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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学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4-23 15:38:16

人口学论文

人口学论文第1篇

关键词:学生英语口语兴趣

笔者在学校进行成人英语教学的几年中,发现由于学生基础差,又是在职学习,学习时间不多,口语底子相当薄弱。当今社会对英语口语的要求很高,为了让学生能学有所用,我在口语教学方面格外下功夫,总结出口语教学的一些心得,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让学生主动开口

在英语教学中,我们应激发学生对英语口语学习的积极性。被动的让学生学习英语口语往往是事倍功半,而底子薄的同学很容易产生放弃情绪,所以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常变换教学内容和形式。

为了让学生较多使用英语,产生能用流利的英语讲话的欲望,我们向学生先传授一些非常有趣的短语、习惯用语等,这样既可以活跃课堂气氛,又可以为学生打好基础,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学到知识。我们可以举出一些短语,如“Aluckydog”(幸运儿),“Loveme,lovemydog”(爱屋及乌),“Indeepwater”(在水深火热中),“Themonkmayrunaway,butthetemplecan’trunwithhim.”(跑了和尚跑不了庙),“Toputonairs”(摆架子),“Athornintheflesh”(眼中钉),“Tofishintroubledwaters”(浑水摸鱼)等,让学生根据学过的知识翻译过来,因为这些短语、习惯用语与日常生活比较贴近,所以课堂气氛马上高涨起来,学生的学习兴趣被激发了出来。但当我让学生用这里的词造句,尽量表达流利时,教室里顿时沉默下来。他们开口说英语的最大阻力就是他们自己的心理障碍,怕说错了人家笑话。等了好几分钟,也没有人敢自愿上台,为了打破僵局,我用“Thickchecksbringsuccess”(厚着两脸皮,处处占便宜)来鼓励学生,终于有位学生主动站起来,虽然讲的不很合语法,但紧张的气氛被打破了,课堂又恢复了轻松愉快。学生们这时一个接一个地说,真正做到了开口说话的突破,那么在以后的课堂上类似的锻炼逐渐多了起来。

二、营造活跃的课堂气氛

一些学生由于羞于开口,他们开口锻炼的机会就少得可怜。为了让这部分学生也开口说英语,我就经常给他们讲英语故事,用英语介绍时事政治,以培养他们的语感;或者在每堂课前安排几个学生各自用几分钟进行新闻汇报或讲笑话故事,并给他们打分。通过采取这样强硬的措施逼所有学生开口,无形之中他们说的机会就增多了,即使是以前很少抛头露面的学生经过几次这样的锻炼,以后也就不再怯场了。在课堂上的讨论话题应设计得巧妙,以让学生有话可讲,有事去讲。电影TheTitanic播映后,组织了讨论会,许多学生都发表了感慨。Whoisyourfavoritenovelist?(谁是你最喜欢的小说家),Whatisyourfavoritenovel(你最喜欢的小说是什么),Thefunofliving(潇洒人生),Aminuteonfun(开心一刻),Believeitornot(信不信由你),学生们对这些话题的讨论都很热烈。总之,永远保持一种新鲜感对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是很有必要的。

三、组织互助组,创造用英语说话的环境

我教的班级学生年龄的差距很大,有20岁左右的年轻人,也有40多岁的中年人,年龄的差异造成学生对于知识的接受方面快慢不一。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就让年轻的学生和年龄较大的学生、水平高的学生和水平低的学生互相帮助,结成互助组,让他们相互带动,共同提高。

根深蒂固的“母语”对于学习外语有一定的负作用,因此,我规定在课堂上学生和学生之间沟通只能用英语。一开始,学生很不适应,常常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但时间一长,学生的口语水平就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也养成了用英语说话的习惯。

除了课堂上指导学生,课后最好利用课外时间,让学生随时找、问些口语学习方面的问题。翻译要相当精密,符合语法。让学生在掌握大量词汇的基础上,讲究翻译技巧,循序渐进,我们应向学生提供这方面的经验。课后自由交谈,可纠正读音,也可让学生准备些话题,营造一个语言环境,多说多讲,尽量用英语表达自己的想法。

人口学论文第2篇

一、清代边疆移民的群像素描

移民的概念不同于人口流动。所谓人口流动,是特指人口在地区间所出现的各种各样短期的、重复的或周期性的运动。这种人没有长期改变居住地的意图,他们出去了还要回来。目前人口学界对迁往他地达多久为移民尚无确定的标准;实际生活中移民与人口流动之间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关系,所以有时难以严格区分。如张宗昌于光绪七年(1881年)出生于山东省掖县祝家庄,父亲是喇叭手、剃头匠,母亲是巫婆。张宗昌十二、三岁时帮其父掌铙钹,混日子,十五、六岁时随其母赴辽宁营口,在一家“宝棚”(即)为赌佣,给赌徒端水送茶、跑脚打杂,昼夜与赌棍、小偷一类为伍,因被当地士绅视为祸患而遭驱逐,遂无处栖身,四处流浪,最后到北满当一名修筑中东铁路的工人,不久又沦落为胡匪,而其母当时只身一人在营口,相继与洗澡堂的老板、补鞋匠以及卖布的货郎姘居,混了一段时间后就不得不返回山东。(注:《军阀列传》。)本来,张宗昌与其母都有移居东北的倾向,可是其母由于形势逼迫而不得不中止移民动机,这种迁移行为便转变为人口流动。另一方面,流动人口也可以成为移民的先驱。当流动人口在某一迁徙地建立起新的社会关系、对迁徙地产生了依附感时,他们就有可能决定在迁徙地定居下来而成为移民。在清代前期,边墙内的陕西等地农民出边到蒙古地区耕种,春出秋归,名为“雁行”客户,是一种典型的流动人口。当时,由于这些雁行客户在边外暂时伙聚盘居,故而他们所开垦的土地被称做“伙盘地”。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人口流动现象周而复始地循环进行,许多雁行客户便在蒙古地区逐渐定居下来,从而完成了向移民身份的过渡。由此可见,移民与流动人口之间的界线不一定划然清楚,泾渭分明。本文所说的移民是指改变过去的常住地点而迁到另一地区居住较长时间的人口。

社会经济条件是影响人口迁移与流动的主要因素,区域经济的不平衡便推动着人口的移动,使之成为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经常性现象。只要社会经济活动中存在着非均衡状态,人口迁移就必然发生。人口迁移塑造出新的人口再分布结构,使人口结构的地域分布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由不平衡向相对平衡的发展。人口地域分布结构因人口迁移而趋向相对平衡,必然使社会经济的生产力区域结构随之趋于相对平衡并产生新的不平衡,反过来又推动新的人口迁移。

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人口的地域分布具有凝滞性,与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的分布相一致。正是这样,所以清代人口密度与经济密度二者基本上呈正相关,即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也是经济密度较高的地区,经济密度低的地区也是人口密度低的地区。相对于内地而言,清初边疆地区人口稀少,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这种区域经济的非均衡态所形成的级差,为有清一代边疆移民如水赴壑趋势的出现提供了必要条件。当时,我国人口急剧增加,可是封建时代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又十分有限,这样,迅速增殖的人口形成相对过剩的劳动力不能被充分吸收,出现了劳动力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而压迫生产力的现象。福建、广东、江苏、浙江、山东、河北等已开发的地区人地不平衡状态日益严重,人地冲突日益尖锐。人口再生产和生活资料再生产的失衡本来已经使这些已开发地区的人口数量超过了其经济活动所能容纳的限度,而封建生产关系下的剥削体制则又使当时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的分配不均衡,加之饥馑、自然灾害、战乱等因素的影响,社会局部地区呈现混乱的动荡局面,于是地广人稀的边疆地区便充当了缓解内地人口压力的“安全制动阀”。在内地许多地区人满为患的情况下,大批内地民众不得不另谋他图,到边疆地区寻求生存与发展。另外,到清代的时候,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经过千百年的缓慢发展,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已具有开发边疆地区、扩大生产空间、更广泛地将各种自然和社会经济资源吸引到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周转中来的客观要求和趋势。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中国封建社会内地较发达的经济就会向边疆地区进行墨渍式扩散和辐射式扩散,这样,作为生产力要素的劳动力便不能不流向边疆地区而为边疆地区的经济开发提供劳动资源,呈现出“离心状运动”的趋势。换言之,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生产力空间扩张的内在动力导致了边疆与内地之间人口分布不平衡格局的变动。

从上述可以看出,清代边疆移民服从于客观的经济必然规律。然而,客观的经济必然规律是贯穿于清代边疆移民这一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的。清代边疆移民的身份背景形形,其迁移的动机也林林总总。下面,我们就其迁移的原因分别略加说明:

(A)流徙。这是一种强制性的移民活动,其迁移系统属于严密结构的迁移系统,其迁移行动是迁移主体由迁出地通过预定的行动轨迹而达到预期的迁入地的全过程。在这类迁移过程中,迁移系统的各组成要素和迁移链条具有较明确的规定性,毫无随机性而言。这种事例在谢国桢先生《清初东北流人考》中谈得很多,兹不赘言。

(B)军事驻防。边疆地区是国防前线,所以清政府为了巩固国防而往往派遣军队到边疆地区驻防,这些军队官兵服役期满后便在边疆地区安家落户,繁衍后代。爱珲王氏家谱记载:“先代籍历襄阳,式衿闾闱,家遂隆昌。康熙七年,奏调龙江,兼山以北,威凌气壮。罗刹慑伏,永镇边疆。历三百载,支派成行。”(注:《爱珲王氏家谱》。)

(C)躲避战乱。辽宁沈阳县人陈克让的祖先原住在福建晋江,清初避耿藩之难,始移家辽东。

(D)温疫。辽宁新宾县八旬老人肖某珍藏的族谱内容细致,文字晦涩,其大意是:祖籍山东莱阳,顺治年间发生瘟疫,家中人多染疾而死,幸存者无以为食,路逢绝境,投奔关东,当时推着独轮车,不知途中日月,辗转来此。刚到时,家中五口,无房舍,寄住同乡家,轮流居住,达数年。(注:《新宾肖氏家谱》。)

(E)水旱灾害。马占山的祖父马万龙的籍贯本是河北丰润,据马占山之女记载:“嘉庆初年,那一带遭水灾,大批难民流入东北。我曾祖父马万龙和曾祖母黄氏也挑筐逃难来到东北。”(注:《马占山将军》。)马万龙定居吉林怀德毛家城子村西炭窑屯,后生一男名叫马纯,一家三口过着无依无靠的生活。马纯长大后长年给本屯地主扛活,后在本屯人帮助下与本屯一家刘姓的女儿结婚,辛勤劳动多年,买了几亩地,接着又从本屯地主那里租赁几亩地,以维持全家生活,生一男一女。

(F)家庭矛盾。从福建《玉山林氏宗谱》来看,该族自十一世以后,迁台的人数很多,其先驱者约在顺治末、康熙初,亦即郑成功之后。该宗谱记载了十五世林式霁赴台的经历:“式霁,字燕明,际宣公三公子。少失怙恃,为嫂氏所凌。年弱冠,航海之淡水,只身空乏,数十年间,蓄妻子,置田园。妣氏陈。尤善相居积,少阜延名师课子,逢源入台湾府泮。自是省之贡院、台之考棚、淡之城郭,公俱与有力;族中礼典,岁费周章,公首捐重金,倡建祀田。今持筹者权有二千余金,预为买沃计。晚年嫂茹贫难支,公时时接济,无令乏,后复为置良田二百金以赡之。”(注:晋江《玉山林氏宗谱》。)

(G)求学。清朝后,台湾因草莱初辟,文化落后,故入泮较大陆要容易一些。那些屡困科场的大陆诸县(尤其是泉、漳二府)学子们为了获取秀才资格,便东渡台湾进学。晋江县林宏礼生于康熙十九年,少年时“迨屡试晋水,久困莫售……爰喟然叹曰:‘何不可遨游东宁,聊托一试?’于是登堂拜别,羁迹台湾,凡御史观风月课,以逮府县两试,其夺矛试艺,几于累牍也。”(注:晋江《玉山林氏宗谱》。)

