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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会计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8 15:35:08

资产会计论文

资产会计论文第1篇

在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我国全面接受资产减值观念,它是这次会计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资产减值会计的产生、发展及其基本作用,从而更好地利用它为会计报表信息使用者服务。

在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时,我国的会计制度中第一次明确地接受资产减值的观念,允许所有企业针对应收账款这一流动资产项目计提减值一坏账准备,但政府对计提幅度给予了较严格的限制。这是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的发端。那么,当时为什么会接受资产减值这一观念呢?这与当时的时代背景和实际情况有着深刻的联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品经济发展日益深入,到20世纪90年代初,企业间出现大量“三角债”,企业会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余额越来越大,而且部分企业甚至包括部分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已破产或事实上到了难以维继的程度,企业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受到质疑,其余额也就不再真实,这些已严重影响到企业日常生产经营。1993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加大,经营困难、破产倒闭日益频繁,使得企业的应收账款实际上总有一部分收不回来。根据谨慎原则,所以接受了资产减值观念。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发展,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成为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而我们却发现企业会计报表报告的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实际价值不符的现象日益严重,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投资者决策判断,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扩大计提资产减值的范围与幅度,消除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实际价值不符的现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使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资产更符合资产要素的定义,体现了客观性的原则,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会计期末资产的价值,降低会计报表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风险。我国于1997年和2001年在适用于股份公司尤其是针对上市公司的会计规范中,分别将计提减值的范围由1项资产扩大到4项资产(分别是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又由4项资产扩大到8项资产(分别是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无形资产),至此计提减值的范围已覆盖会计报表中主要资产项目。资产减值计提幅度也从由政府严格限制逐步过渡到由企业根据相关标准自行判断,满足了企业自身发展和会计报表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从上述历史背景的回顾可以看出,资产减值会计的产生与发展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蓬勃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本文认为,市场经济为资产减值会计提供了产生与发展的环境,独立、自主经营的企业为资产减值会计提供了执行主体,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为资产减值会计提供了实施的可能。从会计理论方面,关于资产这一会计要素的界定为资产减值会计提供了理论依据。在新《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定义是:“资产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在每一会计期期末,用该项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为该项资产估价,发现预期经济利益小于资产账面净值,即可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反映这一现象。所以,资产减值会计是为满足会计报表信息使用者准确了解企业资产实际价值服务的,它是以“决策有用论”这一会计目标为导向,而不是以“受托责任论”为导向的。

下面以新《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固定资产项目的规定为例来作一说明。按“受托责任论”这一会计目标的要求,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应说明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要求了解的会计信息应尽可能地精确与客观。从会计计量属性来看,固定资产项目运用历史成本计量才最客观、最精确。因此,它倾向于要求采用历史成本反映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而“决策有用论”这一会计目标是以满足会计报表信息使用者决策的会计信息需求为宗旨,要求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只要某个项目的价格或价值变动能够可靠地予以计量,且对决策具有相关性,就应当确认有关价值的变化。对决策最有用的会计信息就是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因此,它更倾向于要求会计报表能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所以通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实现这些要求。

新《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如下:

1.总体要求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当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2.计提范围

“企业所有固定资产”。

3.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

4.计提金额

企业根据固定资产是否出现以下迹象自行判断计提金额。

(1)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已经大幅度下跌,并已远远低于账面资产的价值。

(2)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已经发生损毁。

(3)其他迹象表明资产预期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已远远低于原有的估计。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可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③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④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⑤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5.计提基础

按固定资产单项项目计提。

企业根据上述规定应当在会计期末时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进行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作为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会计报表信息使用者通过会计报表披露的信息就可以了解企业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目前,新《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项目的抵减项目有两项: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两个抵减项目分设的原因及两者是否可合并成一项反映,存有相当争议。本文认为两者分设是必须的,不能合并成一项反映。两个抵减项目的存在是满足不同方面信息需求的产物。计提折旧是为了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确切地讲是为了反映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损耗。遵循的是会计要素计量确认的一般要求——配比原则。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反映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即为了会计报表信息使用者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实际价值。遵循的是一种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要求——相关性原则。因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核算有着不同的理论基础,满足不同的目的和核算要求。两者必须相互独立地存在,不能混同。从对固定资产项目计提减值的分析可以看出资产减值会计在财务会计中是必需的且日益重要。目前实施的资产减值会计迫切要求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摈弃旧观念,积极、充分地了解资产质量方面的信息,与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合理确定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而遵循相关会计规范,确定资产减值,为会计报表信息使用者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

参考文献

资产会计论文第2篇

关键词:资产减值;确认;计量

为了使资产能真实地反映企业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力,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此规定明确要求企业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委托贷款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简称“八项准备”。为进一步搞好这项业务,我们应当深刻体会资产减值的实质内涵、准确把握其确认与计量的原则及其账务处理的方法等,同时进行积极的研究与探索。本文仅就资产减值会计理论的几个核心问题谈些看法。

一、资产减值会计的经济实质

资产是会计的重要要素之一,几乎所有的会计要素都直接或间接与其相关。我国《企业会计制度》采用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的概念,对资产的定义进行了界定,“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按照资产这一特征,不具备可望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资源,则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也不能作为资产继续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其实,会计学意义上的资产,与经济学意义上的“财富”、“资源”等概念有着极深的渊源,其真正的价值在于目前及未来利益。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就把财务会计的重心由利润表转向了资产负债表。虽然,这一定义是否完全适用于“会计学”,仍然存在争议,但是,它概括了资产的本质,应该说比较符合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因为,从一个持续经营的企业来说,它持有资产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获得未来的经济利益(葛家澍,1996)。从理论的角度讲,如果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那么,当企业的账面成本高于该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时,会计记录一笔资产减值损失是合理和恰当的,这就是资产减值会计的经济实质。

二、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起点

研究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起点,必然要与会计观相联系。目前世界范围内存在两种主流会计观:即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认为,管理当局是委托人授权控制其部分财产资源的受托人,管理当局不但负有诚实地管理好委托人资产的责任,而且负有为委托人的利益全力以赴开展经营活动的责任,这些责任就被称为受托责任。在受托责任观下,它要求资产计量从信息提供者的角度出发,尽可能客观、可靠、精确。在这种观念下,资产计量倾向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强调最后利润数据的确定。目前德、日等国基本持会计受托责任观。

决策有用观是建立在美国公司治理结构基础上的。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信息主要为市场投资者服务,现在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利用财务报告数据,通过各种评估模型来分析公司的内在价值,评估投资者的风险程度,从而做出投资决策。这种观念下,资产计量要求采用有别于历史成本的多重计量属性,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对信息的精确性没有严格的要求。资产减值会计试图用价值计量代替成本计量,并将账面金额大于价值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或费用。如果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是企业价值的函数,那么,资产减值会计应该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因为资产减值会计力图为资产的真实价值提供量度。一般认为,资产计量越接近其真实价值,越有助于信息使用者的投资决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以为,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起点为决策有用观,其目的在于通过提供资产价值的信息,向现在的和潜在的投资者提供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等决策相关的信息,而不在于向所有者报告受托责任。2000年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定义,采用了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法,这表明了我国有采用会计决策有用观的趋势。

三、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

是否确认资产减值,这涉及到确认标准的选择问题。目前主要有三种标准,即永久性标准(permanentcriterion)、可能性标准(probabilitycriterion)和经济性标准(economiccriterion)。

1.永久性标准。是指只对永久性(即在可预见的未来不可能恢复)的资产减值损失进行确认。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永久性标准可以避免确认暂时性减值损失。反对者认为,永久性标准不符合“资产是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一定义,且暂时性减值和永久性减值难以界定,有可能促使管理者当局故意递延减值损失的确认。笔者更倾向于后者,因为,会计总是充满了不确定性,充满了判断和估计,要想在会计报告中剔除不确定性是不可能的,而主要立足于未来的减值会计尤其如此。因此,永久性标准不适用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

2.可能性标准。是指对可能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确认。其目的在于与历史成本框架保持一致并避免确认不必要的减值损失。美国等一些国家的做法是,确认与计量的基础不一样,确认时使用未来现金流量的不贴现值,计算时使用公允价值。因此,如果未来现金流量的不贴现值大于账面价值,那么,即使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也不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由此可能导致资产价值的高估。

3.经济性标准。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发生的任何资产减值进行确认,即只要发生减值(如当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时)就予以确认,确认与计量采用相同的基础。由于经济性标准在估算在用价值、确定可收回金额时已考虑各种“可能性”因素,因而不再要求对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mpairmentofassets)》广泛采用了这一标准。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未明确规定应用的标准,但从相关条文中可以看出,三种确认标准都有,只是不同种类的资产确认标准有所侧重而已。如《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使用了可能性与经济性相结合的标准,一方面将确认基础与计量基础统一,都使用可收回金额,另一方面又不要求对可收回金额进行贴现。笔者以为,如果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如果资产减值可以可靠地计量,并且提供相关的信息,那么,资产减值确认的最佳标准应是经济性标准。同时笔者认为在确认资产减值时还应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即折现因素。因为当企业确认资产已经发生减值时,企业将决定是继续使用该项资产还是将其予以处置,从理性的角度出发,企业应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如果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那么,现金流量相等但分布时间不一致的两项资产,将在资产负债表中以相同的金额反映,但事实上它们的市场价值是不同的,因为市场上所有的理易都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当然,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可能性标准较经济性标准更节约,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性标准也是可供选择的一种标准。

四、资产减值会计的计量

会计理论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会计计量,而会计计量的关键在于计量属性的选择,目前有关资产减值计量的属性主要有:现行成本或重置成本、现行市价、销售净价、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在用价值)、公允价值、可收回金额。与历史成本不同,现行市价、销售净价、可变现净值、在用价值、公允价值都属于“贴现值”的范畴。现行市价反映了市场对该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期;而在用价值反映了企业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公允价值主要指现行市价,如果该资产没有市场价值,则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期权定价模型等方法确定的价值代替;销售净价和可变现净值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相似的,主要指现行市价扣除处置费用后的余额,有时候,可变现净值还可表示为预计售价减去必要的处置费用。对于可收回金额,不同的国家给予了不同的解释,美国认为可收回金额就是指公允价值;英国把它定义为可变现净值与在用价值孰高;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将其解释为销售净价与在用价值孰高;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中,可收回金额的实际含义为未来现金流量的贴现值。

