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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三级安全教育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25 15:09:44

建筑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建筑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第1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建筑施工;教育培训

一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施工活动中,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要素的具体状态进行控制,使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项目的效益目标得到实现。然而,目前我国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建筑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现状尤为堪忧。

二 农民工教育培训差的原因

首先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低,接受能力较差;其次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第三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的投入,导致作业工人安全技术水平低下,特别是对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业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三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培训教育的措施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内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进行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确保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度

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其次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换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养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人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2)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学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场(或转换工种)后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3)实行安全教育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对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卡,实施一人一卡制度,主要包括需要培训内容、学时、培训人、时间、地点以及考核成绩等。对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工人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措施费中将安全教育培训费单独列项,并对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做到专款专用,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等培训费用的资金投入。

(3)完善安全生产培训知识的内容,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

新工人入场后,要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各级培训教育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也要在施工过程中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必须确保教育内容的针对性,真正达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级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第二级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第三级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是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目前,许多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往往忽视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结果造成作业人员对施工现场、本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一知半解,达不到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导致工人由于安全生产技能、知识的贫乏而酿成事故。因此,应该严格执行考核上岗制度,根据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参考文献

[1] 梁进坚.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管理的探讨[J].现代装饰(理论).2011年04期.

[2] 孙将平,杨洁,邹胜勇.建筑施工业安全生产体系研究[J].科技传播.2011年15期.

建筑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第2篇

1安全生产是一门生产科学技术

由于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单体工程施工的复杂性,施工工艺的多样性,建筑施工生产的流动性,施工现场环境的多变性,甚至有的工种的条件艰苦性,多工种生产的穿插性,加之建筑又都是露天作业,高处作业,手工极繁重的体力劳动,而从业人员素质又相对较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样极有可能导致重大突发性事故,因此我们必须切切实实地重视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是一门生产技术,我们每一个建设的管理者必须将这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透彻。为了保护安全生产,我们不但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还要把它落到实处。我们建筑施工企业不但要给项目经理部一定权限,而且要给专职安全管理员一定权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设置的管理岗位没有虚设。重视安全生产,企业管理者都要把它当成一门科学去研究,只有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才可以高质量,快速度地去完成我们所承担的每一项工程任务。

2安全技术是先进生产力

建筑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第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造成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是建筑施工行业的“产品固定、人员流动,露天、高处作业,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工艺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变化多端”等特点,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给死者家庭带来灾难,影响社会的稳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的三大重点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施工管理缺陷。人是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据了解,我国建筑业伤亡事故80%以上都是由于违章指挥、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造成的,因此如何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最终实现安全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施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我国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建筑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作为建筑企业的职工,由于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人员较为固定,多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能按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所以,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力量。但作为施工现场的另一部分人群农民工,据统计,目前施工中农民工约占50%-70%甚至有的高达95%,是我国目前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低,接受能力较差;二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三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的投入,导致作业工人安全技术水平低下,特别是对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作业,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如何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坚持安全教育培训三原则

1.全员培训原则。著名的“木桶规律”告诉我们,施工现场百个人遵章守纪,但有一人违纪,事故往往就在这个人手中发生。这就决定了安全教育的全员性。教育对象既包括企业的各级领导、企业的职工、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当包括他们的家属等。

2.法律依托原则。《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应以全民进行终身安全法制教育为核心,即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

3.经常性原则。这一原则是由安全知识自身具有与时俱进性与适用偶然性所决定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方式总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这就使得安全知识必须随之更新变化。然而人们在生产、生活和工作过程中学到的安全知识毕竟不多,已掌握的安全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退化。所以在安全教育问题上不能一劳永逸,必须坚持长抓不懈。

(二)三级安全教育两层培训原则

1.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度

1.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其次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换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养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人的责任心。

1.2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学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场(或转换工种)后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1.3实行安全教育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对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卡,实施一人一卡制度,主要包括需要培训内容、学时、培训人、时间、地点以及考核成绩等。对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工人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建筑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第4篇

