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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0 15:05:04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推进“法治”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本市和省、市统计局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为加快我市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而奋斗。

二、目标任务

(一)普法学习宣传的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尤其是统计法制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学习宣传的主要任务是:

1.紧贴中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的十七大关于法治建设精神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传播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理念,引导他们有序表达诉求,做好有关诉讼、信访、申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本文由课堂作文网www.kt250.com免费提供,转载请注明)继续加强宣传宪法和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围绕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以统计法为主的规范统计工作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以法治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制度落实是保证。各科室、各部门领导要充分重视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经常开展督查,确保普法学习各项任务得到落实。要建立领导和工作班子,本局仍以上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今年普法宣传学习教育的领导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落实普法学习宣传的日常工作。自觉接受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市委宣传部门、普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镇统计办公室普法宣传的指导,及时完成市普法办、市局交办的统计普法教育任务。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统计办公室、本局各科室要将今年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列入本单位主要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全体干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学习计划安排见附件),基层单位的宣传教育应结合统计工作进行。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省直机关法治化水平,为构建和谐湖北、推动“三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省直机关和全省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总体目标:通过广泛、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省直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自觉性;提升省直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主要任务: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开展宪法知识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了解、尊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法治理念,不仅知法、尊法,更能守法、护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2、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强化行政监督,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3、深入学习宣传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倡导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4、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偷税、骗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5、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生产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营造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良好氛围;加强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6、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加强依法维权、依法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矛盾纠纷。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7、深入学习宣传公正司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规范公权力运行和尊重保障公民权利为内容的专门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公正司法和执法为民的理念。通过学习宣传三大诉讼法和相关程序规则,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执法程序、办案流程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广大干警公正司法的素质和能力。三、普法对象、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1、普法对象省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直属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重点人员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近三年来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重点单位是职能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部门和要害部门、敏感部门。2、实施步骤省直机关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从2009年开始实施,到2012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各部门各单位要联系实际制定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于12月上旬报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备案。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至2009年。根据各部门各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活动。3、工作方法把法律学习与其它学习结合起来。以“法律进机关”活动为载体,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常规性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干部职工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把集中教育与自学结合起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请部门领导、专家教授讲课,组织专题讨论,举办短训班等形式,组织好机关干部的集中学习。要求“五五”普法期间,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其余时间强调以自学为主。各部门普法职能处室要在每年年初,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安排,明确提出本年度普法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进行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到位。把分层次组织与分类指导结合起来。要根据不同对象,因人施教。厅局级干部和机关普法工作部门专兼职干部要按要求参加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直工委组织的有关培训学习,同时还要积极参加本部门本单位组织的法律学习,在学习中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和组织辅导作用。中心学习组每年要至少组织一次专题法律知识的学习研讨。各部门处以下干部的学习,由各部门按照计划自行组织安排。探索推行对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定期培训,公务员参加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学法用法,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15天。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与开展形势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在省直机关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与此同时,还要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组织观看法制录像片、影视片,举办法制宣传文艺演出,设置法制宣传橱窗,开展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进行当前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增强省直机关干部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普法教育一定要注重实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实现,围绕建设和谐湖北,围绕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增强“五五”普法工作效果;探索和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积极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1、省直机关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全省2006—2012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要求抓好落实。2、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在本部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法律法规职能处室负责具体落实。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抓好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3、省委省政府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责任管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工作成绩考核挂钩。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作好相关工作。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部门和单位不得评授为文明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荣誉称号。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教育阵地的作用,根据自身实际,在新闻媒体、内部刊物、橱窗等开辟法制宣传栏目,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设立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网络法制宣传教育,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开办网站或栏目宣传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解疑释惑,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宣传的力度和成效。为集中展示省直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动态成果,工委在主办的“湖北机关党建网"上特辟有“普法教育”专栏,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五五”普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映给工委,工委将择优在专栏上刊发,以利各部门学习借鉴,共同提高。5、坚持并完善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与奖励激励机制。各部门要根据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阶段性的考试考核,及时检验学习效果。考试考核结果记录备查。五年普法总结验收阶段,工委将建立考试考核题库,于2009年统一组织考试测评。考试测评结果作为各部门五年普法验收依据之一一并检查,合格者发放“五五”普法合格证。各部门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其他相关工作的评先创优挂钩,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评比奖惩。省直机关工委将依据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统一安排,于“五五”普法结束后,组织评选省直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由各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列入部门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第3篇

