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社会学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7 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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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社会学论文

第1篇

艺术体制理论的源头———分析美学阵营中的艺术定义危机

纵观整个二十世纪,尤其是五、六十年代以来,西方艺术的逐变求新经常达到了令观赏者震惊的地步,杜尚(MarcelDuchamp)的现成品(ready-made)(代表作:泉(Fountain)),沃霍尔(AndyWarhol)的波普艺术(代表作:布里洛盒子(BrilloBox)),约翰•凯奇(JohnCage)的“无声音乐”(4分33秒)乃至奥兰(Orlan)的“整容”行为艺术,这些光怪陆离的现代及后现代艺术实践一次次地冲击着艺术边界,让观众对习以为常的艺术常规产生质疑。

有人认为这种凸显观念而弱化审美的当代艺术不过是一场哗众取宠、虚张声势的符号游戏,它利用哲学化的观念外衣掩盖了其粗制滥造、胡乱剽窃的本质;也有人认为当代艺术的勃兴不过是艺术界各方如拍卖行、画廊、策展人、投资商、经纪人、艺评家、收藏家联手,通过精心的炒作和吹捧而制造出来的艺术泡沫。这些争端背后的一个基本问题浮出水面:艺术与非艺术的界限何在?无论如何毋庸置疑的是,在这种大潮的冲击下,既有的艺术理论在大量亟待辨识和阐释的艺术作品和实践面前显得束手无策。随着杜尚、沃霍尔们被冠之以前卫艺术家并逐渐被艺术机构所接纳,随着艺术品和日常物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我们不仅疑惑:到底何为艺术?谁是艺术家?艺术生产者至高无上的地位到底是独特的天赋授予还是一种社会生产制造出的集体幻象?艺术界或曰艺术体制论正是在传统艺术理论频频遭受当代艺术实践的冲击下应运而生的。美国社会学家霍华德•贝克曾指出:“当旧的美学理论无法充分阐明已被相关艺术界中具有丰富知识的成员所接受的艺术品的优势时,新的理论应运而生,与过去的理论抗衡,并对其进行扩充和修正。当一个既定的美学原理不能使作品在逻辑上合理合法、而此作品却已然通过其它方式取得了合法地位时,总会有人构架起一个能使之合法化的理论”(Becker145)。面对花样翻新的现当代艺术,艺术哲学家们(以莫里斯•韦茨为代表)先是从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理论中获得灵感,提出“艺术不可定义”说,这一观点因其逻辑漏洞以及无建构意义的虚无和空洞性而很快被众多美学家(如曼德尔鲍姆)攻击,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艺术可以定义”说又应运而生,只不过这种定义的路径已和本质主义艺术定义(如模仿说、表现说)大相径庭,它超越了传统美学只从外显性(exhibited)特征出发寻找艺术普遍本质的局限性视域,而主张从非显性(non-exhibited)特征入手来重新界定艺术。沿着这条路径,20世纪60年代在美学内部围绕着艺术定义展开的讨论中出现了一种新的观点,即从艺术和社会情境之间的关系出发,对艺术品资格问题进行讨论,这就是以美国哲学家阿瑟•丹托(ArthurDanto)和乔治•迪基(GeorgeDickie)为代表的“艺术界”(artworld)和艺术惯例理论。关于二者的相关理论的详细介绍目前已有很多,这里不一一赘述。简言之,丹托提出把某物看作艺术需要艺术理论氛围和艺术史知识———即“艺术界”的阐释,而迪基则更为关注各种艺术界体制———如已建立的惯例、习俗、常规等等是如何授予某物以艺术品资格的,因此其理论常被称为“艺术惯例”论。尽管丹托和迪基的思想仍停留在形而上艺术哲学的理论视域内,然而可以看出,当代美学越来越呈现出溢出艺术哲学边界,向文化社会学靠拢的趋势,尤其是迪基的“惯例”说,空前地将“体制”这一因素引入到艺术定义的思考中,体现出鲜明的社会学特点。而社会学家贝克和布迪厄通过合作的“艺术世界”和冲突的“艺术场”理论体系则摆脱了哲学形而上的空洞和抽象,将当代艺术问题、艺术体制的考察落实到更为具体的实处。

合作与冲突并存的艺术世界———借鉴社会学资源的艺术体制理论

在丹托、迪基提出他们的艺术体制论不久,社会学领域也出现了美国社会学家霍华德•贝克(HowardS.Bec-ker)和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PierreBourdieu)对艺术体制的专门研究。实际上,早在十九世纪的艺术社会学研究中就已初现从艺术体制视角来研究艺术的苗头,此思路源于对“为艺术而艺术”(artforart’ssake)这一艺术形而上概念的驳斥,如法国的斯达尔夫人(MadamedeStael)和实证主义历史学家泰纳(HyppoliteTaine)曾都考察社会环境与艺术之间的关系,强调社会制度、时代精神、地理环境、自然气候以及种族和宗教等外部因素对艺术风格、内容、形式和艺术史流派的影响,而后者反过来也反映和折射了某一时代的社会状况。这种艺术反映观的主要持有者还包括以马克思以及活跃在二十世纪中叶,直接或间接借用了经典理论的一大批学者,如夏皮罗(MeyerSchapiro,1973),豪泽尔(ArnoldHauser,1951)等等。古典艺术主张的核心是:艺术品反映社会阶级关系,正是社会阶级关系赋予艺术品以美学形式和内容。受这一主张的启发,艺术反映论的学者们并将艺术品的研究同对艺术家的生活的研究结合起来,去分析生产的经济模式和社会阶级结构,他们所提倡的一些唯物主义的分析原则成为艺术社会学研究的新标准,这些原则包括:艺术家是特定集体的成员,而非被赋予独特创造性天才的孤立个体;在商品社会中,艺术品是商和社会机构用货币或其它类似方式购买或投资的对象;艺术品取决于物质和技术的生产媒介,而后者以社会劳动体系为先决条件;艺术品用审美的形式和内容“反映”或“编码”了其所在时代的社会结构;艺术品所负载的价值并非在一切时代都是必然有效的,仅仅对那些在特定社会背景下“消费”它们的特定社会群体才有效(哈灵顿10-11)。这些主张虽然为艺术社会学研究提供了多元的视角,然而其相对单维的反映论难逃过于简单化、机械化的嫌疑,没能捕捉到艺术界尤其是当代艺术体制中各个节点之间互动性和动态性关系结构。

几乎与分析美学对艺术定义问题的讨论同时开展的另一种研究,是开始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一批美国和法国社会学学者进行的关于艺术体制的经验社会学研究,这种研究与的艺术社会史不同,比如它对价值判断的始终保持一定的疏离并回避审美评价、审美内容,而是更加注意公众在行为和体制上的艺术接收实践,它“建立在对艺术市场、艺术职业机构、艺术管理、专业艺术网络和艺术消费模式的定量分析和定性研究的基础之上,[……]是丹托和迪基的艺术体制理论在经验上的种种应用”(哈灵顿23)。美国和法国的研究者分别以贝克和布迪厄为代表,二人都表现出与社会学民族志(ethnographic)研究方法以及参与性观察(participantob-servation)的某种亲密性。贝克于1982年出版了轰动一时的著作《艺术世界》(ArtWorlds)。这本著作中的研究思路很显然是受到丹托“艺术界”(artworld)概念以及社会学理论中“符号互动论”②(symbolicinteractionism)的启发。从符号互动论的视角来看,艺术和语言、文字等媒介一样,是一种通过不断交流、沟通与协商来塑造意义的物化手段。如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大师帕森斯(TalcottPar-sons)将艺术等同于一般的社会结构,认为应以“互惠”的社会互动关系框架来研究艺术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另一位符号互动学派的社会学家邓肯(HughDun-can)也提出从分析微观机制的社会互动出发研究艺术和艺术生产的过程。邓肯建构了一种“作者-批评家-公众”的三角互动模式,其中的每一方的行动都要和其他方相互作用,尽管“行动者”之间的“互动”可能只是象征性的、符号化的,并非是社会的、物理的,但是三角中的各要素还是具有互惠作用,并隐含着一种“社会团结”(socialsolidarity),这种社会团结又进而在更高的层次上促成互动各方的“同态化”(isomorphism)。

不同于丹托的是,贝克的艺术世界是一个复数的概念。借助其早年在艺术圈(演奏爵士乐)的亲身经历,贝克与艺术家群体有着更为广泛而密切的联系,这使他的研究具有直接介入艺术领域具体活动和实践的特点,因此他不是像哲学家或一般社会学家那样在简单考察或思辨推理的层面上谈艺术,而是依据他本人在几种艺术世界中的个人经验和参与,对艺术作品的制作和流通等过程进行最直白的梳理和表述。如果说丹托和迪基将传统艺术哲学的本体化追问“何为艺术”置换为“为何某物为艺术”或“某物如何获得艺术品资格”这类问题,那么可以说贝克则将这一追问转化为更具社会学色彩的问题:艺术何以可能?(Whatmakesartart?)。仔细分析这一追问,不难看出贝克对艺术界问题的讨论是以某对象已经被艺术体制接受为艺术品这一事实为前提的。简单总结贝克关于艺术世界的核心概念主要有三个,即集体行动(collectiveactions)、常规(conventions)和标签理论(theoryoflabeling)。按照贝克在这本代表作和其他一些相关文章③中的理解,艺术世界是围绕着一种惯例而实现合作生产的艺术界公众所构成的关系网络。在《艺术世界》的开篇,贝克就对artworlds的概念作了社会学意义上的界定:“艺术世界是由所有这样的人组成的,他们的活动对于这个或其他世界规定为具有艺术特色的作品之生产是不可或缺的。艺术世界的成员要参照惯例性理解协调那些活动,生产出作品,而这些理解则包含在共同实践和经常被使用的人工制品中。同样一群人以相似的方式反复地、甚至是程式化地去生产类似的作品。因此,我们把艺术世界视为一个诸多参与者合作关联的网络”(Becker34)。

艺术首先是集体行动的结果,这是贝克艺术体制理论的一个基本命题,这个命题的意义在于它揭示出了艺术生产中的协作性:艺术家虽然占据艺术世界的核心位置,然而艺术品并不是个别天才艺术家通过天赋、灵感单独创造出来的,而是不同的参与者在作为行动者共同存在的社会空间———艺术世界中协同合作的产物。贝克采用“任务组”(bundleoftasks)和协作链(cooperativelinks)———即艺术世界中参与和从事各种艺术活动的行动者们来代替传统美学中的天才艺术家。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劳动分工,既各自独立又相互依赖,既因时而变又相对稳定。贝克这里还指出了我们在分析艺术世界的劳动分工时容易产生的一种狭隘理解:我们会认为表演类艺术(电影、音乐会、戏剧、歌剧)是基于广泛的劳动分工之上的艺术,但是像诗歌和绘画这类的艺术似乎不存在劳动分工,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作品是由艺术家独自一人完成。然而劳动分工并不仅仅意味着艺术活动的参与者必须像工厂生产线上的工人那样同时甚至同地协作劳动,而是要求每位参与者在适当的时间或者环境下完成分配给自己的任务。如果从这个角度思考,以当代美术为例,一幅画作背后的劳动分工网除了艺术家本人之外,还应该包括:画布、画架、颜料、画笔的生产商;提供画展场地和经济支持的交易商、收藏家、博物馆管理者;制定美学理论的评论家和美学家;提供保护和优惠的税收政策的政府机制;对作品做出回应和反馈的公众;过去以及同时代的其他画家,因为一幅画必须置于他们所创造的传统背景下才有可能产生意义。④同样道理,表面上更为独立自足的诗歌创作实际上也无法脱离出版商、印刷业、诗歌传统等分工。