【关键词】新形势;强化;入职;安全;教育

从本世纪初开始,国家基础建设迅猛发展,房地产业更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就进入蓬勃发展期。这些导致了我国建筑市场超常规发展,建筑工人需求急速增加,造成很多工人刚刚放下锄头扁担进入施工工地就成了建筑工人,加上80后和90后青年从事建筑行业的工人越来越少,原有的建筑工人因为逐渐老去而减少,因此熟练的建筑工人越来越少,工人的整体素质在逐渐降低。加上由于建筑工人需求的增加,少数民族从事建筑施工的也越来越多,由于地域和文化的差异,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相对较差,也导致了建筑工人的素质越来越差,体现在安全技能越来越差,安全知识越来越贫乏,安全意识越来越薄弱。因此,加强对工人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进场工人的入场教育显得更加重要。

传统的入场安全教育,分为公司级、项目部级和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当时尚未有成建制的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所有的工人属于施工单位雇佣,以劳务队或者班组形式存在,在项目上承担劳务作业。劳务队与班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承担企业层次的安全责任,安全责任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在国务院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引导下,建筑施工企业慢慢发展成有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资质等级共12类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60个细分类别的专业承包单位以及13个细分类别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揽工程后,可以将除了主体工程的其余工程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同时主体工程的劳务作业也可以分包给劳务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承揽的专业承包工程,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都是成建制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能履行企业层次的安全责任。

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以及劳务分包单位之间是分包合同关系,安全管理属于总分包管理形式,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对自己的安全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实行监督管理,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单位与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工人无直接关系。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工人与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属于雇佣关系,签署用工合同。

基于这种建筑企业模式,本人认为工人的入场安全教育应该按如下程序执行,更能体现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

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开展第一级入场安全教育,教育人员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机电工程师、责任工程师、书记或者后勤管理、劳务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等组成。教育内容为: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与职业健康和安全以及劳动保护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本工程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发生事故后报告及应急救援措施和方案等。

由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项目部开展第二级入场安全教育,教育人员由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劳务管理人员等组成。教育内容为:本项目工程概况,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规章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和维护基本知识。

由作业班组组织开展第三级入场安全教育,教育人员由班组长和班组内兼职安全员组成,教育内容为: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和纪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作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要求等。

一般来说,应重点要求职工应遵守以下几项规定:

①上班作业,要做到“一想”、“二查”、“三严”

“一想”当天的生产作业中存在哪些安全问题,可能发生什么事故,怎样预防。“二查”工作中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上道工序有无事故隐患,如何排除;检查本岗位操作是否会影响周围的人身和设备安全,如何防范。“三严”就是要严格按照安全要求、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搞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②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严禁穿背心、短裤、裙子、高跟鞋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衣着上岗。在有毒有害物质场所操作,还应佩带符合防护要求的面具等;

③保持工作场所的文明整洁,原材料、构配件、工具夹应摆放得井井有条,及时清除通道上的料具、余料和其它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④凡挂有“严禁烟火”、“有电危险”、“有人工作切勿合闸”等危险警告标志的场所,或挂有安全色标的标记,都应严格按要求执行。严禁随意进入危险区域和乱动闸门、闸刀等设备。

如此开展入场安全教育,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就按总分包安全管理原则履行了对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职责,能更好地起到教育的效果,明晰了各方的责任。

结语:在建筑企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建筑企业把坚持安全教育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强化了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了职工岗位安全技能的提高,为建立一支本质安全型职工队伍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收到了实效.

参考文献:

建筑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第5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是施工企业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如何开展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本文试就这一问题谈点看法。 

 

