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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7 16:46:18

劳动力市场论文

劳动力市场论文第1篇

[关键词] 劳动力市场分割 一级市场 二级市场

一、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产生的背景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诞生主要源于人力资本理论无法很好地解释以下四个问题:

1.持续的贫困。60年代对美国城市劳工和贫困问题的研究,基点在于提高每个劳动力的人力资本以改善其物质财富,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能够提高人们的收入。政府以此理论为导向,大力发展教育,以期减少失业,消灭贫穷,但却以失败而告终。(Piore,1979)

2.教育与培训失效。传统经济学家认为受教育年限和职业培训与生产率密切相关。但事实上,它们对城市工人的就业前景几乎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也无法有效减少低工资和贫困。不少经济学家批评认为片面强调教育与培训的作用显然是忽略了在工作岗位创造和配置过程中的结构性短缺。(Gordon,1972;Harrison,1971、1972)

3.收入不平等依然存在。从统计学意义上说,收入分布的不平等状况比教育分布的不平等状况要严重的多。(Thurow,1975)

4.劳动力市场中的歧视现象严重。男性白人和男性黑人、以及男性和女性之间,即使他们的生产率是相同的,但他们的收入差异却很大。(Reich,1971)并且他们彼此间的收入差距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大。(Hall, 1970)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发展历程和主要观点

1.工作竞争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前身

工作竞争理论认为工人的收入与其技术无关,而与其工作的类型密切相关。这一理论假定在多数情况下雇主只对降低劳动力成本感兴趣,工资结构作为外生变量,雇主间的工资差别很大且与工人的特征没有多大关联。雇主招收工人的标准是其是否具有可以被培训的潜力。(Thurow,1968)工作竞争模型强调公司内部的培训和竞争机制。如果说工资竞争模式把劳动力市场看作是工作技能的供需双方相互匹配的市场,那么工作竞争模式则把劳动力市场看作是被培训人员和培训机会双方相互匹配的市场。(Hinchliffe)

2.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成熟

Kerr Clark在1954年发表的《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一文中首次提出内部劳动力市场和外部劳动力市场的概念。1971年,Doeringer和Piore共同发表《内部劳动力市场及人力政策》一书,正式提出了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将劳动力市场分成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并进行了详细分析。该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远非完全竞争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结果将劳动力市场分割成两大块,及一级市场(primary market)和二级市场(secondary market)。两个部分不是按照特定的产业和职业,而是按照雇佣和报酬支付特征来定义的。一级市场具有工资福利待遇高,工作条件好,就业稳定,晋升和培训机会多的特点;二级市场则与之相反,收入低,工作不稳定,工作条件差,培训机会少,缺乏竞争机制。两个部分的劳动力市场结构和劳动分配的机制有明显不同。一级市场以结构性的内部劳动力市场为主体,是一个完全存在于某一企业内的有高度组织的正式劳动力市场, 通常以一套指导雇佣决策的详细规则和程序代替劳动力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力量,市场力量基本不发挥作用。二级市场与传统的竞争性劳动力市场一致,按照边际方法决定雇佣量和劳动报酬。(Doringer.p和M.piore1971;Osterman,1984)这两部分劳动力市场的差异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对于教育的作用,奥斯特曼在根据职业的稳定性和自主性对城市的男性劳动者进行细分之后,对各部门的工资进行了回归分析。他总结到,不同部门对工资的决定大不相同,劳动者接受的额外教育在一级市场岗位能够得到奖励,但在二级市场却得不到,二级市场劳动者的素质与一级市场劳动者的素质在统计学上的差别并不明显,但前者的工资水平要比后者低20%。(Osterman,1975)

(2)对于培训,Jacoby总结出雇主大规模投资培训这一现象的由来,他认为,在二十世纪初,进步的管理者们开始意识到:劳动简化存在诸多局限性,培训成本往往很高,尤其是劳动力流动率高和劳动力不稳定意味着对劳动力的更换将带来额外的培训投资。因此,雇主开始注重技能培养和降低人员的流动性。(Doeringer)较之二级劳动力市场,企业内部的特殊培训对一级市场的雇主和雇员都显得尤为重要。

(3)对于劳动力市场工人的纪律性,Gordon指出一级市场工人的纪律性较强,而二级市场的工人,尤其是刚从农场出来的工人,无法满足工厂的纪律要求。(Gordon,1972)对此,Doeringer 和Piore也有相似的看法,他们认为二级市场的工人经常迟到和旷工,并且不太服从管理。他们的这些特点一旦定型,就将形成其工作品位,这种工作品位的形成又将强化其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的劣势地位。(Doeringer和Piore,1971)

(4)劳动力的流动性在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中占有重要位置。对于两级劳动力市场之间的流动,Doeringer和Piore认为流动率很小。但一些实证研究却得出了不太一样的结论。比如Boston对1983年美国的数据进行的实证研究以及Neuman和Ziderman对1974年以色列的数据进行的实证研究证实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观点。但Rosenberg在1980年对美国的数据研究之后认为,有一半或一半以上最初进入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工人,后来却在临界线附近转向一级市场就业,这一流动与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经历有关,但也并不绝对,有时还很不均衡(Rosenberg,1980)。在英国,从事较差工作的工人要脱离二级劳动力市场确实不是一件易事,但如愿以偿者也为数不少,且大多与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经历有关。(Mayhew和Rosewell,1979)Andrisani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即二级市场的劳动者向一级市场流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受教育程度。(Andrisan,1976)

3.激进的分割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阶级视角

在美国,激进经济学家强调变革资本主义企业制度的重要性,从而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引向了另一条途径。他们认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核心,是研究厂商为达到控制和刺激员工的目的而采用的种种计谋,即工作职位与劳动报酬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大卫?桑普斯福特,1999)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工会组织的顽强抵制,传统的控制工人的手法渐渐失效。于是,大型企业为了笼络人心,将重点放在正常的晋升规则、提供工作保障以及开拓就业前景等方面。这实际上是一种官僚式的控制。正是由于某些厂商缺乏放弃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动力,才会出现雇主与工作报酬之间的差别,才会出现内部劳动力市场的运作机制。(Edwards,1979;Gordon,1982)

激进的分割理论者认为:工人的人力资本构成应包括工人的技术生产能力和抽象的劳动生产能力,这些抽象的劳动生产能力包括种族、性别、年龄、民族等。他们指出这些抽象因素虽然与生产没有直接联系,但常常被资本家当作分化工人同盟、分裂工人阵营的工具。(Bowles;Gintis,1975)

对于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和激进的分割理论的共同之处,Cain 认为这两个流派都对制度变化和权力关系进行社会学的分析,以及对雇主和雇员的态度、动机和偏好进行心理学的分析。(Cain,1975)对于两种理论的不同点,Gordon认为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进行了一项针对具体时间的分析,强调了分割的技术原因;而激进的分割理论则把分割归结为一个广义的历史和政治的框架,在这个框架内劳动力队伍内部的分割促进了资本家对劳动过程永恒的控制。

三、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政策建议

1.完善二级劳动力市场,提高二级劳动力市场工人的待遇。具体来说 (1)对二级劳动力市场进行重构:提高二级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性;投资二级劳动力市场的特殊培训;增加提升机会。(2)提高二级劳动力市场资源管理的质量,以加强劳动力组织的有效性。(Bosanquet; Doeringer,1973)

2.关注劳动力市场,调整有关劳动力供求双方的政策。调整劳动力需求方的政策包括:公开招聘、发放工作补贴、反对招工歧视等;调整劳动力供给方的政策包括:促进教育平等化等。(Bluestone,1970)

3.关注社会制度,并对其进行改革。对学校和其他社会机构进行重组;同时动员工人阶级团结起来,组成政治联盟,争取自己的利益。(Bowles; Gintis,1973)

四、对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评述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最大的贡献在于提醒人们注意各团体和阶层的利益,并对劳动力市场进行历史和制度的分析。对劳动力市场上的一些现实问题,尤其是人力资本理论所无法解释的问题,提出了一套很有说服力的解释。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决定工资的主要因素是工作的特征,而一级和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工作特征存在显著差异。事实上,在划分劳动力市场的时候,由于划分标准的非绝对性,很难合理准确地将劳动力市场进行区分。

