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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1 17:16:01

建筑安全论文

建筑安全论文第1篇

1、一般均衡论对建筑安全的分析

经济学中的一般均衡论一直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中占统治地位,它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从根本上彻底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曾说过:一旦以这样的方式来思考问题,很难想象还会由什么别的方法让你感觉自己可以更加接近真理。

一般均衡论,既多个产品市场在价格引导下的同时出清的理论,无论在宏观经济学还是在微观经济学中都是基础的理论,在建筑安全的领域也可以得到很好的应用。从时间上分析,建筑安全利益一般经历负担期———微利期持续强利期利益萎缩期无利期的阶段循环。

从建筑安全的作用对象上看,建筑安全的目的首先是避免或减少人员的伤亡及职业病;第二是使设备、工具、材料等免遭毁损以及保障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维护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是消除或减少环境危害核工业污染,使人的生存条件免遭破坏,促进人类整体利益的增大。从经济的着眼点看,建筑安全具有两项主要功能:一是避免与减少事故的经济损耗和损失;二是,维护生产力与保障社会经济财富增值的双重功能和作用。

事故损失函数L(S)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它随着建筑安全性的增加而不断减少。当系统无任何建筑安全性时,系统的损失为最大值(趋于无穷大),既当系统无任何建筑安全性时(S=0),从理论上将损失趋于无穷大,具体值取决于机会因素;当建筑安全性达到100%时,损失趋于零。损失函数和增值函数曲线在建筑安全性为S0时相交。当建筑安全性小于S0时事故损失大于建筑安全增值产出,当建筑安全性大于S0时建筑安全增值产出大于事故损失,此时系统获得正的收益,建筑安全性越高,系统的建筑安全效益越好。

最适建筑安全:建筑安全系统的功能与社会经济水平的统一,与科学技术水平的统一,在有限的经济和科技能力的状况下,获得尽可能大的建筑安全性。人们对建筑安全度的要求是尽可能地提高以使建筑安全投资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潜在的经济效益,应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地考虑提高建筑安全投资量;要大幅度地提高系统建筑安全度和建筑安全的总体效益,其根本出路是依靠科技进步,采用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人的建筑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最大的投资额。但考虑到建筑安全是“功能产品”:具有建筑安全条件、健康保障减损和免害的功能,还应该考虑事故与建筑安全的独特性。

由于事故是一种“非正常事件”、“稀少事件”,从空间和时间上,人们对它们的把握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在处理建筑安全问题时,应使不平衡状态向“保守”、“冗余”、“超前”的“建筑安全过余”方向倾斜。这一点可从如下两方面论证:首先,从宏观过程上看,建筑安全对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具有“滞后性”,既建筑安全活动的效果不是在一开始就能显现出来,而是贯穿于整个过程,甚至在过程之后相当一段时间才出现。因此,建筑安全措施和对策应先于服务系统功能的出现,“超前”着手。其次,从微观手段上看,建筑安全手段的效果往往是“预防型”的;而事后“抢救型”的,即从整体上分析,建筑安全措施具有时效性,建筑安全系统相对服务系统,是控制系统。因此,建筑安全系统在时间上应“优先”,在功能标准上应“优越”。基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在制定建筑安全发展规划时,还应考虑建筑安全的超前发展原则,以充分实现建筑安全与社会经济的“本质协调”。

2、建筑安全的保险分析

意外导致的损失是一定会发生的,当它们发生时,人们必须采取某些融资措施予以弥补。损失融资可通过自留和转移来实现。一些潜在的损失被自留,是因为它们的重要性被低估了。许多单位自留某些风险,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而是因为他们认为不可能遭受这一损失。转移风险则是将风险的经济负担转给了别人。如保险公司利用概率论和大数法则,本着一人受损众人分摊的办法来使受灾者相对减少损失。2003年5月7日,经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形式上是经济补偿,国外实践的成功经验表明:其运行的机制和措施包含事故预防作用,工伤保险“两个费率”的经济杠杆作用以及所展开的事故预防工作更容易为企业接受。

保险公司的经济效应产生于边际效用递减效率。投机和保险市场,由于信息市场失灵,会出现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市场失灵的两个重要因素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及风险最大者成为最能购买保险的人群和恶意。在市场失灵时,就需要由社会保险,即由政府提供的强制性保险来发挥作用。政府具有税收和调节权利,加上有能力通过扩大保险的覆盖面以避免逆向选择。

3、对策论在建筑安全理论方面的分析

由于对策论的推动,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现代对策论为经济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是进入当今主流经济学的钥匙和必经途径。1994年三位对策论专家荣获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人们都能看到用对策论重构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趋势,并且对策论已成为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分析工具。用著名经济学家克雷普斯(Kreps.D.)的话来说,没有掌握对策论的经济学家不能算真正的经济学家,而只能在当代经济学殿堂的大门外徘徊。

从经济学本身发展的角度来说,由于对策论对经济行为从效用最大化拓展到效用均衡化,经济对策论在刻画人的行为方面所提供的方法的精确性,远远超过了其他方法。这就正好抓住了经济系统研究最关键问题的本质,该学科用于研究经济问题的合理性和优越性也就不言自明了。

纳什均衡是一人在其他博弈者的策略给定时,没有一方还能改善自己的获利情况。

为什么纳什均衡反而在博弈双方收益,受益相对较少的时候存在?请记住亚当。斯密的格言:“做相同生意的人是很少相聚的……在一些人想努力提价时……谈话终止了。”“追逐个人利益的结果,是他经常地增进社会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的想要增进社会的利益时好。”