从纯理论的角度来说,“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最理想化的计量标准,但其计算相当困难,或者说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因此,目前资产减值会计实务中会计计量主要采用上述中的其他计量标准,且应区分不同资产进行选择。

1.货币性资产

对于货币性资产,笔者以为,可以选择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等作为其计量标准。一般而言,现金、银行存款不需考虑减值,除非有证据表明,银行存款的收回存在疑问。对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可按预期可收回金额扣除不能收回后的差额计量,这主要是出于其风险因素的考虑,而且由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收回时间较短,贴现因素影响不大,按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可忽略其时间价值因素。对于短期债权投资,通常可按现行市价作为其计量标准。

2.存货

一般来说,存货可以按照可变现净值作为其计量减值的标准。但使用“可变现净值”计量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存货能容易地以已知价格出售;(2)追加成本已知或容易估计。如果不能获得一个满意的市场参照物,或者追加成本很难估计,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将会有困难。原材料、半成品等以使用为目的的存货有时可能属于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可按现行成本(重置成本)等计量,这样,至少可有助于投资者对未来现金流出的评估。

3.权益性投资

权益性投资包括短期权益性投资和长期权益性投资,对于短期权益性投资,笔者以为,可以选择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等作为其计量标准;对于长期权益性投资,应区分是长期持有还是准备处置,如企业准备长期持有,可选择公允价值或可收回金额作为其计量标准,如企业准备处置的,则可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4.固定资产

与长期权益性投资类似,固定资产也应区分是长期使用还是准备近期处置,对于企业准备长期使用的固定资产,可采用公允价值或可收回金额作为其计量标准,对于企业准备近期处置的固定资产,可选择销售净价等计量标准。

5.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计量标准的选择可参照固定资产,对于企业准备长期使用的无形资产,可采用公允价值或可收回金额作为其计量标准,准备近期处置的无形资产,可选择销售净价等计量标准。

目前,关于资产减值的确认与计量标准众说纷纭,每一标准都有其存在的价值,也都有缺陷,如何切合我国实际进行取舍及做进一步的研究,这是摆在我国会计理论界的一道课题。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与计量在第五节《资产减值》中做出了统一的规范,实现了从按稳健主义进行计价的历史观点向按未来经济利益进行计价的转变。但从我国会计人员操作实务水平及建立高质量会计准则体系的目标出发,笔者以为,在我国制定专门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是十分必要的,我们期待资产减值会计准则能尽早出台,从而有助于保持资产减值会计核算方法的一致性,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五、关于资产减值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1.资产减值会计对信息可靠性的影响

如前所述,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起点是“决策有用观”,其目的在于向现实的和潜在的投资者提供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等决策相关的信息,而不在于向所有者报告受托责任,显然,资产减值会计更注重信息的相关性,从而影响信息的可靠性。主要表现为:

(1)资产减值会计多种计量属性的可选择性,降低了信息的可靠性。资产减值会计为了实现“决策有用观”的会计目标,在历史成本原则下,对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进行了修订,采用的是多种计量属性,而不同的计量属性对会计信息相关性与可靠性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差异。

(2)资产减值会计较大的职业判断性,影响了信息的可靠性。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很多规定,在执行时往往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复杂的职业判断,而职业判断的主观性必然影响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如制度规定,短期投资的市价、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委托贷款的可收回金额等计量标准是企业确认资产减值的基础。其中,“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等的确定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专业人员的主观判断。“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估计销售费用后的价值。这其中的几个估计数难免存有主观因素。“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计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需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现金流入量和贴现率,这更具有不确定性。尤其是后新增的四项减值准备涉及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估价,资产计量的难度更大,甚至大大超出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除非寻求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评估师的帮助,否则很难得出恰当的资产减值标准。此外,由于各项减值准备的计提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指标,在目前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较大的利润调节空间,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3)资产减值较强的会计政策可选择性,影响了信息的可靠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不够明确,企业具体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弹性较大,这在应收账款和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上表现尤为突出。

应收账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可由企业自行确定,主要有销货百分比法、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且提取比例由企业自定,因而有较强的机动性。由于不同的估算方法和不同的坏账损失百分比计算出的财务结果不同,这就为企业运用方法的灵活性进行利润操纵提供了方便。此外,《企业会计制度》还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但并未明确集团公司内部企业的应收账款是否计提坏账准备,而内部往来计提坏账准备与否,对企业损益的影响很大。

短期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运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对短期投资进行期末计价时,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单项投资、按投资类别或按投资总体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重较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由于按投资类别或按投资总体计提跌价准备会抵销一部分跌价损失,因此按单项投资计提短期跌价准备最为稳健,利润最保守。但究竟选用哪一种,制度未予明确。

2.提高资产减值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设想

(1)适当限制企业对会计政策的选择权。目前,由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准则的不完善以及会计信息市场的不完备,会计政策选择权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国外研究也表明,赋予企业一定的会计弹性,便于企业通过专业判断和会计选择向市场传递公司的特有信息,从而可以降低准则的实施成本。应该说,《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资产减值政策的规定是对会计基本理论的具体运用,也是我国加大会计改革力度,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具体体现。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发展相对滞后,市场主体(无论是上市公司或是投资者)还很不成熟,在这种还很不成熟的市场上,实施一种成熟市场的会计制度,可能成本很高。许多有关上市公司实证研究结果也发现,大多面临“报表”压力的企业并没有正确运用《企业会计制度》赋予的会计选择权,而是将其视为操纵利润的机会,违背了资产减值会计规定的初衷,造成了股票市场资源的错误配置。因此,笔者尽管不主张简单通过消除会计政策选择权,以求得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但仍然认为,目前准则制定部门应谨慎确定企业的专业判断范围,适当限制企业对会计政策的选择权。

(2)加大对企业会计选择权的监管力度。由于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的稀缺资源仍然主要依据政府对上市公司“报表业绩”进行配置,这就难以避免许多公司在无法通过“实际业绩”实现“报表业绩”,从而丧失资源配置的资格时,往往利用会计政策选择权重组“报表业绩”,以实现其在股票市场上的再筹资。因此,证券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会计选择权的监管力度,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强制上市公司披露因会计选择对利润的影响程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3)强化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审计。由于资产减值准备通常是被审计单位依据有关因素作出的估计,存在较大的利润操纵空间,发生错报的风险较大。因此,为评价被审计单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准确性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此外,为了规范资产减值审计,笔者以为,应在已颁布的《资产减值准备审计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相应的独立审计准则,明确各项减值准备的具体审计程序,以最大限度通过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遏止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Z].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Z].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3]周忠惠,罗世全。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会计研究[J].会计研究,2000,(9)。

[4]葛家澍。市场经济下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

资产会计论文第3篇

资产的概念是会计学最重要的概念,现行的准则定义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它具有以下特征:(1)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2)资产应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3)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资产的定义主要有四种观点。

1.1未消逝成本观

未消逝成本观是对资产性质的早期描述。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佩顿和利特尔顿在《公司会计准则导论》(anintroductiontocorporatestandard)(1940)中明确提出了未消逝成本观。他们认为:“成本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中已经消耗的成本为费用,未耗用的成本为资产”。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资产是营业或生产要素获得以后尚未达到营业成本和费用阶段的那部分余额,是成本中未消逝的那部分余额。显然,这种观点同历史成本会计模式是密不可分的。它着重从会计计量的角度来定义资产,强调了资产取得与生产耗费之间的联系。

1.2借方余额观

资产定义的借方余额观是由美国会计师协会(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的前身)所属的会计名词委员会在其颁布的第1号《会计名词》(1953)中提出来的。该公告认为:“资产是由借方余额所体现的某种东西。这一借方余额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或规则从结平的各账户中结转过来的,前提是这一借方余额不是负值。作为资产,它代表的或者是一种财产权利,或者是所取得的价值,有的则是为取得财产权利或为将来取得财产而发生的费用支出”。这一认识的基本特征是将资产视为借方余额的体现物。据此,不仅借方余额所体现的应收账款、存货、设备、厂房等要确认为资产,而且由借方余额所体现的递延费用等项目也可以确认为资产。显然,这种观点只是从会计结账技术的角度来理解资产,很难说是在描述资产的性质。

1.3经济资源观

经济资源观是关于资产定义的颇具影响的一种观点。1957年,美国会计学会发表的《公司财务报表所依恃的会计和报表准则》中明确指出:“资产是一个特定会计主体从事经营所需的经济资源,是可以用于或有益于未来经营的服务潜能总量”。对资产的这一认识,第一次明确地将资产与经济资源相联系,虽然它并未正面提到无形资产的内容,但这一定义至少可能将无形资产包纳其中。另外,它也明确了资产与特定会计主体之间的关系,即特定会计主体能够借助资产业从事未来经营。1970年,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的第4号公告中提出了一个资产定义:“资产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企业经济资源,资产也包括某些虽不是资源但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递延费用”。这一定义虽然明确指出资产的实质是经济资源,接受了“经济资源”这一新认识,但它却认为,经济资源应否视为资产,取决于公认会计原则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这就把资产的实质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之间的主从关系颠倒了。

1.4未来经济利益观

目前比较流行的资产定义体现了未来经济利益观的观点。1962年,穆尼茨(moonitaz)与斯普劳斯(r.t.sprouse)在《会计研究论丛》第3号——《企业普遍适用的会计准则》这一文献中明确提出:“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已经由企业通过现在或过去的交易获得。”现在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6号(sfacno.6)中提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未来经济利益观认为,资产的本质在于它蕴藏着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对资产的确认或判断不能看它的取得是否支付了代价,而要看它是否蕴藏着未来的经济利益。在现实中,虽然成本是资产取得的重要证据之一,而且成本还是资产计量的重要属性,但是,成本的发生并不一定导致未来的经济利益,而未来经济利益的增加也并不必然会发生成本,例如,业主投资、接受捐赠等。所以,未消逝成本观将未耗用的成本看成是资产,视资产为成本的组成部分,是不切实际的。而经济资源观强调资产的经济资源属性,把一些不是经济资源但有助于实现未来经济利益的或减少未来经济损失的项目如某些备抵项目排斥除在资产之外。未来经济利益观则将这些项目合乎情理地包括在资产之中。因此,我们说未来经济利益相对于其他观点来说更加全面、合理。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种定义突出了以下特点:

