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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污染防控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25 15:09:44

地下水污染防控

地下水污染防控第1篇

【关键词】地下水污染;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一、地下水污染的危害

(一)地下水污染直接影响人体的身体健康

地下水受到污染后会直接影响到饮用水的水质,严重时还会危及人体的健康。地下水受到污染后会导致饮用水受到亚酸盐的影响,逐渐引发人体受到癌症的折磨,而婴幼儿引用这类水就会导致出现高铁血蛋白症,危及婴幼儿的生命健康。在地下水受到有机物的污染后就会引发人们出现腹泻、肠道线虫及恶性肿瘤等问题,饮用水受到重金属污染后会导致人体慢性中毒,进而损坏人体的肝、肾的正常功能,不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

(二)地下水污染会造成农业经济损失

地下水污染会直接降低农作物的产量及质量,严重时就会直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地下水作为农业主要的灌溉来源,其在农业灌溉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使用受到污染的地下水进行农作物的灌溉就会直接改变土壤的结构,减少农作物耐寒、耐热及抗病的能力,直接降低农作物的产量及质量,进而造成严重的农业经济损失。

(三)地下水污染会破坏生态平衡

地下水污染会加速生态环境的退化,进而对生态平衡造成破坏,被污染的地下水会经过排给、径流,最终进入河流湖泊,这不仅会对河流湖泊造成二次污染,同时还会威胁到各种生物的生长与繁殖,直接造成生态失去平衡。

二、地下水污染的来源

(一)工业方面

工业在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的废水、废气及废渣,这些“三废”里面大部分含有各种有毒有害的物质,在不经过合理处理的情况下就会直接或者间接的渗入地下水,进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地下水的使用。

(二)农业方面

人们在进行农业生产过程中会采用农药、化肥及畜禽粪便对农作物进行养护,这些不会全部被农作物吸收,一部分会残留在土壤内,随着地表径流、降水等会将这些有害物质渗入地下,进而造成地下水的污染,同时,在对农作物进行灌溉时,如果使用的是受到污染的水,那这些水就会直接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三)生活方面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也在不断地递增,其直接造成了地下水的污染。产生的生活垃圾大部分会采取填埋法,这样就会导致垃圾中的一些污染物通过土壤直接渗入地下,生活污水会随着径流流入河流或是直接渗入地下,这都会对地下水产生严重的污染。

(四)采矿方面

采矿活动污染地下水主要是改变了埋藏条件,在地表水利工程的修建中,地表水流必然会发生改变,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地下水的埋藏状态和均衡。采矿之后产生的尾矿经过雨水淋滤也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矿区中废气的钻孔以及坑道则能够作为污染物质进入通道,而采矿过程中的矿坑水因酸性较高而能够溶解白云石、方解石等,所溶解得到的钙镁离子在融人水中后会导致地下水的硬度上升。

(五)其它方面

除了上述一些地下水污染源外,在进行一些工程建设时也会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污染,在进行工程建设时会对地下水的水位、流动方向等产生一定的的影响,造成地下水污染物的大量扩散分解,同时一些自然灾害会引起地壳变化,会将一些污染物带入地下,进而污染到地下水。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在我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的措施

(一)增强地下水的保护意识

在对地下水污染防治中,首先应当增强地下水的保护意识,认清地下水资源的重要性,加大对地下水保护的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电视宣传或是网络宣传的方式进行大力的宣传,同时可以在一些居民区进行地下水教育与宣传活动,不断加强对地下水保护的宣传力度,进而增强人们对地下水保护的意识,减少对地下水资源的污染。

(二)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完善地下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建完善的地下水环境保护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起地下水环境保护的综合协调机制,使得地下水与水源的保护工作得到真正落实。加大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严格规范污水的排放,做好污废水与粪坑的防渗工作,严禁使用未经处理过的污水进行灌溉,严格执行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三)加强地下水的水质监测

设立地下水观测专用井,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与分析预测服务系统。对重点污染地区进行重点监测,系统掌握区域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的污染发展变化及动态特征,同时还要建立地下水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实现对地下水污染信息的实时监控和对地下水污染严重地区的及时预报。

(四)加强地下水污染实用技术的研究

目前常用的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有水动力控制修复技术、有机粘土修复技术、电化学动力修复技术、生物修复技术、渗透性反应屏修复技术、抽出处理修复技术等,这些技术可行性较强,但多为理论研究,因此应加强对地下水污染实用技术的研究,并积极推广应用。

(五)加强对地下水污染源的控制

加强对地下水污染源的控制,首先根据地下水污染源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找出主要的污染源,然后再有针对性的进行控制,在对污染源进行控制时可划定地下水污染的治理区、防控区及一般保护区,加大对地下水环境的监管,有效的切除相关的地下水污染源。严格控制工业“三废”的排放,加大对农业养护的监管,合理进行施肥、灌溉,正确处理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加大对各类建设的管理,只有加强各个方面的控制,才能真正的控制住地下水污染源。

(六)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提高污染防治能力

地下水污染与地表水污染不同,污染物一旦进入到地下含水层,其运移速度将会很缓慢,一经污染将很难消除。因此,各级部门与企业必须加大对地下水污染的预防,应当努力做好排污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废物销纳场防渗的建设。在农业生产中尽量使用科学的耕作方式和高效的灌溉技术,污水排放单位及机关应当加快改进生产工艺、采用先进技术等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彻底消灭“工业三废”的污染。

四、结语

总之,随着城镇化及经济的快速发展,地下水污染情况也越来越严重,其中地下水主要的污染源就是工业、农业及生活着三大方面,一旦地下水受到污染,不仅会影响到生态平衡,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严重的还会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必须加大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加大地下水保护的宣传力度,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大对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加大对污染源的控制等,从各个方面加强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真正做到对地下水的保护。

参考文献:

[1]陈立萍,车大鹏.浅析地下水污染及其防治措施[J].黑龙江环境通报,2014(04).

地下水污染防控第2篇

一、出台背景

“十一五”期间,我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取得了积极进展。与2006年相比,2010年国家控制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增加了13.4%,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了16.9%。具体来看,松花江、淮河流域由中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辽河流域由重度污染改善为中度污染,巢湖湖体水质由中度富营养改善为轻度富营养,太湖环湖河流由中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太湖湖体由中度富营养改善为轻度富营养。

“十一五”专项规划实施以来,虽然流域水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区域间实施不平衡、治污效益体现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十二五”期间又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这主要表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环境保护的压力将继续增加,流域水污染空间格局将面临新的变化;有机污染尚未完全消除,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长期积累的问题开始暴露,流域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任务艰巨;石油化工等沿江(河)分布的高风险污染行业布局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跨界纠纷时有发生,流域水环境风险防范面临严峻挑战。

二、扩展解读

解读一:兼顾水环境改善需求与可达性,合理制定水污染防治目标。不仅要解决环境质量评价体系与群众感觉不一致的问题,还要在未来切实推进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而不是某些指标或局部区域改善。

《规划》提出了“以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为框架,以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为依据,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以规划项目为依托,以政策措施为保障,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的方法”的综合防治战略,制定了水质目标:到2015年,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总体由中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Ⅰ类~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10%,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10%。滇池流域主要入湖河流总体水质由重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辽河、黄河中上游、巢湖流域总体水质由中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松花江流域总体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为优,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总体水质保持良好,淮河、太湖流域总体水质在维持轻度污染的基础上持续改善,海河流域重度污染程度有所缓解。

在检测标准上,将评价因子由12项增加到21项,即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21项指标(不包括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进行评价。对于巢湖、滇池等湖库特点突出的流域,出于防治富营养化的需要,总氮也作为重要水质指标之一。水质全指标评价,不仅解决了环境质量评价体系与老百姓感觉不一致的问题,而且也是为了切实推进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不是某些指标或局部区域改善。由于“十一五”期间该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注重“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消除了一批劣Ⅴ类水体,因此,在“十二五”期间,各断面水质将进一步提升。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表示,为实现各项目标,《规划》设置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系统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提升流域风险防范水平6大重点任务。将重点流域划分为315个控制单元,其中确定了118个优先控制单元和197个一般控制单元,实施分级防治,确保水污染防治取得实效。这反映了流域生态逐步向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

