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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合同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2 15:09:34

化妆合同

化妆合同第1篇

甲方(供方):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化妆品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明细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箱)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中药净肤霜30

g

20瓶/箱

10

3100

31000

古方人参霜30

g

20瓶/箱

10

2300

23000

幼颜霜30

g

20瓶/箱

10

1980

19800

凝脂膏20

g

20瓶/箱

10

1100

11000

桃花玉容露50

ml

20瓶/箱

10

3200

32000

珍珠隔离霜20

g

20瓶/箱

10

1100

11000

蜂蜜中药膜50g

40盒/箱

10

4800

48000

桃花玉容面霜30g

40瓶/箱

5

7560

37800

中药净肤露20

ml

20瓶/箱

5

9600

48000

全效顶级眼霜20g

20瓶/箱

5

2400

12000

营养液20ml

20瓶/箱

5

1760

8800

紫河车精华水50

ml

20瓶/箱

5

17600

88000

修复神膏50

g

20瓶/箱

5

3300

16500

骨胶原奶膏30

g

20瓶/箱

5

1500

7500

热膜粉100g

50袋/箱

5

1760

8800

热水中药膜50g

20盒/箱

5

3980

19900

洋甘菊水100

ml

20瓶/箱

5

9000

45000

总金额为人民币4681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捌仟壹佰元整)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标准中最高标准执行。

2、保质期限: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18个月(自产品出厂之日算起)。

第三条: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2、包装物由供方提供,费用由供方承担。

3、包装物处理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包装物不回收。 (2)包装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供货方式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4681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捌仟壹佰元整)。

2、付款时间: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之内,乙方要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全部总金额。

3、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将合同全部金额打到甲方以下指定账户中:

开户银行:

号:

名:

号:

4、供货方式:甲方要根据乙方的需求,付款后乙方在15天内将订货单发给甲方。

第五条:订货及发货

1、订货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统一格式向甲方下订货单,并注明产品名称、订购数量、货款金额、交货日期等各项事宜;乙方要指定收货人签收,甲方接到乙方订货单后,必须在

7

天内,将货物交与乙方。当货物运送至乙方,乙方应在收货时立即清点货物,如发现货物短缺或毁损,如属托运人责任的(如实收货物与发货单数量不符,或包装有损坏等),应立即通知甲方;如属甲方责任的(如发货产品与订货产品不符等),应于3日内通知甲方;逾期通知的,甲方不负责任。

2、甲方负责从工厂到乙方或乙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乙方负责货物所到达地点的搬运费。

第六条:换货及退货

1、确认属生产质量问题的,甲方可接受退货,并承担期间产生的费用。

2、如不属甲方生产质量问题,甲方允许乙方换货,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接受:

a)

产品内在质量及外观包装完好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

b)

对于季节性较强的产品,从乙方收到货物之日起,1个月内可予以换货;非季节性产品,从乙方收到货物之日起,2个月内可予以换货。

c)

因换货发生的退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供方还应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需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4、需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需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5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均严格遵守本经销合同之各项条款,如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通过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规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方):

乙方(买方):

期:

期:

化妆合同第2篇

经典的化妆品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条件

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

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区域

三、代理期限为 年,即自 2 年 月 日起至 2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 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价格:甲方采用全国统一零售价 折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

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 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批进货额 %的定金。

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导入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个月内,第三月每月需有进货及返单。

六、结算及运输:

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三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

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 (先生/女士)电话:

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7-2、因运输或其他环节所造成的丢失、残缺或残损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索赔。

7-3、乙方自进货之日起9日内可调换2%的产品,所要调换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内容物完整,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调货,调换产品所产生的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注:参加活动产品、特价产品、特殊支持产品不设调换)