然而艺术世界中的诸行动者之间的集体合作行为并不是暂时和随意地相互配合和制约,而是按照某种彼此一致认同的规范(norms)组织起来的,是什么保证各方在是否合作、如何合作、在何种程度上承担后果等方面产生默契?这就涉及到贝克艺术世界理论体系中的第二个重要概念———常规(conventions),⑤常规并非艺术界内在的、先在的结构,而是经过艺术界各方在长期的冲突、妥协、调和中产生的结构性规则,同时又反作用于艺术界,起着整合、凝聚、规范艺术界各方力量的作用。常规的雏形是行动者相互协调后达成的一致性意见和协议,其后逐渐演化为常规。艺术观念是艺术常规的重要成分,一旦某种艺术观念随着艺术界合作行为而逐渐被结构化和体制化,它就能发挥高效合理地整合和控制艺术界资源的作用。正是常规使得艺术生产中形态各异的劳动分工和实践得以反复地、程式化地、按照既定模式顺利进行。贝克将艺术界常规分为非专业和专业常规两种类型。非专业化常规指的是所有社会化成员都熟知的文化传统、社会习俗、艺术观念等,例如我们习惯性地根据不同媒介将艺术分为绘画、雕塑、音乐、建筑等等,或者自然而然地认定存在艺术和非艺术的领域等等,非专业化常规通常体现为在社会发展中被普遍化、定型化的观念,这些观念有些来自于文化传统,有些源自艺术世界内部或艺术媒介本身。专业化常规主要包括一门艺术的专业知识、美学理论和流派等等,一般要通过专业的艺术机构才能学到,可以说是进入艺术场大门的通行证。另外,非专业和专业化常规并非固定不动的观念,而是随社会历史的变化不断相互转换。无论是专业化常规,还是非专业化常规,都属于艺术观念,是艺术界公众共同认可的规则的主要成分,换句话说,贝克关于常规的讨论,主要还是围绕着艺术观念展开的。作为常规的艺术观念体现了贝克艺术界理论的优势:他并不像传统艺术社会学那样,仅仅将以物质形式呈现的艺术品放置在社会、历史背景下以考量诸社会外部因素对艺术生产、传播的影响,而是借用对艺术世界常规理论的研究,把关于艺术品的审美价值的思考引入了其社会学理论中,即艺术是艺术观念控制下的艺术,艺术价值是在艺术观念或常规的运作下的美学判断。我们甚至可以说,艺术就是一种观念。在贝克的理论视域下,我们不仅仅思考“什么是艺术”、“某物品是否为艺术”等问题,而是思考“是什么促使我们将某物判定为艺术”,或我们对物品做出的审美价值判断是在何种艺术观念的影响下进行的,而这些艺术观念又是如何形成、变更和产生作用的。

贝克对社会学理论的一大贡献是标签理论,《艺术世界》及相关文章虽然没有直接给予大篇幅的深入讨论,但却处处渗透着标签论的色彩。在贝克看来,无论是艺术品的价值,还是艺术家的艺术成就和声誉(reputation)都是通过“艺术世界”获得的,并非是像传统美学所宣扬的那样,艺术品因其本身具有的启发性的、深邃的等本质属性被赋予其独一无二的价值,进而艺术家因其作品的“伟大”而或是其卓越的天赋而获得声誉的光环。从贝克的标签论的角度来重新审视不难发现,艺术家及其作品常常源于艺术世界的集体行为,是艺术界的行动者如策展人、经纪人、拍卖商、艺评人多方生产和综合作用的结果。这里贝克的目的并不是要彻底解构艺术的审美价值和祛魅艺术家的天才地位,而是要向我们揭示:二者的获得并非自命的、自然而然或与生俱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家”这个角色本身也是艺术界公众运用共同的艺术常规对其“标定”而产生的一个称号,或者说是一种“标签”。艺术家的声誉是协作生产的结果,作为一种象征资本,声誉一经确立以后又会成为艺术品生产流程的一股重要力量,行使其区分和筛选的功能,因此,贝克“标签”理论对我们重新发现艺术世界中声誉机制的确立和运作有着至关重要的启示作用:传统美学中被神圣化了的“声誉”在标签理论的破解下被还原为艺术世界通过集体合作而生产出的一个神话,一种幻象。

“艺术世界”(artworlds)这一技术性定义,是贝克理论体系的基本概念,在宏观上,它凸显了艺术生产中的集体协作性;在微观上,这一概念又将研究触角伸向了艺术生产网络中依据共同的“常规性理解”而反复合作的形形的个体,而贝克艺术体制理论的核心概念———常规则进一步向我们揭示了艺术观念的生成和更迭,以及艺术观念如何在艺术世界维持相对稳定的结构的同时又在不断流动和变革中创新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贝克将社会学符号互动论的理论资源拓展到艺术领域,克服了传统经验主义过于实证化的局限,他对艺术生产,尤其是艺术分配领域的分析具有结构性框架的特征,从作为常规的艺术观念的角度向我们揭示了艺术品的审美价值是如何在艺术关系网络的运作中生成及演变的,而艺术家的“天赋”又是如何经艺术界各行动者的点石成金之手而逐渐被神圣化为“声誉”甚至是非理性的“信仰”机制,后者作为艺术界体制权威和象征资本又进而投入到艺术再生产中去,有效地行使着筛选和区分功能。可以说,贝克的考察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丹托和迪基之前提出的“某物何以是艺术品”这一问题。从这些层面上来看,贝克的艺术世界体系和两位分析美学家的理论相比无疑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和明显的先进性。有关艺术体制的社会学研究的另一代表人物是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如果说贝克强调的是作为关系网络的艺术世界中的合作性,布迪厄的艺术场理论则更侧重的是艺术世界中的冲突与竞争维度。作为将当代艺术体制理论置于社会学路径下进行研究的两位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家,贝克和布迪厄都将关注点放在了艺术世界或艺术场中个体和体制结构之间的关系上,然而二人在研究方法上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贝克通过大量的列举和描述展示了艺术世界的复杂性,有着将艺术生产泛化为文化产品的生产的倾向,然而在艺术观念的频频发生革命性变迁的现当代艺术界,仅仅用合作来解释新艺术对既有艺术体制的反叛、否定和颠覆显然是不够的,而布迪厄的艺术场概念则对理解新旧艺术观念之间及其相应的人或行动者之间的激烈冲突有着颇有助益的启发。不同于贝克的是,布迪厄试图用诸概念搭建起一个理论构架,通过这个构架来分析艺术场内部的运作,他更注重的是复杂艺术世界中的总的结构、法则和机制,他坚信艺术界和其它社会场域一样,存在着某种具有普遍性的、自主建构的基本秩序,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结构主义理论对布迪厄的影响。

布迪厄对艺术场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他1992年发表的著作《艺术的法则》(TheRulesofArtGenesisandStructureoftheLiteraryField)中。贝克和布迪厄都将艺术世界定位为一种动态关系网络,这一关系网在布迪厄的理论体系中被命名为“艺术场”。为了寻找艺术界内部的客观关系结构,布迪厄引入了几个重要的概念来分析艺术界内部的冲突与竞争:“场”(field)、“惯习”(habitus)、“位置”(position)和文化资本(capitalofculture),这四大概念无疑是布迪厄艺术场理论大厦的四座基石。“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布迪厄133)。和贝克的由互动行动者构成的合作关系网相比,布迪厄的场是一个更为结构性的概念,场中的每个行动者(个体或群体)都占据着一定的位置。不同于结构主义者的是,布迪厄对艺术场域的考察渗入了权力的思考。或者说他将文化艺术生产场域放置于权力场这一框架下,而后者可以说是一种“元场”(meta-field),元场控制着所有场域中的各种资本扮演的角色和占据的位置。和结构主义理论的静止不变的结构相比,场域中的位置是相对的和动态的,是在各种关系的制衡中生成的,而非预先存在的。携带着不同资本的行动者的占位(position-taking)构成了场中结构的不平衡性,是作为权力场的艺术场中各方冲突和斗争的源动力:行动者为了占据、保持或改变位置而进行着权力争夺,这种冲突推动了艺术场内的关系结构在保持相对稳定状态的同时不断变化。简单概括,艺术场是一种各个位置之间的关系结构,这些位置被诸行动者所占据,他们携带着几种形式的资本去争夺特殊的符号资本(权威、声望、名誉等)。

布迪厄对的资本概念进行了改造和拓展,将资本分为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前者可以直接被转换成金钱,以财产的形式被制度化,而后两者则被布迪厄称为“符号资本”(symbolicformsofcapital)。布迪厄将文化资本描述为一种知识形式,它赋予了社会行动者以一种识别力或竞争力,用以解码文化关系或解读文化产品。文化资本的引入的最大意义在于,它使我们认识到现代社会中的等级分化和权力分配不单单依靠物质因素或者说经济资本,文化资本或曰符号资本这类非经济力量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文化资本主要表现为三种形态:具体的状态(embodiedorincorporatedstate)、客观的状态(objectifiedstate)和体制化的状态(institution-alizedstate)。具体的状态指的是行动者用以应对文化话语的一系列性情(dispositions),是在长期的家庭和学校教育中习得的;客观状态是指文化资本以物质载体(如书籍、绘画、歌曲、电影、乐器)等形式出现;而体制状态下的文化资本包括文凭、头衔以及各种形式的体制认证。从文凭所带来的经济价值(进入职场,获得收入等)可以看出,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可以相互转换。以十九世纪法国文学场为例,布迪厄将文化生产场分为两个次场:有限生产场(restrictedproduction)和大规模生产场(large-scaleproduction)。前者即自主的艺术场,后者则是以消费文化为主导的大众文化生产场,遵循的是他律原则,以文化产品尽可能被更多的大众所接受为主旨,艺术品的广泛认可与更多的经济利益、经济资本直接挂钩。和其它社会领域如经济场或政治场一样,作为文化场子系统的艺术场也有着自身的场的逻辑和资本形式,艺术场存在的主要条件是文化资本,它遵循着“为艺术而艺术”的自律原则。然而和大规模生产场的运行模式正好颠倒的是,自主的艺术场以否定经济利益、“摆脱”功利性为准则,并依托于以少数艺术界专家所构成的精英机制。然而布迪厄却敏锐地指出,这种“否定”的背后是文化资本以极其隐蔽的方式实现权力操控和统治,将文化等级分层变得神圣化、合法化的过程。换言之,艺术场中文化资本的稀缺使其具有转化为经济资本的潜能,这种相互转换的潜能也更好地解释了艺术领域中的创新作品如何被最终体制所接受并认可的过程:艺术中介(拍卖商、策展人等)通过发现、展出、阐释及评估那些不同于常规趣味或传统学院派风格的艺术品,实现了文化资本的累积,通过培养出新的审美趣味导向,在艺术场内创造了新的位置,从而也完成了经济资本的增值(收藏、拍卖)。布迪厄关于文化资本与经济资本合谋的特性的分析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当代艺术中的一些现象,例如,九十年代初,一些经济上处于弱势的中国当代先锋艺术家在国际双年展上频创佳绩,掌握了可观的文化资本(声誉),进而通过拍卖行实现了惊人的经济利润,从昔日的艺术场的异端和忤逆者变为体制内的主流和强势占位者。

