩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价,使个人工作绩效与集体组织绩效高度关联,激发个人和群体奋发向上的活力。

第9篇

一、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科学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1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1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规律、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中国税收管理特点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体系,并在指导税收管理改革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还要注意不断研究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原理和发展趋势,善于抓住揭示税收管理内在客观性的发现性认识,创造税收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通过寻求税收管理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动局面,彻底改变税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单一的落后局面,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的根本转变。

二、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是税收管理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税收管理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税收管理正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为创新税收管理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新税收管理技术,以信息技术和通迅技术为基础,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人脑到电脑、从单机运作到网络运行的历史性跨越,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税收管理技术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视的是,我们不惜重金投入,购置相当数量和一定档次的计算机技术装备,与应达到的应用程度和应用效果仍有相当差距。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税收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软件开发应用杂乱无序,信息系统平台不统一,数据处理缺乏层次性和综合性,形成许多“信息孤岛”;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监控能力不强,导致高技术与低效率并存,高成本与低产出共生,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对此,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去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留下的深刻教训,从战略高度推进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组织学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强对税收管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彻底改变机器运作模拟手工操作的状况,挖掘信息网络技术的潜在效能。

创新税收管理技术,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与管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推动税收管理发展,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过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与机器管理组成的整个管理体系效能最高。实现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突出四个重点:

其一、坚持按照一体化原则,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逐步实现业务规程、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的一体化,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上求得新突破。

其二、从管理思想、管理战略上突破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缚,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要求,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在现代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上求得新突破。通过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组职能机构,变革管理方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权力运行,把整个税收管理工作有机地联系和带动起来,形成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互动响应机制,构建起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平台。

其三、利用先进的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技术体系。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磁盘申报、银行卡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大力推进税、银、库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信息的网上流转,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申报纳税,为实现集中征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税法咨询、税收法规、涉税事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提供电话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电子化的自动催报催缴系统;利用电子邮件向纳税人定期提供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向特定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利用互联网提供税收法规查询,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实行网上行政,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接收对偷税违法行为和税务人员廉政问题的举报、投诉等等,使信息技术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其四、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把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完整、统一、共享的信息系统,实施全方位的实时监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数据处理系统。在统一数据结构和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进而再向省局和总局两级集中,克服信息传递中封锁、变异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库操作的规范度,实现数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为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与信息获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备才能实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强纳税申报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时,要加快与工商、银行、技术监督、海关、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强税务机关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统。在将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控制业务处理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的环节和幅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参与税收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实现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使税收管理全过程每个环节责职、每个权能行使、每项工作绩效,都能通过网络透明地呈现在管理决策平台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

税收管理机构是根据履行国家税收职能需要,围绕税收行政权力设置、划分和运行而形成的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有效实施税收管理的组织保证。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国家税收职能,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影响到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顾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历程,有关方面一直在寻求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组织体系。每次征管改革几乎都离不开对征管组织机构的撤并调整,特别是新税制实施后,征管组织机构处在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有的撤销税务所,按区域设置全职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还设有中心税务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职能分局,按征、管、查职能外设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专业局;有的仍留存着一直游离于机构改革之外的外税局、直属局。总的说来,这些改革措施始终没有打破原有征管机构的层级,没有跳出按征、管、查设置机构的框框,没有冲破地区行政管辖范围的界限,没有发挥运用网络技术构造组织结构的优势。税收管理组织机构庞大臃肿,管理层级环节过多,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部门交叉重叠,权力结构过于集中,管理组织过于分散,资源配置不讲成本效益,组织结构效率低下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为突出。

要从根本上解决征管组织结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组织合理化程度,必须大力推进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创新。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税收管理机构改革创新的着力点应放在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打破部门约束和层级限制,根据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使传统封闭的机械式组织向现代开放的网络化组织方向发展。一要减少管理层次,收缩征管机构,确立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现代管理组织理论和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提高组织结构效率,必须减少行政管理层次,精简管理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我国目前税收管理组织结构,从总局、省局、市(地)局、县局到基层分局有5个层级,除基层分局外,有4级行政管理层。世界上很少有这种5级架构的征管组织体系。要创新税收管理组织结构,必须打破这种僵化的5层“宝塔”结构,冲破行政区划的约束,根据经济区域、税源分布、规模大小,设置税收管理机构。从改革的渐进性考虑,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近期目标可以定为实行总局、省局、市局、县局4层组织结构。今后条件成熟时,对省级局还可以进一步考虑打破行政区划,根据经济区域进行撤并,设置跨省大区局,如像人民银行跨省设置分行机构。