在现实世界,建筑企业在对建筑安全投入进行决策时存在的问题会更加严重。通常不仅是两个建筑公司的竞争,而是更多的家建筑公司之间的竞争,从而更难达成合作协议,仍然难以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这时唯一的解决的办法就是外力的干涉,建立专门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表1左上角均衡下,建筑企业可以获得与非建筑安全世界同样的利润。

4、政府经济学在建筑安全方面的分析

政府决定一经形成,就有强制贯彻的效力,也就是说必然影响现实的经济。于是政府决定的形成过程是否符合效率资源配置的一种机制。政府决定的过程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它不可能像上述抽象模型那样去决策,而是要分析现实的机制,看他是否大体符合效率原则,是否可以进行某种改进。

对实际的状况的调查研究发现,发生事故后大部分的事故损失并非由企业承担,而是雇员及其家庭,以及社会共同承担。但是这种损失的转移,使事故的成本不进入企业的利润损失核算中。这样就会造成企业决策者对建筑安全投资的决策,在仅仅依据利润最大化原则指导下进行,如果政府不加干预,则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投入的积极性是有限的,并常常处于亏欠的状态。

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外部损失的存在使得个体投资决策这可能做出与社会利益最大化相违背的决策,看一下损失负担的结构,大部分损失由社会承担。由于通常是建筑企业控制事故风险方面起主导作用,事故水平将大大超过经济范围。这时,可以首先采取措施缩小内部损失和总损失的差距,使得损失更多的落在雇主肩上。在工业革命早期,即如此。其次,社会可以建立一个规范体系,使得建筑企业超脱利益限制,来改善工作环境。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满足建筑安全生产的需要。故此,我们提出“外部损失内部化”的策略:一方面加大经济激励,另一方面加强规章体系的约束力。

5、结论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建筑安全,其不再仅仅是死不死人、伤不伤人的问题,而是转变为真正的以人为本、全面关注每个劳动者的职业建筑安全健康上来。劳动者不但要求生命的保障,还对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生活环境、职业病防治等方面提出了需求,这是人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安全生产是一门科学,有其特有规律性,本文从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使其市场与现场的关系更加紧密,从决策的角度研究建筑安全理论。

参考文献:

[1]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十七版)[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2]罗云建筑安全经济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3]崔克清,张礼敬,淘刚,建筑安全工程与科学导论[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4]金龙哲,宋存义,建筑安全科学原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5]李如义,理论经济学概论[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建筑安全论文第2篇