(1)资产的经济属性即能够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利益,这也是资产的本质所在。也就是说,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要成为资产,必须具备能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2)资产的法律属性即必须是为企业所控制,也就是说,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能可靠地流入本企业,为本企业提供服务能力,而不论企业是否对它拥有所有权。

2不同的计量模式体现出资产的不同属性

计量是指会计要素量化的过程和方法。也就是对资产加以量化表述的理论依据与具体方法。它涉及到计量属性与量度单位的选择。计量属性解决“计量什么”,而计量单位解决对选定的计量属性“用什么计量”。计量属性与计量单位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计量属性是内在的,根本的问题,计量单位是外在的、形式的问题,计量单位的选择随计量属性的变化而变化。由于不同的计量模式体现出资产的属性不同,会造成资产的价值差异较大。因此,根据资产的定义、属性选用恰当的计量模式计量资产的价值就尤为重要,它不仅仅在于是否能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而且还影响到其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有用。现行的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成本;现值;公允价值;摊余成本。目前,主要运用的会计计

量模式主要有四种: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公允价值、现值。

(1)历史成本法体现资产的属性是资产投入价值,即过去形成资产投入的成本或者费用作为资产的价值。其弊端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产率的提高,名义货币发生变化的话,从根本上动摇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基础;(2)重置成本法计量模式表现出资产的属性是资产重置价值,即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3)公允价值计量法体现资产属性是资产交换价值,即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4)在现值计量模式下,资产的属性体现是资产在用价值,指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折现的金额。从现行的资产定义来看,现值计量模式最符合资产的定义及属性。

3现行的计量模式与资产定义、属性之间的矛盾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一方面体现了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的趋同更近了一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机遇;另一方面,其巨大的变化给传统的会计模式带来了强烈的冲击,公允价值的应用就是其中一例。在38项会计准则中,有近50%的准则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无疑成为了新会计准则实施中的焦点之一。目前,对于公允价值的认定主要采取以下方式:(1)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则以该价格为标准确认的价值即为公允价值如果资产交易或负债清偿的标的存在着活跃的、公开的交易市场,在市场综合因素的影响和行业规范的制约下,其交易价格的形成基本符合“公平、熟悉、自愿”的前提,因此具备“公允”的要求,可以作为公允价值的确认标准。这种公允价值的获取途径是比较便利和直接的,并且易于交易方接受并获得关注者认可,可以说是公允价值确认的理想状态。(2)不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则在多方询价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或由评估机构评估,作为确认公允价值的基准如果资产交易或负债清偿的标的不存在活跃的、公开的交易市场,可以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搭建相应的数据模型并选用适当的参数,参照各方询价因素,结合现金流量折现、期权定价等方法确认公允价值。(3)不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交易标的也不适宜进行评估,并且进行多方询价存在困难的,可以参考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作为确认公允价值的基准在这种方式下,同类交易标的价格无法由市场直接获得,因此只能用类比的方式,采集同类交易价格,作为估值的依据。这样,如何选择确定同类交易就成了公允价值确认的关键。同类交易不仅要求选取物与标的具有物理上的同质性,同时其实施载体各要素也应具备可比性,比如期望现金流、期限等。这样,现行会计计量模式是一种以公允价值为主体,多种计量模式并存的混合计量模式,因此,体现出资产属性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历史成本、重置价值。也有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现值等。而现行的资产定义为,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其本质特征“未来经济利益”,因此,资产的价值不是以企业现有的资产为基础,也不认可投入成本,决定资产价值取决于未来持续的现金流及盈利能力,根据资产的属性其计量模式就是现值,因为只有能现值反映企业未来的产出,最恰当地反映未来经济利益的计量属性。其他的计量模式均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及属性,只有在这一属性无法满足可靠性和可验性的要求,在具体会计实务往往是从投入成本的角度考虑,采用其他的替代计量属性,但也要求排除人为估计等因素干扰,客观、真实的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这就进一步说明了现值是资产真实价值的最近似的反映。不同方法对资产计量的结果都是对资产现值的代替。因此,根据资产的属性采用的计量模式应该是现值或者是以现值为代表的现值混合计量模式。而不是现在采用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4资产概念的重新定义

由于企业的资产形态千差万别,资产的特性各有不同,因此现行的资产概念的局限性日益凸显:(1)现行的资产定义不能反映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企业的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现行资产的属性仅对有形资产进行了反映,而对在企业经营起着重要作用的无形资产去未予反映,主要是因为1.无形资产难以用货币明确计量;(2)现行资产观认为资产都应该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的。即使企业拥有了某项未来经济利益,如果没有明确的交易或事项,也不能确认为资产。这使得自创商誉被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从而使企业的无形资产未能得到真实的反映。换而言之,现行会计计量仅反映有形资产价值或企业整体资产的一部分。因此,提供的相关信息无用。特别需要说明,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新经济时代已经到来,企业的类型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传统企业主要制造业为主,以生产、销售商品为经营方式赚取利润,资产形式主要是有形资产;而知识类企业主要以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获得利益,一般不进行生产、制造,其资产形式主要以无形资产为主,表现在:品牌、经营理念、管理制度、营销方式、人力资源等,以微软、思科、搜狐、网易等信息技术为代表企业,其无形资产是企业的核心资产,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的价值日趋重要,如按传统会计理论计量这类企业资产价值大打折扣,使企业的内在价值未能得到完全的反映。因此,我们认为,自创的无形资产必须要计量;(3)现行资产的概念不能完全反映资产的本质特征。企业资产形态尽管千差万别,但从发挥作用来看,可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直接创造企业的未来经营利益,即未来的现金流入,而非经营性资产一般不产生现金流入,甚至是现金流出,因此,如果用现行资产概念度量非经营性资产的话,从理论上讲,非经营性资产不是资产,则与资产存在的实际状态不符;如果用现值计量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的话,则非经营性资产会出现负数,显然不符合资产逻辑。因此,对非经营性资产不能用现值计量,对应的资产属性则不是未来经济利益,而是它的服务作用和其提供的利用的功能,因此其计量的方法应根据资产的不同属性采用不同的方法予以计量,由于资产在不同时点上具有不同的价值差异,不同时点上的资产不具有可比性、可加性,因此,对于采用历史成本法计量的资产价值,应采用技术方法折算出时点价值,从而保证资产的可比性、可加性。从这个意义上讲,现行的资产定义应予以修正为:企业过去的形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服务利用的资源。其具有以下特征:(1)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服务上利用;(2)资产应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3)资产是由企业过去形成的。它的优点在于:(1)扩大了资产的范围。修正后资产概念的范围包括企业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客观地反映了企业整体资产价值;(2)修正后资产概念的本质特征包括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其形成的计量方法可以采用多种计量模式,从而形成了以现值计量方法计量经营性资产,用其他计量方法计量非经营性资产的现值混合计量模式,解决了现行的一种资产属性采用多种计量模式反映的弊端,修正后的资产观认为,资产的概念应依据资产在企业的本质特征及功能予以反映,对能创造未来经济利益的应持未来经济利益观,对不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来说,显然未来经济利益观是不成立的,应根据资产提供的服务和功能定义最为恰当,并可以采用除现值以外的方法予以计量。修正后的资产定义使资产属性与计量模式之间形成了严密的逻辑关系,客观、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整体资产价值。

资产会计论文第4篇

关键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会计监督

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减少其不必要的流失是稳定市场经济基础和促进企业发展、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的重要前提。本文主要是在阐释其监管必要性的基础上,进而提出了几方面的思考与建议,这对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有资产强化保值增值会计监督的意义及必要性

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管水平对企业和国家而言均具有特殊意义。首先国有资产在发展国民经济及完善市场经济过程中承担着重要使命。虽然之前国家对一些企业进行整改,而且目前整改进一步深化,但是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却仍然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这一方面制约了当前我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在闲置和浪费社会资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会危及到社会稳定。会计监督是指全面的反映经济体的经济活动的同时,也要反映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法律规范。民营企业的会计监督水平逐渐在完善,通过建立集团共享服务中心和互联网财务系统使会计监督水平更高,但是在国有企业中,会计监督水平较民营企业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强化国有企业的会计监督水平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其次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管水平可以显著提升工作效率,详细的记录企业的经济活动,识别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更准确的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决策数据,同时还可以减少国有企业中内部人对国有资产的侵蚀。总之,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水平具有其很强的必要性和特殊意义。

二、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会计监督的思考

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思考有很多,但是本文经过整理,着重在资产流失分析和实施途径方面提出了监管部门对此的两个方面的思考要点。

(一)关于国有资产的流失分析的思考

目前国有资产的流失主要有三条渠道,分别是显性流失、隐形流失及产权交易资产流失。首先显性流失的主要表现有:国有企业领导以公养私,不能很好的约束自己,在私下利用企业资源与企业争利;国有资产法管理条例不能与时俱进,没有很好的“退出”机制,在市场中经常会出现“劣币驱良币”的现象,导致有关资产方面的决策失误;过于垄断,不能与其他企业进行比较,对企业本身没有全方位的了解,片面的进行出借或者担保。其次隐形流失的主要表现有:一是管理决策上的失误,二是会计核算和数据真实性方面的失误。显性流失与隐形流失的表现主要原因可归结为两方面:一是制度的缺失,企业的管理制度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例如森林、土地等资源由于企业的管理执行和监管不到位,导致被私人侵吞;二是企业管理层的能力所限,例如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经常会出现将国有资产无偿分配给个人或者低价出售的现象,这可能是管理层的战略意识出现偏差。最后就是关于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的资产流失,目前我国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还处在一个相对初级的阶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我们没有太多的经验可以参照,为资产流失的出现埋下了许多隐患,例如一些违规操作行为屡见不鲜,国有资产产权界定难以清晰化,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管机制,尤其是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会计监督的作用发挥微乎其微,鉴于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所限,财务部门在产权的重估入账、成本界定及转让定价等方面很难给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这增加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风险。这一方面可能是缺乏产权界定方面的人才,另一方面就是企业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缺乏重视,不能加大力度实现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以强化监管水平。总之,关于国有资产的资产流失分析说明了当下进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二)关于实施会计监督途径的思考

