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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发展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3 15:19:31

三农发展论文

三农发展论文第1篇

【论文摘要】:当前农业、农村、农民中存在相当突出的问题,原因主要是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体制、机制、政策、环境以及农业天然生产要素不适合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三农”问题是我国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关系到改革开放的全局,是能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减轻农民负担,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管理体制的战略性改革。本文就如何破解“三农”问题和发展农村经济,提出了一些想法。 【论文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经济;破解举措 一、“三农”问题的概念、地位 1、“三农”问题的概念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都比较落后,制约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已经成为现实社会较为突出的问题,我们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简称为“三农”问题。 中国农业历史悠久,以精耕细作为特征的传统农业,养育了中华民族和中国古代的灿烂文明。但近二三百年来,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下,农业和农村长期停滞和衰落。没有得到很好的休养生息,至20世纪40年代,中国农业不仅远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而且国内民不聊生,农村凋敝,绝大多数农民挣扎在死亡线上。建国前的战乱和国民党的统治,使原本就很羸弱的农村、农业、农民处境更为悲惨。建国后,为了发展工业,不得不采用剥夺农业的方式来进行积累,使农村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于工业,农民生活与城市有极大差距。这种差距的存在,使我们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一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了一次飞跃性发展,很快它的弊端也显露出来。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使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受到了限制。如何在不触及农民利益的情况下解决农业现代化问题?如何改善城乡差距?都成为当前研究的热门话题。 2、“三农”问题的地位 在21世纪里,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同样将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新的历史征程中处于极其重要的位置,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功与否取决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解决与否,解决“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央新的领导集体对“三农”问题尤其重视,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解决“三农”问题。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深化下去,才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解决农村问题是中国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我国农村虽然有局部的繁荣,但在国际和国内市场经济的双重挤压下,中国农村处在破产的边缘,孕育着社会、经济、和政治危机。 十六大后,一系列高层会议和政策举措已勾勒出中央新领导集体施政思路的概貌。由于新领导集体面临的问题和担负的任务与以前相比有很大不同,他们的施政思路展示出不少“新的东西”。这其中,对“三农”问题的态度引人关注。 2003年2月8日,《人民日报》用第2版一整版的篇幅,刊登了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的文章《为推进农村小康建设而奋斗》。这篇文章是温家宝在1月7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可以看出“三农”问题在新领导集体整个施政战略中具有前所未有的分量,更引人注目的是,一种新的思路和施政理念正在悄然中形成。这是一次不寻常的农村工作会议,这次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特别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以及其他3位新任政治局常委曾庆红、黄菊、李长春都出席了会议,显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 会议文件对“三农”问题的提法有了新的表述,称其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此之前的提法是“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会议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 中央新领导集体这种“三农”问题的治理理念显然是在特定的背景下形成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背景就是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 二、现有的一些错误看法 现在在很多人的意识当中存在忽视“三农”问题的错误想法,有的认为目前我国农业能基本保证全国粮食需要就可以了,主要发展工业;有的认为解决“三农”问题只要一段时间抓抓就能立竿见影,不需要长 抓;有的认为“三农”问题仅仅是涉及面很窄的问题,只要就农论农就可以解决。这些都是错误的看法,实际上“三农”问题是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是否能持续进行下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能否实现的关键问题,它涉及到各个领域,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长期不懈地调整改善,真正下力气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破解“三农”难题发展农村经济的对策 1、要在思想意识上重视“三农”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如何正确看待“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首要问题。农业兴、百业兴;农民富、国家富;农村稳、天下稳。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在直面WTO的新格局状态下,“三农”这一基础的脆弱,不仅已经对扩大内需、繁荣市场、实现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形成极大制约,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带来极大负面影响。一些专家曾指出,只有减少农民才能保护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现代化,才有在下个世纪中叶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据保守统计,目前全国大约仍有5000万左右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现实的难题和形势的发展都要求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应加深对解决“三农”问题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看到中国“三农”问题的要害和关键是,在宏观战略上要解决好广大农村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在微观上要解决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农民增收问题,这才是在我们这个农村人占绝大多数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点难点所在。必须把“三农”问题这一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础性问题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来。 因此,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面对入世的机遇与挑战,如何着力解决和缓和农民增收这一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矛盾与困难,就显得大为重要和迫切了。我们对“三农”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一定要重视它,一定要用联系的观点看待它,要有长期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意识。 2、需要减轻农民的负担。2002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继续坚持采取扩大内需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实现经济较快增长。党中央、国务院很重视对减负的治理,对一些地区和部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情况,曾多次发布文件严加制止,但收效不大,全国各地到目前为止仍普遍存在“三乱”现象。减轻农民负担,开展清费治乱减负的综合治理,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委《关于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其次,要定期开展复查,注意和防止涉农负担反弹,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的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3、要想发展农村经济,必须给农民同等国民待遇。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民主政治权利和国民财富的占用权。城里的一切公共设施都是国家承包了,而农村的一切基础设施都是农民自己集资办起来的,产权却属于国有。不仅如此,农民用电、打电话比城里贵,农民孩子读书,老师的工资农民付,城里的教师工资国家付,城里有最低保险,医疗保险,国家的财政只是市民财政。农民只有负担,农民如何才能富起来?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自由迁徙权利。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权利,应给农民同样的贷款权利。不给农民同等国民待遇,农村经济无法提高,农民永远也翻不了身,“三农”问题永远也破解不开。 4、要把农村经济搞上去,必须进一步解放农民。历史证明:每给农民松一个绑,国民经济就有一次大发展,农村经济就有一轮高增长。现在,套在农民身上的绳索还有很多,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民离开农村和进入城市的一切收费,取消农村户口。歧视性的政策和不合理收费极大地阻碍了农民就业和农民增收。取消对农民休耕的限制政策。将来中国农民要有不生产经营的自由。开通城乡产权交换的渠道,鼓励“资本家”下乡做“地主”,农民进城当工人。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解放农民就是解放最大的生产力,减负仍不是最终的增收目标,只有在农村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完善农村产品产销的机制,实现的增收,是最有实际意义的,也是脱贫的关键。结合各地实际,大力开展综合农业(林、牧、旅游业)和进行结构调整,大力扶持有市场需求的龙头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不能盲目,而是指导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要让农产品卖个好价钱,这样农民就能增收了。对于农业的投入要增加,主要用于品种改良和抵御自然灾害的工程方面。小城镇的建设要慎重,有条件的地方要快上,没有条件的地方,也不能一哄而上。农民进城打工也是一种转移,工 作政府要多指导,组织好。对待民工的问题,也要贯彻《劳动法》对待。只有解除套在农民身上的土地枷锁,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经济、实行规模经营,农业才能进入市场经济,农产品才能真正形成合理的价格。 5、破解“三农”难题需要因地制异。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破解“三农”难题需要新措施:回报农民,尊重农民,依靠农民。 ①回报农民———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应该进入“以工补农”阶段了。所以,不仅要取消农民负担,今后要逐步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保健的投入。农村税费改革应该进一步减少税费的征收。现在的问题是尽量减少农民负担。第一,是中国农民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还给补贴,我们更应该扶植他们增强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第二,中国农业GDP的比重仅占百分之十五,却要养活百分之七十的人口,根本无力承担税费任务。在可能的情况下停止向农民收取一切税费,用十年时间恢复和提高农村生产力,培育农村土地租赁市场,促进现代农业体系的形成,以应对WTO的加入。加入WTO后,外国的农产品就会冲击我们的农产品,城市不要本国农产品的时候,不仅是农业、农村、农民的危机,也是国家的危机。为什么我们的农产品价格高?主要的原因是土地承包制限制了农业的规模经营以及由此带来的机械化、科技水平的差异。美国农业已经农场化了,一般规模是5000亩,我国则是家庭经营,户均不过六、七亩,最大的户也不过二、三十亩。为什么我国农业不能规模经营?除了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把农民出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自主权完全还给农民和农产品价格过低过,另一个原因就是:过高的农民负担抑制了农村土地租赁市场的发育。其实农村改革说简单也非常简单,那就是一步步地减少对农民的束缚,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当农民有充分的自由后,很多长期困扰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②尊重农民———重构县乡基层政府。我们常说,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个基层政府的构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老百姓的要求来构建,绝不可照葫芦画瓢。应当按照邓小平“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按人民群众意见构建县乡政府和政府部门,而不是我们所说的“机构改革”。 ③依靠农民———让人民群众管理政府。任何一个政府,没有人民群众的监督管理,就会膨胀、腐败,会走向人民的反面。人民群众怎么管理基层政府呢?第一,官员由人民选举产生。第二,财政的钱怎么花,由当地组织和民间社团讨论,人大决策,政府照着执行,执行过程接受党组织民间组织和人民代表的监督。第三,公仆违背了民意,人民有权力罢免。第四,政府所有政务必须公开,随时接受监督、质询。党的基层组织,应依靠人民加强对政府的建设领导和监督,党永远应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解决三农和农村经济问题,如果没有大思路、大前提、新战略、新举措,是无所作为的。 6、解决‘三农’问题,一定要跳出来,要有创新的思维。 首先要确立强烈的富民意识,在农民增收上有新突破。从实际情况看,凡是农民增收幅度比较大的地方,增收的动力源主要靠的是劳力转移、结构调整、土地扭转、多种经营等。近几年迅速崛起的个私经济,已成为推进农业劳力转移的先锋,成为解决农村就业的关键,成为农民最现实、最直接的致富“亮点”。应该在指导思想上,把这些“渠道”作为农民增收的治本之策,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还要确立强烈的市场意识,在结构调整上有新突破。大力推进绿色农业、三资农业,用现代工业理念“经营农业”。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作为“经营农业”的“火车头”,逐步形成“一村一品”和“一镇一业”特色,为农业结构调整导航。 要确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要破除“责任田是保命田”、“种田万万年”的旧观念,破除把“承包期30年不变”与“土地使用权流转”对立起来的片面认识,引导农民“以土生财”,把资源转化为资本,大胆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土地作价入股,使农民成为股民,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业”。让土地向具有经营资质的种养能手积聚,向具有资本实力的“三资”农业积聚。 参考文献: 1、沈亚军:略 >2、郑庆昌 宋国林 王东炎:略 3、朱厚伦 :略 4、益盛:略

