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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规划汇报材料优选九篇

时间:2022-12-11 15:14:18

免疫规划汇报材料

免疫规划汇报材料第1篇

为了保证我乡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动物免疫指标,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确保全乡无一例因工作未到位而引起人感染动物疫病,一些常见动物传染病基本得到防控,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和畜牧业正常发展。具体要求是:

(一)动物免疫密度要求: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猪瘟免疫率达100%,全面落实鸡新城疫、狂犬病的免疫。

(二)动物免疫标识佩带率要求:规模猪场免疫耳标佩带率达100%,农村散户饲养的生猪也要全面实施免疫标识管理,出栏生猪免疫标识佩戴率达100%。

(三)动物免疫记录和档案要求:继续全面推行《动物免疫证》入户,扎实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工作,所有免疫过的畜禽都要逐户填写好免疫记录表,并要进行汇总,乡、村汇总表要有领导签字和公章。专业户和饲养场列属地村管理,免疫档案到户。乡兽医站要将村以上汇总表及时上报县畜牧水产局。

工作步骤

具体工作步骤大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步:调查摸底,筹备物资。(3月16日—3月22日)

主要做好两件事:

1、调查摸底。各村动物防疫员要摸清所辖村畜禽存栏数,专业户、规模场数量,并建立养殖档案。

2、筹备物资。乡畜牧兽医站根据调查摸底得来的畜禽养殖数量,调入储备有关防疫物资,起草打印有关材料、文件,并及时添置、更新防疫设备。

第二步:宣传发动,落实责任。(3月23日—3月30日)

主要做好三件事:

1、召开全乡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会议内容:一是传达上级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回顾上年动物防疫工作;三是布署安排现阶段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四是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

2、宣传发动。在各村村务公开栏上注明这次春季动物防疫免疫项目、免疫时间、免疫要求,未纳入财政预算免疫项目收费标准等。要充分利用会议、专栏、标语、入户等一切可利用形式大张旗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县春季动物防疫有关文件精神。

3、落实责任。依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工作机制抓好落实。各村村主干要亲自抓春季防疫工作,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村分管干部是主要责任人,村动物防疫员是具体负责人,全力以赴抓好防疫工作,以确保春防工作全面完成。

第三步:对照标准,组织实施(3月31日一4月25日)。

主要做好四件事。

1、科学免疫。首先要保管好疫苗,确保疫苗质量;其次要严格做好器械,注射部位的消毒工作;三是疫苗的剂量、注射部位要准确;四是要严格执行免疫程序。

2、落实任务。要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既要抓好散养户畜禽的免疫,又要督促规模养殖场搞好畜禽免疫。免疫密度要求是:禽流感、“五号病”、猪瘟、猪蓝耳病免疫率达100%,全面落实鸡新城疫、狂犬病的免疫。通过做好重点动物疫病的免疫,带动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

3、普及标识。结合春防,切实做好免疫标识的佩带工作。

4、健全档案。按畜主、免疫时间、免疫地点、免疫动物种类、数量、疫苗用量、疫苗生产厂家、疫苗种类、疫苗批号、防疫员、反应情况、畜主签名等逐项进行登记建档,村、乡要有汇总表,表要有领导签字和公章,专业户和饲养场(公司)按属地管理,实行逐户登记造册,每村建立一个档案袋

第四步:整理资料,总结工作,迎接检查。(4月26日—4月29日)

主要做好四件事:

1、整理资料。各村将做好的免疫档案交乡兽医站,乡兽医站根据这些材料进行全乡春季动物防疫情况汇总,并上报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2、对全乡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向乡主要领导和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汇报。

3、按上级有关要求,补缺补漏,迎接检查。

4、视工作具体情况决定召开总结、表彰会。

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乡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负总责,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实责,成员由兽医、财政、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兽医站站长任副组长具体抓,成员由兽医站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组成,确保领导和组织力量到位。同时及时召开村主任和各村防疫员会议,安排部署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明确村主任为村级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各村指定一名村干部负责抓好本项工作,并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时间,任务和要求。

(二)技术保障,资金扶持。

乡兽医站工作人员组织村级防疫员进行免疫注射的岗前强化培训,重点是技术操作的规范性、针剂的配制、剂量的控制、疫苗的保管和贮存,以及卡耳标等操作技术,并分片负责全程技术指导。同时,乡村两级在人员资金上予以保障,做到乡全力以赴,村尽其所能,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1、宣传到位。首先是召开相关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周密组织;其次是在村所在地和人员聚集的地方张贴标语,营造氛围;第三是设立宣传栏,主要是宣传动物疫病防治知识,有关法律、法规,重点是人畜共患病和禽流感等相关知识,以及事先告知每村春防时间、人员安排和防疫员联系电话,方便群众;第四是入户了解情况,边摸底、边宣传,提高群众对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合理安排。将10个村按行政区域划分为3个责任片区,上片片区负责富湖、竹源、大游3个村,中片片区负责吴山、后洋、村头、万安4个村,下片片区负责连墩、浦潭、王元3个村。各片区确定一位组长,由业务熟练,有一定基础和经验的同志担任。成立防疫协调指导组,由兽医站二位技术人员组成,乡兽医技术人员分别负责各片区的技术指导。时间上合理安排,白天主要是防疫牲畜,晚上主要是防疫家禽。

3、讲求实效。重点做好禽流感、“五号病”、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的免疫,通过做好重点疫病的免疫带动其他疫病的免疫。

免疫规划汇报材料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深入科学发展观统领防控工作全局,切实履行“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职责,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牛出败等动物疫病,以建立长效机制为基础,为提高防控能力为核心,以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卫生为目标,以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为依托,不断提高预警、预报、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确保我镇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二、总体目标

(一)免疫目标。

2014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五种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疫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达到70%以上。

(二)档案的建立和保存。

在完成免疫工作基础上,要以村委会为单位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对猪全面实施佩戴二维码标识,牛羊佩戴免疫耳标。农村散养户及养殖专业户的免疫档案由镇畜牧兽医站建立保存。

(三)建立免疫示范村。

每个村委会至少建立2个以上免疫示范村。在免疫示范村范围内,强制免疫动物的免疫率、猪二维码标识的佩带率、免疫证的发证率和建档率均达100%。非免疫示范村的猪二维码标识的佩带率和动物免疫的建档率至少达90%以上。以后各村委会的免疫示范村以每年2个村以上的速度增加。

三、免疫原则及免疫程序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剂量和方法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使用。

四、实施步骤

春季集中免疫时间短,接种的疫苗种类多,技术要求高。各村要科学安排猪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和猪瘟等各种疫苗的接种时间,避免在短时间内连续注射疫苗的现象。春季免疫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

3月初召开春季动物免疫工作部署会议,广泛宣传动物免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疫苗组织、器械购置、人员组织等准备工作,抓紧时间安排做好春季免疫操作技术培训班。

(二)集中免疫阶段

按上述的免疫原则和要求,3月10日至5月上旬,对所有的家禽和家畜开展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接种。并在规定的免疫时间后抽检血清进行免疫抗体监测。