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已建造了大量的民用和工业建筑。由于建筑物建造年代、使用年限、遭受不同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许多建筑物的安全性有待评定;特别是一些已完工或正在建设中的建筑由于各种待鉴定因素的影响,建筑物已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损伤,为此必须进行建筑物安全性鉴定。由于建筑产品的商品化、市场化,建筑物鉴定工作、鉴定结论将直接与各相关方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从而也导致了一些法律问题,做为建筑物安全性鉴定单位及鉴定人在鉴定工作中存在的各种技术和非技术问题值得探讨与研究,为此根据作者在部分建筑物结构安全性鉴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作者之见解,希能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文中若有不当之处,请同仁指正。二、关于建筑物安全性鉴定工作的几点思考在建筑物安全性鉴定工作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有待解决,有些纯为科学技术问题,有些则与科学技术水平无关。在建筑物安全性鉴定工作中可能会遇到许多问题,为此就下面问题谈几点看法:1、检测、鉴定工作的资质问题表面上看资质不是问题,其实不然。任何建筑物安全性鉴定工作的开展均依赖于检测数据,若检测数据全面、详细和准确,其鉴定工作的科学性也越强,然而什么样的检测数据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鉴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也就是经计量认证,取得检测资质、具有CMA章的单位,用经计量认证的检测仪器经持证上岗的技术人员检测的试验数据,在其出具的检测数据上盖有CMA章的检测数据方具有法律效力,其它单位或各人提供的数据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在实际工作中对建筑物安全性鉴定的资质问题似乎不完全明确,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的专家组进行的鉴定工作和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提供的鉴定报告也具有法律效力,但问题是盖有研究机构、相关学术团体印章的鉴定报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则不完全清楚,有些地方的人民法院承认其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有些地方的人民法院则不承认其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由此而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该问题应引起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2、检测、鉴定项目的科学性问题建筑物安全性鉴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科技含量较高的工作,由于建筑物建设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很多,涉及到的部门不少,如建设场地的地质勘察、建筑物的规划审批、设计、施工、监理及建筑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但本文主要探讨建筑物结构安全性鉴定工作中的有关技术问题。首先是材料强度检测问题。由于科学技术水平和检测技术和设备等方面的原因,检测工作中对所检测对象的检验数据的准确性问题本身可能就存在问题。如在砌体结构建筑中砂浆强度等级的准确评定是较为困难的一项工作,其影响抽检数据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抽检部位、灰缝厚度、已使用的时间等),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已建砌体柱的抗压强度设计值的确定也是较为困难的工作,其目前尚未见到砌体柱原位试验测试技术的有关文献;又如混凝土标准抗压强度的现场检测问题,不同的检测方法其检测结果经常存在不一致的问题;检测数量、检测部位的不同,同样也会影响检测数据。其次,目前有关规范并不完善,相关数据处理的可操作性不易把握,尽管规范采用了数理统计理论,但由于问题性质的不同,其统计处理的方法有待进一步研究,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对岩体抗压强度检测样本数量的要求,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就不同,相同地点的不同检测单位对同一工程可能会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同时按不同标准统计出的设计强度也不同,特别是样本变异性较大时更是如此。总之,这类问题很多这里就不再一一例出,但应该指出的是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数据应该是科学的、公正的,每一个技术人员所提供的数据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存在的问题是鉴定工作的依据问题。设计规范有国家和地方的规范,也有不同行业的规范,根据不同的规范要求,对同样的问题具有不同的抽样标准和评定标准,有时其检测数据的评定结果差异很大,问题是最终以那一本规范作为评定依据呢?目前不同的学者对其看法并不一致,设计单位、检测单位均希望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在已建建筑物受到损伤后,需对建设工程的许多环节进行检测、校核,其中包括对原设计文件的校核。在对设计文件进行校核时总会遇到一个问题,用什么计算手段对原设计计算内容进行校核呢?有些科技人员用PKPM程序、有的用TAT程序,有的用手算,随着不同检测部门的不同科技人员其校核结果均可能出现一定的差异,最后在对设计文件是否正确进行判断时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在复核结果同原设计文件相接近,而工程又有一定问题时,其判断更为困难(已排除了其它因素的影响)。目前有些部门对框架结构就用PKPM程序作为判断依据,而问题是用国内商业软件进行设计结果校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对检测项目和检测范围通常是由委托方指定的。实际上由于某一具体的工程项目包含许多相关子项目的检测,如对某一具体构件的有关项目的评定并不能最终保证构件(或结构)的安全性,委托方对检测项目和检测范围的指定常带有人为因素的影响。由于检测工作本身也是市场经济,检测费用是和检测项目相关的,检测项目越多,相应的费用也越高,为此甲方在委托任务时,一般是进行少数项目的检测,而被委托方也只能根据委托内容展开工作,从而可能会导致两种情况出现:(1)、检测内容无法完全解决甲方所需解决的问题,从儿导致事故的原因不在检测范围内,或者检测项目不全,检测范围不能含盖导致问题的所有原因。(2)、检测范围内的有关检测项目可满足设计和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而检测范围以外的相关检测项目不满足设计和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从而造成委托方对检测单位的误导作用。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后,检测鉴定单位和鉴定人均会承担较大的风险。3、鉴定工作中的法律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物安全性鉴定或建筑物损伤程度的鉴定工作存在许多法律问题有待解决或有待科技人员去学习。由于历史的原因,不同的部门均可进行建筑物安全性鉴定工作,人民法院需对检测、鉴定人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如前所述检测资质的审定应该问题不大,但鉴定人的资质又该如何认定呢?是否具有检测资质的人就有鉴定资质呢?或具有同专业的和工程师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就有鉴定资质呢?所有这些问题似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其次是鉴定单位对所提供的鉴定结论承担多少法律责任呢?一般建筑物的鉴定工作均会产生相应的民事责任,主要是相应的经济利益问题。对于正确的鉴定结论当然勿需多言,但对于不完全妥当的鉴定结论,由此又产生了相应的经济利益问题时,其经济责任该如何认定,赔偿比例又该如何确定?这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由于委托方采用不正当手段,而误导了鉴定结论,由此而产生的一些法律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国家规范中有些条文的规定可能本身就不科学,或者有些专家的个人观点通过国家规范的形式而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又由谁来承担呢?对于民事纠纷中关于建筑物的鉴定工作通常会由人民法院的法官来指定鉴定单位或鉴定人,而对其它有资质的鉴定单位或鉴定人的鉴定报告采取否认的作法,这本身即不科学又不合法,这其中也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总之,在建筑物的鉴定工作中存在许多法律问题,以上所述仅是其中的一部分,有些法律问题有待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解决。4、几点启示通过对以上问题的思考及过去的工程实践经验,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注意:(1)、加强有关建筑法规的学习和研究,深刻理解建筑法规的具体内涵和外延,依法进行建筑物的鉴定工作。(2)、检测、鉴定人员必须明确职责、依法办事,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加强对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的学习。(3)、增强科技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随着建筑行业的市场化,建筑行业的经济活动也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依法办事、提高自身素质是增强科技人员自我保护能力的最有效措施。(4)、增强科技人员的风险意识。在建筑物鉴定工作中存在许多风险,如建筑物检测过程中的意外伤害、鉴定结论的风险性等等,不加强风险意识的教育,就是对自己、单位和社会的不负责任,最后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5)、检测、鉴定工作一定要客观、公证。由于建筑活动的市场化、法制化,有意歪曲客观事实,为某一方谋利益的鉴定报告(或调查报告),最终是站不住脚的。科学和事实那是真实的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6)、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建筑物检测鉴定单位和人员的管理协调和与外部的协调工作,避免由于市场化而引起的不正当竟争行为从而导致的检测鉴定的不公证或违法行为,努力创早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三、结语本文通过对建筑物鉴定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和体会,探讨了建筑物鉴定工作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其根本意图在于要警钟常鸣,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当然作者的工作经历和学知还是有限的,若此文能起抛砖引玉之作用,也就达到了作者之目的。