(H)经商。乾隆初年,山西祁县乔姓和徐沟县秦姓二人自幼结为异姓兄弟,相偕来到内蒙的萨拉齐,在老官营村当铺当了多年佣工,稍有积蓄,便转移到包头两脑包交通要道开设草料铺,兼售豆腐、豆芽、饶饼、以及零星百货。嘉庆年间,他们两家便合资三万两白银开设了清代蒙古历史上有名的商号“复盛公”,以经营油、粮、米、面、酒、醋“六阵行”生意为主。

(I)仕宦。周冕,字少逸,浙江嘉兴府人,生于道光十一年(1831年),他曾在清末奉命署理蒙垦事务。当时,他已至耄耋之年,为了预思后路、安度晚年之计,在丈量荒地时将松花江北岸一带土质肥沃的荒地留下来据为己有,并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黑龙江肇东县建屯落户,取屯名为“同仁堂”,其家在清末有地一千二百余垧、房屋百余间、佃户一百五十余户。

(J)响应政府屯垦的招募。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清政府招募内地民众赴新疆屯垦,当时寄籍肃州经商的山西临晋县人卢文忠便情愿自备车辆路费,挈眷前往认垦,受到皇帝的特诏嘉奖。

诚然,破产农民是清代边疆移民的主体,他们为生活所迫不得不背井离乡,在“闯关东”、“走西口”、赴台湾的征途中留下了一个个辛酸而悲伤的故事。《白山黑水录》在描述东北地区开禁后的移民状况时这样写道:“由奉天入兴京,道上见夫拥只轮车者,妇女坐其上,有小孩哭者眠者,兄以后推,弟自前挽,老媪拄杖,相依,踉跄道上……前后相望也。由奉天至吉林之日,逆旅共寝食者皆山东移民。”(注:《白山黑水录》。)正是这样,边疆移民“闯关东”、“走西口”、赴台湾的迁徙活动不仅是一种单纯的移民活动,它已经在中国普通民众心理的深层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成为一种忧伤文化的象征,代表了中国农民的悲惨命运。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不看到,清代边疆自发性移民的迁徙动机除了谋生求职型以外,还存在许多更高层次的心理追求。动机源于人类的的基本需要,人类的基本需要包括因缺乏而产生的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在清代,因走投无路而被迫踏上边疆移民征途的例子固然不胜枚举,而求有所发迹、求大展鸿业的边疆移民也在所多见。从上文的归因分析中就可以看出,C、D、E原因产生的边疆移民的动机层次明显低于F、G、H、I原因所导致的边疆移民的动机层次,后者的迁移活动含有满足移民主体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等高层需要的渴望目的。清代边疆移民既是一曲主旋律哀婉而幽怨的悲歌,同时也不乏光明的音色。在清代边疆移民的大潮中,有些人可以说是开发边疆的“弄潮儿”,边疆地区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对他们来说是英雄用武之地,边疆移民的征程对他们来说具有个人丰富自我的意义。因为清代边疆移民之所以出现,不仅有内地的“推力”,而且有边疆地区的“拉力”。我们忽视积极的开拓型边疆移民,就意味着否定了边疆地区的“拉力”。

人口在地理空间的流动属于水平式的社会流动,与垂直的社会流动具有密切的关系,二者有时相伴或相随发生。边疆与内地生产力水平的不平衡态造成了边疆移民的大潮,而边疆移民的社会垂直流动也是这种不平衡的产物。由于边疆移民的不断开发,由于边疆与内地的社会状况差异较大,故而边疆地区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急剧变化,边疆移民的社会垂直流动速度和比率也是相当快、相当大的,许多边疆移民到边疆地区后都改变了其社会关系组合结构中的地位。当然,移民者的天赋条件、自获条件和社会条件不尽一致,其社会垂直流动的情况也相差悬殊。边疆移民的社会垂直流动按其幅度的大小和速度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种类型,移民到边疆地区后的境遇几乎依旧如故。这类移民在迁徙后一般仍沾著于土地之上而没有进入新的生产领域,自身素质较差,社会环境的有利条件也没有赐予他们或与他们失之交臂。1982年沈阳市西塔街道办事处修建房屋时所发现的吴俊升神道碑中有这样记载:“先世籍山东历城,以岁饥就食奉天,再徙昌图,祖天福,父玉,农。公移籍辽源,少为人牧羊。”吴俊升家世代务农,于咸丰末年迁到东北,但几十年都家贫如洗。该家无社会垂直流动的迹象,然而其社会水平流动却属于链式迁移,这种链式迁移产生的原因即在于其社会垂直流动的失败。

第二种类型,移民实现了一生中流动的目的但幅度小、速度慢。福建南安《武荣诗山霞宅陈氏族谱》提及一个名叫陈创芝者,“盛年经商台湾,铢寸累积,暮岁设肆吴山。”(注:《武荣诗山霞宅陈氏族谱》。)此人从盛年到暮年在台湾惨淡经营,备尝艰辛,终于过上一个小康生活,足见其成家立业的阶梯何等漫漫兮修远!

第三种类型,移民从社会的底层迅速一跃而成为富豪。陈逸松的祖父是福建省漳州府漳浦县人,因穷贫无以为生,遂于1842年单身搭乘一条小木船飘到台湾北部的淡水港,抵岸后不知所从,只好相信命运,将随身携带的一根扁担竖在地上,扁担倒向淡水的东南方,沿着这个方向走了数日,最后到达宜兰县浊水溪的地方。他在此开荒种地,两年后攒了一些钱,回到故乡将已经瘫痪的老母亲背上带到宜兰,从此定居下来。当时,清朝官员采取限制供应粮食、盐等办法以求控制高山族人,陈逸松的祖父便乘机进山贩卖私盐给高山族人,然后换取鹿茸、鹿鞭等贵重药物出卖给平地的汉人,迅速发迹,又回到故乡漳浦招募了一批又一批贫苦农民去宜兰浊水溪一带垦荒,于是,他由一个逃荒者变为宜兰第一个拥有五千多顷土地的大地主。从这一典型例子可以看出,凄凄惶惶的移民征途是一些人通向成功的道路,这种移民过程中包含了逃荒与富贵、不幸与幸运、大悲与大喜的人生沧桑世变。

第四种类型,移民的社会垂直流动贯穿于异代变迁之间。《东昌张氏宗谱书》中有这样的记载:“我张氏之先,居山东东昌府莘县长兴社杨皮营村。乾隆年间,我高祖岱公始游关外朝阳、凤凰等处。后至吉林之伯都纳青山堡镇东半截河子屯,察其土质膏沃,垦田躬耕,久之遂家焉。”(注:《东昌张氏宗谱书》。)嘉庆年间,张廷举的祖父兄弟三人因穷困潦倒而先后来到黑龙江省阿城县福昌号屯(因其家开设的杂货铺商号而得名)。他们在前辈的基础上残酷剥削农民,特别是从关里后到东北的农民,家业很快扩大,陆续在榆树、阿城、宾县、五常、巴彦、绥化、呼兰、克山、兰西等八九个县拥有大量房地产。据《东昌张氏宗谱书》所载,他家仅在克山一县就有土地一千多垧,在阿城、五常、绥化和呼兰等地都开有杂货铺、粮栈、钱庄、烧锅(酒厂)、油坊,在林区有林场,在松花江岸还有一个拥有一千多匹马的大牧场,为东北汉族最著名的富商大地主之一,连清廷的副都统上任都得先来登门拜访。然而,到张廷举父亲那一代,由于日俄经济侵略势力伸入东北广大农村,再加上马红眼领导的农民起义军的沉重打击,这个新兴的暴发户家族遂逐渐走向破产和衰落,分家析产,一蹶不振。历史的发展可谓变幻莫测,一些边疆移民的沉浮升降也常常轮回替转。

二、清代边疆移民的地区性差异

在前面,我们从清代边疆移民整体出发着重分析了其群体的层次等级特征,但这种研究仍是一种线性的考察。如果我们转换一下视角,那么清代边疆移民的地区性差异就会清晰地凸现于我们的视野之内。清代边疆与内地的生产力不平衡态导致了清代边疆移民的大潮涌动,而边疆地区各种条件的不平衡性与清代边疆移民地区性差异之间的关系更是灼然可见。我们认为,清代边疆移民的地区性差异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其一,各边疆地区的移民数量规模极不平衡。就笔者接触到的材料来看,赵文林、谢叔君《中国人口史》一书运用现代概率统计学方法对清代人口史料进行审订和推算,其各项核实修正后的数据相对来说较具有权威性,因此我们在这里依据该书中的数据资料制成如下清代边疆(未包括海南岛)人口统计表:

我们假设X[,1],X[,2]……,X[,9]分别代表台湾、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云南、广西在1661—1911年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K代表上述边疆各地区的项数,则X[,1],X[,2]…,X[,9]分

可见当时边疆各地区年平均增长率的不平衡性之大。历史资料表明,地区在有清一代吸收的移民数量微乎其微,该地区的开发是本地区固有民族依靠自身力量进行的,其移民绝对数量可以视为零,为边疆各地区中移民数量的最小值。与此相对照,东北移民的数量则令人咋舌。在1881—1911年的三十年间,东北人口增长了4倍多,年平均增长率为4.77%。由于在旧中国,人口自然增长模式普通以高出生率、高死亡率而产生的低增长率为特征,东北也不例外,其人口再生产的诸指标与全国各地区应大致相同,所以这时期东北人口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不在于自然增长方面的差异,而在于机械增长量、即人口净迁入量的增加。我们设M为机械增长人口数,Pt、Pt+1为一地区在时刻t和t+1的总人口,n为倒t+1的年数,V[,a]为参照年均增长率(在时刻t至t+1之间),并以全国同期平均增长率为参照增长率,则可以对东北在1881—1911年这段时间机械增长量M进行推算:

该值并非等于真正的移民数量,但大致反映了东北当时移民的规模。

其二,边疆各地区移民的迁出地呈偏集状态。如前所述,闯关东、走西口、赴台湾浓缩了边疆移民无数悲凉的故事以及由此产生的种种希望和机遇,成为清代大多数移民的主要迁移路线。其中,闯关东的移民主要迁出地为河北、山东、山西等地,走西口的移民主要迁出地为河北、山西、陕西等地,赴台湾的移民主要迁出地为福建、广东,到新疆的移民主要来自甘肃、陕西、四川等地,至于四川人口则素有向云贵地区迁移的传统。对此,清代的谱牒资料有比较明显的反映。《辽阳吴氏族谱》有这样的记载:其先世原为山西太原府瓦房村人,顺治八年(1651),“迁至奉天省辽阳城高丽门里,始隶旗籍,占地五十余亩,再迁辽阳城北五十里孟胡屯,选村之原,服田力穑,经营家室,遂聚族居之。”(注:民国《辽阳吴氏族谱》。)《蓉城北乡沙里房氏宗谱》中记载说,郴州房氏第二十世的十一名外迁者中,三人往云南落籍,其中三人落业矿厂。这反映了乾嘉之际云南、贵州等地矿厂兴旺、很多外省人纷纷前往聚集开矿的情况。该宗谱还有“叶林,生于嘉庆二十二年,往粤西贸易未归,落叶桂林”的记载。(注:光绪《蓉城北乡沙里房氏宗谱》。)山东潍县《陈氏族谱》中专门编有《寄籍图》,我们据此可以看出,在该族十二至十七代间,外迁者共有103人,其中去口外蒙古地区的51人、去东北关外的18人。(注:《潍县陈氏宗族》。)

