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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对空间及非空间数据的管理在矿产资源评价过程中,数据信息作为评价的重要基础,只有充分、有效利用一切数据信息,才能够提高评价准确性,进而提高矿产资源开采量,特别是在区域性成矿系统评价中,数据库中的信息更为中重要,然而,由于受到原始数据信息单位、采集时间等因素的影响,数据信息也会存在不同的比例尺、精度等,基于此,在进行实际研究过程中,要对原始数据进行调整和转换,例如:格式、投影等,提高数据信息质量,从而为科学勘探提供有力保障[2]。
(二)重视多源地学信息的管理数据库作为地质矿产资源评价的基础,直接影响GIS系统实际效率。因此,为了能够实现高质量评价目标,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针对GIS软件支持管理空间信息,利用关系数据库进行属性管理;另一方面,主要是针对对象技术,利用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统一管理,特别是针对矿产资源评价的地学信息种类较多、且内容相对复杂,构建完善的管理结构势在必行,加强对多源地学信息进行统一管理,提高数据管理水平。
(三)关注找矿信息的转换GIS系统在应用过程中,信息量化及转换同样是关键环节,只有确保信息转换的准确性,才能够确保评价的科学、合理性。例如:针对地球物理、化学等信息要进行数学处理,才能够获取评价需要的图形信息;而针对地质信息,则需要借助GIS系统进行属性检索等一系列处理,才能够提取出成矿信息,基于此,加强对找矿各项信息转换的处理显得尤为重要。
(四)合理选择分析方法矿产资源类型较多,不同类型需要的评价方法也存在一定差异,不仅如此,分析方法的选择也直接影响评价水平[3]。目前,我国矿产资源评价方法一般采用两种方法:经验型及理论型,二者共同目标都是进行量化转化对地质矿产资源区域进行预测,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布尔逻辑、代数方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实现预测目标。
二、结论
1.1广西矿产资源的发展现状
1.1.1目前,我国的矿产管理主要集中在制止规范是否持证采矿的整治采矿秩序中,缺乏对矿产资源的储存量没有一个很好的管理。虽然,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对矿产资源的管理有过改善,但因为相关管理的经验并不丰富,以至于当地的矿产资源的储存量的管理基本处于空白的处境。
1.1.2通过调查,我们不难发现迄今广西地区矿产资源的基础资料十分贫乏,甚至于那些很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的管理经验仍然薄弱。而广西的矿产资源除国有外,也大多停留在一个较小的规模,因此这样的现状不仅使矿产资源的深层次矛盾无法解决,也让急需发展管理经验的矿产经济停滞不前。
1.1.3即使在这么严峻的形势下,要发展经济而盲目动用的矿产资源又加重了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压力。为了及时妥善处理矿产资源的窘境,必须充分发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完善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体系,即用可行的矿产资源措施推动资源管理的进步和工业经济的前进。
1.2广西矿产资源的发展问题
1.2.1矿产资源利用程度不高现在的矿产资源在广西主要是以直接开采原料,进行简单的初次加工为主,其矿产资源的技术以及利用率明显偏差。尽管有些矿产资源具有很高的价值,但由于缺乏综合回收的意识,致使许多可以再次利用的矿产资源白白浪费。
1.2.2采矿技术以及生产工艺的水平落后广西的采矿技术仍然沿用的是以往传统的方式,如房注法或浅孔留矿法、向道法等。其采矿的技术已经不能跟进国内已经运用的无轨化和机械化先进技术,以至于在采矿过程中就已经造成了矿产资源的浪费,是矿产资源利用率低的有一个原因。
1.2.3没有详细可以依靠的矿产资源报表据统计广西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很高,但是因为绝大多数的工作人员没有较为充足的专业知识储备,因此所掌握的矿产资源的估量主要是根据相关企业的公司报表,进行矿产储量统计,所了解到的矿产储量信息的科学性及可信性都并不高。
1.2.4矿产资源的税收管理混乱广西的矿产资源的税收现今处在一个因为没有良好制度监管的情况下,而出现的隐瞒矿产开采量与偷税、逃税现象严重的现状,如果相关部门没有形成很好的税收监督系统,因此有的矿产遗漏将没有办法弥补,将会造成经济、生态环境的损失也会得不到解决。
1.2.5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也很不完善首先,广西的矿产资源的战略指导文件与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因此而造成巨大的环境破坏、污染,以及矿产资源流失,当然也使得矿产资源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一直得不到调动。其次,矿产资源的开采因为没有制度的严格制约,而致使有些采矿人员乘虚而入,随意开矿,非法占有矿产资源;甚至也有变本加利偷逃税的行为发生。因此,有必要完善矿产资源的管理,及时处理当下噩待解决的问题。
2广西矿产资源管理的建议
2.1合理规划矿产资源分区,形成有层次的区域管理与发展模式根据广西目前的矿产资源发展状况而言,为了促进一个良好和谐的发展模式,也为了取得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效的局面。现在应该实事求是的形成以点为中心,然后逐步按照实际情况以生产状况向四周扩散,形成以点为核心的条状发展模式。最终,使广西的矿产资源的管理与生产能有一个长久可持续的模式。
2.2细化当前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制度不断完善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是解决矿产资源管理不规范的基本方案。只有具备健全的法规制度,才能做到有法可依。只有这样,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才有用武之地,也才能让广西的矿产资源始终有一个坚强的保障。
2.3实现建立矿产资源与矿产资本的有效桥梁,突破传统的单一模式实现矿产资源的良好挂钩,首要的是需要树立相关人员的科学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环保意识和生产经营理念。同时相关的执法部门也要持有绿色发展的原则,严格执法,以便尽快能够使矿产资源的环境得到较好的整顿,也能让矿产资源得以合适的开发和配置,让矿产资源日益凸显的矛盾能逐渐缓和。
2.4调整矿产资源的产业结构,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和谐统一根据广西矿产资源的实际储量和利用情况,实事求是的分析矿产资源的发展前景和现状,调整产业结构。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所有的矿产资源的利用都是为了和谐统一的未来而开展的,因此为了更好的达到最初效果,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制定相应措施与规范文件,调整不合理或应盲目而过度开采的矿产资源,必要时也可实行关闭或停产整顿的措施。只有如此,才能为接下来进一步融合各个区域的矿产资源技术与经验做好铺垫,迎接更好的发展机遇。
2.5规范工作流程,做好矿产资源的资料整合有了规范的矿产资源制度,就应该更加认真负责的做好工作规划,将矿产资源的动态储量进行实时的记录,并通过严格的考核后,收录档案库作为资料依据保存。
2.6加强矿产资源的储备,提升矿产资源的开采技术与水平提高矿产资源的科学技术水平,转变以往的采矿方式,注重利益均衡与环境公平原则。通过不断进步的科学技术水平,采取相适宜的措施,改善当前矿产资源已经遭受到破坏的现状,在此的基础上,发展并保护矿产资源。并对已经造成破坏的生态环境及时补偿,同时也要借鉴国外国内的处理方法和经验,加强矿产资源的管理与保护。
3结束语
1.1河南省第一轮矿产资源整合煤炭、铝土矿是河南省最为重要的两种矿产资源,2012年河南省原煤产量1.80亿t,原铝产量368.8万t,分别位居全国产量的第四位和第一位。河南省于2004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针对煤矿、铝土矿开发利用中存在的布局不合理、开采技术落后、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提出“治乱、治散、治本一起抓,以整顿促整合,以整合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整合办法。截至2009年,河南省第一轮资源整合工作已经完成。经过五年多的不懈努力,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矿山数量大幅减少,关闭规模较小、开采难度较大、环境破坏严重的煤矿1059个,数量减少了67%;关闭资源量较少、规模较小的铝土矿92个,数量减少了64%。二是生产能力大幅提高,骨干优势企业整合了94处地方国有及改制煤矿和小煤矿企业矿井,骨干优势企业总矿井数达到186处,骨干优势企业产能增加3802万t,资源储量增加14.52亿t,总生产能力达到13766万t/a。三是开发利用新格局基本形成,通过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优化了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水平,河南煤化、中平能化等骨干优势煤炭企业对全省煤炭资源占有率达到了70%,中铝河南铝业、三门峡东方希望、开曼公司等氧化铝企业对全省铝土矿资源占有率达到了90%,基本形成了河南省煤炭铝土矿开发利用的新格局。经过第一轮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河南省煤炭铝土矿开发利用中存在的布局不合理、开采技术落后、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得到明显好转。