年,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区法宣办的工作要求,通过深入细致、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意识和用法保护自己和他人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不断拓展普法宣传的成效,为教育事业的和谐、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一、加强法制理论学习,提升教育系统教职工素质

通过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讲座和学习活动,进一步形成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提升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养。

1、党委中心组学法。深入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活动,做到每季不少于一次,年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宪法》、《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全局带头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2、机关干部的法制教育。机关干部的法制教育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年内组织两次专题法制教育辅导讲座;认真完成“上海市干部在线学习城”公务员法制教育培训课程;新增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执法人员培训班,已有执法证的人员继续参加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3、各学校、直属单位法制学习。继续举办校长书记法制教育培训班;充实、完善教师法制培训教材内容。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水平;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案例分析会、写心得体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教师依法治教意识。

二、建立项目引领机制,有序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设立法制宣传年度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内容、制定项目进度表,有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1、法律知识渗透学科项目。继续推广和巩固法制教育向学科教学渗透模式,举办法律知识渗透学科课堂教学大点评活动,在全区教师中开展法制教育学科渗透教学研讨和学习活动,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法律素质,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巩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向学科教学渗透”工作成果。具体安排为,3月份,以《区法制教育学科渗透优秀教案选》印发为契机,举办《区法制教育学科渗透优秀教案选》首发式暨法制教学课堂大点评启动仪式,4至11月开展评比活动,12月总结、表彰和展示。

2、社区学校法制教师、教材、课程落实项目。为全区各社区学校配备2—3名兼职法制教师,确定法制课程教学计划、充实调整法制教材,建立终身法制教育体系,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学法氛围。

三、开展形式多样活动,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

以课堂教学、校内外实践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丰富法制教育模式,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1、立足课堂教学活动。各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根据在校学生的不同年龄段和接受事物的能力程度,通过思想品德课、班会课、午会课等,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积极开展校内、外法制教育活动。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栏、学校广播、学校网站、中团队活动等阵地,以区法制宣传月、“6.26”禁毒日、“11.9”消防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采取灵活多效的方法和形式,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市禁毒网上知识竞赛、区“合理消费,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摄影比赛和法制宣传教育成果征文活动,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提高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3、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继续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为中小学校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开展校外法制实践活动,使抽象的法制教育具体化、形象化,有效地防止和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第4篇

2008年,全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总体要求,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加强各级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为重点,结合全国经济普查、节能降耗统计、服务业统计等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常性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

(一)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工作。各级统计局要按照《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确定年度普法重点,落实年度普法措施,稳步推进统计“五五”统计普法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三)继续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的普法力度。省局对市、县(区)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进行培训。继续抓好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规定的落实,并组织检查讲评。

(四)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全国经济普查、节能降耗统计、服务业统计等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早准备、早筹划、早启动;要加强分类指导,区分对象和层次,根据不同的工作特点和时段,安排不同的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增强教育针对性,提高教育实效性。

(五)加强统计部门领导和机关干部的法制学习教育。认真抓好《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的意见》的贯彻,提高统计局领导依法统计的意识和水平。要落实统计部门领导和机关干部学法制度,要拟制学法计划;要采取党组(党支部)中心组集中学,举办机关法制讲座等形式进行研讨学习;要抓好学法的时间、内容和人员的落实。要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政府《行政执法证》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证》的培训与考试;要借助各类办班、统计从业资格上岗培训等,抓好继续学习教育,更新、充实统计法律知识。

