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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0 15:03:26

建筑业论文

建筑业论文第1篇

1.1基本现状

在2010—2013年,笔者多次参与了针对旧工业建筑再生利用项目的实地调研工作。在对我国四大地区、全国22个城市的多次调研中发现,目前,我国旧工业建筑的再生利用存在以下六大问题:

1)抗震安全。

在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后,由于使用损耗、混凝土徐变以及动荷载的作用,建筑本身结构性能存在一定程度地下降。在2008年汶川地震后,在我国抗震设防标准的大幅提高与不同建筑功能对应不同的抗震要求这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下,部分闲置旧工业建筑抗震能力已不满足现有抗震规范的要求。

2)防火安全。

我国的防火设计规范化起步较晚,系统的防火设计要求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而既有旧工业建筑大多建于20世纪60—80年代,在设计上存在着由于系统规范缺乏带来的安全隐患,因线路老化而出现了防火问题,部分砖木结构的旧工业建筑其防火问题尤为突出。

3)低碳节能。

我国95%以上的既有建筑均属高能耗建筑。工业建筑由于功能需求,大部分墙体隔热保温效果较差;同时,厂房为保证采光,通常选择尺寸较大的门窗洞口,窗墙比的增大亦降低了其保温隔热效果;厂房空间体量大、层高较高,重型工业厂房层高大多在10m以上,导致了较差的控温效果;其屋顶结构和天窗设置亦对保温性能起着一定程度的副作用。

4)使用功能限制。

原设计年代久远及功能改变造成建筑设计的不足,缺少电梯、卫生间等设施;周边配套设施不足,如周边交通、停车场所的设置,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使用功能。

5)使用舒适度不足。

部分建筑通风、采光、室内空间布局、建筑环境较差,使用时无法达到良好的舒适性。

6)改造过程中缺乏相关技术手段、评价标准不健全,对改造过程缺乏引导性,改造效果良莠不齐。

在1997—2006年,发达国家就相继开发了适应本国特点的在国际上较为成熟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如英国的BREEM、美国的LEED、日本的CASBEE。自1996年建设部《建筑节能技术政策》以来,我国建设部门就致力于提升建筑的低碳性和使用舒适性,相继颁布《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378—2006等,初步建立了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主要针对新建居住建筑及新建公共建筑进行评价,缺少对旧工业建筑再生利用相关项目的绿色评价体系。2012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达6100美元。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生活品质、建筑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有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现今社会形势与绿色建筑要求的一致性,旧工业建筑改造时需要对其功能、舒适度、环保、健康度进行提高。主要针对旧工业建筑抗震加固、耐久性、功能适应、生态化等方面进行改造。

1.2旧工业建筑绿色再生评价指标的特点

通过对实地调研、考察典型项目的特点及改造使用时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文献,以制定适合我国特色的绿色评价指标体系为目标,可对旧工业建筑绿色再生项目特点进行总结。

1)建筑已存在,选址等不宜作为评价指标参与评价。

2)因为经过一定年限的使用,且工业建筑在正常使用期内往往承受较大的动荷载,所以在改造前进行结构检测十分重要。通过检测结构的强度和材料的耐久性,考察其与现行建设标准的达标程度,作为改造模式、改造规模等的决策依据。

3)因为原工业产业对环境通常有一定影响,如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等。例如:冶炼车间的酸洗池就会对周边土壤产生重金属污染。因此,需要进行环境监测检查并恢复改善生态环境,避免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存在,保证有适宜的地温、清洁纯净的地下水。

4)强调原有结构、材料、设备、管线及基础设施的利用。充分利用既有资源是节约材料、提高环保性和经济性的重要手段,因此,原有资源的利用率是评价旧工业建筑再生利用项目绿色性的重要指标。

5)改造模式作为影响其改造规模、经济效益、使用效果等的主要影响因素,应作为不可忽视的重要指标。

6)应尽量避免建筑立面在结构及材料上的大幅改造。一般改造时建筑外壳体量改变较小,进而对建筑周边的热环境、风环境、日照影响等物理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对周边居民生活从心理适应性上的影响亦不十分显著。

7)从绿色建筑评价的角度上看,旧工业建筑再生利用项目与一般新建建筑项目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开发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在施工和运营中,应与新建项目有着同样的标准和要求。

8)受原结构影响大,建筑设计的合理性和兼容性直接影响改造后建筑的使用功能、舒适度和经济性。在进行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原建筑的结构形式、装饰构件等固件对新功能适应的兼容性,以期最大程度地结合和利用,最大程度地发挥原建筑的各性能。

9)改造时,可充分利用先进的环保材料和绿色施工技术进行建筑再生。如平屋顶厂房在进行屋面改造时可以利用植被进行屋面绿化,在提高建筑绿化率的同时,起到一定的保温隔热效果,有效地遏制太阳辐射及高温对屋面的不利影响。在改善建筑微气候、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同时滞留可吸入颗粒物并净化空气,达到降低建筑温度、节约能源、净化城市水源、美化环境和提高城市蓄、排水能力的作用。在确立旧工业建筑绿色再生评价指标时,应根据相关项目的一般特点进行指标的选择和确定。

2旧工业建筑绿色再生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在进行旧工业建筑绿色再生评价指标体系确定时,首先通过文献分析及调研总结进行使用指标的汇总,对海选出的指标通过专家问卷调研法进行其重要性得分的确定,进而根据分值及离散度对指标进行筛选。

2.1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与指标的选取

根据我国现行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筑节能规范、国外绿色建筑(低碳建筑、生态建筑等)评价标准、书籍文献中的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书籍文献中的旧工业建筑再生利用项目的指标体系以及通过对我国22个城市的实地调研,分析出切实影响改造项目开发、改造、使用过程的主要因素,海选出指标项目。并根据科学性、全面性、代表性、独立性、系统性、可行性这六大原则对指标进行初步筛选,得到初步的旧工业建筑绿色再生评价指标体系。

2.2指标的筛选

针对指标制作关于指标重要程度的调查问卷,要求相关领域专家根据问卷中指标解释,结合指标的筛选原则对各待选指标进行评分。专家选择时应注意其专业性及各领域分布的全面性,拟在规划局、经信委、各地规划设计院相关设计人员、有绿色建筑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管理人员、高校内从事旧工业建筑研究人员、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研究人员中进行选择。为保证评分的专业性和可靠性,在评分时不要求专家对所有指标进行打分,而只就自己熟悉领域进行评分,不熟悉指标重要性评分为。评分采用的是0~5分制。

3结语

建筑业论文第2篇

日本经济在七十年代末迅速膨胀,通过研究发现日本企业在管理实践中,将西方强调理性管理的理论与自己本国实际结合起来,努力进行管理创新,形成自己独特的以人为中心、以文化为导向的企业文化,实现了日本的经济腾飞。八十年代,美国学者对日本企业进行研究,指出企业文化是日本企业迅猛发展的首要原因。于是美国人对自身企业文化进行重新架构,通过对东西方文化的对比、学习、借鉴后,形成了自己注重创新、重视个性的企业文化。这种特有的企业文化使美国企业准确判断新经济发展的方向,抓住信息技术和因特网革命,最终战胜对手西欧和日本,成功实现经济的再次飞跃。由此可见,企业文化对企业兴衰所起的重要作用。

当前,在国外巨型建筑企业尚未进入我国的情况下,国内建筑企业在面对国内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大环境下已感到步履维艰,那么在不远的将来,中国建筑企业又将如何应对呢?因此,面临国内外建筑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我国建筑企业特别是大型建筑企业必须建设自己的企业文化,在竞争中不断发展自己特有的企业文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2.企业文化

1)

企文化的概念: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独特的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以及以此为核心而生成的行为规范、道德标准、生活信念、企业风俗、习惯的总称。它是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创造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精神财富的总和,对企业成员有感召力和凝聚力,能把众多人的兴趣、目的、需要以及由此产生的行为统一起来,是企业长期文化建设的反映。企业文化在现代企业经营中的巨大作用日渐凸现出来,成为企业经营最深厚的基础和最根本的要素。有无深厚的文化底蕴,是否拥有博采众长又独具特色、富有个性化魅力的企业文化,直接决定着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决定着企业的兴衰与成败。

2)

企业文化的内涵:企业文化的结构可分为四个层面,由表及里顺次为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各层面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物质文化是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以物质形态表现出的表层文化,它包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等企业“硬”文化;行为文化是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动态体现,也是团队精神和价值观的折射,体现在企业员工行为的价值取向、行动目标等方面;制度文化是塑造精神文化的机制与载体;精神文化是更深层次的文化现象,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包含生产经营理念、管理作风、企业价值观、企业道德等构成企业的“软文化”。

3)

企业文化的功能:

(1)导向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价值导向功能和行为导向功能。企业价值观是企业精神的精髓,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教育、影响、熏陶员工,用企业的价值观引导员工,自觉把实现企业价值和实现自我价值联系在一起,使员工和企业间产生价值观的认同和感情共鸣,使员工行为的自我功效得以更大程度的提高,这可称之为“没有管理的管理”,这种管理更具有持久性、更加有力、更加富有成效。

(2)激励功能:激励是一种精神力量或状态。它可以调动与激发员工的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物质激励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边际递减现象,来自企业文化提供的精神激励,却是持久的、强大的。

(3)辐射功能:企业文化在企业内部员工之间、各组织之间发挥辐射作用,企业文化涵盖的优秀团队精神、崇高的价值观取向、文明的伦理道德规范,在企业内部成员间可起到示范、感染、辐射的作用;同时也会被社会广泛认同,给社会带来很大影响。

建筑企业工地分散,流动作战,条件简陋,生活艰苦。如果不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不用企业文化加以凝聚,只能给人以散兵游勇的形象,战斗力、竞争力无从谈起。一个有着强大文化根基底蕴、良好企业文化的建筑企业无论是对员工还是业主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也就必然会在竞争中取胜。

3.建筑企业的文化特点

企业文化因企而生,企业文化一定要因企制宜。建筑企业要建设强大的企业文化,必须要先认识自己企业独特的一面。

1)建筑企业是劳动力密集的行业。从业人员很大部分来自农村,员工素质较差,这为企业文化的推广深入带来了难度,同时施工现场的分散性大、流动性强,劳动条件艰苦,亦增加了企业文化建设的难度。

2)建筑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一次性和不可逆转性的特点,加之其产品的生产过程是个工序、工种协同合作的过程,大量隐蔽工程除了有限度的检查外,主要还是靠施工工人的负责和自觉。这就需要企业文化的约束,加强员工队伍的思想素质教育。

4.建筑企业如何建立企业文化

1)企业精神:企业精神是指一个企业基于自身特定的性质、任务、宗旨、时代要求和发展方向,为求生存、发展而在长期生产经营实践基础上,经精心培育而逐渐形成的,并为整个职工群体认同的正向心理定势、价值取向和主导意识。它是企业行为中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在企业运作中作为“无形的手”在发挥作用,这种作用可以渗透到企业行为的各个方面。一个企业要想持续、健康的发展,除了物质、利益的纽带,还需要文化、道德、精神的纽带。通过企业精神,把企业上下各方面统一协调起来,共同行动,才能发挥企业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大工程建设中形成了“拼搏奉献、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把员工的工作提升到奉献社会、造福社会的高度凝聚员工。员工与企业风雨同舟,相互依赖,互相合作,形成坚强的共同体。上海隧道工程股份公司的企业精神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对员工起到了极大的激励,团结和促进作用,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企业形象:企业形象是社会大众和企业员工对企业的整体印象、整体感受与评价,是企业文化构成的综合反映,是企业通过各种实践、多种方式在社会上塑造起来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俗语说人靠衣衫马靠鞍,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已不是好酒不怕巷子深的时代了,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的流向与企业知名度、美誉度有相当大的关系,因此好的企业也需要“打扮”,树立企业形象,导入CIS企业形象识别系统。良好的企业形象,有利于企业吸纳、招收优秀人才,在招聘时可以有优中选优的优势;亦可激励员工士气,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企业形象好,员工会为在企业上岗而感到自豪,增强对企业的归属感。比如,在视觉识别上,建筑企业可将公司名称、标识标志在企业日常办公用品、交通工具、施工场所、工装等视觉载体上,并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统一着色、统一标识;在行为识别上,要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统一员工行为;在理念识别上,能够体现出企业的精神和独特的个性。