一、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现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发展不平衡,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由于认识水平的不同造成了差异。就电力施工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而言,大部分施工单位位的培训管理和安全管理主管部门能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建立健全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广大职工能按规定,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大部分都能按时举办安全培训,并经考核获得安全岗位资格。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了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大大减少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改善了安全生产状况,有效控制了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如山西省电建一公司注重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年来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50余期,培训企业各类人员2万余人次,安全教育基础较好。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和发展,伴随着企业改制,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上,在经济上和时间上舍不得投入,导致安全技术水平低下。一些建筑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限于在开会时讲“要注意安全”,而怎样注意安全则讲不出所以然。一些安全员不清楚自己在施工现场的地位和作用,对安全知识一知半解,有的甚至连常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都不了解。一些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由于以上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建筑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二、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仅仅针对建筑企业职工,并未做到全员安全培训。一些施工企业的领导只重视生产,安全教育停留在表面上,在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有些企业领导人只是应付几句“要注意安全”之类无关痛痒的话,至于到底什么地方不安全,应采取什么措施,则避而不谈。职工安全教育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强,技术知识面较广,十分庞杂费力的系统工程,抓与不抓,抓得好与坏,关键在各级领导。此外,安全教育工作者在数量上远远没有达到要求,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现场施工的企业职工一方面由于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另一方面由于人员较为固定,多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能按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所以,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且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力量。但是作为施工现场的外来务工人员,是我国目前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接受能力较差;其次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最后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大量的事故统计结果表明,当前我国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70%左右是由于企业职工违章作业造成的。这说明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技能生疏,安全生产知识贫乏,这是造成我国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暴露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是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将企业安全生产建立在牢固基础上的有效途径,是企业必须执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但当前企业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培训时间不能保证,岗前培训只讲安全注意事项,仅限于背操作规程,缺少现场岗位培训以及职工应急应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安全培训与技术培训脱节,职工对岗位的生产工艺、安全问题没有真正理解,安全技术规程不能认真正确执行等。 

 

三、施工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建议 

 

(一)坚持安全教育培训三原则 

建筑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第6篇

关键词:建筑学专业教育;“一心两翼”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实践

作者简介:孙超法(1964-),男,广西柳州人,湖南理工学院土木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张万奎(1946-),男,湖南临湘人,湖南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教授。(湖南 岳阳 414006)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教研项目(项目编号:2010245)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32-0087-02

我国从20世纪初叶起逐步形成的建筑学专业教育模式,基本上是由留学归国的建筑师带来的,西方学院派建筑教育思想对我国建筑教育体系影响较大。一方面在课程设置上,形式构图和先例研究的课程是建筑学专业教学的主干课程。另一方面大学建筑学专业对于职业能力的培养,寄希望于在建筑设计院的实践工作锻炼,来完善专业的知识结构。然而现在的大学生没有必要、也不再可能进入设计院获得再培训。因此,建筑学专业培养具备基本理论和实际技能的建筑师,是建筑学专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

对于大众化教育的地方性高等学校来说,单一化的发展道路不利于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开拓其事业,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需要。因此,地方院校要想在建筑学教育领域内取得一席之地,必须创出自己的特色,选择最适合自我塑造的培养模式。以有特色的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及有效的实践教学环节作为“切入点”,构建建筑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建筑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

同济大学构建了一个适应时展的建筑学新型教学体系以及有特色的设计类课程教学内容,并在设计类课程内容设置上进行了系统化的优化与组合。设置有特色的建筑设计类课程的主要目的是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将设计类课程的教学内容整合起来、培养高级建筑师。

东南大学建筑系将建筑教育构建成二个阶段完成,也就是普遍实施的“3+2”培养模式。具体规划为:第一阶段为大学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教学目标为职业建筑师教育;第二阶段为四年级、五年级,教学目标提升为创新建筑师教育。另外,还可与本硕连读和硕士生教育相结合。

重庆大学建筑系的建筑教育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即“2+2+1”阶段教学模式。具体规划为:第一阶段为大学一年级、二年级基础阶段,通过“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学”等课程教学,打好职业建筑师培养的基础,并增加设计方法论等方面的基础专业系列课程。第二阶段为大学三年级、四年级提高阶段,课程教学以建筑专业设计课程为核心,提高整个建筑学专业课程体系对社会需求变化的适应能力。第三阶段为五年级知识综合阶段,教学内容主要是实践教学,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开展以设计工作室为教学单元的开放教学模式。

我国五年制建筑学专业教学一般安排第五学年为生产实践时间。国内生产实习的方式有以下三种:一是由学校联系单位,选择一些有意义的单项工程或城镇规划、农村住宅设计,由指导教师带队进行;二是由学校与建筑设计院所合作,学生参与建筑设计院所的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工作,由建筑设计院所的建筑师指导;三是由学生自己联系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实习。