一级劳动力市场和二级劳动力市场之间存在明显的特征差异;而不同劳动力市场内部各自也会存在许多的不同,如收入、工作的稳定待深化。

西方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以成熟的发达国家为研究对象,因此这种分析对于解释发育相对完善的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是有说服力的。但是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发育还很不成熟,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成因和表现形式非常复杂,不仅存在由于产业结构、技术进步、企业组织形态等带来的市场性分割,更为本质的是一种体制性和制度性分割。而且这种制度性分割和西方国家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又有很大的不同,其制度安排是国家在经济发展性、工作条件等。因此,对于一级和二级劳动力市场内部差异的研究还有过程中为实现其特定目标而人为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因此,在分析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时就需要在借鉴、发展西方分割理论的同时,必须对分割的制度因素作进一步的分析。

参考文献:

[1]S.Bowles; H. Gintis:机构和效率工资理论.教育经济学国际百科全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2月

[2]谭友林:劳动力市场分割与上海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西北人口,2000年第1期

[3]汪 洋:劳动力市场分割和人力资本投资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2年第一期

[4]王善迈:教育经济学简明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劳动力市场论文第2篇

论文论文关键词:劳动力就业市场 竣视 壁垒 来源 表现 论文摘要:卢梭说过:“人是生而平等的”。然而,现实生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社会群体歧视弱势群体的现象却是普便存在的。歧视夺走了人们的自由和权利,夺去了人们的季严,甚至最起码的生存条件。歧视在劳动力市场上更是广泛存在的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行为不仅对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且直接影响广大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实现。本文首先给出了劳动力就业市场上吱视的概念、即对劳动者与劳动生产率无关的个人特征进行评价,通过这种评价设置壁垒,使生产率相同的劳动者受到不同的待遇;然后探讨了歧视的来源问题、歧视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表现以及歧视所带来的经济成本,最后提出了政府在减少歧视过程中所应采取的措施。 1.歧视的来源 政视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是普遍存在的,为了从更深的层次上认识政视以便制定出有效的政策来消除政视,我们应该先揭示出政视的来源。政视懂得来源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来源是个人偏见,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雇主、作为同事的雇员以及顾客不喜欢与某些属于特定群体的雇员打交道而造成的;歧视的第二个来源是先人为主的统计性偏见,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雇主用某种先人为主的群体的共性来代替个体的特性而引起的;第三个来源是在不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上的垄断力量。 1 .1个人偏好 个人偏好是指人们对那些和自己有着不同特征的其他人持有的成见和反对态度。有偏好的人未必一定会进行歧视活动,但当基于个人偏好而采取了反对他人的行动,使他人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就产生了歧视。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按个人偏好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雇主歧视、雇员歧视和顾客歧视。 1.1 .1雇主歧视 雇主歧视是由于待雇佣者因自己的与生产率无关的个人特征,与雇主的个人偏好相悖,而遭受的不公平待遇。 1.1.2雇员歧视 雇员歧视是指,某些雇员由于其他雇员在非经济因素上与自己的个人偏好不符,而使雇主采用了对其他雇员的不公平待遇的决策而产生的歧视。 1·1.3顾客歧视 顾客歧视是指,因被服务对象的个人偏好而造成的歧视。 1 .2统计性歧视 统计性歧视是由于统计方法不全面,或是由于信息不完全造成的。所谓统计性歧视,是将一个群体的典型特征视为该群体中每一个个体所具有的特征,如果群体中的个体与这个群体的典型特征差别较大时,雇主利用这个群体的典型特征作为雇佣标准,就产生了统计性歧视。显然,雇主在雇佣工人之前,都会事先对求职者的个人特征做出评价。对其潜在生产率做出评沽。但是他们却很难详细地了解每一个求职者的具体特征,因此他们只能借助于每一个求职者所属的群体的特征,对求职者做出评沽。可是群体特征并不能完全替代个体特征,不能完全真实的反映出个体的生产率,因此这种情况下,即使雇主不存在个人偏好,统计性歧视也会产生。 1 .3垄断力量 劳动力就业市场并不都是完全竞争的,也存在着垄断力量,而垄断力量也是造成政视的一个来源,主要表现在拥挤效应上。劳动力就业市场上存在着职业隔离,尤其是按照性别形成的职业隔离,表现为把职业划分为“男性职业”和“女性职业”,“女性职业”主要包括护士,秘书,售货员,服务员等,“男性职业”主要包括工程师,律师,管理人员等,由于妇女的就业职位相对有限,处于一个比较拥挤的劳动力市场上,这些职业中的女雇员供给大于需求,工资将被压低,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2.歧视的表现 歧视现象在劳动力就业市场土是)一泛存在的,它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性别歧视,户籍歧视,学历歧视,年龄歧视,身体歧视。 2.1,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是劳动力就业市场上最普遍存在的一种歧视现象。男人和女人似乎生来就是不平等的,在社会生活中的男女不平等直接影响到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不平等。 性别歧视不仅表现在求职的难易程度还表现在男女“同工不同酬”上。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实施的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结果表明,从90年到2000年10年间,在业妇女收人与男性收人的差距明显拉大。99年城镇在业女性年均收人为74

劳动力市场论文第3篇

事实证明,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完善的制约因素,直接影响到劳动就业这一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已经日益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1.解决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信息功能的需要。要解决摩擦性失业的难题,就必须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特别是强化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传递功能,尽可能使不同市场主体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的差异性相对缩小,从而逐步消除信息不对称产生和存在的基础,为实现充分就业创造必要的信息条件。

2.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扩大异地就业的需要。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劳动力流动总量的增加和频率的加快,个人的职业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劳动力市场化程度的影响。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没有劳动力市场,国家通过高度统一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户籍管理等行政手段,对劳动力在不同工作单位和经济部门之间的流动加以严格控制,劳动力的流动率是很低的。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我国的劳动力流动率有所上升,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城镇劳动力流动”课题组的调查,在北京、无锡、珠海三城市,劳动者的职业生涯中,从未改变过工作单位的个人比例仍较高,达30%以上。这一比例与日本横滨1970年的比例(34.9%)大致相同,高于美国底特律1970年的比例(13.9%)。这种状况充分说明我国劳动力的流动程度是比较低的,已经严重阻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影响我国劳动力市场与国际接轨,也不利于我国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进一步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即劳动力流动的频率与跨度)已经具有明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缓解摩擦性失业的社会压力,实现充分就业的需要。摩擦性失业几乎在所有国家的劳动力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过在我国问题尤为严重,表现为一定时期内某地某种劳动力严重短缺,而另一地此种劳动力却大量过剩,处于失业状态。这种由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形成的摩擦性失业从根本上说是在劳动力总供求基本均衡状态下的失业,其解决路径主要是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完备和对称。而后一方面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摩擦性失业问题得以缓解的制约因素,有必要作为我国政府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性问题加以解决。

4.进一步提高就业弹性,遏制我国劳动就业与经济增长的非对称性趋势的需要。所谓就业弹性是指就业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就业弹性系数=就业增长率÷经济增长率。在正常情况下,就业弹性应在0—1之间。一般地说,就一国长期总量生产函数而言,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成正相关。但在我国,由于经济转型和就业体制改革的影响,就业和经济增长出现了明显的非一致性。一方面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就业增长率却逐步下降,失业人员逐年增多,2003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达4.3%,1991—1997年间,我国就业弹性系数保持在0.08—0.17之间,明显偏低。2002年的就业弹性系数比1996年又下降了0.02个百分点。要遏制劳动就业方面这种非正常状况,除了政府采取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加以调节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以市场化的调节机制协调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路径

尽快改变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不健全、不完善、不统一的“三不”状况,使劳动力市场成为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健康有效的平台,并做到与国际劳动力市场接轨,已经成为我国的一个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此,有必要深入探讨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有效路径。