3)立足以人为本:企业文化是通过人与人间的相互作用积聚而成的,它需要植根于企业,人的因素又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一部分,所以不能离开人的因素去建立企业文化。建筑企业大多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劳动条件差,建筑工程机械化程度低,影响工程产品质量因素中的人的因素所占比重很大,这就需要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针对建筑行业工作条件差、劳动强度大、员工收入少的特点,建筑企业要建立“人企合一”的企业文化氛围,用优秀的企业“文化力”协调和引导人的行为,统一共同的价值观,才能形成有力的内聚力和吸引力。

4)工地文化:工地是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的场所,是建筑企业的基层,亦是建筑企业的“窗口”。工地文化是一种具有建筑特色的价值观念、经营理念、管理制度、社会诚信、道德伦理的文化现象,它是构筑行业精神、树立企业形象的重要载体,因此建筑企业必须注重工地文化建设。开展工地文化建设,一方面,要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工地配备电视机,建立娱乐室,设置报栏,在工程中开展“青年突击手”、“技术能手”竞赛,树立学习典型等活动;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竞赛活动,按竞赛标准进行月、季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实施奖罚手段,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施工安全化,同时将企业精神、宣传口号等具有企业特色的标语图牌悬挂张贴。建筑企业只有将工地文化扎扎实实做好,才能真正使企业文化植入员工心中。

5.结语

建筑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企业上下团结一致的努力,并以此为基石,树立蓬勃向上的企业精神、良好的企业形象,以人为本,建设工地文化。唯有这样才能够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积极参与到国内、国际工程承包的市场竞争中,在竞争中取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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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华荣所。施工企业文化建设—“三点”成一线[J].中国建设信息,2002,(19).

[3] 邓泽洪。实践三个代表 创建工地文化[J].建筑,2002,(8).

[4] 贾春峰。文化力启动经济力[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建筑业论文第3篇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建筑业蓬勃发展起来。国营建筑施工企业开始组建,并很快成为我国建筑业的主要力量。1952年,中央成立了建筑工程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成立了主管部门。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期里,在思想认识和政策规定上都没有把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独立物资生产部门来对待,而是把建筑业看作是固定资产投资的消费部门。在\"一五\"时期,实行的是高度统一的管理,大部分项目都由中央直接安排投资和建设。\"二五\"时期,曾按\"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管理体制实行变革,扩大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管理权限。而到1958年,又实行了\"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做法,破坏了基本建设程序,同时又取消了包工包料,取消了甲乙方和施工企业的法定利润,不讲经济核算,实行实报实销,使施工企业管理混乱。\"\"期间,建筑业受到更为严重的破坏,施工企业不讲管理、不讲核算、工程不计成本、工程质量差、造价不断上升。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得到迅猛的发展,初步形成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三个层次相互结合、协调发展的格局,国有建筑企业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初步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

(一)、我国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建筑业与钢铁工业、汽车工业等被列为经济三大支柱产业。邓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就提出了建筑业应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问题。他说:\"从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看,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三大支柱之一,这不是没有道理的。过去我们很不重视建筑业,只把它看成是消费领域的问题。建设起来的住宅,当然是为人民生活服务的。但是,这种消费资料的部门,也是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重要产业部门。要改变一个观念,就是认为建筑业是赔钱的。应该看到,建筑业是可以赚钱的,是可以为国家增加收入,增加积累的一个重要产业部门,要不然,就不能说明为什么资本主义国家把它作为经济的三大支柱之一。所以,在长期规划中,必须把建筑业放在重要地位。\"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又在多次重要会议上贯彻了邓小平同志的这一指导思想,反复强调要把建筑业办成支柱产业。特别是党的十四大,又进一步反把建筑业同机械电子、石油化工和汽车制造业并列,明确提出要通过振兴,把建筑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四大支柱产业之一。

我国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具体可以从七个方面来体现:

1、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资生产部门;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宅建设等的规模不断扩大,建筑业已逐步发展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以\"八五\"时期为例,我国建筑业共完成建安工作量40972亿元,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4.21%;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1547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14%;建成各类建设项目24.4万个;签订对外承包合同和劳务合同66260份,合同总金额346.5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26.2亿美元,成为我国打入国际市场的一个重要产业部门。在每年国家和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中,有五分之三到四分之三左右是由建筑业来完成的。建筑业产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长期以来,我国建筑业所创造的总产值和增加值,在社会总产值和国民生产总值内,分别占到10%和6%左右的份额。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年鉴统计资料,1992年建筑业总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9.3%、净产值占国民经济收入的7.43%,分别居全国各行业排名的第三位和第四位,仅次于工业、农业,超过了商业和运输业的总和。建筑业的发展是影响经济增长与衰退、繁荣与萧条的重要因素之一。改革开放以后,建筑业发展迅速,当前,全社会已有各类建筑业企业(含农村建筑队)达160多万个,从业人员超过3100万人。累计建成各类工厂、矿山、交通、邮电、农林、水利、文教、科技、军工等项目数十万个,其中大中型项目1700多个。建筑业还改造了全国数以百计的大小城镇,建成城镇住宅20多亿平方米,农村住宅93亿平方米,使城乡人均居住面积分别由1978年的3.6和10.7平方米提高到1994年的7.5和21.8平方米建筑业每年向国家财政提供的税利数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到10%~30%的比重。

2、建筑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行业;

从整体看,我国建筑业目前仍是劳动密集型部门,能容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员,成为主要的就业部门,在整个国民经济就业人数的构成中占有较大的比例,据1994年的统计,已占到全国就业人数的5%左右,人数超过了3000万人,尤其是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一条简单的就业途,为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做出了贡献。

我国自1978年以来,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迅速扩大,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农村建筑队的异军突起。据统计,到1995年底为止,我国农村建筑队的人数已超过1500万。

需要说明的是,不但在我国建筑业技术装备水平不高的条件下,建筑业能容纳大量的劳动力,就是在工业发达国家,虽然建筑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远远高于我国,也仍然能容纳大量的劳动力。这是因为,在工业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中,建筑业也是技术相对落后的生产部门,机械化程度较低(仍有一定的手工操作),自动化程度更低。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建筑业的生产力水平较高,要应用许多先进技术,甚至尖端技术,工作内容涉及物理、化学、力学、光学、声学、电学、生化等多方面的技术知识,加之建筑生产过程比较复杂,需要的组织管理人员的比例较高,这就使建筑业产生了多层次的劳动结构,为不同素质的劳动者提供了就业机会。

3、建筑业对关联产业得发展有巨大带动力;

建筑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和繁荣。建筑业的生产带动相关产业的影响较大,其波及效果系数为1.1至1.3.从而促进了建材、冶金、有色、化工、轻工、电子、森工,运输等50多个相关产业的发展。建筑业物资消耗占全国总消耗量的比例分别占钢材的25%、木材的40%、水泥的70%、玻璃的76%、塑料的25%,运输量的28%.其容纳的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劳动者人数的5%左右

建筑业能够吸收国民经济各部门大量的物质产品,建筑生产可以带动许多相关部门的生产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也是物质资料的消费过程。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没有一个部门不需要建筑产品,而几乎所有的部门也都向建筑业提供不同的材料、设备、生活资料、知识或各种服务。据统计,仅房屋工程所需要的建筑材料就有76大类、2500多个规格、1800多个品种,包括建筑材料、冶金。化工、森工、机械、仪表、纺织、轻工、粮……等几十个物质生产部门。

由于建筑业产成品中物质消耗60%~70%左右,加上其前后关联度大,能与50个以上的工业部门发生关系,因此,能带动许多关联产业的发展。据1987年我国投入产业的分析,每增加1亿元的建筑产值就可带动其它产业增值约1.68亿元。

4、建筑业可以吸收大量的消费资金

当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时,社会消费资金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这时,会出现三种基情况:一是增加消费,使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从而刺激生产,使经济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二是在消费结构不合理,市场存在供不应求现象时,造成对市场的冲击和压力,引起通货膨胀,尤其是对那些商品供不应求的市场为甚;三是储蓄资金增加,这对市场是潜在的压力,却不能通过市场机制指导生产,若处理不当则可能引起生产萎缩。若后两种情况同时存在,问题就更为严重。许多国家的经验都表明,把社会消费资金(包括储蓄)吸引到住宅消费上来是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这一方面为社会消费资金提供了良好的出路,另一方面也为建筑业提供了大量的生产资金,从而达到引导消费、调整消费结构,促进生产的效果。当然,要实现这种消费资金的转移、需要一些基本的条件,如住宅消费占收入的比例,住宅消费与其他基本消费的比例等。通常政府都要采取适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才能促进住宅建筑的消费。由于住宅是人类的基本需要,而且,在居住面积数量基本满足需要之后,还会出现对居住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的需要,因而住宅建筑市场容纳社会消费资金的能力是相当巨大的,也就是说,建筑业吸收社会消费资金的能力是相当巨大的。

5、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调节作用

由于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它最能灵敏地反映国民经济的繁荣和萧条。当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处于繁荣期时,全社会对固定资产和住宅消费的需求增加,建筑业自然同样处于兴旺时期;当国民经济处于萧条期时,工厂开工不足,固定资产大量闲置,私人资本投资锐减,建筑业的任务来源减少,从而处于衰落时期。而且,建筑业反映国民经济的繁荣和萧条还有个重要特征:建筑业的萧条先于国民经济萧条的\"低谷\",建筑业的复苏又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全面复苏,这是因为,当社会投资总额开始明显减少时,建筑业立即呈现萧条景象,而此时各部门原有的生产能力尚能维持一段时间,国民经济只是开始出现萧条的前兆;当国民经济开始复苏时,各行业先是恢复原有的生产能力,不会出现大规模的新增投资。前己述及,建筑业对整个国民经济可产生很大的相关效应,因而当国民经济处于萧条期时,可以通过扩大国家对公共事业的投资,如市政工程、高速公路等,使建筑业不要衰落下去,这样也就刺激了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行业的发展,从而引起对其他行业需求的螺旋式增长,使国民经济不出现经济萧条,至少可以缓解国民经济萧条的程度。反之,当国民经济出现过热现象时,国家可通过压缩公共投资规模,取消对住宅消费的优惠政策等措施,抑制建筑业的发展,也就抑制了其他行业的发展,使国民经济走上稳定发展的轨道。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这种调节作用是通过扩大或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来实现的。例如,80年代以后,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出现多元化,国家预算内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逐年下降,80年代中期连续几年投资膨胀,使国民经济发展失调,出现了许多严重的困难。为此,国家从1989年开始,一方面大幅度削减国家预算内投资,另一方面对预算外投资实行严格控制,同时还调整了投资结构,使建筑业的规模大幅度缩减。

