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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防治措施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13 16:15:17

废气防治措施

废气防治措施第1篇

为防治大气污染,营造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临港工业特点,计划开展有机废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为规范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提升企业生产工艺,完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排放,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切实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努力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

排放强度,实现有机废气排污总量的减少。

(二)借鉴国内外有机废气治理经验,有重点的指导,整体推进有机废气整治工作。

(三)环保部门强化执法,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境管理能力;企业作为治污主体,需加大投入、改进工艺和提升废气治理装备,进一步减少有机废气排放量。

三、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化工、涂装行业和其它产生恶臭的单位。

(二)整治目标:通过推行清洁生产、提升装备水平,有效控制有机废气排放量。年底前完成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敏感区域企业臭味治理工作;年月底前完成涂装行业废气污染的收集和治理工作;年月底前完成化工企业有机废气的收集和治理工作。

四、整治要求

各企业要制订《有机废气收集和治理实施方案》,扩大无组织有机废气收集面,进一步提高处理效率。

(一)大幅削减无组织废气产生量。具体措施包括:对生产过程排放的有机废气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开展车间地面和管道改造,消除跑、冒、滴、漏现象;化学品装卸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不能密闭的应安装集气罩进行收集和处理;易挥发化学品储罐改为浮顶罐,无法改造的要安装废气回收处理装置;槽罐车灌装过程应采用密闭操作或安装废气回收处理装置。

(二)各企业要根据有机废气特点选择合适的废气处理设备,进一步提高处理能力和效率。鼓励使用活性炭纤维吸附、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生物消解以及使用高温氧化等处理技术;废气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环保部门批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气体治理设施运行台帐;废气产生企业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依法加强有机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污费征收。

(三)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保部门检验,并符合下列条件: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效果达到设计标准;各项技术资料和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

(四)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现阶段要求淘汰老式热风循环烘干设备、烘房、敞开式离心机,其它烘干设备和离心机尾气须接入废气处理设备,并做到达标排放。

(五)排放恶臭气体的企业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受到污染。措施包括: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排放含有毒(恶臭)废气的项目;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产生恶臭的部位进行加盖和收集处理;在敏感区域安装臭气在线监测设备以实现全时段监控。

(六)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必须

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发生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大气污染事故时,须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停止、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污染及危害;及时报告。

五、实施步骤

本次整治从年月1日开始,年12月31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5月前)。调查摸底有机废气产生企业,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制订并下发《北仑区有机废气整治实施方案》;企业根据整治要求制订治理方案,并提交区环保局;区环保局会同企业最终确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年6月-2012年12月)。企业按照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区环保局主动服务,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治任务。

(三)整治验收阶段(按整治目标分阶段验收)。对照工作目标和整治要求,对整治项目进行监测和验收,分析评估整治效果;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实施有机废气整治或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一律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停产治理直至关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区环保局成立有机废气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有机废气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环保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环境监察大队、重监科、污控科、环境监测站、办公室组成。

废气防治措施第2篇

露天石灰石矿山通常采用自上而下的水平分层开采法,设计时多采用多台段同时开采,便于各台段矿石搭配使用。石灰石矿露天开采生产工艺为:矿山土石方剥离,剥离的废土石运往排土场→在采矿工作面上爆破→爆破后的大块矿石由液压锤破碎→破碎后的矿石在剥离工作面进行剥离,剥离的废石运往废石场→矿石铲装后由运输工具运至水泥厂卸料平台。个别矿山还有破碎和输送系统,新罗区最典型的是华润曹溪(原三德水泥)和华润岩山元青的石灰石矿山,破碎后采用皮带长廊运输至厂区。新罗区石灰石地下矿山多用平硐开拓或平硐加斜坡道联合开拓,地下开采通常采用空场类采矿法,施工简单、便于操作的浅孔留矿法使用特别普遍。石灰石矿地下开采生产工艺为:开拓→采准切割→回采(包括凿岩、爆破、破碎、挖掘机铲装、汽车搬运)。

二、石灰石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矿山开采活动在建设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在采场土、石、植被剥离;各项配套设施(工业场地、道路、运矿设施)的占地、取土和弃渣,破坏植被;施工临时占地及施工活动所产生的环境污染。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爆破、机械设备运转所产生的噪声和振动、矿石运输抛遗、粉尘、压占植被以及矿石剥离后的弃石堆置所造成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主要的污染因素是废土石、粉尘、废气,其次是废水、噪声、爆破震动。

1、废土石污染防治

矿山的废土石主要为生产中未能搭配利用的夹层、开采境界内的矿体、覆土。为减少废土石污染,大多数矿山采用的措施主要是充分利用地质报告,管理人员切实掌握采场生产部位质量情况,对矿区分块进行评价,根据配料质量要求,及时调剂、合理搭配。废土石弃于矿山废石堆场,表层覆盖土可以作为矿山开采终了后的植被恢复用土,单独堆存于废石场。废石场通常设在离开采区较近的沟坡或沟道中,为了保证安全和减少水土流失,应设计有水土保持及防洪措施,严防山体滑坡或滚石。废石场排弃时将最难搭配使用的废石填筑在底部,表层覆土排弃在场顶,形成0.5~l.0m厚的表土层,整平压实后可开垦种植,恢复生态环境,变害为利。

2、粉尘污染防治

矿山生产工序中,穿孔及破碎的产尘量较大。浅孔凿岩应湿式作业,井下应加强通风,露天采场中深孔爆破采用配有除尘装置的高风压潜孔钻机,石灰石破碎及输送过程一般都要设有除尘设施。矿山爆破、运矿车辆在采场装运或将废石运至废石场卸车时都会产生扬尘。要合理布置炮孔,正确选用爆破参数,加强装药和填塞作业的管理以降低爆破产尘量。采装、运输和矿石卸车等产生的粉尘,一般设专人定期清扫、洒水等,减少扬尘的产生量。

3、废气污染防治

矿山爆破通常采用2#硝氨类岩石炸药。爆炸产生的有毒气体为CO、NOx。一般石灰石矿山开采中炸药爆炸后产生的有毒气体总量对环境没有大的危害。以柴油设备为装运工具的矿井,柴油尾气的颗粒污染物(黑烟)含有SO2、NOx、碳氢化合物HC等气体污染物,有条件的应采取相关的柴油车尾气处理技术,井下内燃设备应有废气净化装置,矿井应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加强通风。

4、废水、噪声、爆破震动污染防治

废水主要来自矿山工业场地和火工库办公室、民工宿舍、厕所等处的生活污水,不含有毒物质,量也少,可就近排放。石灰石矿山产生高噪声的设备有潜孔钻、手持风动凿岩机、空压机、载重车、挖掘机、装载机、破碎机等。矿山最近的村庄距开采境界线至少几百m,爆破时产生的噪声经过衰减后一般较弱,且爆破时间短,爆破噪声影响不大。爆破震动可造成爆破区周围建筑物和构筑物破坏,使人产生烦躁不安等。目前,微差爆破应用广泛,它能降低爆破地震效应。