三农发展论文第2篇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发展,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定性因素。“三农”问题,基础是农业,主要表现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关键是农村,主要表现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尤其是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事业落后;核心是农民,主要表现为农民收入水平偏低,且增长缓慢。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发展不充分造成的,因此必须靠加快发展来解决。

一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是增加农民收入和建设新农村的产业支撑。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的农业发展道路;要拓宽农业产业体系,丰富和优化农业内部产业构成;要改善农业物质装备条件,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水平;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步伐,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形式,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二要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同时,要积极发展农村第二、第三等非农产业。发展非农产业,应以能够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具有广阔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为重点,比如农副产品加工业、建材工业和建筑业、商业、交通运输业以及信息业等。三要重点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是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因此,要从多方面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增加对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投入。

提高农民收入,维护农民利益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是我国最广大的利益群体,目前也是弱势群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是党代表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充分反映了亿万农民的强烈愿望,也体现了党服务人民、造福农民的宗旨。

农民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解决包括农民在内的“三农”问题,要依靠农民,尊重并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农民的知识结构、技术能力、经营管理水平、思想观念和道德水准,直接决定着其作用的发挥程度。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有效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培育新型农民,同时促进农民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社等形式组织起来。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富裕农民,使农民充分享受建设和发展的成果。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最直接受益者,富裕农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要的是提高农民收入,一是在政策上继续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力度;二是在组织上创新农业生产组织与经营形式,降低交易成本,扩大规模效益;三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实现农民充分就业。

优化结构,实现农业与农村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这一基本要求解决“三农”问题,可具体分解为三个方面:一是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环境的全面发展。农村发展的这些内容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统一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和系统,是多元一体化的综合建设和全面发展。这体现了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共同发展,体现了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环境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统一的发展要求。二是协调发展,主要是促进农业与农村内部关系的协调,实现结构优化。农业与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包括结构合理化和结构高级化。三是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实现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可持续农业,要充分开发、合理利用一切农业资源,合理地协调农业资源承载力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资源转化率,使农业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优化配置,达到农业资源永续利用。四要实现农村社会安定,农民安居乐业。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核心问题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劳动生产率。:

统筹兼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农发展论文第3篇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经济;破解举措

一、“三农”问题的概念、地位

1、“三农”问题的概念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都比较落后,制约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已经成为现实社会较为突出的问题,我们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简称为“三农”问题。

中国农业历史悠久,以精耕细作为特征的传统农业,养育了中华民族和中国古代的灿烂文明。但近二三百年来,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下,农业和农村长期停滞和衰落。没有得到很好的休养生息,至20世纪40年代,中国农业不仅远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而且国内民不聊生,农村凋敝,绝大多数农民挣扎在死亡线上。建国前的战乱和的统治,使原本就很羸弱的农村、农业、农民处境更为悲惨。建国后,为了发展工业,不得不采用剥夺农业的方式来进行积累,使农村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于工业,农民生活与城市有极大差距。这种差距的存在,使我们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一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了一次飞跃性发展,很快它的弊端也显露出来。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使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受到了限制。如何在不触及农民利益的情况下解决农业现代化问题?如何改善城乡差距?都成为当前研究的热门话题。

2、“三农”问题的地位

在21世纪里,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同样将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新的历史征程中处于极其重要的位置,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功与否取决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解决与否,解决“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央新的领导集体对“三农”问题尤其重视,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解决“三农”问题。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深化下去,才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解决农村问题是中国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我国农村虽然有局部的繁荣,但在国际和国内市场经济的双重挤压下,中国农村处在破产的边缘,孕育着社会、经济、和政治危机。

十六大后,一系列高层会议和政策举措已勾勒出中央新领导集体施政思路的概貌。由于新领导集体面临的问题和担负的任务与以前相比有很大不同,他们的施政思路展示出不少“新的东西”。这其中,对“三农”问题的态度引人关注。

2003年2月8日,《人民日报》用第2版一整版的篇幅,刊登了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的文章《为推进农村小康建设而奋斗》。这篇文章是在1月7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可以看出“三农”问题在新领导集体整个施政战略中具有前所未有的分量,更引人注目的是,一种新的思路和施政理念正在悄然中形成。这是一次不寻常的农村工作会议,这次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特别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以及其他3位新任政治局常委曾庆红、黄菊、李长春都出席了会议,显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会议文件对“三农”问题的提法有了新的表述,称其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此之前的提法是“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会议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中央新领导集体这种“三农”问题的治理理念显然是在特定的背景下形成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背景就是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

二、现有的一些错误看法

现在在很多人的意识当中存在忽视“三农”问题的错误想法,有的认为目前我国农业能基本保证全国粮食需要就可以了,主要发展工业;有的认为解决“三农”问题只要一段时间抓抓就能立竿见影,不需要长抓;有的认为“三农”问题仅仅是涉及面很窄的问题,只要就农论农就可以解决。这些都是错误的看法,实际上“三农”问题是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是否能持续进行下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能否实现的关键问题,它涉及到各个领域,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长期不懈地调整改善,真正下力气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破解“三农”难题发展农村经济的对策

1、要在思想意识上重视“三农”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如何正确看待“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首要问题。农业兴、百业兴;农民富、国家富;农村稳、天下稳。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在直面WTO的新格局状态下,“三农”这一基础的脆弱,不仅已经对扩大内需、繁荣市场、实现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形成极大制约,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带来极大负面影响。一些专家曾指出,只有减少农民才能保护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现代化,才有在下个世纪中叶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据保守统计,目前全国大约仍有5000万左右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现实的难题和形势的发展都要求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应加深对解决“三农”问题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看到中国“三农”问题的要害和关键是,在宏观战略上要解决好广大农村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在微观上要解决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农民增收问题,这才是在我们这个农村人占绝大多数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点难点所在。必须把“三农”问题这一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础性问题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来。

因此,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面对入世的机遇与挑战,如何着力解决和缓和农民增收这一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矛盾与困难,就显得大为重要和迫切了。我们对“三农”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一定要重视它,一定要用联系的观点看待它,要有长期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意识。

2、需要减轻农民的负担。2002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继续坚持采取扩大内需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实现经济较快增长。党中央、国务院很重视对减负的治理,对一些地区和部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情况,曾多次文件严加制止,但收效不大,全国各地到目前为止仍普遍存在“三乱”现象。减轻农民负担,开展清费治乱减负的综合治理,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委《关于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其次,要定期开展复查,注意和防止涉农负担反弹,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的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3、要想发展农村经济,必须给农民同等国民待遇。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民主政治权利和国民财富的占用权。城里的一切公共设施都是国家承包了,而农村的一切基础设施都是农民自己集资办起来的,产权却属于国有。不仅如此,农民用电、打电话比城里贵,农民孩子读书,老师的工资农民付,城里的教师工资国家付,城里有最低保险,医疗保险,国家的财政只是市民财政。农民只有负担,农民如何才能富起来?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自由迁徙权利。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权利,应给农民同样的贷款权利。不给农民同等国民待遇,农村经济无法提高,农民永远也翻不了身,“三农”问题永远也破解不开。

4、要把农村经济搞上去,必须进一步解放农民。历史证明:每给农民松一个绑,国民经济就有一次大发展,农村经济就有一轮高增长。现在,套在农民身上的绳索还有很多,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民离开农村和进入城市的一切收费,取消农村户口。歧视性的政策和不合理收费极大地阻碍了农民就业和农民增收。取消对农民休耕的限制政策。将来中国农民要有不生产经营的自由。开通城乡产权交换的渠道,鼓励“资本家”下乡做“地主”,农民进城当工人。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解放农民就是解放最大的生产力,减负仍不是最终的增收目标,只有在农村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完善农村产品产销的机制,实现的增收,是最有实际意义的,也是脱贫的关键。结合各地实际,大力开展综合农业(林、牧、旅游业)和进行结构调整,大力扶持有市场需求的龙头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不能盲目,而是指导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要让农产品卖个好价钱,这样农民就能增收了。对于农业的投入要增加,主要用于品种改良和抵御自然灾害的工程方面。小城镇的建设要慎重,有条件的地方要快上,没有条件的地方,也不能一哄而上。农民进城打工也是一种转移,工作政府要多指导,组织好。对待民工的问题,也要贯彻《劳动法》对待。只有解除套在农民身上的土地枷锁,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经济、实行规模经营,农业才能进入市场经济,农产品才能真正形成合理的价格。

5、破解“三农”难题需要因地制异。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破解“三农”难题需要新措施:回报农民,尊重农民,依靠农民。

①回报农民———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应该进入“以工补农”阶段了。所以,不仅要取消农民负担,今后要逐步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保健的投入。农村税费改革应该进一步减少税费的征收。现在的问题是尽量减少农民负担。第一,是中国农民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还给补贴,我们更应该扶植他们增强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第二,中国农业GDP的比重仅占百分之十五,却要养活百分之七十的人口,根本无力承担税费任务。在可能的情况下停止向农民收取一切税费,用十年时间恢复和提高农村生产力,培育农村土地租赁市场,促进现代农业体系的形成,以应对WTO的加入。加入WTO后,外国的农产品就会冲击我们的农产品,城市不要本国农产品的时候,不仅是农业、农村、农民的危机,也是国家的危机。为什么我们的农产品价格高?主要的原因是土地承包制限制了农业的规模经营以及由此带来的机械化、科技水平的差异。美国农业已经农场化了,一般规模是5000亩,我国则是家庭经营,户均不过六、七亩,最大的户也不过二、三十亩。为什么我国农业不能规模经营?除了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把农民出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自完全还给农民和农产品价格过低过,另一个原因就是:过高的农民负担抑制了农村土地租赁市场的发育。其实农村改革说简单也非常简单,那就是一步步地减少对农民的束缚,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当农民有充分的自由后,很多长期困扰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②尊重农民———重构县乡基层政府。我们常说,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个基层政府的构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老百姓的要求来构建,绝不可照葫芦画瓢。应当按照邓小平“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按人民群众意见构建县乡政府和政府部门,而不是我们所说的“机构改革”。

