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服务区规划设计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25 15:09:42

服务区规划设计

服务区规划设计第1篇

关键词:工业园、产业工人安置区、配套服务中心

中图分类号: S6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项目概况

南沙电子信息工业园配套服务中心用地位于广州南沙出口加工区内,其位于南沙开发区万顷沙镇,园区规划总面积为1.36平方公里,出口加工园区招商主要对象为光电、IT、精密机械、家电等产业。本项目用地南起十涌,北至红莲路,东起规划路,西至万泰路,总用地面积约902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2035平方米,项目用地周边规划为工业用地。

2前期分析

2.1 产业工人居住区模式分析

传统的产业工人居住区不同于城市居住区,多为宿舍形式,因而表现出不同的布局模式。

2.1.1布局模式

(1)行列式布局

宿舍平面一般采用同一种户型拼凑而成,或是采用长条形的建筑平面,整齐排列,每个单元样式统一。

(2)院落式空间布局

以院落为基本单元的组合布局,可以灵活组织公共空间。利用单户型间的衔接围合,改善兵营式布局的均质,改善户型空间的通风、采光、朝向。

2.1.2建筑形体

在建筑形式上,产业工人宿舍大多是表现出欢快明亮的色彩,既体现青年工人的朝气、活力,又体现家的温馨。宿舍平面除了采用同一种户型的拼凑之外,也采用内外廊的形式。宿舍单元内部,大小不均,每间住6-8人,3-4人,1-2人不等。

2.2工业园配套服务中心区特点分析

为掌握工业园配套服务中心区的特点,首先采用公众参与的方式,调查了解产业工人对配套服务区的需求;同时,规划设计单位详细掌握现有工业园配套服务中心区的建设案例,了解政府关于工业园配套服务中心区的建设方式和相关政策。通过分析,掌握工业园配套服务中心区的特点,作为规划设计的依据。

2.2.1公众参与——产业工人对配套服务区的需求调查

2.2.1.1对珠江工业园产业工人配套需求的调研

在对珠江工业园园区管委会以及美的集团的进驻部门进行了走访座谈调查,以及对园区入驻企业进行了需求问卷调查后,园区发展现阶段存在的主要不完善因素为:

(1)园区周边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企业高管多在广州市区、番禺区以及中山市居住,上下班通勤距离过长;

(2)联系南沙岛与珠江管理区的南珠大道尚未建设,小南沙商业服务中心不能辐射到珠江管理区,导致珠江管理区投资于居住吸引力不强;

(3)广州南沙珠江工业区至珠江嘉园间17号路未贯通,灵新大道公交车班次与线路偏少,员工交通不便。

(4)美的集团的进驻,即将有大量企业员工进入园区,使得园区的配套服务严重不足,急需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

2.2.1.2对入园企业的问卷据调查结果显示:

(1)企业对生活配套设施需求最为迫切,如员工宿舍、超市、餐饮服务、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场地和医疗服务等;

(2)各企业对工业配套设施需求较小,主要为会议中心、展示中心与培训中心。

2.3 特点解析

2.3.1讲求房屋的均好性

根据相关的政策,配套服务区提供给产业工人的居住形式包括集中宿舍和单元式公寓,居住形式的不同是由管理层决定的。除居住形式的不同之外,在同一个配套服务区内,应该严格保证每栋住宅在日照、通风、采光、环境的均好性,否则会造成在分配过程中的不平等因素,而使部分住宅难于分配,或是不能满足大部分住户的要求,从而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2.3.2严格控制建筑成本

作为投资建设的配套服务区,建筑成本的控制也显得非常重要,同时应尽量减轻产业工人今后在物业管理上的负担。因此,在建筑空间布局上应做到紧凑节约,建筑立面设计简洁明快,建筑层数应严格控制,绿化环境设计应实用简单。根据南沙已经建成的工业园建筑状况,建筑层数一般控制在11层以内。

2.3.3满足产业工人的使用要求

根据我们的调查,产业工人对服务中心区建设上有以下主要使用要求:

(1)11层以内的住宅设置,物业管理维护费用较低,符合产业工人的收入。

(2)在住宅建筑外观方面,以暖色为主,符合青年打工者的审美需求。

(3)在公共设施方面,对体育、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需求较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区内的人员以中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工人和从事基础工作的普通工人为主,特别是作为主力消费人群的普通工人年龄一般在20-30岁之间,大批工业区内员工下班之后的交友、会友、休闲、娱乐需求也较为突出,对运动、文化娱乐等的要求较高。

3规划设计

3.1 空间结构——轴三带的空间形态

小区空间布局上采用“北低南高、外紧内松”的布局形式,形成“一轴、三带”的空间结构。

在整个小区范围内,形成南部高层住宅组团(分为东西两个组团)、北部宿舍组团(分为四个组团)、西北部为公建组团;中部形成一条贯穿东西、联系南部高层住宅组团和北部宿舍组团的步行商业街,并在南部高层组团中间、北部宿舍组团之间,中部步行街形成三条横向的功能带。(图1、图2)

3.2建筑布局

沿南部用地红线布置一组18栋11+1层小高层住宅和4栋16层高层住宅,充分利用用地南侧的沿河绿化带,形成良好的高层住宅景观。部分高层住宅下设一层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并兼作地下停车库,地下车库出入口设于西侧、东侧规划路上;高层住宅之间的绿化带全部作步行化的处理,与中央绿轴形成一个步行化的整体绿化空间;中部形成步行系统,联系东西两个联体住宅组团;北部组团布置一组6层多层宿舍14栋,沿东西道路设1层的商业裙房,中部为小区的步行主入口;西北组团为商业、经济型酒店、会议和娱乐区。(图3)

3.3道路系统规划

道路系统的设置以“人车分流”为原则,建立车行和人行两套系统,保证人行的舒适性和车行的便捷性。(图4)