三、石灰石矿开采的生态环境影响与生态防治

1、水土流失影响因素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大部分石灰石矿山地处山地沟壑区,沟谷较发育,山坡陡,汇流快,加剧了地表的冲刷和侵蚀;石灰石矿山通常林草植被少,也是造成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人为因素:矿山开发建设及开采过程中,直接改变了原地形地貌,破坏植被、扰动地表;部分弃土弃渣如不加处理,势必导致新的水土流失。

2、生态地质环境影响

石灰石矿山开采将改变矿山原有的地貌和景观,且这种改变是不可逆的。地貌、景观格局的变化使矿山固有的自然生态功能完全丧失,景观生态结构发生变化。矿山开采破坏土地资源,特别是将破坏原有的植被,但终了后均可恢复。矿山开采对植物的影响通常仅局限于矿山区域内,对区外植物无明显影响。矿山开采破坏了动物的生存环境,爆破噪声还对矿山周围动物的栖息、觅食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矿区建设引发的矿山地质灾害,如: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等。矿山开采导致地下含水层受到破坏。包括含水层结构破坏、含水层疏干、地下水水位下降、泉水流量减少、地下水水质变化以及对区域水系、水体及使用功能的影响。石灰石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还包括:开采区和废石堆场的水土流失、废石场的稳定性、次生地质灾害等生态环境风险的影响等等。

3、水土流失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

(1)编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矿山开采前应制定详细的生态恢复设计方案、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并给予资金上的保证。真正做到“在开发中保护”和“在保护中开发”,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促进矿业活动健康发展。石灰石矿山开采特别是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大,为了遏制水土资源破坏,保护、恢复、补偿生态系统,保障水土资源持续利用,矿山业主应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及《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闽国土资综(2012)127号),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采取积极可靠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用预防措施和治理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2)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设计部门和业主应在满足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制定合理施工计划。在施工中,尽量减少扰动地面,平衡挖、填方量,防止造成崩塌、滑坡等现象,填方应及时铺平压实,减少风蚀、水蚀。施工机械、土石及其它建筑材料不能乱停乱放,防止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另外尽量避开在雨季和汛期进行开挖施工,弃土应妥善堆存,不能随意丢弃。(3)生态环境治理的内部管理与控制。矿山企业应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如设立安全环保部,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培训教育;监督实施环境管理计划,执行有关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负责生态保护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加强采场边坡监测与整治,做好地面岩移塌陷沉降范围观测。(4)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的政府监管。编制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政府相关部门还应该督促矿山落实,包括基建期、营运期、闭坑期3个阶段的防治。监督检查是政府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在于查明矿山企业遵守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的情况,并在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4、水土流失及生态保护的分区治理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综合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特征及其危害性,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附录F“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表”,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目前新罗区内石灰石矿山都属后两类即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详见表1。具体分区是:(1)开采区:做好边坡防护、基础防护,防洪排水,做好采场边坡监测管理与整治,以其达到防治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开采终了后进行覆土整治,植物种植措施。(2)地面岩移塌陷分区:开采期间建设截、排水沟,沉淀池。防范地下开采井巷崩塌、冒落,进行必要的充填,监测地表沉降变形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闭坑期间应及时封闭硐口及露出地面的巷道,防止沟谷水流入地下采场,应继续注意沉降观测,设置沉陷区的警示及覆土植被。(3)排土场、废石堆场:做好挡土坝、截洪沟、边坡防护、周边植物防护、后期对渣场进行覆土整治,植物种植。(4)工业场地、硐口:做好防洪排水、地面硬化、挡墙护坡、植物种植措施。(5)运输道路:做好边坡防护、防洪排水、植物种植。(6)火工库:做好地面硬化、挡墙护坡、植物种植。

5、水土流失及生态保护的治理措施

包括工程整治措施和生物措施。(1)工程措施。弃土、石应在废石场集中处理,尽量减少压占地表植被。在废石场底部先以大块废石垫底,以利于水的渗透,疏导废石场内的雨水。采取分段水平堆积,再碾压,把松散的土压实。逐级设坝,保证坝体安全与稳定。废石场上部设截洪沟,避免废石场受洪水冲刷。矿区新建和改造道路两侧,采取护坡和道路护基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塌方、滑坡。对临时性施工所造成的陡坡、坝,采取简易防护措施,并设置水土流失防护栏,疏导排水,减少水土流失。(2)生物措施。矿山开采期间在有条件的道路两侧、工业场地周围应因地制宜植树绿化进行生态恢复,在边坡和路基种草;把最终台阶坡面夯实,进行植被恢复。矿山采区采掘终了,应及时覆土,恢复植被。绿化植被的筛选,应根据所在地区的气候特征和矿山特性,选择易于成活的树种,以乡土植物为主。

四、结语

废气防治措施第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党的十报告中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当今中国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量的污染物向自然界排放,使我们的生活和生产环境严重恶化;二是对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因此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已是迫在眉睫。工程项目建设既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又要向自然界排放相当大量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产生噪声等,均是造成环境问题的主要根源之一。加强工程项目的环境管理是整个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之一。

1、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因素

建筑施工期间,各项施工活动、建筑原材料装卸、运输等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影响因素主要为废气、粉尘、固体废物、污水及噪声等,其中以粉尘和施工噪声的影响较为突出。下面具体介绍一下施工现场污染物产生的原因。

1.1 大气污染因素:

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影响的主要为建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过程中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

(1)土方的挖掘、堆放、清运、回填和场地平整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2)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以及土石方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

(3)搅拌车辆及运输车辆往来造成地面扬尘;

(4)施工垃圾堆放及清运过程中产生扬尘。

另外,施工过程中其他废气来源于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如柴油机等)的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以及运输及施工车辆在施工场地工作所排放的废气。此外,还有施工队伍因生活需要使用燃料,产生的少量大气污染物。

1.2 水污染因素:

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两部分。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产生的废水,这部分废水含有一定量的油污和泥沙。生活废水包括食堂用水、洗涤废水和冲厕水。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细菌和病原体。

1.3固体废弃物污染:

建筑施工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可能涉及到河沟填埋、土方开挖、道路修筑、管道铺设、材料运输、房屋建筑等工程,在此期间将有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土石方等。另外,建筑施工周期较长,施工人员工作和生活产生固体垃圾数量不少。

1.4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

建筑施工过程中一些化学产品的使用如:汽油、防水油膏、涂膜、卷材、油漆涂料等,增加了施工中的化学伤害和对现场土壤及水体的污染。

1.5施工噪音污染:

工程施工中的噪声源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施工机械、②施工活动、③运输车辆等。

对施工现场污染产生的原因进行比较全面的分析后,还要编制好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对这些污染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治,做好事前控制,尽量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当污染问题不可避免的发生后也能及时按照既定措施处理,以免造成二次伤害和损失。具体的措施如下: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1.工程中大气污染源主要有:运输、开挖、燃油机械、炉灶等。