(三)补漏复查阶段

5月初,各村委会自行组织检查验收,查漏补缺,补免补防,并进一步完善免疫档案。

(四)总结阶段

5月30日前,春季动物免疫工作全部结束,认真做好春防的总结,档案材料汇总和上报工作。

(五)迎检阶段

6月份,准备迎接国家和省里的检查,做好相关的材料准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是预防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免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一定要充分做好春防的准备工作,做到措施更具体,目标更明确,要求更严格。要相应成立免疫领导小组、技术小组,制定免疫方案,组织召开主要领导、村委会干部和村畜牧兽医员参加的动物免疫动员大会,部署任务,分片包干,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开展动物免疫工作,向社会宣传动物免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全社会各界的支持。

(二)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采用县、镇二级培训机制。培训内容包括免疫操作方法、疫苗的使用及注意事项、免疫效果监测、疫苗的运输、储存、免疫档案的建立等内容,采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以切实提高基层防疫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经费保障

镇政府应采取多种办法和多种渠道,积极筹措疫苗费用、耳标钳、免疫器具、消毒药品、急救药品、业务培训、冷链维修运转、村级防疫员补助等经费。

(四)疫苗组织及供应

镇政府必须加强强制免疫用疫苗管理,规范疫苗进出库制度。要按“高效、精确、节约”的原则使用疫苗,严格根据免疫进度领取疫苗,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强制免疫用疫苗的组织和供应工作。各乡镇对疫苗储存的冷链设备要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疫苗安全存放,有效使用。特别是在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要对村级防疫员使用的携带式冷藏箱的保温性能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的应及时修理或报废,以保证疫苗质量。

(五)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效果监测是检查免疫接种成败的重要手段,是制定补免计划、免疫程序的基础。实行常年监测、集中监测和随机抽检监测相结合的机制,重点在集中免疫后根据免疫的进度组织开展免疫效果的监测,并对其监测结果进行汇总、评价,于5月30日前上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诊断试剂和相关用品的订购,以免贻误监测工作开展。县畜牧兽医局将组织免疫抗体监测组,不定期到各村委会和各饲养场,进行抗体随机检测和效果评价,并以监测结果做为评价各乡镇免疫效果的主要依据。

(六)检查、督导、验收和总结

在免疫工作开展后,镇畜牧站要组织有关领导及业务技术骨干,到各村委会、自然村检查督促免疫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阶段性总结和阶段性汇报。免疫工作基本结束后,每个村委会应进行自我验收或由县畜牧兽医局组织抽查验收。

六、其他要求

(一)对调出县境的非屠宰家禽和非屠宰家畜在调运前2周分别进行一次禽流感免疫和口蹄疫免疫。未按规定免疫的家禽家畜,防疫监督机构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满2周龄的雏禽除外)。

(二)尽量减少免疫应激反应。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规定,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生不良反应时,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避免饲养者的损失。同时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免疫规划汇报材料第3篇

一、目标人群、工作指标和时间安排

(一)目标人群

全县所有8月龄~14岁儿童。上述目标人群,无论其既往免疫史及麻疹患病史如何,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的儿童均接种1剂次(0.5毫升)麻疹疫苗。

(二)工作指标

以乡镇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分年龄组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通过开展强化免疫,短期内迅速提高适龄儿童免疫水平,巩固人群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传播。

(三)时间安排

实施,分两个阶段进行。8月份为活动准备阶段,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实施、社会宣传动员和人员培训等;9月份为接种实施阶段,1-8日开展目标人群摸底调查,11-18日现场接种,21-30日评估总结。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相关部门职责

县政府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王宏伟副县长任组长,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药监局、县妇联、广电局、各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本辖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方案和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理方案,负责活动全过程的技术培训与指导,督导和评估。卫生部门和疾控机构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保证接种安全和接种效果,及时有效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教育部门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负责学校中1995年9月1日后出生学生的摸底调查、登记、报告、接种通知的发放和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所有在校14周岁以下年龄学生全部得到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临时接种点的场所安排和现场组织工作,确保接种安全,防止发生群体性心因反应。

财政部门要大力支持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切实保障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经费,包括接种补助经费和宣传、培训、冷链运转、调查摸底、督导与评估等相关经费。

药监部门负责对强化免疫所需疫苗的流通环节进行监管,保证疫苗质量。

广电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社会宣传和跟踪报道。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及相关组织机构要层层召开会议,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强化免疫活动,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各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村(居)委会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对辖区居民的强化免疫活动宣传动员,并负责辖区8月龄至14周岁儿童的摸底调查、接种通知发放、登记和报告工作,尤其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和边远地区目标人群的主动搜索工作。

(二)人员培训、社会动员和宣传

疾控中心负责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应包括所有参与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强化免疫目标人群、时间、工作指标,宣传动员方法,目标人群摸底登记,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证和接种技术规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风险沟通,督导与评估方法、总结报告的相关要求等。

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和动员,与媒体密切协作,利用公众关注高的主要时间、主要节目、主要版面,在全县集中营造强化免疫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公众及时了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意义,消除麻疹的策略和措施、麻疹的危害与预防方法和本次活动的具体形式、标识、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信息,强化公众对强化免疫的理性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配合工作人员接受摸底调查,并按照告知的时间及时到指定接种点接受麻疹疫苗接种。

(三)目标人群摸底调查

要提前做好辖区内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对发现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予以补建接种卡、接种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摸底调查人员采取入户或通过学校、托幼机构等方式给家长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通知单》(附件1),向公众面对面进行宣传动员,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接种时应携带接种证等事项,负责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2),对学龄前、散居校外儿童和在园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小区、楼群)、年龄组进行登记;在校学生分年级、班级进行登记。并报告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3)。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中心要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调查摸底情况。县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地区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针对学龄前和散居校外儿童,农村地区由乡村医生会同乡村干部、村长、妇女主任逐村逐户进行摸底登记;县城区和乡镇街道由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和地段防疫医生、乡镇疾控人员会同社区(居委)干部分片挨家挨户进行摸底登记。学龄前在园儿童摸底登记由经过培训的老师会同地段防疫医生进行摸底登记。在校学生摸底登记由经过培训的老师分年级、班级登记造册进行摸底。农场、森工等系统的适龄儿童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摸底登记。

在摸底调查的同时,对6岁及以下儿童登记常规免疫接种情况,填写《全省0~6岁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调查摸底登记表》(附件5),并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汇总,填写《全省0~6岁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6)。

(四)接种准备与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做好强化免疫所需人员、物资(疫苗、注射器、急救药品和器材等)和经费保障。

1、疫苗准备。要在8月底前将强化免疫所需疫苗、注射器准备到位。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疾控中心根据疫苗需求计划逐级下发,相关单位要做好麻疹疫苗等相关物资的收发登记工作,保证麻疹疫苗、注射器和相关物资的合理分发,避免浪费。

2、接种点设置。要根据摸底儿童数和目标人群分布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接种点,制定接种实施时间表,安排接种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强化免疫过程中,除已取得资质的预防接种点外,各地还可根据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在医疗机构、学校或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临时接种点的设置须经县卫生局指定和许可,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学校可在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接种点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接种点的要求,兼顾方便群众,便于强化免疫工作的实施。对于无法到定点接种的目标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开展接种。为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质量和较高的接种率,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各接种点实行日接种,并适当延长每天的服务时间。

3、人员准备。原则上常规免疫接种点地点及人员配置不变。为了满足强化免疫需求,可适当增配医务人员,增配医务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安排足够人员,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在接种工作开展前确定好参与的人员、负责人等,并建立联系手册,便于沟通与联络。在农村或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立巡回搜索组,在强化免疫集中接种的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进行再通知,再动员,尽量让应种儿童及早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