综合分析规划期内重点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和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规划》筛选了骨干工程5998项,估算投资约3460亿元。同时,要求各省(区、市)组织筛选本辖区内的一般工程项目,建立水污染防治项目库。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夏喜全介绍,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目前,中央基建投资加上各类环保单项资金总额已经达到每年600亿元。“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如果加上《规划》外的太湖以及丹江口的治污投资,重点流域治污投入将达5000亿元,远远超过“十一五”的300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环境处处长黄微波认为,投入如此巨大,各地还需拓宽渠道,多元化投资。筹措资金中将积极邀请社会和企业参与。但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暂无征收水污染税、环境税的考虑。

在目标考核方面,赵华林表示,环境保护部将积极联合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制度,对考核不达标的地方暂停项目环评审批。赵华林介绍,与以往的规划仅考核主要污染物相比,这个《规划》的考核最为严格。

“除了以往的区域限批等手段,有没有更严厉的惩处措施?”面对疑问,赵华林再次强调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的意义。“惩处手段都是迫不得已,我们不希望采用。要让地方政府明白,这不是要求做的事,而是地方政府应主动做的事。”

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方面。“十一五”期间,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主要指标是化学需氧量(COD),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影响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污染指标来看,氨氮已成为河流型水体的首要污染指标,湖库型水体总氮、总磷超标也较为严重。《规划》根据全国水质改善的需求程度、污染排放统计数据完整性、污染物减排可行性等实际情况,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作为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同时,对于太湖、巢湖等湖库特点突出的流域,明确提出降低入湖总氮、总磷等污染负荷的要求。在削减率的确定上,由于“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已有较大幅度削减,经测算后,基于实事求是原则,将“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削减率目标确定为:到2015年,排放量为713.2万吨,比2010年削减9.7%。同时,由于氨氮(工业和生活)排放量第一次进入国家层面的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经测算后,减排潜力相对较大,削减率目标确定为:到2015年排放量为88.0万吨,比2010年削减11.3%。其中,重点流域的削减率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解读二:分区防治是提高污染防治科学性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实施分级防治和分类指导的基础,因而是“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要着力实现的技术特点。

《规划》出台后,不少官员认为实施起来难度较大。首先,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环境保护的压力将继续增加,流域水污染空间格局将面临新的变化;其次,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长期积累的问题开始暴露,流域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任务艰巨;最后,石油化工等沿江(河)分布的高风险污染行业布局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跨界纠纷时有发生,流域水环境风险防范面临严峻挑战。

为此,环保部确定了精细化管理的战略。

一是建立分区防治体系,体现水污染的空间差异。重点流域“十二五”规划涉及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区的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水资源条件、土地利用状况、植被覆盖程度等不同,决定了水污染特征和水环境问题的空间差异性。为提高水污染防治措施的针对性,实施分区防治策略十分必要。为此,《规划》要求“明确各重点流域的优先控制单元,实行分区控制”。这一要求包含两个层次的空间单元:一是流域,二是控制单元。流域决定了产汇流以及污染物迁移转化的基本格局,是最高层次的空间单元;而控制单元则根据流域内不同区域具体水环境特征而划分,是层次相对较小的空间单元。实际上,由于各级地方政府是水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为便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以及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在流域与控制单元两个层次中间还需要增加一个层次,即控制区层次。控制区边界一般根据省级行政区边界与流域边界相切割而确定。“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构成了“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基础空间格局。其中,流域层面重点把握水污染防治的宏观布局,明确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和方向,协调流域内上下游、左右岸各行政区的防治工作;控制区层面重点落实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和任务;控制单元层面针对更为具体的水环境问题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水污染防治取得实效。根据实际需要,控制单元下面可进一步划分控制子单元。以此分区体系为依据,可将流域水污染防治任务逐级细化落实,为实现水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分区防治是提高污染防治科学性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实施分级防治和分类指导的基础,因而是“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要着力实现的技术特点。为此,《规划》在深入分析各重点流域经济社会与水环境特征的基础上,花费了较大篇幅来详细阐述各重点流域的防治策略,力求实现“一河(湖)一策”。此外,各重点流域的防治策略还蕴含着“点、线、面”全面推进的防治思想,即各重点流域要着力抓好重点城市(点)、重点支流(线)和重点农业面源(面)的水污染防治。

二是实施分级分类指导,突出水污染防治重点。《规划》明确要求各流域要确定优先控制单元,这是“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原则的体现。同时,《规划》还明确了“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则是在控制单元中,综合考虑水体敏感性、水环境问题重要性、排污量大小、水体受污染程度、环境风险高低等因素,进一步划分为优先控制单元和一般控制单元,实施分级防治。优先控制单元是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承担着流域总量削减、水质改善和风险防范的主要任务。要加大投入,制订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力求水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要根据各单元水污染状况、水环境改善需求和水环境风险水平,将控制单元分为水质维护型、水质改善型和风险防范型三种类型,实施分类指导。其中,现状水质较好的控制单元,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重点实施水源涵养、湿地建设、河岸带生态阻隔等综合治理工程,维护良好水环境质量;现状水质较差的控制单元,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城市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风险较大的控制单元,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加强沿江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解读三:城镇饮用水源地三年内将全面达标。

我国水质按水质标准分为五类,Ⅰ类、Ⅱ类、Ⅲ类水质可以饮用,Ⅳ类水是工业用水,Ⅴ类水是农业用水。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介绍,目前,部分城市水体水质仍劣于Ⅴ类水。随着城镇人口的增加,仍有约7%的饮用水水源地达不到功能要求,部分城市尚无备用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安全依然存在隐患。

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于琪洋介绍,2010年监测评价的3902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46%;17.6万公里河流中,38.6%的河水水质劣于Ⅲ类水;339个省界断面中,有48.7%劣于Ⅲ类,直接威胁城乡饮水安全。

地下水污染防控第3篇

关键词:炼油 防渗 工程设计

防渗是防止地下水污染的重要环境保护措施,近几年来在炼油化工项目的设计和建设中,对防渗措施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现将设计时采用的防渗原则、污染防治分区、防渗工程设计方案、地下水监控进行多方面的分析。

一、防渗原则

1.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

2.从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

3.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

4.坚持分区管理和控制原则,根据场址所在地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和全厂可能发生泄漏的物料性质、排放量,有针对性的分区,并分别设计地面防渗层结构。

5.采用先进的防渗材料、技术和实施手段,确保工程建设对区域内地下水影响最小,确保地下水现有水体功能。

6.可视化,输送含有污染物的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7.实施防渗的区域均设置检漏装置,其中可能泄漏危险废物的重点污染防治区和特殊污染防治区的防渗设置自动检漏装置。

8.防渗层上渗漏污染物和防渗层内渗漏污染物收集系统与全厂“三废”处理措施统筹考虑,统一处理。

9.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二、污染防治分区

1.非污染区包括机柜间、变配电所(室)、控制室、动力站、空分空压站、凝结水站、管理区、消防气防站、汽车库、泡沫站、普通仓库、绿化区等。不需要设置专门的防渗层。

2.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装置或单元内除重点和特殊污染防治区外部分、装置区外管廊区。渗透系数不大于 0.419×10-8cm/s。

3.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装置小围堰内、机泵、油站、油品罐区、化学品仓库、油品装卸区、污水罐(注:装置或单元内各个分离的重点区尽可能连成一个区)。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12cm/s。

4.特殊污染防治区包括地下油罐、地下油管线、地下污水管线、排水沟、污水收集池、污水存储池、污水井等。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12cm/s。

三、防渗工程设计方案

1.一般污染防治区

防渗采用灰土垫层与现浇防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混凝土防渗等级不小于S6,混凝土 S6 级渗透系数为 0.419×10-8cm/s)。

2.重点污染防治区

装置区地面防渗做法:现浇防渗钢筋钢纤维混凝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防渗涂料面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

罐区防渗做法:灰土垫层,铺设 2mm 厚的单层 HDPE 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砂石透水层,防渗钢筋钢纤维混凝土面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

油品装卸区的整个场地地面大面积采用强夯夯实并平整,然后在强夯层上设灰土垫层,并铺设2mm厚的单层HDPE膜和砂石透水层,再采用厚度220mm厚防渗钢筋钢纤维混凝土现场浇筑,对现浇地面的胀缝和缩缝采用防渗柔性材料填塞。

3.特殊污染防治区

池体采用防渗混凝土。

地下含油污水管线采用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13295)K8系列,耐油橡胶圈T型接口,环氧煤沥青特加强级防腐处理,直接埋地敷设。