造成这种边疆移民迁出地集中化倾向的主要原因是距离。在一般情况下,距离相对短一些,则迁移活动越容易一些,迁移量与迁移距离呈较强的负相关关系,但也有象锡伯族从东北迁到西北那种由清政府组织的超长距离迁移之类的例外。在中国传统小农经济体制下,边疆移民常常与故土在心理上有着难以割舍的情结,距边疆诸地区较近省份的人口迁移到毗邻边疆地区时,其心理和物质准备要容易一些,对毗邻边疆地区的生活和生产方式较容易适应,可是,在其他地区则无此便利条件,道路辽逖,山川阻隔,难以远行,人们只好苟活一隅。同时,与边疆距离较近地区的人口迁往边疆的历史比较久远、起步早,这样便会产生“踩路效应”。一方面,只要前人到边疆立稳脚跟、踩出了一条路之后,就会在后面的人心理中产生诱发因素,后人就会跟着前进,致使人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这些地区移民到边疆后传递信息、鼓励资助迁出地的亲友前去投奔落脚,这种正反馈效应也强化了移民迁出地的集中分布。

其三,移民到边疆地区后与该地区固有土著居民的关系呈现地域多元化的状态。在清代台湾开发过程中,高山族力量弱小,汉族大量移民涌入后对高山族进行欺凌、迫害的现象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日本立教大学台湾籍历史教授戴国辉曾经坦率地指出:“我们客家人和福佬人双手并不是顶干净的,尤其是参与开拓台湾的客家父祖辈扮演过侵占山地的先锋队。因而我始终保有一种‘原罪’感。”(注:戴国辉《台湾史研究》远流出版公司,1984年第23页。)汉族移民一般涓滴式地注入滇桂地区,与当地土著民的冲突较少。在新疆,移民多系清政府有组织的屯垦人口,通常因汉、回隔离而较少发生冲突。在东北,满族是当时全国的统治民族,所以汉族移民早期多投靠满族旗人,随着时间的推移,满族旗人的经济力量迅速衰微,汉族移民很快远远超越和取代了旧日的主体力量而成为新的主人,却始终不敢与满族发生直接冲突。内蒙古地区的情况与东北既相似又相异。清王朝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保护蒙族的经济利益,内蒙古的蒙族人口远远多于东北地区满族人口,再则,内蒙古地区的汉族移民势头也没有东北地区那样迅猛,这样汉族移民在蒙古寻求当地王公贵族保护的历史持续了很久。到清末,汉族移民随着人口数量增加和经济势力增长逐渐与当地蒙古族发生了比较尖锐的冲突。例如,李守信的祖先是山东济南府长清县李家庄人,单身跑到土默特旗给蒙古人耕地,后被主人招为养老女婿,入了蒙古籍,成了“随蒙古”,其后代比较善于经营土地,家境逐渐宽裕起来,至清代末年,家中已拥有300多亩土地,还有牛马和羊群,并从破产的蒙古贵族手中买到一百多串“小租”。据李守信说,最初移居蒙古牧区的汉人都依附于蒙古人,如果不入蒙古籍,便动辄得咎,砍柴不许越界,牧养不准出圈,并且有蒙古地痞流氓随便闯入汉民家中索要酒食。

其四,各边疆地区移民的组织类型不同,尤其表现为清代新疆地区由国家政权直接参与和出面组织的计划型移民比较突出,而其它地区则以自发型移民为主。清代新疆计划型移民有三个特征:一、它是清政府巩固国防、以边养边政策的产物;二、它是通过国家有计划协调和行政组织来实现的;三、它得到国家移民投资的支持。清代自发型移民则截然不同,这表现为:一、它主要是在经济利益目标吸引下,通过迁移者的主动选择来实现的;二、移民的投资费用由迁移者个人自筹解决;三、移民迁移的连续性强,因为在私有制的农业传统自然经济格局下,有宜耕土地就自然诱发着人口迁移,作为小生产者的农民为寻求土地而进行迁移是必然的。清代计划性移民的组织形态一般具有规范性,而自发型移民的组织形态则有时呈现出边疆移民社会所特有的异常性。在清代边疆开发史上,有两个不能不提到的著名移民人物,一个是东北的“韩边外”(韩宪宗),另一个为内蒙的王同春。《南园丛稿》有这样的记载:“韩边外者,初不详其名字,山东登州人。迁辽东复州,年三十余,复东徙吉林之金城。”(注:张相文《南园丛稿》,卷5。)嘉庆年间,韩宪宗的父亲韩元毓因家境贫困,兼遭灾荒,遂从山东逃难到辽宁复州,于1813年生韩宪宗。1825年左右,韩元毓用一条扁担挑着仅有的行李和什物,带着全家老小迁到吉林,虽比较容易度日卒岁,但生活也较贫穷。韩宪宗因不得不离家出走,最后到夹皮沟金厂挖金,为人侠义,在驱逐马贼的斗争中崭露头角,被众人推为首领。韩宪宗凭借夹皮沟富饶的黄金资源逐渐发展自己的势力,桦甸、安图、靖宇(当时的濛江)、抚松一带俨然成了韩家的“独立王国”。韩宪宗豢养私兵,号称有“乡勇三千”,设立了一整套统治机构,该机构的中枢机关称为“会房”。史载,“居斯土者,且只知有韩氏,而不知有国家、有政府。”(注:《桦甸县志》卷五,第3页。)韩边外的统治集团是一种拥有武装、旨在劳动谋生、以把头制为基础组织起来的流民团体。王同春是当时直隶邢台县人,同治十三年(1874)来到后套做工,后来自己租种蒙地,逐渐自创牛犋,并以隆兴长(今五原县城南)为大本营,发展土地。他识水脉、懂工程设计,能用土法测量,起初以技术作为入股资格与他人合伙开渠,后因发生矛盾自立门户,由于善于总结经验,开渠引水多获成功。光绪七年(1881)开永和渠,光绪十二年(1886)又开同和渠(后改名为义和渠)。开渠之后,“地随水走,人随地走”,耕地扩大,王同春招募的移民日益增加。清末后套共有干区,每区周围数百里,他独自一人就开辟五个区,拥有良田一万余顷,牛犋七十个,几乎占据了整个后套地区。王同春拥有武装,对移民使用私法进行管辖。在边疆移民社会中,移民蜂拥云集,泥沙俱下,资源的有限性不时引发各种血腥争斗,形成边疆社会巨大的动乱场。按照社会学的观点,组织活动以适应环境为目标,稳定的环境允许组织进行常规化、标准化的活动,变动不居的动态环境则要求组织及时地作出适当的反应,一切组织都是实现一定目的的社会系统,必须对社会提供功能效果。自发型移民到封建生产力不发达的边缘地区后,面对群龙无首、混乱不堪的社会环境,其头脑深处的皇权和专制主义思想更加浓烈,迫切要求顶天立地、叱咤风云的领袖人物使他们的生产秩序化、生活安宁化,这样便使移民中基于感召性权威而建立的不同于习惯的组织形态应运而生。如果说新疆的移民屯垦是理性一法律化的组织,韩边外一王同春现象的移民组织属于神秘化的组织,那么,台湾地区的移民则更多地依赖于传统的组织。从谱牒资料中可以看出,林先坤生于雍正三年(1725年),24岁时渡台,能力高强,“始而耕田为业,克勤克俭,以振家声。亦难先贫于后富之,其贫而不谄之,其富而不骄之,贫而守分,富而施仁。”(注:林畴《潮州饶平林氏大宗谱牒》,影印手抄本,第76页。)因此六年有成,遂于乾隆二年(1738)回乡省亲,并带族人林孙檀等一同赴台,开辟田园,聚集成庄,为当地的领袖人物。(注:林祁钊《林氏族谱》,影印手抄本,第5页。)在拓殖过程中,林先坤运用中国社会结构中宗族组织的原则来结合力量,与其它几位族长组织学会,先后成立了五十九公、次圣公、观音公、拱震公等合约字蒸尝,一方面祭祀祖先,一方面投资于土地经营。这种宗族团体的组成是采取志愿的形式,这样其派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与传统宗族组织的“照房份”稍有区别。不过,他们所供奉的唐山祖和祖籍地所奉祀的一样,所以这种蒸尝可以说是一移殖性的宗族组织,具有强烈的经济取向,在早期资本凝聚与团结族人自保自卫的功效上发挥了极大的作用。由此可见,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宗族组织在台湾边疆移民社会时期已经发生显著变异,是自发型移民因毫无官方资助而以祖籍地为基础的互相合作的地缘团体。

其五,各边疆地区的移民众趋人格大不相同,特别是台湾地区的移民与其它地区的移民相比尤为明显。福建、广东沿海地区海岸曲折,人民与海相习,视海洋为坦途,这种地理环境对当地居民以冒险精神为特质的海洋性开放性格的养成无疑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另一方面,十六世纪以后,闽粤沿海地区社会经济条件恶化,资本主义萌芽发育较早,而葡萄牙人、日本人在沿海地区的出现增加了海外贸易的机会,于是,一种冒险与谋利的精神逐渐普遍酝酿,产生功利主义的思想。这一地区的民众“唯利是趋”、“趋利喜作”的众趋人格心理定式,往往使他们“遗祖宗之丘基,族党之团圆,隔重洋之渡险,窜处于天尽海飞之地”,成为中国人最具有进取心和喜欢冒险的分子。正是这样,台湾地区移民的“开拓者精神”较其它边疆地区的移民表现得更为淋漓尽致。与台湾地区相比,清代东北、内蒙等地的移民的进取心和开拓性相对而言要弱一些。我们在史料中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一些山东移民憨厚朴实,到东北后一心务农,试图依靠东北的广阔土地和自己的辛勤劳动求得五谷丰收、全家温饱,但仍然无法摆脱穷困的阴影;一些移民到内蒙后虽然发财致富,却舍不得花一文闲钱,吃穿极其朴素,没有改变陕北人在原籍的节俭习惯,表现出强烈的自我抑制型人格特征,连在内蒙、新疆等地定居的晋陕商人也多采取保守的经营方式以求稳步发展。从本质上说,移民活动本身就具有冒险性,因为移民活动的行为主体必须克服人口分布的惰性,而移民的前途往往也含有一系列未知的因素,没有足够的勇气是无法付诸实践的。然而,在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百里而异习、千里而殊俗的情况十分明显,地域因素对人们性格的形成影响极大,由于边疆移民迁出地分布呈偏集态且迁出地社会变迁的内容、方式、程度、次序等具有不平衡性,所以边疆各地区移民的社会性格必然具有异质性,其开拓性和进取心的强弱程度不尽相同。

三、从清代边疆移民看边疆开发的不平衡性

劳动力是生产力最重要的构成要素,边疆移民是清代边疆开发的重要行为主体,边疆移民的差异性不能不对清代边疆开发的不平衡性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人口系统既具有远离平衡的开放性又具有非线性的反馈机制,这样它便具备了自发产生各种时空有序结构即耗散结构的条件。人口系统的耗散结构在空间状态上表现为人口的地区分布必然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各地区人口的数量和密度会自发趋于某一适度。正是如此,清代边疆移民数量在非均质的地域空间上不可能分布均衡。大致上,清代边疆移民数量增长的快慢可分为四类地区:(a)增长特快区,包括台湾和东北;(b)增长较快区,包括内蒙和新疆;(c)常态增长区,包括广西、云南和海南;(d)特慢增长区——。从东南的台湾起,按逆时针方向依次经过东北的黑、吉、辽三省和正北的内蒙、西北的新疆、西南的一弧圈,边疆移民的规模基本上趋于越来越小,边疆开发的水平也随之基本上越来越低,这绝非偶然的巧合。因为,自然资源的状况决定了人口承载力和人口经济容量,从而支持边疆开发所能达到的一定经济增长速度。换言之,清代边疆开发中存在着这样一条因果链条:区域的自然差移民数量差边疆经济开发水平差。还需要指出,区域的自然差产生的不单纯是移民的数量差,移民是资金和技术的载体,而资金和技术与移民数量一样都是支持边疆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这意味着区域的自然差通过影响移民数量而对边疆经济增长产生的是一种扩大效应。清代边疆开发过程中东部与西部差距之所以明显扩大,与这种扩大效应密切相关。