4、接种实施。每个强化免疫现场接种点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组织、预检登记、接种和异常反应监测处置等各环节,并根据目标人群多少适当增减工作人员数量。现场工作人员要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和登记。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要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学校等集体单位临时设置的接种点,更要严密组织、严格实施,防止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发生。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强化免疫接种与最后一次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给予补证或补登;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后的条件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对于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如本次强化免疫接种麻疹疫苗符合常规接种相应程序的,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次,登记入常规接种。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疾控部门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在强化免疫期间,建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双日报告”制度,所有接种单位每两日进行异常反应报告,无异常反应的进行零报告,报告从强化免疫开始时执行,至活动结束15天后停止。

结合强化免疫特点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方案,及时做好强化免疫活动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工作。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麻疹疫苗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相关信息。

四、督导检查和评估

(一)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强化免疫活动的督导。县级应保证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名县级人员进行督导。同时,各级还应成立巡回督导组,对工作薄弱地区加强督导。要做好督导人员的培训,统一督导内容、督导方法和评价表格,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督导工作在强化免疫的准备、实施及评估阶段均应开展。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强化免疫准备阶段重点督导经费保障、宣传、培训、摸底登记、物资和接种现场的准备情况;现场实施阶段重点督导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安全注射情况、接种人员资质、知晓率等情况;后期督导接种及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具体督导内容与方法参见《黑龙江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督导方案》。

(二)按照《黑龙江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评估方案》,强化免疫接种前和接种后的评估工作。免疫现场接种前,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等进行调查评估。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或系统评估,评估的重点应是麻疹发病高危地区或容易漏种的人群和区域。

五、资料收集、总结和报告

免疫规划汇报材料第4篇

【关键词】  麻疹  疫情  监测系统  免疫

        随着我国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的证实,消除麻疹工作越来越成为免疫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大兴安岭地区麻疹监测系统不断完善,麻疹监测质量逐年提高,现将我区2008~2010年麻疹疫情进行分析,以便了解监测系统现状,发现监测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今后的工作。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来源  疫情资料来自大兴安岭地区2008~2010年麻疹疫情专病系统报告的麻疹流病学资料;接种率资料来自全区的常规接种率报表。

        1.2 统计分析  采用excel软件整理、统计上述资料。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概况 2008~2010年大兴安岭地区共报告麻疹疑似病例55例,报告发病率为0.1918~9.671/10万;根据流行病学资料及实验室检测结果,最终确诊病例55例,疑似病例报告数由2008年的1例上升到 2010年50例,呈逐年升高趋势。2008年确诊病例数最少,仅有1例。散发病例占63.64%(35/55),爆发病例占36.36%(20/55),见表1。

        表1  大兴安岭地区2008~2010年麻疹发病情况汇总 

         

        2.2 地区分布  除呼中区外,辖区内6个县(区)均有疑似病例报告,均为确诊病例,全区无死亡病例。

        2.3 时间分布  2-8月均有病例报告,病例集中在4~6月,占全部病例的83.64%(46/55),有明显的春季流行高峰。

        2.4 年龄分布  2008-2010年麻疹病例各年龄组均有发病,最小5个月,最大44岁。主要分布在20-45岁成人,其中2008年、2009年、2010年麻疹病例数分别为1例、2例、35例,分别占当年麻疹发病病例数的100%、50%、70%。此外<8个月龄共报告5例,均为散发病例,这属于不可预防病例; 8月龄~9岁组发病5例,10~19岁组发病7例,20~45岁组发病38例。 

        从2008年-2010年各年龄组麻疹发病分布情况可以看出,20-45岁成人组新发病人数多于小年龄组,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具体年龄分布见表2。

        表2 大兴安岭地区2008年~2010年麻疹疫情新发病例年龄分布

         

        根据《基本信息系统》人口数据计算,2008-2010年,每年20-45岁人群发病率均为各年龄组最高,均大于其他年龄组。

       2.5 免疫史  根据麻疹监测系统报告,2008、2009、2010年无免疫史的麻疹病例分别为0例、4例(2例为成人回忆,1例未到免疫月龄、1例因患病推迟接种)、3例(均未到免疫月龄)分别占当年麻疹总病例数在0%、100%、6%;有免疫史的麻疹病例分别为0例、0例、12例分别占当年麻疹总病例数在0%、0%、24%;免疫史不详的麻疹病例分别为1例、0例、35例分别占当年麻疹总病例数在100%、0%、70%。具体情况见表3。

        表3  大兴安岭地2008~2010年麻疹疫情各病例免疫史状况  

         

        2.6 麻疹爆发情况  爆发疫情主要分布在3-5月,2008-2010年爆发次数分别为0、0、3次。2010年3起爆发病例为20例,占当年麻疹发病总数的40%。

        3 讨论

        大兴安岭地区自建立麻疹疫情专报系统后,麻疹监测系统更趋完善,监测质量和报告灵敏性不断提高,麻疹病例报告率由2008年0.1918/10万上升到2010年的9.671/10万。而麻疹检测系统敏感性差则不容易及时发现疫情,易造成疫情的蔓延[1]。

        2008年以来8月龄~19岁儿童仅发生12例麻疹病例,这是由于自我区实行麻疹疫苗8个月龄初种、18-24月龄(以往为7岁)加强的2针次免疫以来,麻疹疫苗(或含麻疹成分疫苗)常规、加强接种率均以乡为单位在95%以上。同时,通过针对个别地区爆发麻疹疫情情况,对当地群众进行了麻疹疫苗的应急接种,也进一步说明了保持高质量常规免疫、适时对重点人群应急接种或强免对提高免疫覆盖率、巩固人群免疫屏障和控制麻疹流行有显著作用[2]。 

        同时,从材料中可知,2008年以来我区的麻疹发病模式以散发为主,兼有局部小暴发,尽管78.18%(43/55)的病例免疫史为0或不详,但仍有21.82%(12/55)的病例有2~3次免疫史,说明我区计划免疫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麻疹疫苗的接种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通过材料分析,20-45岁成年人发病较多。这与20世纪80年代,我区计划免疫刚刚起步,冷链系统不完善,此前出生的人群未能得到很好的疫苗接种,而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不断开展,麻疹的发病率大幅度降低,该年龄段人群通过隐性感染获得免疫的机会大大减少,20岁以上成年人麻疹易感者累积,因此麻疹发病率较高。

        以上分析表明,为搞好麻疹控制工作,在加强麻疹疫苗常规免疫(包括初免、加强)工作的同时,应重点加强薄弱地区、薄弱环节的工作,适时在目标人群中开展强化免疫,消除免疫空白点,提高人群免疫水平,更加完善麻疹监测系统,大力开展麻疹疫苗的接种,控制和预防麻疹暴发的同时,控制和预防风疹暴发,为消除麻疹做好扎实工作。

        参 考 文 献

免疫规划汇报材料第5篇

为继续加大乙肝防控力度,消除免疫空白儿童,实现卫生部《**-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7]1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乡镇为单位,15岁以下儿童(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乙肝疫苗全程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对象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经调查未接种或未完成3针次乙肝疫苗接种的儿童。

既往有乙肝病史或乙肝两对半检查中有一项阳性者,不予补种。

三、疫苗规格、补种针次和免疫程序

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使用5μg酵母苗,1992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使用10μg酵母苗。