6、建筑业的生产有效地改善了工作和生活环境,满足了人民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衣、食、住、行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要。在这四大生活要素中,\"住\"所需要的房屋建筑是由建筑业建造的;\"行\"的基本条件如铁路、公路、码头、桥梁等,也是由建筑业开拓建造的。人类不仅居住、休息需要空间,而且劳动、工作也需要空间。此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还越来越多地需要各种各样的文化、娱乐、体育场所。所有这些空间都是通过建筑设计的创造劳动和建筑施工实现的,是建筑业所创造的人工环境。如:我国在1978~1987年的10年中,共建各类公共设施7万多个,城乡新建房屋建筑面积近100亿平方米,既改善了人民的居住环境,也改变了城市面貌。据科学家统计,在人的一生中有75%以上的时间是在建筑业所创造的各种人工环境中度过的。如果加上在道路、桥梁等上的行走时间,在露天建筑工作的时间、这一比例还要加大。现代建筑对于人类来说,已再不仅仅是赖以生存的基础,而更多地表现出政治、社会、文化、经济对人类的交互作用,是人类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场所,也是人类自身发展的环境。建筑业的作用就在于创造的改善人工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发展的需要。

7、建筑业有着走向国际创收、创汇的巨大潜力。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在国际建筑承包市场中也具有很大的潜力。通过走向国际承包市场,既能发展经济,扩大影响,又可以带动资本、技术、劳务、设备及商品输出创收外汇。

建筑业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有一定的实力,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已先后与世界170多个国家或地区签订了6.3万多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同,合同总金额超过400亿美元,累计派出国外人员近百万人次。近年的年创汇约在6亿美元左右。

建筑业为国家出口创汇工作可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此,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加以引导、扶持。

总之,上述情况表明,建筑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行业,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我国\"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中,建筑业被列为国家大力振兴的重点行业,并要使之尽快成为带动整个经济增长、结构升级的支柱产业。

(二)、我国建筑业企业的现状与其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的重要地位不相适应

目前我国建筑业企业的科技水平偏低,管理水平还不能适应建筑业发展的需要。我国建筑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直控式,政企不分,企业缺乏经营自。上级政府部门对企业下达多种指令性指标,却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下属企业和项目经理部没有相应的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的权力,只是企业的附属物。企业主要考虑完成上级指标任务,很少考虑用户方便、产品功能和经济效果。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很难讲求经济效益。

2、建筑业生产要素被分割,无法形成综合生产能力

建筑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包括科研能力、行业人员培训能力、勘察设计能力、土建及专业施工能力、各种建筑构配件、制品加工能力、中小型机械制造和维修能力、零配件生产能力等。在旧体制下,建筑综合生产能力被肢解,基本上只能管施工队伍。在物资上,材料随着投资走,施工部门只有劳动力,只好谁有材料先给谁干。这使建筑业的经济运行表现为低效率和缺乏活力,影响行业发展。

3、建设资金不足或不到位,工程拖欠款锐增不减,企业亏损情况依然严重。据调查,1997年国有建筑业企业拖欠工程款在高位上又有所增加,如河北省国有建筑业企业1997年拖欠工程款达55.4亿元,比上年增加3.4亿元,平均每个企业拖欠工程款1000多万元。与此同时,建筑企业1997年亏损企业继续增加,亏损面仍在扩大,据测算,1997年国有建筑业亏损企业达2680个,比上年增加328个,增长13.9%,企业亏损面由上年的25.8扩大到30.1%,亏损面拉大4.3个百分点。

4、施工力量明显大于施工任务,建筑业供过于求的状况仍十分突出。1992年~1993年在投资高速增长尤其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畸形膨胀的时候,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和利益驱动,出现了大批建筑业企业并迅速壮大起来,但随着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趋于平稳特别是房地产开发投资趋于理性后,由于建筑业企业队伍并未减少,因而就出现了施工力量明显大于施工任务的情况,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5、建筑市场个主体行为不规范,建筑市场次序混乱。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建筑市场的新经济秩序尚未建立起来,以致出现了某些混乱现象,如招投标行为尚不规范,参与建筑活动的建设单位片面压标压价、要求垫资承包、肢解发包工程,强行指定使用不合格的分包队伍、建筑材料设备等;承包方存在无证或越级承包,层层转包,以及在施工中管理混乱、偷工减料,忽视施工质量和安全等。这不但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建筑活动,还诱发了大量的经济犯罪案件。如广州市1991~1994年查处的案件中,属工程承发包的案件占34.6%;浙江省1995年1~11月份,查处各类贪污贿赂经济犯罪案件共1104件,其中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有210件,占19%。

6、一些建筑业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1)企业体制结构和组织结构比较松散,难以形成凝聚力,管理水平不高;(2)从业人员稳定性差,劳动者的素质普遍较低;(3)市场观念不强或没有改变,没有树立起以质取胜的观念,品牌意识和精品意识相对薄弱,仍然满足于粗放型的增长方式,致使工程质量水平没有很大的提高,而工程质量水平的相对低下又严重削弱了其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7、企业自身公共积累较少。目前,带资承包已成为国际工程承包的基本条件和关键因素,而我们的一些建筑企业由于没有雄厚的资金,面对工程只好望而却步,不争自退,形成了一方面无工程可包,另一方面却有工程而无力承包的矛盾局面。

从目前建筑业的现状看,要求我国必须把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作为基本国策,依靠科技进步来提高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带动建筑业的发展。

二、我国建筑业企业改革的历史回顾

(一)、改革的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放权让利(1978-1982);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了改革开放。在经济问题上,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理论和政策,决定对经济体制进行全面改革,下放企业经营自,并且引入价值规律,使其发挥一定的调节作用。建筑业从1979年起,一改过去无偿调拨国营建筑企业固定资产的做法,开始局部实行有偿调拨,从而最低限度地确认企业的独立利益。当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扩大国营企业经营管理自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扩权文件,从多个方面下建筑放企业自。1980年,政府调整了企业利润留成方法,改全额利润留成为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留成的办法,使建筑企业获得更多的留利,刺激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1980年出台了允许价格浮动和禁止封锁建筑市场的政策。1981年建筑企业开始试行合同工、临时工制度,1982年开始重视建筑企业负担。1981年,颁布了《经济合同法》,建筑业企业的交易行为开始纳入法制化轨道。

放权让利的一系列措施,扩大了建筑企业的经营自,激发了企业的创造性和活力。但作为改革的启动措施,放权让利必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建筑企业负盈不负亏;建筑行业价格结构的不合理使留利水平与资产状况密切相关而造成企业间的苦乐不均;企业地位不明确;政企不分开、行政干预仍然严重;放权不到位等等。在此基础上就有了下一步的利改税。

第二阶段:利改税(1983-1984);

1983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将所有大中型国营企业从以往上缴利涧的制度改为按实现利润的55%向国家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余利较大的企业与主管部门再实行利润分成。国营小企业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所得税。这是第一步利改税的主要内容。但是这一步还没有解决建筑企业之间的苦乐不均的问题。1984年10月,政府推行了第二步利改税,将第一步利改税所实行的税后留利改为调节税,与此同时,税种、税率作了一定的调整,开征了资源税和地方税种,对建筑企业的收入调节起了积极作用。

利改税促进了建筑业企业政企分开,促进了企业管理,提高了经济效益,并且从外部创造了一个有利于企业进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但是,在实际推行中,由于体制不配套,政府与企业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尚难以规范,尤其是调节税鞭打快牛的做法,使部分建筑企业实际税负有所增加,利改税政策尚难以真正解决建筑企业的激励和创造新的环境,它的效应很有限。

第三阶段:市场深化(1984——1986);

建筑企业自的扩大,业主与建筑企业间交易的日益增多,必然对行政控制和计划体制产生削减作用,从而进一步扩大参与市场的范围,增强市场化的力度。1984年10月,《关于进一步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规定》中提出了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经济,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并且提出要实行政企分开。1985年又决定允许建筑业生产资料部分进入市场。从1984年起,这一阶段开始重视市场体制建设,对建筑业市场的价格管理体制和比价体系进行局部改革,建筑业市场范围逐步扩大。

此间,仍然贯穿着1978年以来对建筑企业的放权思路,增强企业活力一直是建筑业企业改革推进的中心任务。对于搞活无望的建筑企业,则通过立法规定其破产的一切事项(1986年12月颁布了《企业破产法》)。

在市场深化的过程中,由于建筑市场价格体制改革采取了局部推进和循序渐进的方式,避免了价格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冲击。但是,这也造成了价格\"双轨制\",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如不公平竞争、利用计划和市场的价差,一些建筑企业甚至把精力放在\"倒腾\"物资,赚取计划外差价上面。影响了经济秩序的稳定,致使许多改革措施无法顺利和及时出台。

第四阶段:承包制的全面推广与完善(1987——1991);

1986年12月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出台开始,改革深化围绕经营机制转换这一中心进行。在租赁制、资产经营责任制、承包制、股份制等多种经营形式(企业制度)之中,最受到重视的是承包制。在中央政府的推动下,从1987年开始到1990年,在全国范围的国有建筑企业中普通推广了承包制。

承包制的选择是从现实出发的。它没有改变所有权属性,却实现了两权分离,这在思想上较易为各方面接受。它不否定前期改革中的利改税乃至扩权让利的成果,并与它们进行衔接。它不对财政体制改革起推动作用,却保证了国家税收的实现。另一方面,承包制调动了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积极性,激发了企业的活力,效应明显提高。甚至有些人提出\"一包就灵\"的论断,全面肯定承包制的作用。

然而,伴随着承包制的普遍推行,它的弊端也逐渐显现。首先,它只是一种管理体制,可以适用于一切所有制企业,因而不是一种制度创造,没有改变企业的产权属性。其次,建筑业企业行为追求短期效应明显,国有企业财产损失严重。企业领导与职工过度关心即期收益,不注意企业的长远利益与发展后劲。第三,承包合同的确定在行政构架下谈判确定,政企关系不规范,一些建筑企业又退回利改税以前的状态,向政府缴纳固定或递增的税后利润。并且,承包合同随意性较大,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最后,承包制与风险经营抵押不结合,无法控制经营者行为。建筑企业盈余时,经营者可以得到好处;而建筑企业亏损时,损失无人过问。因此,承包制必然只是一个过渡形式,必须有制度创新来代替它。

第五阶段: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转换企业经营机制(1992——1993);

宏观经济的治理整顿,尽管克服了通货膨胀等经济过热现象,但是经济的\"硬着陆\"使得经济增长速度下降较大,建筑企业经营机制存在某些复归旧体制的方面。特别是在改革总体方向的把握上一度出现争论,使人们显得较迷茫。在这一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1992年春天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谈话如吹皱一池春水,冲破了关于市场和计划争论的框框,为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奠定了理论基础,解放了思想。此后,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完善市场环境,转换建筑企业的经营机制,使建筑企业成为真正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主体。由于认识上的不足,尚未提出系统的现代企业制度理论,收缩以后的\"强劲反弹\",使建筑企业卷人全国性的\"公司热\"、\"房地产热\"、\"股票热\"之中,金融秩序处于失控状态,通货膨胀重新抬头。在此情况下,中央一方面整顿金融纪律和金融秩序;另一方面开始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造国有建筑企业,由此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作为国有建筑企业改革的目标模式,同时也从根本上消除建筑企业预算软约束和争贷款可能带来的金融秩序的失调。通胀势头受到遏制,经济发展正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系统理论指引下,改革迈向新的阶段,经济发展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金融秩序好转,建筑企业的转制工作逐步展开。