1.进一步从理论上给劳动力以科学的市场定位。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劳动力作为商品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为社会各界所公认。现在的问题是必须真正确立劳动力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允许其在市场上自由流动,从而实现优化配置,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这是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所决定的理论观点。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劳动力的流动,为劳动力的流动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克服劳动就业问题上的地方保护主义等各种行政壁垒,正视并解决劳动力自由流动可能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从而为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

2.对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定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一样,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一个局部,是市场体系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与否反映一个国家的市场体系是否健全,也是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同时,劳动力市场还不同于其他要素市场,因为劳动力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劳动力,而劳动力的载体是人,所以,劳动力市场是特殊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要素市场。同时,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的状况离WTO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一些西方国家至今还不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因此,我们必须特别重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把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作为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并尽快解决劳动力市场发展滞后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

3.劳动力市场建设的目标定位。首先,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起健全的、全国统一的,运行有效的劳动力市场,作为劳动力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平台;其次,通过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完善,使劳动力与就业岗位的匹配得以比较顺利地进行,使困扰宏观经济发展的失业特别是摩擦性失业问题得以有效缓解,从而减轻劳动就业方面的社会压力;再次,通过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实行政府公共服务以及宏观调控职能与市场化的就业机制相结合,实施“就业型经济增长”战略,克服“增长型失业”,改变我国当前就业弹性偏低的状况。

4.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具体措施。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除了解决好上述几方面的目标定位问题外,还必须努力抓好一系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首先是加强劳动力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规范劳动力市场运作与管理。再次是劳动力市场载体建设。劳动力市场的载体主要是各种职业中介机构,例如职业介绍所等。其建设是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主要任务。具体地说,一是明确制,即职介所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沟通供求信息,协调供求关系,代表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进行诚信高效的招聘或求职;二是强化劳动力市场的档案管理,对滞留在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档案进行科学的分类处理,并进入劳动力市场信息库,实行严格的管理和及时的更新;三是对滞留在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进行必要的就业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为劳动力顺利实现就业或再就业创造条件;四是对职介所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严禁信息欺诈、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五是加快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在各地方、各行业、各部门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基础上,强化其相互之间的有机联系,实行资源共享和互补,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网络;最后是培育真正的、成熟的市场主体。劳动力市场的主体是劳动力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具体地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力的载体—劳动者。其中政府是劳动力市场特殊的主体。这是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讲,政府机关用人也要通过劳动力市场进行招聘,也是劳动力的需求方之一,但同时政府又是独立于市场之外、凌驾于市场之上的国家机器,代表国家行使对劳动力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和宏观调控的职能。所以,政府应建立必要的绩效评价机制和行为约束机制,以保证其管理和调控职能的公正和高效,从而推动我国劳动力市场不断走向健全和完善。

劳动力市场论文第4篇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失业;就业弹性

一、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必要性

事实证明,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完善的制约因素,直接影响到劳动就业这一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已经日益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1.解决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信息功能的需要。要解决摩擦性失业的难题,就必须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特别是强化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传递功能,尽可能使不同市场主体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的差异性相对缩小,从而逐步消除信息不对称产生和存在的基础,为实现充分就业创造必要的信息条件。

2.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扩大异地就业的需要。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劳动力流动总量的增加和频率的加快,个人的职业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劳动力市场化程度的影响。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没有劳动力市场,国家通过高度统一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户籍管理等行政手段,对劳动力在不同工作单位和经济部门之间的流动加以严格控制,劳动力的流动率是很低的。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我国的劳动力流动率有所上升,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城镇劳动力流动”课题组的调查,在北京、无锡、珠海三城市,劳动者的职业生涯中,从未改变过工作单位的个人比例仍较高,达30%以上。这一比例与日本横滨1970年的比例(34.9%)大致相同,高于美国底特律1970年的比例(13.9%)。这种状况充分说明我国劳动力的流动程度是比较低的,已经严重阻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影响我国劳动力市场与国际接轨,也不利于我国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进一步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即劳动力流动的频率与跨度)已经具有明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缓解摩擦性失业的社会压力,实现充分就业的需要。摩擦性失业几乎在所有国家的劳动力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过在我国问题尤为严重,表现为一定时期内某地某种劳动力严重短缺,而另一地此种劳动力却大量过剩,处于失业状态。这种由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形成的摩擦性失业从根本上说是在劳动力总供求基本均衡状态下的失业,其解决路径主要是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完备和对称。而后一方面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摩擦性失业问题得以缓解的制约因素,有必要作为我国政府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性问题加以解决。

4.进一步提高就业弹性,遏制我国劳动就业与经济增长的非对称性趋势的需要。所谓就业弹性是指就业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就业弹性系数=就业增长率÷经济增长率。在正常情况下,就业弹性应在0—1之间。一般地说,就一国长期总量生产函数而言,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成正相关。但在我国,由于经济转型和就业体制改革的影响,就业和经济增长出现了明显的非一致性。一方面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就业增长率却逐步下降,失业人员逐年增多,2003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达4.3%,1991—1997年间,我国就业弹性系数保持在0.08—0.17之间,明显偏低。2002年的就业弹性系数比1996年又下降了0.02个百分点。要遏制劳动就业方面这种非正常状况,除了政府采取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加以调节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以市场化的调节机制协调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路径

尽快改变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不健全、不完善、不统一的“三不”状况,使劳动力市场成为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健康有效的平台,并做到与国际劳动力市场接轨,已经成为我国的一个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此,有必要深入探讨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有效路径。

1.进一步从理论上给劳动力以科学的市场定位。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劳动力作为商品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为社会各界所公认。现在的问题是必须真正确立劳动力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允许其在市场上自由流动,从而实现优化配置,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这是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所决定的理论观点。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劳动力的流动,为劳动力的流动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克服劳动就业问题上的地方保护主义等各种行政壁垒,正视并解决劳动力自由流动可能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从而为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2.对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定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一样,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一个局部,是市场体系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与否反映一个国家的市场体系是否健全,也是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同时,劳动力市场还不同于其他要素市场,因为劳动力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劳动力,而劳动力的载体是人,所以,劳动力市场是特殊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要素市场。同时,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的状况离WTO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一些西方国家至今还不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因此,我们必须特别重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把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作为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并尽快解决劳动力市场发展滞后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

劳动力市场论文第5篇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日趋明显,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研究发展入手进行综述。

关键词 劳动力市场分割 二元结构 新制度经济学

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导致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从城乡二元结构转变为城市中本地居民同外来劳动力的二元分割。同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不是自由经济条件下社会化生产自然分工导致,而是由体制性原因造成的。西方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方法和思想体系,为分析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提供了主要理论依据。

一、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发展回顾

现代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起源于穆勒时代的非竞争性理论,之后受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和结构主义学派思想的影响,逐步形成了一套关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完整理论、方法和政策主张。传统新古典劳动力市场理论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基础上,无法很好地解释劳动者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以及部分劳动者受到的歧视和持久贫困。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则运用一种新的范式对此做出了合理的解释。

由于历史的、制度的、经济的各方面因素,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十分严重,并具有明显的体制性特征。传统计划体制下,劳动力严格由计划配置,劳动力市场分为城市和农村两块。改革开放后,劳动力市场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旧体制的影响依然存在,劳动力的分割现象未能消除。而且随着新旧体制的交替,这种分割现象更趋复杂性和多样化。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经济学家放弃新古典劳动力市场理论的分析方法,转而强调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属性、强调制度和社会因素对劳动力报酬和就业的重要影响,这种理论被称为劳动力市场分割(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LMS)理论。

二、市场分割理论的历史渊源

从历史渊源看,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源头可追溯到约翰•穆勒年代。现代分割理论的起源受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和结构主义学派思想的影响,主要从两方面展开,一是对城市劳工及贫困问题研究,新古典理论提出的依靠提高个人人力资本以消除贫困和收入不平等的美好前景难以实现,激发了人们从事这方面的研究[1];二是对历史现象的研究,如劳动力市场中不同肤色、不同性别的劳动力,即使他们的生产率相同,收入却相差很大,这些现象也是传统劳动力市场理论所无法解释的。

分割理论分支较多,其中皮奥里(Piore.M)和多林格(Doeringer.P)最早完整提出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2],是分割理论中被引述最多的一种,并成为分割理论的代表。二元理论认为,市场被分为两块,即一级市场(primary segments)和二级市场(secondary segments)。