3.3.1车行系统

车行系统的设置原则,是将小区车辆尽量引向小区,避免对小区内部环境造成影响。为此将小区车行出入口分别设于西侧万泰路、东侧200米规划路南侧,沿小区中部设置4米车道,平时作为景观步道使用,紧急情况下可做为消防道路使用。在中部设置主车道的基础上,设置若干向东西部联系的尽端式道路,作为进入住宅和宿舍的宅前道路。

3.3.2步行系统

考虑步行人流的多种需求,设计在中央绿轴内设置能够使人快捷通行的步行系统和供人享受绿化环境的休闲性步行系统,并在横向的绿化带设置进入各住宅组团的步行系统。

3.4绿地系统规划

绿地系统地设置,在保证各组团公共绿地的同时,创造更大面积的小区中心绿地,成为产业工人活动的中心和共享的绿化空间。

小区绿地系统由小区级公共绿地、组团级公共绿地、宅旁绿地、西侧防护绿带以及道路绿地组成,构成“点、线、面”的绿地系统。

小区级公共绿地指中部绿轴,由南向北贯穿全区,综合布置小区运动设施、水景设施、休闲设施、活动设施。

组团级公共绿地指东西向的三条绿化带,分别贯穿于南部高层组团之间,北部宿舍之间。

宅旁绿地指住宅周边的绿化用地。

3.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区设有饭堂一座,布置于中部东侧主入口处。服务中心区中部设置卫生医疗站、邮政所、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并与南北两区的住户便捷使用。

4结论

本项目规划设计依托前期调研分析,突出“公平共享”理念,主要体现在空间布局上,保证建筑朝向和建筑布局的均好性,公共空间和生活设施的共享性,基本保证户户南北朝向、户户通风采光良好、户户景色优美,使每户居民都各得其所、安居乐业,从而创造出“和谐人居”的产业工人安置区(图5)。

参考文献:

服务区规划设计第2篇

【关键词】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其设置规划与建设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原则

1、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地方标准

首先,从地方发展差异角度看,由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只能起到借鉴和参考作用,因此建议各地方城市应当在其基础上制定适合自身条件的标准和规范。我国一些发展较快的城市在此方面已经先行一步,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值得借鉴和推广。

2、不同属性设施项目的划分与控制

从分类上看,现行分类标准没有体现公益性和营利性设施的区别,为了区分不同设施对市场经营的反应和自身发展的自由度,增强规范对不同设施的适应度,建议对分类设施中公益性设施和营利性设施依据营利程度不同进行划分。目的在于通过理顺服务设施的性质和发展机制以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控制手段,避免“一刀切”的现象,使规范能更好的起到指导控制的作用。

按照上面的分类,建议对不同属性设施可采取以下不同的控制办法:

1)对公益性设施应明确项目的配置和规模,采取“指令性”配套的办法保证建设实施。

2)对营利性设施则可以采取统筹规划,限定规模的办法指导其建设。在控制原则上应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项目划分宜粗不宜细,规模控制也不宜采取刚性的手段,应具有充分的弹性。

3)公益性与营利性兼有的准公益性设施由于建设不受市场支配但经营管理受市场影响较大,从服务角度来看,如果放松对这些设施配套的控制会导致服务层次的缺失,给居民带来生活上的困难。但从经营角度来看,若采用生搬硬套的硬性的指标和建设原则,将容易导致设施空置浪费的可能。因而对这一类设施原则上应当配建,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前期分析后确定是否实施。这就要求我们的管理部门加强前期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方法上可以采用要求开发商提出前期可行性分析报告,在报告基础上由管理单位从区域角度进行平衡管理,避免资源的浪费。

3、不同类型居住区设施配套的区别与协调

面对城市居住社区的空间分层及日益分化的居民生活服务需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指标体系再笼统地把“居民需求”作为一个整体概念来看待,仅考虑居住社区主体在量上的不同而忽略其在质上的差异,认为“此千人”等于“彼千人”,己是很不合时宜。因而在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上应体现出针对不同居住群体的属性和需求的对应关系,使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作到“因量配置”的同时结合“因质配套”,作到“量体裁衣”区别对待。

4、预留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用地

从实际调研情况看,由于城市用地日趋紧张,开发商为追求开发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在土地利用上精打细算,高层高密是在这一前提下不断增强的趋势,不少居住区内可拓展用地基本为零。应当看到,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应是随社会不断进步发展的动态过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的生活需求将持续变化,更多的设施类型将伴随生活方式的转变而出现。

二、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存在的问题

1、公共服务设施分布比较零散

一名普通的居民,一天需要去买早点、去买菜、去洗衣店、还可能去药店、书店、去缴纳水电费等等,然而这些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分布在不同的地方,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同时影响交通。由于政府部门人力有限,无法及时的对这些项目进行监管,一些生活必要项目由于经营利润低而非法转变为其他盈利项目,例如按摩房、游戏厅等。

2、社区服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养老有待完善

居住组团(街坊)级的配套公建最贴近居民,服务居民最便捷,而现有的配套面积偏小,功能不完善,无法形成规模效应。例如,组团级配套公建中无相关医疗卫生设置,居民无法实现小病不出社区的愿望。医疗卫生功能应在小区级配套公建中设置,而现实中,少数房地产开发商为追求利润,逃避小区级配套公建的建设,人为将小区的规模分割为若干组团分步实施,分别立项,导致按规范只设置组团级配套公建即可,从而小区级配套公建缺失,给居民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3、旧区配套公建面积不足,功能缺失

在中心城区,居住区规模的项目极少,大部分以组团、小区形式出现,特别是旧区改造项目,周边配套公建已无法满足居民的生活要求,新建项目也仅仅能满足自身要求,无法改善区域配套公建不足问题。同时,有些新的配套公建项目并没有及时的反应到《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中(以下简称《定额标准》),例如,在配套公建项目中没有综合执法大队的设置,但实际中确实存在。