第六阶段:全面创新,协调配套,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1993年10月以来);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目标体制框架,1993年末颁布、199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司法》标志着国有企业制度按照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制度层面上把国有企业目标模式具体化,从而实现国有企业制度的全面创新。按照《公司法》规范,公司法人、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从微观层次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随后于1994年起的财政、金融、投资、外汇、外贸等五大配套改革措施的出台,1998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法》为加强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护,为建筑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出了协同配套改革推进的努力,此后建筑企业的外部环境建设得到进一步的深化,相关措施包括:优化国有建筑企业资本结构试点工作,通过《劳动法》规范企业和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对国有企业进行增资减债、职工的失业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抓大放小、清理建筑行业三角债以及建立建全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

总之,在此阶段中,一方面建筑企业制度改革在深化,小建筑企业的\"放活\"工作大规模展开,大中型建筑企业公司制改造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另一方面通过剥离建筑企业的历史负担和优化市场环境,使得国有建筑企业生存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更加有序。这一阶段还在继续,并且逐步扩大改革的范围,加深改革的力度。只有这样,通过国有建筑企业制度的整体创新,规范市场中各主体的行为,使之与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原则相吻合,才能构建出社会主义建筑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为社会主义建筑经济的发肓和成熟打下坚实的基石。

(二)、改革的历史回顾给我们的启示

我国建筑业企业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和不断探索,给建筑业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以下几点启示;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应亲自抓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及时帮助解决一些重大问题,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改革的各项工作。

2、要为建筑企业的改革创造必要的外部配套改革的大环境。政府部门应当很好地转变职能,为建筑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明晰产权、政企分开、分离冗员和办社会职能、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帮助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

3、依照“一级所有,分级管理,企业经营”的原则,加速构造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体系。

4、合理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率水平。建议通过国家财政投入、存量调整、社会吸收、职工投入、国有股权红利转增资本、外资嫁接、贷改投、税转股等办法,逐步将建筑业企业的负债率调整到合理水平。

5、建筑业的行业组织结构应逐步向两极方向发展:一是支持一批大集团和大公司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行业中的龙头和骨干作用:一是加大企业的分化和改组力度,逐步培养出一大批小而精、小而专、小而活的专业化小型公司。

6、培育健康的建筑市场。目前建筑市场存在不少问题,必须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治理不正当竞争,建立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

三、进一步深化我国建筑业企业的改革

近20年的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在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国有建筑企业效益的连年滑坡和亏损面的逐步扩大是不争的事实。

根据建设部建[1995]188号文《建筑业工业化发展纲要》,国有大型建筑企业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企业结构,发展成为包括规划设计、科研开发、房地产经营、总承包、施工承包、物资采购、机械制造维修、运输等业务的综合性的资金密集型和智力密集型的企业或企业集团。

目前,我国建筑业企业改革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建筑业资产重组,促进所有制结构调整

1、推进建筑企业资产重组,使国有建筑业企业由量的扩大逐步转向质的提高。建筑行业属一般竞争性行业,可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适当增加非国有资本在全行业中的比重,近期原则上不再批准成立新的国有建筑企业。

2、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型国有企业。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国有大中型建筑业企业现有的独资子公司、孙子公司等,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但不能把出售作为主要的改革形式,需要出售的要按照国家规范的办法进行,严格禁止名卖实送、半卖半送和逃废银行债务及国家税款、规避安置职工的错误做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出售国有小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严格禁止将国有小企业\"一卖了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加快城镇和农村集体建筑业企业产权改造。提倡和鼓励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和引导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和其他多种财产组织形式,可采取兼并、租赁、承包、抵押、拍卖、出售、托管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搞活集体经济。

4、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对于今年整顿规范建设市场,查出来的工程转包和挂靠的私营单位除作必要的处罚外,要引导其向私人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方向发展,明确其合法地位,将其纳入企业资质管理轨道,允许其进入建筑市场,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

(二)、加大建筑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力度

1、建立规范合理的工程建设总分包管理体系。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要求,尽快立\"综合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大层次的工程建设总分包管理体系。综合总包类企业,即指在工程承发包市场上独立承包综合类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专业类分包企业一般只能在分包市场上向总包单位分包工程任务(特殊工程除外)。劳务分包类企业既可向综合总包类企业分包任务,也可向专业分包类企业分包任务。要严格控制建筑业企业总量,除改制、改组、分立企业外,今年不再批准成立新的具备独立承包工程资格的企业。

2、抓好一批大型骨干综合类建筑业企业的发展。选择50一100家实力强、资产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建筑业企业和企业集团,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推动其加快改革与发展,使这些企业成为资金密集、管理密集、技术密集,具备设计、施工一体化,投资、建设一体化,国内、国外一体化的龙头企业,成为带动建筑业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和开拓国际承包市场的主导力量。

3、规范发展建筑企业集团。鼓励和支持建筑业企业集团发展,充分发挥企业集体技术优势互补的组合效应,专业分工协作的规模效应,资金集中运作的放大效应和整体效应。企业集团要依法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处理好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集团母公司要逐步增强科研开发功能、工程总承包功能、投资融资功能和跨国经营功能。集团内部的母子公司层次不宜过多,各子公司之间的经营范围应各有所侧重,以避免内部同业竞争。

4、大力推进专业化、小型化企业的发展。要通过资质引导、市场准入、政策扶持,积极推动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小型化方向发展,并鼓励其围绕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定点定向、密切合作、相对稳定的协作关系。

5、努力发展劳务类分包企业。加快建筑劳动市场建设,逐步将国有企业分离人员和城镇,农村建筑劳动力纳入统一的建筑劳动力市场,通过市场引导和政策规定,使其尽快在不同等级的劳务分包企业层次上就位。

(三)、全面推进建筑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全面推进建筑业企业的改制工作,企业改革应坚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要在总结近几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深化建筑业企业的改制工作。力争在今明两年内使大多数骨干建筑业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大中型国有建筑企业摆脱亏损局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应制定今明两年改革方案,并组织力量认真贯彻实施。

2、突出建筑业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造。企业改制应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盘活存量、优化资本结构为重点,着重搞好产权多元化改造,一般不搞国有独资企业。要通过改制、改组、改造和强化管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增强企业的生机和活力。

3、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公司法》建立和完善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企业应依法建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形成相互依托、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4、企业依法行使法人财产权。出资人以投入企业的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并依附股权比例行使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和收益权,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依法享有资产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权,建立健全企业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和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稽查。企业应努力提高资本营运效率,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逐步解除企业历史负债和社会包袱。要根据企业债务形成的不同原因,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措施予以妥善处理。要避免不良债权债务带入改制后的企业中,企业办社会职能要结合当地条件和可能,逐步移交给地方社区服务组织统一办理,近期内可采取联办或托管方式逐步过渡,明确责任主体,保证企业轻装前进,参与市场公平竞争。

(四)、继续推进建筑业企业项目管理体制改革

1、完善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人,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和授权,在授权范围、授权内容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指挥本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调整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等生产要素,有权决定项目内部具体的分配方案和分配形式;设备购置、主要材料采购、资金回收与使用等权力应集中于企业。

2、建立和完善项目成本核算制度。推行项目管理要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与项目的经济利益关系。企业应当坚持每个项目单独核算,落实责任会计,加强成本管理。项目实施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费用台帐。企业一般应以项目成本作为项目经理经济责任的重要考核依据,项目完工后,应通过审计确认的项目经济责任目标实现情况,认真落实奖罚。

3、按照优化和动态的原则组建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应本着\"精干高效、结构合理\"的原则,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工艺和技术复杂程度及管理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人员来源于企业各职能部门,由项目经理提名,企业审批。项目班子成员在接受项目经理领导的同时还应接受企业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项目经理部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从工程开工到竣工施工全过程,一般不应随便调换。

4、推进大型建筑业企业管理层和作业层分离。

企业一般应按照经营决策层、项目管理层和作业层三个层次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组织机构。经营策层应精简机构,提高效率,保证决策、监督、协调、指导、服务职能的履行,并保持资源的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在远离企业总部并承担到多个工程项目的经营地区,可组建区域性分公司,作为公司的派出机构,负责该地区工程项目的统一管理。项目管理层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和企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作业层可面向企业,也可面向社会,实行双向服各,并逐步向专业化、小型化企业方向发展,形成机制灵活、形式多样、技术水平高、适应能力强的新型企业组织形态。

5、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生产要素配置机制建设。建立劳务调剂、内部银行、设备租赁、材料机具供应、技术进步等内部生产要素有效配置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企业资源的有序流动和优化组合。企业内部生产要素的配置应依靠强有力的计划管理手段,防止法人企业内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导致交易成本发生,造成企业总体成本加大。对于建筑业企业集团,由于内部多个法人实体的存在,可以运用市场和计划相结合的调控手段。

(五)、鼓励兼并、规范破产,推进建筑业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1、鼓励企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国有企业可以兼并非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也可以兼并国有企业。鼓励优势企业兼并困难企业。兼并企业应全部承担被兼并企业债务和负责人员安置,并在呆坏帐核销,减免银行贷款利息等方面享受国家有关政策。

2、支持企业跨地区兼并联合。支持企业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实现企业间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打破地方保护,推进建筑市场的统一、开放。鼓励和支持建筑业企业与国际知名承包商联合。充分利用国际资源优势,提高我国建筑业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为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创造条件。

3、企业破产必须依法并按程序进行。经营不善、管理混乱、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按照程序依法实行破产。要加强对破产企业监管,严防逃债行为的发生。

(六)、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积极参加社会再就业工程

1、建立和完善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和健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都应当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中心保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发放和代缴养老、医疗保险金。

2、采取多种途径分流和安置企业下岗人员。如创办三产、转岗培训、买断工龄、停薪留职,内部退养、自谋职业、协调外调等方式分流企业富余人员。企业应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创造就业条件,包括投资入股、参股、出让产权、产权划转等,以此带走部分下岗和分流职工,也可对自谋出路和主动要求分流的职工群体提供一定时期内的资金支持,帮助其通过自身努力寻求新的工作岗位。

3、积极参加社会再就业工程。下岗和分流人员应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获得重新就业机会。企业对待业期间的职工应逐月发放失业救济金和保险金。企业确因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富余人员工资的,可向当地政府申请,批准实行地方财政贴息、企业主管部门调剂、银行提供贷款的\"三家抬\"办法解决职工的基本生活费。

(七)、进一步加强国有和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要配备好一把手

1、加强国有和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和评价,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民主监督,坚持职代会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对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严重亏损的企业一把手,一年黄牌警告,两年予以撤换;切实加强和完善企业领导制度,将那些事业心强、责任感重、懂经营、善管理、通技术、精业务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

2、抓好国有和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培训。不断增长其法律。经贸、外语。财会、科技、信息和现代营销等知识,逐步提高经营素质和管理水平。努力造就一支职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建筑企业家队伍;建立健全和规范社会人才市场,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健全法制、改善环境,确立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八)、认真推行稽察特派员制度,加强国有建筑业企业监管

1、认真贯彻《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和《国务院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的方案》精神。国有企业稽察特派员制度是实现政企分开,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一项重大改革,要全力支持国有大型企业稽察特派员制度健康发展。稽察特派员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以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为依据,审计、考核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并对企业主要领导成员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2、重点大型建筑业企业和企业集团应自觉接受稽察特派员监督。加强资本运营管理,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努力实现企业资本经营目标,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九)、推进建筑企业技术进步,捉高企业整体素质