和贝克从合作和常规的角度出发来分析艺术世界不同,布迪厄是从冲突和竞争的层面来分析艺术场的客观关系结构。这种考察既涉及艺术场内部人之间的占位争夺,自律(autonomy)原则与他律(heteronomy)原则、正统(orthodoxy)与异端(heterdoxy)的斗争,又包括艺术场和大规模文化生产场之间的相互渗透。我们可以将艺术场的自律原则(为艺术而艺术)看成是以专家为代表的知识精英阶层(艺术家、美学家、艺评家等等)为了维护或将自己所持有的权威合法化而提出的口号。在艺术自律的主张下,他律原则(经济、政治)因其“不纯性”(undisinter-estedness)而被排斥在艺术场之外;通过制定“正统”的艺术观念并将其神圣化,权威守护者把不符合其“正统”艺术观念和美学原则的异己驱除场外或将其边缘化,从而完成了艺术场权威位置的巩固。一个艺术场的自律程度越高,其占主导地位的专家阶层就越强势。随着资本的介入,当代西方艺术界越来越受到他律原则尤其是经济原则的围攻,专家所标榜的“纯粹的”无功利艺术只是一个美学幻象,艺术从来就不曾真正地脱离过艺术市场。

随着大规模文化生产场向艺术场的渗透,专家和精英阶层的优势位置已经开始动摇,拍卖行、策展人、出版发行商、艺术经纪人、艺廊、博物馆、收藏家、媒介等“不纯”因素所发挥的作用让我们意识到,艺术场内以美学家、艺术理论家等为代表的“权威”阶层对位置的垄断面临着逐渐势微的趋势,任何对艺术场权威位置的独霸都不再被视为是理所当然和自然而然的。布迪厄指出,“正统和异端的斗争是每个场中基本的、持续的过程。最重要的斗争武器之一就是[……]艺术的合法定义,包括艺术的分类和划界”(转引自Maanen63)。回顾六七十年代美学界关于艺术定义、区分艺术和非艺术的论争,其实从权力斗争的角度来看也是学者阶层通过为艺术立法而争夺艺术场权威位置的过程。布迪厄还深入分析了艺术场中体制化的符号资本———信仰(faith)。信仰和贝克的“声誉”有着相似性,是声誉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是作为艺术世界集体认同、集体信念的“常规”的特殊形式,是常规高度体制化后的结果。具体地讲,信仰包括艺术场行动者对某些艺术观念、美学原理、审美价值的认同,对艺术家的技巧、天赋、创造力的信任,也包括对艺术中介人、艺评家、拍卖商拥有发现艺术珍品、正确鉴定、评估艺术品价值的眼光和能力的信任。例如,当人们对一件艺术品缺乏基本的了解却盲目地跟随艺评家或“资深”媒体的评价而对艺术品的价值高度认可时,实际上就是信仰的魔力在起作用。联系文化资本的非物质表现形式,可看出这种似乎是天然的、不容置疑的认可与信任反映了文化资本对艺术场实施控制的隐蔽性。各行动者为维护各自的艺术观念而进行的权威争夺和占位,以被神圣化的“信仰”为外衣,掩盖了权力运作的实质。和声誉一样,信仰产生于艺术场的竞争关系结构中,同时也会循环再生产,并反作用于艺术场。

第2篇

关键词:艺术设计;绘画基础;教学;评价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艺术设计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美术高考热”不断升温,每年报考艺术类院校的考生日趋增加,艺术设计学科逐渐成为热门的学科,全国各大专科院校也纷纷增设艺术设计专业,如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包装设计、服装设计等专业。但对于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和已经进入高等艺术院校的设计专业的学生来说,不能简单地把设计专业等同于绘画专业,尤其是在艺术设计专业中的绘画基础教学方面,不能轻易认为用绘画造型可以替代艺术设计中的造型基础,从而忽略艺术设计造型基础的独特个性。艺术设计中的绘画基础教学定位的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我们艺术设计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

素描、色彩,是所有学习美术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绘画课程,在艺术设计教学体系中,把他们作为基础绘画教育课程,有我国多年艺术教育的历史原因。长期以来,素描、色彩课程一直被认为是一切造型艺术的基础,但在学习设计的过程中,大多数学生很难把基础绘画课和设计专业结合在一起,只注重绘画写生和技法的训练,而忽视艺术设计的专业性,牵制了学生设计思维的发展。在过去,我们的艺术教育强调基础,强调绘画功底,在这种情形下着实培养了一批批写实功夫和艺术表现力过硬的画家,以至于这些画家至今还陶醉于花费数月表现一个比真的还真实的手工绘画作品的满足感受中。现在的书店里,我们会经常看到一些素描、色彩书籍被命名为“正规画法、正规范画”的字语,难道除了他们的画法外,其他人的绘画风格都是旁门左道吗?何谓“正规”,艺无止境,但凡形成一定的范式或风格,即是走到了终点,接下来就是必然要打破他,超越他,这样艺术才能进步,我们才能创新。如今是一个数字技术、多媒体影像可以轻松去复制作品,可设计艺术却不能去反复、去拷贝,因为设计追求的是原创性和创新性;现在我们的创新设计、原创设计和国际上一些优秀的设计相比显得有些滞后,看看近年来一些产品造型专业的萎缩状况,一些大型的优秀建筑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都来自于国外的设计师即可而知。我们的一些设计师的创造力相对就显得有些苍白,这是不是过分强调基础忽视创造力培养的结果,是不是所谓“正规”的绘画基础教育造成的?这就需要每个从事设计艺术教育工作者重新思考、重新定位我们的“绘画基础”和功底的了。

过去,我们传统的素描、色彩绘画基础课的教学内容过分强调物体的造型、色彩搭配、明暗调子、质感、体积、透视关系等方面的要求,这在传统绘画教学中能体现出其合理的教学目的性,因为那毕竟是在培养画家;但在现在的设计教学中假如还过分强调虚实、强调素描明暗调子,而忽略艺术设计教学目标的目的性,忽视对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花上过多时间去进行追求光影的虚实和物象的体积、质感的表现时,会不会觉有些得太奢侈,会不会有好的教学效果呢?既然我们培养的是设计人才,而不是画家、艺术家,那么他的必要性又有多少呢?一味的对着物象去表现、再现,对着石膏像磨来磨去,会使我们学生失去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和表现力,更谈不上创造、创新了。所以把传统的绘画基础课放在课下,把能培养学生快速造型的设计素描、设计速写、设计色彩放在教学首位,不失为一种目的明确的基础训练。

第3篇

关键字:斯堪的那维亚;景观设计;布兰德特;索伦森;安德松

CombinationofAestheticQualityandSocialQuality

——TheLandscapeDesigninDanmark

LINQing

Abstract:Searchingforthecombinationofsocialqualityandaestheticquality,Danishlandscapearchitectsconstructedtheircharacteristiclandscapewithsimpleandclearlanguage,andbecameoneofthemostinfluentialgroupsinthefieldoflandscapearchitectureinEuropeinthepostwaryears.Thisarticleintroducestheideasandworksofthreewell-knownDanishlandscapearchitects,G.N.Brandt,C.T.SrensenandS.I.Andersson.

Keywords:Scandinavia;landscapedesign;GudmundNyelandBrandt;CarlTheodorSrensen;Sven-IngvarAndersson

丹麦位于欧洲大陆西北端,由400余个大小岛屿组成,南部毗连德国,北与挪威和瑞典隔海相望。属于斯堪的那维亚半岛的国家(斯堪的那维亚国家包括北欧的瑞典、芬兰、挪威、丹麦和冰岛五个国家),要想更好地了解丹麦的景观设计,应该首先了解斯堪的那维亚国家的设计,因为这些国家的现代设计有着相似的特点,都追求朴实、实用和美观,其风格自成一体、独树一帜,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

斯堪的那维亚国家均地处高纬度地区,有些地方接近北极圈,那里有着漫长的冬季和冬季漫长的夜晚,特殊的气候条件使人与建筑、室内、产品包括环境的关系显得特别密切,设计非常重视人情味,建筑、景观常采用砖、木等本土材料,从传统中吸收设计语言,再与现代设计结合起来,形成具有本土特点的现代主义。

斯堪的那维亚的自然景观非常平和,这里柔缓的地表变化、整体的植物群落、平静的湖泊、缓缓弯曲的海岸塑造了人民平和的心态。斯堪的那维亚人民对自然有着强烈的热爱,景观设计表现出对大自然的向往。

斯堪的那维亚国家多是高税收、高福利国家,人民享有平均的、良好的生活水准。社会各阶层生活水平的接近,使工人阶级的地位明显上升。因此,不同于法国等一些国家,那里艺术的发展在经济和道德上依赖于大城市里的上层阶级。在斯堪的那维亚国家,这种发展依靠知识分子、中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上层。建筑、景观、工业产品没有机会向奢侈品方向发展,功能主义占据了主导地位,现代运动得到了广泛的社会需求的鼓励,受到普遍的欢迎。为普通人提供普通的、但却是精良的设计是斯堪的那维亚国家各个设计领域追求的最高境界。

在设计上,斯堪的那维亚国家从来没有试图以纪念碑式的形式或是以绚丽的外表与邻国竞争,他们总是把对舒适和使用的追求放在首位,总是试图改进现有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盼望着新事物的出现。设计不追求前卫、精英化与视觉冲击效果,而是着眼于追求内在的价值和使用功能,所以多数设计作品在使用了数十年后,仍然非常实用,并且充满魅力。斯堪的那维亚的景观设计也是本土的,是贴近于日常生活的。可以说,日常生活的需要是景观设计的重要出发点。然而在实用的同时,斯堪的那维亚的景观并不缺少浪漫,设计师常常采用自然或有机的形式,以简洁、柔和的风格,创造出富有诗意的园林景观。