区域经济非均衡运动理论认为,非均衡运动是经济地域运动的绝对规律,区域经济集中增长与均衡扩散是区域开局的基本内容,它们的对立统一是区域生产力分布发生变化的基本动因。区域经济开发早期以增长极点开发为主要形式,中期以点轴开发为主要形式,晚期以网络开发为主要形式。有清一代,边疆地区的人口动态分布状况通常与边疆地区经济发展空间组织形式的演变过程相吻合。在台湾,清初成片开发主要在台南地区,到康熙四、五十年间,台湾县境开发殆尽,移民分别向南、北两个方向发展,到雍正年间,南至琅*[王+乔](今恒春)下淡水一带,北至新庄、艋舺、板桥、新店溪一带,西部平原肥沃易耕之地大部分已垦为田园。在开垦之初,垦殖地区多以点状分布,后来各点逐渐扩展并互相连为一片。至乾隆末年和嘉庆年间,较为瘠瘦或交通不便的花莲溪流域、中部埔里社盆地等地区得到开发。清代台湾东部被称为后山,直到道光年间才有移民进行开垦,而且垦区也较为有限。在东北地区,辽宁由于距离内地封建经济扩散的空间距离较近,易于接受扩散地区的辐射力和扩散效应,因此在1881年的东北移民主要分布在辽宁,随着移民在清末大量涌入东北,东北地区经济大规模开发的前沿线不断向北推移,到1911年时,辽宁人口所占比重下降了近33个百分点,而同期吉林人口比重提高了近2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东北移民的动态人口分布已出现了由不平衡趋于平衡的倾向,人口密度开始向平均值靠拢,移民在东北地区的递次推进与东北地区经济开发的空间演变是同步发展的。在内蒙,南部地区汉族移民数量大,农业成为该地区最主要的生产方式;再往北一点,汉族移民逐渐减少,蒙古人较多,形成了半农半牧的经济区域,其农业经营方式远比南部汉族移民的耕作粗放,蒙古人将自己的这种耕作方式称为Mogoltariya,意为“蒙古农业”,亦即当地汉族移民所说的“漫撒籽”,不过半农半牧区在畜牧业方面打井、搭棚、筑圈、划分草甸子的现象比牧区更为普遍;汉族移民直到清末都几乎没有渗透到内蒙北部地区,故而该地区为牧区。很显然,汉族移民在蒙古由南向北呈递减趋势,农业比重也由南向北呈递减趋势,并且农业经济区域随汉族移民不断向北渗透而扩大。新疆地区移民和土地开垦带有较浓厚的计划性色彩,但也反映了移民的集聚和延伸状况决定经济布局展开的空间格局的客观规律。清朝在新疆的屯垦最早在巴里坤、哈密、吐鲁番等东疆地区创办,后来伴随着移民的大批迁入,北疆地区的屯垦沿天山北麓自东而西水平延伸,不断增加,形成了巴里坤垦区、奇台垦区、乌鲁木齐垦区和伊犁—塔城垦区的农业整体布局。由于清前期采取重北轻南的移民屯垦方针,大批汉族移民进入了北疆,使北疆社会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彻底扭转了几千年来北疆比南疆落后的局面。在此之前,南疆是新疆的经济重心,素称“居国”,以农业为主,北疆素称“行国”,以游牧为主,而在此之后,北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都一直远远高于南疆。究其原因,这种经济重心的历史性转变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太归于清前期重南轻北的移民屯垦。嘉庆年间,北疆农业区的基本格局形成后虽然没有出现整体性变化,但开垦的中心区域已呈现向西转移的趋势。因为,乾隆年间以来发展最快的乌鲁木齐垦区水土条件较好,主要荒地多已安户认垦,其开拓步伐不能不逐渐放慢。与此同时,偏处西陲的伊犁随着内地因岁歉而辗转流入的就食人口的不断增加,大大加快了土地开垦和水利建设的速度。道光以后,新疆的开发活动又具有南北并举、全面兴起的特点。我们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迁移是人口再分布的杠杆,移民指向性往往塑模着边疆经济开发的生产力空间的分布。

人口学论文第3篇

1.1在实际操作前

首先将相关知识点及注意事项认真讲解,让学生以理论知识为指导开展实际操作。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及实验室现有条件,积极准备相关操作所需耗材。

1.2实施细则

每人一台多媒体仿头模拟操作系统,首先由实训教师串讲本次实训的教学内容,在实训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并示教,通过实时图像传输系统指导学生学习及实际操作修正,方便学生掌握模拟临床的操作过程。在仿头模型的口内按照医院实际临床接诊时做详细的口腔检查,这样能够让学生初步习得接诊的方法和医院口腔科室的工作内容与顺序,学习如何正确采集相关病史,系统的口腔检查,正确书写临床病历,最终做出正确诊断以及确定修复或治疗方案。带教老师通过教学电脑或实际观看,适时纠正不规范操作,并进行充分讲解,示范。加强学生间的交流,让学生反复多次操作,直到完全掌握为止。

2结果

此种教学方法最大的特点是利用口腔仿真人头模型的实体性、逼真性和方便的互动性,能够最大限度地帮助学生建立一个综合视觉多维系统知识体系,一些难以理解的抽象理论更加形象、具体的展示出来,增加了教学灌输量,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效率。

3讨论

人口学论文第4篇

1.农村流动人口社会支持状况的人口社会学因素分析

2.呼唤学术自觉:人口社会学本土化思考

3.人口社会学研究对象的再探讨

4.人口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初探

5.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大陆的人口社会学分析

6.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的社会学思考 

7.人口社会学浅谈

8.人口社会学因素对老年糖调节受损者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9.人口社会学的理论特点及其实践功用

10.外出务工人员人口社会学特征和艾滋病KAB调查

11.人口社会学的课题

12.新疆高校大学生“五观”的人口社会学差异分析

13.SARS对人口社会学的挑战

14.关于人口社会学发展的思考

15.人口社会学浅谈

16.人口社会学因素对护士离职意愿的影响

17.面向现代化的人口社会学

18.人口社会学的学科地位和理论体系初探

19.农村光棍的类型研究——一种人口社会学的分析

20.对《人口社会学》构成体系的初步设想

21.流动人口犯罪的社会学思考 

22.网络社会的群体参与——以人口社会学为视角

23.城乡老年人生活质量与人口社会学特征关联初探

24.高职护理专业不同人口社会学特征学生人际容纳状况的差异性研究

25.中国人口社会学的兴起与发展前景

26.人口社会学的研究范围

27.人口社会学的个理论问题

28.第三届全国人口社会学讨论会综述

29.流动人口犯罪原因的社会学分析及对策 

30.“人口社会学”探究式学习教学法的应用

31.试论人口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结构

32.深入探讨人口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国第四届人口社会学年会综述

33.第三届全国人口社会学讨论会综述

34.全国第二届人口社会学讨论会述评

35.县城不同职业流动人口社会学特征及艾滋病知识知晓情况调查

36.第二届全国人口社会学研讨会综述

37.流动人口规模、结构及特征的人口社会学分析

38.人口社会学的基本框架结构初探

39.老年人生活质量与人口社会学特征

40.第一讲:人口社会学是研究什么的

41.当前人口社会学研究中的热点与难点——全国第三届人口社会学讨论会综述

42.不同人口社会学特征的老年糖调节受损者应对方式分析

43.第二届全国人口社会学讨论会述评

44.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委员会驻华顾问默顿斯在吉林大学人口研究所讲授人口社会学

45.理论联系实际,探索深化创新——第二届全国人口社会学讨论会综述

46.探讨·开拓·创新——全国首届人口社会学讨论会综述

47.农村流动人口研究的再思考——以身体社会学为视角

48.英国穆斯林移民的人口社会学分析

49.老年人生活质量与人口社会学特征

51.人口社会学的对象和方法50.人口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52.上海外来流动人口犯罪现状的社会学分析与控制对策

53.创建幸福家庭——人口社会学的一个视角 

54.流动人口规模、结构及特征的人口社会学分析

55.创建幸福家庭——人口社会学的一个视角

56.全面认识社会与发展中的人口——评《人口社会学》

57.不同等级医院门诊患者就医原因及其人口社会学特征

58.全国首届人口社会学研讨会在杭州举行

59.老年人口养老意愿的社会学分析

60.农村体育人口“二元性”分化趋势的社会学研究

61.自愿不育的人口社会学视角

62.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人口社会学分析

63.春运问题的人口社会学分析

64.一部有创见的《人口社会学》

65.人口社会学研究内容探析

66.全国第二届人口社会学讨论会述评

67.人口资源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的界定

68.一部有创见的《人口社会学》

69.对加入WTO后流动人口犯罪的社会学分析

70.民族宗教流动人口社会学调查——广州市化隆拉面从业群体的基本特征调查报告

71.第二届全国人口社会学讨论会侧记

72.对“溺婴”的人口社会学分析

73.辽宁流动人口犯罪社会学分析及控制对策

74.基于社会学视角的人口就业理论探讨

75.我国体育人口性别结构的社会学分析

76.试论人口社会学的研究

77.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法律社会学思考

78.知识社会学与1950年代中国人口控制论间的竞争

79.农村流动人口的文化社会学研究 

80.公安机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研究的知识社会学分析

81.中国人口与中国体育人口比较的社会学分析

82.影响大学生体育人口形成的多因素社会学分析

83.当代中国体育人口结构的社会学分析

84.农村人口控制的社会学思考

85.中国人口社会学的定向历程

86.社会学与人口问题

87.海宁市外来务工人员人口社会学特征及麻风病认知情况调查

88.中国人口社会学的定向历程(续)

89.我国当代人口流动的教育社会学分析

90.外国人在德国的人口社会学分析

91.从民族社会学视角看中国人口文化素质中的性别因素——兼论提高女性文化素质对和谐社会构建的意义

92.流动妇女心理健康状况分析

93.我国老龄人口健康评价指标的社会学初步研究

94.2015年德国难民庇护申请者的人口社会学分析

95.流动人口犯罪的犯罪社会学分析及其社会性防治对策

96.试论社会学研究人口问题的内容和方法

97.流动人口聚居区形成过程的社会学考察——一个城市空间转型的个案研究

98.“义庄”:创建现代农村家族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重要参鉴——基于社会资本的视角

99.湖北地区革命伤残军人健康状况抽样研究Ⅰ.伤残及人口社会学特征

100.人口控制与社会学  

101.中国社会学2013学术年会“流动人口与城市融合”分论坛成功举办

102.影响体育人口因素的社会学分析

103.山东省青壮年劳动力人口健身观念的社会学分析

104.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对“生男偏好”的影响

105.农村流动人口“回流”动因的社会学分析

106.人口控制与社会学

107.大型社区的人口、住房、活力与公平 上海大型社区规划理念与策略的社会学思考

108.论人口、贫困与幸福——从《人口原理》谈起

109.人口结构与生育意愿变迁的社会学分析——以改革开放为背景

110.试从社会学角度谈人口增长

111.劳动就业和社会学——讨论人口普查中“在业人口划分标准”的一些想法

112.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职业教育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关系——基于社会学的视角

