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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31 15:13:49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我不是卡卡”为你整理了这篇市民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情况调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电信网络诈骗不仅给人民群众带来了精神上和财产上的损失,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和信息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愈加呈现出手段高科技化、形式多样化、作案隐蔽化的特点,防范打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为了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远离电信网络诈骗,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就“南京市民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一、调查结果

1、您的性别:

A、男(43.5%)

B、女(56.5%)

2、您的年龄:

A、18-22岁(8.9%)

B、23-35岁(53.2%)

C、36-59岁(30.6%)

D、60岁及以上(7.3%)

3、您的文化程度:

A、小学及以下(6.5%)

B、中专、初中(14.5%)

C、大专、高中(29.8%)

D、本科及以上(49.2%)

4、您的职业情况:

A、在校大学生(4.0%)

B、企业(33.1%)

C、学校、研究机构(7.3%)

D、政府及事业单位(24.2%)

E、自主创业(14.5%)

F、自由职业(16.9%)

5、您是否了解电信网络诈骗及其手段方式?

A、非常了解(12.9%)

B、比较了解(38.7%)

C、基本了解(33.1%)

D、不太了解(9.7%)

E、不了解(5.6%)

6、您周围是否有电信网络诈骗发生?

A、是(75.8%)

B、否(24.2%)

7、您有没有接到过诈骗电话或短信?

A、有(79.8%)

B、没有(20.2%)

8、您遇到的是何种诈骗类型(多选):

A、征婚交友诈骗(6.5%)

B、刷单诈骗(34.7%)

C、冒充“公、检、法”诈骗(31.5%)

D、冒充客服诈骗(32.3%)

E、网络贷款诈骗(29.0%)

F、招聘诈骗(30.6%)

G、中奖诈骗(25.0%)

H、其他诈骗类型(16.1%)

I、没有遇到过网络诈骗(20.2%)

9、如果您遇到疑似诈骗的电话会怎么办?

A、故意和对方斡旋(8.9%)

B、不理会,直接挂断(61.3%)

C、将电话加入黑名单或者标记诈骗电话(29.8%)

10、就个人而言,您认为您自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如何?

A、非常强(16.1%)

B、比较强(53.2%)

C、一般(19.4%)

D、比较弱(8.9%)

E、非常弱(2.4%)

11、您在何种情况下会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告知(多选):

A、购买火车票飞机票、预定酒店(58.9%)

B、网上购物、订餐(39.5%)

C、办理会员卡(29.8%)

D、注册网站(34.7%)

E、填写街边发放的调查问卷(21.0%)

F、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42.7%)

G、连接公共场所的WIFI(10.5%)

12、填写了个人信息后,您是否有注意个人信息保密工作?

A、有(64.5%)

B、没有(35.5%)

13、您是否学习了解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有关知识?

A、是(60.5%)

B、否(39.5%)

14、您认为电信网络诈骗频发的主要原因是(多选):

A、诈骗手段翻新速度快,形式多样,迷惑性强(49.2%)

B、个人信息泄露严重(59.7%)

C、个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较低(39.5%)

D、犯罪成本低,惩戒力度不够(52.4%)

E、电信、银行等部门存在监管漏洞(39.5%)

F、诈骗的手法简单,容易传播及被仿效(33.1%)

G、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宣传力度不够(29.8%)

H、接触互联网的机会越来越多,相应的风险也越来越大(21.0%)

15、在您看来,下列哪些举措有助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多选):

A、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58.9%)

B、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力量,并加大对其经费的投入(55.6%)

C、建立完善公安机关与电信、金融部门的联防体系(59.7%)

D、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严惩侵犯公民信息犯罪(55.6%)

E、严格落实电话卡实名制,增加诈骗活动的风险和难度(52.4%)

F、加强行业监管,减少行骗空间(39.5%)

G、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35.5%)

二、调查分析

本次调查参与人数124人,其中男性54人(43.5%),女性70人(56.5%)。接受教育情况:61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调查总数的49.2%,其余63人为大专、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调查总数的50.8%。年龄情况:18-22岁11人(8.9%),23-35岁66人(53.2%),36-59岁38人(30.6%),60岁及以上9人(7.3%)。职业情况:在校大学生5人(4.0%),企业41人(33.1%),学校及研究机构9人(7.3%),政府及事业单位30人(24.2%),自主创业18人(14.5%),自由职业21人(16.9%)。

参与调查的124人中,超过半数(84.7%)的人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手段方式有一定的了解,75.8%的人周围有电信网络诈骗发生,79.8%的人接到过诈骗电话或短信,这些电信网络诈骗类型主要是刷单诈骗(34.7%)、冒充客服诈骗(32.3%)、冒充“公、检、法”诈骗(31.5%)、招聘诈骗(30.6%)、网络贷款诈骗(29.0%)等方面。如果遇到疑似诈骗的电话,61.3%的人会不理会,直接挂断,29.8%的人会将电话加入黑名单或者标记诈骗电话。

就自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而言,16.1%的人认为自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非常强,53.2%的人认为自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比较强,19.4%的人认为自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一般。调查显示,参与调查者主要在以下五种情况下会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告知,包括:购买火车票飞机票、预定酒店(58.9%);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42.7%);网上购物、订餐(39.5%);注册网站(34.7%);办理会员卡(29.8%)等。在填写了个人信息后,64.5%的人会注意个人信息保密工作。

从调查结果来看,60.5%的人学习了解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有关知识。在参与调查者看来,电信网络诈骗频发的主要原因是:个人信息泄露严重(59.7%);犯罪成本低,惩戒力度不够(52.4%);诈骗手段翻新速度快,形式多样,迷惑性强(49.2%);个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较低(39.5%);电信、银行等部门存在监管漏洞(39.5%)等。对于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建立完善公安机关与电信、金融部门的联防体系(59.7%);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58.9%);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力量,并加大对其经费的投入(55.6%);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严惩侵犯公民信息犯罪(55.6%);严格落实电话卡实名制,增加诈骗活动的风险和难度(52.4%)等。

三、建议与意见:

关于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参与调查者主要提出了以下建议与意见:

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进一步规范完善电信网络诈骗的执法程序、执法流程、执法行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同时加大法律法规对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信息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成本,从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第2篇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民意为导向,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的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大覆盖的宣传防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范电信与网络诈骗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努力遏制此类犯罪案件的高发态势。力争使广大群众对电信与网络诈骗犯罪的防范知晓率达到100%,发案数同比下降20%,电信诈骗案件堵截成功率90%以上。

二、工作职责

(一)县公安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认真研究电信与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加强与电信、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研究防范对策。要以“三评三访”大走访推进警务广场联民心活动为契机,通过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进家庭”等载体,力争使广大群众对该两类案件的防范知晓率达到100%。要充分发挥侦查破案主力军作用,及时侦破一批案件,提高打击效率。要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和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打击电信与网络诈骗犯罪快速反应和协作机制,努力完成既定的各项任务。

(二)县教育局: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防诈骗”宣传活动,通过发放防范诈骗宣传资料,以家庭作业形式让家长认知各种电信与网络诈骗手段,提高防范意识,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和社会传播效果。

(三)县传媒集团: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素材,采取报道典型案例、揭示电信诈骗犯罪手段等多种形式,对防范电信与网络诈骗犯罪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提高群众防骗能力。

(四)各金融单位:通过各营业网点的LED显示屏、大堂的大幅宣传招贴、值班经理的询问提醒、临柜人员的“四问”(汇款到哪里?收款人认识吗?汇款作什么用途?你是否收到陌生人电话或短信汇款的?)等方式,以及对ATM机和自助终端机等汇款数额设限、向客户群发防范短信、将防范堵截工作纳入网点安全员的绩效考核等措施,全方位提高防范堵截的成功率。

