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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文学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6 16:36:52

欧美文学论文

欧美文学论文第1篇

(一)生态文学批评的产生及影响由于生态文学旨在探寻和揭示造成生态灾难的社会根源和文化根源,因此,具有显著的文明批判的特点。1972年,美国文学评论家约瑟夫•米克在《生存的喜剧:文学生态学研究》一书中,提出“文学生态学”的概念—“对出现在文学作品中的生物主题进行研究”。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相继出版了大量生态文学批评的专著。生态文学批评理论的最终形成促进了生态文学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伦纳德•西格杰、帕特里克•穆菲以及劳伦斯•布伊尔等美国评论家从现当代西方哲学家和文论家那里汲取思想精华,运用巴赫金、海德格尔、梅洛•庞蒂和罗兰•巴特等人的批评理论构建当代生态诗学,把生态文学批评理论研究推向了更高阶段。

(二)美国生态文学误区对于生态文学的认识,我们正在进入两个误区,一个是盲目扩大涵盖面,将许多并不是生态文化的作品,硬纳入其中。另外一个是西方作家强行地用生态文学批评理论指导文学创造,在“微观政治学”的后现代语境中,“主题先行”这一作法,在一定程度上为文学作品的生态批评合法性带来困惑:生态文学批评试图将一切文本都纳入生态文学批评中来,从而使得所有文本都披上生态化的外衣,使其理论陷入由观念主导的伪感性文学批评漩涡中去。生态文学在艺术形式上,与其他种类文学并无特别之处,只是日趋严峻的生态危机,使其具有越来越重大的价值。随之产生的生态电影这一新生文学艺术业态在促进生态文学的发展的同时也带给人们视听冲击。

二、欧美生态电影的兴起

在生态文学和生态文学理论不断成熟和发展的同时,西方生态电影异军突起,成为一种迅速扩大的电影类型。

(一)生态电影兴起原因日益恶化的生存环境、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对生态电影发生、发展和繁荣产生了巨大动力。具体而言:第一,生态文学的发展和生态文学批评理论的成熟,使创造者能从生态批评的视角创造生态电影,赋予影片深刻的生态思想内涵,使其具有前瞻性的生态人文主义精神,以此激发人们的生态良知。生态文学培养人们正确的生态观,使人们认识到当前生态的脆弱性,为电影培养了大批的受众群体。所以,美国生态电影的兴起,离不开生态文学在前期奠定的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及文本基础。第二,人们对生存环境和灾害的反思。10年间全世界各地都发生了各种严重的生态灾难:海啸、地震、火山爆发、核电站泄漏、墨西哥湾漏油,中国泥石流、阿富汗的山体滑坡,等等。敏锐的西方文艺界在这一时期制作出品了大量以生态危机为题材的影视作品。从20世纪90年代的《纽约大地震》《后天》到纪录片《海豚湾》等,人类不断发挥着各种想象和推理能力来描绘未来所面临的自然灾难。第三,电影制作技术的成熟。现代科技特效的场景,惊心动魄的真切时空感受。

(二)生态电影与生态文学的比较同样作为文艺形式,两者所批评的主题和反映的内容相同,然而集声光电等多种表现形式为一体的生态电影,对生态文学作品冲击巨大。1.生态电影强化了感观冲击,生态文学无法做到“当摄影机被当作是对一系列投射影像的观看视角时,它就成为我们眼睛的人。”从电影理论上看,摄影机是导演给观众的眼睛,摄影机对准什么,就是观众看到什么。“我们希望理解影片,能够掌握它,就必须认同电影的观点”,受众以摄影机替代自己的眼睛视角,建构自身对故事的理解,因而接触到生态意识。观众在观看生态电影的过程中,电影文本文化内涵投射到受众内心深处,从而对其潜意识产生影响。电影里的灾难场景在现实真实上演,使得人们逐渐认识到这类电影的重要价值,接受了电影所宣扬的思想主张。这种视角的替代和冲击,是生态文学这种文本无法实现的。最典型的影片,当属拍摄于2009年的纪录片———《海豚湾》,记述在日本和歌山县的一个叫“太地町”的小村镇,当地的渔民每年驱猎捕杀海豚的经过。人们亲眼看到猎杀的血腥场面,蓝绿的海水瞬间变成触目的红色,海豚的哀叫从有到无,海豚的尸体在水中浮上浮下,与渔民的笑谈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一场面深深触动观众的心灵。然而,作为单纯的文本作品《寂静的春天》,却要花十年时间才被人们认识到其价值,两者之所以存在如此差别,主要是电影通过生动形象的画面带给人们心理巨大的冲击,这是文学作品无法取代的。2.生态文学作品多种叙事方式强于生态电影生态电影通过对现实灾难的反思,表现其真实性,从而使人信服。不管是在表现自然灾害上,还是反思造成生态危机的人类自身因素时,美国的生态电影多采用形式主义的叙事风格,如《后天》中逼真的冰雪灾害;《洪水》中海水淹没城市的镜头。但是生态文学作品的表现风格,远比电影多样,包括形式主义、现实主义、后现代主义、意识流等,只要有利于表现中心主题,刻画人物心理都可以。这是生态电影无法比拟的,也正是生态电影的短板。生态电影终究是以现实主义为核心,否则得不到观众的心理认同,而有疏离感,最终会冲击票房和影片影响力。

三、欧美生态文学作品对生态电影的影响

生态电影从产生到现在只有十余年的时间。从未来发展趋势看,无法取代生态文学。

(一)美国后现代文学作品为生态电影提供拍摄蓝本生态文学经过近50年的发展,从理念到理论,从作品到影响,都是成熟的。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以其独有的虚构性、碎片化的风格,批判着美国政府及西方资本主义。作为应现实生态危机而产生的新兴电影类型,生态电影没有现成的理论指导和支撑,只有选择对读者产生深刻影响的美国后现代文学作品作为拍摄蓝本,才可能准确捕捉到受众者的心理,从而通过视听冲击激发受众者的生态意识。

(二)生态文学作品的批判性指引美国生态电影的发展美国文学作品尤其是后现代文学小说具有多元化的鲜明特点,思维方式灵活、文字表达多样,颠覆了传统的形式,是对整个虚构的情节本身的种种描述和展现。其本身的批判性特点,尤其是对人类因过分追求利益而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做法的严厉批评,有助于生态电影,特别是生态纪录片,通过其自身的艺术表现形式展现其本身应有的生态思想性。因此,美国生态电影若想在思想上深度表达生态整体的和谐,应当在借助先进的电影技术的同时,以生态批评为指导,追求人与自然的生态平衡。

(三)文学作品弥补生态电影中生态意识和生态思想的缺失一方面文学作品为电影提供拍摄蓝本,另一方面,过多的影像奇观和画面冲击,大大消耗了电影本身蕴涵的生态意识和生态思想。通过阅读文学作品,读者能够体味到人文关怀及对生态系统、非人生命体的人道主义关怀,并且同等看待人与自然的价值。然而,电影中的“人文关怀”超越了影片的生态理念,因而感觉不到生态和谐的内涵,这与追求科技发展的批判主题形成反差。因此,生态电影应更多地吸取文学作品中的生态意识,并将其以电影艺术的形式传授与受众者,以弥补目前生态电影中生态意识和生态思想的缺失现象。

四、结语

欧美文学论文第2篇

所谓的人道,是指的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种思想体。它提倡关怀人、爱护人、尊重人,做到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这样一种世界观。由此可见,人道的思想是随着人类进入文明时期而萌发的[1]。在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的脑中,它意指着一种能够促使个人的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的思想。到了15世纪新兴资产阶级思想家那里,人道即是指文艺复兴的精神和指导思想,它代表着反对封建教会专制,提倡充分发展人的个性的一种理念。直到19世纪,人道始终是资产阶级建立和巩固资本主义制度的重要思想武器,而关于它的思想内涵也变得越来越丰富和完整。综合古典和现代的各位欧美文学思想大家关于人道的阐述,所谓的人道主义精神基本包含了这样的意思,就是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尊重人,关心人,维护人的一切权利,进而坚决杜绝和反对任何危害人的行为。此外,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倡导和弘扬人性中那种美好的、善的、充满慈悲的东西,抑制人性中那种恶的、残暴的东西。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提倡以仁爱、宽恕代替暴力、仇杀,反对以恶治恶,提倡道德的自我完善。这种人道的思想可以说一直贯穿在整个西方文学当中,被人们笼统地称为西方文学中的人道主义精神[4]。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又把人道主义的内涵具体化为“自由”“平等”“博爱”等口号。人道主义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起着反对封建制度的积极作用。这也可以看做是人道主义精神出了文学的界线后,在政治运动中的重大作用。详细的来说,人道主义的三大要素是:人性、理性和超越性。即倡导在对人性的基本尊重的基础上,保证头脑清晰理性的思考能力,保持对真理追求的热心和耐力,最终实现超越性的认识。不仅仅是对于事情本身,而是生命的真谛!文学将人作为研究的要义,其中体现的具体含义的人道主义精神,无非就是倡导人的价值。早有说法是,将其归结在三个方面:一是,肯定人在这个尘世间的幸福,人有权追求自己的幸福;二是,承认人的肉体存在和精神存在。肉体上人是动物,有生老病死;精神上,人因为有精神灵魂的存在而不同于其它动物。三是,人的尊严,尊严高于幸福,人活着就得活得有尊严。人要有充分的主观能动性,能够用自己的头脑和意志来做事情,才能获得幸福。

二、萌芽时期的人道主义精神

从萌芽时期到现代社会,欧美文学发展中的点点滴滴都蕴藏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关于欧美文学的起源有很多说法,比较权威的是希腊神话[2]。追踪溯源后我们可以在这里看到其中包含的人道主义的痕迹。希腊神话中很多人物的性格特点、做事风格和故事的描述,都可以让我们找到现实中对应的映射对象。天神宙斯,他是众神之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更可怕的是他具有最大权威,能够使用可怕的雷电惩罚神与人,他知道神和人的一切事情,能预知未来。所以,当面对背叛的普罗米修斯时,他完全将自己处于高处的位置而想知其于死地。这是我们理想化的,但是故事的他没有这样做。此时的他,露出了和人性一样丑恶的一面,对普罗米修斯进行了残忍的折磨,只为了然他说出所谓的“秘密”。或许我们可以说,即使是神又如何,永远摆脱不了窥视人内心,掌握全局的这些可怜的欲望。此时此刻,宙斯不再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众神之首,只是一个失去理智,想尽一切办法满足自己欲望的普通人而已。所以是,希腊神话,并不是神话,其实源于中世纪实际生活的例子,其是宗教统治的工具。在神话里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人性的真实面,让我们更加清楚的了解真人,真情。还有大家所熟知的太阳神阿波罗,他是宙斯与黑暗女神勒托的儿子。他的名字即寓意着“光明”,人们在他的身上找不到黑暗,因为他从不说谎,光明磊落。更有着真理之神称号的他,也很擅长弹奏七弦琴,旋律优美动听;又精通箭术,他的箭百发百中,从未射失。除了多才多艺之外他更是众神中最美最英俊的男子,被塑造的如此优秀的他,简直可以说是大家膜拜的对象。这也就是人们理想中的美好伴侣,有着高超的技艺和俊美的外表,受到众人的一致赞赏。再比如,判官帕里斯在判断要将“不和的金苹果”判给谁的时候,毅然选择了爱神阿佛洛狄忒。虽然,天后赫拉还有智慧女神雅典娜都想要这个可以使人成为天下最美丽的女人的金苹果,但是他们给判官帕里斯的东西都不是他想要的。帕里斯最终在放弃了伟大君主职位,最伟大的英雄的名誉,选择了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这里,裸的展示了君主好色的本性,为了女色而不惜一切代价。由此可见,虽然中世纪宣扬着神学统治,但是神话人物形象中仍然避免不了现实的人道主义精神。更何况,在黑暗的中世纪中,仍然有大批的文学作品渲染着这种不可忽视的精神。中世纪文学类型基本有四种:教会文学、骑士文学、英雄史诗和曲谣、城市文学。这些文学作品都是反映现实生活,其中更不乏反对封建统治的先进思想。骑士文学就是歌颂忠君护教行侠以及行为举止的文雅知礼的骑士精神,骑士抒情诗更体现了解放封建教会下的禁欲主义的思想感情。很多始终都有描写骑士与贵妇夜晚幽会之后在黎明前分离时依依惜别的情景和感情。这写在教会看来大逆不道的行为,真真实实反映了人们内心的人情人性。到文艺复兴时期,各种关于宣扬尊重人性的作品如雨后春笋般浮现。薄伽丘的《十日谈》,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这些先进的思想被寓于文字中,呼吁大家摆脱这种压抑人性的束缚。

三、启蒙时期的人道主义精神

17、18世纪欧洲经历了一场反封建、反教会的资产阶级思想文化解放运动,它为资产级革命作了思想准备和舆论宣传,被看做是继文艺复兴运动之后欧洲近代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3]。启蒙时期的封建社会已经在走下坡路,即将诞生的是一个新的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启蒙运动试图通过文化思想的利剑,打破传统的束缚,将人们从黑暗中解救出来。启蒙思想超出了以往反禁欲主义,要求个性解放,执着尘世,面向现实的观念,大胆提出提倡“自由、平等、博爱”等政治原则方面来。启蒙运动中的思想家认为,社会之所以不进步,人民之所以愚昧,主要是由于宗教的神学势力对民众精神的统治与束缚,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科学和理性的思想观念。思想家认为只有合乎人的理性的东西才有存在的必要性。启蒙运动致力于宣扬“天赋人权”,主张人民参与政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们更加希望在传播科学知识以启迪人们的头脑,破除宗教迷信,从而增强人类的福利。从而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宣扬自由、平等和民主。具有代表性的思想家除了法国的孟德斯鸠、伏尔泰、狄德罗、卢梭等四大启蒙作家外,还有英国的哲学家洛克,科学家牛顿,德国的美学家莱辛和海尔德尔,荷兰的哲学家斯宾诺莎,德意志的康德等等。从这些可以看出来,启蒙运动此时已经突破了欧美地区的国界限制,在更多的地方传播自己的以“人”的本性的思想。比如卢梭的著名小说《新爱洛依丝》,这部以书信体裁构成的小说,讲述了两个年轻人为了自己美好生活而不断努力奋斗与命运相抗争的故事。女主人翁同自己的家庭教师相爱了,但是自己的父亲是极力反对的。父亲将两人分开,并且将女儿嫁给了和她在身份上有很大差距的男人。在别人看来这个故事可能就结束了,可是后来,由于女主人翁和深爱的家庭老师一直有书信联系,便有了后来的一系列故事。女主人翁夫妇和家庭老师老师,打破了传统男女恪守的关系,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关系。毋庸置疑,这是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有的事。作者在书里这样大胆的想象和描写,塑造了人性最美好的一面。人需要自爱、自尊,爱被人、尊重别人,这是一种为人的新道德观。卢梭也在试图告诉我们,只有真的将人的基本品质—道德,看做是世上最美好的事物,才可以算是实现真的人性。推崇感情,,热爱大自然,,赞扬人性的自由、独立、真挚、坦诚、宽容、谅解,这就是卢梭文学作品的真谛。