113.人口老龄化与赡养问题的医学社会学分析

人口学论文第5篇

朝廷开始进行文禁,朝中的风气在慢慢地发生着变化,同时特产生了一股不安的气流,嘉庆皇帝对这一现象很是敏感,他言道:惟近日风气往往好为议论,造作无根之谈飞或见诸诗文,自负通品。此则人心士习所关,不可不示以惩戒,岂可以本朝极盛之时,而辄蹈明末声气陋习哉?从中我们看出清朝人对社会中的风气和士人恶习的认同,嘉庆皇帝没有办法将国家衰败的现实改变,面对国家的日渐衰败,在经营时,他需要更加的谨慎和留意,在时机成熟时,他会采取一定的行动。而洪亮吉正好为嘉庆皇帝提供很好的机会。洪亮吉上书,文辞激烈,嘉庆皇帝对洪亮吉上书中的言辞耿耿于怀,朝中的一些大臣对洪亮吉进行语言攻击,嘉庆皇帝为了展现自己的任君风度“:(洪亮吉)实属咎由自取,但联方冀闻镜论,岂转以言语罪人?亦断不肯为诛戮言臣、自蔽耳目之庸主。今因伊言,惟自省于心,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已”,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对洪亮吉进行了处理(流放)。洪亮吉因为上书被流放,这件事在朝廷内外的大臣中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刺激,在洪亮吉流放的日子里,朝中的风气恢复沉寂,朝中大臣不敢上书言事,嘉庆帝为了将这种沉寂的朝中风气打破,于是宣召众大臣,命令其不得沉默。在变化无常的政治环境中,朝廷的文武百官的处境是怎样的尴尬。嘉庆皇帝刚刚即位之初,为了展现自己的任君风度,下令广开言路,将一些政策放宽,这对于沉默很久的文人士人来讲,具有很大的号召力。洪亮吉的上书并没有让嘉庆皇帝高兴,因为其上书的《极言时政启》中,将朝廷上下,包括嘉庆皇帝在内,出现的恶习等等进行谴责,朝政的颓废、大臣的玩弄权证、奸邪狡诈等等社会现象进行一一的披露,随着这是国家统治者必须面对的问题,但是《极言时政启》中的文字,触及了当朝皇帝的尊严,嘉庆皇帝以冒犯两朝天子尊严的借口,称洪亮吉不忠,以洪亮吉上书内容与国家体制相违背等罪名将洪亮吉流放。

二、洪亮吉人口学观念

从洪亮吉上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洪亮吉是一个关心国家关心百姓疾苦的人,其上书的《极言时政启》中,不仅将朝廷中出现的弊端进行指出,还将社会中出现的一些恶性,百姓生活的疾苦等现象进行阐述,虽然洪亮吉的上书惹怒了嘉庆皇帝,但是我们还是要从洪亮吉上书事件中认识洪亮吉的人口学观念。从洪亮吉的《治平篇》、《生计篇》等政论中我们可以看出,洪亮吉将人口增长、人口过剩等问题进行明确的阐述,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1.人口增长速度过快。洪亮吉认为,人口增加的速度超过了经济生产速度,其中“……,其户口则视三十年前增加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加十倍焉,视百年数十年前不窗增二十倍焉”“,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无佣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这些洪亮吉的《治平篇》中都可以看到,这是洪亮吉眼中的人口增长速度。正是因为人口增长过快,超过了生产力的发展速度,所以在社会中出现了人口过剩的现象,“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简崖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等等,这些都是反映社会中人口增长速度过快的文字,从中我们也看到了当时社会中人口增长的速度。

2.人口过程导致社会问题出现。洪亮吉对社会中的危机现象等有很敏锐的察觉能力,根据洪亮吉的观察,江南地区的生产水平如果按照家庭人口的来算,一人得到大约四亩地,十口之家则需要四十亩地,而今天四十亩地的宽度和古代百亩地的宽度相当。洪亮吉将乾隆初期和末期的社会物价做了对比,在洪亮吉的《生计篇》中有记载:“指乾隆初期,吾祖若父之时米之以升计者,钱不过六七,布之以丈计者,钱不过三、四十。……有一人营力于外而衣食固已宽然矣。”乾隆时期社会人口的增长速度是,农民数量是以前的十倍,但是田地的数量并没有增加,商人的数量是以前的十倍,但是货物不增加,学生的数量是以前的十倍但是教授学业的馆舍数量并没有增加等等,这些是乾隆年间人口增长的速度,由于形成了通货膨胀导、生产力低下,生活水平低等,致社会生产中出现各种问题,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人数也增加至以前的十倍数量,遇到水灾、旱灾、疾病等情况是没有办法应对,这就是洪亮吉眼中的人口过剩引发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思考和解决的。

3.洪亮吉对以上出现的人口增长速度过快产生的人口过剩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洪亮吉在自己的政论中明确指出,天地调剂、君相调剂等方法可以对人口增长速度进行遏制,洪亮吉认为,在发生灾害时不行丧失生命的人大多是十一二岁的人,水灾、旱灾、病疫这些就是调剂法。在洪亮吉的政论中重点讲述了君相调剂法,《治平篇》中记载,要保证国家没有闲置的天地,劳动力没有剩余,可以将国家的疆土进行扩充,将以耕种为主的人们迁移至此进行生活,百姓中赋税严重的,可以适当地减轻百姓的赋税,要在国家中禁止浮靡,遇到水灾、旱灾等自热灾害时国家要开仓赈灾,简单的概括就是,通过开垦荒地、增产节俭、禁止重税、赈灾救济等方法,将百姓所处的社会处境进行改善。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上,洪亮吉不仅看到了人口增长过快的自然因素,也看到了百姓生活艰苦的社会因素。人口的超速增长,隐藏着社会危机,百姓的生计成为一大社会问题,社会中出现的“极寒颠踣”是无法掩饰的社会人口问题。洪亮吉在自己的政论中讲述了自己对人口增长过快的恐惧,因为在科技、生产力等相对落后的时代,洪亮吉不可能认识到生产力可以是国家飞速发展的基础,对人口过快增长的问题,他也没有办法对其进行各种限制,所以洪亮吉的这种担心我们是可以理解的。

人口学论文第6篇

依据口腔医学专业特点,设立四项技能培训模块,包括病史采集及病例分析模块、口腔颌面外科基本操作模块、口腔内科基本操作模块、口腔修复和正畸基本操作模块。病史采集和病例分析模块中包括问诊(主诉准确、现病史完整、既往史明确、家族史清楚)、体格检查(顺序合理、查体全面、手法规范)、病例分析(综合病史、体格检查、各项辅助检查的结果,分析是否准确)、诊断和鉴别诊断、辅助检查(检查项目是否合理、有效)、治疗方案的设计及完成病历书写。口腔颌面外科基本操作模块包括局部麻醉术、拔牙术、外科基本操作(无菌术、换药、拆线等)、围手术期准备、术中情况和术后处理(术中预防并发症、术后医嘱和康复计划等)及心肺复苏等。口腔内科基本操作模块包括氧化锌丁香油水门汀、磷酸锌水门汀、聚羧酸锌水门汀、玻璃离子水门汀等常用材料的调拌,龈上洁治和龈下刮治,窝洞制备及充填(Ⅰ-Ⅴ类洞的制备,银汞和光固化树脂充填),开髓(前牙、前磨牙、磨牙至少各一颗),根管预备(揭顶、根管通畅、根管预备),根管充填等。

口腔修复和正畸模块包括印模及模型的制取(、手法的正确和规范、印模和模型变形的控制),铸造金属全冠、烤瓷熔附金属全冠和全瓷冠的牙体制备(牙体预备的手法正确,预备顺序和预备量的合理和准确),桩核冠的根管预备,牙列缺损的修复设计,常见错HE畸形的诊断及设计等。在技能培训过程中,引入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patients,SP))培训模式,请有经验的临床带教医师设计临床常见病例和问题,通过学生之间相互问诊和检查,完成病史采集和病历书写。医师注意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复习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结合临床病例,强化学生人文关怀精神的培养、医患沟通技巧的掌握及临床思维能力的训练。标准化病人的应用有助于充分模拟和再现临床实际接诊情况,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实习结束后对所有学生进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多站式考核方法,要求学生通过病史采集与病例分析、体格检查、基本技能操作、治疗设计等四个考站的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并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考核结束后,实验组学生填写调查反馈意见表,对专项技能培训的必要性、实用性、满意度、对临床实际操作有无帮助、能否熟练操作以及考核方式的合理性等进行评价。实验组和对照组的两组学生在实习结束后的考核成绩。可以看出两组学生的考核成绩差异具有显著性意义(P<0.001),接受专项技能培训的学生成绩明显高于未接受培训的学生。,因考核内容均为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技能操作,所以考核合格分数线定为75分。可以看出实验组和对照组合格人数的差异具有显著性意义(P<0.001),通过临床技能培训,实验组的合格人数明显高于对照组。

通过调查反馈,共收回实验组学生调查反馈意见表34份,回收率100%。结果显示:32人(94.1%)认为实习前专项技能培训有必要开展,29人(85.3%)认为该技能培训在实用性方面效果明显,31人(91.2%)认为该专项技能培训与前期实验课的操作有明显不同,28人(82.4%)认为该培训与临床实际情况十分相似,25人(73.5%)对技能培训很满意,28人(82.4%)通过培训有很大收获,26人(76.5%)认为该培训对临床实习有很大帮助,23人(67.6%)认为经过培训,在临床实习中短期内既能熟练操作,21人(61.8%)认为经过培训,在临床实习中能够很快独立接诊,31人(91.2%)认为专项技能培训在医学生培养中有很大的应用价值。个别学生认为开设专项技能培训实用性不大,对培训不满意,可能是因为培训中带教医师对部分基础较差的学生关注不够,导致学生学习积极性较低。

临床实习是医学教育中的一个必不可少又极其重要的环节,是医学生从课堂走向社会、从理论走向实践的过渡阶段,是基础理论与临床实践结合的桥梁,是将医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临床医生的关键环节。但是,由于当前医疗环境的变化,为了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许多科室和医生在临床工作中都会采取更加保守和谨慎,甚至“回避”的处理方法,导致实习生丧失了许多学习临床知识和技能的观摩和实践机会。虽然在口腔医学专业课学习阶段开设了大量的实验课,提供了供学生练习的仿真人头模型教学模拟系统,但这些仅能让学生机械地重复和验证基本技能操作,而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锻炼机会,缺少与患者的沟通和交流,同时对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某些应急情况及意外情况难以做到正确、及时和有效的处理。鉴于此,根据济宁医学院口腔医学专业的实际情况,对口腔实践技能教学进行了大胆改革,在学生进入科室实习前,开设了专项技能培训课程,并于实习结束后组织技能操作考核,以评价技能培训的效果。

人口学论文第7篇

1.1研究对象采用整群随机抽样,于2014年1—3月,抽取深圳市4所三级甲等医院205名ICU护士进行问卷调查。纳入标准:(1)连续从事ICU护理工作满1年及1年以上的注册护士;(2)知情同意参与本研究。排除标准:护理管理者、行政班人员;实习及进修护士;1年内累计学习、进修、休假等原因不在岗3个月及以上者。

1.2调查工具包含自行设计的ICU护士一般人口学资料问卷,内容包括年龄、性别、监护室工作年限、工龄、职称、学历、婚姻状况、用工性质8项内容,及谢宝国等编制的职业生涯高原问卷[9]。职业生涯高原问卷包括层级高原、内容高原、中心化高原3个维度。层级高原4个条目、内容高原6个条目、中心化高原6个条目,共16个条目,其中12个负性条目,4个正性条目。采用Likert6级计分法,正性条目完全不同意、比较不同意、有点不同意、有点同意、比较同意、完全同意分别赋值1、2、3、4、5、6分,负性条目反向计分。均分≥4分,可以认定为出现了职业高原现象[9],得分越高,说明职业高原状况越严重。该问卷中的层级高原是指个体在当前组织中进一步向上晋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的一种状态;内容高原是指个体不能从当前工作中学到新的知识和技能对当前工作产生厌倦;中心化高原指个体在当前层级水平上,向组织中心横向调动的可能性很小[10]。采取方便抽样法抽取深圳市三级甲等医院92名ICU护士为调查对象,进行预调查。调查问卷的信效度经评定,得出问卷的内部一致性Cronbach’sα系数为0.838,结构效度为0.820。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

