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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2 17:46:38

纳税筹划论文

纳税筹划论文第1篇

论文提要:纳税筹划无论在微观还是宏观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企业来说,通过纳税筹划可以减轻纳税负担,获得更多的可支配收入,增加运营资金总量。国家和政府可以通过纳税筹划发挥国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达到调整并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目的。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分析纳税筹划的主体和目标,明确纳税筹划的深层空间,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一、引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纳税和征税分别成为企业和政府相当重视的一个层面,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和国家、政府间税收协调博弈也越来越重要。无论是从企业来讲,还是从国家和政府来说,纳税筹划都已经变得刻不容缓,成为国家和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二、从微观层面看纳税筹划目标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的合理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及现金流量的最大化。

企业作为纳税筹划的主体,如何来实施纳税筹划,还是要取决于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其目的是减轻税负以实现企业税后收益的最大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直接减轻税务负担;获资金时间价值;实现涉税零风险;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企业越来越追求价值最大化的情况下,从纳税筹划的主体角度来说,完全是站在减轻税负和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来考虑的,这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纳税筹划目标。

(一)直接减轻税务负担,减少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企业可以通过纳税筹划,在不违反税法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避税、节税,以达到减少税收成本、增加利润的目的。

(二)利用资金时间价值,增加企业的盈利机会。对于资金充裕的企业来说,可以运用税法规定范围迟延支付的税款进行投资,获取比资金时间价值更高的投资收益,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机会收益概念;对于资金短缺的企业来说,企业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关键上,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善于打“时间差”,合理调度应交未交税款,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从而实现纳税筹划目标服务于财务管理最终目标。

(三)实现涉税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务方面的处罚,即在税务方面没有任何风险。为了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我国税务机关引进了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对于信用等级越高的纳税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比如减少对纳税人的纳税检查。纳税人要充分考虑税务机关对本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在既不影响本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又不损害本企业利益的双重目标下进行纳税筹划,从而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三、从宏观层面看纳税筹划目标

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指导税收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税收法律、法规是税收政策的法律形式和集中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税收法律制度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与内容。在农村和农业税收方面,长期以来国家实行低税、轻税政策,并且已经取消了农业税;

在关税方面,提高一些限制出口产品的税率;现阶段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强调公平税负、鼓励竞争的税收政策等。国家和政府作为纳税筹划的主体,也就是税收政策的选择过程及各级主体间的博弈过程,也是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过程,包括国家政府与企业间、国与国之间、地方政府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各种博弈。

(一)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博弈。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无非是想少交税,而政府与其对立的是增加税收收入,想尽办法在企业能接受的范围内实现提高税收收入,同时进一步鼓励竞争,力求实现公平税负,优化税收机制。这个过程当中必然涉及到政府与企业间的博弈,对立的两端很难达到共赢,但是随着税收体制的改进和企业纳税意识的强化,必定能达到更好的博弈结果。

(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博弈。国家通常是税收政策的制定者,在国与国之间发生税收收入摩擦时,国家政府必然会为了本国的税收利益与另一国周旋,所以西方国家越来越多地开始反倾销,其目的除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外,很大层面上是为了维护其财政税收利益。

(三)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地方政府之间常常会为了争夺一些大型企业以增加税收收入产生分歧。很多地方政府提供优惠税收政策来吸引跨国公司的总部落户当地,增加其收入。例如,今年兴起的总部经济。通过吸引跨国公司总部落户当地来增加税收。如果将总部所在地作为主要纳税地,则数量非常可观,这是地方政府对本地大型企业总部迁出惊慌失措,从而极力挽留的主要原因。而总部汇集地,则明显享受到了相应的利益。

(四)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我国实行国税和地税分家以来,税收收入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重头戏,提高其税收收入也就大大提高了其业绩。尽管为争夺资源而在资本市场上从事税收竞争是我国地方政府的主要动机,但我国地方政府与中央的税收竞争也有政治动因,主要表现在地方财税部门要面对来自中央部门和企业的压力,其他政府部门和企业会以其他地区企业的税负水平作为比较基准游说财税部门降低企业实际税负。地方政府首脑也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心态。例如,由于出口退税政策采用国家地方75∶25的比率退税,在出口退税率较高的年份,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减少出口退税额,竟然采取限制出口的政策。

宏观上看,税收筹划的博弈将税收政策推入了一个更加艰难的层面,只有不断完善国家税收政策,才能正确反映和体现政府的公平、效率政策倾向,且是实现财政政策目标的手段之一。

四、政策性筹划的提出

近年来,出现了税收筹划新领域:政策性筹划。政策性税收筹划是指特大型企业集团在不违背税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与国家政府中的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协商,试图改变现有对企业或行业不适用的税收制度,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理财方法。这种筹划实质上是一种税收制度筹划的创新活动。特大型企业集团发现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从而产生税收制度创新需求,政府根据这一制度需求对税收制度的供给进行调整,以实现税收制度均衡。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过程是税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只有通过改变原有的税收制度安排,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才能获得潜在收益。其主要思想是,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出发点,政府和税务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纳税人对税制的接受程度,不断地调整税收制度供给以满足税收制度需求,从而实现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政策性筹划是微观主体和宏观主体的一种融合,是纳税筹划的一个崭新课题。政策性筹划刚刚起步,还有相当大的筹划空间,两大主体也有更多的可以改进和博弈的地方,相信随着经济发展,企业和政府间的融合会更进一步,纳税筹划目标会更加明确和和谐。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蔡昌,李梦娟.宏观视野下的税收筹划[J].税务纵横.2003,8.