(五)各通讯单位: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完善防诈骗反制平台建设,进一步研究解决通信网络的诈骗电话、短信息,以及互联网诈骗信息的监测、封堵、跟踪提示和反制等问题,健全系统内部防范机制,堵塞漏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电信与网络诈骗犯罪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开展宣传防范工作的危机感与紧迫感,切实把宣传防范工作作为保平安、保稳定、促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为此,县政府专门成立宣传防范电信与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公安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宣传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部署。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及时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宣传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范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做到“宣传防范六覆盖”:即防诈骗反制平台覆盖全县固定电话;标牌和人工防诈骗提示服务覆盖全县金融网点;短信防诈骗提示尽可能广泛地覆盖手机用户;弹窗防诈骗提示覆盖全县所有网吧电脑;弹窗防诈骗提示覆盖全县所有宽带用户电脑;防诈骗新闻宣传覆盖全县传统和网络媒体。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使电信与网络诈骗犯罪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努力减少此类案件发生。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第3篇

论文关键词 网络 通信 诈骗 打击

国际互联网、通信网络的快速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然而,网络在为广大群众带来了实惠和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结算方式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作案方法变化多端,给打击此类犯罪带来很大困难,危害了广大网民的财产安全,还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一、主要类型

(一)利用通信实施诈骗犯罪

一是电话类:主要是冒充熟人打电话。嫌疑人主动拨打事主电话,以“猜猜我是谁”的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以为是朋友或家属,并以其在途中遭遇意外或因赌博、嫖娼被公安机关抓获急需用钱为由,让当事人汇钱到指定账号上。如邵某隆等人诈骗一案,嫌疑人正是通过“猜猜我是谁”的方式实施诈骗,涉及被害人多达百人以上,且被害人遍及全国各地,包括北京、河北、四川、厦门、上海、广西、福建、江西、湖北、浙江以及广东等部分城市。

二是短信类:主要包括中奖短信和消费短信两种。犯罪嫌疑人以不特定群体为侵害目标,利用短信群发器对某个号段进行短信群发,等待被害人给其拨打电话。

三是微信类:主要利用微信GPS定位查找附近千米之内使用微信的用户,并发出见面邀请实施犯罪。如胡某幸诈骗一案,嫌疑人胡某幸从网络上下载假身份证复印件,以假姓名通过微信与被害人认识并进行交往,期间嫌疑人以借钱做生意等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将近10万元。

(二)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犯罪

一是网络招工诈骗。借用某些知名工厂、企业或酒店的名义通过网络发布招工信息,等受害人联系后以缴纳押金、保险、服装费等借口要求受害人向指定账户汇款,然后逃之夭夭或者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款项。

二是征婚交友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婚姻媒介,编造虚假身份,与受害人进行网络交流,在骗取对方信任、确立交往关系后,选择时机提出借钱周转、急需医疗、家庭遭遇变故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后便销声匿迹。此类案件诈骗数额较大,通常为几万到几十万元。

三是“网络钓鱼”诈骗。即利用欺骗性的电子邮件以虚假中奖信息引诱用户中圈套进行诈骗活动,或是通过伪造的互联网站、用“木马”和“黑客”技术窃取用户信息,获得受骗者财务信息进而窃取资金。

二、主要特点

网络诈骗罪和其他类型的诈骗罪取的财物的方式不同,一般的诈骗活动,即通过“人——人对话”进行。而网络诈骗罪则不然,诈骗行为更多通过“人——机对话”的方式,达到初步目的。正是由于人机对话的技术特点,决定了网络诈骗罪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

(一)犯罪方法简单,成本低

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犯罪,使犯罪行为人虚构的事实更逼近事实,或者能够更加隐瞒地掩盖事实真相,从而使被害人易于上当受骗。而且犯罪行为人通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制作形式极为精美的电子信息,诈骗他人的财物,并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和物力,着手犯罪的物质条件容易达到。

(二)手段智能化,作案隐蔽

相比于现实中的种种诈骗伎俩,由于网络诈骗的整个过程完全依靠虚拟空间完成,只要巧妙利用计算机、网络、金融等高科技手段,犯罪嫌疑人即可实现“隐身”,并不与被害人发生直接接触,隐蔽性非常强,手段相当智能化。

(三)社会危害性极强,破案难度大

目前,世界各国的网络用户数以成千万计,通过互联网比以传统方法进行诈骗的范围更大。由于该类犯罪的受害者分布广泛,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危害。同时,由于诈骗方式和手段灵活多样、犯罪结果地与行为地并不固定、受害者分布广泛等因素的制约,网络诈骗案件的侦破犯罪事实认定一直存在不小的困难,办案效率较低但成本较高。

三、对策建议

利用高科技犯罪的手段层出不穷,应对这些犯罪的同时也出现了法律上的空缺、技术手段不足以对、社会管理方面不到位、网络监管体制不健全等问题,如何防范和打击此类犯罪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和广大网络用户的共同努力。

(一)切实维护个人信息,从源头上防范相关诈骗活动

广大网络用户不要轻易地将自己的网络账号,信用卡账号和密码泄露给陌生人,也尽量不使用公用的电脑进行购物、支付等操作。做好交易记录,对网上银行、网上证劵等平台办理的转账和支付等业务做好记录,如发现异常交易或差错,应立即与有关单位联系。对交友、找工作中对方提及钱财问题时,要高度警惕,在核实真实身份之前不要轻易进行现金支付或转账。如发现网站发布不良、违法信息,嫌疑诈骗或已经掉进网络诈骗陷阱的,应及时到公安机关举报或报案。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范意识

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是预防诈骗犯罪的有效途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网络诈骗案件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等广泛宣传,通过网络、电信、邮政等渠道发送相关预警提示信息,同时深入社区向群众宣传有关知识,普及网络法制观念,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加强办案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公安机关要加大此类案件侦破力度,对涉案网络IP、电话要进一步进行查证,力求找到源头,对各类违法犯罪也要从严从重处理,通过有力地打击破案,遏制网络诈骗犯罪的发生。

一是与电信部门合作。针对此类案件,公安机关应强化与电信单位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对犯罪分子通过电信手段发送的诈骗电话和信息及时筛选,并能及时通知公安机关调查。同时,通过电信部门查找犯罪分子使用的电信工具的源头、地点,对破案打击帮助很大。

二是与银行部门合作。公安机关要与金融等单位建立紧密协作的工作机制,分析此类犯罪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研究打防策略,提高对此类犯罪的发现、打击能力。银行部门对一些汇款、转账业务要加以提醒,并在银行ATM机前张贴警示标语,友情提示群众不要轻易受骗,筑起最后一道防线,压缩犯罪空间。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从而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

三是与此类诈骗高危地公安机关合作。由于网络诈骗通常是跨地区作案,调查取证难度大、成本高。因此,要加强与外地公安机关的办案协作,建立多警联动机制,形成打击此类犯罪的整体合力。公安刑侦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侦查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案情,开辟侦破此类案件的绿色通道,实现侦查资源共享,减少因跨地区办案给侦查工作带来的不便,以有效遏制网络诈骗犯罪。

(四)健全网络诈骗立法,加强网络警察队伍建设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第4篇

关键词:电信网络诈骗 特点 手段 对策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犯罪分子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以及现代的网银技术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②。在全国各地,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因此,有必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为打击、防范、治理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形式

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手段经过多年翻新衍生,从以前简单的中奖诈骗、电话诈骗到现在利用网络等高科技手段进行诈骗,手段不断提高,类型也多种多样。对于这类犯罪,有些文章作者提出了不少犯罪形式,也比较全面,本文不再赘述,主要对以下几种诈骗形式进行剖析。

(一)电话诈骗

电话诈骗,顾名思义就是犯罪嫌疑人利用拨打电话进行诈骗的活动,捏造虚假信息,让受害人上当受骗,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电话诈骗有许多形式,本文主要对以下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分析:

1.冒充网购客服诈骗

2015年8月24日,王某在单位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电话里的男子说王某在苏宁易购网上商城上购买的某件物品订单出现了问题,需要王某添加其给的售后工作人员的QQ,并点击该售后给王某的链接进行操作才能解决问题。王某挂完电话后,便加了那名售后工作人员的QQ,加完QQ后,对方给王某发了一个链接,王某登陆该链接按照网页上的指示填入了自己的身份信息以及银行卡号和手机验证码,最后发现被骗了27000元。同年5月1日21时许,王某满接到号码为400836*****的号码,对方自称是苏宁易购网上商城的员工,现因王某满购买商品的信息与商家的信息弄错了,导致了苏宁公司的经济损失,需要王某满本人向对方账户汇款,后王某满按照对方电话里头的指示向对方账户汇款了2000元,当日23时,王某满电话咨询苏宁易购客服电话,发现被骗。

冒充网上商城客服进行诈骗,犯罪团伙的作案时间不限定,可以全天候,而且他们团伙作案,分工明确,有的是拨打虚假电话然后引诱受害人按照其指示来进行诈骗的。大多数受害者在网购过程中安全意识较低,这极大的提高了犯罪团伙的诈骗成功率。

2.冒充领导诈骗

2014年8月19日,周某接到自称是公司徐总的电话,称要用钱,让周某给其账号转账30000元,因对方声音像周某工作单位的徐总,周某于2014年8月19日10时左右在ATM机上向指定银行卡汇款三万元。同年8月17日,另一受害人孔某报警所称,接到一个自称是孔某单位的领导刘某要以送礼方式但自己一时半会脱不开身为由让孔某汇款。孔某先后分5次向对方指定账号汇款53400元。

网络信息覆盖广泛,内容丰富,且对外开放,故受害人手机号、单位信息甚至是自己同事、领导的信息很容易泄露,从而被犯罪分子利用,模仿受害人同事或领导的声音,获取受害人信任,冒充受害人领导或同事称急需用钱,让受害人给其汇款进行电话诈骗,且多为重复作案。

3.冒充公安机关诈骗

2014年4月11日上午8时许,张某荣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邮政局工作人员,告知张某荣有一张信用卡欠费9831元,涉嫌诈骗案,后对方把电话转到“上海嘉定公安局”,后张某荣按照对方电话步骤,在建邺区集庆门大街工行ATM机上将钱转入对方账号,后发现被骗,损失人民币150611元。

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害怕犯罪的心理,冒充公安机关,给被害人拨打电话,称被害人涉嫌犯罪,然后要求被害人根据电话语音提示到ATM机上操作汇款,这样才能免除犯罪,被害人很容易因此上当受骗,让作案人由此得逞。

4.冒充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2013年12月27日14时,姜某在自己经营的“蒸功夫”店里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上海分公司的财务职员方连荷,称公司财务系统出了问题,要求门店将营业款汇到个人账户上缴纳电费,姜某于27日、28日两次到建设银行ATM机上给对方账户汇款3900元,后发现被骗。

这类案件中作案人的针对性极强,均为全国较有名气的餐饮、服装门店,都是事先预谋,通过一定的渠道获取相关店面的前台信息,以分公司财务人员的身份通知其水电等缴费系统出现问题,需要通过个人账户进行统一缴费,并要求受害人转账至指定账户。受害人往往不加以验证对方的身份,便信以为真给对方汇款,最后导致被骗。

(二)短信诈骗

短信诈骗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手机短信发送给受害人,虚造事实骗取金钱或财务的行为。随着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短信中的语言和内容也是日新月异,不断变化③。

1.以建设银行“95533”短信积分兑换为由诈骗

2015年7月12日,报案人称其手机收到95533发来的信息,信用卡账户已满5万元积分可兑换5%的现金。登录手机网站兑换,报案人根据网页的要求先后填写银行卡号和密码,后被骗10000元。

同日还发生类似3起该类案件,报案人到所里都称收到了95533发来的信息,并根据其指示操作,后损失钱财。报案人收到 “95533的积分兑换”信息,因为轻信诈骗短信中的“积分兑换现金的活动”,点入链接后,在网络中轻易暴露自己的银行卡号和密码,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且犯罪分子使用伪基站下发短讯与网络黑客相结合④,作案目的明确,采用群发类似的“广泛的撒网”,然后等待防范心理不高的群众“上钩”,且有自己一套专门的“班子”,分工明确,给我们公安机P侦查破案带来了一定困难。

2.冒充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2015年9月6日,张某在家手机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内容说其预定的航班因故取消,并留了一个改签专线,张某也刚好有预定这班的航空,张某便拨打了短信内的改签专线与对方联系,并按照对方的指示给对方汇了3万元,后发现被骗。

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过低的防范意识,编造受害人所预定的航空取消的事实,受害人由于害怕航空延误耽误自己的行程,不加以验证便信以为真,按照作案人的指示给其汇款,最后导致被骗。

3.冒充熟人实施诈骗

2013年4月28日,赵某在家收到一个老家里的朋友发的信息,短信内容里说他遇到了些事,急需用钱,希望赵某能出手相助,并留下了银行账号,由于赵某与其的关系较好,赵某遂在网上向对方账号汇款35000元,后发现被骗。

作案人往往会利用受害人的好心以及会对该类信息不加以验证的心理,虚造受害人好友有难的身份,对受害人提出需要帮助的理由,受害人相信对方便给对方汇款,最后导致被骗。

(三)网络诈骗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网络诈骗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没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便不是网络诈骗⑤。

1.盗用社交软件账号冒充熟人诈骗

2015年8月13日,唐某在家中收到其先生给她发的QQ消息,消息主要内容是唐某先生的朋友有事急需用钱,让唐某给其账号汇款,唐某随后在ATM机上给指定账号转账5万元。唐某后来发现被骗,原因是唐某先生的QQ号被人盗号。同日,另一受害人黄某在公司上班,有个客户的QQ被他人盗用,随后联系到黄某QQ,让黄某把之前货物的款打过去,黄某看是客户,便不做考虑,用手机银行给对方给的账户汇款2万元,后来发现被骗。

盗用社交软件账号冒充熟人进行诈骗,犯罪团伙的作案时间不限定,可以全天候,而且他们团伙作案,分工明确,作案目标多为喜欢上网聊天人员,年轻人居多。犯罪分子利用黑客软件盗取QQ及有关资料,然后在被盗QQ号上群发消息,如果有人回复就会选择为目标冒充熟人与事主聊天,利用事主对该QQ熟人的信任,以各种理由诱骗事主汇款给指定账户。

2.利用网络代刷信誉,骗取兼职人员本金、佣金

2014年11月19日,张某在家中上网,通过网络弹窗看到一则招聘刷信誉的广告,在淘宝网上购买商品为卖家刷信誉,当日下午通过自己的支付宝向对方提供的链接支付54000元,后发现被骗。同年10月22日,王某在赶集网上求聘兼职,后一个QQ号码与其联系,承诺王某购买移动充值卡协助刷信誉并给其一定的返利,后王某按对方要求购买了42张移动充值卡,并在对方提供的网络链接转账付款4536元,后发现被骗。

犯罪分子在网上通过一些虚假的招聘广告,对求职者没有半点学历要求,且给予的报酬颇丰,刷单流程又极其简单,受害者受其诱惑后主动与对方联系。对方要求受害人代购游戏卡、充值卡等,并承诺会在之后给与受害人本金和返利,在刷单过程中,犯罪分子会给受害人发虚假的支付链接,受害人信以为真,为犯罪分子支付钱款,最后导致被骗。