2.2.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卸、运输过程,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保持湿度。在4级以上风力条件下不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2.3.施工垃圾采用容器吊运到地面,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要洒水,防止扬尘。本着节能、环保的理念做到垃圾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出现场,现场不得堆积大量垃圾。

2.4.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工地布局,使产生扬尘的作业、运输尽量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段。

2.5.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

2.6.工程使用混凝土由中心拌和站集中供应。水泥等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使用灌装水泥,对袋装水泥必须库内存放、覆盖。

2.7.选择合格的运输单位,做到运输过程不散落。在使用、运输水泥、白灰和其它容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时,要做到轻拿放文明施工,防止人为因素造成扬尘污染。

2.8.施工现场出口入口设冲车台,车辆出场冲洗车轮,减少车轮携土,拆除构筑物时要有防尘遮挡,在旱季适量洒水。

2.9.清扫施工现场要先将路面、地面进行喷洒湿润后在进行清扫,以免清扫时扬尘。当风力超过三级以上时,每天早、中、晚至少各洒水一次,洒水降尘应配备洒水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2.10.沿施工现场围挡或易产生扬尘一侧设置喷淋设施。

2.11. 使用清洁能源,炉灶符合烟尘排放规定,现场使用炉灶的烟气排放必须控制在林格曼黑度一级以下,每周监控一次,并保存记录,接受监督。施工现场内食堂所使用的蒸车、炉灶等必须使用天燃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严禁使用散煤、木材、锯末等非清洁燃料。

2.12.使用开槽机、砂轮锯施工时,必须设隔尘罩,防止飞溅物飞扬。

2.13.施工用的油漆、防腐剂、防火涂料等易污染大气的化学物品统一管理,用后盖严,防止污染大气。

2.14.施工现场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临时施工道路基层夯实、路面硬化。

2.15.流体材料用密目网遮盖,防止扬尘,并尽可能在仓库内进行,不在现场消化生灰。

3.水污染防治措施

3.1.工程中排放的废水主要有以下几种:基坑降水抽排的地下水、雨水、生活废水、搅拌及各种设车辆清洗废水等。

3.2.基坑降水抽排的地下水经三级沉淀后用于项目部绿化植物的灌溉用水。

3.3.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并使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有效使用,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3.4.雨季施工时制定有效地排水措施,钻(冲)孔桩的施工现场必须具备有效的废浆处理措施,对桩基溢出的泥浆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再进入泥浆池循环利用,对沉淀池定期进行清理,拉运至隧道弃渣场丢弃。

3.5.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考虑当地降雨特征,制定雨季、特别是汛期避免废水无组织排放、外溢而造成当地水污染事故发生的相应排水应急方案,能在需要时及时落实实施。

3.6.施工现场设置专用油漆油料库,库房地面墙上做防渗漏处理,存储、使用、保管专人负责,防止油料跑、冒、滴、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工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以下几种:混凝土、砂浆、碎砖等工程垃圾,混凝土的保温覆盖物,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物,生活垃圾及施工结束后临时建筑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等。

4.1.减少固体废物产生的措施:混凝土、砂浆等集中搅拌,减少落地灰的产生;钢筋采用加工厂集中加工方式,减少废料的产生;临时建筑采用活动房屋,周转使用,减少工程垃圾。

4.2.综合利用资源,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措施;工程废土集中过筛,重新利用,筛余物用粉碎机粉碎,不能利用的工程垃圾集中处置;建立水泥袋回收制度;施工现场设立废料区,专人管理,可利用的废料先发先用;装饰材料的包装统一回收。

4.3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措施:施工现场设固定的垃圾存放区域,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防止污染环境。

5.油料、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控制措施

5.1油料、化学品贮存要设专用库房。

5.2.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施工现场固体有毒物用袋集装,液体物采用封闭式容器管理。

5.3.尽量避免泄露、遗撒;如发生油桶倾倒,操作者应迅速将桶扶起,盖盖后放置安全处,将油棉,将倾洒油漆尽量回收。用棉丝蘸稀料将地面上不可回收的油漆处理干净,将油棉作为有毒有害废弃物予以处理。

5.4.化学品及有毒物质使用前应编制作业指导,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5.有毒物质消纳找有资质单位实行定向回收。

6.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6.1采取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向周围环境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和城市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现场排放标准。

6.2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名称、建筑施工场所及施工工期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所采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6.3.施工噪声标准:

6.3.1.对施工噪声的控制,选用噪声和振动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同时采用低噪音施工工艺和方法。

6.3.2.作业时间严格按照当地基本建设文明施工规定要求,6时至12、14时至22时,夜间不施工。

6.3.3.按照不同施工阶段施工作业噪声的限制,安排作业时间。

6.4现场施工噪音的监控:

6.4.1.夜间进行施工产生噪声污染、影响他人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生产工艺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报请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6.4.2.采取措施把有噪声污染减少到最小的程度,并与受其污染的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

6.4.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将混凝土施工等噪音较大的工序放在白天进行,在夜间避免进行噪音较大的工作。

6.4.4.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件尽量工厂化,减少现场加工量。

6.4.5.施工现场在使用混凝土地泵、电刨、电锯等强噪声机具时,在使用前采取歌声吸音材料进行降噪封闭,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振捣棒。

6.4.6.吊车指挥配套使用对讲机,保持电动工具的完好,采用低噪产品。

6.4.7.管道型钢搬运轻拿轻放,下垫枕木,并避免夜间施工;减少材料现场制作,如需制作操作间应设在地下室或封闭房间内。

6.4.8.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电锤、手电钻、手砂轮等)切割机时,周围设围挡隔音,使用设备性能优良,并合理安排工序不集中使用。

6.4.9.采用早拆支撑体系,减少因拆装扣件引发的高噪音,监控材料机具的搬运,轻拿轻放,加强职工素质,严禁大声喧哗。

废气防治措施第4篇

1清洁生产石油天然气

1.1在石油天然气开采时要注意不得违背国际公约的条例,禁止用含有化学物质的油气田化学剂,逐渐剔除油气田中具有微毒的化学剂,使用无毒的化学剂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

1.2石油天然气在开发的时候要集中规划,结合各方面影响和被影响因素进行合理布局,进而降低石油天然气在开采中的损失,以及缩小占地面积,合理集中排放废物和实现油气的集中处理。

1.3在石油天然气的勘察开采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产生落地原油现象。在井下作业时要配备相应的刮油器、泄油器等设备。对落地的原油要及时采取回收措施,以保护不可再生资源的妥善利用。

1.4燃料泄漏造成污染我们熟知的问题,在石油天然气勘察开采中,要使用可控震源和环保型炸药,并采取全面的防渗措施,以防燃料的泄露现象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破坏生态平衡。