四、地下水监控

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的要求及地下水布设原则,某500万吨/年炼油业务厂区及下游拟布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37眼。

1.炼油装置区、重点装置区、原料及成品罐区、火炬装置、装卸车栈台、成品库房等边界设置16眼监测井,其中在线监测井6眼,用于监测厂区地下水状况。

2.位于地下水上游的厂区西边界和厂区南边界共布设5眼地下水监测井,用于监测厂区地下水背景状况。

3.地下水主径流方向下游的北边界和东边界设 10 眼地下水监测 井,其中抽水井5眼 ,在线监测井3眼,用于全面监测下游厂区地下水状况,同时布设5眼地下水专门抽水井。

4.厂区下游可能受影响的黄花村沙城子、宁建一处农场、十里铺村和南郊水源地设6眼地下水监测井,用于监测区域内的地下水状况。

地下水污染防控第4篇

关键词:油田井下作业 污染防控

油田井下作业属于油田勘探或开发的重要工作,其工作内容主要有:油、气、水井勘探,增产、维护、维修等,并包括有报废前善后工作。由于工作内容繁多,故其工艺种类多而复杂,产生的污染种类也各不相同,如何对各类污染进行有效防控,此项工作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一、油田井下作业的种类及特点

1.常见的污染种类

在油田井下作业常见的污染种类中,其包括四个方面,分别为地面污染、废水污染、固定颗粒污染和其他污染。1)地面污染,地面污染多为井下作业中原油经井底落至地面,从而导致地面污染形成;此污染引发原因多为人为因素和机械本身因素,人为因素一般为操作不当引发,机械本身因素则是机械设计不够合理、本身引发地面污染的几率大,比如提光杆和油管时,应原油会提至空中,难免原油会从空中洒落到四周造成油井地面污染,其次,试油工作需长期运作,长时间运作会使井口防喷管的堵头盘亘发生磨损,磨损会导致密封效果受到影响,原油喷发不能有效阻止,防喷管原油可能喷洒到油井四周造成污染。此外,油井维修工作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地面污染,如光杆和油管一致起出而只留套管,可能会造成井底油水混合物喷出引发地面污染。2)废水污染,废水污染多发生在冲沙和洗井工作中,在此些工作中,一般会对井下机械设备清洗,清洗后的的液体为石油和废水混合液体,若对这些废水处理不当,让混合液体至井底流出淌至地面,那么则引发废水污染。3)固定颗粒污染,此种污染原因一是因井下作业操作中产生的,由于作业人员和部分作业设备会携带外来固体颗粒,此些颗粒会与地层液体、外来液体会发生化学反应,反应后生成的产物可能会导致油层渗透率改变,另一种是岩土本身地质因素,岩峰中若存有黏土颗粒或碎屑颗粒,那么在井下作业过程中也可能导致固体颗粒污染。4)其他污染,其他污染主要是残酸和废液、压裂液等,比如压裂施工作业中,施工后通常会留下多余压裂液,其与井内排出压裂液、各种残留化学剂会发生反应,从而导致压裂液污染,此种污染对土壤、动植物和水资源都有极大污染,对环境的污染力强。

2.常见污染特点

从油田井下常见污染特点来看包括三个方面:1)种类多,由于井下作业繁多,各个工作性质不多,产生的污染物不同,因此,污染具有种类多、成分复杂和危害大的特点。2)扩散性,井下工作具有流动性,井下工序不同导致排污有不同方案,而环节诸多,流动式施工使井下作业环境保护管理受限,从而导致污染隐患留下引发污染扩散。3)污染源不集中、污染排放不规则,污染物排放不规则主要表现在时间方面,时间不固定,随时有污染物排放的可能,其次是对于污染物的排放,在井下油田作业时无固定排放口,对于其排放量也没有绝对的规定,此些因素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随意;此外,污染物排放不集中,大多分散排放,其因为油田分布区域不同,且分散、面积大,这就造成污染物无法集中一处排放,分散、大面积排放污染物将会对浅海滩、农田等造成污染破坏。

二、油田井下作业污染防控措施

1.改进生产方案

在进行生产作业前,相关人员应对油田四周地质环境进行严格分析,对油田井下质地结构、施工人员专业素质、施工设备条件等进行综合考虑,与其同时,在井下作业前应对工作中非常容易发生污染的环节进行明确,针对于主要污染发生的工作环境进行商讨研究,在井下作业前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清洁生产方案。其次,对于清洁生产方案的拟定应结合新技术的运用,积极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保证方案更加可行有效。此外,在开采过程中,也应多采用新的防污技术,在实施过程中控制污染源头。

2.施工技术的优化与创新

基于污染防控理念的井下施工工艺创新,可以提高污染防控力度,比如可采用带压作业技术,在压井液的选择上,施工人员可选择密度合理的压井液,采用桥塞、堵塞器、配套井下机具,可对油管内压力进行更加有效的控制;此种作业技术,可以对残余酸液进行降低,也可有效减少施工中压裂液,降低施工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同时也能够提高施工效率。其次,对于废水处理工作可进行优化,从污染物来看,对油田井进行洗井工作时会产生大量含油废水,在污染物中占有较大比例,在进行废水现场处理工作时,可以将废水直接引至洗井车内,由车内进行净化处理,而后再由泵车将处理后的水注入到油井内,此种措施可以将含油废水分离,从获取到净化后的水,降低污染;对于含油废水处理也可以采用井口导流技术,于油管和抽油杆内部可设立筒状容器,此容器用于承接含油废水,工作人员在对油管和抽杆进行操作时,由于抽杆、容器内侧和油管相互紧密连接,利用此种原理可以将油水引导指定区域,将油水集中控制处理,还有另一种方式为工作人员可在筒状容器内安装缓冲板,若有此设置可以对原油喷发进行预防,对井口的导流效率会有所提升。

3.加强施工管理

除了加强技术方面、设备方面的污染防控工作,井下施工管理同样应引起重视,若管理得当,会对人为操作因素造成的污染得到降低,一是应让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的操作水平,可以通过培训的方式让井下工作人员提升操作技能。二是严格履行企业工作原则和制度,奖惩分明,按照防污要求来完成工作。三是要保证油田各个工作环节顺利衔接,要提高原油生产质量与效率。四是以无污染施工作业为最终管理目标,为此目标做宣传推广、加强各级管理。五是加强现场监管,对于井下作业过程汇总,对冲砂、压井、提抽油杆等各个工作过环节要有严格的监管,从而减少施工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三、结语

综上所述,油田井下作业污染种类多、成分复杂,防控处理工作较难,因此在防控过程中应加强施工前各因素可能导致污染的分析、不断优化井下施工方案、利用新技术或设备生产、加强管理等方法来降低污染。从油田井下作业污染物来看,对我们的生态环境、地面环境会造成诸多破坏,在我国井下施工工艺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应不断加强污染物的防控措施,且要建立于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力度保护环境,走可持续生产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 朱海,付洪亮.油田井下作业环保技术的应用[J].管理学家.2013,(20):533-533,534

[2] 周晓阳.论油田井下作业清洁生产技术研究与应用研究[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3,(12):81-81

[3] 顾文萍,苏德胜,陈碧波等.油田井下作业清洁生产技术研究与应用[J].内江科技,2012,(9):136-137

[4] 唐田田.油田井下作业中油层污染分析及防治探讨[J].科技创业家,2011,(2):175.