3.网络招聘实施诈骗

2015年3月2日,大学生闫某在宿舍通过网上找到兼职信息,随后和对方在社交软件上交谈,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在网站内购买联通卡卡密做任务,闫某通过支付宝转账一共做了两次任务,共计1728元,后发现被骗。

犯罪嫌疑人首先通过各类网站虚假招工信息,假借虚构招聘单位的名义,让受害人与其联系后以刷信誉、做任务、购买点卡等方式让受害人汇款至指定账户,又因为大部分受害人是急于找工作的无业人员,且文化程度较低以及法律意识淡薄,很容易受到犯罪嫌疑人的诱惑,最后导致被骗。

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

(一)作案手段[蔽性较强

电信网络诈骗不同于传统的诈骗方式,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他们都不会和受害者直接见面或者直接接触,受害者被骗后对犯罪分子的身份信息一无所知,往往只能向公安机关提供作案人的手机号、汇款的银行账户信息等一些极少的有关于作案人的信息。像电话号码、银行账户一般都是未登记姓名的电话卡或者犯罪分子批量购买的以民工等人员登记的身份信息的银行卡,公安机关仅凭这些信息难以查到作案人来破案,所以电信网络诈骗这一种诈骗是有着作案手段隐蔽性强的特点。

(二)作案对象不特定,受害人分散不集中

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利用了电话、互联网、银行卡等现代化通讯、金融工具,作案时只需要很简单的一些器材,就可以实现面向全国甚至国外作案,其诈骗对象不分男女老少。有打工者被骗掉了多年的积蓄;有大学老师被犯罪分子以是其在外国工作的丈夫身份骗钱的;有退休的教师或者干部被骗掉积蓄的;也有正在上大学的学生被骗的;更有甚者,有一位病患者被骗掉了自己要用来看病的钱。

(三)犯罪集团组织严谨、分工明确

在当前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中,大多数以团伙作案居多,团伙间的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有的负责提供受害人的信息,有的成员负责虚构事实,有的成员提供用来诈骗的手机号码和银行卡,有的成员在受害人把钱汇进用来作案的银行卡后直接把卡里的钱转走,也有的犯罪分子在境外勾结境内的犯罪分子一起实施诈骗。

(四)犯罪成本低,收益巨大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有着资金投入少,被警方抓获打击机会小,并几率小于其他刑事案件以及收益巨大的特点。以虚假电话诈骗为例,犯罪分子只要手里有一部手机,购买几张不登记名字的手机卡和银行卡,这些手机卡和银行卡都是办卡公司雇佣民工等人员,用其身份证等证件办理大量的各类银行卡和手机卡,在黑市中以每张一定金额卖给诈骗集团,总共花费不过数千元。作案时犯罪分子利用在电信运营商内部购买的手机用户信息,给其拨打电话,只要有人上当受骗,诈骗成功后获利往往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诈骗集团运作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设备费、网络线路租金、租赁房屋费、人员工资等费用,但由于骗局设计精心,迷惑性强,诈骗规模大,犯罪收益更是非常的惊人。

(五)社会危害性大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作案范围广,时间快,诈骗所得的数额大,能使受害人瞬间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与传统诈骗中“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方式相比,电信网络诈骗表现出来的是面对整个电话用户或者特定户群体,其诈骗行为的实施并不是针对某一特点对象,而是广泛散步诈骗信息⑥。有的受害者被骗后由于难以接受事实,采取了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今年5月9日,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的一名教师由于误中了陌生来电的圈套,致使自己辛辛苦苦攒下来的23万元被骗。5月12日,他以上吊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的决然离去,带给了家人无尽的悲痛。因此,电信网络诈骗不仅带来了涉案数额巨大的后果,其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远远超过了传统诈骗。

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治对策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出现了多种新型的犯罪形态。针对这种状况,仅仅依靠行业监管、治安防控和技术防控等措施远远不能缓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多发态势。要在完善和指定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在总结公安部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经验的基础上,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根据电信网络诈骗的规律特点,不断创新打击方式方法,建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长效机制,坚持从源头控制到现实打击相结合,有效降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案率⑦。

(一)公安机关加大宣传力度

公安机关可通过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作案特点以及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督促企业单位要保障好单位员工的个人信息隐私,企业事业内部工作人员也要加强彼此间的沟通,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空当进行诈骗。再者,各派出所要梳理各辖区内案件高发地区,安排社区民警深入小区群众,开展防诈骗知识的宣传工作,并在辖区小区、街道、银行或自动提取款机旁边明显位置粘贴防诈骗警示语,还要请银行工作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防骗宣传工作,对前来办业务的群众做好主动提示,接到群众涉及类似转账汇款的询问应引起重视,及时帮其辨别真伪或告知其前往派出所求助,不要在网络或者虚拟环境中暴露自身的银行卡账号以及密码。

(二)网监部门加强网络监督

公安机关应加强协同互联网监督部门,对网络上的“钓鱼网站”,“钓鱼网页”以及暗藏木马病毒的链接进行查处并清理,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同时,要注意网络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隐私的行为,要及时处理该行为,并顺藤摸瓜,查明受害人信息泄露的原因,堵塞安全漏洞,从源头上遏制犯罪分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诈骗,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三)加强案件侦办

此类案件具有明显的团伙性、典型性,且都会重复作案,手段典型单一,犯罪分子一旦得手就会变本加厉,故抓住一人往往带出一伙、破获一案往往带出一串,所以我们公安机关要做好案件串并工作。对诈骗案件涉及的银行账号、电话、手机等信息进一步分析、应用,对涉及账户的取款记录、监控进行证据调取、固定,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分析作案手段、特点和规律,从而发现有效线索。

(四)强化预警研判

公安机关要及时掌握其管辖的辖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动向,要强化电信网络诈骗的基础信息采集,对接报的相关警情、案件要第一时间纳入平台管理,规范填写诈骗手段、交易信息等主要情况;刑侦部门要对每日警情及相关案件密切关注,及时掌握诈骗新手段、新途径,在此基础上进行解剖研判,形成预警指令向辖区内的派出所进行推送,指导基层有针对性的进行防范工作。

(五)加大科技强警力度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越来越先进,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因此,公安机关要加大科技强警力度,注重研究、采用、开发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行业产品及电话定位、追踪等技术,以便快速锁定作案人员,有效采集与保存相关证据⑧。比如,公安机关可以研发关于防伪基站的设备来配合我们公安巡逻队伍,公安巡逻队伍在巡逻时,一旦发现有犯罪分子在利用伪基站群发诈骗信息,公安巡逻队伍可根据设备查询到的定位信息,第一时间赶往定位地点对犯罪分子进行查处,遏制犯罪的发生。

(六)加大与有关部门协作力度

一是要建立公安C关与银行业深度协作机制。一旦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犯罪分子转移赃款与公安机关冻结账户所需时间往往形成“赛跑”,这是能否第一时间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制止犯罪的关键。因此,深度协作机制建立的重点就在于银行业能否为公安机关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实现联动反应,提供先行冻结、深度查询等业务。二是要建立监管责任倒查制度。要明确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和实施监管责任倒查制度,对单位或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尤其是未严格落实手机号码实名制,出现用户未登记、预警滞后、协作迟缓等问题,导致发生电信诈骗案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由其单位承担经济赔偿⑨。

参考文献:

[1]贺海辰.浅议以网络聊天工具为媒介的网络犯罪防治[J].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5,5.

[2]杨帆.浅谈诈骗罪[J].大江周刊(科学教育),2013,1.

[3]任延忠.关于网络诈骗犯罪[J].信息网络安全,2003,6.

[4]李建军.电信诈骗打防对策探究[J].辽宁警专学报,2014,6.

[5]邱超.论我国电信诈骗的特点及打击防范措施[J].电子世界,2014,22.

[6]王娟.电信业务系统安全监测平台设计与实现[D],北京市:北京邮电大学,2012.