1.2河南省第二轮矿产资源整合2007年,根据〔2006〕108号文《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河南省在进一步巩固和推进煤炭、铝土矿整合成果的基础上,立足实际情况,针对省内开采秩序较乱、矿业矛盾较突出的金、钼、铁、珍珠岩等矿种,组织开展了第二轮矿产整合工作。在这一轮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中,部分省辖市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非金属矿进行了整合,如郑州市针对的泥灰岩、石英岩(硅石)等矿种的整合,鹤壁市针对玄武岩的整合,许昌、新乡两市针对水泥用石灰岩的整合等。通过资源整合后,矿山数量大幅减少,如铁矿资源较为丰富的安阳、焦作、驻马店3市铁矿数量减少了105个,珍珠岩、沸石较丰富的信阳上天梯非金属矿区矿山数量减了52个,仅保留了3个矿山企业;金矿富集区小秦岭地区的小矿数量也减少了60%②。
1.3河南省第三轮矿产资源整合第一轮和第二轮矿产资源整合在矿山数量减少、矿山开局优化、资源集中率水平提高、矿山生产状况和地质环境的改善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小而散、投入偏少,矿山企业规模过小、大中型矿山企业少,矿产资源开采粗放、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程度较低等问题依然存在。2010年,根据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2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河南省针对除煤炭、铝土矿之外的铁、铜、铅、锌、钼(钨)、金、锑、萤石、石英岩矿(硅石)、水泥用灰岩和建筑用石材(料)等重要矿种,开展了第三轮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第三轮整合工作是在新的形势下发挥资源的集合优势,建立集约经济和循环经济的战略措施,与前两轮整合工作最大的差别在于本轮整合是以矿业权调整为着力点,依据采矿权、探矿权整合的侧重点和方式方法的差异,将整合区划分为以采矿权整合为重点的整合重点矿区和以探矿权整合为重点的整合重点勘查区两大类,并将整合区分为省定和省辖市定两级。本次整合工作全省共确定非煤矿产资源整合重点矿区55个,共涉及51个探矿权、264个采矿权。整合后保留探矿权31个,减少39%;保留采矿权108个,减少59%;矿权总数减少176个,减少55%;确定非煤矿种资源整合重点勘查区8个,涉及探矿权39个,采矿权65个,整合后保留探矿权14个③。从2012年起,河南省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基本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资源整合转入常态化管理。
2河南省矿产资源整合成效
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河南省主要矿种的资源整合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优势矿业企业的资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通过矿产资源整合,做大做强了河南煤化、中平能化等5大骨干煤业集团、中铝河南铝业、三门峡东方希望、开曼公司等4家重点氧化铝企业和以及灵宝金源、灵宝黄金股份、洛钼集团等一批重要矿产开发优势骨干企业。二是矿山布局和资源配置日趋合理。通过整合,优化了全省矿业经济结构,全省小煤矿、小铝土矿数量减少了六成以上。截止到2009年底,全省共关闭规模较小、开采难度较大、环境破坏严重小煤矿1059个;关闭资源量较少、规模较小铝土矿92个。大中型煤炭矿山所占比例由原来的3.81%提高到现在的34.94%,改变了之前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不仅解决了煤炭、氧化铝小矿山数量多的问题,产量和经济效益都得到较大程度的增长,小煤矿、小铝土矿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15万t、10万t以上,产量增长50%以上③。三是完善了安全生产条件。河南省在整合过程中,通过发挥优势骨干企业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管理完善的产业优势,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条件生产较差的矿井进行改造,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有效地减少了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11年全省原煤百万吨死亡率0.192,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6%④。四是政府调控能力不断增强。通过矿产资源整合,运用行政性措施和法制性手段,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资源配置和矿业权设置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进一步优化了资源市场,加强了规划布局和政策引导,增强了政府对资源开采供给的调控能力,促使矿产资源开发向着有规划、有秩序的方向进行。五是河南省煤炭、铝土矿整合经验作为典型在全国得到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多次派出工作组来河南调研指导总结成功经验,并且被国家有关部门和其他省份借鉴推广,为全国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经验。
3存在的问题
矿产资源整合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涉及资源合理配置、利益调整和社会稳定等多方面因素,既涉及治乱、治散,也涉及治本,同时也涉及生产安全、环境保护以及资源税费等问题。河南省虽然在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中总结了不少成功经验,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不到位。部分矿区存在“虚假整合”现象,表面上将一个矿区的几个矿权整合成一个矿权,却并没有按照规定改造原有的生产系统,也没有对整合后的矿区进行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资源利用方式没有得到改变,矿山安全和生态环境也没有得到改善;一个矿区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权,由一个采矿主体开采,部分矿区由于不同利益主体的相互角力,在实际操作中根本无法进行整合;一些矿山企业相互间已经谈好整合协议,相关政策的却迟迟没有出台,等政策出台后,矿业形势已经发生变化,以前的整合协议已经无法兑现,导致整合工作无法进行;部分矿山企业已经完成整合,矿权证却迟迟无法下发,勘查开发工作无法推进,降低矿山企业整合的积极性。二是整合后的部分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整合的最终目的就是让矿产资源得到合理开发。由于部分地方在整合过程中,对于部分资源储量较少、品位较低、开采附加值较低的矿山,不符合大矿开采标准的部分边角资源的矿山,以及大中型矿山企业也不愿意整合的小矿山,没有制定相应的开发利用方案,而以达不到最低生产规模为由,将其一律关闭,直接导致这一部分资源闲置浪费。三是整合工作只是将分散的资源进行集中,却没有相关的产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整合的最终目的是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调整矿业结构,促进矿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河南省当前的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单纯强调对资源的整合,追求资源集中度的提高,培植优势企业,而没有把改良开采工艺、矿山环境治理、矿山安全投入和矿产品的销售作为矿产资源整合的重点内容,制定相应的产业发展规划,对矿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度不大。四是整合途径缺乏多样性。河南省当前的整合工作主要是运用行政手段推进,市场运作程度较低,因而对确定整合范围内的合法矿业权予以关闭缺乏法律依据,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使整合工作陷入被动。五是整合工作没有考虑关闭矿山地质环境及生态安全问题。对于关闭矿山,还存在部分偷采盗采的现象,而偷采盗采者的设施简陋,存在安全隐患。缺乏对关闭矿山的监管,一则会导致国有资源的流失,二则留下较大的安全隐患;对于关闭矿山普遍缺乏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这些都会留下地质灾害隐患。六是没有形成矿产资源整合常态化工作体系。矿产资源整合需要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目前的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严格意义上讲是一项专项活动,整合协作小组临时由相关部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整合工作结束后小组成员各回原单位,整合过程中形成的规范、制度也随之灭失;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矿产资源管理制度,还存在进一步制定和修订完善的地方。