八、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保证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它单位供货。如有发现违规行为甲方需向乙方赔偿乙方首批进货金额的全款作为违约金,如情节严重乙方拥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2、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共同承担打击代理区域内市场窜货问题。如有发现外区窜货至乙方所代理的区域,甲方有义务出面进行解决。否则乙方将根据乙方当地加盟店的3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及按照加盟店正常加盟折扣3.5折所得利润×甲方实际解决问题的时间所得金额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3、乙方可以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护理项目,乙方可在甲方的允许下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产品,如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仍然销售,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其所有损失。同时甲方必须严格杜绝甲方产品在网络上的销售,如有发生乙方顾客持有甲方网络销售的产品及有顾客因甲方产品网络销售所产生的退款及退货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其产品及项目的3倍赔偿!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实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4、甲方有义务参加乙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5、甲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调价。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如有纠纷可在双方进行调解磋商,如不能解决可在双任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化妆品代理合同范本阅读

甲方: **************化妆品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指定乙方为 品牌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

三、代理期限:自20xx年 3 月 1 日起,至20xx年 2 月 20日止。

四、任务指标: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元或首批款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⒋甲方将负责后督摧及监督**************化妆品有限公司做各省市性的广告投入;

⒌甲方将负将责区域性的教育培训投入;

⒍甲方将有义务独立承担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处理程序

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⒉验货程序

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⒊退换货处理程序

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证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处罚约定

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销售甲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

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

③乙方信誉度下降;

④乙方低价倾销;

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

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

附件1:《财务年度任务书》

附件3:《产品价格单》,

甲方(盖章):**************化妆品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化妆品代理合同格式参考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所有临床需要使用的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议价)采购范围内的耗材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耗材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耗材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卫生耗材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参见《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 _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3.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年___月-______年____月)内的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化妆合同第3篇

乙方:(代理商)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指定乙方为(北京)地区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

三、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任务指标: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

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 元或首批款 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上海佰萃堂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处理程序 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⒉验货程序 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⒊退换货处理程序 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

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证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

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处罚约定 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销售甲

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 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 ③乙方信誉度下降; ④乙方低价倾销; 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 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化妆合同第4篇

_______服务中心加盟合同书

授权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经调查市场明确定位并熟悉了解《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内容后,向甲方提出设立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的申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条件及规定,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县)_______区设立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下称健康中心),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约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立授权

一、乙方对甲方的“瑞草堂”系列产品、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充分认同,充满信心。

二、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权使用“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商号、品牌、服务标志等有关标志、标签和招牌。

三、乙方使用甲方标识和经营产品时,不得有损瑞草堂品牌形象和经营其它产品的行为。

第二条:经营方式

一、健康中心设立后,乙方应自行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食品、保健食品,还可附加化妆品、保健器械、健康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

二、乙方自筹资金,自主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所有经营债权债务;

三、乙方应配备相应的基本设施,如检测仪器和电脑、传真机、电视、DVD等其他办公设备;

四、乙方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并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收款票据。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向甲方提出申请加盟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区设立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

二、健康中心购货按8折配货,服务费(按产品标价的7%)可以预提,销予特惠顾客的产品可按6折计入积分奖励,销予普通消费者的部分甲方按20%返利。折扣、服务费、返利等均按产品标价计算;

三、乙方一次性购货达50,000元(按汇款金额计算),由甲方赠送健康检测仪器一套;

四、累计购货者,交押金4,000元,由甲方提供健康检测仪器一套。累计购货金额达60,000元(按汇款金额计算)时,押金退还,仪器归健康中心所有;

五、当月销售达到18,000元及以上,可以再返利3%(产品标价)。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出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2、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3、乙方如不按《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规定而与消费者发生冲突,甲方可扣除乙方近期三次进货所得的返利;

4、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二、甲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

2、为乙方提供店面装修设计方案和中心区域划分方案。

3、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及相关信息。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约定地开展瑞草堂系列产品经营;

2、有权拥有甲方所授权特许经营健康中心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3、负责健康中心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等;

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

二、乙方义务

1、维护“瑞草堂”的品牌形象,实事求是地介绍甲方公司和产品,不做夸大虚假宣传或其他有损甲方形象的宣传广告活动。

2、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并将健康中心店面照片寄给甲方备案;