[5] 陈华.天然气发电机组(75KW)在油田井下作业公司的推广与应用[J].管理学家 ,2013,(11):280-280,281

地下水污染防控第5篇

《2010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地下水质量状况不容乐观,水质为优良一良好一较好级的监测点总计为1759个,占全部监测点的42.8%,2351个监测点的水质为较差一极差级,占57.2%。中国农业科学院在北方5省20个县集约化蔬菜种植区的调查显示,在800多个调查点中,50%的地下水硝酸盐含量因过量用氮超标。目前这种局势还在加剧。国土资源部近几年的调查显示,有40%的城市地下水水质在不断恶化。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已刻不容缓。从国外经验来看。世界各国为了保护地下水资源,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比如美国,1972年通过的《洁净水法》、1987年的《水质量法》、1991年的《国家监测系统》等等。除了法律,美国在一些具体的保护水资源的措施方面也规定得非常具体。以水井为例,美国要求水井必须离开化粪池系统、动物饲养场和地下储物罐等污染源若干英尺,水井的拥有者必须在井口周围保持一个50英尺的清洁区,让所有有害物质远离水井等等。

然而,治理地下水污染,并非易事。地下水不同于地表水,一旦污染物进入合水层,治理难度极大。除了资金成本,还有一个时间成本。地下水埋藏在地下一定深度内,缺氧、温度低、无光照、流动缓慢、水交替周期长,一旦受到污染,污染物、水和介质问的相互作用过程很复杂,恢复周期长。因此,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关键在“防”。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侧重点在“防”,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处理。

加强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加快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和建设工作,尽快开展多尺度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的污染防治区划工作,确定地下水污染重点治理区、重点防控区及一般保护区,并定期严格地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执法检查督察。

严格控制污染地下水的城镇和工业污染严格防止污废水管网渗漏,控制城镇生活垃圾对地下水的影响。对于已污染地下水的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要及时开展顶部防渗、渗滤液引流、地下水修复等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环境监管,对于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事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控制农业面源对地下水污染对由于农业面源导致地下水“三氮”超标的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和地下水污染较重的平原区,大力推广科学施肥,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 筛选典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区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工业场地,积极开展污染场地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切断废弃钻井、矿井等地下水污染途径,防止污染物通过废弃井进入地下水。

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形成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应急措施,形成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储备体系,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监管。

地下水污染防控第6篇

关键词:土壤污染;生态环境;环境治理;污染防治。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加速、城市化的大力推进以及化学品、农药等现代科技产品的使用,人类社会向自然环境排放了大量污染物,使得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异常严峻。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立法供给严重不足,现有立法呈现分散碎片的特征,远不能满足土壤污染防治的现实需要,我国亟需系统化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一、我国土壤生态环境现状。

土壤是“以母质为基础,在物理、化学和生物的长期共同作用下,不断演化而成的土状物质,它由固相、液相和气相物质以及生物体四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复杂的体系”。[1]土壤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动植物生长繁育的自然基础之一。土壤各组成部分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共同组成了复杂多样的土壤生态环境系统。土壤生态环境系统内外存在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变化与交换,保持着结构和功能的动态稳定。土壤结构多样、功能多元和过程复杂的特性使得土壤对人类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然而,土壤生态环境系统却非常脆弱,土壤具有吸附性、缓冲性、氧化还原性以及自净的功能,其能广泛接触水、大气、固体废物等中的污染物,这就使得土壤极易受到污染。

土壤污染是指“由人类活动产生的各种污染物通过各种途径输入土壤,其数量和速度超过了土壤的净化能力,导致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等发生变化,从而使土壤的生态平衡受到破坏,正常功能失调,导致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影响作物的正常生长发育,并产生一定的水和大气次生污染的环境效应,最终将危及人体健康以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现象。”[2]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相当严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 1.5 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 3250 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 200 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 1/10 以上”[3]。这些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有酸雨、大气尘埃、工矿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化肥和农药、工矿废水灌溉、农家肥、地膜污染等。与大气污染、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富集性、复杂性和不易逆转性的特点,这使得土壤污染的危害严重,治理困难、耗资巨大。

土壤污染对人体健康、土壤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首先,土壤污染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土壤污染造成有害物质被农作物吸收,使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富集于人体内,引发各种急慢性疾病,危害人体健康。其次,土壤污染威胁生态安全。土壤污染直接影响土壤生态环境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导致依附于土壤的生物种群结构发生改变,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壤污染还会导致水、大气、海洋等环境要素的交叉污染,进而影响整个生态安全。最后,土壤污染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土壤污染使土壤生产力和耕地质量下降,导致粮食减产、粮食质量下降,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缺陷分析。

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制化是我国根治土壤污染的基本路径。

目前,我国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总体可分为环境保护基本法、土壤污染防治专门法及相关法三个部分。首先, 《环境保护法》 对土壤污染防治、农业环境保护作了原则性规定。

《环境保护法》 第 20 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土壤污染和土壤生态环境破坏从水土整治、动植物保护、化学品及农药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系统防治。其次,我国目前尚无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现有与土壤污染防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 《水土保持法》 和 《土地复垦条例》。2007 年 《沈阳市污染场地环境治理及修复管理办法 (试行)》 从监督管理、污染场地的评估与认定、污染场地的治理及修复、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污染场地环境治理及修复管理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规定。1995 年制定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对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的土壤规定了不同的质量控制标准。最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主要涉及 《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 等污染防治及 《土地管理法》、 《森林法》、 《草原法》、 《矿产资源法》 等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另外,其他环境保护专门法中有助于土壤污染防治的还有 《环境影响评价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 《节约能源法》、 《农业法》、 《城市规划法》、 《标准化法》、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等。

然而,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还相当不完善,存在严重的结构与功能缺陷,已明显不能为防治土壤污染提供有力地法律制度保障。

第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结构性缺陷。首先,立法缺乏系统性。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应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而我国不仅环境保护基本法性质的 《环境保护法》 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规定相当简单,而且还缺乏专门性的土壤污染防治单行法律法规。这既与当前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极不相适应,也严重制约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开展。其他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只有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零散规定,且这些规定多是宣言式和框架式的,既无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明确详细规定,又缺乏相互配合联系,无法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其次,立法缺乏对土壤的统一性保护。现有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分别从不同的领域对不同的土壤进行规定,缺乏对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化规定。立法的土壤规制对象比较狭窄,偏重规制农业土壤污染,对工业、城市土壤污染重视不足。再次,立法缺乏土壤污染防治的系统性制度供给。立法缺乏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使得立法缺乏可操作性,行为规则原则性、概括性强,明确性不够,缺乏针对性。最后,立法缺乏对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的系统性规定。我国的环境管理体制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各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管理。

目前,土壤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门不明确,行政主管部门与分工负责的各部门之间的职权划分不清。环保、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多头管理,无法有效应对复杂的土壤污染防治系统性工作。

第二,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功能性缺陷。结构与功能具有对应关系,结构决定功能,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结构性缺陷直接导致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功能性缺陷。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在功能上是为了实现预防和治理土壤污染,而现有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存在明显的重预防轻治理的结构性缺陷,其造成了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在治理土壤污染方面的功能性缺陷。即使在预防土壤污染方面,立法也存在严重的偏重控制点源污染,忽视对农药、化肥、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面源污染控制,导致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在防治土壤面源污染方面的功能性缺陷。在土壤污染治理上,立法更是很少涉及土壤污染治理,即使有土壤污染修复方面的地方立法,由于其立法层次低、适用范围窄、手段单一,仍无法有效治理土壤污染。

三、域外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借鉴。

域外国家和地区对土壤污染防治主要实行专门立法、相关立法和综合立法相结合的模式,实现了对土壤污染防治的系统性立法。

美国早在 20 世纪 30 年代就制定了专门的 《土壤保护法》,该法通过防治土壤污染、流失来保护农业生产。之后,美国又从对废物全程管理的角度防治土壤污染,制定了 《固体废物处理法》、 《资源保护回收法》、 《危险废物设施所有者和运营人条例》、 《综合环境污染响应、赔偿和责任认定法案》、 《超级基金增补和再授权法案》 和 《纳税人减税法》 等法律。此外,美国在水污染防治的 《清洁水法》、水源地保护的 《安全饮用水法》、化学品等有毒物质污染防治的 《有毒物质控制法》 和《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 中从对各污染源的控制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英国针对土壤污染防治制定了专门的 《环境保护 1990:

Part IIA法案》。另外,英国注重对污染的系统防治。 《污染控制法》 是英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该法对废弃物污染、水污染、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实行全面系统控制。英国还在对生活垃圾处理的 《生活环境舒适法》、对危险废物控制的 《有毒废物处置法》 和 《有毒污水处理法》 中从对各污染源的控制加强土壤污染的防治。

德国针对土壤污染制定了专门的 《联邦土壤保护法》、《国土整治法》、 《联邦土壤保护与污染地条例》 和 《建设条例》 等。“德国近期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实践主要包括法院的司法判例发展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政策的整合两个方面。”

[4]同时,德国意识到仅仅依靠专门的 《联邦土壤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防治土壤污染是不够的,需要将专门的土壤污染保护法律与涉及土壤领域的其他法律结合起来,实现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化与系统化。德国先后制定 《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肥料和植物作物保护法》、 《基因工程法》、 《联邦森林法》、《联邦矿业法》、 《联邦污染防治法》 等法律从不同领域实现对土壤污染的整体控制。