4河南省矿产资源整合建议
一是编制合理的整合方案。编制合理的整合方案有利于解决整合过程中的现状问题,编制矿产资源整合方案是整合工作的基础,而一套合理的整合方案,能对整合过程中存在的整合不到位、部分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利用、生态安全、地质安全等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合理的整合方案,能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通过全面调查矿产资源分布、勘查开发业、加工及深加工业及销售业情况,针对不同的矿种,从资源禀赋、开局和产业发展等不同角度,针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长期存在的相关问题,结合当前矿业市场情况,经过专家的充分论证,制定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矿业权整合方案。针对整合中关停的小矿山,制定资源储备计划和远期发展计划,加强对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和生态安全等问题的监管,妥善处理好关停矿山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二是建立矿产资源整合常态化工作体系。常态化工作体系是在现有整合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河南省的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经过近十年的推动,效果较为明显,矿业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矿业结构也得到进一步调整,矿产开发秩序和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下一阶段的矿产资源整合将转入常态化管理阶段。矿产资源整合常态化要求我们从工作体系上、制度上解决矿产资源整合上存在或可能出现的问题,让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更加规范化、合法化。要加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快制定相关的运作机制,拟定相关部门间协调办法,明确整合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出台调动企业整合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办法和奖惩约束机制,规范企业在整合过程中的行为;全面推进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从矿业权投放的角度上控制矿业布局。三是制定相应的矿业发展规划。制定矿业发展规划是引导矿业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从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运用相应的经济学理论和产业发展理论,结合矿业市场情况分析,制定相应的矿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统筹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大力调整矿业结构,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延伸矿业产业链,推进资源产品精深加工,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层次,增强矿业发展竞争力,实现河南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5结语
1、矿山企业对土地的一次性投入过大,成本过高据对某公司的来调查了解,因为国家规定,矿业公司如果使用出让的方式获得采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就需要对每亩土地支付征地费、土地出让金以及耕地占补平衡费等总共是52000元,如果企业完成开采后要进行土地的复垦,还要再支付7000元,也就是说企业每占有1亩土地,就要花费59000元.这就相当于某公司产品成本的三分之一。如果在加上企业以后上缴的补偿费、矿产资源费以及采矿权使用费等其他的费用,这些花费就相当于矿石总成本的一半。严重地影响了某公司的长期稳定生存与发展。
2、企业承担对土地的出让与复垦,影响复垦效果作为采矿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候,企业要支付高额的土地出让费,在完成开采之后,还要对毁损的土地进行有效地复垦。而有的企业对某些采矿用地占用了较短的时间,却依然要在短时间内肩负起出让与复垦的双重重担,在短期内对国家进行金钱与实物两种形式的补偿,这对企业的压力非常的大。高额的用地成本严重影响了企业对于复垦投入的积极性。
二、解决措施
1、对土地实现年租制在最近几年,提出了土地年租制的设想。这是一种有期限的、有偿性的用地方式。从本质上看,土地出让制与土地年租制两者都是在租用土地,但两者对土地租用者允许的使用时间却不同。对于年租制,就是按年支付土地使用期内的租金,而出让是在尚未使用土地的时候就一次性地给政府支付高额的出让金。其实,对于采矿企业,进行土地年租制还具有以下几个优点:第一,对于年租制,没有最低年限进行限制,其可以签订较短的合同年限,对临时用地以及短期用地非常适合。第二,年租制是每年交一次租金,不需要一次性地就支付巨额资金,有效缓解了采矿企业的经济压力。第三,对土地保护利用与矿产开采之间的矛盾进行了一定的协调,使矿区的资源能够进行可持续性利用。
2、对土地实行股权制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土地股权制进行考虑:一方面,对于矿区中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以及经济效益良好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考虑用土地进行作价入股,来实现收益共享。另一方面,在完成开采之后,将已经复垦好的土地按所占农民土地的比例,对农民进行配股,实行股份合作制,或者是按照农民自己的意愿,将土地转包给农业大户,有效扩大经营规模,进行农业的现代化生产。这样一来,既充分利用了农民的剩余劳动力,也让农民提高了经济效益。对传统的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了有效的改善,使我国提前走向现代化农业的发展道路。
三、结语
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常见的一种地质灾害主要是地面沉降和地面塌陷,同时地面滑坡、泥石流和地裂缝以及瓦斯爆炸等也是其主要的地质灾害,进而对当地居民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生命威胁。比如说云南省矿山地质灾害多人死亡和失踪,并造成经济损失高达10亿元。总而言之,矿产资源开发中常见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不仅仅局限于以上几点,在实际的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还存在更多潜在形式上的环境地质问题亟待发现和解决,需要更多相关人士的共同参与。
二、矿产资源开发中环境地质问题的防治对策