既往未接种乙肝疫苗(包括免疫史不清)者,应补种3针次;既往接种少于3针者,应补足3针。

免疫程序按照0、1、6月程序接种。第二针与第一针的间隔时间应≥28天,第三针与第二针间隔时间应≥60天。

四、时间安排

查漏补种工作分两年完成:2007年完成小学及小学以下儿童及相应年龄散居儿童(1995年1月1日至现场接种期间出生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2008年完成1992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

(一)2007年8月中旬前县级完成工作部署。制订下发《2007-2008年**县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召开乡镇师资培训会议并进行部署动员。

(二)2007年8月25日前,各乡镇完成参与查漏补种工作接种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逐级下发乙肝疫苗和配套注射器至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

(三)2007年9月5日前,各乡镇完成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负责查验免疫史的班主任老师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2007年9月15日前各学校、托幼机构完成所有新生的查验证工作和所有在校学生乙肝免疫史摸底调查工作。

(五)组织实施2007年度乙肝疫苗接种。

1、无免疫史儿童

(1)2007年10月完成第一针乙肝疫苗的补种工作;

(2)2007年11月完成第二针乙肝疫苗的补种工作;

(3)2008年3-4月完成第三针乙肝疫苗的补种工作。

2、免疫史不全儿童

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乙肝疫苗的补种工作。

(六)2007年12月底前,各乡镇卫生院逐级上报2007年度查漏补种工作进度资料。2008年5月底前逐级完成资料收集、统计和活动总结并上报。

(七)2008年度查漏补种工作启动时间将根据疫苗及注射器到位时间另行通知。

五、技术措施

(一)人员培训

为确保各乡镇能按统一方案完成查漏补种工作,接种人员必须是经培训合格的卫生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查漏补种的目的、意义;查漏补种对象、时间、工作目标;应种对象的判定方法;疫苗及注射器使用、管理的要求;接种现场禁忌症和接种技术的掌握、副反应的报告与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上报与保存;督导、评估与总结等。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和各学区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负责本乡镇辖区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学校、托幼机构摸底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要协同本乡镇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共同拟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对学校政教主任、托幼机构负责人和班主任老师按时进行培训,培训要突出摸底调查的相关知识内容,并下发培训教材。所有培训对象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二)摸底调查

以村(居)为单位开展摸底调查,调查对象为辖区内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中所有适龄儿童。各地承担摸底调查工作的科室和人员要加强重点地区的查漏补种工作,特别是流动儿童聚集地适龄儿童的排查工作。

调查内容为乙肝疫苗免疫史、乙肝病史、乙肝两对半检测结果。调查人员按要求对需要接种乙肝疫苗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认真填写《浙江省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摸底调查及补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各预防接种门诊(点)要保存好本次查漏补种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以便检查、校对。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结合新入学、入托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对所有在校、在园(所)儿童进行摸底调查,并确定查验证工作责任人和当地卫生部门做好工作联系。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做好业务技术指导,在摸底调查过程中要及时帮助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解决疑难问题,确保摸底调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学校政教主任和托幼机构负责人负责本校或本园(所)儿童摸底调查的全面工作,督促各班按时进行摸底调查,和卫生部门沟通,及时解决各班在摸底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各班摸底调查工作实施质量控制。各班主任老师负责本班儿童的摸底调查工作,通过核查预防接种证、询问家长等查清儿童乙肝等疫苗免疫史、乙肝病史及乙肝二对半检测结果,认真填写《浙江省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摸底调查及补种情况登记表》,对需补种儿童发放“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告家长通知书”(见附件6)。

(三)免疫史判断

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史应结合接种证、接种卡和家长回忆综合判断。有接种证者以接种证为准;无接种证者以接种卡为准;无证无卡者,以家长回忆为准;无证无卡且家长回忆不清(即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

(四)接种预约

接种前要有书面告知书进行预约,尤其是要落实好乙肝疫苗第二、三针接种的衔接工作。由于乙肝疫苗需接种3针,且第二、三针间隔时间较长,在接种第一针和接种第二、三针前,要采取有效方式,及时通知每一个接种对象,落实好相关衔接工作。

(五)现场接种准备与实施

为保证接种质量,本次采用定点接种的方式。由于本次涉及接种对象数量众多,为保证全县接种工作能按时完成,人口较多地区较大乡镇要科学合理设置接种点;接种点设置情况要与摸底调查情况同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县卫生局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接种工作。为方便在校在园(所)儿童补种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可在学校、托幼机构设置临时接种点。每个接种点都应有明显的标识和禁忌症告示。

接种时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本《实施方案》进行,有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一律不予接种,并做好副反应处理的准备工作;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进行安全接种,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处理;接种后接种人员要按规范做好接种记录,及时登记录入接种证(卡)。

整个查漏补种工作期间对新发现的或新到达的未接种或未完成3针次乙肝疫苗接种的儿童都必须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并作常规报告。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

在查漏补种过程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技术指导并要落实专人负责异常反应监测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指定专人进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发生反应时,要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进行处理,同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

(七)督导与快速评估

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联合成立二个工作督查组,下设八个技术督导、评估小组,分片负责,自接种准备阶段就开始督导,补种工作结束后进行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处理,以保证查漏补种工作能顺利进行。督导人员名单见附件7。

各年度查漏补种工作完成后,督导组卫生工作人员要按《实施方案》要求在学校、企业和流动人口聚集地等场所对查漏补种工作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地区,如流动人口聚集地、大型工地、市场、边远山区、常规免疫薄弱区域。并根据评估结果再进行补种。

快速评估的方法及要求如下:全县在补种工作结束后的两天之内,统一开展接种率评估。评估方法:每个片区随机抽查1个乡(镇、办事处),每个乡(镇、办事处)以卫生院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抽查3个村(居),每村(居)入户调查10名儿童,累计调查30名儿童(实施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期间不在本地的儿童也要调查,注明来源,但不计入30名儿童之内)。结果的判定以接种登记记录或儿童家长回忆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接种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

评估现场应填写《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表》(见附件4)。完成快速评估后,要及时汇总到《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汇总表》(见附件5),并计算本次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

(八)资料汇总与报告

查漏补种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卫生院于2008年5月5日前按要求汇总数据上报各中心卫生院,各中心卫生院于5月8日前汇总有关数据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5月10日前汇总全县接种数据,并形成工作总结于5月10日前上报市疾控中心及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和县财政局。

六、职责分工

(一)本次活动实施免费接种,其中乙肝疫苗、注射器经费由省财政支出,其他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各乡镇要做好计划制订、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和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的作用,以保证本项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县教育局和学区负责对学校、托幼机构实施查漏补种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托幼机构落实查漏补种责任制;组织学校、托幼机构查漏补种责任人参加培训;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考评内容,并加强督导检查。

(三)县卫生局负责查漏补种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做好人、财、物的调配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参与查漏补种活动,并加强督导检查。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并做好疫苗的运输、分发工作,对参与查漏补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加强技术指导工作,在疫苗补种工作完成阶段做好资料汇总和分析工作。

(五)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和接种工作,对参与查漏补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补种工作完成阶段做好资料汇总和分析工作。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保证每个行政村有一名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参加摸底动员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能登记掌握所有目标儿童。