纳税筹划论文第2篇

(一)税收征管风险

国家的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评估后,并没有进行相对的关注,不能够处理好会计和税务处理层面上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无法切实合理的实施财税处理而致使税务风险。

(二)税收政策风险

1、税收政策了解不够完全而面临风险由于筹划人员受着有关专业的束缚,对相关法律条款内容的认知存在一定的误差,因而,难免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出现失误,进而使得其纳税筹划提供了对应的风险作用。2、税收政策调整切实程度而具有的风险如若纳税筹划方案无法与时俱进,跟上国家最新的税收调整步伐,则可能由合法转变为不合法。税收政策的实时水平是加大或是减少都会使纳税人纳税筹划的难度有所增减。由此,税收政策的时效性将会带来或多或少的筹划风险。3、税收政策不符合要求所面临的风险目前而言,中国的税收法律规定的内容条款多,许多由有关税收管理部门制定的税收行政规章的明确程度不够,如若按照这样的法律规定去纳税,就很大程度上会产生对税法精神认识不够,导致筹划不成功。

(三)企业经营风险

1、投资决策造成的风险税收政策的拟定必定会有着导向性的差别,而这样的差别会成为纳税人纳税筹划的起点。若是无视相关因素的影响,就会使得纳税人造成不同的损失。2、成本开支造成的风险纳税筹划是在有关经济成本的基础下取得了较大的税收效益。大部分纳税筹划计划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在现实中,却会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加大了筹划成本。但若不着重成本的因素,则有可能得到相反的结果。3、方案实施风险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一定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采用客观辩证的方法去达到目的。科学的纳税筹划方案,在执行流程若未严格的执行措施,或缺乏有实力的造就人才,都会导致筹划不成功。

二、纳税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纳税筹划具有条件性

在财务人员配备不足情况下,税务管理人员身兼数岗,只能维持日常基本纳税处理工作,不能集中时间和精力去剖析税务政策,妨碍了纳税筹划目标的实现。

(二)纳税筹划的主观性

纳税筹划牵涉到许多方面,筹划人员要尽可能地把握相关的政策与能力。对于税收政策等的认知与判断以及纳税筹划人员本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都对纳税筹划计划的设计产生作用。

(三)征纳双方认定的差异

纳税筹划的代表性是以法律为基础的。我国税法的某些规章制度具备一定的弹性,对某些详细的界限不明晰,纳税筹划方案到底能否达到税法的要求,能否达成纳税筹划的目标,一定水平上是由地税务机关是否可以认定而做出决策的。

三、纳税筹划风险的控制方法

(一)纳税筹划风险控制体系

组织控制体系:提高企业部门之间权利和职责的控制和管理业务控制体系:区别业务类别和特性对税种正确性的审核票务控制体系:加强对票据的领用、受票、开票的控制资金控制体系:提高资金安全和预算管理的相关控制

(二)纳税筹划与风险控制体系说明

组织控制体系:首先,要建立税务风险控制领导的小队,由分管财务的公司上层当对长,其余业务部门就为队员,领导分队下开办办公室,由财务资产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财务资产相关成员为办公室人员,主要负责为组织平时的税务风险控制任务。业务控制体系:根据项目的情况,尤其是在合同的签订方面和出现税收政策调整,财务相关岗位专门负责去跟业务部门交流,剖析相关经济业务的开票及涉税风险状况。票务控制体系:对于各种发票的购领销手续进行严格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需要进行受票、开票,强化增值税发票的控制。会计控制体系:会计核算规范是需要依据省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核算条件,对平常的账务进行严格处理;完善制度建设。制定财务报销管理方法、资金支付审批权限、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方法等规范会计核算。资金控制体系:完善资金安保制度、完善资金内控制度,加大资金预算管理的力度,严格控制收支。

四、绩效考核与控制

由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及财务资产部主任根据省公司指标体系结合本公司岗位绩效合约对税务管管理工作进行总体检查和评价。纳税申报、税金缴纳与账面是否保持统一,是否有申报不实的情况。各种发票购领销手续能否符合条件和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办理能否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票据的受办能否符合票据管理相关政策等。各种涉税会计凭证制作是否正确,税收政策及变动掌握是否及时。

五、评估与分析

(一)对账务核算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检查营业收入:检查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是否正确计入,将本期售电量、主营业务收入与以前年度同期售电量、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判断收入是否正确、合理,分析变动异常原因;检查是否有出租固定资产、代收手续费收入、运维费收入以及罚款收入应做未做收入。检查成本费用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支出是否异常,分析检查是否有资本性支出等不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计入了本事项。比如:固定资产修理费以及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无法进行准确的划分,导致了把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列入大修成本,增加成本支出,检查房屋建筑物折旧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是否正确等。检查往来账项:检查各项往来挂账,特别是其他应付款挂账,是否有应计未计收入情况。

(二)对于偶尔发生的税务风险,应及时纠错

对该项业务做恰当的涉税核算,记录和分析风险发生的原因,为以后避免此类税务风险寻找对策;对于业务普遍发生的税务风险,不仅应及时纠错、做出正确的涉税处理,而且还要针对税务风险发生的特点,查找引起税务风险发生的制度原因,并做好原因记录、及时进行反馈、评估档案保管等工作,为下一步制定税务管理制度提供借鉴;对于重大的税务风险和普遍存在的税务风险及时向省电力公司反馈,提出税务风险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由省电力公司对相关问题做出统一规定。

(三)对税务风险评估情况进行定期归纳、分析、总结

根据风险发生的情况,制定税务风险评价的重要性标准,为税务风险个性管理提供资料借鉴,并可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的税务管理文件,强化税务风险管理。