早期分割理论在诸多方面提出了与传统劳动力市场理论截然不同的观点。

1.工资决定机制。传统理论认为工资由边际生产率决定,二级市场工人的低工资是由其低素质决定。分割理论认为,劳动力素质高低不是决定其工资唯一因素。

2.人力资本投资作用。传统理论认为人力资本在工资决定过程中起关键作用,因为人力资本投资量不同,劳动边际产量就不同,理性的企业会按边际产量支付工资,据此市场竞争机制导致教育普及化,人们收入差距也将缩小。

3.劳动力本身素质和偏好。分割理论认为由于两个市场对工人工作要求不同,二级市场的工人会养成懒散、无时间观念、缺乏合作精神等行为特征。

三、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新进展

分割理论自出现之日起就受到正统理论的批判,认为“它对新古典理论的批判能力远远强于理论本身的完整性和逻辑性”(Cain,1976),并缺乏实证检验。80年代以来一些经济学家(Dickens等)开始运用新的理论和实证工具对分割的劳动力市场进行研究,并取得一系列新的进展,这被称为分割理论的“复兴[3]”。2001年,斯蒂格利茨(Stiglitz.J)因对信息经济学贡献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近几年来,经济学家又以议价理论和效率工资理论为基础,构建了更为精巧的经济模型,从其它角度对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作了进一步的阐述。Smith和Zenou(1997)认为二元劳动力市场是内生的,并与市场中大规模失业密切相关。Gottfires和Mccormick(1995)建立新的数学模型解释了分割市场中的歧视和失业现象。

四、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实证检验

自皮奥里(Piore.M)和多林格(Doeringer.P)提出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后,许多研究者通过相关数据的分析对各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现状进行了大量的实证检验。Bosanquet和Doeringer通过对比劳动力的年龄收入曲线和工作稳定性,发现英国和美国都存在一级劳动力市场和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分割。Gyimahbrempong和Fichtenbaum的相关数据估算显示白种人与黑种人的人力资本回报有明显差距,证明他们的劳动力市场存在分割。Dickens通过计算美国一级和二级劳动力市场的教育收益率,发现它们的工资机制不尽相同,一级市场中教育年限与工资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但二级市场中教育年限对收入没有显著影响。

五、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研究

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劳动力市场分割严重,国外许多研究者对此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其文献大多通过整理劳动力市场数据,以实证分析验证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存在。Fan CC根据他于1998年在广东调查数据的计量分析显示,流入广州劳动力收入与其身份明显相关,教育对收入的影响居次。我国研究者赖德胜、葛苏勤、郭丛斌对西方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作过不同程度的系统介绍[4,5]。

国内学者对于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研究中,探讨最多的是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问题[6]。近年来,研究者们从不同角度对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所作的研究日益增多。许经勇、曾芬钰(2000),朱镜德(2001)等对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类别划分进行了探讨;赖德胜(2001)认为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对教育、收入分配均有重要影响;光(2003)认为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是导致资本深化的重要原因并间接引发文凭教育过度[7];李实、丁赛(2003)证实了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对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率的影响。但是,总体上国内有关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研究处于较初级的阶段。

六、对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几点看法

1.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体制性分割是国家经济转轨时期的特有现象,对社会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

2.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演化形式反映了我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化,市场力量日益增强的过程。

3.随着经济转轨的完成,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体制性分割将退出历史舞台,并最终形成市场竞争机制下的新型劳动力市场分割。

参考文献:

[1]Cain.G.Challenge of dual and Radical Theories of Labor Market to OrthodoxTheory.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75(5):16-22.

[2]Piore.M,Doeringer.P.Dualism and Discontinuity in Industrial Societie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2.

[3]大卫•桑普斯福特,泽弗里斯•桑纳托斯.劳动经济学前沿问题.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北京图腾电子出版社.2000:210-23235.

[4]赖德胜.教育与收入分配.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206-230.

[5]郭丛斌.有关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文献述评.北大教育经济学(电子季刊).2007(2):1-16.

劳动力市场论文第6篇

关键词:长期雇佣 内部劳动力市场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力市场是二元化的,既包括由供求关系调节的外部市场,也包括以管理调节的内部市场。考察世界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力市场并不完全是一种单一外部市场供求调节模式,而是内部市场与外部市场相并存的二元结构。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和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我国应该在不断完善外部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同时,逐步建立长期雇佣制度下的内部劳动力市场,这样既可以解决我国人才流失的困境,加强人力资本储备优势;又可以提高企业能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

内部劳动力市场相关理论综述

关于内部劳动力市场的思想最早萌芽于20世纪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美国劳动经济学家R.A.Lester和理论经济学家L.C.Reynolds在研究工资级差及其与劳力市场结构的关系时,指出了传统的工资理论与厂商理论的局限性,这为人们开拓视野去探索新的劳动力市场理论提供了重要启示。1954年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在《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明确提出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作者曾经将劳动力所在的产业部门划分为两大类别:现代部门和传统部门。现代部门工资和福利高,人员流动少,宜实行长期而稳定的雇佣制度;而传统部门则相反。

20世纪60、70年代初,许多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研究者通过相关数据的分析,对各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状况进行了实证检验。美国经济学家帕雷M. J. Piore认为,两个不同水平的劳动力市场的存在是有着积极意义的,外部劳动力市场的低工资水平为内部劳动力市场产生更多的经济价值创造了条件。Nicholas Bosanquet和Peter.B Doeringer通过对比分析主要和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年龄收入曲线和工作稳定性,验证了英国和美国都存在内部劳动力市场和外部劳动力市场的分割。

William T.Dickens通过计算美国内部和外部劳动力市场的明瑟收益率发现,在内部劳动力市场,受教育年限和收人具有显著正相关关系;但在外部劳动市场,受教育年限与劳动者的收入没有显著性关系。在内部劳动力市场,工作年限对提高劳动者收入具有积极作用;但在外部劳动力市场,工作年限的作用几乎为零。Adrian Ziderman利用以色列劳动力流动调查的数据,验证了以色列存在劳动力市场分割。其研究结果表明:在主要劳动力市场,受教育年限和工作年限对提高收入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在次要劳动力市场,受教育年限与劳动者的收入没有显著性关系。

国内对内部劳动力市场展开研究的时间较晚,国内研究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存在二元制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现象。如郭丛斌在《二元制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在中国的验证》一文中经过实证得出,我国存在明确的二元制劳动力市场分割现象。此后,谷士仓、姚先国、黎熙等从不同的角度展开研究,研究成果也支持这一观点。2002年我国东北财经大学张凤林教授借鉴发达国家市场运作经验及其理论研究成果,在其专著《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制度安排与人力资本开发》中明确提出加强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政策建议。此后,谌新民在《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中界定了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框架,并预测了在我国的应用前景。

综上所述,无论是国内外理论与实证研究都表明劳动力市场存在二元现象。借鉴内部劳动力市场理论的研究成果,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我国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将这些理论成果与我国的就业现实问题相结合,可以使我们更加科学地解决我国就业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一些难点问题,有效地推动就业体制改革的深化。

建立长期雇佣制度下内部劳动力市场动力机制

我国近年来就业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是正确的,取得的成就也较大,但改革过程中存在着一个重要偏差。在市场化主导下,认为雇佣制度必须将失业完全公开,必须实行完全弹性的短期就业合约制,而强调企业内部安置就意味着走计划经济的老路。由此导致企业缺乏维持稳定就业关系的激励机制,以至于一些企业出现了大量的工人下岗失业、却从外部市场招聘新员工弥补岗位空缺的矛盾现象。因此,如果我国能在不断完善外部市场环境的同时注重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从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上鼓励企业采取长期行为,推行稳定的就业关系,对于冗员坚持以内部优化配置为主、外部游离为辅的做法,必将大大降低当前就业体制转轨的成本,而从长远看这也将会大大增加企业的长期或动态利益。