3、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自主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4、不得损害甲方及其他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声誉,不攻击贬低其他公司及其产品,广告内容不得与国家现行法规冲突。

5、不得利用甲方业务关系销售或推广其他公司产品。不得诱导、强制利用业务员推销非甲方公司产品。

第六条:购货、换货

一、购货

1、按甲方公司的产品订货单选购产品;

2、按订货单的金额向甲方公司汇出足额的货款;

3、汇款后把汇款回执及订货单传真到甲方公司确认(在汇款前务必与甲方确认汇款账号)。

二、换货

1、为充分保障顾客的权益、维护正常生产与经营秩序,甲方在营销过程中遵循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制定换货制度。

2、甲方竭诚为健康中心提供优质产品。若发现发货错误或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健康中心可以及时与甲方物流部联系并按有关规定换货。

3、健康中心办理换货手续应填写《换货申请表》,连同该批货物的随货清单,由负责人签字连同需更换的产品返回甲方公司。经审核无误即可更换。

备注:

1.换货的产品从发货日起3个月内,可按同等价值的产品换货,6个月以内,按50%等值的产品换货。

2.申请换货之商品必须是属于正品而非赠品或折扣商品,并交纳10%理货费用。

3.所有宣传资料不予退换。

4.健康中心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售货。应保持最低安全库存,库存不足时应及时订货补足。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如果连续三个月没有补进货物,半年内月均汇款金额达不到2000元,且无任何书面文字说明,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特许授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健康服务中心;

二、乙方店址、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因素影响合同执行,须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八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一、合同期限为一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二、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并无续签合同,就失去了经营的特许授权,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将《授权书》和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的招牌和材料退还甲方。

三、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严重影响对方声誉的行为,守法一方有权终止合约,并追诉违法方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成都瑞草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成都温江海峡两岸科技园地址:

身份证号:

化妆合同第5篇

民事判决书

(XX)佛中法民二终字第12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郴州市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化妆品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郴州市同心路日升大厦19号。

法定代表人李秋英,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颜诗友,该公司业务经理。

诉讼代理人郭建军,湖南民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劳鉴尧,男,汉族,1936年6月25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劳村壶五村民小组,系顺德市乐从镇中实卫生用品厂(以下简称中实卫生用品厂)业主。

诉讼代理人劳柱锦,系中实卫生用品厂经理。

诉讼代理人欧阳锦辉,广东通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郴州化妆品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顺德市人民法院(XX)顺法经初字第39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 XX年2月26日受理后,于同年3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郴州化妆品公司的诉讼代理人颜诗友和郭建军、被上诉人劳鉴尧的诉讼代理人劳柱锦和欧阳锦辉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查明:劳鉴尧按郴州化妆品公司要求分别于XX年9月7日、12月7日,XX年5月26日三次提供“莉莉”卫生巾系列产品给郴州化妆品公司在郴州市销售,价值合计55902元。郴州化妆品公司收货后只支付了货款10000元,尚欠45902元。经劳鉴尧追收未果,遂于XX年11月19日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郴州化妆品公司清还货款45902元及利息(从XX年9月7日至清还货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银行利率计算);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郴州化妆品公司负担。

案经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劳鉴尧与郴州化妆品公司的买卖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郴州化妆品公司收取劳鉴尧的货物后,没有支付全部货款,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劳鉴尧诉求郴州化妆品公司清还货款的请求证据确实充分,予以支持,但请求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因查明其提供的证据与案件诉争标的不具有关联性,属另一法律关系,故对该请求不予支持,劳鉴尧可另循法律途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判决:一、郴州化妆品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劳鉴尧支付货款45902元及利息(从XX 年9月7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逾期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劳鉴尧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50元,由劳鉴尧负担50 元,郴州化妆品公司负担1900元。