六、结束语

纳税筹划论文第3篇

论文摘要: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的首要方法是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其次是选择适用适当的会计政策,尽量降低营业额,同时增加扣除项目金额,从而达到缩小计税基数或者适用低税率、零税率,减少应纳税额的目的。在此前提条件下,探讨具体各个税种的纳税筹划技巧才具有实际意义。

论文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税种纳税筹划

1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纳税筹划技巧

1.1筹划思路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营业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税种之一,贯穿于企业经营的整个过程。营业税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一营业额×税率,由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要想降低应纳税额,一要降低营业额,二要争取适用较低税率甚至是零税率。

1.2筹划案例

案例一:丙企业通过参与土地拍卖竞得一块地价6亿元的土地。由于丙的技术水平有限,采用合作建房方式与丁企业联合开发此房产。由丙提供土地使用权,丁提供资金。丙、丁两企业商定,房屋建好后,双方平分。完工后,估计双方可各分得价值7亿元的房屋。合作建房有两种方式:纯粹“以物易物”方式和成立“合营企业”方式。根据营业税法的规定,两种不同的合作建房方式将产生完全不同的纳税义务:(1)“以物易物”方式。丙企业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拥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权,从而产生了转让无形资产应交纳营业税的纳税义务。此时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为6亿元,丙应纳的营业税为3000万元。(2)“合营企业”方式,丙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丁企业以货币资金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由于丙企业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无须缴纳营业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纳税筹划技巧

2.1筹划思路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房屋,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按1.2%的税率计算年应纳税额;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称为从租计征,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12%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这两种方式的差异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房产税的筹划思路就是想方设法将“出租”房屋行为转变为“自营”房屋行为,或者采用拆分法将租金进行分解。

2.2筹划案例

案例二:A公司开发了一栋高层商住楼,第一到第四层楼设计为商场,开发成本为1500万元,市场价值6000万元,如果出租,预计年租金500万元。由于该商住楼的增值率比较高,如果对外销售需要缴纳2000多万元的土地增值税,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将该商场自留用于出租。H先生拟租下该商场用来做酒楼,提供餐饮服务。

方案1:A公司与H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年租金500万元。则应缴纳房产税:500X12%=60(万元)。

方案2:A公司将该商场转为固定资产,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去变更营业执照,增加附营业务餐饮业,然后与H先生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年承包费500万元。此时,该房产属于自营性质,可以按账面原值从价计征。根据《固定资产》会计准则,自建自用的房屋的入账价值为实际的建造成本加相关税费。为简单起见,我们不考虑将开发产品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有关税费问题,则应缴房产税1500×(1-30%)×1.2%=12.6(万元)。

可见:方案2巧妙地将出租行为转变为承包经营行为,改出租房屋为自营房屋,就可以按建造成本从价计征房产税,比方案1少缴纳房产税47.40万元。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技巧

3.1筹划思路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差额。增值额越多,适用税率越高。另外,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如果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因此,土地增值税筹划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土地增值税的税率特点及有关优惠政策控制增值额,从而适用低税率或享受免税待遇。降低增值额的途径有两条:(1)减少或分解销售收入。可以将装修收入从销售收入中分解出去;也可以适当降低商品房的售价。(2)增加扣除项目金额。可以加大对园林绿化的投入;也可以提高住宅的配套设施标准。

3.2筹划案例

案例三:Y公司开发一住宅小区,总可售面积100000m2,均为普通住宅。销售均价3500元/m2,预计总收入35000万元,预缴营业税及附加1960万元,总开发成本20800万元(不含银行费用)。

方案1:直接按现状进行开发与销售,则;

①可扣除项目金额=20800×(1+20%+10%)-51960=29000(万元)

②增值额=35000-29000=6000(万元)

③增值率=6000÷29000×100%=20.69%

④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6000X30%=1800(万元)

方案2:追加园林绿化方面的投资200万元,则:

①可扣除项目金额=(20800+200)×(1+20%+10%)+1960=89260(万元)

②增值额=35000-29260=5740(万元)

③增值率=5740÷29260×100%=19.62%

④因为增值率<20%,所以免土地增值税。

可见:方案2比方案1虽然多投资200万元,但却因此导致增值率低于20%,从而节约了土地增值税1800万元。

纳税筹划论文第4篇

[论文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减轻企业税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如何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筹划企业的各种税金,使企业税负最轻,成为目前企业面临的最为关键问题之一,本文就此阐述了纳税筹划在我国企业中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及应考虑的诸多因素。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全球竞争日益激烈,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状况显得尤为显著,我们的企业要想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必须拥有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而竞争优势的形成主要靠降低成本和细分市场来获得,各种税金作为企业成本费用的一项主要来源,对企业的会计收益和企业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影响。与此同时,当前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上存有不同的政策倾向性,以及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之间存在很大的税收政策差异性,这些都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条件。

所谓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筹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使税后利润达到最大化。客观上具有谋求合法的“实现税收最晚、承担税赋最轻、适用税基最窄、享受税权最多、惩戒风险最小、纳税成本最佳”的目的。纳税筹划的出现是税收进步的象征,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也是企业必修的功课。

一、实施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目前,在我国开展纳税筹划比较困难,严格意义上的纳税筹划也不多。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许多企业的领导人还没有认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性,对纳税筹划的概念和操作还显得很陌生;二是我国税法的规范性较差,不易把握。而且我国对纳税筹划的研究较为肤浅,成型的理论不多,现在出版的有关纳税筹划的书籍大多是引入一种模式,其理论和技巧大多是国外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国际筹划”,适用于我国税法的较少,并且操作性较差。此外,社会舆论特别是一些税务机关对纳税筹划的误解,在某种程度上也阻碍了纳税筹划的正常开展。这就要求企业对纳税筹划的必要性有正确的认识。