做好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地质问题的防治,就要立足于当前,对矿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之间的问题正确的处理好,并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进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首先就要对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加以制定和健全,并将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加强,对环境监督管理机制进行强化,相关领导更要清醒的认识矿业开发中环境保护和我国资源可胡兴旺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吉林总队吉林长春130033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进而主动的形成一种对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主动意识,做好开发中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其次就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和防治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保证各级领导和相关的矿管部门始终坚持依法办事,禁止对国家矿产资源的滥挖和滥采,尽可能的对已经开采的矿区进行植树种草,做好植被的绿化保护,及时的清理堆放的尾矿,加强泥石流、滑坡和崩塌灾害地区的治理,对谁开矿谁保护的基本制度加以建立。最后就要对矿产资源开采中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及时的检测环境资源的保护情况和水资源的污染情况,加强环保部门、有关分析测试研究部门和地质部门的联合工作,进而将其工作开展出来,对相关的防治措施和建议加以提出。并在调查的基础上,借助于现代化先进的技术,做好矿山环境地质动态监控以及相关预报系统的安装,对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进行随时的掌握,并对其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进而为现代化矿山环境的恢复做好相关的预防保护措施。总而言之,矿产资源开发中环境地质问题的防治过程中,更要始终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对资源进行节约,对地质环境进行全面的检测和保护,总体上做好矿产资源开开采过程中环境地质保护的基础工作。
三、结语
矿产资源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采矿工程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各项产业能否正常运行,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采矿工程是我国能源和工业原料正常供应的保障,据统计显示,我国近九成能源来自于采矿工程,工业生产所需要的原料中也有80%来自采矿工程,可见采矿工程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的重要作用和地位。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各种高科技的产品应用而生,大幅度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但是我们仍然应该认识到采矿工程在国家社会中的重要意义。采矿工程不同于高科技产品,却为高科技产品的生产提供必要的生产原料,大量电子产品的生产不仅需要科技的支持,更加需要采矿工程的原料基础支持,没有采矿工程的顺利进行,科技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方式的提高步伐就会大幅度放缓。采矿工程是对储藏在地下、大海中、山体内的矿藏自然资源进行开采的工程,包括矿产资源的储量探测、矿藏定位,矿区建设和后期采矿实施吸纳了我国的大量劳动力,促进了国内生产总值的提高。而且随时世界不断发展,采矿工程的重要性日益提高,各国在国家发展规划中都涉及到了矿产资源的安全。我国作为正在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能源及工业生产原料的需要量极大,只有认识到采矿工程的重要性,科学合理进行采矿工程才能保证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2、我国采矿工程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我国采矿过程暴露出了许多问题,长时间的掠夺式采矿,造成了一些矿产资源的储量下降,甚至有枯竭的危险。另一方面由于采矿工程企业的管理不到位造成了一些采矿工程不能顺利进行。同时由于采矿工程的操作环境艰苦、安全隐患大,薪金待遇不高,造成了人们对于采矿工程这种职业的偏见,不能很好的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采矿工程一方面人才流失严重,另一方面还不能吸引高素质、高知识储备的专业人才进入行业,进行采矿工程的职工知识技能水平不高,在采矿工程中不能进行有效观察,不能对采矿机械进行合理操作,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影响采矿的正常进行。采矿工程中的中小工程较多,没有进行有力整合,中小采矿工程在采矿设备和工人待遇方面投入能力有限,造成开采环节的科技含量低,人工密集型开采,对人力资源造成浪费。较低的待遇影响采矿职工队伍的稳定性。此外,有些采矿工程无法把握矿产资源的脉络,找矿、探矿能力不足,作业程序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对整个采矿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挑战。我国采矿工程投入大量资金,多用于矿山设施建设和劳动力费用支出,而在采矿行业科技投入存在严重不足,机械化程度为35%左右,落后发达国家采矿工程装备水平十年左右。较低的科技投入和机械化水平导致了我国采矿工程的劳动密集型状态与发达国家采矿行业相比,劳动生产率很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伴随着矿产市场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我国劳动密集型的采矿工程,在世界高度机械化的水平下很难与世界采矿行业进行有力竞争。同时,我国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采矿工程与环境的矛盾日益凸显。国家要保证生态文明的建设,矿产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重要环节。长期的采矿工程对环境造成了大量的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对环境的破坏成为采矿工程面临的重要挑战。以采煤业为例,山西采煤行业进行了长达40年的快速发展,大量煤炭资源产出的同时,生态环境问题也显现出来,露天开采煤炭资源后,没有进行矿坑的回填和绿化,形成荒山,水土流失严重,破坏地下水脉,造成地下水位变化和地下水污染。地下开采的矿区,开采后不进行处理,造成地表塌陷。采矿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等废物未经规划,随意堆积,形成大量采矿垃圾,影响生态环境的正常运行。因此,能否正视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关措施成为采矿工程面临的重要挑战。
3、采矿工程面临的机遇
采矿工程目前正处在发展和调整阶段,一味追求利益的采矿工程已经不能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采矿工程应该将可持续发展战略运用到采矿工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采矿工程的管理创新和技术投入,保证采矿工程的可持续发展,促进采矿工程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进步,这成为未来采矿工程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采矿工程转型、调整的一个重要契机。在不断进行自我管理,科技机械设备利用率提高的前提下,加之矿产市场世界一体化,各国矿产资源贸易增多,同时伴随着美欧经济复苏,印度、非洲经济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大幅度提升,我国采矿工程即将迎来新的、更加健康的稳步发展。全球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市场调整接近尾声,对于采矿工程造成的不稳定影响也即将结束。我国采矿工程要清楚地认识到世界矿产市场与我国采矿工程的联系,在世界矿产资源调整导致的全球整体矿产行业低迷期内完善内部制度,强化管理机制,革新理念,时刻把握采矿工程可持续发展基本要求。加大采矿工程科技投入,提高机械化水平,保证我国采矿工程的竞争优势,促进我国采矿行业的规模化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国家对采矿工程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国家对采矿工程的调整和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技术和资金的支持,保证了采矿工程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专业人才投身到采矿工程,保证了行业人才的供应,促进了行业向科技技术丰富型方向发展。矿产市场调整时期的过渡给了我国采矿工程内部改善和调整的机遇。因此,我们要把握好采矿工程发展的机遇,促进我国采矿行业的发展。