四、资本主义后的人道主义精神

19世纪的欧洲已然是资本主义社会了,此前用来反对封建社会禁锢人性的人道主义的表现更成为了文学作品的主题。巴尔扎克的的《人间喜剧》,狄更斯的《双城记》等都是这一时期把人道主义精神彰显到极致的文学作品。尤其是有很多作家在深刻描绘人被金钱异化的剧章中,处处流露着对金钱社会腐蚀中物质腐坏了人的灵魂、毁灭了人的天性、破坏了人的一切正常关系的哀悼之声。为人熟知的雨果、托尔斯泰这些著名的作家,在他们的作品中以宣扬人道主义为天职。他们笔下的人物,无不体现着正义的人道主义本性,体现着宽恕、人爱的美好品质[3]。这里不得不提到狄更斯的小说—《双城记》,小说似乎有意选取了法国大革命时期作为背景,描写了两家人之间的悲欢离、恩恩怨怨。书中的梅尼特医生和厄弗里蒙地侯爵是作者笔下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当然也是狄更斯自身惩恶扬善的意志指导下的产物。梅尼特医生集中体现了仁爱宽恕的思想,他年轻时就正直高尚,对兄弟仗义相助,并且能够接纳仇人的后代为女婿,并在监狱中为所有的人看病。他的志愿就是想用爱消除罪恶,宽恕仇恨。与此同时,厄弗里蒙地侯爵是个泯灭人性,残暴的人。甚至为了私欲,残害了农妇一家。结局是,他最终被革命党杀死。同时期的雨果是19世纪前期积极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领袖,法国文学史上成绩斐然的的资产阶级民主作家雨果几乎经历了法国的一切重大事变,1827年发表韵文剧本《克伦威尔》和《克伦威尔(序言)》,其被学界公认是法国浪漫主义戏剧运动的宣言。此外《爱尔那尼》的演出法国的浪漫主义运动推向了高潮,并走向以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为主导思想的后期浪漫主义。进入20世纪的现代社会的欧美文学,对于人性的表达更加的直白、质朴和自然。这一时期的文学紧追时代的潮流,在物质和精神的交叉领域中不断抒发着它的想法。我们清楚的知道,现代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各方面都进入发达阶段。但是世界大战、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环境污染、艾滋病的蔓延、自然灾害频发等,危机着人类的生活。即使在经济发达的欧美地区,各种压力促使着人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的扭曲。《变形记》就是描述人类在同命运都在中不幸被残酷现实打败的作品,卡夫卡形象生动的文笔让我们感受颇多。