③依靠农民———让人民群众管理政府。任何一个政府,没有人民群众的监督管理,就会膨胀、腐败,会走向人民的反面。人民群众怎么管理基层政府呢?第一,官员由人民选举产生。第二,财政的钱怎么花,由当地组织和民间社团讨论,人大决策,政府照着执行,执行过程接受党组织民间组织和人民代表的监督。第三,公仆违背了民意,人民有权力罢免。第四,政府所有政务必须公开,随时接受监督、质询。党的基层组织,应依靠人民加强对政府的建设领导和监督,党永远应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解决三农和农村经济问题,如果没有大思路、大前提、新战略、新举措,是无所作为的。

6、解决‘三农’问题,一定要跳出来,要有创新的思维。

首先要确立强烈的富民意识,在农民增收上有新突破。从实际情况看,凡是农民增收幅度比较大的地方,增收的动力源主要靠的是劳力转移、结构调整、土地扭转、多种经营等。近几年迅速崛起的个私经济,已成为推进农业劳力转移的先锋,成为解决农村就业的关键,成为农民最现实、最直接的致富“亮点”。应该在指导思想上,把这些“渠道”作为农民增收的治本之策,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还要确立强烈的市场意识,在结构调整上有新突破。大力推进绿色农业、三资农业,用现代工业理念“经营农业”。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作为“经营农业”的“火车头”,逐步形成“一村一品”和“一镇一业”特色,为农业结构调整导航。

要确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要破除“责任田是保命田”、“种田万万年”的旧观念,破除把“承包期30年不变”与“土地使用权流转”对立起来的片面认识,引导农民“以土生财”,把资源转化为资本,大胆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土地作价入股,使农民成为股民,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业”。让土地向具有经营资质的种养能手积聚,向具有资本实力的“三资”农业积聚。

参考文献:

1、沈亚军:略

2、郑庆昌宋国林王东炎:略

三农发展论文第4篇

一、国外财政对农村金融扶植政策的借鉴

(一)各国把合作金融作为农业金融制度的基础

美国、德国、日本和法国等许多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合作经济是组织个体农民、个体工商户及中小企业发展经济、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组织形式。合作金融的参加者多是社会中低收入阶层和贫困阶层,是市场竞争中的弱者。美国、日本、德国等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明确信用社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征税收。

信贷决策以基层信用社为主,资金清算以上层信用社为主。最基层的信用社是信贷决策的主体,上一层次的合作银行或联合社不进行干预,中央合作银行或中间层次的合作银行则发挥“信用社的信用社”作用,为基层信用社提供资金清算和融资服务,主要是解决“小”信用社普遍面临的两大问题:一是单个信用社法人主体没有像大商业银行一样庞大的分支机构,缺乏自己的结算网络,业务受到限制;二是单个信用社规模小,如果备付金过多,影响信用社的盈利水平;备付金过少,容易发生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这样,基层信用社和上一层次的信用社就形成了有效的业务合作关系。

(二)财政扶植农村金融进而间接补偿农业成为重要通道

各国政府制定了一整套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的政策和措施。由于财政的力量是有限的,各国政府制定农业金融法规,建立农村金融制度,对公营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直接管理和监督,并通过他们贯彻农村金融政策。同时,为了保障农业信贷资金的投入,许多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发达的农村金融体系,除了政府的银行,也有私人银行、农村信贷协会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还有非正式金融组织。政府通过税收、补贴、担雹基金、信贷政策和利率等手段进行调控,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农业信贷的资金总量,支持农业开发项目和农业现代化。

各国政府通过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其目的是以农村金融为渠道,把财政的补偿输导给农村经济。通常采取的方法有税收优惠、利差补贴、提供低息和无息贷款资金、提供担保等等。例如,财政贴息后,银行执行低利率的政策,目的是降低农业发展的融资成本。那些坚持合作金融组织基本特点和性质的国家仍然维持了对合作金融组织的优惠扶持政策。为了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各国政府还对那些向农民提供优惠贷款服务的银行直接给予财政资助和补贴,并随着贷款的增加,补贴的数量也随之增加。

1.美国信用社享受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的待遇

美国只有3%的农业人口,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粮食生产国和出口国,是与其高度发达的农村金融制度分不开的。美国拥有强大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也是政府对农业保护度极强的国家,粮食生产过剩在美国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问题,为了保护国内的粮食生产能力和粮农利益,美国政府一方面在粮食压库和销路不畅时,就组织农民休耕和粮食出口,由政府出资补贴农民的损失;另一方面通过健全的金融制度对农业进行间接补贴。

美国的信用社是发放个人贷款,向社员特别是同一个公司的雇员提供消费信贷的非盈利性组织。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法规放宽,允许信用社提供类似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和储蓄贷款协会一样的金融服务。联邦注册的信用社能够发放信用卡和住房抵押信贷。许多信用社也提供生息的结算账户(ShareDraftAccount)。信用社免除联邦和州的税收,能够高于市场利率吸收存款,并低于市场利率发放贷款。1984年对信用社会员资格的管理放松了,允许吸纳新的会员,并通过缴纳股金增加信用社的营运资金。目前美国拥有信用社11000多个,有社员7600多万人,约占美国人口的1/3。自愿入社的人只要填一份表格,交5美元股金,即可成为信用社的社员,享有存贷款、获利分红和选举的权利。

美国合作金融的核心是把非盈利性作为其发展的基本宗旨,其主要目的为通过传授金融知识,帮助无力获得商业银行的正规金融服务的工薪阶层和低收入家庭培育良好的金融意识和理财能力,提高生活水平,促进社区合作和经济发展。美国的第一家信用社是1909年成立的圣玛丽教区居民信用社。由于当时正规的商业银行既不愿意接受小额存款,又不愿意发放小额贷款,这些“小存款人和小借款人”就自发地联合起来,以互助合作精神为宗旨,吸纳社员的存款,服务对象主要是工薪阶层和低收入家庭,为这部分特殊群体提供小额消费性贷款。美国信用社对社员有一个基本要求——共同联合要求,规定信用社必须建立在某种共同联合关系的基础上,例如,同属一个雇主,同属一个组织,同属一个社区。美国信用社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为社员提供各种便捷廉价的服务,这些服务是其他商业银行所不愿或无法提供的,目的是互助合作,改善社员生活,促进社区发展。关于是否保留信用社特点的问题,在美国有很大争议。1998年4月美国众议院以411比8票通过HRll51法案,允许信用社接收新会员,维护信用社的合作性质和会员扩展计划。

美国信用社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建立起一套较完整的法规体系。最主要的法律是1934年通过的《联邦信用社法案》,法律规定了联邦信用社管理局的职能与作用、信用社股份保险以及中央流动性安排等具体内容,信用社管理局1998年修订的《准则与规章》对信用社的具体运作做了十分详尽的规定。1937年美国国会决定信用社享受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的待遇,并在《联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确规定。后来当此项政策受到银行业的普遍反对时,国会多次审查信用社的免税资格,以“信用社是一个非盈利性的合作互助组织,其收入均用于帮助社员提高生活水平和促进社区的协调与发展,因此它的收入不构成利润”为由,也就可以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美国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其社员的储蓄性股份,作为一种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由储备、公积金和未分配的盈余这三部分组成,不包括储蓄性股份。社员存放在信用社的资金在名义上仍被称为“股份”,所以社员来自股份的收益也就称为“红利”,而不是“利息”,从而得以免征个人利息所得税。这两大免税特点使信用社迅速成为最受欢迎的金融机构,而社员规模的不断庞大又进一步增强了信用社的政治影响力,使信用社在与商业银行关于税收待遇的长期斗争中,能避免储蓄与贷款协会及储蓄银行的结局,而始终保持着它的税收优惠。

2.法国通过贴息贷款扶植农业

法国对符合政府政策要求及国家发展规划的贷款项目,都实行低息优惠政策。向农业经营者直接发放贴息贷款,鼓励农业经营者积极向农业投资,而优惠贷款利息与金融市场利率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农业信贷互助银行是法国惟一一家享受政府贴息的银行。贴息资金,一直固定由农业部从政府拨给的农业年度预算中统一支付给农业信贷互助银行。贴息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借款者的利息负担,很受农业经营者的欢迎。此外,也增强了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的竞争能力,扩大了信贷业务,提高了收益。贴息贷款,在期限上只限于中、长期贷款,在放款用途上,主要用于生产开支和生产设备投资,在行业上主要是对各种农业合作组织、农村市镇小手工业等放款及住房放款。贴息放款的用途、期限和数量均由农业部按信贷原则确定,具体放款办法则由银行根据农业部制定的基本原则和该行放款章程确定。每年的放款指标由总行逐级分配给省行及基层行,至于贷给谁、贷多少、贷款期限长短、贴息期限长短、贴息幅度大小,则由经办行自主确定。贴息贷款并非整个贷款期限内享受贴息,而只是在一定贷款期限内享受贴息。比如,购买土地的贴息放款,对年轻农民的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享受贴息期限10年,对一般农户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享受贴息期限7年;对扩大经营的农场主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享受贴息期限只有5年。

二、建立以农信为载体、扶持三农的通道

“金融体制缺乏效率的问题,不可能只由金融机构和金融政策的改善而得到解决。金融体制的改革应与其他非金融政策的改革配套进行。在改革金融制度时如不同时采取正确的国内税收刺激政策和财政政策等,仅仅改革金融制度是没有什么意义的”(爱得华·S.肖)扭曲的财政政策将减少社会的金融资产,制造金融业内不平等的竞争环境。建立财政政策补偿金融、金融扶植农村经济的渠道,就是国家把扶植农业经济发展的补贴和保护政策,更多地通过对农村金融的扶植和补贴,改善金融业的融资环境,增强农村金融抵抗风险的能力和信用创造功能,发挥对经济的亲和力和推动力,以及对经济资源的组织和调节能力,并把对金融的补贴,以降低利率、改善贷款条件、增加信贷额度、扩大贷款范围等方式,输导给需要扶植的农村经济部门,达到反哺农村经济的目的。这是一种直接补贴金融,间接补贴农业的方式。