从理论来说,长期雇佣制度下的内部劳动力市场通过企业内外部环境、制度的安排与调适,建立企业内部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竞争和合作机制,以达到团体效益最大化,创造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最佳效益。因此,长期雇佣制度下的内部劳动力市场可以弥补外部劳动力市场的不足,其存在具有客观的效率基础。

(一)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

我国当前劳动力市场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由于劳动合同制导致雇佣关系不稳定性加大,企业或员工对于技能培训或人力资本投资的激励明显减弱,滋生了短期行为倾向。其二,由于内部劳动力市场消化冗员、对员工优化组合、缓冲社会失业压力的作用得不到发挥,导致大量工人下岗失业,加大了改革的成本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转贴于

长期雇佣制度下的内部劳动力市场与通常意义上的劳动市场不同,它本身属于一种管理单位,运作是基于管理程序而非市场调节,因而其最显著的特征便是刚性,诸如管理规则与惯例的刚性,雇佣关系的稳定性,工资决定以及内部设岗或晋升方面的资历原则等。专用性人力资本或技能、在职培训和长期存在的惯例是导致内部劳动力市场产生和发展的三大因素。专用性技能的存在和在职培训的过程强化了员工与特定生产过程进而特定企业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使劳动力成为一种准固定性生产要素,由此在企业内部产生了维持稳定就业关系的习俗与惯例,这些习俗与惯例在于长期实践中得以强化,使之演化成为企业内部的一整套隐含或不成文的管理规则。这样既可以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各种招募、筛选与培训成本,又能够弱化因经济当事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导致的风险成本。

(二)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本的投资与开发

在短期的雇佣关系下,企业与雇员都缺乏人力资本投资的激励,原因在于他们担心一旦雇佣关系中断将会使其投资面临损失,不利于企业专用性人力资本的形成。而内部劳动力市场增强了雇佣双方长期合作的预期,通过重新调整和改革企业内部的人事与劳动用工制度,建立起各种有利于长期合作激励的制度安排,为员工在企业的职业生涯长期发展和个人才能施展提供充分的空间,从而确立了人力资本投资的有效激励基础。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上,雇佣双方往往通过公开的承诺或隐含契约来维系就业关系的稳定,实现长期雇佣。这种长期雇佣实际上并非完全通过正式契约来规范,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一种心里契约,是不成文的惯例。由于企业在长期雇佣方面所形成的信誉、惯例和企业文化,以及“培训投资”、“报酬后置”等制度安排使员工强烈地预期企业会遵守承诺。就是这种长期雇佣的特征使得人才流动性减少,人才储备优势增强,提高了人力资本运行效率与竞争优势。

(三)有利于实现长期激励相容

长期雇佣制度下的内部劳动力市场是在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契约(不必是正式的成文契约)的前提下,员工与企业之间具有的较长期的附属关系,并强调正式规则和程序的雇佣关系。同时企业采取晋升内部优先制度(强调资历)、在岗培训制(与晋升挂勾)、薪酬与职位挂勾等有效的管理结构。它通过工作阶梯与内部职位晋升制度、资历导向的薪酬制度等一套长期激励机制,可以确保企业的长期动态效率。因此,长期雇佣制度下的内部劳动力市场通过协调管理层或企业方面与工人的关系,使企业与员工的利益融合在一起,在各种利益博奕过程中真正形成一种雇佣双方长期合作的企业伦理和价值观念,增进企业与员工双方的长期合作预期,无论是对于企业的当前效率还是长远发展,都将具有重大意义。

建立长期雇佣制度下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措施

要从宏观政策指导上调整思路,明确认识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市场是二元的。因此,在推进和完善劳动就业改革的过程中就必须注意避免单纯追求外部市场调节的短期化倾向。在当前固然需要进一步完善外部市场的建设,但是更要花大力气注重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建设。通常情况下,企业在采用内部劳动力市场理论来设计其内部管理机制的时候,由于转型成本的存在,必然会遇到阻力,因此,企业战略的制定者必须要有一个长期目标,在长期目标的指导下解决各种问题。

就政策的具体实施方式来说,由于任何市场的形成都须以微观主体的理性行为为基础,所以政府在推行内部劳动力市场建设方面也应当主要通过各种政策措施从宏观上加以引导,而决不可采取简单的行政命令手段。可以通过试点与成功案例的典型示范作用,逐渐向全国进行推广。

内部劳动力市场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制度安排,根本不同于传统的刚性就业制度和“铁饭碗”,必须将二者明确区别开来。企业在向雇员保证稳定就业关系的条件下,并不无条件地承诺就业保障,必须保留对不称职员工的解雇权力和对于严重渎职行为的惩罚机制。因为长期雇佣制度下的内部劳动力市场将使雇员面临的竞争压力的失业风险降低,可能导致员工享乐主义和懒惰思想的产生,从而重蹈计划经济的覆辙。

发展内部劳动力市场要有行业针对性。企业建立长期雇佣下的内部劳动力市场,与该企业所在的行业部门及企业的资本、技术和劳动力密集程度等存在着直接的联系。内部劳动力市场主要适合于生产技术复杂程度和规模化程度较高的大中型企业,而对小型化、分散化、临时性经营的企业并不适合。因此,构建内部劳动力市场不能搞“一刀切”的模式,而应主要限于国有或非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那些处于加工业、制造业等二次产业部门的企业。至于在其他产业和部门中,诸如建筑业、服务业、农业等,则直接任由外部市场去调节。

结论

近年来,我国雇佣合约短期化倾向严重。如果在完善外部市场环境的同时也能注重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从政策上推行长期而稳定的就业关系,适当引入竞争机制以及就业关系调整的灵活性,那么将会降低当前就业体制转轨的成本,从长远看也将增加企业的长期或动态利益。

参考文献

1.张凤林,代英姿.西方内部劳动力市场理论评述[J].经济学动态,2003(7)

劳动力市场论文第7篇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分割 大学生 就业难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4(a)-0118-01

就业难,就“好”业更难是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最真实的心理感受,为了就“好”业,催生了诸如“考研热、公务员热”等新问题。每年都有千军万马在挤这两座独木桥,真正能够理解考研的意义和公务员的性质的人很少。这种忽视自身个性和盲从的现象既是大学生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众多的大学生自愿性失业和非自愿性失业已不单单是大学生自身的问题,整个社会和就业市场也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文就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角度分析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1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应用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也被称为双重劳动力市场模型,是美国经济学家多林格尔和皮奥里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这种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存在主要和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主要劳动力市场收人高、工作稳定、工作条件好、培训机会多、具有良好的晋升机制,而次要劳动力市场则与之相反,其收人低、工作不稳定、工作条件差、培训机会少、缺乏晋升机制。我国由于历史、体制等原因形成了特有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但大体是包括横向和纵向两大方面,纵向以劳动者的个人素质和受教育程度来划分,横向是以劳动者之外的各种市场力量的强弱悬殊而分割。纵观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横向市场分割更为显著。

2 劳动力市场分割现状下对大学生就业难的影响

大学生就业难是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有的学者指出,主要原因在于高校的扩招造成大学生供过于求。也有学者认为是高校提供的教育内容未能跟上市场需求,使得学生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下降。还有学者认为问题在于产业结构不合理,知识密集型的“服务性”的岗位供给量不足。本文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为切入点来分析就业难的原因。

2.1 主要劳动力市场中毕业生供给大于需求

主要劳动力市场大致包括国有企业、民营大公司、外资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共部门等,而这些部门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有限,就业弹性很低,这些部门的劳动力需求增长比较缓慢,远远不能满足大学生的职位需求。比如,政府部门等公共机构,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机构的并购裁减等造成人员一定数量的下降,尽管每年各级政府要招聘一些公务员,但这个需求的数目与每年百万的大学毕业生数目相比,仅仅是杯水车薪。

2.2 次要劳动力市场对毕业生缺乏吸引力

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就业部门主要包括小规模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这些非正规的单位除了工资低之外,重要是环境差,不规范。例如,绝大多数企业对劳动关系处理的规则、程度和组织等制度化程度不高。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安全设备不足,劳动条件恶劣,强制加班加点,拖欠工资。众多的不规范的环境下,有着自我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大学生宁愿失业也不愿选择这样的工作岗位。