4、《定额标准》中未体现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

保障房社区的规划与建设已经成为我国当前完善住房供给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保障房社区从政策、规划、供地、建设、运营、居民结构等多个方面与商品房存在很大的差异,而《定额标准》中未体现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

三、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策略

1、界定设施层级,构建多级服务网络

根据公共设施所承担的服务职能和地域范围的不同,将其划分为以下四个层级:

(1)市级:位于城市中心,辐射整个城市乃至更大地区的大型综合性中心;

(2)区级:以行政分区为主,服务于整个行政区域,具有较强的城市综合职能;

(3)片区级:承担一定区域的综合服务职能,基本实现内部自我平衡和自给自足的地区;

(4)社区级:结合我国居民当前的生活和出行方式,从设施均衡布局和内部服务自足性的角度出发,界定社区以半径约500-1000m范围为标准规模,配建较完善的能满足单元内部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使各种功能活动实现较均衡的混合。此类设施主要在下一层次的社区公共设施规划中进行统一配建。

2、应对社会分化,实现多元分异供给

应对社会群体分化和公共设施需求差异,规划研究中主要采用以下三种方法:

(1)规划社区和服务半径的修正。规划社区是配置公共设施的基本单位,但对于不同的社区,由于居住密度和人群特点的不同,社区划分和设施服务半径应体现一定的差异。例如,对于居住在别墅群中的高收入群体,由于居住密度相当低,在标准服务半径内可能没有足够的需求人口。考虑到这些家庭通常具有较强的出行能力,在规划中可以适当扩大规划单元的范围,即提高相应设施的服务半径,而不是机械套用千人指标。

(2)不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差异性配置。对于不同类型的组团社区,由于居住群体的差异,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传统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仅以用地和人口总量作为参考依据显然是不够的,应根据各类社区所承载的社会群体构成及其需求的不同,以人口密度、年龄构成、社会经济地位等社会特征作为配套标准的修正性参数,共同构成体现差异化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3)特定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核算。对于面向学龄儿童、老龄人口等特定群体的服务设施,需要进行群体总量分析和发展预测,同时结合人口流动和分布趋势,判断该类人群的相对密集聚集区,尽量集中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结束语

城市居民的一生中,约有三分之二以上时间是在居住区内度过,因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必须研究居民的行为轨迹与活动要求,同时为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各个职能部门应从破除部门垄断和改革社区体制入手,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形成多方参与、责权明晰、配置合理、和谐有序、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建立起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以便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卫生、方便、舒适、优美、和谐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 苏立琼. 浅议上海中心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以长宁区为例[J]. 上海城市规划. 2007(05)

服务区规划设计第3篇

关键词:海市蜃楼;灵动;相趁互容;

近年来,在财政经营上市场型度假中心要胜过定向型度假中心,对于想在周边地区活动的旅游者来说,市场型旅游购物中心比那些高端的商厦更具吸引力。

以郑石高速石人山服务北区设计为例,其占地229.65亩,座落在一个依山傍水的山丘上,通过吊桥,与主线隔河相望。温泉、水库、大佛、青山绿水、灵韵秀色,为规划建筑设计提供了优美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 。

规划设计理念为:

和谐

以人为本、尊重自然;山、水、人、林、路和谐共生。

风水理论认为,气是万物的本源,太极即气,顺乘生气,气乘风则散,界水而止,故人聚之而不散。

提倡在有生气的地方修建建筑。于此人们能够得到悠闲、自在、轻松和充满人情味的精神体验,回到一种田园牧歌式的生活中去,减轻城市生活所带来的压抑感、紧张感。

“空山飞虹幽林碧,曲径漫徊别洞天;

月明山青水弹琴,云逸风清鸟唱歌。”

营造出了一种意境;一种有别于闹市喧嚣的建筑;融会自然之小夜曲。

建筑与环境相互渗透,将建筑与环境的绿化、广场、城市建筑等联系在一起,为山中的城、城中的水、城市的人勾勒一幅山水城的互为渗透的画卷,创造出一种舒适、愉悦,可亲可近、寄托心灵的休闲空间。

二、总体构思:

海市蜃楼:

尊从自然,依山就水,楼借山势,水趁仙境,路随山走,形成“海市蜃楼”胜景,又保持了山林的原有风貌。

灵动:

在空间处理上从根本上抓住了山的脉络,进行灵动化处理,建筑似贝壳、似琴键、环撒着点点珍珠;似飞鸟、像凤凰,与高速路蜿蜒的巨龙遥相呼映,呈现出一幅龙凤呈祥的壮丽景观。

相趁互容:

“山川缭绕苍冥外,殿宇参差碧落中”

依山就势,绿树郁郁葱葱,建筑层层叠叠,半隐半现于山林之中。

三、讲求8性:(此处主要从建筑方案设计着手)

1、功能性:住宿、就餐、旅游、休闲、度假、会议、培训功能齐全,各项功能较为完善。

2、实用性: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有高、中、低档客房配置。

3、舒适性:各功能布局合理,服务方便、舒适、快捷。

4、趣味性:空间构成丰富多变,互相渗透,左右呼应;一步一景,步移景异,曲径通幽。戏水、垂钓、野饮、游艇,富有生活情趣。

5、景观性:建筑融入环境,环境衬托建筑,又有山景、水景映衬,景观走廊魔幻通畅。

6、私密性:各项功能分合自如;每栋建筑用绿化分隔,每个空间相对独立,互不干扰。

7、均好性:根据山地建筑特点,结合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建筑物背阴向阳,背山面水,日照、采光、通风良好,视线开阔。