(一)补偿金融优化财政补农政策效果

财政政策给予金融机构的补偿,同样的财政资金,效用是不同的。财政补偿银行,银行支持经济的方式,其目的是财政能够利用较少的补贴支出推动数倍的农业贷款的投入。下面举两个例子:

一种是财政直接投资与间接补偿的效用比较。例如,有5个农业项目,需要投资的资金总额都是100万元,共需500万元。由于项目的投资周期长,前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偿还贷款利息(但项目完成后可收回本金),商业银行因现金流量不足“不情愿”贷款。假如财政资金只有100万元,由财政单独用于直接投资,只能投资其中一个项目。现在财政用100万元分别对5个农业项目进行贴息,则商业银行看到收回利息和本金有了保障,愿意给这5个农业项目分别贷款100万元,那么5个项目共500万元的筹资完成了。

另一种是对金融机构补贴的效果。假设某县有10家农村信用社,其中5家亏损,原因是存款都只有800万元,均达不到盈亏点最低存款1000万元的限额。在无人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只有把5家农村信用社全部撤销,以降低金融风险,则该县农村信用社可能减少存款4000万元。现在通过减免农村信用社税收措施,使农村信用社经营成本下降,盈亏点降到了存款800万元的水平,这5家农村信用社能够盈亏持平了,可以继续营业。那么该县就有了这4000万元的信贷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发展。

以上举例省略了其他因素的干扰,但可以说明利息补贴有利于增加金融机构的信贷意愿、改善贷款条件,从而增加信贷资金供给;减免税收,有利于降低银行营业费用、扶植偏远和落后地区金融机构的发展,也能够起到增加信贷资金供给的效果。

(二)财政多渠道支持金融实现对弱势农业的扶植

笔者认为目前主要可以采取以下财政对金融的补偿渠道,以恢复和提高金融机构的信用创造功能,并增强对农村经济的贷款意愿。

1.适当的税收补贴

1996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把城乡信用社当作城镇集体企业来对待,征收所得税、营业税和其他各种税赋的规定对农村信用社是不公平的,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公益法人与非公益法人不分的继续,是把合作制等同于集体制错误观念的继续。应该借鉴国外发展合作金融的成功经验,对合作金融必须明确其为公益法人,非纳税团体,免征税赋。可行的方式有:(1)给予支农贷款税收政策优惠,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牺牲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进行合理补偿;(2)根据农村信用社是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合作金融组织的特点,加之其服务的对象与部门本身需要政策补贴,信用社应当免除营业税,减免或降低所得税税率,或返还所得税;(3)农村信用社存款作为社员存款,视同股金,免缴利息税,减少农民的税收负担,增强信用社的竞争力。

2.合理的收入补偿

目前农业投入机制的致命弱点之一是缺乏投入补偿机制,通常是投入高、产出低,这与农业的高风险、低收益的产业特征密切相关。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经济的市场化程度都较低,农业的自我积累功能低下,积累效益差,造成投入的资金不能较快地形成投资收益,投资主体投入的积极性遭到打击。由于投入补偿机制缺乏,尽管有政策约束,也容易造成资金对农业的假投入,虽然统计在农贷科目中,实际上投入到其他方面。因此,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和制度,维护农村资金的完整性,调动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保证农业投资的连续性、有效性,降低投资的风险,使有些项目投资的回报率能够基本达到全社会平均利润率水平,吸引商业银行直接投资。(1)建立农业贷款的保障机制,例如,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2)建立向农业倾斜的信贷激励机制,主要是国家对积极支持农业发展而使经济效益受到影响的农业金融部门给予必要的奖励,从利益上鼓励金融部门增加农业信贷投入的有效供给;(3)建立贷款项目的配套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一些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业项目贷款贴息和资金配套,降低单独由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支持的项目风险;(4)对农村信用社历年垫付的保值补贴利息支出给予补偿;(5)?砸恍┟飨源姓咝苑銎豆δ艿拇睿缍ê侠淼恼咝钥魉鹂占洌湔咝钥魉鹩刹普Σ埂6岳仙俦咔畹厍呐逍庞蒙纾┟袢肥敌枰执锊坏焦婺Pб娴木魉穑捎傻胤讲普植梗?6)财政补贴除了补贴金融机构外,还要继续运用财政补贴杠杆对农产品市场进行调控和管理,对边远地区、山区等实行特定的补贴政策,改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环境。

3.贷款利息补贴和免缴存款利息税

存贷款利率是金融资产的相对价格,政府通过干预利率的结构,把它作为征税和作为补贴的一种途径。如存款利率的补贴,在金融机构储蓄短缺的情况下,对储蓄补贴有利于增加储蓄总量,“使储蓄可以从现金窖藏中提取出来”(爱得华·S·肖);存款利息税的免税;对贷款利率的补贴等等。这样,利率由金融手段转变为财政金融综合手段。

商业银行支农贷款的利率安排比法定利率低一些;农村信用社可对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的项目,降低贷款利率上浮的幅度,以降低融资成本,达到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民减负的目的。给予信用社财政政策优惠的目的,不是提高信用社的利润率,而是通过降低融资费用,从而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反哺农村经济,发挥政策的杠杆效应。

存款利息税是利用利率环节征税的一种形式。我国征收存款利息税,在农村刺激消费的正效应不够明显,反而带来抑制农村经济的负效应。由于农民对金融工具的选择就是存款和现金,其他方面的投资农民得不到,征收利息税不会发生投资的转移,等于增加了财政预算收入,减少了农民的现金收入,同时抵消了贷款利率补贴的作用。免缴利息税可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也可以作为扶植农村信用社的措施。巩义、新密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过程中采取了利息税由当地政府代缴的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剥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

下决心解决农村信用社由于体制、历史等因素形成的当前信用社存在的大量不良资产问题,补偿其为农村经济发展付出的代价。鉴于财政有困难,可首先解决有支付风险的信用社。第一步,农村信用社在账务方面把与农行分家前(含展期)形成的不良资产进行剥离。第二步,由省一级政府成立地方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农村信用社剥离的不良资产。其中,财政部门收购资金的来源:一是把从金融机构取得的税收,返还给农村信用社,作为收购资金的一部分;二是从财政支出中切出一块专项资金;三是经中央政府批准发行地方财政债券;四是直接向中央财政借款。第三步,把不良资产的清理责任按属地划分落实给各级政府,清理收回的现金作为当地农业贷款的担保基金。

5.建立信贷担保基金

地方政府牵头,在县(市)和乡(镇)一级,由地方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成立信贷担保基金,其余可在当地企业中募集,作为以工补农的渠道。盈利的信用社可把部分盈利用于认购担保基金。担保难问题也是农民贷款难的主要问题之一。通过贷款担保基金,解决农民贷款条件不足的问题。

通过金融渠道,把对金融的补偿转变为以间接补偿方式为主的对农业的补偿,由经济主体对国家政策的被动依赖,转变为市场主体能够清醒地判断和把握市场规律,自主做出经营决策,主动进行投资选择,这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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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贵乐.合作金融论[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6).

[3]谢安等.德、美、日三国农村信用合作制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0,(4).

三农发展论文第5篇

摘要:农业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持续增加农业投入是农业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由于农户、农业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经济主体的自身积累能力较差、底子薄弱,我国农业资金投入长期以来主要依赖财政和信贷等外源型资金“供血”。在资源稀缺条件下,明确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支农重点,并在此基础上构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战略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好的发挥财政、金融支农合力,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期,我们以东营市广饶县为样本,对基层财政金融支农合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当前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支农合作的主要形式

(一)金融机构直接承担部分财政支农职能。计划经济时期,我国财政、金融职能相互交织,财政支配金融,金融充当“第二财政”,扮演着财政的出纳角色。近年来,随着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基本构建起了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农村合作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部分商业银行承担的财政性职能相应移交给了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演变成沟通财政与金融支农合作的主要桥梁。以广饶县为例,该县1994年设立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除保留小额农户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政策性业务,原承担的粮棉油贷款购销等政策性贷款业务均划转至农发行。支农再贷款?

(二)财政部门透过对相关“三农”经济主体的贷款贴息。为促进“三农”经济发展,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幅射带动能力,财政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小额扶贫贷款等提供了部分利息补贴,以减轻农业企业财务负担,促进了金融部门对农业贷款投放的刺激性。据调查,2000年以来,东营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2003年,广饶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县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用于支持重点龙头企业。

(三)财政部门出台鼓励金融支农有关优惠政策。为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财政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直接给予财政资助,出台了减免三年营业税、所得税减半征收、承诺分红补贴等优惠政策。据调查,东营市政府为促进县区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利津、垦利两县农村信用社的股东承诺,如信用社2年内达不到分红比例,市财政将予股东补贴;并在政府权限范围内,尽量减免农村信用社在抵债资产接收和处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税费。全市涉农资金和业务全部交由农村信用社办理,所有农口部门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基本账户,各级预算外资金按一定比例存放农村信用社,乡镇的国库、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和各种行政收费由农村信用社,县、乡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由农村信用社,县级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设在农村信用社。研究制定了做好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工作的具体意见。对过去行政干预的贷款和协调农村信用社购买的企业债券、各级各部门在农村信用社的行政性贷款,由县、乡政府负责限期收回;对公职人员的贷款,采取纪律和行政的手段收回;采取以优质资产置换、整体“打包”等多种方式,帮助清收不良贷款。

(四)人民银行助推,政府部门主导,积极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2005年初,周小川行长多次在重要场合论述金融生态环境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和关注。面对金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各级人民银行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取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据调查,2005年,广饶县委、县政府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县任组长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的考核,加大了督查力度。开展了“金融生态示范县”创建活动,出台了《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设计了“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县”的具体指标体系,制定了《“金融生态示范县”评价标准》,形成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规范化机制。截至2005年底,全县已命名“文明信用乡镇”21个,“文明信用村”684个,“文明信用企业”61个,“文明信用户”9.9户,“文明信用工商户”2333个,2006年力争全市60%以上的村镇、农户达到文明信用标准。

二、当前合作方式中的不足

2003年以来,广饶县向“三农”累计投入财政资金69亿元,投入信贷资金85亿元。财政投入和信贷投入的不断扩大,有力的促进了该县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增强了农民收入。目前广饶县已形成以凯银集团、驰中集团、华誉集团为首的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收入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据统计,2005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820元,同比增长14.7%。2001年-2005年,广饶县农民收入年均增长10.1%。收入结构中,纯粹来自农林牧渔的增幅仅为5.93%,非农产业纯收入增幅高达92.45%。