1.5钻井时,要制定环保型钻井体系,配备完善的设施,硬件设备,专业的作业人员,以保证钻井液的循环使用率达到95%以上,并且在钻井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应合理回收利用。

1.6井下作业过程中,对压裂液和酸化液要集中配置,并将压裂残液和酸化残液进行无害处理或者回收利用,操作过程中都要做好防漏、防溢、防刺等相关措施。

2石油天然气清洁开采是生态保护

2.1在油气田建设时,要以减少占地面积和废物的产生做基础,建设丛式井组,采用空气钻井、多分支井、小孔钻井、水平井等钻井的技术。

2.2勘测过程中,要采用核磁共振的技术,减少对生态平衡的破坏,进行科学环保测井;测井放射源的运输车辆也要安装定位系统,以做安全保障。

2.3在对油气田的勘察时,需要对爆炸点和行车路线进行合理的规划,避免让环境受到破坏,对爆炸点要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2.4石油天然气开采的过程中,要将不可回收的物质,进行充分燃烧,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达到80%的可回收率。

2.5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对附近植被的影响也是层出不穷的现象。在开采前,要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及时对被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2.6在油气田被建设在鸟类必要的活动范围,及自然保护区时,其附近的油井、油田,会对其生态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要将采油管线及电线都埋置在地下,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石油天然气开采中的清洁污染防治

3.1石油天然气开采中会产生许多固体废物,因此,对固体废物的存放、收集、处理都需要按照相应的规范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及时封闭试油的废弃贮池。

3.2在开采时,造成的污染,无论是土壤,还是植被,都要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恢复。

3.3注意各开采企业尽量采用SO2的尾气处理方式,对天然气进行净化处理。

3.4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中出现的落地原油现象,应及时采取回收措施,在原油及废水的处理中,产生的油泥等,含有油类物质,对其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危险物品的鉴别,对残余的固体废物,要依据相关条例进行识别,并采取无害处理或资源利用。

3.5在钻井与井下作业的过程中,其产生的污水和污油要作为资源在生产流程中进行循环利用,没有进入生产流程的污水、污油要根据情况采取废水处理、固液分离等处理方式,直至处理达标后向外排出。

4污染防治新技术的研发污染防治

作为石油天然气开采中的重点问题,其技术的研发鼓励以下几点:

4.1二氧化碳的驱采油技术,是低渗透地层中,注水的处理技术。

4.2采用压裂、酸化技术,将钻井产生的废物,所钻井直接处理,提高天然气的净化回收率,采用环境友好的压裂液、酸化液、钻井液、油田化学剂等。

4.3对井下作业的废液、油污泥、废弃钻井液等进行无害处理或资源利用,石油污染物的降解技术,受污染地下水、土壤的修复技术。

5结语

废气防治措施第5篇

对于一般工程建设,所需征地及拆迁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290-2003)的要求确定管理征地范围。

工程占地范围包括工程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尽量不占原有道路和房屋。临时占地包括料场、渣场、临时施工道路、临时生产设施用地等。

具体征地面积应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复核,地上附属建筑物根据现场调查确定,施工临时占地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供资料来确定。

2.工程占地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起实施。

(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

(3)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各种办法、通知。

(4)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5)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办法。

(6)国家和各省、直辖市有关水利行业的规定、定额及造价信息资料。

3.工程建设占地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影响

3.1对空气污染的影响

施工期土石方工程与混凝土工程的施工活动,材料运输以及施工车辆行驶等产生粉尘、扬尘污染物。工程施工主要以燃油机械设备为主,施工作业时产生燃油废气(大量的汽车、铲运机、推土机、柴油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排放废气),主要含Nox、CO等,由于较偏远,故对周边影响较小。

3.2地表水土流失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用油及油品运输方便,施工场不设贮油设施,其施工期污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场地废水等。其中,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冲洗产生含ss、石油类等废水。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等,致使地面泥土,下雨时雨水夹带泥土等随地表径流流入河流,使河水浑浊度增加。

3.3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堤防工程的施工期将使用各种不同性能的动力机械,产生施工噪声,例如打桩机、推土机及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等,产生的高噪声对施工区附近及车辆所经道路沿线环境造成影响。

3.4水土流失影响

由于堤防工程施工战线长,扰动地面面积较大,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的因素主要是人为因素,大量的土石方工程受雨水冲刷,不可避免地产生水土流失,而工程顺利完工并达到预期效果后,水土流失量将受到有效控制。根据不同水土流失防治区的特点和水土流失状况,确定各区的防治重点和措施配置。以工程措施控制大面积、高强度流失,为植物措施的实施创造条件;同时以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配套,提高水保效果、减少工程投资、改善生态环境。

4.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国家、地方法规和行业、企业要求,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同时要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施工环境,保证人们身体健康,消除外部干扰,保证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统筹安排,合理布置,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的措施及具体做法:(1)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强检查和监控工作;对要保护和改善的施工现场环境,进行综合治理。(2)施工前应制定保护措施,防止大气、水源污染和噪声污染。(3)施工废弃物集中外运到指定地点,避免阻塞河沟、污染水源。施工中所产生的污水或废水,集中处理,不能随意排放。(4)运输和贮存施工材料时,采取覆盖、仓贮等措施防止漏失。(5)对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及植被应注意保护,未经工程师批准,不得随意堆置废方和挖掘。(6)工地附近的树木、花草尽可能进行保护,施工期间对绿化地区进行管理养护。

5.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堤防工程施工布置、占地类型及用途、占用方式、建设时序、水土流失状况及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等工程建设特性,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状况,将水土流失防治类型区分为防洪护岸主体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区和渣、料场水土防治区两个部分。防洪护岸主体工程区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5.1可利用料的防治

主体工程开挖的土石方将全部用于陆域回填。从开挖到回填要间隔一个月甚至更长,这段时间内需要回填的土石方将被临时堆放于防洪堤内侧,后用于工程回填。为保证可利用料的稳定性及防止其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对可利用料进行拦挡,同时来水方向修建排水沟。

废气防治措施第6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环境保护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机场等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十时微个秒毫兆秒度项目,包括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的引进项目等一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第四条本规定有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负责执行。

第二章各设计阶段的环境保护要求

第五条环境保护设计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设计程序进行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审制度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第六条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中应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等有关资料,对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

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

三、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和要求;

四、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阶段: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必须按该管理办法之附件1或附件2的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书中应有环境保护的专门论述,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

二、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三、资源开发可能引起的生态变化;

四、设计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

五、控制污染和生态变化的初步方案;

六、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或环境影响分析;

八、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八条初步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有环境保护篇(章),具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篇(章)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环境保护设计依据;

二、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名称、数量、浓度或强度及排放方式;

三、规划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

四、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及其简要处理工艺流程、预期效果;

五、对建设项目引起的生态变化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六、绿化设计;

七、环境管理机构及定员;

八、环境检测机构;

九、环境保护投资概算;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九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必须按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其环境保护篇(章)所确定的各种措施和要求进行。