8、可持发展性:可分期实施,可分组建设,不断延续,可持续发展。

四、规划分区

尊重自然原始风貌,减少土方量,注意满足功能需求,不对环境造成过多负担是本方岸的主要着眼点。根据区位特色,使用者活动内容、温泉周边环境及对外交通,管网布置情况,分为5区,分别为:滨河观景区、星级酒店区、商务度假区、温泉嬉游区、户外活动区。

占地40亩,河岸布置亲水平台、小型的休闲广场、亭台竹榭等,满足各个层次人群、各年龄阶段的需求。

2、星级酒店区:在用地地理位置及形态的视觉中心布置一星级酒店,占地70亩。提供各种商务服务,如大型的企业会议,娱乐竞赛,休闲度假等等,同时使居住在酒店中的游客最大视角的观赏景区猗人的风光。

建筑设计:设计依山就势,不破坏自然环境,不大填大挖;能分期建设,分步实施,可持续发展;结合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特点,建筑物背阴向阳,背山面水,视线通畅;建筑风格与自然环境协调。

主体建筑随坡就势,层叠式布置,在中部为酒店大堂,人流交通的枢纽,空间开畅,视线通透,通过扶梯和步梯与后侧会议室,培训教室和休闲娱乐空间相连,西侧通过连廊与客房层层相连,东侧通过连廊与餐厅相连,整体建筑分区明确,交通顺畅。

建筑空间:依山就势,层层递进,引人入胜。空间组合简约又不简单,平面功能明确又不失丰富。

建设规摸:高档综合型140床,每床面积控制在100m2以内;中档综合型100床,每床面积控制在80m2以内;培训教室设4个,培训人数160人;设450人大餐厅、清真餐厅和西餐厅、风味餐厅,操作间分别设置。职工有单独的宿舍、餐厅、洗浴设备。配套功能、设施按比例设置。

建筑设备:每个高于四层的使用单元均考虑设置或予留电梯;每个用水点有冷、热供水系统。桑拿、戏水池要有净化、消毒。有分区的污水处理系统和中水系统。电力系统一级负荷,考虑有景观照明。分区设地温中央空调;建筑考虑了保温节能、节水、节电。

建筑造型:高中低搭配,轮廓线丰富,较符合原生态的环境。外装内装及材料符合建筑造型和地域特点。

3、商务度假区: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建筑占地60亩,主要为单体别墅度假,均为三层建筑,15栋196床,每栋450m2以内,有400座大会议室一个和单独的150座小会议室。围绕星级酒店,面向河流,依山而建,地势高差较大处,设置石梯,种植大量花草、树木,放置各种景石、路灯。

4、温泉嬉游区:占地15亩,碧水蓝天,温情嬉戏。

5、户外活动区:占地20亩,动静皆宜,驻步其中。

五、功能分析:

高档、中档客房部、复式单元客房,高中、低结合;主楼居中设置,服务半径短,朝向好,景观好,强调了主体。综合楼:住宿、餐饮、休闲、会议、培训功能齐全。除满足300余人就餐、住宿等需求外。还考虑青山、绿水、大佛等元素,把绿色餐饮、旅游、野炊、垂钓、温泉、休闲、娱乐、健身、培训、观佛平台等功能融入设计中;

六、道路组织:

北区路网区域内环形布置,人车流线便捷,高速路切入顺畅,南北区连接大桥,跨度较短位置适中;每个使用单元均有足够的停车位。交通流线合理,东西向高速路的切入顺畅,管理方便,有充余的停车场地。

七、景观分析:

背阴向阳,背山面水,景观视线走廊通畅,景中有我,我中有景,结合戏水、桑拿的中水处理,在主体建筑间设一曲径小溪,层层叠叠,饶有情趣。绿化树种:高中低立体组合,以乔木为主,以遮挡需求为原则;沿路网布置灌木、绿篱引导;草坪拾遗补缺,配合功能;名贵树种点缀其中供人观赏。

八、灯光设想:

泛光灯,草坪灯,轮廊灯,点线面结合。夜晚从高速路远望象仙境,如“海市蜃楼”。

参考文献:

[1](英)玛格丽特•哈飞戴恩. 度假中心设计完全指南.[M] .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

服务区规划设计第4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服务型老年社区;规划设计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中国1999年进入了老龄社会,目前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

我国目前65岁以上老年人口1.19亿,占总人口比例的13.26%。年增长老年人口数596万人,年增长速度3.28%;预计到2015年我国老年人口将高达2.16亿。但是目前的养老环境无论从居住条件,还是养老服务水平,都不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老年社区设计依据从根本上说,就是老年人的居住生活特征。只有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进行深入的了解研究,才能设计出真正适宜老年人居住的住宅。

1 老年人的生理特征及心理需求

通常国际上将65岁以上的老人定为需要社会提供服务,并获得关照的界线。根据老人的健康行为的特征,可将老人分为四个年龄段:60岁-64岁为健康活跃期;65岁-74岁为自理自立期;75岁-84岁为行动缓慢期;85岁以后为照顾关怀期。

1.1 老年人的生理特征

进入65岁以后老年人的身体机能在日益衰退,主要表现为听力下降,视力退化,甚至需要借助辅助工具才能满足日常生活所需;身高萎缩,四肢行动迟缓,动作的准确度和判断能力都趋弱;嗅觉和触觉上反应比较迟钝,使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上升;机械记忆力大幅度减退,学习能力弱化,对新环境和新事物的接受适应能力差。这些特征都对服务型老年社区的设计提出了新的、更细致的要求。

1.2 老年人的心理需求

随着身体的衰老,老年人心理也在发生变化。他们更加注重保健,更需要方便、舒适、无障碍的生活环境;老年人对安全的需要较其他人群更为迫切,尤为集中在医、住和行这样三个方面;在归属与爱方面,他们渴望与他人交流,害怕孤寂,希望受到别人尊重,得到社会群体的接纳和重视。在老年社区的设计中要重视和理解老年人的心理智特点,解决老年人的心理需求。