2.3 制度性劳动力市场分割影响大学生就业选择

城乡间、区域间、行业间、所有制的市场分割使就业市场分成了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发达地区中不同的行业和所有制间的市场分割,也使得大学生们都纷纷倾向于条件好,待遇好的正规部门,但这些主要市场中所能容纳的毕业生数量是有限的。这使得大学生就业市场无序发展,主要劳动力市场“无业可就”,次要劳动力市场“有业不就”。大学生都是有自己的理性选择的,不能达到自己心里预期的条件他们宁愿选择失业,也不到次要劳动力市场就业。所以,在这样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条件下,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就不可避免。

3 劳动力市场分割下解决就业难的对策

通过本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力市场分割是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应不断的完善和培育良好的就业市场,减少毕业生在就业中的迷惑和困难。

3.1 增加主要劳动力市场的承载能力

劳动力市场分割下,主要劳动力市场供给大于需求,毕业生们都倾向于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应以主要市场为依据,增加主要市场对大学生的需求量,提升就业机会,增强主要市场的吸纳能力。诸如:加快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转变经济的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创造更多的适合大学生工作的就业机会;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促进更多正规企业的发展等等。

3.2 规范次要劳动力市场

次要劳动力市场有很多的就业机会,但因为次要劳动力市场不完善等众多问题,大学毕业生宁愿失业也不愿进入次要劳动力市场,因此规范次要劳动力市场,改善其就业环境也是缓解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方面。主要对策:健全劳动立法,提高执法和监督的力度,以法律形式保障每个员工的合法权益,严格限制非法企业和侵犯员工权益的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卫生安全标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等;政府为劳资双方谈判确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工资指导线,规范次要劳动力市场工资,增加对大学毕业生的吸引力。

3.3 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建设“无形”就业市场

在现有的劳动力市场条件下,市场分割是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的,规范的劳动力市场的培育需要多方面的长期的努力,而我们可以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大学生“无形”就业市场,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减少举办实地招聘的成本,又为大学生就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避免一些盲目,同时也能解决一些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大学毕业生错过好的就业机遇,也使企业能够更好的招到适合的人才。

3.4 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大学生就业能力

我们知道就业过程是求职者和空缺岗位匹配的过程,从劳动力市场的角度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相当于如何创建更多的合适的空缺岗位满足大学生的需求,岗位不能满足需求是个问题,而大学生本身也存在着众多的问题,就业难是多方面的原因引起的,完善就业市场也只是一个方面,对于大学生来说,更应该从自身出发,增加自己的实力,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同时转变就业观念,不能只把眼光局限在主要劳动力市场中,适当的放下自己的身段,寻求长远发展。

总之,大学生就业难牵动着社会的神经,解决目前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状况是实现大学生稳步就业,促进大学生高质量择业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 郭丛斌.二元制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在中国的验证[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4(4):48-54.

[2] 李建民.中国劳动力市场多重分隔及其对劳动力供求的影响[J].中国人口科学,2002(2):1-7.

劳动力市场论文第8篇

【论文摘要】我国大学生就业问题是伴随高等教育大众化与高等教育扩张而出现的,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关于大学生就业形势的探讨或研究纷至沓来。

一、劳动力市场理论与大学生就业

赖德胜应用劳动力市场理论,从城乡两个劳动力市场的研究出发,分析了我国大学生就业的难题在于城乡劳动力的转换成本、解聘成本和户口成本等,其中,“在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特性使得城乡之间的工作转换成本很高,这其中工作接受成本与工作离开成本是次要的,主要是与原单位的交易成本很高”。“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是相对的,具有转型性和结构性,在某些城镇地区特别是高校比较集中的大中城市,他们有相对过剩的迹象,但在广大农村地区和西部地区,他们则是绝对不足。”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与大学生就业

李琪应用供求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信息经济学中信息不对称理论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资本有机构成理论来分析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她指出,劳动力市场分割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大学毕业生一般会选择进入劳动力供给持续增加的主要劳动力市场而使他们的就业竞争变的激烈,降低就业率;利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市场失灵理论)指出,大学生对企业信息的不完全获得使得50%大学生找不到满意的工作;利用资本有机理论指出,随着技术的不断提高以及信息社会的到来,劳动密集型产业部分逐步向资本密集型产业转型,其结果是,化工、建材、医药、电子信息等专业大学毕业生相对来说就业机会增加,纺织工业、食品加工工业等专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则显的就业困难了。

刘洪银依据北京大学“高等教育规模扩展与劳动力市场”课题组所做的大学生就业调查,通过实证分析法得出结论:大学生就业问题的产生既源于就业的有效需求不足,也源于供给方面的就业意愿与就业能力不足,还源于市场的运行效率低下。其理论分析也依据人力资源开发、市场供求和市场失灵的不完全信息展开。

三、其他理论与大学生就业

徐州工程学院院长沈超从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衡的角度分别对就业进行了理论分析。在做总量失衡分析时,他首先也是通过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分析就业,其过程和李琪所做的分析研究是一致的;沈超利用费尔浦斯等经济学家提出的职业搜寻理论把大学生失业归咎于大学生的预期保留工资偏高于实际的市场平均工资,偏高的保留工资会使大学毕业生拒绝诸多的工作机会,增加寻找工作的时间,导致当年就业率降低;依据筛选理论指出,毕业生提供的信号可分为强信号与弱信号。一般而言,学历、专业、学校品牌、性别、是否党员、获奖情况以及体态相貌等都属于强信号;而工作能力、性格特征、人际交往、思想品质等属于弱信号。这便导致对弱信号有更高要求的雇主寻找合适人选的时间增加,也使大学生就业的过程增加,在短期内表现为大学毕业后不能尽快就业。在做结构失衡研究时,作者也是通过劳动力市场分割和人力资本的理论进行的解释,其中,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与李琪所研究仍然一致;其对人力开发理论的应用是,大学生现在为了避免将来转行所导致的专用人力资本的损失,在初次就业时往往对专业性太强的行业选择的比较慎重,使得大学生在这些行业中的就业呈现出供给不足的现象。

四、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其他研究

国内关于本命题的相关研究还有:孙宏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影响》,文中从两类劳动力市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的特征出发,指出大学生偏爱主流劳动力市场却不得不涌向次要劳动力市场的事实,运用劳动力市场的划分模式,对我国大学生就业市场及其复杂性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研究,并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提出了就业对策。李永东、张婷婷的《当前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教育经济学分析》指出我国劳动力市场现实的二元划分以及高等教育的供需矛盾都是影响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因素。马金艳、李娟的《浅谈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的供求问题》从就业市场的供求关系入手,分析了这两个因素是如何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周世学、陈士俊和邓蓓共同撰写的《关于大学生就业的经济学分析》,文中从经济学的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出发,通过劳动力市场分析指出,大学生不是过剩而是过少,就业难只是经济转型过程中就业结构变化而产生的客观现象。王厚义、黎金凤的《大学生就业难的经济学分析和对策》从需求规律和供求规律的角度解释了高校扩招以来就业问题渐渐进入困境的原因。郝剑琴、王文奎的《强化人力资源社会配置缓解就业难结构性矛盾》选取了西安市2007年第一季度人才招聘会为基本样本,结合多方面进一步调查访问,通过对大学生人力资源市场配置存在的问题及其启示的定量与定性分析,提出只有在相应的政策引导下和相关的社会服务的基础上,增进招聘单位和求职者之间的认识与沟通,协助招聘单位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帮助求职者调整择业方向,才能真正推动大学生人力资源朝向合理的社会化配置方向迈进。吴宏伟、张国栋的《人职匹配理论在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中的应用》将个体独特的人格特征和能力特点与社会某种职业相关联,以求达到人与职业之间的合理匹配。另外值的一提的是,罗育超在他的《基于管理学归因理论的大学生就业形势分析》一文中,巧妙的应用管理学的归因理论,也对我国的大学生就业形势进行了有效的分析,并提出了政策建议。关大学生就业的研究还有很多,不再罗列。

五、综述

通过调查发现,大学生就业一般是以文献研究法和理论研究法为主,使读者对大学生就业难的成因有了以个大致的了解,并对所使用的理论进行了必要的介绍和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者再提出对策或是政策建议。从总体上看,随着近些年来大学生就业问题逐渐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关于大学生就业的理论研究文献更是相继出现,论文和专著都呈现发展的势头,研究也开始更深入,更细致,更向实用性发展。从研究方法上看,一般采用文献研究、理论分析法,这是必不可少也是最常见的,另外,问卷法和个案研究法也较多的被采用以获取一些一手的数字信息。从内容上来看,主要是研究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性的成因,尽管许多文章一致性的提出了结构性失业的问题或是结构失衡,可是现存的研究却鲜有直接从大学生专业对比的角度来分析研究大学生就业问题,鲜有去细细的分析各个专业的大学生就业现象,因为有一个显而易见的事情是,并不是所有专业的大学生都存在就业难的问题,就业难是一个局部问题,只不过这个局部的“面积”大了一点。

参考文献

[1]李琪.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的经济学分析[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7(05).