(一)财政金融支持重点“不到位”与“越位”并存。近年来,为发展农村经济,地方财政不断扩大了支农资金投入,市本级财政支农支出以20%的速度递增。据调查,近四年来,我市投向“三农”的资金达50.7亿元,2003年市级财政用于扶持“三农”的资金3.8亿元,2004年达到了4.6亿元,分别占这两个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的28.4%和29.6%。但是,地方财政支出在制度安排上一直向城市倾斜的格局没有改变,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应由财政供给经费的公共产品,财政投入的力度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农村的基础设施、供水设施及环境治理等社会公益性的投入相对较少。调查中,我们设计的“当前财政和金融对当地经济的支持哪个更大一些”中,有7/8回答金融支持力度更大。

(二)支农项目管理部门庞杂,投资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由于各部门职责定位不清,没能有效地建立起责、权、利相匹配的财政支农激励和约束机制。既有争项目、争资金形成的投资越位现象,也存在互相推诿导致的投资额缺位现象。因此,项目和资金多头管理,留下不少弊端:一方面,由于支农项目涉及的部门众多,部分项目交叉,有些地方出现同一类型支农项目存在多个部门重复立项、实施的情况。

(三)财权与事权分离的财政体制改革,使得乡镇、村委成为财务空壳,不能成为有效承贷载体。城乡财税体制改革形成财权和事权不对称,造成越是基层政府财权越小、事权越大。但另一方面,资金链条长,管理困难。目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采取的是分级配套、层层下达、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做法,有些专项资金从上级财政下拨到实际使用,经过多个环节。资金在途时间长,影响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又增加了资金管理成本。一个项目,分级配套,每个级次都要考察论证,都要进行检查验收,需要大量的管理费用。县级财政配套能力弱。停收乡村公益事业金,使农民人均每年减少税赋100多元。2004年降低农业税率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减负58元,今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由此所减少的乡镇及村级收入全部由市财政转移支付。

四)财政补贴在流通领域消耗太多,轻生产领域。农发行贷款目前还仅局限在粮棉流通领域,虽然对解决农民“卖粮难”、“卖棉难”问题,稳定粮棉价格,保护农民利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国家的补贴基本在流通领域消耗,因此农民直接受益有限。

(五)政策性与商业性关系模糊。政策性与商业性并存是当前信用社经营中的基本格局,也是改革的基本矛盾。信用社肩负金融支持“三农”的职责,这具有强烈的政策性。另一方面,信用社又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商业企业。并且,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进展,商业性业务的比重日益上升。由于当前信用社存在强烈的政策性,以至于它还不可能摆脱行政桎梏而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政企分开、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金融企业。

(六)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合理,供给范围“越位”与“缺位”并存。财政支农管理的领域和事务不能随农村城市化的加快而及时调整,造成很多部门和单位仍在占用财政支农资金,而应由财政资金供给的领域和事务却得不到应有的资金保障。主要表现在:第一,随着广饶县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三产”的比重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县级农业服务机构仍然过多,职能没有进行较大调整,是财政资金供给范围过宽的主要原因。如:农口设有畜牧、农业、水产、农机等几个服务中心,各中心仍然是全套配置,各中心资源分散,不能整合,存在浪费现象。如:2002年财政安排几个中心事业发展经费各100万元,从财政检查的情况看,各中心事业发展的效果不明显。

三、政策建议

一方面,贫困地区公共财政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无法建立;另一方面,将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支农的工具,进一步扭曲了农村的金融体制。分析表明,只有让公共财政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进一步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商业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制。(谢平,公共财政、金融支农与农村金融改革)

第一,健全农村公共财政体系。一是通过农村公共财政直接投资以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提高农村的技术水平和对一些经济行为给予补助。二是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变目前我国长期存在的只有城市干部职工才能享受社会保障的状况。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包括居民生活补助和救助、基础的生产生活设施和文化教育支出,还包括对农户个体生产及合作组织的补助。

第二,把财政和金融资源结合起来,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提高融资效率。财政和金融两者相互补充、支持、促进,形成合力,就可以产生明显的放大作用,极大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通过财政直拨或其他渠道下拨的支农资金千头万绪,开行要通过市场建设和融资推动的方法加以整合,改变长期以来支农资金使用分散、效率低下的局面,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资金一旦整合,就能发挥集合效应,提高支农效果,产生“一个平台、一个信用、一个账户”多种功能的贷款模式。即通过融资平台账户管理、整合各级政府的支农资金、发放贷款、回收本息,形成统一高效的信用支持和管理模式。目前大部分县域,特别是贫困县机动财力很少,自身活力相当脆弱,开行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尽快打开工作局面。

三农发展论文第6篇

笔者认为,当前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应该进一步深化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把它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又好又快发展。

一、重新审视合作经济组织的社会经济价值

(一)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在政治上有利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因此,它最接近农民,最了解农民的利益和诉求,这就决定了它在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收集民意、集中民智,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农业和农村政策,实行科学决策、科学施政,提高党和政府执政水平等方面有着天然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因此,合作经济组织的广泛发展也就是民主管理形式的广泛发展,必将大大促进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此外,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政府将从直接组织和管理经济转变到主要承担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上来,而直接组织管理经济的功能将转由企业和中介服务组织承担。目前,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对农业和农户实施的各项支持保护政策大都是委托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的,并且取得了比政府直接实施还要好的效果。如日本和韩国的大米政策性收购就是政府委托农协进行的,政府扶持农业的资金由农协发放并负责收回,政府给予补助。因此,可以预言,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必将大大推动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合作经济组织也将逐步发展成为政府实施农业政策的得力助手。

(二)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在经济上进一步完善了市场主体结构,创新了农村经营体制,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体制性基础

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加强了农户之间的协作,延伸和强化了家庭生产经营的能力,促进了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巩固和完善;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使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形成整体力量,参与市场竞争,大大增强了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能力;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通过产业链、服务链和利益链等形式,把农户、企业和市场有效地连结起来,建立起新型的产品营销、资金融通、风险防范和利益联结机制,融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促进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的发展,加快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三)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在文化上有利于培养广大农民群众的互助合作精神,增强诚实、守信和关心他人的集体主义观念,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合作经济组织是劳动者的联合,遵循以人为本、成员所有、民主管理的原则,有其独特的运行机制和价值取向。从根本上说,合作经济组织是以每个成员利益的最大化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的,农民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动机下创建合作组织,在合作组织制度的基础上形成集体利益,通过实现集体利益的最大化来实现每个成员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集体主义与人文主义价值观的统一就构成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价值取向。广大农民群众在参与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不断得到合作社文化的教育,接受合作社文明的熏陶,必然会增强抵御不良文化的能力,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农村社会的和谐、文明和进步。

二、合作经济组织是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重要依托力量

(一)从国际上看,庞大的合作经济组织网络已经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基础力量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经济市场化、一体化、全球化进程加快,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尤其是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社已经在农业领域占据优势地位,成为其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力量。在美国和欧盟一些发达国家,80%以上的农户(农场主)都参加了一个以上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农民1/3以上的生产资料通过合作社采购,1/3以上的农产品通过合作社加工和销售。美国在1996年有农业合作社3884个,平均每个社有社员1030人,年营业额2500万美元,农场主生产的农产品有31%是通过合作社加工销售的,所需要的生产资料有27%是由合作社供应的。合作社还是农民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20世纪70年代初,法国通过农村信贷合作社提供的贷款占农民借款总额的75%。1994年,美国240家农业合作社银行和协会提供的贷款占整个农业贷款的25%。此外,合作社还通过共同购买和利用的方式,帮助中小农户用上大中型农机具;通过无偿提供咨询、培训和技术服务,帮助农户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等。

在亚洲,以日本、韩国为代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得到了快速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日本农协总数已达1万多个,入社农民3000万人,几乎所有的农民都加入了农协组织。通过农协销售的农产品、购买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分别占91.2%、74.1%和60.9%。韩国农协成立于1961年,到20世纪80年代形成了乡和全国两级组织体系,现有农协1500个、专业农协40多个,全国90%以上的农户都加入了农协。韩国农民使用的生产资料80%是农协提供的,50%以上的农产品是农协销售的,韩国农协是全国第一大银行。

近年来,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中国家发展也很快,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如哥伦比亚合作社供应的牛奶占全国产量的84%,咖啡占65%;印度目前农户人社率已达71%,而这个比例在20世纪80年代还不到30%。通过合作社销售的化肥占全国的36.2%,采购的小麦占33.5%,生产的糖占50.5%,饲料占50%;越南到:1998年底有各类合作社17214个,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已占越南国内生产总值的’10%以上。

(二)从国内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明显滞后。尽管在全国解放之后,我们也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合作化运动,围绕发展农业组建了供销、信用、生产合作社,但在运行过程中没有坚持合作制的普遍原则,没有很好地发挥组织农民、服务农民的作用,再加上长期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运行,因而逐渐丧失了合作的性质。应该说,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是在实行家庭承包制、农民拥有自主产权和生产经营权之后。近年来,随着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发展和农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有了长足发展,据农业部统计,全国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5万多个,加入成员2363万户,占全国总农户的10%左右。安徽作为大包干的发源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较早,目前全省已发展到4588个,加入成员126万,带动农户300多万,两类农户合计占全省总农户30%以上。

从各地的实践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突出表现在:一是推进了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促进了特色产品的规模经营。合作组织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局面,通过要素的集中配置和生产经营上的联合,有力地促进了规模化、区域化生产。从安徽实际来看,凡是规模种养搞得好的地方,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就快;凡是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快的地方,主导产业的优势就比较明显。安徽省广德县近两年通过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带领农户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初步形成了肉鸡、生猪、水果、蔬菜、苗木花卉、毛竹、茧丝绸、茶叶等主导产业,其收入占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的50%以上。二是促进了农业的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合作组织的建立,通过内部自律、统一服务,能够较好实施质量安全控制,推进标准化生产;能够及时推广新品种,普及新技术,使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据统计,安徽现有合作经济组织中,制定生产标准的占。70%,注册产品商标的占30%,并且还有很多组织申报了农产品的质量认证。有理由相信,今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合作经济组织将是主要依靠力量。三是促进了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四是拓宽了家庭经营空间,增加了农民收人。