2 老年社区的分类

依据老人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健康行为特征,可以把老年人分为自理老人――日常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介助老人――日常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帮助的老年人;

介护老人――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失能老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必须依靠他人照料的老年人;

失智老人――患有认知功能障碍症的老人。

老年社区就是在一个较大规模范围内,创造包括居家养老的,老年公寓和养老院在内的养老设施,也包括供社会老人共用的老年康复医疗中心、便利中心、教育中心、科技活动中心、公配中心和家政服务中心的公共设施,为社区老人提供各种服务。针对不同类型老人的需求可以把老年社区分为:活力成人社区、持续照料型退休社区、自理居住型社区、介助式居住型社区、失智照料区域、医疗护理型机构、日间护理中心。

3 服务型老年社区的规划设计

3.1 规划阶段

在规划阶段要从整体上考虑社区的选址、硬件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在区位选择上既要顾及老年人出行不便的特点,也要尊重老年人喜欢安静、注重养生保健的心理,选择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空气新鲜的区域,场地周边活动安全,不宜与成年人活跃出入娱乐区相邻近;区域周边的生活气息浓郁,避免让老人产生与社会相隔绝,被社会所遗弃的消极心理。

服务型老年社区应当配备的基础设施要考虑老年人的居住习惯,能够满足他们日常的生活需要。主要有居室、会谈室、静养室(患轻度疾病的老人的隔离室)、医务室、集会室、食堂、厨房、洗脸间、浴室、厕所、洗衣房、晾晒场、办公、值班、仓库等。

老年人日常活动半径为450米,以此标准设置配套的服务设施。小区内专为老年服务的公用建筑,例如以下:护理室:护理与日常监护活动基地;康复理疗室;医务室:包含日常健康管理、咨询、诊察、配药的设施。

3.2 建筑设计要点

3.2.1 室内居住空间的设计要点

在涉及老年人活动、生活的建筑空间内都要进行无障碍设计,充分的无障碍不仅可以保证老年人生活的便捷性,也提高了老年人活动的安全性。

老年人的居室要求稍宽敞一些,以便于行走和活动,在每个房间的入口处设置亮度充分的照明设备,并且选取易操作的开关;开关门的形式应简化,选择易于操作的门把手;室内要求通风、干燥、透光;内部设施要便于老年人使用和行动。比如卫生间要安装使用方便的坐便器并设置扶手;在浴室内设置洗浴座椅及扶手;要充分考虑使用厨房的安全性和方便性,在厨房内合理配置洗碗池、操作台,安装为防止火灾等的自动告警装置;在卧室中为防备万一情况发生,应在床边设置紧急呼叫设备;室内地面进行防滑处理,消除每个房间之间的地面高度差,方便老年人出入。

3.2.2 社区公共空间能够保证老年人出行的便捷和安全

在有台阶地方应设置坡度平缓的台阶和斜面,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的安全档台。楼梯和斜坡应设置连续式扶手,扶手应安装牢固,同时还应注意扶手的手感和耐久性。踏步踢面高不宜大于120mm,踏面宽不应小于380mm。地面铺设应平坦,不应出现积水现象,使用浸水也防滑的地面材料。设置排水沟时,应配水沟盖,水沟盖不应妨碍轮椅乘坐人的通行。出入口及斜坡上方宜设置房檐。

3.2.3 社区的外部空间环境设计要点

第一,外部环境应该创造多层次交往空间。交流是老年人精神寄托的重要方式,是传递感情的重要途径。通过围合或半围合空间的设计,配以符合老年人体征的座椅设施,可采用亭、廊、花架等形式,为满足老年人社交需要提供良好的空间氛围。

第二,外部空间环境应满足老年人的行为需求。老年人的余暇时间比较丰富,为合理消费余暇时间就必须提供必要的空间环境。例如为了满足老年人从事兴趣爱好活动的需要,就要在社区中有可以进行此类活动的场所;要满足老人体育锻炼的需要就要在住宅附近有进行体育锻炼的场所;为了满足老年人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的需要,就要在居住区附近有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

4 总结语

服务型老年社区的规划设计应该以老年人为核(下转第260页)(上接第231页)心,以满足老年人基本物质、精神生活为前提,并通过设施服务补偿老年人各种能力的下降,体现对其特殊的关怀。

【参考文献】

[1]段伟.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居住区规划研究[D].安徽建筑工业学院,2010.

[2]陈实.老年人社区居住环境空间需求研究[D].湖南大学,2010.

服务区规划设计第5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的应符合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设置标准和设置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本款所列部门以下简称发证部门)

第三条申请新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申请表》;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发证部门根据设置标准和当地的设置规划及以上材料对新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备案。

第四条申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应当具备设置标准规定的条件,填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或《条例》实施前已取得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科室设置情况;

(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任职履历证明复印件;

(六)设备清单;

(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

(八)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五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申请单位向审批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交的材料。

(二)发证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三)对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发证部门组织3-9名专家和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执业人员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进行抽查考核,并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四)发证部门根据评审结果、服务需求等情况作出是否准予执业及批准执业项目的决定,对准予执业的单位进行注册登记,颁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及副本,并在《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项目。对不准予执业的,将评审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通知申请单位。

第六条发证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单位提交本办法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注册: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的;

(二)工作用房不能满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需要的;

(三)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正常运转的;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的;

(五)消毒、无菌操作、业务技术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的;

(六)聘用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

(七)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

第八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校验期为3年。发证部门每3年进行一次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校验手续。发证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收到下列全部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校验: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申请表》;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期内工作报告;

(四)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校验合格的,换发《许可证》,同时在《许可证》副本上做相应记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遗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及时声明和公告,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证部门可以根据情况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

(二)超越《许可证》载明的项目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发现有做假手术、开假证明及重大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事故;