欧美文学论文第3篇

【论文摘要】 各国公司治理结构可分为英美的外部监控模式和德国的内部监控模式,法国属兼采用两种模式的国家。我国公司法应授权公司选择单层制或双层制,并对监事会权力作出重新调整,限制董事和监事的兼职数量,加强银行和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单层制;双层制 现代社会,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及股东的分散化,使公司的支配权更多、更集中地掌握在公司的经营者手中,最典型的莫过于上市公司了。过分的集中致使权力滥用的机会增加,不仅给公司的股东,而且给社会和公司带来损失的危险性也更大。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以保障公司的治理系统正常、合理地运行。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正掀起一场公司治理运动。所谓“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根据其用法不同而有不同的含义。从经济学角度而言,有学者指出,公司治理是指“在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的条件下,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 ( P4) 另有学者较多采用政治学的方法,认为公司治理是指“董事、公司、经理、雇员、股东、消费者、债权人和供应商与公司间的关系及他们相互间的关系。” 而从公司法角度而言,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公司董事和股东间的关系。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为股东利益的代表者,董事要根据股东利益而非他们自己的利益来作决定。 公司治理改革始于上世纪70 年代的美国,改革目的主要是针对忽视少数股东利益的董事。这种改革导致了一系列的敌意收购、董事被开除以及美国法律委员会《公司治理原则》的出台。这种改革的趋势也蔓延到了英国,其时适逢英国一些大公司如Poly Peck 、BCCI 和Maxwell 等接连卷进公司丑闻。英国随即成立了专门委员会,并出台了改善公司治理的行为准则,适用于那些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从世界范围看,各国公司治理结构可分为两种模式,即以英美为代表的“外部监控模式”和以德国为代表的“内部监控模式”。法国则是兼采两种不同模式的国家。外部监控模式依靠活跃的外部市场,通过并购等手段对上市公司进行控制;而内部监控模式控制权通常掌握在大股东包括银行手中。深入了解两种不同的主要模式,将为我们的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本文即是在分析和比较美国、德国和法国公司治理特别是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和应采取的改革措施。 一、美国的公司治理及监督机制 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在传统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以外部监督为主的模式。 美国公司受到企业外部主体如政府、中介机构等和市场的监督约束,即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经理市场等市场机制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具有作用与影响。但因股权过于分散,股权结构不稳定,一般股东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司实施有效的影响,使股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控力度大为降低,形成了“弱股东,强管理层”的现象。由于不了解公司的内部信息,股东们不得不着眼于短期的业绩报告和股价来监督他们的投资表现。公司经理便以短期行为来满足股东的需求。面对股东的要求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美国公司的CEO 们便倾向于放弃长远计划和潜在利益来追逐短期利益。由此可见,美国公司治理制度的内在缺陷是:它迫使公司经营者追逐短期目标,而且缺乏所有者可以追究经营者责任的灵活机制。美国法律确立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司控制制度,其基本特征是: (一) 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 美国公司的特点是股权分散化,这不但降低了投资者的资金成本,而且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假若股东自己经营的话,不但要承担所有成本,而且还要与其他股东一样按持股比例享有收益,因而美国公司的大多数股东宁愿分散持股而不愿为了控制公司而大量购买股票。由于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并不总是为 公司所有者的利益考虑,甚至经营者往往将自身的利益置于股东之前,因而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增加了成本。 (二) 董事会的内部监督角色 尽管让无数分散的股东监督公司的经营既不现实也不经济,但美国的公司治理制度还是建立起了促进股东行使监督权的内外机制。在公司内部,由董事会代表股东利益进行经营,股东通过章程对公司发号施令,并委以董事会一定的责任来检查他们的指示是否实现。通过选举非隶属于公司的外部董事,股东至少可以在理论上依靠公平的一方来维护他们的利益。然而,在实践中,股东们的利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经营者往往挑选其他公司的CEO 来当本公司的外部董事,并决定他们的任期。通常这些外部董事并不会勤奋履行监督职能,也不愿意因为质疑经营者的决策而失去他们的职位。出于对理应受监督的经营者的感激,外部董事们并没有真正代表股东的利益。理论上,股东可以通过法庭来保证董事们履行其职责。然而,法官们通常避免事后判断某个商业决策的好坏,即使这个决定确实有害于公司。如果股东要对某个董事提起诉讼,他就必须负担大量的举证来证明该董事的决定是无知的,并且具有欺诈、非法或恶意;而且几乎所有的判决在不同程度上,都会给董事们因执行职务引起的责任给予补偿。最终结果仍然是股东们难以有效地利用诉讼来使董事们为他们的决定承担责任。 (三) 市场的外部监督 对公司经营表现最有效的监督者或许是市场本身。市场理论家坚持认为,股价反映了一个公司的所有可知信息,也是公司经营效益的可靠显示器。一个经营不善、其股价难以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或潜在价值的公司,就易受到敌意收购,最终被逐出市场。而那些能使股东回报最大化的公司就能吸引资本,有能力抵制不必要的公司并购。公司经营者以牺牲长远发展利益博取短期高股价的短期行为阻碍了公司的长远发展,也使市场失去了对公司行为监督的作用。 总之,美国的公司治理制度缺乏一种灵活的机制来减少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所引起的成本。外部董事们感激经营者并且远离股东们。短期行为的泛滥也使市场难以成为公司经营的监督者。股价和季度盈利不足以反映公司经营的真实情况,因为它们没有准确反映公司长期的价值并迫使经理们追求短期行为。特别最近一、二年来的大公司丑闻频频出现,暴露了美国公司制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使人们开始对美国公司治理模式进行重新审视。最近,国际上学者们的注意力开始放在德国公司治理制度上,后者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银行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二、德国的公司治理及其内部监督机制 通常认为,德国是世界上最大规模及最成功的经济强国之一。它的许多大公司在国际上非常著名,尤其在汽车业、制造业及化工领域。德国因其出众的劳资关系而名闻天下,有着高劳动生产率、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令许多国家羡慕的经济基础结构。德国战后的经济奇迹在某些方面至少可归功于自产生以来就不同于英美模式的公司法和公司治理制度,这也正是德国经济的成功所在。德国模式的核心便是双层董监事会制。其中,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和日常事务,而由股东和职工选出来的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经营。但随着一系列德国大公司的失败或近于失败,德国模式的有效性也开始受到怀疑。对德国模式的一个主要 批评是,这些大公司及多数其他著名德国公司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日益受到少数大银行及少数个人的控制,而这些人中的很多人与其所任监事的公司有着密切的商业联系或其他特殊关系。这种批评的含义是,这些人之间的交错关系有时太近以致不能有效监督公司的经营。 随着全球范围内公司治理运动的兴起,德国公司也开始了迈向现代化的改革。尽管改革中也有一些倾向采纳英美法单一董事会制的主张,但这种改革尚未触及德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经营和监督严格分离,它们分属于职能完全不 同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虽然德国也意识到它的双层董监事会制并非完善,但它仍然试图输出这个概念。例如,德国就试图让欧共体指令将它的双层董监事会规定进去,以约束欧盟各成员国。 美国法律确立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司控制制度,而德国是以银行为基础的制度。和美国的公司不同,德国上市公司的外部资金主要源于银行而非市场。基于此,德国银行以债权人的身份以及代表将股票交给银行托管的顾客积极参与公司治理。鉴于银行在德国公司中的广泛作用,德国股东与经营者的关系也远不同于美国,并且所有权和控制权在相当程度上是合一的。 (一) 德国股份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定 所有在德国市场公开交易的公司都要受到股份公司法的约束。按照该法的要求,每一个公司都要有两个分离的委员会,即监事会和董事会。每个委员会有不同的法律责任。监事会决定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则负责公司的实际经营,监事会又负责监督董事会的经营行为。此外,监事会还承担股份公司法规定的其他责任,并享有获得一定的公司经营信息的权利。德国监事会的角色类似于英美法单一董事会中的外部董事。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德国股份公司法明确禁止一个人同时任职于董事会和监事会;而且,禁止公司将经营执行权授予监事会或其他任何成员。监事会可以开除董事会成员,但只限于“重要原因”。股份公司法只要求监事会每年开两次会,以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相比之下,德国的董事会成员比起单一制董事会的内部执行董事(例如美国上市公司中的CEO 及其他内部董事) 独立性要大得多。德国的监事会远不同于典型的美国董事会。德国公司治理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很多公司的监事会中,都有国家机构的代表来代表小股东。这种代表小股东的组织在英美法中是没有的。德国的这种股东组织有兴趣从事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它们会建议股东如何行使表决权,并在某些情形下,对公司行为提起诉讼;它们还有权要求对公司进行特别调查或审计,甚至还游说进行立法改革。尽管他们的观点并非都能得到采纳,但公司董事会和大股东都很尊重它们的意见。 (二) 股权高度集中 由于银行对德国公司的控制,德国公司股权比美国集中得多。高度集中的股权妨碍了股市的流动,限制了个人投资者在公司中的作用,也使德国证券交易所的作用减弱,妨碍了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筹集资金。在德国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为数不多的公司中,只有少数是通过发行证券来筹集资金的;并且银行辛迪加还要给以种种限制,例如收取很高的费用等。少数个人股东愿意银行为他们托管股票,更增加了银行对公司的影响力,因而德国的股市缺乏流动性,缺乏投资者可以自由交易股票的二级市场。在这种公司治理制度下,即使对公司经营不满,德国股东也较难卖出手中的股票。与此同时,德国银行对公司的巨大影响力使得他们可以在公司监事会中有一席之地,这也是德国公司治理与美国公司治理的一个重大区别。德国监事会成员通常是由公司股东选出来的;而在美国,外部董事通常是由经理选任的。因而在衡量公司的经营决策时,德国的监事要比美国的外部董事更公平。在德国,公司经理要想长期不受来自股东的外部干预而从事损害公司的行为几乎是不可能的。银行对股东表决权的控制抑制了公司经理主宰过程,而这在美国则是普遍的。 更重要的是,限制公司经理在表决过程中的作用,有效地保证了股东在公司事务中的重要发言权。 (三) 德国的共同决定制 为了从内部监督公司经营,德国上市公司采用共同决定制度,即由监事会选任、解任和监督董事会,由董事会负责执行公司日常事务。监事会通常只对重要的经营决定给予指导,但在危急情况下,也会实际干预经营。双层董监事会制的最重要作用是它可以使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互相配合(在英美公司治理模式下,所有权控制的主要问题经常被描述为经理和股东间的斗争,并且以董事会作为斗争的舞台。)。为促进这种有意义的配合,德国监事会有权获得公司的各种信息 ,有权检查公司的季报、年报及各种财务报表。监事会还有权强制经营者在必要时向他们作出报告,经营者实施重大交易要经过监事会批准。德 国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良好配合使公司经理能将自己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而股东也能减小投资风险,免除经理追逐短期目标的压力。 三、法国的公司治理及监督机制 法国这个欧洲大陆国家总与政治革命的悠久历史相伴。如今,对法国公司治理中的腐败的指控,激起了另一场革命。为了对此作出回应,法国商界开始在公司治理改革中反思传统治理的作用。 虽然公司治理改革始于上世纪70 年代的美国,但直到上世纪90 年代才登陆法国。法国公司多以英美模式为基础,但法国的公司治理改革运动并非全盘照搬英美模式,而是将英美模式的某些方面吸收到法国制度中。在微观层面上,这些改革将导致更大的股东投资回报;在宏观层面上,这些改革将使法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欧盟国家中,维持原有的经济地位。 尽管法国商界都赞同公司治理改革,但对到底采取何种改革方式最适合于法国却有着许多争议。法国上一次的公司法改革是在1966 年。1966 年公司法改革前,法国公司结构中,只有单一的董事会。改革后,公司可以选择双层委员会制,即董事会和监事会。许多观察家都欢呼这一发展,认为双层制使董事利益和股东利益相分离,将有效改进公司管理效率。但在实践中,法国公司却很少采用这一结构。结果是,舆论普遍认为双层制在法国是一个失败的改革措施。这种反常引起了许多法律学者的好奇心,他们一直在思索,为什么双层制在法国会失败?不同国家的两个公司,即使治理模式相同,其运行也未必相同,因为一个公司所处的文化和政治环境高度影响它的治理结构。虽然法国与它的欧洲邻国在历史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它的经济发展却有独特的一面,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是,法国经济受家族经济的影响较大。这种对家族经济的依赖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法国公司对公众开放的速度要比英国和德国慢。法国经济的另外一个特点是,国家干预较强。截止到1992 年,法国共有2750 家国有企业,是欧盟国家中最多的。 在欧盟的压力和公众对公共企业低效率的批评下,法国开始了一场新的私有化运动,并于1993 年7 月颁布了新的私有化法。由于国家不再干预私有化后的公司,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便增强了。 一般而言,法国公司的股权高度集中。一个特定公司通常只为少数投资者所有。这种持股结构远不同于英国和美国。英美国家公司股权高度分散。法国的集中持股制度或许是家族所有权传统的延伸。公司创办者保留公司的大部分股权,著名分销商家乐福即是这样的公司。股权集中是存在于法国公司中的相互持股的结果,即一个“友好公司”持有另一个公司的大量股票。相互持股并非法国的独有现象,这种现象也存在于日本和韩国。但法国的相互持股由关联公司组成,不利于任何一个公司对其他持股公司行为的监督。而日本和韩国的相互持股是由非关联公司组成的,每个公司都可监督其他持股公司。因而从公司治理前景看,法国的相互持股特别危险,因为它使经营者脱离了外部监督和市场法则。经历一系列公司丑闻后,许多公司开始摆脱了相互持股的状态,一方面是回应少数股东的要求,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则是为吸引外资,最终增强法国经济。 除了相互持股外,公司还因关联董事而连结在一起。所谓关联董事,即一公司的董事同时出任另一家公司的董事。关联董事制度将导致董事们互相勾结。因为当两个董事互为对方董事时,就不可能对对方提出批评,最终牺牲的还是股东利益。就连法国公司的董事们也相信关联董事的实践存在着极高的道德风险。 双层制结构在当代法国并不流行,但它有悠久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856 年。1966 年法 国商法重新规定了双层制结构。该法允许法国公司或采单一董事会制或采双层制结构。这种双层制非常类似于德国的董、监事会结构。董事会和CEO 管理公司,监事会行使监督权。双层制结构的功能完全不同于单一董事会制。双层制结构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组成,它们每年要开3—4 次会议。董事会成员2—5 人,由监事会选任,任期4 年。董事长也是由监事会选任。虽然董事会成员有很大的执行权,但他们必须按季度向监事会提交报告。如果董事不履行这一义务,股东会就可以简单多数通过决议解任董事,无须监事会采取任何行动。此外,任何董事都不能任职于两家以上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为3 —24 人,由股东会选任和解任,但本公司雇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监事会主席同时主持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监事会负责批准董事会的决定,监督董事会,并向股东汇报成果。虽然监事会成员无须对公司经营负法律责任,但他们可能要对未履行好监督职责承担民事责任。监事会成员最多可出任8家公司的监事。 虽然1966 年商法典规定了双层制结构,但实践中采用这一结构的法国公司并不多,因为它引起的一个主要困惑是:究竟谁真正控制公司? 如今,法国只有不到2 %的上市公司采用双层制结构。1966 年商法施行30 多年后,法国商界又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公司治理改革的新建议。主要反映在1995 年的Vienot 报告和1996 年的Marini 报告中。两份报告都提出了增强董事对股东责任的方案。 尽管在法国只有少数公司采双层制,许多公司治理顾问和学者仍然认为双层制具有下列优点:(一)明确划分了董事和监事的责任;(二)双层制下的小规模董事会有利于快速决策(董事会愈庞大,成员间的相互依赖性就愈大,致使董事会就愈具象征意义,无实质的监督作用。这也是为何美国董事会规模近年来不断缩小的主要原因。);(三) 双层制能够让更多的局外人加入董事行列,使董事会构成多元化、开放化;(四)双层制更易吸引外资。大的跨国公司常常强制它们的法国子公司采双层制。这种现象在德国母公司中表现最明显。有些美国母公司,也喜欢采用这种制度,例如IBM 就强制它的法国子公司设立监事会。 在管理权和监督权分离的双层制下,股东可以有效地行使监督权。而在单一董事会结构下,管理权、监督权交织在一起,股东无法有效监督经营者的行为。许多大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通过积极监督董事会的活动,监事会就可以限制CEO 和其他董事会成员的广泛权力。尤其在跨国公司中,双层制在决策方面比单一制更有效。因为在双层制下召开5 人董事会比单一制下的24人董事会要容易得多。如今公司治理的一个主要难题是董事利用会计方法夸大公司业绩,误导股东。这几乎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通过积极监督董事会或承担专业审计的角色,监事会可以迫使董事会采用更加透明的会计方法。 许多欧洲组织和机构的报告都承认双层制的优点,欧洲委员会也认识到双层制的积极意义。1991年的欧盟公司法指令( European Company Statute —ECS) 就允许成员国就单一制或双层制作出选择。不过,也有法国学者认为,尽管双层制有明显优点,但同样具有严重缺陷,这可能妨碍公司管理人员采纳双层制。双层制的缺陷是: (一) 过于形式化。在一项对2500 名管理人员的调查中,42%的人认为双层制过于形式化,尤其是关于董事会负有向监事会报告的义务。还有许多人认为,董、监事责任的严格区分会导致低效率,例如不必要的会议和大量烦琐的文件。(二) 过于严格,不利于构建灵活的管理机制。(三) 增加成本,包括金钱和时间上的成本。但相反观点认为,监事会对董事会监督,可以令其作出更好的决定从而减少公司的法律责任,这实际上是降低了成本。(四) 权力不平衡。许多管理人员和学者批评双层制在董、监事会间产生了新的权力不平衡。更有人担心监事会的职权过于大于董事会。但是,法国近来的投资 状况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1966 年时的公司大多是由小规模的家族所有的公司和相互持股的大公司组成,而近年来,法国及外国的机构投资者占据了法国市场,意图通过监督公司董事来创造股东投资价值。基于这种变化,许多学者认为,设有监事会的双层制或许更有利公司作长远的决策。许多分析家也都认为双层制已开始在法国流行,并有逐步上升的趋势。 四、欧美等国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一) 建议公司法授权公司选择单层制或双层制 由于历史、文化和政治方面的差异,美国和德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及监督机制也表现出了很大的不同。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在美国,由于股权高度分散,对股东而言,与其花成本去监督经理,不如将股票卖了。短期行为的泛滥使市场难以成为公司经营的监督者,而且也无法保证监督就一定能产生好的结果。因而美国的公司治理制度缺乏一种灵活的机制来减少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所引起的成本。相比之下,德国的双层委员会制给了股东强大的动力去监督经理。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上的良性配合及控制投票权都有利于股东监督经理而无须付出很高的成本。此外,由于股东不易卖出其股票,这也迫使股东们去监督经理以保护自己的投资价值。 当然,没有一个国家的公司治理是十分完善的。单方面依靠内部监督机制将导致虚弱、不流动的股市,德国即是如此,高度集中的股权妨碍了股市的流动,限制了个人投资者在公司中的作用,也使德国证券交易所的作用减弱,影响了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筹集资金。而像美国那样全部依赖市场来对公司控制进行监督又容易导致短期行为而忽视长远发展。美国近年来的一系列公司丑闻即是例证。 美国模式与德国模式各有利弊,很难简单地判断哪一个模式是最好的模式。一个有趣的现象是, 美国学者认为德国模式有很多可借鉴之处,而德国学者也认为美国模式有许多优点。随着德国上市公司在全球市场中竞争力的加强,加之美国购并市场中难以监督经理们的现实,有美国学者建议美国的改革以德国模式为基础。 美国的一些公司养老金基金改革似乎正在向德国模式靠拢。随着美国股市机构投资者的增加,股权也开始像德国那样逐渐集中。结果是,大的机构投资者成了美国股市的主导力量,个人投资者已变得无关紧要。 此外,越来越多的人建议美国的公司治理改革以德国模式为基础。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建议就是让美国银行加入到证券业,允许银行持有证券并监督经理,将可减少公司成本,从而减轻经理追求短期目标的压力。自1933 年美国等西方国家实行银证分业经营体制以来,银行跨营证券业的问题一直是理论界的重大争议问题。随着全球金融自由化和一体化趋势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国家放弃了原先的金融分业管制政策,银行一改以往小规模渗透证券业的谨慎作风,大规模地跨营证券业务,以银行资本为主的多元化金融集团的发展迎来了历史性的黄金时期。当然,美国的文化、政治与德国的并不同,如果照搬德国模式,将损害美国资本市场的力量。德国模式并不适用于美国。最重要的是,加强股东和经理们之间的对话和沟通,将促使公司经理发展长远计划,并从长远上增强美国经济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 不全盘照搬某一个国家的固定模式是很多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有益经验。虽然法国公司多以英美模式为基础,但法国的公司治理改革运动并非全盘照搬英美模式,而是将英美模式的某些方面吸收到法国制度中。日本虽然是大陆法系国家,但自从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就一直受美国法的影响。日本公司法就是德国法、美国法和日本原有传统的结合。我国作为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既要善于学习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尽可能减少转制带来的改革成本,又不能全盘照搬国外的模式,而应在借鉴他国优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确立最适合于我国的公司治理制度。一些人经常将美国股市作为中国股市学习的榜样,例如独立董事制度、股票期权制度等,似乎股市国际化就等于美国 化。但实践证明,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不一定有效,以致很多人将其形容为花瓶或麻袋上的绣花(郑百文曾有一位和财经无涉却遭证监会罚款、以为独立董事是一项荣誉性职务的陆家豪这样的典型花瓶。)。 我国在企业制度改革的初期引进的是大陆法系的公司治理模式,即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外设立一个监事会。但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发展,实践逐渐暴露出监事会远未能起到监督职能。虽然《公司法》赋予了监事会在法律上与董事会对等的地位,但纵观我国的上市公司,很多监事会主席由纪委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监事也往往是公司基层部门的管理人,即他们与董事长或总经理存在从属关系,结果导致监事会形同虚设。由于在制定《公司法》时,立法者没有把独立董事制度考虑进去,也就不会为独立董事预留法定监督权限,这样在上市公司推行独立董事时,不可避免存在独立董事与监事会权限的冲突。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既然德国模式和美国模式各有利弊,在目前又难以跨越德美模式的现实情景下,我国公司法不妨借鉴欧盟公司法指令和法国立法的思路,授权公司在其章程中选择单层制或双层制的公司治理模式及监督机制。尤其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投资日益增多,允许公司自由选择治理模式,必将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外资,从长远上增强我国经济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二) 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对双层制进行改革 改革双层制的一个动因是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更公平地分权和制衡。首先应对监事会和董事会的权力划分作出修改。在实行双层制的德国,由监事会选任和解任董事会成员,德国监事会不但有权检查公司的季报、年报及各种财务报表,还有权强制经营者在必要时向他们作出报告,经营者实施重大交易要经过监事会批准。这种监事会处于董事会上位的关系保证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实行有效的监督和制衡。在部分实行双层制的法国,董事会也是由监事会选任,监事会负责批准董事会的决定,但监事会却没有解任董事的权力。没有这个权力,监事会就难以拒绝董事会及难以实施监事会的要求,因而法国的双层制就不如德国那么有效率。在我国,监事会的低效率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监事会的权力貌似广泛但实际上并不明确。针对我国监事会既不握有重大决策权,也无董事任免权的现实,我国公司法应参照德国公司法的双层制模式,把监事会确定为董事会的上位机关,监事会有权任免董事会的成员。这种改革将给予监事会更大的权力,也将使双层制模式更有力。 其次,应限制董事和监事的兼职数量。我国公司法没有任何限制董事和监事兼职数量的规定,也 未限制监事兼任关联公司的董事,以致有的董事和监事同时担任数家甚至数十家公司的董事或监事。不难理解,董事兼任的公司越多,勤勉尽职的可能性就越小① ,监事兼任的公司越多,有效行使监督权的时间越少。并且这种同时兼职必然妨碍监事有效监督董事。法国公司法就规定,任何董事都不能任职于两家以上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最多出任8 家公司的监事。我国公司法应借鉴法国的这一规定,适当限制董事和监事的兼职数量,特别应禁止关联公司的监事互相兼任董事或监事,以防止存在于连锁董事会中的低效率和由此产生的道德风险。 再次,应加强银行和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在德国,由于银行对公司的控制使得银行在公司中有巨大的影响力,德国银行尤其受益于对公司经营的参与。作为享有表决权的股东,银行可以保护他们的股票投资而无须再向公司注资;作为有权了解公司内幕信息的债权人,银行可以使投资风险最小化,并能保证公司债务人承担长期债务。因此,密切监督公司经营,对德国银行而言是保护其投资的最有效途径。在我国的公司控制中,债权人是最薄弱的环节,银行和外部投资者缺乏足够的能力、动力和制度方面的支持来积极地监督和影响公司行为。国有企业的破产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行政过程,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清偿时所享有的有效权利很微弱。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分离意味着银行不能用所有权来加强它们作为债权人的权利并对公司施加更大的影响。地方政府往往在企业遇到困难时会给予它们支持,这种做法使信贷决策更多地取决于或明或暗的政府支持而不是企业本身的优劣, 从而弱化了银行评估和监督公司行为的动力②。因此加强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应当成为改革的一个重点,把纯粹行政性的破产过程转变为市场驱动的过程。其中应大大强化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清偿时所具有的权利,并让银行能参与到客户公司的重组中。让商业银行更多地参与投资银行业务,例如,提供证券咨询和托管服务,进而可以实现银行的投票,将加强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单纯依靠企业监督企业这种组织形式难以保证真实客观的信息披露,也难以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美国公司假账丑闻已经引起美国各界的反思,同时也为我国公司治理带来积极的思考。内部监督只是一个方面,完善的公司监督机制还应包括外部监督。这就意味着政府必须更多地依靠间接的监管方法,通过监管机构投资者、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这些独立于政府的机构,来对公司行为进行间接控制,将会提高监管的效率。【注释】 ①2000 年安然公司董事会召开了9 次董事会,仍然对公司运作的实际情况失察,中国那些只按公司法的最低要求一年召开两次会议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运作情况的了解就更可想而知了。 ②参见2002 年世界银行报告:《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 【