建筑安全论文第3篇

1.1建筑施工及其安全管理的内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建筑施工,在建筑施工过程当中,任何一个操作环节出现问题或事故时都将其称之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故障。在建筑设计部门、工程管理单位出现安全事故的现象尤其突出,倘若施工人员未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问题,便会导致事故的发生,由此看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管理活动的统称,将减少事故发生频率作为首要目标。在安全管理流程中要强调责任的问题,这也是从根本上提升建筑管理安全性能的主要措施之一。1.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特点。由于建筑施工的建筑材料、生产管理元素的特殊性质,在管理方面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建筑施工材料的体积较大,导致施工作业难度加大,目前大多数居民住宅为高层或是多层楼房,楼房的宽度和长度都比其他领域的施工体积大,所以高空作业在所难免,而安全问题也屡见不鲜。第二,安全管理受到环境固定化的限制,由于建筑施工的位置固定,所以导致在该空间内会聚集大量施工人员以及施工设备,给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影响。第三,劳动力巨大,操作时间较长,随着工作时间的不断累积,施工人员的体力会大幅度下降,安全问题隐患便逐渐产生。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及作用

2.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是保证建筑工程顺利开展的重要内容,安全不仅与人们生活紧密相连,还会对社会的经济效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就目前而看,建筑行业是安全问题发生频率最高的领域,安全管理内容的有效实施,会从本质上预防问题的发生。通过合理进行预算,对高发事故的提前分析研究,寻求突破口,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获得额外的效益。在企业管理方面,安全管理会提升企业的公众信誉、社会地位,从而增强在市场的竞争力,这种社会效益最终便会转变成实际的经济效益。2.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作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作用是保证建筑施工能够按照预期计划顺利开展,从而实现建筑施工企业的基本目标,安全管理环节是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流程之一,通过对施工过程中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隐患问题采取改正的措施,来避免其影响施工建筑成本,达到降低事故发生频率,确保施工单位经济效益的目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还会对市场竞争起到积极的作用,对推动建筑工程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效应。

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影响因素

3.1人为以及材料影响因素。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贯穿建筑施工全过程的主要内容,在这期间人为因素以及材料因素对其有着重要的影响,工作人员主要包含建筑施工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人员的每一步操作流程都可能对安全管理造成影响,与此同时,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测工作是控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由此看来,施工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是重要的人为因素。材料因素的影响也不可小觑,建筑施工工程一般较大,所涉及的材料众多,对建筑材料的控制必须具备科学性、合理性,举例而言,钢筋、水泥等材料的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建筑的稳定性能。3.2环境以及施工工艺因素。建筑施工过程中受环境的影响十分明显,比如说,高温天气会加大施工人员的作业难度,并会造成施工人员出现中暑的现象,施工周围环境湿度较低,还会导致建筑浇筑过程中不易成型等问题,所以在设计环节时一定要对建筑周边的环境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免因特殊的地质因素或是水文条件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施工工艺因素也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工艺能否有效的得到实施,是安全施工的基础。浇筑工程的施工技术、铺设管道的应用工艺都是需要进行严格把控的,倘若出现技术方法使用不当的问题,便需要重新施工。

4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4.1建筑施工单位的竞争内容。在承包建筑工程时,为了提高自身企业的竞争力,采用不正当的行为,更有甚者严重违反了国家条例,对该领域的良性发展造成了破坏。这种问题是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通病,只注重短期的利益,不考虑未来该市场的走向,不仅无法保证施工人员的基本安全问题,还不能有效的按照国家要求去实施管理。在目前竞争压力如此激烈的情况下,如何确保市场稳步发展,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还能得到提升是重要的研究内容。4.2建筑施工管理内容。建筑施工行业的危险系数较大,施工的主要形式主要为高空作业和交叉式人为施工,周边环境也较为恶劣,在这样的施工条件下一旦遇到工期较紧的建筑施工作业,所带来的危险隐患是不言而喻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出现意外事故也在所难免,但目前劳动力集中聚集的情况仍然没有得到缓解,主要的施工方式还是手工操作,复杂的工作导致施工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日益增多。4.3行政管理内容。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行政管理的缺失是目前的主要问题之一,由于国家在该方面的法律法条和相应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外加建筑施工单位对行政管理缺乏重视和基本的认知了解,所以很少有施工单位具有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在相关的监管部门方面,也无法保证行政职责的有效性,不能发挥出其自身作用,从而降低了正常的发展速度。

5针对目前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提高安全管理性能的措施:第一,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这一环节首先需要该施工单位收集基本施工的安全规章制度,对各个作业流程进行规定,其次,制定该项目的操作指导计划,操作指导计划是对项目能否顺利开展的有效保证。这种措施可以规范施工人员的作业技术。第二,提高对建筑使用设备的重视程度,加强施工人员对机械仪器使用情况的了解情况,出现操作失误导致的事故问题现象,应该进行严厉的惩罚措施,这种措施是对仪器设备正常工作的有力保证。第三,增加安全管理的培训课程,因为大多数作业人员都来自农村,基本的安全意识较为缺乏,通过增加必要的培训课程,可以有效的提升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性能。

建筑安全论文第4篇

1.1国内外建筑施工安全现状

建筑业为事故多发行业,有关数据显示,全国各行业事故中,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排在交通业和采矿之后,位居第三[2]。我国政府在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显著提高了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然而,我国建筑业近年来的事故率依然偏高,其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所造成的损失是难以弥补的。在建筑业发达的欧美国家,建筑施工安全问题也依然存在,在一份对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五个欧洲国家的死亡率统计中可以看出,建筑业的死亡率在众行业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有着许多大规模的工程,由此带来的建筑事故也是频繁发生。建筑业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施工事故造成的损失在工程建设投资中占了很大的比重。在英国,该数据为5.5%,而美国为7.9%。在中国,虽然尚未有这方面的统计数据,但是从目前我国的安全管理现状分析,这一比例对比其他国家将会是只高不低[3]。