(四)评审不合格或不参加评审;

(五)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期间;

(六)使用未经认可或不宜继续使用的诊疗技术与方法;

(七)擅自聘用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活动;

(八)违反《条例》有关执业的规定;

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发证部门注销其《许可证》。

第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项目、床位数的,必须在变更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变更申请表》;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四)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申请增加服务项目的,按上款规定办理变更服务项目登记。

第十一条发证部门在受理变更申请后,依据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核准变更的,换发《许可证》,并在副本上作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停业,应当经原发证部门批准。除改建、扩建、迁移原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停业不得超过一年。否则视为歇业,应予注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办理注销,应缴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印章。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的命名由通用名称和识别名称构成。

通用名称为:计划生育服务站(中心、所);生殖保健站(院、所、中心);

识别名称为:地名、单位名和核准机关批准使用的名称。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设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按下列原则命名:

(一)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生殖保健服务中心或者其他由省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名称;

(二)设区的市级:××市(地区、自治州)计划生育指导中心(站、所);

(三)县级:××县(市、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四)乡级:××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站)。

第十五条经审批准予执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在其执业活动中按规定使用“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标志。

第十六条发证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将本办法所涉及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校验等材料统一归档。

第十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设置审批、执业许可、校验、变更、评审时,应当交纳费用,具体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

第十八条《条例》实施前已经执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其时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

服务区规划设计第6篇

关键字:社区养老社区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 S611文献标识码: A

一.相关概念

1.社区: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在构成社区的最基本的要素上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普遍认为一个社区应该包括一定数量的人口、一定范围的地域、一定规模的设施、一定特征的文化、一定类型的组织。社区就是这样一个“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做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2.养老社区: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在为居家老人照料服务方面,又以上门服务为主,托老所服务为辅的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的养老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料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士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

3.规划:指进行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考量和设计未来整套行动方案。

4.设计:是把一种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的形式传达出来的活动过程。设计就是造物活动进行预先的计划,可以把任何造物活动的计划技术和计划过程理解为设计,是对事物一个统筹规划的一个过程的总称。

二.当前我国综合性养老社区的规划发展现状

1.当前养老社区规划体制尚不健全。综合性社区养老的建设需要各方努力,不仅需要细心严谨的工作,还需要明确的法律规范管理以及各地政府的相关政策指导,由各地政府设定专门的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是较好的选择。但是目前大多数综合性养老社区各项规划体制尚不健全,尚未形成能够统一领导的相关配套管理体制。增加了综合性养老社区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以及不稳定性,难以做到可持续发展。

2.当前养老社区规划方案落后。为了更好的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各地政府都投入资金加强了对养老社区的建设,但是针对养老社区的规划存在问题。主要包括综合性的功能内容不健全,区位优势不明显,设施规划落后,养老标准落后,与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同时缺乏对规划的方案的审核与调查,方案的出台后即落后于快速发展的养老社区多样化需求,无法为老人提供综合齐全的养老场所。

3.当前养老社区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低。养老社区的服务对象都是老龄化人口居多,所以需要以满足老人日常生活需要为目的的服务技能,但是目前我国养老社区的服务人员大多是退休人员以及家庭妇女等,这些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社区养老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更没有基于提高服务水平的培训,导致无法满足老龄人口的多样化需求,不能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设置服务项目和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而影响养老社区的服务水平与服务满意度。而在发达国家,进行养老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任职资格或接受过系统的培训,由此可见,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4.当前我国综合性养老社区的规划发展缺乏资金以及政策支持。为了应对老龄化的趋势,国家必须就综合性养老社区的建设规划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与政策支持,同时需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社区养老服务意识,吸引社会以及个人投资。如果大量养老社区无法实现规划建设要求,影响的是普遍的民生问题,资金和相关政策的缺失将成为综合性养老社区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

三.当前综合性养老社区的规划原则

1.社区的选址与规模的规划原则。首先社区选址决定了社区居民的生活便捷程度,选址时不仅要考虑交通可达性高的区域,利于老人的出行以及亲属以及服务人员的照料,还要考虑临近医院等急救场所,并须与医院形成合作关系,以便老人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其次社区选址时对周边环境也应予以考虑,尽可能的减少噪音以及其他的污染,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对老人的康复和生活具有重要的作用。最后养老社区的规划规模不宜过大,由于老人的记忆力的消退,对于周边环境以及人群的辨识力下降,与周边陌生的邻居相处存在较大的障碍,因此养老社区的规划规模应当适中,以便老人与周边邻居保持良好的关系,获得更多的社区归属感和幸福感。

2.社区交通规划的原则。应充分考虑社区道路规划,设置人车分界线或机动车专用线,实现人车分流,既不影响主干道的行车,同时人行通道紧密串联个养老社区方便老人及时出行。 人行通道尽可能呈环形,并设置风雨连廊,在道路周边应设置扶手等辅助设备,便于老人生活出行。在养老社区内设置的集中停车区域应尽可能设置在地上,如设置在地下,需设置停车库至居住区域的连接通道,同时在地面上需设置救护车专用停车位,并考虑老人专用骑行设备、轮椅的停放处,充分考虑老人的出行便捷程度。通过社区交通规划,实现社区交通的良好管理,避免出现社区内外的交通拥堵。

3.社区服务配套设施齐全且实用的原则。对社区服务配套设施进行分类规划,按设施规划用途不同、使用对象不同划分各个区域,避免出现设施过于集中从而导致人员集中于某个区域,造成混乱。设施规划应有利于养老社区的人员使用与使用便捷,同时应在老人经常活动的区域进行辅助设备安装,各类养老社区配套设施的位置应根据使用频率与老人的行动能力而确定。据调查,老年人75.5%的出行距离都在2km以内,62.5%的出行时间都在20分钟以内,因此设施配置与老人居住区域的距离不应超出上述范围。此外,随着老人的年龄增加,医疗服务站不应太远,能够保障老人及时到达并接受医疗服务。