欧美文学论文第4篇

关键词: 新课程 高中历史新课程 世界史

邵光前老师著文《是世界史?还是欧美史?――浅议高中历史新课程的世界史内容》(《历史教学》2008年12期,着力讨论了新课程世界史内容比例,以及所谓的“欧洲中心论”等问题,我就这两个问题谈一些不同的看法。

一、新课程世界史内容比例的合理性问题

新课程的专题史体例实行中外历史混编,但中国史专题与不含或极少含有中国史的世界史专题之别依然较为清晰,中国史并未真正融入世界史之中。邵老师认为世界史内容中欧美史比例过大也是基于将中国史不作为世界史一部分来考察的。

关于高中世界史中欧美史所占比例,邵老师将必修三个模块中除中国史专题以外都划为欧美史,事实上除了“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及“西方人文精神的起源及其发展”等属于欧美史,其他专题如“当今世界政治格局的多极化趋势”、“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趋势”及“19世纪以来世界的科学艺术”等都属于世界史。高中世界史内容取材是由世界史上突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制度创建及对人类文明的贡献决定的,而欧美在这些领域曾有诸多深刻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贡献,所以欧美史占有较大比例,这是合理且必要的。

邵老师认为在高一学生尚无通史知识基础的情况下,不应该进入专题史学习。由于地域、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以及学生兴趣、努力程度千差万别,高一学生的通史知识基础良莠不齐,但片面认定高一学生尚无通史知识基础显然欠妥。另外,他认为专题史体例“为了‘创新’而不顾历史学科特点,忽视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史学传统,实不可取”。专题史体例是否违背学生认知规律有待商榷,而指出专题史体例不顾历史学科特点及忽视史学传统是讲不通的。我国的二十五史即可看作是一种专题史,古今中外的专题史著作不胜枚举,国外中学历史编写体例亦并非囿于通史,我国的专题史体例可借鉴国外可取之处,不断探索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编写体例。

二、对质疑“欧洲中心论”倾向的反思

通过分析高中历史新课程的世界史内容,邵光前老师认为欧美史所占比例过大,亚非拉史太少,存在“欧洲中心论”倾向。这一观点值得商讨,邵老师所述“欧洲中心论”的起源及被质疑的学术渊源等有一些错误。

邵老师对“欧洲中心论”的介绍存在不少失当之处。如认为“自19世纪以来,欧洲人编写的多卷本历史,有的直接就命名为世界史,只是在涉及和欧洲有关的问题时才述及世界上别的地方。这可以看做是欧洲中心论的起源”。吴于廑认为“欧洲中心论”之前还有“波里比阿的罗马中心论,奥托的基督教国家中心论,塔巴里的伊斯兰国家中心论等”。[1]而近代“欧洲中心论”发端于18世纪末德国的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公元1744―1803年)。早在启蒙时代,著名历史学家赫尔德的世界史理论已流露出以西欧为历史发展中心的倾向。而后穆勒(公元1752―1809年)成为“欧洲中心论”的始作俑者。19世纪的黑格尔和孔德从理论上系统阐述了“欧洲中心论”,兰克与阿克顿则编写史著实践了“欧洲中心论”。①

邵老师指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汤因比的《历史研究》开始关注欧洲以外的国家和民族,以欧洲为中心的历史研究才有所改变。”“最早对‘欧洲中心论’提出挑战的是文化形态学派的历史理论。虽然这个学派以斯宾格勒和汤因比最为声名卓著,不过它的第一个代表人物则是俄国著名社会学家丹尼尔夫斯基(Nikolai Yakovlevich Danilevsky,1822―1885)。”[2]P73可见在汤因比之前有斯宾格勒,斯宾格勒之前还有丹尼尔夫斯基挑战“欧洲中心论”,改变以欧洲为中心的历史研究。

关于所谓的“欧洲中心论”在高中世界史中的具体表现,邵老师指出:“‘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要求‘了解希腊自然地理环境和希腊城邦制度对希腊文明的影响’。这极易使学生以为希腊的地理位置是希腊文明产生的首要原因,现有的教科书又多从希腊境内多山、海岸线曲折等方面,让学生认识对希腊民族的特点和文明形成的原因,有些教师还牵强附会地和中国比较,得出希腊开放、中国闭塞保守的结论。”了解希腊自然地理环境和古希腊城邦制度对古希腊文明的影响合理且必要,“地理环境决定论”固然不可取,但不能忽视地理因素的重要影响,对于学生可能存在的错误认识可以在教学中引导纠正。古希腊与古中国也并非全无可比性,古希腊文明被称为“蓝色文明”,即海洋文明,相对应的古中国文明被比作“黄色文明”,即农耕文明,两者的地缘环境都对这两个文明产生重要的影响,也使得两个文明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对于东西方政治体制的比较,邵老师指出:“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主要讲的是中央集权、君主专制,而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却突出民主政治和法律制度。对社会经验和历史知识不多的学生来说,这就极易产生中国(东方)自古以来就是集权、专制,而西方早就实行民主和法治的印象。”对这一问题,郭秀平老师的观点颇为中肯,他认为:“在教学中,将希腊的民主制度与同时期的中国专制制度相比较,其意并不在于苛求我们的祖先,目的是进行国情教育。应使学生明白: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同时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两千多年专制政治的传统在中国社会的思想、观念等方面打上了深刻的烙印,决定了中国的民主进程只能是在大多数人没有民主意识的条件下起步的,中国发展民主政治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3]

高中世界史的欧美史占较大比例,并非是“欧洲中心论”倾向,而是介绍世界史上具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事件或者现象时欧美处于较突出的地位。

高中历史内容取材首先应取决于是否具有重大的历史影响,是否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程。对于欧美曾经主导世界历史进程的事实不应回避,对于亚非拉地区出现过的灿烂的古代文明及近现代争取独立与平等发展的呼声同样值得关注,但要取其典型,不必刻意突出。亚非拉史在世界史中的份额是要靠亚非拉人民在历史上的作为争取的,如古埃及文明、古玛雅文明等灿烂的古代文明,甘地、凯末尔等引领本国人民走向民族独立与发展的政治家,泰戈尔、马尔克斯等享誉世界的文坛巨匠,等等。

新课程高中世界史并非欧美史,也不具有“欧洲中心论”倾向。邵老师提出专题史体例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高中学生对于专题史学习的困难等值得进一步探讨。我认为我们一方面要继续深化课程内容改革,加强中外交流并借鉴国外先进的编写模式,探索是否可以在专题史的基础上实现中外历史的融合等,另一方面要提高初中历史的地位,着实提高高一学生的历史知识基础。另外,历史教师应更加重视教学研究与学术探讨,随着越来越多的历史专业硕士乃至博士进入中学,这势必影响中学历史的教研水平。

注释:

①该段参考了张广智,张广勇著.史学:文化中的文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41-49.

参考文献:

[1]吴于廑.吴于廑自传[J].晋阳学刊,1983,(4).

欧美文学论文第5篇

陈乐民提出“欧洲学”时,正是国际问题研究中人们热衷从经济和政治角度来看问题,对问题背后的文化、宗教、社会、民族等因素比较忽视的时候,甚至有人认为,历史、哲学,乃至文明的讨论太虚,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然而,不久人们就开始给予关注了。这主要归功于美国学者亨廷顿提出的“文明冲突论”。

然而人们往往更关注欧美学者的学说,对本土学者的研究思想却容易忽视。事实上在亨廷顿提出“文明冲突论”之前,陈先生便力主开展对欧洲社会文化的研究。

在以经济学或政治学为主流学科的国际问题研究界,许多研究者缺少文史哲基本功培养,不仅难以表达思想,也难以形成思想;特别是有人对欧美学说如数家珍,而对中国的文化却视如敝屣,更难形成具有中国学术风范的国际问题研究。陈乐民先生将国际问题研究概念下的欧洲问题研究提升为“欧洲学”,不但开创了中国欧洲问题研究的新视阈,同时也对中国国际问题研究的深化起到了推动作用。 陈乐民关于“欧洲学”的思考

欧洲研究能否成“学”,学界见仁见智,尽可讨论。但是,欧洲文明本身所具有的极为丰富的内涵,却是不容否认的。欧洲文明对世界的发展曾有过极为重大的影响,至今仍然在深刻地影响当代世界,在世界文明进程中具有特殊地位。作为当代欧洲问题研究者,我们有必要在“知其然”的同时“知其所以然”,这无疑是一门大学问。

陈先生没有就“欧洲学”写出专著,他对“欧洲学”的思考主要见诸他各种研究成果。但是,在学术研讨的场合,陈先生曾多次谈到他对建设“欧洲学”的思考。2002年5月27日,陈先生应邀到华东师大俄罗斯研究中心演讲,曾专门就“欧洲学”的问题发表了看法。现将有关内容摘录如下:

“在十多年以前,应该讲是上个世纪80年代, 我曾提出过,中国的欧洲研究,能不能构建一个中国的欧洲学(Europeology),当时意见纷纭,反对者居多。我自己也没有多大把握。我认为提出一个欧洲学概念,这是一个学术问题,是一种视角,是对欧洲文明的一种看法,……在研究欧洲问题时,应该对欧洲的整体和联系加以关注。也就是说对于欧洲问题要搞好一般与特殊,普遍与个别的关系。”

“那么,欧洲学应该是什么样的学科呢。我只是提出一个指引性观点,应该就是欧洲三史,也就是‘欧洲三科’……第一是欧洲通史,我认为国际关系史就是其中一个科目(陈先生在北大讲课时改为“‘国际问题研究’应属于‘通史’里的一部分”――笔者注);第二是欧洲思想史。我想说的是它不是欧洲哲学史。思想史是与社会联系在一起。某种程度上,社会史、哲学史都包含在其中;第三史,我称之为欧洲艺文史。它主要是关于欧洲的美学,所有文艺、美术、音乐等等都可以纳入其中。”

从这段演讲来看,陈先生所说的“欧洲学”实质上是探索欧洲文明从古到今如何发展的学问。欧洲通史、欧洲思想史和欧洲艺文史实际上都是大学问。

首先从欧洲通史来看。陈先生非常重视对欧洲历史的研究。在他的笔记本中记载了他阅读许多欧洲历史专著的体会,仅涉及欧洲统一问题书目就有《欧洲及其国家》、《欧洲先驱者》、《欧洲观念的演化:1914-1932》、《欧洲:一种观念的诞生》、《泛欧洲的圣战――一个人的自传和一个运动大量》等近20种。

这些读书产生的思考最后都以学术著述形式表现出来。其中主要的专著有《战后西欧国际关系1945-1984》、《“欧洲观念”的历史哲学》、《欧洲文明进程》、《20世纪的欧洲》以及《〈十八世纪外交史内幕〉笔记》等。这些论著的最大共同点是,谈的是历史,着眼的是现实,显示了作者对欧洲历史发展所具有的整体感。

第二,从欧洲思想史来看。陈先生曾经说过,不管什么学问,在无止境的深化过程中,都可以像剥笋一样,一层一层地终于剥出叫做“哲学”的芯子来。我想,欧洲思想史大概就是这样一种“欧洲学”的芯子吧。

陈先生认为,研究欧洲问题,必须要了解欧洲的人文精神;了解欧洲的人文精神则必须要对欧洲思想史有所研究。陈先生在谈到欧洲思想史上一些哲学家对欧洲和平、国家理念、道德、政治等问题的“哲学方案”时,清晰地表明了他对哲学与欧洲问题关系的认识。我以为,他所说的欧洲通史和欧洲思想史,就是要在对当代欧洲问题的研究中有历史与哲学的研究视角,这实际上也是陈先生建立“欧洲学”的基础学科。

第三,从欧洲艺文史来看。“艺文”概念相当广泛,我理解这个概念应基本属于大文化范畴,包括各种艺术和技术如绘画、音乐、舞蹈、文学、建筑、医疗、工艺、技术、服饰、习俗等;可以泛指精神物化后的一切事物。如果从“欧洲学”的建构来看,我想应该是物化的欧洲历史,或者说是欧洲思想家精神的物质化,如社会的构成、经济的运作、制度的建立、法律的尊重、科学的发明,等等。对这些事物的认知构成了“欧洲学”第三支柱。通过对这些事物的认知,可以更直接地了解欧洲人的所思、所想和所做。了解这些事物是认知欧洲文明必不可少的;否则,我们对欧洲通史和思想史的认识便成了空中楼阁。

“艺文”概念包罗万象,令人眼花缭乱,但是,从欧洲通史和思想史视角来考量,就都可以归纳到欧洲文明的发展上来;如此,欧洲文明发展的真实感便凸显出来了。

物质文明反映精神文明;精神文明影响物质文明。最近我读到一本涉及西方“仿像论”的书。作者认为,技艺在古希腊指专门知识,包括医疗、绘画、政治、修辞。作者还讨论了“仿像论”中“原”与“象”的关系。由此,我对陈先生将技艺史作为“欧洲学”第三支柱的要义有了更深的领悟。前面提到,陈先生自己说过,欧洲艺文史……主要是关于欧洲的美学,所有文艺、美术、音乐等等都可以纳入其中。从认识过程来看,事实上,我们了解欧洲一般也多从“艺文”开始,由对艺术、建筑、经济、政治等等表象的事物逐步深入到它的通史和思想史中去,回过头来又对这些表象事物有了更深认识。故而,欧洲通史、欧洲思想史、欧洲艺文史存在着互为印证的关系。“三史”相辅相成,才能共同建构起“欧洲学”的学术大厦。 研究欧洲问题,必须要了解欧洲的人文精神;了解欧洲的人文精神则必须要对欧洲思想史有所研究。 “欧洲学”的意义