1.2国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原因的分析

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与不安全是作为一对相对概念存在的。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通常指的是在建筑施工生产作业中发生的,违背施工人员的意志无法控制,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事件,具有危害性。造成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有许多种,以事故原因的构成为划分依据,可以将建筑施工事故发生的原因归纳为:人为因素、物的不安全因素、管理缺陷以及外界变化的环境因素[4]。但是不论安全事故以何种形式表现,其背后总是隐藏着相关工作人员的麻痹大意,存有忽视安全的侥幸心理。据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型主要是: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和触电五类,如图1所示。

2福建省建筑安全施工因素分析

2.1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施工中由于各种不安全因素,存在多种安全隐患。其中,坠落意外、施工机械事故、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和坍塌等是主要出现的事故类型[4]。针对安全防护、货物搬运安全等项目,以福建省内主要城市的工程项目为调查对象设计调查问卷,问卷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为设计依据,选取基础施工,防火防电等五类施工中常见问题作为调查内容。问卷调查结果得分较低的项目就是目前做得不到位的项目。在所进行的五类现状的调查中,安全防护现状调查中的“高空作业没有佩戴安全带”这个现状得分最低,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这表示在福建省内对于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做得不到位。而从图1也可看出高空坠落在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中所占比例也是最大的。

2.2福建省建筑安全施工相关因素分析

通过对福建省内一些主要城市中的施工项目进行实地调查,我们可以发现建筑工程项目所表现出的不安全现状,排除人类的意识的麻痹大意或者其他意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建筑安全事故,建筑项目中存在的这些不安全因素就是诱发建筑安全事故的客观原因。从客观的不安全因素出发,利用专家调查法,通过向有经验的专家咨询、调查,筛选不安全因素的方法,从调查获得的六项不安全现状出发,归纳总结,探索出类发生频率较高的建筑安全事故:坠落意外、土方塌方、物体打击、建筑机械、起重机事故、爆炸火灾、触电、货物搬运。针对以上八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及其可能诱因设计调查问卷,通过在福建省内的一些工地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出以上建筑安全问题在福建省内主要由何种因素导致。比如安全坠落这类建筑安全事故的诱因如表1所示,从表2的调查结果可知,安全坠落事故主要原因是“高空作业未有适当的防护措施”。结合两份问卷的调查结果,采用美国格雷厄姆提出的作业条件(环境)危险性评价的LEC方法分析某一种状态的危险程度,建立危险等级。举例分析,结合表1中问卷的调查结果分析“高空坠落”这一个事故发生的危险程度。D=L•E•C。其中,D为作业条件的危险性;L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为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C为发生事故或者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表3为根据D的不同取值所对应的危险评价。分析两份问卷的调查结果,建立危险等级,可以确定L=6,E=6,C=15。“高空坠落”这一个事故发生的危险程度:D=L•E•C=6×6×15=540。所以这个项目就是属于极其危险的项目,不能继续作业,需要改,不然有很大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风险,降低企业效益。

3改善福建省内建筑安全施工的建议

3.1提高施工人员素质

为保证有关部门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加强在岗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及生产教育,使其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以降低事故发生率。施工一线人员如起重信号工等特种工作人员,必须在国家的有关规定下接受必要的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明之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监理人员必须由监理单位制定出统一的标准以及监理程序并严格执行,提高安全监理水平。

3.2规范施工操作

施工安全重在预防,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规制度和规章,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7]。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施工安全规范,包括《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规范。营造良好的生产氛围,防范于未然,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

3.3完善政府监管职能

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机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改进安全监管方式,加大相应的执法力度。在施工资质的招投标监管环节以及审查环节严把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关。逐步建立并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对于重大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必须严肃查处,迫使各方责任主体严格约束自身行为,使政府的监管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4结论及展望

建筑安全论文第5篇

在巨大的挑战面前,建筑行业若不能及时转换管理理念,调整管理思路,制定科学的管理模式,就会使自身工作陷入困境,导致各种问题发生。从当前我国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看,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管理问题不重视我国建筑行业在管理工作中,虽然大都宣称秉承和实行“以质量为本”的管理理念,提出“安全第一”的管理口号,但在实践中却不能有效贯彻“以安全为本,以生命为本”的管理理念,形式主义色彩严重。从我国建筑行业实践看,许多建筑公司在执业过程中片面突出经济利益,将职工视作为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手段和工具,缺少服务社会的敬业精神,在实践中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再从建筑工人的角度看,许多工人的自我管理意识和管理观念淡漠,对于消防安全问题不能给予充分重视。“目前,部分建筑工人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知之甚少,缺少安全防护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1〕由于管理理念和消防观念层面出现偏差,为消防安全问题的发生埋下了重重隐患。常言道“有什么样的认识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正确的认识是推动实践发展的思想前提”。在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树立正确的认识是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彻底,各种消防设施配置不健全出于最大程度的实现公司短期经济利益的需要,建筑行业的决策层和管理者大都不愿意投入较大的人力和财力,在提高建筑工地安全设备质量上下功夫,这是导致当前建筑行业消防问题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筑工地需要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的大小而进行消防设施的配置,对于大工程项目,消防设施的配置往往比较到位,而对于小的过程项目而言,其相应施工现场的消防配备就显得十分薄弱甚至不设置任何消防设备,这样就必然存在十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2〕除此之外,建筑公司在执业过程中虽然制定了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在实践中执行不力、责任不明确也是导致消防安全事件突发的重要原因。在实践中,几乎在每一个建筑工地都可以看到大量的关于消防安全管理宣传的口号,从表面看,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这些企业给人的第一印象。然而在实践中,为什么消防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呢?归根结底,是各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并没有得到落实。而导致此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即在于,各种规章制度虽然存在,但由于缺乏责任追究意识,使得这些制度停留于纸面,或者仅仅是企业进行自我宣传的口号而已。