第三章选址与总土布置

第十条建设项目的选址或选线,必须全面考虑建设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对选址或选线地区的地理、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名胜古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工农业布局、自然保护区线装及其发展规划等因素进行调查研究,并在收集建设地区的大气、水体、土壤等基本环境要素背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制定最佳的规划设计方案。

第十一条凡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废渣(液)、恶臭、噪声、放射性元素等物质或因素的建设项目,严禁在城市规划确定的生活居住区、文教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和自然保护区等界区内选址。铁路、公路等的选线、应精良减轻对沿途自然生态的破坏和污染;

第十二条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建设项目应布置在生活居住区污染系数最小方位的上风侧;排放有害废水的建设项目就不止在当地生活饮水水源的下游;废渣堆置场地应与生活居住区及自然水体保持规定的距离。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设施用地应与主体工程用地同时选定。

第十四条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雾、恶臭、噪声等物质或因素的建设项目与生活居住区之间,应保持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并采取绿化措施。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总图布置,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宜将污染危害最大的设施布置在远离非污染设施的地段,然后合理地确定其余设施的相应位置,尽可能避免互相影响和污染。

第十六条新建项目的行政管理的生活设施,应布置在靠竟生活居住区的一侧,并作为建设项目的非扩建端。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主要烟囱(排气筒),火炬设施,有毒有害原料、成品的贮存设施,装卸站等宜不止在厂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第十八条新建项目应有绿化设计,其绿化覆盖率可根据建设项目的种类不同而异。城市内的建设项目应按当地有关绿化规划的要求执行。

第四章污染防治

第一节污染防治原则

第十九条工艺设计应积极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料,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尽可能在生产过程只能感把污染物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的供热、供电及供煤气的规划设计应根据条件尽量采用热电结合、集中供热或联片供热,集中供应名誉能够煤气的建设方案。

第二十一条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应因地制宜地采用行之有效的治理和综合利用技术。第二十二条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避免或抑制污染物的无阻制排放。如:

一、设置专用容器或其他设施,用以回收采样、溢流、事故、检修时排出的物料或废弃物;

二、设备、管道等必须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物料跑、冒、滴、漏;三、粉状或散装无聊的贮存、装卸、筛分、运输等过程应设置一直粉尘飞扬的设施;

第二十三条废弃物的输送及排放装置宜设施计量、采样及分析设施。

第二十四条废弃物在处理或综合利用过程中,如有二次污染物产生,还应采取防止二次污染物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或污染因素,必须符合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排放标准和有法规后方可向外排放。

第二十六条贮存、运输使用放射性物质及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必须符合《放射性防护规定》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等的要求。

第二节废气、粉尘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条凡在生产过程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酸雾、恶臭、气溶胶等物质,宜设计成密闭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尽可能避免敞开式操作。如需向外排放,还应设置除尘、吸收等净化设施。

第二十八条各种锅炉、炉窑、冶炼等装置排放的烟气,必须设有除尘、净化设施。第二十九条含有易挥发物质的液体原料、成品、中间产品等贮存设施,应有防止挥发物质逸出的措施。

第三十条开发和利煤炭的建设项目,其设计应符合《关于防治煤烟型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废气中所含的气体、粉尘及余能等,其中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应采取妥善处理措施。

第三节废水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条建设项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水的原则,生产装置排除的非水应合理回收重复利用。

第三十三条废水的石松设计应按清污分流的原则根据废水的水质、水量、处理方法等因素,通过综合比较,合理划分废水输送系统。

第三十四条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含医院污水)的处理设计,应根据废水的水质、水量及其变化幅度、处理后的水质要求及地区特点等,确定最佳处理方法和流程。

第三十五条拟定废水处理工艺时,应优先考虑利用废水、废气、废渣(液)等进行“以废治废”的综合治理。

第三十六条废水中所含的各种物质,如固体物质、重金属及其化合物,易挥发性物体、酸或碱类、油类以及余能等,凡有利用价值的应考虑回收或综合利用。

第三十七条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含医院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系统时,其水质应符合有关排入城市地下水道的水质标准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输送有毒有害气体或含有腐蚀性物质的废水的沟渠、地下管线检查井等,必须采取防渗和防腐蚀措施。

第三十九条水质处理应选用无毒、低毒、高效或污染较轻的水处理药剂。

第四十条对受钠水体造成热污染的排水,应采取防止热污染的措施。

第四十一条原(燃)料露天堆场,应有防止雨水冲刷,物料流失而造成污染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经常受有害物质污染的装置、作业场所的墙壁和地面的冲洗水以及受污染的雨水,应排入响应的废水管网;

第四十三条严禁采用渗井、渗坑、废矿井或用净水稀释等手段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第四节废渣(液)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条废渣(液)的处理设计应根据废渣液的书、性质、并结合地区特点等,进行综合比较,确定起处理方法。对有利用价值的,应考虑采取挥手或综合利用措施;对没有利用价值的,可采取无害化堆置或焚烧等处理措施。

第四十五条废渣(液)的临时贮存,应根据排出量运输方式、里哟感或处理能力等情况,妥善设置堆场、贮罐等缓冲设施,不得任意堆放。

第四十六条不同的废渣(液)宜分别单独贮存,管理和利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废渣(液)混合贮存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有害化学反应;

二、有利于堆贮存或综合处理。

第四十七条废渣(液)的输送设计,应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一、输送含水量大的废渣和高浓液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沿途滴洒;

二、有毒有害废渣、易扬尘废渣的装卸和运输,应采取密闭和增湿等措施,防止发生污染和中毒事故。

第四十八条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作业场所、污水处理设施等排出的各种废渣(液),必须收集并进行处理,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排入自然水体或任意抛弃。

第四十九条可燃质渣(液)的焚烧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焚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必须有相应的净化处理设施;

二、焚烧后的残渣应有妥善的处理设施。

第五十条含有可溶性剧毒废渣禁止直接埋入地下或排入地面水体。

第五十一条一般工业废渣、废矿石、尾矿等,可设置堆场或尾矿坝进行推存。但应设置防止粉尘飞扬,淋沥水与溢流水、自燃等各种危害的有效措施。

第五十二条含有贵重金属的废渣宜视具体情况采取回收处理措施。

第五十三条噪声控制应首先控制噪声源,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必要时还应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第五十四条管道设计,应合理布置并采用正确的结构,防止产生振动和噪声。

第五十五条总体布置应综合考虑声学因素,合理规划,利用地形、建筑物等阻挡噪声传播。并合理分隔吵闹区和安静区,避免或减少高噪声设备对安静区的影响。

第五十六条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符合有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

第五章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五十七条新建、扩建企业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十八条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四、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环境监测;

五、检查本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

六、推广应用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和经验;

七、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水平;

八、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科研和学术交流。

第六章监测机构的设置

第五十九条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扩建项目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监测任务、监测范围设置必要的监测机构或相应的监测手段。