关于实施会计监督的途径主要可分为两个方面,分别是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首先在会计监督的主观因素方面,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固定资产折旧,一些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时,一些单位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以致于固定资产的原值增加,但是在进行折旧时却仍然按照原来的原值进行折旧,这就虚增了利润,这就间接的流失了国有资产;二是存货等资产的调整,对于存货等资产出现亏损时,要及时的在跌价准备中进行反映,计提减值损失,调整期末值,若出现增值情况,则要在账面进行反映;三是对经营投资的损益,在企业中经常会出现因管理不善或者是某些原因造成损失,但是并不能及时的进行核实或者冲账,那么会计人员在月末结账时要估计相关的损失,在扭亏为盈时要进行弥补,调整期末值,准确反映国有资产。其次在会计监督的客观因素方面,主要表现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计算方式,目前的计算方式主要是以账面的期初与期末余额进行计算,但是这样的计算方式并不合理,需要进行调整,例如先征后返、企业捐赠等均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才能准确的反映资产的保值增值。总之,关于实施会计监督途径的思考也是当下在国有企业进行深化改革时必须思考的一环。

三、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会计监督水平的建议

本文在参考以往文献的基础上,着重以监管部门的监督独立性及政策的关注与执行视角提出了两方面的建议。

(一)加强会计监督独立性,减少会计信息失真

加强会计监督独立性,减少会计信息失真是目前监管部门进行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水平的必要措施。首先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的独立性,会计监管部门的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务权利和人事权的独立,只有财务上支持监管部门进行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监督,人事上提供监管人才,才能更好的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其次监管部门要着手于减少企业会计失真信息,尤其在国有企业中,管理层、监管部门与会计人员的信息不对称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只有监管部门与企业管理层进行激励与考核,才能强化三者之间的信息一致性,进而控制会计信息质量。另外,鉴于以上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思考,监管部门应该试图加强固定资产折旧信息、存货减值等方面进行核实监督,去除企业中不良资产的存在。总之,加强会计监督独立性,减少会计信息失真也是目前很重要的一个会计监督环节。

(二)关注国家会计政策变化,强化政策执行力度

关注国家会计政策变化,强化政策执行力度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的重要措施之一。首先要关注国家会计政策变化,目前国有企业正在进行深化改革,2016年我国国企要实行“退出”机制,即长期不盈利的国有企业要进行强行关闭,类似于这样的国家政策指向,监管部门要在会计活动中进行适当调整,对国家要上的项目或者鼓励上的项目要在会计账面上进行反映,例如国家上了项目可能会增加账面余额,但是在期末时并不能作为国家资产的保值增值,应该进行扣除。其次要强化政策执行力度,国家出台会计准则,而且逐渐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企业必须将购置的资产及时的入账,国家监管部门必须为企业施加外部监管压力,督促企业自觉执行国家会计政策。总之,关注国家会计政策变化,强化政策执行力度是监管部门在国企深化改革背景下持续要做的关键环节。

四、结语

就监管部门而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是非常必要的。本文主要是以监管部门的视角谈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的必要性及一些思考与建议,但是由于篇幅与时间的限制,并不能全面说明当下在国企改革背景下应该采用的完善措施,只是代表性的谈了两点思考与两点建议,希望后续研究能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际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需要在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中寻求进步。同时,希望本文结论对监管部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有所助益。

作者:戴恒年 单位: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参考文献:

[1]陆辉.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会计监督[J].中国市场,2015(33),215-216.

资产会计论文第5篇

【关键词】资产剥离会计假设信息披露确认计量

资产剥离是近年来我国企业实务中出现的新现象,而且在资产重组的主要舞台证券市场上更是频繁涌动。但是在并购领衔主演的资产重组中,它是被人忽视的一种,而且人们对它的认识也较为混乱。资产剥离的实质是企业将部分资产组合出售给第三方,并取得现金或准现金收入的一种资产重组交易。资产剥离对企业实务和会计实务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资产剥离中的会计问题进行阐述:资产剥离对会计假设产生的冲击、资产剥离对会计信息披露产生的影响以及如何对资产剥离交易进行确认和计量。

一、资产剥离对会计假设的冲击

长期以来,人们在如何提供有用会计信息的探索中,逐渐建立了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假设。会计假设是对会计信息处理的空间、时间、内容所进行的一种合乎事理的设定,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前提,反映了一种普遍的、理想的会计环境。企业进行资产剥离是否会打破这些假设?会计又应当在怎样的前提下加工并传输符合信息使用者要求的资产剥离信息呢?

根据会计理论,“会计主体是能控制资源、承担执行业务的责任,并进行经济活动的经济单位”,一般说来,会计主体与法人主体、经营主体是合一的。企业将部分资产剥离后,经营业务的种类、经营活动的数量随之减少,但是会计主体仍然存在,它所实际控制的资源也没有减少,只是由有特定功能的资产变成了现金资产。所以,资产剥离业务应继续在原会计主体的信息系统中反映。

持续经营假设的常见定义是,“除非有明显的反证和直到证明情况确属相反,必须认为一家企业将主要以现在的形式和现有的目标连续经营下去。”资产剥离业务是否会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从前述资产剥离的动机看,未必如此。当然,部分企业确因经营不善、现金周转失灵而将部分资产剥离,处在弱持续经营状态,但这种情况还不足以否定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剥离意味着企业结束了部分业务,还保留了部分业务,并以此为基础持续经营下去。所以,总体上说,资产剥离并不影响对会计主体的持续经营假设。然而,从持续经营的内容上看,企业经营项目的总体数量减少了,企业部分经营项目被终止了,换句话说,企业总体是持续的,局部终止了。

当企业做出资产剥离决策时,目标资产和业务的未来发展就不再符合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从纯理论的观点出发,对这部分资产的核算应当转向以终止经营为假设前提。这样资产的价值应以可收回金额反映,资产可收回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为过去持产期间的损益,应予以确认。

会计分期假设是持续经营假设的继续,内容就是将持续不断的经营过程人为地划分为相等的期间,目的是便于及时地、定期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如果持续经营假设不成立,而代之以终止经营假设,那么经营过程就有了自然的终点,会计自然可以等到经营过程全部结束时再清算损益,报告结果。资产剥离使企业经营缩减、局部终止,对剥离的这部分资产和业务应当及时清算,即在资产剥离交易完成时报告最终结果。而且,资产剥离之后,企业的边界收缩,经营内容发生了实质上的缩减,资产剥离前后的业绩在数量上已经不具备可比性,会计不应对这样的自然分期视而不见,相反,应当以之为终结、继起的分界线,在资产剥离完成时编制会计报表,分割剥离前后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目前各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尚没有这方面的规范。

二、资产剥离对信息披露的影响

(一)资产剥离对企业的影响

资产剥离不同于日常经营业务,是企业部分出售的重大交易,将使存续主体的财务结构、经营和现金流量发生重大转变。

1.资产剥离对财务结构的影响

资产剥离会改变企业的资产结构,一部分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减少,短期资产包括现金、准现金资产(有价证券、应收款项)等资产增加,资产、负债一同剥离的企业还会降低负债水平。短期资产的增加和负债的减少将立即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将取决于剩余资产的利用状况。

2.资产剥离对损益(经营成果)的影响

资产剥离减少的是有特定功能的经营性资产,剥离后与该资产有关的业务不再进行,自然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也不再发生。如果这部分资产与留存资产的使用无关,那么对未来损益的影响就是与剥离资产相关的收入、费用和利润不再发生。如果剥离资产与留存资产的使用相关,例如剥离的是某部件加工分厂,资产剥离后,企业今后生产所需的部件将依赖外购,那么资产剥离后除了相关资产的收入、费用不再发生外,留存资产的收入、费用情况也会改变。另外,资产剥离的实际价格与资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是资产剥离收益或损失,而且,由于交易摩擦性,资产剥离的过程中还会发生一笔可观的交易成本,再扣除这部分成本后的余额就是资产剥离的净损益,它是一次性的。3.资产剥离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资产剥离对现金流量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是资产剥离交易使企业的现金余额增加,二是资产剥离后与剥离资产相关的现金流不再发生。实际上,企业从某些业务中撤离后,收回的资金可用于发展核心业务,开拓新业务或偿债,企业的未来前景还取决于收回资金的利用状况。

(二)外部信息使用者对资产剥离的信息需求

债权人、投资者是与企业利益直接相关的最主要的信息使用者。从债权人角度看,资产剥离将改变资产的构成,部分长期资产转化为流动资产,在这一过程中,长期资产的价值可能发生减损或增益,对短期偿债能力产生影响。另外,企业对收回资产的投资方向将影响未来资产的构成和资产流动性,加上资产剥离引致一部分现金流量不再发生,将对长期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从投资者角度看,资产剥离除了带给企业一次性收益或损失外,更重要的是对未来现金流量和风险的长期影响,而这是评价企业价值最关键的因素。综上所述,外部信息使用者所需要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剥离资产的账面价值、现时价值,资产剥离的价格和剥离方式;

2.资产剥离的收益或损失;

3.被剥离资产的收入、费用以及现金流量状况;

4.收回投资的用途。

三、资产剥离交易的确认与计量

它包括三项内容,一是为资产剥离建立判断标准;二是何时确认并计量资产剥离信息;三是怎样计量资产剥离信息。

(一)资产剥离的确认标准

资产剥离应具备三个特点:(1)企业依据一个单独的资产剥离计划来剥离企业的一个部分,剥离方式是整体转让而不是零星处置。(2)被剥离的部分作为一个整体具有一定的组织功能,该功能具有相对独立性。(3)能从经营上或财务报告的目的上加以区分。具体地说,就是被剥离部分的资产和负债相对独立;归属被剥离资产的经营收入可以辨认,或能够与其他收入相区分;归属被剥离资产的经营费用,大部分能够直接辨认。