从陈先生的治学思想,到他提出的“欧洲学”理念,反映了他求解“欧洲之所以为欧洲”,“中国之所以为中国”的思想心路。这对提高我国国际问题研究、欧洲问题研究的学术水平具有重要的思想启迪。

首先是从认识欧洲的层面来看。中欧交通历史悠久,古老的“丝绸之路”曾经横穿亚欧大陆。但是,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中欧之间长期缺乏深入的了解。直到近代,双方的了解才开始逐步加深。这一过程很长,其间多有曲折。中国人对欧洲的认识,是从感受欧洲列强“船坚炮利”的侵略开始的。军舰、大炮、技术、科学、工艺等欧洲“艺文”就这样最先进入了中国。由此,洋务运动兴起。国门大开后,中欧交往逐渐开宽,各种思潮纷纷涌入,于是有了争取君主立宪的维新运动。再后来又有请“德先生”和“赛先生”来华的思想。以为只要把它们请到中国来,再加上科学技术的引进,中国便可像欧洲列强一样走上强国富民的道路。但是,将欧洲文明割断开来看或用,显然是不行的。“德先生”和“赛先生”在中国的坎坷遭遇便证明了这一点。“欧洲学”是将欧洲文明进程作为一个整体对象来进行研究的。通过这样的研究,我们不仅可以对欧洲文明有更系统的了解,而且对当代欧洲的发展也有更深刻的认识。事实上,“欧洲学”也可以被看作是中国一个多世纪以来认识欧洲过程的一个必然产物,是中国对欧洲认识的升华。

中国第二次国门大开,是实行改革开放以后。通过改革开放,中国逐渐走向世界。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与西方国家不断发生“文明的冲撞”。毫无疑问,这种“冲撞”的原因之一是缺乏相互了解。所谓“西方国家”,除了欧洲国家外,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其法律、政党、议会及国家制度和理念等无不源自欧洲,或受到欧洲文明极大影响。因此,欧洲文明是西方国家的“根”。

今天,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关系愈来愈深刻而广泛,中国要在国际舞台上实现和平崛起,必须对世界有深刻了解,特别是深刻了解在当代世界占有重要影响力的欧洲文明;通过了解欧洲进而了解世界,这是一个重要节点。同时,中国在与西方国家交往中,也需要了解它们的“根”。然而,我们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尽管各门学科的学者、专家不乏其人,各种学术成果也不乏精品,但是,在深刻认识欧洲文明的问题上,还没有形成合力,没有建立起专门的学科。而这就是“欧洲学”的价值所在。“欧洲学”的框架,以及陈先生的治学理念,将为推动各种学科协调,合力加强对欧洲的研究,为认知欧洲文明提供有力的学术支持。

欧洲是马克思主义故乡,马克思主义是在欧洲文明的土壤中诞生的。对这块“土壤”的忽视,无疑是不可原谅的。“欧洲学”研究方法为我们正确认识这块“土壤”提供了重要学术支持,因此对于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无疑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个层面是从提高中国自我认知的科学性来看。近代以来,中国在逐步加深认识欧洲的过程中,实际上也开始了从世界文明的角度认识自己的过程。过去中国的自我认识是封闭式的,是完全“自我”的。鸦片战争将欧洲文明带进中国,使中国得以有了客观认识自己的参照物。这也是陈先生提出“欧洲学”理念的题中之义。事实上,在陈先生从多种角度对“欧洲之所以为欧洲,中国之所以为中国”的思考中,更关心的还是“中国之所以为中国”的问题。中国在走向世界过程中,要有科学的、清醒的自我认知。 对国际问题研究的启示

第三个层面是从国际问题的研究来看。陈先生曾经说过,“……研究欧洲,就必须把欧洲当作一门学问来对待。”此话言简意赅,道出了欧洲研究和国际问题研究的真谛。“欧洲学”把欧洲研究当作学问来做,国际问题研究同样应该如此。做学问就要有学理,就要有自己的学术理论工具。现在学界已经有学者在探讨建立中国国际问题研究理论,但许多研究者还是习惯跟着欧美学者的理论走;虽然其中有人持尖锐批判的态度,甚至全盘否定,也有人是批判性的接受,但也有不少人在有意无意间全盘接受。尽管欧美学者的理论不乏可取之处,尽管也有对其批判或接受的需要,但是总的来说,我们话语权还很弱,没有能提出自己的理论。作为一个世界新兴大国,作为一个具有悠久文明历史的大国,中国必须有自己的国际问题研究理论。“欧洲学”的提出,对国际问题研究学科来说,便属破题之举,具有重要的学术理论意义。

事实上,陈先生从文明视角下对欧洲问题所做的研究,以及他关于“欧洲学”的理念,也引起了欧洲学界的关注。1992年,陈先生应邀在日内瓦大学发表有关演讲后,受到在场欧洲学者的高度赞扬。许多人纷纷前来与他握手,说想不到中国有这样的“欧洲学家”,并建议以后继续联系,讨论建立欧洲学的问题。

从现实意义上来说,国际问题研究大多属于政策性研究。其中不乏佼佼者,但因学者个人学养参差不齐,总的情况并不乐观。特别是有些所谓“创新”成果,或是玩弄概念,或是逞一时“灵感”,终因缺少学术功底,难有可持续性。“欧洲学”谈的虽然是欧洲,但其治学思想和研究方法对国际问题研究也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以“欧洲学”为借鉴,建立中国的“美国学”、“非洲学”、“日本学”,乃至“世界学”,中国的国际问题研究将有更大发展空间,对中国真正做到在国际舞台拥有强大话语权,极有裨益。中国的发展正面临一个重要关键时刻,中国需要有国际发展的大战略;而没有大学问是做不出大战略的!学界津津乐道的战后美国对日政策的出台,不正得益于人类学家的贡献吗?

在当前国际问题研究浮躁之风盛行的情况下,陈先生的治学理念尤为可贵,值得珍惜和进一步开发。

陈先生提出“欧洲学”理念,实际上是选择了一条从“根”上做学问的路径。这样做学问是要吃苦的,需要排除浮躁习气,摒弃为“创新”而“创新”,为吸引眼球而标新立异等等虚张声势、急功近利的做法;特别有一些所谓“专家”,在既不对国际问题做深入研究,也不对中国国情国史做深入了解的情况下,贸然对国际问题或对中国外交政策发表不负责任的妄判、妄解,更是不可助长。应当指出,国际问题研究是严肃的科学,它需要专业化的知识、科学的态度,还要有吃苦的精神。同时,国际问题研究者对中国问题也应有所研究、有所了解。这样的研究和了解,绝不是数字上的,表面的,而是有深度的,有人文精神的。

欧美文学论文第6篇

    有许多学者关注的是英国对待加入欧洲一体化表现出来的独特态度。主要有陆梅《英国在欧洲一体化上政策摇摆的多元形成因》赵怀普《英国缘何对欧盟若即若离》王鹤的《论英国与欧洲一体化的关系》分别论述了从二战结束以来一直到二十世纪末英国对待欧洲一体化的态度的变化。陆梅在其论文《英国在欧洲一体化上政策摇摆的多元形成因》谈到了英国与欧州一体化若即若离的原因主要有三因素:地理因素、历史因素、英美特殊关系。

    赵怀普《英国缘何对欧盟若即若离》指出了三个因素影响英国对待欧盟的态度:入盟涉及英国的对外战略选择、入盟侵蚀英国的主权、入盟冲击英美特殊关系。作者认为英国与欧洲一体化若即若离的困境是由深层次英国的独特政治文化和外交传统决定的,这同时意味着摆脱这一困境的艰难。

    王鹤在其文章《论英国与欧洲一体化———评价英国政府的欧盟政策》按照时间顺序表述了英国与欧盟的关系,从70年代加入加入欧共体始终是一个难以合作的伙伴。以后自80年代末期以来英国在欧盟中处于一种自我选择的孤立状态,主要政策可以总结为不全盘接受欧盟又不从欧盟中退出;立足点是本国的国家利益为主要立足点。指出主要的英国与欧盟的争论点包括两个方面就是主权问题的争论和经济问题的争论。

    有的学者从议会政党政治的角度来分析英国与欧洲一体化的关系:主要代表有李世安《英国议会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扞卫国家主权和利益的政策与措施》以及王展鹏《政治文化的趋同与英国工党的亲欧转变》、谢峰的《英国保守党欧洲一体化政策评述》,这三篇文章分别从议会如何扞卫主权以及工党、保守党如何对待欧洲一体化角度来表明欧洲一体化对英国的影响。王展鹏关注与工党对欧洲政策的转变在其《政治文化的趋同与英国工党的亲欧转变》一文中提出了这样的看法总的来讲工党政策在八十年代中期前后由反欧向亲欧方向转变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欧共体早期的政策与工党国有化、福利国家的理想是有冲突的。另一方面80年代中后期欧共体自己采取了一些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改革措施而工党自身选举的连续失败转向了第三条道路(即新的社会民主主义)二者在某些方面是有契合点的。作者认为国内研究欧洲一体化问题时往往重视文化差异所构成的障碍,忽略了同样重要的另一方面,即文化的趋同与文化学习的过程。谢峰在他的论文《英国保守党欧洲一体化政策评述》提出了究保守党的对欧政策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两个各方面进行研究其一是保守党领导核心公开的对欧政策其二是保守党内部与前者向差异的个人组织和派别对欧洲一体化的意见。

欧美文学论文第7篇

摘要“尚健”诗歌美学观是欧阳修对北宋中期诗坛贡献的核心价值观。对“尚健”诗风的追求和倡导,使欧阳修成为当时的文坛领袖并引领一代诗风的转变。本文从宗儒思想与“尚健”诗歌美学的内在关联、“尚健”诗歌美学的现实针对性、“尚健”诗歌美学的师从关系等三个方面,剖析了欧阳修“尚健”诗歌美学观的特点及成因。

关键词:欧阳修 尚健 诗歌美学 宋诗 诗文改革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欧阳修作为宋诗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的重要诗人,其贡献在于为当时低迷不振的诗坛引入了“尚健”的美学观并开启了宋诗发展的新阶段。欧阳修“尚健”的诗歌美学观有何特点?他何以会形成尚健的诗歌美学观?这正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

一 欧阳修尚健的诗歌美学追求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健”体现了一种节奏适当、持之有度的正面力量。为了强调“健”的不同表现形式,于是形成了劲健、爽健、雅健、豪健、雄健等内涵相似的一系列词汇。所谓“尚健”的诗歌美学观,就是主张诗歌内容和形式都要有气雄力健、劲爽流畅的阳刚之气。

欧阳修的诗歌创作具有明显的“尚健”特征,体现出一种格高志远、情感充沛、跌宕起伏、雄豪健爽的风格,如《戏答元珍》、《晚泊岳阳》、《别滁》等。以《晚泊岳阳》为例:

“卧闻岳阳城里钟,系舟岳阳城下树。正见空江明月来,云水苍茫失江路。夜深江月弄清辉,水上人歌月下归。一阕声长听不尽,轻舟短楫去如飞。”

全诗一气呵成,声高气足,爽健恣肆,诗境雄浑开阔,语言流畅自如。因此,张戒在《岁寒堂诗话》中说:“欧阳公诗专以快意为主”。欧阳修的快意以“健”为核心,讲究张弛有度。正如王安石在《祭欧阳文忠公文》中的评价:

“器质之深厚,智识之高远,而辅学术之精微,故充于文章,见于议论,豪健俊伟、怪巧瑰琦。其积于中者,浩如江河之停蓄;其发于外者,烂如日星之光辉;其清音幽韵,凄如飘风急雨之骤至;其雄词闳辩,快如轻车骏马之奔驰。”

欧阳修“尚健”的审美追求不仅体现在诗歌创作中,还体现在诗歌评论中。欧阳修曾作《太白戏圣俞》一诗,表达了对李白诗风的无限崇敬之情。此诗极言李白潇洒纵横的超迈风采后,笔锋陡然一转:“空山流水空流花,飘然已去凌青霞。堪笑区区郊与岛,萤飞露湿吟秋草”,批评了孟郊、贾岛力窘气迫的苦吟诗风。这首诗是写给梅尧臣的。值得注意的是,欧阳修在《读蟠桃诗寄子美》一诗中曾将梅尧臣比为孟郊,梅尧臣也在《依韵和永叔澄心宣纸答刘原甫》、《读蟠桃诗寄子美永叔》等诗中自比孟郊。因此,《太白戏圣俞》一诗表达的正是欧阳修对梅尧臣诗风的否定态度。梅尧臣的诗歌美学主张是“作诗无古今,唯造平淡难”(《读邵不疑学士诗卷》)、“诗本道性情,不须大厥声。”(《答中道小疾见寄》)欧阳修在《六一诗话》中,评价梅尧臣“平生苦于吟咏,以闲远古淡为意,故其构思极艰”,但他在《与乐秀才第一书》中又说:“夫强为则用力艰,用力艰则有限,有限则易竭。”可见,他对梅尧臣的诗歌美学追求并不认可,所以他才会说:“知圣俞诗者莫如某,然圣俞平生所自负者,皆某所不好;圣俞所卑下者,皆某所称赞。”(刘,《中山诗话》)。当梅尧臣于范希文席上作《赋河豚鱼诗》时,欧阳修则夸赞他说:“此诗作于樽俎之间,笔力雄赡,顷而成,遂为绝唱。”(《六一诗话》)可见,在欧阳修心目中作诗应当快意洒脱,因此他才特别欣赏那些具有健爽诗风的诗人。在《答苏子美离京见寄》中,欧阳修高度评价了苏舜卿“其于诗最豪,奔放何纵横”。又在《六一诗话》中说:“子美气尤雄,万窍号一噫”、“子美笔力豪隽,以超迈横绝为奇”。在《谢氏诗序》中,他又赞美谢景山说:“景山尝学杜甫、杜牧之文,以雄健高逸自喜”。这些评价,都体现出欧阳修诗歌美学观中的“尚健”特征。