第六十条环境监测的任务是:

一、定期监测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是否符合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崐定的排放标准;

二、分析所排污染物的变化规律,国制定污染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三、负责污染事故的监测及报告。

第六十一条监测采样点要求布置合理,能准确反映污染物排放及附近环境质量情况。

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环境保护设施及投资

第六十二条环境保护设施按下列原则划分:

一、凡属污染治理和保护环境所需的装置、设备、监测手段和工程设施等均属崐环境保护设施。

二、生产需要又为环境保护服务的设施。

三、外排废弃物的运载设施,回收及综合利用设施,堆存场地的建设和征地费崐用列入生产投资;但为了保护环境所采取的防粉尘飞扬、防渗漏措施以及绿化设施所需的资金属环境保护投资。

四、凡有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项目均应列出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资概算。

第八章设计管理

第六十三条各设计单位应有一名领导主管环境保护设计工作。对本单位所承担的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六十四条各设计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环境保护设计机构或专业人员,负责编制建设项目各阶段综合环境保护设计文件。

第六十五条设计单位严格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承担或参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二、接受设计任务书后,必须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意见所确定的各崐种措施开展初步设计,认真编制环境保护篇(章);

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崐时设计。

四、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设计。

第六十六条向外委托设计项目时,应同时向承担单位提出环境保护要求。

废气防治措施第7篇

赤湖皮革园集控区东面、南面靠台湾海峡,周边附近最近的亭里村距离有1800m,周边没有敏感点,选址较为合理。园区首先定位为皮革生产专业园区,按照“总量控制、分期推进、逐一审批、宁缺勿滥”的原则,提高入园企业的门槛,淘汰产能低于30万标张/a的企业,坚决清退或关闭不符合准入园的企业。从原有64家入园企业中严格筛选12家作为首批入园企业,产能达650万张,已全部通过省环保厅环评审批,其中瑞森公司为上市企业,泰庆公司是全球最大皮革集团企业。这此企业达产后产值80亿元,税收可达4亿元。

2打造好园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园区已投入土地开发费用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约8亿元。土地统一规划统一平整统一招商,水、电、路、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园区管排污管网、深海排放管道、排洪防护附属设施等也均已竣工,并交付使用。

3做好污水、废气、固废污染的防治

集控区实行“四集中,三统一,一控制”的防控措施。“四集中”为废水集中处理、废水集中深海排放、固废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清运。“三统一”为园区统一供水,统一供电,统一供汽。“一控制”为污染物排污实行总量控制。

3.1废水污染的防控措施含铬废水、含硫废水、综合废水和员工生活废水、雨水统称“五水”,所有入园的皮革企业实行“五水分流”分治及车间、厂区、园区“三级防控”措施。车间防控主要从源头控制,生产车间要求高浓度含硫浸灰废液、含铬的铬鞣废液循环回用,其余的分质分流后,要求废水中铬、硫污染物必须于车间或设施出口处理达标,达标后的废水纳入综合废水由自建污水站进一步治理;厂区的防控即为废水中污染物于企业内污水处理站自行处理,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符合园区的纳管标准后方可排入园区的管网进入污水处理总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化处理,处理后废水部份回用生产企业,部份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进行深海排放。由于染色加脂工序的废水偶尔会有铬超标,园区为确保铬污染物在第一车间达标和综合污泥不是危废,特别要求制革企业必须把染色加脂废水纳入铬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和监控。

3.2大气污染防治

3.2.1园区统一由供热站供蒸汽,该供热站的锅炉配套炉内、炉外脱硫环保设施,并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备,燃煤产生的废气治理可控性强,处理较为彻底,可避免园区内烟囱林立,废气面源难治理,对周边大气产生影响。

3.2.2企业生产工艺废气防控工艺废气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一为磨革产生的含粉尘废气;二为涂饰工艺产生的含非甲烷总烃废气;三为去肉、浸灰脱毛等前处理工序,原皮仓库,污水处理设施,固废临时场所等部位散发的含硫化氢、氨气的恶臭气体。磨革废气由袋式除尘装置处理、涂饰废气采用水和活性炭吸收装置处理。制革企业的污水处理站、原皮库、水场车间都分别建设恶臭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的调节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提升格栅、污泥房等恶臭点源部位都采用封盖隔离密闭,通过引风机收集送至恶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原皮库采用低温冷藏、库内负压并配套卸货廊桥抽气等恶臭废气收集系统;水场车间采用在去肉片皮工序封罩抽气、鼓内抽气等方式收集恶臭废气。恶臭气体经抽风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传统工艺“酸式吸收+次氯酸钠氧化+碱式吸收”化学除臭法进行处理。

3.3严格管控防腐防渗工程制革企业的铬鞣区、化料区、危化品库、危废暂贮场所、污水处理设施的集水井、调节池、事故池以及相应管沟的防腐防渗工程和隐蔽工程实行重点监理、规范施工、建档备案。

3.4固体废物的分别集中统一处理园区综合污泥焚烧中心依托供热站建设,设备配套已到位;园区配套的铬泥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由福建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采用解毒固化的处置工艺,处理铬泥及废毛屑100t/d,综合利用废油脂150t/d;此外漳浦银邦环保有限公司配套建设的年产2000t工业半成品油脂生产项目也已通过环评审批,在抓紧建设。园区内这些配套项目落成后,皮革企业产生的普通污泥、铬泥、皮屑、毛渣、油脂等废物能就地得到消化处理,可避免废物运出区外,对环境产生影响。

4强化环境监控监管措施

按照《赤湖皮革园区皮革企业建设期间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聘请华侨大学对在建项目实行环境工程全程监理,环境监理公司严格实行先设计后施工和一厂一档、一日一查制度,从车间及隐蔽工程抓起,强化管道管沟、防腐防渗、防臭除臭等环保设施现场监理,保证污染防治工程质量和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同时在园区设立赤湖环保分局,分局设置环境监控中心和中心实验室,便于环境就近监管;园区污水处理厂、供热站和所有皮革企业的污水处理站都在规定位置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和视频监控仪,与分局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实时监控,并与省、市环境信息中心对接联网。

5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应急

预案园区所有皮革企业建设,环保设施配套到位完成后,必须按照规定组织编写、评审环境应急预案;企业在环保设施、环境监理和环境应急预案都落实后,须通过市环保局核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产。

6集控区卫生防护距离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废气防治措施第8篇

1.1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特征及存在问题

排放特征废气.废气重金属主要来源于冶炼企业,主要排放含铅、镍等重金属污染物颗粒粉尘.废气监测结果表1显示,铅和镍重金属污染物均达到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符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重金属污染物,铅排放浓度变化范围为<5×10-4~0.9880mg/m3,镍排放浓度变化范围为<3×10-5~0.0125mg/m3.主要重金属区域排放速率变化图2~图3显示,铅排放速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镍排放速率变化不明显.废气排放中以铅尘的排放为主.固体废物.冶炼企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冶炼废渣,该固体废物的浸出毒性监测结果表明仅铬、铅检出,铬质量浓度范围在0.13~0.50mg/L,铅质量浓度范围在0.3~0.5mg/L,其他金属铜、镉、锌、镍、总汞均未检出,检测项目均未超出GB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的标准限值,表明冶炼废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水.工业废水重金属污染物监测表2显示,浓度平均值占标率中铅最高为26.6%,其次是总铬和镍,分别为14%和8%,铜、总汞、镉和砷均未检出.各种重金属污染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厂区雨水沉淀池出水的总铬达不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企业废水回用,不外排.铁山矿石散货堆场污水处理系统出口的监测结果表2显示,浓度最大值占标率总铬为75.1%,其次为锌为5.2%,镍、铅、铜、总汞、镉和砷均未检出.污水经矿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各项指标均能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散货堆场废水大部分回用,少量外排入海,排放无规律.