2.资产剥离的确认时间

根据及时性原则,当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企业要实施资产剥离时,就应当从会计上分离资产剥离信息。以下事项发生时,可以认定证据已经充分,应当开始分离、核算资产剥离信息,并在当期的财务报告中开始披露。

(1)企业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剥离协议。

(2)董事会或其他类似权利机构已经批准并宣布了详细的、正式的资产剥离计划。

3.资产剥离的计量

(1)为拟剥离部分建立子信息系统。当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企业要实施资产剥离时,会计人员就应当在账簿体系中有意识地将拟剥离部分分离出来,并以它为对象归集新的信息,包括确认其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及变动情况,归集正常经营过程中属于它的收入、费用、所得税和现金流量信息,计量资产剥离的交易费用。

资产剥离的交易费用是指从确定企业要实施资产剥离开始到资产剥离实际完成为止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包括中介服务费、考核费、签约费、公告费、过户费和交通费等。从理论上说,这部分费用一般只包括资产剥离过程中的交易费用,未包括资产剥离前的准备成本和资产剥离后的后续成本。

(2)拟剥离资产的期末计价。期末,拟剥离资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这种计量观与我国新会计制度的精神一致。对拟剥离资产按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时,企业应估计拟剥离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将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差额确认为减值准备。这些损失或收益应当作为“拟剥离资产持产损益”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因为它属于非持续经营部分的损益,这样做符合分开披露原则。

另外,由于资产剥离意味着将资产整体处置,所以拟剥离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按整体确定,由此确认的减值准备应根据成本在拟剥离的各项资产中平均分配。

资产会计论文第6篇

l提供按揭贷款的机构(比如说商业银行)将按揭贷款“卖”给按揭公司,这个所谓的卖的过程是真卖还是非卖(即是否为真实出售)?如果是真卖,那么就应确认资产出售损益,否则就会使问题变得复杂。比如说,是部分真卖还是根本就是形式上的“卖”。不同的情形,对应着不同的会计处理。

l按揭公司再将按揭贷款转让给特殊目的实体,这个过程也会出现一个真卖还是非真卖的问题,只不过此时的买家不再是按揭公司,而是特殊目的实体。就我国的现实情况而言,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似乎只有选择信托方式,即特殊目的实体最可能表现为一个信托账户或信托计划。既然是这样,接下来的问题便是,信托账户作为一个特殊的会计主体,它又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进一步讲,特殊目的实体(信托)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实体,是否应纳入按揭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呢?

l特殊目的实体受让按揭贷款后,需要将其“证券化”。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将按揭贷款“卖”出去。此时,买家成了广大的投资者。正如前述,在我国现实情况下,特殊目的实体最可能表现为特殊目的信托。因此,投资者最后买到的将是一份一份的信托受益凭证。当投资者买入信托凭证时,将现金资产支付给特殊目的信托,而特殊目的信托又将收到的现金支付给按揭公司,按揭公司又将其转付给按揭贷款提供者。如此一个循环下来,按揭贷款提供者便将信贷资产“变现”了。实务当中,这个过程实际上是同步完成的。对于特殊目的信托而言,倒是没有什么很特殊的会计问题。恰恰是信托受益凭证持有人,遇到该如何对受益凭证所附着的收益权进行核算的问题。

l如果我国采用特殊目的信托方式进行资产证券化,那么还会牵涉到信托投资公司该如何核算的问题。试想一下,信托公司在信托计划设立、信托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收益分配等方面都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全过程中,信托投资公司也有一个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问题。

尽管上述问题解决起来都不容易,但将其理清便可算是走出了一大步。本文认为,解决上述问题可以有以下思路:

第一,关于资产真实出售标准问题。如果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资产出售,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出门之后不能再找回卖家,那么事情就变得很简单,也用不着去讨论了。问题是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化创新工具,交易结构的设计往往比较复杂。否则美国安然公司怎么能把人“绕”糊涂了呢?在资产证券化结构日趋复杂的今天,要拟定出一套合理的会计规范,不能为复杂的结构所绕住,而应该抓住其中风险和报酬是如何分配的这个关键。如果与所转让的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没有从卖家转移到买家,那么无论将结构设计的多么复杂,也不能确认资产是“真”的卖出了。至于如何来判断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出去了,则必须从资产买卖合同的条款以及资产证券化方案中的信用增级方式等,来加以分析和判断。会计标准不可能定到使市场中的每项交易都能非常方便的“对号入座”,但在基本原则之下尽可能详细以便于操作,则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关于特殊目的实体本身的核算和合并报表问题。特殊目的实体如果表现为一个公司制企业,那么其本身的会计核算问题不会显得太难。但是,如果表现为一个信托计划或信托账户,那么也将其视作一个公司制实体来进行会计处理、也独立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就不太容易让人接受了。目前,我国的信托公司在对信托计划进行会计核算时,大多数就不是这样处理的。那么,较为合理的选择是什么呢?答案应是将信托账户或信托计划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实体来对待,并独立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只有这样,才能将信托投资公司自身的资产与信托资产独立开来,这既是信托法所要求的,也符合会计核算的基本原理。因为,信托资产本来就不是信托投资公司的。

至于特殊目的实体是否纳入按揭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问题,取决于特殊目的公司是否受按揭公司的控制。如果受按揭公司控制,自然而然地就应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问题是,如何才能判断按揭公司是否能够控制特殊目的实体。这是一个国际上极富争议而又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想当初美国安然公司如此多的特殊目的实体因为会计准则的某些“不完善”而导致资产和负债风险没有恰当地纳入合并报表,真让人后怕!这方面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如何界定控制权的存在。是否必须要有实际持股甚至比例还要超过50%才表明控制权的存在?是否可以通过股权比例以外的因素来界定控制权的存在?因为不是所有情况下都会存在股权因素,比如特殊目的信托,与一般的股份公司根本就不是“同类”组织。如果将此问题延伸开去,将很难三言两语说清楚。但无论如何,值得认真考虑通过股权比例以外的多种因素来界定控制权存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这方面已经有较深入的探讨。

第三,关于信托受益凭证持有人对收益权的核算问题。如果将通过支付对价取得的信托受益凭证类比到某种金融债券,那么其核算问题就不会太难。问题是信托受益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受益凭证,与一般金融债券(比如国债)是有本质区别的。受益凭证具有“一定”的“股权”性质,因为持有信托凭证者对信托资产拥有剩余权。那么为何又只是“一定”呢?因为该凭证的持有者不能对信托资产的运用、处分施加影响,而只能根据信托计划的约定实施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讲,信托受益凭证持有者对受益权的核算类比“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可能较为合理。

资产会计论文第7篇

关键词:会计;国有资产;管理

一、会计在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中的作用

(一)盘点国有资产的存量,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

会计信息是进行财产清查、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等工作的基础与依据,其中,常规的财产清查和实物盘点本身就是会计核算方法之一,而特殊情况的清产核资等更要以会计报告的数据为主。同时,在运用收益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等方法对国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时,也要依据一定的会计方法,如采用会计收益、现金流量预测、资金成本、折现率等会计指标来进行分析。特别是在产权界定,也就是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界定国有资产的数量的时候,同样需要涉及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综合利用企业的各种会计信息,所以,要搞好国有资产管理这一工作,必须以扎实可靠的会计工作为基础。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要用到投资收益率、机会成本等指标,政府在运用国有资本绩效评价体系衡量和评价企业国有资产配置效果和营运业绩时,需要使用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资产保值增值等指标,而这些指标都与会计要素息息相关。

(二)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根据两权分离原则,企业经营管理者承担着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责任,但由于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我国的会计法制尚不健全,会计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企业内部监督人员的非独立性地位导致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低效运作,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趁国有企业进行公司股份制改造之机,为企业利益最大及自身的不正当利益往往指使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信息,并利用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所有者缺位、经营权失控的情况,采取不进行资产评估、对国有资产过低评估、转移国有资产等形式,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还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铺张浪费、贪污腐化,为达到挥霍浪费甚至贪污挪用公款,想尽办法指令会计人员瞒报收入,虚列支出,致使企业收支造假的状况形成一种漏斗效应。为了保证国家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有效防止国有企业资产流失,必须加大企业内部的监督力度,对企业会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三)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资产管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了独特的管理模式,所以,在建立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时,不可生搬硬套其他企业已经取得成功的考核体系,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绩效考核管理系统,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构建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时,会计及其提供的相关信息发挥着基石的作用。首先,在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过程中无论是自我考核、同级考核还是上级考核、下级考核都离不开对代表着业绩完成情况的财务考核指标进行比较、分析,而财务考核指标的计算就是要依赖于会计提供的真实、有效和及时的会计信息,如,各类报表、单据凭证等。其次,成本会计、责任会计等提供的分门别类、细化的会计资料有助于构建完善的国有资产绩效考核体系。如,成本会计提供的资料可以考核相关责任人是否达到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标;责任会计可以细分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并明确归属于哪个人,并对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为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提供第一手的资料。

二、会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具体应用措施

(一)完善责任会计制度,建立一套责权利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明显滞后,基本上沿袭着“国家统一所有、各级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模式;分散在各单位的国有资产,名义上是国家所有,实际上由各个单位行使着资产的所有权。这种管理模式的一个根本性缺陷就是责、权、利严重脱节。这也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个根本性缺陷,一系列棘手问题如国有资产流失、使用效率低下等,其产生的源头就在这里。改善国有资产管理,急需建立一套能将责、权、利统一起来的监督管理制度,而责任会计正是具备这一功能的监督管理制度。责任会计就是为了适应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在企业内部建立若干责任中心,并对他们分工负责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核算、控制与考核的一套专门制度。