从近几年建筑学专业生产实习的情况来看,上述三种实习方式的实际效果并没有达到预先设想的效果,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有些实习单位并没有按照制订的教学计划安排实习,如施工图环节、设计方案投标环节没有安排,实习的重点只是建筑设计方案环节、表现图等绘图。二是实习时间也没有按照制订的教学计划安排。生产实习时间正好与学生考研、择业时间段相重合,有的学生考研复习、找工作占用了实习时间。三是实习单位对于实习的管理缺失,一方面实习生人数、实习时间长短给实习单位造成了一些不便;另一方面实习单位的建筑工程项目安排针对学生实习考虑不周全,使建筑学专业学生实习效果受到了一定影响。

二、建筑学专业“一心两翼”人才培养模式

我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了《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五年制培养方案》,在该方案中建筑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获得建筑师基本训练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其中,学生毕业后获得建筑师基本训练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是对全国同类院校统一的要求。当前,毕业生到设计院从事设计工作并最终成为职业建筑师的人数比率已开始下降,而从事城建管理、房地产开发、营销、监理工作的非职业建筑师不断增多。现在培养的学生规格过于专门化和单一化,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需要多种多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的要求。

为了使地方院校建筑学专业的人才培养能够符合社会需要,符合当今社会对这类人才的期望,地方院校建筑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应着重突出重技术和强适应性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加强工程背景的建筑职业训练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专业素质教育,毕业后能直接从事中小型工程的建筑设计;另一方面应拓宽学生的专业知识面。实行“强适应性”建筑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已是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

构建“一心两翼”的课程体系就是将建筑设计系列课程作为编织课程体系的主轴线,通过它将相关课程结合成为整体,总体上形成以“建筑设计”为核心、以历史人文类课程群和建筑技术类课程群为两翼的课程体系。

1.课程设置

建筑学专业课程设置,除了传统的本科教育培养计划中的功能空间、绘图基本功、美学教育等基本素质训练外,还要安排生态学、心理学、行为学、节能、房地产管理等辅助课程,作为选修课程。而在必修课程教学中,应将以功能空间组合训练为主线的单一教学体系,拓展到以建造、建筑技术、建筑环境为主线的复合型教学体系。

“一心两翼”的课程体系探讨将建筑技术、建筑经济、建筑管理、建筑法规与规范等多方面的工程技术知识切入设计课程教学之中的课程设置方法;调整人文素质、美学修养课程平台和建筑技术类课程平台的关系;加强工程背景的建筑职业训练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使学生得到全面的专业素质教育,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课程体系

将四年制建筑学专业课程分为四大块:一是由数学、哲学、计算机技术、画法几何及外语等课程构成的通识教育基础课程群;二是由建筑设计原理、建筑构造、类型化的建筑设计系列课程构成的核心课程群;三是由中外建筑历史、美学、中国传统文化、中外文化比较学、美术等人文学科构成的人文素质与美学修养课程群;四是由建筑力学、建筑物理、建筑设备、建筑结构、建筑环境行为学、建筑节能技术等课程构成的建筑技术类课程群。这样就形成了以通识教育为基础、“建筑设计”为核心、以历史人文类课程群和建筑技术类课程群为两翼的课程体系。

3.教学模式

考虑到低年级阶段学生尚未形成建筑设计理论知识体系,普遍侧重于对学生进行单一的建筑形体基础训练,也就是人们通常称的建筑设计基础,这为学生以后的深化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在中、高年级(三至五年级),学生通过低年级的学习积累,相应的教学目标也逐步提升,应偏重于技术型职业建筑师的训练模式,强调设计的完整性。改革一个学期两个设计的传统教学模式,使部分设计的深度要求达到可实施的施工图设计层面。在五年级期间,如何有效地构建教授、建筑师等为主的工作室,是达到培养技术型职业建筑师的关键手段。

4.实践性教学环节

在校内实践教学中,强调多选用模拟建筑设计现场的设计课题,这样能使学生有机会在每个设计项目之前先进行建筑场地环境的调研与分析等前期工作,例如查阅有关的各种技术文件资料,接触建筑项目附近的居民与各相关政府管理人员,做出调研报告,这些都是建筑设计的基本依据。然后邀请建筑项目开发商、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使用者的代表,分别给学生介绍和说明项目的某些原则与需求,从而使建筑设计更符合实际。

将学生派遣到建筑设计院或建筑师事务所实践,是一个连续的教育过程。“连续”是指从三年级开始实践直至毕业,而教育任务由学校和建筑设计单位共同负责完成,在时间安排上也是在学校和实习单位穿行。

建筑设计院所直接参与到建筑学专业教育过程中来,不仅可以吸收高年级建筑学专业的学生加入到设计的辅助工作中去,而且可以按照学生自己的发展方向进行教育和培养。经过连续一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建筑设计院所与学校和建筑系双方增进了了解,为培养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与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卢峰,蔡静.基于“2+2+1”模式的建筑学专业教育改革思考[J].室内设计,2010,(3):14-19.