1.3调查方法本次调查以本研究员为主,由经培训后的调查员协助问卷调查工作。应用统一指导语,向研究对象详细解释研究意图、填表细则及每个条目的含义等,并向研究对象承诺资料的保密性和匿名性,问卷由研究者当场发放当场收回。共发放问卷215份,回收有效问卷205份,有效回收率为95.3%。

1.4统计学分析将原始数据采用Excel2010建立数据库,双人进行数据输入和查对,运用SPSS17.0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两独立样本t检验、单因素方差分析以及多重线性回归分析。

2结果

2.1研究对象一般情况205名调查对象,年龄21~47(29.60±4.61)岁,工龄为1~26(7.85±5.18)年,监护室工作年限1~22(6.15±4.51)年。男48名(23.4%),女157名(76.7%);大专66名(32.2%),本科139名(67.8%);护士64名(31.2%),护师83名(40.5%),主管护师及以上58名(28.3%);已婚107名(52.2%),未婚98名(47.8%);正式员工84名(41%),聘用员工121名(59%)。

2.2深圳市ICU护士职业高原总体及各维度得分调查结果显示,深圳市ICU护士职业高原总体得分(3.76±0.74)分,层级高原维度得分为(4.26±0.97)分,中心化高原维度得分为(3.97±0.94)分,内容高原维度得分为(3.22±0.99)分。

2.3深圳市ICU护士职业高原及各维度得分在不同人口特征之间的比较结果见表1。由表1的两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可知,不同性别ICU护士职业高原得分仅在中心化高原维度存在统计学差异(P<0.01),即男性ICU护士中心化高原维度的得分高于女性护士;已婚状态和未婚状态的ICU护士职业高原得分同样仅有中心化高原维度存在统计学差异(P<0.01),即未婚的ICU护士中心化高原维度得分高于已婚护士;不同用工性质的ICU护士职业高原得分在中心化高原、内容高原维度上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即聘用护士中心化高原维度得分>4分,远高于正式在编护士,处于职业高原状态,但其内容高原维度的得分却低于正式在编护士;不同学历层次的ICU护士,职业高原总体及职业高原各维度的得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即大专和本科学历的ICU护士职业高原及职业高原各个维度的得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由表1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可知,不同职称的ICU护士职业高原得分在职业高原总体及中心化高原、内容高原维度存在统计学差异(P<0.01),即职业高原总体和中心化高原维度,护师职称的ICU护士得分高于护士职称和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而内容高原维度,随着ICU护士职称的上升,内容高原得分也出现了相应的升高。

2.4年龄、工龄、监护室工作年限与ICU护士职业高原的相关性分析对于年龄、工龄、监护室工作年限3个连续人口统计学变量,采用相关性分析,结果见表2。由表2的相关性分析结果可知,人口统计学变量中的年龄与内容高原(P<0.01)、职业高原(P<0.05)相关性有统计学意义;工龄与中心化高原(P<0.05)、内容高原(P<0.01)相关性有统计学意义;监护室工作年限又与中心化高原、内容高原相关性有统计学意义(P<0.01)。但年龄、工龄、监护室工作年限与层级高原维度相关性无统计学意义(P>0.05)。以上结果表明年龄、工龄、监护室工作年限与职业高原总体以及中心化高原、内容高原维度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可以纳入多重线性回归方程,进行进一步分析。

2.5人口统计学变量对ICU护士职业高原的影响多重线性回归分析分别以职业高原总体及各维度得分为因变量,年龄、工龄、监护室工作年限、性别、学历、职称、婚姻、用工性质为自变量,自变量赋值方法:大专为1,本科为2;职称中护士为1,护师为2,主管护师及以上为3;男性为1,女性为2;已婚为1,未婚为2;正式为1,聘用为2,进行多重线性回归分析,其中以调查对象的一般人口学资料为自变量,层级高原维度为因变量,进行多重线性回归分析的结果显示F=1.339,P=0.219,按照0.05的检验水准,不能拒绝H0,因此认为所建立的多重线性回归方程没有意义,调查对象的一般人口统计学变量不足以影响层级高原维度的得分。其他结果见表3。由表3可见,人口统计学变量中年龄、婚姻、职称、监护室工作年限对职业高原及其中心化高原、内容高原维度的影响有统计学意义,性别、用工性质、职称、工龄未进入方程,对职业高原及其维度的影响无统计学意义。具体结果为职称、婚姻、年龄、监护室工作年限与中心化高原具有线性回归关系,中心化高原与职称、年龄呈正相关,与婚姻和监护室工作年限呈负相关;婚姻、年龄与内容高原具有线性回归关系,内容高原与年龄呈正相关,与婚姻呈负相关;职称、婚姻、年龄均与职业高原总体具有线性回归关系,职业高原与职称、年龄呈正相关,与婚姻呈负相关。

3讨论

3.1深圳市三级甲等医院ICU护士职业高原现状分析调查结果显示,深圳市4所三级甲等医院的ICU护士整体处于职业高原的潜高原状态,其中层级高原维度得分最高,高于4分,进入职业高原。对于这个结果,笔者认为,这可能与ICU护士普遍认为目前职业生涯的垂直流动可能性小有关。这种垂直流动,在我国护理行业大环境中看来,主要包含了行政管理职务上的晋升和技术路径中的上升两条途径。从护理管理模式来看,护理行政管理路径以直线式结构为主,技术路径以金字塔式结构为主,这两种垂直晋升路径中,越是向上护理管理岗位和技术职称名额越是有限,正是这种局限,令得护理人员的垂直发展存在瓶颈,因此层级高原得分高。内容高原维度得分最低,表明ICU护士在重症护理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方面有机会得到充实,能够保持较好学习态势。原因可能与ICU护理工作内容有关,首先重症医学本身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拥有先进、复杂的诊断、治疗、监护设备与监护技术,随着重症医学的不断更新和发展,ICU护理工作内容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更新速度快,工作职能不断扩展,专科护理工作内涵不断延伸,为ICU护士新知识、技能的获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因此内容高原维度的得分最低。由此,笔者认为护理管理者可以把握ICU的专业优势,积极协助护士充实专业知识,开阔视野,以延迟ICU护士内容高原的产生。

3.2人口统计学变量对职业高原及其各维度的影响

3.2.1年龄对职业高原的影响本研究中多重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年龄对职业高原总体、内容高原、中心化高原维度均有影响,呈正相关,对层级高原维度无显著影响。究其原因可能为,ICU护士年龄适宜在22~35岁,因该年龄段者精力充沛,反应敏捷,又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工作热情高,有足够能力及精力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拥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和发展意愿,发展潜力大,所以医院、科室更倾向于提拔年轻护士,相比于年轻的护士,随着年龄的增长ICU护士体力、精力均出现下降趋势,在完成日常高强度三班倒的工作之余很难保持足够的精力继续进行学习、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其次,随着年龄的增长护士们的工作经验不断得到丰富,知识累积也相应的增加,再提高的空间较小,如果科室以及医院不能或者很少提供更广阔的学习机会和交流平台,其对新知识技能获取的难度必然增加,因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其对内容高原的感知也很可能愈加的明显。年龄愈见增长,护士们的体力、精力受到影响,工作热情也在慢慢减退,学习积极性和动力不够,对新事物接受、创新和应变能力也会相应变差,能力提升相应的也会受到限制,形成了恶性循环,加之组织核心位置需要的人员数量有限,其在组织中横向流动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小,感知中心化高原也就难以避免。但是对于层级高原来讲,因为医院的组织管理、晋升模式的限制,年龄的影响因素表现的并不那么显著。

3.2.2婚姻对职业高原的影响本研究两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已婚和未婚ICU护士中心化高原维度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未婚者高于已婚者,即未婚护士相对已婚的护士,知觉到在当前层级水平上,向组织中心横向流动更加困难。同时回归分析也显示,职业高原总体、中心化高原、内容高原维度均与婚姻负相关(P<0.01),可见婚姻对于职业高原总体以及中心化高原、内容高原的得分有显著影响。结合ICU护士的职业背景分析,笔者认为,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ICU是工作压力最高的科室之一加之深圳是个“移民”城市,护士人群中外来人口的比例相对较大,未婚护士身在异乡,家庭支持力度不足,生活中需要独自处理诸多琐事,工作中又只能独自面对监护室工作的各项压力,更易于感知职业高原。且未婚在一线城市又同时意味着不稳定,生活或者职业上的变化较多,流动性较大,相比之下,已婚护士的家庭社会支持系统更加完善,生活状态更加稳定更容易得到组织的信任,比较易于流向组织核心。另外有研究认为,进入婚姻的女性对工作和职业的投入降低,母亲角色成为生活的重心,形成“看重家庭弱化工作”的状态,本研究调查中女性占76.6%,处于此状态的已婚女护士很可能在职业高原总体、中心化高原、内容高原维度上的感知也出现了相应的弱化。

3.2.3职称对职业高原的影响表1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在职业高原总体和中心化高原维度,护师职称的ICU护士得分高于护士和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说明对于处于初级护师职的ICU护士来讲,因组织核心位置有限,且多被更高职称者占据,移动可能出现了停滞。同时能够改变这种停滞所需准备中的向更高一级职称晋升,因为要求的条件更高,职称晋升难度越来越大,更加加重了护师职称护士的中心化高原感知。内容高原维度得分显示,随着职称的上升高原得分增加,说明职称对于ICU护士知觉内容高原有显著影响。职称越高,所能获得的新知识、新技术越少,容易对当前的工作产生厌倦。但是经过多重线性回归分析,职称在内容高原维度未进入方程,究其原因,可能因为与其他影响因素相比,职称对内容高原维度的影响不明显,而被其他因素所取代。

3.2.4监护室工作年限对职业高原的影响表3显示,经回归分析,监护室工作年限只在中心化高原维度进入了方程,并对中心化高原产生负向影响,这说明随着在监护室工作时间的增加,ICU护士的专业知识技能逐渐完善,工作能力不断增强,综合素质得到提高。这就意味着随着监护室工作年限的累积ICU护士得以具备更强的实力向组织核心靠拢。究其原因,ICU是一个专业性强的科室,监护室工作年限长是ICU护士理论丰富、专业能力过硬的有力保证,利于护理人员向组织中心移动。

3.3对策针对本次调查结果,弱化年龄、职称对ICU护士职业高原的消极影响,发挥监护室工作年限、婚姻对职业高原的积极作用,提出以下对策。

3.3.1组织方面

3.3.1.1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通过招聘新护士、接受其他科室护士轮转、增加护工等途径,改善ICU护士不足现状,努力实现(3~4)∶1的护理人员与床位比,减少护士工作量,保证休息时间,以利于自我充电,减轻护士身体和精神上的压力,缓解年龄带来的不利影响。

3.3.1.2规范层级管理,增加核心职位的设置根据《护理工作管理规范》按层级给予护士工作权限和待遇,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增加技术途径上升空间;推行组长带班制,设置带班组长职位,采取公平的竞争机制,鼓励符合竞聘条件者竞争上岗,唤起护士适度的危机感和提升ICU专业成长的紧迫感,为护士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途径向组织中心流动以缓解职称对ICU护士中心化高原的影响。

3.3.1.3完善培训体系,加强岗位轮换加强ICU专科护士培训及各种ICU专职护士培训,如仪器设备专职护士、呼吸机治疗专职护士、造口护士、PICC专职护士、营养护士、临床带教老师等,使ICU护士在不同的专职领域中成为专家,在新的角色中找到挑战性,体验到工作的成就感,有利于减轻内容高原和中心化高原的消极作用,更大的发挥监护室工作年限对中心化高原的有利影响;采取护士轮岗制,避免长期固定某一职位主观上产生倦怠或客观上不公平的状况发生,同时岗位的轮换更加利于护理技能的全面发展和提升。