斯堪的那维亚的景观设计师几十年来较少地受到外部环境流行风格的影响,坚持走自己的道路,以功能化的、朴素的风格受到人们的尊敬。丹麦的布兰德特(GudmundNyelandBrandt1878~1945)、索伦森(CarlTheodorSrensen1893~1979)和安德松(Sven-IngvarAndersson1927~)是其中杰出的代表,他们常以简洁而清晰的手法,构筑特点鲜明的景观,追求社会品质与美学品质的融合,成为二战后对欧洲景观设计最有影响的团体之一。

社会品质与美学品质的融合

1布兰德特

布兰德特精通植物,善用野生植物和花卉,他的柔和的园林形式体现了丹麦人对自然景观的热爱。在哥本哈根市中心的蒂伏里(Tivoli)花园中,他设计了一系列并排的卵形种植池,池中绿地上点缀着数十个木盆喷泉。在大的环境中他借鉴了19世纪下半叶英国工艺美术运动时期的园林设计师杰基尔女士(GertrudeJekyll1843~1932)和建筑师路特恩斯(EdwinLutyens1869~1944)的思想,用精细的植物种植软化几何式的建筑和场地(见图1及彩页)。布兰德特倡导用生态原则进行设计,他认为自己更是一位园艺家,而不是设计师,他的设计常采用规则式和自然式混合的形式(见彩页)。

安德松认为设计最基本的事情就是确定一个空间,使人们能够很好地使用它。如果设计师幸运的话,人们对这个空间的利用会超出他原来的预想。在巴黎德方斯凯旋门环境设计中,安德森在宽阔的场地上,用一条白色的大理石铺装步行道,斜向嵌入宽阔的场地中,旨在丰富广场的视觉效果。这条铺装带无意中成为溜冰爱好者训练的场所,他们将障碍沿线布置,使这里成为溜冰训练的课堂(见彩页)。

在丹麦,安德松获得了“将诗引入花园”的美誉。

布兰德特、索伦森和安德松三人代表了不同的时代,通过他们的作品可以了解丹麦现代景观设计的风格和特点。他们都曾在位于哥本哈根的皇家美术学院(theRoyalAcademyofFineArts)的建筑学院任教,通过教学、著作和设计,他们影响了丹麦几代景观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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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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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类型的可见形态,理解科学更需要认识科学的社会历史本性。

一、作为“意识形态”的科学

将科学视为意识形态,实际上是把科学视为一种历史存在的人类意识,它不同于曼海姆对意识形态的经典定义。说科学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就是因为科学与人类社会历史具有某种内在的联系,这与说科学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相类似。目前,将科学看作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已经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可,①但是科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特点尚需作出必要的说明。

科学之所以可以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看待,首先是因为科学是对现实世界的认识,是关于客观世界的“意识”。科学的发展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乃至整个的世界观。现代科学的每次重大的统一,都必然伴随着观念上的重大变革。科学本质上是关于自然的认识,是对自然的研究,是关于自然的观念,这是科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或精神生活最本质的方面。“科学被专门建立起来,是为了直接地解释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所有现象的本质的、最主要的方面。”②在科学这一意识形态中,对人类认识任务的解决成为首要的使命,而科学知识的取得又是与人类社会的物质关系和生产需要分不开的。科学从最初的对自然秘密的探究到它成为一种理论成果、再转化为改变我们生活的力量,它带给我们生活各方面的深远影响是不容置疑的。从最初对对自然的好奇,到后来逐渐给予我们一种新的自然界的图像,一种我们看待自然界乃至整个世界的观点,以至改变了我们的整个生活方式和精神面貌。

科学的发展带来的并不只是具体认识的改变,而且是人对整个世界看法的改变,因此也必然地引起包括宗教思想在内的意识形态的深刻嬗变。从另外一种意义上,科学也会演化出意识形态,科学本身也包含了意识形态的因素。对此,哈贝马斯(J. Habermas)等法兰克福学派成员作出过深入的研究。但正如宗教中孕育了科学一样,基于科学实践而产生的某种意识形态(如唯科学主义)也是科学的副产品,是属于“科学文化”的范畴。正因为科学的应用可以带来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并在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之间造成利益上的矛盾,因此对科学的不同态度就会成为一个“意识形态”问题。哈贝马斯从否定的意义上理解意识形态,他认为,作为“意识形态”的科学技术会产生消极的政治效应。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实现了对自然的统治;科学技术作为意识形态,则实现了对人的统治。他不像其先辈霍克海默、马尔库塞等人那样认为科学技术从来就是意识形态,而是强调只有在现代社会中,当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时,它才履行意识形态职能。③哈贝马斯不把科学技术产生消极的社会作用归结为社会环境,而认为科学产生的消极的社会作用完全是由科学技术本身造成的:“这种意识形态的独特成就就是,它能使社会的自我理解同交往活动的坐标系以及同以符号为中介的相互作用的概念相分离,并且能够被科学的模式代替。同样,在目的理性的活动以及相应的行为范畴下,人的自我物化代替了人对社会生活世界所作的文化上的既定的自我理解。”④

科学还与其他人类精神创造活动相互依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当代学者伊安·巴伯认为,“科学是一项真正的人类事业,它具有人类从事的其他活动的许多特征。”⑤同人类其他文化形式相类似,科学不但具有实用的、功用的一面,同时它也有超越性、创造性的一面,即可以从科学活动中获得人的自由。首先,从历史来看,科学与宗教、哲学、伦理、文学艺术等处于一种相互渗透又相互区别的关系中。从科学知识的萌芽期开始,科学与宗教、神话、寓言教交织在一起,构成了科学的古代形态。即使是在今天,科学与各种不同的知识形态、意识形态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仍然构成了科学科学知识系统生存和发展的动力。爱因斯坦曾经描述过信仰因素在科学探索中的重要作用,说明了宗教与科学在当代构成了一种特殊关系。科学活动是需要信念的,这种信念既包括对科学功能的社会性信念、科学对人类社会的正向价值、科学价值的世俗性的认可,也包括了某种对自然(自然的美、自然的秩序、自然的统一)的惊异和敬畏,这种情感在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了宗教性。科学家所体验到的宗教情感,并不必然是对某种宗教教条或宗教神学的认可, 因为科学信念首先是以自己的科学实践活动为基础的,这一切都没有取消科学事业的独立性。科学说明不同于宗教的教条或神学理论,相对于这些文化体系,科学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客观的说明”,这是我们对科学的基本信念。 科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与经济基础处于不同的关系之中,即“自然科学的概念内容没有被归因于某种经济基础

:归因于经济基础的仅仅是它们的‘目的’和‘材料’。”“自然科学与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不同于其他知识领域和信仰领域与经济基础的关系”。⑥科学只能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科学与经济基础之间不是直接的“反映”关系,这说明科学与宗教等其他社会意识形态具有质的区别。

二、作为文化的科学

英国学者斯诺(C. Snow)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两种文化的概念,他认为,科学文化(scientific culture)“不仅是智力意义上的文化,也是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⑦。也就是说,科学不仅代表了一种智力活动及其成果,而且也具备和人类学家视野中的文化现象一样的性质与特征。斯诺提出这样的观点,主要是基于大学里从事人文与自然科学的两种知识分子在文化上日益严重的隔阂与对立。造成这种文化分裂的原因是深刻而复杂的,有些渊源于社会历史,有的是个人经历所造成的,还有的则是由于不同种类的精神活动本身的内在动力的差异。⑧在斯诺看来,科学是“表征人性的本质和才能”的,“对自然界的好奇心以及对思维的符号系统的运用,这正是最珍贵、最人性的两种人类本性”。⑨也就是说,文化是体现人的“本性”、与人的存在和发展有关的活动和现象,因而科学可以毫无疑义地看作是人类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这里,我们可以意识到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家族相似性”。科学之所以表征了人的本质和才能,首先体现在它是一种对待经验的成功方式:科学活动是按照某种程序进行的,它把以前已经完成的东西不断地再合并为一个不断生长的结构,这就是我们称之为科学的文化或传统。⑩在斯诺看来,科学文化是累积的、组合的、共意的,它体现着自己的过去,必然要穿越时间而进步;而另一种(人文)的文化则具有另外存在方式,它们是非累积的,是独一无二的,从彼此之间的关系上看不出内在的进步。

科学对人类社会存在的巨大影响,改变了人的自然生存条件和社会生存方式,这是科学之为“人的科学”的本质方面。科学本身涉及的层面之广以及科学的影响之深都只能用文化或文明这样的总体性概念来描述。科学知识社会学(SSK)注重探索和展示社会因素对科学知识的生产、变迁和发展的作用,并从理论上对这种作用加以阐述。英国学者巴里· 巴恩斯(B. Barnes)认为,科学是文化的一部分,而且现在它成了文化的一个高度分化的要素。这种文化的变迁具有自身的连贯性、科学的不同分支具有潜在的文化内聚性、在某个特定的时期科学同事群体界定他们认为什么可算作是科学知识的方式,等等。11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进一步消除了科学研究中的本质主义和简单化观念,深入探讨了科学活动所具有的人的内涵和性质。这种倾向与某些研究者把科学看作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具有相通之处。他们注意到了科学的传播和影响过程的确可以从“文化变迁”的角度给予研究和理解,然而不能将科学最后认定为是同某种风俗、民俗完全相同的东西。巴恩斯还认为“理论是人们创造出来的一种隐喻”,“凭借它便可以把类似文化模式中的有用要素,转变为并重新组织成令人费解的事件的东西。”12总之,科学知识社会学否认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的普遍标准,认为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内容,是由具体的社会群体的有局限的文化规范决定的

英国科学家、哲学家波拉尼(M. Polanyi)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科学的文化内涵,他论述了科学知识是一种“个人知识”。他指出,科学从具体的知识上升到普遍的知识,成为人类的智慧或审美活动的过程,但这一过程是一个矛盾重重、曲折艰难的过程:“认知任何一项自然科学知识都少不了认知者在某种程度上内居于研究对象之中的行动,这种亲密的内居行动呈现一个连续的进展过程——这过程恰恰指向被誉为史学独特的研究方法的‘完全内居’(fullest indwelling)。”13自然科学要成为人类内在的知识、普遍的知识,不是依赖于它作为某种结论和实际效用的力量,而且还要依赖于整体的精神演变过程或态势。波兰尼认为,“整个人类感觉世界——智力、道德、艺术、宗教理想——都是被人类生存和成长于其中的文化遗产之构架所激活的。”14如果没有其他文化的制约,科学的发展将人类带向一个“不可预知”的未来。波兰尼认为,在科学上没有纯粹的事实,“科学也不仅仅是事实的集合 ,它是一套基于自身科学诠释而存在的事实体系”;“只有在一个传统信仰与价值的复杂系统之内,人们才能从事科学研究,并将之代代相传,这就好比在整个社会生活中,传统是不可或缺的。”15波兰尼通过他的研究揭示了科学研究活动与人类其他活动之间“人类学意义上”的一致性,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看,科学的文化生成过程与其他文化资源所采