4、结语
1.1全球矿业总体态势
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力逐渐消退,2013年,发达国家经济出现好转迹象,美国、欧元区、日本二季度GDP同比增长2.5%、1.1%、3.8%;巴西、印度、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经济整体增速普遍放缓,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2013年,全球矿产品价格震荡下行,依旧低迷,大宗矿产品需求减少,波罗的海航运指数自2008年以来持续下降,低位徘徊,并在2013年初跌至近十年的最低值,今年以来全球非燃料主要固体矿产勘查投资大幅下滑,较2012年下降29%,金属勘查活动再创三年以来的新低,据加拿大标普/TSX全球矿业指数显示,全球矿业指数自2010年以来持续下滑,下滑幅度高达22%。2013年,勘查投资日趋理性,区域进一步分化,倾向于法治健全、基础设施完善、地理位置处在较大潜力成矿带上的国家,投资位于前列国家或地区分别为北美、拉丁美洲、澳大利亚,其中北美、拉丁美洲两地分别占全球勘探投入的23%和14%,黄金、铜、铁依旧是矿种投资的主流,以铁矿石为例,在西澳、南美、西非、北美四大铁矿石主产区新增产能4.8亿t,占全球增量的64%。
1.2我国境外矿产投资背景
我国近几年虽然在重要矿产资源上储量大幅增加,但储量增长赶不上产量增长,产量增长幅度更是大大落后于消费量增长幅度,重要矿产资源进口额维持高位,进口依赖程度日渐提高,原油、铁矿石对外依存度已超50%,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也在逐年激增,甚至连我国极有富有的煤炭资源近几年的进口量也在逐年攀增,2012年进口量已超过2.8亿t。据国土资源部统计,2012年我国原油、天然气的剩余开采年限分别仅为22年和45年,铁矿、铜矿的剩余开采年限也分别仅为59年和54年。大宗矿产开采年限不断缩减,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是至少今后5~10年的趋势,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产生不了根本性的变化,一旦国际矿产品价格大幅度波动,就会对我国平衡健康发展的资源经济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实施境外矿产投资“走出去”是大势所趋的必由之路。
1.3我国境外矿产投资现状
2008~2012年,我国境外矿业投资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投资增速明显加快,投资模式日益成熟,投资主体更加多元,“走出去”利用境外资源和市场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进入2013年,我国境外投资受到国际矿业寒冬的影响,进入下降通道,据中国矿业联合会统计,2013年1~11月份我国企业境外固体矿产投资项目122例,投资金额50.9亿美元,相比去年同期数量和金额分别下滑23%、45%;在矿种投资上,过于集中,其中铜、金、煤炭三个矿种的投资额占据总投资额的近七成;在投资区域上,前三名分别为澳大利亚、南部非洲、加拿大,三个地区的投资额占据总投资额的近六成,这与去年投资区域排名大体相近,但投资额出现不同程度下滑,以澳大利亚、非洲为例,相比2012全年,分别下滑37%和20%;在投资类别上,勘查投资大多为草根项目,主要投向周边国家及南美洲、非洲等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较大的政治风险;矿业并购则主要出现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同时遭遇较大的法律人文差异困境。在投资下滑的背景下,民企参与境外投资热情依旧高涨,民企投资无论在项目数量还是投资金额上,降速明显缓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数量是国有企业两倍,投资金额更是占据境外总投资额60%。
2境外矿产资源投资存在的问题
全球矿业市场深度调整,矿业并购成本和竞争对手大幅减少,给我国企业难得“走出去”的好机遇。近几年,地勘单位纷纷“走出去”参与境外矿产投资,有的省地勘局为鼓励下属地质队参与国际矿业投资,提出了“一院一队、一队一国”的口号。民营企业同时抓住机遇,国际化经营步伐加快,逐渐成为境外矿产投资主力军,除了澳大利亚、加拿大和非洲传统我国投资区域之外,民营企业现今北赴蒙古,西征中亚,南下南美,“走出去”路途越走越宽,步伐越来越有力,但“摸着石头过河”总是伴随着失败和教训。据中国矿业联合会初步统计,我国民企“走出去”80%案例均以失败告终,梳理近些年境外矿产投资案例,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2.1资源民族主义活跃
2012年,安永的矿业部门报告将资源民族主义作为2013年矿业投资的最大风险。在矿业投资逐步下滑,各国纷纷调整本国矿业开发政策以松绑矿业投资之际,不少国家却逆势而为,开征或提升矿产权利金及其他矿业税、加强对外资参与的控制、强调资源领域国有化等形式凸显资源民族主义特征,这些举措多集中在政局不稳定、政治风险高的不发达国家,而由于我国境外矿产投资起步晚,发达国家已抢占成熟稳定矿产资源国家市场份额,提高了我国境外投资进入的门槛,迫使我国继而转而投入那些投资资源民族主义活跃、风险相对高的国家或地区。如印度尼西亚于2014年起,禁止出口未加工的金属矿石,并将吊销违反此禁令公司的出口执照。此项禁令涉及铜、金、银、镍、席、铝土和锌,并对煤单独颁布法令;蒙古、津巴布韦等国将矿产资源等领域确定为战略性领域,规定战略性领域的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即使像加拿大这类发达国家,也或多或少存在着资源民族主义的残留,如在中海油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后,加拿大政府同时宣布对《并购法》的变革,特别是针对外国国有企业投资加拿大审批政策的重大调整,主要内容有:①今后外国国有企业收购油砂项目只有在例外情况下才会审批;②并购方有国有企业有义务证明对加拿大净有益;③对于非国有企业,审查门槛在加拿大内阁确定的日期后被提高或到6亿加元、8亿加元直至10亿加元(企业价值)等。
2.2矿企金融融资困难
国外矿业企业融资得益于完善的资本市场,大中小矿业企业纷纷选择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以筹集更多资金,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本身发展不成熟,使得矿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极为有限。在深沪两家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矿业企业多集中在国有大型矿企,中小矿业公司、省级地勘单位上市数量极其稀少。矿业开发运作的长周期、A股拟上市的门槛过高,使得这些企业难以上市融资,纷纷转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一方面由于现有矿业权评估体制不完善,金融机构普遍对矿业的矿业权资产价值存有偏见,尤其是矿业权对应的矿产资源随着开采在减少,不符合金融产品流动性的要求,不容易申请下来银行贷款;另一方面,即使申请成功,由于矿产开发的长周期性,使得中小型矿山企业资产负债率节节攀升,加大了公司资金压力的同时也造成了对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以省级地勘单位为例,2013年1~11月,地勘单位投资只占境外矿产投资总额2%,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融资困难,“走出去”的项目面临着较高的融资“价格”。
2.3矿产投资平台失位
在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制定法律、宏观调控;中介机构进行行业管理、自律和服务。在政策层面,国家对中小企业国际化给予特别的支持,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国务院办公厅曾在2012年以〔2012〕32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深化国际能源资源开发和加工互利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对促进企业境外投资的积极作用”。但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政策指引和扶持不足,草根勘查并没有获得财政资金和银行信托机构的青睐。在信息共享上,缺乏统一的矿产勘查信息服务平台,境外投资指南和动态信息匮乏,只是散见于不同部门的书籍期刊等,现只有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出版的82个国家/地区矿业投资指南,中国地质调查局定期公布境外找矿进展,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中心出版的《世界矿情》,商务部也年度《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等少数信息获得方式。在中介机构管理方面,作为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中介协会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作用不可替代。我国目前中介机构存在着数量少、规模小、水平低、功能不全、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缺少专门从事资源储量估算、矿产评估以及会计核算的矿业投资中介机构,同时在制定矿产勘查技术标准及“走出去”行业规范、境外投资决策咨询、矿产投资风险评估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2.4矿产投资决策草率