二 欧阳修宗儒思想与尚健诗歌美学追求的内在关联

儒家经典《周易》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孟子的养气说也提倡刚健有为的大丈夫浩然之气。这种追求本身就内含了对“健”的要求,其终极目标就是以与天地并立的刚正大气充盈于个体生命,并通过士大夫的人文、政治活动,推进整个社会向符合天道的方向发展。在欧阳修看来,卑弱或凌厉均非正道,因此他在《易童子问》中专门解释了“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含义,他说:“盖圣人取象所以明卦也,故曰‘天行健’。《乾》而嫌其执于象也,则又以人事言之,故曰‘君子以自强不息’”。在欧阳修看来,君子的行为要符合天道,自强不息体现的正是天道运行之规律。

正如周裕铠所说:“尚健的诗学观乃根植于深厚的儒学土壤,在于以自强不息、刚直不挠的精神取代空虚寂灭、感伤沮丧的态度”。欧阳修具有鲜明的儒家个性和以天下正道为己任的士大夫情怀,其“尚健”的诗歌审美追求与他高度强调儒家人格有紧密的内在关联。宋代文人主政,文人的社会责任感远比唐代强烈。晚唐以来,士风颓靡,如何改变这种风气,重塑健康向上的社会人文秩序,是北宋文人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宋初文人已经逐渐认识到“尚健”的儒家精神对改造社会风气、促进政治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因此石介才感慨道:“不有大贤奋袂于其间,崛然而起,将无革之者乎!”(石介,《上赵先生书》)欧阳修提倡士风、文风改革,希望以刚健有为的儒家精神拯救时弊。以致苏轼在《上梅直讲书》中说自己少小时就曾“闻今天下有欧阳公者,其为人如古孟轲、韩愈之徒”。王安石也说他“果敢之气,刚正之节,至晚而不衰。”(《欧阳修全集》附录卷三)朱熹更是说他“外若优游,内实刚健。”(《朱文公文集・跋欧阳文忠公帖》)宋人对欧阳修的评价大多如此。另外,在负责编写《五代史记》时,他还专门设立《死节传》、《一行传》弘扬刚健的士大夫人格精神。在给皇帝的上书中,以及给当时名士、名臣写的序跋或墓志中,他也贯穿了“尚健”的评价标准,以孟子、韩愈提倡的儒家道德标准评价时人。

以儒家道德标准推进社会改革的重要一环就是文风改革。因为宋代文人主政,文人与士大夫在身份上合二为一。如不能通过改变文风而改变士风,就无法改变当时的社会政治、文化风气。所以“尚健”的儒家道德标准,通过士风改革的方式,转化为文风改革的内在要求,并经由文风而转变为诗风的审美追求。所以说,追求刚健有为的儒家道德理想,决定了欧阳修必然具有一种“尚健”的美学价值观。

三 欧阳修尚健诗歌美学追求的现实针对性

引领时代风气的文坛领袖,其美学追求必然会体现出一种符合时代审美需要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这是站在历史高度主动剖析现实的结果。如缺乏对时代审美需要的深刻认识,就不可能作出符合历史需要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也就不可能主动将自己放在文学史的长河中,扮演自己应当扮演的角色。欧阳修以“尚健”为核心的诗歌美学追求,对解决当时主流诗坛萎靡不振之弊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欧阳修之前的北宋诗坛先后出现过白体、晚唐体、西昆体、太学体。其中白体、西昆体主要是馆阁文学,太学体主要流行于太学生,晚唐体则是民间隐逸文学的代表。白体承袭五代诗风,内容浅切直白,风格故作淡雅,实则内容单调、寡情少味。晚唐体多写山水之思,情韵深婉、幽思静寂,但内容偏狭,情感单薄少味。西昆体虽然有针对性地克服了白体和晚唐体崇尚白描、少用典故、意淡味寡、情志局促的审美缺陷,但依然不能摆脱馆阁文学题材狭窄、情志不张的缺点,且用事过多,过分追求形式的华美,反而限制了诗歌言志抒情的功能。太学体为纠正西昆体,刻意形成枯硬、险怪、艰涩的诗风,缺陷也极为明显。以至于范仲淹认为,当时文坛“斯文大剥,悲哀为主,风流不归。”(范仲淹,《唐异诗序》)

北宋诗歌发展到这一步,只有走阔大胸怀,提振情志的道路,才能跳出馆阁文学、隐逸文学、举子文学的旧窠臼。欧阳修认为晚唐以来“诗人无复李杜豪放之格”(《六一诗话》),所以“尚健”的审美追求,正是欧阳修在深刻认识时弊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的救弊方案。根据周裕铠的研究,“‘雄深雅健’尤其是‘雅健’或‘健’大规模用于诗歌风格批评,大约出现于北宋中叶。”而这正是欧阳修登上文坛并成为文坛领袖的时期。在欧阳修的影响下,后学苏轼最终将这股“尚健”诗风推向极致,并促成了宋诗的繁荣。由此可见,“尚健”的审美追求,正是欧阳修在深刻认识时弊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的救弊方案。

四 欧阳修尚健诗歌美学追求的师从关系

欧阳修最推崇的诗人是韩愈和李白。他自己的诗歌创作也兼取韩愈的刚劲、李白的飘逸;韩愈的奇崛、李白的晓畅。因此,严羽认为“欧阳公学韩退之古诗。”(《沧浪诗话》)苏轼在《六一居士集序》中也说他“诗赋似李白。此非余言也,天下之言也”。

欧阳修学习韩愈是因为韩愈诗风“豪健雄放”(蔡启,《蔡宽夫诗话》)。以韩愈《调张籍》为例:

“我愿生两翅,捕逐出八荒。精诚忽交通,百怪入我肠。刺手拔鲸牙,举瓢酌天浆。……想当施手时,巨刃磨天扬。垠崖划崩豁,乾坤摆雷。”

何等雄奇恣肆、奇崛生新,用字险僻拗口但不失于韵。欧阳修在《六一诗话》中说他:“通衢广陌,纵横驰逐,惟意所之。至于水曲蚁封,疾徐中节,而不少蹉跌”。另外,韩愈诗歌已有宋诗散文化特征,行文酣畅,抒情不拘,无物不可入诗,无情不可入诗,大大开阔了诗歌的题材。欧阳修对此极为心仪,并在《六一诗话》中说:“退之笔力,无施不可”,又说:“(其)资谈笑,助谐谑,叙人情,状物态,一寓于诗,而曲尽其妙”。欧阳修作为文坛领袖,不仅自己学习韩愈,还影响了北宋诗坛的走向,以致叶燮认为:“宋之苏、梅、欧、苏、王、黄,皆愈为之发其端。”(《原诗・内篇》)

除韩愈外,欧阳修还“于李白而甚赏爱,将由李白超踔飞扬为感动也。”(刘,《中山诗话》)他认为,晚唐以来“诗人无复李杜豪放之格”(《六一诗话》),因此学习李白,以致时人对他诗风上承李白有着较为一致的认识。李白、韩愈诗风差异很大,但二人共同之处是以“健”为本,这正是欧阳修能够兼学韩、李的原因。如果说韩愈更多庙堂气和文人气,那么,李白就更多神仙气和诗人气。与韩愈诗歌更有儒家知识分子劲健持重的精神风貌相比,李白诗歌更具有纵横飘逸、飒爽流畅的气质。可见,欧阳修在“尚健”之下学韩、学李是各有所取的。所以,方回评价他说:“一变而为李太白、韩昌黎之诗。”(《送罗寿可诗序》)钱钟书也认为他“深受李白和韩愈的影响”,并因此说他:“一方面保存唐人定下来的形式,一方面使这些形式具有弹性,可以比较的畅所欲言而不至于削足适履似的牺牲了内容,希望诗歌不丧失整齐的体裁而能接近散文那样的流动萧洒的风格。”

但问题是,欧阳修既然认为李白、杜甫的核心价值均在于豪放,那他为何偏偏学李而不学杜?其实,欧阳修所作《啼鸟》一诗可以回答这一问题。该诗的最后两句是“可笑灵均楚泽畔,离骚憔悴愁独醒”。可见,推崇儒家内实刚健之风的欧阳修对屈原的沉郁婉转不甚欣赏,因此,他在《与谢景山书〈景四年〉》中就不无批评地说:“古人久困不得其志,则多躁愤佯狂,失其常节,接舆、屈原之辈是也”。尽管他也承认杜甫诗格豪放,但毕竟杜甫的精神气质与屈原相似,诗风过于沉郁顿挫,健爽特征并不突出。在“尚健”的要求下,欧阳修当然要选择李白而放弃杜甫。

五 结论

“尚健”诗歌美学观是欧阳修对北宋中期诗坛贡献的核心价值观。对“尚健”诗风的追求和倡导,使欧阳修成为当时的文坛领袖并引领一代诗风的转变。只有看到欧阳修诗歌美学的“尚健”本质,才能理解他劲健有为的儒家政治理想、直言敢行的人格追求与推动诗文革新运动之间的内在关联,也才能洞悉他师承韩愈、李白而不喜杜甫的原因。

参考文献:

[1] 周裕铠:《宋代诗学通论》,巴蜀书社,1997年版。

欧美文学论文第8篇

[关键词]欧洲;新世界;形象;野蛮

[作者简介]何文华,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09级博士研究生。四川成都610064

[中图分类号]G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1)10-0101-05

15世纪末到17世纪中。欧洲国家通过在世界范围的探索。开辟了完全区别于以前“丝绸之路”的东西交往新航线。欧、亚、美、非等世界各大洲从此开始了广泛的人口、文化、物种交流。对于如何命名这段时间,国内学界一直存在着争议,众多学者认为“地理大发现”的提法属于欧洲中心论的表现,是白人优秀论、种族优秀论的产物,应该予以摒弃。因此似乎采用“新航路的开辟”一词来概括更为合适。然而客观地讲,“地理大发现”一词无论在内容涵盖上、还是时间跨度上,都超过了“新航路开辟”的词义范围,它更能传达那个时代的特征。本文在此选用“发现”一词,更是以此突出这段时间对新奇知识的记录,“发现”可以反映新知识在欧洲各个领域引起的革命,它能表达欧洲面对“新世界”时表现出的惊诧和暴力的一面。

本文主要研究地理大发现时代欧洲建构的美洲形象,明确美洲作为“他者”,隐喻着欧洲乃文明中心、白人乃优秀种族的观念。欧洲在塑造美洲形象时,固然有理性认知的成分,但也不乏错误的想象。美洲形象背后隐藏着欧洲人传播宗教、渴望物质金钱等心理意愿。无论美洲“新世界”是充满异国情调的乌托邦形象,还是蒙昧落后、野蛮未开化的原始社会形象。它都被纳入了欧洲强化自身文明的轨迹,由此得出欧洲人才是美洲大陆统治者、是引领美洲跨入文明大门使者的结论。本文还指出,当欧洲人以预设的框架去建构美洲形象的同时,新世界的某些现实确实也刺激着欧洲人,使他们对自身的社会和文化进行反思。

一、发现美洲的历史

欧洲很多口传文化谈到,早在哥伦布到达美洲之前,腓尼基人、爱尔兰人、挪威人、威尔士人等诸多欧洲民族,就曾为捕鱼或伐木涉足美洲。1761年,法国汉学家德・吉涅,甚至还提出早在公元5世纪中国僧人慧深就已达到美洲(扶桑国)的假说。确有史料依据的美洲“发现”经历,是公元1000年左右,由维京人伊利克率领从冰岛出发,抵达纽芬兰和新英格兰岛的事件。不过这些或传言、或是信史的经历。或只是无计划、无连续性的偶然事件。它们没有对自身社会或美洲社会产生重要影响,更没有对世界历史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影响世界进程的“美洲发现史”,是从15世纪末期开始的。1492年8月3日,热那亚水手克里斯托弗・哥伦布(Christofer Columbu)在西班牙女王伊莎贝尔的资助下,指挥三艘舰船从帕洛斯港驶向西方。他先后四次到达美洲。发现了圣萨尔瓦多诸岛、胡安娜岛和埃斯帕尼奥拉岛等地,但直至哥伦布逝世,他都认为自己到达的是印度,因此称所到地区为“印度诸地”(Las Indians),当地居民为“印度人”(Indian,英语里美洲土著和印度人的拼写方式是一致的“Indian”,只是中文才将美洲土著区分为“印第安人”)。后来意大利人亚美利哥・韦斯普奇(Amerigo Vespucci)纠正了哥伦布的错误。1497至1502年。他以葡萄牙的名义前后四次抵达美洲,向欧洲证明新的土地不是亚洲,而是“新世界”。1507年。韦斯普奇的名字“亚美利哥”,也被德国地理学家马丁・瓦尔德斯密勒用来标注新大陆的名称。新大陆的发现,刺激着更多欧洲探险家跨越大西洋,威尼斯人约翰・卡伯特发现拉布拉多岛和新地岛,葡萄牙人佩德罗・卡布拉尔发现巴西,西班牙航海家巴克斯・巴尔博亚穿越巴拿马运河。探索发现的同时,欧洲人还走上了殖民美洲的道路,赫尔南多・科茨、弗朗西斯科・皮萨罗、埃尔南多・科尔斯特等。都前赴后继地涌向新世界。

由葡萄牙和西班牙开启的这场史无前例的向西扩张运动。很快被其它欧洲国家――意大利、荷兰、英国及法国等仿效。经过三个世纪的血腥征服,西班牙最盛时期占着从北美密西西比河到南美合恩角的广大地区;葡萄牙摄取了巴西漫长海岸以及后来开发的广大内陆。英、法、荷等国,在17世纪中也抢占加勒比海和巴西北部海岸的殖民地。欧洲征服美洲的行径,最终以“血与火的文字载入了人类编年史”。地理大发现的三百年中,欧洲人以惊人的速度涌向全球“未知的世界”,欧洲“已知世界”的范围,从荷马时代地中海区域、中世纪的欧亚非大陆部分区域。一跃发展为15世纪末期的全球范围。