1、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要通过政策引导和经济支持,鼓励企业推广应用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支持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2、加强企业的人员培训。支持大企业和企业集团设立培训中心。重点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和关键岗位操作工人,并将培训、考核与上岗、晋升挂钩。切实加强企业管理。重点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和完善基础管理工作。

(十)、加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1、加快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全面实行建安工程劳保费统一管理,切实解决企业上缴社会保险费来源。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规定,重点是解决曾经为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的已经离退休的职工养老保险,除实行国家财政补一块、企业利润贴一块、个人收缴一块外。可以从\"百含节余\"中划出一部分用于养老补充,切实解决离退休职工的后顾之忧。

2、推进失业保险制度建设。建筑工程的特殊性要求必须尽快建立建筑职工的失业保险意义重大,要结合推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城镇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特别是施工一线职工的失业保险制度,加强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和管理,失业保险金要用于保险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3、加快工伤和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建筑工程的特殊性要求必须尽快建立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工伤和医疗保险应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专款专用,加强保险基金监督,防止挪作他用。

从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来看,国有建筑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将成为未来经济改革的重中之重。以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为核心,必将引起其他配套机制的改革和跟进,其中包括政资关系、政企关系、政社关系、政府框架、企业管理、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财税制度、会计制度、以及民商法规等各方面的变革,这些制度的变革,主要是围绕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来开展的,但是从深层次上看,这些制度变化恰恰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现在的经济发展势态来看,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要以改革为动力,加强企业改组、技术改造和企业内部管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解决企业历史包袱问题,采用各种措施增资减债,改善企业负债结构,使企业轻装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增强活力,大大提高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效益。优质、高效、快速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向社会提供质量优良、功能完善、价格合理的建筑产品。

从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企业改革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为国民经济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为改善城乡面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建筑业市场的发展前景广阔。但是,我国建筑业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和繁重,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加大改革力度,在21世纪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求得生存、取得发展,并争取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让我们高举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积极探索和推进建筑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以取得新的突破来迎接二十一世纪的到来!

建筑业论文第4篇

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物质生产部门,广西建筑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它不但在社会扩大再生产过程中承担着将不断增加的建设资金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重任,而且还在自身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社会创造新的财富。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建筑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经历了长期发展过程,取得了诸多经验,规模、技术和效益得到较大提升,目前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成为广西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支柱产业。随着国家大好政策向内地靠拢,建筑业的发展恰逢其时,而广西凭着绝好的地理和环境优势,成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无疑给广西建筑市场的大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必将拉动交通、能源、经济、房地产、城市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上升,而这些都为广西的建筑市场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在这块富饶的土地上,广西区政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特别是建设系统借力发力,加大了建筑市场的调控和管理,做大做强自身建筑产业,使得建筑业走上和谐、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在过去的2005年,广西建筑业突飞猛进,无论是在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还是在清理拖欠工程款及贯彻行政许可法,无不体现出建筑业的和谐进步。

强化监督与管理规范

和谐的建筑市场如何做好建筑市场的监督与管理,不但是构建和谐的建筑产业关键所在,而且能体现出政府行政部门的执行力水平。在建筑业大发展时期,市场的不规范现象同时滋生,并导致建筑事故频繁发生,因此职能部门的监管尤为重要。2005年广西建设系统通过各项措施有效地调控了建筑市场,大大推进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广西建设厅专门制定了2005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安排,指导和促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并组织开展全区有形建筑市场检查。在各地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多个检查组对南宁等11个市和10个县(市)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了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为防止发生挂靠投标、围标、串标,以及企业资质条件不实等违法违规问题,制订印发了《关于对区外来桂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和招标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自2005年10月1日起,区外来桂企业到我区参加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或承担工程监理、招标和造价咨询业务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关材料先到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实行备案制度后,有效遏制了招投标中出现的假资质证书、假公章、假项目经理证书、假业绩证明等问题的发生。截止2005年12月31日止,办理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209个项目。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始终是监管的难点问题,为了杜绝不合法的招投标,广西建设厅大力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调研。2005年4月中旬至下旬,建设厅建管处、法规处、监察室等部门组成了3个调研组到6个地级市和6个县(市)进行调研,分别召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工程项目业主、招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监理、施工、设计企业等单位座谈会,调查了解广西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执行情况及当前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低价中标、围标、串标等问题,听取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建议和意见。11月初,建设厅会同监察厅组成学习考察组,赴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深圳市及湖北省、武汉市学习考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11月底召开一部分市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研究2006年招投标监管的主要工作。12月初,召开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会议,各市、县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主要是针对当前招标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讲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据统计,2005年广西全区应招标工程2467项,工程造价8552528.50万元,应招标工程招标率100%,其中应招标工程中实行公开招标工程1212项,工程造价2531100.6万元,应公开招示公开招标率100%.2005年自治区招标办实施监督管理的招投标工程18项,工程造价39603.47万元。受理招标投标举报投诉5件,转自治区有关部门及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

紧守质量与安全

构建和谐的建筑环境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贯穿着建筑本体从建造到使用的过程,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建设高潮中,因为忽视建筑质量与安全生产带来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2005年建设部等部委特别启动安全生产活动,在全国掀起“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热潮,而在广西,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从未间断,建设系统凭着真抓实干的精神,关注到建筑业的每一个细致环节,有效地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前。

为了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广西建设厅制订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规章制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中,明确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实施监督检查的内容,并实行层级监督制度,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对下级安全监督机构监督范围的建筑工程实施监督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向下级安全监督机构发出整改建议书,由下级安全监督机构施工企业落实整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事故约谈制度》规定,凡发生一次死亡1-2人的重大事故,由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约见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由自治区建设厅分管安全的领导约见发生了事故所在地的市建委(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2005年,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共约见了9起事故的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订印发了《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意见》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二级重大事故,严格控制三级重大事故,明显减少一般事故。把重大事故控制指标分别下达到各市进行控制。通过这些规章制度,建筑行业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广西建设系统的各项工作也得了逐步推进,并且取得了极大的突破,这从一个个真实的数字就能品读出其中的力度与成效。

组织了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核。2005年共组织4次全区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共31555人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组织开展了建筑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10月份组织举办建筑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师资培训班,培训师资250多名。据统计,2005年全区各地举办建筑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742期,培训人数91815人。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005年共审核颁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35家。至2005年底,全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共1158家。

进一步推动全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发展。2005年12月底召开全区监理工作会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监理企业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会议。进一步总结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研究讨论2006年监理工作。

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稳定提高。2005年全区共监督工程项目6110个,建筑面积2513平方米,个数合格率和面积合格率远达到100%.2005年11月中旬,建设部建筑质量执法检查组抽查了广西南宁、桂林建筑工程质量,给予我区建筑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总体水平稳中有升,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的较好评价和肯定。

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2005年全区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27起,死亡2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52起事故,死亡56人)下降了48%和50%,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预计为7.37人,较好的完成了我区2005年制定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控制指标数。2005年全区有57项建筑工程被评为“自治区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文明工地、区优工程评比。2005年共组织开展了3次安全大检查,建设厅共派出安全生产检查组7个,抽查了14个市53个县179个建筑施工工地质量安全情况,针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共下发9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停工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问题的57个工程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对11个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发出《执法建议书》。另外,全区共有101个项目申报2004年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经过评审有91个项目获奖。经推荐,有6个项目获得了全国安全文明工地称号。而且,还开展了2005年度自治区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已完成了2004年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项目的评审工作,其中住宅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有6个项目;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有7个项目。另外,共有64目申报自治区优质工程,经评审,共评出区优工程53项。

组织开展了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共对全区14个地级市和24个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企业进行调研,并检查了在建工程55项。调研报告已报送市政府。

全面推进清欠工作铸就和谐的民心工程拖欠工程一直使困扰建筑业和谐发展的一大障碍,特别是积压多年并遗留下来的问题较多,使得农民工工资得不到支付,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和谐因素,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加大力度通过各种渠道解决工程欠款问题,广西实行各部门协调配合与监督检查,逐项摸清情况,将清欠工作深入到各级部门和企业单位,打响了一场清理工程欠款的全面战争。

为了不断推进清欠进度,广西采取部门协调和共同监督检查的方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05年3月和8月,自治区清欠办根据建设部网上数据,分类将政府项目、教育项目、交通项目和水利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项目清单,分别送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交通厅和水利厅等部门,各部门按各自分工负责开展清欠工作及对下一级指导督查。2005年1月和12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区总工会组成清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合督查组,对全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督查,推进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进展,促进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的改进完善,有效防止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自治区清欠办及自治区有关部门还组织开展了对地方人民政府清欠工作进展缓慢以及一些拖欠数额较大、时间长、影响大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7月份,自治区清欠办布置各地开展清欠工作自查,督促落实还款计划和还款资金。8月至11月,自治区清欠办组织2个督查组对政府投资项目清欠工作进展缓慢的部分市县进行督查。自治区建设厅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区12个市13个县房地产及其它项目清欠工作进行督查。自治区清欠办组织督查组对重点督查项目进行督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合本地清欠进展情况也加强了清欠工作的督查力度,有效促进了清欠工作。广西建设厅还组织开展了对2004年以来新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检查。2005年10月份,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要求对各地2004年以来新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建设厅布置各地对2004年以来新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和落实防止新欠措施情况进行检查。据各地检查情况统计,全区2004年以来竣工工程3513个,有拖欠工程款的项目19个,占项目总数的0.5%,拖欠工程款数额390.51万元。截止2005年11月底已清欠完毕。

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的落实与责任到位,自治区清欠办每月通报各市、各部门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对清欠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市分别给市政府通报。共发出通报文件123个,推动了各地各行业清欠工作的进展。而且截止2005年12月31日,自治区清欠办共接到单位、群众或上级转来的举报投诉497件,全部及时转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处理,反馈处理结果或处理情况的有344件,没有反馈的有153件。组织清欠协调45次,接听处理电话投诉230个次。

2005年真正成为了广西清欠工作全面推进的一年。截止2005年12月31日,广西全区共偿还2003年以前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数额299871.75万元,总清欠率为88.24%,其中偿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数额为139418.1万元,清欠率为86.81%.按工程类别分:政府用房偿还数额32007.62万元,清欠率为86.3%;房地产项目偿还数额40318.66万元,清欠率为95.26%;市政项目偿还数额52436.88万元,清欠率为90.57%;教育项目偿还数额51688.24万元,清欠率为91.67%;交通项目偿还数额19686.51万元,清欠率为73.16%;水利项目偿还数额8072.21万元,清欠率为83.41%.做强本土建筑业打造和谐的行政职能要做大做强本地建筑产业,政府部门要在体制改革、结构优化、市场净化、施工保障等方面为企业排忧解难,使企业能够顺利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同时,政府还应在企业的兼并重组过程中,在企业的集团化、大型化发展过程中为企业保驾护航,为广西建筑业走上发展的快车道提供有力、有效的保障。政府部门大力扶持建筑企业,树立品牌,不但能代表一个地区建筑行业的形象,实际能体现整个建筑业发展程度和建筑水平。在2005年,由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工程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分别承建的项目工程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这无疑是对广西建筑企业在树立品牌的进程中的充分肯定,也体现出广西建设单位非凡的实力与水平,恰与广西政府部门提出的重点扶持大型建筑企业,鼓励本土企业走出去的发展思路是一致的。因此,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本地建筑业,广西建设系统切实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建筑行业的资质审批,既保证建筑产业在广西的规范发展,又促进大型建筑企业集团获得更大提升,同时打造出了一批过得硬的行业队伍,这从下面一系列的资质审批成果可得而知。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2005年上半年,广西建设厅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共审查企业资质246家,批准了214家,其中审批新成立的企业135家,升级企业33家,审批增项资质43家,及时完成新企业资质证书的打印、发证和升级、增项企业的资质证书换证打印工作;为221家企业办理了资质证书相关内容变更。并按建设部要求布置了2004年广西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重点是检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人员重复问题。截止2005年底,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1471家,其中按序列分:总承包企业763家,专业承包企业601家,劳务企业107家。按级别分:特级企业1家,一级企业42家,二级企业262家,三级企业1050家,无等级企业9家,劳务企业107家。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2005年审批颁发工程监理企业7家。审核上报建设部6家企业申请晋升甲级资质,其中有3家已获建设审批发证。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工程监理企业159家,其中,甲级监理企业18家,乙级监理企业60家,丙级监理企业81家,从业人员5500多人。