1.从企业竞争国际化的趋势来看,纳税筹划成为“节流”重点。

中国入世后,中外企业将在一个更加开放、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取胜的关键就在于能否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增加盈利。国外企业的财务机制已经较为成熟稳健,可以通过各种纳税筹划方法使企业整体税负水平降低,从而相当于增加了盈利水平。在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通过“开源”,即营销手段来扩大市场份额已经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中国企业要想与国外企业同台竞争,就应该把策略重点放到“节流”,即企业内部财务成本的控制上。税收支出——财务成本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如何通过纳税筹划予以控制,对企业来说就变得相当关键。

2.面临国内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合理避税是必然之举。

目前,纳税人税费负担过于沉重,通过纳税筹划,实现税负的减轻,是企业的惟一选择。当纳税人面临沉重的税收负担,而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在短时间内又不可能有所改变的情况下,纳税人面对较高的税收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纳税人选择逃税的可能性。但其违法性,注定了这种行为只能是一条“死胡同”。若纳税人产生逆向选择行为,消极对待,压缩经济活动规模,最终只能被市场竞争所淘汰。只有进行纳税筹划,实现合理避税。这才是企业迎接WTO挑战,面对目前政策法规的必然之举。

3.从企业内部的财务机制上看,税收支出更应当加以控制。

企业的成本可以分为两类: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企业的各项期间费用、工资支出等都属于内部成本,而纳税支出则属于企业的外部成本。目前企业存在一种错误的想法,认为要控制成本,就是要控制内部成本,而对于企业的税收,则视为无法避免的,不去加以控制。其实不然,企业对内部成本的控制已经相当严格,而且过度地压缩内部成本有可能造成员工积极性受损等不良后果,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在控制内部成本的同时,应该试图努力节约企业的外部成本,做到内部成本外部成本双管齐下,共同压缩。

二、纳税筹划的可行性

纳税筹划作为纳税人对经济利益的一种保护是完全必要的,但税收筹划的实施必须有一定的经济环境和配套措施作为前提。现阶段,企业作为纳税人实施税收筹划的可行性主要表现在:

1.税收做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税收既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还兼有宏观调控职能。各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无不把实施差别税收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加以利用。政府通过设置税种、确定税率、选择课税对象、课税环节等体现宏观调控政策。税收作为调控手段在经济实践中的运用,使得无论多么健全严密的税制,税负在不同纳税人、不同纳税期、不同行业和地区之间总是存在差别,这就给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减轻税收负担提供了极大的可能和较多的机会。纳税人通过对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的研究、理解,为了实现税后利益的最大化,必然要选择国家鼓励或提倡的经济行为、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纳税筹划实质上是国家区别对待的税收法规和政策的产物。

2.税收制度存在的弹性空间,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多种可能性。

在经济实践中,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和经营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国家税收制度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纳税人,就要既相对固定、还应富有弹性,这种制度弹性的存在也给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众多机会。表现在:(1)纳税人的可变通性。特定的纳税人交纳特定的税收,并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可以通过对经营活动的某种特别安排,使其纳税人身份发生某种变化,从而达到减轻税负或规避纳税义务的目的。(2)税基确定的可伸缩性。在税率既定的前提下,课税对象金额的确定直接影响着税额的大小。为此,纳税人可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设法调整课税对象金额,使税基变小、税负减轻。(3)税率上的差异性。在课税对象金额一定的前提下,税率越高、税负越重,反之亦然。税率与税负的这种密切关系,必然促使纳税人尽可能避开高税率,寻求低税率。为纳税人规避高税率提供了机遇。3.会计方法存在的多样性选择,为纳税筹划提供了重要技术手段。

我国的各种税种的筹划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在对所得税进行筹划时,受其影响最为明显。纳税筹划的途径有多种,其中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相关的纳税筹划主要是缩小税基和延期纳税。如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适用会计制度的规则和方法。但是,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着大量的职业判断行为,不同的职业判断会选择不同的会计方法,形成不同的计税依据,从而影响到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比如固定资产折旧是成本、费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具有抵减所得税的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每期抵减所得税的金额会各不相同。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每期的折旧额是相对固定的。而采用加速折旧法,即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计提的折旧额,在折旧年限不变的情况下,其结果是前期折旧大,后期折旧小。由于资金存在时间价值,选择加速折旧法,因增加了前期的折旧额,可以将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相当于依法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与此相类似,纳税人在存货的计价方法的选择、债券溢折价的摊销方法选择、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坏账核算方法的选择等方面,均有一定的选择空间。若能灵活运用,都可以达到合理地减税或延缓纳税的目的。

三、纳税筹划需要考虑的因素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其选择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基础,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规定。此外,还需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企业发展战略

确立企业发展战略的直接目标是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终极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在此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多重因素的影响,税收成本只是其中的一项。而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确定,恰恰就是为完成企业发展战略的一种手段。有时候,减少当期的纳税所得,递延纳税的时间,可能与企业发展战略是背道而驰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要站在发展战略的高度加以通盘考虑,以企业的全局战略为指导。如果仅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去考虑,有可能在局部获得了收益,而在整体上损害了企业利益。

2.企业的相关成本

成功的纳税筹划会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但有时也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或增加额外的成本,如交易成本、信息成本等等。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进行成本—效益的分析,以判断筹划方案可行性和安全性。只有收益大于成本时,其经济上才是可行的。所考虑的成本不仅要包括进行税务筹划所花费的人、财、物等显性成本;还要包含由于进行税收筹划而损失的机会成本。因此,在纳税筹划时,需要在纳税利益和相关成本之间作出权衡,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从而选择最佳纳税方案。