上诉人郴州化妆品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劳鉴尧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郴州化妆品公司于XX年9月5日与中实卫生用品厂欧阳灵签订了《销售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代理经销“莉莉”卫生巾系列产品,与劳鉴尧之间从未发生过任何经济往来。即劳鉴尧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一审应对劳鉴尧的起诉予以驳回。二、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是“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8条明确指出,所谓“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本案一审中,郴州化妆品公司收取有关法律文书后,当即去函一审法院,告知郴州化妆品公司与劳鉴尧之间没有权利义务关系,可一审法院仍按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而严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三、本案不能进行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适用缺席判决的条件是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而在本案一审期间,郴州化妆品公司已书面向法院阐述了与劳鉴尧之间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劳鉴尧主体资格不符等正当理由,可一审法院没有认真审理,给予回复,并违反法律规定作出缺席判决。综上所述,由于一审严重违反了法律程序,把郴州化妆品公司与中实卫生用品厂的经济往来关系混淆为郴州化妆品公司与劳鉴尧之间的经济往来关系,因而使事实认定错误,从而严重侵犯了郴州化妆品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判决本案发回重审,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郴州化妆品公司的合法权益。

上诉人郴州化妆品公司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有: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份。2、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1份;特快专递邮件收据1份;XX年11月30 日,郴州化妆品公司给原审法院的函1份。3、销售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各1份。4、XX年12月12日、XX年6月8日、XX年3月20日欧阳灵收款收据各1份。5、进场费发票3份。6、商品退货单5份。以上证据材料,据以证实其上诉主张。

被上诉人劳鉴尧答辩称:一、劳鉴尧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劳鉴尧是中实卫生用品厂的业主,该厂是经过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6条规定: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民事诉讼中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主(业主)为诉讼当事人,在诉讼文书中注明系某字号的户主。本案中,劳鉴尧以个人名义起诉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实卫生用品厂分别于XX年9月7 日、XX年12月7日、XX年5月26日发货给郴州化妆品公司,郴州化妆品公司在提货单上签收,因此,郴州化妆品公司所说的与劳鉴尧未发生过任何经济往来是不真实的陈述。二、本案的审理程序是合法的。原审法院在受理此案后,经过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而适用简易程序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采用什么程序审理案件,是法院的职权,当事人无权提出异议。郴州化妆品公司在收到开庭传票后,没有向法院说明正当理由就无故不出席庭审,原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作出缺席判决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综上所述,郴州化妆品公司上诉无理,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劳鉴尧在二审期间没有提供新的证据。

根据上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结合一、二审期间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本院因此确认了本院以上查明的事实。

本院认为:上诉人郴州化妆品公司与中实卫生用品厂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事实,已为双方所确认,本院予以认定。由于中实卫生用品厂是个体工商户,业主是劳鉴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的规定,劳鉴尧可作为本案原告起诉请求郴州化妆品公司支付尚欠货款45902元。上诉人郴州化妆品公司收到一审法院发出的开庭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一审法院适用缺席判决并无不妥。因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据此,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正确。至于上诉人郴州化妆品公司在二审中提出的上述证据,因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故上述证据属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即不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新证据的范畴,本院不予认定。综上所述,上诉人郴州化妆品公司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和处理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950元,由上诉人郴州市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郑 振 康

代理审判员 雷 启 忠

代理审判员 欧阳建辉

化妆合同第6篇

需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产品质量标准,并与供方样品相符,如与合同或者样品不符,需方须在两周内通知供方,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一月内可进行退、调货处理,由此产生得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根据市场需要需方可进行调货,由此产生的费用有需方承担。

三、合作方式

根据双方互惠互利、实现供应得原则下进行友好合作,合作方式为:供方以正常价格提供给需方所需产品,需方在准备购货时,向供货方提出书面购货需求,并交纳定金_____%,供方及时进行备货,货物准备妥当以后,供方通知需方将余款_______%打到供方帐户,款到发货。需方首次进货,可先支付所需产品货款得_____%,剩余______%在下次进货时付清。

四、权利和义务

供货方在保证此类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以优惠价格给需方供货;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购入此类产品,同时为了维护市场得稳定,需方在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格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规定零售价格的______%,批发价格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格。

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都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交由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合同履行地法院。