用的过程并无重大区别。

在文化视野中,科学事业是向其他文化形式或意识形态开放的。正是由于科学的文化性质,科学可以在不同层面上与宗教文化发生关系,表现出在相容甚至互补,又矛盾甚至冲突的复杂关系。既然宗教与科学都是人类的文化活动,那么二者之间就会必然存在着共同之处,存在着可以对话的通道,存在着互诠的可能性;同时二者之间的比较也显示了它们在思维方式、影响层面、文化性质上,都存在着很大区别。无论如何,科学的作用是历史地形成的,是不会被完全解构的,正如普利高津在《确定性的终结》中说的,断言时间之矢仅仅是现象学的或者是主观的,皆属荒谬。16科学改变的不但是外在的世界,而且是人的精神世界,是对人的本质力量的改变。在这种意义上,科学可称为一种真正的文化。

三、结 语

科学虽然从内容上体现的是关于自然的知识,但是科学体现的是人的目的和手段,所以科学不是外在于人的绝对存在物,科学不但是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还体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因此,科学现象并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前苏联学者拉契科夫(П. Рачков)从三个不同的视角对科学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一,首先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本质联系的一种基本形式,这种认识提供了预见事件的可能性,是人们合理行动的基础。第二,科学还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和相对独立的社会体系,这个体系把科学家组织起来,为认识客观规律和应用这些规律服务。第三,科学还是一种社会实践的力量,这种力量将科学成果体现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中,并且使得因人们的行动符合客观规律而得到发展。17这实际上是从动态的、联系的、系统的角度看待科学的——因为科学与人的社会活动密不可分,纯粹知识形态的科学不可能解释科学活动的实际影响和意义。拉契科夫说明了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力量及其与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关系”的联系,从而深刻地说明了科学的社会本性。科学具有巨大的文化影响力,当代科学的发展不但改变了人的思维方式,也意味着当代科学精神发生了重大变化,18这种变化也必然会对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产生深刻的影响,这种关系是在历史中形成的,也将在历史中不断地被超越。

① 参见曾国屏:《当代自然辩证法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0页。

② 拉契科夫:《科学学——问题·结构·基本原理》,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4页。

③ 参见刘放桐:《新编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82页。

④ 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63页。

⑤ 伊安·巴伯:《科学与宗教》,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95页。

⑥ R. K. 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6-28页。

⑦ C. P. 斯诺:《两种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9页。

⑧ C. P. 斯诺:《两种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1页。

⑨ C. P. 斯诺:《两种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60页。

⑩ 参见C. P. 斯诺:《两种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20页。

11 参见巴里·巴恩斯:《科学知识与社会学理论》,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68页。

12 巴里·巴恩斯:《科学知识与社会学理论》,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71-72页。

13 迈克尔·波兰尼:《科学、信仰与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3页。

14 迈克尔·波兰尼:《科学、信仰与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5页。

15 迈克尔·波兰尼:《科学、信仰与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7、190页。

16 伊利亚·普利高津:《确定性的终结——时间、混沌与自然法则》,第3页。

第6篇

价值观是人类在各种对象性活动中主体对客体的价值意义的根本看法,是人们区分是非、善恶、美丑、好坏、荣辱的根本标准,是人们对事物趋、避、亲、逆的主导因素,是一定社会意识形态的实质和核心。就其构成来讲,主要由价值目标、价值评价和价值取向组成。价值观教育本质上是引导人们树立价值意识,增强把握社会生活中价值关系的自觉性,增强生活中的自为性意识、建设性意识和创造性意识。价值观教育带有明确的思想性,它从方向上引导人们处理好现实社会价值观运行过程中的基本矛盾,做到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基本一致,个人与社会关系基本协调,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公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国家、社会所需要的合格公民。狭义的公民教育就是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更强调的是关于如何做一个合格公民的教育,实质上是一种协调个人与政府社会关系教育,其宗旨在于实现个体的政治社会化、法律社会化和道德社会化。可见,学生良好的价值行为直接导源于公民的素质,而正确的价值观教育则可以使学生的公民教育有所指向,使其公民行为有所皈依。因此,对艺术类大学生价值观教育只有和公民教育融合起来,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一、艺术类大学生价值观教育需要以公民教育为基础

艺术类大学生个性特征比较鲜明。一般来说,有一定的专业特长,思维灵活,思想开放,想象力丰富,比其他专业的学生更富有创意性和自我表现性;他们具有强烈的主体意识,独立意识、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意识,崇尚自强进取、公平正义;政治选择上求真务实,不盲目崇拜个人权威、追随大众。但也必须看到,部分艺术类大学生也有缺失公民精神的一面:

第一,权利意识模糊,主张褊狭。认为搞艺术的应该自由散漫,限制多了会抑制个性思维发展,影响创作灵感,创作不出好的作品,从而把自由与纪律、个人与集体、个性发展与学校制度和社会规范对立起来,对自己权利过度重视,对群体权利相对漠视,对法律缺乏必要的信任。第二,责任意识淡薄,功利化倾向明显。艺术类大学生大多家境不错,父母宠爱,自我中心意识较强,把思想和情感交流往往都体现在自己的作品上,相对缺乏与外界和同学的心灵沟通和情感交流,缺乏对自己、对他人、对集体的责任意识;因为学费高,演出、设计、写生等接触社会的机会又较多,很多人有过赚钱的经历,所以,造成其热衷经济活动,注重个人眼前蝇头小利,做事具有一定的功利化倾向。第三,公德意识缺乏,理论与实践脱节,他们对公共道德、社会的规范制度等有一定掌握,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却存在“知识”与行为的分离和脱节现象,对善良高尚行为不去效仿,对身边的负面现象缺乏鞭挞,不遵守公德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

基于艺术类大学生的特性,在实施价值观教育时应当将公民素质教育结合起来,首先提升其公民道德素质,才能形成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共同价值观。一个人如果连最起码的公民道德都不具备的话,他是不可能有正确的价值观的。优良的公民教育可以使法治理念、社会规则制度等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人们生活中的信念和准则,养成以身作则、敬业爱岗、关爱他人以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公民责任感。只有以公民教育为基础和中介,才能进一步实施价值观教育;只有先当好合格公民,才谈得上树立崇高的价值理想和目标、拥有高尚的价值取向。

价值观教育的主要功能就是使社会主流价值观渗透于个人的自我意识中,不断审查自己的动机、欲望、需要,形成个人为人处世的价值标准和目标,使之符合社会的价值要求和价值目标。但是,一般情况下,价值观教育大量的是说理、灌输教育,方法上存在教条主义、简单生硬的现象,往往会存在两个瓶颈:一是价值观教育内容通常是灌输理想、信念、价值目标、原则和不容置疑的观点,突出政治信仰层面上的内容,强调远大理想和超然目标,个人与社会关系层面上的内容相对不足,缺少对理想信念的存在基础的深入思考与相应引导;缺少对学生当下状况的现实引导。结果是教育出来的学生人前一个样、人后一个样,甚至产生逆反心理。那么,价值观认知如何转化为个体价值行为?二是价值观教育的方法通常是单调、枯燥、填鸭式的政治说教,学生不能面对事实作出判断,只面对一个先验的结论,不论相信还是不相信,都必须作为标准答案记住它,结果是你敦你的,我做我的。那么,服从社会价值观要求的“他律”行为如何转化为个体“自律”行为?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约翰,帕特里克教授通过研究归纳出世界公民教育的趋势之一便是内容趋同,即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公民教育集中于三个方面:公民知识、公民技能、公民品德。要解决上述两个问题,使矛盾化解,就应当使价值观教育通过公民教育提供的公民知识的传授、公民道德的养成和公民技能训练的中介来实现。

二、艺术类大学生价值观教育与公民教育相融合的理论与实践

艺术类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艺术工作者,艺术工作要求从业者必须自身就站在一定的精神高度上,才能创作出好的艺术作品。但他们具有的一定精神高度的价值追求更直接导源于公民素质,导源于主体自身内心的接受和自愿的实践。而这种接受和自愿的实践又导源于公民素质的培养。

1 公民知识的传播帮助实现价值认知

价值观教育引导艺术类大学生懂得其所从事的艺术创作总是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理所当然地应该以表现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取向和标准,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族精神等。而公民知识的传播包含基本的诉求,即希望通过公民教育培养公民具有合乎本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制度所要求的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行为,使其成为忠诚于国家、服务于国家、适应本国主流文化的“合格公民”、“好公民”。例如,公民意识关涉的是纯粹的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所以,其本质含义可概括为两个层次:一是每个公民首先是归属于自己的国家,这就意味着每个人必须讲国格、讲民族尊严,具有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二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超越个人与家族、个人与阶级、个人与党派等的关系,在国家法律的保障下,个人无论是何家族、阶级、党派,都是人人平等的,这就会产生平等意识。因此,大学生公民知识的传播既能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平等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意识,也能培养对国家、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及对爱国主义和民族自信心。可见,公民教育引导受教育者取得公民行为能力,达到公民要求,却又把爱国主义等价值观溶解内化在个体感性认识和要求中,化为行为趋向,引发价值行为。克服了以往价值观教育中个人与社会关系层面上的内容相对不足,缺少对理想信念的存在基础的深入思考与相应引导;缺少对学生当下状况的现实引导等不足,从而使价值观的内容通过公民知识的传播教育渗透和内化在学生心里,实现价值认知。

2 公民道德的养成推动价值行为由“他律”转化为个体“自律”

事实证明,具有公德意识的公民能够在一定限度内节制甚至牺牲个人利益,追求社会整体的普遍利益和长远利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公民道德的养成可以为其价值观的培养奠定良好的基础。作为艺术类大学生,如果淡薄了对祖国、对民族的感情,把躲避崇高奉为时尚,利己主义观念、急功近利意识膨胀,以个人的利益需求作为标准进行价值评判和取舍,对知识带来经济效益的关注大大超越对知识本身价值的追求,忽视知识对自身精神世界的塑造和对心灵的熏陶,就无法成为一个优秀的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艺术类大学生只有首先自觉遵守最低限度的行为规范,拥有最起码的社会公德,“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才能追求崇高和圣洁的价值理想,从基本的义务走向崇高,其自身的价值行为才能由“他律”转化为“自律”,才能自觉地将其崇高的价值理想体现到作品上来,才能使其创作的作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