日本针对土壤污染防治也制定了专门的 《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 《土壤污染对策法》、 《土壤污染对策法施行规则》。

日本多次修订 《农地土壤污染防治法》 并根据该法对农田土壤中镉、铜、砷等含量进行监测,并对超标土壤予以修复。日本2002 年颁布的 《土壤污染对策法》 以市区的土壤污染为防治对象,对调查的地域范围、超标地域的确定,以及治理措施、调查机构、支援体系、报告及监测制度等进行了详细系统的规定。另外,日本在 《水质污浊防止法》、 《Dioxine 类物质对策特别措施法》 中也有涉及防治土壤污染的规定。

我国台湾地区针对土壤污染制定了专门的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并制定了详尽的配套法律规范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实施细则》、 《污染整治费收费办法》、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监测基准与管制标准》、 《征收种类与费率》 等共18 项法案,这些法案与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相结合形成了台湾地区比较完备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体系。

四、系统完善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1.系统化完善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必要性。

系统化之所以成为我国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目标,除源于我国防治土壤污染的迫切需要与对土壤生态环境的系统性认识加深,还源于人类环境保护理念的生态中心主义嬗变与系统论理论的发展。

首先,人类环境保护理念的生态中心主义嬗变要求立法实现对土壤污染的整体性防治。随着人类对生态环境特性的认识加深,在深刻反思人类中心主义缺陷的同时,逐步确立起整体环境观,并逐步形成一种全新的理念———生态中心主义来处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生态中心主义要求生态系统中所有构成要素必须维护生态系统本身的相对稳定,坚持整体主义思想,实现生态系统本身的可持续发展[5]。生态中心主义强调整体性、内在联系性,主张人与自然的统一,将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视为最高价值。环境法中的生态中心主义是指将人类和自然作为一个生态整体,从宏观上指导环境立法、运行,规范人类行为的一种理念。土壤生态环境系统的整体性特点及土壤污染源的多样化需要人类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中树立整体环境观念,通过对土壤污染的多源整体性控制,实现土壤生态环境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系统论为系统化完善立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具体方法。系统论是对系统科学的哲学抽象,强调整体性。所谓系统,是“由相互制约的各部分组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整体”[6]。系统论认为现实世界的任何事物都是以系统方式存在和运行的,系统具有多元性、层次性、相关性、整体性等特征,其总是动态运行并保持相对稳定。系统论在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具体运用是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中的具体运用是土壤污染系统控制,即对土壤污染进行“整体的、系统的、全过程的、多种环境介质的控制”[7]。一方面,土壤与水、大气等环境要素共同组成完整的生态循环系统,因而,我国进行土壤污染防治还需加强对水、大气等多环境介质的污染控制。另一方面,土壤生态环境系统在结构和功能上具有整体性,其各组成要素相互作用、普遍联系而成为一个和谐的有机整体。土壤生态环境系统各组成要素在结构上具有层次性、组织性和有序性,在功能上相对独立又密切联系,共同维护土壤生态系统相对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必须遵从土壤生态环境的系统性规律,对土壤污染进行整体、全过程、多种环境介质的系统控制。

因此,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系统化完善需要以生态中心主义理念为指导,强调土壤生态环境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运用系统科学中系统论的方法,来实现对土壤污染的系统化防治。

2.系统化完善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实现路径。

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对土壤生态环境系统进行系统化立法。系统化立法可以实现防治土壤污染、保护人体健康的目的,并最终实现土壤的可持续利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及保障土壤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的目标。

(1) 修订 《环境保护法》,实现对各环境介质的系统污染控制。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提出, 《环境保护法》 已严重不适应时代环境保护需求,亟需进行系统性修订。“《环境保护法》 修改的最终目标乃是基本法和法典化。”[8]但我国现在还很难实现 《环境保护法》 法典化的目标,目前比较可行的途径是先实现该法的基本法化。基本法化意味着 《环境保护法》 可以实现对环境的整体保护、对多污染源的系统控制。修订后的 《环境保护法》

应明确以独立章节规定保护土壤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引入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原则,建立适用于所有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创立有效的对各环境要素的开发、保护与污染防治立法的协调机制。

(2) 制定专门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 及配套法规、规章。

修订后的 《环境保护法》 虽是环境保护、污染防治领域的基本法,但限于基本法性质制约,该法不可能对土壤污染防治做出详细、具体的规定。针对土壤污染防治,我国还需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实现对土壤污染的系统控制。

第一, 《土壤污染防治法》 在规定预防土壤污染的同时,偏重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污染处于生态污染链的末端,目前已有大量立法对其他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进行了详细规定, 《土壤污染防治法》 无需再将预防类单行法的污染防治内容分解纳入。否则,不仅会造成立法资源的浪费,还会造成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与其他污染防治立法的重复。

第二, 《土壤污染防治法》 应坚持生态中心主义理念,树立整体环境观念,引入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原则。生态中心主义理念可以加深人类对土壤生态环境系统的认识,促进人类对土壤污染实现系统的污染控制。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原则是指在土壤污染防治中,从整个生态系统的角度综合进行土壤污染控制,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各种因素,综合采用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综合运用行政、市场和社会的调整机制,实现经济、社会与土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7]。11~12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原则是生态中心主义理念的法律化实现路径,其直接催生土壤污染系统防治的具体法律制度。

第三, 《土壤污染防治法》 应系统规定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项制度。 《土壤污染防治法》 尤其要明确规定土壤保护规划制度、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度、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土壤污染监测与鉴定制度、土壤污染法律责任制度、土壤污染修复制度、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和保险制度,实现对土壤污染的监测预防、使用管理、污染修复和损害赔偿的全过程管理。另外,《土壤污染防治法》 可与在水、大气等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的排污许可制度建立链接,实行排污许可证的备案制度。

第四, 《土壤污染防治法》 建立统一的土壤污染监管体制。土壤污染监管体制是 《土壤污染防治法》 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的支撑和中枢,是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战略方针、政策、法律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保障。 《土壤污染防治法》 应明确中央土壤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合理划分土壤污染防治中央主管部门、地方分级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职权,建立有效的各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和严格的土壤污染防治问责机制。

第五, 《土壤污染防治法》 保障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的权利。土壤污染信息公开是我国土壤法治的必然要求, 《土壤污染防治法》 应明确规定政府有责任主动及时公开土壤污染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土壤污染防治法》 应注意发挥社区和村委会在土壤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委托社区和村委会成员作为兼职监管员,以便及时掌握土壤污染信息。同时, 《土壤污染防治法》 应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土壤污染程序化回馈机制,保障公众土壤污染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给予百姓参与土壤污染防治门径。

(3) 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提高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土壤环境法治建设的基础,是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执法、司法的依据。我国应“构建一个以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为基础的,包含农用地土壤环保标准、场地土壤环保标准、土壤环境分析方法标准、土壤环境标准样品和土壤环境基础标准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土壤环境标准体系。”同时,我国应不断提高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鼓励地方政府制定严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的标准,以满足各地不同的土壤保护需要。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应能对包括农村土壤和城市土壤的各类土壤规定严格的质量标准,应能全面综合管理进入土壤的物质及物质留存土壤期间的状况和离开土壤的状况。

五、结论。

系统化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防治土壤污染的保障,可有效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原有立法的结构与功能缺陷。系统化之所以会成为我国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目标,除源于我国防治土壤污染的迫切需要及对土壤生态环境的系统性认识的加深,还源于人类环境保护理念的生态中心主义嬗变与系统论理论的发展。人类秉持整体环境观,使用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方法解决土壤污染问题,首先,应修订 《环境保护法》,以独立章节规定保护土壤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实现对各环境介质的系统污染控制。其次,应学习域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立法经验,制定专门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 及配套法规、规章。同时,我国在系统化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同时,还要注意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系统的综合协调,避免立法重叠, 《土壤污染防治法》 在规定预防土壤污染的同时,偏重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污染防治法》 应系统规定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土壤污染监管体制,保障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的权利。第三,我国应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提高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尤其是鼓励地方政府制定严于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的标准,以满足各地不同的土壤保护需要。另外,水、大气与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情况会严重影响土壤污染防治的效果,我国还要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立法,加强对其他环境要素的保护,完善水、大气与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立法,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公平司法、引导守法,真正实现土壤污染的系统化防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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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苗东升。 系统科学精要(第三版)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20)。

地下水污染防控第7篇

论文摘要: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水污染控制与防治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性和必要性.本文作者根据有关法规及节水型社会的要求,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结合县情,提出了加强临泽县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主要对策.