六、供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货量而定)备货完毕,需方可以请供方代办运输,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

七、合同有效时间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化妆合同第7篇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所有临床需要使用的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议价)采购范围内的耗材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耗材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耗材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卫生耗材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参见《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 _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3.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年___月-______年____月)内的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4.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5.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后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6.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_____市医疗机构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_________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7.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8.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中介服务单位(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9.鉴于耗材采购的特性,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化妆合同第8篇

关键词:戏剧化妆;化妆艺术;戏剧;

中图分类号:J8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9-00-01

一、戏剧化妆的内涵是艺术形式

对于化妆师,要想成为一个好的化妆师,应当懂得舞台美术的应用艺术,其中他们的天职就是将人物丰富多彩的面部表情通过化妆的配合,使得舞台表演更能体现出意境美和布局美,化妆师也讲究色调美和形象美。可见,艺术术和化妆从某种角度上讲是相连的。对于一个热爱并抱有表现艺术形式的人来说,化妆是直接体现个性的形式,同样的典型的化妆特征还能给表演的效果加分,同样,一个好的化妆也应懂得舞台服装的应用,因为舞台服装也是化妆效果展现的形式,更能衬托出戏剧表演的形象化和感染力。这表明了角色的化妆给演员带来的地位和表演意境,化妆也彰显着角色的个性和神态。可见,艺术和化妆从某种角度上讲也是相通的。

二、戏剧化妆体现个性

戏剧化妆的良好展现是建立在较好的化妆功底之上的,同时,化妆师还应懂点摄影技巧和灯光艺术。因为摄影讲究的是人物的最佳状态和最佳拍摄角度,对于化妆后的演员来说,灯光是烘托环境气氛和人物内心世界的情思,结合化妆的效果,更能体现戏剧化妆后的个性,而戏剧化妆的这些巧妙之处,从各个方面尤其是外在表现上,也正突显着角色的即时状况和角色的真实内心感受。因此,化妆艺术也应与摄影艺术和灯光艺术结合,根据他们所处的环境,创造更能体现戏剧化妆个性的一面。同时,戏剧化妆是以生活和所处的环境为蓝本,如果化妆的太夸张,就脱离了生活现实,不能有效体现化妆的个性而是成了毁灭性的打击,直接影响的是观众的心情。

三、戏剧化妆更具典型化

戏剧化妆也不同于日常化妆,两者强调的效果不同,所使用的范围也是不同的,日常化妆是以所处环境为基调,加上适当的修饰成为生活中的小变化或说着说是微变化,它以适当为宜,结合自身的性格特点,将这种效果很好的与环境配合以达到赏心悦目而不失文雅的目的。而戏剧化妆就是要体现戏剧剧情的“浓烈”或者“浓艳”的特点,就是要将这种典型的戏剧特点展现出来,这就是戏剧独具魅力的特点之一。如上所述,结合戏剧化妆的个性化,在体现笔者或者演员内心的感受时,典型化就是将这一特征进行的深度解析。不光是在舞台上的展现,更是在生活中或者是剧本中的典型浓缩。

四、丰富戏剧化妆艺术

化妆艺术本身,也是一种系统层面上的综合艺术,即从属于整个舞台美术。根据化妆艺术所包含的范围,创造更多的运用技法。首先应该是环境的结合,化妆师要像绘画师那样运用色彩,合理组织线条,或许只是不经意间的一笔就将人物的性格发生的变化。也可以通过明暗的方式,适当用不同的色彩塑造形象,此谓“绘画化妆法”。这就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化妆师是在活生生的人上化妆,因此,这必须体现的是活灵活现,形貌俱佳。化妆师的内心世界要高于被化妆的,这就是境界的问题,就必须要求化妆师谨慎小心,充分尊重所画对象 与便显出的对象的切合,这样戏剧的化妆艺术上升到的是人与人之间内心的切合。针对不同特征的不同演员的不同面部,具有应变性、随机性、创造性、熟练性等都是应该具备的技能,才能达到丰富戏剧化妆艺术的基本功底。