[7]杨燕.论远程操控诈骗犯罪及其防治对策[D],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

[8]陈欢.诈骗罪探究[D],广西南宁市:广西民族大学,2009.

作者简介:

梁晟1995.01,男,汉族,江苏无锡人,从事网络安全与执法学习与研究,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信息技术系。

注释:

①梁晟,男,1995年1月生,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1302区队学生。

②顾伟.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规律、特点及打防对策[J].政法学刊,2010,111.

③白红杰,韩自源.关于短信诈骗案件的思考[J].投资与合作,2011,196.

④郭德香.网上银行金融犯罪法律防治措施新探[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108.

⑤李轩.网络诈骗犯罪浅析[J].信息网络安全,2006, 19.

⑥邝军坤.电信诈骗的分析与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0,36.

⑦冷斐.我国电信诈骗犯罪成因及预防对策研究[D].山东省青岛市:中国海洋大学,2011.03.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第5篇

最近几个月备受人民群众关注的新闻里面,包括在海峡两岸引起热议的台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的司法管辖权问题,以及国内第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诈骗犯罪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这些新闻都属于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电信诈骗”案件。电信诈骗案件危害极大,国家对电信诈骗案件的打击与整治力度前所未有,全国上下正掀起一波严打电信诈骗的高潮。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猖獗的电信诈骗违法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201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最高检、最高法等23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建立组成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国打击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2015年10月9日,由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会议。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会上表示,针对猖獗的电信诈骗,将抓紧研究建立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工作机制,提高涉案资金查控效率。

源头治理是打击电信诈骗的重要环节。郭声琨要求抓住电话诈骗渠道和获得赃款渠道这两个关键环节,坚决禁止网络改号电话运营,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不法经营行为,严格规范对“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市场的管理,加强对电话卡社会营销渠道的管理,依法强制关停涉案诈骗电话。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坚决打击买卖银行卡不法行为,督促商业银行建立涉嫌电信诈骗账户黑名单制度。抓紧研究建立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涉案资金查控效率,尽可能减少受害群众的财产损失。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愈演愈烈,发案数量年均增长20%至30%。其中,以台湾犯罪嫌疑人为首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在东南亚、非洲、大洋洲等国家设立诈骗窝点,招募话务人员,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向大陆群众疯狂实施电信诈骗,危害十分严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统计显示,每年约有100多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大陆公安机关虽采取各种措施追赃,但至今仅从台湾追缴回20.7万元人民币。来自台湾方面的资料表明,现台湾有近10万人以从事电信诈骗犯罪为生。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第6篇

2020年,区分局刑侦大队多措并举、推陈出新,开展了一系列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随时随地将典型案例和反诈套路等信息传达至辖区群众,既提升广大群众预防新型网络电信诈骗的能力,又密切了警民关系,真正做到了“辖区全覆盖、无缝隙”防范电信诈骗宣传。

3月份,不断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工作方法,联合治安大队协调走访我市 ?家快递公司,达成合作协议,通过在快递包裹上粘贴反诈宣传单的形式将4万份宣传资料送到市民手中,开辟了反诈宣传新路径,扩大了反诈宣传覆盖面。

5月中旬,在人民广场举行了“严打电信诈骗犯罪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全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局领导、局属各相关单位、驻蓬各新闻媒体、防诈志愿者、社区群众等近500人参加。活动现场播放了防电诈宣传短片、反诈中心民警介绍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及破获的典型案例,现场发放宣传单页及防电诈宣传矿泉水2000余份。提高了辖区市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营造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良好社会氛围。

5月下旬,联合美团外卖扩大反诈宣传渠道,组织外卖小哥在送餐时将2万余份印有反诈宣传的垫餐纸随外卖一起配送到顾客手里,让反诈宣传走进了千家万户,为反诈宣传增添了力量。

8月初,为进一步落实企业财务人员防诈骗宣传教育工作,避免辖区企业遭受大额财产损失,反诈民警联合各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企业对企业老总和财务人员开展面对面培训交流和沟通联系,针对每个企业规模大小、产业方向、财务人员性格等特点,积极对该类案件中容易受骗、受骗金额较大的财务人员开展了精准防范宣传,当场发放《致全市企业财务人员的一封信》800余份。

9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防电诈宣传月活动。活动中,在主要交通路口悬挂反诈横幅,在居民小区采取小广播播放反诈音频,在各超市、银行、加油站等地方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反诈宣传内容,利用镇政府广播站对辖区村居开展喇叭广播进行宣传、到居民小区、乡村田间地头、超市、市场、集市、学校门口、旅游景点等发放反诈宣传单、在校园门口利用无人机对接孩子的学生家长播放反诈小音频等方法积极进行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期间共拉横幅条,广播播放小音频共计小时,动用各种显示屏块,发放宣传单张,用无人机参与宣传次。

10月份,刑侦大队联合 派出所到学院进行重点靶向反电诈宣传。期间,刑侦大队、 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与校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就防范电信诈骗的必要性达成共识。宣传民警采取了逐层级培训的方式,集中了学院的教辅人员及学生会主要成员,针对最近发生在校园中的诈骗案件,从类型、手段到防范措施进行了详细讲解培训。教辅人员以召开主题班会的形式对各自负责的班级进行专题培训,发放宣传手册,建立反诈宣传微信群。通过培训,提高了学院师生的反电诈意识和鉴别能力。

反诈宣传车—刑侦大队打造了地区第一辆流动反诈宣传车,车身贴有反诈标语、海报及各种诈骗手段,巡回在各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客运站、重要路段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播放防诈骗小音频,让更多市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的接受防诈骗宣传教育。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第7篇

日前,一段视频在网上迅速走红,视频记录了某高校一名教授在“新生防骗培训”上讲课的片段:“中国四大表演院校知道吗?北影、中戏、上戏、南未。南未就是南方口音未知号码骗子学院。”学生哗然。教授又说:“你们也许会说,老师你讲防骗没用,我连大学都考上了,骗子小学都没毕业,能骗得了我吗?你要这么想,就离上新闻不远了。”

一段时间以来,各类政府工作计划里、各地学术研讨会议上、各家闲谈议论中,“精准诈骗”成为高频词汇,反复被讨论着。

引发各界对“精准诈骗”强烈关注的重要节点是山东徐玉玉案的曝光。8月21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女孩徐玉玉被诈骗电话骗走上大学的全部学费后,难过不已,导致心脏骤停离世。事件揭开了“精准诈骗”的冰山一角:山东警方将诈骗徐玉玉的犯罪团伙抓捕归案后发现,正是因为徐玉玉申请助学金的信息被泄露,诈骗团伙才得以知道徐玉玉的姓名、住址和学校,因此徐玉玉才完全相信了对方的虚假身份,进而被骗。

无独有偶,8月下旬,清华大学一名教授被骗走1760万元。据悉,这名教授当天上午刚刚卖了一套房子,房款刚刚到账,回家就接到诈骗电话,称其在买卖房产过程中漏缴税款。诈骗团伙甚至说出了该教授卖房网签合同的编号,这些信息让该教授相信了对方。

在众多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精准”诈骗被视为成功率最高、最令人无法防范的诈骗犯罪。360首席反诈骗专家裴智勇将“精准诈骗”定义为通过深入利用用户个人信息实施的诈骗。这类以掌握准确的个人信息为基础、编织合乎目标对象的情节的骗术让人防不胜防。“从过去的‘盲骗’,到现在的‘精准诈骗’,诈骗成功率越来越高,也越来越令人难以防范。”

一骗一个准的“精准”诈骗

从8月下旬至今,徐玉玉案引发的持续喧嚣仍未停歇。中央以及各地政府持续开展着严打电信诈骗的行动,揭开了电信诈骗手法变迁的新趋势。

10月17日,公安部召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电视电话会议,据了解,今年1月到9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7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4.3万名,打掉各类诈骗团伙6200余个,捣毁诈骗窝点6900余个。