3.税务部门的认可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要和税收征管部门打交道,在实践过程中很多税务筹划行为演变为偷税、漏税的行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企业和税收部门由于所处的角度不同,对税务筹划的方式,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上存在差异。因此,企业有必要加强和税收征管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的处理上得到其认可,这样在纳税筹划时可避免不必要的分歧。通过联系和沟通还能了解国家对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查和新政策出台的信息,以加强纳税筹划预测的准确性,帮助企业获得更大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张菡:新时期我国中心企业纳税筹划之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5年第1期

纳税筹划论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递延纳税,筹划,策略

 

企业作为纳税主体,为实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总是希望尽可能减轻税负。目前,企业更多的做法是尽量减少税款的绝对额,却往往忽视由于递延纳税而产生的税款的货币时间价值。如果能推迟纳税,那么“节省”下来的税款如再用于投资则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相对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利用率。因此,递延纳税应该是企业追求的仅次于节税的又一重要筹划目标。

1递延纳税筹划的概述

1.1递延纳税筹划的概念

递延纳税筹划是指根据税法中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期限,结合企业实际销售业务发生的特点,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实现延期缴纳税款的筹划。

1.2递延纳税筹划的意义

(1)有利于企业减少筹资成本

当企业需要运营资金的时候,虽然可以通过融资解决,但是任何融资形式都是有成本的,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融资利息。由于递延纳税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实现的,因此无须受到任何惩罚,递延纳税等于是向国家获得一笔无息贷款,减少了融资成本。

(2)有利于企业抓住投资机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竞争非常激烈,好的投资机会可能稍纵即逝,只有适时地把握住投资机会的企业,才能够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然而财务管理论文,当机会来临的时候,如果缺乏投资资金,就只能眼看着机会溜走。尽管可以通过融资来解决,而任何的融资方式又都需要一定的周期,机会却不等人。这种情况下,递延纳税有利于解决企业资金紧张的问题。

(3)有利于解决企业资金周转的需要

任何企业保持通畅的现金流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确保企业周转资金充裕。如果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企业就难以为继,加大经营风险。若是能够实现递延纳税,就可以解决或缓解企业资金周转方面的燃眉之急。

2.递延纳税筹划策略

2.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规定

不同的结算方式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有直接的关系。企业的结算方式主要有直接收款、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赊销、分期收款、预收货款等方式。上述方式中,税法对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不同。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的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2.2 巧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不同的销售方式企业的计税时间也不同。因此,合理和巧妙的运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达到为企业节税的目的。那么,如何选择有利结算方式来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呢?其实筹划应从订立合同的环节开始。

在实际中,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大多是统一格式、统一摘要在账面上提取税金。借记: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但在实际中,企业往往不是在发出货物的同时就收取全部货款,那么,如果企业与对方企业签订的是“赊销合同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销售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标注具体还款日期,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了。也就是说,什么时候缴税的主动权是掌握在企业自己手里的,合同怎样约定,税就什么时间计提。发出商品时,会计根据合同收款约定日期记账时,借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或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并将销售额及销项税记入备查簿。同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收款时间可能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假如提前收到货款,按照税法规定,应提前确立销售计税。假如拖后收取货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确立销售计税。

如果企业的产品销售对象是商业企业,也可以与对方企业签订“代销合同”。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企业根据其实际收到的代销清单分期计算销项税额,从而延缓纳税。设立销售公司的企业也适用此方法。当发出商品时,借记: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收到商的代销清单时,企业以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记账,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财务管理论文,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支付代销手续费时,借记:销售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2.3纳税筹划案例

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大庆某豆制品深加工公司专业生产豆奶粉,公司为了开拓上海市场,于2009年在上海成立一销售公司,专门销售大庆总公司的产品。大庆总公司将产品先发往上海后,再由上海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可是因为公司自己内部机构之间做业务是没有合同的,每次总公司向上海发货时,大庆总公司都要确立销售计税。

这种做法造成企业总是提前缴税,这也是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认为公司内部机构之间没必要签什么合同。结果这就给税务机关提供了认定空间——发货时缴税。但是当大庆总公司向上海销售公司发货时,还不知道上海销售公司能不能将货卖出去,就提前将税交了,就有些不妥。而这就是不签合同造成的后果。

如果大庆总公司与上海销售公司签订代销合同,这样就可以待上海销售公司销售商品后且给大庆总公司提供销售清单时,大庆总公司才做销售计税。

3 结论

递延纳税虽不能减少应纳税实际数额,但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还可使纳税人享受通货膨胀带来的好处。税收递延的途径很多,纳税人可充分利用税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创造自身条件,在遵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巧妙地规划投资,用好、用足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享受应得的税收实惠。

参考文献:

[1]王树锋.企业纳税筹划[M].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3

[2]贺志东.如何有效合理避税[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10

[3]曹保歌.企业纳税筹划技巧[J].中州审计,2003.6

[4]高民芳.纳税筹划方法及其应用的探讨[J].财会研究,2005.8

[5]智董税务筹划工作室.工业企业纳税筹划[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11

[6]宋洪祥.销售确立时间对税的影响[J].首席财务官.2006.5

[7]林天义,吕洪波.企业实现延期纳税的途径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07.1

[8]常树春,李伟丽.企业财务活动过程中的纳税筹划研究[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2009.9

纳税筹划论文第6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风险

一、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性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实现税收负担最小,这也要求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能制订成功的筹划方案,而且应该是一个最有效的沟通者。沟通能力主要表现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上。

纳税筹划人员如何将纳税筹划方案通过自己的沟通技巧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筹划人员应良好的具备职业道德,严格分清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得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从而避免将纳税筹划引入偷税的歧途,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