[2]刘洪银.大学生就业的人力资源市场分析[j].山东纺织经济,2007(06).

[3]沈超,宋言东.我国大学生就业失衡现象的经济学解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7(11).

[4]潘士元,林毅夫.中国的就业问题及其对策[j].经济学家,2006(1).

[5]厉以宁.我国中长期就业理论与对策[j].北京大学学报,1981(06).

劳动力市场论文第9篇

关键词: 劳动价值论;收入分配;市场调节;政府作为

中图分类号:F014.4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3-7217(2011)05-0079-05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虽然大幅提高了经济效率,但收入差距却越拉越大,并日益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问题。对此,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了专门研究,提出了“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1]的政策主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报酬是在初次分配中实现的,而初次分配又是一种市场分配,从而劳动报酬是在市场分配中实现的。因此,讨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就有一个收入分配的市场调节和政府作为的问题需要研究。理论界一般认为:市场分配追求效率[2],倾向于拉大收入差距,因此难以发挥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作用[3];而只有依靠政府作为,才能有效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4]。但笔者以为:市场分配只是在市场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或市场非均衡的条件下,才会导致收入差距拉大;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的日益健全以及市场的逐步均衡,市场分配将会显示出缩小收入差距的功能,从而实现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因此,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精神时,不能忽视甚至否定市场的作用,而应该把市场调节和政府作为有机地结合起来。

上述认识分歧的存在,深刻反映了对作为分配制度基础的价值理论的创新性研究仍有待进一步深化。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科学的政治经济学基础理论,同志曾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理解,要用发展了的劳动价值论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5],当然也包括收入分配的调节问题。本文将首先从方法论视角阐释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基本涵义,然后据此分析当前我国收入分配的市场调节和政府作为问题。

二、比较动态分析:劳动价值论的新视野

马克思在继承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理论科学成分的基础上,用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从根本上改造了劳动价值论,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并以此为基础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运动规律。恩格斯指出:“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这里就豁然开朗了,而先前无论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或者社会主义批评家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在黑暗中摸索”[6]。但是,马克思在研究中运用的是比较静态分析方法,未能把稀少性和动态性引入到劳动价值论中。因为他认为使用价值属于商品学的范畴,没必要对它作出更多、更深入的分析。实际上,使用价值与价值是对立统一的,随着比较动态分析方法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对使用价值理论重要性的深入认识,我们不仅应该把使用价值理论纳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畴,更重要的是要在研究中引入稀少性和动态性概念,从而把劳动价值理论研究动态化。

基于比较静态分析方法,马克思关于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是科学的。人们赞誉他“创立了以剩余价值理论学说为核心的崭新的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体系,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本质及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论证了无产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从而完成了政治经济学伟大的革命”[7],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已经穷尽了政治经济学的发展空间。笔者以为,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我们完全可以寻找到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另一个重要途径:那就是在充分肯定和继承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核心的基础上,结合但又不拘泥于比较静态分析方法,将稀少性和动态性概念引入到劳动价值论中运用比较动态分析方法,诠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显然,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可以但不应局限于扩大创造价值的劳动的内涵,即将非生产性劳动也视为创造价值的劳动[8],而应该对马克思未曾深入研究的使用价值理论进行深化认识,即用比较动态分析方法诠释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

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11年第5期2011年第5期(总第173期)李松龄,李丽纯:收入分配的市场调节与政府作为

劳动价值论比较动态分析的关键是理解使用价值的两重性[9]。所谓使用价值的两重性,是指商品使用价值的有用性和稀少性,它与效用价值的两重性特征类似。使用价值的有用性是指物的有用性,这是马克思对使用价值所下的定义。使用价值的稀少性则是传统使用价值定义和计量标准所不能演绎出来的价值特征。传统价值理论中把使用价值视为商品体,并且使用价值是随着商品体量的增加而成正比例增加的,两个商品体的使用价值就是一个商品体使用价值的两倍。实际上,依据马克思的定义,使用价值作为物的有用性,只是商品体的属性,离开商品体就不存在,但它并不等同于商品体。就像食物具有充饥的使用价值,但充饥并不等同于食物一样。所以,使用价值是物的有用性,而不是商品体。既然使用价值是物的有用性,那么物的有用性就会随着物的量的增加而边际递减。我们虽然不能像证明数学定理那样对它作出证明,但是可以用不断实证的方式对它作出论证,或者可以把它作为一种假设前提或公理。如果物的有用性是随着物的量的增加而边际递减,那么使用价值就具有稀少性特征了。因为物越丰裕,它的边际使用价值就越低;反之,它的边际使用价值就越高。马克思把物的有用性作为使用价值的定义,效用价值论者将物的有用性作为效用价值的特征,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显然,劳动价值论者不能因为效用价值具有稀少性特征,就把稀少性特征拒之于使用价值的门外而不予以引用。

以上我们便通过对使用价值两重性的分析,将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从比较静态分析引申到比较动态分析,从而开辟了继承并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新视野。这一新的研究方法既坚持了马克思关于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的本意,又借鉴了西方经济学效用价值论的合理成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的融合。接下来我们将基于劳动价值论的比较动态分析具体研究我国当前收入分配的市场调节和政府作为问题。

三、收入分配的市场调节

假定市场中只存在占有生产资料但不参与劳动的企业主和一无所有只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劳动者,社会收入差距主要体现在企业主的高收入和劳动者的低收入。就企业主而言,他将参与两类市场活动:一是在劳动力市场购买并使用劳动力;二是将商品生产出来后在商品市场进行销售。以下我们将基于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比较动态分析,阐述在市场机制完善和法律法规健全的条件下,上述两个市场中市场分配是如何在提高效率的同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

1.劳动力市场(见图1)。在市场机制完善和法律法规健全的情况下,劳动者和企业主具有完全对等的市场谈判权利。当劳动力供不应求时,由于劳动者占据谈判主动权,所以对于一个确定的工资水平,劳动者倾向于提供更少的劳动时间(见图1中的L1)。此时,劳动者将以劳动力边际价值(LMV)为依据向企业主讨价,确定劳动力市场的供给价格;企业主将以劳动力的使用所能创造的边际价值,即劳动力边际使用价值(LMU)为依据向劳动者还价,确定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价格。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是:劳动力的实际交换价格高于供给价格,低于需求价格,劳动者能够获得生产者剩余,企业主也能够获得消费者剩余。于是,劳动者有积极性扩大劳动力的供给,企业主也有积极性扩大劳动力的需求。随着劳动力供给和需求量的增加,劳动力价值边际递增,进而以劳动力边际价值为依据的供给价格上升;同时,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边际递减,进而以劳动力边际使用价值为依据的需求价格下降,最终使得劳动者和企业主讨价还价的空间缩小。当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时(见图1中的L2),市场力量则会使得企业主和劳动者分别减少劳动力的需求和供给。当劳动力市场供求均衡时(见图1中的E点),劳动力的实际交换价格等于供给价格和需求价格,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消失,没有劳动剩余产品可供企业主占有(剥削也就不存在了)。总之,在劳动力市场由非均衡状态向均衡状态转变的过程中,市场效率不断得以提升,企业主获得的消费者剩余(剥削)或劳动者损失的生产者剩余则不断减少。这便是在市场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和劳动力市场均衡的条件下,市场分配提高效率同时又缩小收入差距的第一重意思。