五、创造性体现戏剧化妆个性和典型化

化妆合同第9篇

关键词:化妆品工艺学;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摇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1-0061-02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市场的发展日新月异,化妆品已经从人们的生活奢侈品转换为生活必需品,化妆品市场近年来的迅猛增速,已使其成为一个新型的产业链。而国内的化妆品技术与国外的差距不容忽视,国外在化妆品领域的技术累积已有上百年的历史,而国内在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快速发展。国内化妆品专业学生培养的严重不足限制了化妆品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是行业技术发展滞后的原因之一。目前,在国内已有多所院校专业培养化妆品领域的技术人才,以江南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及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为代表。《化妆品工艺学》是化妆品专业学生的核心主干课程,同时在多所大专院校也作为辅助必修课程及选修课在开设。《化妆品工艺学》作为一门专业技术课程,涉及了胶体与界面化学、皮肤与毛发科学等基础理论知识,也包含了各种化妆品的配方设计原理、制备工艺及质量与功能性的检测评价等一系列的知识,对学生从事日化行业的相关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该课程的设置应该紧紧围绕化妆品配方的开发研究展开,使学生在学习《化妆品工艺学》课程的过程中,能掌握化妆品原料的应用、化妆品的制备及性能评价的相关技能。该课程的特点:一是涉及的知识面比较广,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学生应具有胶体与表面化学、分析检测、性能评价等课程的基础知识;二是实践性强,学生需要掌握各种化妆品的制备工艺,以获得对于化妆品的制备方法的感性认识;三是制备化妆品所用原料品种繁多,化妆品的制备工艺也因所用原料的不同而不同,在掌握各种原料物化性质的基础上能确定合理的制备工艺。但目前《化妆品工艺学》的授课受着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很难使学生具备与化妆品市场接轨的技术能力,本文结合化妆品行业的需求,探讨了《化妆品工艺学》课程教学的模式,以期更好地提高《化妆品工艺学》的教学效果,使得培养的学生能满足化妆品行业的需求,具备应用型“一线工程师”的素质[1]。

一、《化妆品工艺学》课程教学的现状及问题

1.缺乏紧跟市场技术发展的教材。化妆品领域属于新型产业技术领域,二十多年来,化妆品原料、产品及性能评价手段的发展都很快,而与《化妆品工艺学》相关的教材内容过于陈旧、滞后。比如在讲授护肤类化妆品时,重点依然在于硬脂酸皂乳化的雪花膏产品体系,而这类产品基本上已被市场所淘汰。教材中所示例的配方也大多数相互参考,停留在二十年以前的配方体系,与新原料、新技术的应用相距甚远,对实际产品的开发研究几乎没有太大的指导意义。

2.实践课程内容单一。《化妆品工艺学》是一门实践性学科,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主要掌握各种产品的制备技术。传统的化妆品工艺学实验中,教师设计好配方,确定了工艺步骤,学生只是机械地完成实验,印象淡薄,对配方设计的原理、工艺路线的关键点一知半解,对产品制备方法不能完全掌握。实验课上也只是教给了学生产品的制备方法,没有对产品质量的综合评价,如高低温稳定性、离心稳定性以及乳化体系乳液粒子的大小等,类似的综合性实验较少。

3.教学手段、模式落后。目前,《化妆品工艺学》的教学主要是教师的讲授,课程采取PPT手段教学,但主要集中于文字与图片的展示,很难将化妆品的配方设计原理、制备工艺的关键因素等相关的重点、难点讲述清楚。另外,受传统的教育观念和教学模式影响,现有的大学教育更侧重于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能力的培养。从理论上来说,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教师为客体,而实际上,我们的教学大纲、计划、内容、手段和方法等方面,却总是按照教师为主、学生为客的模式来运行。主、客体发生颠倒,很有可能导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容易产生主观盲目与刻板性,导致学生学习的被动、消极与盲从,抑制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新性[2]。