3.3.1.4帮助护士做好职业规划鼓励ICU护士进修学习、参与科研和撰写论文,鼓励晋升职称,支持在职提升学历。护理管理者协助ICU护士评估目前状况,设计个性的职业规划,在职业发展中明确目标,变被动为主动,以克服职业高原的消极影响。

3.3.1.5注重科室文化重视婚姻对职业高原的负向影响,积极组织联谊活动创造安全有益的社交机会;倡导温暖和谐的科室文化,营造家的氛围,对未婚护士给予生活工作等各个方面的支持,协助其减轻压力,鼓励已婚护士分享经营幸福婚姻的经验;由于ICU科室环境封闭,鼓励ICU护士业余时间走出工作,体验世界,加强与外界的沟通,舒缓心情,缓解压力。

人口学论文第8篇

关键词:人文素养;人格培养;大学英语;口语

1大学英语口语的现状和原因分析

纵观国内大学英语口语课堂教学的现状,大部分的学生与英语母语人士在交往过程中经常感到:自己使用的英语无论是用词还是语法结构都非常正确,但是实际结果和预期总是有很大出入。究其原因,是因为对英语国家的文化关注不够深刻。受母语思维方式的影响,汉文化心理的制约,学生们往往意识或无意识运用汉语表述习惯进行思维,,结果往往造成“语用失误”(pragmatic failure)和“文化休克”(culture shock)。现在,虽然鲜有大学教师在课堂上单一使用古老的“语法——翻译法”教学;但在大学英语视听说课堂广为使用的“直接法”、“听说法”等模式中培养出来的学生,运用语言的准确性和流利程度虽有提高,在真实的语境中却常常犯语用错误。以上种种,归根到底,与我们在以往的教与学中注重语言的知识与技能传播,较少提及对学生心理和人文素质的培养有很大关系;不注重对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更谈不上人格培养。殊不知,失去相应人文背景支持的任何一种语言,都只是一副躯壳,失去了灵魂,更没有了价值。毕竟,大学英语还是一门人文学科,而人文素养和人格的提高,不仅关系着学生们立足社会之后的人生质量,而且就语言本身来讲,还关系着他们能否真正的获得一种语言学习的能力并且获益于此。如何让英语的素质教育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实现,的确是一个值得教育者们深思的问题。

2大学英语口语课堂教学中提高人文修养和加强人格培养的对策

(1)充分挖掘非智力因素,激发学生创造潜能。

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学习者的情感控制,即学生的非智力因素是学习过程中影响学习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它包括学生的动机、态度、意志、情感、个性、兴趣、策略、方法等因素。非智力因素与智力因素的关系密不可分。在口语教学中,要提高教学活动的质量,就要求教师善于发挥作为主体的学生的潜力和创造力。教师应充分认识到,非智力因素具有动力和暗示的作用,要提高语言学习主体的学习效率,必须克服来自主体的情感困扰。在英语口语教学课堂中,学生的非智力因素能推动课堂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对智力活动起着定向、推动、调节、强化等作用。因此,在创新教育中,教师必须注意调动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善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和表现,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的情感、意志等非智力因素为智力活动提供动力。比如,对传统的视听说课堂教学模式进行改良。在视听说课堂上,给学生放映一个小片断,把声音消掉,以无声的形式播放,学生以pair work的形式,一名学生看片断,另一名背过身去,不看录像,那一名看的同学边看边描述给他的同伴,放二遍之后,请不看的同学来描述,看一看哪一组描述得多,描述得好,然后再放第二遍,学生们继续进行描述,继续补充,等到第三遍,背过身去的同学就转过身来看录像,通过自己亲自观看来检验刚才的描述以及同伴的描述。通过这种课堂活动,笔者发现学生的兴趣特别的高,课堂气氛特别热烈,学生们三言两语,七嘴八舌,互相竞争看谁说得好,说得妙。同时放映片断时间不宜过长,一般限制在3分钟左右,这样学生们往往意犹未尽。在三遍都放过之后,让学生们互相检查刚才在描述时所犯的口语失误,看到自己所犯的失误被同学们检查出来,往往印象会更加深刻,减少以后继续犯此类失误的频率。

(2)有效利用使用暗示法(suggestopedia)指导大学英语口语的课堂教学。

暗示法由保加利亚精神病疗法心理学家罗札诺夫(g.lozanov)创立。它主张营造高度的动机以激发人的潜力,把各种无意识的暗示因素组织起来,以便有效地完成学习任务。另外,它主张采用加速的方法进行外语教学,所以,又称为暗示速成教学法(suggestive-ace1eratively learning and teaching,or salt)。我们的口语课堂可以借鉴这一理论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语言材料的大量输入。暗示教学的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语言材料量比常规的外语教学法所规定的量要多好几倍。据试验,一般情况下,120个学时可学2000个词。例如平日视听说教学课堂上适度的听力强化训练、大规模的集中视听表达。

②有意识和无意识相统一。语言的习得过程是大脑思维活动和情感同时作用的过程。大脑左半球主管语言和逻辑思维,右半球主管非语言和形象思维。如果在学习口语表达时,采取措施,使两个半球同时发挥作用,习得效果就比只用一个左半球好。有意识活动和无意识活动联系越紧密,效果就越好。暗示法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它集中无意识中得到的信号去达到一个有意义的目的。比如在收看英文电影、短片或咨询时,将一些重复或出现率高的、自己又总是记不准确的语汇简要记录下来,以备日后查用。

③创造心情舒畅的气氛。在口语课堂上,把分成小组的学生们的座椅排成半圆形,语言材料的输入采用短剧、辩论等方式,并伴随着一定的表情和手势。在这种和谐的环境里,学生的紧张心理消除了,心情舒畅,充满乐趣,善于想象。这种环境可以激发学生的超级记忆能力和表达欲望,加速记忆和表达的效能,提高学习效果。

④建立高度的自信心。鼓励大胆开口说外语,尽量少纠错,避免造成紧张气氛。

3大学英语教师如何在指导思想上将人格培养和人格素质的提高和英语口语教学活动有效结合起来

首先,我们必须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这是将口语教学与人格培养、人文素养提高相结合的最重要的内容。教师在注重其知识和技能形成过程的同时,还应关注在口语教学活动中学生的情感体验,它是这样一种愉悦积极的感受:伴随着知识的获得,学生对口头表达的态度越来越积极,信心越来越强,逐渐感到用英语表达是自己生命成长的一部分,对其充满渴望。英语教师要充分挖掘和展示英语口语教学中的各种人文因素,使英语学习过程成为学生一种高尚的生活和丰富的人生体验,这样,在知识和技能同时也是学生人格的健全与发展的过程,形成了知识、技能和人格的同步成长。

其次,我们要学会关注学生的长期发展。新课程的大学英语口语教学课程设置是以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激发者、辅导者、能力和目标的培养者为宗旨,所以教师应先树立“今天的教育是明天的科技、后天的经济”的理念,从“说教者、道德偶像”的传统角色中解放出来,成为学生健康心态、健全人格的促进者。

再次,关往学生个性发展,是丰富英语口语课堂教学内容的宝贵财富。教师要关注学生的不同需求。学生是具有独立品格、有巨大发展潜能的个体;他们还需要在教育中发展,在教师的指导下成长。因此学生并不是单纯抽象的学习者,而是有着遗传素质、社会条件、家庭背景和生活经历各异的生活体验者,有着自己的兴趣、爱好、动机、需要、气质、性格、特长和智力等个性特征的完整的人:这一点在前面已经提及。教师应正视这一差异性,有效激发学生建立独立、自主、探究的学习习惯,让学生自己在实际交际中感知、观察、分析和思考。

最后,关注学生发展中的个人尊严。学生的尊严是学生人格的一部分,应当受到充分尊重。在平常的口语练习中,教师应充分满足学生的思想感情和精神需要,聆听他们的声音。要平等、友善地对待每一位学生,用欣赏的眼光看学生,让学生充分地发现、认识自己,意识到自己的价值,充分享受口语学习的过程给自己带来的愉悦和欢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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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学论文第9篇