3.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缺失也是导致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重要原因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出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政府通过“抓大放小”,可以为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壤和条件,这是保证市场经济快速、稳健发展的必须条件。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由于政府职能缺失导致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各种不利于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却十分突出。政府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处于指导、监督的地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和政府监管责任缺失直接相关。“长期以来,政府各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仅局限于大检查和标准化验收等固定程序,监管力度不够。再者,一些安全监督执法人员总体素质不高,也影响了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效果。”〔3〕

二、破解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难题的对策

常言道,“有压力就有动力”。面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困境问题,如果能积极转换思路,通过改革现有管理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就能够变压力为动力,找到促进有效解决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有效路径。“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面对挑战,如何从挑战中找到破解之路,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认为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效率。

1.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筑行业管理层能否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为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效率殚精竭智是制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效率的的前提因素。因为,健全的消防设施的配置、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的培养都需要公司投入大量的物力和财力,管理层如果不能充分认识到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就难以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在实践中,企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除了以制度的形式规范企业和职工的各种责任意识外,还要从财政制度方面规定企业用于消防安全方面的稳定投入。重视对上岗职工的安全培训,保证每一个人都在上岗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并及时奖励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优秀成绩的员工。如此以来,从企业高管到普通员工都能够高度重视消防阿全管理工作,也就为建立可靠的安全管理敌方确立了强有力的保障。

2.重视对职工素质的培养,提高建筑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为落实消防制度提供源头力量保障从我国消防事件发生的特点与规律看,职工消防意识淡薄是导致各种消防安全事件突发的重要原因,因此要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需要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应对消防安全事件的能力。“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是关系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经调查,近年来建筑工地火灾多是由于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4〕故而,加强对职工安全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是解决消防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

建筑安全论文第6篇

1.1建设单位。对于项目经理来说一部分项目经理缺乏应有的安全职责分配管理经验,他们在实施安全职责分配的时候没有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要求来进行,缺乏灵活性,这直接导致员工的安全职责分配不明确,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有一部分施工单位虽然聘请了安全职责分配监管人员,但那也只是流于形式,他们没有认清职责明确分配的重要性,经常会在职责分配工作中,不能做到“因人上岗”。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及时处理,势必会给建筑工程带来安全隐患,资金功效得不到最大发挥1.2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作为项目工程的承包商,是一种自负亏盈的法人组织,部分项目经理往往为了节省建筑施工成本,在材料的选购和人员职责的分配上的使用上比较随意,低质量的建筑材料经常会流向施工工地,同时低素质施工人员也经常会被分配到工地上,这无疑会给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从目前的一些施工工地上可以看出,部分施工单位没有尽到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义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视而不见,在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任用方面没有做到位。导致安全生产设施无法顺利到位,尤其是对一些特种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的使用方面,这无疑给员工的安全造成一定威胁。1.3监理单位。监理单位,顾名思义,监督与管理单位,其主要职责就是做好对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但是现实中往往却并非这样。一些监理单位只注重项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对于监理单位内部的员工职责分配却很少关注,尤其是对于监理单位内部重要职能部门员工的职责分配很少理会。这样会给施工单位多留下一些钻空子的机会,一些施工单位正是利用这一漏洞,在项目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没有按照建筑工程的规章制度来办事,无形中留下了安全隐患。对于施监理单位的总监来说,他们同时还没有做好对施工单位各部门之间员工的职责分配和监理工作,在施工职责报表的审查环节过于形式化,导致施工单位很容易瞒天过海。1.4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与基础,很多施工的细节问题都体现在施工设计图纸上,施工设计的合理与否会对工程的安全产生很大影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当代建筑的安全越发关注,他们不再是只注重建筑的大方美观,而是对建筑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更为关注。一些设计单位却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们只是单纯地将施工设计认为是自己的工作,完成设计任务即可,至于建筑工程的实际建设却都是施工单位的事,尤其是在建筑的关键设计部位,没有做明确的标注,这给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带来带来一定的阻碍。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思考