裴智勇表示,这种诈骗与前些年流行的“盲骗”不同的是,“盲骗”并不掌握或者少量掌握目标对象的个人信息,仅用某种固定的骗局进行“广撒网”式的诈骗,某个目标对象恰好契合骗局的设定,便容易被骗,而对于多数人,“盲骗”起不到任何作用;而“精准诈骗”则是充分掌握了目标对象的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拟定骗局进行诈骗,几乎所有目标对象都是契合骗局设定的,这种方式的诈骗效率很高。

“盲骗”的效率有多低?10月11日,河南省博爱县法院公开判决了一起诈骗案,两名江西籍被告人利用伪基站设备群发诈骗短信,从3月6日开始,开车从福建到甘肃,又从甘肃到陕西、河南,耗时半年前后共计发送诈骗短信48.8万条,直至被警方抓获,没有一个人受骗。

而“精准”诈骗的成功率就高多了。仅在徐玉玉案被曝光的不到一周的时间里,临沂市便又有两起性质相同的大学生被骗案被报道,其中一名临沭县的大二学生宋振宁也与徐玉玉一样心脏骤停,不幸离世。宋振宁接到的电话是来自“公安”的,称其银行卡被人透支了6万多元。一开始宋振宁还有点怀疑,但随后对方说出了他的银行卡信息和身份信息,最终给对方汇去了2000元。另一名被骗大一女生则先后接到“快递公司”、“银行客服”、“公安局办案人员”的电话,称其涉嫌洗钱,需要往指定账户汇款证明收入来源合法,还准确说出了她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最终被骗。

连以互联网安全见长的互联网公司大佬们也未能幸免。9月20日,360公司董事长周鸿t在2016网络安全技术高峰论坛上也表示,自己曾经收到过精准诈骗的短信,例如“周鸿t这是你孩子的成绩单”,并加上一个链接,或者“周鸿t这是我们一块出去玩的照片,请看一看”等。

信息泄露:一靠内鬼 二靠黑客

精准诈骗的猖獗,使人们将目光投向了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上。裴智勇认为,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是精准诈骗得以成功的基础。而个人信息的源头,则是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相关岗位。

“一些组织和个人,违反职业道德和保密义务,将这些消费者信息数据窃取后出售牟利。”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周颖表示,在警方查获的个人信息泄露源头中,有电信公司、快递公司、银行等企业工作人员,也有医院、学校、工商部门人员。

10月初,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公布了一起中国联通公司员工肖某利用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并出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涉案个人信息多达12.9万条。肖某在联通公司负责数据挖掘方面的工作,有机会接触到大量用户的个人信息。通过网络,肖某将包含姓名、手机号码、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在内的个人信息共12.9万条卖给别人,同时还有“裸号”,即只有姓名和电话号码的个人信息十万余条,也卖给了别人,获利近10万元。

一般来说,能够掌握大量个人信息的相关岗位在招聘时,都会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协议中也会明确写明信息泄露的违法犯罪后果,但在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诱惑下,许多员工仍然会选择铤而走险。

10月16日,四川省绵阳市警方破获了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5・26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案件中,竟然还有一名银行行长参与了个人信息交易。5月下旬,绵阳市警方发现有人在网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征信报告,并出卖牟利。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邓某以每条信息8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公民个人征信信息,但他只是一名中间商。随后,邓某的上家胡某、吴某等人也被警方抓获。警方继续追查,发现信息泄露的源头在银行内部,有人将银行征信系统的查询账号以8万元的价格对外出售。7月,警方查明源头后,将出售查询账号的湖南省邵阳市某县农商银行一支行行长夏某抓获。

除了靠内鬼买个人资料,通过技术手段窃取个人信息也是诈骗收购信息的一大源头。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乌云网网络安全专家告诉记者,从平台上近几年的各种漏洞信息来看,只要你在使用电脑和手机,个人信息的泄露几乎不可避免。“信息泄露比较严重的,包括金融、保险、房地产企业的系统后台,还有许多实名注册的购物、交友网站。一些网站站源代码泄露,黑客便能够直接访问数据库,想要什么样的数据可以直接拣取;还有一些存在命令执行漏洞,也可能泄露大量个人信息;此外,还有通过木马植入等方法破坏保密系统,窃取个人信息的。”这名网络安全专家告诉记者。

裴智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漏洞是不可避免的,安全修复只能大大降低漏洞发生的几率,但漏洞一直都会在。“但是据我们统计,95%以上的网站一年以上都不进行修复。”裴智勇认为,国内许多企业仍然缺乏对网络安全运营的重视。而就目前的立法来看,法律只规定了非法出售、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惩处,对于“不尽职”的企业并没有相关规制,例如对网站的修复周期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些情况使得企业有一种心理,一旦个人信息泄露被用于诈骗,也并非自己直接损害用户,用户也无法取证状告网站或进行理赔。

7月中旬,票务网站大麦网遭“撞库”事件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大麦网遭“撞库”后,部分用户个人信息被窃取,导致全国多地39名用户被骗,损失金额达147.42万元,单人受骗金额最高近10万元。

有受骗者称,她先是接到大麦网客服号码打来的电话,对方称由于误操作,不慎给她的账户升级了VIP,如果不取消,当晚就会从银行卡中扣款。随后该“客服”准确说出了她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所购演出票的信息等,打消了她的疑虑,最终被骗数千元。

精准诈骗利益链

10月初,重庆市巴南区警方部署行动,千里迢迢从北京将一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网站负责人梅家栋抓获归案。据巴南区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官唐佩玉介绍,该案涉及个人信息买卖的至少5个层级,涉案嫌疑人多达53人。

该案的核心人物李诗是一名买卖个人信息的二道贩子,他从上家陆海龙、鲁飞等人手中购买个人信息,绝大多数转卖给了最末端的销售员,也有少部分卖给其他二道贩子继续流转。而鲁飞的个人信息都来源于梅家栋开办的“酷我信息网”。梅家栋在“酷我信息网”中设计了一套信息流转的规矩:网友通过购买网站虚拟货币“巴豆”来支付下载信息的费用,信息可以获得“巴豆”,每一次交易,梅家栋要提成10%的“巴豆”作为服务费。

接受记者采访时,李诗坦白,个人信息按详细与否、崭新与否价格不一,最贵的能卖到几元一条,最便宜的一分不到,一手信息最贵,而2010年以前的信息一般就只能捆绑当添头了。QQ群、微信群,目前是个人信息最主要的交易市场。李诗坦白,谁需要哪个行业、哪个地域的个人信息,只需要在群里吼一嗓子,自然有人搭腔,随后便转入私聊,完成交易。

在个人信息的黑市里,那些关乎每个人隐私的个人信息,就像流水线上出来的产品,通过层层转手,最后落到销售人员手中,落到诈骗人员手中。

个人信息流转到诈骗团伙手中,是信息泄露最为严重的后果之一。比如在徐玉玉案等精准诈骗的案件中,个人信息的泄露成了诈骗团伙成功施骗的关键。徐玉玉案中,犯罪嫌疑人杜天禹窃取、售卖个人信息,郑贤聪负责扮演教育局工作人员,陈文辉则负责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郑金峰负责提取诈骗款。整个流程一气呵成。

“一条条信息的泄露,一道道防线的失守,一次比一次更严重的伤害,整个社会都在追问:是谁让骗子可以按图索骥,实现精准诈骗?”信息管理专家、《数据之巅》作者涂子沛撰文感叹。