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审批。2005年审批发证工程检测机构资质17家。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工程检测机构231家,持证上岗人员2773人。

监理工程注册审批。2005年审核上报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注册人数193名,获注册审批94名。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1305名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批。2005年审批发证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10家,审核上报建设部申请晋升甲级资质9家,并全部获得甲级资质。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102家,其中,甲级资质12家,乙级资质90家。

工程招标机构资质审批。2005年审批发证乙级工程招标机构24家,。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工程招标机构119家,其中,甲级资格13家,乙级资格106家(其中有三家升甲级已公示)。

建筑业论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安全文化

0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内建筑业行的快速发展,建筑业成为了一个仅次于矿山行业的事故多发行业,搞好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必须在组织上建立起完整的生产安全保障体系,还要在意识形态领域加强安全文化的建设,以此形成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思想和安全文化氛围。安全文化能弥补安全管理的不足,是因为安全文化注重人的观念、道德、伦理、态度、情感、品行等深层次的人文因素,通过教育、宣传、奖惩、创建群体氛围等手段,不断提高施工企业职工的安全修养,增强安全意识和端正安全行为,从而使职工从不得不服从管理制度的被动执行状态,转变成主动自觉地按安全要求开展工作,即从“要我遵章守纪”转变成“我要遵章守纪”。

施工企业安全文化是关于施工企业的管理方法、管理哲学、文化思想、企业特色等诸方面与安全建设相渗透的一门新学科。搞好建筑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工作,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小康社会,和谐社会一项不能忽视的工作,事关企业的生存和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

1企业安全文化的概念和内涵

企业安全文化是由企业文化引申而来的一个概念。对企业文化,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根据国内外学者对企业文化的描述,可以认为: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以物质为载体所体现出来的人本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的总和。

1.1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是企业员工共同拥有的人本观点和社会责任意识,即:是否具有以人为本,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的理念;是否具有社会责任心,努力维护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1.2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管理历史的积淀,具有相对稳定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艰苦的过程,体现了精神文化建设的特点。

1.3企业安全文化应以物质为载体体现出来,即:既要有思想意识,还要有行为和行为的结果。

2建筑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

安全文化融汇施工企业的现代经营理念、管理方式、价值观念、群体意识、道德规范等多方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2.1精神文化安全文化首先是施工企业的一种精神文化,也可称为一种观念文化,主要是指施工企业要培养和体现职工群体意志、激励职工奋发向上的施工企业精神。精神文化着眼于造就人的品格与提高人的素质,通过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道德建设、标榜示范等,在施工企业成员的灵魂深处产生一种振奋人心的力量,冲破各种不良影响的桎梏,把自己的事业与国民经济的繁荣、建筑业的振兴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建立起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以促使施工企业全体成员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也促使施工企业成员形成良好的道德素质和科学的思维方法以及工作观念。

2.2物质文化安全文化也是施工企业的一种物质文化。物质文化是利用物质条件,为施工企业所有人员创造有利于调动工作与生活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效率与安全的工作环境。在这些物质条件的建设与管理中,必须体现安全的要求。物质文化对人的感觉、心理产生一种影响,使人受情景的约束,自觉地遵守安全的特定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达到施工企业生产安全的目的。

2.3管理文化施工企业安全文化中的管理文化又包含以下三种文化:

2.3.1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按照现代管理科学的原则,用优化的管理方法,规范、约束施工企业全体成员的行为,以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效益和生产安全,实现施工企业的奋斗目标。这些制度应该具有法规性,需不折不扣地执行;应该具有针对性,紧扣管理对象、工作范围;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定性定量相宜;并要具有连贯性,易于贯彻执行。

2.3.2目标文化目标文化应体现施工企业的发展内涵及企业特色。施工企业的目标文化可宣传“品牌战略”、“精品意识”,但不能脱离现实,空喊口号。目标文化对外宣示了施工企业对外作出的承诺,以树立起良好的信誉形象,获得社会的认可与支持;对内则产生一股强大的号召力、凝聚力,使施工企业全体成员同心同德为之奋斗。

2.3.3行为文化行为文化是施工企业全体成员的安全意识在实际行动中的体现,它促进施工企业成员积极地参与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活动,把理想、信念、认识转化为实际的行动,为实现施工企业的安全目标而努力。

从以上三个方面可以看出,施工企业的物质文化是整个施工企业文化的基础,它决定和制约着施工企业的精神文化和管理文化;而施工企业的精神文化是核心、管理文化是手段,它引导着职工的行为,反作用于物质文化。因此,安全文化的三个主要方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抓物质文化建设或忽略精神文化和管理文化的建设,都将达不到安全文化建设的预期目的。

3建设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的主要措施

既然安全文化可以弥补安全管理的不足,就象安全管理可以弥补安全技术不足一样,因此,安全文化绝不应是一种空中的楼阁,而应该紧密结合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实践活动。要切实加强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做到企业效益与企业安全相统一,并将其全面集中到以人为本的高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1坚持“三个代表”重要理论为指导,以先进文化为准绳。安全文化作为人类文化和施工企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其发生和发展的条件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早先各个时期所形成的安全价值观、安全行为模式等,必然会对以后的安全文化产生影响。在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应该总结、宣扬现代安全文化与安全素养,摈弃陈旧错误的安全文化,从被动型、经验型的安全观转向效益型、系统型的安全观。在我国已经加入WTO的情况下,更应该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安全文化理论和方法,不断完善自我。

3.2注重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建筑企业安全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而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这一主线不动摇。要切实形成,安全就是企业效益,安全就是企业生命的企业安全文化理念,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通过有效的科学的手段和方法来加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一方面在企业员工中采取培训、讲座等形式,努力灌输安全文化知识;另一方面可以发放安全文化手册,宣传资料等方式,促使员工自觉学习安全知识,时时刻刻记住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再一方面要因人而异,主次分清,对文化层次稍高的员工,通过发动他们的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促进全体员工相互进步和提高;对安全意识极低的员工可以重点引导和深化,真正达到安全规章人人都懂、个个遵守的良好局面。

3.3以良好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为基础,创造提高安全素养的氛围与环境。安全文化的推行,必须建立在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良好的安全管理基础之上。施工企业职工个人安全素养的提高,除了自身的努力外,还要依靠群体效应的引导,这与人的“从众心理”有关。施工企业的领导应该为职工创造一种“谁遵守安全行为规范谁有利,谁违反安全行为规范谁受罚”的管理环境,持之以恒,使职工将遵守安全行为规范变成自觉自愿的行动。提高安全修养的工作应该以班组建设为基础。

3.4将安全文化建设融合于施工企业总体文化和各项工作之中。施工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不应该把安全文化看作特别独行的事务,而要在施工企业的总体理念、形象识别、工作目标与规划、岗位责任制制定、生产过程控制及监督反馈等各个方面融合进安全文化的内容。要紧扣施工企业的生产目标与管理体制,配合施工企业改革的步伐,采用动态的管理方法,设计安全文化的具体内容和有效的宣传方式以及具体的实施计划。从宏观出发,自微观入手,及时地研究社会与施工企业的状况,搜集安全文化的信息,不断地调整、完善安全文化的内容;同时注意评价实施安全文化的绩效,防止走过场、搞形式。

3.5组建专门的领导班子,加强对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直接领导,充分发挥施工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由施工企业法人代表挂帅,并由党、政、工、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该领导班子负责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制定施工企业的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安全文化建设中的具体职责。把安全文化建设与政治思想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在施工企业全体成员中开展理想与道德的教育,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境界。

3.6加强各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综合知识与技能。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土壤是职工,职工受教育的程度、知识水平的高低、业务能力的强弱等基础文化素养,与安全文化工作的实施密切相关。因此,进行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的宣传教育,要结合职工基础教育和其他教育,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活动经常。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倡导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如报刊、广播、宣传栏、会议等,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一种健康、活泼、高尚、进取的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环境。

3.7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一蹴而就,要准备打持久战。要善于总结,不断地积累经验,经过长期的培育、反复的强化,以形成系统的、独具特色的安全文化氛围,以此形成巨大的感染力。由于安全文化对人的影响是多层次的,因此不可能在短期内产生明显的、根本的效果。超级秘书网

4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4.1最高决策层统一思想,并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建设优秀的企业安全文化的迫切愿望。

4.2建设过程中,首先注重外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特别是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切实提高标准化水平,以外显文化带动内隐文化建设。

4.3坚持一贯性原则,即工程项目无论大小、所处地域、取费情况、发承包形式、管理及作业人员组成以及无论在什么施工阶段、施工工序等,都要坚持同一个标准,从严要求,真正使“安全”成为一种理念和追求。

4.4在充分评价的基础上,应尽力保持分包协作队伍的相对稳定,以利于形成统一的企业安全文化。

4.5转变经营观念,加强市场开拓,不断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尽量满足员工合理的不同层次的需求。

4.6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没有终点,要始终使企业安全文化适应时展的要求,符合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

建筑业论文第6篇

建筑工程管理存在众多影响因素,例如自然环境、材料质量、机械设备,但最主要的因素莫过于人的因素。从工程的招标、设计、规划、施工、验收与评估等各项环节都不开人的参与。人在工程建设中起决定性的因素。例如建筑工程管理中最主要的环节之一,施工环节,建筑的质量保证以及工人安全保证,都与这个环节的实施与管理紧密相关。建筑工程管理中的许多问题往往是由于建筑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等人的因素引起的,包括建筑施工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与管理理念,都对工程的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

1.1建筑施工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及培训据2014年5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3年超过22%的农民工从事建筑业,约5900万人。由于目前我们建筑业施工人员的主要构成是农民工,其主要特点是受教育程度较低,接受专业技能培训比例较低。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如表3,即使是新生低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下水平占66.7%,高中水平占20.5%;另一方面,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只约占30%。施工队伍受教育程度较低且接受培训比率较小,这为建筑工程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