免疫规划汇报材料第6篇

1、常规免疫:全年安排12次接种,每月1日为关坪片接种日。2日为金竹片接日;3日为威箐片接种日;4日为乐民片接种日;各接种点疫苗由防保组人用冷藏箱当日运送到接种点。村医必须做好每次冷链运转《常规免疫完成情况记录表》,以便进行通知接种。

2、乙肝项目的管理:做好乙肝查漏补种工作,保证补种率≥95%以上;要求各村加强孕产妇摸底,掌握在家出生的新生儿动向,24小时内及时给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保证在项目结束后在家分娩的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率≥90%以上,同时,结合新农合政策,动员孕妇住院分娩,提高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率达95%以上。

3、冷链管理:做好冰相、冰柜、冷藏包的维护,建立冷藏包领发登记。

4、卡证管理:6岁以下儿童建卡率≥95%,(本地户口儿童出生后1月内;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完成建卡建证,卡证吻合率95%,逐月依次填写登记,卡面保持清晰,项目填写完整,正卡由防保组统一保管,副卡由各行政村卫生站登记保存,各村副卡、接种证必须与正卡吻合;接种证的发放作好发放登记。各行政村卫生站防疫员要在月末上交本月本村儿童出生名单,及时上报月龄报表,并及时从正卡转录本村本月儿童接种信息到副卡上。

5、加强流动人口儿童、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6岁以下流动儿童建卡率≥95%,五苗单苗接种率≥95%,各村卫生室每年开展2次流动儿童调查及查漏补种活动,开展一次流动人口集聚地儿童接种抽样调查,做好外来流动人口、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工作。

6、定点接种:

(1)继续抓好和完善定点接种,对一年来定点接种质量、接种率进行认真评估,对定点接种点的设置是否合理进行分析;

(2)对定点接种点设施的投入,配置好相应物资;

(3)加强对定点接种人员的培训,接种要严格按照《计划免疫接种技术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4)进一步搞好定点接种点的建设,按定点接种点实施规范的要求建立的合格预防接种门诊,各延伸接种点逐步按预防接种门诊的要求达到定点实施规范的要求

(5)按定点接种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按时上报接种成果报表。

7、计免资料管理:

对上级印发的文件、计划、通知及各种资料做好收发登记。掌握如下资料:(1)以村为单位的总人口数、性别构成、0-6岁儿童数;(2)行政区划及托幼资料;(3)镇村防保网络人员分布;(4)接种器材帐目登记;(5)各种生物制品的领发登记;(6)每次冷链运转的接种成果报表;(7)疫情疫点调查处理,计免针对疾病的个案登记资料;(8)计免工作计划、文件、通知、总结、检查记录等资料;(9)计免保偿资料;(10)重点生物制品接种资料;(11)指导完成村级卫生室资料。搞好三种图表(人口构成情况统计表、免疫规划针对性传染病发病情况、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上墙,继续完成消灭脊灰和各项资料并归档。

8、计免工作的具体指标要求:

(1)建卡率、建证率、卡证符合率95%;

(2)20xx九年出生儿童1月内上卡率达100%;

(3)“五苗”十二月龄接种率95%以上,1.5~2岁组加强、3、4、6岁组“三苗”复种率90%以上;

(4)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其中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

(5)疫苗运转过程中必须使用冰排,定点接种延伸点必须在1天内完成接种。

(6)资料上报:各接种点在接种完成后在当天内将接种成果报表上报卫生院,5日内上报县疾控中心;每次冷链运转结束后上报下一轮疫苗需求计划、疫苗冷链运转报表;每月5、15、25日前上报AFP旬报表和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监测旬报表;每月5前上报新增目标儿童表;每月上报一次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统计表。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在年初上报,工作总结、免疫规划资料、计免档案于次年1月10日上报。

二、培训、宣传

1、免疫规划培训:在每次运转前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村级卫生人员6次以上,平时安排专题培训2次以上并作好运转例会记录。

2免疫规划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计免宣传,重点进行计免宣传乙肝疫苗接种,挂横幅、写固定宣传标语、发放宣传画,计免宣传日(4月25日)在街宣传咨询、下发宣传资料。

三、免疫规划督导

1、按照分级督导的原则,防保组对各村免疫规划工作全年督导4次以上,并作好相应的工作计划,督导后作好督导记录和总结。

2、卫生院在每次运转结束后对各村进行督导,并随机抽查1/3村接种情况,写好督导总结;半年和年终对辖区内免疫规划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接种经费。

四、监测

(一)、温度监测:做好冰箱、冰柜温度监测,每日监测2次(上午9时、下午5时),冰箱冷冻室和冷藏室温度分开监测记录。对停电等情况做好相应登记。

(二)、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的监测:

1、AFP:全镇卫生人员必须及时报告AFP病例,并协助县疾控中心采集合格标本,收集病例资料。

2、麻疹、流脑、乙脑:(1)进一步加强卫生院传染病的报告和管理,防止传染病漏报、迟报或不报。对发现的疑似病例,24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2)主动监测:每旬1次对卫生院开展主动监测,同时深入辖区进行主动搜索。

免疫规划汇报材料第7篇

【关键词】计划免疫策略;少数名族乡村;免疫规划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05-0538-01

随着免疫策略的改变,也将会对少数名族的乡村免疫工作带来一定量的影响。四川省阿坝州是一个相对比较贫困且多名族的地区,该地区大部分为山区、草原等。人群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给免疫接种工作加大了难度,不能确保所有儿童都接受预防接种。因此,于2012年5月香港慈辉佛教基金会为四川省阿坝州146个乡级卫生院捐助免疫计划专用摩托车146辆,支持乡村及贫困少数名族地区。该项目历经了8个月的实施,于12月20-30日,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对此次实施的进展情况作出了总结与评估。

1材料与方法

1.1对象与地点

在选取几个相对比较贫困的地区,随机选择没有接种疫苗的80名健康儿童,在其免疫前后1个月分别采集其静脉血液观察研究,经行对比。

1.2方法与疫苗

现场听取汇报、相关资料的查阅;调查疫苗出库到接种的时限、接种的记录、对该知识的了解率、工作人员的的态度以及接种与建卡的的情况;调查基层人员的工作态度。选取相关疫苗进行接种[1]。

1.3质量控制

由该地区疾控中心的专业人员制定统一的调查表,并进行必要的调查。

2结果

2.1疫苗接种率的调查

随机接种的80名健康儿童接种五苗的覆盖率比改变前期的接种覆盖率提高了4.2%(见表1)。

表1阿坝州随即接种80名健康儿童前后覆盖率比较

项目地区 计划免疫策略前疫苗覆盖率 计划免疫策略后疫苗覆盖率 率差

若尔盖县 96.0 98.0 2.0

阿坝县 95.5 98.8 3.3

红原县 96 99.5 5.5

合计 94.4 98.6 4.2

2.2新生儿童疫苗按时接种率的调查

经调查统计发现,2012年第二季度新生儿接种80人出生,接种疫苗的人数为59人,首针接种率为68.18%,与上一年相比,提高了21%。

2.3疫苗出库到接种时限

于2011年疫苗从卫生所冰箱出库到接种到适龄儿童身上的时间为13个小时,2012年则缩短了到6小时,有效的保证了疫苗的效价跟质量。

2.4加权平均接种率

将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平均接种率,在统计学上以人口数进行加权演算,得出阿坝州平均接种率为28.58%。