二要统一征管机构设置,实现基层征管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根据企业组织理论学的研究,企业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通常有四种模式,即以产品为基础的模式、以职能为基础的模式、以客户为主的模式和融合前三种的矩阵模式。按照前述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目标和国外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做法,适宜采用按税种类型和职能分工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在基层局(县、区局和将来实现征管实体化的地市级局)适宜按职能分工和纳税人类型相结合的模式设置机构,除稽查局可作为外设机构外,其它专业局都应全部转为内设机构,同时还应撤销过去外设的直属局、外税局,实现对内外税、不同行业、不同预算级次企业的统一管理。基层局的主要职能是对辖区内税源税基的控管。分类管理是专业化管理的基础,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的成功做法。

三要构建与信息化相适应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改变税收管理的流程和组织结构,建立一种层级更少基层管理人员权责更大的管理体制。在县(区)局内部,根据税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内在规律,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和征管流程,将咨询受理等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到前台办税大厅实行全方位服务,解决纳税人多头多次跑的问题;将纳税评估、调查执行、稽查审计等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所有管理事项,集中到后台实施分类管理,解决税源税基控管薄弱的问题。

四、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

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既需要消除不适应现代税收管理发展要求的制度,更需要针对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优化税收管理制度设计是税收管理改革与发展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层面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必然要求。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应当紧紧围绕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务机关管理效能,降低税收风险即法定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差额这一税收管理目标,在税收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设计上求得新突破。

当前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应当突出两个重点。

(1)要着眼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使其如实申报纳税,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税收服务是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重要条件,必须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尽快将税收服务从过去的道德范畴上升到行政职责,构建起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体系,为纳税人提供享受各种税收服务的制度保障,包括设立多渠道政策的制度,确保所有公民享受和获得税收知识的权力,使纳税人有能力自觉、及时、准确申报纳税,减少无知性不遵从;设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程序制度,确保办税公平公开,程序简便规范“一站式”服务到位,使纳税人减少“懒惰性”不遵从;设立完善的权益制度,确保客观公正开展行政复议,主动实施行政救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减少情感性不遵从。

二要建立以纳税评估为基础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纳税信用度的高低直接体现着税法遵从和税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根据纳税人纳税诚信度实行差别管理,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严加管理。制定鼓励诚信守信,制约惩处失约失信的政策措施,促使纳税信用成为与纳税人生存发展紧密相联的无形资产。让依法纳税者受到社会广泛尊重,使诚信纳税者得到实惠,增强忠诚性遵从的荣誉感;让失信违法者付出利益代价和荣誉代价,促使纳税人诚信纳税。同时要把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与建立纳税评估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科学的纳税评估机制。

三要建立“轻税重罚”的违法处罚制度。增大违法成本是强化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外要健全偷逃税处罚管理制度,增大偷税成本;严惩知法违法者,对不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该罚的要罚,该判刑的要判刑,减少纳税人自私性不遵从,增加预防性遵从。

(2)要着眼提高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效能,约束税务人员寻租,对工作业绩进行有效激励,解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税收管理绩效是促进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导向至关重要。要彻底扭转过去绩效考核重收入轻管理,重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轻机关内部考核的倾向,从组织收入型向执法保障型转变。要以正确实施国家税收政策,降低税收风险为目标,将绩效监控和评价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使绩效考核成为加强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考虑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和机关内部两个层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绩效考核,应从税收风险、执行政策、服务质量、人力资源利用、成本效益等方面,通过客观科学地制定考量目标和指标体系,准确评价下级税务机关税收管理的成效和不足,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使之明确税收管理的改进方向。对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应重点围绕行政行为、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等方面进行考量,可采取事项与岗职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定岗位、定职责、定事项、定人员、定目标、定指标、定奖惩等方法,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对税务人员工作业绩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价,使个人工作绩效与集体组织绩效高度关联,激发个人和群体奋发向上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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