责任会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第一,划分责任中心。所谓责任中心,就是专门承担规定责任和行使相应职权的内部单位。划分责任中心,就是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各部门按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划分为经济责任实体。各责任中心职责明确,相关利益权限划分清晰,既相互合作又相互独立,提高资产的管理能力。第二,确定各中心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指标。不同的责任人适用于不同的责任指标。如,投资中心经济责任指标包括资产保值增值指标、投资报酬率指标等;收益中心经济责任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资产利用率等指标。不同的指标有不同的测试重点,但无一例外都是衡量特定责任中心任务完成情况的有效指标。第三,实施责任会计核算。从核算形式上实行集中核算和分级核算相结合,将各责任中心的所有收支都集中在单位的统一监控之下,对其发生的经济业务、执行财经法规、完成责任目标情况及结果进行记录、计算、整理和汇总,定期编制业绩报告。第四,考核责任中心的业绩。实施责任会计后,应强化对量化指标及其预算完成情况的考核,重点突出资产使用效益的考核。方法是将各项指标的实际完成数与预算数比较,检查各项责任指标的预算完成情况。通过业绩考核可以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二)营造重视会计工作的氛围,加快会计监管体系建设,优化国有资产管理环境

首先,营造一个上下重视会计工作的氛围。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高度与支持程度是做好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有最高决策者的坚决支持,在此基础上推进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就会十分顺利。决策层必须从思想上对会计工作高度重视、高度支持,明确会计部门的职责范围及相应地位与权限,并从制度上予以保证。在企业内部要形成一种充分重视和利用管理会计的氛围,对管理会计人员的工作给予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其次,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会计监管体系,是完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健全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力屏障。建立旨在优化国有资产管理环境的会计监管体系就是要建立单位内部监管、社会监管和政府监管三者有机结合的会计监管体系。政府监督是指财政部门作为会计的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认真建立本部门的会计监督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执法大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建立信息质量抽查公示制度和会计打假举报制度,对重大案件公开曝光,切实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社会监督是指社会上的具有相关资质的诸如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对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盘点、核查,最终出具审计报告,从而督促单位内部对国有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有序、合法的进行,为国有资产的管理提供有效的外部监督工具。单位内部监督就是要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丰富相关的会计核算制度,大力开展内部会计监督等方式加强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从而保证国有资产的管理不出现纰漏。

(三)建立会计委派制度

我国现有的会计管理模式:财政部门直接管理企业,间接管理会计人员;企业对财政部门负责,直接管理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的升迁、任免均由企业决定。会计的档案关系和人事关系等均由企业负责,在会计人员依附于企业的情况下,会计监督职能显得苍白无力,无法完成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责。因此,改革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建立有助于强化社会监督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就成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迫切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委派制作为一种对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革新探索形式应运而生。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现象相当普遍且流失数额又相当惊人。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之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行会计委派制,将会计归企业所有,改为会计归国家所有。会计人员就可以完全摆脱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束缚,独立行使国家赋予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对受派单位的经济业务、某些人的经济行为实施会计和法律监督,并成为单位负责人的倡廉者和参谋者。这样,就解决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既堵住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又防止了腐败行为的蔓延。会计委派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管理职能,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亦可)的会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各级政府相应设立会计管理的专设机构,负责国有大中型企业(含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委派、考核、调遣、任免和日常管理?鸦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变成政府派驻企业的专业管理人员,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连续、系统、完整的反映,并在此过程中达到实施直接监督的目的?鸦企业经营者在尊重会计人员账权的同时,拥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完全的财权,对企业一切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责无旁贷地负有全部的受托责任?鸦除国有独资公司外,在国有企业里的非国有股一般无法享有财产监督权,不论其情愿与否,只能依赖于政府的公正,搭乘政府监督的便车,应该说,会计委派制由于首先从编制上实现了会计独立,从而能够全面、公正地反映企业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完成情况,防止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并在此基础上,有效遏制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

参考文献:

[1]施先旺.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资产会计论文第8篇

【关键词】知识经济;无形资产会计;计量;特征;信息披露

知识经济,通俗地说就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知识经济是一个新兴的产业,是一个经济时代的标志,是一种新型的富有生命力的经济形态,是工业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已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资源,拥有无形资产就掌握了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无形资产将成为企业21世纪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源泉。无形资产作为最活跃的因子,在企业资产中的比例在快速地增长。从会计学角度来看,知识经济的最大特点是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会计所处的环境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传统的无形资产会计提出了新的挑战。传统会计核算以有形资产为核心,不确认无形资产或虽确认但低估无形资产,而在无形资产占主导的知识经济时代,若仍以有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去套用无形资产,将会导致决策失误。如何能够在适应知识经济的条件下,对日渐增多的无形资产作出准确的确认、计量、报告对确定企业价值具有重大意义。

一、知识经济特点与无形资产概念的拓展

(一)知识经济特点

知识经济是以智能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以科技为主的知识的生产、分配、创新和使用的一种经济。知识经济的繁荣是直接取决于知识或有效信息的积累与利用。知识经济的基本特点主要有:(1)知识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其他生产要素都必须靠知识来更新。(2)投资方向由有形资产转向无形资产。(3)生产方式由集中化、大型化转变为分散化和类性化。(4)国民经济可持续性发展。(5)经济文明的标志发生根本性变化。知识经济时代的标志是高速、互动、传递信息、共享知识的网络化。

(二)无形资产概念的拓展

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的概念呈现日渐拓展之势。虽然有关无形资产,世界上目前尚无统一定义,各国众说纷纭,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无形资产的概念也将沿着无形的固定资产――无形的长期资产――非货币性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经济资源等这样的一个轨迹向前发展,不断拓展。无形资产概念包含“权”“、密”、“名”、“誉”四部分,具有无形性、长期性、非货币性、独占性、超额收益性、不确定性和可转让性。

二、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的地位及其确认条件

(一)无形资产的地位

21世纪,人类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在经济发展中,在企业的收益实现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无形资产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的生产经营除了必须依托有形资产外,也离不开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积累被看作是维持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本”。以美国为例,很多企业中的无形资产的比例已经高达50%-60%。微软公司对应用软件作出的重大贡献使其获得巨额收入。由此可见,无形资产是当今社会的主要生产力要素。无形资产既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又是对外投资的重要方式和增强企业技术经济实力的重要途径。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如何确认并记入有关账户呢?这里就产生一个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问题,即满足什么条件的无形资产项目才能作为企业无形资产人账。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无形资产原则公告”(草案)认为,只有满足与该资产项目相联系的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且已被证实有充足的资源,并能够可靠地计量该资产项目的成本。

1.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某一项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而言,如果某一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如果某一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同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的其他条件,企业应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例如,企业外购一项专利权,从面拥有法定所有权,使得企业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表明企业能够控制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在实际工作中,无形资产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在进行这种判断时,需要考虑相关的因素。比如,企业是否有足够的人力资源,高素质的管理队伍,相关硬件设备等来配合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最为重要的是应关注外界因素的影响,比如是否存在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技术或利用其生产的产品的市场等。

2.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对于无形资产而言,这个条件显得十分重要。比如,一些高科技领域的高科技人才,假定其与企业签订了服务合同,且合同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这些高科技人才的知识在规定的期限内预期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但由于这些高科技人才的知识难以准确或合理辨认,加之为形成这些知识所发生的支出难以计量,从而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确认。

三、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计量范围的扩展及成本特征

(一)无形资产计量范围的扩展

知识经济条件下资源投人的无形化特征决定了无形资源的计量问题在未来会计计量中日益重要的地位,这种无形化特征也必将智力资源和智力产品的计量纳入到无形资产的计量问题中来,而不管确认结果如何。对于智力资源和智力产品来说,其计量问题正如自创商誉的确认问题一样,是会计计量的难点,同时也是争论的焦点。智力资源和智力产品计量的困难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企业为获取智力资源和智力产品(尤其是自创的或经营中逐步形成的)所发生的耗费难以辨认和计量。这主要表现在:(1)企业给予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奖励数额常常不能真实反映这些人所拥有的知识和智力的价值,也不能反映这些人在培养和成长过程中的成本;(2)列入确认范围的人员界限划分无明确的标准;(3)智力产品创造中发生的耗费常常很难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耗费相区分,人为的分配又往往缺乏客观的依据从而带有主观随意性;(4)智力产品形成过程中智力资源的使用具有非消耗性。因而不存在智力资源消耗的计量问题。退一步讲,即使可以计量其消耗,又该如何把握计量尺度以保证计量结果的可靠性呢?现行会计实务中,将研究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而不是予以资本化、对企业的专有技术不予确认和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等做法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也不能忽视对其入帐价值确定困难这一特殊因素。其二,智力资源和智力资产的未来收益能力和期限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智力资源和智力产品成本确定的困难并不意味着对其无法计量,在会计的发展历史上,人们创造并使用了包括历史成本、现时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在内的多种计量属性,以便对会计要素依照不同的目的和要求进行计量。资产的重要特性在于其未来的收益性,所以可根据其提供未来收益的能力确定其价值。智力资源和智力产品的价值不在于其成本的高低,而在于其提供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大小。因而,根据其未来提供收益或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入帐价值,应为理想的选择。但如何对其产生的未来收益或现金流量的数额及期限进行确定,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不确定因素,这又大大地增加了计量的难度和计量结果的不可靠性。其三,对于企业会计期末拥有智力资源和智力产品的再计价困难。知识经济条件下,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新知识、新发明和新技术层出不穷,智力产品的种类不仅繁多,而且其更新换代速度的加快,导致智力资源和智力产品价值易变性极大,今天对企业非常有用的生产技术可能会随着新技术的出现而在后天变得一文不值。这种情况下,如何及时地反映企业拥有的智力资源和智力产品的价值及其变动也将是会计工作面临的一项新的课题。同时,由于智力资源和智力产品的差异性大,计价时往往缺乏必要的参考依据,这又增大了其计量的难度。鉴于智力资源和智力产品成本或价值计量中存在的诸多困难,对现行的计量方式和计量手段可能需要作革命性的变革,方能适应智力资源和智力产品计量的需要。