二、《化妆品工艺学》课程教学改革设想

1.紧跟市场的发展,突破教材局限。化妆品领域属于新型产业技术领域,相关技术材料及教材相当缺乏。国内的化妆品市场经过近二十余年的发展,在消费者需求日益剧增、化妆品市场趋于细分化的过程中,新原料、新技术、新工艺推动着着整个行业的快速发展。化妆品原料从基础原料细分到功效性原料,化妆品制备技术从普通的乳化技术到包覆载运技术,化妆品工艺从真空乳化到高压均质,化妆品产品也从单一的产品体系按照地域、年龄、使用部位、皮肤特点等细分出适合于各种人群需求的化妆产品。但相关化妆品原料、化妆品配方开发与制备工艺方面系统全面的技术资料几乎没有。《化妆品工艺学》是一门技术型学科,不是单一的学科体系,而是属于多学科交叉的综合应用。《化妆品工艺学》不仅仅是化妆品的配方结构、制备工艺,而是涵盖了皮肤、毛发科学、胶体与界面化学、生物学等多学科的交叉。尤其化妆品开发研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皮肤、毛发的特点来开发相应的化妆产品。如对于护肤化妆品,不同皮肤特点适合的护肤产品性能不同。亚洲人与欧美人的皮肤特点不同,所适合使用的化妆品的特性不同;不同季节皮肤特点有所变化,所使用的化妆品性能也不同。对于发用化妆品也是如此,即使同一地区,同一季节,洗发频率不同所使用的洗发香波的配方组成也应有所不同。《化妆品工艺学》作为一门培养化妆品方向学生制备化妆品实践技能的核心课程,从内容上涵盖了化妆品配方的开发、原料的选择、实验室制备工艺的确定以及生产环节的控制等。为了适应化妆品领域技术的快速发展,同时为了弥补化妆品行业相关技术资料与教材的不足,在《化妆品工艺学》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需要紧跟化妆品行业技术发展,紧跟化妆品市场的发展,将新原料、新技术、新工艺带到课堂,不能仅围绕一本或几本教材的内容,要使学生所学知识与技能能够满足企业的需求。

2.与上游基础课程的融会贯通。在本科的教学环节每门课程都不是独立设置的,而是课程与课程之间具有相互支撑的关系。《化妆品工艺学》作为专业核心课程,是基于专业基础课程的技能提高,在《化妆品工艺学》教学过程中如果仅局限于化妆品配方工艺知识的讲解,很容易使得学生停留在配方的累积阶段,很难突破从理论指导配方的开发。比如在讲到护肤化妆品膏霜乳液产品配方的设计及工艺的确定过程中,要紧密结合乳状液的制备、影响乳状液稳定性的因素以及制备工艺对乳状液形成的影响等基础理论知识,以开发从实验室到规模化生产,工艺性能稳定的膏霜乳液产品。同时在《胶体与界面化学》教学过程中,要尽可能推延到《化妆品工艺学》的实际产品体系,通过这种课程与课程之间知识的融会贯通,达到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并灵活运用的目的。这样,学生才能既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

3.设置适合企业需求的实践教学内容。随着化妆品市场产品的细分化,化妆品行业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对技术人才技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在化妆品企业的研发部包括了原料的检测、化妆品配方的开发、化妆品产品的性能评价及功效评价、包材的设计等多个环节。一名技术人员虽然在就业过程中可能主要承担其中一个技术层面,但每一个技术环节之间都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渗透、相互支撑的,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全方面的技能培养。《化妆品工艺学》课程的教学,既包括理论课时,又包括实践教学。在我院轻化工程化妆品方向的学生,不仅有1周的化妆品制备实验,同时还有2周的化妆品综合实验。在实践教学环节,要注重培养适合企业需求的实践技能,从原料的分析检测、配方开发、生产工艺及化妆品产品评价等多环节的训练[3];同时从产品的类别上涵盖护肤、清洁、美容及特殊用途化妆品等。我校在上海市“085工程”的支持下,搭建了化妆品中试车间实践平台,模拟实际工厂的生产,这样可以使得学生更好地接触到化妆品的实际制备与生产。因此,《化妆品工艺学》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尽可能以系统性的综合型、设计型实验为主,以产品配方设计为主线,涵盖到原料的选择及检测,并扩展到化妆品的生产工艺的确定及产品的性能评价,突破传统的单一实验室产品的制备实验,使得学生较全面地掌握化妆品配方开发与制备工艺确定需要考虑的因素,具备较全面的实践技能。