[2]田波.重视培养学生的知识整合能力——对建筑学专业教学的一点建议[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建筑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第7篇

【关键词】安全管理;标准化;具体措施。

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规模逐年增大。但从建筑安全管理的角度来看,建筑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未得到根本转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与国外相比仍然差距很大,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浮于表层,大多数职工认为安全管理是企业第一责任人和安全机构的事情,许多直接参与生产的职工未能真正意识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缺乏全员的参与,安全管理不会成功,不会出现好的管理效果。

(二)企业内部安全投入不足。在安全上少投入成为企业利润挖潜的一种变相手段,安全自查、自控工作形式化,同时企业自查工作浮于表层,过分依赖监督机构,安全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安全控制体系无法得到有效运行。

(三)项目部管理缺乏标准。一是一些企业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严重脱节,安全管理制度难以在施工现场真正落实,有的中标项目经理长期不在现场,项目安全管理形同虚设。二是目前许多施工企业中,项目经理实质上是项目利润的主要受益人,项目经理对利润的追逐造成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增加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

(四)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水平较低。施工现场一线的工人,90%以上是农民工,大部分靠经验做事,缺乏标准。同时人员流动性大,稳定性差,大量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直接上岗,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了人的不安全行为,这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必要性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既带有基础性、重要性,又带有紧迫性,还带有长期性和全局性,意义重大。

第一,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国务院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7条、2011年《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均对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做出了指示和要求,建筑施工作为国家重点行业,也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二,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根本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企业制定具体的规范和标准,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最终能够达到强化源头管理的目的。

第三,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助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从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开始,逐一落实到每个从业人员、每个操作岗位,强调企业全部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强调真正落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从而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第四,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夯实基础、狠抓落实的治本之策,是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根本保证。

三、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的具体措施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

1、提高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想要从根本上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就要改变过去由施工单位独自承担安全事故责任这一现状,形成建设、施工、监理共担风险、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在工程中标公示后,立即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各责任主体召开会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二是在安全措施备案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履职到位;三是严格执法,严查各责任主体不履职现象。

2、狠抓各级安全教育

提高一线工人的素质,是解决标准化建设的关键。一是重视三类人员教育,三类人员在建筑施工安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三类人员教育,强化每一位管理人员的安全标准化意识,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工作。二是企业三级教育,由于人员较多,三级教育流于形式,如教育人数不足,答卷作假,范围面窄,这已不是单单靠一两个企业就能解决的问题,如何真正把三级教育落到实处仍需要认真研究。三是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从高到低的营造安全文明氛围,使每一位员工树立安全第一的价值观,安全意识的提高有助于标准化工作的推动。四是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消除无证上岗现象,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作业。

3、向信息化建设转变

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采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各个建筑施工现场的远程监控。远程信息控制中心与施工企业能够随时浏览监控,安全监督人员发现问题能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消除隐患,加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同时信息化的建设推动了监管方式的转变,减缓了监督人员少于建筑工程量大的矛盾,极大地提高了监督工作效率。

4、加强项目部管理标准化建设

要求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与项目部备案人员相符,不得随意变换,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有直接责任。

(二)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

1、要求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规定,从开工前的现场勘查就严格把关,使施工现场平面布置、道路硬化、建筑围挡、大门设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要求。

2、学习好的企业,推广一系列外观好、安拆方便、重复利用率高、安全性能强且符合标准的防护设施,使围挡、生活设施、各种防护棚、安全通道、防护栏杆、防护门等既符合使用功能和安全功能,又有一定的美化施工现场的作用。