(二)无形资产计量的成本特征

无形资产计量,在理论上应包括其开发研究、取得和持有期间的全部物况劳动和活劳动的费用支出,但在实际计量操作过程中形成了与有形资产不同的几个特征:首先,无形资产成本的弱配比性。知识性无形资产的取得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存在复杂的智力支付过程。其成果的取得往往带有随机性、偶然性和关联性。由其成果负担全部研究开发试验等费用不甚合理,但要分别归类分配,也是十分困难的,故而其成果价值与其对应的成本缺乏配比性。其次,无形资产成本的缺项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取得无形资产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只有予以资本化后,方能计入无形资产,因而在一些知识性无形资产取得的前期开发、培训、试验等费用因无法资本化,无法进行成本计量,不能计入无形资产,使得无形资产反映支离破碎,不少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外。再次,无形资产成本的象征性。由上述的弱配比性、缺项性所决定,无形资产成本的外在形式只具有象征意义,例如商标权,其成本占含有其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并非其全部费用。这样就使得无形资产价值缺位,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正因为如此,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无形资产计量基础逐渐由会计学家的投入价值转变为经济学家的产出价值。

四、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

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地位急剧上升,生产经营以消耗知识资本为主,无形资产计量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描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对于所有者、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利害相关者无疑都是很重要的,因此,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应该充分、公开、真实与科学,应该真实地反映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摊销价值和净值三种价值的增减变化形态以及新创造价值的情况。但是目前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只规定对无形资产摊销等用直接冲减原始价值的处理方法,既不能完整反映无形资产原始价值的增减变化,也不能真正反映成本费用中的无形资产摊销的份额。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信息应通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各种有关的附表及附注等形式披露。

(一)无形资产信息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

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在资产方设置“无形资产”项目,以价值形式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总存量。但这只是其净值,从中看不出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投资和在成本费用中所占的份额,其披露是残缺不全的,不充分的,不能满足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管理及外界有关部门与人士对无形资产信息的要求,应该进行改进和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之能全面反映无形资产原始价值、累计摊销价值和净值。这可以通过增设“无形资产摊销”科目并改革现行资产负债表有关无形资产的编制方法来实现。

(二)无形资产信息在损益表中披露

目前通过损益表来反映无形资产新创造的效益,并不是直接而是间接反映的,故而不能从我国目前流行的多步式损益表中直接取得无形资产损益情况,例如,对无形资产转让损益,只能通过其转让收入、支出,分别汇集到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通过损益表的其他业务利润项目来反映;又如,对于某些无形资产,如专有技术等,因知识经济的高新尖技术急剧变化革新而提前报废,冲销其净值时,同时增加营业外支出,通过损益表中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再如,对应分摊的无形资产摊销额,则通过损益表中的管理费用项目反映等等。这种间接反映无形资产损益情况的做法,显然不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无形资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其改革的出路有两条,要么改革现有损益表,使之能直接反映无形资产损益的情况;要么通过设计无形资产收益计算表来进行直接披露。

(三)无形资产信息在有关附表中披露

为了详尽反映无形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可以设计编制“无形资产增减明细表”,主要项目应为按类别反映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按项目反映全部无形资产增减变化的动态,即年初余额、本年增加额、本年减少减、年末余额等。企业根据内部管理与外部需要,也可以编制“无形资产收益计算表”、“开发研究成本明细表”等等,作为正式报表的附表,与报表同时报送。

(四)无形资产信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尽管以上正式报表与其附表已基本上能够比较详细地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各类信息,但企业无形资产相关业务千差万别,数量繁多、交易频繁,变化无常,在知识经济时代尤其如此;加上正式报表及其附表等都只能提供定量信息,不少有关无形资产定性及其他信息无法得到详尽反映,因此必须在相关的会计报表中以附注的形式加以披露。

作者:雷超 单位:西安外事学院

【参考文献】

[1]于玉林.21世纪会计之光[M].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8.

[2]吕劲松.无形资产会计[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7.

资产会计论文第9篇

摘要:对无形资产中研究与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各国都不尽相同。我国无形资产准则中对研究与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既不同于国际准则,又不同于其他任何一个国家,在实践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争议。本文分别通过对现行各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扬长避短,提出了一种全新的会计处理方法——独立调整资本化法。

关键词:研究与开发支出独立调整资本化

一、对现行R&D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综述

(一)国际上其他国家对R&D支出的会计处理

对研究与开发(research&development简称R&D)支出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抑或是采用其他做法,已成为会计理论和实务界长期争论的一个焦点。目前,国际上对R&D支出的处理大致有三种方式:

1.全部费用化。即将R&D支出全部作为费用,记入当期损益。采用这种做法的主要有美国、德国、荷兰等国。

2.全部资本化。即将R&D支出在发生时全部资本化,并在未来可取得收益的期限内摊销。采用这种做法的有意大利、法国、日本、巴西、瑞士、瑞典等国。

3.有选择的资本化。这种方法是事先确定一个用以资本化的标准,当R&D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达不到资本化条件的则予以费用化。目前英国的做法及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是遵循的这一原则。

1997年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了《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商誉和无形资产》,该准则将R&D支出按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三种类型划分,前两种类型作为期间费用的处理,后一种类型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准则具体规定了5个条件)才能予以资本化。同时修订后的英国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13号,允许企业将以前已费用化的R&D支出,在原来导致其费用化的不确定因素消失后重述。也就是说,如果项目开发成功并且市场前景看好,那么以前已费用化处理的R&D支出便可以“扣”出来增加开发成功的无形资产的成本。

1998年9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正式公布了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即《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简称IAS第38号)。该准则规定:为了评价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是否符合确认标准,企业应将自行开发过程划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同时指出:研究阶段不会产生应予确认的无形资产,因此这个阶段发生的支出或费用应在发生当期确认为损益。而在开发阶段,则可能产生的应予确认的无形资产,因而某些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准则第45条具体规定了6个条件)开发费用应予以资本化。其成本为自R&D首次符合无形资产的基本确认条件和其后发生的支出总额。该准则第59条又规定:“报告企业在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或中期财务报告中初始确认为费用的无形资产项目支出,不应在以后确认为无形资产成本的一部分”。即已经确认为费用的部分不得在确认无形资产时予以转回。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英国的做法和国际准则的规定在形式上颇为接近,但在内容上却有很大的不同。现行实务中澳大利亚、加拿大、及我国香港地区的会计准则所遵循的原则与国际准则的规定大抵相同。

(二)我国对R&D支出的会计处理

我国无形资产准则立项于1993年初,并成立了项目组。1994年12月,项目组完成了项目征求意见稿,并对外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来看,对自创并依法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如何确定问题上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有观点认为,应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R&D支出予以资本化,并作为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也有观点认为,应当将R&D支出全部费用化,因为费用化的做法在股份有限公司试用没有发现存在较大的问题;还有观点认为,一般情况下采用费用化的做法,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R&D支出应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允许采用部分资本化的会计政策。

1996年12月,项目组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草案)》。1997年英国颁布了无形资产准则。1998年,IASC公布了国际无形资产准则。我国在借鉴国际无形资产准则及其他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对原草案作了一些调整,于2001年1月18日正式对外公布实施。

我国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予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对上述各种R&D会计处理方法的评价:

(一)全部费用化

这种作法以美国为代表。美国虽然到目前为止尚没有正式颁布无形资产准则,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却早于1978年10月就颁布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2号—研究开发成本的处理方法》。准则规定,除采掘业以外的所有企业的R&D支出均在发生时作为费用处理。其于APB公告第4号《企业财务报表的基本概念和会计原则》上表述的把成本确认为费用的三个原则是其理论的主要依据。具体如下:

①结合原因和结果。一些成本依据与特定收入假定的直接联系而被确认为费用...把他们确认为费用就完成了对收入的确认。

②系统合理的分配。如果一项资产的收益期是几个期间,在缺乏比原因结果更直接的基础时,以系统合理的方式把成本分摊到各期。

③即期确认。一些与当前会计期间有关的成本被确认为费用是因为:⑴发生在该期间的成本没有提供可辨别的未来收益。⑵在以前年度被记录为资产的成本不能再提供可辨别的收益。⑶不论是以与收入的联系作为分配基础,还是在几个会计期间分配成本都有被认为是没有有用的目的。

由于R&D支出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及与未来收益间缺乏必然的因果联系,所以不适用“结合原因和结果”的原则和“系统合理的分配”原则,只能立即确认为费用。

费用化的处理存在两个明显的弊端:

1.研究与开发活动的目地在于取得技术成果,形成企业的无形资产,具有典型的投资动机。如果将R&D支出费用化,排除在资产负债表之外,就会形成可能对企业经营起重要作用的大量账外资产的存在。

2.由于费用化的处理,企业未来极具超额获利能力的无形资产不能在表内报告,反而使本期经营成果大幅下降。由于信息误导,容易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产生悲观情绪。尤其是在两权分离越来越明显的情况下,费用化的处理无疑助长了经营者的短期行为。管理层通过对R&D项目少投入甚至不投入来保证净资产收益率等考核指标的实现,而使企业缺乏创新能力,后续发展无力。

在现行的实务中我们也注意到,费用化处理的方法在美国也没有贯彻始终。比如:对内部自创计算机软件发生开发费用的处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68号指出:内部自创计算机软件发生的,属于研究与开发的费用应在发生当时计入损益,直到为所开发产品建立了技术可行性为止。

(二)全部资本化

赞同此方法的人认为:企业开始研究开发活动是希望获得未来收益的。如果没有这种希望,企业也不会从事这些活动。R&D支出的效益应从公司的整体来看,而不能从个别研究计划来看。若其中的一项成功了,而其余的失败了,则失败的计划是那项成功计划所应付出的代价,因此全部R&D均应资本化。

该方法至少忽略了两个重要因素:

1.开发项目的未来收益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对研究开发项目成功的概率由Booz­Allen&Hamilton合著的《新产品的管理》(芝家哥,1968年)作过了详细的研究。我们要讨论的是,企业即使能够证明失败项目和成功项目之间有必然的联系,但在开发成功之前,由于没有成本负担载体,归集于无形资产项目的支出,只能累积,不能调整。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不符合资产的定义。

2.支出和收益之间缺乏因果关系。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可以确认成本与收益相联系,甚至连间接的相关联也难以成立。MauricesS.Newman在《R&D支出的等量收益》、OraceJohnson在《R&D会计的继续探讨》、AlexJ.Milburn在《研究开发支出与随后收益的关系的实证研究》分别通过计量期后销售、收益或行业销售份额,没有找到R&D支出和增长的未来收益之间的显著相关性。