从上述阐释中,我们能够明确的知道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的责任,而并都是监理单位的责任,因为一项工程从开始到结束,上述这些单位都参与其中,任何一个单位出现了安全管理的问题,都有可能出现连锁反应,而影响整个建筑施工工程。针对上上述的安全管理职责分配,我们从中可以发现一些问题,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笔者作了如下思考:首先,落实责任,虽然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已经十分明确,但是大部分都没有落实下去,在施工期间,无论是监理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都没有将安全管理的问题放到重点位置上,为此更高级别的管理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条款将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实际上,我国法律已经对建筑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在这期间出现了任何问题,负责的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去管理,而出现了安全管理问题,一起后果都要责任人来承担。但是虽然国家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安全责任人往往都是形势,所起到的监管作用也比较小,等到出现了安全问题往往找不到相关责任人,这是安全管理缺失最重要的表现。因此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分配的第一步就是落实责任。其次,监理单位应该发挥应用的职责,监理单位在建筑施工中不仅仅要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监察,同时也应该对安全管理进行监察,如果发现了安全问题,要及时的上报,才能及时的解决,进而把安全隐患消除在摇篮中。如果某项工程中出现了性质十分恶劣的安全问题,监理单位可以根据相关法规处罚责任人,并且将责任人交由相关处置。只有监理单位充分的发挥监督的作用,才能最大程度的降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再次,建设单位也应该做好安全管理的工作,虽然一项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主要是负责建设资金,而且建设期间的任何问题与之关系并不大,但是建设单位也应该派专门人员进行质量以及安全管理监督,从建设单位的角度来规范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同时对监理单位也起到监督作用。最后,设计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也很重大,一项建筑工程开始施工之前,设计是最重要的工作,其设计质量好坏与安全管理水平高低息息相关,因此在设计单位在设计时一定要全方面考虑不断地优化设计方案,方案设计好之后,要经过逐渐以及相关人员的审定,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修改,只有审定完全通过之后才能运用。在审核的过程中,要重点对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地方进行审核,重点探究,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进行试验。在设计人员一定要清晰的描绘出设计图纸,重点的地方要表明,而且要有一定的文字说明,以便施工人员能够清晰设计思路。

建筑安全论文第7篇

项目参建各方人员必须非常熟悉并掌握什么是“生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危险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特别对什么是“三违”:“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非常了解并正确运用在工作实践中。根据《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中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分为三类:建设单位安全资料(A类)、监理单位安全资料(B类)、施工单位安全资料(C类)。

建设单位安全资料(A类)

需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填表A5《夜间施工审批手续粘贴单》;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后将专项方案报建设单位,填写表A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工程基本完工,建设单位要组织参建单位填写A7《建筑工程安全评价表》上报当地主管机构。

监理单位安全资料(B类)

监理单位首先要制定工程的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在工程开工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将监理人员名单、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报建设单位和项目资料建档;应当由公司到项目层层签订《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书》;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应当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做好记录;应当编写《监理安全日志》;应当收集有关监管部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回复单。主要使用的表格有B2.1《安全基本条件报审表》、B2.2《安全保证体系报审表》、B2.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告表》、B2.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审表》、B2.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B2.8《建筑超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申请表》、B2.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巡视检查表》、B2.11《日常监理安全检查记录》、B2.12《一般隐患监理通知单》、B2.14《重大隐患暂停施工令》、B2.15《重大隐患监理报告书》、B2.17《拒不整改/停工监理报告书》等。

施工单位安全资料(C类)

施工单位安全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报验资料、施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资料。内容范围非常大,施工单位安全资料必须随工程进度同步形成,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所用表格达几十种,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以下方面: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和总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考核方面;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方案报审方面;危险源辨识与监控管理方面;安全技术交底管理方面;安全检查管理方面;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班前安全活动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方面;安全防护设施费用及材料、个人防护用品管理方面;伤亡事故管理方面;安全标志管理方面;应急救援管理方面;安全生产带班管理方面等。工地现场还应根据工程特点、类型、施工组织方案等不同建立现场的安全专项资料,一般工地应设有:消防保卫安全资料、文明施工、基坑工程、洞口与临边防护、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建筑超重机械、吊装工程安全资料。最后工程应有分阶段的安全评价资料,全部归档管理。

建筑安全论文第8篇

论文参考文献的撰写表明了作者是站在什么样的高的,以什么起点来进行学术研究的,没有一定的文献阅读参考,怎么能反映对这个学术领域研究的动态。下面是学术参考网的小编整理的关于建筑安全论文参考文献,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建筑安全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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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春明.试论建筑结构设计安全度【J】.中国科技信息,2009(16).

[3]高杰媚.在建筑结构设计中如何提高建筑的安全性[J].中华民居,2012(05).

[4]钱伟.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与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0.

[5]林伟雄.浅谈发挥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能作用[J].中华建设,2010.

[6]陈远.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要点的探讨[J].建筑工程,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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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柴继红.浅议建筑安全事故的起因及预防措施[J].经济师,2012,01:283-284.

[3]潘毅.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与对策研究[J].现代装饰(理论),2012,03:1+3.

[4]马铁群.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成因及预防措施探讨[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2,06:84.

[5]曹汉斌.浅谈建筑安全事故原因及防范措施[J].建材与装饰(中旬刊),2008,05:447-448.