(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省局将通过编印《统计行政执法手册》、《统计法制工作经验汇编》和继续办好统计法制网页等途径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要不拘一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拓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要积极协调、认真编写统计法律法规授课教材、教案。要坚持“统与学”的结合,在统计工作实践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坚持“查与宣”的结合,做到边开展监督检查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坚持“罚与教”的结合,让统计违法对象在处罚中接受统计法律法规再教育;坚持“曝与释”的结合,加大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面,以案释法。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第5篇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2021

一、指导思想

总结上年“六五”普法工作基本经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国家、省、市关于普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全师教育法制的基本状况,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师生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律素质的提升,实现教育管理从过去的单一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律手段的转变,全面提高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六五”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提高教职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知法、守法、用法水平,为“科教兴国”战略和“依法治教”方略在全师得以实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学校、社区、基层政法部门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有效机制。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师生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教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把普法依法治教作为科学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综合工作计划。落实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任务落实到人到位,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认真收集普法活动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做到台帐规范、资料齐全,工作有实绩,检查有资料,教育有成效,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做好师资和经费保障。

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专兼职法制教师培训工作;把普法依法治教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普法教育宣传和骨干培训的开展;学校要在公用经费中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征订普法教育资料等,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加强队伍建设。精心组织责任心强、能吃苦的人员从事普法工作,加强与校外兼职法制副校长的沟通,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法律意识

1.重点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学校领导干部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通过建立健全法制讲座制度、教育总支和支部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学法合格证制度等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现代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四个观念,即:社会主义的人民主体观念、社会主义的法律价值观念、社会主义的法律至上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观念。在熟悉《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熟练掌握和运用教育法律法规,从而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由注重依靠行政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实现依法管理、依法治教。

2.全面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全体教职员工要结合师德建设,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师资格条例》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设法制讲座、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观念,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从而更加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法律义务,更加有效地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事务的权利,当好主人翁。

3.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学生要完成列入教学计划的法律课程学习,特别要学好《宪法》、《婚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国家和省、市禁毒、禁赌条例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常识课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学生参加专题讲座等其他形式的普法教育和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

(四)营造普法氛围,行之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

1、通过广播、板报等宣传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条款,在学生中进行普法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2、通过板报法制宣传栏目,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大地增强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在校园内的发生。

3、利用团日活动进行法律、案件的品评与讨论。在学生中开展"知法、懂法光荣,违法犯罪可耻"的活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

4、切实从“校园常规训练”入手,与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及创建文明校园相结合,教育学生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5、组织青年志愿者到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和检查,起到宣传法律、提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目的。

6、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积极争取街道、公安、派出所的支持,加强对娱乐、电子游戏、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学生中进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学生遵纪守法自觉性,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7、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不断扩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要作用,进一步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画廊、黑板报、橱窗、校园广播及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增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2021

为认真组织实施我市统计“七五”普法教育工作,根据《xx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2xx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工作

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对全市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予以核发或者换发新《统计执法检查证》。各区、县(市)统计局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及时做好组织报名、参训、参考等工作。

二、开展政府统计部门“每月学法”活动

2xx年统计普法重点是抓好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统计普法教育。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以处(科)室、中心为单位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全年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要求干部职工统计普法面达到1%。

三、抓好政府统计部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

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重视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时间不少于4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四、抓好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x月份组织全市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参加全省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统计法知识考试。

五、启动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统计普法列入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之一,抓好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时间安排4月至12月)

六、进一步加大对乡镇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教育的力度

20xx年市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举办两期全市乡镇长统计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乡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

七、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x月份为全省统计法制宣传月。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结合统计业务培训、统计稽查、统计会议、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继续教育等工作,以统计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组织开展本地区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省政府的《浙江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把学习、宣传统计法活动推向新的高潮。

八、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

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统计法知识竞赛、召开统计年报会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月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宣传活动。