二、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

在一般人看来,纳税筹划是涉税问题,理所当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事实上,企业财务工作只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正确核算与反映,很多具体业务不是财务单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纳税筹划应该从生产经营入手,即在财务处理过程之前,有的甚至应该在业务发生之前,就要知道税收对业务的影响。以上文瑞都国际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实务操作为例,纳税筹划方案整体设计(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财务部门完成,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专题研究通过后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公司领导统一协调,工程、营销、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

因此,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而是决策、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的统一协调。企业要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按照税法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操作,对各涉税环节统筹规划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筹划效果。

三、纳税筹划的风险及防范

纳税筹划风险指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即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三是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风险。例如在企业改制、兼并、分设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涉及多种税收优惠,如果不能系统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现筹划失败的风险;四是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针对纳税筹划可能的风险,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纳税筹划风险意识。企业纳税筹划人员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纳税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纳税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企业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纳税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可以提高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

2.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素质。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办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

3.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十纳税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4.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筹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纳税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

5.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纳税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这就要求一方面,纳税筹划人员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正确应用财会知识,另一方面,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纳税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纳税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纳税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随着纳税筹划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纳税筹划风险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企业只要有纳税筹划活动,就存在纳税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纳税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纳税筹划论文第7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风险

一、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性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实现税收负担最小,这也要求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能制订成功的筹划方案,而且应该是一个最有效的沟通者。沟通能力主要表现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上。

纳税筹划人员如何将纳税筹划方案通过自己的沟通技巧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筹划人员应良好的具备职业道德,严格分清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得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从而避免将纳税筹划引入偷税的歧途,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

二、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

在一般人看来,纳税筹划是涉税问题,理所当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事实上,企业财务工作只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正确核算与反映,很多具体业务不是财务单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纳税筹划应该从生产经营入手,即在财务处理过程之前,有的甚至应该在业务发生之前,就要知道税收对业务的影响。以上文瑞都国际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实务操作为例,纳税筹划方案整体设计(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财务部门完成,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专题研究通过后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公司领导统一协调,工程、营销、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

因此,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而是决策、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的统一协调。企业要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按照税法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操作,对各涉税环节统筹规划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筹划效果。

三、纳税筹划的风险及防范

纳税筹划风险指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即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三是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风险。例如在企业改制、兼并、分设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涉及多种税收优惠,如果不能系统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现筹划失败的风险;四是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针对纳税筹划可能的风险,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纳税筹划风险意识。企业纳税筹划人员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纳税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纳税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企业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纳税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可以提高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

2.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素质。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l办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

3.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十纳税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4.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筹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纳税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

5.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纳税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这就要求一方面,纳税筹划人员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正确应用财会知识,另一方面,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纳税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纳税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纳税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随着纳税筹划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纳税筹划风险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企业只要有纳税筹划活动,就存在纳税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纳税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纳税筹划论文第8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纳税筹划;财务管理;方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强化自身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纳税筹划(Taxplaning)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收优惠条件,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达到税负最小化目标的纳税规划。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其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风险,以求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筹划性、目的性等特征。纳税筹划不同于偷税、漏税、逃税或抗税,它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的。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它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整个过程。现对中小企业在筹资、投资、经营三大方面的纳税筹划略陈管见。

一、筹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筹集资金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企业可以从多种渠道以不同方式筹集所需的资金。一般来说,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分析,可将企业的筹资方式分为(1)负债性筹资(包括:向银行及非金融机构的贷款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筹资、发行债券等)(2)权益性筹资(包括企业自我积累、发行股票等)(3)其他筹资(租赁、赊购等)三种形式。[1](P44)从纳税角度看,这些筹资方式产生的税收后果有很大的差异,这就需要进行筹资决策。在筹资决策中进行纳税筹划,有助于企业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金结构,增加所有者收益。通常情况下,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方式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其原因在于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的拆借最容易使纳税利润规模分散而降低。就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筹资而论,发行债券比发行股票更为有利。这是因为,发行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及利息支出,依照财务制度规定可以计入企业的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作为抵税项目可在税前列支,企业也就可以少纳所得税。而发行股票支付给股东的股利却是由税后利润支付的,比发行债券要多纳所得税。另外,租赁已成为中小企业实现节税筹划的重要手段。对承租人来说,租赁既可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资金占用和经营风险,又可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应税所得额,减轻所得税税负。对出租人来说,出租既可免去为使用和管理及其所需的投入,又可以获得租金收入,此外租金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其税收负担比产品销售收入缴纳的增值税低得多。因此,企业筹资时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可通过税收筹划实现资金的筹措却又节税增资的目的。当然,应该注意到,在筹资决策的税收筹划中,有时税收负担的减少并不一定等于所有者收益的增加。因此,不能只关注筹资中的所得税,而必须以企业是否能获得税后最大收益作为选择筹资方案的标准。[2](P121)

二、投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税负轻重,将对企业投资决策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在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主要从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及投资伙伴的选择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优化选择。(1)就投资方向而言,国家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在立法时对鼓励类和限制类行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可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借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2)从投资地点来看,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对经济特区及西部地区的税收政策。根据不同的投资地点,也能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有很大的纳税筹划空间。(3)从投资方式来看,企业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把资金直接投放于生产经营性资产的投资。如购置设备、兴建工厂、开办商店等。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税法规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免交企业所得税,购买企业债券取得的收入需缴纳所得税,购买股票取得的股利为税后收入不交税,但风险较大。这就需要企业进行权衡。直接投资涉及的税收问题更多,需面临各种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4)从投资伙伴上来看,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利润除征企业所得税外,投资者分配的股息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制企业的营业利润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只交所分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外资企业中的紧密合作型企业,享受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松散合作型企业,则部分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总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因其不是独立的法人,虽部分的承担纳税义务,但不能享受地区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子公司不仅可独立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而且可以享受注册地区的税收优惠。[3](P205)