合作组织把农户的生产与市场和企业连结起来,有效地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扩大了家庭经营能力,提高了生产水平,促进了收入的增长。据对安徽部分市县调查,凡是参加合作组织的成员收入普遍高于非组织成员,增收幅度达20%以上。

(三)国内外实践表明,合作经济组织在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许多西方国家在处理农村社会、经济问题时十分注重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而且屡试不爽。我国的合作经济组织在这方面的作用也正在日益显现。安徽省长丰县近年来鼓励和支持农民组建各类用水协会,由协会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户意愿,制定用水计划,然后与农业供水公司签订用水协议,对农户实行统一购水,有效地解决了长期以来农业灌溉上的水难放、渠难管、钱难收的问题,做到了农户称心、企业放心、政府省心。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我们在农村调研时发现,那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搞得好的地方,大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可以说这与合作经济组织发挥的特有作用是分不开的。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将把那些不该管、不便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更多地委托给合作经济组织去办理,这样,合作经济组织在促进社会发展、稳定农村社会方面的作用将会得到更好的发挥。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合作经济组织又好又快发展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保护、农村社会和谐、农村生产力发展等一系列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任重道远,既要通过自下而上的努力,又要坚持由上而下的推动;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依法规范;既要坚定信心、常抓不懈,又要与时俱进,不断推出新思路、新举措。

1.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与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需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建立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浓厚氛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是一项群众性的活动,没有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没有浓厚的发展氛围,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只能在艰难中缓慢发展,这势必会延缓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2.《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此进入了依法成立、依法发展的轨道。当务之急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该法,正确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辨证关系,依法指导、依法促进、依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独立的经济实体,是新型的市场主体,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要按照法律,促进其加快发展,指导其规范运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既是一部市场主体法,也是一部促进法。首先,我们要抓住法律出台的有利时机,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一乡一品”、“一村一品”战略的实施,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其次,对现有的合作经济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依法完善产权关系,加强民主管理,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增强组织活力,提高经营和服务水平,使其向市场主体型的合作社方向发展。在坚持依法规范发展的同时,要准确把握合作组织原则的基本精神。可以借鉴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模式,在不违背合作社原则的基本内核前提下,采取更为灵活的办法和形式。

三农发展论文第7篇

摘要: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构如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是目前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本文从辖内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及金融服务状况的调查入手,分析了辖区农村金融在支持“三农”发展和服务中还存在哪些难题和障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承德市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情况

(一)金融支农力度不断加大

据统计,到2009年6月末,承德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560.4亿元,比年初增加129.6亿元,其中涉农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31.4亿元,比年初增加61.6亿元.占比为41_3%.比去年同期增长34.4%。县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208.6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37.2%.比年初增加46.6亿元,增长22.3%。县域金融机构贷款中,三家“农”字金融机构贷款占比达到78.1%,其中农业发展银行30.1亿元占14.4%,农业银行19.6亿元占9.4%,农村信用社l13.7亿元占54.5%。县域贷款中81%为涉农贷款。从贷款投向看,农户贷款106.3亿元,比年初增加2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7%,农村各类经济组织贷款25.1亿元,比年初增加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0.2%;从贷款用途看,农林牧贷款49.2亿元,农村基础设施贷款38.1亿元。截至2009年6月末,辖区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产业化贷款余额为7.5亿元,其中,仅农业发展银行投放农业产业化贷款就达4.19亿元.农业银行2.7亿元。

(二)央行积极开展窗口指导

人民银行承德市中心支行继续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拓宽信贷服务领域,创新信贷产品,完善担保机制.改进服务方式,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支持有实力的农民工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有效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出台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的扶持政策,为金融机构积极拓展“三农”服务保驾护航。一是利用小额担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农民212返乡创业就业的信贷支持,如丰宁县支行在组织农村信用联社深入企业和农户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工哺农”、“以农促工”的窗口指导意见,并指导农村信用联社在工矿企业较多的乡镇开办了“农户借款、企业担保、农户到担保企业务工、企业用农户务工收入还款”业务,截至2009年6月末发放此项贷款余额564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积极发展农村消费信贷,活跃农村消费市场;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符合信贷条件的乡镇企业、县域经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发挥其辐射拉动作用,扩大农民工就业市场容量,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四是加强外汇管理和政策宣传.为出国务工农民提供优质外汇服务;五是成立反假货币工作站。截至2009年6月末,全市已有215家反假货币工作站挂牌.约有400多名反假货币义务宣传员,县域反假宣传员184名,占全市的85%。

(三)涉农金融服务产品不断增加

农村信用社加大投放,实行信贷“增量、扩面、延伸”。截至2009年末6月末,全辖累放农户贷款77.39亿元,农户贷款面达59%;全辖建立农户信用档案40万户,评定信用户29.38万户、授信企业500余家.总授信额度达50亿元。创新和推出了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劳动力转移培训贷款、财政贴息贷款、社团贷款和“个贷企还”等新型信贷产品。同时切实加强农村支付清算系统建设,近期推出了信通卡.全辖377家基层农村信用社开通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6月末,累计发放农民工银行卡4万余张。为农民存取款提供了方便:农业发展银行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方面实现了突破,截至2009年6月末,共向以上两方面投入资金达14.3亿元,比年初增长101.5%。农业银行今年以来利用“三农”课堂.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进行培训.通过发放惠农卡.推广小额农户贷款业务,提高了办贷效率,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在8个县支行分别组建了“三农”业务工作组,并选派业务骨干充实“三农”业务客户经理队伍,全行“三农”业务工作人员已达75人,占员工总数的8%。截至6月末,农行累计发行惠农卡65734张,发放小额农户贷款18000万元,分别比年初增长1.1l倍和6.53倍,农户小额贷款授信7500户23250万元;为1761个农户注册了个人网上银行,为1075个农户注册了个人电话银行.发展趋势迅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承德市商业银行不断延伸业务触角,截至2009年6月末,在县区设立分支机构4家,发放贷款13.22亿元,成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又一有生力量。

二、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农村资金需求

一是由于承德辖区县域经济依然相对落后,经济总量小、综合实力弱、主导产业不强、经济结构单一,以及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交通不发达.加之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的放慢,全市钢铁冶金、建筑材料、房地产等主导产业面临着愈加增大的市场风险。另外县域信用环境建设与银行贷款投放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农业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难以吸引金融资金向农村的流动。从调查情况看,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由于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资金比较有限,很难满足农村资金需求。2008年县域生产总值较2000年年均增速为21.6%,而县域金融机构贷款2008年较2000年年均增速为8.6%.贷款增速大大低于县域经济增速.农村信贷资金不能很好的满足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需要。二是近年来全市农村资金外流问题呈日益加剧的趋势。2008年末,全市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为43.5%,较2006年下降11.1%,县域金融机构上存资金达175.39亿元,较2006年增长了106.4%。三是农村金融机构资金余缺不能相互调剂,一些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不足,而农行有资金但无机构,两者不能有效结合,金融机构存量资金不能发挥作用。四是邮储银行资金有余,但因成立机构较晚,贷款种类较少,信贷资金投放受到限制.其所吸收的资金不能充分用于支持“三农”。如承德市邮政储蓄银行2009年6月末存款47.5亿元,贷款1.38亿元,只占存款的2.91%。

(二)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难以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据调查,2009年6月末,全市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427家(其中县城以下机构313家),金融从业人员3156人.与2000年相比机构减少176家.与1995年相比减少35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率较低.目前有l0个偏远行政乡没有金融机构,成为金融服务的空白区。如农业银行丰宁县支行最多时有11个营业网点,目前只保留县支行1个网点,县城以下无营业网点。农村金融机构单一,全辖县及县以下农村信用社就有323家,占全部机构的75.6%,邮政储蓄银行66家(其中代办机构57家),占15.5%。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农村金融服务质量难以提高。

(三)金融产品短缺难以满足农村金融多样性的需求

一是农村既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也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既有种植业、养殖业,也有个体工商业、运输业,既有内销企业,也有外贸出口企业.不同的客户对信贷产品的需求不同,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不一。目前承德辖区农村信贷产品品种有限,仅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助学贷款、抵质押贷款等少数金融产品,很难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二是信贷资金供求结构不尽合理据调查,全市前7个月的信贷资金投入是历史上最高的,但是投入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的多,投入“三农”及实体经济的少,金融机构对“三农”提供的信贷服务中,生产性贷款多,生活性贷款少。截至2008年末.承德市农村信用社发放个人消费贷款5.41亿元,仅占其贷款总额的5.04%。三是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对周期长、额度大的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但目前农村信贷仍以短期化、小额周转性贷款为主.截至2008年末,承德市农村信用社短期贷款余额99.29亿元,是中长期贷款的12.6倍。有的信用社因农业贷款风险较大,信贷投放有偏离农业的倾向.如某信用社2008年1—12月累计投放贷款954万元,而铁矿采选行业贷款就达790万元,占比高达83%,农业贷款所剩无几。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小额贷款限额一般在1万元左右,只能满足简单的农业生产,对于规模经营的资金需求明显不足。同时,贷款期限设置不尽合理。

(四)结算和现金服务不到位难以满足新农村多元化经济结算的需要

截至2008年底,承德市辖区共开立各类结算账户1809505户,其中乡镇账户619007户。个人结算账户占总开户的99.2%,所有金融机构全部接人个人身份联网核查系统。但是辖区乡镇现代化支付系统覆盖率低,支付结算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目前农村的支付结算仍以现金、支票和汇兑等传统结算方式为主。

(五)金融资金高利率难以体现对农村经济的支持

农业属于弱势产业,受自然条件影响非常明显,风险较大,并且农业利润较低.在贷款利率上应给予优惠,但事实并非如此。农村信用社在对“三农”贷款利率的执行上全部实行上浮,并且浮动幅度较大,一般都在50%一l30%之间.有的一浮到顶,达到基准利率的2_3倍,没有真正体现对“三农”贷款利率上的优惠,与国家大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同时,贷款难的问题依然突出,据调查,87%的农户认为目前贷款不能满足其生产和生活需求。农业贷款的高利率既增加了农民负担,又降低了农业利润,同时农村资金偏离农业问题的存在,不利于“三农”健康发展。