二、新世界的形象

美洲发现的结果,使西方人超越了从前熟悉的与拜占庭人和穆斯林人联系的轨道,进入到与一些令人困惑的种族、教义和文化联系的轨迹中。这段时间欧洲的扩张,与其它跨越辽阔地域的交流和移民不同。抵达新大陆的欧洲人留下详细的“他者”记录、航海地图,而且在殖民征服过程中,他们始终与欧洲本土的核心家族保持联系。前往美洲的航海家、殖民者、传教士以及神学家、文学家,描述着自己的新世界感受如:哥伦布留下了航海日记:跟随科尔斯特征服美洲的士兵德・卡斯提略写下《新西班牙征服信史》;韦斯普奇1503-1504年间写下的两封书信;为航海家和征服立传的葡萄牙作家写成《发现和征服几内亚编年史》;传教士门迪埃塔写成的《新西班牙印第安人史》等。此外。甚至连一些从未涉足新世界的欧洲人也阐述着自己的新世界观点,如:戈马拉的《西印度群岛史》;奥维埃多的《西印度群岛通史和自然史》;卡萨斯的《西印度毁灭述略》等。经当时文本建构起来的美洲形象。总是掺杂着欧洲自身知识与想象的“表述”(representation)和话语(discouse),美洲形象并非对“现实”所作的文学置换,而是由欧洲社会文学体系、社会总体想象动力支撑的,最终构成特定历史时期对异域的特定描述。还原欧洲相应文本中的美洲形象,可以发掘主导形象建构、深藏于欧洲自身社会的民族心理和文化结构。

在欧洲人看来,美洲无疑是一个“新世界”。杰恩・德・雷瑞(Jean de lery)在著作《驶向巴西大陆和美洲的历史》中写道:“站在着这个被命名为美洲的大陆,能看见的所有事物――土著的生活、动物的种类等,一切都和欧洲、非洲、亚洲不一样,所以我们称它为‘新世界’。”这里的“新”包含三层意思:一是指欧洲发现该大陆之前,美洲根本不存在于欧洲的历史思维中。之前欧洲“已知世界”范

围,是以耶路撒冷为中心的欧亚非“T型板块,美洲这个地方是不存在的,美洲的居民也是沃尔夫表述的“没有历史的人民”:二是指欧洲人可以在这里建立新的城市、新的殖民地、新的帝国。当“新”后面缀上具体地方之时,如新西班牙、新墨西哥、新英格兰等。它表示这块土地可以在欧洲人设定的轨迹中获得新生;三是指这个大陆与“旧世界”相比较,完全是一个没有文明的野蛮世界,是一个有待被救赎和彻底垦荒的原始社会。

当“旧世界”与“新世界”相遇,欧洲白人建构“新世界”形象的基本思维模式是什么呢?借形象学研究成果,可知人们建构“他者”形象有两种思维定式:肯定的“乌托邦”形式和否定的“意识形态”形式。德国学者卡尔・曼海姆指出,所有关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都或多或少存在想象性的内在逻辑起点,或乌托邦式、或意识形态式,乌托邦是否定现实秩序,意识形态则是肯定维护现实秩序。保罗・利科尔进一步把曼海姆“知识”层面的分析,上升到社会想象层面。他指出社会想象在历史中的实践表现多样,但最终可以归结于乌托邦和意识形态两极,乌托邦是超越、颠覆性的社会形象;意识形态则是整合与巩固的社会形象。当时欧洲观念中的“新世界”,表面上看是一个充满异国情调的乌托邦,那里有多样的物种、丰富的黄金矿藏、友好的土著和动人的女性,但实际上却是一个原始野蛮、缺乏文明的社会,那里的土著极具动物特征而缺乏人性,他们生来就是奴隶。在认知美洲的过程中,欧洲人更多地怀着一种意识形态的否定心理,他们不断用野蛮与文明的叙事方式贬低美洲、强化自身的优越,并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美洲殖民话语体系。

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英国等欧洲国家。虽然彼此的文化和政治制度都不尽相同,但它们认知美洲的模式。在哥伦布首次登陆美洲之时就已达成一致了。1493年,意大利人文主义者彼得・马特(Peter Martyr)呼吁:“打起你们的精神……倾听来自新世界的声音吧!”首航归来的哥伦布向其同胞宣称:“新发现的地方有许多神奇的东西。从带回来的黄金制品来看,可以证明那里矿藏丰富”,“那里的人是如此的欢喜,少有欲望,他们用甜美的言语相互交谈。显得十分友好”。探明新世界稀奇的事物,尤其是获取丰富的财富,是欧洲探险者、殖民者前往新世界的动力,航行归来的人总是习惯于重复、复述新世界富裕的话语。各国探险家还继承发扬土著友好形象的话语,英国探险者看到“土著们都很善良友好,他们尽自己最大的限度来招待我们”。法国殖民者卡蒂尔(Jacques Cartier)也看到“不断舞蹈,表现出各种快乐表情,并渴望与我们交朋友的土著”。此外,新世界的女性也引起欧洲人强烈的兴趣,西班牙殖民者科尔斯特(Hemdn Cortes),葡萄牙殖民者科特瑞尔(Corte Real)、卡布莱尔(Cabral)等,都多次谈到美洲的女性。在欧洲白人看来,美洲的女性大都身材匀称、面容娇好,而且毫不隐藏自己的,她们对白人十分忠诚,并听从白人的任何差遣。

“新世界”呈现出来的以上乌托邦形象,与其说是对新世界的描述,不如说是欧洲自我意愿的写照。黄金和传教是发现美洲的主要动力,哥伦布初登新世界就坦言:是黄金和上帝将我带来了这里。欧洲人在探险前就预设了一个物产丰富,尤其是黄金矿藏丰富的美洲。因此欧洲人会为发现土著的黄金饰品、黄金工具、黄金塑像而激动,也会为自己用劣质产品换回黄金而欣喜不已。欧洲人传教的欲望,则通过普遍认同土著的友好得以体现,卡蒂尔看到土著的第一反应是,认为他们如此的单纯、友好,可以很容易让他们信服基督的教义。哥伦布第一次航行带回50个土著人,他相信温顺的土著经过训练,就可以为西班牙人做任何事情。而突出美洲女性的形象,体现男性居主导地位的欧洲社会对性的欲望。随着人文主义的发展,欧洲人逐渐公开地追求性方面的本能需求。1534年,西班牙探险家恩瑞克・德・古兹曼(Enrfque de Guzman),在自传中坦言:“我谈的不是我在新世界看到的、听见的,或者发生的,……我在书中记述的只是自己的经验。”这些经验就包括欧洲的传统、既有知识和预先设定的框架体系,欧洲对新世界的表述并不等同新世界的现实,它总是渗透着欧洲自身的价值观念和心理意愿。

三、新世界被“野蛮化”了

处于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早期的欧洲人,在各种思想观念的互相冲突中。从发现、认知美洲,到形成关于美洲的整套话语体系,大约经历了一个半世纪。新世界事物的强烈冲击。首先让欧洲感受到一个新奇而充满异国情调的地方,但经过探险家、殖民者、文学家、神学家和人文主义者的表述。异域美洲最终被定型为一个“野蛮原始”的地方。表述野蛮的词汇,如“barbarous”、“savage”、“wild”、“bestiality”等,不断被用以指涉美洲。美洲发现初期,欧洲曾一度出现关于土著是否有“人性”的争议。因为以树根、蛇、蜘蛛、人肉等为饮食对象的新世界居民。远远超越了欧洲人既有的宇宙观和自然史观。参与哥伦布第二次航行的德・常卡(Dr Chanca)曾感叹:“在我看来,他们的兽性甚至超过之前我见过的任何一种动物。”欧洲沿袭基督教教义和古典时期知识的传统,根据和文明程度的标准对人进行划分。亚里士多德认为,即便最原始野蛮的土著在本质上也具人性,只是因长期独居森林,才失去了和社会组织。教皇保罗三世,则从美洲居民皈依基督教的目的发现,于1537年作出“印第安人(Indians)属于人类”的最后声明。所以,站在新世界的居民属于“人”的基点上,欧洲开始了“野蛮化”美洲的话语体系建构。

欧洲第一幅描绘美洲社会的图画,就概括展现了土著居民毫无羞耻、吞食同类、同性恋爱等野蛮特征。1505年,德文版《韦斯普奇航海故事》一书的插图,第一次描绘了欧洲人观看到的土著生活场景圈。图画描绘两艘葡萄牙船舰在海岸停靠之际。他们面前的八名土著情况。这些土著仅穿戴少量羽毛,几乎赤身,女性的完全暴露。图画最前方的两个土著正进行行为,最后面则是两名女性相互和亲吻的场景,在她们旁边还有一个土著正在啃食人臂。图画的中间是正在烤炙同类尸体的一名男性土著,而他身边是一个表情平静正在为小孩哺乳的妇女。图画描绘的身体、当众的画面。表述了美洲土著毫无羞耻感的人类文明前心态;吞食同类展现出土著凶恶、残忍的一面;而同性恋爱的场景则表述了一种为文明所耻的不正当行为。哺乳妇女平静的眼神。传达出这一切在美洲都是习以为常的,图画还暗示这种原始的状态还会继续在美洲存在,因为儿童正在这样的环境熏陶下成长。

进入美洲大陆的欧洲人,他们观察到的居民同样处于原始社会,这些土著与动物区别无几。韦斯普奇谈到:“他们的生活十分原始,他们从不在固定时间就餐,总是随时随意地乱吃东西。他们在

一个极不舒服的棉花制成的大网中睡觉,而且总是拥挤地居住在树枝搭建的屋棚里。在某一居住地,大约有六百个人挤在一个屋棚里;而另一个仅有十三间屋棚的村子。却居住着四千个人……他们没有妒忌之心,却好色无度,女性甚至比男性更加荒淫。这些女性总是很无情、残忍,当妻子对丈夫不满意,她们就会杀死腹中的胎儿,由此导致数目惊人的流产事件。”西班牙神学家塞普尔维达(Sepfilveda)也谈到:“观察这些印第安人在判断力、天赋、胸怀、习性以及宗教方面的特征,你会发现他们几乎没有人类的特征,这些人没有科学,甚至没有文字。除了一些绘画中保留着晦涩不清的记忆以外。他们没有自身的历史记载。他们也没有成文法典。只有野蛮制度和习俗。”对美洲社会进行观察的欧洲人,习惯以“他们没有……”的口吻表述“新世界”文明匮乏的特征,以“他们只有\总是……”的口吻强化“新世界”野蛮的特征。

美洲野蛮形象的话语逐渐传回欧洲本土,借此时印刷术发展,“新世界”的信息快速在欧洲流传。哥伦布美洲航行的故事,于1493至1494一年的时间,就先后出现六个版本。一本名为《哥伦布登陆圣萨尔瓦多》的图书,把哥伦布航海的故事传遍欧洲。书中描绘的印第安人“原始、未开化”的形象还慢慢积聚,最终成为几个世纪都无法抹去的偏见。作于16世纪晚期,一副名为《亚美利哥・韦斯普奇发现美洲》的绘画,以新旧世界对比的隐喻方式描绘了文明欧洲与原始美洲相会的场景。画中刚抵达美洲的航海家韦斯普奇穿戴整齐、持有先进航海工具。它象征着欧洲文明生活方式和理性主义;而赤身,从吊床中起身的美洲女性,则暗示着美洲的原始未开化、慵懒和被征服。现存大量的当时欧洲人编撰的有关美洲的文本,还记录有欧洲人与美洲人发生冲突的场景。尽管编著者职业不同,国籍不同,但他们都将战争的起因归结到美洲土著身上,白人总是表现得彬彬有礼、友好;而土著人则十分奸险。不断制造出抢劫和谋杀。这种固定的表述模式,传达出“白人代表善良、文明;美洲人代表凶恶、野蛮”的观点。随着土著与白人战争的进行,土著们又变得像妇女般懦弱不堪,成百上千的土著总是敌不过几个白人,这又表述出土著人胆怯、女性的形象。同时也暗示欧洲将顺利征服美洲的前景。

地理大发现以来的几个世纪,新世界野蛮形象的内容随欧洲势力在美洲的发展,还先后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纯粹的野蛮人”(absolute sav-age),主要在发现美洲大陆之初,表示白人观念中人类学意义上的美洲原始人;二是“高贵的野蛮人”(noble savage),主要在征服美洲初期,它隐喻白人需要依赖土著人的力量以保证自身的安全和维持扩张;三是“奸诈的野蛮人”(treaeherous sav-age),主要在殖民后期,白人与土著人真正对峙的阶段;四是“落后的野蛮人”(filthy savage),它随着欧洲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而最终形成。表示欧洲以绝对文明的姿态来认知美洲的落后,欧洲是美洲绝对的主人,是代替土著统治的使者。虽然美洲的现实社会确实存在落后的一面,但欧洲人对新世界野蛮性的一再强调,主要目的在于确认欧洲文明自我的优势。不管在哪个阶段,“野蛮”对于美洲社会本身是没有实质意义的。只有把“自我”的文明与“他者”的野蛮进行比较,欧洲人才能从中确认欧洲的先进地位、文明优势。

欧洲对新世界野蛮性的表述。除了确认欧洲压倒性文明优势以外,它还为欧洲的“文明话语”增添了新的内容。野蛮的美洲土著,虽然具备基本的人性,拥有上天赐予的健康有力的身体。却没有和社会组织,他们天生就具奴性:尽管他们在新世界已生活很久,但却不是新世界的主人。所以,当欧洲殖民时代的到来,“文明”就不再仅是针对欧洲内部社会,“文明”还演化为对外部野蛮世界的驯服,欧洲人要以基督教的教义、先进的政治制度来统治美洲。

四、结论

欧美文学论文第9篇

引 言

艾朗诺(Rnoald C.Egan)是美国汉学界优秀的学者,其研究对象和路数往往不同于北美汉学界的主流。他关注文人笔记,关注士大夫的审美观念、思想情趣等,将钱钟书的《管锥编》翻译成英语,着实是一件嘉惠学林的义举。近来,笔者因研究欧阳修的需要,拜读了艾教授的大作《美的焦虑:北宋士大夫的审美思想与追求》(The Problem of Beauty: Aesthetic Thought and Pursuits in Northern Song Dynasty China)中的有关章节,根据翻译者杜斐然的理解,“因为与传统观念有所冲突,北宋士大夫意识到他们对美的鉴赏和追求是‘有问题’的,从而引起心理矛盾,以及试图克服矛盾的曲折表述”,照此理解,用“焦虑”来表达书名中的problem显然是再合适不过的选择。然而,仔细研读这本书的内容,笔者却每每有期待受挫的感觉。因为研究的重点在欧阳修及其《洛阳牡丹记》,所以这里仅针对第三章“牡丹的诱惑”中的观点做一检讨和回应。

全书的逻辑思路其实在上文引杜斐然的话中已经可以明确把握,即北宋士大夫为自己的审美对象或审美情趣做辩护。然而问题便在于,审美真的一定产生焦虑吗?撇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的普遍共识不论,早在白居易的时代诗人就已经意识到,审美是带有极大偶然性和个人性的心理特征,“彼因稀见贵,此以多为轻。始知无正色,爱恶随人情。”(白居易《白牡丹和钱学士》)可见,唐人已经初步意识到,人视觉、感受、印象当中的“美丑妍媸”其实更多体现其个人的审美感知,这种感知甚至随着心情的变化而有所不同。这让笔者对于艾教授的论述前提和逻辑进程多少产生怀疑,至少是不能完全认同。细读艾文之后,窃不揣,认为艾教授在有关欧阳修创作《洛阳牡丹记》的研究中存在着前提上的先入为主、例证上的偏颇不确、阐释上的过度失准等问题,而其中最值得检讨发覆之处,是艾教授所举例证因有失偏颇和理解不当故而无法有效证明他有关欧阳修的焦虑感的存在和辩护的论说。

一、何来焦虑?