由于企业的经营目的不同,应该根据自身的状况,谨慎选择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及投资伙伴,已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三、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是依照国家制定的财务政策所允许的收入确认原则、成本核算方法、计算程序、费用分摊、利润分配等一系列规定进行的内部核算活动。通过有效的纳税筹划,使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达到最佳值,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但是,企业财务政策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故在选择财务政策上要有前瞻性。

1、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主要是通过对取得收入的方式、时间、计算方法的选择、控制,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具体表现在销售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企业销售货物有多种结算方式,不同的结算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不同。现行税法规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款的凭据,以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结算;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的当天结算;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以货物发出的当天结算;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结算;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以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结算。这样,通过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从而达到减税或延缓纳税的目的。[4](P132)

2、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存货计价方法不同,企业营业成本就不同,从而影响应税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存货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等不同方法。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是不同的,采用何种方法为佳,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物价持续上涨时,应选择后进先出法对存货计价,这种方法符合稳健性原则的要求,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销货成本提高,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税后利润;在物价持续下降时,应选择先进先出法来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销货成本增加,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达到“节税”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宜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以避免因各期利润变动造成企业各期应税所得上下波动而增加企业安排资金的难度。

3、折旧方法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的计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人产生不同的影响。如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法,可使得在资产使用前期提取的折旧较多,使得企业少纳所得税,起到推迟纳税时间和隐性减税的作用。延缓纳税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在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残值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由于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这样企业便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来计提折旧,以此达到节税及企业的其他理财目的。对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4、成本列支、费用分摊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对费用列支,纳税筹划的指导思想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减少应交所得税和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费用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确认有关收入的期间予以确认。费用摊销时的确认,一般有三种方法:一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确认;二是按其与营业收入的关系加以确认;三是按一定的方法计算摊销额予以确认。企业在计算成本时可以选择与已有利的方法。同时已发生的费用应及时核销入账。如已发生的坏账、呆账应及时列入费用,存货的盘亏及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正常损耗部分及时列入费用。对于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应采用预提方法计入费用,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分摊列支的费用、损失的摊销期。例如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的摊销应选择最短年限,增大前几年的费用,递延纳税时间。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如业务宣传费业务、业务招待费等,应准确掌握其允许列支的限额,争取在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

5、资产减值准备项目的纳税筹划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提取的减值准备有八项,不得刻意多计提或计提不足。对于那些由于经营情况变化如原材料上涨、投资的股票债券升值、子公司业绩提升等原因引起相应准备的冲回,仍将按有关会计准则处理,并将冲回的准备计入当年的利润。但目前税法对各项准备允许扣除的数额并无具体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及时地、灵活地计提各项准备从而增加计税时的可扣除金额。[5](P138)

纳税筹划是一个企业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但由于它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受到企业内部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需要企业的财务、供应和销售、企业管理等多个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在企业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认真分析各种可能导致风险的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同时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并致力建立一种协调融洽、诚信互动的税企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规避纳税筹划风险,节约税费支出,达到创造最大经济利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杨英法,王全福,宋惠玲.邯郸市民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2):42-45.

[2]于反.中小企业如何合理节税[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5.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纳税筹划论文第9篇

在我国,纳税筹划被理解为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在符合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投资和经营等理财活动的精密规划后而获得节税收益的活动。从这一定义中可以认识到:无论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都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即必须以税法为准绳。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时,所制定的纳税筹划方案要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要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对于特殊的纳税筹划方案,应在与税务机关达成共识后,才能按其方案进行操作。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坚持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原则,既要保证所选择的纳税方案合法,还要考虑到企业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战略。然而,在纳税实践中,由于纳税人对税务筹划存在着片面认识,一味钻法律的空子,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法的学习和掌握不够,又缺乏与税务机关的有效沟通,税务筹划失败也就在所难免了。

一、纳税筹划失败的原因

(一)企业财会人员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深不透,单凭对某些税法条款的一知半解盲目地进行纳税筹划,结果使纳税筹划活动越过了法律允许的边界,触犯了法律,形成了事实上的偷税、漏税

例如,某轻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生产并销售应税品要缴纳消费税;而从生产企业购买应税消费品再批发或零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则不缴纳消费税。”将企业一部分销售人员独立出去,成立了独立核算的下属营销公司,然后把轻化厂生产部门生产的高级化妆品以成本价格销售给营销公司。即将原本不含税出厂价350元一套的化妆品,以成本价150元销售给营销公司,按当时规定的30%消费税率每套只缴纳了45元的消费税。每套少缴纳消费税60[(350-150)×30%]元,且营销公司批发或零售时均不缴纳消费税。结果,这种做法被税务机关发现,被认定为是一起利用关联方交易转移产品定价的偷税行为,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补缴了税款和罚款,使企业得不偿失。

其实,只要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就可以知道,该法律文件的第26条明确规定:“企业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纳税的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由此可见,纳税筹划绝非轻而易举,也不仅仅是减少纳税额的问题。作为纳税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全面、深入地研究税法,吃透税法精神,才能避免这类纳税筹划的失败。

(二)企业财会人员和销售业务人员不能很好地沟通和配合,财会人员没有给销售人员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结果使企业触犯了税法,受到了处罚

例如,某大型商贸公司2006年10月份发生了这样一笔业务,某客户购买大宗商品价款1000万元,分3次付清,当时付转账支票500万元。结果企业业务部门一次性开出了1000万元的普通发票,而对未收到现金的部分,财务部门不记账,结果违反了税法规定,受到了税务机关的处罚。