根据2013年1~11月境外矿产投资金额统计,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主要来源为:跨行业企业、矿山企业、勘查单位,其中跨行业企业成为投资主要来源,投资额为30.56亿美元,占总投资额的60%。跨行业企业多集中在房地产、制造业和基金等行业,这类投资多表现为短、平、快的投机特征,一方面投资矿种相对集中、过于盲目,投资行为不切合地质工作规律、缺乏矿业技术和行业管理经验,这点在2009年对加拿大巴芬岛MarryRiver铁矿投资上就得到很好体现,由于国内一家贸易公司的短视,让近60亿t的铁矿被印度米塔尔钢铁公司抢占了先机。另一方面,对投资目的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投资风险考虑不到位,缺乏海外风险管理体系,生搬硬套国内矿产勘查工作流程,以投资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铁矿为例,首先投资行为要符合《公司法》和《原住民土地权法》有关的矿产资源事务管理条款,另外由于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各州的矿产开发隶属州政府管辖,矿产开发要符合西澳大利亚州颁布的《矿业法1978》、《采矿规章1981》、《采矿补充法2004》以及《私人地产上的采矿法1898》等等法律规章。另外向美国进行矿产投资需要特别注意,不同地区执行不同的资源所有权制度,东部地区执行从属于土地所有者的资源所有权制度,中部地区地表权归属于州政府或私人、地下矿产权归属于联邦,西部地区联邦独家管理地表权和地下矿产权。
3境外矿产资源投资对策及建议
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矿产投资,联合并购优质矿产资源,既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又是我国资源战略布局的关键举措。针对当前“走出去”的困难与问题,遏制境外矿产投资项目和金额双下滑的趋势,构建新形势下的“政府引导、中介搭台、基金衔接、地勘先行、民企跟进、金融支持、保险保障”境外矿产投资机制至关重要。
3.1政府引导、中介搭台
政府引导是发挥政府公益职能。加强国家间的对话与合作,反对资源民族主义,为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健全国家战略层面的境外矿产投资顶层设计,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减政放权,简化审批手续,减少政府审批范围和环节。尽快建立境外矿产投资的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制定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促进法,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及时跟踪更新,构建境外矿产投资信息服务平台,正确引导中国企业“走出去”。中介搭台是发挥中介机构桥梁导向作用。加强中国矿业联合会、中银国际、律师事务所等中介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成立由地质专家、采矿工程师、法律专家和税务财会专家组成的国际矿业咨询机构,加强各中介机构信息共享,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前提下,中介机构不仅要定期公布全球矿业的发展现状、矿种产量及企业并购等重要矿业资讯,更要普及投资意向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人文特点、文化差异以及原著民政策等,大体研判未来全球矿业走势及下一步投资区域和矿种热点,为地勘单位、民营企业“走出去”唱好戏搭好台。
3.2基金衔接、地勘先行、民企跟进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建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其目的本是在一定时期内一方面起到风险勘查基金的作用,主要用于降低勘查风险,另一方面还要实现国家宏观政策对地质勘查市场的调控作用。探索地勘基金境外投资新模式,充分体现地勘单位部分公益性事业的特点,以中央地勘基金出资或与民营企业联合出资、地勘单位承担为主要模式进行境外风险勘查,一方面在风险投资相对较高或境外投资相对空白的国家优选试点,最大限度降低境外投资风险,为下一步拉动更多社会资金夯实基础;另一方面,在境外投资相对成熟的国家或地区,如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创建提炼不同国家地质投资找矿经典模式,为更多民企跟进提供可实践操作的找矿模版。鼓励地勘单位以技术装备入股,与民营企业与联合投资,发挥各自优势。引导民营企业理性选择投资项目,优化投资结构,支持中小企业集群化抱团“走出去”。完善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在管理理念、管理机制、企业文化等方面与国际接轨,破除中外语言、文化、法律、习俗上的差异造成境外矿产投资的天然障碍,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3金融支持、保险保障
完善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对境外矿产投资给予一定的税款减免,试点实行部分矿种勘查投资补助金制度。加大“走出去”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设立民营境外矿产投资专项基金,重点支持“走出去”的草根勘查。拓展境外矿产投资融资渠道,降低民营企业借贷门槛,探索以境外资产、股权、矿业权为抵押贷款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勘单位、中小型矿业企业上市创业板融资,引导民间借贷机构向矿业投资领域倾斜。完善现有矿业权评估制度,对国外勘探实行投资保险制度,设立专门境外矿产投资保障险,鼓励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对境外矿产投资进行信用担保,降低投资风险,为投资活动保驾护航。
4结论
1.1煤炭资源市场化偏低山西省煤炭资源配置市场缺位,其情况复杂,原因多样。客观上讲,本世纪以来,针对煤炭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山西省开展的三次资源整合,不利于煤炭资源市场配置环境的形成。本世纪初,全国煤炭市场低迷,产能过剩。2002年,开展了煤矿企业关井压产工作。2006年,开展了市营以下煤矿明晰产权、资源整合有偿使用工作;2009年,开展了省营以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通过三次整合,全省有证煤矿由近6000座压减到目前的1053座。在此过程中,山西省单纯的新办煤矿很少(新办煤矿都经过省政府批准同意),新批煤炭资源多以增层扩界形式出现(由资源整合领导组批准)。这三次整合,由政府主导,时间紧,任务重,市场作用微乎其微。总体而言,山西省虽然积极推进资源市场建设,却从未公开出让煤炭资源。另外,以资源换项目、以资源换投资发展经济的模式,也妨碍了煤炭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一个矿区一个主体开发,划分势力范围的矿区开发总体规划模式,在制度上限制了煤炭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1.2煤层气与煤炭资源的重叠问题山西省存在煤层气与煤炭矿业权范围平面上交叉重叠现象,煤层气是煤炭的共生矿产,但历史上形成的煤炭矿业权与煤层气矿业权设置的重叠现象以及矿权的排他性特点,严重制约煤炭、煤层气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的协调发展。
1.3铝土矿资源审批问题在山西省,申请铝土矿资源配置的主体须取得国家主管部门氧化铝加工项目核准文件,实际上限制了铝土矿资源的利用范围,使得非氧化铝企业很难获得资源,制约了非氧化铝企业的发展;铝土矿开发利用规划规定铝土矿资源按划定的规划区对口配置资源,并限定了对口的氧化铝企业,这为铝土矿资源的公开出让增加了难度;铝土矿常常与煤炭等多种矿产共伴生,因不批准兼采,使得煤矿井田范围内下伏的铝土矿等矿产不能综合利用,而铝土矿矿区范围上覆的煤炭也因无法开采被破坏浪费。
1.4煤铝兼采问题由于煤炭产业政策、安全生产条件、开采技术条件等因素限制,山西省一直未在煤铝共伴生资源赋存区域设置煤铝综合勘查、联合开采的矿业权。近年来,随着全省氧化铝企业数量的增加,生产规模的提升,山西省已有铝土矿资源年产矿石量已难以满足企业发展需求。为此,中国铝业股份公司等氧化铝企业纷纷申请为配置煤铝共伴生区域的矿产资源,由于没有配套政策支持,煤铝共伴生资源综合勘查、综合开采和综合利用就此止步,未得以实施。