水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中极其宝贵的物质资源.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日益改善,生活和生产用水不断增加.我县是水资源紧缺,水环境形势严峻的县区之一,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污染的问题将影响未来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水污染控制与防治工作,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历史的必要性.

1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背景分析

1.1自然环境概况

临择县位于河西走廊中部,地处巴丹吉林沙漠南缘,属黑河流域中段,梨园河(大沙河)纵贯南北,全县总面积2727.29km2,地势南北高,中间低,海拔高度在1360^-2082m之间.属典型大陆性干早气候,年平均气温7.7℃,无霜期152d,年均降水量117.1~,集中在7--’9月,年蒸发量2211.7mm,年日照时数为3052.9h,主要灾害气象因素有干早、霜冻、干热风、沙尘暴等.境内自然形成南、北、中三条风沙带,总长103km,沙化面积4053hm3,占土地总面积的12.900,与绿洲面积之比为6,5,盐化草甸面积2.42万hm2,占绿洲面积的1/3.

1.2水资源现状及趋势

全县地表水总量12.8亿m3,其中黑河过境水量10.5亿m3,梨园河(大沙河)年径流量2.3亿m3,计人不重复地下水资源量1.02亿m3,全县水资源总量为13.82亿m3,已建成万亩以上灌区6处,中小型水库7座,总库容0.327亿m3,干、支、渠道91条,长613.2km,机井888眼,2002年总用水量5.68亿m3,其中农业用水4.6亿m3,生态用水0.86亿m3,工业用水0.15亿m3,生活用水0.07亿耐,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81%以上.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来,祁连山雪限上移,流域来水量逐年减少,可见未来10年地表水量亦将不断减少,地下水量也将减少.总之,在生态环境维持现状的情况下,境内水资源呈逐年递减趋势.

1.3水环境质量及存在的问题

监泽县属黑河水系,黑河发源于青海省境内祁连山,自张掖由东南向西北流人境内,境内流程56km,年平均流量50.5m3/s,流域内乡镇企业少,水污染较轻.梨园河(大沙河)源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连山脉的柴诸山,属黑河支流,流经县境流程30.5km,自南向北流经县城,汇人黑河,为季节性支流,7---9月为汛期,河水量不足黑河的1/4,其他月份即为断流期.流域内既有工业废水排放,又有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人大沙河,使大沙河水体受到污染.城区水源地,县自来水公司第一、二水厂区的地下水水质均为工、类优良生活用水.据《临泽县城供水水文地质条件》及《新民滩水源地地下水供水可行性论证报告》显示,地下水允许开采量为1792万m3/a,现状开采量740万m3/a,可满足近期及远期生活、生产用水需要.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年降雨量稀少、蒸发强烈,地下水开采困难。按水利部《黑河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中游可用水量分摊,我县亩均水量511m3,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写,水资源紧缺,制约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是用水结构不合理,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用水方式粗放、节水意识不强,水量损失大,工业用水定额偏大,大多为自备井用水,循环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现状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低,工业和生活污水直接排人大沙河,造成地表潜层水污染;年化肥施用量约3万,对水环境构成潜在威胁;四是随着城镇人口不断聚集和增加,餐饮、理发、洗浴等服务业的膨胀发展,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剧增,对大沙河的污染负荷将不断加重.

2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目标及期限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出发,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黑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历史机遇,创新思维,创新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人力度,对重点污染源严格控制排放总量,重点流域进行重点整治;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提高流域沿岸企业和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一控双达标”,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关停“15小”和“新5小”、遏制污染反弹、强化清洁生产、加大排污收费力度等措施,如期实现控制目标,在全社会形成珍惜保护水资源的共识,最终实现流域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经济发展的双康目标.

控制范围:梨园河(大沙河)自梨园到野沟湾黑河人口段止,全长30.5km;黑河临泽段自高崖子水文站到萝泉下庄村止,全长56km.

控制期限:近期2003^-2005年,远期2006-2010年;

水环境质量目标:大沙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近期保持V级标准,远期达到N级标准;黑河流域临泽段水环境质量近期保持N级标准,远期达到班级标准.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我县工业水污染源近期和远期达到的排放标准为111级标准.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近期2005年林木覆盖率达到12%,远期201。年达到1500;城镇建成区绿化搜盖率近期达到30.1,远期达到3500;农业生态示范区面积近期达667hmZ,远期达到9333hmZ.

3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重点

3.1污染源治理

要控制和清除水体污染,必须从控制废水排放人手,实行“防、治、管”三结合.首先,搞好全县水污染调查工作,确定污染源分布状况,时间变化及污染数量、浓度等,然后将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加以细化分解,由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部门如实申报排污量,经核定后,编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由排污单位与政府签订控制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奖励.经考核、超标排污的,由县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法处罚.流域排污单位必须在排污申报的前提下,取得合法排污资格;重点污染企业还应在排污口安装流量计,做到规范、科学.自2003年起,禁止一切排污单位向流域水体超标排放污染物.其次,加强废水无害化处理.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排放,必须经过净化处理.雪晶淀粉、天森蕃茄等水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再次,要加大流域水体的监测管理力度,通过监测,及时了解水体污染状况及污染来源,以便果断采取治理措施.

3.2水源保护

对城区、乡镇饮用水源地,要划定保护区,严格加强保护.近期,(2005年前),应将城区一、二水厂水源地和小屯乡矿泉水水源地列为一级保护区,严加保护;其他乡镇水源地也要加强管护,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单位或个人利用渗井、渗坑排放或倾倒有毒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及其他废物,所有排污单位(个人)都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体环境质量标准,保证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6-1985).

3.3水处理项目建设

从2003年开始,逐步完善城区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区生活污水做到应排尽排,坚决清除渗井、渗坑.拟在铁路北侧洼地,建设生物氧化塘一座,利用藻菌共生系统净化污水.工业企业污水由工厂无害处理后,争取达标排放.力争在2006年建设处理能力10000m3/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使城区生产和生活污水实现管道化排放、工厂化处理.

3.4农村污染防治

控制水土、有机质流失和农田污染,大力推广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使之减量化、无害化;积极推广高效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创造条件开展喷灌、滴溉种植业生产活动;大力推行降解地膜使用,提高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率,加强对农药生产、储运、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环境安全管理,掌握乡村农药污染状况,确定农药污染控制重点,采取切实措施积极防治;加强乡镇企业污染防治监管工作,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关停“15小”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3.5生态环境保护

进一步加强对水务、矿产、土地、林木、动植物、风景名胜等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林区、绿洲保护,严格控制生态开发活动,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方针,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行生态破坏限期治理制度;随着黑河流域综合治理进程的推进,应加强干、支、斗渠两侧树木的保护工作,禁砍禁伐;加大退耕还林、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增加全县林木总量,提高覆盖率;在城区搞好防护林带绿化造林工程,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4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主要对策

为促使我县走生产发展、生态富民、生活富裕的文明道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应采取以下主要对策.

4.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切实增强环保基本国策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把环保工作当作重要的日常工作,抓紧抓好,人人保护环境,城乡联动,共同保护好流域水环境,切实改善水体质量,实现控制水污染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目标.

4.2努力创新机制,实施清洁生产

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面源污染,加快污水截流工程建设步伐,结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生态示范项目建设进程,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提高林木覆盖率;倡导节约用水,全力推行节水灌溉先进技术,积极推行循环用水制度,提高水循环利用效率;改进水污染企业生产工艺,引进新技术,降低单产排污量,开展对废水的综合利用,使其资源化;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严禁在黑河、大沙河流域新建污染严重的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印染、电镀、酿造等生产项目,对已建设的化工、食品加工企业,严格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污水处理和治理资金投人,切实做到达标排放.创新乡镇企业机制,要实施清洁生产,同时开展清洁生产自愿承诺活动,努力实现水污染排放减量化、无害化.超级秘书网

4.3强化目标管理,遏制污染反弹

严格遵循“谁造成污染,谁承担责任”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多渠道筹措治理资金,保证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要将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列人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重点水污染企业的管理,按要求制定水污染防治计划,确定每年削减废水排放量.强化目标,落实责任,努力保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如期完成,采取果断措施,关闭“15小”企业,遏制污染反弹.