虽然有大量个人信息的助推,但诈骗团伙自身的精细化、专业化发展也是防诈骗越来越难的原因。

比如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查办的7起电信诈骗案件中。有负责整个犯罪团伙的运作、购买客户资料和诈骗技巧、统计业绩的团伙头目。还有客服对购买的客户资料进行分类,将“潜在客户”分流至业务组,业务员则负责具体打电话进行诈骗。还有审单人员负责核对快递单号,与被害人确认收货地址和联系方式,通过快递物流公司和“关联账户”将诈骗款流入自己账户。

个人信息立法是防骗关键

采访中,许多专家不约而同地表示,相较于以往的“盲骗”,精准诈骗的最大特征便是掌握了目标对象的大量个人信息。

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律发展研究基地主任、法学教授刘凯湘表示,需从立法上认可“个人数据信息权”,保护公民的人格权,才能有效保护公共利益。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教授王利明也表示,当务之急是应当在正在制定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个人信息权,任何人不得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更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对信息泄露者应当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王利明建议,应当以个人信息权为基础,应当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解决个人信息保护的多个问题。

“不是所有的个人和机构都可以收集个人信息,特别是大规模地收集个人信息。任何机关和个人在收集他人个人信息时,都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保证收集的主体和手段必须合法。同时,个人信息收集必须要符合特定目的,例如,银行收集的个人信息只能限于银行内部使用,房屋中介收集的个人信息只应在交易过程中收集,交易后应当销毁,而不能在此目的之外使用相关信息。”王利明表示。

此外,王利明认为,还应当保证个人信息所有人的知情同意原则,对一些重要信息的收集,特别是关系个人核心隐私信息的收集,必须取得本人的同意,并且应当向被收集者告知信息的收集目的、用途和使用期限等。同时,应当明确个人信息收集的范围以及个人信息收集后的妥善保管责任。在个人信息的查询规则方面,一旦有关机关收集个人信息后,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有权查询,因为有些个人信息属于个人的私密信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最后,是要明确侵害个人信息权利的责任。“目前,有的机构大面积收集个人的信息,导致个人信息的大面积泄露,这些主体的责任并不明确。立法应当明确侵害个人信息权利的责任,如果确实是机构的原因导致信息大面积泄露,则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机构的工作人员私自泄露了个人信息,除该个人应当承担责任外,机构视具体情节也可能需要依法承担责任。”王利明建议。

事实上,王利明所呼吁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从2003年开始,国务院就委托有关专家开始起草了,2005年,《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完成并提交了国务院审议。但时至今日,该法始终未能出台。

国外有首席隐私官

因为缺乏专门法律,目前我国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规定便只能散见于各类法律之中。例如在我国的《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保险法》、《行政诉讼法》中都有对个人隐私予以保护的法律规定,而直接规定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的,却只有刑法中的规定。刚刚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第253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立法上存在的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梁根林认为,从刑法角度看,立法其实已经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目前执法中出现了立案难、取证难、管辖难等问题,在等待进一步立法的同时,应让法律真正有效地得到实施。

执法体系薄弱的问题也是精准诈骗难以防范的原因。通信业专家项立刚表示,打击精准诈骗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执法体系比较薄弱:“犯罪分子已经是网络化、高效率、低成本、精细分工,而执法系统还是属地管理、网格化、低效率、高成本。所以许多诈骗数额并不巨大的诈骗案基本无法解决。面对低成本、高收入的诈骗诱惑,骗子们怎能放弃这块肥肉呢?”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第8篇

3月15日,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两高报告表决赞成率均为91.83%,反映出过去一年两高的工作获得了更多人大代表的认可和赞许。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2017年工作报告中披露,2016年会同教育部等出台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指导意见,当年审结涉及校园欺凌犯罪案件213件,积极开展以案说法等活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根据法制网舆情中心数据,校园暴力事件中,75%发生于中学生之间,而在暴力事件的成因中,日常摩擦是主要原因。学校人口密度大,且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情绪不稳、易躁动、心智不成熟,如果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就容易滋生暴力行为。

必须让未成年人有底线意识。在地方代表团审议两高工作报告的会议上,就有代表指出,没有惩戒的教育是虚弱无力的,个案的严肃处理不仅是对受侵犯孩子的保护,更是对广大孩子的警醒。应专门从法律意义上给予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严格的定义和解释,填补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方面的空白,对刑法中有关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的条款进行补充和解释。

以法治教育构建未成年人的底线意识,最高法报告中提到的指导意见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治理校园暴力,社会不能缺位。一些学校和家长偏重分数,轻视素养,管控有余,教育不足,忽视了对学生心理方面的培养,也是造成青少年心理问题的重要原因。家长、学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机构以及社会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统筹协调,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以全社会之“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李淑玲(甘肃鑫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6年,电信网络诈骗的“技术升级”可谓达到一个历史新高度,种种以假乱真的网站、支付平台让老百姓防不胜防。

如兰州郭某网络诈骗案中,郭某伪造了湖北某投资担保公司的营业执照,委托兰州某网络科技公司为其制作一个“淘金贷”网站,又虚构法定代表人和业绩,从网上购买到工信部ICP备案号,还用兰州另一公司的资质证书开通了第三方支付平台。“技术”完备后,郭操纵10个“淘金贷”客服号码,建立“淘金贷官方qq群”,自任“淘金贷”网站站长,以提供网络借贷中介服务回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上海环迅第三方支付平台转付“淘金贷”网站账户,骗取76名被害人总计87万余元。

最终法院判决郭某犯合同诈骗罪和挪用资金罪,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近日的《2017年中国互联网用户消费维权报告》显示,在所有维权举报的诈骗案情中,金融理财类诈骗涉案金额最高,达7411.4万元,占比为37.9%;其次是赌博博彩诈骗和虚假兼职诈骗,占比分别为15.7%和11.1%。

两高报告均强调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体现了司法系统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度重视和有效治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2017年工作报告中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通告、出台司法解释,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案件,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9345人。北京、浙江、广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批捕张智维等116人、罗兆隆等108人、崔培明等129人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

突出打击

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非法集资

吕法升(金融服务专长律师)

2016年4月27日,一行三会(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工信部、公安部等14个部委在银监会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会议指出,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加速暴露,大案要案高发频发。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成为非法集资重灾区。“泛理财化”、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等等,则是这些行业或领域非法集资的重要特征。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如何整治非法集资乱象,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扩大,也成为众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

2016年全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受理非法集资案件9500余件,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8200余件、集资诈骗案1200余件。审结内幕交易、集资诈骗等案件2.3万件。

两高报告中都分别提到了惩治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犯罪,从中可以读出两高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跃鲅铣途鲂摹

近期,相关部门已经在酝酿一系列遏制非法集资的监管措施。目前,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经完成向各省级政府部门征求意见,并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近期法制办再度普遍征求各地方政府和部委意见,积极推动这项法规尽早出台

非法集资等民间借贷行为长期游离在金融监管框架之外,未来相关部门除了加强政策监管,还需要双管齐下,一是从源头抓起,对各类民间借贷机构采取依法审批与规范准入,对经营不规范的坚决取缔;二是从严查处非法集资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对民间借贷合规操作起到足够警示作用。

形成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

吴萍 (创兴事务律师所律师)

最高法报告指出,让司法裁判真正成为惩治违法失信的利剑。最高法会同国家发改委等40多个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2016年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89万例,限制628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229万人次乘坐高铁。依法惩治拒不执行裁判行为,司法拘留1.6万人,追究刑事责任2167人。

可以说,推进“信用中国”建设已经成为最高法报告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将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执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

最高法还与芝麻信用签署了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第9篇

关键词:金融机构;新型诈骗;问题;对策

近年来,我国经济、金融总体运行平稳,但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特别是随着科技与互联网络的迅猛发展,针对金融机构的欺诈和犯罪日益增多,并呈现出多样化、科技化的特点,给金融机构及客户造成了非常大的风险和损失。因此,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不断认真总结、分析、研究和改进银行业反欺诈防范措施,以更加有效地应对和防控各类金融诈骗行为的发生,构筑防范金融犯罪的坚强壁垒。