1.2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

废气中尘的影响范围采用环保部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的估算模式进行最坏情况下的模拟计算,参数选用监测最低排放高度50m,烟气流量取监测最大流量700000m3/h,烟气温度取100℃,影响距离最大约为1.0km,而铅尘在烟尘中的含量较小,企业位于工业区合理位置,所有排放源1.5km范围内均为工业用地,因此,正常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011年、2012年近岸海域海洋水质中枯水期重金属综合污染指数A1分别为0.04、0.14;A2分别为0.03、0.06;结果表明,2012年重金属污染水平略微上升,铁山港区工业的发展对附近海域水质影响不大.地下水现状重金属浓度监测结果表3显示,监测重金属项目均符合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标准要求;各监测因子监测浓度值无明显变化,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由于工业区生产废水和港口码头的散货堆场废水均不经过地表水,故对地表水水质影响甚微.土壤污染源主要是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污染.工业园区冶炼企业的污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港口码头的散货堆场废水收集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量排入附近海域,故废水排放对土壤影响较小.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冶炼炉渣,炉渣所含的金属元素比较稳定,故一般所含重金属污染物较难浸出,浸出液的重金属污染物浓度符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的标准要求,浸出毒性较低,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但临时堆场须加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完善相应防护措施.工业废气经静电除尘或布袋除尘处理后,绝大部分重金属污染物被去除,其排放浓度不高且能达标排放,但废气含重金属的粉尘和烟尘长期沉积,对工业区及附近的土壤会造成一定影响[5].土壤监测结果表4显示,重金属监测项目均符合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重金属的监测浓度值变化不明显,工业生产重金属排放对土壤影响微小.工业区现场调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清洁生产水平须提高,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效果不理想、初期雨水收集系统不完善、应急水池不完善以及废水处理方法针对性不够强;无组织排放尘的管理、工业固体废弃物临时堆存“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等方面须加强.红土矿露天堆放,部分堆场的围墙不完善,导致红土镍矿向外流失;虽有完善的堆场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但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和处理效率有待加强管理.

2对策与措施

2.1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是最根本的措施.大力推广安全高效、低能耗低物耗、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生产工艺.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对工业区内所有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生产或服务过程中的资源、能源以及废物产生情况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实现全过程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减少污染物并达标排放,实现企业内部的物质循环和能量利用,实现企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统一.积极推动临海工业园的循环经济建设.根据区域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的需要,把区域结构性污染和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帮助涉重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对工业区内涉重企业的能流、物流、废物流以及信息流按照循环经济理论进行系统集成,推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资源共享,建立起企业间物质流动和循环利用、能量梯级利用的机制,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构建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动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尤其是工业区产生大量的冶炼废渣和砷渣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工业园在招商引资的同时,要有引进能推动园区循环经济建设的项目,如冶炼废渣、废耐火材料的利用项目.在规模较大的涉重企业内或具备开展循环经济条件的入园企业间通过物流、能流或废物流的相互交换,形成产业生态链[6],使工业园区及其涉重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2.2强化污染源治理废气.目前问题主要为无组织排放源尘的收集和回收利用.可有针对性的在原料运输、加工、混料等过程中,可产生尘源部位采用密闭措施,吸风除尘捕集回收利用,场所经常洒水抑制扬尘产生.废水.完善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强化污染集中控制[7].针对厂区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效果不理想,初期雨水收集系统不完善,应急水池不完善等问题,必须加快推进临海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加快建设并完善污水处理厂设施,确保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并稳定达标排放.鼓励建设各涉重产业园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等环保基础设施,提高涉重污染物集中处理处置能力.重金属废水的治理传统方法和新技术,其中较传统的治理方法有化学沉淀法、电化学法、吸附法和膜分离法等,较新的技术有纳米技术、光催化法、新型介孔材料和基因工程等方法[8].铁山港工业区废水主要重金属污染因子为铬,浓度不高,水量不大,可考虑选择内电解法絮凝床[8],该方法中电化学反应均自发进行,无需消耗能源,以废治废,废水处理量大,出水水质好,适合处理低浓度重金属废水,同时,工艺成熟且不产生二次污染.固体废物.针对固体废物渗滤液和港口散货堆场,采用利用化学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化学法等常见方法来分离重金属,有效处理工业废水[9].开展固体废物堆场综合整治,及时清理废渣,并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完善临时堆渣场的“三防”措施,通过设置堤、坝、挡土墙等手段,防止一般工业固废及其渗滤液的流失,并设导流渠,将渗滤液导流排至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3排放总量控制随着重金属企业进驻铁山港临海工业区,新增废气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将超过以往的排放水平.因此,必须严格控制铁山港临海工业区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现有重金属企业的改、扩建和技改项目,必须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减量置换”、“等量置换”的原则.

2.4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涉重企业动态环境管理.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区内的所有涉重金属企业都应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环保部门应建立涉重企业以重金属污染现状数据库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管理动态档案,对重金属污染实施重点监管.对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正式生产的建设项目及时纳入数据库管理.企业生产、日常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监测数据、污染事故、环境应急预案、环境执法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要列入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实施综合分析、核查监管.环保部门通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等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督,限期整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改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或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的各涉重企业,坚决取缔整改不到位的涉重企业.加强企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抓好重金属污染物的日常监控,完善厂区雨水和污水系统,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完善和落实环境应急预案[10].规范涉重金属物料堆放场、废渣场、废水废气排污口的建设,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和冲渣水池做好防渗、防漏设施,废渣场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冲渣水循环回用不外排,其他含重金属生产废水应做到循环回用不外排.加强厂区生产管理,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加强含重金属废弃物的管理,防止流失和扩散,禁止向没有重金属污染治理能力的单位销售或转移,杜绝二次污染.涉重金属企业必须建立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详细台账.加强重金属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环保部门要配备必要的现场执法设备、重金属应急监测仪器和取证设备,配备应急执法车,加强快速反应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察的现代化,向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加大重金属污染源监管力度.对重点涉重金属排污企业排污口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实行联防联控、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建立环境监测日监测、月报告制度.加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密切监控企业废水、废气排放口及无组织排放情况.对重点防控区域以及企业周边一定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土壤、沉积物等开展定期监测.健全完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持证排放、按量排污.