2.商品市场。在市场机制完善和法律法规健全的情况下,企业主和消费者具有完全对等的市场谈判权利。当商品市场供不应求时,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商品的价格高于价值,企业主获得超额利润[10]。正是由于这种超额利润的存在,将驱使企业主进一步扩大生产,从而扩大对劳动力的需求。如果先前的劳动力市场是均衡的,那么此时企业主扩大生产将会导致新的劳动力市场供不应求,依据前面的分析,劳动者将再次获得生产者剩余,企业主也将再次获得消费者剩余,但在市场的作用下,最终将会实现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同时消失。当商品市场供大于求时,则会引致出劳动力市场的供大于求,但同样,在市场的作用下,最终将会实现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同时消失。当商品市场供求均衡时,企业主则无法在商品市场获得超额利润。这便是在市场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和商品市场均衡的条件下,市场分配提高效率同时又缩小收入差距的第二重意思。

基于对劳动价值论的比较动态分析,我们发现,即使是在市场机制完善和法律法规健全的条件下,由于劳动力市场和商品市场的非均衡,也会使得企业主有机会占有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和商品价格高出价值的超额利润,从而导致企业主和劳动者的收入差距拉大。而现实情况是,我们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各类市场也经常处于非均衡状态,因此,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现象也就更有其必然性了。但是,造成这种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真正根源并不在于市场经济本身,而在于相关的制度缺陷和市场的非均衡。因为在优化的制度环境和均衡的市场状态下,企业主不可能占有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或商品价格高于价值的超额利润,也就不会导致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决不能认为市场经济促进效率是以牺牲公平为代价的。实际上,当市场由非均衡向均衡转换的过程中,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程度不是越来越大,而是越来越小。由此可见,收入分配的市场调节不仅可以提高效率,而且可以促进公平。

四、收入分配的政府作为

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一般通过遗产税、所得税等把高收入者的部分收入征收上来,再通过转移支付补贴低收入者,也就是所谓的再分配。再分配被认为是调节收入差距、实现分配公平的工具。“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11]这句话的意思:一是政府作为应该通过再分配的形式来实现,二是政府作为的目的是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实现分配公平。不过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政府虽然可以在收入分配调节中有所作为,但切不可乱作为,只有切实针对初次分配中的不合法和不合理收入进行调节,再分配注重公平的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前面我们已经分析了市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明确了企业主的收入来源有两个:一是通过对劳动者的购买和使用,占有劳动者创造的部分剩余价值;二是通过对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获取价格高出价值的超额利润。企业主正是通过这两种收入渠道拉大了和劳动者的收入差距。但在本质上,导致两者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有三个:一是市场机制不完善,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三是市场(包括劳动力和商品市场)非均衡。政府作为市场的补充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必须针对拉大收入差距的三个本质原因对症下药,才有可能收到实效。

首先是针对市场机制不完善和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两者实际上都属于市场以外的因素,同时也是目前导致收入差距拉大的主要因素,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予以重点解决[12]。具体来讲,一是要充分认识市场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和特殊地位,努力营造发展市场经济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强化市场的统一性,运用政策和法律法规打破形成市场分割的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三是要强化市场的竞争性,运用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实现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四是要强化市场的有序性,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五是要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科学制定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六是要适应新的发展形势,研究制定和完善各类经济法律规章制度等。

其次是针对市场非均衡的问题,由于它属于市场内部因素,所以政府在干预时务求谨慎,否则很容易导致政府的乱作为。实际上,基于对劳动价值理论的比较动态分析,劳动力市场非均衡所引起的收入差距较之商品市场非均衡所引起的收入差距是存在性质差异的,而这种性质上的差异也就决定了政府在这两个市场的干预行为差异。以下我们分析劳动力市场和商品市场在非均衡状态下政府应该分别采取的干预措施。

1.劳动力市场的非均衡。(1)劳动力供过于求时,由于劳动者处于不利的谈判地位,所以对于一个确定的工资水平,劳动者倾向于提供更多的劳动时间(见图1中的L2),劳资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是:劳动力的实际交换价格高于需求价格,低于供给价格,劳动者未获得生产者剩余,企业主也未获得消费者剩余,因此也就不存在剥削,当然也就没有调节过高收入的理由。此处的政策含义是:当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时(经济下行时),即使企业主付给工人的工资偏低,政府也不应该干预企业主的收入。因为此时的劳动力交换价格虽然没有达到劳动者预期的边际价值(即供给价格),但它同样也没有达到企业主预期的边际使用价值(即需求价格),所以企业主的收入既合理又合法。对于此类市场非均衡状况,只要给予一定的调整时间,即可由市场本身的力量实现均衡,如果政府冒然干预,则可能适得其反。(2)劳动力供不应求时,前面已经做过分析(见图1中的L1),此时劳动者获得生产者剩余,企业主获得消费者剩余,由于此时企业主存在剥削,其收入虽合法但不合理,所以有必要对其过高收入进行调节。此处的政策含义是:当劳动力市场供不应求时(经济上行时),即使企业主付给工人的工资偏高,政府仍然应该干预企业主的收入。政府应通过所得税等手段将企业主在劳动力交换中获得的部分消费者剩余征收上来,再通过转移支付补贴劳动者。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企业主是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或增加劳动强度来占有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则属于非法收入,政府应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来予以约束。

2.商品市场的非均衡。(1)商品供不应求时,企业主获得价格高出价值的超额利润,是既合法又合理的收入,政府不该冒然调节。受超额利润驱使,企业主追加资本投入,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劳动力的购买数量,从而引起劳动力市场的供不应求(或缓解供大于求),那么依据前面对劳动力市场的非均衡分析,政府此时可视情况分别采取合适的手段进行收入分配调节。此处的政策含义是:当商品市场供不应求时(经济上行时),企业主通过追加资本投入扩大生产规模,将获得来自商品交换和劳动力交换两个方面的收入,尽管其收入水平可能很高,政府也不宜过度调节,因为其中有一部分收入对企业主来说是既合理又合法的。如果调节过度,则有可能抑制企业主的扩大生产行为,造成商品的长期短缺,最终影响社会整体的福利水平。(2)商品供大于求时,企业主将承担价格低于价值的利润损失,对此政府虽然没有义务进行“逆调节”(即补贴企业主),但考虑到企业主接下来很可能会压缩生产规模,减少劳动力需求量,从而造成劳动力市场的供大于求(或缓解供不应求),企业主在劳动力市场所获得的消费者剩余也将随之降低,对此,政府则有必要适当减轻对企业主的收入调节。此处的政策含义是:当商品供过于求时(经济下行时),政府为帮助企业尽快完成生产转型走出困境,进而减轻劳动者的失业压力,可考虑对企业主适当减税,降低对企业主的收入调节力度,从长期来看,此举实际上是有助于缩小社会收入差距的。

五、结 论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劳动者收入之所以长期普遍偏低,固然有其自身素质不高、劳动力使用价值较低等多种原因,但长期以来劳动力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法律法规普遍不利于劳动者以及劳动力供过于求的非均衡状态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因此,只有不断地完善市场机制、健全法律法规和促进市场均衡才是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根本出路。政府运用再分配手段虽然可在一定时期内一定程度上缩小收入差距,但终究只是治标之策,而非治本之道。因为只要市场机制仍然不够完善、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健全、市场非均衡仍然客观存在,那么业已缩小的收入差距随时都有可能被再次拉大。总之,要从根本上改变收入分配不公平现象,政府的着力点就不仅仅只是运用再分配手段调节收入分配,而应该更加致力从市场内、外两个方面入手,不断地优化市场经济环境,促进各类市场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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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arket Adjustment and the Government Interventionof Income Distribution

LI Song-ling1, LI Li-chun1,2

(1.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Trade, Hunan University, Changsha Hunan 410079,China;

2.School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n Changsha, Changsha Hunan 410004,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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