3 公民技能的培养和训练促进价值认知转化为个体价值行为

价值观教育除了培养价值理性,就是价值引导,即通过向学生灌输和传授特定的价值观(一般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使学生对这种价值观产生认同,并内化为自己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未来能够自觉地运用它来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这种价值引导通常是重视对学生的外部强制。具有较强自我中心意识的艺术类大学生对此反感。只有通过实践性、现实性极强的公民技能培养和训练实践使学生具有自由思考和探索的习惯使其在生活中和实践中通过切身体验来感知相关的价值观,例如,可以让艺术类大学生利用假期或外出写生、演出等机会开展服务学习旅行活动:学生深入社区服务,以可持续发展、农村教育、环境保护、如何追求有价值的生活等主题对所服务的社区和周边单位的活动进行调查了解。通过这些活动,使学生对各种社会问题产生直观深刻的体验和强烈的情感震撼,使其关注社会问题,增强社会责任感,既提升学生的道德能力又培养其对生活和社会的主动价值思考和判断能力,克服以往价值观教育单调、枯燥、填鸭式政治说教的方法的不足,通过对艺术类大学生当下状况的现实引导,使学生价值观内化在心理,养成内在意志,使价值认知转化为价值行为。

总之,在理论层面上,艺术类大学生的价值观教育与公民教育的融合,为建设和谐社会既提供了价值方向、标准,又提供了现实行为规范。

三、艺术类大学生价值观教育与公民教育融合存在的误区

当然,在将价值观教育与公民教育相融合的时候,需注意的问题是:不能因为过去价值观教育在内容、方法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导致教育效果不够理想,就将公民教育与价值观教育混为一谈或以公民教育取代价值观教育。公民道德,属于基本的社会公德而不是个体价值信奉,他作为公民,又必须受到基本的价值规范的制约,使公民按照价值目标进行价值行为选择。事实上,公民在面临相反或相冲突的观念和行为时,如何调节、调整自己的公民活动能力,权衡能力,这种能力需要在价值观教育中获得,一定社会价值体系中价值观与公民教育衔接得怎样,体现了什么样的原则,对公民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

1 价值观教育能够提升艺术类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的层次

公民教育的首要环节是教育标准的确立,价值观告诉人们行为活动的最终目的,解决的是为什么而活的问题,直接规定和指导着人们的活动,为人们提供基奉的是非、善恶、美丑、对错的标准,为公民素质教育规定了价值目标。个体在发生公民活动时,往往从社会的价值观念体系中去选取一个或几个标准,用来指导自己在行为的合理性上作出正确判断;积极的价值观会使人的言行表现出积极向上的特征。艺术类大学生的公民教育只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使人受到感召、启示和引领,使大学生在精神上获得升华,才能创造出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求的高尚的精神作品来。那种迷失政治方向、没有社会责任感、人格低下的艺术作品,是不会受到人民的信任和欢迎的。

2 价值观教育影响着艺术类大学生个体公民教育的性质

价值标准区分了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有价值的,什么是应该的,什么是最好的,价值标准影响着公民素质的形成。价值观教育是否合理得当,势必影响个体公民素质教育是否得到正确的方向指引,否则,如果价值观教育搞不好,就会导致人们形成对公民行为的不合理的判断。艺术类大学生因其从事的工作具有特有的意识形态属性,体现着特定时代的文化主流和核心价值体系,并为特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社会主义的艺术总是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表现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手段,对他们的公民素质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做引导,才能把他们的公民教育引向正确的社会主义方向,使其形成对公民行为的合理判断,进而使其作品鼓舞和引导大众,使人们的行为朝向有意义的事物,推动人们去达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3 价值观教育规定了艺术类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基本方向

第7篇

(一)回顾摇滚乐在国内发展的历史,某些或某支摇滚乐队的介绍,摇滚音乐人个人传记或者访谈。回顾历史的包括洛秦的《摇滚乐的缘起及其社会文化价值》、钟子林的《摇滚乐的历史与风格》和《摇滚乐的兴起与影响》、陆凌涛、李祥的《呐喊:为了中国曾经的摇滚》;个人访谈有周国平与崔健一起完成的《自由风格》;摇滚乐队介绍有周游的《北京摇滚音乐部落》等等。其中,洛秦的《摇滚乐的缘起及其社会文化价值》,从文化方面和社会方面为主,多角度阐释了摇滚乐的起源与壮大。钟子林的《摇滚乐的历史与风格》,则以时间脉络来构思全文,自摇滚乐的诞生至今,整理了摇滚乐的发展的一系列变化,并且详细介绍了各个时期的主要摇滚人物的音乐、生活以及创作背景。周国平和崔健合写的《自由风格》则是以对崔健的访谈录为主的个人专辑。周游的《北京摇滚音乐部落》则是以介绍北京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20年左右的时间里,北京涌现的一些重要的摇滚乐队。

(二)摇滚在传播方式、社会科学等方面的研究,也可以说是非音乐类学科上的研究。主要包括像从人类学、传播学、社会学等角度进行研究。比如,1、新闻传播学类的有:《邂逅、共生与回归――身体景观中的MTV与浪漫“摇滚”》作者郑建丽,本文解释了摇滚和MTV结合后的传播效果。摇滚自己的个性和摇滚乐带动的歌迷市场还有它所独有的摇滚精神,和MTV这种相对独立的艺术形式与偶像制造能力相结合,也就是文中所提到的邂逅、共生、回归,在这过程中产生的很多有意思的现象。那么这类型的文章还有2、文艺学方面的《消费时代的音乐文化症候:中国流行音乐研究》、《摇滚时代》作者王辉;3、社会学方面有《伤花怒放:摇滚的被缚与抗争》作者郝舫,这篇文章谈到了很多摇滚乐存在的社会价值,研究了很多一谈到摇滚乐就要涉及的关键性问题,例如反叛、摇滚精神、独立、理想、希望等等,以此来展开全文。《灰飞烟灭:一个人懂得摇滚乐观察》作者颜峻,本书的特点非常鲜明,是以研究和市场调查为互补,既有理论研究,又有社会深入的调查体会,包括了21世纪以来不长的中国的小众音乐发展历史,追求标新立异,和填充学术空白。4、心理学方面有《摇滚乐的传播心理学分析》作者崔茜,从心里学的视角进行分析,对于摇滚乐之所以受到年轻人尤其青少年的狂热追捧,除了音乐本身,在青少年心理特殊性方面进行研究和阐释。

(三)音乐人类学角度对中国摇滚乐研究。这一类主要从社会学、人文关怀、音乐美学等不同视角进行研究。其中比较有开阔视野,具有较强预见性的文章包括:付菠益的音乐人类学博士论文《宣泄的仪式――中国摇滚乐的音乐人类学研究》、谢力荣的课题论文《南京“地下乐队”寻踪》、屠金梅的近代音乐史硕士论文《论中国摇滚乐的反叛性缺失》、周华生的音乐美学硕士论文《狂飙喧嚣的感性叙事――摇滚(乐)的存在及其声音感觉的逻辑》等等。其中《宣泄的仪式――中国摇滚乐的音乐人类学研究》一文中以崔健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对崔健的采访、对中国摇滚演唱会现场的观察、大陆摇滚市场的调查阐述了大陆摇滚乐的文化内涵,文章的创新点在于把摇滚的演出描述成一种“准宗教”的仪式现场,把构成整场演出的舞台效果、乐器演奏、歌迷现场呐喊等等看成是仪式现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象征符号”,把这种狂热的表演解释成为了一种宣泄仪式。《论中国摇滚乐的反叛性缺失》一文中对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大陆自己的摇滚乐诞生至今30年的演变与发展做了梳理,并从摇滚精神中的反叛作为切入点,通过对歌曲谱例与歌词的研究,阐释了中国大陆早期摇滚乐作品中反叛是什么,在多年的发展中,反叛一词的含义的变化又是什么,以及这样的变化带来的问题又是什么。《狂飙喧嚣的感性叙事――摇滚(乐)的存在及其声音感觉的逻辑》一文通过对摇滚乐作为个案研究得出,摇滚乐相对于主流音乐甚至是主流文化是一种独特的“狂飙喧嚣的感性叙事”这种叙事是纯感性的,与其他民族音乐、西方古典音乐等都一样,在发展过程中塑造了自身的文化特点,形成了特有的欣赏族群。(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 萧梅、齐琨:《音乐人类学的实地考察》,载《音乐人类学的理论与实践导论》(洛秦编),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

[2] 参见张钟汝等,《城市社会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01,第二页。

[3] 参见汤亚汀的《西方城市音乐人类学理论概述》,载《音乐艺术》,2003年第2期。

[4] 洛秦:《‘新史学’视野的下的音乐人类学与历史研究》,载《音乐人类学的理论与实践导论》(洛秦编),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

[5] 洛秦:《摇滚乐的缘起及其社会、文化价值》,载《文化研究》,2003年第3期。

[6] 薛艺兵《捕风捉影话田野――音乐人类学田野的中国思路》,载《音乐艺术》,2010年第1期。

第8篇

书之前,曾遂今就已经于1997年出版了引音乐学界纷纷关注的《音乐社会学概论》。而自《音乐社会学概论》面世以后,社会发生了变化。在音乐领域,市场经济所导致的音乐商品化进程,消费社会所带来的音乐消费新方式,大众文化所引发的音乐审美新趣味,网络技术所产生的音乐传播新方式……这一切都要求人们要对当前的社会音乐进行实时的观察与思考。在这样的背景下,著者在《音乐社会学概论》一书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删减,并补充入最新的音乐社会学观点和大量的富含阐释意义的图片,于2004年出版了《音乐社会学》一书。该书一经出版,便在国内音乐社会学界引起了较大反响,凡写音乐社会学、音乐传播学等相关学科的学术论文,几乎都直接或间接从该书中引用相关理论;而包括中国传媒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众多艺术类、音乐类专业院校,则更是将其作为指定教材。

笔者重点就该书的体系完整性、理论创新性和形式生动性等方面谈一些读后感。

一、体系完整

作为中国音乐社会学的奠基之作,体系完整是首要条件。全书思维开阔、逻辑严密、叙事宏大。从古今中外的音乐社会观描述到比较国外音乐社会学研究之异同,作者都在绪论以及第一章“音乐社会学的学科认识”中详加阐述。

接着,作者从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学科职能、学科结构四个方面详细地论述了他对中国音乐社会学的学科建设之思考,这些思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紧紧围绕“中国当前的社会音乐”这个主题展开。在笔者看来,与其他音乐学科如音乐史学相比较而言,音乐社会学是一门“当前”重于“过去”的学科。因此,曾遂今的这本专著,在内容与时代的结合度上的确是具有真切的“与时俱进”的品格的;而其中的学科建设论层次之分明,逻辑之严明,操作之简易,更为当前中国音乐社会学的研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体系框架。