艾教授举白居易《秦中吟・买花》和《唐国史补》“韩令”的例子来证明士大夫阶层在对市民阶层的“牡丹热”的反感。然而,笔者通过调查文献认为,白居易和韩令的例子因为过于特殊,在支持力度上已经大打折扣,这里至少存在两个问题值得检讨和追问:(1)《秦中吟》组诗被白居易编入“讽喻诗”中,其性质与《新乐府》相类似,是年轻的白居易希望通过诗歌来有补世道人心的表现,故在创作中往往主题先行于内容,表现内容多集中于所谓诗人眼中的“社会问题”,这样有补风教的诗能否真正体现诗人的审美观念?(2)两条例证皆将矛头指向了人们对于牡丹之美的痴狂行为,或曰“过度地溺爱”,但是,痴狂是因为超过了一定的限度,才引来白居易的“悲悯”恻隐之感和韩令个人府中不种牡丹的“禁令”。艾教授也意识到“韩令的态度可能过于极端”(第84页),而问题是,白居易和韩令他们所反对的都是以牡丹来牟利的行为,而不是正常的牡丹审美情趣,这样一来,二者的例子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证明艾教授先前所谓“士大夫阶层似乎对此种狂欢有点反感”(第83页)。更何况,无论是“牡丹热”还是商贩利用“牡丹热”牟利的行为,与欧阳修创作《洛阳牡丹记》似乎存在对象和性质两方面的不同,艾氏将此现象作为全文论述展开的前提,是否成立且置一旁,原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类问题如何能够被植入同一中心的论述框架内?作为读者,在此可能要稍微打个问号了。与这种反感相对而存的是,今存唐人题咏牡丹的诗歌共150余首,或赞其色彩艳丽,或誉之以花王身价,或借牡丹之宠辱转喻王朝家国之盛衰,或借物喻人、慨叹时运不济等,角度不一。然直接表达对牡丹之美的不以为然的仅柳浑、王睿两人所作两首诗而已。读此二人之作,除了说明他们审美眼光的低下之外,似乎不能证明别的什么结论,更遑论整个“士大夫阶层”的审美态度。何况,白居易曾写过9首关于牡丹的诗,《新乐府・牡丹芳》和《秦中吟・买花》因创作指导思想特殊除外,其余7首皆不曾避讳自己对牡丹的爱慕,牡丹之于诗人起到了愉悦感官、召唤记忆、慰藉心灵的作用,是正常的审美冲动使然,而宋人如欧阳修等正是在中晚唐以来文人丰富多样的牡丹审美意趣的基础上,对有关牡丹的种植技艺和品种分类进行总结概括,《洛阳牡丹记》正产生于这样的文化大背景之下,欧阳修似乎不存在焦虑的前提,毕竟,欧阳修不是第一个记录、吟咏和表现牡丹之美艳的“始作俑者”。在他之前的钱惟演、僧仲休都曾有过类似的牡丹谱,只是因种种原因而无法保存下来而已(久保辉幸《宋代牡丹谱考释》)。

然而令笔者不解的是,艾教授为什么置士人牡丹审美意识的流变事实于不顾,以至于造成逻辑上的明显缺陷。他在专题的开篇就径直声称“即使有无数反对理由,他们毕竟还是意外地写出了专论”(第82页),并一厢情愿地代替欧阳修发现了因创作《洛阳牡丹记》而不得不面对的障碍、问题以及帮助解决它们的“巧妙的理由”(第83页),这显然是代古人立心声。因为无论是从当时欧阳修周围士大夫对《洛阳牡丹记》的态度,抑或后代各类目录著录的情况来看,作者实在没有焦虑的必要。《洛阳牡丹记》的写作既是作者心中未偿之夙愿,与他平生的洛阳记忆紧密相连,又深深地映现出欧阳修的博物趣味和审美冲动,在欧阳修生前就广为传抄,书家蔡襄手书并刊刻藏于其家(欧阳修《洛阳牡丹记跋尾》),此后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称:“蔡君谟书之,盛行于世。”且从后代文人对《洛阳牡丹记》的态度来看,显然是褒奖远多过批评,且批评的矛头往往指向欧阳修“误记”“错记”的问题,并没有对他作《洛阳牡丹记》的任何不满的声音。正如路成文先生所指出:“作为一部随笔杂记性质的作品,欧阳修的《洛阳牡丹记》不仅层次井然,结构完整,而且内容充实、丰富,体现出理性、科学的态度,是宋代博物学的典范,对后人影响极大。”(路成文《咏物文学与时代之精神关系》,第82页)陆游的《天彭牡丹谱》便完全依照《洛阳牡丹记》的形式体例而完成。如此来看,当时并没有如艾氏所谓“无数反对理由”,欧阳修也就不会因此而背负道德罪名,那么他的焦虑又从何而来呢?

二、不必焦虑

艾文带着强烈的先入为主的观念展开论述,其阐释难免有失准的。这集中体现在艾文进入正题后的论述当中。在论文第二节,艾氏先后举《洛阳牡丹记》“风俗记”“花品序”以及欧阳修的《洛阳牡丹图诗》,对其进行“精读”,但可惜的是,艾氏因先入为主地陷入“欧阳修作为一名初涉官场的年轻官员对牡丹栽培进行详细叙述却是一件不同寻常的事――他应该知道这会造成一种坏印象”(第82页)的潜意识,极大地影响了他的“精读”的客观性和结论的有效性。艾文在举“风俗记”后做了如下的案语:“通常士人阶层会避免表现出他们具有如此专门的实践类知识,因为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合宜的。与欧阳修同等地位的人唯一乐于展现的是跟精英与经典的学问有关的传统知识。”(第86页)根据艾的逻辑,这或许可以成为欧阳修焦虑感的来源之一。然而,这样的判断显然过于武断,他或许是受到孔子“吾不如老圃”的说法的影响,然而孔子此处之意不是轻视农桑稼穑之事及从事此类劳作之人的意思,而是出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审慎,本着对学生樊迟负责的态度,希望他请教那些“懂行”的专家。对于古代中国的士人君子,学问优博是立业之本,欧阳修作为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北宋士大夫,他的学问取径优博正是践履孔门“博闻强识”的遗教,至于博于何物,则又系乎具体个人的情趣。

为强化“焦虑”的存在印象,艾文举《洛阳牡丹图诗》为证,并认为“当他写那篇洛阳牡丹的文章时,是一种非正统的行为,相对来说他所受到的那种自然胜过人工的传统想法制约比较小。而当他用比较正统的题材(诗歌)来写作的时候,传统的观念就凸显并占据了主导地位”。(第98页)窃以为,用何种形式来表现牡丹是欧阳修的自由,且古文和诗歌在欧阳修的时代亦难以判定它们在文人心目中孰为正统、孰为非正统的地位身价,而且,在今天所看到的欧阳修的文字中,无法寻觅到艾氏所谓欧阳修思想的前后转变。因此,艾氏此处的判断纯属臆测,而没有任何阐释根据和文本内证。正如艾氏也承认的那样,欧阳修“以前所欣赏过的牡丹同样也是园艺师人工培育的产物”(第97页)。因此,在这首诗的理解上显然艾氏有迁就己说的成分在其中。据上面分析看来,欧阳修这首诗所要表达的主题恐怕不是“自然胜人工”的看法,他只是感慨光阴流走之迅速,10年前所目睹、记录之牡丹一晃被新的名品取而代之,其背后是对时间悄然而逝的感伤,与艾文所引申和阐发下的自然与人工之辩尚有着一定距离。

最后,艾文对《花品序》的解读也存在上述先入为主和过度阐释的问题,这都影响了他议论的准确性。他认为欧阳修既承认牡丹在元气论方面的偏病,却声称这种偏病不至于“对人有害”(第89页),从而成功化解了因为牡丹作“记”而可能引发的焦虑。不得不佩服艾氏的精读之功,然而当艾氏将精读置放在其事先所立的前提下时,他的精读亦难免出现“偏病”。 其实,欧阳修在“花品序”中只“破而未立”,他先是反驳了有关天地偏私于洛阳之牡丹的观点,其针对性是显而易见的,而对于洛阳牡丹之美的独特成因,欧阳修以“不可考也”四字作结,这也正体现了一位严谨的学者对待学问知识的负责任态度。接着,欧氏指出自己对于牡丹的倾赏非事出有因,同样作为天地之“异类”,比起臃肿的瘿木,欧阳修更愿意钟情于妖艳的牡丹。这也就是唐人所谓“何人不爱牡丹花,占断城中好物华”。(徐凝《牡丹》)面对人间尤物牡丹,大多数有着正常审美水准的人恐怕都倾向于情不自禁地怜爱吧。换句话说,欧阳修似乎没有为单纯因审美冲动而产生的行为、心理做辩护的必要,自然也不会因热爱牡丹、书写有关牡丹种植的相关技艺而产生焦虑。

艾教授在自己的阐释逻辑内,最终还不得不为欧阳修找到一个更加冠冕堂皇的理由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那就是“大众的喜爱”。“他在公众对牡丹的热情中找到了理由。这种热情已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阶层。……除此之外,他还能怎样为他的文章做辩护呢?”(第102页)仿佛“与民同乐”是欧阳修拿来平息自己内心焦虑的绝佳借口。然而,先前艾氏还举白居易和韩令的例子来证明士大夫阶层对民众的“牡丹热”表示“反感”,那为什么到了欧阳修身上就成为为自己辩护的理由了呢?这岂非自相矛盾吗?

类似上述先入为主的阐释和偏颇不当的解读也存在于艾著有关欧阳修《集古录》和《归田录》的研究中,大抵艾氏受到“丧志”的格言的蛊惑,认为搜罗整理古物古玩、强调写诗的技巧等“之举”会导致士人精神的集体陷落。然而他忽略了一个起码的事实,那就是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真正意义上时代的开始。与欧阳修同时稍后的宋代士大夫沉浸在各类“物”的收集整理、品鉴把玩、保存传阅当中;同时也正是在各类轻松诙谐的言谈之中,宋人明确了一条别具风神的新变代雄的诗学实践路线。这想必也是古代中国由中古而近世的一条线索,它反映的是文人审美情趣的嬗变,审美冲动下的种种在艾氏看来“不适宜”的行为,却恰恰开启了历史的另一条进路,其实这也是艾著的一个基本观点:“他们努力的成果是辉煌夺目而影响深远的。”(第3页)因此,艾文过于绝对化了传统和当代的界限,机械地理解古人的审美情趣,使得他的分析显得牵强而难以服众。

三、意义与立场:作为方法的海外汉学研究

尽管艾著在逻辑上或显牵强,例证上稍欠精准,阐发之处又难免过度,但我们还应该看到,海外汉学的可贵之处,恰在于他们理解中国传统文明时所表现出的异质性特征以及这种异质文化背景下的思考所能带给我们的“新奇感或具有颠覆性的认知”。(刘东的《汉学不是中国文化的简单复制》)随着国际学术交流的日益频繁与深入,学术研究中的国际视野和跨学科意识也日渐受到不同区域文明背景下的学者的关注和认同。于是,究竟以怎样的姿态去面对和评鉴海外汉学的研究成果是当下国内学者首先应该回应的问题。是亦步亦趋还是将信将疑,其主动权在我们自己。一方面,汉学为国内的中国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海外坐标,借助这一海外参照系,我们不仅可以实现学术研究上的借鉴互补,更重要的是,它促使我们对既有的研究方法、思维模式、阐释体系做一重新的评估和检讨,而学术研究、文化交流乃至国家发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获得了取长补短、继往开来的长足进展。另一方面,我们也觉察到,当下中国学术在西方强势话语面前缺乏应有的自信和必要的批判意识,将原本的他山之石奉为评判自己传统的标准,“有些学者对西方理论有相当好的掌握,由于浸润太深,久而成习,就会养成一切都以西方的观念作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终极价值评价的标准。这样一来,当然会对中华传统文化怎么看都不顺眼。”(莫砺锋的《请敬畏我们的传统》)如此稍不留神就会反客为主,让原本的参照系成为自己的视角,这是我们应该警惕的。“既肯定其带有西方文化背景的理论素养和思维模式以及由此产生的新颖的观点,也指出他们在文本解读、诗意阐释以及论点归纳等方面的错误和不足。”(莫砺锋的《新旧方法之我见》)平和的用心、客观的态度和审慎的拿来理应成为当今中国学者面对海外汉学研究成果的必要立场和取向。

学术既为天下之公器,那么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无论是认同抑或反对,都应该提出自己的证据,至少在证据面前,相关领域的研究者是平等协商、一视同仁的。任何方法、理论、视角的运用都不能离开文学史发展演变的事实而向壁虚造,也不能完全不考虑本民族文化传统的巨大“阴影”而凭空建构,“立言以诚”不仅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亦可以拿来做学术研究创新的潜在规则。我们需要“作为方法的海外汉学”来不时地修正、调整、补充本国研究的方向和不足,然而在此之前,则更需要提升自己的眼光和水平,练就过硬的“内功”,诚如宋僧宗杲“手有寸铁,便可杀人”的名言一样,掌握多样的方法尽管重要,但方法的活学活用才是关键,而活学活用的自显然在我们自己手里。因为“身为中国人,我们的未来还要取决于自己对于中国的了解和判断,以及自己基于这种知识而做出的文化选择”。(刘东语)否则,就会陷入“花拳绣腿、华而不实”的尴尬境地,那样一来,既无法窥测到古老东方文明的真正魅力,进而也遮蔽了海外汉学研究的价值,从而失却了学术研究国际化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