九、积极做好2xx年对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普法的准备工作

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加强调查研究,着手起草对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实施方案,特别是要做好与当地人大常委会、党委组织部门、党校、普法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将依法统计知识纳入2xx年当地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法制讲座、党委组织部门与党校举办的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以及普法办制定的普法工作要点的内容之一,为启动2xx年实施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宣传奠定基础。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第6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统计“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统计中心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和依法统计的基本要求,以服务大局、贴近基层、突出重点、普治并举、注重实效为原则,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为统计工作“内创和谐、外树信誉、夯实根基、服务优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统计“六五”普法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县统计中心工作,结合省市部署,着力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服务于统计改革和建设,为富民强县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从干部群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需要出发,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统计业务结合起来,在工作中普法,在服务中宣传,着力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三)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对象、不同阶段和不同情况的特点,确定不同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着力加强对部门、单位领导以及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调查对象的法制宣传,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四)坚持学用结合,普法并举。坚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统计相结合,密切关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宣传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手段,以依法统计为目标,普治并重,努力提升统计法制化管理水平。

(五)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新形式,更新观念,积极探索统计法制工作的新途径,要在载体、手段和形式上不断创新,拓展法制宣传的深度与广度,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更充分地体现新时期的普法特征。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1、统计“六五”普法的主要目标:通过广泛深入的统计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提升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

2、统计“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认真学习宣传宪法的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话义务,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制宣传。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注重培养广大统计人员权利和职责统一、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现代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部署并结合自身统计工作特点,重点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全社会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支持配合统计工作,为推进依法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深入推进依法统计。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是统计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目的。要以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为目标,坚持宣传与实践并举,学法与用法并重,努力提升统计法制化水平。

三、主要对象与要求

统计“六五”普法对象是:一切与政府统计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包括负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及有关统计人员和社会公众。重点对象是:各镇、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员、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

(一)积极组织各镇、县经济开发区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统计法和现代统计知识,使他们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支持,为贯彻执行统计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提供坚强后盾。重点学习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现代统计知识及新出台的统计法律法规。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6小时。

(二)各镇、县经济开发区统计工作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的理念,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牢固树立以维护统计信誉为荣、以损害统计信誉为耻的观念,坚决抵制和排除对统计数据的干扰,做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表率,将推进“三个提高”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要学会运用统计法管理各项统计工作,做到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和管理统计调查,依法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实行统计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

广大统计法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把统计法律知识作为执法人员上岗前的重要考核内容,真正树立起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不断增强统计执法人员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法、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三)紧紧围绕各项普查和大型调查、常规调查,结合“四大工程”的推进和统计各专业特点,通过以会代训、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方式,持续不断地对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着重加强对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配合推进企业一套表制度、联网直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学习,使他们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做好政府统计工作。

四、工作步骤与方法

统计“六五”普法采取自学、函授、辅导、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在自上而下培训统计普法骨干和面上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个重点推开组织实施。统计“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

县统计局成立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各镇、县经济开发区根据本实施意见,要在今年11月底前组建“六五”统计普法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加强对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制定年度统计普法计划,每年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同时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努力营造深厚的社会氛围,为统计“六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并从干部群众的需要出发,紧密结合当前统计工作的实际,编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材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

建立健全统计“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总结统计普法工作经验,把成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工作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做到用制度推动统计普法工作。

1、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函授、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全体统计人员的法制教育。坚持统计普法教育同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相结合,把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建立学法用法制度,继续推进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

2、对统计执法人员主要采取培训班、学历教育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要求每一个统计执法人员必须持有《统计执法检查证》,每年至少一次参加有关统计法制知识的学习、培训与考试,不断地充实自己。鼓励统计执法人员参加高等院校的法律课程和党校教育,坚持实行统计执法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建立健全定期培训、轮训制度,使他们及时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学习,熟练掌握统计法律规范和有关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依法管理统计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水平,认真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强化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好秉公执法。