2.5宣传调查

在改变策略前,由于该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不流通,大众对计划免疫知识的知晓率还很低,仅9.6%,因此,为了提高大众对儿童免疫服务的认知,于2012年第二季度项目地区的工作人员进入偏远地区进行宣传,累计宣传152次,面对面接受教育的群众为80760人,为此大众对计免知识的认知率达到了81%[2]。

2.6基层工作人员的态度调查

从30多个乡镇卫生所,30名计划免疫专干的问卷调查中得知,愿意并且安心从事计划免疫行业的工作人员有35人(占92.10%)确保了乡级计划免疫专干工作的稳定性,而且也调动了各乡镇计免专干的工作积极性。

2.7不同年龄五苗合格接种情况

偏远贫困地区1岁儿童接种率较高为26.4%,2岁儿童的接种率为21.2%,5儿童接种率为9.9%。城市1岁儿童的接种率为72.5%,农村儿童接种率仅仅18.6%。

3影响因素分析

3.1接种率底

计划免疫工作做的不到位,首先是基础差,其次是偏远地区较为贫困,交通工具、通讯、信息等等都既不方便也不发达。

3.2基层业务人员

有地区较为偏远,生活条件艰苦,交通不便,则有工作人员不落实接种工作。

3.3疫苗的冷藏与交通工具

该地区属于西北方疫苗容易失效,交通工具缺乏,致使不能及时接种疫苗。

3.4信息反馈

做好信息反馈是实施计免得重要条件之一。经调查,漏报或者是不上报疫情的频率占28.41%,发病一个月之后上报的占4,55%;由此表明疫情报告的漏洞与欠缺的存在。

3.5群众对疫苗接种的认知

很多偏远的山区以及贫困地区的群众,对接种疫苗的认识和重要性还是不了解,因此,基于各种原因,会导致偏远地区及贫困地区的儿童疫苗的接种机会降低,且患病率加大。因此对于偏远地区以及部分贫困地区关于计划免疫接种的认识一定要有所加强并且加以实施[3]。

4讨论

由调查结果不难发现,通过香港慈辉佛教基金会支持,阿坝州计划免疫的地区一期项目的实施不仅顺利,且达到了预期结果。

第一,各个地区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以及该地区为项目的实施所成立的小组。制定相关的计划、提供行对应的车辆、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和确保车辆的安全有效性。

项目实施多半在贫困地区与偏远地区,城镇相对来说接种疫苗的频率性较高,对贫困及偏远地区的普及则大大的提高了免疫覆盖率,以上一年相对比平均提高了4.2%,计划免疫工作的难度大大的减轻,有92.1%的计划免疫专干愿以且安心的从事该行业,同时疫苗出库时间从从前的13个小时缩短到现在6小时,儿童建卡时间平均提前了13天,乙肝疫苗首针接种率提高好了21%,而乡级专干进村轮回的次数也比先前提高了一倍。工作人员进入偏远地区进行宣传,累计宣传152次,面对面接受教育的群众为80760人,群众对计免知识的认知率达到了81%。

第二,由于群众对计划免疫重要性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因此也为这个项目的实施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第三,做好项目的监督工作,加强对免疫工作的检查,经常定期检查基层的免疫工作,为防治提供一定的依据,为实行提供好的条件,为考核预防工作做铺垫以便达到好的工作效果。

参考文献

[1]梁森,张顺祥,马起山,等.深圳市乙型肝炎相关疾病经济负担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10,31(12):1340-1345

免疫规划汇报材料第8篇



【摘要】 建国以来,我国便系统地开展了预防儿童传染病的社区预防接种工作,在控制和消灭传染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重点分析社区计划免疫在儿童保健中的作用。

【关键词】 社区计划免疫;儿童保健;作用

计划免疫是为预防传染病发生有计划进行的预防接种措施。根据“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全球战略目标的要求,所有儿童都须接受预防主要传染病的免疫接种。并且在评价各国实现全球战略目标的最低限要求中规定“对白喉、破伤风、百日咳、麻疹、脊髓灰质炎和结核进行免疫接种。”

1 社区计划免疫概述

计划免疫(planned immunization)是指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状况分析,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使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控制乃至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目的。计划免疫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强、管理要求高的技术性工作,包括实施管理、监测和评价等内容。因此要求医疗卫生人员,尤其是直接接触、具体实施的社区医疗卫生人员必须清楚在实施管理中的任务、职责、接种的技术规范等。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社区计划免疫是一项简便易行、经济有效的预防传染病的手段。

2 社区计划免疫在儿童保健中的作用

随着社会进步和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人类与传染病斗争的方针、策略和手段也更加明确,效果更明显。与20世纪50年代初期相比,无论是传染病的总发病率、还是疫苗可预防疾病的发病率均大幅度下降,传染病在死因顺位中也由第一位降至第六位以下,使平均期望寿命大幅度提高。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是社区计划免疫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起到了关键作用。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提供保健服务是针对每个寻求服务的个体提供服务,而社区的儿童保健工作是在解决个体问题的同时,考虑整个社区的公共卫生问题,从而降低整个人群传染病的发病率。因此,社区的常见病的防治更侧重于群体的干预[1]。

3 儿童社区保健管理措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较为专业的妇幼保健服务,如儿童保健门诊,智力、听力测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并负责管理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卫生点的全科医生(或团队)开展初级儿童保健工作,收集和管理妇幼卫生服务信息,协调相关的公共卫生和妇幼卫生服务,如计划免疫、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全科医生或全科医学服务团队承担辖区内的初级医疗卫生工作,包括建立辖区内儿童档案,掌握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开展各类家庭访视,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和维护、保健咨询和健康教育、督促服务儿童接受正规的儿童保健服务(新生儿访视和筛查、儿童生长监测和计划免疫等),协调居委会干部、企事业单位保健人员、学校和托幼机构等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儿童社区保健措施的社区落实,需要社区内各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各职能科室、各岗位人员明确的职责和分工,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及时有效的培训,得力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公平合理的奖惩等管理措施。为了计划免疫顺利有序地进行,应注意两个主要环节。

31 计划免疫的主要保证措施 ①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社区计划免疫领导机构,负责监督检查,有效地组织免疫实施工作,负责处理意外事故,安排有关计划免疫效果的考核工作。②充分运用冷链设备,维护正常运行,保证生物制剂的效能,严格遵守保存和运输过程的要求。③备齐接种器材,严格消毒,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推行一次性注射器。接种卡介苗的注射器要专用。④加强免疫工作科学管理。认真调查免疫对象,严密制定免疫工作计划,建立常规操作制度,详细记录和认真填写接种证、卡、加强资料保管,对计划免疫人员做好技术培训工作。⑤扩大宣传。配合学校和家长以及社区组织机构,共同搞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并对儿童进行教育,提高对计划免疫重要性的认识,使儿童主动积极接受预防接种,及时反馈有关接种的反应。

32 计划免疫的考核 计划免疫工作质量对免疫效果有重要影响。因此,对计划免疫考核是必要的,考核主要内容有:①基础资料:社区人口资料,计划免疫对象的年龄资料,现场接种记录等。②生物免疫制品管理:生物免疫制品的领取、运输和保存登记制度及制品消耗和过期失效报废处理等。③接种情况:对建卡率、接种率、覆盖率、免疫成功率和有关传染病发病率等。④检查核对制度:开展自检,对口检查和社区间联合检查等。⑤专业人员的培训:系统学习有关计划免疫理论知识,接种技术严格训练等。