地下水污染防控第8篇

论文摘要: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水污染控制与防治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性和必要性.本文作者根据有关法规及节水型社会的要求,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结合县情,提出了加强临泽县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主要对策.

水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中极其宝贵的物质资源.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日益改善,生活和生产用水不断增加.我县是水资源紧缺,水环境形势严峻的县区之一,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污染的问题将影响未来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水污染控制与防治工作,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历史的必要性.

1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背景分析

1. 1自然环境概况

临择县位于河西走廊中部,地处巴丹吉林沙漠南缘,属黑河流域中段,梨园河(大沙河)纵贯南北,全县总面积2727. 29 km2,地势南北高,中间低,海拔高度在1 360^-2 082 m之间.属典型大陆性干早气候,年平均气温7. 7℃,无霜期152 d,年均降水量117. 1~,集中在7--’9月,年蒸发量2 211. 7 mm,年日照时数为3 052. 9 h,主要灾害气象因素有干早、霜冻、干热风、沙尘暴等.境内自然形成南、北、中三条风沙带,总长103 km,沙化面积4 053 hm3,占土地总面积的12. 900,与绿洲面积之比为6,5,盐化草甸面积2. 42万hm2,占绿洲面积的1/3.

1. 2水资源现状及趋势

全县地表水总量12. 8亿m3,其中黑河过境水量10. 5亿m3 ,梨园河(大沙河)年径流量2. 3亿m3,计人不重复地下水资源量1. 02亿m3,全县水资源总量为13. 82亿m3,已建成万亩以上灌区6处,中小型水库7座,总库容0. 327亿m3,干、支、渠道91条,长613. 2 km,机井888眼,2002年总用水量5. 68亿m3,其中农业用水4. 6亿m3,生态用水0. 86亿m3,工业用水0. 15亿m3,生活用水0. 07亿耐,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81%以上.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来,祁连山雪限上移,流域来水量逐年减少,可见未来10年地表水量亦将不断减少,地下水量也将减少.总之,在生态环境维持现状的情况下,境内水资源呈逐年递减趋势.

1. 3水环境质量及存在的问题

监泽县属黑河水系,黑河发源于青海省境内祁连山,自张掖由东南向西北流人境内,境内流程56km,年平均流量50.5 m3/s,流域内乡镇企业少,水污染较轻.梨园河(大沙河)源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连山脉的柴诸山,属黑河支流,流经县境流程30.5 km,自南向北流经县城,汇人黑河,为季节性支流,7---9月为汛期,河水量不足黑河的 1/4,其他月份即为断流期.流域内既有工业废水排放,又有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人大沙河,使大沙河水体受到污染.城区水源地,县自来水公司第一、二水厂区的地下水水质均为工、类优良生活用水.据《临泽县城供水水文地质条件》及《新民滩水源地地下水供水可行性论证报告》显示,地下水允许开采量为1792万m3/a,现状开采量740万m3/a,可满足近期及远期生活、生产用水需要.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年降雨量稀少、蒸发强烈,地下水开采困难。按水利部《黑河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中游可用水量分摊,我县亩均水量511 m3,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写,水资源紧缺,制约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是用水结构不合理,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用水方式粗放、节水意识不强,水量损失大,工业用水定额偏大,大多为自备井用水,循环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现状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低,工业和生活污水直接排人大沙河,造成地表潜层水污染;年化肥施用量约3万,对水环境构成潜在威胁;四是随着城镇人口不断聚集和增加,餐饮、理发、洗浴等服务业的膨胀发展,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剧增,对大沙河的污染负荷将不断加重.

2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目标及期限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出发,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黑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历史机遇,创新思维,创新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人力度,对重点污染源严格控制排放总量,重点流域进行重点整治;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提高流域沿岸企业和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一控双达标”,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关停“15小”和“新5小”、遏制污染反弹、强化清洁生产、加大排污收费力度等措施,如期实现控制目标,在全社会形成珍惜保护水资源的共识,最终实现流域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经济发展的双康目标.

控制范围:梨园河(大沙河)自梨园到野沟湾黑河人口段止,全长30. 5 km;黑河临泽段自高崖子水文站到萝泉下庄村止,全长56 km.

控制期限:近期2003 ^-2005年,远期2006 -2010年;

水环境质量目标:大沙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近期保持V级标准,远期达到N级标准;黑河流域临泽段水环境质量近期保持N级标准,远期达到班级标准.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我县工业水污染源近期和远期达到的排放标准为111级标准.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近期2005年林木覆盖率达到12%,远期201。年达到1500;城镇建成区绿化搜盖率近期达到30.1,远期达到3500;农业生态示范区面积近期达667 hmZ,远期达到9 333 hmZ.

3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重点

3. 1污染源治理

要控制和清除水体污染,必须从控制废水排放人手,实行“防、治、管”三结合.首先,搞好全县水污染调查工作,确定污染源分布状况,时间变化及污染数量、浓度等,然后将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加以细化分解,由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部门如实申报排污量,经核定后,编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由排污单位与政府签订控制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奖励.经考核、超标排污的,由县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法处罚.流域排污单位必须在排污申报的前提下,取得合法排污资格;重点污染企业还应在排污口安装流量计,做到规范、科学.自2003年起,禁止一切排污单位向流域水体超标排放污染物.其次,加强废水无害化处理.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排放,必须经过净化处理.雪晶淀粉、天森蕃茄等水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再次,要加大流域水体的监测管理力度,通过监测,及时了解水体污染状况及污染来源,以便果断采取治理措施.

3. 2水源保护

对城区、乡镇饮用水源地,要划定保护区,严格加强保护.近期,(2005年前),应将城区一、二水厂水源地和小屯乡矿泉水水源地列为一级保护区,严加保护;其他乡镇水源地也要加强管护,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单位或个人利用渗井、渗坑排放或倾倒有毒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及其他废物,所有排污单位(个人)都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体环境质量标准,保证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6-1985 ).

3. 3水处理项目建设

从2003年开始,逐步完善城区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区生活污水做到应排尽排,坚决清除渗井、渗坑.拟在铁路北侧洼地,建设生物氧化塘一座,利用藻菌共生系统净化污水.工业企业污水由工厂无害处理后,争取达标排放.力争在2006年建设处理能力10 000 m3/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使城区生产和生活污水实现管道化排放、工厂化处理.

3. 4农村污染防治

控制水土、有机质流失和农田污染,大力推广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使之减量化、无害化;积极推广高效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创造条件开展喷灌、滴溉种植业生产活动;大力推行降解地膜使用,提高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率,加强对农药生产、储运、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环境安全管理,掌握乡村农药污染状况,确定农药污染控制重点,采取切实措施积极防治;加强乡镇企业污染防治监管工作,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关停“15小”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3. 5生态环境保护

进一步加强对水务、矿产、土地、林木、动植物、风景名胜等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林区、绿洲保护,严格控制生态开发活动,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方针,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行生态破坏限期治理制度;随着黑河流域综合治理进程的推进,应加强干、支、斗渠两侧树木的保护工作,禁砍禁伐;加大退耕还林、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增加全县林木总量,提高覆盖率;在城区搞好防护林带绿化造林工程,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4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主要对策

为促使我县走生产发展、生态富民、生活富裕的文明道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应采取以下主要对策.

4.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切实增强环保基本国策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把环保工作当作重要的日常工作,抓紧抓好,人人保护环境,城乡联动,共同保护好流域水环境,切实改善水体质量,实现控制水污染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目标.

4. 2努力创新机制,实施清洁生产

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面源污染,加快污水截流工程建设步伐,结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生态示范项目建设进程,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提高林木覆盖率;倡导节约用水,全力推行节水灌溉先进技术,积极推行循环用水制度,提高水循环利用效率;改进水污染企业生产工艺,引进新技术,降低单产排污量,开展对废水的综合利用,使其资源化;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严禁在黑河、大沙河流域新建污染严重的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印染、电镀、酿造等生产项目,对已建设的化工、食品加工企业,严格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污水处理和治理资金投人,切实做到达标排放.创新乡镇企业机制,要实施清洁生产,同时开展清洁生产自愿承诺活动,努力实现水污染排放减量化、无害化.

4. 3强化目标管理,遏制污染反弹

严格遵循“谁造成污染,谁承担责任”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多渠道筹措治理资金,保证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要将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列人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重点水污染企业的管理,按要求制定水污染防治计划,确定每年削减废水排放量.强化目标,落实责任,努力保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如期完成,采取果断措施,关闭“15小”企业,遏制污染反弹.