四.总结

随着老龄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养老社区的发展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此类社区的建设为解决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各级政府应更加注重综合性养老社区的建设,加强政策支持以及资金支持。如何做好综合性养老社区的规划不仅是当代老年人的呼唤,也是老龄化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值得每个规划工作者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

参考文献

1.周燕珉 林婧怡;我国养老社区的发展现状与规划原则探析[J];城市规划;2012年01期

2. 柴彦威,刘璇;城市老龄化问题研究的时间地理学框架与展望[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2年03期

3.我国养老社区的发展现状与规划原则探析豆丁网

服务区规划设计第7篇

为更好地适应全区城市化加快发展的形势,进一步深化“卫生强区”建设,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的与大都市中心区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工作目标

根据《*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我区到2020年将设置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着力形成“一轴、两心、三级”的卫生资源布局,为在2010年前初步形成卫生资源布局的框架,现提出三年总体工作目标。

(一)三年总体目标

1、新建区公共卫生综合大楼。

2、续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

3、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

4、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

5、迁建、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7个。

6、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0个。

(二)分年度目标

1、20*年目标: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续建1个;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8个;迁建、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9个。启动区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建设选址论证工作,对*区人民医院设置调整进行可行性论证。

2、20*年目标:启动区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建设的前期工作;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迁建、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3个。

3、2010年目标:区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开工建设;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迁建1个;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0个;迁建、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

20*-2010年的个别项目将根据大项目推进情况及城市化推进速度适当调整。

各年度建设情况详见附件1。

二、20*年建设任务

1、区级医疗卫生筹建项目:启动区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建设选址论证工作,对*区人民医院设置调整进行可行性论证。

2、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一分中心(*东单元)、*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一分中心(*中心单元)、*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续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月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青服装交易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5、迁建、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9个):其中迁建章家坝社区卫生服务站、机神社区卫生服务站、宣家埠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水墩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改建健风社区卫生服务站、观音塘社区卫生服务站、万家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黄家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分管区长牵头,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人参加,分析研究解决建设计划中的政策性问题和牵涉多部门的问题。

2、坚持标准。一是严守工作标准。在实施中,必须严格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规定的规模、时序、进度高标准、严要求的抓好落实,为推进卫生强区、强镇(街道)打好基础。二是严守建设标准。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三是严守配置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按照国家配置标准配(补)齐基本设备。

服务区规划设计第8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城乡规划;应对措施

从1999年我国正式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已经成了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也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课题,并且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作为一个综合性的学科,城乡规划必须把人口老龄化纳入到自己的规划体系中来,深刻的认识到老龄化问题的存在,明确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变革。对于城乡规划中的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把人口老龄化当做一个切实存在的社会问题,梳理和总结老龄化的相关问题的要素和特点,营造对老年友好的城乡整体环境。

一.人口老龄化给城乡规划带来的问题

首先是老年人人口分布不均匀,人口老龄化不均匀主要体现在城乡分布的不均,这些都跟当地的经济发展有关,而且很多农村地区的空巢现象非常严重,这种人口的分布不均匀制约了城乡规划工作的大范围的推广力度,需要实际考虑到不同的人口分布。其次是现有的养老基础设施不足,基础设施和相关的社区生活配套服务是城乡规划中的重点,但是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的不足给当前的城乡规划造成了不小的困难,导致基层养老服务形同虚设,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表现出了供给的严重矛盾,对于老年人的养老环境造成了非常大的挑战。最后是适合老年人居住的空间逐渐的缩小,从居住的层面,老年由于生理机能的逐渐减退,决定了老年人对于公共设施的布局都有着较高的要求,在城乡规划中要重点考虑到很多老年人日常生活有关的机构设计,例如医院、健身场所等公共服务的的设施体现出对老年人的友好性,从空间上尊重老年人,降低他们生活中不必要的麻烦。

二.老龄化背景下城乡规划的重点

由于我国目前的养老多以居家养老为主,所以当前我国城乡规划中的养老设施也要适配这个特点。从城乡规划的角度给予空间设计的合理性,在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的同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计养老服务设施和城市空间的整体设计,一方面尊重中国“在家养老”的养老模式,一方面着重规划老年人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老年人交通出行的便利性。围绕老年人衣食住行的每一个环节,提供更为便捷和人性化的城乡规划设计,综合的考虑养老服务设施、公共活动空间和交通设施。

1、营造适老居住区

针对我国在家养老的传统思想,营造适合老年人居住的社区是当下城乡规划中面对老龄化的重要改进,考虑到老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的特点,以居民区的住宅为主要的载体,配套建设老年人无障碍服务设施的社区,主要的面向的对象是孤寡独居老人。为了考虑到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的需求,在居住区域内根据人群密集度分别设立一般居住社区和独立养老居住社区。而独立养老居住社区的建设,我们可以参考美国太阳城的构建模式,使用商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主要针对中等收入水平或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一系列的商业化的服务,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而一般居住区,则需要做出适应性的调整,体现在老年人与社会的融合。

2、养老服务设施

养老服务设施一般是面向公众,主要包括了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两大类。其中机构养老设施一般有两大类,主要有养老院和养护院。其中养老院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性事业组织,主要收养的对象是“五保”老人,也可以接受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坚持自愿入院出院的原则,平常也可以组织很多适量的劳动和文化活动。养护院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介护老人,就是那些有一定照护难度的老人,并为他们提供关于健康、饮食、娱乐等服务的养护机构。这些养老服务设施的设计要求是,要尽量的靠近公共交通社会,还要尽量的靠近公共医疗设施和公共的空间等。而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社区中配套的养老设施,设计的过程中主要考虑到服务的辐射范围。