1.2我国高校对建筑工程管理人才的培养不合理建筑工程管理离不开专业的人才,而工程管理复合型人才的缺乏已成为我国学术及企业界广泛的共识,这与我们高校关于工程管理人才的培养方式不无关系。本文以我国大陆第一批通过工程管理专业评估的六所高校(重庆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作为调研对象,它们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同时,笔者通过文献调研及阅读,选取了美国的6所高校作为参照对比。表4和表5分别是我国这6所高校工程管理专业教学计划各类课程分配比例以及专业课程设置学时比例,表6是美国6所大学工程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学时比例。从表4可以分析得出,6所高校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学时安排平均为46.14%,38.48%,13.25%,这表明6所高校在安排公共基础课程,如计算机、数学、政治和外语等的学时较多。从经验及常识都可以判定,公共基础课程比重过大并不是工程管理专业特有的现象,其他专业也面临相同的情况,同时也可以留意到6所高校就课程分配比例并无太大区别,因此笔者不打算为此讨论,而专业课自身的学时比例才是重点。如表5所示,工程技术类学时占比最高,工程管理及工程经济其次,工程法律最低,其中清华大学的工程技术的占比最高,而工程管理、工程经济及工程法律的占比均为最低,尽管清华大学提出“致力于工程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这样的教学使命,但“重技术轻思想”的观念还是在课程设置的比例上完全地表现出来。这个现象背后的逻辑是,我们往往认为对于建筑工程来讲技术比较重要,施工过程及项目管理都依赖于个人经验,而轻视了建筑工程管理作为一门工程与管理交叉学科所起的作用。美国在工程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划分时分成3类,分别是建筑科学、建筑施工及经济与方法,尽管中美高校在课程划分方法上不尽相同,但仍不妨碍我们进行较宏观的对比分析。中美高校两种课程分配方案的相同点在于工程技术课程明显多于经济管理课程,而不同的是美国高校的课程设置更接近实操,例如“建筑施工”课程设置就比较全面地体现了整个施工过程的细节。

2对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一些建议

2.1加强建筑工人的技能培训,保障他们的权益尽管建筑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行业,但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素质刻不容缓,建筑工人的素质不仅影响自身的安全,也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度及建筑的质量。建筑施工工人必须具备专业的知识才能上岗,特别需要对一线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同时他们还需要具备较强的维权意识,只有当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他们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建设中去。首先,培训有利于工人掌握必须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建筑工程中涉及气候环境、化学材料、机械设备、电力电器等专业知识,如何高效、安全地运用或使用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保障工作人身安全的同时,也提高他们自身素质,掌握更多的技能也有利于他们自身的职业成长与发展。其次,培训有利于建筑工人团队的融合。前文中提到了建筑工人大多来自农村,受教育程度较低,且来自不同地区,生活习惯差异较大,文化观念也不同。必要的培训有利他们增进感情,相互了解。建筑工程需要把各种岗位的人聚集到一起,一个工程的完全离不开整个团队的协作,而培训必将有利于协作更高效地开展。最后,有效的建筑工程管理离不开保障建筑工人的权益。一方面,建筑工人自己需要有较强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企业及管理者必须尊重和保障建筑工人的权益。正当的权益得到保障,团队成员才可以各司其职,建筑人工才能在危险复杂的施工现场保持心态平静、精神集中地工作。

2.2进一步完善我国工程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建筑工程管理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而人才的供给离不开高校的培养。前文分析讨论了我国高校在工程管理专业课程设置中的现况及问题,同时对比分析了中美高校在专业课设置上的异同。笔者认为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工程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才能培养出更优秀的工程管理人才。首先“,重技术、轻思想”的课程设置需要调整与完善。高校在工程管理专业课程设置上必须从思想上转变过来,工程管理离不开土木工程技术,同样也离不开管理科学。技术与管理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其次,“理论笼统、缺乏实操”的课程内容需要得到改善。高校在课程内容安排上在重视理论基础的同时重视实际操作。过硬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都是成为一名优秀的建筑工程管理人员不可或缺的因素。

2.3建筑工程管理创新思维的一些思考建筑工程管理不仅受到人的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到信息技术的影响。随着我国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参与到越来越多的国际工程项目中,带动了建筑工程信息技能的不断发展及广泛应用,并逐步与国际接轨,缩小差距。建筑工程不单纯的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同时也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不论是工程前期的立项与招标,或者中期的建筑设计、造价与施工,或者后期的项目的评估与验收,不同阶段都越来越依靠信息技术的辅助。建筑工程管理也离开不信息技术,而且这个趋势会越来越明显。例如,在建筑工程的立项与招标阶段中引入计算机技术,可以更方便、更精确地管理各类数据,同时也很便捷地在数据层面对不同项目进行横向对比。越来越多的信息技术必将持续应用于建筑工程管理中,例如RFID技术,可以更有效地监控施工现场,确保现场人员的有序流动,预测可能存在的危险。又如虚拟施工技术,可以在实际施工之前,模拟施工现场,收集各方信息,权衡各种利弊,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随意绿色建筑观念的不断普及,可以预见信息技术将持续地为建筑工程管理提供更多创新而高效的方法。

3结语

建筑业论文第7篇

当前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结构设计已然成为建筑工程的核心,同时也是保证工程质量以及施工安全的必要环节。当前的工程项目中,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实质就是经过科学合理的结构设计来提高整个工程的整体性与安全性,为工程施工建立了可靠的而科学的理论依据。一般情况下,在工程项目中建筑安全性指的是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合理的方案对施工过程提出合理的控制标准及理论要求,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有效的手段和措施防止建筑被破坏的方法。这种设计方式,极大程度上是由建筑师的设计水平及对施工的认识来决定的。所以,在建筑的施工过程中我们要严格做好有关施工的问题,严格控制对建筑的使用和维护,并且要保证其安全性和经济性。

1.1建筑设计中安全性。建筑工程项目中,结构的设计安全是经过科学的设计来设计出施工的标准以及规范,从而保证施工及建筑安全。而建筑结构安全性就是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安全的基础上,用建筑物能承载的范围来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从而应对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进行有效高速的处理。也可以说,安全问题就是目前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核心,同样也是建筑业发展的基石。所谓安全第一,就是在任何的建筑施工过程中将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安全为基础进行施工的各个环节。

1.2建筑设计结构的经济性。经济性是建筑事业发展的主要目的以及基础,同样也是实现建筑设计施工安全的首要条件。在工程的施工设计中,只有保证建筑的整体与安全性,工作中才能充分发挥工程施工质量以及施工效益,才能做到施工过程中的最大经济性以及最大实用性原则。通常,建筑工程的设计中主要目标是为了推动经济发展为国家创造出更多的经济利益。

2在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中能有效切实提高建筑的安全性的方案

2.1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在当前设计建筑工程程序的工作中,工程设计是一项全面的,科学的,合理的环节,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这项工作需要有充分理论基础的工作人员来完成,这样的工作人员要有足够的经验,灵活的头脑,能积极创新,工作中到的任何问题都要认真负责。这就需要充分提高我们工作人员的素质,从而使工程项目中每个环节出现的问题都能得到有效地控制。也使我们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得到了保证。

2.2加强工程项目结构设计的安全管理。如果想确定建筑工程的高质量,聘用的设计单位必须是优秀的。因为那些只有资历深,经验广的设计单位设计出的建筑工程相对来说才是更安全的,所以就需要聘用的设计建筑工程结构的相关单位务必要具有更高级别的资质,并且还要具有非常强大的真实水平和内部严格而先进的管理。这种设计单位中的工作者具有更高级别的专业素质,在工程设计的理论方面他们会有更加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对工程设计的相关知识丰富的认识,透彻的理解。因此,像这种设备齐全,资质深厚的设计单位设计出来的建筑工程结构才更加安全,更加让业主放心。就设计单位而言,要想设计更高质量的建筑工程结构,就需要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断地加强学习,增加专业知识,全面掌握工程设计及相关方面的理论及方法,从而提高设计水平。例如,钢筋混凝土,它是一种新型的施工材料,人们还没有实现对它更加全面的认识,因此就需要设计单位对相关知识不断地进行研究,从而实现更新各种结构形式。对于在工程设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让建筑工程的设计人员能熟悉并掌握有关的技术,并且在这个基础上通过媒体和网络等途径不断地充实自己,使自己的知识体系更加完善。

3结束语

建筑业论文第8篇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绿色建筑被定义为“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绿色建筑的概念特别关注建筑的“环境”属性,它强调利用一切可行措施来解决生态与环境问题,不局限于生态学的原理与方法,是一种更易为普通大众所理解与接受的概念。高校建筑学专业是培养具备建筑设计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摇篮,在推动绿色建筑人才的培养这一需求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与任务。绿色建筑的兴起是绿色设计观念在建筑学领域的体现,与传统建筑设计相比,绿色建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保证建筑物的性能、质量、寿命、成本要求的同时,优先考虑建筑物的环境属性,从根本上防止污染,节约资源和能源;二是设计时所考虑的时间跨度大,涉及建筑物的整个生命周期,即从建筑的前期策划、设计概念形成、建造施工、建筑物使用直至建筑物报废后对废弃物的处置的全寿命周期环节。

2高校建筑学专业教学改革的应对策略分析

绿色建筑设计设计的相关学科包括:绿色建筑文化与历史、绿色建筑基础理论、绿色建筑技术基本知识、绿色建筑分析、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评价、绿色建筑运营与管理等。它贯穿于建筑物的全寿命周期,只有通过对建筑学专业课程结构的调整与修订,才能将绿色建筑的知识体系融入到建筑学专业长达五年的教学过程之中。本文旨在从建筑设计实践课的课程结构调整方面着手去探索高校建筑学专业基于绿色建筑思潮下的教学调整和应对策略。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毕业设计是高校建筑学专业最重要的核心主干实践类课程。作为生产实践类课程,它要求学生通过一系列课程设计的实践,了解不同类型建筑自身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初步掌握各类建筑设计的一般方法和步骤,学会处理各种流线的关系,学习建筑体型处理技巧和方案设计的表现方法。指导教师在进行设计指导的时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强调,帮助学生在设计过程之中融入绿色建筑的理念、充分考虑绿色设计的要求并逐步掌握绿色设计的技术与手段。

2.1建筑的选址与布局

建筑应选址在远离自然灾害与环境污染的地方,并应考虑使城市在现有的区域以内沿着已有的运输线路集中发展,以此增加公共交通的利用率。通过多功能建筑的开发和保持开发密度来减少土地使用中的分隔状态。为了达到节地的目的,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地下空间、旧建筑改造、城镇废弃地的利用等手段。在城镇中修建绿地以改善城市的微气候,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在开阔地带栽种密集的防护林以保护城市边缘不受不利气候条件的侵蚀。因此,在制定设计任务书的时候,指导教师就应充分考虑绿色设计的要求,根据不同课程设计题目的训练目标,合理地选择基地的地理位置,综合考虑基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包括所有场地、场所、场景的特征。规划布局是建筑节能设计的一个重要方面,老师应指导学生从分析气候条件出发,将规划设计与节能技术、能源利用有效地结合起来,使采暖地区建筑在冬季最大限度地利用日照等自然能采暖,减少热损失;使炎热地区建筑夏季最大限度减少得热和利用自然条件防热。在平面布局的过程中有些学生片面追求构图与形式,指导教师应提醒他们综合考虑建筑布局、建筑朝向与间距、建筑采光与通风等因素。

2.2平面设计与形体组合

建筑平面形式对建筑能耗的影响很大。通过墙壁、屋顶和地板最大限度的共享,减少建筑结构的热量损失。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筑平面组合应充分体现当地气候特点,炎热地区建筑平面宜舒展开敞以利于加大通风量;采暖地区平面应集中布置,以减少外墙面积有利于节约采暖能耗。许多学生在平面设计的过程中,为了追求形式的丰富感,可能会处理很多凹凸进退转折分割的体形,造成建筑外墙表面积增加,建筑传热耗热量增大。这一过程中,老师应正确引导学生处理好造型与节能之间的关系,既要兼顾造型的美观与创意,又要考虑建筑的节能需求。设计中建筑的进深不要太大,必要时增设天井,并利用天井来促进以烟囱效应为基础的自然通风。栽种植物来改善建筑四周的微气候。指导教师应帮助学生去理解,天井、空中花园、绿化带等元素的出现,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形式上的需求,而更是承载了一定的技术功能。