建筑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第8篇

当前,我国政府大力新建、改扩建托儿所、幼儿园,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努力解决“入园难”问题。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托儿所、幼儿园建设,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托儿所、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政策导向和城市扩张带来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发展,随着入托儿童逐年增加,托儿所、幼儿园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加,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频发对幼儿园建筑防火设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幼儿是建筑防火的重点和难点,从个体人员本身素质及疏散心理分析,他们是弱势群体,不能独立应付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幼儿不具备自救以及疏散逃生的能力,一旦火灾来临,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合理,可以大大降低此类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我国现行的国家建筑规范为1987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在建筑防火设计上,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三部消防技术规范。这四部规范具体规定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防火设计中的总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安全疏散、电气、内部装修和消防设施器材。

一、托儿所、幼儿园建筑总平面布局的防火设计。

托儿所、幼儿园在选址时,距其50 m 的范围内不得有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或仓库,距其30 m 的范围内,不得搭建易燃性建筑,不宜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的建筑内,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幼儿园、托儿所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

托儿所、幼儿园内部的厨房、液化石油气储存间等用房,应与幼儿活动、休息的房间分开设置,且保持一定的距离,该距离不得小于15 m。

二、托儿所、幼儿园耐火等级的设计规定。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内开设托儿所、幼儿园, 其儿童活动场所和生活用房的最高层数为三层,不应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建筑内。在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建筑内开设托儿所、幼儿园,其儿童活动场所和生活用房的最高层数为二层,不应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建筑内,且建筑吊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的难燃烧体。在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内开设托儿所、幼儿园时,其儿童活动场所和生活用房的最高层数为一层。

设在居住建筑中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楼板与其它场所或部位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乙级防火门。

三、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安全疏散的防火设计。

托儿所、幼儿园安全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弹簧门、推拉门、侧拉门和转门。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间之间的房间距安全出口或楼梯的最大距离:一级、二级建筑为25 m ,三级建筑为20 m ;位于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的房间的最大距离:一级、二级建筑为20 m ,三级建筑为15 m。

四、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电气防火设计。

幼儿活动房间、睡室的照明电灯功率不得大于60 W, 不应使用电暖气、电炉、电热器等。不得将灯具安装在可燃构件上,不许使用台灯、行灯及落地灯等,各种灯具距地高度应保持在2 m 以上。应选用安全密闭型的插座,其高度应在1. 7 m 以上,且所有电源线均应采用穿管暗装的方式,不应明线敷设。

楼梯间,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气体管道等,不应设置影响安全疏散的凸出物。

五、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防火设计。顶棚A级,墙面B1级,地面B2级 ,隔断B1级, 固定家具B2级 ,窗帘B1级,其他装饰材料B2级。(A级:不燃性建筑材料;B1级:难燃性建筑材料;B2级:可燃性建筑材料)

六、托儿所、幼儿园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防火设计。

1、消火栓

托儿所、幼儿园设置在建筑体积≥10000m3的民用建筑内和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2、火灾应急照明

托儿所、幼儿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应急照明:

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⑵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⑶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⑷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以及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3、疏散指示标志

托儿所、幼儿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和疏散走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4、建筑灭火器

建筑灭火器的配置按GBJ 140―90标准执行,灭火器的选型应适于扑救;托儿所、幼儿园火灾,宜选用ABC干粉灭火器。

建筑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第9篇

[论文摘要]文章分析了现阶段我国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现状,对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并对施工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作者的一些看法。

[论文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是施工企业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如何开展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本文试就这一问题谈点看法。