地下水污染防控第9篇

论文摘要: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水污染控制与防治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性和必要性.本文作者根据有关法规及节水型社会的要求,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结合县情,提出了加强临泽县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主要对策.

水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中极其宝贵的物质资源.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日益改善,生活和生产用水不断增加.我县是水资源紧缺,水环境形势严峻的县区之一,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污染的问题将影响未来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水污染控制与防治工作,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历史的必要性.

1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背景分析

1.1自然环境概况

临择县位于河西走廊中部,地处巴丹吉林沙漠南缘,属黑河流域中段,梨园河(大沙河)纵贯南北,全县总面积2727.29km2,地势南北高,中间低,海拔高度在1360^-2082m之间.属典型大陆性干早气候,年平均气温7.7℃,无霜期152d,年均降水量117.1~,集中在7--’9月,年蒸发量2211.7mm,年日照时数为3052.9h,主要灾害气象因素有干早、霜冻、干热风、沙尘暴等.境内自然形成南、北、中三条风沙带,总长103km,沙化面积4053hm3,占土地总面积的12.900,与绿洲面积之比为6,5,盐化草甸面积2.42万hm2,占绿洲面积的1/3.

1.2水资源现状及趋势

全县地表水总量12.8亿m3,其中黑河过境水量10.5亿m3,梨园河(大沙河)年径流量2.3亿m3,计人不重复地下水资源量1.02亿m3,全县水资源总量为13.82亿m3,已建成万亩以上灌区6处,中小型水库7座,总库容0.327亿m3,干、支、渠道91条,长613.2km,机井888眼,2002年总用水量5.68亿m3,其中农业用水4.6亿m3,生态用水0.86亿m3,工业用水0.15亿m3,生活用水0.07亿耐,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81%以上.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来,祁连山雪限上移,流域来水量逐年减少,可见未来10年地表水量亦将不断减少,地下水量也将减少.总之,在生态环境维持现状的情况下,境内水资源呈逐年递减趋势.

1.3水环境质量及存在的问题

监泽县属黑河水系,黑河发源于青海省境内祁连山,自张掖由东南向西北流人境内,境内流程56km,年平均流量50.5m3/s,流域内乡镇企业少,水污染较轻.梨园河(大沙河)源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连山脉的柴诸山,属黑河支流,流经县境流程30.5km,自南向北流经县城,汇人黑河,为季节性支流,7---9月为汛期,河水量不足黑河的1/4,其他月份即为断流期.流域内既有工业废水排放,又有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人大沙河,使大沙河水体受到污染.城区水源地,县自来水公司第一、二水厂区的地下水水质均为工、类优良生活用水.据《临泽县城供水水文地质条件》及《新民滩水源地地下水供水可行性论证报告》显示,地下水允许开采量为1792万m3/a,现状开采量740万m3/a,可满足近期及远期生活、生产用水需要.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年降雨量稀少、蒸发强烈,地下水开采困难。wWW.133229.COM按水利部《黑河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中游可用水量分摊,我县亩均水量511m3,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写,水资源紧缺,制约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是用水结构不合理,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用水方式粗放、节水意识不强,水量损失大,工业用水定额偏大,大多为自备井用水,循环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现状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低,工业和生活污水直接排人大沙河,造成地表潜层水污染;年化肥施用量约3万,对水环境构成潜在威胁;四是随着城镇人口不断聚集和增加,餐饮、理发、洗浴等服务业的膨胀发展,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剧增,对大沙河的污染负荷将不断加重.

2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目标及期限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出发,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黑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历史机遇,创新思维,创新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人力度,对重点污染源严格控制排放总量,重点流域进行重点整治;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提高流域沿岸企业和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一控双达标”,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关停“15小”和“新5小”、遏制污染反弹、强化清洁生产、加大排污收费力度等措施,如期实现控制目标,在全社会形成珍惜保护水资源的共识,最终实现流域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经济发展的双康目标.

控制范围:梨园河(大沙河)自梨园到野沟湾黑河人口段止,全长30.5km;黑河临泽段自高崖子水文站到萝泉下庄村止,全长56km.

控制期限:近期2003^-2005年,远期2006-2010年;

水环境质量目标:大沙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近期保持v级标准,远期达到n级标准;黑河流域临泽段水环境质量近期保持n级标准,远期达到班级标准.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我县工业水污染源近期和远期达到的排放标准为111级标准.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近期2005年林木覆盖率达到12%,远期201。年达到1500;城镇建成区绿化搜盖率近期达到30.1,远期达到3500;农业生态示范区面积近期达667hmz,远期达到9333hmz.

3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重点

3.1污染源治理

要控制和清除水体污染,必须从控制废水排放人手,实行“防、治、管”三结合.首先,搞好全县水污染调查工作,确定污染源分布状况,时间变化及污染数量、浓度等,然后将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加以细化分解,由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部门如实申报排污量,经核定后,编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由排污单位与政府签订控制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奖励.经考核、超标排污的,由县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法处罚.流域排污单位必须在排污申报的前提下,取得合法排污资格;重点污染企业还应在排污口安装流量计,做到规范、科学.自2003年起,禁止一切排污单位向流域水体超标排放污染物.其次,加强废水无害化处理.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排放,必须经过净化处理.雪晶淀粉、天森蕃茄等水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再次,要加大流域水体的监测管理力度,通过监测,及时了解水体污染状况及污染来源,以便果断采取治理措施.

3.2水源保护

对城区、乡镇饮用水源地,要划定保护区,严格加强保护.近期,(2005年前),应将城区一、二水厂水源地和小屯乡矿泉水水源地列为一级保护区,严加保护;其他乡镇水源地也要加强管护,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单位或个人利用渗井、渗坑排放或倾倒有毒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及其他废物,所有排污单位(个人)都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体环境质量标准,保证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6-1985).

3.3水处理项目建设

从2003年开始,逐步完善城区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区生活污水做到应排尽排,坚决清除渗井、渗坑.拟在铁路北侧洼地,建设生物氧化塘一座,利用藻菌共生系统净化污水.工业企业污水由工厂无害处理后,争取达标排放.力争在2006年建设处理能力10000m3/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使城区生产和生活污水实现管道化排放、工厂化处理.

3.4农村污染防治

控制水土、有机质流失和农田污染,大力推广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使之减量化、无害化;积极推广高效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创造条件开展喷灌、滴溉种植业生产活动;大力推行降解地膜使用,提高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率,加强对农药生产、储运、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环境安全管理,掌握乡村农药污染状况,确定农药污染控制重点,采取切实措施积极防治;加强乡镇企业污染防治监管工作,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关停“15小”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3.5生态环境保护

进一步加强对水务、矿产、土地、林木、动植物、风景名胜等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林区、绿洲保护,严格控制生态开发活动,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方针,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行生态破坏限期治理制度;随着黑河流域综合治理进程的推进,应加强干、支、斗渠两侧树木的保护工作,禁砍禁伐;加大退耕还林、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增加全县林木总量,提高覆盖率;在城区搞好防护林带绿化造林工程,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4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主要对策

为促使我县走生产发展、生态富民、生活富裕的文明道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应采取以下主要对策.

4.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切实增强环保基本国策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把环保工作当作重要的日常工作,抓紧抓好,人人保护环境,城乡联动,共同保护好流域水环境,切实改善水体质量,实现控制水污染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目标.

4.2努力创新机制,实施清洁生产

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面源污染,加快污水截流工程建设步伐,结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生态示范项目建设进程,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提高林木覆盖率;倡导节约用水,全力推行节水灌溉先进技术,积极推行循环用水制度,提高水循环利用效率;改进水污染企业生产工艺,引进新技术,降低单产排污量,开展对废水的综合利用,使其资源化;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严禁在黑河、大沙河流域新建污染严重的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印染、电镀、酿造等生产项目,对已建设的化工、食品加工企业,严格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污水处理和治理资金投人,切实做到达标排放.创新乡镇企业机制,要实施清洁生产,同时开展清洁生产自愿承诺活动,努力实现水污染排放减量化、无害化.

4.3强化目标管理,遏制污染反弹

严格遵循“谁造成污染,谁承担责任”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多渠道筹措治理资金,保证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要将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列人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重点水污染企业的管理,按要求制定水污染防治计划,确定每年削减废水排放量.强化目标,落实责任,努力保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如期完成,采取果断措施,关闭“15小”企业,遏制污染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