免疫规划汇报材料第9篇

2014 年重大动物疫病流行动态与防控策略

为了预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每年我国都会对相关动物进行禽流感、口蹄疫、猪瘟、蓝耳病的强制免疫。但是,近年来,由于政府采购疫苗质量问题,强制免疫政策饱受养殖户质疑,在3 月25-26 日召开的“2014 年全国重大动物疫病培训班上”,来自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动物疫病防控机构负责人齐聚重庆,参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培训,并共同探讨当前强制免疫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作为农业部指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免疫苗自购备案养殖场疫苗经费补贴”试点省份,来自山东的代表特别报告了在“强免补贴”实施两年来的进展情况,并就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的分析。本期“特别关注”,我们将专家报告内容与读者分享,并对质疑环节进行深入探究。此外,在本次培训班上,来自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口蹄疫、猪瘟、蓝耳病)防控岗位的专家也带来了他们最新的研究成果,一并与读者分享。

一、试点背景

2011 年,国内多家主流媒体先后报道数起以“强免疫苗遭弃用”为主题的新闻,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特别是在国内动态清样第3949 期《部分养猪户拒用免费疫苗 监查防控体制需完善》报道中,山东省部分养殖场(户)、村级动物防疫员和疫苗生产企业人员现身说法,引起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姜异康书记、刘伟副书记,省政府贾万志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调研,妥为处理。

2011 年3 月、9 月,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联合省财政厅先后组织开展2 次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养殖场(户)、村级防疫员和基层兽医工作者等意见,并深入了解了强免疫苗管理使用等情况。2011 年7 月14 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1〕45 号),提出养殖场确有需要可自行采购强制免疫疫苗。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省防控工作实际,为满足规模养殖场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的多种需求,有效提升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山东省开始探索创新强免机制。

一是及时掌握全省规模养殖场强免疫苗自购和使用情况。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下发了《关于报送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用疫苗自购、使用情况的函》(鲁牧动监字〔2011〕4号),要求各地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强免疫苗自购使用情况进行逐一调查,详细全面掌握,实事求是的摸清底数。

二是联合省财政厅起草印发了《山东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强免疫苗和疫苗资金的管理及使用。

三是改变了以往依据统计局数字“自上而下、层层下达”的方式,实行了依据畜禽实际饲养量“自下而上、层层申报”的方式。各市根据本辖区内实际需要上报下一年度本市免疫计划,省畜牧兽医局在汇总各市免疫计划的基础上形成下一年度全省免疫计划,并报财政厅审批后联合批复各市。

2011 年12 月,据各市上报2012 年强免疫苗计划情况看,全省共有13 个市开展强免疫苗自购试点工作,共有规模养殖场473 家。

2012 年,农业部组织部分省份召开了强免疫苗自购试点工作研讨会,对山东省自购备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鼓励积极探索创新强免疫苗经费补贴机制。

为有效调动规模养殖场积极性,有力推动强免疫苗自购备案工作开展,在农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山东省探索开展了规模养殖场强免疫苗经费直补试点工作。

2012 年9 月,省畜牧兽医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免疫苗自购备案养殖场疫苗经费补贴试点方案》,并先后多次下发通知、召开专题研讨会,对试点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反复修改,努力确保试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012 年11 月,省畜牧兽医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实施2012 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自购备案补贴项目的通知》,对2012 年各市符合补贴条件的备案规模养殖场进行了试点补贴。

2013 年,在总结2012 年山东省规模养殖场强免疫苗经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省畜牧兽医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2013 年山东省规模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贴试点方案》,进一步对重大动物疫病强免疫苗自购备案养殖场疫苗经费的补贴原则、补贴范围、补贴品种和标准、补贴养殖场条件和义务、项目运行和程序及监督管理等给予了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实施试点补贴。

至此,山东省强免疫苗自购备案及疫苗经费直补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二、基本情况

从近3 年试点工作来看,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对自购企业给予补贴;二是仅对自购企业备案,没有给予补贴。

2011 年8 月5 日,省畜牧兽医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监管工作的通知》(鲁牧防发〔2011〕37 号 ),要求各地对强制免疫疫苗自购规模养殖场实施逐级备案。其后,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省畜牧兽医局先后下发多个通知,安排部署强免疫苗自购备案监管工作。2014 年,全省共有11 个市开展自购备案,涉及163 个规模养殖场,21 家疫苗生产企业,拟自购强免疫苗6500 多万毫升(头份、羽份)。

按照全省规模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贴试点方案要求,经逐级审核,实际补贴数量:2012 年:总补贴125.38 万元。全省4 个市,13 家养殖企业,共自购强免疫苗1212.31 万毫升。2013 年:总补贴341.85 万元。8 个市,38 家养殖企业,共自购强免疫苗2265.23 万毫升。针对自购强免疫苗备案规模养殖场,山东省每年至少进行2 次全覆盖免疫监测和3 次重点抽查。从2012 年总体情况来看:流感疫苗免疫抗体合格率为96.47%,自购猪瘟疫苗免疫抗体合格率为90.46%,自购猪O 型口蹄疫疫苗免疫抗体合格率为93.08%。2013 年,全省春秋防两次抽样检测结果显示: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均为100%、猪O 型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为96.67%。

省级重点抽检结果显示:高致病性禽流感、猪O 型口蹄疫、牛羊双价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均为100%、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79.5%、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合格率73.3%。各市全年两次监督抽样检测结果显示: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抗体合格率为97.16%、猪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为95.13%、牛羊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为82.89%、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90.16%、高致病性猪蓝耳病93.22%。

个别企业免疫抗体不合格原因分析:

1. 部分采样个体为仔猪,免疫注射与采样检测间隔时间短,抗体尚未达到有效保护水平;

2. 个别规模场为降低动物应激反应,选择临出栏生猪采样,因免疫时间过长,抗体已无有效保护力;

3. 个别规模场可能存在购买疫苗质量低劣、免疫程序不合理、免疫注射技术差等现象,导致动物免疫抗体水平低。

根据抽检结果,我们及时督促养殖场对免疫效果达不到要求动物进行补免,切实加强抗体监测,确保有效保护。

总体来看,山东省自购强免疫苗的免疫效果基本达到了农业部规定的70% 的群体免疫合格标准。从统计学分析结果看,自购强免疫苗和政府采购苗的免疫效果差异并不明显,这也说明自购强免疫苗既能保证畜禽免疫保护水平,又能满足规模养殖场根据畜禽生产和防疫的需要选择适合于本场畜禽免疫所需疫苗,能够有效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质量。

三、主要做法

(一)切实抓好强免疫苗自购规模饲养场备案 严格做好强免疫苗自购规模养殖场备案条件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并对所有自购强免疫苗规模养殖场及自购疫苗的种类、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等情况进行逐级备案。

(二)切实抓好防疫责任承诺 省畜牧兽医局统一制定了《山东省规模养殖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承诺书》。各地结合辖区实际,及时与自购备案规模养殖场签订了动物防疫承诺责任书,督促规模养殖场每半年按规定向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次,有效落实了规模养殖场的防疫主体责任。