(六)严格的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制约了金融机构支农作用的发挥

一是贷款审批权限的限制。目前,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县级支行除存单质押贷款外。基本上没有其他贷款发放的审批权,贷款审批权集中在省市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对小企业和产业龙头企业贷款审批权也集中在省市分行,因欠发达地区符合上级行规定贷款条件的企业较少,有的即使符合条件但由于金额较小,贷款审批往往受到限制。二是严格的责任追究,影响了基层行和信贷人员贷款投放的积极性。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的不科学、不合理问题影响了基层行和信贷人员贷款发放的积极性,造成信贷人员不敢放贷、不愿放贷。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构建竞争有序的金融体系

一个分工有序、竞争充分的金融市场上.金融组织的结构应当是既有大型、中型金融组织.又有小型甚至超小型的金融组织。因此,要加快县域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步伐;引导农业银行、农发行县支行加大农田水利、农业开发、农产品加工及其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农村信用社多年在县域经营经验等优势,在服务“三农”中继续发挥金融主力军作用;加快邮政储蓄银行建设,督促邮政储蓄资金“取之于县,用之于县”;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让不同类型、多种资本本着市场的原则进入农村,扩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试点范围,提高农村银行机构网点覆盖率,形成种类多样、自由竞争、覆盖全面、互补互助、分区高效的银行服务体系。放宽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使用限制,搞好区域内金融机构之间资金余缺的调剂,按规定在农村吸收的资金70%投放到农村使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二)人民银行不断完善对农村金融的信贷支持政策

鼓励所有金融机构履行其社会责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对“三农”的资金供给能力。一是充分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增加农业投入,并根据农业生产特点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实行弹性利率政策,适当向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与“三农”经济密切相关的二、三产业倾斜。二是适当限制支农资金利率上浮幅度,正确处理农村信用社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关系。三是规定国有商业银行投入支农资金的比例,财政按比例给予贴息,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所需要的支农资金。四是人民银行适当降低县域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对县域和城市存款实行差别准备金管理。五是限定国有商业银行资金上存比例,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将盈余资金调剂到当地农村金融机构,为当地农村金融开辟更为广阔的资金来源渠道。

(三)积极推进金融创新,提供适合于农业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金融部门在贷款投放上要积极配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把贷款投放到农村最需要的地方,促进“三农”又好又快发展。可以针对农村经济的需求,积极进行信贷产品创新。一是贷款流程创新。充分考虑农业经济的实际,重构适合县域农业经济的信贷流程,打造在无需担保抵押的“少、短、快”资金需求渠道。二是信贷产品创新。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量体裁衣,设计符合农业经济需求的创业贷款、商铺租赁贷款、整贷零还贷款等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是服务领域创新。在服务县域地区传统项目贷款的基础上,不断拓展金融服务农业经济的领域,开拓在家庭作坊、劳务输出、专利创业项目等领域的信贷,根据不同的贷款对象,适当扩大担保抵押品范围,解决小企业和农户贷款难问题满足欠发达地区农业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四)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完善贷款责任追究办法

各级金融部门要结合信贷规模,积极调整贷款投放结构,简化信贷审批程序,应根据不同地区农村资金需求情况和小企业、农户生产经营和诚信状况,适当下放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实行“综合授信”,使其能够在确定的融资额度内随时获得贷款,为农村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务。制定科学的贷款奖惩管理办法,对支农工作突出的基层机构和信贷人员给予奖励。对贷款出现的风险,应分清主客观原因,有区别的实行贷款责任追究,切忌实行“一刀切”,达到责权利相统一,保护信贷人员贷款支农的积极性。

(五)引导农村金融合理利率定价

目前,几乎所有亚洲国家都已经放开了对小额贷款的利率限制,由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利率水平。国际经验证明,农村金融能否成功与利率政策关系极大,哪里分开了小额贷款的利率,哪里的正规金融活动就能够顺利的开展起来。农民就能得益。因此,利率定价不能“一视同仁”,要分类客户,制定差别化利率,同时考虑不同经济收入农户的承受水平,在担保方式、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方面因人而异,满足农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三农发展论文第8篇

关键词:农产品;农产品加工业;工业化;对策

一、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破解“三农”难题有特殊重要意义

(一)农产品加工业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助推器

农产品加工业与现代农业的关联度极大,它的发展不但可以促进农业种养结构的优化,帮助农民调优种养的品种和品质,大幅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农业的整体效益,带动农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还有利于促进完整的农业产业链形成,使农民更多地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增加农民收入。农产品加工业汇集了资金流、物资流、信息流,有利于形成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围绕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带动农村地区仓储、运输等三产业的发展。这些非农产业在农村的发展,又可为农产品加工业提供必要的支撑,二者互为条件、相互促进,推动农民向二、三产业和城镇的转移,加速城乡统筹和城乡共荣的实现。

(二)农产品加工业是不断加大财政支农扶农力度的可靠保证

农业基本属于弱质产业,在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双重约束下,整体经济效益偏低,单纯依靠自身的积累很难自我完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为农业夯实发展基础。而政府支农的力度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财政实力的强弱,财政实力的强弱又取决于工业化发展水平。在这种状况下,属于工业范畴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程度就具有特殊意义。农村地区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起来了,农民收入必然随之增加,地方财政也就有了基本来源;农村经济总量得到壮大,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就有了经济支柱,工业反哺农业就有了基本条件。

(三)农产品加工业是推进农村地区城镇化建设的战略支撑点

工业化与城镇化是农村和农业现代化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农产品加工业的迅速发展,必然会带来农村地区特别是县域城镇的繁荣;农产品加工业的园区化集聚,必然能增强中小城镇的活力,提升广大城镇的档次,为农村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奠定良好基础,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充分就业拓展出广阔空间。近年来大量农民工向发达地区和大城市的流动无疑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就业压力,但这种较大规模和较远距离的劳务输出,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拉力相对较小,且外出的就业成本和社会成本相对较大。而通过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但可拓展农民的当地就业领域,加快农业富余劳动力向生产加工领域的转移,还可为城镇富余劳动力和下岗人员提供再就业机会,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

(四)农产品加工业是发展循环经济、创造农村新环境的重要载体

深度发展产业化和企业化的农产品加工,通过加工过程中对高科技、新工艺和信息化手段的不断运用,特别是通过加强标准化管理、精深开发和综合利用,以及零废弃物生产体系的建设,可有效提高农业投入物的利用效率,逐步实现农业投入物的减量化,节约加工资源,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村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高效率的可持续农业体系的形成。

二、湖南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较快,但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一)农产品加工业形势喜人

近年来,在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指引下,湖南依托农业大省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农产品加工业现已初步形成粮食加工、竹木加工、油脂加工、果蔬加工、肉类加工、茶叶加工和特种养植加工等7大行业,2006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达1700多家,其中部级和省级龙头企业116家,涌现出了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和一大批起点高、成长快、规模大的领军企业。2007上半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又增长到3670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近2000家,部级和省级龙头企业达220家,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也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为激活全省农村经济、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起了巨大作用。

(二)问题与矛盾比较突出

1、资源利用率相对低下,产品加工率不高。例如,湖南食品工业产值还不到农业总产值的1/10,而全国这一比例将近1/3,发达国家则通常是农业总产值的1.5-2倍。目前湖南农业初级产品与加工品的产值比例仅为1︰0.92,而我国这一比例为1︰1,发达国家则高达1︰3左右。调查资料还显示,湖南每年出栏生猪约6600万头左右,可加工率还不到5%;湖南的油茶产量长期居全国之首,油菜籽产量也在全国排名前五,但由于加工水平不高和加工能力不足,湖南的相关品牌在全国难以称雄。

2、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偏小,集约化率偏低,辐射和带动力有限。在湖南现有的3万多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年销售收入超过30亿的只有2家,超过10亿的也只有10家,平均的资产规模仅为几十万元,且总体上设备比较陈旧,工艺流程和技术水平也较落后,产品加工质量和科技含量不高,产出率也较低。即使是全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其收购省内农副产品原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也仅为14.1%,制约了丰富农产品的转化增值及本地农业传统优势的充分发挥,影响了农业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3、产品结构不合理,名优产品较少。在全省3万多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中,目前仅有唐人神、正虹科技、金健米业、隆平高科、加加酱油等10多家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仅有益鑫泰等8家企业获得“中国名牌”;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和“湖南名牌”的企业总共不到300家。

4、质量和食品安全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饲料添加剂的不合理使用,在加工过程中存在一些工业污染,一些加工企业或加工环节的节能减排工作不到位,致使部分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残留物经常超标。这种状况如不彻底改变,必将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也将严重影响湖南农产品加工的市场竞争力。

三、深度发展湖南农产品加工业的思路和对策

(一)牢牢把握重大发展机遇

湖南是我国著名的农业大省,诸多农产品产量在全国名列前茅,特别是稻谷、猪肉、麻类产量历年排在全国的前一、二位,烤烟、柑桔、茶叶、油菜籽等产量也榜上有名,农产品加工资源极为丰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也已初具规模,特别是新型工业化的推进已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发展态势。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发展的历史轨迹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达到800美元之后,恩格尔系数降到40%左右之时,将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机遇期,此后农产品需求将由追求数量向营养、多样、便捷和安全转变,增速一般将保持在10%以上,并可能持续20-30年。当前,我国及湖南就正是处在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机遇期。2002年以来湖南人均GDP已达800美元以上,并且城乡恩格尔系数也降为40%-50%之间,发展机遇难得。

(二)全力实施深度加工战略

今后必须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在全省实施农产品加工战略,努力实现由粗加工向精加工、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低科技含量向高科技含量的转变,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及食品工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总的思路应当是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破解“三农”难题为目标,以新农村建设和结构战略性调整为契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推进农产品的综合利用、加工转化增值为方向,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途径,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及检验检测体系为保障,立足当地资源,发挥区域优势,放眼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利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建好一批农产品加工及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开辟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园区,依靠技术、体制、管理和服务的创新,提高农产品综合加工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使之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和全省产业经济的强力支柱。