3、适老交通设施

适老交通设施主要是营造适合老年出行的交通设施,对于老年人出行的过程,可以做到舒适便捷等无障碍的交通服务,针对老年人特点建设适老和宜老的交通设施。

4、老年公共开敞空间

适合老年人的公共敞开空间有一定的公共性,主要针对老年人公共社交和集体的相关活动,比如集体娱乐、集体健身、集体组织的文娱活动等的户外公共空间的建设,空间具备一定的公共性,同样的,在公共开敞空间的设计上也要注重于养老设施和交通服务设施的临近性。

5、为老服务设施

为老设施的建设上一定要避免和其他服务设施的重复,在满足基本的公共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布局上,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相关的文化娱乐和再教育等精神活动的服务设施。

三.针对老龄化问题城市规划需要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随着老龄化对城乡发展的影响的不断扩大,城乡规划体系中对于老龄化的要素的分析必须也加快工作的进度,能够有效分析老龄化的趋势,提出适应未来的建设目标和战略,以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为出发点,针对性的强化养老服务设施的重要作用,明确服务设施的辐射半径,重点解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强化相关设计和布局。具体的措施有:

1、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要求我们在研究老龄化人口规律的基础上,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重点的分析和规划,并以此为主要的设计思想,围绕周边的服务加大其他相关基础设施的布局,因地制宜,对医疗、卫生、教育等关系民生的基础公共服务机构进行布局上的配合。

2、城市的总体规划,主要体现在城乡的差距上,对于城乡差距,适当的调整养老设施的服务的人均和总量,综合考虑城乡差距,结合城市居民的生活习惯,明确各类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

3、控制性的详细规划。所谓控制性的规划,即在落实到城乡规划的实际工作中,以切合实际的规划目标对公共设施的建设采取重点的控制性措施,并且以此作为主要的引导目标,对于老年基础设施采取重点的控制和管理,满足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效益的使用范围。

结语:面对日益扩大的老龄化问题,我们要认清楚老龄化带来的具体改变和需求,针对这些问题结合老年人的特点,在科学规范的城乡规划的前提下,贯彻以人为本的具体思想,针对性的提出适合老年居住和生活的城乡规划方案,营造宜老为老的养老环境,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陈小卉,杨红平.老龄化背景下城乡规划应对研究――以江苏为例[J].城市规划,2013,37(9):17-21

服务区规划设计第9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服务社会主义新社区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坚持立足基层、面向社区,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通过专项促进活动的开展,把全区基层法律工作者思想统一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区建设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上来,达到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成效进一步显现的目的。

二、主要内容

专项促进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区、共建和谐”,以落实“学习—实践—建设”各项计划为主要内容,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不断进步。

(一)学习计划。法律服务所要认真完成以下学习计划:一是理论学习计划。各所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社区”、“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及司法部、省委、市委有关部署和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历史机遇、职业使命和社会责任。二是业务规范学习计划。重点组织学习《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执业自律公约》、《**市基层法律服务所诚信执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和业务档案管理,规范诚信执业行为,端正行风。三是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好《物权法》等新颁法律法规,增加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服务的专业知识储备。四是职业技能、技巧学习计划。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计算机信息技术、外语、沟通心理学等基本技能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实践计划。法律服务所要以“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为依托,认真落实以下实践计划:一是志愿者行动计划。基层法律工作者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法律服务志愿团、企业法律顾问志愿团、助老助残志愿团、青少年维权和新市民维权等志愿组织,发扬新时期志愿者精神,为社会公益性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二是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行动计划。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依法解决企业重组改制等引发的涉法涉诉问题,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三是法律援助行动计划。基层法律工作者要积极开展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法律援助工作,按照市局要求,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必须完成两件以上法律援助标准件。四是和谐发展行动计划。组织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街道涉法和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社区矫正试点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建设计划。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推动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1、组织机构建设计划。按照“一街一所”原则适时调整法律服务所布局,逐步改善法律服务所执业场所、基础设施、办公条件,规范法律服务所名称、印章、牌匾,不断促进法律服务所上规模、上档次。2、队伍建设计划。加强对法律服务所主任和新录用人员的培训,重点吸纳专业知识扎实、社会责任心强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才加入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对不珍惜岗位、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重损害队伍形象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建设高素质法律服务队伍。3、诚信建设计划。强化法律服务所自律管理,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诚信执业监督,完善诚信执业档案,引导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内部诚信和谐、外部群众认可的良好发展环境。4、先进文化建设计划。加强党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促进行业和团队先进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和宣传行业和团队核心文化精神,增强凝聚力,努力建设一支活跃在基层、服务在一线、心系群众甘苦、愿为百姓解难的优秀法律服务团队。

三、方法步骤

一是动员部署学习讨论阶段(从2007年8月15日至8月底)。区司法局组织召开活动动员会,法律服务所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和组织讨论相结合、演讲比赛和抽查考评相结合等方式,认真完成学习讨论计划,不走过场。

二是查摆问题整改提高阶段(2007年9月至2007年10月)。各所对照专项促进活动各项计划和有关规定,认真查摆自我管理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不积、不留后患。

三是实践和建设计划落实阶段(2007年9月至2008年2月)。各法律服务所要采取边查边改、边实践边建设的方式推进实践和建设计划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年内至少要办结1件实事,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各法律服务所要在8月20日前将承诺办实事的内容上报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跟踪监督实施。

四是总结评比推优阶段(2008年3月至2008年4月)。区司法局将对开展这次专项促进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各所务必于2008年2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区司法局基层科。活动结束后,区局将根据各所开展活动的情况组织评比,并将优秀工作成果向市局推荐,市局将择优向省厅推荐。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促进活动,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响应司法部“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也是今年基层法律服务重点工作目标之一。各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抓出成效。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法律服务所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所开展专项促进活动的具体实施计划,细化工作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各所活动方案务必于8月底前报区司法局基层科。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