3、培训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积极开展面向各镇、县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宣传。采取法制讲座、培训等办法,进一步提高学习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其成为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模范。

4、积极组织和参加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制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在统计普法宣传上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形式主义,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深入开展以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的全过程,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紧密结合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大型调查等重大统计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开展送法“下乡”、“入户”活动。

5、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寓于各项统计法制工作之中。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知识,促使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进一步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提高统计法的震慑力。

6、对社会公众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⑴以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上旬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9月份全省法治宣传月和集中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大型检查、新的统计法律法规实施等为契机,运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介开展统计法制宣传;⑵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流动的统计法宣传设施;⑶在政府统计信息网上开设统计法制宣传专栏。

对统计普法重点对象,原则上都要求参加由统计普法办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由统计普法办核发《统计“六五”普法合格证》。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

县统计局将按照省、市统计部门的要求,制定统计“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考核验收工作主要采取报送总结报告、实地检查、审阅档案、抽查等办法进行。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

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组织落实是保证。要充分认识和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统计局内各专业要从普法对象的需要出发,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工作上的沟通和协调,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避免重复,避免加重广大调查对象的负担。

(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

要认真开展规划实施的阶段性考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第7篇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突出抓好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普法平台、普法载体,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一系列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引导广大税干培育法治理念,塑造法治信仰,不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二)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通过宪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等多途径、多形式加大宪法学习力度,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注重结合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江淮普法行等大型系列宣传活动等。继续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有较强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在系统上下形成学习宪法,尊严守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三)突出抓好与税收相关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认真组织开展新预算法、新立法法和修改后的税收征管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组织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学习。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税收优惠政策、税务行政审批、税务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理等业务学习教育和宣传。

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和《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二)完善地税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地税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注重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用法,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思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循法、治必依法的意识和观念。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以及执法风险防范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第8篇

档案宣传工作是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第四季度和2009年档案宣传工作,对于优质高效完成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市档案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档案工作发展大局,按照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的要求,立足我市档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宣传国家、省、市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档案业务新知识、新技术、新标准,宣传档案工作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以及新思路、新举措,以增强社会档案意识,推进依法治档进程,优化档案事业发展环境,促进档案事业发展为目标,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开创“十一五”时期档案宣传工作的新局面。现就今年第四季度和2009年全市档案宣传工作要点及贯彻落实该工作的几点要求提出以下意见,请全市各级档案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市档案宣传工作要点

一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以《**市档案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市掀起档案法制宣传新高潮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宣传档案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的作用

围绕大局,搞好服务是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档案工作永恒的主题。因此,要紧紧围绕档案工作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来进行宣传。要大力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档案工作的重大举措和工作实效,宣传各级领导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的精神,努力营造有利于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要紧扣档案工作的重点和档案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宣传档案部门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宣传档案部门创新服务机制、服务经济社会、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树立档案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要重点围绕档案部门开展现行文件提供利用工作、开发区档案工作、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社区档案工作、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宣传档案工作在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服务的过程中所发挥出的独特作用。

三挖掘利用馆藏档案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活动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发挥馆藏优势,深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重大纪念活动及经济、社会生活的热点问题,找准切入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展览、陈列、知识竞赛、出版书籍、报刊、拍摄影视片等形式,回顾党的革命历程,颂扬革命先烈、英雄人物、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功能,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四继续办好《**档案》,做好《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陕西档案》的征订工作

2009年,《**档案》杂志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档案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报道。要适时调整栏目,丰富内容,严格编校管理,提高刊物质量。要不断扩大信息量,拓宽档案人员的眼界,加强相互间的交流。要增强刊物的可读性,及时宣传报道档案史料研究成果,向社会宣传馆藏,促进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充分发挥好《**档案》这个交流平台的作用,搞好对学术交流和研究成果的宣传,开展对工作中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探讨档案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促进档案事业的快速发展。各级档案部门要继续关心支持《**档案》的编辑出版工作。要做好对《**档案》的宣传工作,使基层档案人员熟悉和了解刊物在传播知识、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等方面的价值和作用。并要积极组织推荐稿件,及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线索,群策群力,共同办好《**档案》。