内容论文摘要:山东淄川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事件,符合宪法中的选举权平等原则,但是违反了《选举法》和《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如何正确对待实践中的“违法但合宪”问题,就成为我们宪政建设中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 宪法 选举法 平等权 2007年10月,在山东淄博市淄川区举行的县乡两级人大的换届选举中,,采取了城乡按照相同人口比例原则对代表名额予以分配。这一事件引起了新闻界和法学界的广泛关注与争议:支持者认为此举体现了宪法中的平等原则,代表了《选举法》的修改方面;反对者则认为此举本意虽好,但却是一种违反《选举法》的违法行为,其意义有限,不值得过多提倡。笔者这里拟对淄川选举事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够如实展现淄川选举事件中的法律问题和宪法问题,以引起对《选举法》中的“四分之一”条款的关注,从而加快我国宪政建设的进程。 一、山东淄川选举事件的基本情况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辖14个乡镇、3个乡、 3个办事处、1个经济开发区和淄博矿业集团,共22个选举单位,截止到选举时总人口683622人。本次淄川区选举登记,18周岁以上的556592人,其中,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146人,暂停选举权利的7人,被剥夺选举权利的586人。依法登记的选民542176人,参加投票选民516151人,参选率 95.2%。全区共划分选区152个,共选举淄川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53名。 按照2007年9月20日淄川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川人发[2007]39号《关于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对淄川区的县乡两级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做了系统的安排。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10月25日举行的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川人发[2007]45号《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新一届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在该决定中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我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53名,按照分配代表名额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区人民代表大会新一届代表名额按照城乡相同比例分配到个选举单位。具体分配情况由区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 与此同时,淄川区选举委员会于2007年 10月25日通过了川选[2007]4号文件《淄川区选举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我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 253名。分配方法已经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确定我区按照城乡相同比例分配的原则,分配到各选举单位。望你们按照分配代表名额的有关规定,依法分配到辖区内各选区。具体分配方案务于11月1日前上报区选举委员会。” 山东淄川的城乡按相同比例人口选举人大代表事件一经公布,立刻引起了媒体和法学界的强烈关注。在2007年12月29日下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的“2007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暨学术研讨会”上,“淄川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事件”高票入选2007年度十大宪法事例。而在山东具有主流影响的《齐鲁晚报》则把此次事件看做是全国的一次首创,认为“淄博市淄川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此举在全国首开先河,对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意义深远。” 二、淄川选举事件是否违反了选举法中的四分之一条款? 淄川区在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时候,经过了多重的考虑,既考虑到了党的最新政策导向,也符合淄川区的政治经济发展实际,可以看做是一次颇有意义的探索。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 “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就为淄川区人大的决定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同时,淄川区经济的发展也为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提供了可能性。尽管淄川区的做法具有极大的政治意义,但是,在法治语境下,任何有关制度的探索和创新都要放到合法的天平上予以衡量,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这种制度方面的探索和创新才有法治意义上的促进作用,否则的话,在违反现有法律的前提下,对现有制度的突破可能造成更大的恶劣后果。我们在评价淄川区事件的时候,既要看到淄川区人大选举中的典范作用,也要看到这种制度创新的法律依据问题。对此,我们需要结合我国的《选举法》和《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来为淄川区的这种行为寻找合法性依据。 在我国选举法中,关于城乡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选举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选举法》第十二条规定: “自治州、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镇的人口特多的,或者不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的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人数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同镇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可以小于四比一直至一比一。” 从《选举法》的规定来看,选举法第十二条第 1款规定了自治州、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城乡人口比例原则,也即是通常所说的一比四原则,意思是说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镇每一代表所带的人口数。通俗的讲,就是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中,四个农民的选票才能抵得上一个城镇人的选票。选举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了四比一原则的例外情形,即如果在县级单位内,镇的人口特别多,或者不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人数较多的,这个时候,经过省级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决定,农村每一代表的所代表的人口数用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可以小于四比一,最少可以到一比一。粗略的从选举法第十二条来看,似乎淄川区的人大换届选举完全符合选举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因此选举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也规定了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人口选举比例可以为一比一。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选举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一比一选举原则有着非常严格的使用条件的:第一,在适用范围上,选举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仅仅适用于“县、自治县”的人大代表选举中,其使用条件是这些“县、自治县”的镇人口较多,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职工数量较多,这个时候才能适用一比一原则。第二,在权力来源上,这种一比一的选举原则,并不能由“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来决定,而必须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来决定。因此,如果严格套用这两个条件的话,我们实际上可以看出,淄川区按城乡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并不适用选举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因为,首先,淄川区是淄博市的一个“市辖区”,而不是选举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县、自治县”,因而,在适用范围就不符合选举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二,在权力来源上,淄川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原则选举人大代表也并没有 获得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批准决定,其文件依据仅仅是淄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川人发[2007] 45号《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新一届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而按照选举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并没有自主决定实行城乡人口一比一的权力。因此,选举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一比一原则,并不适用于淄川区的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也不能以此证明淄川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合法性。 同时,如果我们结合选举法第十三条来看的话,淄川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的一比一原则则是更为明显的违反了选举法的规定。《选举法》第十三条:“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很明显,淄川区是淄博市的一个市辖区,按照选举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市辖区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这里,选举法上的规定并没有什么回旋的余地,而是采取的“应多于”的表述方式,表示没有什么例外情形。而《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十条也明确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的倍数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山东省的这个关于选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将具体的城乡比例确定权赋予了本级人大常委会,但是对于选举法中所确定的城乡人口比例应大于一比一的原则,仍然没有任何改变。因而,作为一个市辖区,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确定人大代表选举中的城乡人口比例,这个人口比例可以是三比一、二比一,但是无论这个比例怎么变化,都不应该是一比一。因此,无论是从选举法中的规定来看,还是从《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来看,淄川区的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原则选举人大代表都不具有合法性依据。 尽管,从合法性层面来看,淄川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原则选举人大代表并不符合选举法的规定,但是,从正当性层面来看,淄川区的这种尝试却具有极大的价值合理性,具有深远的理论价值和宪法意义,在某种意义上,淄川区的这种尝试代表中国宪政建设的发展趋向,也代表了中国选举法的修改方向,必将对我国的选举实践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选举法中的四分之一条款是否违反了宪法中的平等原则? 淄川区人大代表选举事件虽然只是发生在局部地区的一个事件,但是这个事件却具有高度的典型性,集中的反映了法制转型时期中国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涉及到宪法中的选举权平等原则、宪法和法律的关系问题以及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关系问题。 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础,选举制度具有多种原则。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的精神,我国现行选举制度贯彻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选举权的普遍性、平等性,直接选举,无记名投票,以及代表向选民负责并受选民监督,选举的物质保障等原则。在这些诸多的原则中,选举权平等原则由于其对选举制度的基础性作用而成为选举制度的首要原则。选举权平等原则首先源于宪法中的平等原则,或者说是宪法中的平等原则在选举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我国宪法中的平等原则和选举权分别规定在宪法第33条和第34条。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对于宪法中的平等条款的性质,学界存在着两种争议:宪法原则说和基本权利说。宪法原则说认为宪法中的平等条款仅仅是一个原则性的概括条款,表明国家在公民权利保护方面的一种姿态,因而不具有具体的权利内涵。在这个意义 上,宪法中的平等条款是“一个可以广泛解释用来保护公民权利的条款”。它的意义可以随着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和不同的社会情况加以阐发。如平等的受教育权,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反对就业歧视,都可以依据此条款加以适用解释。基本权利说认为,宪法中的平等权是公民的重要的基本权利,具有统领其他具体基本权利的功能。当公民的平等权受到侵犯的时候,当然可以诉诸宪法途径予以救济。现今的通说可以概括为折中说,即认为,宪法中的平等既是一种基本权利,又是一项宪法原则。“宪法意义上的平等概念,是一种以宪法规范的平等价值为基础,在宪法效力中体现平等的内涵。”质言之,所谓“法律面前的平等”或“法律上的平等”这一类的宪法规范,对于国家一方而言,即可表述为“平等原则”,而对于个人一方而言,即可表述为平等权。在以往,平等仅被视为一项解释宪法的原则,但在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平等”概念不仅是个人人权更兼具解释所有基本权利的重要原则。 宪法中的平等原则为选举平等原则提供了宪法依据。从选举权的发展历史看,选举权的发展过程同时也就是一个从不平等逐渐发展到平等的过程。从选举权的性质来看,选举平等原则是选举权形式的内在要求,选举权的理论基础是人民主权理论,而作为国家主权的享有者,公民与公民之间都是平等的,都平等的享有国家的权力,平等的成为国家的主人。因此,选举权的平等性对于选举制度来说是其合法性的必然要求。只有在平等选举的基础上,选举出来的结果才具有公平性和权威性,才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从内容上看,选举权平等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平等的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一人一票及一票等值制度。由此,可以看出,我国《选举法》中的“四分之一条款”违反了宪法中的选举权平等原则,尽管四分之一条款的出台在当时具有某种程度的合理性。 由《选举法》中的四分之一条款违反了宪法中的选举权平等原则所涉及的另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是宪法和法律的关系问题。在本次事件中,淄川区的做法违反了现行选举法的规定,因而有违法的嫌疑,但是,这种违法却又符合宪法的规定,对于这种违法但合宪的问题该如何看待呢?这就涉及到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宪法与法律的关系问题。 我国的法律体系构成了一个涵盖宪法、法律、法规在内的统一体,形成为一种多层次的系统性结构,在这个结构中,宪法统驭着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后者是前者的原则与规定的具体体现。法律体系和宪法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而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细化。在法律体系建构中具有价值核心的功能。宪法的价值核心作用就要求在法律体系的建构过程中,普通法律不仅要在外在形式上符合宪法的要求,而且在内在的价值取向上,也要符合宪法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处理普通法律是否符合宪法或者在判断普通法律是否违宪的时候,不能在仅仅单纯从宪法中寻求制定该普通法律的具体的立法基础、立法原则或立法依据,或单纯从普通法律中寻求有没有“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等相关条款和字样。在处理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关系或者在判断普通法律是否具有合宪性的时候,我们应该采取实质意义上的标准,而不能采取形式上的标准。形式上的标准就是将目光紧紧盯在普通法律的具体条文上,审查普通法律的条文中是否具有“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等相关条款,如果具有相关条款,则被认为是合宪的,至少在形式上认为是合宪的;没有相关条款,则被认为是没有宪法依据,是不合宪的。这种形式上的审查标准实际上授权规范说的一种机械运用,没有真正了解宪法作为上位法的真正价值之所在。而实质上的标准就是在判断普通法律是否合宪的问题上,不能根据普通法律中是否具有“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等形式条款来判断,而要从宪法的精神、原则及具体的宪法文本规定中进行判定。首先,要看普通法律的立法精神是否与宪法的精神相一致。宪法本质上是保障人权之法,因此,普通法律的立法精神必须要与宪法的保障人权精神相一致,否则尽管在其条文中明确标有“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字样也只不过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点缀。这个保障人权的精神被誉为是宪法的实质意义上的“核”,是宪法赖以存在的东西,不能修改,更不能放弃。其次,要看普通法律的内容是否与宪法的基本原则相一 致。宪法基本原则是宪法精神的具体表现,体现了宪法根本意义上的价值追求。像我国宪法中规定的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和法治原则都已经内化为法治建设的基本灵魂而对我们的法治建设其中整体上的指导作用。因此,在审查普通法律的合宪性问题上,除了要看普通法律的立法精神是否有违于人权保障之原理外,还要审查其内容是否有违于宪法的基本原则。第三要看普通法律的条文与宪法中的条文规定是否相一致。宪法精神与宪法原则都是比较抽象和原则性的东西,在具体的宪政实践中不容易加以把握。而宪法条文则都是比较现实而具体的规定,因此,对于宪法文本中的具体规定,普通法律在立法过程中要给予最大的尊重,因此,宪法的权威和价值最主要的就体现为对宪法文本的尊重和遵守上。所以,当普通法律中,如果出现了明显违反宪法文本规定的条款的时候,不管其是良性违宪还是无意违宪,都要坚守宪法的最高性原则,认定其违宪无效。 在违宪审查的实质认定标准中,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和宪法文本都可以作为判定普通法律是否违反宪法的实质性标准而发挥作用,但是这三者之间在实践适用中的效力层次和顺序标准却是不一样的。从效力层次上看,宪法精神是宪法价值之灵魂,具有最高的效力层次,而宪法原则作为统领宪法文本之价值核心,其效力层次仅次于宪法精神,而高于宪法文本。而从适用顺序上看,判断一个普通法律是否违宪,首先要审查该普通法律在具体规定上是否违反了宪法文本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在该普通法律中,明确出现了违反宪法文本规定的条款,那么自然可以认定该普通法律无效,而无需诉诸宪法原则与宪法精神。例外情形是,宪法文本虽然对普通法律规定的事项有规定,但是该规定由于时过境迁已经无法适应整个社会的需要,要想重新予以修改宪法来修正这个缺陷,在时效上已经来不及;或者宪法文本中虽然对此有规定,但是此规定在宪法条文中却又两种完全不同的解释,甚至在不同的宪法条文中都可以找到与此规定相关的宪法条文,但其规定却又截然相反,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依据文本规定无法从根本上或者无法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方可诉诸较高效力位阶的宪法原则,来对这个时过境迁的宪法条文重新作出解释,或者根据宪法原则的价值取向对这两个完全相反的宪法条文做一个择优选择,从而解决普通法律规范的合宪性问题。如果依靠宪法原则仍然无法对普通法律的合宪与否作出明确的判断,就只好诉诸最高的宪法精神,从人权保障的角度考量该普通法律的规定对于人权的保护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利大于弊,可以依据一些实证的数据和材料,进行综合性的价值衡量,最终作出一个较为合适的判断。 结合以上理论,我们可以看出,尽管淄川区的做法的的确确违法了选举法的规定,根据现行的选举法,淄川区不符合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原则选举人大代表的条件,因此,在定性上,我们可以认为淄川区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选举法的规定本身的合宪性问题。在立宪主义理念中,由于基于对人性的一种不信任,以及对“多数人暴政”的恐惧,在宪法运行机制上,专门又确立宪法监督制度或违宪审查制度,来对议会通过的法律予以审查,以尽可能的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到非法的法律的侵犯。所以,对议会的通过的法律进行合宪性审查也称为立宪主义的基本要求。按照这种要求,我国选举法中的四分之一条款的规定就面临着一个合宪性的审查问题,因为,这种四分之一条款的存在本身就违反了宪法中的平等原则。但是,限于我国宪法监督的实践,我国现在还缺乏行之有效的宪法审查,因此,对于选举法中的四分之一条款,无法也不能够对其进行审查,而只能默认这种违反宪法的事实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淄川区人大的做法尽管有违反选举法的嫌弃,但是从宪政理念上,却符合宪法中的平等原则,代表了将来选举法的修改方向,因此,在理论上,对此还是应该予以正面肯定的。但是对其在理论上的正面肯定无法掩盖其规范层面的违法性,这是我们在对待淄川区人大选举事件中所必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 & nbsp; 王丽丽、孟澍菲、程胜清:《2007十大宪法事例出炉》,载《检察日报》2008年1月7日。 王恒:《淄博淄川城乡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全国首创》,载《齐鲁晚报》2008年1月10日。 蔡定剑:《宪法精解》,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43页。 韩大元、胡锦光:《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223页。 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11页。 法治斌、董保城:《宪法新论》,台湾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1年版,第243页。 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