1.5矿业活动存在双轨制问题,新老矿山处于不平等地位煤炭资源采矿权有偿使用双轨制问题突出。起初,煤炭资源有偿使用仅针对新批资源和转让资源,对矿山以往占用资源未纳入有偿使用范围;2006年开展的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局限于市营以下煤矿有偿使用,市营、省营煤矿占用资源未实行有偿;2009年进行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将市营煤矿纳入了有偿使用范围,但省营煤矿仍游离于资源有偿之外。同时,已纳入有偿使用范围的,该省对新旧资源实行了不同价款标准政策,即新批资源价款标准要上浮100%,资源价款标准同质不同价。从宏观经济层面讲,如果继续维持这种状况,不利于建立公平、效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从微观层面或者从行业发展角度分析,不利于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不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不利于矿业行业的健康发展。
1.6税费设置不合理首先,山西省现行的矿产资源税是按照产品的销售收入为计征依据,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加剧了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采富弃贫、采肥弃瘦”的短期行为,回采率过低,浪费了大量的矿产资源;其次,矿产资源税是按量、普遍征收,没有能体现出对级差收益的调整。此外,新资源收费上浮100%,共伴生矿产上浮100%,矿业权价款征收时以保有资源储量为基数进行计算,矿业税费总体水平高于全国水平,尤其是煤炭采选业,企业税费过重,不利于矿产综合开发利用,不利于矿业权市场和矿业经济的发展。
2合理配置矿产资源的对策及建议
2.1深化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健全山西省煤炭资源有偿使用新体制和新机制,建立以“公开为主、协议为辅”的煤炭资源配置新格局,坚持“市场决定、政府调控、有偿使用”的原则,将“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矿区范围”的,建议不设置毗邻区储量规模限制,即具备单独办矿条件的区域也可以利用原生产系统开采,配置方式上以招标为主;将“国家规划矿区开发主体企业申请配置接替资源的”纳入协议出让范围;露天开采的非煤矿山范围内的煤炭资源应纳入协议出让范围。
2.2继续推进煤炭和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妥善处理煤层气与煤炭矿业权的叠置关系,煤层气利用要按照山西省煤层气产业发展规划,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要将煤层气开发与煤炭开采相结合,实现采煤、采气一体化。对煤炭资源开发的远景区和后备区,要积极推行“先抽气后采煤、以抽定采”的开发方针。对煤炭矿业权和煤层气矿业权分置的矿区,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开工要向省煤层气主管部门及时通报,建立相互沟通机制,做到煤炭开采和煤层气开发“两不误,两促进”。坚持先采气、后采煤和采煤采气一体化,依法清理并妥善解决煤炭和煤层气矿业权交叉问题。
2.3铝土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取消冠名,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原山西省铝土矿开发利用规划为了保障该省氧化铝企业有序、可持续发展,为已建和规划建设的8大氧化铝厂就近划定了资源配置区,并明确了配置对象。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应对规划中冠名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全部取消冠名,便于通过市场公开出让来解决资源配置问题。二是调整开采规模,适当降低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大矿大开,小矿小开,合理设置矿业权,需适当放宽准入条件,由30万吨/年调整为10万吨/年。三是调整目标,科学设置开采总量指标。根据目前已建和规划建设的氧化铝、非氧化铝加工项目的产能,合理调整氧化铝和铝土矿开采总量。优化布局,合理划分开采分区。近几年,随着地质找矿战略的实施,全省铝土矿资源储量较2005年的规划基期年增加了近4亿吨,同时,随着勘查程度的提高,许多规划的勘查开采区的资源赋存、地质构造等情况也发生了变化。
2.4研究制定煤铝资源综合利用审批办法一是规定勘查、开采煤铝等共伴生矿产资源必须依法有偿取得矿业权。其中,新设煤铝等共伴生资源矿业权,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已设置矿业权的申请人,申请勘查开采证载范围外的共伴生矿种,可以协议方式有偿取得。已有铝土矿采矿权的矿山在申请该区增设开采煤炭矿种时,可不受煤炭最低开采规模的限制。二是规定未设置矿业权的煤铝等共伴生资源整装勘查区、开采区,原则上应由一个主体企业进行整装勘查、整装开发和综合利用。三是规定主体企业申请勘查开采煤铝等共伴生资源应当具备的条件,即企业应同时具有煤炭资源开采和铝土矿开采的资质条件;有依法核准的立项批复。四是对协议出让探矿权、采矿权,以及探转采作出规定。五是对主体企业申报程序作出规定。六是对规划管制、价款缴纳、监督管理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2.5解决双轨制问题要解决双轨制问题,关键是要解决老矿山矿权的处置问题,从目前的状况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对原有划拨的矿权进行评估和确认,由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向征收机关补交矿权价款;二是对不能补缴价款或只能补缴部分价款的探矿权或采矿权人,经有关机关批准,将不能补缴纳的价款转增国家基金,由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三是对由国有改为民营的矿山矿山企业,其矿权价款先缴财政,然后用于原国有矿山企业职工的安置;四是对改制成股份制矿山的,其矿权价款要么缴纳,要么转增国家股,由今后成立的国有资产委员会进行管理。
一、加快海外拓展步伐对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重要意义
矿产资源型企业以自然资源的开发为主,辅以初加工和一些后续工序,尽可能利用区域内的自然条件来实现经济增长(王林清,2007)。这类企业对自然资源依赖性非常强,企业拥有矿产资源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企业的竞争能力。由于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战略资源,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西方国家一向高度重视对全球矿产资源的控制,近百年来,他们不断通过经济、外交甚至战争对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掠夺和占领。
就我国而言,在本世纪头20年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资源短缺是重大的瓶颈。我国矿产资源总量大但人均贫乏,探明铁、铜、铝、镍、铬、钾矿石基础储量居世界第4与第12位之间,人均拥有量分别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32%、13%、10%、9%、0.3%和4.5%。不仅如此,我国的资源禀赋普遍不佳,矿产资源大型和超大型矿床比重很小,富矿稀少,贫矿、难选矿和共生矿多,开发难度大、生产成本高(康义,2005)。同时,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居民消费结构将加速升级,对重要矿产资源的消费也持续大幅增加。近年来,我国一些重要矿产品短缺加剧,铁矿、铜矿、氧化铝和镍矿的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分别由1993年的22.3%、16%、34.8%和7.9%提高到2004年64%、72%、46%和47%,钾矿和铬矿对外依存度分别高达85%和90%(朱训,2005)。我们如果不突破资源瓶颈,要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人均GDP再翻两番的目标就有可能落空。我国矿产资源的基本情况客观上决定了我国矿产资源企业必须从全球资源配置中寻求保障资源供给的有效途径。因此,利用好境外重要矿产资源不单是提高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更是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举措。
二、我国矿产资源企业在海外拓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行业政治敏感性高,面临的政治风险大
我国矿产资源企业在海外发展中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是指由于东道国政府或社会政局的不稳定和政策的不连续性而导致的跨国公司国际投资和贸易活动受到影响,并致使其经营管理绩效和其他目标遭受不确定性(杨德新,2000)。当前的政治风险已由战争、征收、国有化等传统型风险向更为复杂而隐蔽的风险演变,主要表现为东道国政策的变化、区域保护、经济和政治报复、区域内部协调、第三国的干预、民族主义和宗教矛盾、各国内部的利益集团和非政府组织的政治参与等(童生、成金华,2006)。由于矿产资源企业投资对象都是战略性物资,与国家利益、民族主义、地缘政治等复杂因素紧密相连,因此受政治影响极大、面临的政治风险极高。我国资源企业在外投资就经常受到多方面的阻碍和干扰,使我国企业的海外拓展受到很大限制。