一、银行业新型诈骗的几种类型

主要包括网上银行欺诈、电话银行欺诈、网络欺诈、电信欺诈、盗刷银行卡、POS套现、贷款欺诈、重要空白凭证欺诈(存折、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等)以及其他类型的欺诈风险。

二、欺诈风险的表现形式及特征

(一)不法分子常用的欺诈手段有:

1.利用假网站和手机短信,冒充银行名义向客户发送诈骗短信,声称客户中奖或账户被他人盗用等,要求客户尽快登录到短信中指定的网站进行身份验证,从而获取客户的卡号、密码、身份证件等信息后盗取客户资金。

2.以垃圾邮件的形式大量发送欺诈性邮件,这些邮件多以中奖、顾问、对账等内容,或是以银行账号被冻结、银行系统升级等各种理由,要求收件人点击邮件上的链接地址,登录一个酷似银行网页的界面,而用户一旦在这个指定的登录界面输入了自己的卡(账)号、密码等,这些信息就会被窃取。

3.假冒银行网站诈骗。在网络上设置与真银行网站域名相似或外观相似的站点,诱骗客户输入用户名及口令,盗取信息后进行网银转账。

4.利用银行自助设备诱骗客户。 一是冒用银行、卡组织等金融部门名义粘贴虚假信息,诱骗客户进行转账操作,诈骗客户资金;二是在客户取款时,犯罪团伙通过故意与取款人搭话来分散取款人注意力,并设法盗取客户银行卡账户信息和密码或调换客户银行卡。

5.通过木马程序等网络技术手段或其他手段,远程操纵客户电脑获取客户密码等认证信息,从而盗用客户资金。

6.信用卡诈骗。一是盗用他人身份办卡,并迅速透支套现;二是伪造卡或伪造信息办卡后盗刷;三是冒领、盗窃他人卡,不法分子套取密码盗用。

7.注册虚假商户利用POS机盗刷信用卡套现或以消费名义刷卡套现等。

8.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银行贷款。

9.伪造票据骗取银行资金。

(二)新型诈骗案件的特点

1.地域跨度大,被骗人不止局限于当地,犯罪分子利用新的通讯方式能轻松在全国各地行骗。

2.行骗速度快,犯罪分子谎称是熟人有事、或者自己为公安人员。编造虚假电话、短信,甚至是飞信、微信等等,地毯式的给群众虚假信息,作案时间短,范围广,侵害面大,在受害者想清楚之前就完成了作案。

3.信息诈骗手段翻新速度很快,开始只是单一的虚假短信,发展到现在各种网上显号软件、显号电台等等,成了一种高智慧型的诈骗。

4.受骗人群多为中老年人,信息渠道窄,辨别能力差,容易被骗子以小利诱惑。加之,子女多在外工作,当接到子女发生意外的电话时,多惊慌失措,如果碰巧再联系不上子女,多半会受到不法分子蒙骗。

5.诈骗多为团伙作案,分工明细,所采用的诈骗方式多为远程的非接触式的诈骗,这就使得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侦破困难。

三、典型案例

案例一:肖某,23岁,2013年11月12日来某金融机构办理网银开户业务,柜员通过询问发现,肖某之所以办理网银是因为其QQ上某好友(事后发现此号被盗,被人用来恶意行骗,并非本人)向其谎称有急事急需用钱,并提供账户。肖某急忙办理网银向其汇款,银行工作人员怀疑这是新型网络诈骗,对肖某进行劝阻,让肖某通过手机和朋友和其亲属联系,终于发现自己被骗的现实,成功阻止了一例网络诈骗。

案例二:2014年初,一企业法人代表来某金融机构咨询,称有人向其提议租用其pos机并想用本地企业账户申请pos机进行信用卡套现,并给予好处费。该企业负责人向银行工作人员询问此法是否可行?银行工作人员向其详细说明了pos套现的危害性与违法性,成功阻止了犯罪分子将某银行pos机作为违法工具的计划。

案例三:2013年6月,有客户接到手机短信称其信用卡涉嫌参与洗钱活动,并被冻结。客户打通电话,对方称其为某某市公安局,通过电话号码查询确为当地公安局电话号码。对方称其涉嫌洗钱,需将其财产移至指定账户,证明是无罪后归还,否则将一并作为赃款扣除。银行工作人员详细询问情况后,发现极有可能是一起利用新技术的电信诈骗案件,劝说客户报警,最终客户没有造成损失。

四、反欺诈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银行业竞争呈不断加剧之势。为了应对竞争,各家金融机构不断推出新产品,加快业务发展来争夺客户市场。但同时,银行也必须面对与之相伴的不断增长的各种风险的威胁。风险管理成为中国银行业经营管理中的关键议题。

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最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而欺诈风险作为操作风险中的一种,近年来,虽然各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都相继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各种类型的操作风险中,对银行业影响最为重大、破坏力最为深远的还是欺诈风险,首先是内部欺诈,其次是外部欺诈。

目前,少数金融机构对欺诈风险的认识不足,在管理理念、管理框架、以及管理技术、系统、人才等方面都略显不足,这与当前严峻的欺诈风险形势形成较大反差,在欺诈风险管理的战略管理、业务操作、系统平台以及反欺诈技术等各方面都面临诸多挑战。

五、对策及建议

为了更好的识别欺诈和控制欺诈,维护企业声誉,并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的服务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树立反欺诈理念,健全反欺诈实施方案。对各业务和管理条线欺诈交易进行监测分析、调查报告,建立银行内部通畅的风险报告制度,建立欺诈事件的监测预警机制,从各类业务产品为切入点,逐步实现从客户整体层面对欺诈事件的预警,注重对安全和欺诈预防情况的整体评估。

2.加强对员工的反欺诈培训。(1)对所有员工进行金融业务基础培训;(2)对管理岗位员工进行制度培训,如银行反欺诈、反洗钱的法律和政策;(3)对业务人员进行针对培训,如根据工作岗位进行信用卡、票据、贷款欺诈的识别和预防等;(4)开展重点培训,如季度、年度反欺诈教育,对不同时期突发的欺诈进行信贷、网银、票据、账户盗用等反欺诈培训。

3.扩大宣传,层层强化防诈骗意识。金融机构可以利用柜面前台、宣传栏、LED屏等宣传电信诈骗风险,也可以定期在集市、要道等位置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全方位提醒客户此类金融诈骗的表现形式与潜在风险,也可以通过发放防诈骗小手册,帮助客户增强识别各种诈骗的能力和意识。

4.强化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对客户讲解如何保护本人资料、银行卡、密码等资料和不要轻易相信中奖短信等欺诈资讯,从源头上减少欺诈行为的发生。

5.加强对各类欺诈风险的防控。

(1)对贷款欺诈行为:①把好客户准入关,完善不良客户征信调查,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拒之门外;②落实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认真执行“三查”,合理确定客户授信;③强化信贷审批,坚持贷、审分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道德风险防范机制;④加强与合作机构的管理,选择实力强、信用好、主营业务合法稳健的担保机构合作,并进行动态监控;⑤放贷后发现欺诈风险的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如停止发放未提取的贷款、宣布提前收回贷款、通过司法手段冻结存款等。

(2)对票据欺诈行为防控要“了解你的客户”、注意核实票据真实性、重点审核可疑交易。

(3)对银行卡欺诈行为,要了解欺诈类型,如假卡、遗失卡、未送达卡,查明欺诈发生原因,加强防范:①核实并收集保留齐全开户所需的证明资料;②对主要信息进行电话了解,必要时面谈;③发现欺诈嫌疑,及时采取措施遏制事态发展,如停止支付款项,联系公安机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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