4.提高教师自身的工程素质。《化妆品工艺学》是一门技能型专业课程,教师自身的综合素质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根本。教师首先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实践技能,同时还要熟悉行业新型技术的研究动态及产品配方的开发。《化妆品工艺学》课程的教学要注重介绍目前市场被消费者大量接受的实际产品的配方结构及制备工艺,因此,教师要必须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及较强的实践技能,熟悉各种原料的特性及应用、原料之间的配伍性、各类化妆品的配方结构、制备工艺等相关知识。只有熟悉产品的实际制备工艺,才能将产品的制备方法讲解清楚。例如,在护肤产品中,防晒化妆品与美白化妆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在介绍这类产品时,首先要介绍防晒、美白制剂的作用原理,然后介绍各种防晒、美白活性组分的特性以及应用情况,最后讲述添加不同种类活性组分产品的不同的制备工艺,使得学生可以很好地设计这两种化妆品配方并确定其制备工艺。化妆品属于多相、多组分混合体系,不同的原料对应不同的应用工艺,同一配方按不同的制备工艺制得的产品也不同。因此,主讲教师要非常熟悉行业技术的发展动态和在化妆品领域的新原料、新工艺、新技术等相关知识。为了更好地引导学生未来对化妆品相关知识的学习,教师最好具有化妆品行业的工程背景,要不仅熟悉行业的现状,了解行业的发展趋势,具备实际配方开发的经验,同时要熟悉化妆品产品开发的流程及消费者的需求等,这样才有可能更好地讲授《化妆品工艺学》的课程,并引导学生喜欢化妆品、热爱化妆品行业。

5.教学中应注重产、学、研相结合。目前高校与企业的联系不够紧密,导致了学校的教学内容与企业需求脱节等问题的出现。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要尽可能结合企业与学校的产、学、研,通过与企业共建实验室和研发中心,与企业有更多的沟通交流机会,联合优化课程内容,使得学生有机会参与到产、学、研合作的过程中[4],把实践性课程引入到课堂与实验室,高校要及时吸收新的科学技术、科学研究及教学改革的新成果并转化为开放实验的教学内容[5]。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时更新实验教学内容,不断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有效提高教学质量。要有意识地培养、训练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过程中应让学生意识到学习的目的就在于应用,也就是能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社会大生产当中去,为了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提高学生对《化妆品工艺学》课程的认识。除了采用理论教学及实验室实践教学之外,还应带学生到化妆品厂实地参观,让学生了解化妆品实验室制备与实际生产之间的异同,更好地掌握化妆品的制备。同时让学生自己去调研企业对所需人才的要求,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综上所述,我院轻化工程化妆品方向《化妆品工艺学》课程的教学,需要突破原有教材的局限,将新原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相关知识引入课堂;通过与上游课程的融会贯通,学生既具备了一定的实践技能,又能从理论上较好指导实际配方的开发;同时在教师的素质上要注重实际配方开发及熟悉化妆品行业的工程背景;与企业的紧密合作,将实际产品开发流程带到课堂,使得培养的学生更好地掌握化妆品产品开发的流程与思路,具备较全面的实践技能。

参考文献:

[1]叶树江,吴彪,李丹.论“卓越计划”工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4):110-112.

[2]王有良,费鲜芸.浅谈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J].山东农业教育,2006,(1):115.

[3]杨继生.精细化工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大学化学,2010,25(5):39-41.

[4]余志卫.论本科院校卓越工程师的培养[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0(2):81-83.

[5]阚凤龙,周悦,韩中华,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的开放式实验教学研究[J].科技广场,2011,(2):24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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