FASB同时也认为:现代会计理论不是从总体来决定资产的价值,而是就个别的交易来判断。而且,一个企业的全部研究开发计划可能有一些不同完工阶段的项目和最终成功的确定性不同的项目组成。如果R&D支出在全企业的基础上进行资本化,那么富有意义的摊销方法就不能形成。因为受益期无法确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在《会计研究论文集》第14期上报道的调查也表明,90%的公司原则上倾向于R&D支出由当期的收益弥补而不是从新产品的收益中得到弥补。

(三)有选择的资本化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无论是全额资本化或是全额费用化的做法,都有着较大的不合理性,其共同的缺陷是把本来较为复杂的问题简单化。那么有选择的资本化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费用化或是资本化作法的不足,理论上显得比较完美。但在实务的操作上却出现了很多困难:

1.难以制定出用于不同企业、行业的可比标准。FASB在无形资产准则制定的过程中考虑了诸多用于判定开发成功的标准,包括:“技术上的可行性”、“可销售性”、“有用性”、“未来收益可能性”等,但上述因素中,没有一个有利于建立应用于所有企业的客观的可比条件。

2.对于满足条件的费用资本化,那么R&D支出中仅有部分资本化并摊销。这样资本化的数额就不能表示未来收益的全部发生成本,资本化的定期摊销数也不符合收益与成本的配比。

3.有选择的资本化也许会溯及以前发生的成本的资本化。对以前确认为费用的成本的溯及违背了对其他事项的现行会计实务,即对其他事项的最初的会计处理是不能因事后结果而发生改变。

在前述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英国会计实务中并没有理会对以前确认为费用的成本的溯及是否违背现行会计实务的问题。其次,英国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没有涉及对R&D支出的处理,只对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提出了标准,即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仅可在有易于确定的市场价值时予以资本化。这实际上是给企业了一种选择权。如果企业选择将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资本化(符合以上提到的“有易于确定的市场价值”),那么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贷记重估价准备(“revaluationreserve”),以后,还应持续的进行重估价。

(四)我国对R&D支出的会计处理

1.我国做法同国际准则相比较的差异1)

对R&D支出过程不加区分。即并没有将研究开发过程按研究阶段、开发阶段或是其分划分方式予以划分。

2)确认资本化的条件不同。国际准则中以开发达到实质可行性为划分界限,同时附加了促使该开发最终完成的其他条件(准则具体规定了6个条件)。我国是以依法申请功为条件。从该条件来看,如果开发成功而没有申请也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来核算。如自行开发的专有技术。

3)包含的资本化成本范围不同。国际上是自R&D支出首次符合无形资产的基本确认条件和其后发生的支出总额。如某企业2001年全年累计发生R&D支出1000万,其中该年12月1日至31发生200万,该企业的研究开发项目自该年12月1经鉴定达到实质可能性标准,则本年应予以资本化的金额只能为200万。若该企业2002年又为该项目发生了500万的支出,则2002年末该无形资产在不发生减值情况上的价值就是700万。而我国是将开发过程中的所有支出均予以费用化,只是将依法申请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当作其成本予以反映。

2.对我国做法的进一步分析

我国准则对R&D支出会计处理的规定的出发点是希望同国际规定保持一致。只是签于目前我国的资评估体系尚不完善,对无形资产是否达到实质性确认标缺乏权威机构的认定,于是便采用了一个简便折衷的办法,以申请成功与否作为确认的条件。由此而产生的一个问题是:企业的R&D支出通常很大,而律师费、评估费等中介费用相对则显得微不足道。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既不代表其原始成本,也不代表其未来的收益能力,是一种象征性的安慰。其会计处理方法的实质仍然是费用化的处理。

由于本质上的费用化,所以自然回避不了费用化会计处理方式的弊端,目前我国企业核心技术开发能力的缺失正与此息息相关。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是我国近几年经济发展最快的省份之一。2001年全省专利申请量12829件,居全国第二位。但对这些申请专利进行分析后发现两个在全国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一是发明性的专利少,只占总数的8%。二是分布不均匀,绝大多数专利集中在仅占全省企业总数5%的企业中,而其他95%的企业是一片空白。杭州市是浙江省经济最发达的城市,2002年杭州市的知识产权局做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全市65000家企业中,98.7%的企业从来未拥有过自己的专利技术。即使在全市的400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拥有授权专利的企业也仅有91家,仅占22.8%(文汇报2002年9月3日)。

三、对R&D支出的独立调整资本化

(一)对R&D支出会计处理方法的进一步探讨

从世界各国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其实务操作来看,将R&D支出按照合理的方式予以资本化已是大势之所趋。合理资本化的做法尽管相对比较复杂,而且现行的有条件资本化方法中也存在着有待完善的地方,但它是毕竟是在纯粹费用化或纯粹资本化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着眼点就在于力求规避上述两种处理方法的弊端。而人类文明进步的本身就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演变过程。至于到底以哪种方式资本化、资本化多少更合理,恰是目前人们正在热烈探讨的问题。

我国理论界一致认为:严格按照国际准则的做法在我国尚不可行,原因是国际准则的做法依赖于科学而完备的评估、鉴定体系。而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刚刚开始运行,资产评估体系还不够完善,对于某个具体开发项目而言,要明确地定出研究阶段何时结束或开发阶段何时开始往往是很难的,不宜操作。而且,允许将R&D支出在一定条件下资本化,实际上给某些企业利用开发费用资本化政策调节损益留下了空间,加大了投资的风险,不利于经济的平稳发展。

鉴于此,有人提出在R&D支出时先予以资本化,确定为无形资产;若研究开发活动失败,则按追溯调整法一次性注销;若研究开发成功,则按无形资产的摊销规定予以摊销①。这种做法尽管引入了追溯调整的概念,但没有解决全部资本化本身存在的问题。又有人提出通过对企业历史资料或行业状况的分析,确定一个资本化比率,将R&D支出按该比率资本化②。该种方法在理论上缺乏足够的依据,因为确定资本化比率的本身就意味着开发成功的概论是可以预测的。还有其他一些提法由于其观点存在有明显的缺陷在此就不再一一列举。本文认为,应当将R&D支出首先在一个单独设立的账户中予以归集,同时设立一个失败准备备抵账户;在研究开发活动延续各期,按项目进度及预期结果的确定程度计提或转回失败准备金;当项目结束后,根据最终成功与否或转入无形资产或转销为费用。为了有别于前述处理方法的命名,突出这种做法在独立账户中[1]资本化且准予调整的特点,我们顾且称其为独立调整资本化法。

(二)对R&D支出独立调整资本化的实务操作的构想

1.设置“研究与开发”和“研发失败准备”账户。“研究与开发”是一个资产盘存账户,而“研发失败准备”账户是其备抵账户。

2.发生R&D支出时,借记“研究与开发”,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等账户,期末计提失败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研发失败准备”

3.当导致计提失败准备的不确定因素消除后,对已计提的失败准备可以在其计提的范围内予以转回。涉及到以前年度的,按追溯调整法予以调整。这时借记“研发失败准备”,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同时调整其他相关科目,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盈余公积”、“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等科目。

失败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方法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执行。CPA在进行年报审计时,可对其进行详细认定。

4.发成功并取得专利或专有技术时,经对其评估和认定,可结转部分开发成本。此时,借记“无形资产”,贷记“研究与开发”。当能够确定某项目已经失败时,借记“管理费用”、“研发失败准备”,贷记“研究与开发”。

5.产负债表中增设“研究与开发”及“研发失败准备”两个栏目。两个栏目数值的差额即为R&D支出的净额。

6.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至少披露以下信息:

a)R&D支出的本期发生额、累计发生额,本期已转为无形资产的数额、累计转为无形资产的数额。

b) 本期研发失败准备计提比例或依据,若有转回的应当详细披露转回的原因及依据。

c)本期计提或转回研发失败准备的数额,累积计提或转回的研发失败准备数额。

(三)对R&D支出独立调整资本化的优缺分析

1.这种方法首先将R&D支出单独列示,充分披露了R&D支出的现状及前景,满足了企业内外的信息需求。

现代研究开发不论是从开发到应用的间隔时间、开发的性质、开发的规模和目的都有别于往日。我国专门从事无形资产方面研究的专家蔡吉祥在《无形资产学—会计改革趋势探讨》中有较为详细的分析,本文在此就不再赘述。正因为如此,不论是出于管理的目的,还是出于会计核算的目的,客观上都要求对R&D支出单独核算,以对其进行事先预算规划,事中成本控制,事后分析考核、奖惩兑现或在联合开发各方进行利益享有分配。

其次,从市场的调查来看,不管是美国、韩国、香港、还是中国大陆等地的股票市场,科技类股票的市盈率普遍高于其他各类股票,而且股价也很高。这说明了“科技含量”已成为企业价值的组成部分,也已获得社会广泛投资者的认可。在人们普遍接受以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理财目标时,对R&D支出单独核算既可行有又必要。

2.该方法在资本化的基础上,通过设立“研发失败准备”备抵账户,使R&D支出的账面价值趋向于其可能的未来收益水平,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不会改变报表本身的性质;待项目结束时决定是转入无形资产还是转销为费用,这将有条件资本化中难以确认标准的问题予以迟延,避免了决策的困难;同时,由于备抵账户的缓冲,在一定程度上也避免了利润的大幅波动。

3.这种做法的构思及流程同投资类账户和固定资产类账户趋于一致,减少了报表使用者的理解难度,提高了报表的参考价值。

总之:对R&D支出单独核算是借签了中外对R&D支出的现行做法的基础上,又结合我国目前的现状,尽可能地兼顾到企业内外部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显得更为科学合理。但这种方法要求对“研发失败准备”的计提和转回进行严格的规定和控制,否则也有可能出现企业利用这一政策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蔡吉祥《无形资产学》.海天出版社.1999.6第2版

2.王道振,陆德民《西方财务会计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2第1版

3.盛明泉《试论研发支出的合理资本化》.安徽财会.2003第3期

4.邓小洋等《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新视角》.河北财会.2003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