2.3立面设计与材料的选用

在立面与造型设计的过程中,学生常因缺乏对窗地比、建筑遮阳、外门窗节能等概念的理解,为了追求建筑的纯净感、轻盈感、通透感,过度地选择玻璃幕墙作为外墙材料。指导教师应给他们补充这些相关方面的材料与构造知识,有助于他们利用开窗形式、幕墙形式、遮阳构件等技术手段,找到进行立面和造型设计的有效方法。设计过程中,还应考虑到外墙保温层、外墙材料构造方式等因素可能会对立面造型带来的影响。

2.4材料与能源

虽然建筑学专业学生的课程设计最后图纸深度通常只要求达到方案深度,但老师亦可在设计过程之中,指导学生综合考虑材料与能源的选择。因为材料与能源选择一定程度要也会影响到建筑的形式与造型。设计过程中应最大限度使用可再生能源,特别是清洁的太阳能和风能。不论结构材料或表皮装饰材料,应选用具有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优良的环境协调性的材料,或选用能够改善环境的生态环境材料,即在原料采取、产品制造、使用或者再循环以及废料处理环节中对地球环境负荷最小和有利于人类健康的绿色材料。因地理位置因素,我校建筑学专业指导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尝试就地取材采用地方材料,如重庆地区常见的砾石、条石、鹅卵石等进行立面设计的创作与探索。

3结语

建筑业论文第9篇

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和开放,建筑企业所追求的目标不仅是质量好、工期短、业主满意,同时还追求投入少、产出大,企业获利丰厚的建筑产品。但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承发包交易中过度向发包人倾斜,承包人处于不利地位,承担过多的法律风险,如合同条款风险、安全风险、工期风险、资金风险等等,一旦风险发生,损失是巨大的。一些建筑企业因为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运用法律手段管理项目,不能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往往容易被牵着鼻子走,在出现法律纠纷后又不知所措,不仅造成巨大损失,企业的名誉、形象也受到严重影响。为此,建筑企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懂得并能熟练运用法律进行风险控制是大势所趋,也是势在必行。本文将对我们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易发生的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进行分析,进而探索在工程管理中如何有效运用法律对风险的控制。

一、必须明确建筑法律关系及其重要性

(一)什么是建筑法律,建筑法律关系。广义的建筑法律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它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狭义的建筑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本文中的建筑法律是指广义的建筑法律。建筑法律一般属于行政法或经济法范围,调整工程建设活动和建筑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另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有时也能成为建筑法律的一部分。

建筑法律关系即建设关系,就是发生在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如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建设活动中的合同关系,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二)建筑法律的重要性。众所周知,法律作为人类社会一个重要的调节手段,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无处不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建筑活动不同于一般生产活动,耗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生产场地移动,生产条件艰苦,社会影响广泛,与人民生命财产相关。《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从投资体制、价格政策、市场机制等多方面予以保障,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为建筑业深化改革,振兴发展,发挥支柱产业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条件。有利于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管理,依法行政,规范承发包行为,建立健康、效能、有序、统一的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虽然我国用以调整建筑关系的法律还不完备,但在对现实案例的分析来看,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学懂用精建筑法律,对加强施工管理,创造工程效益,减少法律纠纷带来的损失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项目管理中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

我们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与国家行政机关、发包方(业主)、中介机构、金融机构或其它经济实体的业务交往活动,主要靠法律来调整。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若不注重法律的作用,潜在的法律风险就会会愈积愈多,法律纠纷也会接踵而至,不但耗费我们大量的人力物力,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建筑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下面就简要谈谈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一些易潜伏的法律风险。

(一)、对国家制定的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某些条款进行合意,意思表示一致后可以达成和约。同样,建筑法律关系中,由于建筑标的涉及公共利益甚至国家安全,建筑关系各方都要受到国家许多强制性法律的约束。国家用以调整建筑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立项、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工程安全质量标准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建筑关系各方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订立各种合同。建筑企业若对国家建筑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就有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对合同订立把关不严。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一切风险的源头,如果合同“先天不足”,势必会造成项目实施中的被动。合同签订后发生的许多问题,如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款拖欠问题、原材料价格问题等,大多与当初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时把关不严有关。

1、资信审查不到位。在订立工程合同前,对合同相对方(不论是发包方还是劳务方)的资信审查是必须的,也是基础性的工作,这一点,我们大多数建筑企业还是相当重视的,但迫于竞争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做到仔细审查。发包方资信的瑕疵可能会导致我们不能及时得到应得的工程款,劳务方的资信瑕疵可能使我们不能有效管理劳务队伍,工程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等。因对方的资信不良而造成法律纠纷,我们始终都是受害者。

2、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忽视特别条款。大多数承包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就工程承包范围、价款、工程款支付、工期、质量等级达成一致后,通常的做法是套用一个现成的标准合同文本,或在当地普遍适用的合同示范文本上填空并签字。实际上这种做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十分不利的,为今后维权埋下了重大隐患。当然,这并不是说以示范合同文本为基础设立合同毫不可取,而是此中存在一个针对具体项目设定特别合同条款的问题。无论合同示范文本或现有法律规定,都是在考虑了一般工程承包活动中共性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所作出的原则规定。在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中,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结合个案实际对其加以细化和补充,往往造成签订的合同漏洞多、争议多。另外,对于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的项目,合同中如果不对这种特殊性作出必要的考虑,就难以顺利履行,引发争端的概率就会增多,而且会加大解决问题的难度。

3、付款条件不明确。若付款条件不明,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难以证明,则容易成为维权障碍。如在一些分包合同纠纷案例中,分包合同约定质保金的支付以总承包商取得业主出具的合格证为前提条件。分包商施工完毕后,虽单项工程已经竣工,整个工程甚至也已投入使用,但总承包商一直以未取得业主出具的合格证,质保金的付款条件尚未成就为理由,拒绝向分包商支付质保金。

4、盲目采用低价策略。一些建筑公司为了能够在招标中中标,采取低价投标策略。但是在实际施工中,因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建筑公司感到工程利润空间较小,便与发包方协商调整合同价格,要求多支付工程款。这便很容易被发包商以建筑公司意图变更合同行为的违法性,到法院得到法庭的采纳。非但建筑企业的正当权益得不到维护,还还会被追究违约责任。

5、被业主拖欠工程款。被业主(建设方)拖欠承包工程款(包括垫资款)等各类资金已是目前建筑企业面临着的一个重大经济问题,造成拖欠的因素很多,主要原因有:一是建设单位的行为不规范。许多建设单位把拖欠承包工程款作为经营手段,通过拖欠承包工程款把大量风险转嫁给建筑企业,导致拖欠问题日益严重;二是由于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管理密集型行业,门槛较低,造成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情况十分严重,市场供求的失衡导致了业主和承包商的市场地位不平等、交易条件不公平,形成拖欠。三是一些建筑业企业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工期的拖延,有的还发生了质量隐患,引发了合同纠纷,给建设单位拖欠承包工程款提供了借口。

(三)在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除了上述在订立合同中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的情形外,在履约过程中有许多潜在的法律风险,如:项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效力;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在合同中怎样有效设定特别生效条款或承包方式;工程窝工状况下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围;工程停建、缓建,中间停工时的退场、现场保护、工程移交、结算方法和损失赔偿范围;工程进度款拖欠情况下的工期处理;工程中间交验或建设单位提前使用工程部分的保修问题;合同外工程量的计价原则和签订程序;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延期情况下的工程结算程序和法律责任;工程款结算的具体程序等等。

三、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中如何有效进行法律风险的控制

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风险很多是众所周知的。我们不能左右市场风险、自然灾害、政策风险等给我们建筑企业带来的潜在危险。但是我们建筑企业自身有能力通过自身努力来减少甚至化解风险因素。其中在项目管理中加强法律手段的运用,维护建筑企业正当利益、减少法律纠纷,就是重要的方法。

(一)以法律武装建筑企业。近年来建筑企业的法律纠纷的代价是沉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其原因就是我们建筑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律、不懂得运用法律。前车之鉴,我们要以法律武装自己,运用法律避免法律风险,保持施工正常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做到:一是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律的宣传教育。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法律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法律讲堂,着重对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企业整体法律意识和知识。二是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企业法务人员,条件成熟可以组建企业法务部门,专门处理公司法律事务。三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行使监督职能,要对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有可能产生法律风险的领域加强过程监督,主要是运用法律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等方面进行事前监督,更好的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

(二)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是双方履行义务的重要的书面依据,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最重要的证据,一场官司的输赢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决定了,所以说“官司打得好,不

如合同签得好”所谓合同签得好是指合同条款约定明确,双方意思表示清楚,文字内容无歧义。而我们的具体业务人员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往往凭借自己的理解和经验参加合同的谈判和拟订,再加之合同双方一开始合作时关系都比较好,往往在一些问题上抹不开情面不好意思较真,所以难免有考虑不周和失误之处。发生纠纷打起官司来就很被动,最终吃亏的还是我们。因此必须把好合同签订关。如何把好这一关,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利益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放弃权力等于自残,合利则动,背利则滞,是我们任何建筑企业都应坚持的原则。业主与承包商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所坚持的最基本原则。授标后商签的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可以以法为据、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业主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承包商权益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风险较少,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实现承包商签订一个有利合同的目标。

2、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让熟知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签合同,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证。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3、多方面严格把审查关。尤其是要审查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等等。

4、善于合理分配潜在的条款风险。在策略安排上,施工企业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承包方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切忌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否则,合同履行中业主就有可能引用所谓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方的损失拒绝补偿,并应用免除条款对其拒绝付款推卸责任,承包方将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5、谨防发包方设置软条款。软条款是指合同一方掌握关键权力,另一方能否顺利履行,取决于掌握关键权力的一方,该条款对于弱势一方而言即为软条款,软条款实质上就是合同陷阱。比如,合同不规定发包方审核工程量的期限和批准付款的期限,开工日期过于刚性,顺延工期的条件过于苛刻等。工程合同是一种特别需要双方相互协作的合同,对发包方的任何一项协作内容,如果不规定期限,就有可能成为工期索赔的陷阱。另外,工程内容和范围如果不明确,也有可能成为工期索赔的陷阱。

6、合同的一切内容必须书面化。一字千金,而非一诺千金。双方商讨的结果,做出的决定,或对方的承诺,只有写入合同,或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算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三)履行合同时依法维权。

1、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设合同金额大、周期长、内容多、法律关系复杂等自身特点决定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加强合同管理,可以尽可能的消除隐患,减少纠纷的发生,但不可能杜绝纠纷。所以,任何工程发生纠纷都是正常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在纠纷发生前以及纠纷发生后提高防范意识,争取占据有利主动的地位,最大限度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在履行合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公司相应的管理职能部门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有防范意识,要恪守职责,勤勉谨慎,小心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和工作职责。

2、管好签字的人和笔。我们一定要教育和管理好我们派出签字的人,他们手中的笔重千斤,他们签的字值万金,他们在工程上所签的一切文件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字一定要慎重,决不可签人情字、糊涂字。采取的最好是将工程中签字的权利相对集中,签字需要授权,没有经授权就不能签字,并且签字的人根据工作需要越少越好,这应当形成我们建筑企业的一项制度严格执行。

3、不轻易承诺或被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往来,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切不可以轻信对方口头表态和承诺,凡是口头上承诺而又拒绝采用书面形式的,一定是不可靠的,也是日后产生纠纷风险的所在。同时,要坚持原则,不能轻易表态或承诺,更不可以随便给对方出具涉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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