曾遂今采取了根据社会音乐活动要素来分解剖析的方法。这些主要的要素亦即章节的分类为:一、社会音乐活动的主体构成――人,这里包括“音乐听众”和“音乐职业”人员等两大主体;二、社会音乐活动的客体构成――物,这里的物专指音乐,而在当前中国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这里的音乐主要以“音乐商品”的形式呈现;三、社会音乐系统的内部运动机制构成――从社会音乐生产到音乐传播再到音乐流行最后到音乐批评,系统观始终贯穿于全书的体系构成。本书在体系上做到了宏观与微观结合,本土化与系统化的结合,为我国音乐社会学的研究在整个体系结构上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和规范。

二、理论创新

第9篇

一评价体系与学术规范

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艺术研究领域出现一些新的趋向,改革开放之初非常之盛行的、在“方法热”和“文化热”时期都曾经颇受关注的宏观研究,渐渐失去了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则日益受到学界重视。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一批针对个案的田野考察成果问世并且得到学界广泛认同,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可以视为艺术学研究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转向。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介入艺术学研究领域,使得相当一部分学者开始尝试着运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领域极受重视的田野研究方法考察艺术现象,这一方法层面的变化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二战以来,文化批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是令人瞩目的学术热点,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诸多重要的跨文化研究成果的出版,更令此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视角受到普遍质疑。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对中国艺术学研究的影响,也必然导致艺术学研究出现学术与文化视角的转换。这个可能出现的最有理论价值的变化,我将在下一部分论述,这里首先想讨论的是,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的介入,其意义不止于文化层面上研究视角的转换,它还可能给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带来另外两个方面可能形成的变化乃至冲击。

其一,是有可能导致目前的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研究重点和研究成果价值评价体系的根本改变。

学术研究的价值取向受到教育制度和由教育体系决定的研究者知识谱系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研究一直比较重视理论层面的探讨。经由苏俄引入的、从德国古典哲学这一思想路径衍生发展产生的,以及作为其知识和思维方法背景的德国古典哲学本身,长期在包括艺术研究在内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占据特殊的主导位置,因而,和这一理论背景相吻合的艺术本体论研究,以概念和范畴为核心的抽象的理论探讨与分析,长期以来都是艺术学研究领域最受关注的研究方法。英美经验主义传统一直受到排斥甚至批判,对具体对象的个案的、经验的研究被置于次要的地位。这样的研究取向,不仅仅是出于对西方学术发展不同趋势的选择,同时也蕴含了中国传统思维方法对当代艺术研究的影响,在中国学术传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整体性的、玄学研究路向,恰与德国古典哲学形成有趣的呼应——所谓“小学”在中国的学术传统中,显然一直受遏制,清代成就卓著的“朴学”也被后世的学术史家解读成是由明入清的汉代知识分子对严酷现实的逃避,以及对清代统治者的消极抵抗。

改革开放以来,苏俄引进的僵化理论教条渐渐丧失了独断地位。但是整个教育体系以及学术研究群体的知识体系的转变并不能同时完成,因而学术研究基本趋势的转变,会表现出明显的滞后现象;更重要的是,正由于改革开放之初理论界需要新的思想资源用以突破旧的苏俄教条的禁锢,观念和理论层面的创新显得特别重要,因之出现一大批偏重于观念与理论探讨的研究文献,也是时代的要求。可惜新的艺术观念与理论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撑,也就不能真正完成观念与理论拓展的历史任务,整个国家的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并不会仅仅因为观念与理论的更新而有明显的提高。

以1999至今这三年里的戏剧学研究为例,按照我的不完全统计,最近三年戏剧学研究文献里,基础理论与范畴、规律的研究不可思议地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量,它在所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性论文里占到1/3左右。对戏剧基本特征、基础理论和普遍规律的探讨并不是不重要,但是学术界将如此大的精力用于这类纯粹理论性的探讨,却不能算是正常现象;其中更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从事这类基础研究的学者,多数身处并不拥有掌握研究资料与信息方面优势的中小城市或非专门研究单位。诚然,戏剧研究领域史的研究以及具体的作家作品研究并不缺少,但是,撇开史的考证,这类研究也主要是对戏剧整体时代特征或艺术特征的讨论,当然也包括一些群体研究或类型研究,其中“论”的部分比“述”的部分受到更多的关注。在戏剧史研究领域,元杂剧尤其是关汉卿研究较受重视,中国现代戏剧和外国戏剧研究领域,最主要的个案研究是对和莎士比亚的研究,对这两位剧作家及其作品的研究几乎是其它同一领域剧作家及其作品研究的总和,然而对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包括关汉卿研究在内,有关剧作主题、作品性质、人物形象和作品风格的辨析与讨论占有最大的份量。有关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并不排除包含一定程度上的个人独特见解的优秀论文论?欢桓鑫薹ɑ乇艿氖率凳牵渲兄辽?0%以上的论文和论著并不能提供任何新的材料,尤其是不能提供现有文献以外的材料,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样的研究从“知识的增长”这一学术发展角度上看,贡献几乎等于零。通过提交给国际性学术会议的论文的分析,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国内学者的论文选题与境外学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清晰可见。

我不敢断定戏剧学研究领域存在的这种现象可以毫无保留地推之于整个艺术学研究领域,但是我相信从整体上看,要说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仍然流行重视抽象、宏观的理论研究,轻视经验的、个案的实证研究的学风,恐怕并非妄言。如果事实确实如此,那么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方法在近代的兴起,就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个案的、经验性的实证研究,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应该成为艺术学研究的主体。只有戏剧学乃至整个艺术学研究的重心转向实证的、个案的研究,理论与观念上的突破才有真正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方法对田野方法的重视,完全可能使国内艺术学研究转向更注重个案研究和经验性研究,同时给予这一类研究成果更公允的评价。这样的转变无疑将逐渐引导整个研究风气的转换。

其次,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的引入,对于强化国内艺术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将有可能产生直接影响。

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强调个案研究与研究者直接经验的价值,但同时更强调研究过程的规范、成果表述的规范,其中也包括经验描述的规范。这种规范不仅仅是学术积累的需要,也是使学术成果更可信,因而更具科学价值的需要。换言之,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是在通过规范自身而使自己更接近于自然科学。这样的研究取向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

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分为两个重要群体,除了一批身居高等院校的学者以外,还有更大的一个群体身居文化部门所属的艺术研究机构。以戏剧学研究为例,后一个群体的规模显然要超过前一个群体,而且由于与戏剧创作演出的实际接触较多,在经验性的实证研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然而无可讳言,这个被习称为“前海学派”的学术群体长期以来偏重于戏剧艺术实践,虽然相对而言具有比较注重经验研究的优势,也拥有许多第一手的珍贵的学术资源,重视艺术的当下性,但是由于不够注重学术规范,因此很难得到学术界应有的承认。多年来,境外数以百计的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知名的或尚未知名的学者相继来到国内,他们在与这个群体的接触交流过程中获益匪浅,文化部门所属的许多学者多年的研究心得,反而要通过境外学者的转述,才为外部世界和主流学术界所知,究其原因,正缘于“前海学派”在研究的以及成果表述的规范化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换言之,经验性的研究以及对经验的感性描述本身,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理性的方法呈现出来,才拥有足够的学术意义,才会得到主流学术界的认可,才可能充分显现其学术价值。

因此,借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尤其是借鉴和汲取人类学和社会学家从事田野研究时遵循的学术规范,将会有效地弥补“前海学派”学者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弱项,使这个学术研究群体掌握的大量感性资料与经验性材料,通过更多途径进入当代主流学术界的视域,藉此改变艺术学的研究重心。因此,对于中国艺术学研究而言,进一步注重学术规范,使被称之为“前海学派”的这个研究群体迅速提高研究成果水平,将给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带来深远影响。

二研究视角的转变

当然,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对中国当代艺术研究最具学术意义的影响,还是要首推它可能带来的文化层面上的研究视角的改变。

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学研究大致始于20世纪初,就像其它人文科学研究一样,它之受到西方学术的刺激与影响是无可讳言的。在这一影响过程中,西方学术思想不可避免地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打下了鲜明的烙印,其中西方人的研究视角,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简言之,由于西方人文科学主要是在欧洲的文化传统和解决欧洲社会遇到的问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随着西方在世界各地的迅速扩展,自觉不自觉地呈现出欧洲中心的世界观,这种具有鲜明西方色彩的欧洲中心的人文科学思想,也就不能不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留下它的痕迹。在研究与品评中国本土艺术时,人们往往只是照搬西方人习惯运用的艺术标准,比如说以西方音乐体系评价中国本土音乐,以西方戏剧理论解释中国戏剧并且试图以之改造“落后”的中国本土戏剧,把油画的教学体系搬用到中国画的教学中,等等。这样的现象存在于艺术学的多个领域,换言之,西方比较成熟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的整体植入,确实在中国艺术学研究的现代转型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这种整体植入的结果与中国本土艺术以及中国人的情感经验之间的距离,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症结。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引进,却给我们一条走出这一症结的路径。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单纯的田野方法,而且还包含了至关重要的文化多元观念。虽然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起源都带有强烈的欧洲中心主义色彩,但是二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文化多元观逐渐成为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主导思想,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原来受到欧洲中心主义文化观影响最深的研究领域,现在则相反成了对欧洲中心文化观形成最猛烈冲击的领域,成为最坚决地推动文化多元观和消解欧洲中心论的学术领域。这一思想方法的变化对田野研究的影响非常之深远,而这种非常之符合当代世界潮流的学术方法的引进,对于后发达国家尤其重要,因为越是后发达国家越是需要通过文化多元观念以消除文化自卑感,正视本土文化传统的价值。因此,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领域,田野研究工作者不再像摩尔根时代的学者那样,抱着了解人类童年的文化优越感,把非西方社会视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阶段,因而能够更客观地认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传统与现实的差异,在解释它们的历史与现实时,也能有更多的互相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互相尊重。而这样的研究方法,在跨文化研究中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除了西方中心视角以外,多年来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还存在一个尚未得到学术界重视的研究视角,那就是一种过于贵族化的艺术观仍然占据着核心位置。

文化多元观念不仅仅意味着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艺术活动不能以同一种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同时也暗含了另一种更平民化的文化思想,即不能以研究者们的个人兴趣,以及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作为衡量所有文化行为的唯一标准。

当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将他们的考察对象,从长期以来拥有文化特权的上流社会转向更广阔的草根阶层时,还伴随着思维模式的改变。事实使人们更清晰地意识到,不同地域的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价值观念体系虽然会有很大的差异,却各有其合理性;他们各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只有通过其自身的价值系统,才有可能获得真正有意义的解释。在艺术领域更是如此,艺术在本质上意味着人们用以情感交流与表达的特殊方式,不同民族和不同阶层的人们各自的情感交流与表达方式,在这一生活与文化圈内部往往是最有效的。所以,对民间草根阶层的艺术、趣味与审美活动的歧视和改造,强行推行一小部分精神贵族自以为是的艺术观与审美趣味,正是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的禁忌。