其实,这些业务只要对结算方式稍做调整,采取分期收款的结算方式,企业就可以得到纳税筹划的收益,具体做法如下:

对已收到转账支票的部分,开具发票,计算出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72.6495万元[500/(1+17%)×17%]。对于未收到货款的部分,采取分期收款的结算方式进行核算。这样既可以延缓纳税,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又可以避免遭受违反税法的处罚。

(三)企业把目光盯在“税务最低”这一目标上,不考虑税务筹划对其他财务指标的影响。这种把节税作为唯一目标的纳税筹划,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例如,某化工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需向金融机构贷款2000万元新建一条生产线,年贷款利率6%,年投资收益率为18%,5年之内还清全部本息。经财务人员测算,有以下四个备选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期末一次性还清本息;方案二,每年偿还一定的本金利利息,偿还系数为0.2245,前四前等额偿还475.94万元,第5年偿还469.47万元;方案三,每年等额偿还平均本金400万元以及当期的利息;方案四,每年偿还等额利息120,并在第5年一次还本。

以上四个方案很难一眼看出哪个方案最优。于是,化工公司财会人员又测算了五年之中四个方案应纳所得税的情况,结果方案一为370.73万元,方案二为470.84万元,方案三为475.18万元,方案四为594万元。于是,该公司选择了方案一。这是否是一个最佳方案呢?笔者认为还需要从归还本息合计、现金流出量合计等方案做详细的分析。为此笔者经过一番精心的测算,列出表格,说明5年中四个方案各自缴纳所得税、还本付息以及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见下页表1。

由表1可见,如果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那么就应该选择方案一,因为这个方案会使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最低。事实上,该化工公司也是选择了方案一。但是,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这个方案归还本息额最高,现金流出量也偏大,从综合财务目标来看,方案一不是最佳方案。从企业综合经济效益的角度进行分析,应该权衡表中5年应缴纳所得税额、5年归还本息合计、5年现金流出量合计等三项指标后再作出决策。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企业财务管理道德要关注资金流量;另外,对于筹资贷款而言,还应该关注归还本息的总额。如果从这两个方面看,最好的方案不是方案一,而是方案三。方案三虽然纳税较多,但是现金流出量最低,比方案一少流出现金211.05(3046.23-2835.18)万元,足以弥补多缴纳税款带来的损失[(475.18-370.73)

<211.05]。由此可见,进行纳税筹划不能仅把目标盯在“税负最低”这一点上,应该充分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纳税筹划的真正目的。该化工公司一味追求税负最低而不顾企业综合经济效益的做法,不能不说是个失败的纳税筹划案例,究其实质是财务人员缺乏理财知识的表现。

(四)有些企业财会人员把自己放在税务机关的对立面,忘记了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是纳税筹划的关键,结果,在本可以节税的方案上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造成纳税筹划失败

例如,某企业为节税,将固定资产折旧由平均年限法变更为年数总和法,因为事先未征得税务机关的同意而被查处。其实,这家企业折旧变更政策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只是税务机关和企业对税法条款及企业实际情况的理解不同而已。只要企业与税务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应该是可以变通的。

在实际工作中,纳税筹划失败的表现及原因还有很多,其中经营管理高层的财务管理知识欠缺是造成纳税筹划失败的根本原因。一些CEO人员认为纳税筹划是财务人员的业务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一些财务管理人员缺乏纳税筹划的经验和技能,也是造成纳税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

二、防止纳税筹划失败的对策

为了防止纳税筹划的失败,笔者认为应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

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财务人员应该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这些情况包括:1.企业的组织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所享受的税收待遇也不同。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有针对性地为企业筹划最合适的纳税筹划方案,做到有的放矢。2.企业的财务状况。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不能脱离企业本身的财务状况。只有了解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后,才能使纳税筹划方案恰到好处,合法又合理。比如,企业在现金流量极其短缺的情况下,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首选现金流出量少而纳税额又不高的方案;如果企业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问题,可以选择纳税额最低的方案。3.企业投资额的大小。在我国,对于投资额不同的企业,国家制定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投资额的大小还决定项目完工以后形成的固定资产规模,即生产能力的规模。对于这些问题,财会人员必须了如指掌,为用好税法做好基础工作。4.企业领导对风险价值的态度。从企业领导对风险的态度看,可以把企业领导划分为开拓型和稳健型两种类型。一般来说,开拓型的领导对风险持乐观的态度,不怕风险,敢于冒风险去获得最大的利益,对纳税筹划持积极的态度;而稳健型的领导对风险持谨慎的态度,反映在税务筹划上,他们往往宁可牺牲一些企业的节税机会,也要确保不违反法律,不敢打税务机关的“球”。了解这些对于纳税筹划方案的制定意义重大。5.企业目前的纳税状况。企业有无欠税行为,在纳税筹划方案开展了哪些工作等是企业制定纳税筹划方案必须考虑的因素。这有助于企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二)注意搜集足够的有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归类分析,以备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参考

一般需要搜集以下资料:1.我国有关税法的制度法规;2.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3.其他企业类似的纳税筹划方案以及方案分析评价;4.取得税务部门的内部资料或中介机构的内部资料及其有关的、公开发行的专业书籍和刊物。

(三)制定详细缜密的纳税筹划方案,做好方案的选择和实施工作

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要考虑周密,不可有疏忽和失误;在制定方案时要综合权衡节税和现金流量、还本付息总额等理财计划的协调关系,还要尽量降低纳税筹划的成本;选择最佳的纳税筹划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