《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陕西档案》是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主办的机关报刊,是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指导档案业务工作的重要工具,也是我们开展档案工作的重要阵地。做好“一报两刊”征订工作,对于各级档案部门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第四季度,我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把征订“一报两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完成《中国档案报》500份、《中国档案》500份、《陕西档案》1500份的征订任务。

二、关于做好全市档案宣传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档案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

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档案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对档案宣传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档案部门一定要把档案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领导议事日程;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档案宣传工作,协调和解决档案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为宣传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提高档案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此外,要加强对档案宣传工作的规划与协调,使档案宣传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二不断创新,探索档案宣传的新形式、新方法

各级档案部门要发挥创造性,积极探索适应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特点的,广大群众和档案工作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

作,积极开展一些有影响、有特色的活动,通过与新闻单位合作,在有影响的栏目中宣传档案工作。要应用网络技术,实现网络上的档案宣传。要善于抓住机遇进行宣传,比如对于纪念性活动、重大事件、中心工作,要有计划地组织重点宣传,形成阶段,同时,还要注意宣传工作的持续性、经常性,通过大量、经常、及时有效的宣传,来巩固档案宣传成果,强化社会档案意识。

三建立健全宣传通讯队伍,为档案宣传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档案宣传通讯队伍是做好宣传工作的关键。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选拔、配备档案宣传通讯干部,并要做好对档案宣传通讯干部的管理与培养工作。市档案局要加强对《**档案》通讯员的管理,对他们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定期向通讯员本人所在单位反馈其工作情况。同时,市档案局还将适时地做好对通讯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平。要通过全市档案部门的共同努力,建设一支上下联动、纵横配合的档案宣传通讯队伍,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秀宣传成果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对档案宣传工作的考核监督,促进档案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市档案局已把档案宣传工作作为各区县、市级各单位档案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在此基础上,各区县档案局、市级各主管单位档案部门也要相应做好对本地区、本系统档案宣传工作的考核监督工作。要通过各种有效的监督手段,促进档案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档案宣传工作贯穿于档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形成档案宣传工作与档案事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第9篇

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积极发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保障作用

1、强化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宪法》的学习宣传。坚持把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手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作用。要继续开展宪法教育,大力宣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全局进一步树立宪法的权威性。

2、强化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为契机,大力宣传《法治建湖建设实施意见》,为法治建湖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氛围。继续做好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保障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地实施,增强全局人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强化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主动参与宣传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围绕我县“十一五”发展规划,着力抓好与工业经济、外向型经济、城市建设、服务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全民创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全局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为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4、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好党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引导全局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积极引导公民依法上访和理性维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围绕深化平安建湖建设工作部署,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黑除恶等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注重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分层次全面推开“五五”普法工作

1、开展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坚持以考促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2、开展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行公务人员学法积分制,严格执行公务人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的规定,把公务人员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录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积极组织参加全县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

3、开展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青少年提供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培养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三、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全局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1、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

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观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2、认真组织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活动。在全局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维护稳定的意识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进一步在价格系统形成学法用法、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风尚。同时要结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传活动有声势、有效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完善组织领导体制。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三个文明”建设总盘子,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检查考核。要进一步加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普法教育人员,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协调指导。要按有关规定落实普法专项经费,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三个文明考核。

2、推进法制宣传形式的创新。培育法治文化,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与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的联系,开设价格热线,协同媒体搞好价格法制专题报道,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法制阵地建设,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资源,充分运用“18法制广场”、法制赶大集、法律一条街,举行各种类型的法律咨询活动。同时,发挥其他宣传载体作用。注意运用法制宣传资料、宣传栏、板报、横幅、《价格法》实施纪念日等形式,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全局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