在中国艺术学领域,这种文化贵族心态随处可见,比如我们完全有理由对人们长期以来习焉不察的“采风”这样的辞汇产生强烈的质疑。确实,如果说最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艺术学创作与研究对于那些地域色彩鲜明的民间艺术活动并不是毫不关心,那么很难否认,创作与研究者们经常是以“采风”的态度去关注和研究民间艺术活动的。人们惯于使用“采风”这样的辞汇而,它本身就清晰地透露出两个方面的信息。从历史上看,“采风”的制度早在秦汉时代就已经基本形成,它隐含了官方与民间二元且以官方为主导的文化价值观;从现实的情况看,“采风”意味着艺术家和艺术研究只关注民间艺术活动作为创作素材的价值。因此,“采风”的实质,正是站在官方或文化贵族的立场上对民间艺术活动非常功利化的利用,事实也正是如此,尤其是近几十年里,地域色彩鲜明的和非主流的艺术样式和优秀艺术作品,经常被主流艺术用以为创作的材料,回顾近几十年的艺术史,我们会发现许多有世界影响的优秀作品都是用西化和文人化的手法处理本土民间艺术元素的产品。然而,在民间艺术活动被大量地用以为创作材料而遭到掠夺性开采的同时,它们本身却仍然被视为落后的、原始的、粗糙的,被视为必须以精英文化的模式加以改造才能拥有艺术价值的对象。

以“采风”的心态从事本土与民间艺术研究的学者,自觉不自觉地忽视了对象自身的独立存在以及内在文化价值。因此,研究者变成了专事猎奇的旅游者,对于民间艺术对象的关注只限于与“我们的”艺术活动的差异,而并不真正关心这样的艺术对于生活于其中的创造了它们的人们究竟具有何种价值和意义。从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我们应该更多地致力于探究多种艺术样式、多种生活方式以及各地各具差异的伦理道德和习俗对于它们的主体自身的价值与意义,致力于在这些独特的艺术与生活的原生环境中,还原它们的内涵。这样的研究才能超越“采风”式的官方和贵族文化心态,才能获得对民间艺术真正具有文化价值的研究成果。

因此,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亟需借鉴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摒弃西方中心与贵族趣味对民间话语空间的挤压。

三一个实例:路头戏

如果我们的艺术学研究能够更多地注重对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方法的借鉴与引进,尤其是彻底改变欧洲中心主义与贵族主义文化观,那么对诸多艺术现象的研究与评价,都有可能出现根本性的改变。在我的研究领域,有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完全可以用以说明研究视角的改变所产生的影响,那就是对台州戏班大量演出的路头戏(或曰提纲戏、幕表戏)的研究与评价。

近几十年戏剧研究领域几乎完全没有对路头戏的研究,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路头戏却可以说是中国戏剧最主要的演出形式,它的历史,也许可以追溯到戏剧起源的年代。路头戏之所以长期被戏剧研究人员们忽视,是由于它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遭到批判,成为从上而下的“戏改”的主要对象之一。而对路头戏的批判,其理论背景很值得今人深思。

对路头戏的批判与其说出自艺术的原因,还不如说出自趣味的原因。它一直被看成是粗糙、原始和简单的演剧方法,然而它并没有像同时代其它那些更为粗糙、原始与简单的民间艺术那样获得尊重,它从一开始就被看成是创作的素材以及改造对象,直到现在,在多数当代戏剧史家们的眼里,路头戏之受到批判乃至遗弃,仍然被看成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然而,当我们通过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思路重新探讨路头戏的存在以及它的意义,就会清楚地看到,像路头戏这样一种有着千百年悠久传统的演剧方法,它之所以会受到众口一辞的批判以及遭致普遍遗弃,正由于长期以来西化的和贵族的文化视角在艺术学领域占据着统治地位。

路头戏之所以在1950年代初受到大范围的批判,首先是由于主持“戏改”工作的政府官员,主要是一批西化程度比较高的、经常接触甚至直接参与话剧创作与研究的知识分子,排除意识形态的因素,在某种意义上,“戏改”简直可以说就是在用西方的、话剧的戏剧观,居高临下地改造中国本土戏剧。像路头戏这种本土色彩浓厚的传统演剧方法,与这些知识分子所接受的戏剧学模式完全不相吻合,它之受到排斥也就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路头戏的演剧方法被后来的国办或准国办的戏剧表演团体遗弃,还有另一层因素,那就是长期以来衡量艺术的标准是由传统诗学基础上培养的文人决定的,虽然传统文人最终接受了元杂剧和明清传奇,却始终未能充分受容昆曲以外的各种“花部”戏剧剧种,同时也难于充分认同民间极富创造性的口传文学的价值。文人趣味在中国戏剧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现象,并没有因为1950年代的社会急剧变动而真正有所变化,反而因为剧团国家化而在制度层面得到普遍肯定,因此,在文学性和音乐性方面很难以完全符合文人趣味的路头戏,也就不能不受到排斥。

由此我们看到,如果说晚近一个世纪的艺术学研究受到欧化的和贵族的这两种文化偏见的左右,那么路头戏的遭遇具有作为样本的罕见的深刻性,路头戏之所以遭受自上而下的批判与遗弃,正是由于同时受到这两个方面的夹击。更值得思考的是,如同我在《草根的力量》书中所叙述的那样,路头戏至今仍然是台州戏班最主要的演剧方式,但这种承继了本土文化传统的演剧方式它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并不是因为路头戏演出过程中大量的即兴创造在戏剧学层面上所可能提供的非凡活力,给定情境与表演者个人创造之间巧妙和平衡,以及潜藏在它的即兴表演模式之中的演员之间、演员与乐队之间的互动与内在张力,而竟然是因为在本土的戏剧市场里,戏班最适合以这样的演剧方式营业;并且,由于在晚近几十年里路头戏一直受到抑制,在那些受主流意识形态影响较为明显的民间戏班,路头戏的演剧方式也正在被弃用。

有关路头戏的艺术魅力,我已经在书中做了初步的探讨,将来还会做进一步的研究。这里我只想通过它的遭遇说明,摆脱欧洲中心的和文化贵族的偏见对于中国当前的艺术发展以及艺术学研究有多么重要。只有彻底转变研究视角,路头戏的艺术价值才能得到公正的评价;进而,也许还有更多的艺术现象,需要以多元文化的视角加以重新审视,给予重新评价。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田野研究只是一种方法,虽然在田野研究的背后,包含了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特有的研究路径,但是方法并不能完全替代研究。按照我个人的研究体会,即使接受了田野研究方法,艺术学领域的田野研究,也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艺术学研究的田野方法的研究目标之一,就是考察艺术活动在特定文化环境中自然生成、发展的性状。当然,对象的性状总是会在与外界的不断互动过程中经常变化,然而这样的变化,仍然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的演化,它与受巨大的、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而发生的变化,有质的区别。仍然以戏剧在晚近五十年的变化为例,虽然历史上中国的本土戏剧始终在民众审美趣味变化的背景下持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但是正由于这样的变化是在戏剧创作表演的主体与观众的互动之中缓慢而自然地发生的,因此无论如何变化都不足以出现背离它所生成的文化土壤的结果;然而1950年代戏改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在令本土戏剧经历了剧烈变化的这一改造过程中,观众甚至是剧团内部的创作和表演者本身,都没有话语的权力。因此,中国戏剧的自然状态之必然受到破坏,就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外来的文化价值观是如何被强行植入的,以及它最终会产生臬的结果。它不仅给我们留下了值得好好记取的教训,同时还给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工作者留下了特殊的困难。

这就是我们今天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面临的特定境遇,就像一个多世纪以来在几乎所有艺术领域那样,本土艺术在外来的文化价值观面前出可怕的自卑。而这一文化现实,使得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的研究者必须非常小心翼翼。艺术学的田野研究面对的研究对象不

是无感觉的作品而是具体的人的行为,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在社会身份、知识背景与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的差异、尤其是趣味的差异,很容易被处于弱势地位的民间艺人理解为知识与艺术见解的优劣,研究者在从事田野工作时,很容易被研究对象视为强势文化的代表,因此,研究者的言行和趣味,很容易对被研究者产生不可预计的影响,而这样的影响,足以改变研究对象的原生态。

需要指出的是,在艺术学的田野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入侵者,极易对脆弱的、缺乏自信的民间艺术本体造成损害。现代人类学家喜欢说“我们的身体就是人类学研究的工具”,强调田野考察过程中研究者应该融入研究对象,在与对象的互动中体察对象及其可能发生的变化,但是在中国艺术学研究这个特殊的领域,我认为研究者应该尽可能做一个客观和外在的观察者,尽可能克制影响对象的冲动,因为保持本土艺术的原生态的意义,可能比改变它要重要一百倍。当然,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只不过清醒地意识到这种影响可能导致的负面效果,自觉地将自己的影响尽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无疑是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

其次,我希望强调艺术学的田野研究作为一项艺术学研究的价值,尽管我们可以借鉴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研究方法,但是这样的研究指向应该是艺术学的而不能仅仅是人类学或社会学的。更直接地说,用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从事艺术学研究,应该是研究的重点。

每门学科都有特定的研究范围和研究目标,不同学科的关注重点并不相同,因此,当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方法被引进到艺术学研究领域时,人类学与社会学所关注的那些问题,也很容易同时被带入艺术研究过程中;或者说,研究者的关注重点可能会发生偏移,也许那些从艺术学角度看非常之重要的问题反而被忽视了,这样一来,研究很容易演变成对于艺术、艺术活动的人类学或社会学研究,而不再是艺术学研究。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当然仍有其价值与意义,然而它的价值与意义是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坦率地说,这类研究即使再有价值和意义,也不是艺术学研究。它不能代替艺术学研究,也不能帮助我们解决艺术领域最值得关心的问题。

我在从事台州戏班的田野考察时经常提醒自己将艺术层面的问题作为主要对象,不仅是由于我一直受到的是艺术学研究的训练,因此只有艺术学问题才是我在专业领域范围有能力研究和回答的,而且也只有艺术学领域的问题才是我所真正应该去关注和感兴趣的。举例而言,我的研究中涉及到许多有关宗教与民间祭祀、民间信仰方面的现象,我当然知道从人类学或者社会学角度对这些现象进行剖析是非常之必要的,但是我的研究仍然会相对地集中于这些现象与民间戏班的运作和表演、与当地观众的欣赏之间的关系,将这些现象与戏剧活动之间的联系,小心地剥离出来,分析它们对戏班以及戏剧活动的艺术方面的影响力,寻找这些现象与近二十年台州戏班的繁荣与发展之间的联系。同样,当我剖析和研究戏班的内部构成以及戏班内部的人际关系时,不仅把戏班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亚群体看待,同时更注重把它们看作一个关乎戏剧艺术的群体看待,这样的研究当然明显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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