2、缺乏国际化人才,对国际规则不熟悉
在实际的对外经营过程中,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碰到的最棘手问题,主要是来自对矿业国际惯例和运行模式不甚了解或缺乏研究。由于信息不对称、不熟悉国际惯例,不了解国外政治经济和社会风俗、法律制度等,我国企业有过很多失败的教训。因此,他们开始认识到对外合作中涉外资源评估、商务信息、法律咨询、仲裁调解的重要性,必须在标准、规范、矿业权评估、资源评价、独立勘查、矿业经纪、劳务合同等领域与国际惯例接轨。目前,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缺乏了解国际社会经济环境、精通国际市场规则、熟悉国际法与投资地法律的综合型人才,以致在与外商的商谈过程中,会出现提出严重背离国际惯例和矿业运行模式的要求和条款的情况,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矿产资源企业全球拓展的步伐。因此,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应全球化发展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是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当务之急。
3、企业规模小,国际综合竞争力弱
西方矿产资源企业一般都是规模巨大的跨国公司,而由于矿产资源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巨大影响,国家扶持力度日益加大,使得矿产资源企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张。根据瑞典RMG统计,目前参与世界矿业经营活动的公司约有8000家左右,但矿山产量的大部分仅由少数几家公司控制。在世界矿业公司排行榜上,32家矿业公司的矿产产值总额占全球矿产总产值份额的50.38%;最大的25家公司中,美、加、澳、英和南非的发达国家的矿业公司占19家,其控制产量占25家公司总产量的78%(周进生、鲍荣华,2004)。我国的矿业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尽管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和国际大型矿业集团相比依然有着巨大的差距。据2001年底的统计,我国有15万多个矿山企业,其中大型企业500个,中型企业1254个。大、中型矿山企业只占全国矿山企业的1.15%,而小型矿山企业却占98.85%(朱训,2003)。矿产行业的规模效应十分明显,大规模、长期合同式的交易始终处于市场的主导地位。规模偏小使我国矿产资源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明显劣势。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定价权,使得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容易受国际市场价格影响,抗风险能力差;二是造成企业银行资信低,融资能力低,难以快速扩张;三是市场开拓能力弱,难以突破国际市场壁垒;四是容易受外部政策环境的影响,承担不必要的发展成本。
三、我国矿产资源企业海外拓展的对策建议
1、充分利用国家外交优势,支持矿产资源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权
由于矿产资源的战略重要性和分布不均衡性,对其争夺已经突破了企业层面间的争夺,导致国家层面参与资源争夺。为了获得支持经济发展的有限资源,无论从企业利益还是国家利益来说,企业和政府间的结合也达到前所未有的紧密程度。西方发达国家一直把控制海外的矿产资源作为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他们制定和实施全球矿产资源战略,综合运用经济实力、军事实力和科技优势,支持本国企业进行跨国资源开发,加紧实施全球资源战略,并控制了大部分优质资源。
尽管越来越多的矿产资源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控制,但在发展中国家仍有大量的机遇存在。近年来中国矿产资源企业与亚非拉国家合作资源开发项目不断取得成功,这固然与这些国家资源丰富但缺乏开发能力有关系,更与我国在这些国家发展良好外交关系密不可分。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一直以来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同时,因为我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同属第三世界国家,有着共同的利益和长期友好的双边关系,所以我国企业在这些国家的发展具备了独特的战略优势。为此,我国的矿产资源企业应充分利用国家外交渠道积极拓展海外资源,获取资源开发的主动优先权。一些金属矿产资源丰富,但勘探程度低、基础设施落后,但与我国政治关系密切的新兴国家应成为我国企业拓展资源储备的重点目标。在资源扩张的进程中,我们应注意尊重当地的政治、宗教、文化习惯,少说多做,在争取资源的同时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为长期的合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矿产资源企业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针对性地拓展海外资源
在全球化发展的进程中,我国企业应紧紧围绕国内短缺的重要矿产品种,综合运用贸易、投资、对外援助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发利用海外资源。
通过国际资本市场参、控股境外企业是我国矿产资源企业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方式。这种方式在获取国际矿产资源的同时还可以使他们在生产技术、营销渠道、品牌经营等多方面的优势资源为我所用,有助于我国企业学习国外公司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提升我国企业的全球化经营水平。这种方式风险小、效益高,适宜针对发达国家和国际矿产行业领先企业进行。在资源丰富、与我国关系友好的发展中国家,则应尽量争取独立投资或以我方为主建设及管理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这些发展中国家受制于资金和技术限制,多希望国际企业能以直接投资方式参与到他们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生产上,并为之提供了各种优惠的政策。我们应充分利用自己在资本、技术、国家关系上的比较优势取得资源开发的主动权。这种方式投资大、风险高,需要国家政治、外交层面的配合。除直接投资外,我国企业还可通过长期合同买断海外矿山一定时期内的生产权或租赁经营海外矿山,这种方式节省投资、风险小但时效短,对于企业长期的资源保障作用有限。
3、扩大企业规模,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
当前,国外大公司为了应付世界资源开采市场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和挑战,普遍实行强强联合、机构重组,矿产资源企业并购风起云涌,产业链进一步完善,产业集中度得到提高。进入海外矿产资源市场面临多种风险,而我国矿产资源企业海外开拓市场更多的是在单打独斗,显得势单力薄。从目前世界各地资源开况看,跨国公司在资源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资源垄断。因此,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强强联合,不仅可以凭借组合的实力减少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还可以增强与国际跨国公司竞争的能力。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化的逐步完善,并购重组的经济环境也日益改善。我国矿产资源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并购重组集合各企业优势的技术、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作为海外拓展的主体。在生产要素的重组过程中尤其要重视进一步充分利用国内外的资本市场,实现企业规模快速扩张。随着我国国内资本市场本身的逐步完善、发展,矿产资源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获取大量的融资已成为可能。随着我国金融管制的逐步放宽,企业通过海外资本市场融资的的机会也越来越多,这些因素都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实力大企业的有利条件。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