(三)切实抓好规模场的巡视监管 各地不断加强对强免疫苗自购备案规模养殖场的巡视监管,落实监管兽医和监管责任,责任到场到人,及时督促养殖场建立健全疫苗购入、运输、储存、使用等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疫苗采购使用记录、畜禽免疫记录和养殖档案建设,认真做好免疫、饲养、消毒、检测、无害化处理等记录,切实强化疫苗管理和免疫检测,严厉打击转手倒卖疫苗、采购使用非法疫苗等违法行为,确保畜禽有效保护。

(四)切实抓好免疫效果监测 严格实施规模养殖场全面自检、市县全面抽检和省里重点抽检相结合的检测方式。

企业全面自检:每季度委托当地通过省级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的实验室或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兽医实验室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检测。

市县全面抽检:每年春防、秋防结束后,各地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自购备案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抽检,每次每场检测样品数量不少于20 份,并且要求分别于每年7 月15 日和12 月15 日前分别向省局报告检测结果。省级重点抽检: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根据全省春、秋防工作开展情况,对部分企业实施重点抽检,并对检测结果进行通报。各地根据抽检结果,及时督促养殖场对免疫效果达不到要求和新补栏畜禽的补免,确保有效保护。

强免疫苗直补试点

(一)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

各级兽医部门、财政部门间不断强化协作,明确职责、强化沟通、落实经费、夯实措施,共同推进自购强制免疫疫苗补贴试点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自购强免疫苗饲养企业监督抽检经费和疫苗补贴经费,加强自购强免疫苗补贴经费的使用监管,切实保证试点工作有效开展和资金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现象。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自购强免疫苗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切实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试点养殖场进行每年至少两次的免疫抗体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估,及时掌握试点企业免疫状况。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加强对试点养殖场的巡视监管,监督试点规模饲养场健全各项防疫制度,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二)严格养殖场补贴条件

一是对直补试点规模场的规模作了明确规定:蛋(种)禽存栏5 万只以上,肉(禽)年出栏20 万只以上;种(母)猪存栏1000 头以上;生猪年出栏5000 头以上;牛(奶牛、种牛、肉牛)存栏1000 头以上;羊存栏5000 只以上。二是规模场应具备下列条件:1. 规模饲养场已在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 取得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 有专职兽医技术人员;5. 具备与疫苗储存相适应的运输、储藏条件;6. 具备完善的疫苗采购、运输、储藏、保管、使用、核对等管理制度;7. 具备完整的疫苗入库、领用、使用和免疫效果监测记录,建立规范的免疫档案、饲养档案,并按规定保存;8. 该年度内尚未享受到国家关于该种疫苗补贴政策;9. 以及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每年9 月份向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提出下年度试点书面申请,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试点养殖场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实;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报市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将批准的试点畜禽规模养殖场汇总后,作为下一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免疫苗计划的一部分,每年10 月31 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和省财政厅。

(三)严格补贴申报的审核

自购强制免疫疫苗补贴经费实行先免疫后结算的方式。

试点规模场申请疫苗补贴时需提交下列材料:1. 自购强制免疫疫苗经费补贴申请表;2. 专职兽医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材料;3. 批准为试点规模养殖场的文件复印件;4. 自购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合同与发票,以及相关兽药制品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5. 自购强制免疫疫苗出入库台账;6. 养殖场免疫档案、饲养档案;7. 全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8. 具有相应资质的兽医实验室出具的相关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原件,当地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相关强免疫苗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复印件,并且畜禽免疫抗体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等。

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确定试点规模饲养场疫苗经费补贴数额后,在当地相关媒体向社会进行至少7 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市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汇总后向省畜牧兽医局和财政厅报送试点规模场强制免疫补贴经费申请。

(四)严格补贴资金发放

自购强制免疫疫苗补贴经费按照山东省强免疫苗补贴政策,由中央财政与省、市、县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各市、县要于每年10 月15 日前组织辖区内试点规模饲养场提出自购强免疫苗补贴经费申请。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接到市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关于试点规模饲养场疫苗经费补贴申请后,根据规定按程序将省级以上财政补贴经费下达市级财政部门;各市、县财政主管部门按照疫苗经费补贴比例配套后,于12 月31 日前将补贴经费支付各试点规模养殖场。

(五)严格加强疫苗经费的监督管理

为加强疫苗经费的监督管理,山东省先后制定了《山东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各地不断加强对强免疫苗自购备案场的监管,准确掌握疫苗使用情况,做好疫苗资金核算,严禁在疫苗备案、申请、核实、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倒买倒卖,一经查实,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四、几点体会

2011 年以来,在深入推进强免疫苗自购备案和经费直补试点工作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不少问题,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有关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措施不断完善。归纳相关经验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三点经验

1. 企业欢迎和认可。参与试点的企业一致认为,强免疫苗自购试点是对现行防疫工作机制的一种创新,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防控工作实际,自主选择强免疫苗,还能申请疫苗经费补贴,既简化了疫苗逐级调拨程序,减少了疫苗中转运输时间,又能继续享受国家强制免疫的惠农政策,充分尊重了企业强免疫苗使用自主权,有效维护了企业权益。

2. 进一步落实了防疫责任。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体系中明确规定“生产者承担第一责任”。现行强免工作中,畜牧兽医部门要负责组织开展强免疫苗计划管理、 招标采购、逐级调拨、免疫注射等各项工作,提供 “买、发、打”一条龙服务,基层防疫人员工作强度大、 压力大、责任大。开展强免自购备案和经费直补试点, 可以有效落实规模养殖场的免疫主体责任。同时,规定试点企业必须开展抽样监测,对于保障基层兽医实验室有效运转、提升检测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 进一步理顺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开展强免新机制试点,改变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状况 ,政府工作更多转向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效提升了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二)四点问题

1. 现阶段,实施强免疫苗备案的多、真正补贴的少。市县财政积极性不高,认为实施强免疫苗补贴要财政多承担一部分经费,增加财政负担。2. 养殖企业积极性不高。按照山东省直补方案规定,需要定期开展免疫效果检测等工作,规模较小的企业相对得到的补贴相对较少。

3. 畜牧兽医部门积极性不高。实施强免疫苗经费直补需要额外做大量工作,并且基层缺乏相应工作经费、监测经费,任务十分繁重;

4. 补贴申请材料详实。补贴申请需要详实资料,需要经过省市县畜牧兽医、财政部门层层审核把关,符合条件并申请到资金的养殖场较少。

从总体情况看,对自购企业给予补贴,更有利于调动企业参与试点的积极性,有利于畜牧兽医部门监管、监测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掌握面上免疫情况,更好的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但是,大大增加了畜牧兽医部门监管、监测工作量和经费支出,如果在全省全面推开,畜牧兽医部门现有的机构、队伍、经费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和服务。

总结影响当前试点工作进一步 扩大范围的因素:备案规模养殖场的补贴额度偏低。强免疫苗自购备案企业免疫效果监测经费高。

现实工作中,为了有效构筑免疫屏障,提高养殖环境生物安全水平,企业购买疫苗的单价,远远高于山东省当年度统一招标中当地同类疫苗中标单价。而试点工作中,山东省自购强免疫苗补贴单价按照当地同类疫苗中标价格计算,补贴经费金额与实际购苗经费差距悬殊。同时,按照山东省规定,强免疫苗自购备案规模养殖场每年至少要开展4 次主动检测,按照现有的实验室检测收费标准计算,由于山东省中标疫苗价格较低,养殖量偏小的备案规模养殖场所需的检测经费远远超过其获得的疫苗补贴经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备案规模养殖场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