[6]王颖,胡双启,池致超,刘丽丽,李媛.建筑安全事故成因分析及预警管理的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1,07:1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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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海平.土建监理在保证实施质量中的作用[J].房地产导刊,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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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论文第9篇

1安全文化在建筑企业中的意义

在当前,很多建筑企业都注重生产的时效性,并且在管理经验上继承要多于创新,建筑措施和建筑行为多数属于规定性动作,而非自选动作。在企业建筑安全方面,只是遵照已有的规章制度和仅有的安全标语,或者是举办安全建筑座谈会等,这些安全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和一段时间内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但是缺陷在于维持的时间比较短,并且没有在多数施工人员身上形成一道稳固的、持久性的安全意识防线。一些施工人员对于安全施工管理甚至有抵制思想或者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这种意识必然会对他们的施工行为产生负面影响,并且还可能传染给其他施工人员,久而久之,在建筑企业中就会形成一种不良作风。不安全的施工行为是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并且不安全的施工行为一定会引起施工事故,这样在建筑企业的施工管理过程中需要每时每刻,在每一处监督企业人员遵守纪律,把安全意识放在各项工作当中,但是这种措施和制度看似简单,在执行方面却存在诸多的困难,很难行之有效的长期维持下去,由此也引发了管理上的漏洞,安全警钟长鸣成为时鸣时不鸣。这样建筑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形成一种文化概念就非常必要了,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因为它更加全面,并且更加注重对职工思想文化和道德理论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渗透和熏陶。这些工作的主要做法是通过企业教育、文化宣传、激励惩罚制度以及全体感染力等方式实现的,在不断提升施工人员安全素质的基础上影响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让职工从以前的被动管理变为主动执行,能够自觉的在生产行为中注意安全措施的使用和安全理念的融入,从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从安全督促变成我会安全,这种措施显示了企业安全文化科学合理的现代化内涵。

建筑企业安全文化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完善适合于企业发展的安全文化制度体系,能够不断增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力度,能够让企业的安全管理经验得到提升,从以往的制度管理变为科学管理,进而从根本上解决企业依靠上一级行政命令以及依靠个人意志的安全管理现象。建筑企业的安全文化作用不仅能够对建筑工人起到指导和约束的作用,更大的作用是有助于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建筑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并且安全文化建设承载着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所以建筑企业建设精品工程不但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还能够帮助企业在社会上铸就良好口碑,以此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国内的建筑市场上,能够进一步为企业迈进国际市场做出努力[1]。

其次,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提升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不断提升企业施工人员的安全文化素质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性要素,这样建立安全的企业文化能够有助于发现决策者的决策误差,以此提升建筑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隐患的发生,特别是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

2促进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措施

2.1安全文化氛围的营造

在建筑企业中,施工人员是基础,安全意识和安全措施也需要由人去把握,因此可以总结为人是安全生产的实践者,更是安全生产中最为活跃的因素。建筑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也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施工人员的心态关系到安全文化建设成果的好坏,因此人本思想在安全文化建设中尤为重要。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在施工现场加强关于安全生产的教育宣传工作。可以使用张贴标语的形式或者为员工播放安全事故短片,警示他们在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否则一旦引发安全事故,后果严重。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用心行动。对于特种从业人员还需要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最大程度地堵塞更重安全隐患和漏洞。

其次,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的规章制度应该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从企业现实出发,但是要注意操作性和执行性一定要强,否则只能是流于形式,对安全文化建设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规章制度的存在一方面是约束职工的不安全施工行为,另一方面是为了让他们把这些制度记在心中,从而影响到他们的施工行动。另外建立奖惩机制,让员工清楚的认识到,谁人遵守安全管理章程谁人获利,谁人违反安全行为谁人受罚,并且安全生产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持之以恒,由此让安全行为规范被职工自觉的遵守[2]。

2.2强化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

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需要塑造有良好思想、作风正直、技术精湛的施工人员,在企业中,每一个职工都需要树立较为强烈和先进的思想意识,一切从企业实际出发,创建出属于自己的施工特色之路。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建筑企业也不例外,良好的职业道德可以规范员工的思想和行为,那么建筑企业就应该在遵循建筑大环境中道德的基础上创建属于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然后形成一种习惯性行为,这样对员工来说既是激励又是约束。良好职业道德包含喜欢自己的工作,团结同事,热爱集体,有主人翁式的工作态度,严于律己,遵守职业规律,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并且遵章守纪。

2.3建立企业安全文化管理体系

安全文化管理体系的建立应该随着企业的发展有动态性的变化,并且不断完善,这样才能与时俱进,才能更为具体,更符合企业发展实际。

首先,建立安全教育警示机制。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教育要有案例才能起到警示作用,例如,施工人员在完成生产任务的过程中可以按照班组的形式,每天预习一下安全生产知识,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答比赛,在案例中找到施工人员的违法行为和不安全行为。

其次,安全培训内容的更新。安全培训内容包含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教育,也包含对危险事件的防范和发生事故以后的抢救行为。安全保障措施和卫生安全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安全文化的完善。

最后,预防风险模拟演练机制的构建。建筑企业根据施工对象以及施工环境的不同,组织员工有针对性的开展施工风险的实战演练,例如,由于忽视安全生产所引发的火灾事故,坠落事故以及触电事故等等。模拟演练过后如果真的发生危险,施工人员可以更加沉着、冷静、从容的面对,不至于惊慌失措,无从下手,给企业和员工自己都带来危险[3]。

3完善完整的组织体系意义

完善的安全组织体系能够让建筑施工的分工更加明确,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首先,需要对各种项目施工的操作流程进行规范,形成有序化、科学合理的施工程序。以此能够落实环环相扣的安全生产保障链,其次,企业要有安全信誉保证书,安全信誉是企业给员工和社会的承诺,阐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和安全的关系,并且还能够让员工树立为大局思考的意识。第三,安全文化生产还要从基层做起,在基础施工中加大安全文化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的硬件和软件环境。最后,在具体工程项目上,要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负责人,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安全隐患有人去排除,同时也通过设立这种职位对外对内彰显出企业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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