2.5健全重金属污染预警应急体系沿海各地市以及涉重金属企业结合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群发性环境污染健康危害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应急演练.建立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落实值班、报告、处理制度,明确应急响应处置工作职责,健全重金属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

3结语

废气防治措施第9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环境污染;环保对策;防治措施

0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筑工程越来越重视项目的经济效益,而轻视社会效益,特别是环境保护方面;在施工中,施工单位重视施工的质量与进度,而轻视施工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重视施工质量管理,而轻视施工场地的环境管理。随着大众的生态意识逐渐增强以及相关环境法律的完善,使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并且环境保护问题也成为施工单位与居民之间最主要的矛盾,所以,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成了关键。

1建筑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主要表现

1.1噪声污染

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设备,比如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振动器等,但有些施工工艺在操作中也会产生噪声,比如建筑材料的切割加工。在施工中会经常出现多种设备同时工作的情况,也就加重了噪声污染的程度。目前,施工单位为抢进度进行夜间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非常普遍,严重影响到居民的休息,这也是建筑施工单位被投诉的最主要的因素。

1.2废水污染

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工艺操作时产生的污水、用于养护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等。另外,还有两种污水产生的方式:一是施工现场的给、排水设施出现问题导致泄漏,扩大了施工现场污水的污染范围;二是施工单位没有落实污水处理系统管理制度,随意排放施工产生的污水,从而造成其他的环境污染。

1.3废气污染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的污染与城市的空气质量有着直接的联系,其来源是:土方挖掘、车辆的进出引起的灰尘以及楼层清理、抛洒建筑引起的扬尘等。如果施工时间是在干旱季节大风天气,施工现场废气污染会更严重。此外,施工车辆、机械排放的尾气,施工场地的食堂、取暖系统、施工设备、以及化学材料的加工产生的废气,都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1.4固体废物污染

施工过程中包装材料和一些施工工艺产生固体废物,这些固体废物包括:水泥及装饰材料包装袋、废弃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废泥浆液等。

1.5其他污染

除了上述的几种环境污染问题,还有其他环境问题,比如光污染和生态破坏。光污染主要是由于施工中的电焊操作和施工现场的照明程度过强。生态破坏主要是由于施工不当导致景观破坏,从而引起一系列的生态被破坏的现象。

2环境管理保护对策及防治措施

2.1环境管理保护对策

在建筑施工阶段,要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对施工过程进行跟踪管理,以降低施工对环境的污染,具体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大对环境保护经费的投入,购置环境保护设备、设施,从硬件上满足环保要求。

(2)增强施工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法规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素养。

(3)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将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人,使环境保护工作贯穿施工全过程。

(4)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环保组织,提高环保组织的工作被关注程度。环保组织的工作内容是将工程的施工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同时作为项目考核的重点,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

(5)建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应急措施,大风等极端气候停止有扬尘污染的工序施工。

2.2污染防治措施

2.2.1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机械较多,而且多种机械同时工作的现象也很普遍,所以噪声污染的等级也很高。针对这种情况,要遵循《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对施工现场进行噪声控制,其做法有以下几点:

(1)砌筑围墙,其目的是在噪声的传播过程中降低噪声的等级,对于靠近保护目标的一面还要提前安装降噪声安全围帘。

(2)控制人为噪声,也就是对施工人员提出防噪要求,具体的有:不得大声喧哗和敲打建筑构件;减弱施工工艺的噪声。

(3)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安排,比如尽量将噪声等级较高的施工设备安排在距离保护目标较远的一侧。

(4)优先选择低噪声或具有消音功能的施工设备,并且做好施工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施工设备因为故障产生噪声。如果没有办法避免高噪声的施工设备的使用,要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的同时使用,并且搭建密闭的机械棚。对于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限速禁鸣要求。

(5)规范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若必须进行夜间施工,要先应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再按照规定流程向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申请,并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同时做好与居民的协调工作。取得受扰区居民的谅解。待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申请之后,才能进行夜间施工,并严格遵守夜间施工规定,不得延长施工时间。施工时间控制在早上6时至晚上10点。

(6)时刻注意施工现场的噪声值变化,并依照噪声监测器上的数值变化,对噪声控制措施进行调整,以保证噪声控制工作的切实有效。

2.2.2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1)在施工前,对土方的挖掘工作和运输工作进行科学地计算,减少土方外运工作量以降低因运输引起的大气污染程度。事实证明,合理的安排土方的挖掘工作和运输工作,不仅可以提高施工效率,还可以减少大气污染。

(2)改善运输路线条件,对运输路线进行硬化处理。定期地对路面进行清扫、并洒水湿润路面,防止扬尘。对于施工现场内部的土方和粉料,要进行覆盖,以减少扬尘。

(3)加强施工设备的除尘工作。

(4)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量检查,尾气排放量超标的运输车禁止入内。若车上的运输物容易扬尘,要对其进行覆盖。除此之外,还要对运输车本身进行清理,避免运输车的携带物对施工现场造成二次污染。

(5)高层建筑要设有垃圾清理专用通道,杜绝从高空向地面抛撒垃圾的现象。

(6)在建筑物周围设置封闭的密目防尘网,防止施工扬尘向周围大气扩散。

(7)选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不仅可以加快施工进度,还可以减少污染。为了减少设备在使用中产生的污染,要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8)对施工现场的茶炉和大灶安装消烟除尘设施,或是选用清洁新能源,比如电和液化气,减少废气排放。

2.2.3废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明沟和集水井,集中排放施工现场的雨水,防止雨水与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交汇造成施工现场的污染。

(2)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设专用排水管道,经过沉淀净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对于废弃油脂类的污水不能与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在一起处理,而是要经过特别除油净化处理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2.4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若不能及时正确地处理建筑固体废物可能会出现以下状况:1.遇大风等极端气候,固体废物可能会漂浮和扬尘对大气的污染。2.遇到大量降水之后,建筑固体废物会被冲刷到水体中,从而导致严重的水污染。为了避免这些情况发生,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对体积较大的松散固体废弃物进行压缩处理,集中堆放并覆盖防护

(2)建筑垃圾、废弃的建筑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的场所,不能随意丢弃。

(3)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集中堆放在施工场地设置的专用垃圾收集池内,防止垃圾沥液渗漏造成污染。

3结语

建筑施工会产生各类污染物,也会造成各种环境问题。虽然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不同,但要统一重视。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环保对策和防治措施。同时也要考虑大众的利益,杜绝过于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生态保护,要将项目施工质量和环境保护统一起来,做到绿色施工。

参考文献:

[1]林涛.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与防治措施[J].福建建设科技,2007,03.

[2]王云霞.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及防治对策[J].污染防治技术,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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