一、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现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发展不平衡,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由于认识水平的不同造成了差异。就电力施工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而言,大部分施工单位位的培训管理和安全管理主管部门能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建立健全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广大职工能按规定,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大部分都能按时举办安全培训,并经考核获得安全岗位资格。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了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大大减少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改善了安全生产状况,有效控制了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如山西省电建一公司注重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年来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50余期,培训企业各类人员2万余人次,安全教育基础较好。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和发展,伴随着企业改制,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上,在经济上和时间上舍不得投入,导致安全技术水平低下。一些建筑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限于在开会时讲“要注意安全”,而怎样注意安全则讲不出所以然。一些安全员不清楚自己在施工现场的地位和作用,对安全知识一知半解,有的甚至连常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都不了解。一些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由于以上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建筑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二、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仅仅针对建筑企业职工,并未做到全员安全培训。一些施工企业的领导只重视生产,安全教育停留在表面上,在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有些企业领导人只是应付几句“要注意安全”之类无关痛痒的话,至于到底什么地方不安全,应采取什么措施,则避而不谈。职工安全教育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强,技术知识面较广,十分庞杂费力的系统工程,抓与不抓,抓得好与坏,关键在各级领导。此外,安全教育工作者在数量上远远没有达到要求,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现场施工的企业职工一方面由于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另一方面由于人员较为固定,多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能按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所以,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且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力量。但是作为施工现场的外来务工人员,是我国目前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接受能力较差;其次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最后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大量的事故统计结果表明,当前我国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70%左右是由于企业职工违章作业造成的。这说明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技能生疏,安全生产知识贫乏,这是造成我国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暴露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是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将企业安全生产建立在牢固基础上的有效途径,是企业必须执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但当前企业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培训时间不能保证,岗前培训只讲安全注意事项,仅限于背操作规程,缺少现场岗位培训以及职工应急应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安全培训与技术培训脱节,职工对岗位的生产工艺、安全问题没有真正理解,安全技术规程不能认真正确执行等。

三、施工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建议

(一)坚持安全教育培训三原则

1.全员培训原则。著名的“木桶规律”告诉我们,施工现场一百个人遵章守纪,只要有一人违纪,事故往往就在这个人手中发生。这就决定了安全教育的全员性,企业安全教育必须遵循全员原则。教育对象既包括企业的各级领导、企业的职工、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当包括他们的家属等。

2.法律依托原则。《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应以全民进行终身安全法制教育为核心,即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教育。

3.经常性原则。这一原则是由安全知识自身具有与时俱进性与适用偶然性所决定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方式总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这就使得安全知识必须随之更新变化。然而,人们在生产、生活和工作过程中学到的安全知识毕竟不多,已掌握的安全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退化。所以在安全教育问题上不能一劳永逸,不能搞突击战,打快拳。必须坚持长抓不懈,经常性学习、经常性教育。 转贴于

(二)确定培训计划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首先必须制定符合企业安全培训的计划,确定了与企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针一致的安全培训指导思想后,企业必须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当把每年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作为硬性指标,严把安全教育关。培训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通用安全知识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的培训,企业在对使用的法律法规适用条款作出评价后,应开展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建筑施工主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同行业或本企业历史事故的培训。

2.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主要是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每个岗位的事故发生率。

3.安全教育培训还应加入企业文化和现场紧急救护方面的知识内容。强化安全意识,使员工真正理解和体会安全的含义,把安全意识带到生活、工作当中,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在培训内容确定后,应确定培训的对象和时间。一般来说,培训对象主要分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般性操作工人。培训的时间可分为定期培训(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年度培训)和不定期培训(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基础知识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然后是确定培训所需的师资。

(三)确定培训形式

目前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教学方法主要是沿袭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多数还是“一张讲台,一支粉笔,一块黑板”,内容枯燥,使学员容易产生厌学的情绪。因此,应积极研究和推广交互式教学等现代培训方法,大力开展运用多媒体技术开展培训。特别是对于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基础知识培训方面,应遵循易懂、易记、易操作的原则,可以采用发放图文并茂的安全知识手册,设置安全教育宣传栏,播放安全教育多媒体教程的方式增加培训效果。安全教育多媒体教程可采用电教化的方式在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施工现场进行。内容应以声、像、画相结合,通过采用多媒体教育的方式,在最大程度上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寓教于乐,取得较好的培训效果。

此外,班组班会也可作为安全教育与培训的重要补充,应予以充分重视,班组成员通过了解当日存在的危险源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并作为自己在施工时的指南,当天作业完成后由班组长牵头对所属工人进行安全施工安全讲评。

(四)确立培训内容

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应严格按照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程序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应根据时代的变化有针对性地适时调整、补充。“三级”安全教育可分为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施工企业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对调换新工种,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除了“三级”安全教育以外,施工企业在其施工生产中,还应把适应性、季节性、应急性等多方面的安全培训内容纳入日常安全教育中。

(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实效考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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