(三)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1、抓好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的培育,充分发挥龙头作用。要牢固确立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意识,从产出规模、加工水平和外向型经济三方面入手,在财税政策、信贷政策、投资政策、科技政策和外经外贸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为龙头企业创造条件,使其不断做强、做大,特别是要注意积极引进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鼓励国外和省外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者来湘发展,共同开发名牌产品,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战略,带动其他农产品加工关联企业的发展和农产品资源基地的配套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工业化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2、抓好农产品加工业的商品基地建设,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需要。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按照基地专业化、布局区域化、产品商品化、加工配套化的思路和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建立一大批有规模、有特色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的优质原料基地。要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根据国内外市场和农产品加工业的需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建立高度专业化、优质化的大型原料基地和健全的储藏流通体系。同时还要注意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小城镇集中,促进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带的形成并与优质原料商品基地协调配套,以原料基地和加工业基地所形成的优势产业带推动小城镇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发展。

3、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创新,努力提高整体素质。要进一步推行科教兴省战略,不断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科技投入和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大中型农产品骨干加工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并搞好“产学研”结合,组织有关专家和科研单位对制约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进行攻关,研究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及食品新产品、加工新设备和新工艺技术等。还要有针对性地积极引进国际先进设备、技术及工艺流程,依靠科技创新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湖南农产品精深加工及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出率,减少农业和农产品资源的浪费。

4、努力增加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完善落实金融扶持政策。要进一步用足已有的财政贴息、投资参股、税收、土地使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并积极参考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相关政策,特别是要将农产品加工业列入财政专项,逐年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资金支持力度。对于目前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改及工艺技术研发能力不强、经济实力和自我积累能力较弱、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资金缺口较大这一突出问题,金融机构应积极提供信贷支持,重点解决好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资金需求,并尽量简化抵押和担保手续。

5、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的质量安全监测和保障体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有关粮食及食品卫生等各项标准,鼓励生产加工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环保食品。尽快完善农产品精深加工及食品工业产品检验检测、安全监测、技术规程、质量认证和管理体系,特别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质量技术监督和卫生防疫部门要全过程把关,搞好农产品加工的动植物检疫、农药、兽药、渔药残留检测、环境质量检测和产品质量控制,严禁生产、销售和消费高残留农药等污染加工产品,确保消费安全。

参考文献:

1、梁尔郁.国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对湖南的几点启示[J].湖南省统计局决策咨询,2002(36).

三农发展论文第9篇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综述

中图分类号:D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2-0071-02

1 分别探讨了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

理论界对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分别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取得大量成果,特别是关于邓小平的“三农”思想研究成果相当的多,在人大复印资料上可以收集到的仅1998年到2001年专门研究邓小平农业思想的文章就有50篇。

关于的“三农”思想,学者们进行专门研究的不是很多,目前进入笔者视野的著作有郑以灵的《农民观透视》、陈高同、赵素芬主编的中国农业发展丛书中的《与中国农业发展》、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的《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以论文出现的研究成果有郑有贵在《党的文献》1999年第3期上发表的《的“三农”现代化思想与当代农村改革》,其余研究成果均散见于思想研究或者其他研究性文章里面。从研究内容来看,学者们重点研究了新民主义革命时期农村包围城市革命道路理论、和建国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理论。

关于邓小平的“三农”思想研究成果不仅数量多而且涉及面很广,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个相关方面都有论述,呈现出多角度、全方位的特征。学者们重点对邓小平农业发展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发掘和解读,同时不少学者还从邓小平农业发展思想的理论来源、主要特点和重要意义以及其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方面进行了探讨。关于邓小平的农业发展思想的内容,学者们主要在以下方面做了精辟论述,一致认为它包括: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要科教兴农;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发展的“两个飞跃”思想。学者们认为邓小平的“三农”思想具有求实性、创造性、超前性、人民性和辩证性的特点。同时,学者们还指出了邓小平“三农”思想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他们认为从理论上讲,邓小平“三农”思想在农业合作制、农业现代化、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农业思想,从实践上看,它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的农业经济实践中起到了科学指导的作用,从而使党在“三农”工作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对的“三农”思想进行专门研究的也不太多,还未见以著作的形式出现的专门研究的成果,但是可以在研究的经济思想的著作中找到其“三农”思想的内容,如顾龙生等所著《经济思想研究》。以论文形式出现的专门研究成果有王骏在《党的文献》2003年第5期上发表的《试论的“三农”思想》,他从基础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改革论:“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论:“必须转变农业的增长方式”;中心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创新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等几个方面全面论述了的“三农”思想的内容,同时指出了其鲜明特点。关于的“三农”思想研究其成果还可以从于法友在《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 2期上发表的《论对邓小平农业思想的完善与发展》等文章中找到。

2 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对“三农”问题的探索历程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武力在《党的文献》及其主编的著作《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中以历史时间为线索分若干阶段详尽的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对“三农”问题的探索历程。

陈承红在《农业考古》2006年第3期上发表《中国共产党人的“三农”探索》以中国共产党的四代领导集体的“三农”思想为线索论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三农”问题的探索历程。

孙仲彝在《上海党史与党建》2006年9月号上发表的《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践及历史经验》一文中,也是以历史为线索分两个大的阶段和若干个小阶段用详尽的资料阐明了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历程。

冯雷、田立春、刘大莲在《中共济南市委党校 济南市行政学院 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上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兼论中共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及其理论贡献》,从奠基、形成、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三方面指出了中共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的发展历程。

此外,广东省教育厅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当代中国农村发展道路研究”的最终主要成果、秦兴洪主编的《共和国农村的发展道路:中共三代领导集体的选择》,这本书全面阐述新中国50年来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对农村发展道路的选择,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的“三农”思想发展历程。还有学者从某一特定阶段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三农”思想历程,如何丽芬在《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上论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的历史进程;华中师范大学刘国武2005年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对“三农” 问题的认识历程。

3 阐明了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的巨大贡献

卢文在《中国财经报》2001年07月4日第003版上发表《中国共产党在“三农”问题上的巨大贡献――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一文,他分别从“三农”的涵盖的三个方面将中国共产党在“三农”问题上的贡献阐述为:在农业上的贡献:实行合理的土地制度、实行科教兴农战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之路;在农村问题上的贡献:一贯重视农村、使农村经济转向商品、市场经济、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实现农村工业化,促进乡村城镇化、使农村进入小康;在农民问题上的贡献:注重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和素质、组织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帮助农民实现历史性的大转变。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教授王玉珍在《南京社会科学》2001年增刊――《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论文专辑》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在“三农”问题上的理论和政策的突出贡献包括: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在理论上阐明了“农民问题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找到了一条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下解放出来的道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揭示了“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这一科学规律,并将“农业是基础”作为指导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针之一;在如何发展生产力、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上,我党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解决了农民走集体化道路的制度创新和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体制创新;在探索中国农民如何增加收入,走上富裕的途径方面,中国共产党人历经探索完成了从集约经营――无工不富――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发展小城镇――税费改革等一系列理论创新和政策创新的过程。

冯雷、田立春、刘大莲在《中共济南市委党校 济南市行政学院 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上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兼论中共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及其理论贡献》指出,、邓小平、作为我党三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他们的“三农”思想为我党开辟中国的革命道路、中国的改革道路和中国的跨世纪发展道路做出了突出贡献,也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4 总结了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经验

李明、郭宇在《科学社会主义》2006年第1期上发表《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经验》,指出中国共产党在认识和解决“三农”问题上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主要包括:必须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必须从全局出发,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必须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出发点;必须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依靠农民群众推进农村改革的伟大事业;必须坚持和发展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农村改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必须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正确处理党同农民的关系;必须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战略的高度认识“三农”问题,进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民人权事业发展;必须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全面推进农村小康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武力在《党的文献》、《光明日报》及其主编的著作《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中一再强调:新中国成立55年来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有不少历史经验和教训值得借鉴,包括:实事求是是形成正确认识的基础;民主制度是形成正确认识和决策的制度保障;以人民为本是形成正确认识和决策的前提条件。

5 关于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集体“三农”思想的比较研究

学者们将中共领导集体的“三农”思想结合起来进行了比较研究。如李建宁在《攀登》2001年第4期发表《、邓小平现代化思想之比较》,邹开明、周世慧在《党史文苑》2006年第2期上发表《邓小平农业思想的比较研究》,北京师范大学李晋玲在《生产力研究》2004年第2期上发表《、邓小平农业思想的差异分析》,闵帅、陈洪勋在《菏泽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1期上发表《关于与邓小平农业发展思路的比较》,黄世贤、黎红刚在《江西社会科学》1996年第1期上发表《邓小平对农业经济思想的继承和发展》,郭翔宇在《学习与探索》 2003年第1期上发表《同志对邓小平农业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在这些研究成果中,学者们一致认为与邓小平对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农业发展的途径、农业发展的规划及经营体制的制定、发展农业采取的手段、实现社会主义农业战略目标的政策构思上,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邓小平继承、发展了农业思想,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思想。有的学者还从知识背景和经历、所处的时代背景、对社会主义的理论认识及其性格等方面分析了二者产生差异的原因,他们认为在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上、农业和农村具体工作思路上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农业思想。

这些专著和论文从不同视角,不同侧面深刻阐释了中国共产党的“三农”思想,取得了一定甚至是可观的成果,成绩斐然。但是,随着我国“三农”实践的推进,相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理论支持来说,这只还是一个初步研究,理论研究尚有薄弱和不足之处。从目前的研究状况看,重复性研究比较多,综述研究太少,无论是整体研究,还是专题研究都需要大力开拓新领域。特别是对中共第三代及其新一代领导集体的“三农”思想的研究、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内在关联性的研究、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现实指导意义及其前瞻性研究要更加深入,这就有待于后来者的不断努力。

参考文献

[1]武力,郑有贵主编.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1).

[2]陆学艺著.“三农”论――当代中国农业、农村、农民研究[J].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1).

[3]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当代农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4]李建宁.、邓小平现代化思想之比较[J].攀登,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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